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田雜著
白田雜著
欽定四庫全書
白田雜著卷二
寳應王懋竑撰
家禮考
家禮非朱子之書也家禮載於行狀其序載於文集其
成書之歳月載於年譜其書亡而復得之由載於家禮
附録自宋以来遵而用之其為朱子之書幾無可疑者
乃今反復考之而知決非朱子之書也李公晦叙年譜
家禮成於庚寅居祝孺人喪時文集序不紀年月而序
中絶不及居喪事家禮附録陳安卿述朱敬之語以為
此徃年僧寺所亡本有士人録得㑹先生𦵏日攜來因
得之其録得攜來不言其何人亦不言其得之何所也
黄勉齋作行狀但云所輯家禮世所遵用其後多有損
益未及更定既不言成於居母喪時亦不言其亡而復
得其書家禮後亦然敬之朱子季子公晦勉齋安卿皆
朱子髙第弟子而其言㕘錯不可考據如此按文集朱
子答汪尚書書與張敬夫書吕伯恭書其論祭儀祭説
往復甚詳汪吕書在壬辰癸巳張書不詳其年計亦其
前後也壬辰癸巳距庚寅僅二三年家禮既有成書何
為絶不之及而僅以祭儀祭説為言耶陳安卿録云向
作祭儀祭説甚簡而易曉今已亡之矣則是所亡者乃
祭儀祭説而非家禮也明矣文集語録自家禮序外無
一語及家禮者惟與蔡季通書有已取家禮四卷納一
哥之語此儀禮經𫝊通解中家禮六卷之四而非今所
傳之家禮也甲寅八月跋三家禮範後云嘗欲因司馬
氏之書㕘考諸家裁訂増損舉綱張目以附其後顧以
衰病不能及已後之君子必有以成吾志也甲寅距庚
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書朱子雖耋老豈盡忘之至是而
乃為是語耶竊嘗推求其故此必有因三家禮範跋
語而依仿以成之者葢自附於後之君子而傳者遂以
託之朱子所自作其序文亦依仿禮範跋語而於家禮
反有不合家禮重宗法此程張司馬氏所未及而序中
絶不言之以跋語所未有也其年譜所云居母喪時所
作則或者以意附益之爾敬之但據所傳不加深考此
如司馬季思刻温公書之比公晦從逰在戊申後其於
早年固所不詳祇叙所聞以為譜而勉齋行状之作在
朱子沒後二十餘年其時家禮已盛行又為敬之所傳録
故不欲公言其非但其辭畧而不盡其書家禮後謂
經傳通觧未成為百世之遺恨則其㣲意亦可見矣後
之人以朱子家季子所傳又見行状年譜所載廖子晦
陳安卿皆為刋刻三山楊氏上饒周氏復為之考訂尊
而用之不敢少致其疑然雖云尊用其書實未有能訂
者故於其中謬誤亦不及察徒口相傳以熟文公家禮
云爾惟元應氏作家禮辨其文亦不傳僅見於明丘仲
深濬所刻家禮中其辨専據三家禮範跋語多疎畧未
有以解世人之惑仲深亦不然之故余今徧考年譜行
状及朱子文集語録所載俱附於後而一一詳注之其
應氏丘氏語亦並附焉其他所摘謬誤亦數十條庶来
者有以知家禮決非朱子之書而余亦得免於鑿空妄
言之罪也夫
家禮後考
李方子曰乾道五年九月先生丁母祝令人憂居喪盡
禮參酌古今因成喪𦵏祭禮又推之於冠昏共為一編
命曰家禮(年譜人按此年譜本語今刻三本詳畧不同/皆後 增入之者也公晦從逰在戊申後此)
(亦據所傳聞但不言其/亡而復得此不可曉)
黄㽦云先生既成家禮為一行童竊以逃先生易簀其
書始出今行於世然其間有與先生晚歳之論不合者
故未嘗為學者道也
陳淳云嘉定辛未歳過温陵先生季子敬之倅郡出示
家禮一編云此往年僧寺所亡本也有士人録得㑹先
生𦵏日攜来因得之
楊復云家禮始成而失之不及再加考訂先生既歿而
書始出愚嘗竊取先生後来之考訂議論以與朋友共
㕘考云(按此四條皆周氏復家禮附録所載今性理大/全家禮小註前三條不載所載楊氏語極詳與)
(此不同疑此條乃周氏櫽括之辭/而大全則其本語也亦附録於後)
性理大全注楊氏復曰先生服母喪㕘酌古今咸盡其
變因成喪𦵏祭禮又推之於冠昏名曰家禮既成為一
行童竊之以逃先生易簀其書始出行於世又云惜其
書既亡至先生歿而後出不及再修以幸萬世於是竊
取先生平日去取折衷之言有以發明家禮之意者悉
