明會典

明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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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

  刑部五

   賊盜

  明律

   謀反大逆

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

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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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

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

家為奴財産入官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子孫過房與

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縱隠藏者斬有能

捕獲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仍将犯人財産全給

充賞知而首告官為捕獲者止給財産不首者杖一百

流三千里

   謀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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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妻妾子女給付功臣

之家為奴財産並入官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

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縱隠藏者絞有能告捕者将

犯人財産全給充賞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

謀而未行為首者絞為從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知而

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逃避山澤不服追喚者以

謀叛未行論其拒敵官兵者以謀叛已行論

   造妖書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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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造䜟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若私有妖書

隠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盜大祀神御物

凡盜大祀神祇御用祭器帷帳等物及盜饗薦玉帛牲

牢饌具之屬者皆斬其未進神御及營造未成若已奉

祭訖之物及其餘官物皆杖一百徒三年若計贓重於

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盜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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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盜制書及起馬御寶聖㫖起船符驗者皆斬 盜各

衙門官文書者皆杖一百刺字若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事干軍機錢粮者皆絞

   盜印信

凡盜各衙門印信及夜巡銅牌者皆斬盜闗防印信者

皆杖一百刺字

   盜内府財物

凡盜内府財物者皆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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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城門鑰

凡盜京城門鑰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盜府州縣鎮城闗

門鑰皆杖一百徒三年盜倉庫門等鑰皆杖一百並刺

   盜軍器

凡盜軍器者計贓以凡盜論若盜應禁軍器者與私有

罪同若行軍之所及宿衛軍人相盜入已者准凡盜論

還充官用者各減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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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園陵樹木

凡盜園陵内樹木者皆杖一百徒三年若盜他人墳塋

内樹木者杖八十若計贓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監守自盜倉庫錢粮

凡監臨主守自盜倉庫錢粮等物不分首從併贓論罪

並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粮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八十

   一貫之上至二貫五百文杖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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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貫杖一百

   七貫五百文杖六十徒一年

   一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一十二貫五百文杖八十徒二年

   一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一十七貫五百文杖一百徒三年

   二十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二十二貫五百文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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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

   四十貫斬

   常人盜倉庫錢粮

凡常人盜倉庫錢粮等物不得財杖六十免刺但得財

者不分首從併贓論罪並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粮

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七十

   一貫之上至五貫杖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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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貫杖九十

   一十五貫杖一百

   二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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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貫絞

   强盜

凡强盜已行而不得財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財

者不分首從皆斬 若以藥迷人圖財者罪同 若竊

盜臨時有拒捕及殺傷人者皆斬因盜而姦者罪亦如

之共盜之人不曽助力不知拒捕殺傷人及姦情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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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竊盜論 其竊盜事主知覺棄財逃走事主追逐因

而拒捕者自依罪人拒捕律科斷

   刼囚

凡刼囚者皆斬 若私竊放囚人逃走者與囚同罪至

死者減一等竊而未得囚者減二等因而傷人者絞殺

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 若官司差人追徴錢粮勾攝

公事及捕獲罪人聚衆中途打奪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因而傷人者絞殺人及聚至十人為首者斬下手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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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絞為從各減一等其率領家人隨從打奪者止坐尊

長若家人亦曽傷人者仍以凡人首從論

   白晝搶奪

凡白晝搶奪人財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計贓重者加竊

盜罪二等傷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並於右小臂膊上

刺搶奪二字若若因失火及行船遭風著淺而乗時搶

奪人財物及拆毁船隻者罪亦如之 其本與人鬬毆

或勾捕罪人因而竊取財物者計贓准竊盜論因而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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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者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免刺若有殺傷

者各從故鬬論

   竊盜

凡竊盜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但得財者以一主

為重併贓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並於右小臂上

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絞以曽經刺

字為坐 掏摸者罪同 若軍人為盜雖免刺字三犯

一體處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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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貫以下杖六十

   一貫之上至一十貫杖七十

   二十貫杖八十

   三十貫杖九十

   四十貫杖一百

   五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六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七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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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九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一百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一百一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一百二十貫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盜馬牛畜産

凡盜馬牛驢騾猪羊鷄犬鵝鴨者並計贓以竊盜論若

盜官畜産者以常人盜官物論 若盜馬牛而殺者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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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徒三年驢騾杖七十徒一年半若計贓重於本罪

