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義例纂要
摩訶止觀義例纂要
節義(跨越節次。不說四教之殊。但明圓頓一實耳)。當分通於一代。於今便
成相待。跨節唯在今經。佛意非適今也(雖則施權意本在實。實即
今經開麤顯妙。施權之時其意既乃便在今經。是故佛意非適今也)。問。今此既是十乘
之中第二發心。何得指前五略之中第一發心十種
不同。答。前依正消釋例詳究文相例中第五廣略有
無云。如發心中顯數則廣而文相略。後十法中文相
則廣而顯數略。乃至云。雖互略無義心通具。今從通
具而說。故得指前十種。況輔行云。又此四弘更互相
資。一念具足無前無後。具如第一及下諸文。故今第
一指前十種。第二指下總別行願也。次明具足四弘。
言念念具足四弘誓者。顯於剎那相續無間不離四
弘故也。故下句云。徧於多念也。以總冠別一一行願
從茲而立者。止觀第八知次位中云。二乘生盡故不
須願。菩薩生生化物須總願別願。四弘是總願。法藏
華嚴所說一一善行陀羅尼皆有別願。輔行云。一切
諸願四弘攝盡故名為總。法藏華嚴等者。觀經.悲華
並云。彌陀因名法藏。發四十八願。新華嚴經第十四
明歷事別願等。故知一切菩薩凡見諸佛。無不發於
總願別願。今十乘中第二發心既明四弘誓願之總。
故須以總而冠於別。故得指下知次位文。於義無妨
也。無作四諦只一念心者。輔行云。苦集二諦俱名為
苦。義攝十界只在一念。故云一苦一切苦。不明妙境
一念三千。如何可識一攝一切。三千不出一念無明。
是故唯有苦因苦果。由知無明只是法性是故起悲。
道滅二諦俱名為樂義。攝四教只在一念。故云一樂
一切樂。不說妙境一念三千。如何可識一攝一切。三
千不出一念法性。是故唯有樂因樂果。由知法性只
是無明是故起慈。為依此境者即妙境也。故止觀序
中明無作四諦云。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
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
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
世間。純一實相。輔行引四念處云。一念心具十界苦
名為苦諦(三土二死)。具十界惑名為集諦(五住三惑)。苦即涅槃
名為滅諦。惑即菩提名為道諦。妙玄云。無作者迷中
輕故從理得名。以迷理故。菩提是煩惱名集諦。涅槃
是生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
即涅槃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誰者我也。即無我也)
造作故名無作。大經云。世諦即第一義諦。有善方便
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出世人知即第一義諦。釋籤云。
世諦即苦集。第一義諦即道滅。欲令眾生於苦集中
而見道滅故云即耳。其實無有。二法相即。故總結□
中四諦只是一實。一實只是三德四德。是故雖有四
名。四實無四。一尚無一豈有四邪。法華文句云。一切
解脫即無作滅諦。無上道即無作道諦。用三諦破無
作苦集(四明學者皆謂無作苦集不破者。灼然違於祖訓也)。昔欲說此而眾生
不堪。障既巳除故還說此也。然無作之名從理而立。
四諦之言從事而論。故妙玄云。解惑因緣而成於四。
豈非約事。道滅即苦集。苦集即道滅。四則非四。豈非
約理。釋籤云。迷解在人。體恒相即。相即是理。迷解是
事。又無作四諦亦理亦事。亦事即是淨名疏云說無
作四諦即果報土也。亦理即是止觀中以無作四諦
對寂光也。淨名記云。有果報邊須云苦集。以有苦集
須具四諦。於果報中分論寂光。須從理說故唯一實。
義亦當於寂光說法(疏云。說一實諦即常寂光也)。輔行問云。寂光
既極何須用教。橫豎二對皆用無作(以止觀中用教對土有橫有豎。
故橫豎中皆以寂光對於無作)。答。教被中下不被究竟。初住巳上名
下寂光。等覺為中。妙覺名上。出淨名疏。故淨名疏約
果報明常寂光者。即分論寂光也。於分論中復□□
種。即無作四諦屬果報土。一實諦是寂光土也。故知
從於果報事說。必以道滅破於苦集。豈得專執苦集
性具。便謂無作苦集不破。況輔行云。但觀理具。俱破
俱立。俱是法界。即於百界生死之身達常住理。心慳
若破則是徧捨一念十界百界依正(云云)。三明一心
能所妙境為所弘誓。為能思惟。彼我鯁痛自他。是故
名為能所巳他。四弘不出上求下化。自巳一心具足
能所。既乃如此。而他一心上求下化。亦復如然。所以
謂之他一念心生佛理等。言理等者。其理與我無別
故也。是故菩薩依斯起誓者。總結示也。斯者此也。此
謂巳他能所生佛也。四明徧立徧破。止觀第一引文
殊問經云。破一切發名發菩提心。常隨菩提相而發
菩提心。又無發而發無隨而隨。又過一切破過一切
隨。雙照破隨名發菩提心。如此三種不一不異。如理
如事如非理非事故名為是。輔行云。經云。佛告文殊。
菩提相者出過三界。過諸名字。言語道斷。過一切發。
滅諸發故。是名發菩提心住。是故菩薩過一切發是
發菩提心。住無障礙發。如法性發。無發是發。不著一
切不破實際。不移不益不異不一。如鏡中像。一一句
下皆云是發菩提心住。住是所依。初句是即破而立。
從法性下是非破非立而論破立。如是皆名依境發
心。故云發菩提心住立即是隨法性。即是雙非雙照。
今文但是附彼經意。文兼義釋故小不同。如淨名云。
言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先廣破竟。次即
立云。寂滅是菩提等。又隨即是假。破即是空。雙非雙
照即是中道。此約法界無緣大慈而發心也。又約事
理以對破隨空假等義。並應可解。故知今文圓發仍
須徧破徧立等。即是法界無緣發心耳。
三明安心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行相多番。六十
四者。信法二行各有八番。即一十六。言八番者。止觀
各有四悉故也。又信行轉為法行及法行轉為信行。
亦各有八番。成一十六。并前乃有三十二番。化他既
爾。自行亦然。是故乃有六十四番。況此但是一向根
性六十四番。更有信法相資根性六十四番。乃成一
百二十八番。又就三番止觀(三番則是次第三觀。即是以次顯不次也)說
之。則有三百八十四番。又有一心止觀六十四番。乃
成五百一十二番。是故不立如此多番逗會根性。法
門則闕。次明能所總別。定慧止觀名之為能。無作諦
境名之為所。能所相稱方成安心。故安心中有總有
別。總則但以寂照止觀而為能安。法性妙境以為所
安。別則開為□法等異。應知總是別家之總。別是總
家之別。是故名為離總出別。別皆有總。雖異而同雖
同而異。故輔行云。故知此中(此中即總)別而不別。下文別
中不別而別。總別俱是依於妙境。以隨人故總別不
同。惑重觀微應須隨事。故使行相若信若法四悉迴
轉。人不見之。便於別安而生異計。則失大師逐宜之
能。三明寂照相即。如文可見。故止觀序中明圓頓止
觀云。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輔行云。近地之空與萬
仞同體。故云不二。通譬行人。騰譬修行觀理。空譬頓
理不二。又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等。即初後不二
之教也。四明凡師為他。止觀云。巳說前人根性利鈍
竟。云何安心。師應問言。汝於定慧為志何等。故云仍
須問彼也。不審根性。有於信法相資迴轉。止觀四悉
安心之相。但以一法徧逗眾機他無所利。故云同設
一位未見益方也。故止觀云。譬如養生。或飲或食適
身立命。養法身亦爾。以止為飲。以觀為食。藥法亦兩
或丸或散。以除冷熱治無明病。以止為丸。以觀為散。
如陰陽法。陽則風日。陰則雲雨。雨多則爛。日多則焦。
陰如定。陽如慧。慧定偏者皆不見佛性。乃至云。若一
向作解者。佛何故種種說邪。天不常晴。醫不專散。食
不恒飯。世間尚不爾。況出世邪。縱轉弄好異等者。皆
斥他之辭耳。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等者。如輔行釋常
坐三昧中云。故信禪師元用此經(此經即文殊問及文殊說兩般若經
也)以為心要。□人承用情見不同。致使江表京河禪
宗乖互。亦如賢首命家判教。及乎修行禪觀之相。全
指天台止觀明之。又如清涼教宗賢首觀用天台。至
於圭峯又自謂之禪遇南宗教逢圓覺。仍斥天台所
談止觀。師資如此矛盾相反。可不悲哉。言矛盾者。輔
行云。楚有賣矛及賣盾者。有來買矛者。語買者言。此
矛壞千盾。有來買盾者。語買者言。此盾壞千矛。買矛
者猶在。買盾者復至。買矛者語賣者言。還與汝矛而
壞汝盾。為得幾盾。賣者無答自相違故。矛者戈矛也。
說文云。酋(疾流切)矛也。建於兵車。長二丈。象形。盾者于
櫓(郎古切說文云大盾也)之屬。說文云。瞂(扶發切)也。所以扞(音輪。衛也)
身蔽目也。象形滋者多也。今家弁(弁字誤也。當為辨字)師先分
凡聖等者。止觀云。教他為二。一聖師。二凡師。輔行云。
若通論者。六根五品皆屬凡師。未破無明通皆具縛。
若別論者。五品位也。六根清淨。離二縛故(見思塵沙)。相似
聖師(普賢觀經既以五品在十信內。故知智者亦得名為相似聖師。具如大部補法中辨)準第
一卷料簡文中。通取六根以為凡師。前指聖師在初
住故。六根尚稱為病導師。況三藏菩薩一切未斷。問。
他設教依病□方即是總舉法喻之相。四悉隨其便
(去聲)宜用之。信法二行互相資益。何須固執。終朝守株
者。如止觀中斥他人云。一種禪師不許作觀。唯專用
止。引偈云。思思徒自思。思思徒自苦。息思即是道。有
思終不覩。又一禪師不許作止。專在於觀。引偈云。止
止徒自止。昏闇無所以。止止即是道。觀觀得會理。此
兩師各從一門而入。以巳益教他。學者則不見意。一
向服乳漿猶難得。況復醍醐。言守株者。輔行云。宋有
耕者。於野有兔觸株而死。後遂廢耕恒守此株。冀復
有兔。傍人喻之而不肯止。故俗相傳以執迷者名為守株。
四明破徧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無生門意。初無
生心橫豎雖徧者。無生心即無生門也。故止觀云。一
無生門從始至終盡其源底豎破法徧。輔行云。盡源
故橫周。盡底故豎窮。標中探說章中之意。故云盡其
源底也。即三惑各徧名為橫周。通至實相名為深窮
也。又橫攝一切名為橫周。一一至極名為豎深也。復
須後位六即豎窮者。以初無生橫豎破徧。位在初住
無生法忍。是故謂之無生忍心。初住既爾。二住巳去
乃至妙覺。後位可知。是故謂之復須後位。更兼住前
