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朱子全書
御纂朱子全書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朱子全書卷四十一
樂
律管只吹得中聲為定(季通嘗截小/竹吹之可驗)若謂用周尺或羊頭
山黍雖應準則不得中聲終不是大抵聲太髙則焦殺
低則盎緩(牛鳴盎/中謂此)又云此不可容易杜撰劉歆為王莽
造樂樂成而莽死後荀朂造於晋武帝時即有五胡之
亂和峴(疑是/王朴)造於周世宗時世宗亦死惟本朝太祖神
聖特異初不曽理㑹樂律但聴樂聲嫌其太髙令降
一分其聲遂和唐太宗所定樂及本朝樂皆平和所
以世祚乆長笑云如此議論又却似在樂不在德也
因論樂律云尺以三分為増減蓋上生下生三分損一
益一故湏一寸作九分一分分九釐一釐分九絲方
如破竹都通得去其制作通典亦略備史記律書漢
律歷志所載亦詳范蜀公與温公都枉了相争只通
典亦未嘗看蜀公之言既疎温公又在下
音律如尖塔様濶者濁聲尖者清聲宮以下則太濁羽
以上則太輕皆不可為樂惟五聲者中聲也
自黄鐘至中呂皆下生自蕤賔至應鐘皆上生以上生
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問先生所論樂今考之若以黄鐘為宫便是太蔟為商
姑洗為角蕤賔為變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
變宮若以大呂為宮便是夾鐘為商中呂為角林鐘
為變徵夷則為徵無射為羽黄鐘為變宮其餘則旋
相為宮周而復始若言相生之法則以律生呂便是
下生以呂生律則為上生自黄鐘下生林鐘林鐘上
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姑洗下生應
鐘應鐘上生㽔賔蕤賔本當下生今却復上生大呂
大呂下生夷則夷則上生夾鐘夾鐘下生無射無射
上生中呂相生之道至是窮矣遂復變而上生黄鐘
之宮(再生之黄鐘不及九/寸只是八寸有餘)然黄鐘君象也非諸宮之
所能役故虚其正而不復用所用只再生之變者就
再生之變又缺其半(所謂缺其半者盖若大呂為宮/黄鐘為變宫時黄鐘管最長所)
(以只得用/其半聲)而餘宫亦皆倣此曰然又曰宫商角徵羽
與變徵皆是數之相生自然如此非人力所加損此
其所以為妙問既有宫商角徵羽又有變宫變徵何
也曰二者是樂之和相連接䖏
問聲氣之元曰律歴家最重這元聲元聲一定向下都
定元聲差向下都差
因論樂云黄鐘之律最長應鐘之律最短長者聲濁短
者聲清十二律旋相為宫宫為君商為臣樂中最忌
臣陵君故有四清聲如今方響有十六個十二箇是
正律四箇是四清聲清聲是減一律之半如應鐘為
宫其聲最短而清或蕤賔(當作大/吕下同)為之商則是商聲
高似宮聲為臣陵君不可用遂乃用蕤賔律減半為
清聲以應之雖然減半只是此律故亦自能相應也
此是通典載此一項又云樂聲不可太高又不可太
低樂中上聲便是鄭衛所以太祖英明不可及當王
朴造樂聞其聲太急便令減下一律其聲遂平徽宗
朝作大晟樂其聲一聲低似一聲故其音緩又云賢
君大槩屬意於雅樂所以仁宗晚年極力要理㑹雅
樂終未理㑹得
宮與羽角與徵相去獨逺故於其間製變宮變徵二聲
問國語云律者立均出度韋昭注云均謂均鐘木長七
尺係之以弦不知其制如何曰韋昭是箇不分曉底
人國語本自不分曉更著他不曉事愈見鶻突均只
是七均如以黄鐘爲宮便用林鐘為徵太蔟為商南
呂為羽姑洗為角應鐘為變宮蕤賔為變徵這七律
自成一均其聲自相諧應古人要合聲先須吹律使
衆聲皆合律方可用後来人想不解去逐律吹得京
房始有律準乃是先做下一箇母子調得正了後来
只依此為準國語謂之均梁武帝謂之通其制十三
弦一弦是全律底黄鐘只是散聲又自黄鐘起至應鐘
有十二弦要取甚聲用柱子来逐弦分寸上拄定取
聲立均之意本只是如此古來人解書最有一箇韋
昭無理㑹且如下文六者中之色六字本只是黄字
闕却上面一截他便就這六字上解謂六聲天地之
中六者天地之中自是數干色甚事
戊巳土律中黄鐘之宮詹卿以為陽生於子至午而盡
到未又生出一黄鐘這箇只可説話某思量得不是
恁地盖似些元亨利貞黄鐘略略似箇乾字其他春
音角夏音徵秋音商冬音羽此惟説宮聲如京房律
準十三弦中一弦為黄鐘不動十二弦便拄起應十
二月
樂聲是土金木火水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樂之六十聲便如六十甲子以五聲合十二律而成六
十聲以十干合十二支而成六十甲子若不相屬而
實相為用遺書云三命是律五星是歴即此説也只
曉不得甲子乙丑皆屬木而納音却屬金前軰多論
此皆無定説
絲尚宮竹尚羽竹聲大故以羽聲濟之絲聲細故以宮
聲濟之
周禮以十二律為之度數如黄鐘九寸林鐘六寸之類
以十二聲為之劑量盖磬材有剛柔清濁音聲有輕
重高低故復以十二聲劑量斟酌磨削厚薄令合節
奏如磬氏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之類
問周禮祭不用商音或以為是武王用厭勝之術竊疑
