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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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第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二釋義二。初釋所詮。二釋能詮。初釋所詮三。初

釋金剛。二釋般若。三釋波羅蜜。初釋金剛二。初翻

名示相。二約法辨義。初翻名示相。

【疏】金剛者。梵云䟦折羅。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寶也。

金中最剛。故名金剛。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

【記】疏釋通文義。二。初題目。二。初釋所詮。三。初釋金

剛。二。初翻名示相。

○梵云下。新云縛左羅。

○力士

所執者。如經所說執金剛神。梵云諾建那。此云露

形神。即此力士也。

○金中最剛者。金語通五。此最

精堅。故安剛字。

○仍非人間之物。故云帝釋有之。

乃是天上至寶。故云薄福者難見。正理論云。帝釋

有寶。名曰金剛。不為薄福眾生所見。

△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二引真諦

別示六種。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三。初總標略辨。二

引教委釋。三結顯喻旨。

初總標略辨。

【疏】極堅極利。喻般若焉。無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

萬物。

【記】疏極堅下。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

三。初總標略辨。為有勝能。故云極堅極利喻般若

焉。

○無物下。釋極堅等相。則知若有一物能壞。則

非極堅。若有一物不碎。則非極利也。如銀鐵雖堅。

遇火則融。刀劍雖利。斫石則缺。非極堅利也。揀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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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利。故加極字。

△二引教委釋二。初引經。二引論。

初引經。

【疏】涅槃經云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

諸物。

【記】疏涅槃下。二引教委釋。

○涅槃下。引經。

△二引論。

【疏】無著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

○又云。金剛

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

【記】無著下。引論。

○難壞即堅義。能斷即利義。

○細

牢者。細謂揀麤。顯是微妙。牢揀可壞。堅固義成。

智因即是慧。慧是智之因。智是慧之果。此約觀照

般若說。以微細故。能入於惑。令彼滅也。

○不可壞

者。智論云。一切語言名相等事。皆可破壞。唯無相

智。不可破壞。此約實相般若說。

○問。實相般若。分

因果耶。答。用有勝劣。故分因果。體無增減。因果一

如。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

諸法實相。華嚴經疏云理。開體用。名大方廣。智分

因果。號佛華嚴。

△三結顯喻旨。

【疏】皆以堅喻般若體。利喻般若用。

【記】疏皆以下。三結顯喻旨。此結所引經論之義。

然先上諸德。皆用此義。資聖云。金剛者。堅而復利。

堅喻本覺真性。雖流轉諸趣。而覺性無壞。利喻般

若淨照。三賢十地。貫通萬行。無明惑暗。無不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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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云。金剛者。堅利之譬也。堅故物不能沮。利故物

無不摧。以況斯慧。邪魔不能毀。堅之極也。萬物皆

能破。利之義也。

○又諸經論說金剛喻定。勝鬘經

說金剛喻智。梵網經以十迴向為十金剛。仁王謂

十堅心。淨名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脫。得無

生法忍。又諸經論說金剛座。金剛山金剛輪。如是

等說。皆取堅利義也。

○又晉武帝起居注云。武帝

十三年。燉煌有人獻金剛寶。生於金中。色如紫石

英。狀如蕎麥。百鍊不銷。可以切玉如泥。是知堅利

之極也。

△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二結示傍

正。初正明六種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又真諦記。說六種金剛。

【記】疏真諦下。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

一一以法合之。分明在疏。皆般若之功也。

△二別列六。初青色。二黃色。三赤色。四白色。五空

色。六碧色。

初青色。

【疏】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

【記】災厄等者。有厄則災禍必來。有業則苦果定至。

厄除則災禍不起。業喪則苦果不生。

△二黃色。

【疏】二黃色。隨人所須。喻無漏功德。

【記】隨人所須有二意。一則如餘物不能隨所須。金

不可為銀用。羅不可為錦用等。金剛則不然。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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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得。法中亦爾。有漏功德。人不可為天。富不可為

貧。無漏不爾。隨心所成。二則餘物用之則盡。金剛

出之不窮。法上亦爾。有漏受之則窮。無漏受之不

盡。

△三赤色。

【疏】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本覺出無生智火。

【記】對日等者。慧即始覺。合本覺時。見法無生。名無

生智。如起信云。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無生

義也。火出。燒盡世間。使六合空廓。智起。斷除煩惱。

令大道通同。

△四白色。

【疏】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清疑濁。

【記】能清等者。水清則萬像齊鑒。疑除即佛法現前。

△五空色。

【疏】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真空理。

【記】空中等者。昇太虗。則不履於地。住真空。則不墮

世間。

△六碧色。

【疏】六碧色。能消諸毒。慧除三毒。

【記】銷諸毒者。中毒則令人命終。起惑則永沉生死。

毒除則延年益壽。惑遣則不滅不生。

△二結示傍正。

【疏】傍兼可矣。非堅利之本喻。

【記】疏傍兼下。二結示傍正。

○佛所立名。本約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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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六義。乃是兼明。諸家至此。多不料簡。殊濫正

義。

○若將此六。配前五因。即一當第三。二三當四

五。四當第二。五六當第一。

△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二引教廣辯。初翻名

略指二。初翻名。二指體。

初翻名。

【疏】般若。正翻云慧。

【記】疏般若下。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

○般若正

翻慧者。以古來諸德。義翻為妙慧淨慧無相慧。此

皆挾到彼岸義。是別相也。或云智慧。今云正翻慧

者。即通相也。

△二指體。

【疏】即照五蘊空相應本覺之慧。是也。

【記】即照下。約功用以出體也。照蘊空。即是功用。本

覺之慧。即是出體。

○大品云。色如聚沫。受如泡幻。

想如陽𦦨。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如是觀者。名照蘊

空。

○相應等者。本覺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非新

生故言本。不頑暗故言覺。慧即始覺也。依體起用。

故云之慧。始即同本。故曰相應。

○然本覺與慧。不

一不二。以不二故。故言相應。以不一故。故言之慧。

故資聖云。妄心見俗曰無明。悟心照真為般若。俗

境萬有。見心必異。真空理一。悟自無差。第一義空。

離照無理。清淨本覺。即理是照。又涅槃云。佛性者

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此等皆證體用

非一非二義也。

○然本即實相。始即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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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教廣辯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引經通相辯。