相似等四故云六即。而此六位從始至終名為豎窮。
此約事異故分六位。若約理同是則不然。所以謂之
若橫若豎無不即理。即理乃是非橫非豎橫豎不二。
此約無生一門豎論自具於橫及非橫豎故作是說。
若論橫門亦乃如然。所以謂之橫門一一無不具豎
及非橫豎。故知豎中具足有橫及以不二。餘二類之。
餘二即是橫及一心。故止觀云。二歷諸法門。當門從
始至終盡其源底橫破法徧。三橫豎不二。從始至終
盡其源底非橫非豎破法徧。今且明橫豎。一心在下
明之。故下文云。又以一念心該冠兩門等也。止觀又
云。無生一門是豎。無量諸門望無生門。餘門是橫。橫
門者。如中論云。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
不去。次明他門理等無生。一門望於餘門。則無生為
自。餘門名他。自他雖異其趣無別。是故謂之他門理
等。三明度入他門。即是將於無生門中十境十乘。轉
度徧入無滅。及以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無
量諸門。使彼諸門皆有十境十乘。故云度入他門。諸
法無差也。若用一門諸門融入者。即是隨用一門而
諸門會通也。以由門門無不即理。故得融攝等無差
降。故輔行云。又今豎門三諦義足。度入橫門門門三
諦。故使橫門無橫不豎。以豎望橫無豎不橫。從始至
終並有橫故。如一無生一切無生。乃至不出(即不去也)亦
復如是。攝此橫豎皆入一心具如後說。此八既爾諸
門例然。是故今文度入諸門。具如中論初二入六。是
故今文先以諸法悉入無生。餘七展轉更互相入。乃
至一切其意亦然。是故且明無生度入。況涅槃釋義
等者。止觀云。無生教門豎攝因果其義巳彰。橫攝之
意今當說。大品云。若聞無生門。則解一切義。初阿字
攝四十一字。四十一字攝初阿字。中間亦然。此意難
見。更引佛藏示其相。次引涅槃釋其義。後說無生門
破法徧。佛藏云。劫火起時。菩薩一唾火即滅。一吹世
界即成。非是先滅後成。只一唾中即滅即成。彼經明
外用內合。無生門即破徧即立徧。破立不須二念。若
內無是德則外無大用。寄外顯內其相如是。涅槃釋
義者。不聞聞一句有種種義。初云不生生。不生不生。
生不生。生生。按此四句說無生門。攝自行因果化他
能所等法皆徧(云云)。又楞伽云。我從得道夜至涅槃
夜不說一字。佛因二法作如此說。謂緣自法及本住
法。自法即是證聖真諦實性也。本住法謂古先聖道
法界常住。此義與大經四不可說意同(云云)。地持有
四種成熟。謂聲聞種性。緣覺種性。佛種性。菩薩種性。
無此四性以善趣熟之。佛種性即此圓機。菩薩種性
即此別機。聲聞種性有別異善根。即三藏機。退大取
小種性即通機。彼四成熟。即此四種機緣。故今謂之。
地持對教咸隨法相度入諸門者。若在無生門中。如
此諸義皆順無生。若度入諸門。如此等義亦稱無滅。
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等也。又以一念心該
冠兩門者。即是第三橫豎不二。一心止觀非橫非豎。
而又具攝橫之與豎。故云該冠兩門也。止觀之文巳
如向引。輔行云。不二門中具攝諸橫名為橫周。無不
圓極名為豎深。即此意也。高廣大車不動而運者。止
觀引經云。其車高廣橫豎不二則非橫非豎。故云是
法平等無有高下也。即體之用故云不動而運(云云)。
四明約位簡辨。止觀中明從空入假破法徧後云。二
明入假利益者。菩薩本不貴空而修空。本為眾生故
修空。不貴空故不住。為益眾生故須出。故有從真起
應法眼稱機。應以佛身得度即現佛身說法。乃至天
龍八部等。輔行云。欲明出假真實利益必在別圓初
地初住。此是第四示文妙旨(六處示妙前巳具引)。故知明益正
示文意。文云真應復云法眼。故此法眼必非地前。乃
是不思議假而為法眼耳。驗知此益定在法身(止觀又明
十信六根清淨即徧見聞十法界事。若是入空尚無一物。既言六根互用即是入假位也。此與不二門云照分
十界各具灼然。其意一揆。近代傳習四明學者。請詳止觀之文。休更謬說空中自有三千也。若不信者。止觀那
云。入空無一物。入假六根互用邪。莫是大師不解圓妙但事分別乎。以此而言。三千世間定是妙假。若即空中
一法叵存。更何所惑)。是故名為入住應徧方名假徧也。不二門
云。分真垂迹十界亦然。良由於此。及以真徧者。即第
三中觀破法徧文也。故止觀明修中觀有五意。第四
意云四學大方便者。即是如來無謀善權。無方大用。
住首楞嚴種種示現不可思議巧方便力。乃至云。初
住破一分無明。此是語略亦。得謂之無量品。此位能
徧法界。作佛事不可限量。如首楞嚴中廣說。故此假
徧及以真徧辭異意同。良由內證中道真實。方能外
應徧於法界。如此真徧即是顯於性具假徧初住之
前。故云爾。前觀行相似。約位仍在若俗若真者。止觀
云。如相似位人六根淨時。猶未發真見於中道。雖觀
三諦約位往明。但破四住及塵沙惑。既證方便但束
為二諦。若入初住破無明見佛性。雙照二諦方稱為
智。亦具三諦但束為中道第一義諦。情智合論即是
隨自他意語也。輔行云。如相似下。約位以判。故分真
俗以屬於情。位在六根讓於中道以屬於智。位在初
住。則七信巳前為真所攝(即止觀云。入空尚無一物也)。八信巳去
為俗所攝(即止觀云。六根互用是入假位也)。是則初住巳上亦有同
體真俗。六根清淨亦有相似中道。故下章安作與奪
釋。即是六根奪其相似中道與其相似真俗也。住後
尚須節節離愛等者。此非離於相似法愛。乃是離於
真位法愛也。法愛既離。無明即淨。三德乃明。方登上
位以至究竟也。
五明通塞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節節撿校。此即
一心通塞之文也。止觀之中既用法華有一導師善
知通塞。是故仍須了於開權。諸法無外唯在一心節
節檢之。亦無能檢之觀。亦無能著之心。能所寂然乃
名通耳。次明無非法界。止觀云。良以一心即空假中。
觸處諸塞皆通無礙。能過五百由旬到於寶所。是名
為通。通本對塞。既觸處如空則無復有塞。無塞則無
通。若於無塞無通起苦集無明障蔽者。皆即空假中
具諦緣度。是名無通無塞雙照通塞。輔行云。一心不
當。橫竪通塞。於此一心復起塞著而生苦集無明蔽
等。應須檢此一心通塞。須知苦集無明蔽等即是一
心之塞。無非法界。成於無作諦緣度等。即是一心之
通也。三明六即甄分。故止觀中明一心通塞巳乃結
判云。是為初心。過五百由旬。應明六即義。輔行云。是
為下結判也。如此釋者。一切眾生理性五百。乃至諸
佛究竟五百。不同舊義令凡望崖。故得毫善皆成佛
因者。如金錍云。法華會中一切不隔。草木與地四微
何殊。舉足脩途皆趣寶渚。彈指合掌咸成佛因。與一
許三無乖先志。寓言記中具解此義。學者尋之。四明
能轉為所。止觀云。若同外道愛著觀空智慧。宜以四
句徧破。能破如所破。令眾塞得通。若不執觀空智慧。
則能破不如所破。但破塞存通。如除膜養珠。破賊護
將。輔行云。於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塞四句徧破。
故知前破徧中但用能破破於所破。猶未悟者必於
能所心生塞著。於能生著。觀法雖正著心同邪。是故
須破。故云愛著觀空智慧。是故須以三假四句破能
著心使無立處。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
破也。雖不愛著能破之觀。而猶愛著所破之惑。故云
若不愛若觀空智慧則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
徧破惑。次舉譬中先譬除膜養珠但成分喻。若破賊
護將便成徧喻(分喻徧喻即是大經八喻之中兩種喻也。具如釋籤中引)。何者。除
膜養珠不可珠復為膜。是故更喻破賊護將。將若為
賊此賊亦破。賊若為將此將亦護。如是展轉將皆為
賊。節節破之。是故今云。須了能破轉為所破。謂賊為
將。此喻可知也。乃成菩薩旃陀羅者。止觀禪境約因
緣禪明十乘觀法。至知次位中云。若人不知如上諸
位。謬生取著成增上慢。即菩薩旃陀羅。輔行云。若人
下結斥菩薩旃陀羅者。旃陀羅此翻殺者。自濫上位
殺常住命。若為他說害他慧命。以此而推斯困者眾。
淨名疏云。不得聞觀心即是而便混濫生增上慢。作
菩薩旃陀羅。若不受此語即是不信諸大乘經了義
之說(疏中上文具明六即故有此云)。今文既明善知通塞。是故亦用
此意結斥不見。說觀者自不見於通塞諸意。妄生取
著謬說觀行而教於他也。然成或過者。然者是也。然
成即謂是成觀也。或過即是生增上慢也。自行教他
並皆傷害法身慧命。是故乃成菩薩旃陀羅也。
六明道品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大小俱用。言聞
觀者。聞謂聞教。觀謂修觀也。大小俱須者。止觀中明
四種道品。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相生。輔行云。此
四通論俱通大小。別而言之。第三唯小餘三在大。雖
有四文亦但二義。前三為成第四故也。講者唯約小
位辨之者。斥也。但約小乘次位對於道品。此則只是
約位道品耳。是故斥云。尚失小乘相生相攝。況復得
於衍門餘之三教道品邪。大乘等者。濫學大乘之觀。
便謂四念處等是小乘之行。非大乘之法。是則大小
俱皆棄之。將何以為所行之軌。如來遺囑令依念處
行道。他既不遵。則無所行之軌範矣。次明諸品調停。
此即第四相生道品調適也。故止觀云。如修念處能
生正勤。正勤發四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
力。五力生七覺。七覺入八正道。是為相生。亦是調適
也。諸家縱修者與而言之也。唯云念處者。偏用七科
中一也。且後六科三十三品有何妨礙而不用之邪。
三明品後之門。圓道品後明三空門者。止觀中明無
作道諦三十七品成於一心三觀之後。乃云復次行
三十七道品將到無漏城。城有三門。若入此門即得
發真。謂空.無相.無作門。亦名三解脫門。亦名三三昧。
他既不明等者。斥他也。道品尚闕。能通豈存。如世行
道至無門可入。以喻斥失其意昭然。四明名異體同。
具如攝法文中廣明者。此指第七對治助開中攝法
之文耳。以彼明六度攝法中最初乃是攝諸道品故
也。故止觀云。今明六度助道攝諸法盡。略明攝諸道
品調伏諸根。十力.四無所畏乃至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等。況復標中雖云六度攝於諸法。至下釋中乃約
道品攝於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四無礙智.六神
通.四攝.陀羅尼.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皆是道品所
