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義例纂要

摩訶止觀義例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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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勢相帶來耳。又恐文意以內例外。四念處云。非但

唯識亦乃唯色。即其義也。言唯心者。唯者獨也。心外

無境故曰唯心。唯心既爾唯色準知。當知一切由心

分別諸法何曾自謂同異者。即前所謂由心變故謂

內心外色也。而其諸法何曾自謂有同於心及異於

心邪。是知心若無所分別。深造(七到切)根源。則心非內

外。故色無內外矣。金剛錍云。故達唯心了體具者焉

有異同。即此意也。

次引占察經證。文為二。初正引。文言占察者。彼經中

說滅後四眾。於世出世因果之法未得決定信。不能

修學。於三乘中皆無定向。若有種種諸障礙事。當用

木輪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善惡

業報木輪相者。先當剋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於一

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餘向兩頭邪漸去之。仰手

傍擲令使易轉。其輪有三差別不同。如經廣說。開皇

三寶錄云。占察經二卷。檢羣錄無目。而經首題云。菩

提登在外國譯。似近代出。今諸藏中並寫流傳。大唐

天后朝萬歲元年。勑佛授記寺沙門明佺等刊定編

入正經。又今家所引乳光經.像法決疑經.初教經.九

十六道經.淨度三昧經.妙勝定經.清淨法行經.提謂

經等。羣錄或謂是偽。至天后朝勑明佺以淨度三昧

經等入藏。故知諸師撰集目錄去取真偽。一切依情

觀有二種者。標也。一者唯識二者實相者。列也。實相

觀理唯識歷事者。釋也。下文云。從理則唯達法性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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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餘塗。即此所謂實相觀理也。從事則專照起心四

性叵得(以問顯答須兼四運)。即此所謂唯識歷事也。既引占察

二觀為證。故知前文修觀次第必先內心。乃是總示

事理二觀先觀內心。故使下文料簡問答乃云。觀心

有事有理。故不可云內觀屬理外觀屬事也。

次事理下。點示不二。達前二觀二而不二。是故名為

事理不二。故下文云。亦名本末。本末相映事理不二

也。稍者說文云出物有漸也。開者明也。從初品巳去

漸漸開明故云稍開也。是故若能了達此意。方可與

之論議觀道也。然雖如是。解者亦稀。故須點示方堪

進行。言唯識歷事者。占察經云。唯心識觀。於一切時

及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知唯是心。

勿令於心無記攀緣。既言唯識。何故經云從是當得

色寂三昧。須知觀察知唯是心。則於色界及諸外境

不起分別。所以經云色寂三昧。非謂事觀但觀外色

不得觀心也。唯心識觀既乃歷於一切時處三業所

作一切之事。觀察推檢方乃開悟。是故唯識名為歷

事。須知歷事其名稍通。今此乃是歷於四運四性之

事。故名歷事耳。與夫託事觀等歷事稍異也。何者。輔

行云。然歷事觀法。經論皆爾。非獨今文。如大經云頭

為殿堂等。法華云忍辱衣等。淨名云法喜妻等。大論

中師子吼等。槃特掃帚支佛華飛。並是託事見理之

明文也。此豈非是託事觀之歷事邪。況託事觀歷於

王舍耆山等事最為顯著。宜熟思之。輔行又云。常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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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於三道。常行觀佛三十二相。方等觀於摩訶袒持