附於逐條之下云(按信齋約畧李黄之語而附以已説/此其本語也周氏附録所載意雖同)
(而語則大異矣其述黄子耕陳安卿語/他無所見或有所増損改易未可知也)
朱子文集答汪尚書書云嘗因程氏之説草具祭寝之
儀將以行於私家而連年遭喪未及盡試未敢輒以拜
呈少俟其備當即請教也(此書在/壬辰)
答張敬夫書云祭禮大抵多本程氏而參以諸家故特
取二先生説今所承用者為祭説一篇而祭儀祝文又
各為一篇比之昨本稍復精宻繕冩上呈乞賜審訂示
及(此書或在/壬辰前)
答吕伯恭書云祭禮畧已成書欲俟之一兩年徐於其
間察所未至今又遭此朞喪勢須卒哭後乃可權宜行
禮考其實而修之續奉寄求訂正也(此書在壬辰皆按/與汪張吕書 言)
(祭儀祭説張吕有答書各見本集其年可考然後/此與諸家書未有及此者疑其不久即亡之也)
與蔡季通書云祭儀只是於温公書儀内少増損之正
欲商訂須俟開春稍暇乃可為也程氏冬至立春二祭
昔嘗為之或者頗以僭上為疑亦不為無理並俟詳議
也(此書不詳何時當/在與張吕書後)
又與季通書云禮書末附疏本末可寫以見喻再三恐
亟欲見其梗槩已取家禮四卷並已附疏者一卷納一
哥矣此後更須年歳間方了(此書在丁己戊午間乃蔡/謫道州後也家禮指通解)
(中家禮今按通解目録士冠禮第一冠義第二此家禮/之一士昏禮第三昏義第四此家禮之二内則第五此)
(家禮之三内治第六此家禮之四五宗第七此家禮之五/親屬記第八此家禮之六與蔡書家禮四卷指前四卷)
(而言/也)
語録葉賀孫録云某之祭禮不成書只是将司馬公者
減却幾處
陳淳録云温公儀人所憚行者只為閒辭多長篇浩瀚
令人難讀其實行禮處無多某嘗修祭儀只就中間行
禮處分作五六段甚簡易曉後被人竊去亡之矣(李丈/問祭)
(儀更有修改否曰大槩/只是温公儀無修改處)
輔廣録云問舊嘗収得先生祭儀一本時祭皆是卜日
今聞却用二至二分祭如何曰卜日無定慮有不䖍温
公亦云只用分至亦可問如此則冬至祭始祖立春祭
先祖季秋祭禰此三祭如何曰此箇禮數太逺似有僣
上之意又問禰祭如何曰此却不妨(按廣録在甲寅後其/云収得舊本亦傳聞)
(之説祭禮則久亡矣據此録則皆用程氏説而淳録則/從司馬氏葢儀節一本之書儀也若今家禮則與書儀)
(有不同/者矣)
按文集語録皆言祭説祭儀成於壬辰以前而其後亡
之確然可據若家禮則未有一語及之其為附託無疑
竊怪朱門諸公何以不一致辨於此也
黄勉齋榦作行状云所輯家禮世多用之然其後亦多
損益未暇更定又書晦菴先生家禮後其略云先儒取
禮之施於家者著為一家之書為斯世慮至切也晦菴
朱先生以其本末詳略猶有可疑斟酌損益更為家禮
務從本實以恵後學迨其晚年討論家鄉侯國王朝之
禮以復三代之墜典未及脱稾而先生歿矣此百世之
遺恨也則是書已就而切於人倫日用之常學者其可
不盡心乎(按李黄諸説家禮成於朱子居母喪時朱子/歿其書始出勉齋行状及跋語乃畧不一及)
(之此真有不可解者又性理大全家禮小注北溪陳氏/曰廖子晦廣州所刋本降神在參神之前不若臨漳𫝊)
(本降神在㕘神之後為得之是子晦安卿皆有刋本矣/家禮決非朱子之書以文集語録考之畧無所據而究)
(其所從来則沈淪詭秘而無確然可據之實乃朱門諸/公絶不致疑而相率尊而信之此所謂不待七十子喪)
(而大義已乖者/於他尚可論哉)
明丘氏濬曰武林應氏作家禮辨謂文公先生於紹熙
甲寅八月跋三家禮範嘗欲因司馬氏之書㕘考諸家
之説裁訂増損舉綱張目以附其後顧以衰病不能及
已勉齋先生後序云文公以先儒之書本末詳畧猶有
可疑斟酌損益更為家禮迨其晚年討論家鄉侯國王
朝之禮未及脱槀而先生歿此百世之遺恨也今且以
其書之出不同置之姑以年月考之宋光宗紹熙甲寅
文公於三家禮範自言顧以病衰不能及已豈於孝宗
乾道己丑已有此書況勉齋先生亦云未及脱槀而先
生歿則是書非文公所編不待辨而明矣文集中有與
門人言及家禮已成四卷並家禮序文此門人編入以
為張本耳按應氏此言謂家禮為未成之書雖成而未
盡用可也乃併以為無是書可乎既無此書胡為而有
此序且序文決非朱子不能作而謂門人編入以為張