攝。故知道品與一切行名異體同。以體同故所以相
攝也。
七明正助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助開三脫。止觀
中明根利無遮。根利有遮。根鈍無遮。不須助道。根鈍
遮重乃用於助。以根鈍故不能即開三解脫門。以遮
重故牽破觀心。為是義故應須治道對破遮障入三
脫門。近代修者得語為證者。即一家諸文所斥暗證
之流也。南山所謂學大乘語者也。但是聞得大乘空
寂之語。便乃以為與佛無殊。然則約理雖無高下。約
事乃有迷悟不同。何容下凡妄齊極聖。既非上慢定
結夷愆。故釋籤云。謂證真如大妄居首。如此之人豈
論助治邪。次明助有事理。即止觀中以三雙六句料
簡六度道品之文也。輔行云。次以六句料簡事理者。
先問意者。事度屬三藏。道品是無作。本以無作正行
道品。通至無作三三昧門。今此乃云。不修事度無作
三昧不成就者。事度應勝無作道品。次答意者。度之
與品俱有事理。況復度品更互相攝。是故勝劣亦互
受名。乃至云。釋中先別次通。所言別者三對不同。且
以事度對理道品。生滅道品對圓六度。以明相破相
修相即。是故須知相破相修約判權實而成助道。相
即約於開權顯實而成合行。若且一往為無作故修
事為治。則如向所說。若以四教遞為助者。應以通教
對事六度。別教對事。圓教對事。別教對通。圓教對通。
圓教對別。總合六重度品不同。助道之說既通四教。
是故用於別教為助仍名為事。乃至用圓猶名理助
也。此約偏圓而說。若約大小分之。用三藏助則為小。
用通別圓助則為大也。桉位勝進者。此有二義。一者
既用三教為助。是故助成圓理發時。乃有桉位勝進
兩益。二者既用圓教為助。則於圓教自論桉位勝進
之義。但據當位及以增進。二義自顯。故輔行云。財施
助法。法施融財。正助合行斯之謂也。乃至云。作此觀
時名為觀行。六根若淨名相似位。具如法華六根清
淨。若入銅輪。具如華嚴十種六根。又復桉位則在住
前。勝進則至初住。三明須用對等。止觀云。若用對治
得去是病所宜。若對治不除。當依四隨迴轉助道。如
治一慳。或樂修檀或不樂修。或善心生或不生。或修
檀慳破或不破。或修檀助開或不開。或對或轉或兼
或第一義。輔行云。所言轉者。或轉用尸乃至般若。所
言兼者。藥一兩乃至三四。至五名具是故但四。今文
無具者。但是文略耳。第八卷有之(云云)。於一病中轉
用藏教五及以三教六成二十三度。六蔽合有一百
三十八治。兼具等相。思之可知。若見其意方了此文。
是故今文斥他人云。他無一番況復諸句。四明事理
合行。六度攝於一切諸法文中自列一十二條。初攝
道品乃至第十二攝八十種好。如前具引。又云。成道
等者。此文出止觀第十。約因緣禪明十乘觀正助中
文也。事理之言通於大小偏圓之義。即以小助大。用
偏助圓。偏小為事。大圓為理也。
八明次位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須用六即始終
不二等者。謂圓教位約理融攝始終。雖則無二無別。
然而約事仍須用於六即甄分。故弘傳教法及以修
觀。皆須委知六即之義。方免濫同他人。將於華嚴初
住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分證之果。稱為究竟妙覺之
果。故止觀中明初住位。破無明。見佛性。引華嚴云。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真實之性不由他悟。即此意也。如
是次第四十二位。究竟妙覺無有叨濫。是名知次位
也。又禪境十乘知次位中備明六即。即其意也。次斥
他宗之失。五品六根唯天台宗依法華經約於住前
立之。以為內凡外凡。故止觀中明知次位。乃約法華
明於五品六根十信。故今斥於他人不立。是則法華
經中之文便成無用矣。三明約境辨位。止觀云。復次
今此一章是觀陰界入境。須約陰入而判次位。所謂
黑陰入界即三惡道位。白陰入界即三善道位。善方
便陰入界即小乘似位。無漏陰入界即二乘真位。變
易陰入界即五種人位。法性常色受想行識陰入界
即佛位。輔行云。復次下約陰入界以明次位。前雖約
教以明圓位。今復約凡聖明五陰位。言五種人者。果
地二乘及後三教斷惑菩薩生界外者。此位之後既
對四德以為佛位。故知降佛皆是二種菩薩所攝。是
故次品而明其位。四明入位方便。止觀云。若四種三
昧修習方便通如上說。唯法華別約六時五悔重作
方便。乃至云今於道場日夜六時勤行五悔助開觀
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圓解成就正信堅固。此即初
隨喜品位也。乃至第五品及六根十信等。輔行云。先
明五悔為入位之方。他人圓修都無此意。將何以為
造行之始。但云一念即是如來。空談舉心無非法界。
委檢心行全無毫微。
九明安忍為二。初標。次釋為四。初明即位未深。止觀
云。始觀陰界入至識。次位八法。障轉慧開。或未入品
或入初品。因生違順者。輔行云。違即是惡。順即是善。
文舉片禪少惡為違順之端。故止觀云。那得薄證片
禪即以為喜。纔見少惡即以憂為。又名譽利養眷屬
是輭賊。即順也。煩惱見慢等是強賊。即違也。今既辨
此違順之相。則今行人䇿於五品而進六根。他不明
之為此牽引遂破觀心。或未入品或入初品不至第
五。又障不入六根清淨。次明煩惱全在。非但無明煩
惱未除。亦乃見思煩惱全在。麤心暫息此非初品。但
是薄得斥禪即以為喜耳。故下句云。初品檢量他巳
無分。是以止觀禪境中明未到定巳。乃斥他云。無所
知人若得此定謂是無生忍。性障猶在未入初禪。豈
得謬稱無生忍邪。極果最高喻之如頭。故云果頭。若
乃讚歎以為果頭。則自懷慚無於光明相好莊嚴。復
無四眾八部圍遶。是故不敢受此讚歎。若乃毀黜降
同凡下。仍復鄙耻不與為儔。凡聖中間復無所召。是
故謂之兩楹(以成切)。中間無所名也。楹者柱也。禮記檀
弓(檀姓也。弓名也)篇云。孔子曰。夏后氏殯於東階之上。殷人
殯於兩楹之間。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
於兩楹之間。予殆將死也。輔行云。曾聞有人自謂成
佛。待天不曉謂為魔障。曉巳不見梵王請說。自知非
佛。仍又謂之是阿羅漢。他人罵之心生異念。自知非
是阿羅漢果。又乃謂是第三那含。見女起欲知非聖
人。故知習教薄知次位。縱生逾濫亦易開解。與夫暗
證之流霄壤不同矣。輔行又云。比見無慙者。或稱無
礙或說理融。乃至云。若謂此身即是佛者。釋迦巳滅
慈氏未降。又復非是他方佛來。若非魔賊謂是誰乎。
汝若不信。有十方佛自稱為佛。逆之甚矣。自滅道心
破他善種。若大權逆化。復不自稱我行無礙(云云)。三
明內外俱安。內即煩惱等是。違是所忍。空假中三觀
是能忍。外即名譽利養眷屬等是。順是所忍。莫受莫
著縮德露玭一舉萬里是能忍。四明進入後位。三術
之言有內有外巳如向說。既安忍巳。即令自入進於
後位。即是內凡六根淨也。
十明離愛為二。初標。次釋。三界愛斷即見思巳亡也。
仍受愛名是滯相似之法也。頂墮等者。輔行云。今論
圓教。至十信時若生愛心。不入初住而六根淨。位定
不墮小。但以住頂名之為墮。非謂退墮。以六根中無
退義故。況復更有造重逆邪。故此頂墮異前藏通受
此等者。且約外用妙假而說其實。須該智慧功德法
性等三。此即著於相似三德之法也。此位等者。離愛
有二。一似。二真。真位法愛尚不應著。況復著於相似
法愛。今明離於相似入真。真位法愛復更須離。方乃
入於二住以至妙覺位也。
** ○第五心境釋疑例
為三。
*** 初牒名
*** 次略為下標數
*** 三問下解釋為二十番
料簡
**** 初料簡
起對法界為二。初問。止觀第一卷明發大心。
約四諦四弘六即顯是。今即四弘中文也。故止觀明
無作弘誓四諦之體只是一心三諦文畢。乃云若得
此解根塵一念心起。根即八萬四千法藏。塵亦爾。一
念心起亦八萬四千法藏。佛法界對法界起。法界無
非佛法。生死即涅槃是名苦諦(云云)。輔行云。若得此
下。明四諦八萬四千不出一心八萬四千。其數不殊。
但以所治及以能治所治滅等得四諦名。初云佛法
界等者。佛法界根也。對法界塵也。起法界識也。仍本
迷說故云根等。同名法界更無差別。故知八萬無非
生死咸即涅槃。集道亦然。故皆法界。前之二教巧拙
雖殊。皆為滅心以為極果。別人乃為迷解之本。圓人
即知心是法界。緣此發心宛然可見。世人何事固執
一途。今文所引仍略佛法界三字。輔行既云。仍本迷
說故云根等同名法界更無差別。故知今問如何法
界有起有對。乃是以理而難迷事也。法界者本理也。
起對者迷事也。既是法界之理。如何有於起對之事
邪。次答為二。初指前巳明。此指前文發心四中第二
意云。無作四諦只一念心。第三意云。於一念心以辨
能所。以此能所悲巳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
謂之如前分別其義巳顯。次若欲下。更論所以。文又
為二。初約三義明所以。初義中言心佛等者。即輔行
云。八萬四千不出一心。佛法界者根也。心佛之事雖
則有界。法界之性則無差別。故雖起對奚甞非理。奚
者何也。甞者曾也。次義中言。夫念起等者。初義約理
心佛無殊則是性德。今約修德達事即理。故云念起
依理體達等也。第三義云。稱理等者。向論修德故云
念起依理體達。今約證悟故云稱理無非法界。何者。
由前修德體達之功。故今證悟起對稱理。稱者相應
也。若非證悟曷稱於理。智與體冥良由此也。次今此
下。約六即結成義通三種者。有性有修有證故也。意
在前二者。以發心顯是。正約全性起修。以修照性故
也。故以六即結成三義。炳然可解。
**** 次料簡
十界四運巳未如何觀察。文為二。初問。止觀
明第四三昧中有四科。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
惡。四約諸無記。約諸善中文自有二。先分別四運。次
歷諸善(約諸惡中亦明四運。約諸無記中但以無記對於善惡。四句推之。無記對記。記即善惡。故
以無記對記而推)。初明四運者。夫心識無形不可見。約四相
分別。謂未念。欲念。念。念巳。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
欲起。念名正緣境住。念巳名緣境謝。若能了達此四。
即入一相無相。輔行云。運者動也。從未至欲。從欲至
正。從正至巳。故云動也攝九。四運入佛。四運觀佛。四
運不出九運九界。四相皆不可得。名為一相。一相自
無名為無相。今云巳起未起者。未起即未念。巳起即
念巳也。如何觀察者。然止觀中亦自料簡。故止觀云。
問。未念未起巳念巳謝。此二皆無心。無心則無相。云
何可觀。答。未念雖未起。非畢竟無。因未念故得有欲
念。若無未念何有欲念。是故未念雖則未有。非畢竟
