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
【疏】第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二釋義二。初釋所詮。二釋能詮。初釋所詮三。初
釋金剛。二釋般若。三釋波羅蜜。初釋金剛二。初翻
名示相。二約法辨義。初翻名示相。
【疏】金剛者。梵云䟦折羅。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寶也。
金中最剛。故名金剛。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
【記】疏釋通文義。二。初題目。二。初釋所詮。三。初釋金
剛。二。初翻名示相。
○梵云下。新云縛左羅。
○力士
所執者。如經所說執金剛神。梵云諾建那。此云露
形神。即此力士也。
○金中最剛者。金語通五。此最
精堅。故安剛字。
○仍非人間之物。故云帝釋有之。
乃是天上至寶。故云薄福者難見。正理論云。帝釋
有寶。名曰金剛。不為薄福眾生所見。
△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二引真諦
別示六種。初引經論總彰二義三。初總標略辨。二
引教委釋。三結顯喻旨。
初總標略辨。
【疏】極堅極利。喻般若焉。無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
萬物。
【記】疏極堅下。二約法辨義。二。初引經論總彰二義。
三。初總標略辨。為有勝能。故云極堅極利喻般若
焉。
○無物下。釋極堅等相。則知若有一物能壞。則
非極堅。若有一物不碎。則非極利也。如銀鐵雖堅。
遇火則融。刀劍雖利。斫石則缺。非極堅利也。揀餘
堅利。故加極字。
△二引教委釋二。初引經。二引論。
初引經。
【疏】涅槃經云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
諸物。
【記】疏涅槃下。二引教委釋。
○涅槃下。引經。
△二引論。
【疏】無著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
○又云。金剛
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
【記】無著下。引論。
○難壞即堅義。能斷即利義。
○細
牢者。細謂揀麤。顯是微妙。牢揀可壞。堅固義成。
○
智因即是慧。慧是智之因。智是慧之果。此約觀照
般若說。以微細故。能入於惑。令彼滅也。
○不可壞
者。智論云。一切語言名相等事。皆可破壞。唯無相
智。不可破壞。此約實相般若說。
○問。實相般若。分
因果耶。答。用有勝劣。故分因果。體無增減。因果一
如。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
諸法實相。華嚴經疏云理。開體用。名大方廣。智分
因果。號佛華嚴。
△三結顯喻旨。
【疏】皆以堅喻般若體。利喻般若用。
【記】疏皆以下。三結顯喻旨。此結所引經論之義。
○
然先上諸德。皆用此義。資聖云。金剛者。堅而復利。
堅喻本覺真性。雖流轉諸趣。而覺性無壞。利喻般
若淨照。三賢十地。貫通萬行。無明惑暗。無不壞也。
肇云。金剛者。堅利之譬也。堅故物不能沮。利故物
無不摧。以況斯慧。邪魔不能毀。堅之極也。萬物皆
能破。利之義也。
○又諸經論說金剛喻定。勝鬘經
說金剛喻智。梵網經以十迴向為十金剛。仁王謂
十堅心。淨名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脫。得無
生法忍。又諸經論說金剛座。金剛山金剛輪。如是
等說。皆取堅利義也。
○又晉武帝起居注云。武帝
十三年。燉煌有人獻金剛寶。生於金中。色如紫石
英。狀如蕎麥。百鍊不銷。可以切玉如泥。是知堅利
之極也。
△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二結示傍
正。初正明六種二。初總標。二別列。
初總標。
【疏】又真諦記。說六種金剛。
【記】疏真諦下。二引真諦別示六種。二。初正明六種。
一一以法合之。分明在疏。皆般若之功也。
△二別列六。初青色。二黃色。三赤色。四白色。五空
色。六碧色。
初青色。
【疏】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
【記】災厄等者。有厄則災禍必來。有業則苦果定至。
厄除則災禍不起。業喪則苦果不生。
△二黃色。
【疏】二黃色。隨人所須。喻無漏功德。
【記】隨人所須有二意。一則如餘物不能隨所須。金
不可為銀用。羅不可為錦用等。金剛則不然。要者
皆得。法中亦爾。有漏功德。人不可為天。富不可為
貧。無漏不爾。隨心所成。二則餘物用之則盡。金剛
出之不窮。法上亦爾。有漏受之則窮。無漏受之不
盡。
△三赤色。
【疏】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本覺出無生智火。
【記】對日等者。慧即始覺。合本覺時。見法無生。名無
生智。如起信云。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無生
義也。火出。燒盡世間。使六合空廓。智起。斷除煩惱。
令大道通同。
△四白色。
【疏】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清疑濁。
【記】能清等者。水清則萬像齊鑒。疑除即佛法現前。
△五空色。
【疏】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真空理。
【記】空中等者。昇太虗。則不履於地。住真空。則不墮
世間。
△六碧色。
【疏】六碧色。能消諸毒。慧除三毒。
【記】銷諸毒者。中毒則令人命終。起惑則永沉生死。
毒除則延年益壽。惑遣則不滅不生。
△二結示傍正。
【疏】傍兼可矣。非堅利之本喻。
【記】疏傍兼下。二結示傍正。
○佛所立名。本約堅利。
如上六義。乃是兼明。諸家至此。多不料簡。殊濫正
義。
○若將此六。配前五因。即一當第三。二三當四
五。四當第二。五六當第一。
△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二引教廣辯。初翻名
略指二。初翻名。二指體。
初翻名。
【疏】般若。正翻云慧。
【記】疏般若下。二釋般若。二。初翻名略指。
○般若正
翻慧者。以古來諸德。義翻為妙慧淨慧無相慧。此
皆挾到彼岸義。是別相也。或云智慧。今云正翻慧
者。即通相也。
△二指體。
【疏】即照五蘊空相應本覺之慧。是也。
【記】即照下。約功用以出體也。照蘊空。即是功用。本
覺之慧。即是出體。
○大品云。色如聚沫。受如泡幻。
想如陽𦦨。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如是觀者。名照蘊
空。
○相應等者。本覺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非新
生故言本。不頑暗故言覺。慧即始覺也。依體起用。
故云之慧。始即同本。故曰相應。
○然本覺與慧。不
一不二。以不二故。故言相應。以不一故。故言之慧。
故資聖云。妄心見俗曰無明。悟心照真為般若。俗
境萬有。見心必異。真空理一。悟自無差。第一義空。
離照無理。清淨本覺。即理是照。又涅槃云。佛性者
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此等皆證體用
非一非二義也。
○然本即實相。始即觀照。
△二引教廣辯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引經通相辯。
初引論別相釋二。初明總攝三慧。二引論文釋成。
初明總攝三慧。
【疏】若約學者從淺至深言之。則攝聞思修三慧。總
為般若。
【記】疏若約下。二引教廣釋。二。初引論別相釋。二。初
明總攝三慧。
○學者。即修大乘行人也。初須聞法
生解。名聞慧。次則測度所聞。評量教理。分明忍可。
以印自心。曰思慧。然後如聞思處。依而行之。無所
乖越。名修慧。前二有漏。後一無漏。前淺後深。深淺
雖殊。通名為慧。是故總收名為般若。如人攻文赴
