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數理精蘊

御製數理精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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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御製數理精蘊下編卷六

  線部四

   和數比例

   較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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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數比例

比例之中有合率而復有和數者將幾比例之率合

為一比例故謂之合率至於有總數又有分數以分

數合而與總數相比則謂之和數其在九章總名差

分而其實總不越比例之理故今質名之曰和數比

例其立法有以實數與實數比者如合衆人數與總

物數之比即若每人數與每物數之比是也有以所

立衰數與實數比者如合衆衰數與總物數之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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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每人衰數與每物數之比是也又或以加倍數成

率者其得數亦為加倍之數或以兩數相乗而成率

者其得數亦為兩數相乗之數要之皆以比例而得

故於各條詳加解説以明其故焉

設如南北二商合本貿易南出本銀一百五十兩北

 出本銀二百五十兩共得利銀一千兩按各人所

 出本銀之分分之問二人各得利銀幾何

     法以南出本銀一百五十兩與北出本

     銀二百五十兩相併得四百兩為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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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銀一千兩為二率南出本銀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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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三百七十五兩

     即南所分利銀數於共利一千兩内減

     三百七十五兩餘六百二十五兩即北

     所分利銀數也如以二人本銀共四百

     兩為一率二人共利一千兩為二率北

     出本銀二百五十兩為三率推得四率

     六百二十五兩即北所分利銀數也此

     法蓋以二人共本比共利即如每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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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比各利而為相當比例四率也

     又捷法以二人共出本銀四百兩歸除

     二人共得利銀一千兩得每一兩之利

     為二兩五錢乃與各人本銀數相乗即

     得各人所分利銀數此又以每一兩之

     利與各人所出本銀之利相比而得也

設如趙周馮三人合夥生理趙出本銀一千兩周出

 本銀八百兩馮出本銀六百兩共得利銀一千二

 百兩按各人所出本銀之分分之問三人各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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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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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三人各出本銀相併得二千四百

     兩為一率三人共得利銀一千二百兩

     為二率三人所出本銀數各為三率推

     得各四率趙五百兩周四百兩馮三百

     兩即為各人所得利銀數也若用捷法

     則以三人所併本銀二千四百兩歸除

     共得利銀一千二百兩得每一兩之利

     為五錢按各人本銀數乗之即各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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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利銀數也

設如甲乙丙三商共出本銀一千五百二十兩得利

 銀一百九十兩甲分一百二十兩乙分四十兩丙

 分三十兩問各人原本銀若干

     法以共利銀一百九十兩為一率共本

     銀一千五百二十兩為二率每分利銀

     各為三率推得各四率甲本銀為九百

     六十兩乙本銀為三百二十兩丙本銀

     為二百四十兩如用捷法則以共利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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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九十兩歸除共本銀一千五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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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兩得每一兩利銀之本銀為八兩乃

     以八兩乗各人利銀分數即得各人本

     銀之數矣

設如甲丙戊三人合本貿易共得利銀三千二百二

 十兩甲本銀三千六百兩丙本銀五百一十兩戊

 本銀不知其數但知該分利銀四百八十兩問其

 本銀若干

     法以三人共得利銀三千二百二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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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減戊之利銀四百八十兩餘二千七

     百四十兩為一率甲丙二人本銀相併

     得四千一百一十兩為二率戊利銀四

     百八十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七百二十

     兩即戊之本銀數也此法於總利中減

     去戊利銀所餘者即甲丙二人之利銀

     故以甲丙二人之共利銀與甲丙二人

     之共本銀相比即若戊一人之利銀與

     戊一人之本銀相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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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甲乙丙三商共出本銀一千五百二十兩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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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利共銀一千七百一十兩甲分本利共銀一千

 零八十兩乙分本利共銀三百六十兩丙分本利

 共銀二百七十兩問三人所分本利各若干

     法以三人所得本利共銀一千七百一

     十兩為一率共出本銀一千五百二十

     兩為二率各人所分本利共銀各為三

     率推得各四率甲本銀九百六十兩乙

     本銀三百二十兩丙本銀二百四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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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為各人本銀數以各人本銀減各人

     共銀甲得利銀一百二十兩乙得利銀

     四十兩丙得利銀三十兩即各人利銀

     數也

設如有三人合本貿易第一人出本銀五百兩係七

 成第二人出本銀一千兩係八成第三人出本銀

 一千五百兩係九成共得利銀二千兩皆係十成

 問每人應得利銀若干

     法以各人所出本銀數與各銀成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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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乗第一人得三百五十兩第二人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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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兩第三人得一千三百五十兩三數

     相加共得二千五百兩為一率共得利

     銀二千兩為二率毎人所得相乗之數

     (第一人三百五十兩第二人八/百兩第三人一千三百五十兩)各為三

     率推得各四率第一人得二百八十兩

     第二人得六百四十兩第三人得一千

     零八十兩即各人應得之利銀數也此

     法以各銀成色乗各人銀數者是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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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成色俱變作十成銀也如第一人七

     成銀五百兩變作十成銀止得三百五

     十兩第二人八成銀一千兩變作十成

     銀止得八百兩第三人九成銀一千五

     百兩變作十成銀止得一千三百五十

     兩併之得十成銀二千五百兩故以總

     十成銀二千五百兩與共利銀二千兩

     之比即若毎人十成本銀與每人應得

     利銀之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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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甲丙戊三商合本貿易其所出本銀多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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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日亦不同甲出本銀六百兩係八個月丙出本