初引論別相釋二。初明總攝三慧。二引論文釋成。

初明總攝三慧。

【疏】若約學者從淺至深言之。則攝聞思修三慧。總

為般若。

【記】疏若約下。二引教廣釋。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初

明總攝三慧。

○學者。即修大乘行人也。初須聞法

生解。名聞慧。次則測度所聞。評量教理。分明忍可。

以印自心。曰思慧。然後如聞思處。依而行之。無所

乖越。名修慧。前二有漏。後一無漏。前淺後深。深淺

雖殊。通名為慧。是故總收名為般若。如人攻文赴

舉及第。雖前劣後勝。皆一人也(云云)。

△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二配因果。

初正

釋成。

【疏】故無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

如金剛斷處而斷故。

【記】疏故無著下。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

○波

羅蜜中等者。此明頓悟中漸修也。慧纔發時。照萬

法空。便到彼岸。名為頓悟。由有多生習性。未得念

念相應。故須聽聞正法。思惟其義。如說修行。方得

究竟證入。名為漸修。開題中略明也。若唯識中說

則具根後二智。謂十度中。六通本後。四唯後得。六

中則二智皆具。為分十度故第六偏取二空本也。

今依無著。更加加行智。則通前三矣。

○金剛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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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如金剛斷物之處而斷煩惱。非謂金剛亦通

所斷。

△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二雙解釋。初雙引論二。

初引無著。二引智度。

初引無著。

【疏】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

【記】疏又云下。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

○上者字。論

牒所標。下者字。疏牒論文。

○智因即慧。慧果即智

也。前雖引用。今方解釋。

○此引無著也。

△二引智度。

【疏】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

【記】次引智論。可知。

△二雙解釋二。初正解釋。二出所以。

初正解釋。

【疏】則聞思修。皆名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

【記】疏則聞下。二雙解釋。

○此明法空深慧。意揀我

空慧為麤淺。不為佛因。但是二乘因故。

△二出所以。

【疏】般若能斷。故在因位。佛果無斷。轉受智名。

【記】般若下。出所以。

○以慧是揀擇義。揀擇惑障顯

無為故。以因位有惑。故須擇之。乃名為慧。

○智但

決斷為義。以果位無惑。但唯決定。朗然獨照。故名

為智。

○只是一法。受此兩名。如人破賊為將。功成

為相也。

○有說。以無漏智性為智因。大雲破之。三

塗有性。何不斷惑。闕細義也。此約妙慧別相以破。

若就通相。取亦可矣。以凡是有心。皆成佛故。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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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也。

△二引經通相辯二。初引經。二辯體。

初引經。

【疏】若依大品經。若字通智慧二義。

【記】疏若依下。二引經通相釋。

○此明字緣字界。若

字是字界。般那都為緣。若以般為緣。助於若界。則

名為慧。若以那為緣。助於若界。則名為智。如僧人

俗人等(云云)。

△二辯體。

【疏】故智與慧。名義少殊。體性無別。

【記】名殊謂曰智曰慧。義殊謂決斷揀擇。此中義殊。

故使名殊也。

○體性無別者。皆別境中一也。前三

種智。皆名慧故。故智與慧。皆如金剛。故薩遮尼乾

經云。帝釋金剛寶。能滅阿脩羅。智碎煩惱山。能壞

亦如是。無常經云。金剛智杵碎邪山。永斷無始相

纏縛。

△三釋波羅蜜三。初約語對翻。二約義順釋。三順

義通結。

初約語對翻。

【疏】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

【記】疏波羅下。三釋波羅蜜。文三。初約語對翻。

○應

云下。迴梵文。以西域風俗。例皆如此(云云)。

○青龍

云。蜜多者。離義到義。元康云。天竺風俗。所作究竟

皆云到彼岸。到離之義。次文明之。

△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二通難。初釋義二。初正

釋到離義。二因明彼岸義。初正釋到離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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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

【記】疏謂離下。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

○前三句中。

每句皆上法下喻。意明煩惱如大河。難可度故。生

死如此岸。有情居故。涅槃如彼岸。諸佛住故。則慧

是能離能度能到。生死等是所離所度所到。若欲

離此到彼。必須渡於中流。此約四諦說之。理則明

矣。知苦是離此岸。斷集修道是渡中流。證滅是到

彼岸也。此順小乘義說。下經令入大乘無餘涅槃。

即須離二種生死此岸。乘六度船筏。度二障中流。

到二涅槃彼岸。

△二因明彼岸義。

【疏】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

【記】涅槃等者。以翻波羅蜜為彼岸。即是涅槃。是故

約轉依果。明彼岸義。然生死即分段變易。煩惱即

總該二障。

○圓寂者。義翻也。謂德備塵沙曰圓。妙

絕相累曰寂。

○滅度者。肇云。涅槃者。秦言無為。亦

云滅度。或但云滅。然滅與小乘不同。小乘以滅生

死為滅。大乘以寂滅為滅。故涅槃云。生滅滅巳。寂

滅為樂。然滅唯據果。滅度乃兼因。今則約果標因。

故云滅度。所以經中。上言涅槃下云滅度。亦是唐

梵雙彰也。涅槃種類。下文具明。

△二通難二。初引經作難。二據義釋通。

初引經

作難。

【疏】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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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疏一切下。二通難。

○此即淨名經文。彼云。若彌

勒得授記者。一切眾生。亦應授記。何以故。一切眾

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等。今用此文以為難辭。難

意云。眾生既即寂滅。何有離此到彼。今言到彼者。

莫違經耶。

△二據義釋通。

【疏】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

元來圓寂。名到彼岸。

【記】但以下。釋通。

○但約翻迷成悟。便是離此到彼。

若悟此巳。漸除漸證。名為究竟。

○然成波羅蜜。要

與七最勝相應。如唯識說。

△三順義通結。

【疏】若兼般若迴文。應云到彼岸慧。

【記】疏若兼下。三順義通結。

○則是波羅蜜中之聞

思修慧也。

△二釋能詮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疏】經者。梵音修多羅。義翻為契經。

【記】疏經者下。二釋能。詮二。初翻名。

○修多羅。或云

修妬路。或云素怛覽。此但梵音楚夏之異耳。

○義

翻者。以修多羅正翻云線。由西天以修多羅一名。

召於四實。謂聖教席經井索線。彼多以華獻佛。置

之案上。恐風吹散。以線貫之。又見此方聖教。能持

佛語。得無所遺。如線貫華。故以線稱目之。就彼處

呼。曰修多羅。據此正翻。即合云線。此方不貴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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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翻為經。斯則暗符彼方席經。兼順此土儒道之

經。然雖符順彼此。而未免相濫。由是。更加契字以

揀異之。然更合於修多羅上。加欲底二字。翻為契

經。則唐梵皆足也。

△二釋義二。初釋契字。二釋經字。

初釋契字。

【疏】契者。詮表義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也。

【記】契者下。二釋義。詮表下。釋契字。

○詮表義理。釋

契理也。謂說事如事。說理如理(云云)。

○契合人心。

釋契機也。謂令人有所悟解。歡喜信受(云云)。

○斯

則契理契機之經。依主釋也。文雖是倒。意以經是

能契也。

△二釋經字。

【疏】經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

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生故。

【記】經者下。次釋經字。初標。以佛下釋。如開題處明

巳。

○今唯言經而不言契者。以為有般若揀濫。明

非道德等經。故不言也。

△二釋經文二。初科分。二隨釋。

初科分。

【疏】後釋經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

分。

【記】後釋下。二釋經文。疏二。初科分。

○斯則道安法

師所判。但是佛經。無問大小。皆科為三。意云序分

彰說法之由致。正宗暢本意之玄門。流通繼遐芳

於萬古。冥符西域。今古通遵。此經從如是至敷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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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坐。是序分。時長老下至應作如是觀。是正宗分。