舉及第。雖前劣後勝。皆一人也(云云)。
△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二配因果。
初正
釋成。
【疏】故無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
如金剛斷處而斷故。
【記】疏故無著下。二引論文釋成。二。初正釋成。
○波
羅蜜中等者。此明頓悟中漸修也。慧纔發時。照萬
法空。便到彼岸。名為頓悟。由有多生習性。未得念
念相應。故須聽聞正法。思惟其義。如說修行。方得
究竟證入。名為漸修。開題中略明也。若唯識中說
則具根後二智。謂十度中。六通本後。四唯後得。六
中則二智皆具。為分十度故第六偏取二空本也。
今依無著。更加加行智。則通前三矣。
○金剛斷處
等者。如金剛斷物之處而斷煩惱。非謂金剛亦通
所斷。
△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二雙解釋。初雙引論二。
初引無著。二引智度。
初引無著。
【疏】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
【記】疏又云下。二配因果二。初雙引論。
○上者字。論
牒所標。下者字。疏牒論文。
○智因即慧。慧果即智
也。前雖引用。今方解釋。
○此引無著也。
△二引智度。
【疏】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
【記】次引智論。可知。
△二雙解釋二。初正解釋。二出所以。
初正解釋。
【疏】則聞思修。皆名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
【記】疏則聞下。二雙解釋。
○此明法空深慧。意揀我
空慧為麤淺。不為佛因。但是二乘因故。
△二出所以。
【疏】般若能斷。故在因位。佛果無斷。轉受智名。
【記】般若下。出所以。
○以慧是揀擇義。揀擇惑障顯
無為故。以因位有惑。故須擇之。乃名為慧。
○智但
決斷為義。以果位無惑。但唯決定。朗然獨照。故名
為智。
○只是一法。受此兩名。如人破賊為將。功成
為相也。
○有說。以無漏智性為智因。大雲破之。三
塗有性。何不斷惑。闕細義也。此約妙慧別相以破。
若就通相。取亦可矣。以凡是有心。皆成佛故。此得
是因也。
△二引經通相辯二。初引經。二辯體。
初引經。
【疏】若依大品經。若字通智慧二義。
【記】疏若依下。二引經通相釋。
○此明字緣字界。若
字是字界。般那都為緣。若以般為緣。助於若界。則
名為慧。若以那為緣。助於若界。則名為智。如僧人
俗人等(云云)。
△二辯體。
【疏】故智與慧。名義少殊。體性無別。
【記】名殊謂曰智曰慧。義殊謂決斷揀擇。此中義殊。
故使名殊也。
○體性無別者。皆別境中一也。前三
種智。皆名慧故。故智與慧。皆如金剛。故薩遮尼乾
經云。帝釋金剛寶。能滅阿脩羅。智碎煩惱山。能壞
亦如是。無常經云。金剛智杵碎邪山。永斷無始相
纏縛。
△三釋波羅蜜三。初約語對翻。二約義順釋。三順
義通結。
初約語對翻。
【疏】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
【記】疏波羅下。三釋波羅蜜。文三。初約語對翻。
○應
云下。迴梵文。以西域風俗。例皆如此(云云)。
○青龍
云。蜜多者。離義到義。元康云。天竺風俗。所作究竟
皆云到彼岸。到離之義。次文明之。
△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二通難。初釋義二。初正
釋到離義。二因明彼岸義。初正釋到離義。
【疏】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
【記】疏謂離下。二約義順釋。二。初釋義。
○前三句中。
每句皆上法下喻。意明煩惱如大河。難可度故。生
死如此岸。有情居故。涅槃如彼岸。諸佛住故。則慧
是能離能度能到。生死等是所離所度所到。若欲
離此到彼。必須渡於中流。此約四諦說之。理則明
矣。知苦是離此岸。斷集修道是渡中流。證滅是到
彼岸也。此順小乘義說。下經令入大乘無餘涅槃。
即須離二種生死此岸。乘六度船筏。度二障中流。
到二涅槃彼岸。
△二因明彼岸義。
【疏】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
【記】涅槃等者。以翻波羅蜜為彼岸。即是涅槃。是故
約轉依果。明彼岸義。然生死即分段變易。煩惱即
總該二障。
○圓寂者。義翻也。謂德備塵沙曰圓。妙
絕相累曰寂。
○滅度者。肇云。涅槃者。秦言無為。亦
云滅度。或但云滅。然滅與小乘不同。小乘以滅生
死為滅。大乘以寂滅為滅。故涅槃云。生滅滅巳。寂
滅為樂。然滅唯據果。滅度乃兼因。今則約果標因。
故云滅度。所以經中。上言涅槃下云滅度。亦是唐
梵雙彰也。涅槃種類。下文具明。
△二通難二。初引經作難。二據義釋通。
初引經
作難。
【疏】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
【記】疏一切下。二通難。
○此即淨名經文。彼云。若彌
勒得授記者。一切眾生。亦應授記。何以故。一切眾
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等。今用此文以為難辭。難
意云。眾生既即寂滅。何有離此到彼。今言到彼者。
莫違經耶。
△二據義釋通。
【疏】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
元來圓寂。名到彼岸。
【記】但以下。釋通。
○但約翻迷成悟。便是離此到彼。
若悟此巳。漸除漸證。名為究竟。
○然成波羅蜜。要
與七最勝相應。如唯識說。
△三順義通結。
【疏】若兼般若迴文。應云到彼岸慧。
【記】疏若兼下。三順義通結。
○則是波羅蜜中之聞
思修慧也。
△二釋能詮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疏】經者。梵音修多羅。義翻為契經。
【記】疏經者下。二釋能。詮二。初翻名。
○修多羅。或云
修妬路。或云素怛覽。此但梵音楚夏之異耳。
○義
翻者。以修多羅正翻云線。由西天以修多羅一名。
召於四實。謂聖教席經井索線。彼多以華獻佛。置
之案上。恐風吹散。以線貫之。又見此方聖教。能持
佛語。得無所遺。如線貫華。故以線稱目之。就彼處
呼。曰修多羅。據此正翻。即合云線。此方不貴線稱
故翻為經。斯則暗符彼方席經。兼順此土儒道之
經。然雖符順彼此。而未免相濫。由是。更加契字以
揀異之。然更合於修多羅上。加欲底二字。翻為契
經。則唐梵皆足也。
△二釋義二。初釋契字。二釋經字。
初釋契字。
【疏】契者。詮表義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也。
【記】契者下。二釋義。詮表下。釋契字。
○詮表義理。釋
契理也。謂說事如事。說理如理(云云)。
○契合人心。
釋契機也。謂令人有所悟解。歡喜信受(云云)。
○斯
則契理契機之經。依主釋也。文雖是倒。意以經是
能契也。
△二釋經字。
【疏】經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
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生故。
【記】經者下。次釋經字。初標。以佛下釋。如開題處明
巳。
○今唯言經而不言契者。以為有般若揀濫。明
非道德等經。故不言也。
△二釋經文二。初科分。二隨釋。
初科分。
【疏】後釋經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
分。
【記】後釋下。二釋經文。疏二。初科分。
○斯則道安法
師所判。但是佛經。無問大小。皆科為三。意云序分
彰說法之由致。正宗暢本意之玄門。流通繼遐芳
於萬古。冥符西域。今古通遵。此經從如是至敷座
而坐。是序分。時長老下至應作如是觀。是正宗分。
佛說是經下至信受奉行。是流通分。
△二隨釋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