本決不然也況其所引勉齋跋語所謂未及脱稾者指
經傳通解也非家禮三家禮範所云是亦謂未及㕘考
諸家裁訂増損使無遺恨爾非謂無是書也黄陳李楊
諸子皆出自朱門親授指教皆不以為疑而應氏生元
至正間一旦乃肆意辨論以為非朱子所編而斷斷出
於門人附㑹無疑且謂其妄意增損三家禮範之文殊
乖禮經又謂附注穿鑿尤甚噫應氏之為此言其亦淺
妄之甚矣
按丘氏辨應氏之説詳矣然以愚考之則應氏所云不
為無見但所據勉齋跋語則非其本意所引已成家禮
四卷亦考之不詳至丘氏謂序文決非朱子不能作然
序文自與年譜不合勉齋行狀及跋語不言成於居憂
時又不言其亡而復得與年譜家禮附録皆不合凡此
俱畧而不言其所解三家禮範跋語亦非本意其失正
與應氏同也應氏之辨其文不可見因丘氏語而得之
故附著於此以見前之人已有疑於此者以俟後之君
子考而質焉 所引應氏語今且以其書之出不同置
之語不可曉疑有脱誤又年譜家禮成於庚寅應以為
己丑家禮序無年月豈應氏所見之本有己丑字後来
因與年譜不合故刪之耶抑應氏之誤也
家禮考誤
家禮云非嫡長子則不敢祭其父若與嫡長同居則死
而後其子孫為立祠堂於私室且隨所繼世數為龕俟
其出而異居乃備其制按此據支子不祭之文然謂死
而後其子孫為立祠堂於私室則有不可行者假令支
子有四五人而同居則將立四五祠堂乎不知何地可
以容之是亦各祭於寢俟其出而異居始備祠堂之制
可矣又云生而異居則預於其地立齋以居如祠堂之
制死則以為祠堂此非人情乃生而自為祠堂也若其
子為父立之則尤不可凡此於古無所據而以今推之
又有不可通者若朱子所著之書恐必不爾也
初立祠堂置祭田自為義舉以合族可矣乃計見田每
龕割其二十之一宗子主之以為祭用是宗子得分割
族人之田以為己用可乎不可乎且每龕之子孫多寡
不一貧富不齊何以總訃而分割之又云親盡則以為
墓田是每龕各有一定之數不知又如何區别之也又
云上世初未置田則合墓下子孫之田計數而割之今
世士大夫家逺墓有七八世者有十餘世者墓下子孫
有不相往来者矣孰得而割其田又孰有聴其割者又
云立約聞官不得典賣是徒啓無窮之争而卒亦不可
以行也且祭田必繼髙祖之宗主之矣自髙祖以下有
繼曽祖之宗若而人有繼祖之宗若而人有繼禰之宗
若而人各有祠堂則各有祭其徧置祭田乎抑不置而
使繼髙祖之宗分給之乎不知其何說以處此也其或
初立祠堂之日自計其田而割若干以為祭用命其後
子孫世世放此則尚有可行者若立祠堂而徧割族人
之田是萬萬不可行之事曾謂朱子所著之書而妄為
此虚談也
傳曰大宗者収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人以支子為之
後其非大宗未有立後者也又庶子不祭殤是以殤與
無後者從祖祔食後世不立後者少矣乂殤多自祭或
不祭書儀無祔食之禮葢以此也家禮據古禮増入旁
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是矣但禮言殤與無後者從祔
食此不言殤而注附程子説則又有殤祭也皇氏謂殤
與無後只祔與除服二祭庾氏謂亦有四時之祭孔疏
如庾氏説則其祭自何時止今注載程子説則殤與無
後之祭有時止矣但謂主匵皆如正位略無減殺得無
過乎又不分别言之則三殤亦皆有主匵也凡此所謂
疏略牴牾者亦不勝其辨矣
書儀家各有影堂皆及曾祖故謁告參見於影堂行之
今家禮以宗法為主則家不得皆有髙祖之祠堂矣注
主人謂主此堂者亦統以各祠堂言之而不専主於繼
髙祖之宗也但謁告於各祠堂可矣若正至朔望參禰
而不及祖參祖而不及曾祖參曽祖而不及髙祖則皆
有所不可者家禮亦未一一明言之也又張子言祔位
當有減殺此於義宜然今正至朔望祔位亦出主設茶
果何以别於正位乎又有事之告祔位亦出主設茶果
則愈過矣
士冠禮鄭注云廟謂禰廟主人将冠之者父兄也葢冠
於禰廟故以親父兄王之賈疏云家事統於尊祖在則
祖為冠主葢以父言則祖為禰廟以祖言則曾祖為禰
廟矣經云若孤子則父兄戒宿鄭注父兄謂諸父諸兄