佛說是經下至信受奉行。是流通分。

△二隨釋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

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疏】初文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記】證信者。即六成就也。顯說聽時處。一一分明。以

證非謬。令物生信故。發起者。則以事相表示。發起

正宗法義也。然此二序。更有異名。謂通序別序。通

謂諸經同故。(云云)。別謂諸經別故。(云云)。亦謂經後

序經前序。經後序者。佛說之時未有。結集之時方

安立故。經前序者。佛先發起。方說經故。

△初證信序三。初明建立之因。二明建立之意。三

正釋文義。

初明建立之因。

【疏】今初證信序。釋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

滅度。阿難請問四事。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

念處住。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

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

【記】疏中三段。今初。(云云)。

○疏建立因者。意明如是

等言。因何而立。

○佛臨下。佛將入滅。阿難愁惱。阿

泥樓豆告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且須裁抑。汝當

往彼。咨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阿泥樓豆曰。世

尊在日。以佛為師。世尊滅後。以誰為師。世尊在日。

依世尊住。世尊滅後。依何而住。惡性比丘。佛在之

日。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遐益後來。理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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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集。一切經首。置何等言。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今

疏影略。不載問辭。但書答語也。

○四念處者。四即

身受心法。念謂念慧。處謂身等即是念慧所安住

處。則念是能住。身等四處為所住。於此四處。安住

念慧。名四念處住。帶數釋也。

○一觀身不淨。即有

漏色蘊。具有五種不淨。一種子不淨。乘過去業識

種子。攬現在父母精血。合成身故。故淨名云。是身

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智論云。是身

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從華間生。唯從穢道出。二

住處不淨。於母胎中。居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常受

熏穢故。智論云。是身如臭物。不因華間生。不從薝

蔔有。亦不出寶山。三自體不淨。合三十六物以成

身故。謂外有𩬊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等十

二。次有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等十二。中

有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藏熟藏等十

二。智論云。地水火風質。能盛受不淨。傾海洗此身。

不能令香潔。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不淨物故。智

論云。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

囊盛物。五究竟不淨。一旦命終。胮脹爛壞。臭惡狼

籍。不堪見故。淨名云。是身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

滅。智論云。審諦觀是身。終歸於死處。難御無反復。

背恩如小兒。金光明亦云。雖常供給懷怨害。終歸

棄我不知恩。

○二觀受是苦者。受即是心所。徧行

五中一也。仍有三種。謂苦樂捨。苦謂苦苦。樂謂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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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捨謂行苦。問。樂受未壞。應非苦耶。答。以樂是苦

因故。凡夫妄計為樂。元來是苦。問。捨非苦樂。云何

苦耶。答。行蘊遷流。逼迫常苦。但以苦樂麤相所覆。

常情不知。此微細苦。故此三法。俱名苦也。

○三觀

心無常者。心即緣慮生滅之心。謂心心念念。前滅

後生。相續不絕。如水流注。故經中說。一念中有九

十剎那。一剎那中九百生滅。

○四觀法無我者。法

即五蘊。謂五蘊法中。一一推求。即蘊離蘊。皆無我

也。

○如上觀之。即能對治凡夫四種顛倒。謂凡夫

顛倒。則造業受生。反此用心自然無咎。

○以戒為

師者。從其軌範。但依戒律。作止分明。故菩薩戒序

云。波羅提木叉者。是汝大師。如來在日。無異此也。

○默擯等者。佛法慈悲。為無刑罰。比丘惡性。唯默

擯之。意令省巳知慙。自然調伏耳。

○經初等語釋

在次文。

○然此四中。意在第四。文中承便。兼帶。前

三。

△二明建立之意。

【疏】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

【記】疏建立意者。建立如是等言。意在於何。此有三

意。如疏三段。

【疏】一斷疑故。謂結集時。阿難昇座。欲宣佛法。感得

自身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

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故說此言。三疑頓斷。

【記】斷疑等者。智度論說。佛滅度後。諸天王等。請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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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言。乃至云。法城欲頹。法幢欲倒。當以大悲建立

佛法。迦葉受請。往須彌頂。擊大揵槌。諸聖弟子得

神通者。皆來集會。迦葉告言。佛法欲滅。眾生可愍。

待結集竟。隨汝入滅。諸來聖眾。受教而住畢鉢羅

窟。迦葉入定。以天眼觀。今是眾中。誰有煩惱應逐

出者。唯有阿難。煩惱未盡。爾時迦葉從定而起。於

大眾中。牽出阿難。告言。清淨眾中。結集法藏。汝結

未盡。不應住此。是時阿難。慙耻悲泣。告迦葉言。我

能有力。久可得道。但為侍佛。以阿羅漢者不得給

侍。故留殘結。不盡斷爾。迦葉告言。汝更有過。佛意

不聽女人出家。為汝慇勤致請。令佛正法五百歲

衰微。是汝突吉羅罪。佛臨涅槃近俱尸竭城背痛。

疊鬱多羅僧敷臥。語汝須水。汝不供給。是汝突吉

羅罪。佛昔問汝。若有人好修四神足。應住壽一劫

若無。減一劫。為汝不對。令佛早入涅槃。是汝突吉

羅罪。汝於一時。以鬱多羅僧。襯身而臥。是汝突吉

羅罪。汝昔與佛疊僧伽棃衣。以足踏上。是汝突吉

羅罪。佛陰藏相。入涅槃後以示女人。實為羞耻。是

汝突吉羅罪。迦葉言。汝有如是六種突吉羅罪。應

於僧中悔過。是時阿難。脫革屣。袒右肩。長跪合掌。

依六種突吉羅罪懺悔。懺悔巳。迦葉牽阿難出。語

言。汝漏盡可來。言訖。自閉窟門。是時阿難。涕淚悲

泣求斷結惑。靡不精誠。至於後夜。疲極偃息。頭未

至枕。朗然得悟。三明六通。作大羅漢。却至窟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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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而喚。迦葉言。汝復何來。曰。我漏巳盡。迦葉言。汝