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疏】初文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
【記】證信者。即六成就也。顯說聽時處。一一分明。以
證非謬。令物生信故。發起者。則以事相表示。發起
正宗法義也。然此二序。更有異名。謂通序別序。通
謂諸經同故。(云云)。別謂諸經別故。(云云)。亦謂經後
序經前序。經後序者。佛說之時未有。結集之時方
安立故。經前序者。佛先發起。方說經故。
△初證信序三。初明建立之因。二明建立之意。三
正釋文義。
初明建立之因。
【疏】今初證信序。釋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
滅度。阿難請問四事。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
念處住。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
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
【記】疏中三段。今初。(云云)。
○疏建立因者。意明如是
等言。因何而立。
○佛臨下。佛將入滅。阿難愁惱。阿
泥樓豆告阿難言。汝是持佛法人。且須裁抑。汝當
往彼。咨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阿泥樓豆曰。世
尊在日。以佛為師。世尊滅後。以誰為師。世尊在日。
依世尊住。世尊滅後。依何而住。惡性比丘。佛在之
日。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遐益後來。理宜
結集。一切經首。置何等言。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今
疏影略。不載問辭。但書答語也。
○四念處者。四即
身受心法。念謂念慧。處謂身等即是念慧所安住
處。則念是能住。身等四處為所住。於此四處。安住
念慧。名四念處住。帶數釋也。
○一觀身不淨。即有
漏色蘊。具有五種不淨。一種子不淨。乘過去業識
種子。攬現在父母精血。合成身故。故淨名云。是身
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影。從業緣現。智論云。是身
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從華間生。唯從穢道出。二
住處不淨。於母胎中。居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常受
熏穢故。智論云。是身如臭物。不因華間生。不從薝
蔔有。亦不出寶山。三自體不淨。合三十六物以成
身故。謂外有𩬊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等十
二。次有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等十二。中
有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藏熟藏等十
二。智論云。地水火風質。能盛受不淨。傾海洗此身。
不能令香潔。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不淨物故。智
論云。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
囊盛物。五究竟不淨。一旦命終。胮脹爛壞。臭惡狼
籍。不堪見故。淨名云。是身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
滅。智論云。審諦觀是身。終歸於死處。難御無反復。
背恩如小兒。金光明亦云。雖常供給懷怨害。終歸
棄我不知恩。
○二觀受是苦者。受即是心所。徧行
五中一也。仍有三種。謂苦樂捨。苦謂苦苦。樂謂壞
苦。捨謂行苦。問。樂受未壞。應非苦耶。答。以樂是苦
因故。凡夫妄計為樂。元來是苦。問。捨非苦樂。云何
苦耶。答。行蘊遷流。逼迫常苦。但以苦樂麤相所覆。
常情不知。此微細苦。故此三法。俱名苦也。
○三觀
心無常者。心即緣慮生滅之心。謂心心念念。前滅
後生。相續不絕。如水流注。故經中說。一念中有九
十剎那。一剎那中九百生滅。
○四觀法無我者。法
即五蘊。謂五蘊法中。一一推求。即蘊離蘊。皆無我
也。
○如上觀之。即能對治凡夫四種顛倒。謂凡夫
顛倒。則造業受生。反此用心自然無咎。
○以戒為
師者。從其軌範。但依戒律。作止分明。故菩薩戒序
云。波羅提木叉者。是汝大師。如來在日。無異此也。
○默擯等者。佛法慈悲。為無刑罰。比丘惡性。唯默
擯之。意令省巳知慙。自然調伏耳。
○經初等語釋
在次文。
○然此四中。意在第四。文中承便。兼帶。前
三。
△二明建立之意。
【疏】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
【記】疏建立意者。建立如是等言。意在於何。此有三
意。如疏三段。
【疏】一斷疑故。謂結集時。阿難昇座。欲宣佛法。感得
自身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
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故說此言。三疑頓斷。
【記】斷疑等者。智度論說。佛滅度後。諸天王等。請迦
葉言。乃至云。法城欲頹。法幢欲倒。當以大悲建立
佛法。迦葉受請。往須彌頂。擊大揵槌。諸聖弟子得
神通者。皆來集會。迦葉告言。佛法欲滅。眾生可愍。
待結集竟。隨汝入滅。諸來聖眾。受教而住畢鉢羅
窟。迦葉入定。以天眼觀。今是眾中。誰有煩惱應逐
出者。唯有阿難。煩惱未盡。爾時迦葉從定而起。於
大眾中。牽出阿難。告言。清淨眾中。結集法藏。汝結
未盡。不應住此。是時阿難。慙耻悲泣。告迦葉言。我
能有力。久可得道。但為侍佛。以阿羅漢者不得給
侍。故留殘結。不盡斷爾。迦葉告言。汝更有過。佛意
不聽女人出家。為汝慇勤致請。令佛正法五百歲
衰微。是汝突吉羅罪。佛臨涅槃近俱尸竭城背痛。
疊鬱多羅僧敷臥。語汝須水。汝不供給。是汝突吉
羅罪。佛昔問汝。若有人好修四神足。應住壽一劫
若無。減一劫。為汝不對。令佛早入涅槃。是汝突吉
羅罪。汝於一時。以鬱多羅僧。襯身而臥。是汝突吉
羅罪。汝昔與佛疊僧伽棃衣。以足踏上。是汝突吉
羅罪。佛陰藏相。入涅槃後以示女人。實為羞耻。是
汝突吉羅罪。迦葉言。汝有如是六種突吉羅罪。應
於僧中悔過。是時阿難。脫革屣。袒右肩。長跪合掌。
依六種突吉羅罪懺悔。懺悔巳。迦葉牽阿難出。語
言。汝漏盡可來。言訖。自閉窟門。是時阿難。涕淚悲
泣求斷結惑。靡不精誠。至於後夜。疲極偃息。頭未
至枕。朗然得悟。三明六通。作大羅漢。却至窟門。擊
門而喚。迦葉言。汝復何來。曰。我漏巳盡。迦葉言。汝
若漏盡。可縱神通。於戶鑰孔中入。阿難騰身入來。
禮拜僧足。迦葉手摩阿難頂言。我欲為汝。令汝得
道。汝勿嫌恨。此如蘇秦張儀。(云云)。然階聖果。切在
修心。不如說行。事佛何益。狐假虎威。宜其止絕。斯
意甚妙。詳而警之。時大眾請阿難昇座。結集法藏。
既昇座巳。未發言間。感得自身相好如佛。是時大
眾。遂起三疑。
○故說下。既言我從佛聞。則知非佛
重起。非他方佛來。亦非阿難成佛。故云三疑頓斷。
廣如彼論。恐煩略敘也。
【疏】二息諍故。若不推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
【記】疏息諍等者。同為羅漢。德業頗齊。若云自言。固
宜喧諍。
【疏】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經初。云阿憂等。
【記】疏異邪等者。阿者言無。憂者曰有。外道意云。萬
法雖異。不出有無。置之經初。以之為吉。以初吉故。
令中後亦吉。今則不爾。故云異邪。
△三正釋文義二。初標列述意。二依科解釋。
初
標列述意。
【疏】三正釋文義。具六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六緣