賈疏非己之親父兄也此孤子無親父兄故諸父諸兄
為之戒宿亦不為主人冠者自為主人也是冠必於禰
廟而將冠者之親父兄為主人若祖父在則祖父為主
人注疏之云最為分明易了書儀主人将冠者之祖父
若父及諸父諸兄凡男子之為家長者皆可雖不分别
言之而自不失禮意其冠不於廟而外㕔孤子不自為
主而以諸父諸兄為主人則酌以時勢而别言其故亦
礙於禮也(若父下疑脫兄字/或以父統之耳)今家禮改以繼髙祖之宗
子為主其非宗子之子則冠不於禰之祠堂而於髙祖
之祠堂而主人亦非将冠者之親父兄矣又祖在則祖
父為冠主此賈疏鄭注之意雖經文所未言而實大義
所繋故書儀首言将冠者之祖父今家禮止有冠者之祖
父一語其後皆以父言之而不及祖若祖在遂不與
於冠事乎此兩節其為悖謬顯然不特舛誤而已
也曾謂朱子所著之書而若是乎又家禮云宗子有
故則命其次宗子若其父主之其次宗子則繼曾祖之
宗也如将冠者為繼曾祖之宗則可矣若繼祖之宗繼
禰之宗又不必舍己所宗而宗繼曾祖之宗也何不竟
命其父主之而為此紛紛也又家禮云族人以宗子之
命自冠其子其祝版亦以宗子為主曰使介子某禮支
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故祝辭曰孝子某使介子某薦
其常事皆為祭禰而言若家禮以繼髙祖之宗為主人
則當稱孝元孫而将冠者之父行輩不同焉得以使介
子某為例也又家禮云若非宗子之子則其父立於宗
子之右尊則少進卑則少退矣夫繼髙祖之宗嫡長相
承至於四世則年髙而分益卑矣将冠者之父為其伯
叔祖行者有之為其伯叔父行者有之即為兄弟行亦
有長於宗子者也乃令其僕僕然隨宗子之後而竟不
能以父之尊命其子乎此又有所不得通矣
冠禮書儀必父母無期以上喪方可行之大功未𦵏亦不
可行蓋取雜記語雜記言父不言母書儀並及之耳葢
父為主冠故云然今改用繼髙祖之宗子以例言之必
宗子無朞以上喪而後可行也而又仍本書儀語必
父母無朞以上喪之云是亦所謂牴牾而不合者矣
儀禮將冠者即筵坐賔坐正纚又立祝坐加冠書儀将冠
者即席西向坐同儀禮其後賔跪為之加巾跪字誤當
作坐又賔揖之即席跪跪字亦誤其下三加仍云即席
坐可見其誤矣今家禮皆改坐為跪非也古者席地而
坐坐與跪一也但少異耳在今日則大有不同者書儀
一依古禮故皆坐家禮改坐為跪葢不詳其意也 冠
禮庶子冠於房外南面遂醮焉注在尊東不於阼階非
代也書儀衆子布席於房户之西南向阼階在房户之
東切近東序相去差逺家禮但云少西而不云房户之
西則似亦在阼階但比嫡子少西耳非也 冠禮庶子
冠於房外南面遂醮焉其他無文書儀衆子立於席西
東向云云其位各異葢以義起也家禮皆略之惟醮仍
書儀云長子則改席於堂中間少西南向衆子如故席
以此推之則衆子冠席在堂中間少東既不在阼階亦
不在客位家禮少西二字殊欠分别(書儀房户之西謂/禮尊在房户之間)
(户謂室户尊東/亦房户之西也)
書儀一加服四䙆衫家禮一加釋四䙆衫或其時之服
制不同此不可考
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冠於廟而不見於廟也曾子問曰
父歿而冠已冠埽地而祭於禰此為孤子言之故書儀
亦無見影堂之文但附孤子冠明日見於影堂不皆見
也今家禮改作主人以冠者見於祠堂與古異矣 若
冠者私室有曾祖祖以下祠堂一條此為周悉但不知
前者主人告於祠堂止告於髙祖之祠堂乎抑徧告乎
此又有所不得通矣
儀禮賔醮冠者冠者即自西階適東壁北面見於母而
後賔字冠者賓出就次冠者見於兄弟入見姑姊葢其
序如此疏曰不言見父與賔者冠畢則已見可知書儀
同但増諸父諸兄為少異今家禮去先見於母一節見
於祠堂後乃見父母若非宗子之子則先見宗子及諸
尊於父者於堂而後就私宗見於父母見先祠堂而後
父母猶之可也若先宗子及諸尊於父者而後父母不
亦顛倒之甚乎曾謂是書而可託於朱子也
後世封建既廢無别子為祖繼别為宗之例凡為大宗
者其始皆繼髙祖之宗也然傳之六七世二十餘世則