若漏盡。可縱神通。於戶鑰孔中入。阿難騰身入來。

禮拜僧足。迦葉手摩阿難頂言。我欲為汝。令汝得

道。汝勿嫌恨。此如蘇秦張儀。(云云)。然階聖果。切在

修心。不如說行。事佛何益。狐假虎威。宜其止絕。斯

意甚妙。詳而警之。時大眾請阿難昇座。結集法藏。

既昇座巳。未發言間。感得自身相好如佛。是時大

眾。遂起三疑。

○故說下。既言我從佛聞。則知非佛

重起。非他方佛來。亦非阿難成佛。故云三疑頓斷。

廣如彼論。恐煩略敘也。

【疏】二息諍故。若不推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

【記】疏息諍等者。同為羅漢。德業頗齊。若云自言。固

宜喧諍。

【疏】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經初。云阿憂等。

【記】疏異邪等者。阿者言無。憂者曰有。外道意云。萬

法雖異。不出有無。置之經初。以之為吉。以初吉故。

令中後亦吉。今則不爾。故云異邪。

△三正釋文義二。初標列述意。二依科解釋。

標列述意。

【疏】三正釋文義。具六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六緣

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記】疏正釋下。二。初標列述意。

○言成就者。謂六為

能成就。教為所成就也。

△二依科解釋六。初信成就。二聞成就。三時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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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成就。五處成就。六眾成就。初信成就二。初合

釋。二單釋。

初合釋。

【疏】一信。若兼我聞合釋。則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

我從佛聞。

【記】疏一信下。二依科解釋。六。初中二。初合釋。

○謂

兼次段。合而釋之。

○此則別義。不計六數。

△二單釋三。初引智度論。二引劉蚪注。三引梁武

帝解。初引智度論二。初標。二釋。

初標。】

「如是。」

【【疏】單釋如是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

【記】單釋。謂正釋信成就義。所引論文。有標。有釋。

△二釋二。初答問。二正顯。

初答問。

【疏】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記】佛法下。是釋。

○或曰。因何最初。便明其信。故此

釋也。

○信為能入者。然佛法無量。信為初基。若無

信心。寧肯修習。由是。五位之內。信位居初。十信之

中。信稱第一。十一善法。信亦為先。故知信心之前。

更無善法依。此信本。方興解行。乃至證入。故華嚴

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

出愛河。開示涅槃無上道。今置經首。以表信相為

入法之初也。

○智為能度者。菩薩萬行。非智不成。

若無智慧。即滯有著空。以智為主。不著二邊。成無

漏因。獲菩提果。故菩提資糧論云。施戒忍進定。及

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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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顯。

【疏】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記】信者下。正顯如是二字是信之辭。

○上皆智論

所釋。

△二引劉蚪注。

【疏】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

【記】又聖下。是劉蚪注無量義經中釋。

○此下皆約

法說也。

○顯如者。眾生如隱。故沉三界。欲絕三界。

只要顯如。故云但為。

○除如之外。餘皆虗妄。故云

唯如為是。

○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又云始

從得道。乃至涅槃。其中所說。無不為如。

△三引梁武帝解二。初雙融顯如。二雙遮顯是。

初雙融顯如。

【疏】又有無不二為如。

【記】又有下。即梁武帝解。意明有即無故不有。無即

有故不無。相即同時。故名不二。不二即如也。此約

雙融顯如也。

△二雙遮顯是。

【疏】如非有無為是。

【記】如非下。恐聞有無不二為如。便謂如體是有是

無。故此遮云如非有無。意明有無即不是。是即非

有無也。

【記】此上二解。如字是顯體。是字即無非也。

△二聞成就二。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商較所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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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我聞。」

【【疏】二聞。我即阿難五蘊假者。聞謂耳根發識。

【記】疏二聞下。二。初正釋我聞之義。

○然我有四種。

一凡夫徧計我。二外道神我。三三乘假我。四法身

真我。今揀餘者。故云五蘊假者。則第三隨世流布

要揀賓主。乃稱於我阿難巳達我空。實不計執。故

云假者。

○聞者。然大小乘諸論。辨聞不同。有云耳

根或云耳識。或云根識和合故聞。今云耳根發識。

則後義也。以根識單闕。皆不能聞(云云)。

○然根識

聞聲而不聞教。若準名句。唯是意聞。故瑜伽云。聞

謂比量。然由耳識緣於聲境。與意同時得聞也。然

此二識聞聲名句。實非先後異時。以率爾耳識同。

時意識。故得聞也。五識皆然。

△二通難。

【疏】廢別從總。故云我聞。

【記】廢別下。或曰。既云耳根發識故聞。合云耳聞。云

何經內唯言我聞。故此釋也。以耳是六根之別。我

是一身之總。今廢別耳。從其總我。故言我聞。

△二商較所聞之法二。初牒難辭。二通釋。

初牒

難辭。

【疏】阿難所不聞。二十年前之經。

【記】阿難下。二商較所聞之法。

○前二句。牒難辭。謂

阿難是佛成道夜生。年至二十方為侍者。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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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佛所說法。並其不聞。何得結集諸經皆稱我聞。

△二通釋二。初姑約佛力。二姑約自力。三直推其

本。

初姑約佛力。

【疏】有云。如來重說。

【記】有云下。通釋。此有三意。有云重說者一也。佛初

命阿難為侍者。阿難從佛乞三願。一不著佛退衣。

二不隨佛受別請。三請說未聞之法。佛隨其願。故

得聞也。

△二姑約自力。

【疏】有云。得深三昧總領。

【記】得深三昧等者。二也。金剛華仙經云。阿難得法

性覺自在三昧力故。前所說經。皆能憶持。與聞無

異。故法華經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

佛法。如今日所聞。

△三直推其本。

【疏】若推本而言。即阿難是大權菩薩。何法不通。

【記】若推下。三也。不思議境界經云。復有百千萬億

菩薩。現聲聞形。亦來在座。其名曰舍利弗。乃至阿

難等。

○是則三中。前二權說。後一實論。故言推本

也。

△三時成就二。初揀顯釋。二會法釋。初揀顯釋二。

初顯釋。二揀釋。

初顯釋。】

「一時。」

【【疏】三時。師資合會。說聽究竟。故言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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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疏三時下。二。一揀顯釋。

○師資合會者。謂說者

教人以道德曰師。資者取也。從師之教。取而行之

也。佛及大眾。說聽具足。故云合會。說畢聽畢。故云

究竟。意取說無異席。貫通首末。故曰一時。佛地論

云。此就剎那相續不斷。說聽究竟。總名一時。一時

之語。佛自言故。涅槃云。昔佛一時。在尸首林。又云。

我於一時。在迦尸國。此則顯說聽能所一切圓畢

也。

△二揀釋。

【疏】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

【記】諸方下。揀時也。不同有二。謂橫則參差不同。豎

則延促不同。延促不同。如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

一晝夜。上上倍增故。參差不同者。如俱舍云。夜半

日沒中。日出四洲等。既然。云何定言寅卯辰巳日

月等耶。

△二會法釋。

【疏】又。說法領法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始本

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記】又說下。二會法釋。此是慤公楞嚴疏意。

○說領。

即師資也。下有四對。

○心境泯者。以聞法之時。妄

心不起。心既不起。境即不生。心境兩忘。故云泯也。

此即不得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此通依計。故皆

泯也。斯則染心俗境一對。

○理智融者。以聽法之

際。能所不分。以動念即乖法體。二皆真實。故言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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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言泯也。斯則淨心真境一對。