者各加盜罪一等

   盜田野榖麥

凡盜田野穀麥菜果及無人看守器物者並計贓准竊

盜論免刺 若山野柴草木石之𩔖他人已用功力斫

伐積聚而擅取者罪亦如之

   親屬相盜

凢各居親屬相盜財物者期親減凡人五等大功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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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小功減三等緦麻減二等無服之親減一等並免刺

若行强盜者尊長犯卑幼亦各依上減罪卑幼犯尊長

以凡人論若有殺傷者各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從重

論 若同居卑幼将引他人盜己家財物者卑幼依私

擅用財物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他人減凡盜罪一等

免刺若有殺傷者自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科罪他人

縱不知情亦依强盜論若他人殺傷人者卑幼縱不知

情亦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從重論 其同居奴婢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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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盜家長財物及自相盜者減凡盜罪一等免刺

   恐嚇取財

凡恐嚇取人財物者計贓准竊盜論加一等免刺 若

期親以下自相恐嚇者卑幼犯尊長以凡人論尊長犯

卑幼亦依親屬相盜律逓減科罪

   詐欺官司取財

凡用計詐欺官司以取財物者並計贓准竊盜論免刺

若期親以下自相欺詐者亦依親屬相盜律逓減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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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監臨主守詐取所監守之物者以監守自盜論未

得者減二等 若冒認及誆賺局騙拐帶人財物者亦

計贓准竊盜論免刺

   畧人畧賣人

凡設方畧而誘取良人及畧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

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傷人

者絞殺人者斬被畧之人不坐給親完聚 若假以乞

養過房為名買良家子女轉賣者罪亦如之 若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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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誘及相賣良人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妻妾子

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被誘之人減一等未賣者各減

一等十嵗以下雖和亦同畧誘法 若畧賣和誘他人

奴婢者各減畧賣和誘良人罪一等 若畧賣子孫為

奴婢者杖八十弟妹及姪姪孫外孫若己之妾子孫之

婦者杖八十徒二年子孫之妾減二等同堂弟妹堂姪

及姪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和賣者減一等未賣者又

減一等被賣卑幼不坐給親完聚 其賣妻為婢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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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以下親為奴婢者各從凡人和畧法 若窩主及

買者知情並與犯人同罪牙保各減一等並追價入官

不知者俱不坐追價還主

   𤼵塚

凡𤼵掘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

屍者絞𤼵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塚先穿陷

及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

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贓准凡盜論免刺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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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幼𤼵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斬若棄

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牙保保知情者各杖八十

追價入官地歸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𤼵卑幼

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

逓減一等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

而依禮遷𦵏者俱不坐 若殘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

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棄毁緦麻以上尊長死屍

者斬棄而不失及髠髮若傷者各減一等緦麻以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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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各依凡人逓減一等毁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

孫毁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棄家長死屍者

斬 若穿地得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

墓熏狐狸因而焼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燒屍者杖一

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逓加一等卑幼各依凡

人逓減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於

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

焼屍者絞 若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杖一百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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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墳地内盜𦵏者杖八十勒限移𦵏 若地界内有死

人里長地鄰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輒移他處及埋𦵏者

杖八十以致失屍者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杖六

十徒一年棄而不失及髠髮若傷者各減一等因而盜

取衣服者計贓准竊盜論免刺

   夜無故入人家

凡夜無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鬬毆殺傷罪二等至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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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一百徒三年

   盜竊窩主

凡强盜窩主造意身雖不行但分贓者斬若不行又不

分贓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共謀者行而不分贓及分贓

而不行皆斬若不行又不分贓者杖一百 竊盜窩主

造意身雖不行但分贓者為首論若不行又不分贓者

為從論以臨時主意上盜者為首其為從者行而不分

贓及分贓而不行仍為從論若不行又不分贓笞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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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不同謀相遇共盜以臨時主意上盜者為首餘

為從論 其知人畧賣和誘人及强竊盜後而分贓者

計所分贓准竊盜為從論免刺 若知强竊盜贓而故

買者計所買物坐贓論知而寄藏者減一等各罪止杖

一百其不知情誤買及受寄者俱不坐

   共謀為盜

凡共謀為强盜臨時不行而行者却為竊盜共謀者分

贓造意者為竊盜首餘人並為竊盗從若不分贓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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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為竊盗從餘人並笞五十以臨時主意上盗者為竊盗首