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記】疏正釋下。二。初標列述意。
○言成就者。謂六為
能成就。教為所成就也。
△二依科解釋六。初信成就。二聞成就。三時成就。
四主成就。五處成就。六眾成就。初信成就二。初合
釋。二單釋。
初合釋。
【疏】一信。若兼我聞合釋。則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
我從佛聞。
【記】疏一信下。二依科解釋。六。初中二。初合釋。
○謂
兼次段。合而釋之。
○此則別義。不計六數。
△二單釋三。初引智度論。二引劉蚪注。三引梁武
帝解。初引智度論二。初標。二釋。
初標。】
「如是。」
【【疏】單釋如是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
【記】單釋。謂正釋信成就義。所引論文。有標。有釋。
△二釋二。初答問。二正顯。
初答問。
【疏】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記】佛法下。是釋。
○或曰。因何最初。便明其信。故此
釋也。
○信為能入者。然佛法無量。信為初基。若無
信心。寧肯修習。由是。五位之內。信位居初。十信之
中。信稱第一。十一善法。信亦為先。故知信心之前。
更無善法依。此信本。方興解行。乃至證入。故華嚴
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
出愛河。開示涅槃無上道。今置經首。以表信相為
入法之初也。
○智為能度者。菩薩萬行。非智不成。
若無智慧。即滯有著空。以智為主。不著二邊。成無
漏因。獲菩提果。故菩提資糧論云。施戒忍進定。及
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
△二正顯。
【疏】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記】信者下。正顯如是二字是信之辭。
○上皆智論
所釋。
△二引劉蚪注。
【疏】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
【記】又聖下。是劉蚪注無量義經中釋。
○此下皆約
法說也。
○顯如者。眾生如隱。故沉三界。欲絕三界。
只要顯如。故云但為。
○除如之外。餘皆虗妄。故云
唯如為是。
○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又云始
從得道。乃至涅槃。其中所說。無不為如。
△三引梁武帝解二。初雙融顯如。二雙遮顯是。
初雙融顯如。
【疏】又有無不二為如。
【記】又有下。即梁武帝解。意明有即無故不有。無即
有故不無。相即同時。故名不二。不二即如也。此約
雙融顯如也。
△二雙遮顯是。
【疏】如非有無為是。
【記】如非下。恐聞有無不二為如。便謂如體是有是
無。故此遮云如非有無。意明有無即不是。是即非
有無也。
【記】此上二解。如字是顯體。是字即無非也。
△二聞成就二。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商較所聞之
法。初正釋我聞之義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我聞。」
【【疏】二聞。我即阿難五蘊假者。聞謂耳根發識。
【記】疏二聞下。二。初正釋我聞之義。
○然我有四種。
一凡夫徧計我。二外道神我。三三乘假我。四法身
真我。今揀餘者。故云五蘊假者。則第三隨世流布
要揀賓主。乃稱於我阿難巳達我空。實不計執。故
云假者。
○聞者。然大小乘諸論。辨聞不同。有云耳
根或云耳識。或云根識和合故聞。今云耳根發識。
則後義也。以根識單闕。皆不能聞(云云)。
○然根識
聞聲而不聞教。若準名句。唯是意聞。故瑜伽云。聞
謂比量。然由耳識緣於聲境。與意同時得聞也。然
此二識聞聲名句。實非先後異時。以率爾耳識同。
時意識。故得聞也。五識皆然。
△二通難。
【疏】廢別從總。故云我聞。
【記】廢別下。或曰。既云耳根發識故聞。合云耳聞。云
何經內唯言我聞。故此釋也。以耳是六根之別。我
是一身之總。今廢別耳。從其總我。故言我聞。
△二商較所聞之法二。初牒難辭。二通釋。
初牒
難辭。
【疏】阿難所不聞。二十年前之經。
【記】阿難下。二商較所聞之法。
○前二句。牒難辭。謂
阿難是佛成道夜生。年至二十方為侍者。二十年
前佛所說法。並其不聞。何得結集諸經皆稱我聞。
△二通釋二。初姑約佛力。二姑約自力。三直推其
本。
初姑約佛力。
【疏】有云。如來重說。
【記】有云下。通釋。此有三意。有云重說者一也。佛初
命阿難為侍者。阿難從佛乞三願。一不著佛退衣。
二不隨佛受別請。三請說未聞之法。佛隨其願。故
得聞也。
△二姑約自力。
【疏】有云。得深三昧總領。
【記】得深三昧等者。二也。金剛華仙經云。阿難得法
性覺自在三昧力故。前所說經。皆能憶持。與聞無
異。故法華經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
佛法。如今日所聞。
△三直推其本。
【疏】若推本而言。即阿難是大權菩薩。何法不通。
【記】若推下。三也。不思議境界經云。復有百千萬億
菩薩。現聲聞形。亦來在座。其名曰舍利弗。乃至阿
難等。
○是則三中。前二權說。後一實論。故言推本
也。
△三時成就二。初揀顯釋。二會法釋。初揀顯釋二。
初顯釋。二揀釋。
初顯釋。】
「一時。」
【【疏】三時。師資合會。說聽究竟。故言一時。
【記】疏三時下。二。一揀顯釋。
○師資合會者。謂說者
教人以道德曰師。資者取也。從師之教。取而行之
也。佛及大眾。說聽具足。故云合會。說畢聽畢。故云
究竟。意取說無異席。貫通首末。故曰一時。佛地論
云。此就剎那相續不斷。說聽究竟。總名一時。一時
之語。佛自言故。涅槃云。昔佛一時。在尸首林。又云。
我於一時。在迦尸國。此則顯說聽能所一切圓畢
也。
△二揀釋。
【疏】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
【記】諸方下。揀時也。不同有二。謂橫則參差不同。豎
則延促不同。延促不同。如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
一晝夜。上上倍增故。參差不同者。如俱舍云。夜半
日沒中。日出四洲等。既然。云何定言寅卯辰巳日
月等耶。
△二會法釋。
【疏】又。說法領法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始本
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記】又說下。二會法釋。此是慤公楞嚴疏意。
○說領。
即師資也。下有四對。
○心境泯者。以聞法之時。妄
心不起。心既不起。境即不生。心境兩忘。故云泯也。
此即不得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此通依計。故皆
泯也。斯則染心俗境一對。
○理智融者。以聽法之
際。能所不分。以動念即乖法體。二皆真實。故言融
而不言泯也。斯則淨心真境一對。
○凡聖如者。由
心分別。則見聖見凡。心既不生。誰凡誰聖。相本自
盡。故言如也。斯則因果一對。
○本始會者。妄念起
時。隔於本始。念既不起。本始自同。攝用歸體。故言
會也。斯則體用一對。問。此與第二何別。答。前智是
始覺中根本智。前理是本覺中真諦境。若此始本。
本通真俗。始含本後。則前狹後寬也。前為形染。且
言真境淨智。此為都明。故言本覺始覺也。又前約
分證。故云理智融。此約極證。故言本始會也。
○諸
二者。謂心境理智凡聖本始也。皆一者。一義不同。
謂心境則泯之故一。理智則融之故一。凡聖則如
之故一。本始則會之故一。義雖不同。俱名為一。故
云一時。
△四主成就二。初翻名。二釋義。
初翻名。】
「佛。」
【【疏】四主。具云佛陀。此云覺者。
【記】疏四主下。二。初翻名。
○經唯標佛者。以秦人好
略故。仍存梵音者。恐濫菩提故。以菩提云覺。則屬
於法。今指於人。故言其佛。無相濫失。故不翻也。若
釋其義。須得唐言。故先翻對也。
○然覺謂覺察覺
悟。覺悟即照真本有。覺察則了妄本空。了妄本空
則不逐於妄。照真本有則不迷於真。真妄既明。則