○凡聖如者。由

心分別。則見聖見凡。心既不生。誰凡誰聖。相本自

盡。故言如也。斯則因果一對。

○本始會者。妄念起

時。隔於本始。念既不起。本始自同。攝用歸體。故言

會也。斯則體用一對。問。此與第二何別。答。前智是

始覺中根本智。前理是本覺中真諦境。若此始本。

本通真俗。始含本後。則前狹後寬也。前為形染。且

言真境淨智。此為都明。故言本覺始覺也。又前約

分證。故云理智融。此約極證。故言本始會也。

○諸

二者。謂心境理智凡聖本始也。皆一者。一義不同。

謂心境則泯之故一。理智則融之故一。凡聖則如

之故一。本始則會之故一。義雖不同。俱名為一。故

云一時。

△四主成就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佛。」

【【疏】四主。具云佛陀。此云覺者。

【記】疏四主下。二。初翻名。

○經唯標佛者。以秦人好

略故。仍存梵音者。恐濫菩提故。以菩提云覺。則屬

於法。今指於人。故言其佛。無相濫失。故不翻也。若

釋其義。須得唐言。故先翻對也。

○然覺謂覺察覺

悟。覺悟即照真本有。覺察則了妄本空。了妄本空

則不逐於妄。照真本有則不迷於真。真妄既明。則

能破和合識。滅相續心。顯現法身。智純淨也。當爾

之時。始本無二。唯一覺耳。菩薩雖亦照真了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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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究竟。猶帶薩埵之名。唯佛如來。所作究竟。故獨

稱覺者。

△二釋義二。初引論正釋。二引論反釋。初引論正

釋二。初約體離念釋。二引位三義釋。初約體離念

釋二。初引文。二結義。

初引文。

【疏】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

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二結義。

【疏】則以無念。名之為佛。

【記】起信下。二釋義。二。一約體離念釋。

○然此論明

本覺心體。性離諸念。今此引釋果佛者。以果佛之

體即是本覺。元自離念。因果雖分。離念無別。故以

本覺離念。即是佛體。故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

等。是故在纏名本覺。出纏名究竟覺。始終體一。更

無別法。故論云。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

名本覺。則以下。疏結本覺離念是佛體也。

△二約位三義釋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然覺有三義。

【記】然覺下。二約位三義釋。

△二別釋三。初自覺。二覺他。三覺滿。

初自覺。

【疏】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

【記】無生滅者。謂智照真如。如理見故。然有二意。一

則心中無生滅之法。如起信云。如實空者。從本巳

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以念生則染。今既無念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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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應。二則無者不也。只明此心本不生滅。即同

起信云。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

住即無生滅也。

△二覺他。

【疏】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

【記】覺他者。此亦始覺。了事即真。以望自心。故名覺

他。即同起信云。一切諸法。從本巳來。離名字相。離

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

△三覺滿。

【疏】三覺滿。三覺理圓。稱之為滿。

【記】覺滿者。以前二覺。有解有證。先後勝劣。存自他

之相。未得稱滿。今此圓備。不立自他。故稱之滿。

【記】若準涅槃經說。自覺者。覺自身有佛性。覺他者。

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覺滿者。若自若他無二佛

性故。

【記】然常途所說。自覺揀凡夫。覺他揀二乘。覺滿揀

菩薩。此中說者。自覺便揀二乘權教菩薩。豈唯凡

夫。故華嚴云。一切諸法性。無生亦無滅。奇哉大導

師。自覺能覺他。

△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二引證。三順結。

初反顯。

【疏】故知有念則不名覺。

【記】故知下。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

○意云。無念故

名覺。當知有念則不名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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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證。

【疏】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

續。未曾離念。

【記】起信下。二引證。

○前云心體離念。雖通因果。今

明眾生不名為覺。獨顯果人方名覺也。

△三順結。

【疏】又云。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記】又云下。三順結。

○正結無念是佛義。以無念是

佛。故能觀無念者。即是向佛智也。

△五處成就二。一釋舍衛。二釋秪園。

一釋舍衛。】

「在舍衛國。」

【【疏】五處。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欲塵。財寶。多聞。解

脫等。遠聞諸國故。義淨譯云。名稱大城。

【記】疏五處下。二。一釋舍衛。

○舍衛。亦云舍婆提。新

云室羅伐悉底。此但梵音楚夏耳。此城在中印土

憍薩羅國。緣南天亦有憍薩羅國。恐濫彼國。故以

城為國名。

○聞物者。謂名聞勝德。珍奇寶物。多出

此國。

○謂具下。釋。欲塵即佳麗女色。財寶即珍奇

寶物。多聞謂博通內外典籍。解脫即五通仙人等

遠離欲也。此即國豐四德。亦翻為豐德也。遠聞等

者。如上四事。皆為外國之所聞知。

○義淨下。但證

遠聞之義。以有名稱。故得遠聞。

△二釋秪園二。初總指。二別釋。

初總指。】

「祇樹給孤獨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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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秖樹等者即秪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

買之園。

【記】秖樹下。二釋秪園。二。初總指。

○舍衛國主波斯

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為兒聘媍。躬至王舍城。

寄止長者珊檀那舍宅。時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

宅。營辦餚饍。須達聞巳。問言。大士。欲請國王為婚

姻之會耶。答言。請佛無上法王。須達聞巳。身毛皆

豎。復問何等名佛。長者廣為說佛功德。須達多言。

善哉大士。所言佛者。功德無上。今在何處。長者答

言。在王舍城迦蘭陀竹林精舍。時須達多。一心念

佛。忽然天明。其光熾盛。猶如白日。即尋光處。至城

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爾時如來。出

外經行。須達見巳歡喜踴躍。不知禮法。直問世尊。

時首陀天。為其長者化作四人。至世尊所。接足禮

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却住一面。須達見巳。依而

為之。世尊即為如應說法。長者聞巳。得須陀洹果。

後復請佛。惟願臨顧。至舍衛城。受我微供。佛即問

言。卿舍衛國。頗有精舍。容受我否。須達多言。必見

垂顧。便當營辦。世尊爾時。默然受請。時須達多。迴

舍衛國。佛令鶖子同往。指授造寺儀式。即須達布

金。買秪陀太子園。秪陀太子施園中樹林。二人共

搆精舍。既訖。即執香爐。向王舍城。遙作是言。所設

巳辦。惟願如來。受此住處。佛時懸知長者之心。即

共大眾。發王舍城。猶如壯士屈伸臂頃。至秪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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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長者。以其所設。奉施於佛。佛即受巳。即住其