無。念巳雖滅亦非永滅。若永滅者則是斷是。是故念
巳雖滅亦可得觀。輔行云。問意者正斥他人但觀正
起。故先問云。此二無心云何可觀。次答意者。但是未
起名之為無。既非永無是故須觀。望事為巳心不可
無。又云。如人防火一切俱防。若但防發不防未發。必
為未發之火所燒。觀巳未心實為防於欲生正生。無
生觀人但知觀於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知觀於未
起之心心體本無。無既本無。起亦非起。今文所問準
於止觀意亦可解。次答中言雖即不專的在一境者。
此明巳未之境通於十界故也。然須形於正起之心
等者。此明巳未之心望於正起之念則別在一界所
收也。何者。凡起一念必須別屬一界所攝。形者猶舉
也。即相形待對之義也。欲知巳起須舉正起。故今但
舉正起之心。則知巳起為屬何界也。望前為巳者。望
前正起故今為巳也。望後為未者。望後欲起故此為
未也。是故巳未望於欲正而得修觀者。總結示也。輔
行云。此前貪欲雖復暫息名貪欲巳。對餘境時復名
為未。巳未雖即同是不起。對境時別相待成異。初息
名巳。息巳名未。故此未心通對十界(輔行又云。若知隨起十中一心。
一必通十)。後若別起此未屬別。恐屬別故故亦須對起巳
觀之。修觀辭句具在止觀。今不煩引。
**** 三料簡
未起望後似濫欲起。文為二。初問可解。次答
為二。初正明未起與欲起不同。文亦可解。
次觀此下。仍示能觀觀法。文又為二。初別明未起一
運之觀。觀此一運者未起一運也。何以知之。以初問
中將於欲起問於未起。故今一運則是未起也。望後
欲起一界之心。則知未起必屬一界。若屬一界。觀此
一界必具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間不思議假。不二
門云。照故三千恒具。即此意也。然必約假以立空中。
是故又云即空即中。不二門云。遮故法爾空中。良由
於此。故此應云。能了妄念(九界四運通名妄念。今且別論未起一運)無一
異相(故止觀云。苦能了達此四。即入一相無相)。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
具足。方能照於一多相即(理具三千即是妙假)。仍達理具即空
即中(具既是假。故達理具即空即中。方成一心三觀之義也)。
次故知下。通示四運之觀。文為三。初正示亡界亡運
者。即是能了妄念無一異相也。唯觀三千者。即是達
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也。即空即中者。即是乃
達理具即空即中也。無三名字者。上明三千妙假即
空即中。乃是非三而三假立之耳。今云無三名字。乃
是三而不三。三無形相俱不可見也。能所㳷(荒內切。青黑貌。
非今文意。字應作䐇。武盡切。合也)合者。能謂能觀三觀。所謂所觀三
諦。能觀三觀既乃三而不三。所觀三諦亦乃三而不
三。故大意云。三諦三觀三非三。三一一三無所寄。諦
觀名別體復同。是故能所二非二。二既非二即是䐇
合也。
問。諸文皆云三千世間即空假中。此文何故但云三
千即空即中。
答。此文單明三觀之義。是故但云三千
空中。何者。理具三千全是妙假。是故謂之即具十界
百界千如。然必約假以立空中。是故謂之即空即中。
不二門云。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爾空中。即此意也
(應知今文唯觀三千。及以上文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不可但約變造三千以明事觀。良以並由理具
三千方有變造三千故也)。諸文兼明所觀之境。故於三觀之上復
云一念三千耳。不二門云。一期縱橫不出一念。三千
世間即空假中。良由於此。所以然者。能觀既是即空
假中。所觀亦是一心三諦。故普門玄義云。百界千如
皆是因緣所生之法。是諸生法即是三諦。故此即是
大事因緣。非餘感應。若無因緣何殊外計。故不可聞
一念三千是因緣生法。便乃驚疑自貽伊慼。
問。輔行云。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緣因也。
三千即中性正因也。四明據此乃謂三諦皆有三千。
今何故云理具三千但是妙假。
答。只為四明不曉一
家所談理具三千妙假。致使訛說三諦三觀皆有三
千。以至諸文所談三身四土等義悉皆謬作有相而
說。不許空中亡泯寂滅。如解實相云。三千皆實。相相
宛然。及理體有差別等。其徒乃遞相推尊。自立為祖
繼祖為宗。反經非聖昧者不覺。悲哉悲哉。余為此懼。
閑先聖之道。乃力排斯謬。使邪說不行。正塗昭顯。具
如金錍.寓言記及不二門圓通記中委辨。今既臨文。
不能默巳更略言之。何者。輔行第八云(此下凡指卷數並據現行
印本)。
問。一心既具。但觀於心何須觀具。
答。一家觀門永異
諸說。該攝一切十方佛法。良由觀具(他宗雖談理體寂滅。不說本具
事用宛然)。具即是假(本具事用即是妙假。故今文云。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假即空中
(豈非今文即空即中)。
問。若不觀具。為屬何教。
答中乃約藏通別三。不觀於
具尚不識具。況識空中(理具三千若不屬假。何故謂之尚不識具。況識空中。故知
不可將理具立法濫於空中蕩相也思之)。又云。又此理具變為修具。一一
修具無非理具(金[金*((白-日+田)/廾)]云。一家所立不思議境。於一念中理具三千。故曰念中具有因果凡
聖依正等。故所變處無非三千。即今理具修具之義也)。所以將理對修料簡。令
識修具全是理具。乃達理具即空即中(若謂理具便是空中非妙
假者。何故謂之乃達理具即空即中)。故妙境初章安料簡云。法性自爾
非作所成(空中之性本具妙假。其猶明鏡元具萬象)。故知章安深領玄旨。
又輔行第三釋大品一切法趣一法云。大論兩文共
釋此句。初云云何菩薩為世間趣故發菩提心。菩薩
為眾生說色趣空乃至種智。為眾生故說色非趣非
不趣乃至種智。次文云為眾生故說一切法趣空無
相願。是趣不過。何以故。是空無相中趣不趣不可得
故。初文以能趣為假。具歷色心乃至種智。故知具一
切法即是假也(明文若此可不信乎。何得將理具妙假立法之義。濫同空中蕩相之義邪)。
所趣為空非。趣非不趣為中。次文以能從所為空。是
趣不過為假。趣不趣不可得為中。此下諸文用語稍
異者。中假二意全依論文。次但況出。故云一切法趣
色。色尚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等。何以故。一切法
趣色。能所皆假(一切法為能趣。色為所趣。既皆是假而理具三千。如天珠網互相涉入。何
得謂之是空中邪)。色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能所皆空(何得
云三千即空。是真諦有三千邪。止觀云。若是入空尚無一物。可不信乎)。趣不趣不可得
即不住二邊正顯中道(非空非假名為中道。且入空尚無一物。豈可中道第一義
諦相相宛然邪。若定執此則成誹謗矣。若中道雙照。則照假故三千宛然。照空故一法叵得。而中道之體豈當
有無者哉。思之)。又若不信輔行之文者。且釋籤云。若以心性
觀彼界如(豈非百界千如是因緣所生法邪)。界如皆空(豈非三千即空性了因。是
亡泯三千邪)。常具諸法(豈非三千即假性緣因。是雖亡而存邪)。非空非具(豈非
三千即中性正因。是心性不動邪)。而空而具(豈非中道雙照二邊邪。然上句云。非空非具即
是中道雙遮空有也)。非遮非照(不二門云。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爾空中。故今非遮空中叵得。
非照即妙假不存。即大意云。三諦三觀三非三也)。又若不信釋籤之文者。且
文句記云。境據假邊且存其數(妙境若約二邊辨之則屬假邊。是故乃存
百界千如之數也)。空中尚無。其數安有(三觀圓融非前非後。文〔何〕之中。空中亡絕
尚自無文。其如妙境假觀之數。安得有之而云百界千如邪)。然必約假以立空中
(文句之中既有百界千如之假。然必約此千如妙假以立空中妙境。妙假既名為數。當知約假以立空中。乃是
數即非數也)。又若不信文句記中之文者。且金錍云。若不
許心具。圓頓之理乃成徒施(他若不許一家所立不思議境於一念中理具
百界三千妙假。是則圓頓空中妙理乃成虗設。其猶明境不能現像。翻成偏小斷無之空矣)。又云。
汝無始來唯有煩惱業苦而巳。即此全是理性三因。
由未發心。未曾加行。故性緣了同名正因。故云眾生
皆有正性。既信巳心有此性巳。次示此性非內外。徧
虗空。同諸佛。等法界。既信徧巳。次示徧具。既同諸佛。
等法界。故此徧性具諸佛之身。一身一切身。如諸佛
之感土。一土一切土。身土相即。身說土說。大小一多
亦復如是。今此示。有是示。種性示。徧是示。體量示。具
是示體德。若謂心具便是空中者。何故次文示體德
中方談性具邪。以由性具體德是假。性量體徧是空。
種性正因是中故也。若不爾者。如何消文。故知金錍
云。若不許心具。圓頓之理乃成徒施者。圓頓之理。理
謂空中。空中乃是實相寂滅。心具乃是諸法宛然。是
故空中理本無相。無相而相理必具事。文句記云。十
界為事。實相為理。理謂空中。事即是假。良由此也。故
知他人若乃不許心具三千不思議假。是則圓頓空
中之理乃成徒施。郤同偏空不具諸法。猶如頗黎不
能雨寶也。若許心具三千妙假。方顯圓頓空中之理
具於妙假不思議事。猶如明鏡萬像炳然也。鏡像喻
假也。鏡明喻空也。鏡體喻中也。是則心具及以性具
但是妙假耳。何得濫作空中說之。若謂不然。如上所
引輔行.釋籤.文句記等。皆判心具屬於妙假。豈可金
錍郤將心具屬於空中邪。又若不信荊谿之文者。何
故章安觀心論疏云。心空而常假。故有百界千如(此與
輔行云。雖亡而存。假立假號。不亦同邪)。假而常空。雖百界千如寂而無
相(此與輔行云。亡泯三千。假立空稱。不亦同邪)。空假常中無空假相(豈非心性
不動。假立中名。雙遮二邊邪)。雖無二相。不失雙照(豈非中道照空故一相叵得。照
假故三千宛然邪)。又若不信章安之文者。且智者云。若知地
具桃李。即識中實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實謂實相如是。
權謂諸法相性體力等十。既云地具桃李。是實中有權。解無差即差。豈非三千是性具妙假。實相即諸法邪。故
金[金*((白-日+田)/廾)]明三千云。實相必諸法。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界。十界必身土。又依大經及以大論立三世界。故有三千
也。若謂性具三千。不是即實之權者。何故云實相必諸法等。故有三千而不云諸法。即實相故有三千邪。且諸