 銀四百五十兩係六個月戊出本銀五百兩係十

 個月共得利銀一千兩問各人應分利銀幾何

     法以各人本銀與各人月分相乗甲得

     四千八百兩丙得二千七百兩戊得五

     千兩三數相併得一萬二千五百兩為

     一率共利銀一千兩為二率各人本銀

     乗各人月分之數為三率推得各四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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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得三百八十四兩丙得二百一十六

     兩戊得四百兩即為各人應得之利銀

     數也此法先以各人本銀乗各人月分

     者葢以各人所出本銀按月分以加倍

     也三人本銀各有月分則行利亦按月

     加倍也

設如乙丙丁三人合夥生理乙出本銀二百兩係八

 個月出本之兩月後又添本銀四十兩丙出本銀

 三百二十兩係六個月出本之一月後又添本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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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兩丁出本銀一百六十兩係十個月共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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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三百六十兩問每人各該利銀幾何

     法以乙本銀二百兩與八個月相乗得

     一千六百兩又以後添四十兩與六個

     月相乗(因出本之兩月後/又添銀故用六月)得二百四十

     兩此兩數相加得一千八百四十兩為

     乙之衰數以丙本銀三百二十兩與六

     個月相乗得一千九百二十兩又以後

     添八十兩與五個月相乗(因出本之一/月後又添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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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用/五月)得四百兩此兩數相加得二千三

     百二十兩為丙之衰數以丁本銀一百

     六十兩與十個月相乗得一千六百兩

     即丁之衰數乃以三人衰數相加得五

     千七百六十兩為一率三百六十兩為

     二率各人衰數各為三率推得各四率

     乙得一百一十五兩丙得一百四十五

     兩丁得一百兩即各人應得之利銀數

     也此法因出銀前後各不同故以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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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銀節次乗各人月分而得各人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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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得各人衰數則相加而與總利銀為

     比即如各人衰數與各人利銀相比也

設如甲乙丙三商合本貿易共得利銀一千兩甲本

 銀三百兩係十個月乙本銀六百兩丙本銀四百

 兩俱不知月分其利銀則甲分五百兩乙分三百

 兩丙分二百兩問乙丙二人出本銀月分各幾何

     法以甲之利銀五百兩為一率甲之本

     銀三百兩與十個月相乗得三千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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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率乙之利銀三百兩為三率推得四

     率一千八百兩為乙之本銀六百兩與

     月分相乗之數以乙之本銀六百兩除

     之得三個月即乙出銀之月分如以丙

     之利銀二百兩為三率則得四率一千

     二百兩為丙之本銀四百兩與月分相

     乗之數以丙之本銀四百兩除之得三

     個月即丙出本銀之月分也

設如乙丙丁三人合本貿易共得利銀三百八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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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得利銀為乙三分之一丁得利銀為乙四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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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乙之本銀為八十兩收利十二個月丙丁二人

 本銀不知數但知丙收利銀係八個月丁收利銀

 係四個月問乙丙丁利銀各若干丙與丁本銀各

 若干

     法以十二分為乙之衰數(兩分母相/乗之數)取

     其三分之一得四分為丙之衰數又取

     其四分之一得三分為丁之衰數將三

     衰數相併得一十九分為一率共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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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八十兩為二率以各人衰數各為三

     率推得各四率乙之利銀得二百四十

     兩丙之利銀得八十兩丁之利銀得六

     十兩三宗利銀相併共三百八十兩以

     合前數又用乙利銀二百四十兩為一

     率乙本銀八十兩與十二個月相乗得

     九百六十兩為二率丙利銀八十兩為

     三率推得四率三百二十兩為丙本銀

     八個月之共分以八個月除之得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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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即丙之本銀數復以乙利銀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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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兩為一率乙本銀九百六十兩為二

     率丁利銀六十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二

     百四十兩為丁本銀四個月之共分以

     四個月除之得六十兩即丁之本銀數

     也

設如甲丙戊三家每日派一人當差論各家田數定

 日之多少甲田八十畝丙田六十畝戊田五十二

 畝問各人一年内連閏月應該當差之日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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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甲丙戊三家田數(甲八十丙六/十戊五十二)相

     併得一百九十二畝為一率一年連閏

     月作三百八十四日為二率各家田數

     各為三率推得各四率甲當差一百六

     十日丙當差一百二十日戊當差一百

     零四日併之得三百八十四日合一年

     連閏月之數也

設如二人居住相隔一千四百里同日起身一人日

 行八十里一人日行六十里問途中幾日相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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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八十里與六十里相併得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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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里為一率一日為二率一千四百里

     為三率推得四率十日即相㑹之日也

     此法以八十里六十里相併為一率者

     毎一日之内兩人共行一百四十里也

     一百四十里行一日則一千四百里行

     十日矣蓋日行八十里者十日行八百

     里日行六十里者十日行六百里併之

     以合原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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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有銀四百八十六兩糴米麥豆三色其石數相