聖人恐無此意曰這箇也難曉須是問樂家如何不
用商嘗見樂家言是有殺伐之意故祭不用然也恐
是無商調不是無商音他那奏起來五音依舊皆在
又問向見一樂書溫公言本朝無徵音竊謂五音如
四時代謝不可缺一若無徵音則本朝之樂大叚不
成説話曰不特本朝從來無那徵不特徵無角亦無
之然只是太常樂無那燕樂依舊有這箇也只是無
徵調角調不是無徵音角音如今人曲子所謂黄鐘
宮大呂羽這便是調謂如頭一聲是宮聲尾後一聲
亦是宮聲這便是宮調若是其中按拍處那五音依
舊都用不只是全用宮如説無徵便只是頭聲與尾
聲不是徵這却不知是如何其中有箇甚麽欠缺處
所以做那徵不成徽宗嘗令人硬去做然後來做得
成却只是頭一聲是徵尾後一聲依舊不是依舊走
了不知是如何平日也不曽去理㑹這須是樂家辨
得聲音底方理㑹得但是這箇别是一項未消得理
㑹
古者太子生則太師吹管以度其聲看合甚律及長其
聲音高下皆要中律
南北之亂中華雅樂中絶隋文帝時鄭譯得之於蘇祗
婆蘇祇婆乃自西域傳來故知律呂乃天地自然之
聲氣非人之所能為譯請用旋宮何妥恥其不能遂
止用黄鐘一均(事見/隋志)因言佛與吾道不合者盖道乃
無形之物所以有差至如樂律則有數器所以合也
唐太宗不曉音律謂不在樂者只是胡説
唐祖孝孫説八十四調季通云只有六十調不以變宮
變徵為調恐其説有理此左傳中聲以降五降之後
不容彈矣之意也
問樂曰古聲只是和後來多以悲恨為佳溫公與范蜀
公胡安定與阮逸李照爭辨其實都自理㑹不得却
不曽去看通典通典説得極分明盖此事在唐猶有
傳者至唐末遂失其傳王朴當五代之末杜撰得箇
樂如此當時有㡬鐘名為啞鐘不曾撃得盖是八十
四調朴調其聲令一一撃之其實那箇啞底却是古
人制此不擊以避宮聲若一例皆擊便有陵節之患
漢禮樂志劉歆説樂處亦好唐人俗舞謂之打令其
狀有四曰招曰搖曰送其一記不得盖招則邀之之
意揺則揺手呼喚之意送者送酒之意舊嘗見深村
父老為余言其祖父嘗為之收得譜子曰兵火失去
舞時皆裹幞頭列坐飲酒少刻起舞有四句號云送
揺招揺三方一圓分成四片得在揺前人多不知皆
以為啞謎漢卿云張滋約齋亦是張家好子弟曰見君
舉説其人大曉音律因言今日到詹元善處見其教樂
又以管吹習古詩二南七月之屬其歌調却只用太常
譜然亦只做得今樂若古樂必不恁地羙人聴他在行
在録得譜子大凡壓入音律只以首尾二字章首一字
是某調章尾只以某調終之如關雎關字合作無射調
結尾亦著作無射聲應之葛覃葛字合作黄鐘調結
尾亦著作黄鐘聲應之如七月流火三章皆七字起七
字則是清聲調末亦以清聲調結之如五月斯螽動股
二之日鑿氷冲冲五字二字皆是濁聲黄鐘調末以濁
聲結之元善理㑹事都不要理㑹箇是只信口胡亂説
事事喚做曽經理㑹来如宮商角徴羽固是就喉舌
脣齒上分他便道只此便了元不知道喉舌脣齒上
亦各自有宮商角徵羽何者蓋自有箇疾徐高下
范蜀公謂今漢書言律處折了八字蜀中房庶有古本
漢書有八字所以與温公争者只争此范以古本為
正蜀公以上黨粟一千二百粒實今九寸為準溫公
以一千二百粒排今一尺為準漢書文不甚順又粟
有大小遂取中者為之然下粟時頓緊則粟又下了
又不知如何為正排又似非是今世無人曉音律只
憑器論造器又紛紛如此古人曉音律風角鳥占皆
能之太史公以律論兵意出於此
蔡京用事主張喻世清作樂盡破前代之言樂者因作
中聲正聲如正聲九寸中聲只八寸七分一按史記
七字多錯乃是十分一其樂只是杜撰至今用之
陳淳言琴只可彈黄鐘一均而不可旋相為宮此説猶
可至謂琴之汎聲為六律又謂六律為六同則妄矣
今人弹琴都不知孰為正聲若正得一弦則其餘皆
可正今調弦者云如此為宮聲如此為商聲安知是
正與不正此須審音人方曉得古人所以吹管聲傳
在琴上如吹管起黄鐘之指則以琴之黄鐘聲合之
聲合無差然後以次徧合諸聲五聲既正然後不用
管只以琴之五聲為準而他樂皆取正焉季通書來
説近已曉得但絣定七絃不用調弦皆可以彈十一
宮(琴之體是黄鐘一均/故可以彈十一宮)如此則大呂太蔟夾鐘以下
聲聲皆用按徽都無散聲盖纔不按即是黄鐘聲矣
亦安得許多指按耶兼如其説則大呂以下亦不可
對徽須挨近第九徽裏按之此後愈挨下去方合大
呂諸聲盖按著正徽復是黄鐘聲矣渠云頃問之太
常樂工工亦云然恐無此理古人彈琴隨月調弦如
十一月調黄鐘十二月調大呂正月調太蔟二月調
夾鐘但此後聲愈緊至十月調應鐘則弦急甚恐絶
矣不知古人如何季通不能琴他只是思量得不知
彈出便不可行這便是無下學工夫吾人皆坐此病
古人朝夕習於此故以之上逹不難盖下學中上逹
之理皆具矣
古樂不可得而見矣只如今人彈琴亦自可見如誠實
底人便雍容平淡自是好聽若弄手弄脚撰出無限
不好底聲音只見繁碎耳
今之樂皆胡樂也雖古之鄭衛亦不可見矣今闗雎鹿
鳴等詩亦有人播之歌曲然聽之與俗樂無異不知
古樂如何古之宮調與今之宮調無異但恐古者用
濁聲處多今樂用清聲處多
樂律中所載十二詩譜乃趙子敬所傳云是唐開元閒
鄉飲酒所歌也但却以黄鐘清為宮此便不可盖黄
鐘管九寸最長若以黄鐘為宮則餘律皆順若以其
他律為宮便有相陵處今且只以黄鐘言之自第九
宮後四宮則或為角或為羽或為商或為徵若以為
角則是民陵其君矣若以為商則是臣陵其君矣徵