尊容道具。法華觀於六牙白象。隨自意觀於善惡無

記等。並是約於所歷事說。此豈非是從行觀之歷事

亦兼託事觀之歷事乎(兼於託事觀之歷事。如向所引大經云頭為殿堂等是也)。

況附法觀乃是歷於法相之事。若不爾者。釋籤那云

隨聞一句攝事成理邪。故知歷事其名稍通。通於從

行託事附法三種觀相。亦通真如唯識二觀。以四三

昧皆歷事故。四種三昧既皆歷事。而輔行云又觀四

運者是隨自意中(隨自意三昧有四科。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惡。四約諸無記。從

第二約諸善去。乃以四運四性推檢。故云隨自意中也)。從末從事而修觀法(唯識

歷事名末名事也)。如常坐等或唯觀理。謂一切法無非法性

(真如觀理名本名理也)。豈非歷事通於四種三昧及真如唯識

二觀邪。歷事既通真如唯識。今文那云實相觀理唯

識歷事。然須了知常坐三昧等於所歷之事直達真

如實相之理便能開悟。不巡四運四性推尋。是故名

為真如觀理。既是歷事直達真理。則非偏指清淨真

如。若乃於其所歷之事。具以四運四性撿察然後開

悟。方乃名為唯識歷事。故知唯識名為歷事。與託事

等名為歷事。義必區分。不應參濫也。言實相觀理者。

占察經云。真如實觀思惟心性不生不滅。以能超過

無色四空。心及心所二俱寂滅。是故經云心寂三昧。

非謂理觀但觀內心不得觀色也。真如實觀既乃先

知唯心所作。不待檢後方始開悟。所以真如名為觀

理。故利根人修真如觀。鈍根之人習唯識觀。以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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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知心性不生不滅故。染著情厚數起蓋纏。若非

一一推究研窮何由開悟。利根反是。心性寂然萬緣

頓息便能通達。由是而知。事理二觀發軫雖異。及其

悟理則無差降也。此約利鈍兩根各從一門而入作

如是說。若論本末相映事理不二。須知止觀十法成

乘。問。或云事觀定約第四三昧觀於四運。理觀定約

上三三昧不推四運。此義云何。答。荊谿但將四種三

昧約義斟酌。會同占察經中真如唯識二觀耳。不曾

定判也。故輔行云。今文觀於十界四運。義當占察一

切唯心。既云義當。奚甞局判。以占察經中元無四運

之名。但云一切時處三業所作悉當觀察知唯是心。

今止觀中既約四運一一推窮方乃開悟。豈非義當

占察經中一切時處三業所作悉當觀察知唯是心。

故第四三昧觀於四運也。輔行既云如常坐等或唯

觀理。或之一字豈非不定。且常坐等或云諸法即是

法性。豈非占察經中思惟心性不生不滅。故常坐等

或唯觀理。偏得理觀之名。非謂理觀定判在於常坐

等三三昧也。問。事觀若乃不局在於第四三昧中觀

於四運。莫是事觀亦通上三三昧乎。又復理觀若乃

不定屬常坐等。莫是理觀亦通隨自意中乎。答。事理

二觀其實通於四種三昧。何者。以今下文料簡問中

既云諸法即是法性。又云四運四性檢。以問顯答不

應差殊。是故答中謂之從理則唯達法性更不餘塗。

即是問中云或云諸法即是法性也。從事則專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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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四性叵得。即是問中云或云四運四性推檢也。是

知事觀四性必須兼於四運。俱是答中文體窄故略

云四性耳。事觀既兼四運四性。豈非四種三昧皆通

事理二觀乎。美哉。以常坐十乘中或云諸法即是法

性。或云四性推檢叵得。故十乘中初觀心是不思議

境。此境有三。第一理境。一念三千非一異等。豈可不

是實相觀理。次修德境。四性推檢豈可不是唯識歷

事。三化他境。但是化他三千赴物耳。初乘既爾餘九

準知。文句記云。若本自二空即是性德。豈非從理則

唯達法性更不餘塗。是性德境邪。若推檢入空即是

修德。豈非從事則專照起心四性叵得是修德境邪。

又云知者照也。具如止觀不思議境一念三千非自

他等。須知理觀乃是直照。陰心即理頓忘自他(即止觀云

非一非異非縱非橫。以縱橫等不出自他四性故也。人不見之。乃云理境不亡自他。良由未思真如觀理本自

二空頓亡四性。不待一一推檢四性然後方悟者也)。性相俱泯是故名為本自

二空。即是性德不思議境。事觀乃是巡檢四性。一一

照察方破自他性相等執。所以名為推檢入空即是

修德不思議境。是則文句記云。知者照也。具如止觀

不思議境一念三千非自他等。其實通於理事二觀

性修兩境。人不見之。乃云專指修德境者。謬之甚矣

(一念三千非自他者。理觀則直了一念三千妙假。非一非異即空即中。是故名為非自他等。事觀則歷於自他

四性。一一推檢一念三千妙假。然後方悟即空即中。是故名為非自他等)。況文句記云。今

家依於智論.中論。準理準義緣於心性立此二空。準

理豈非實相觀理本自二空即是性德。準義豈非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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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歷事推檢入空即是修德。若不爾者。輔行那云今