能破和合識。滅相續心。顯現法身。智純淨也。當爾
之時。始本無二。唯一覺耳。菩薩雖亦照真了妄。未
得究竟。猶帶薩埵之名。唯佛如來。所作究竟。故獨
稱覺者。
△二釋義二。初引論正釋。二引論反釋。初引論正
釋二。初約體離念釋。二引位三義釋。初約體離念
釋二。初引文。二結義。
初引文。
【疏】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
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二結義。
【疏】則以無念。名之為佛。
【記】起信下。二釋義。二。一約體離念釋。
○然此論明
本覺心體。性離諸念。今此引釋果佛者。以果佛之
體即是本覺。元自離念。因果雖分。離念無別。故以
本覺離念。即是佛體。故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
等。是故在纏名本覺。出纏名究竟覺。始終體一。更
無別法。故論云。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
名本覺。則以下。疏結本覺離念是佛體也。
△二約位三義釋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然覺有三義。
【記】然覺下。二約位三義釋。
△二別釋三。初自覺。二覺他。三覺滿。
初自覺。
【疏】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
【記】無生滅者。謂智照真如。如理見故。然有二意。一
則心中無生滅之法。如起信云。如實空者。從本巳
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以念生則染。今既無念故。
不相應。二則無者不也。只明此心本不生滅。即同
起信云。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常
住即無生滅也。
△二覺他。
【疏】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
【記】覺他者。此亦始覺。了事即真。以望自心。故名覺
他。即同起信云。一切諸法。從本巳來。離名字相。離
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
△三覺滿。
【疏】三覺滿。三覺理圓。稱之為滿。
【記】覺滿者。以前二覺。有解有證。先後勝劣。存自他
之相。未得稱滿。今此圓備。不立自他。故稱之滿。
【記】若準涅槃經說。自覺者。覺自身有佛性。覺他者。
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覺滿者。若自若他無二佛
性故。
【記】然常途所說。自覺揀凡夫。覺他揀二乘。覺滿揀
菩薩。此中說者。自覺便揀二乘權教菩薩。豈唯凡
夫。故華嚴云。一切諸法性。無生亦無滅。奇哉大導
師。自覺能覺他。
△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二引證。三順結。
初反顯。
【疏】故知有念則不名覺。
【記】故知下。二引論反釋。三。初反顯。
○意云。無念故
名覺。當知有念則不名覺也。
△二引證。
【疏】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
續。未曾離念。
【記】起信下。二引證。
○前云心體離念。雖通因果。今
明眾生不名為覺。獨顯果人方名覺也。
△三順結。
【疏】又云。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記】又云下。三順結。
○正結無念是佛義。以無念是
佛。故能觀無念者。即是向佛智也。
△五處成就二。一釋舍衛。二釋秪園。
一釋舍衛。】
「在舍衛國。」
【【疏】五處。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欲塵。財寶。多聞。解
脫等。遠聞諸國故。義淨譯云。名稱大城。
【記】疏五處下。二。一釋舍衛。
○舍衛。亦云舍婆提。新
云室羅伐悉底。此但梵音楚夏耳。此城在中印土
憍薩羅國。緣南天亦有憍薩羅國。恐濫彼國。故以
城為國名。
○聞物者。謂名聞勝德。珍奇寶物。多出
此國。
○謂具下。釋。欲塵即佳麗女色。財寶即珍奇
寶物。多聞謂博通內外典籍。解脫即五通仙人等
遠離欲也。此即國豐四德。亦翻為豐德也。遠聞等
者。如上四事。皆為外國之所聞知。
○義淨下。但證
遠聞之義。以有名稱。故得遠聞。
△二釋秪園二。初總指。二別釋。
初總指。】
「祇樹給孤獨園。」
【【疏】秖樹等者即秪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
買之園。
【記】秖樹下。二釋秪園。二。初總指。
○舍衛國主波斯
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為兒聘媍。躬至王舍城。
寄止長者珊檀那舍宅。時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
宅。營辦餚饍。須達聞巳。問言。大士。欲請國王為婚
姻之會耶。答言。請佛無上法王。須達聞巳。身毛皆
豎。復問何等名佛。長者廣為說佛功德。須達多言。
善哉大士。所言佛者。功德無上。今在何處。長者答
言。在王舍城迦蘭陀竹林精舍。時須達多。一心念
佛。忽然天明。其光熾盛。猶如白日。即尋光處。至城
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爾時如來。出
外經行。須達見巳歡喜踴躍。不知禮法。直問世尊。
時首陀天。為其長者化作四人。至世尊所。接足禮
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却住一面。須達見巳。依而
為之。世尊即為如應說法。長者聞巳。得須陀洹果。
後復請佛。惟願臨顧。至舍衛城。受我微供。佛即問
言。卿舍衛國。頗有精舍。容受我否。須達多言。必見
垂顧。便當營辦。世尊爾時。默然受請。時須達多。迴
舍衛國。佛令鶖子同往。指授造寺儀式。即須達布
金。買秪陀太子園。秪陀太子施園中樹林。二人共
搆精舍。既訖。即執香爐。向王舍城。遙作是言。所設
巳辦。惟願如來。受此住處。佛時懸知長者之心。即
共大眾。發王舍城。猶如壯士屈伸臂頃。至秪陀園。
是時長者。以其所設。奉施於佛。佛即受巳。即住其
中。廣如涅槃經賢愚經四分律西域記說。須者往
檢。今佛於此說金剛般若經。故云在舍衛國秪樹
給孤獨園也。然須達是主。秪陀助成。今樹先園後
者。以太子是儲君。須達是臣佐。禮別尊卑故爾。
○
真諦記說。住處有二。一境界處。即舍衛也。為化俗
故。二依止處。即秪園也。為統出家人故。又善見婆
沙云。舉舍衛。令遠人知。舉秪園。令近人知。故雙舉
也。
△二別釋三。初釋秪陀。二釋給孤。三釋園字。
初
釋秪陀。
【疏】秖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
國戰勝。因以為名。
【記】秖陀下。二別釋。三。初釋秪陀。
○戰勝者。亦云勝
林。餘如疏。
△二釋給孤。
【疏】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獨即是善施也。又亦
常行施故。
【記】梵語下。二釋給孤。
○謂少而無父曰孤。老而無
子曰獨。拯給孤獨。名為善施。
○又亦等者。就中孤
獨。偏所矜哀。其實餘人。亦非不施。故也。
△三釋園字。
【疏】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此云眾園。
【記】西國下。三釋園字。
○梵音具云僧伽藍摩。此云
眾園。則僧伽是能住之眾。藍摩是所住之園。斯則
約能要所耳。
○寺者。司也。官舍也。以佛法初來。安
鴻臚寺。後置僧舍。便以為名也。
△六眾成就二。初釋標類。二釋舉數。
初釋標類。】
「與大比丘眾。」
【【疏】六眾。與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