為事羽為物皆可類推樂記曰五者皆亂迭相陵謂
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故製黄鐘四清聲用
之清聲短其律之半是黄鐘清長四寸半也若後四
宮用黄鐘為角徵商羽則以四清聲代之不可用黄
鐘本律以避陵慢故漢志有云黄鐘不復為他律所
役其他律亦皆有清聲若遇相陵則以清聲避之不
然則否惟是黄鐘則不復為他律所用
今之士大夫問以五音十二律無能曉者要之當立一
樂學使士大夫習之久後必有精通者出
今之簫管乃是古之笛雲簫方是古之簫
胡問今俗妓樂不可用否曰今州縣都用自家如何不
用得亦在人斟酌(以上語類/二十九條)
古樂之亡久矣然秦漢之間去周未逺其噐與聲猶有
存者故其道雖不行於當世而其為法猶未容有異
論也逮於東漢之末以接西晉之初則已寖多説矣
歴魏周齊隋唐五季論者愈多而法愈不定爰及我
朝功成治定理宜有作建隆皇祐元豐之閒盖亦三
致意焉而和胡阮李范馬劉楊諸賢之議終不能以
相一也而況於崇宣之季姦諛之㑹黥湼之餘而能
有以語夫天地之和哉丁未南狩今六十年神人之
憤猶有未攄是固不遑於稽古禮文之事然學士大
夫因仍簡陋遂無復以鐘律為意者則已甚矣吾友
建陽蔡君元定季通當此之時乃獨心好其説而力
求之旁搜逺取巨細不捐積之累年乃若冥契著書
兩卷凡若干言予嘗得而讀之愛其明白而淵深縝
宻而通暢不為牽合傅㑹之談而横斜曲直如珠之
不出於盤其言雖多出於近世之所未講而實無一
字不本於古人已試之成法盖若黄鐘圍徑之數則
漢斛之積分可考寸以九分為法則淮南太史小司
馬之説可推五聲二變之數變律半聲之例則杜氏
之通典具焉變宮變徵之不得為調則孔氏之禮疏
因亦可見至於先求聲氣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則尤
所謂卓然者而亦班班雜見於兩漢之志蔡邕之説
與夫國朝㑹要以及程子張子之言顧讀者不深考
其閒雖或有得於此者而又不能無失於彼是以晦
蝕紛拏無復定論大抵不拘攣於習熟見聞之近即
肆其胸臆妄為穿穴而無所据依季通乃能奮其獨
見超然逺覽爬梳剔抉參互考尋用其平生之力以
至於一旦豁然而融㑹貫通焉斯亦可謂勤矣及其
著論則又能推原本根比次條理撮取機要闡究精
微不為浮詞濫說以汨亂於其間亦庶幾乎得書之
體者予謂國家行且平定中原以開中天之運必將
審音協律以諧神人當此之時受詔典領之臣能得
此書而奏之則東京郊廟之樂將不待公孫述之瞽
師而後備而參摹四分之書亦無待乎後世之子雲
而後知好之矣抑季通之為此書詞約理明初非難
讀而讀之者徃徃未及終篇輙巳欠伸思睡固無由
了其歸趣獨以予之頑鈍不敏乃能熟復數過而僅
得指意之彷彿季通以是亦許予為能知己志者故
屬予以序引而予不得辭焉季通更欲均調節族被
之管絃别為樂書以究其業而又以其餘力發揮武
侯六十四陣之圖緒正邵氏皇極經世之歷以大備
乎一家之言其用意亦健矣予雖老病儻及見之則
亦豈非千古之一快也哉(律呂新/書序)
五聲之序宫最大而沈濁羽最細而輕清商之大次宫
徴之細次羽而角居四者之中焉然世之論中聲者
不以角而以宫何也曰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
半則屬於隂而未暢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屬於
陽而始和故即其始而用之以為宫因其每變而益
上則為商為角為變徵為徵為羽為變宫而皆以為
宫之用焉是以宫之一聲在五行為土在五常為信
在五事為思盖以其正當衆聲和與未和用與未用
隂陽際㑹之中所以為盛若角則雖當五聲之中而
非衆聲之㑹且以七均論之又有變徵以居焉亦非
五聲之所取正也然自其聲之始和者推而上之亦
至於變宫而止耳自是以上則又過乎輕清而不可
以為宫於是就其兩間而細分之則其别又十有二
以其最大而沈濁者為黄鐘以其極細而輕清者為
應鐘及其旋相為宫而上下相生以盡五聲二變之
用則宫聲常不越乎十二之中而四聲者或時出於
其外以取諸律半聲之管然後七均備而一調成也
黄鐘之與餘律其所以為貴賤者亦然若諸半聲以
上則又過乎輕清之甚而不可以為樂矣盖黄鐘之
宫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宫始之次而中少過也
應鐘之宫始之終而中已盡也諸律半聲過乎輕清
始之外而中之上也半聲之外過乎輕清之甚則又
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為樂者也(正如子時初四刻/屬前日正四刻屬)
(後日其兩日之間即所謂始之始中之中也然則聲/自屬隂以下亦當黙有十二正變半律之地以為中)
(聲之前叚如子初四刻之/為者但無聲氣之可紀耳)由是論之則審音之難不
在於聲而在於律不在於宫而在於黄鐘蓋不以十
二律節之則無以著夫五聲之實不得黄鐘之正則
十一律者又無所受以為本律之宫也今有極論宫
聲之妙而無曰黄鐘云者則恐其於聲音法制之間
猶有所未盡也夫以聲音法制之粗而猶有未盡則