文準經以義開拓委作觀法。故於四大各以四性推

令如空。故知準義委作觀法即是唯識歷事推檢。準

理乃是唯達法性實相觀理更不餘塗。人不見之。誠

可悲矣。況發心中云。一苦一切苦。一樂一切樂。安心

中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諸。豈非皆是實相觀理唯達

法性更不餘塗。若破徧中既委作觀法具推四性。豈

非唯識歷事專照起心四性叵得(破徧中云。如是四句即是觀門。若離

此四無修觀處。此約事觀作如是說。人不見之一向永執。悲哉悲哉)。通塞巳去。隨文思

之準例可解。故止觀中明十乘畢乃云。端坐觀陰入

如上說。輔行云。所言端坐豈隔餘儀。四三昧中常坐

居首。是故先明常行等三。亦可通用常行等三。既皆

通用常坐十乘。而十乘中或云諸法即是法性。或云

四性推檢叵得。豈非四種三昧只一十乘妙觀而理

事兼通乎。且十乘妙觀既兼通理事。則亦名本末。故

本末相映而理事不二。其在於此矣。然須了知。約四

性推檢則通四種三昧。約四運窮研則但在於隨自

意中耳。雖分四運四性之殊。莫不皆是唯識歷事也。

故止觀明第四三昧歷善惡中。不獨檢於四運。亦乃

推於四性(四性推檢通四三昧其義更明)。故止觀中云。有無雙亦及

以雙非。內外中間常自有等。即是自.他.共.無因等四

性故也。況輔行云。若其具出轉計之相。至第五卷三

假四句。具足推之若爾。豈非破法徧中推於三假四

句叵得方悟二空。乃是唯識歷事之觀。若謂第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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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但約四運為事觀者。文中何故亦破自他內外性

相。輔行何故指破徧中三假四句。以此觀之。修德境

中推檢四句性相叵得。乃是唯識歷事。明矣。性德境

中直達陰心無一異相。乃是實相觀理。明矣。若不爾

者。止觀明於修德境中。何故問云心起必託緣等邪。

輔行何故云今此正推一念起心邪。此與下文專照

起心名為事觀不亦同邪。人不見之。妄授他法。此時

人情雖則和合。長劫受苦他孰代之。又輔行釋歷諸

善中云。心無前思等者。念念稱理無橫計思。後方覺

了。故起信云。覺知前念起惡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

復名覺即是不覺。思即法界。能覺者誰。雖是不覺即

名為覺。此非理觀唯達法性。更指何邪。輔行又釋歷

諸惡中云。欲心纔破。妙境宛然。事助尚須正助合行。

況此推窮寧不即理。即理之時方見四運心性真如。

又推無記與記同異。即見無記法性之理。又云。但觀

貪欲即是法性。又觀九界四運即是佛界四運。仍觀

佛界四運不出九界四運。方乃名為不思議境。仍須

發心乃至離愛。方成一家入道之相。必須十法和合

成乘。故十乘妙觀不獨歷事推檢。亦須唯達法性。以

四種三昧只一十乘故也。是故十乘但於常坐陰境

廣明。而下之九境及常行等三亦皆通用。是則但以

十法成乘隨發隨義轉照而巳。非關委示也。如是方

見十乘妙觀本末相映理事兼通。若不爾者。何異驢

車。且夫圓觀不明。尚以三教為助。豈可實相觀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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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唯識相資。安有唯識推尋不藉實相而顯。是故但

用十乘則無所不攝矣。本末相映理事不二。斯之謂

與。此義稍細不可麤心。淺學未知勿生疑謗。自杜觀

門。塞他正路。斷佛種性。為旃陀羅。

**** 十一料簡

安心中云體其實不起滅妄謂起滅。文為

二。初問。體者達也。故止觀云體達既成也。此約止而

說也。其者語辭也。亦指召之辭也。次答中云若單論

理非起非性者。理本寂滅一法叵存。誰起誰滅何性

何修。若謂有性還成有待。故前文云是諸法性本無

名字。即此意也。理尚假立。事豈存乎。若約果德則性

不妨起者。果德即是果上之德。全體起用普現色身

依正融通也。若約眾生唯起迷性者。即是眾生以我

執取故唯生無佛也。若聖鑒凡(聖字之上合有約字)即起只是

性者。鑒者照也。照於眾生所起迷性(迷性乃是性分之性。金光明云

心識二性。即此意也)即是真如妙性也。今從反迷歸悟以說令

離起歸性見非起性等者。正明於止總安心意。體諸

顛倒即是法性。雖顛倒起滅。不信顛倒起滅。唯信此

心但是法性。即是反迷歸悟離起歸性也。對所離之

起說所歸之性(能離能歸皆由止觀)則有起有性。今既離起性

亦自亡。是故名為見非起性。故止觀云。體達既成不

得妄想。亦不得法性。亦如下文對華說空空無名字。

又復仍恐迷教之者。離妄起外別求其性。是故乃令

體達妄起其實不起。全是法性更無別性。斯猶達冰

其實無冰。全是於水更無別水。起既不起全是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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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亦無滅全是法性。不待滅後別有法性。是故名為