 等米每石價銀一兩二錢麥每石價銀九錢豆每

 石價銀六錢問石數若干

     法以米價一兩二錢麥價九錢豆價六

     錢相併共得二兩七錢為一率一石為

     二率總銀四百八十六兩為三率推得

     四率一百八十石即各色之石數也此

     法蓋因三色之石數既相等故三色每

     石之共價與每一石之比即同於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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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共價四百八十六兩與每一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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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八十石之比也

設如有銀一千二百兩買綾絹二色絹一分綾二分

 綾每疋價銀三兩六錢絹每疋價銀二兩四錢問

 綾絹與價銀各幾何

     法以綾價三兩六錢二因之(綾二分故/用二因)

     得七兩二錢與絹價二兩四錢相加共

     得九兩六錢為一率絹一疋為二率總

     銀一千二百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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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疋為絹數倍之得二百五十疋

     為綾數以絹每疋價銀二兩四錢與絹

     一百二十五疋相乗得三百兩為共絹

     價以綾每疋價銀三兩六錢與綾二百

     五十疋相乗得九百兩為共綾價也此

     法蓋因絹為一分綾為二分故將綾價

     二因之與絹價相加即綾二疋絹一疋

     之共價以綾二疋絹一疋之共價與絹

     一疋之比即同於綾二分絹一分之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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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一千二百兩與絹一分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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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疋之比也

設如有銀三百三十六兩買羅八十疋絹一百二十

 疋羅每疋價比絹每疋價加一倍問羅價絹價各

 幾何

     法以羅八十疋倍之得一百六十疋與

     絹一百二十疋相加得二百八十疋為

     一率絹一疋為二率總銀三百三十六

     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一兩二錢即絹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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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疋之價倍之得二兩四錢即羅每一

     疋之價也此法蓋因羅價比絹價加一

     倍故將羅疋數倍之與絹疋數相加為

     羅二倍絹一倍之共數而以羅二倍絹

     一倍之共數與絹一疋之比即同於羅

     二倍絹一倍之共價三百三十六兩與

     絹一疋之價一兩二錢之比也

設如有銀七百八十五兩令甲乙丙丁四人分之乙

 得甲銀十分之七丙得乙銀十四分之三丁得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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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十二分之九問各分銀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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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一千六百八十分(三分母連/乗之數)為甲

     衰數取甲十分之七得一千一百七十

     六分為乙衰數取乙十四分之三得二

     百五十二分為丙衰數取丙十二分之

     九得一百八十九分為丁衰數乃以四

     人衰數相併得三千二百九十七分為

     一率總銀七百八十五兩爲二率以甲

     衰一千六百八十分為三率得四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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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兩即甲所分之銀數以乙衰一千一

     百七十六分為三率得四率二百八十

     兩即乙所分之銀數以丙衰二百五十

     二分為三率得四率六十兩即丙所分

     之銀數以丁衰一百八十九分為三率

     得四率四十五兩即丁所分之銀數四

     人所得銀數併之得七百八十五兩以

     合原數也此法因各分母不同恐難度

     盡故以分母連乗為甲衰數次各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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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其衰數乃併各衰數為共衰數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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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數與總銀數之比即同於各人衰數

     與各銀數之比也

設如東西中三村共納糧一千零三十六石東村一

 百二十戸每戸該納七分西村八十戸每戸該納

 五分中村六十戸每戸該納四分問各村納糧若

 干每戸納糧若干

     法以七分與東村一百二十戸相乗得

     八百四十分為東村衰數以五分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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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八十戸相乗得四百分為西村衰數

     以四分與中村六十戸相乗得二百四

     十分為中村衰數乃以三村衰數相併

     得一千四百八十分為一率共納糧一

     千零三十六石為二率各村衰數各為

     三率推得各四率東村共該納糧五百

     八十八石西村共該納糧二百八十石

     中村共該納糧一百六十八石再以各

     村戸數歸除各村所納糧數則東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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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戸該納糧四石九斗西村每戸該納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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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石五斗中村每戸該納糧二石八斗

     如以三村共衰分數歸除共納糧數得

     每一分所納糧數而以各村分數乗之

     即得各村共納糧數以各戸分數乗之

     即得各村每戸所納之糧數也

設如乙丙丁三人共納地租銀十一兩五錢乙田長

 一百二十丈寛四十丈丙田長二百丈寛六十丈

 丁田長八十丈寛二十丈問每人該租銀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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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乙田長一百二十丈與寛四十丈

     相乗得四千八百丈丙田長二百丈與

     寛六十丈相乗得一萬二千丈丁田長

     八十丈與寛二十丈相乗得一千六百

     丈三數相併共得一萬八千四百丈為

     一率共地租銀十一兩五錢為二率各

     田長寛相乗之數各為三率推得各四

     率乙該銀三兩丙該銀七兩五錢丁該

     銀一兩併之為十一兩五錢以合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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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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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孫鄭褚三家買貨共載一船逺近船價不同孫

 家貨物九十五担每担船價六分鄭家貨物八十

 五担每担船價四分褚家貨物五十六担每担船

 價二分五釐因中途撥淺共貼銀二兩五錢二分

 欲照船價分派問各該若干

     法以孫貨九十五担與每担六分相乗

     得五兩七錢以鄭貨八十五担與每担

     四分相乗得三兩四錢以褚貨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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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與每担二分五釐相乗得一兩四錢