當云大宗而不得僅云繼髙祖之宗矣其二世以下繼
髙祖之宗五世則遷故曰小宗今士大夫家譜牒具在
有傳之十餘世至二三十世者推本而言自有大宗而
不得僅以繼髙祖之宗為宗子矣今家禮一以繼髙祖
之宗為主人以大小宗論則去大宗而就小宗以逺近
論則舍同父之兄弟而就同髙祖之三從兄弟其於進
退皆有所不可矣
書儀冠禮必父母無期以上喪昏禮身及主昏者無期
以上喪主昏者父母也冠不言身昏不言父母此互文
家禮一本書儀而於昏禮注云主昏如冠禮主人之法
則是以繼髙祖之宗子為主昏必宗子無朞以上喪而
父母反有所不與矣且與冠禮必父母句亦自相牴牾
而不可以通也
士昏禮記云宗子無父母命之親皆歿已躬命之注命
之命使者記又云支子則稱其宗弟則稱其兄注支子
庶昆弟也弟宗子母弟疏稱其宗者謂命使者當稱宗
子以命之大小宗皆然支子謂庶昆弟故知此弟宗子
同母弟也按昬禮專以親父兄為主昏者記之言㝡
為明白其支子弟若無兄則亦自命之而已記雖不言
可以互見也書儀若無祖父父則以即日男家長為之
如家長為其嫡長兄則於禮合矣若諸父諸兄則於禮
亦少有不協者然父歿而使家長代之猶自不失禮意
也今家禮一以繼髙祖之宗子為主則父在而不得自
主其子之昏矣至父醮子亦自知其不可為改此例然
必云宗子告於祠堂不知醮固未嘗告也何用是紛紛
乎故曰此非朱子之書也
書儀父醮子而命之迎注若祖父在則祖父命之此本
士冠禮賈疏之言疏於昏禮不言者已見於士冠禮也
母醮女書儀亦注云若祖父母在則祖母命之葢放此
意今家禮皆刪去此語不知有祖父母在将在他所而
不與乎抑親視其子婦之命之也此尤謂悖謬之甚者
不可以不辨 若孤子無父與無祖父者則不行此禮
矣此可不言故注疏畧之若父不在而母在以記之言
推之母亦可命也然注疏皆不及
家禮宗子自昏則族人之長為主其後告於祠堂却云
宗子自昏則自告是惟遣使具書族人之長主之也與
宗子為主例不合此宗子指繼髙祖之宗子若繼曾祖
之宗以下皆以此宗子為主矣亦不别白言之凡家禮
之疏畧多若此者
承我宗事注宗事宗廟之事也支子不祭而未嘗不與
於祭則亦有宗廟之事焉支子之子又别為繼禰之宗
於宗事非無所與者矣今認為宗子之宗而改曰家事
其舛誤有如此者
昏禮主人不降送注禮不參疏禮賔主宜各一人今婦
既送故主人不參也今家禮若族人之女則其父從主
人出迎立於其右是有兩主人矣殊乖禮不參之義是
皆不考於禮而漫以意言之也 娶婦必於其家若族
人與宗子同居可也若不同居則當先延宗子於家矣
家禮亦無明文
家禮云非宗子之子而與宗子同居則既受禮詣其堂
上拜之如舅姑禮按宗子行輩不同有為伯叔祖父行
者有為伯叔父行者有為兄弟行者並有為從子行者
何以槩云如舅姑禮也即為尊行拜之與舅姑亦有降
殺不得云如舅姑禮矣雜記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妺皆
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註曰婦米
為供養也其見主於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為巳見不
得特見疏曰諸父謂夫之伯叔也既是旁尊則婦於明
日乃各往其寝而見之不與舅姑同日也夫叔嫂不通
問兄公與弟婦亦無相見之禮故止於其前一過不更
特見至見諸父亦不與舅姑同日葢其辨别如此書儀
婦拜長屬其㓜屬相拜有尊屬即日往拜於其室已少
異於古禮然不云拜長屬尊屬如舅姑禮也家禮同居
有尊於舅姑者則舅姑以婦見於其室如見舅姑之禮
還拜尊長於兩序小郎小姑皆相拜舅姑以婦見於其
室如見舅姑禮以此事祖父母宜也今云同居有尊於
舅姑者則是伯叔祖伯叔父雖曰尊屬亦惡得如舅姑禮
以見之乎此因書儀而又失之至於見宗子如舅姑禮
尤為舛誤之極而不可以行矣
禮婦見舅姑贄用棗栗腶脯脩書儀同家禮改用䞇幣
未詳其義禮庶婦則使人醮之婦不饋注曰庶婦庶子
之婦使人醮之不饗也嫡婦酌之以醴尊之庶婦醮之