 其共謀為竊盗臨時不行而行者為强盗其不行之人造

意者分贓知情不知情並為竊盗首造意者不分贓及餘人

分贓俱為竊盗從以臨時主意及共為强盗者不分首從論

   公取竊取皆為盜

凡盜公取竊取皆為盜器物錢帛之𩔖須移徙已離盜

所珠玉寶貨之𩔖據入手隠藏縱未将行亦是其木石

重器非人力所勝雖移本處未䭾載間猶未成盜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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駝騾之𩔖須出䦨圏鷹犬之𩔖須專制在已乃成為盜

   起除刺字

凡盜賊曽經刺字者俱發原籍收充警跡該徒者役滿

充警該流者於流所充警若有起除原刺字様者杖六

十補刺

   詐偽

  明律

   詐為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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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詐為制書及増減者皆斬未施行者絞傳寫失錯者

杖一百 凡詐為将軍總兵官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

院都指揮使司内外各衛指揮使司守禦𦂳要隘口千

戸所文書套畫押字盜用印信及空紙用印者皆絞察

院布政司按察司府州縣衙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

餘衙門者杖一百徒三年未施行者各減一等若有規

避事重者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各與同罪

不知者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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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傳詔㫖

凡詐傳詔㫖者斬皇后懿㫖皇太子令㫖親王令㫖者

絞 若詐傳一品二品衙門官言語於各衙門分付公

事有所規避者杖一百徒三年三品四品衙門官言語

者杖一百五品以下衙門官言語者杖八十為從者各

減一等若得財者計贓以不枉法因而動事曲法者以

枉法各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各與同罪不

知者不坐 若各衙門追究錢粮鞫問刑名公事當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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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稱奉㫖追理者斬

   對制上書詐不以實

凡對制及奏事上書詐不以實者杖一百徒三年非宻

而妄言有宻者加一等 若奉制推按問事報上不以

實者杖八十徒二年事重者以出入人罪論

   偽造印信厯日等

凡偽造諸衙門印信及厯日符驗夜巡銅牌茶鹽引者

斬有能告捕者官給賞銀五十兩偽造闗防印記者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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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徒三年告捕者官給賞銀三十兩為從知情情行

用者各減一等若造而未成者各又減一等其當該官

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偽造寶鈔

凡偽造寶鈔不分首從及窩主知知情行使者皆斬財

産並入官告捕者官給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

産里長知而不首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其巡捕守把

官軍知情故縱者與同罪若捜獲偽鈔隠匿入已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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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失於巡捕及透漏者杖八十仍

依强盜責限根捕 若将寶鈔挑剜補輳描改以真作

偽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從及知情行使者杖一百徒

三年 其同情偽造人有能悔過捕獲同伴首告者與

免本罪亦依常人一體給賞

   私鑄銅錢

凡私鑄銅錢者絞匠人罪同為從及知情買使者各減

一等告捕者官給賞銀五十兩里長知而不首者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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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不知者不坐 若将時用銅錢剪錯薄小取銅以求

利者杖一百 若偽造金銀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從及

知情買使者各減一等

   詐假官

凡詐假官假與人官者斬其知情受假官者杖一百流

三千里不知者不坐 若無官而詐稱有官有所求為

或詐稱官司差遣而捕人及詐冒官員姓名者杖一百

徒三年若詐稱見任官子孫弟姪家人總領於按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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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所求為者杖一百為從者各減一等若得財者並

計贓准竊盜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與同罪

不知者不坐

   詐稱内使等官

凡詐稱内使及都督府四輔諫院等官六部監察御史

按察司官在外體察事務欺誑官府扇惑人民者斬知

情隨行者減一等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知

者不坐 若詐稱使臣乗驛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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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減一等驛官知而應付者與同罪不知情失盤結者

笞五十其有符驗而應付者不坐

   近侍詐稱私行

凡近侍之人在外詐稱私行體察事務扇惑人民者斬

   詐為瑞應

凡詐為瑞應者杖六十徒一年 若有災祥之𩔖而欽

天監官不以實對者加二等

   詐病死傷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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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官吏人等詐稱病病臨事避難者笞四十事重者杖

八十 若犯罪待對故自傷殘者杖一百詐死者杖一

百徒三年所避事重者各從重論若無避故自傷殘者

杖八十其受雇倩為人傷殘者與犯人同罪因而致死

者減鬬殺罪一等 若當該官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

知者不坐

   詐教誘人犯法

凡諸人設計用言教誘人犯法及和同令人犯法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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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告或令人捕告欲求給賞或欲陷害人得罪者皆與

犯法之人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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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