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眾
者。理和事和。
【記】疏六眾下。文二。初釋標類。
○名高謂遐邇稱譽。
德著。謂行業恢隆。
○怖魔者。謂初出家日。飛行夜
叉帽。乃至魔宮聞。故怖也。以一人出家。展轉化度。
損減眷屬故。然出家人。從因至果。三度怖魔。謂出
家時。發菩提心時。成正覺時。前二但怖。後乃興戈。
為佛所摧。莫不降伏。
○乞士者。謂上從善友乞法
以練心。下從檀越乞食以資身。故智度論云。何名
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乞士。如經中說。
舍利弗乞食。向壁而䬸。時有梵志女名淨目。來見
舍利弗云。沙門。汝食淨耶。答言食淨。淨目言。沙門
下口食耶。答曰不也。乃至問仰維方等。皆答言不
也。淨目女言。食有四種。我問於汝。汝皆言不。我今
不解汝說。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等
不淨活命。名下口食。有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等
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有曲媚豪勢通致四方巧言
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食。有以種種呪術下筭吉
凶不淨活命。名維口食。姊。我不墮是四種不淨食
中。我用清淨乞食活命。淨目因聞是說清淨法食。
歡喜信解。得須陀洹道。如是清淨乞食活命。故名
乞士。
○淨戒者。謂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
戒。有表受無表持。清淨持戒。名為淨戒。
○有說五
義。謂如淨命破惡。今以乞士即淨命。淨戒即破惡。
故唯三也。
○理和下。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理
和無違。事和無諍也。
△二釋舉數。】
「千二百五十人俱。」
【【疏】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次
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連。各
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經舉大數。
故減五人。
【記】千二下。二釋舉數。
○佛初成道者。即菩提樹下。
示成正覺也。
○憍陳如等者。餘阿溼鞞。摩訶男。婆
提婆敷富那。婆蹉。準本行經說。佛初成道。梵天王
等。請轉法輪。世尊受請作是思惟。諸世間中。誰先
得度。有五仙人昔日與我。有大利益。堪能受我初
轉法輪。復作是念彼等五仙。今在何處。以淨天眼
觀彼五仙。在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即向彼園。廣為
說法。外道身心。悉皆伏滅。所著之服。即成三衣。手
執鉢器。鬚髮自落。經於七日。威儀具足。如百夏比
丘。乃至為轉四諦法輪。得阿羅漢果。
○迦葉三兄
弟等者。智度論說。爾時第一優樓頻螺迦葉。在火
龍窟為首。教化五百弟子。二那提迦葉。領三百弟
子。在象頭山修行。三伽耶迦葉領二百弟子。在希
連河曲。共計千人。皆為世尊之所降伏。求索出家。
師徒皆得阿羅漢果。
○舍利弗等者。智度論說。摩
伽陀聚落。有婆羅門名檀耶那。而有八子。中有一
子。名優婆低沙。即舍利弗也。復有一婆羅門。產子
名離多。即目連也。是二童子。共為親友。於刪闍耶
外道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願。若復更得勝是
師者。為我等說甘露勝道。必相契悟。爾時世尊。有
一弟子。名曰馬勝。威儀庠序。入城乞食。進止有方。
舍利弗見巳。隨到所止。白言仁者。汝是正師。為是
弟子。馬勝言別有大師。我是弟子。又復問言。汝之
大師。說何法耶。答言。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如
是滅與生。我師如是說。時舍利弗。聞是語巳。即於
是處。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歸到所止。為目連說亦
復如是。二人共相領諸弟子。俱詣佛所。求索出家。
佛呼善來。鬚髮自落。袈裟著體。執持應器。成比丘
相。於聲聞眾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百眷屬。
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羅漢果。
○耶舍
等者。未撿。
大璸謹按因果經云。有長者子。名耶舍。有大辯
才。聰明智慧。於中夜分。見空中光明。尋光詣鹿
野苑。見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禮佛白言。唯願
世尊。救濟於我。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
我。汝知否。答言實是。聞是語巳。得法眼淨。成阿
羅漢。願求出家。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又有
耶舍朋類五十長者子。聞耶舍出家。共詣佛所。
願求出家。佛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汝
知否。聞巳漏盡意解。佛言善來比丘即成沙門。
是時始有五十六阿羅漢。佛告比丘。汝等堪為
世間作無上福田。宜各遊方教化。以慈悲心。度
諸眾生。
○又按如來應化錄。最初度五人。次耶
舍五十人。俱在鹿野苑。次於石室降火龍。度三
迦葉一千人。然後詣王舍城。受頻婆娑羅王請。
住竹園。舍利弗目連。詣竹園見佛得度。各一百
弟子。是為千二百五十人也。舉成數。不言五人。
【疏】此常隨眾。故偏列數非無餘眾。文隱顯耳。
【記】此常隨等者。以此諸人。先並事外。艱苦累劫。一
無所證。纔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隨也。
然具四眾及龍天等。今但顯一隱餘。流通分中自
見。
【疏】俱者。一時一處。
【記】俱者下。前則標指。約主望眾。故言與。此則都結。
主眾通論。首末相望。事不異也。
△二發起序二。初敘意。二隨釋。
初敘意。
【疏】二發起序者。謂乞食威儀。離於邪命。是為持戒。
戒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
【記】二發起下。二。初敘意。
○戒能下。以戒是防非止
惡義。定是寂靜不動義。慧是明照揀擇義。但能防
非。心即不動。心若不動。慧乃分明。世出世法。無不
鑒照。其猶海中欲現萬象。必要水清。欲求清水。無
過水靜。欲得水靜。勿令起波。止波如戒。水靜如定。
水清如慧。所現萬像。如一切法。喻中則水若不起
波則水靜。水靜則水清。水清則現萬像。法中則心
不起非則心寂。心寂則照知萬法。法上但惟一心。
喻上但唯一水。法喻相對。義則昭然。故經云。尸羅
不清淨。三昧不現前。此則戒資定也。圓覺云。一切
諸菩薩。無閡清淨慧。皆依禪定生。此則定發慧也。
△二隨釋二。初戒。二定。初戒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文二。初戒。分七節釋。
【記】疏戒中七節。如疏。
△二列釋七。初釋化主。二釋化時。三釋化儀。四釋
化處。五釋化事。六釋化等。七釋化終。
初釋化主。】
「爾時世尊。」
【【疏】一化主。成實論說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
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
【記】一化主。
○具上九號者。以佛有十號。世尊當第
十。故云具上九號。
○十號者。一如來。二應供。三正
徧知。四明行足。五善逝世間解。六無上士。七調御
丈夫。八天人師。九佛。十世尊。
△二釋化時。
食時。