中。廣如涅槃經賢愚經四分律西域記說。須者往

檢。今佛於此說金剛般若經。故云在舍衛國秪樹

給孤獨園也。然須達是主。秪陀助成。今樹先園後

者。以太子是儲君。須達是臣佐。禮別尊卑故爾。

真諦記說。住處有二。一境界處。即舍衛也。為化俗

故。二依止處。即秪園也。為統出家人故。又善見婆

沙云。舉舍衛。令遠人知。舉秪園。令近人知。故雙舉

也。

△二別釋三。初釋秪陀。二釋給孤。三釋園字。

釋秪陀。

【疏】秖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

國戰勝。因以為名。

【記】秖陀下。二別釋。三。初釋秪陀。

○戰勝者。亦云勝

林。餘如疏。

△二釋給孤。

【疏】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獨即是善施也。又亦

常行施故。

【記】梵語下。二釋給孤。

○謂少而無父曰孤。老而無

子曰獨。拯給孤獨。名為善施。

○又亦等者。就中孤

獨。偏所矜哀。其實餘人。亦非不施。故也。

△三釋園字。

【疏】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此云眾園。

【記】西國下。三釋園字。

○梵音具云僧伽藍摩。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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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園。則僧伽是能住之眾。藍摩是所住之園。斯則

約能要所耳。

○寺者。司也。官舍也。以佛法初來。安

鴻臚寺。後置僧舍。便以為名也。

△六眾成就二。初釋標類。二釋舉數。

初釋標類。】

「與大比丘眾。」

【【疏】六眾。與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

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眾

者。理和事和。

【記】疏六眾下。文二。初釋標類。

○名高謂遐邇稱譽。

德著。謂行業恢隆。

○怖魔者。謂初出家日。飛行夜

叉帽。乃至魔宮聞。故怖也。以一人出家。展轉化度。

損減眷屬故。然出家人。從因至果。三度怖魔。謂出

家時。發菩提心時。成正覺時。前二但怖。後乃興戈。

為佛所摧。莫不降伏。

○乞士者。謂上從善友乞法

以練心。下從檀越乞食以資身。故智度論云。何名

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乞士。如經中說。

舍利弗乞食。向壁而䬸。時有梵志女名淨目。來見

舍利弗云。沙門。汝食淨耶。答言食淨。淨目言。沙門

下口食耶。答曰不也。乃至問仰維方等。皆答言不

也。淨目女言。食有四種。我問於汝。汝皆言不。我今

不解汝說。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等

不淨活命。名下口食。有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等

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有曲媚豪勢通致四方巧言

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食。有以種種呪術下筭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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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不淨活命。名維口食。姊。我不墮是四種不淨食

中。我用清淨乞食活命。淨目因聞是說清淨法食。

歡喜信解。得須陀洹道。如是清淨乞食活命。故名

乞士。

○淨戒者。謂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

戒。有表受無表持。清淨持戒。名為淨戒。

○有說五

義。謂如淨命破惡。今以乞士即淨命。淨戒即破惡。

故唯三也。

○理和下。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理

和無違。事和無諍也。

△二釋舉數。】

「千二百五十人俱。」

【【疏】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次

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連。各

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經舉大數。

故減五人。

【記】千二下。二釋舉數。

○佛初成道者。即菩提樹下。

示成正覺也。

○憍陳如等者。餘阿溼鞞。摩訶男。婆

提婆敷富那。婆蹉。準本行經說。佛初成道。梵天王

等。請轉法輪。世尊受請作是思惟。諸世間中。誰先

得度。有五仙人昔日與我。有大利益。堪能受我初

轉法輪。復作是念彼等五仙。今在何處。以淨天眼

觀彼五仙。在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即向彼園。廣為

說法。外道身心。悉皆伏滅。所著之服。即成三衣。手

執鉢器。鬚髮自落。經於七日。威儀具足。如百夏比

丘。乃至為轉四諦法輪。得阿羅漢果。

○迦葉三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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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等者。智度論說。爾時第一優樓頻螺迦葉。在火

龍窟為首。教化五百弟子。二那提迦葉。領三百弟

子。在象頭山修行。三伽耶迦葉領二百弟子。在希

連河曲。共計千人。皆為世尊之所降伏。求索出家。

師徒皆得阿羅漢果。

○舍利弗等者。智度論說。摩

伽陀聚落。有婆羅門名檀耶那。而有八子。中有一

子。名優婆低沙。即舍利弗也。復有一婆羅門。產子

名離多。即目連也。是二童子。共為親友。於刪闍耶

外道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願。若復更得勝是

師者。為我等說甘露勝道。必相契悟。爾時世尊。有

一弟子。名曰馬勝。威儀庠序。入城乞食。進止有方。

舍利弗見巳。隨到所止。白言仁者。汝是正師。為是

弟子。馬勝言別有大師。我是弟子。又復問言。汝之

大師。說何法耶。答言。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如

是滅與生。我師如是說。時舍利弗。聞是語巳。即於

是處。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歸到所止。為目連說亦

復如是。二人共相領諸弟子。俱詣佛所。求索出家。

佛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著體。執持應器。成比丘

相。於聲聞眾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百眷屬。

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羅漢果。

○耶舍

等者。未撿。

大璸謹按因果經云。有長者子。名耶舍。有大辯

才。聰明智慧。於中夜分。見空中光明。尋光詣鹿

野苑。見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禮佛白言。唯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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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救濟於我。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

我。汝知否。答言實是。聞是語巳。得法眼淨。成阿

羅漢。願求出家。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又有

耶舍朋類五十長者子。聞耶舍出家。共詣佛所。

願求出家。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汝

知否。聞巳漏盡意解。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

是時始有五十六阿羅漢。佛告比丘。汝等堪為

世間作無上福田。宜各遊方教化。以慈悲心。度

諸眾生。

○又按如來應化錄。最初度五人。次耶

舍五十人。俱在鹿野苑。次於石室降火龍。度三

迦葉一千人。然後詣王舍城。受頻婆娑羅王請。

住竹園。舍利弗目連。詣竹園見佛得度。各一百

弟子。是為千二百五十人也。舉成數。不言五人。

【疏】此常隨眾。故偏列數非無餘眾。文隱顯耳。

【記】此常隨等者。以此諸人。先並事外。艱苦累劫。一

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也。

然具四眾及龍天等。今但顯一隱餘。流通分中自

見。

【疏】俱者。一時一處。

【記】俱者下。前則標指。約主望眾。故言與。此則都結。

主眾通論。首末相望。事不異也。

△二發起序二。初敘意。二隨釋。

初敘意。

【疏】二發起序者。謂乞食威儀。離於邪命。是為持戒。

戒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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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二發起下。二。初敘意。