雖有黄帝大舜之君伶倫后夔之佐亦如之何徒手
而可以議大樂之和哉又有為宫當配仁之說者恐
亦非是迹其所以蓋以仁當四德之元而有包四者
之義耳夫仁木行而角聲者也以之配宫則仁既不
安而信亦失據然以為可包四者則不害其有是理
也夫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
河圖洛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而土五皆陽之生
數而不可易者也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以徳言之則木為發生之性水為貞靜之體而土又
包育之母也故木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
不在也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歸根反本而藏於此也
若夫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應四方
一體而載萬類者也故孔子贊乾之四徳而以貞元
舉其終始孟子論人之四端而不敢以信者列序於
其間盖以為無適而非此也是則宫之統五聲仁之
包五常葢有並行而不悖者矣何必奪彼以與此然
後快於其心哉(聲律/辨)
所論律呂恐看得未子細湏作一圖子分得十二律之
位却於中間空處别用紙作一小輪子寫五聲之位
當心用紙條穿定令可輪轉却依通典十二律之均
逐一認定分别正聲子聲則自見得次序分明不可
只如此空說也盖正聲是全律之聲(如黄鐘九/寸是也)子聲
是半律之聲(如黄鐘四/寸半是也)一均之内以宫聲為主其律
當最長其商角徵羽之律若短即用正聲或有長者
則只可折半用子聲此所謂一均五聲而分正聲子
聲之法也十二律既自有正聲又皆有子聲以待十
二均之用所謂黄鐘大吕太蔟無子聲以其一均之
内商角徵羽四聲皆短於本律故也若以中吕為宫
則黄鐘為徵而當用子聲矣若以蕤賔為宫則大吕
為徵而當用子聲矣若以林鐘為宫則太蔟為徵而
當用子聲矣此十二律所以皆有子聲也試更用此
推之當自曉得不然即湏面論乃可通也(荅張/仁叔)
律吕之說今有新書并辨證各一册及向時所撰序一
篇并往可細考之當得其説凡十二律各以本律為
宫而生四律如黄鐘為宫則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
鐘為徵南吕為羽是黄鐘一均之聲也若林鐘為宫
則南吕為商應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是林鐘
一均之聲也各就其宫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
備非以黄鐘定為宫太蔟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鐘
定為徵南吕定為羽也但黄大太夾姑中蕤林夷南
無應為十二律長短之次宫商角徵羽為五聲長短
之次黄鐘一均上生下生長短皆順故得各用其全
律之正聲十二律名今俗樂亦用之合字即是黄鐘
但其律差髙耳筆談言之甚詳可呼俗工問之自林
鐘之宫而生太蔟之徵則林鐘六寸而太蔟八寸徵
反長於宫而聲失其序矣故以十二律而言雖當為
林鐘上生太蔟而以五聲而言則當為宫下生徵而
得太蔟半律四寸之管其聲方順又自太蔟半律四
寸之徵而生南吕五寸有竒之商則於律雖本為下
生而於聲反為上生矣自南吕五寸有竒之商而生
姑洗七寸有竒之羽則於律雖本為上生而於聲則
又當用其半而為下生矣自姑洗半律三寸有竒之
羽而生應鐘四寸有竒之角則於律雖為下生而於
聲反為上生矣其餘十律皆然孔疏盖知此法但言
之不詳耳(半律杜佑通典謂/之子聲者是也)此是古法但後人失之
而唯存黄鐘大吕太蔟夾鐘四律有四清聲即此半
聲是也變宫變徵始見於國語注中及後漢樂志乃
十二律之本聲自宫而下六變七變而得之者非清
聲也如黄鐘為宫則第六變得應鐘為變宫第七變
得蕤賔為變徵如林鐘為宫則第六變得蕤賔為變
宫第七變得大吕為變徵是也凡十二律皆有二變
一律之内通前五聲合為七均祖孝孫王朴之樂皆
同所以有八十四調者盖每律各添此二聲而得之
也新書此説甚詳候氣之説其中亦已論之盖埋管
雖相近而其管之長短入地深淺有不同故氣之應
有先後耳非以方位而為先後也但畫一圖朝夕看
誦仍於指掌間輪之久久自熟乃見其妙此又可驗
凡事皆然别無竒巧只是久而習熟便是妙處也(禮/書)
(有此一卷比新書差約偶在他處/俟取到寄去看也○荅廖子晦)
太史公五聲數曰九九八十一以為宫(散/聲)三分去一得
五十四以為徵(為九/徽)三分益一得七十二以為商(為/十)
(三/徽)三分去一得四十八以為羽(為八/徽)三分益一得六
十四以為角(為十/一徽)十二律數曰黄鐘九寸為宫(琴長/九尺)
(而折其半故為四尺/五寸而下生林鐘)林鐘六寸為徵(為第九徽徽内/三尺徽外一尺)