【疏】二化時。食時。辰時。當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惱自
他。乞巳歸園。正當巳時。如常齋法。
【記】二化時。
○當日初分者。謂一日夜十二時總成
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
未。人法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神鬼食時。四夜分。
即亥子丑。畜生食時。今言辰時。即初分之後際也。
唐周二譯。皆言日初分。斯則時勝也。
○此時則乞
求不難。以太早太遲。皆難得故。
○若非時乞食。欲
施即無。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亡䬸又饑。
是惱自也。
△三釋化儀。】
「著衣。持鉢。」
【【疏】三化儀。著僧伽棃衣。持四天王所獻鉢。
記三化儀下。謂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即五條。名下
品衣。亦名行道作務儭身等衣。二鬱多羅僧。即七
條。名中品衣。亦名入眾說法衣。三僧伽棃。即九條
乃至二十五條。名上品衣。亦名福田衣。製像水田。
見生福故。入王城聚落。即著此衣。今以入城乞食。
故著也。
○天王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是
過去維衛佛鉢。入涅槃後。龍王將在宮中供養。釋
迦成道。龍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為四鉢。
各得一鉢。以奉如來。如來受巳。重疊四鉢。在於左
手。以左手按。合成一鉢。此是紺琉璃石缽。持用乞
食也。
○佛出行化須著衣持缽者。為離苦樂二邊
故。諸在家者。好尚錦綺華潔。衣服寶器。增長放逸。
太著樂邊。出家外道。苦行尼乾。躶形手捧飯食。致
招訶醜。太著苦邊。佛處中行。故著衣持鉢也。
△四釋化處。】
「入舍衛大城。」
【【疏】四化處。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之內為入。處
廣人多曰大。
【記】四化處者。園是所住處。國是所化處。之。往也。今
行化故。出祗園。入舍衛也。
○處廣等者。準西域記
國周六十餘里。內城周二十里。故云處廣。智度論
云。居家九億。故曰人多。
△五釋化事二。初正釋。二通難。
初正釋。】
「乞食。」
【【疏】五化事。佛為欲顯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慙愧。以
同事攝。故自乞食。
【記】五化事者。此釋經中乞食兩字。
○頭陀下。或曰。
佛為教主。何須乞食。故疏釋也。
○頭陀。此云抖擻。
抖擻煩惱故。然頭陀有十二種事。謂常乞食。阿蘭
若。乃至樹下坐。露地塚間坐等。今則一也。若行此
事。獲大功德。佛現斯軌。令人效之。頭陀既獲功德。
放逸足明尤過。世尊尚自乞食。餘人豈合懈怠。慚
耻愧悚。自然行之。同事攝者。則四攝法之一也。
○
又佛自乞食。準纓絡經說有十意。一止苦故。謂盲
得見。二得樂故。謂一瞻一禮。生無量福。三除慢。故
謂眾生見之不生我慢。四滿缽願故。富欲施多。缽
則為空。貧欲施少。鉢則為滿。五鬼神供養故。六障
閡者見佛故。老病貧賤。悉皆得見佛也。七示天王
所獻鉢故。八作軌模故。九絕誹謗故。十令弟子不
畜八不淨物故。有此十意。故自乞食。
△二通難。
【疏】瓔珞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藏。
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淨名云。為不食故。應受彼
食。
【記】瓔珞女下通難。
○前引經難。
○今所下。釋通。
○
淨名下。但證上乞食不食之義。
△六釋化等。】
「於其城中。次第乞巳。」
【【疏】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
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
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
【記】六化等者。此釋經中於其城中次第乞巳也。
○
內證平等者。如理見故。
○心離貪慢等者。不貪富
好。不慢貧拙。平等修乞。故云慈無偏利也。
○表威
德等者。謂佛制小乘律。不許入惡象家。恐被損害。
不許入婬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者。表威德勝
也。
○息凡夫等者。謂恐憎此愛彼故。
○破二乘分
別者。謂迦葉捨富從貧乞。意令生福。須菩提捨貧
從富乞。不欲惱他。(云云)。二人所見。互有是非。如來
異此。是非一貫也。
○然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
顯德。四息凡。五破小。
△七釋化終三。初會句義。二通伏難。三顯齋儀。
初會句義。】
「還至本處。」
【【疏】七化終。然巳字。義屬下句。文連上句。飯食字。義
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廣其文。令當句中備者。應云。
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飯食訖。收衣鉢。
【記】七化終。
○然巳等者。和會字之句義也。今讀則
從文。釋則從義。
○若廣下。權加數字。顯文義兼暢
也。
○飯。即喫也。論語云。飯疏食。
△二通伏難。
【疏】佛若不食。他福不滿。
【記】佛若下。通伏難。應先難云。前引纓絡女經言不
食。今經何以言食。故此釋也。
○有說。食欲至口。有
威德天在側隱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則下現
而食。非真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違。
△三顯齋儀。
【疏】寶雲經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擬與同梵行。
二擬施貧病乞人。三水陸眾生。四自食。十二頭陀
經。唯說三分。除梵行。
【記】寶雲下。顯齋儀也。
○此四事中。前二云擬。後二
不云者。以梵行貧病。來則與之。不來自食。後二不
然。故不云耳。
○十二頭陀經除梵行者。以自乞故。
故不分之。
△二定二。初正解此文。二通前表法。初正解此文
二。初標科。二列釋。
初標科。
【疏】二定。分三節釋。
【記】疏定者。於中三節。如疏(云云)。
△二列釋三。初併資緣。二淨身業。三正入定。
初
併資緣。】
「飯食訖。收衣鉢。」
【【疏】一併資緣。將欲入定。須息攀緣。衣鉢不收。心有
勞慮。故佛示現。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
【記】疏併資緣者。此釋經中收衣鉢也。
○飯食兩字。
如前所解。
○訖。了畢也。
○須併資緣者。以修定時。
具於五緣。謂閑居處靜。息謂緣務等。
○佛雖至聖。
諸習都無。實於衣鉢。不生勞慮。若不併除。後人倣
效。無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效學。故
云示現為後軌也。
△二淨身業。】
「洗足巳。」
【【疏】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
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為後軌也。
【記】疏淨身業等者。此釋經中洗足巳三字。
○阿含
下。牒難也。又如佛三十二相中。有皮膚塵不染相。
今何用洗耶。
○示現下。釋通也。此有三意。
○一順
世故。夫人外歸。必恐塵染。故須洗足。佛順亦爾也。
○二表法故。洗去煩惱垢染。顯得清淨法身也。
○
三為後軌者。如資緣說。
△三正入定二。初正釋入定。二顯入定意。初正釋
入定二。初正釋。二引證。
初正釋。】
「敷座而坐。」
【【疏】三正入定。敷座坐禪者。由身端故。心離沉掉。
【記】疏正入定者。此釋經中敷座而坐也。