以酒卑之其儀則同不饋者供養統於嫡也疏曰庶婦
但不饋耳亦以棗栗腶脩見舅姑也書儀云饋主供養
雖庶婦不可缺也故亦有饋有饗但於庶婦舅姑不降
婦降自西階今家禮從儀禮然當云嫡婦不當依書儀
仍云冢婦也書儀婦入門便拜先靈更不行三月廟見
之禮則朱子已有明說故得不誤其改三月為三日亦
見語録
儀禮若舅姑既歿則婦入三月乃奠菜疏曰此謂舅姑
俱歿者若舅歿姑存則當時見姑三月亦廟見舅若舅
存姑歿婦人無廟可見或更有繼姑自然如常禮也曾
子問疏曰若舅姑偏有歿者庾氏云昏夕厥明盥饋於
其存者至三月不須廟見亡者崔氏云厥明盥饋於其
存者三月又廟見於其亡者未知孰是按兩疏不同古
人言禮之詳如此書儀無廟見亦云若舅姑止一人則
舅坐於東序姑坐於西序席婦於姑坐之北(此語未甚/分明疑今)
(刻本/之誤)葢亦及此今家禮俱削去凡有舅姑偏歿者何所
據以行禮乎朱子儀禮經傳通解詳載兩疏語而於
家禮乃盡削去之固知家禮必非朱子之言也
婦盥饋主於供養故先食而後酒昏禮婦贊成祭卒食
一酳無從酳以酒潔口也書儀薦饌在前斟酒在食畢
後與儀禮同家禮改斟酒在前薦饌在後未詳其義
昏禮有納采問名納吉請期納徴親迎六禮書儀一用
古禮但改納徵為納幣盖避仁宗嫌名也家禮云問名
納吉止用納采納幣以從簡便而忘請期一節楊氏附
注謂請期有不可得而略者當補入而周氏又謂楊氏
於家禮往往多所不滿欲從儀禮書儀之詳非文公略
浮文務本實以自附於孔子從先進之意愚按周說固
屬附㑹而楊氏亦殊不悟家禮非朱子之書也
賈疏云女從者姪娣也壻從者以其與婦人為盥非男
子之事謂夫家之賤者也書儀從者各以其家之女僕
為之葢本賈疏之意今家禮刪此語則似男從者乃男
僕矣大全小注仍附載書儀語是也
昏禮六禮皆於廟而無告廟之文書儀納采告於影堂
納吉納幣請期皆如其禮則皆告廟也惟親迎婦入見
於影堂家禮納采告於祠堂而納幣不告未詳其義至
親迎則先告於祠堂而婦入則不見祠堂與書儀不同
此則疑家禮為得之 按昏禮記凡行事必用昏昕受
諸禰廟女家於廟經有明文至壻家經所不言注疏謂
使者行事於廟中則亦在禰廟也親迎在寢門獨父醮
子而命之迎此當於廟而疏言在寢此恐疏誤母醮女
在廟則父醮子亦當在廟疏分别言之似非是書儀醮
皆於外㕔不於影堂納采闔影堂門乃命使者可見家
禮亦不别白言之也
喪禮家禮大槩本之書儀其中小有異同而已自祔祭
以下始用宗法此書儀之所未及而古今之變不同家
禮率以意推之於古非有所據於今又難以行今略為
考之亦不能一一悉詳也
家禮云喪主非宗子則以亡者髙祖之宗主此祔祭是
亡者或祖庶之嫡或祖庶之庶而宗子則其從兄弟或
從子行也從子行為繼曽祖之宗而於亡者則繼祖之
宗矣按冠昏禮以繼髙祖之宗子為主而此又以繼祖
之宗亦所謂自變其例者矣(此亡者當祔於亡者之祖/而以繼髙祖之宗主之則)
(祖非亡者之祖矣故/不得不變其例也)
禮奔喪父在父為主父歿兄弟同居各主其喪(注謂各/為其妻)
(子之喪為主也/祔則宗子主之)親同長者主之(注父母歿如昆弟/之喪則宗子主之)不同
親者主之(注從父昆/弟之喪)按此從父昆弟正與繼祖之宗為
宗者也而云親者主之則祖庶之嫡與庶不必以繼祖
之宗主此祔祭矣豈主喪親者祔仍主於宗子注畧而
不言乎更詳考之又喪服小記云婦之喪虞卒哭其夫
若子主之祔則舅主之其舅未必皆宗子也則謂必以
繼祖之宗為主恐亦未然(按小記所言與凡喪父在父/為主相違奔䘮孔疏引服問)
(謂同官父主之命士以上父子異宫則各主其私/喪者祔則舅主之其為宗子與否則未有明據也)
家禮云若與宗子不同居則設虛位以祭祭訖除之則
是不同居者不奉新主入於祠堂矣盖新主雖附於祖
而大祥之後自别為祠堂其為虚位亦以得禮之變其
後又云若祠於他所則祖考妣之主亦如新主納之是
亦可祀于新主之寢而奉祖考妣以從之矣此不可
曉凡家禮之舛誤多若此者
别子為祖繼别為宗鄭注别子諸侯之庶子别與後世
為始祖也謂之别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又若始来在此