(五寸上/生太蔟)太蔟八寸為商(為第十三徽徽内四尺/徽外五寸下生南吕)南吕
五寸三分為羽(為第八徽徽内二尺七寸/徽外一尺八寸上生姑洗)姑洗七寸
一分為角(為第十一徽徽内三尺六/寸徽外九寸下生應鐘)應鐘四寸六分
六釐(位在八徽内二寸七分内二尺/四寸外二尺一寸上生蕤賔)蕤賔六寸二分
八釐(位在十徽九徽之間内三尺一寸/五分外一尺三寸五分上生大吕)大吕八寸三
分七釐六豪(在龍齦内二寸半内四尺二/寸半外二寸半下生夷則)夷則五寸
五分五釐一豪(在九徽八徽之間内二尺八寸/半外一尺六寸半上生夾鐘)夾鐘
七寸四分三釐七豪三絲(為第十二徽徽内三尺八/寸徽外七寸下生無射)
無射四寸八分八釐四豪八絲(在八徽内徽内二尺/五寸徽外二尺上生)
(中/吕)中吕六寸五分八釐三豪四絲六忽(為第十徽亦/為角徽内三)
(尺四寸徽外一尺一寸復生變黄鐘八寸七分八釐/有竒今少宫以下即其半聲為四寸三分八釐有竒)
(也○以上十二律並用太史公九分寸法約定周禮/鄭注以從簡便凡律寸皆九分分皆九釐釐皆九豪)
(豪皆九絲絲皆九忽琴尺皆十寸/寸皆十分分皆十釐釐以下不收)按此以上為自龍
齦之内至於七徽左方十二律之位而七徽以後之
説亦附其後盖琴之有徽所以分五聲之位而配以
當位之律以待抑按而取聲而其布徽之法則當随
其聲數之多少律管之長短而三分損益上下相生
以定其位如前之説焉今人殊不知此其布徽也但
以四折取中為法盖亦下俚立成之小數雖於聲律
之應若簡切而易知但於自然之法象懵不知其所
自來則恐不免有未盡耳○或曰若子之言聲數也
律分也徽寸也三者之相與皆迂回屈曲而難通無
乃出於傅㑹牽合之私耶曰律之九分也數之八十
一也琴之八尺一寸也三者之相與固未嘗有異焉
今以琴之太長而不適於用也故十其九而為九尺
又折其半而為四尺五寸則四尺五寸之琴與夫九
寸之律八十一之數亦未始有異也盖初絃黄鐘之
宫次絃太蔟之啇三絃中吕之角四絃林鐘之徵五
絃南吕之羽六絃黄清之少宫七絃太清之少商皆
起於龍齦皆終於臨岳其長皆四尺五寸是皆不待
抑按而為本律自然之散聲者也而是七絃者一絃
之中又各有五聲十二律者凡三焉且以初絃五聲
之初言之則黄鐘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宫聲之初
矣(數八十一律九寸/琴長四尺五寸)太蔟則應於十三徽之左而為
商(數七十二律八/寸徽内四尺)姑洗則應於十一徽而為角(數六/十四)
(律七寸一分徽内三尺六寸中吕應於十而為角律/六寸五分八釐有竒徽内三尺四寸但姑洗唯三絃)
(用之餘絃/皆用中吕)林鐘則應於九而為徵(數五十四律六/寸徽内三尺)南
吕則應於八而為羽(數四十八律五寸三/分徽内二尺七寸)○次絃則
太蔟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商之初矣(用宫數/後倣此)而其
姑角應於十三之左(用商數/後倣此)林徵應於十南羽應於
九黄清少宫應於八之右○三絃則姑洗之律固起
於龍齦而為角之初矣而林徵應於十三南羽應於
十一黄清少宫應於九太清少商應於八○四絃則
林鐘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徵之初矣而南羽應於
十三黄清少宫應於十太清少商應於九少角應於
八○五絃則南吕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羽之初矣
黄清少宫則應於十二少商應於十少角應於八九
之間(此絃與七徽後三絃無徵朱/子文集諸本並同疑有闕文)○六絃之黄清則
固起於龍齦而為少宫之初矣少商則應於十三少
角則應於十少徵則應於九少羽則應於八○七絃
之太清則固起於龍齦而為少商之初矣少角則應
於十二少徵則應於十少羽則應於九少宫之少則
應於七八之間故皆按其應處而鼓之然後其聲可
得而見而聲數律分與其徽内之長無不合焉然此
皆黄鐘一均之聲也若大吕夾鐘蕤賔夷則無射應
鐘之為律則無所用於黄鐘故必因旋宫而後合於
五聲之位其在於此則雖有定位而未當其用也(大/在)
(黄太之間律八寸三分七釐有竒内四尺二寸半○/夾在太姑之間律七寸四分三釐有竒内三尺八寸)
(○蕤在中林之間律六寸二分八釐内三尺一寸五/分○夷在林南之間律五寸五分五釐有竒内二尺)
(八寸半○無在南右律四寸八分八釐有竒内二尺/五寸○應在無右律四寸六分六釐内二尺四寸○)
(旋宫見本/章圖説)若自七徽之後以至四徽之前則五聲十
二律之應亦各於其初之次而半之(初絃七徽承羽/而為宫六七間)
(為商六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次絃七徽承/宫而為商六左為角六右為徵五為羽四五間為宫)
(○三絃七徽承商而為角六為羽五為宫五右為商/○四絃承角而為徵六左為羽六右為宫五為商四)
(五間為角○五絃七徽承徵而為羽六左為宫六右/為商五右為角四五間為徵○六絃承羽而為宫七)