     乃以三家船價相併共得一十兩五錢

     為一率共貼銀二兩五錢二分為二率

     一兩為三率推得四率二錢四分即為

     每一兩應貼之數復以各家船價銀乗

     之所得一兩三錢六分八釐即孫應出

     之數所得八錢一分六釐即鄭應出之

     數所得三錢三分六釐即褚應出之數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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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甲丙戊三縣共納米四千石論縣之大小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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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賤運之逺近分之甲縣有三千三百六十戸每

 米一石價銀八錢運至六十里丙縣有一千二百

 戸每米一石價銀一兩運至三十里戊縣有二千

 四百戸每米一石價銀六錢運至八十里問每縣

 該米若干

     法以甲縣米價八錢與六十里相乗得

     四百八十用此數歸除甲縣三千三百

     六十戸得七為甲縣之衰數又以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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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價一兩與三十里相乗得三百用此

     數歸除丙縣一千二百戸得四為丙縣

     之衰數以戊縣米價六錢與八十里相

     乗得四百八十用此數歸除戊縣二千

     四百戸得五為戊縣之衰數乃以此三

     衰數相併得一十六為一率總米四千

     石為二率各縣衰數各為三率推得各

     四率甲縣為一千七百五十石丙縣為

     一千石戊縣為一千二百五十石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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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併共四千石以合原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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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甲乙丙丁戊五處共輸粟二千石以田地之多

 寡道里之逺近粟價之貴賤均輸之甲田一萬三

 千零六十畝粟每石價銀二兩自輸本處乙田一

 萬二千三百一十二畝粟每石價銀一兩至輸所

 二百里丙田七千一百八十二畝粟每石價銀一

 兩二錢至輸所一百五十里丁田一萬三千三百

 三十八畝粟毎石價銀一兩七錢至輸所二百五

 十里戊田五千一百三十畝粟每石價銀一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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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至輸所一百五十里每石每里車價四釐問各

 處所輸若干

     法以甲粟毎石價二兩歸除甲田一萬

     三千零六十畝得六百五十三為甲衰

     數次以乙輸所二百里與每石車價四

     釐相乗得八錢併入乙粟毎石價一兩

     共一兩八錢歸除乙田一萬二千三百

     一十二畝得六百八十四為乙衰數次

     以丙輸所一百五十里與每石車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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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釐相乗得六錢併入丙粟每石價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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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錢共一兩八錢歸除丙田七千一百