法即實相。乃是相即。無相假即空中亡泯寂滅。一法尚不可得。三千之數寧存。故知性具三千。定是即實之權。
空中具假。無差即差耳。不可濫作即權之實。假即空中。差即無差而說之也)。若知桃李堅相
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別(權中有實。差即無差。乃是諸法
即實相亡泯寂滅。假即空中一法叵得。何故輒云三千皆實相相宛然邪。何得謂之假即空中三千宛然邪。文
句云。諸法實相。標權實章也。諸法權也。實相實也。所謂諸法如是相等。即是解釋權實章也。金[金*((白-日+田)/廾)]云。以諸法故
故有相等。以實相故相等皆是實相。無相相等皆如如者。空也。是者。中也。他人不許空中之理具諸法事為性
具三千。豈非對面違戾祖宗乎)。又若不信智者之文者。且南嶽止觀
及馬鳴起信論。皆立二種如來藏。一者空如來藏。亦
云如實空也。二者不空如來藏。亦云如實不空也。空
如來藏則諸相咸亡無有差別。不空如來藏則具諸
色像世出世間河沙功德。若謂性具百界千如三千
世間便是空中者。何故空如來藏則諸相咸亡無有
差別。不空如來藏方具色像河沙功德邪。以此驗知。
空如來藏是遮。故法爾空中。不空如來藏是照。故三
千恒具耳。事理權實體用真俗等。例之可知。又若不
信南嶽.馬鳴之文者。且龍樹大論云。世諦有相。第一
義諦無相。可不信乎(若引金光明玄義云。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者。何故不引妙玄
釋籤云。第一義中名實俱無。世諦乃有名實邪。又何不引止觀云。第一義中一法尚不可得。何況三千邪。世諦
中尚有無量法。何但三千邪。又莫是止觀.玄籤諦斷無之理。頑空之性乎。哀哉。世人但見其一不知其二。須知
玄籤.止觀所談第一義諦無名無相一法叵得。乃是空如來藏義。亦是中道之雙遮也。光明玄義所談第一義
諦有名有實義。乃是不空如來藏義。亦是中道之雙照也。地具桃李斯言有徵。寄言學者。勿負自心抑挫聖旨。
文句記云。性本無名。即玄籤云真諦無名也。具足諸名。即光明玄義云第一義諦有名也。故無說而說說即成
教。無名相中假名相說。不其然哉。宜熟思之)。又若不信龍樹之文者。且法
華經云。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文句云。持經得解。妙玄云。報身辭異
意同。以由持經得解。解即是智。故屬報身也)。微妙淨法身(若準文句。乃是真身亦是法身。
而妙玄中乃云法身也)。具相三十二(若準文句。乃是應身亦是生身。而妙玄中乃云應身
也)。以八十種好(應身生身也)。用莊嚴法身(真身法身也)。既以具
相名為應身生身。豈非具相乃是妙假不思議俗諦
乎。若不爾者。三身三觀如何類通邪。若不約於二身
三身。如何消於妙玄.文句邪。嗟乎。世人不讀妙玄.文
句。若聞具相三十二是生身應身。便乃驚怖而不信
受。豈非正法難解訛說易傳。且摩訶止觀引法華云。
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乃釋之曰。若證中道(豈非法身)。
中道即具此相(豈非中道照假故具三十二相邪)。如法華中二乘開
示悟入妙會中道。即與八相佛記(豈非生身應身)。譬如得鏡
(喻中道也)萬像必形(喻生身應身也)。大乘得中靡所不不現(合法也)。
法身相者名為真相(此語簡略。應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者。名為真相也。法身
具於應身之相乃名真相者。例如光明玄義云。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也。是故法身具應身相名為真相。乃是
對破世間輪王魔羅虗妄之相故也。若不爾者。如何消於下文)。淨名云。巳捨世間所
有相好。輪王魔羅世相嚴身皆是虗妄。故言巳捨(淨名
疏文準此可知)。中道明鏡本無諸相(微妙淨法身也)。無相而相者(具相
三十二也)。妍醜由彼多少。任緣普現色身。即真相也(普現色身
既是妙用。復異世間輪王虗妄。乃名真相也)。嗚呼。列聖彝範溢藏未淪。安
可順於一期之情見。自貽永劫之重報邪。幸冀後德
一為思之。儻有所長。願無壅蔽也。
問。金剛藏四句初空有句即是真諦。妙玄釋云。空非
斷無故言空有。若謂空中無三千者。莫不違金剛藏
之旨而背妙玄之義乎。
答。人不曉此其亦多矣。夫空
中寂滅者。談其本體也。空中具有者。語其體德也。空
中之理體雖本來寂滅而恒具於事用之森羅。何得
認於所具森羅(玄籤中以三千為森羅也)。而棄能具之寂滅邪(法華
云。諸法寂滅相。即諸法實相也。以實相無相乃是寂滅故也)。且離有而談空。容在
小典。即空而具有。攝屬大乘。所以空號真空。有名妙
有。譬如明鑑普現殊形。喻似摩尼具彰眾色。欲顯真
空而具有。故曰空非斷無焉。然則真空雖具妙有。而
具有是假。可不信乎。若謂不然。且妙有既有而真空
復有。是則有上復有。空何不空邪。若謂空有俱皆有
者。何故空有俱不空邪。如斯建立。誠可悲哉。且始終
心要云。中諦者統一切法也。真諦者泯一切法也。俗
諦者立一切法也。舉一即三非前後也。又荊谿臨終
喻眾以道云。夫一念無相謂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
不一不異謂之中。若謂空中自有三千者。豈非但是
無法不備謂之假。俗諦立法之義。何關空中亡泯無
相邪。應知即空真諦泯法。若不亡泯三千世間則蕩
相不盡。真空之外猶有諸法間差也。即假俗諦立一
切法。若不立於三千世間則立法不備。俗假之外更
有一切諸法森羅也。即中雙遮。若不統二邊則統法
不徧。中道之外猶有二邊待對不亡也。是以談乎三
千世間。即空無相。即假建立。即中雙遮復能雙照。文
理明白。人自不思耳。
問。舉一即三非前非後。何故空中一向寂滅亡泯無
相。而不存立三千世間。
答。言舉一者。趣舉其一也。或
舉真諦空觀之一。而真空亡泯三千叵得。便點真空
雖亡而存。百界宛然即是俗假。又點真空之亡泯。俗
假之立法。二俱不可得。即是中道第一義諦非有非
無。舉其真空之一即三既爾。舉其俗假及以中道即
三亦然。世人迷名而不思義。但聞舉一即三之言。便
謂空中之體自有三千世間。不許空中之體本自寂
滅而恒具於俗假百界。如他人云。三千不離實相。實
相不離三千。遂立三諦皆有三千。故解實相云。三千
皆實相相宛然。嗚呼哀哉。謬之甚矣。且三諦相即理
事融通。凡習天台教者其誰曰不然邪。雖三諦相即
而中邊不混。雖真俗不離而理事彌分。故二邊之有
無。中道之絕待。理體之無相。事用之森羅。皆祖宗之
格言。豈今之好異邪教文。談於空中寂滅。何得翻作
森羅說之空中。若乃十界宛然。未審俗假如何說邪。
是故須知。若存三諦。空中定無相。俗假定有相。若其
相即。俱相俱無相。若但從理。非相非無相。事理相對。
無相即相即相無相。情通妙契諍論咸失。人不見之。
乃云。若約分別。空中乃是亡泯寂滅。俗假則是森羅
宛然。若約圓融。空中不妨自有三千。今問。等是圓融
何不無相。而但有相圓融空中。若是有相。圓融俗假
如何說之。莫是圓融三諦皆是有相乎。嗚呼。此義非
圓非別。兩楹中間既無所名。乃是率爾虗妄之說耳。
請有識者試與詳之。且輔行云。點空論界。豈非空不
定空。空必具假乎。又云。界無界相。豈非假不定假。假
必即空乎。是則性空中恒具十界假。十界三千假常
即性空中理事之融通。中邊之相即豈可不然哉。又
釋籤明有不定有。故云。言有則一念都無。況有十界
質像邪(請詳此文。何得云三千即空是真諦有三千邪)。又明無不定無。故云。
言無復起三千慮想。況一界念慮邪(豈非雖亡而存。是假立假號乎)。
不可以此有無思故。則一念心中道冷然可見矣(尚非
是空。何況是有。何得云三千即中。是中道有三千邪)。又文句記云。鏡明性十界
像生。修十界鏡明之性。豈非空中之寂滅乎。若不爾
者。止觀那云中道明鏡本無諸相邪。十界豈非俗假
之森羅乎。若不爾者。止觀那云無相而相邪。故知鏡
明性十界。即是境據假邊且存其數耳。由鏡明性本
具十界。方有像生修十界矣。豈鏡明之性自有妍醜
邪。若不爾者。止觀那云妍醜由彼邪。又止觀中復舉
喻云。明喻即空。像喻即假。鏡喻即中。徧明是體像。徧
像是明體。徧體是像明。於一見三於三了一。輔行云。
夫以事喻法皆是分喻。於中鏡喻其意最親。異乎伊
字三點。首羅三目故也。既以鏡像喻於即假。豈非三
千森羅是不思議俗諦乎。若不爾者。豈可鏡體鏡明
喻於空中是萬象森羅邪。顛之倒之。誠可悲矣。又妙
玄中引仁王經法性五陰。及涅槃經因滅是色獲得
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即俗諦也。引淨名云。眾生
如。彌勒如。一如無二如。及大品云。五陰空等是真諦
也。引涅槃云。佛性中道是中諦也。請觀妙玄引諸經
明三諦之義。何得輒引仁王經中法性五陰以證中
道法身寂光是有相邪。文句記云。況常寂光。端醜斯
亡。寂光所對。咸有淨穢。何不思之。輒生異見。
問。淨名經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況荊谿云。理性三
千一向不除。他人準此。乃謂三千即空。其三千之法
不泯。而輔行云。亡泯三千。及心要云。真諦泯法者。伹
是亡其情病。泯其計著而巳。非謂亡泯三千之法也。
以三千是不思議之法故也。人皆信受。今何不然。
答。
不二門云。亡淨穢故以空以中(淨穢不出六凡四聖)。仍由空中
轉染為淨(染體即是通別二惑。淨體即是真中二理)。故知只一空中之觀。
非但轉於無明染體以為真中法性淨體。亦乃亡於
十界淨穢三千妙假俗諦之事。何得偏執轉染為淨。
而棄亡泯淨穢三千。且淨名經云。但除其病。豈非但
除迷情之病乎。而不除法。豈非不除十界之法乎。此
但約於藥病過德以明除病不除法耳。今云。空中寂
滅妙假森羅。自是圓融之三諦耳。且非迷情之病也。
何得引彼。但除其病而不除法。以立三千即空。是不
亡泯邪。若謂輔行亡泯三千。及心要云真諦泯法但
是亡情而不泯法者。灼然對面負心違戾。何者。心要
既云真諦泯法。驗知輔行乃是亡於三千之法。何得
謂之不泯法邪。法若不泯情何由亡。法尚應捨何況
非法。又復真諦若但泯情而不泯法。是則俗諦應須
立情而不立法。若其然者。何但乖於真諦泯法。亦乃
違於俗諦立法。嗚呼。膠手易著䆿夢難醒。一至於此
可不悲哉。妙玄云。學妙有者自稱至極。聞畢竟空而
生誹謗。不受其法不耐其人。學畢竟空者自類朋聚。
引正向巳推邪與他。此皆不識天主千名。聞帝釋則
喜。聞舍夫則瞋。將恐其福不補其失。實相亦爾。同是
一法豈可謗一而信一邪。輔行云。實相之體三諦具
足。實相既爾諸法亦然。若具三諦。三諦必須真空亡
泯三千世間。俗假存立百界依正。中道雙非空有叵