(右為商六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七絃承宫/而為商六左為角六右為徵五為羽四五間為宫)
四徽之後以至一徽之前則其聲律之應次第又如
其初而又半之(此一節聲難取而用處希不能盡載/然其大槩次第亦與上兩節不異但)
(加促宻耳○凡五絃起於龍齦初絃五聲次絃四聲/三絃三聲四絃二聲五絃一聲凡十五聲皆正聲○)
(初絃七徽次絃八徽三絃九徽四絃十徽五絃十二/徽六絃龍齦以後為第二宫各五聲七絃龍齦以後)
(四聲凡三十四聲皆少聲○初絃四徽以下至七絃/八七間以後為第三宫各五聲凡三十五聲皆少少)
(聲○初絃一徽之後下至七絃四五之間初絃一聲/次絃二聲三絃三聲四絃四聲五絃五聲六絃五聲)
(七絃五聲凡二十五聲猶為少少入前三十五聲數/内唯六絃一聲七絃二聲凡三聲為第四宫又别為)
(少少少聲通為二十八聲○合/一琴而計之為百十有二聲)但七徽之左為聲律
之初氣後身長聲和節緩故琴之取聲多在於此七
徽則為正聲正律初氣之餘承徵羽既盡之後而黄
鐘之宫復有應於此者且其下六絃之為聲律亦皆
承其已應之次以復於初而得其齊焉氣已消而復
息聲已散而復圓是以雖不及始初之全盛而君子
猶有取焉過此則其氣愈散地愈廹聲愈髙節愈促
而愈不可用矣此六徽以後所以為用之少雖四徽
亦承已應之次以復於初而得其齊而終有所不能
反也(此處但汎聲多取之自當别論而俗曲/繁聲亦或有取則亦非君子所宜聼也)大抵琴
徽之分布聲律正與候氣同是一法而亦不能無少
異候氣之法闕地為坎盈尺之下先施木案乃植十
二管於其上而實土埋之上距地面皆取一寸而止
其管之底則各随其律之短長以為淺深黄鐘最長
故最深而最先應應鐘最短故最淺而最後應今移
其法於琴而論之則所謂龍齦即木案之地也所謂
臨岳即地面之平也聲應之處即其律寸之短長距
案之逺近也故按此鼓之而其聲可見此其所同也
但律之次第左起而右行者以氣應先後為之序自
地中而言之也徽之次第右起而左行者以律管入
地淺深為之序據人在地上目所見者而言之也此
其似異而實同者也其甚異者則管虛而絃實管有
長短而無大小(圍皆九分/徑皆三分)絃有大小而無短長管上
平而下不齊絃則下齊而同起於龍齦也是以候氣
者異管而應不同時既應則其氣遂達於上而無復
升進之漸布徽者亦異絃而應於同時既應則各得
其量之所受(如以絃大小/為五聲之序)而循序以漸進至於三周
而後已此其甚不同者也然明者觀之以其所異乘
除準望而求其所同則是乃所以益見其同而無可
疑者但自有琴以來通儒名師未有為此説者余乃
獨以荒淺之學聾瞶之耳一旦臆度而誦言之宜子
之駭於聽聞而莫之信也然吾豈以是而必信於當
世之人哉姑以記余之所疑焉耳抑此七絃既有散
絃所取五聲之位又有桉徽所取五聲之位二者錯
綜相為經緯其自上而下者皆自上絃遞降一等其
自左而右者則終始循環或先或後毎至上絃之宫
而一齊焉盖散聲陽也通體之全聲也無所受命而
受命於天者也七徽隂也全律之半聲也受命於人
而人之所貴者也但以全聲自然無形數之可見故
今人不察反以中徽為重而不知散聲之為尊甚矣
其惑也至其三宫之位則左陽而右隂陽大而隂小
陽一而隂二故其取類左以象君右以象臣而二臣
之分又有左右左者陽明故為君子而近君右者隂
濁故為小人而在逺以一君而御二臣能親賢臣逺
小人則順此理而國以興隆親小人逺賢臣則咈此
理而世以衰亂是乃事理之當然而非人之所能為
也又凡既立此律以為宫則凡律之當徽而有聲者
皆本宫用事之律也其不當徽而無聲者皆本宫不
用之律也(唯第十二徽有徽無聲/亦不當用未詳其説)律旋而宫變則時
異而事殊其遭時而遇俗者自當進據可為之㑹而
發其鳴聲其背時而忤俗者自當退伏無人之境而
箝其頰舌此亦理勢之當然而其詳則旋宫之圖説
盡之矣定律之法沈氏筆談据唐人琵琶録以為調
琴之法湏先以管色合字定宫絃乃以宫絃下生徵
徵上生商上下相生終於少商凡下生者隔二絃上
生者隔一絃取之凡絲聲皆當如此但今人茍簡不
復以管定聲故其髙下無法出於臨時桉沈氏所言
可救流俗茍簡之弊世之言琴者徒務布爪取聲之
巧其韻勝者乃能以蕭散閒逺為髙耳豈復知禮樂
精微之際其為法之嚴宻乃如此而不可茍哉然其
曰以合聲定宫絃者亦黄鐘一均之法耳不知沈氏
之意姑舉一隅以見其餘耶抑以琴聲之變為盡於
此而遂已也若曰姑舉一隅而當别用旋宫之法以
盡其變則又當各以其字命之而不得定以合聲為
宫也盖今俗樂之譜厶則合之為黄也&KR2470;則四下之
為大也&KR2470;則四上之為太也二則一下之為夾也二
則一上之為姑也&KR2470;則上之為中也厶則勾之為蕤
也厶則尺之為林也&KR1525;則工下之為夷也&KR1525;則工上
之為南也&KR1398;則凡下之為無也&KR1398;則凡上之為應也
六則六之為黄清也丌則五下之為大清也丌則五
上之為太清也則口上之為夾清也(此句有闕/誤未詳)此聲
俗工皆能知之但或未識古律之名不能移彼以為
此故附見其説云(按今俗樂或謂髙於古雅樂三律/則合字乃夾鐘也沈氏後章即言)
(今教坊燕樂比律髙二均弱合字比太蔟㣲下却以/凡字當宫聲比宫之清宫微髙外方樂又髙坊一均)