○戒能下。以戒是防非止

惡義。定是寂靜不動義。慧是明照揀擇義。但能防

非。心即不動。心若不動。慧乃分明。世出世法。無不

鑒照。其猶海中欲現萬象。必要水清。欲求清水。無

過水靜。欲得水靜。勿令起波。止波如戒。水靜如定。

水清如慧。所現萬像。如一切法。喻中則水若不起

波則水靜。水靜則水清。水清則現萬像。法中則心

不起非則心寂。心寂則照知萬法。法上但惟一心。

喻上但唯一水。法喻相對。義則昭然。故經云。尸羅

不清淨。三昧不現前。此則戒資定也。圓覺云。一切

諸菩薩。無閡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此則定發慧也。

△二隨釋二。初戒。二定。初戒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文二。初戒。分七節釋。

【記】疏戒中七節。如疏。

△二列釋七。初釋化主。二釋化時。三釋化儀。四釋

化處。五釋化事。六釋化等。七釋化終。

初釋化主。】

「爾時世尊。」

【【疏】一化主。成實論說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

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

【記】一化主。

○具上九號者。以佛有十號。世尊當第

十。故云具上九號。

○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

徧知。四明行足。五善逝世間解。六無上士。七調御

丈夫。八天人師。九佛。十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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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釋化時。

食時。

【疏】二化時。食時。辰時。當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惱自

他。乞巳歸園。正當巳時。如常齋法。

【記】二化時。

○當日初分者。謂一日夜十二時總成

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

未。人法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神鬼食時。四夜分。

即亥子丑。畜生食時。今言辰時。即初分之後際也。

唐周二譯。皆言日初分。斯則時勝也。

○此時則乞

求不難。以太早太遲。皆難得故。

○若非時乞食。欲

施即無。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亡䬸又饑。

是惱自也。

△三釋化儀。】

「著衣。持鉢。」

【【疏】三化儀。著僧伽棃衣。持四天王所獻鉢。

記三化儀下。謂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即五條。名下

品衣。亦名行道作務儭身等衣。二鬱多羅僧。即七

條。名中品衣。亦名入眾說法衣。三僧伽棃。即九條

乃至二十五條。名上品衣。亦名福田衣。製像水田。

見生福故。入王城聚落。即著此衣。今以入城乞食。

故著也。

○天王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是

過去維衛佛鉢。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

迦成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為四鉢。

各得一鉢。以奉如來。如來受巳。重疊四鉢。在於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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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以左手按。合成一鉢。此是紺琉璃石缽。持用乞

食也。

○佛出行化須著衣持缽者。為離苦樂二邊

故。諸在家者。好尚錦綺華潔。衣服寶器。增長放逸。

太著樂邊。出家外道。苦行尼乾。躶形手捧飯食。致

招訶醜。太著苦邊。佛處中行。故著衣持鉢也。

△四釋化處。】

「入舍衛大城。」

【【疏】四化處。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之內為入。處

廣人多曰大。

【記】四化處者。園是所住處。國是所化處。之。往也。今

行化故。出祗園。入舍衛也。

○處廣等者。準西域記

國周六十餘里。內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

云。居家九億。故曰人多。

△五釋化事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乞食。」

【【疏】五化事。佛為欲顯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慙愧。以

同事攝。故自乞食。

【記】五化事者。此釋經中乞食兩字。

○頭陀下。或曰。

佛為教主。何須乞食。故疏釋也。

○頭陀。此云抖擻。

抖擻煩惱故。然頭陀有十二種事。謂常乞食。阿蘭

若。乃至樹下坐。露地塚間坐等。今則一也。若行此

事。獲大功德。佛現斯軌。令人效之。頭陀既獲功德。

放逸足明尤過。世尊尚自乞食。餘人豈合懈怠。慚

耻愧悚。自然行之。同事攝者。則四攝法之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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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佛自乞食。準纓絡經說有十意。一止苦故。謂盲

得見。二得樂故。謂一瞻一禮。生無量福。三除慢。故

謂眾生見之不生我慢。四滿缽願故。富欲施多。缽

則為空。貧欲施少。鉢則為滿。五鬼神供養故。六障

閡者見佛故。老病貧賤。悉皆得見佛也。七示天王

所獻鉢故。八作軌模故。九絕誹謗故。十令弟子不

畜八不淨物故。有此十意。故自乞食。

△二通難。

【疏】瓔珞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藏。

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淨名云。為不食故。應受彼

食。

【記】瓔珞女下通難。

○前引經難。

○今所下。釋通。

淨名下。但證上乞食不食之義。

△六釋化等。】

「於其城中。次第乞巳。」

【【疏】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

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

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

【記】六化等者。此釋經中於其城中次第乞巳也。

內證平等者。如理見故。

○心離貪慢等者。不貪富

好。不慢貧拙。平等修乞。故云慈無偏利也。

○表威

德等者。謂佛制小乘律。不許入惡象家。恐被損害。

不許入婬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者。表威德勝

也。

○息凡夫等者。謂恐憎此愛彼故。

○破二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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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者。謂迦葉捨富從貧乞。意令生福。須菩提捨貧

從富乞。不欲惱他。(云云)。二人所見。互有是非。如來

異此。是非一貫也。

○然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

顯德。四息凡。五破小。

△七釋化終三。初會句義。二通伏難。三顯齋儀。

初會句義。】

「還至本處。」

【【疏】七化終。然巳字。義屬下句。文連上句。飯食字。義

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廣其文。令當句中備者。應云。

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飯食訖。收衣鉢。

【記】七化終。

○然巳等者。和會字之句義也。今讀則

從文。釋則從義。

○若廣下。權加數字。顯文義兼暢

也。

○飯。即喫也。論語云。飯疏食。

△二通伏難。

【疏】佛若不食。他福不滿。

【記】佛若下。通伏難。應先難云。前引纓絡女經言不

食。今經何以言食。故此釋也。

○有說。食欲至口。有

威德天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下現

而食。非真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違。

△三顯齋儀。

【疏】寶雲經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擬與同梵行。

二擬施貧病乞人。三水陸眾生。四自食。十二頭陀

經。唯說三分。除梵行。

【記】寶雲下。顯齋儀也。

○此四事中。前二云擬。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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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云者。以梵行貧病。來則與之。不來自食。後二不

然。故不云耳。

○十二頭陀經除梵行者。以自乞故。

故不分之。

△二定二。初正解此文。二通前表法。初正解此文

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二定。分三節釋。

【記】疏定者。於中三節。如疏(云云)。

△二列釋三。初併資緣。二淨身業。三正入定。

併資緣。】

「飯食訖。收衣鉢。」

【【疏】一併資緣。將欲入定。須息攀緣。衣鉢不收。心有

勞慮。故佛示現。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

【記】疏併資緣者。此釋經中收衣鉢也。

○飯食兩字。

如前所解。

○訖。了畢也。

○須併資緣者。以修定時。

具於五緣。謂閑居處靜。息謂緣務等。

○佛雖至聖。

諸習都無。實於衣鉢。不生勞慮。若不併除。後人倣

效。無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效學。故

云示現為後軌也。

△二淨身業。】

「洗足巳。」

【【疏】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

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為後軌也。

【記】疏淨身業等者。此釋經中洗足巳三字。

○阿含

下。牒難也。又如佛三十二相中。有皮膚塵不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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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何用洗耶。