得。斯皆舉一即三之義。故云實相之體三諦具足。非
謂實相之體三諦具足便是空中自有三千森羅差
別也。
問。淨名經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未審此法於三觀
中攝屬何邪。
答。善哉問也。能破羣疑。應知經中正明
假觀俗諦立法。故但除病而不除法。若乃除法則乖
俗假立法之義。是故疏云。一切眾生具十界法(具即是假。
不其然乎。若點具假即空即中乃是界無界相耳。別非俗假立法之義也)。無明不了觸處
病生。若有智慧即無礙自在悉為佛事。人不見之。輒
將經文假觀俗諦立法之義。以難空中寂滅之旨。是
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故此應知。理性三千一向不除。
乃是不思議之假耳。與夫鏡明性十界等。厥意元同
也。委如前說。宜審思之。
次是故下簡偽者。輔行云。一家教門。藏通即約六道
論假用觀。乃有即不即異。其法即是藏通八門。別圓
假觀必約十界。但以次第不次第別一心異心明境
麤妙比(必至切近也)者。頻聞觀柱緣生(即今文云賴緣之假也。言賴緣者。輔
行云。四教之中俱有賴緣施權二假。其相各別。空中亦然。今此虗假賴眾緣成。非從空出。設權利物。然今文云。
是故不同賴緣之假者。由上文云。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唯觀三千不思議假。是故此假不同他人觀
柱緣生賴緣之假。以圓頓教不思議假乃是化他。三千赴物不動此念徧應無方故也)。緣生即
空(即今文云。無自性空。今圓頓教三千妙假即空亡泯。不同觀柱緣生無自性空名為即空也)。空
假不二名為三觀(即今文云。空假不二名之為中。而輔行中言三觀者。仍前空假名為
三耳。其實應如今文中云。空假不二名之為中。今圓頓教三千即中。心性不動雙遮雙照。不同空假不二名之
為中也)。作此說者尚未成通。通須四句成性相空。若有
中名異通教者。通教何曾無中道名。況復通教仍須
四門。門門十乘方名通觀。人不見此何殊暗空(釋籤破藏
法師說法界無自性云。何故但云無自性邪。而不云無他性乃至無無因性邪)。
三故借下舉喻借(子夜切)者。假借也。諸色心現時者。色
心即是前文十界百界三千也。故色心不二門云。總
在一念別分色心。現者顯也。以由能了四運妄念無
一異相(空中之理非一異也)。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方
能照於一多相即(不思議假帝網重重也)。乃是全於理體變現
而成事用故也。故舉喻云。如金銀(喻空中之理也)隱起(喻空中之
理具不思議假。故而起三千事用也)。起者生也。謂隱金銀之體而生瓶
盆之號。如隱空中之理而生三千之事。猶全水作波
隱於水名而稱為波耳。金處異名生者。合法。乃是空
中理處而三千事用。異名生也。與金無前後者。金法
乃是三千事用。異名生時與空中之理無前無後也。
斯乃理事無前後。體用不異時耳。況復又達理具十
界三千色心即空即中。是則非伹全理成事無前無
後。亦乃達事即理無有異時也。亦如官路土者。理體
虗通而無私局。是故喻之如官路土也。私人掘(衢物切)
為像者。事用隨緣而有分限(以由事用差降不同故也)。故喻私人
掘土作為萬物形像也。智者知路土者。知此形像元
是路土而作合法。乃是曉於事用本是理體而成故
也。故金錍云。果地依正融通。並依眾生理本。此乃事
理相對而說耳。凡愚謂像生者。凡常愚迷不知私人
掘官路土以作形像。乃謂實有此形像生合法。乃是
迷者不知全理成事。但謂實有諸法形生。故金錍云。
若唯從迷說則波無水名。西失東稱也(以由迷東為西。故西失東
稱也)。後時官欲行還將像填路者。合法。乃是乃達理具
十界百界三千事用。即是空中之理寂然故也。像本
不生滅者。以喻事用無起沒也。路亦無新故者。以喻
理體非今古也。是則三諦及以三觀乃是天然之性
德耳。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
**** 第四料簡
外色異心如何具於三德。文為二。初問。外
無情色者。依報國土也。此約依正分於內外耳。不與
心俱者。從迷情故分於依正。故謂依報外色不與正
報心俱也。如何復能具足三德者。此以迷情分於依
正色心永隔。而難理智身土體同心外無境也。而云
三德徧一切處者。止觀諸文皆作是說。而迷情分別
者聞之惑耳驚心。故今寄彼而興問也。次答文為三。
初以內色無情反斥。若如汝難。是則何但外無情色
無有覺知不與心俱。而其內身亦與心異。是故猶如
草木瓦礫。他既執迷而難。故今亦且以此反斥耳。故
輔行云。若論有情。何獨眾生。一切唯心。若論無情。何
獨外色。內色亦然。故淨名云。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
疏引百論云。外曰若身中無我者焉知四時。內曰如
草木瓦礫。亦由陰陽逐時轉變。似有所知而非神知。
今身雖有知。知無自性。如草木瓦礫。外曰身內有神。
神使知知。內曰若神使知。誰復使神。遂無使神。何須
神使。若無神使。即無知者。若無知者。如草木瓦礫。此
約識種破我作如是說。若約內觀識種者。三事成身。
命煗無知。知即是識。若謂識知。過去識滅。滅故不知。
現識不住。亦復不知。未來未有。斯亦不知。三世求知
而不可得。若離三世無別有知。故云是身無知如草
木瓦礫也。次若論下。明色心咸具。若論具德不獨內
心者。意明外色亦具三德也。然須了知外色具德含
於二義。一者眾生內心體徧不隔草木。則是外色具
有佛性。二者內外色心依正同一真如。是故趣舉一
色一心若依若正咸皆具德。但為世人卒難開曉。故
須依經點示眾生心性體徧不隔草木。以明外色具
足有於佛性三德耳。由心變故謂內心外色者。心隨
物變遂分內外。即輔行云。迷謂內外也。心非內外故
(句)。色無內外者。即輔行云。悟唯一心也。心外無境。是
故唯心則無內外之殊。唯心既爾唯色亦然。故云色
無內外也。輔行云。苟順凡情生內外見。應照理體本
無四性(無內故無自性。無外故無他性。無內外兩中間故無共性。無常自有故無無內性)。心
佛眾生三無差別。能知此者依俙識心。今此亦然。
從迷情心隨物變故則分內外。從理智故四性叵得
故非內外。雖非內外而亦內外雙遮雙照任運常然。
是故名為而內而外也。而內故心具三德。而外故色
是法界。故涅槃第三十一云。眾生佛性非內非外。猶
如虗空非內非外。如其虗空有內外者。虗空不名為
一為常。亦不得言一切處有。虗空雖復非內非外。而
諸眾生悉皆有之。眾生佛性亦復如是。(金[金*((白-日+田)/廾)]云。請觀有之一字。虗
空何所不收。故知經文不許唯內專外。故云非內外等及云如空)。至第三十二迦葉
問云。若言五陰是佛性者。云何說言眾生佛性非內
非外。佛答迦葉。我先不說眾生佛性是中道邪。乃至
云我為眾生得開解故。說言佛性非內非外。何以故。
凡夫眾生或言佛性住五陰中如器有果。或言離陰
而有猶如虗空。是故如來說於中道。眾生佛性非內
六入。非外六入。內外合故名為中道。是故如來宣說
佛性即是中道。非內非外故名中道。乃至云。遮此二
邊說言佛性非內非外。亦名內外是名中道(荊谿治定涅槃
疏文乃私謂云。言雙非者。不唯雙非復應雙是。故下文云亦內亦外。若無雙是。云何言徧。故文斥云。凡夫眾生
或言佛性在五陰中如器中果。及如虗空。世言佛性唯在有情如器果耳。尚未能計猶如虗空。安能曉了非內
非外。況經自釋根塵合故乃名中道。根塵合者豈非體一。豈非相即。豈非性徧。豈同器果。今問牆壁為是根邪。
為是塵邪。為二合邪。為雙非邪。若雙非者亦非五陰。何伹牆壁。哀哉世人。苦哉講者。經文如此分明顯說。而清
涼觀師尚不信受。輒便難云。若以涅槃第一義空談通心境。失情無情。壞於性相。儻無文憑據而清涼豈信邪)。
故知今文而內而外。即涅槃云亦名內外也。隨其心
淨則佛土淨等者。文出維摩經中。今所引者意明心
具不隔草木。以明外色不異於心耳。若不爾者。下文
那謂何得獨云外色非心。故知外色不異於心。乃是
唯心。心外無境。所以得引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等以
明其義也。三是故下指文證成破法徧中以識例色
者。即破徧文末云。前來所說但觀識陰作如此說。餘
四陰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輔行云。欲融諸
法示觀境徧。是故更例餘陰入界。若示境體觀心即
足。以心徧故。攝餘法故(心徧不隔草木。外色不異於心)。又非但心攝
一切。亦乃一切攝心(心徧不隔既爾。色徧不隔亦然)。故四念處云。非
但唯識。亦乃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第七卷末(現行
印本文在第八)若心若色無非大車者。即端坐觀陰入界明
十乘竟歷緣對境中明十乘之文也。緣謂六作即行
住等。境謂六塵即色聲等。塵必對根。然而根塵不出
色心。既於根塵皆修十乘。十乘必以大車為喻。是故
謂之若心若色無非大車。若心若色既是大車。豈可
外色不具三德。故輔行云。當知根塵無非法界。法界
乃是三德異名。引四念處唯識唯色。具如向云。
**** 五料簡
青黃赤白如何即是真如法界。文為二。初問。
若解上文色不異心若心若色無非大車。何須此問。
但為惑者觸途生滯。故今更作如此問之。以生下文
情理等答也。次答文為二。初約分別答文為三。初約
情理剖判。輔行云。然此真性徧於法界。迷謂內外。悟
唯一心。是故四眼二智萬象森然。佛眼種智真空冥
寂。今雖初觀(即是初觀不思議境)豈令順迷。制心從理無非心
性。又金錍云。教分大小其言碩乖。若云無情。即不應
云有性。若云有性。即不合云無情。故小教中明於凡
常執情所見。乃云青黃赤白等色。何得將此以難大
乘圓融法界真如之理邪。故金錍云。若唯從理。只可
云水本無波。必不得云波中無水。又云眾生以我執
取之即無佛。唯生初心能信教仰理。則唯佛無生也。
又青等下。次約二諦三諦區分青黃赤白世俗間差。
法界圓常真空湛寂。世諦之言具含萬象。是故青等
但屬少分。法界之理中邊無缺。是故名為三諦全分。
故輔行云。言法界者。法謂諸法。界謂界分。相不同故。
一切諸法皆以三諦而為界分(他謂三諦皆有三千。不許分於空有雙非
等別。豈非彰灼違於)別(行法界相分不同之義。莫是荊谿合作此分別解釋迷於圓妙邪)。言法
性者。亦是諸法具三諦性。性亦性分不可改。故三諦
性冥始終無變。亦可界法性法即是實相。實相之體
三諦具足(中道實相雙照二邊)。是故當知法界法性名義雖異
其體無殊。言真如者。無偽曰真。不異名如。此與法界
名異體同。故金錍云。法佛與真如體一名異。又云。然
雖體同不無小別。凡有性名多在凡在理。如云佛性.