(以來惟契丹樂聲比教坊樂下二均疑唐之遺聲也/若如沈説則外方合字真為夾鐘矣若便以此為黄)
(鐘恐聲已髙急更用旋宫至辰巳位即已為/林夷非惟不容彈亦不可得而上矣更詳之)○調絃
之法散聲隔四而得二聲(宫與少宫/商與少商)中徽亦如之而
得四聲(桉上散下得二聲桉下/散上得二聲其絃則同)八徽隔三而得六(六/字)
(疑/誤)聲(宫與羽商與少宫角與少商桉上得三/聲桉下得三聲○桉下句疑有誤字)九徽桉
上者隔二而得四聲(宫與徵商與羽角與少宫徵與/少商為四○内角聲在九十間)
(四之○少濁○内角/聲句疑多似當刪)按下者隔一而得五聲(少商與/羽少宫)
(與徵羽與角徵與商角與宫為五/○内角聲在九八閒四之一少清)十徽按上者隔一
而得五聲(宫與角商與徵角與羽徵與少宫羽與/少商為五○内角聲在十一徽少濁)按
下者隔二而得四聲(少商與徵少宫與角羽與商徵/與宫為四○内角聲在十一徽)
(少濁○内角聲/句疑複似當删)十三徽之左比絃相應而得六聲(宫/與)
(商商與角角與徵徵與羽羽/與少宫少宫與少商凡六)右調絃之法大槩如此
然惟九徽為得其相生之序十徽則雖律吕相得而
其倫序倒置若有未諧故沈氏説以隔二者為下生
隔一者為上生盖九徽之宮隔二者生散徵而散徵
隔一上生十徽之商九徽之商隔二下生散羽而散
羽隔一上生十一徽之角九徽之角隔二下生散少
宫而散少宫隔一上生十徽之徵九徽之徵隔二下
生散少商而散少商隔一上生十徽之羽也如此則
九徽之隔二者常以木聲命散聲十徽之隔一者常
以散聲命木聲然後十徽之桉上桉下者亦皆得以
協其相生之序此又不可不知也此外諸絃號為相
應者則但以散聲木聲同於一律而自相醻酢至於
相生之序則無取焉然散聲者全律之首七徽者散
聲之貳故其應聲渾厚寛平最為諧韻特以中三絃
者孤孑特立無上下之交焉則其為用有所不周若
八徽之三聲十三徽之六聲則為律雖同而絲木有
異是以其聲雖應而不和如人心不同而强相然諾
外雖和悦而中實乖離求其天屬自然真誠和協則
惟九徽十徽與十一徽之三絃為然此調絃之法所
以必於此而取之亦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或者見其
如此而不深求其故遂以己意强為之説以為九徽
者林鐘之位十徽者中吕之位林鐘為黄鐘之所生
而中吕又為能反生黄鐘者所以得為調絃之地而
非他徽之可及此其為説亦巧矣然使果有是理則
曷為不直於黄鐘焉調之而必為此依傍假託之計
耶若角聲二律之説則予嘗竊怪古之為樂者通用
三分損益隔八相生之法若以黄鐘為宫則姑洗之
為角有不可以豪髪差者而今世琴家獨以中吕為
黄鐘之角故於衆樂常必髙其一律然後和唯第三
絃本是角聲乃得守其舊而不變流傳既久雖不知
其所自來然聽以心耳亦知其非人力之所能為也
昔人亦有為之説者皆無足取其曰五聲之象角實
為民以民為貴故於此焉上之者其穿鑿而迂踈固
已甚矣又以為姑洗為正角中吕為清角者則恐此
等變調随世而生又非獨此為然也近世惟長樂王
氏之書所言禮樂最為近古然其説琴亦但以第三
絃為律中中吕而不言其所以然者予於是益以為
疑乃為之深思而有得焉然後知古人所以破去三
分損益隔八相生之明法而俛焉以就此位之僭差
者乃為迫於聲律自然之變有不得已而然也盖建
樂立均之法諸律相距間皆一律而獨宫羽徵角之
間各間二律相距既逺則其聲勢隔闊而有不能相
通之患然猶幸其隔八之序五聲既備即有二律介
於宫羽徵角之間於是作樂者因而取之謂之二變
然後彼四聲者乃得連續無間而七均備焉唯琴則
專用正聲不取二變故於二位之闕無以異乎衆樂
之初然又以其别有二少而少宫之分寸地位近於
變宫故宫羽之間有以補之而不至於大闕惟徵角
之間既為闊逺欲以少商補之則其分寸地位相望
甚逺而不可用是以己午二位特為空闕而角聲之
勢必將乘其間隙進而干之以求合於林徵然其本
位若遂空虛而無主則姑夾兩位又成曠闊而商角
二聲將不能以相通幸而三絃姑洗之本聲與十一
徽姑洗之本位自有相得而不能相離者乃獨固守
其所而不肯去於是姑前中後皆得祗間一律而無
空闕之患是亦律吕性情自然之變有如此者而非
人力所能為也然非古之哲人機神明鑒有以盡其
曲折之微則亦孰能發其精藴著為明法以幸後世
之人哉深究其端殆未易以常理論也今好事者乃
有見二律之兼用遂通五均數為六律而謂凡周禮
孟子之單言六律者皆以是言而非六律六同之謂
果如其言則是周禮孟子皆為專指琴之一器而言
且使衆樂之七均皆廢而所謂七音七始亦皆虛語
矣嗚呼異哉(琴律/説)
来教云凡樂黄鐘為宫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
南吕為羽此五者聲律之元也今之五聲獨角聲不
得其正以六十律齊之乃姑洗部依行之聲耳姑洗
部有五律四律合姑洗下生蕤賔部律獨依行一律
合中吕上生黄鐘部律然則今之角聲雖曰依行實
為中吕中吕而下正合還宫之次是以名為中吕宫
而古名清角者以依行本屬姑洗而清於姑洗故謂
之清角(内蕤賔二字當作應鐘恐是/筆誤然兩本皆同更望詳之)又曰姑洗一聲
十徽律在徽前應在律後者中吕聲髙不能生黄鐘