國者後世亦為祖也故孔疏謂别子有二乂鄭注王制
云雖非别子始封爵者亦然陳氏集說據此謂别子有
三非是葢始有封爵者可以謂之祖而可以謂之别子
後世封建既廢天下一家原無别子之稱惟有始封爵
者若以唐獻祖宋僖祖之例推之則又不以始封爵者
而直以可推而知者為始祖耳家禮而其别子也句殊
未分明
家禮告遷於祠堂此一條㝡為可疑三祝詞俱不載而
族人有親未盡者遷於㝡長之房尤為無義夫支子不
祭庶子不祭祖與禰其見於經者至詳今使㝡長之房
主髙祖之祭其為繼曾祖之宗則本不得祭髙祖而今
反得祭其為繼祖之宗則不得祭曾祖而反得祭髙祖
其為祭禰之宗則不得祀祖而反得祭髙祖其為繼禰
之宗之支庶則並不得祭禰而反得祭髙祖此皆説之
不可通者也且繼曾祖之宗以下非有髙祖之龕抑别
為龕以祭之乎抑竟置於所虚之龕乎若繼禰之支庶
則並無祠堂其將祭於寢乎又不知何説以處此也大
宗百世不遷而繼髙祖之宗五世則遷今以繼髙祖之
宗為主是亦比於大宗之例而髙祖以上乃祭於支庶
而宗子反不得與則同於五世則遷之宗子何以為大
宗而收族乎况髙祖以下必不止於一長房一㝡長
之房既卒又有一次長之房是使髙祖之主流轉於支
庶之家而遷徙莫知所定豈尊祖敬宗之義乎朱子語
類沈僴録云或問嫡孫主祭則須祧五世六世祖廟主
若叔祖尚在乃是祧其髙曾祖於心安乎曰也只得如
此古人立法一定而不可易以此推之則謂遷於㝡長
之房者必非朱子之書也 包揚録祭自髙祖以下親
盡則請出髙祖就伯叔位服未盡者祭之此與家禮同
按揚録㝡多妄説不可據然家禮之出在寧宗慶元庚
申包揚録刻於理宗淳祐戊申相去幾五十年乃揚録
因家禮而附㑹之非家禮之襲用揚録也(包録在饒録後/蔡抗序可考)
始祖之主遷於墓所不埋前祠堂章云始祖親盡藏其
主于墓所大宗主其墓田以奉墓祭歳率宗人一祭之
百世不改此説前無所據司馬書儀祭及曾祖程子謂
髙祖有服須祭四代朱子謂古者官師一廟祭四代已
為僣若始基之祖只存得墓祭作家禮者忽有祧主不
毁百世不改之説不幾以士庶而同於帝王家乎且遷
於墓所不知何地可以藏之楊氏因此創為墓所必有
祠堂以奉墓祭之説應氏譏其穿鑿盖指此類而言也
祔遷之禮大率據二昭二穆而言新主祔於祖廟而祖
廟遷於髙祖之廟若大夫以下則禮有不同者大夫三
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無太祖則曽祖居太祖
之廟凡新主入於祖廟祖主入曽祖之廟有太祖則曽
祖為祧主矣適士二廟新主遷於祖廟而祖則祧官師
一廟注疏祖禰共廟是當略如後世同堂異室之制以
次逓遷又不遷於祖而遷於禰禰遷於祖而祖亦祧矣
大抵祔主合食於祖不論有廟無廟無不祔者(注言無/廟者為)
(墠祔/之)至遷則不可以一例若支庶則祔同而自立祠堂
則異與祖禰祠堂略無所與也後世俱祭四代故祔遷
之説尚可以通然亦有祔而不遷者家禮告遷於祠堂
奉新主入祠堂皆為宗子言之其他變節未之及也
書儀禫祭不筮日家禮以饋食禮補入但書儀小祥大
祥皆筮日而禫祭獨否家禮小祥大祥不卜日而禫祭
卜日明與相左既非古禮又非書儀此不可曉(書儀小/祥注或)
(不卜則從初忌大祥無家禮用書儀注説並/大样以此推之至禫祭則又卜日不知何故)
儀禮筮日書儀亦筮日注云或無能筮者以环珓代之
不得已之辭爾朱子之於筮㝡詳其時固多能筮者何
以不筮而竟用环珓也故曰此非朱子之書
書儀進饌後主人詣酒注所執事者奉酒盞至主人酌
之執事者仍以酒盞反故處此古禮洗酌之遺也至獻
時各奉酒盞代神祭家禮刪詣酒注所一節改於初獻
時執事者執酒注主人奉盤盞執事者斟酒主人奉之
奠於故處而後奉酒盞代神祭詳改禮之意重在主人
奉之與執事者以酒盞反故處不同然既不親詣酒注
所又不自斟殊乖禮意楊氏從而為之辭非也
朱子語類黄義剛録云問無後祔食之位曰古人祭於
東西廂今人家無東西廂只位於堂之兩邊祭食則一
但正位三獻畢然後使人分獻一酌而已今家禮於初
獻髙祖後即使人酌獻於祔於髙祖者是伯叔祖之酌