     八十二畝得三百九十九為丙衰數次

     又以丁輸所二百五十里與每石車價

     四釐相乗得一兩併入丁粟每石價一

     兩七錢共二兩七錢歸除丁田一萬三

     千三百三十八畝得四百九十四為丁

     衰數次又以戊輸所一百五十里與每

     石車價四釐相乗得六錢併入戊粟每

KR3f0048_WYG_011-22b

     石價一兩三錢共一兩九錢歸除戊田

     五千一百三十畝得二百七十為戊衰

     數乃合五衰數共二千五百為一率共

     粟二千石為二率五處各衰數各為三

     率推得各四率甲為五百二十二石四

     斗乙為五百四十七石二斗丙為三百

     一十九石二斗丁為三百九十五石二

     斗戊爲二百一十六石五數相併共二

     千石以合原數也此法蓋因地畝以定

KR3f0048_WYG_011-22b

     粟數故粟可以均然粟之價既有貴賤

KR3f0048_WYG_011-23a

     而道里又有逺近故取粟價以除地畝

     正所以均其貴賤而取車價併入粟價

     以除地畝又所以均其逺近也

設如買米八十四石每米一石價一兩四錢七分運

 價一錢三分今欲抽米作運價與之問正米與運

 價米各幾何

     法以每石米價一兩四錢七分與每石

     運價一錢三分相加得一兩六錢為一

KR3f0048_WYG_011-23b

     率總米八十四石為二率每石米價一

     兩四錢七分為三率推得四率七十七

     石一斗七升五合即正米數如先求運

     價米數則仍以一兩六錢為一率總米

     八十四石為二率每石運價一錢三分

     為三率推得四率六石八斗二升五合

     即運價米數也既得正米數與運價相

     乗得十兩零三分二釐七豪五絲為共

     運價而以運費米數與米價相乗亦得

KR3f0048_WYG_011-23b

     十兩零三分二釐七豪五絲其數適相

KR3f0048_WYG_011-24a

     當也此法蓋因八十四石為正米與運

     價米之總數今抽米作運費故以米價

     與運價相併亦為米價與運價之總數

     以總價與總米之比即同於米價與正

     米之比又以總價與總米之比即同於

     運價與運米之比也此法即和數差分

     之變體舊算書名為就物抽分因其以

     總米内抽運價故為抽分然要以米價

KR3f0048_WYG_011-24b

     運價之和與總米為比例故附於和數

     比例之後

設如有絲四十三斤十二兩每織絹一疋用絲一斤

 與織工絲四兩問織絹絲與織工絲各幾何

     法以織絹絲一斤通為十六兩與織工

     絲四兩相加得二十兩為一率總絲四

     十三斤十二兩通為七百兩為二率織

     工絲四兩為三率得四率一百四十兩

     收為八斤十二兩即織工絲與總絲相

KR3f0048_WYG_011-24b

     減餘三十五斤即織絹絲也此亦就物

KR3f0048_WYG_011-25a

     抽分法也以毎疋織絹絲及織工絲之

     共數與總絲之比即同於每疋織工絲

     與總織工絲之比也

KR3f0048_WYG_011-26a

  較數比例

比例之中有和數而復有較數者以數相合而為比

例故謂之和數若夫因數之相較而成比例則謂之

較數在九章謂之匿價差分其立法蓋以每一物與

較數之比即若共物與共較之比或以共物之較與

每一物價之較為比即若共物與每一物價之比也

又或有以實數相比者或有以各物分數相比者雖

未有一定之規然而總不越以彼此相差之較數為

KR3f0048_WYG_011-26b

比例故今質名之曰較數比例焉

設如有錢買綾羅二色綾七尺羅九尺兩價相等但

 知綾每尺比羅每尺價多三十六文問二色毎尺

 價錢幾何

      法以綾一尺為一率綾比羅每尺價多

      三十六文為二率綾七尺為三率推得

      四率二百五十二文即綾七尺共多之

      數又以綾七尺與羅九尺相減餘羅二

      尺為一率綾七尺共多二百五十二文

KR3f0048_WYG_011-26b

      為二率羅一尺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

KR3f0048_WYG_011-27a

      二十六文即羅一尺之價加多三十六

      文得一百六十二文即綾一尺之價以

      一百二十六文乗羅九尺得一千一百

      三十四文以一百六十二文乗綾七尺

      亦得一千一百三十四文兩價相等也

      此法蓋因綾一尺多三十六文則綾七

      尺共多二百五十二文也夫綾價多二

      百五十二文羅多二尺而其價相等則

KR3f0048_WYG_011-27b

      二百五十二文即羅二尺之價羅二尺

      價二百五十二文則羅一尺價一百二

      十六文也既得羅價則綾價亦可推矣

      又法以綾七尺與羅九尺相減餘二尺

      為一率綾比羅每尺價多三十六文為

      二率綾七尺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二

      十六文即羅毎一尺之價加多三十六

      文得一百六十二文即綾每一尺之價

      如以羅九尺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六

KR3f0048_WYG_011-27b

      十二文即綾每一尺之價減多三十六

KR3f0048_WYG_011-28a

      文餘一百二十六文即羅每一尺之價

      也此法共綾與共羅之較為二尺綾每

      尺與羅每尺之較為三十六文凡共物

      之較與共價之較相比即同於共物與

      共價之比而共物之較與每一物價之

      較相比亦必同於共物與每一物價之

      比故以綾共少二尺與羅每尺價少三

      十六文之比即同於綾共七尺與羅每

KR3f0048_WYG_011-28b

      尺價一百二十六文之比也又以羅共

      多二尺與綾每尺多三十六文之比亦

      即同於羅共九尺與綾毎尺價一百六

      十二文之比也

設如有銀買駝馬二色馬十匹駝六匹兩價相等但

 知駝每匹比馬每匹價多八兩問二色每匹價銀

 若干

      法以駝一匹為一率駝比馬每匹價多

      八兩為二率駝六匹為三率推得四率

KR3f0048_WYG_011-28b

      四十八兩即駝六匹共多之數又以馬

KR3f0048_WYG_011-29a

      十匹與駝六匹相減餘馬四匹為一率

      駝六匹共多四十八兩為二率馬一匹

      為三率推得四率十二兩即馬一匹之