部第一律生黄鐘部第一律者姑洗部之依行也依
行為宮生黄鐘部包育為徵包育生林鐘部謙待為
商謙待生太蔟部未知為羽未知生南呂部白呂為
角然則當十徽者正依行宫也十徽以依行為應故
姑洗律在徽前序或然也今詳此論角聲不得其正
發明精到前此所疑皆釋然矣但依行之説則凡十
二律皆自黄鐘三分損益上下相生以極乎中呂而
以琴考之自龍齦以下至七徽之東凡十二律之位
其逺近踈密往来相生亦與律寸符合京房雖増為
六十律然亦十二正律相生已徧然後乃生執始(係/第)
(十三/律)以至依行(係第五/十三律)遂生包育以極乎南事而終
焉其序正與禮運正義六十調同但自黄鐘右旋歷
應無南夷林蕤中姑夹太大以為諸宮之次方其未
遍十二律以及中呂之時正律不生子律而琴自南
呂上生姑洗亦未見其有不合而湏變以為子律也
今曰琴之角聲乃姑洗部之依行則未知其何自而
来忽破此例且將来下生之時不知其將復為應鐘
耶抑遂為包育也復為應鐘則數不合便為包育則
從此抹過姑洗以下八正律依行以前四十子律皆
成無用矣若曰用正律時自未應遽用子律自無射
為宫之後方用執始以下子律則中吕為宮又自用
内負子律而生黄之分動以下四律初不用依行也
至於太蔟之形晋為宫乃惟汗為徵依行為商包育
為羽謙待為角則是依行未嘗為中呂之宫且其短
長雖若鄰於中呂而其分部實居姑洗亦不得而應
於十徽也凡此反復求之竟未之得偶别思得一説
具於後叚中呂宮調説中更望垂教○来教云古黄
鐘今慢角調三正角(姑洗/中聲)古清角今正宫亦名中呂
宫三清角(中吕/中聲)又曰若下其角聲於大絃十一徽而
取其應則可以復古之正調矣今詳此説慢角三為
姑洗者從大絃十一徽調之而應其絃緩也清角三
為中呂者從大絃十徽調之而應其絃急也以此推
之則王侍郎所説直以第一絃為中呂者清角法也
不知其説是如此否其間尚有未曉者别見後叚○
古黄鐘宮調(亦曰/慢角)今詳来教既曰古黄鐘宮調則此
一均正是黄鐘為宮正聲之調而琴中聲氣之元也
又曰今謂之慢角調則是今世猶有此調也然不知
今之琴曲何者為此調何以世俗都不行用而唯以
中呂為宫也且既知其誤則改而正之似無難者今
長者雖知其然而猶未免有傳習之乆莫之能改之
歎則又似有未易改者此又何也又此但以見行中
呂宮調緩其一絃以為正角則其餘絃之相應者恐
亦湏有差舛不知合與不合并行改易若不改易而
但抑按以求其合既謂之黄鐘正宮又似不當如此
此皆未曉更望指諭○中吕宮調(亦曰正宮/亦曰清角)今詳来
教此但以古黄鐘正調緊第三絃之散聲而因以為
宮耳雖不得姑洗正角之位然角聲所占地位甚廣
自十一徽之西以盡乎九徽之東皆角聲之位也今
既不循常而欲𦂳其聲則於其中雖移一律初亦不
出本聲之位不必更以京房子律推之强改姑洗之
依行使屬中呂然後為得也但既以第三絃為宫則
其下即便可就按第六絃黄清以為徵四絃林鐘為
商七絃太清為羽五絃南吕為角(皆應於十徽其㪚/聲則自為徵羽宮)
(商如/故)其上兩絃則聲濁而勝於本宫故不入調而以
為應(宫應徵商應羽/散聲自為宮商)来教謂以旋宮命之故曰中吕
之宮者正謂此也然詳此調以中呂為角則已不得
角聲之正以角聲為宮則又不得宮聲之正又就少
宫少商以為徵羽而反以正宫正商為徵羽之應則
其遷就雖巧而顚倒失正亦甚矣以此竊意或非古
樂旋宮正法但不知其自何時而變耳然當時若且
私行此調而不廢本曲則人猶得以識其是非今乃
反以所變為正宫而本曲遂不可見則今之所謂琴
者非復古樂之全明矣故東坡以為古之鄭衛豈亦
有見於此耶○旋宮諸調之法以上黄鐘中呂首尾
二宮其法略可見矣但其中呂一宮未有以見其為
古樂旋宮之正法耳若是正法則其餘十律亦當各
自為宫若非正法則其本調亦當并考然後其法乃
備故古説有随月用律之法而来教亦謂不必轉軫
促絃但依旋宫之法而抑桉之正謂此也然亦難只
如此汎論湏逐宮指定各以何聲取何絃為唱各以
何絃取何律為均乃見詳實又以禮運正義之説推
之則每律既已各為一宮每宮亦合各有五調而其
逐調用律取聲亦各有法此為琴之綱領而前此説
者皆未嘗有明文誠闕典也欲望暇日定為一圖以
宮統調以調統聲令其賔主次第各有條理則覽者
曉然可為萬世之法矣(若作此圖先湏作二圖各具/琴之形體徽絃尺寸㪚聲之)
(位然後以一圖附桉聲聲律之位以一圖附汎聲聲/律之位則於宮調圖前所附三聲皆以朱字别之刻)
(板則為/白字)○十徽十一徽舊疑七絃隔一調之六絃皆
應於第十徽而第三絃獨於十一徽調之乃應故角
聲兼應兩律而其餘四聲皆止應一律前此故嘗請
問而角聲兼應兩律之辨則固已䝉指示矣然依行
之説愚意終有所未曉也已於前章再論之矣至於
七絃隔一之應不同在於一徽則又嘗思之七絃㪚
聲為五聲之正而大絃十二律之位又衆絃散聲之
所取正也故逐絃之五聲皆自東而西相為次第其
六絃㑹於十徽則一與三者角與散角應也二與四
者徵與散徵應也四與六者宮與散少宮應也五與
七者商與散少商應也其第三第五絃㑹於十一徽
則羽與散羽應也義各有當初不相湏故不得同㑹
於一徽無他説也(荅吴元士○以/上文集六條)
御纂朱子全書卷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