○示現下。釋通也。此有三意。

○一順

世故。夫人外歸。必恐塵染。故須洗足。佛順亦爾也。

○二表法故。洗去煩惱垢染。顯得清淨法身也。

三為後軌者。如資緣說。

△三正入定二。初正釋入定。二顯入定意。初正釋

入定二。初正釋。二引證。

初正釋。】

「敷座而坐。」

【【疏】三正入定。敷座坐禪者。由身端故。心離沉掉。

【記】疏正入定者。此釋經中敷座而坐也。

○沉掉等

者。沉謂昏沉。能引睡眠。障定增故。掉謂掉舉。任運

攀緣。能引散亂。亦障定心。

○又於四儀中。以臥則

昏沉。行則掉舉。住則疲倦。唯坐為勝。故不沉掉。

然昏沉掉舉。葢是凡夫。若據如來。的無此事。今垂

軌則。葢為後人。

△二引證。

【疏】故魏譯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

不動。唐譯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記】或曰。經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釋云魏

譯等。則知入定也。

○如常敷座等者。謂如來每會

說般若。皆自敷座具。為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

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巳說八會。此當第九。儀軌不

易。故曰如常。

○趺謂足背。加謂以一足壓一足。結

即兩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論云。見畫加趺坐。魔王

尚驚懼。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又為正觀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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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是故結加趺座。一由身攝歛。速發輕安。最為

勝故。二由此晏坐。能經時久。不令身速疲極故。三

由此晏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

晏坐。形相端嚴。令他見巳。極敬信故。五由此晏坐。

佛佛弟子。共所開許。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正觀五

種因緣。是故應當結加趺坐。

○端身住者。不低不

昂。不左右傾側也。

○正念者。如理而念。名為正念。

念即念慧。謂離沉掉有無等。不動。謂不動於正念

也。

○唐譯下。亦證同上義。正願者。即正念也。若別

說者。願是希欲。謂希欲住對面念。念是所願也。然

在定前。異此則非正願也。

○住對面念者。面即是

喻。念即是法。住對兩字通於法喻。今法喻之中。各

闕一事。謂法闕所照理。喻闕能照鏡。鏡對面住。面

則自彰。念對理住。理則自現。法喻闕者。文影略故。

或可不爾。但理觀分明。如面目覩理量即水喻亦

得。

△二顯入定意。

【疏】無著云。顯示唯寂者。於此能覺能說故。

【記】無著下。顯入定意。

○先牒難。併緣入定。意在於

何。

○於此下。釋通。於此者。論云於法也。能覺者定

通。能說者說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說通。以散心說

法。不能如實。從定發言。必有當也。故下文云。云何

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諸經之中。每欲說

法。皆先入定。意皆如此。(云云)。

○斯亦示現為後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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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準如來。言念何失。是故論云顯示等也。

△二通前表法二。初約大雲廣辯。二引資聖略明。

初約大雲廣辯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然大聖現跡。必有所表。

【記】疏然大下。二通前表法釋。二。初約大雲廣辯。三。

初標。

○大聖即佛。體周法界曰大。智鑒無昧曰聖。

現跡者。所現之化跡也。所表者。諸佛所為。必不率

爾。皆以事相。表內身心。如說如來藏經。舉身放光。

光中現華。華萎見佛。遂阿難問佛。佛為說之。如華

嚴中。說佛菩薩。說天說雲須彌山大海等。皆有所

表。斯皆事相為能表。法為所表。以不徒然。故云必

也。

△二釋二。初表通序。二表別序。

初表通序。

【疏】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名為戰

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眾。

【記】疏表本覺下。二釋。二。初表通序。

○本覺佛。對化

佛說。五蘊都。對舍衛國。化身佛在舍衛國。表本覺

佛在五蘊城。城中既人物相兼。蘊內亦色心具足。

○覺魔等。對戰勝也。梵音魔羅。此云殺者。能殺行

人慧命故也。然有四種。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煩惱

魔。三陰魔。四死魔。今言覺空者。如心經云。照見五

蘊皆空。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盡也。照五蘊空。即

破陰魔。無無明盡。破煩惱魔。乃至無老死。即破死

魔。餘出世法尚空。況天魔耶。

○照心識具德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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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孤獨也。上迷本覺之父曰孤。下隱妙用之子曰

獨。今照性本具塵沙功德。無所乏少。即給孤獨也。

○求法等。對比丘乞士義也。外則乞食養命。內則

求法資神。

△二表別序。

【疏】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心心

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無體。融

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符真性。觀照是跡。拂跡

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

然。

【記】覺心下。二表別序。

○覺心等者。對入舍衛大城

也。應云。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如來出世。寧棄群品。

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將欲教化。遂入王城。離城邑

而教化誰人。離心識而觀察何事。

○心心數法等

者。對於其城中次第乞巳也。乞食不揀貧之與富。

觀察豈擇心所心王。

○即妄下二句。對乞得食也。

外化人而得食。內觀法而生喜。

○法喜下二句。對

還至本處飯食也。食能資身。法能益心也。

○思惟

假緣。對著衣持鉢。亡纔符真。對收衣鉢也。乞食既

須衣鉢。思惟要假因緣。入定既併資緣。契理須忘

念慮。

○觀照下二句。對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須洗

去足塵。若欲還源。必須拂除心念。

○返本下二句。

對敷座而坐也。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

堪人坐。法空心始得寂。

○心寂下二句。對正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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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謂安坐始能說經。心寂方彰妙慧也。

△三結。

【疏】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現發起。

【記】疏欲談下。三結也。

△二引資聖略明二。初正明。二引證。

初正明。

【疏】資聖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五蘊偽體。假衣食

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

諸佛養真棄偽。群生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

而引真。故託乞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

【記】資聖下。二引資聖略明。即道液法師疏也。今摘

而用之。文不全取。於中二。一正明。

○身有二者。通

論生佛也。偽者色身。真即法身。

○五蘊等者。謂衣

以外覆。食以內資。生則雖因父母。存即須假衣食。

○法身等者。謂非生因之所生。但了因之所了。由

是色身以食為命。法身以慧為命。

○保偽謂執妄

合塵。遺真謂迷理背覺。此皆倒也。

○養真謂悟理

合覺。棄偽謂達妄背塵也。

○群生下。牒前倒者也。

○我乃下。示現入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

照成法身。故云引真也。

○故託下。都結表法之意。

謂示現乞食意在說法耳。

△二引證。

【疏】故涅槃經云。汝諸比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

乘法食。

【記】疏涅槃下。二引證。但證法為食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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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