      價加多八兩得二十兩即駝一匹之價

      以二十兩乗駝六匹得一百二十兩以

      十二兩乗馬十匹亦得一百二十兩兩

      價相等也此法蓋因駝一匹多八兩則

      駝六匹共多四十八兩也夫駝價多四

KR3f0048_WYG_011-29b

      十八兩馬多四匹而其價相等則四十

      八兩即馬四匹之價馬四匹價四十八

      兩則馬一匹價十二兩也

      又法以駝六匹與馬十匹相減餘四匹

      為一率駝比馬每匹價多八兩為二率

      駝六匹為三率推得四率十二兩即馬

      每匹之價加多八兩得二十兩即駝毎

      匹之價如以馬十匹為三率推得四率

      二十兩即駝每匹之價減多八兩餘十

KR3f0048_WYG_011-29b

      二兩即馬每匹之價也蓋駝共少四匹

KR3f0048_WYG_011-30a

      與馬每匹價少八兩之比即同於駝共

      六匹與馬每匹價十二兩之比又馬共

      多四匹與駝每匹價多八兩之比即同

      於馬共十匹與駝每匹價二十兩之比

      也

設如有稻一十八石稷二十二石兩價相等如交換

 五石則兩邊俱差銀一兩六錢問每石價與共價

 各若干

KR3f0048_WYG_011-30b

      法以交換五石為一率相差一兩六錢

      為二率稻一十八石為三率推得四率

      五兩七錢六分即稻一十八石共多之

      數又以稻一十八石與稷二十二石相

      減餘稷四石為一率稻一十八石共多

      五兩七錢六分為二率稷一石為三率

      推得四率一兩四錢四分即稷一石之

      價以稷二十二石乗之得三十一兩六

      錢八分即稷之共價亦即稻之共價以

KR3f0048_WYG_011-30b

      稻十八石除之得一兩七錢六分即稻

KR3f0048_WYG_011-31a

      一石之價也如交換五石則一為稻十

      三石稷五石稻十三石價二十二兩八

      錢八分稷五石價七兩二錢相加得三

      十兩零八分比共價三十一兩六錢八

      分少一兩六錢一為稷十七石稻五石

      稷十七石價二十四兩四錢八分稻五

      石價八兩八錢相加得三十三兩二錢

      八分比共價三十一兩六錢八分則多

KR3f0048_WYG_011-31b

      一兩六錢是兩邊俱差一兩六錢也此

      法蓋因稻五石多一兩六錢則稻十八

      石共多五兩七錢六分也夫稻多五兩

      七錢六分稷多四石而其價相等則五

      兩七錢六分即稷四石之共價稷四石

      價五兩七錢六分則稷一石價必一兩

      四錢四分而稷二十二石價必三十一

      兩六錢八分與稻十八石之價相等故

      以十八除之得稻每一石之價也

KR3f0048_WYG_011-31b

設如有金球八銀球十二兩重相等今移換三則銀

KR3f0048_WYG_011-32a

 球邊多六十兩問金球銀球各重幾何

      法以移换之三為一率多六十兩折半

      得三十兩(即三金球比三/銀球所多之數)為二率金球

      八為三率推得四率八十兩即金球八

      共多之數又以金球八與銀球十二相

      減餘銀球四為一率共多八十兩為二

      率銀球一為三率推得四率二十兩即

      銀球一之重數以十二乗之得二百四

KR3f0048_WYG_011-32b

      十兩即銀球十二之共重數亦即金球

      八之共重數以金球八除之得三十兩

      即金球一之重數也此法蓋因移換三

      而差六十兩即三金球比三銀球多三

      十兩三銀球比三金球少三十兩其總

      差為六十兩故折半為三金球多於三

      銀球之重數也三金球多三十兩則八

      金球共多八十兩夫金球多八十兩銀

      球多四而其重相等則八十兩即四銀

KR3f0048_WYG_011-32b

      球之重數四銀球重八十兩則一銀球

KR3f0048_WYG_011-33a

      重二十兩而十二銀球必重二百四十

      兩與八金球之重相等故以八除之即

      得金球之重數也

設如甲乙丙三人合本為商共得利銀四百兩乙比

 甲多分十二兩丙比乙又多分十六兩問各分利

 銀幾何

      法以共利銀四百兩内減乙比甲多十

      二兩又減丙比甲多二十八兩(丙比乙/多十六)

KR3f0048_WYG_011-33b

      (兩則比甲多/二十八兩)餘三百六十兩乃以甲乙

      丙共三人為一率三百六十兩為二率

      甲一人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二十兩

      即甲應得利銀數加十二兩得一百三

      十二兩為乙應得利銀數又加十六兩

      得一百四十八兩為丙應得利銀數也

      此法減去乙丙共多於甲之數所餘者

      即三人均分之數故以三人與三百六

      十兩之比即同於甲一人與一百二十

KR3f0048_WYG_011-33b

      兩之比也

KR3f0048_WYG_011-34a

設如有銀七百四十兩共買馬驢一百匹馬八十匹

 驢二十匹其馬每匹價比驢每匹價多三兩問馬

 驢每匹價各得幾何

      法以馬驢共一百匹為一率馬每匹多

      三兩與馬八十匹相乗得二百四十兩

      於總銀内減之餘五百兩為二率驢一

      匹為三率推得四率五兩即驢一匹之

      價加馬每匹多三兩得八兩即馬一匹

KR3f0048_WYG_011-34b

      之價以馬價八兩乗馬八十匹得馬共

      價六百四十兩以驢價五兩乗驢二十

      匹得驢共價一百兩也此法蓋因馬每

      匹多三兩則馬八十匹共多二百四十

      兩於總銀内減去馬共多之價則馬價

      皆同於驢價矣故以總數一百匹與銀

      五百兩之比即同於驢一匹與銀五兩

      之比也

設如有銀二千九百九十六兩二錢買上等田一百

KR3f0048_WYG_011-34b

 六十畝中等田三百畝下等田四百六十畝其上

KR3f0048_WYG_011-35a

 等田比中等田每畝價多四錢七分中等田比下

 等田每畝價多一兩三錢五分問三等田每畝價

 銀幾何

      法以上中下三等田數相併得九百二

      十畝為一率將中等田三百畝用中等

      比下等每畝多一兩三錢五分乗之得

      四百零五兩為中等比下等共多之數

      又以上等田一百六十畝用上等比下

KR3f0048_WYG_011-35b

      等每畝多一兩八錢二分乗之(上等比/中等每)