理性.真性等。無性名者多通凡聖因果事理。如云法
界.實相等。如三昧.波羅蜜等。則唯在於果。三約肉.天.
佛眼簡示。肉眼見麤色。天眼見細色。麤細之色形顯
不同。若干差異故青黃等。但是肉.天二眼所見顯色
少分耳。慧眼觀空空則無相。法眼觀俗俗是出假。故
此二眼不須明之。故四眼為用。佛眼為體。故法界是
佛眼所見。言全分者。佛眼種智中道法界。任運雙遮
雙照故也。一眼具五眼下。次約圓具答。文為二。初正
明圓具。前約用異分別而言。故分情理真俗等異。今
約體同圓具而說。故舉一眼即具五眼。及以青等皆
具諸法。一諦三諦圓具亦然。既體同圓具。故不可以
青等難於法界也。次引棄蓋文證言。棄蓋中云者。誤
也。應云呵欲中云也。故止觀觀心呵欲中云。又呵色
二邊。如大品云。色中無味相。凡夫不應著(即今文云。凡夫自昧
也)。色中無離相。二乘不應離(即今文云。二乘自離也)。破色無明
有無等見。是呵其味。破其沈空。是呵其離。若定有味
不應有離。若定有離不應有味。味不定故非味。離不
定故非離。不著二邊即是非味非離。顯色中道實相
(即今文云。色非味非離。色體本來。法界常住也)。應知此中料簡青等如何。即
是真如法界。乃至色體本來常住。準例妙經云。世間
相常住。亦應作此料簡問答。何者。亦須問云。現見世
間。人有生死。物有彫變。如何經云。世間相常住。亦應
答云。世間之相生死彫變者。乃是肉.天二眼迷情所
見之世諦耳。常住者。佛眼所見真如法界之理也。故
一眼具五眼。世間相常住。一諦三諦亦復如是。故不
得以世間之相生死彫變以難真如之常住也。是故
當知。生死之體。彫變之性。本來常住。不曾還流。故文
句釋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云。眾生正覺一如。無
一如。皆如法為位也。出世正覺以如為位。亦以如為
相。位相常住。世間眾生亦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豈
不常住。世間之相既乃常住。豈非理一。又世間者。陰
界入也。常住者。正因也。正因常故。緣了亦常。故云世
間相常住也。文句記云。眾生止覺是能住法。染淨一
如是所住位。眾生理是。佛巳證是。故名為住。如位一
故。故名為位。眾生正覺相位無二。顯迷即理。理即常
住。佛巳契常。眾生理是。故正覺眾生相位常住。染淨
相位既同一如。是故相位其理須等。佛依世間修成
極理。驗知世間本有斯理。故云常住。乃至云今且從
悟顯迷以淨顯染。則淨悟得於常事。迷染但名常理。
次重釋者。向釋雖然事理通總。未的示其理境所在。
故以陰入對正因說。九界陰入位本常住。當知陰入
只是常住。又妙玄釋若聞是經不老不死云。於老死
中識於實相。以老死是果報之法。識實相故則不老
死。既不老死則是常住。常住實相則是無相。無於生
死俗諦之相。無於涅槃真諦之相。唯有中道如實之
相。尚非涅槃真諦之無。何況生死俗諦之有。何得乃
以世間虗妄人之生死。物之彫變。執情所見果報之
法。以難實相常住之理不遷不變邪。嗟乎。近代習四
明者。不思祖教。唯尚胸襟。兢說萬物生死彫變便是
世間相常住義。詰其所以。乃云。實相相相宛然。是故
世間生死彫變無妨常住。嗚呼哀哉。斯乃錯將執情
所見生死遷流。濫同真如實相無相不變之理。他既
不達陰入之事即是實相常住之理。將何以顯世間
之相青黃赤白生死彫變即是法界實相。無相真如
常住不遷不變邪。余昔亦遭四明所惑。今乃省察。故
於此中特述其意也。
**** 六料簡
佛菩提心從大悲起。文為二。初問。依四諦境
發四弘誓。此四不出上求下化。下化是悲即初二誓。
上求是慈即後二誓。若從名便。應先慈次悲。今從行
便。故先悲次慈。心先離苦方與樂故。理無先後文且
附事。故四弘誓名菩提心。而今問云。發菩提心求於
極果。果地自然能應一切。何須必假大悲居先者。此
即但以後二慈誓上求之義。而難初二悲誓下化也。
而云佛菩提心從大悲起者。止觀第一約四弘明發
心顯是中云。譬如金剛從金性生。佛菩提心從大悲
起。是諸行先。如服阿娑羅藥先用清水。諸行中最。如
諸根中命根為最。佛正法中此心為最。輔行云。一切
金剛皆金剛輪而為自性故。金剛座從金剛際自性
而起故。佛菩提大悲為性。從大悲起。欲發菩提心必
先運大悲也。次答文為二。初正答。意明必假初二下
化大悲拔苦。方有後二上求佛果大慈與樂。輔行云。
依境生解。依解起願。境為所緣。誓為能緣。以無緣慈
悲緣不思議境。境名無緣。誓名無念。運此慈悲徧覆
法界。故能任運拔苦自然與樂。故四弘願皆熏法性。
法性即是不思議境。一苦一切苦。一樂一切樂。今既
正答佛菩提心從大悲起。是故但云若無大悲熏於
法性。理藏性法無由得開。藏若不開尚無初住隨分
之果。何況得於妙覺極果。是故據行。因中不以初二
弘誓大悲居先。後時至果則無能利拔苦之法。大悲
既爾大慈準知。法性名義如前巳解。理藏性法無由
得開者。即是理性藏性之法也。故理性藏性亦與法
性名異體同。故金錍云。有性名者多在凡在理。如云
佛性理性真性藏性。所以因名佛性等者。眾生實未
成佛得理證真開藏。以煩惱生死是佛等性示令修
習名佛等性。故今同中發菩提心先以大悲熏於法
性理藏性等。修行填願至於初住。理藏等性方乃分
開。以至極果究竟開明。大悲既爾大慈準知。問。理藏
與性同異云何。答。此三雖體一。亦可暫分之。理惑合
名藏。不論惑名理。不可改名性。又包含名藏。具含三
千及四德故。此則不同諸論含藏種子之義。但是圓
頓諸法具足含攝一切義同於藏耳。地人解云。惑覆
於理故名為藏。論師解云。佛果在當。即時未有。故名
為藏。如此說者非不一邊。但是不與大經意合。他謂
惑與理異故惑能覆理。今謂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
性。何得無性之惑覆於無惑之性。應知非但惑性相
即。一切何法不收。涅槃何法不在。一切眾生即涅槃
相。一切國土即涅槃相。又如來藏性亦秘密藏性。若
約昔教。隱故名秘。覆故名藏。所謂無常而覆於常。若
約今教。開敝顯露微妙難思。眾生不解故名秘密。法
界包含用不可盡故名為藏。是故秘密須有二義。一
者昔所不說名秘。唯佛自知名密。二者舉一即三名
秘。舉三即一名密。若讀文句秘妙方便。須知今文三
一相即秘密之義。密即是妙故云秘妙也。次並難文
為二。初並並者比也。以十法成乘中妙境居初比。並
五略中發心大悲為首。是故云並。若爾等也。次答意
者。十乘生起通塗次第。是故理境乃居其初。以由十
乘初觀心是不思議境。是真如觀理。故唯達法性名
為理境耳。又初乘妙境雖義開為三(理境.修境.化他境)。若望
下九乘此三但名一理境耳。故云理境居初也。非謂
理境是理即也。若發心中大悲為首。如上巳明。
**** 第七料簡
安心初云本來寂滅。文為二。初問。然安心
初文亦不云本來寂滅。文初但云無明癡惑本是法
性。法界俱寂本來皆空。今但撮乎文意為問。是故乃
云本來寂滅耳。次答中言約理約修等者。準前料簡
起對法界通具三種。今從別說是故但在前二種耳。
亦是修性合說者。據性恒開。對修方合。即是合為修
二性一也。良以能安一心止觀名為修二。所安法性
名為性一。故止觀云。無明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
法性變作無明顛倒。今當體諸顛倒即是法性。乃至
云法界俱寂是名為止。本來皆空名之為觀。輔行云。
初總安中只是止觀。法體妙境以為所安。能安止觀
安於法性。又修性合說亦可約於初住巳去。具如文
句記中(云云)。
**** 第八料簡
安心總別如何相冠。文為二。初問。總安心
中止觀圓修者。即向所引體諸顛倒即是法性法界
俱寂名之為止。觀察無明本來皆空名之為觀。不偏
修一故名為圓。若別安中則與此異故名為偏。何者。
以別安中分於信.法根性不同。或用於止。或用於觀。
止觀各有四悉之異。故名為偏耳。是則偏圓既異。如
何得云以總冠別邪。次答意者暫適根性。或止或觀
且云偏耳。其實此偏亦非永異。何者。蓋言此止是觀
家之止。此止豈隔於觀。觀是止家之觀。此觀豈礙於
止。以由止觀其體是同。雖云偏修亦非永別。以隨機
有殊其用則異。且云偏修故也。暫適行宜雅合如此。
故知即總俱時而異者。以是故知下文別安乃是即
前總安俱時而為信法止觀四悉之別異耳。故知此
別乃是即總之別也。總總於別。別別於總。良由於此。
隨用故分順理故合者。此明別安乃是隨機暫用故
分止觀之殊。若論體同則非永異。是故名為順理故
合也。若其離成三諦次第之別。此則止觀不可俱時。
具如諸教分別相狀者。此簡次第三止三觀前後定
別不得俱時。異今別安隨用暫分順理故合也。故次
第三諦具如諸大乘教。分別相狀前後不同隔歷差
異也。故輔行云。別安乃是望總名別。不得以為次第
之別。若望下文結會數中。別仍成總總即是圓下。之
一心即指此圓也。以於法性分於信.法及四悉檀。迴
轉相資。故別還用總中一止一觀。對法對信自他並
然。故止觀下文結會數云。若就三番止觀則三百八
十四。又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合五百一十二(止觀各有
四悉成八。信法各有八乃成一十六。更加信轉為法法轉為信一十六。成三十二。又自行化他各有三十二。成
六十四。此約一向根性論六十四。更加相資根性六十四。成一百二十八。故三番止觀則有三百八十四。一心
止觀六十四者。此含兩番六十四也。故一心止觀一百二十八。并三番止觀三百八十四。合成五百一十二也)。
輔行云。言若就者。別立之辭(即今所謂若其離成等也)。文雖唯頓。
若更別約次第三觀。則一一各有百二十八。故著若
就之言(即今所謂離成三諦次第之別。此則止觀不可俱時也)。次第三合故立
一心。依前重舉故云又耳。人見三番之後更云一心。
便謂頓等三止觀外更立一心。謂此一心不關前頓。
今安心者依前妙境及前妙願。故前文云。須行填願
則願行相稱。故向安心若總若別。並是圓頓填圓頓
願(故前別安隨機暫用並是圓妙。異於次第止觀永殊也)。應知三番及一心者。
乃是以次顯不次耳。若圓安者。如總安初云。不動止
只是不動智等者。彼止觀中上文先云。止只是智智
只是止。下文又云。不動智照於法性即是觀智得安。
亦是止安。不動於法性。相應即是止安。亦是觀安。無
二無別。輔行云。止觀體一不二而二。寂照無殊。故云
止只是智。為令下文別安可識。故今預辨止觀別相。
故知此中別而不別。下文別中不別而別。並由法性