獻反躐於曾祖之前矣當以語録正之 書儀無祔食
家禮據禮増入進饌但言使諸子弟各設祔位而不言
其祭品當與正位同也語録亦言祭食則一然以義言
之較正位自合有減殺語録之云更當詳考
餕書儀以主人主婦為主註云若主人之上更有尊長
則主人帥衆男主婦率衆婦女以獻夀更有尊長則主人
有母在或伯叔母也家禮以宗子為主於饌却不言主
人主婦但云尊行自為一列則必尊於宗子宗婦長於
宗子宗婦者而主人主婦反退處於衆男婦女之列矣
是不若書儀之有條理而分析明白也
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本程子語初無得
祭不得祭之别家禮始祖惟始祖之宗得祭先祖繼始
祖之宗繼髙祖之宗得祭夫繼始祖之宗則大宗也既
有大宗則繼髙祖之宗乃小宗五世則遷矣以宗法論
始祖先祖惟大宗得祭若無大宗則繼髙祖之宗亦得祭
始祖不特先祖也家禮分别未詳其義(祭始祖先祖祭/品與時祭不同)
(此亦前無所據而/家禮以意言之也)
節祠墓祭朱子與汪尚書南軒先生書論此至悉南軒
以節祠墓祭為未然其後祭卒從朱子説而節祠則未
有考三家禮範今未之見不知所定若何也三家惟書
儀㝡詳書儀不載節祠墓祭家禮從朱子説補入其始
祖先祖二祭用程子説亦朱子初年説也朱子祭儀祭
説以程子為主後跋三家禮範則以司馬書儀為主而
不専用程子之説矣此其前後可考者也(朱子後來以/始祖之祭似)
(禘先祖之祭似祫不敢祭/而季秋則仍祭禰見語録)
檀弓忌日不樂祭義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
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盡其私也
又曰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
日必哀稱諱如見親祀之忠也按禮忌日不樂不用必
哀終身之喪而不言祭獨文王之祭祀之忠也而及忌
日則疑於有祭者注疏未有説自漢唐以來忌日未有
祭也張子曰古人於忌日不為薦奠之禮特致哀示變
而已書儀忌日則去華飾之服薦酒食如月朔不飲酒
不食肉思慕如居喪禮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
舊儀不見客受弔於禮無之今不取(此條今書儀缺見/大全小注劉氏璋)
(所/引)葢仍古制也至張子有忌日有薦於人情自不害之
説又謂忌日告廟出主設於他次薦用酒食程子亦謂
忌日必遷主出祭於正寢則祭始於此朱子所云古無忌
祭近日諸先生方考及此也然古人忌日専主父母言
故石林燕語言舊法祖父母私忌不為假至元豐編敇
修假寧令於父母私忌假下添入逮事王父母亦凖此
意是祖父母私忌起於宋元豐時古所未有張子書忌
日變服自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伯叔父母兄嫂庶
母各有等級則不特祖父母上及曾祖並及旁親矣朱
子語類王過録云乙夘見先生家凡值逺諱蚤起出主於
中堂行三獻之禮一家蔬食考妣諱日祭罷裹生絹黲
巾終日葉賀孫録云先生為無後叔祖忌祭未祭之前
不見客朱子葢用張子説然云祭無後叔祖則旁親有
後者自其子孫主祭不必更祭矣竊疑祖以上逺諱之
辰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者至旁親則自可省張子語
自是推之有太過者(朱子論張子祔/只一位有此語)家禮一用張子説
祝辭有逺諱有旁親而是日不飲酒不食肉不聽樂黲
布素服素𢃄以居夕寢於外則似専以父母忌日言其
他略無等殺之差則有難盡從者後人以家禮為朱子
所著之書故不敢有所擬議以今考之乃後人依放而
成之者諸如此類尚俟有考古知禮者斟酌而裁訂之
也
白田雜著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