      (畝多四錢七分中等比下等每畝多/一兩三錢五分共為一兩八錢二分)得

      二百九十一兩二錢為上等比下等共

      多之數爰併兩數共六百九十六兩二

      錢與總銀二千九百九十六兩二錢相

      減餘二千三百兩為二率下等田一畝

      為三率推得四率二兩五錢即下等田

      每一畝之價加多一兩三錢五分得三

      兩八錢五分即中等田每一畝之價再

KR3f0048_WYG_011-35b

      加多四錢七分得四兩三錢二分即上

KR3f0048_WYG_011-36a

      等田每一畝之價也此法蓋因中等田

      比下等田每畝多一兩三錢五分則三

      百畝共多四百零五兩上等田比下等

      田毎畝多一兩八錢二分則一百六十

      畝共多二百九十一兩二錢於總銀内

      減去兩等共多之數則上等田價中等

      田價皆同於下等田價矣故以三等田

      共九百二十畝與銀二千三百兩之比

KR3f0048_WYG_011-36b

      即同於下等田每一畝與銀二兩五錢

      之比也

設如二人行路疾徐不等疾行者日行九十五里徐

 行者日行七十五里今令徐行者先行八日問疾

 行者追及之日數幾何

      法以徐行七十五里與疾行九十五里

      相減餘二十里為一率一日為二率徐

      行七十五里與先行八日相乗得六百

      里為三率推得四率三十日即追及之

KR3f0048_WYG_011-36b

      日數也此法蓋因徐行者先行八日以

KR3f0048_WYG_011-37a

      日行七十五里計之則已多行六百里

      今疾行者日行九十五里則比徐行者

      每日多行二十里多二十里為一日追

      行之數多六百里則為三十日追行之

      數可知矣

設如二人自鄉上城一人步行一人騎馬使步行者

 先行三十七里騎馬者追至一百五十四里尚不

 及二十三里問追及之里數幾何

KR3f0048_WYG_011-37b

      法以不及二十三里與先行三十七里

      相減餘一十四里為一率追至一百五

      十四里為二率不及二十三里為三率

      推得四率二百五十三里即追及之里

      數也此法蓋因步行者已先行三十七

      里今騎馬者追之止不及二十三里是

      已追過十四里也追過十四里必須一

      百五十四里今尚不及二十三里則必

      須二百五十三里方能追及也

KR3f0048_WYG_011-37b

設如一人行路步行則三十日可到騎行則二十日

KR3f0048_WYG_011-38a

 可到今行二十六日到問步行騎行日數各幾何

      法以三十日與二十日相減餘十日為

      一率步行三十日為二率今行二十六

      日與騎行二十日相較多六日為三率

      推得四率十八日為步行之日數與共

      二十六日相減餘八日即騎行之日數

      也如以十日為一率騎行二十日為二

      率今行二十六日與步行三十日相較

KR3f0048_WYG_011-38b

      少四日為三率推得四率八日即騎行

      之日數也此法蓋因步行三十日可到

      騎行二十日可到則步行比騎行遲十

      日即騎行比步行早十日也步行比騎

      行遲十日而步行為三十日今步行比

      騎行遲六日則步行為十八日可知矣

      騎行比步行早十日而騎行為二十日

      今騎行比步行早四日則騎行為八日

      可知矣

KR3f0048_WYG_011-38b

設如有上下二等酒上等酒每斤價銀五分下等酒

KR3f0048_WYG_011-39a

 每斤價銀三分今以二等酒相合一處共重一百

 二十斤每斤價銀三分六釐問二等酒各幾何

      法以上等酒價銀五分内減下等酒價

      銀三分餘二分為一率二等酒共一百

      二十斤為二率二等酒相合毎斤價銀

      三分六釐與下等酒價銀三分相較得

      多六釐為三率推得四率三十六斤為

      上等酒數於二等酒共一百二十斤内

KR3f0048_WYG_011-39b

      減三十六斤餘八十四斤即下等酒數

      也如以二等酒相合毎斤價銀三分六

      釐與上等酒價銀五分相較得少一分

      四釐為三率則得四率八十四斤即下

      等酒數也此法上等酒價五分下等酒

      價三分是上等比下等多二分即下等

      比上等少二分也若二等酒相合價比

      下等酒價多二分則一百二十斤皆上

      等酒矣因二等酒相合價比下等價多

KR3f0048_WYG_011-39b

      六釐故知上等酒有三十六斤也又二

KR3f0048_WYG_011-40a

      等酒相合價比上等酒價少二分則一

      百二十斤皆下等酒矣因二等酒相合

      價比上等價少一分四釐故知下等酒

      有八十四斤也

設如有布三百一十疋每疋長四十尺但知每疋扣

 運費二尺共扣去一十六疋復找囘錢六百文問

 布毎疋價錢幾何

      法以毎疋扣運費二尺與總布三百一

KR3f0048_WYG_011-40b

      十疋相乗得六百二十尺又以每疋長

      四十尺與共扣布一十六疋相乗得六

      百四十尺兩數相減餘二十尺為一率

      找囘錢六百文為二率每疋長四十尺

      為三率推得四率一千二百文即每一

      疋之價也此法蓋以每疋扣運費二尺

      計之則總布三百一十疋當扣六百二

      十尺今乃抽去十六疋則扣去六百四

      十尺是多扣去二十尺也多扣去二十

KR3f0048_WYG_011-40b

      尺而找回錢六百文是六百錢即二十

KR3f0048_WYG_011-41a

      尺之價二十尺價六百文則四十尺(一/疋)