故無二無別。輔行又問。圓人那得三觀別論。有此信
法相資等別。答。如後第六云。多入空。少入假。中等既
許偏入。亦可偏觀。故知偏觀即是偏修。而此偏修不
得濫同次第三觀之偏修也。
**** 第九料簡
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諸。文為二。初
問。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諸者。止觀中云。體諸
顛倒即是法性不一不異。雖顛倒起滅。不信顛倒起
滅。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是法性起。滅是法性滅。體
其實不起滅。妄謂起滅。只指妄想悉是法性。輔行云。
但指無明即是法性。但觀法性不觀無明。又云。觀前
無明只是法性。如融氷成水。覺無明眠。又止觀第一
約六即顯是中。於名字即中云。若未聞時處處馳求。
既得聞巳攀緣心息名之為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諸
名之為觀。故知不信其諸即是不信無明也。今所問
者為復獨唯信於法性無復其諸。若謂都無者。現今
所見青黃赤白等一切諸法。何得謂之無復其諸。然
此所問還是將於肉天二眼世諦情見以難。真如法
性之理本自寂然。諸法叵得耳。是故唯信法性不信
其諸。與今現見一切諸法。情理既分何須興問。但為
世人深迷此義。是故重更料簡點示耳。復云。法性具
一切法者。此舉妙境中云理具三千也。此以法性具
一切法。難於法性無復其諸也。應知法性具一切法。
乃是理具三千妙假。與夫法性無復其諸。不可同日
而語也。以但信法性無復其諸。乃是理體本自寂滅
(非但轉染為淨。亦泯淨穢之法)。異於性具事用故也。故知若乃曉此
問意。則下答文如觀掌果。人不見之誠可悲哉。次答
中言。眾生久劫但著諸法不信法性者。此先明於從
無始來背覺合塵。但著色聲唯貪香味。不知諸法本
性空寂。即向所謂現見諸法。乃全法性而作無明也。
故止觀云。無明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
無明。起諸顛倒善不善等。如寒來結水變作堅冰。又
如眠來變心有種種夢也。破昔計故。約對治說。令於
諸法純見法性者。此乃申於但信法性不信其諸也。
何者。止觀既云。今當體諸顛倒即是法性。故知乃是
破於昔日久劫計著。故以止觀為能治藥。以顛倒為
所治之病。達諸顛倒即是法性。其猶融冰以成於水。
是則冰外無別有水。所以謂之令於諸法純見法性。
既信法性。豈復更信昔日顛倒。是故名為但信法性
不信其諸。故前文云。今所觀者違情觀理。不可更令
違理順情。其若然者。何得難云若都無者。現見諸法
以情難理。深不可也。若見法性即見法性純是諸法
者。此乃申於復云法性具一切法即無相而相也。何
者。上句謂之令於諸法純見法性。乃是能了妄念無
一異相也(理非一異故云無相)。今文謂之若見法性即見法性
純是諸法。乃是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也。徧
於鏡明皆是形像。不其然乎。言純是者。全理是事也。
亦名即實而權。即真而俗。即中而邊。不二門云。二與
一性如水為波。良由於此。今恐惑者執愚未信。復更
引文證成斯義。輔行云。既云諸法故實相即十。既云
實相故十即實相。且實相即十名為諸法。豈非今文
即見法性純是諸法邪(然今文云。令於諸法純見法性。乃是於其迷妄諸法而見
法性空中之理。即是自行唯在空中轉染為淨也。若輔行云。十即實相。乃是約於理具三千不思議假以立空
中耳。故迷妄諸法與妙假諸法亦不可同日而語也。思之思之)。人不見之。便準今文
即見法性純是諸法以救實相相相宛然。豈非大錯。
何者。空中實相理體若乃相相宛然。將何以明性具
妙假事用森羅邪。若依四明所立之義。是則三諦皆
有形容。真俗理事並存質像。不知何事偏嫌寂滅一
相叵存。獨愛建立諸法宛爾。此非一家圓妙之道。亦
非偏小體析之門。但是久劫著相之徒。而今忽聞蕩
相袪滯。便乃驚怖如刀傷心。嗚呼哀哉。楞嚴所謂如
來說為可憐愍者。是知他人非但不識空中亡泯淨
穢之法。亦乃不知空中轉染為淨。若言知者。何故談
於空中實相相相宛然邪。須知實相空中之理。非但
亡於迷染(轉染為淨也)。亦乃泯於淨穢(三千叵得也)。能知此者。
方可與論心性佛理。自行唯在空中。化他三千赴物。
良以一心三觀三諦不出自行化他故也。是諸法性
本無名字等者。例如佛本無身無壽無量之義也。性
既空矣。相亦亡焉。是故當知法性名字本不可得。若
乃隨緣亦可於其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所以謂之約
破立說名性名法。是則為破眾生久劫但著諸法。乃
立法性無相之名。有相若亡無相亦泯。故下文云。對
華說空空無名字。以此細推諸法皆爾。故輔行云。三
諦無形俱不可見。若乃不見而見無得而得。乃是隨
緣假立三諳之名耳。是故向云令於諸法純見法性。
即是假立空中之法性也。即見法性純是諸法。即是
假立俗諦之法性也。總此三諦。法性不出理事法性。
理法性者空中也。事法性者俗諦也。故輔行云。心性
不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立
假號。
**** 第十料簡
色心不二如何觀察。文為二。初問。諸文中
云色心不二者。約理融通也。觀內觀外者。約事立行
也。今此乃是以理難事。故云色心不二如何立觀。即
是問於色心既乃無二無別。如何立觀觀於色心。為
是約理。故色心不二俱皆觀之。為是約事。故獨觀於
色單觀於心邪。然諸文中明所觀境有內有外乃是
約事而分別耳。今此亦是恐人不曉。是故乃引色心
不二約理融通。以難如何立於觀行也。次答文為二。
初明從理故色心體一。心色一體者內外理同也。理
體既同故無前後。以由心色皆是法界故也。修觀下
次明從事故觀心則易。文為二。初明事理二觀。又為
二。初先明妙觀又為二。初總示事理二觀先觀內心。
此如止觀去丈就尺去尺就寸之義也。輔行云。從廣
之狹正示境體。陰界入三並可為境。寬漫難示故促
指的。略二就陰如去丈就尺。略四從識如去尺就寸。
即唯觀心王也。是故當知約理雖則色心不二。約事
須分內外有殊。內外雖殊皆可用觀。雖皆用觀不無
難易。何者。色既在外觀之且難。心既在內照之甚易。
是故修觀於色心境。置難從易必先內心。此明從易
故先內心。非謂外色不得觀察。何者。心色相對。一往
分別雖有難易。若隨宜樂則不可局。故涅槃云。能觀
心性名為上定。淨名經有觀眾生品。以至下文觀身
實相觀佛亦然。十六觀經觀於西方依正三輩。豈非
心佛眾生三法內外依正皆可觀之乎。然今文中伹
云修觀次第(先內次外第數合然)必先內心。何以得知。此是總
示事理二觀先觀內心。下文云。夫觀心法有事有理。
驗知今文修觀次第必先內心。乃是總示事理二觀
先觀內心也。然內外之義具如內外不二門。說伹近。
故諸師所解不同。或云佛界為內。九界為外。引經巳
事他事為證。或云巳心名內。生佛名外。或云總在一
念為內。別分色心為外。乃引止觀妙境文中法性為
內無明為外。及文句記釋佛入定履歷法緣。履歷即
是歷事對境。法緣即是內緣真理。遂立內境是占察
經真如觀理。外境乃是唯識歷事。又謂止觀初觀陰
入是真如觀理。下去九境是唯識歷事。或云生佛及
以依報名之為外。自巳心法名之為內。引觀音玄云。
他謂眾生。諸佛自者。即心而具(云云)。今謂諸文所觀
內外雖復多塗。不出三種。一約色心。二約依正。三約
三法。初約色心分內外者。識心為內。正報之色及依
報色皆名為外。此如今文。及四念處約有情心并有
情色及外依報三處明於色心內外也。二約依正分
內外者。正報五陰色心名內。即以依報名之為外。此
如前文第四料簡中云。外無情色內身內心是也。外
無情色者。依報也。內身內心者。正報也。三約三法分
內外者。巳心三千名之為內。彼彼三千名之為外。當
知三千不出十界。十界不出眾生諸佛。是則巳心三
千即巳心生佛。彼彼三千即他生他佛。故知心法若
未對於彼彼三千。則但約於色心依正而分內外。若
乃對於彼彼三千。是則自巳色心依正皆名為內。他
生他佛彼彼依正皆名為外。故輔行云。縱知內心具
三千法。不知我心徧彼三千。彼彼三千互徧亦爾。苟
順凡情生內外見。故觀音玄云。他謂眾生。諸佛自者。
即心而具。故約三法分於內外。具含色心依正內外
也。然內外不二門既乃標云。凡所觀境不出內外。其
實從前色心門中心佛眾生巳他而立。但色心門約
於即理。故三法無差。而內外門約於事用。故分巳他
耳。故三法相望不出巳他。巳他即是內外故也。所以
內外各含色心依正之法。是故謂之外。謂說彼依正
色心及一念無念。唯內體三千也。且色心門云。他生
他佛彼彼境法。而內外門云。外謂託彼依正色心。外
既託彼依正色心。內豈不具依正能所。故彼內外不
二門名。不可約於自巳生佛心之色心以分內外也。
況復所觀內外之境。望於能觀不思議觀。全是無明
陰入所收。何得引於法性為內無明為外而證之邪。
斯乃偶見內外之語。便將類例所觀內外。不知止觀
自約四性破內外見。而欲引例其可得乎。且如內境
圓修三觀。豈可單破法性自生內見之計。外境三觀
豈可單破無明他生外見之計。引此以證內外既非。
所據諸文亦皆訛錯。不能具破(云云)。今此下文既云
觀心有事有理。何得謂之內境。乃是占察經中真如
觀理。內心既乃有事有理。外境例之豈不然乎。何得
謂之外境。乃是占察經中唯識歷事。若謂止觀初觀
陰入是真如觀。下之九境是唯識觀者。常坐三昧陰
境十乘那破四性。既歷四性推檢方悟豈非事觀。下
之九境若乃從理唯達法性豈非理觀。他謂理觀觀
理造三千。事觀觀事造三千。且常坐十乘初觀陰入
顯於本性三千三諦。遂引華嚴心造文證。輔行乃云。
心造有二。一者約理造即是具(乃達理具即空即中方成三諦)。二者
約事則論三世(云云)。並由理具方有事用。那忽分割
理具妙假變造事用。以為真如唯識二觀。是故須知。
理事二觀皆顯理造及以事用。即空即中。良由二觀
發軫投足。雖於諸法有檢不檢(理觀不推檢。事觀則推檢)。至於悟
理無非三諦。故事理二造與事理二觀又不可同日
而語也。以此而知。正名解義其實難矣。具如十不二
門圓通記中委辨。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