○沉掉等
者。沉謂昏沉。能引睡眠。障定增故。掉謂掉舉。任運
攀緣。能引散亂。亦障定心。
○又於四儀中。以臥則
昏沉。行則掉舉。住則疲倦。唯坐為勝。故不沉掉。
○
然昏沉掉舉。葢是凡夫。若據如來。的無此事。今垂
軌則。葢為後人。
△二引證。
【疏】故魏譯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
不動。唐譯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記】或曰。經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釋云魏
譯等。則知入定也。
○如常敷座等者。謂如來每會
說般若。皆自敷座具。為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
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巳說八會。此當第九。儀軌不
易。故曰如常。
○趺謂足背。加謂以一足壓一足。結
即兩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論云。見畫加趺坐。魔王
尚驚懼。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又為正觀五種
因緣。是故結加趺座。一由身攝歛。速發輕安。最為
勝故。二由此晏坐。能經時久。不令身速疲極故。三
由此晏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
晏坐。形相端嚴。令他見巳。極敬信故。五由此晏坐。
佛佛弟子。共所開許。一切賢聖所稱讚故。正觀五
種因緣。是故應當結加趺坐。
○端身住者。不低不
昂。不左右傾側也。
○正念者。如理而念。名為正念。
念即念慧。謂離沉掉有無等。不動。謂不動於正念
也。
○唐譯下。亦證同上義。正願者。即正念也。若別
說者。願是希欲。謂希欲住對面念。念是所願也。然
在定前。異此則非正願也。
○住對面念者。面即是
喻。念即是法。住對兩字通於法喻。今法喻之中。各
闕一事。謂法闕所照理。喻闕能照鏡。鏡對面住。面
則自彰。念對理住。理則自現。法喻闕者。文影略故。
或可不爾。但理觀分明。如面目覩理量即水喻亦
得。
△二顯入定意。
【疏】無著云。顯示唯寂者。於此能覺能說故。
【記】無著下。顯入定意。
○先牒難。併緣入定。意在於
何。
○於此下。釋通。於此者。論云於法也。能覺者定
通。能說者說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說通。以散心說
法。不能如實。從定發言。必有當也。故下文云。云何
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諸經之中。每欲說
法。皆先入定。意皆如此。(云云)。
○斯亦示現為後軌
也。若準如來。言念何失。是故論云顯示等也。
△二通前表法二。初約大雲廣辯。二引資聖略明。
初約大雲廣辯三。初標。二釋。三結。
初標。
【疏】然大聖現跡。必有所表。
【記】疏然大下。二通前表法釋。二。初約大雲廣辯。三。
初標。
○大聖即佛。體周法界曰大。智鑒無昧曰聖。
現跡者。所現之化跡也。所表者。諸佛所為。必不率
爾。皆以事相。表內身心。如說如來藏經。舉身放光。
光中現華。華萎見佛。遂阿難問佛。佛為說之。如華
嚴中。說佛菩薩。說天說雲須彌山大海等。皆有所
表。斯皆事相為能表。法為所表。以不徒然。故云必
也。
△二釋二。初表通序。二表別序。
初表通序。
【疏】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名為戰
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眾。
【記】疏表本覺下。二釋。二。初表通序。
○本覺佛。對化
佛說。五蘊都。對舍衛國。化身佛在舍衛國。表本覺
佛在五蘊城。城中既人物相兼。蘊內亦色心具足。
○覺魔等。對戰勝也。梵音魔羅。此云殺者。能殺行
人慧命故也。然有四種。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煩惱
魔。三陰魔。四死魔。今言覺空者。如心經云。照見五
蘊皆空。無無明。乃至亦無老死盡也。照五蘊空。即
破陰魔。無無明盡。破煩惱魔。乃至無老死。即破死
魔。餘出世法尚空。況天魔耶。
○照心識具德者。對
給孤獨也。上迷本覺之父曰孤。下隱妙用之子曰
獨。今照性本具塵沙功德。無所乏少。即給孤獨也。
○求法等。對比丘乞士義也。外則乞食養命。內則
求法資神。
△二表別序。
【疏】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心心
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無體。融
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符真性。觀照是跡。拂跡
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
然。
【記】覺心下。二表別序。
○覺心等者。對入舍衛大城
也。應云。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如來出世。寧棄群品。
將欲徧觀。遂入識藏。將欲教化。遂入王城。離城邑
而教化誰人。離心識而觀察何事。
○心心數法等
者。對於其城中次第乞巳也。乞食不揀貧之與富。
觀察豈擇心所心王。
○即妄下二句。對乞得食也。
外化人而得食。內觀法而生喜。
○法喜下二句。對
還至本處飯食也。食能資身。法能益心也。
○思惟
假緣。對著衣持鉢。亡纔符真。對收衣鉢也。乞食既
須衣鉢。思惟要假因緣。入定既併資緣。契理須忘
念慮。
○觀照下二句。對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須洗
去足塵。若欲還源。必須拂除心念。
○返本下二句。
對敷座而坐也。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
堪人坐。法空心始得寂。
○心寂下二句。對正宗法
也。謂安坐始能說經。心寂方彰妙慧也。
△三結。
【疏】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現發起。
【記】疏欲談下。三結也。
△二引資聖略明二。初正明。二引證。
初正明。
【疏】資聖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五蘊偽體。假衣食
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
諸佛養真棄偽。群生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
而引真。故託乞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
【記】資聖下。二引資聖略明。即道液法師疏也。今摘
而用之。文不全取。於中二。一正明。
○身有二者。通
論生佛也。偽者色身。真即法身。
○五蘊等者。謂衣
以外覆。食以內資。生則雖因父母。存即須假衣食。
○法身等者。謂非生因之所生。但了因之所了。由
是色身以食為命。法身以慧為命。
○保偽謂執妄
合塵。遺真謂迷理背覺。此皆倒也。
○養真謂悟理
合覺。棄偽謂達妄背塵也。
○群生下。牒前倒者也。
○我乃下。示現入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
照成法身。故云引真也。
○故託下。都結表法之意。
謂示現乞食意在說法耳。
△二引證。
【疏】故涅槃經云。汝諸比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
乘法食。
【記】疏涅槃下。二引證。但證法為食義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