      (之/數)價必一千二百文也

設如有銀一千零八兩買線一分絲二分綿三分共

 重三百六十斤俱不言價但知綿二兩當線一兩

 之價線一兩當絲一兩六錢之價問三色各重若

 干三色每斤價銀若干

      法以線一分絲二分綿三分相併得六

      分為一率共重三百六十斤為二率線

KR3f0048_WYG_011-41b

      一分為三率推得四率六十斤即線一

      分之重數二因之得一百二十斤即絲

      二分之重數三因之得一百八十斤即

      綿三分之重數既得各色之重數即以

      線重六十斤為線之衰分綿二兩當線

      一兩之價即將綿一百八十斤二歸之

      得九十斤為綿之衰分絲一兩六錢當

      線一兩之價即將絲一百二十斤用一

      六除之得七十五斤為絲之衰分併三

KR3f0048_WYG_011-41b

      衰分共二百二十五斤為一率總銀一

KR3f0048_WYG_011-42a

      千零八兩為二率線一斤為三率推得

      四率四兩四錢八分即線每斤之價二

      歸之得二兩二錢四分即綿每斤之價

      一六除之得二兩八錢即絲每斤之價

      也此法先求各色之重數以共分與共

      重數之比即同於線一分與線重數之

      比又以各分數因之即得各重數也次

      求各色之價數既以線重六十斤為線

KR3f0048_WYG_011-42b

      衰分則絲價與綿價必俱變為與線相

      當之數而後可以為比例蓋綿二兩當

      線一兩之價則綿一百八十斤必當線

      九十斤之價故以九十為綿之衰分絲

      一兩六錢當線一兩之價則絲一百二

      十斤必當線七十五斤之價故以七十

      五為絲之衰分既得各衰分併之與總

      銀相比即同於線每斤與每斤之價相

      比也既得線每斤之價以二除之得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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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斤之價者綿價居線價二分之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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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得線每斤之價又以一六除之得絲

      每斤之價者絲價居線價十六分之十

      也

設如李王二人合本生理不知二人本銀之數但知

 李本銀比王本銀多一倍零八兩共得利銀二十

 二兩李分十六兩王分六兩問二人各出本銀若

 干

      法以王利銀六兩加一倍(因李本銀比/王本銀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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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故加/一倍也)得十二兩與李利銀十六兩相

      減餘四兩為一率所零八兩為二率王

      之利銀六兩為三率推得四率十二兩

      即王之本銀數加一倍又加八兩共三

      十二兩為李之本銀數也蓋李之本銀

      比王之本銀多一倍又多八兩李之利

      銀比王之利銀多一倍又多四兩是四

      兩即為八兩所得之利銀數利銀四兩

      知本銀為八兩則王之利銀六兩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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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本銀為十二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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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如買緞一千疋不言出銀之數但知每疋賣價七

 兩二錢則比原出銀少十分之一問原出銀若干

      法以分母十與分子一相減餘九分為

      一率以七兩二錢與一千疋相乗得七

      千二百兩為二率十分為三率推得四

      率八千兩即原出銀之數也此法蓋因

      每疋賣價七兩二錢比原出銀少十分

      之一則今賣價止得原出銀十分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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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以九分與今賣價之比即同於十分

      與原出銀之比也

設如甲丙丁三人合本貿易丙之本銀為甲本銀五

 分之四丁之本銀為甲本銀三分之二丙之本銀

 比丁之本銀多十兩問三人本銀各若干

      法以十五分為甲之衰數(兩分母相/乗之數)取

      甲五分之四得十二分為丙之衰數取

      甲三分之二得十分為丁之衰數乃以

      丁十分與丙十二分相減餘二分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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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多十兩為二率甲十五分為三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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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四率七十五兩為甲本銀數如以丙

      十二分為三率則得四率六十兩為丙

      本銀數如以丁十分為三率則得四率

      五十兩為丁本銀數以丁銀與丙銀相

      減餘十兩即丙多於丁之數也

設如有銀賞三等人一等八人二等六人三等九人

 二等每人所得為一等每人三分之二三等每人

 所得為二等每人四分之一二等比三等共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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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兩問每等每人各得幾何

      法以十二分為一等每人之衰數(兩分/母相)

      (乗之/數)取十二分中之三分之二得八分

      為二等每人之衰數又取八分中之四

      分之一得二分為三等每人之衰數乃

      以一等十二分與一等八人相乗得九

      十六分為一等八人共衰數二等八分

      與二等六人相乗得四十八分為二等

      六人共衰數三等二分與三等九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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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乗得十八分為三等九人共衰數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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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共衰十八分與二等共衰四十八

      分相減餘三十分為一率二等比三等

      共多得三百兩為二率一等每人衰數

      十二分為三率推得四率一百二十兩

      為一等每人所得之數以一等八人乗

      之得九百六十兩即一等八人所得之

      共數如以二等每人衰數八分為三率

      則得四率八十兩為二等每人所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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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以二等六人乗之得四百八十兩即

      二等六人所得之共數如以三等每人

      衰數二分為三率則得四率二十兩為

      三等每人所得之數以三等九人乗之

      得一百八十兩即三等九人所得之共

      數以二等共得四百八十兩與三等共

      得一百八十兩相減餘三百兩即二等

      共多於三等之銀數也

設如有田一百二十畝一人一日耕四畝一人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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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六畝欲令二人同日完工問耕者該先起工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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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

       法以四畝與六畝相乗得二十四畝以

       四畝互乗一日得四日以六畝互乗一

       日得六日乃以二十四畝為一率四日

       六日相減餘二日為二率一百二十畝

       為三率推得四率十日即是耕者該先

       起工十日也此法蓋因四畝與六畝不

       同故用互乗以齊其分一得二十四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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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六日一得二十四畝種四日欲令同

       日完工則耕者當先起工二日然則田

       二十四畝當先起工二日今田一百二

       十畝則當先起工十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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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數理精藴下編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