起既不起滅亦無滅也。

**** 十二料簡

安心行相六十四番。文為二。初問意者即

是問於止觀中云又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番也。如

前具引。次答中云約根約行者。根謂信.法根性。故止

觀云。今師遠討根源。久劫聽學。久劫坐禪。得為信法

種子。世世熏習則成根性。各於聞思開悟耳(能生名根。不改

為性)。行謂信.法二行。從他聞法開悟即是信行。內自觀

法開悟即是法行。故此兩種根性之行。各有止觀四

悉安心。二八乃成一十六番。言迴轉者。即迴法行轉

為信行。又迴信行轉為法行。一十六番成三十二。化

他既爾。自行亦然。成六十四言相資者。以聞資法。以

坐資信。其間亦有轉不轉等三十二番。亦有化他及

以自行三十二番。成六十四。并前乃成一百二十八

番之心。今文但言六十四者。義兼兩番六十四也。行

者何必盡具諸數者。止觀云。若心安於諦一句即足。

如其不安。巧用方便令心得安。一目之羅不能得鳥。

得鳥者羅之一目耳。又論其體性。只是約於法性寂

照自在堪用故爾許耳者。總安別安皆依前文法性

妙境。故開總出別。隨事雖則不同。論其體性依境安

心。只是約於止觀同依妙境之體。法性圓具寂照定

慧。隨人根性自在堪任。約四悉檀用於止觀。故有爾

許六十四番安心行相耳。豈徒然哉。良有以也。是則

不可專執一句而得心安。便謂不須六十四也。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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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云。眾生心行各各不同。或多人同一心行。或一

人多種心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為多人一人亦

然。故須廣施法網之目捕於心行之鳥耳。故大經云。

是諸眾生非唯一性一行一根一種國土一善知識。

是故如來為彼種種宣說法要。以是因緣。十方三世

諸佛如來為眾生故開示演說十二部經。今人不知。

乃以自行一句入道斥於廣學多聞法要開示一切。

豈不誤哉。

**** 十三料簡

理觀唯達法性事觀應須推檢。文為二。初

問。即此文中或云諸法即是法性者。如前文云破昔

計故約對治說。令於諸法純見法性。又云體妄即是

法性。或云四運四性推檢者。即前第二番料簡十界

四運。及第四番料簡中云心非內外故色無內外。既

無內外亦無中間及常自有。豈非四性叵得之文邪。

又前文中但簡四運而自他等四性檢檢巳在其中。

若不爾者。何故止觀推四運中亦言自他內外等邪。

何者為要者。恐人不知妄生去取。故問此二何者以

為的要之門。次答意者此二皆是入道之門。不可於

中妄生去取。故輔行云。修三昧者於此二塗一不可

廢。但隨根性所尚不同。或宜思惟心性之理不生不

滅。謂一切法無非法性。而得開悟。或宜觀察一切時

處三業所作未欲等運自他等性並皆叵存。而得開

悟。或思惟心性不生不滅未能通達而滯諸法。必假

四性推檢而明。或觀四運不知心性本自寂然。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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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達法性而顯。如安心中信法迴轉相資之例可以

意得。是則但舉十法成乘而理事二塗無所不攝矣。

本末相映不其然哉。委如向說宜熟詳之。問。若云理

事更互相映。文中那云更不餘塗。答。此簡理觀異於

事觀。是故謂之更不餘塗。故知理觀但觀心性本無

生滅。降斯巳外則非實相觀理之觀。是故謂之更不

餘塗。若更餘塗便同四運四性推檢。人不見之。往往

異論。

**** 十四料簡

法華玄文境能照智。文為二。初問法華玄

文境能照智。雖引誠證理亦難明者。玄文第三(現行印本)

明智妙中初總明諸智有六。第四明智照境云。若由

智照境。由境發智。四句皆墮性中。如別記(釋籤云。如止觀第三

及淨名玄等說。若離性過皆不可說。故云如別記也。今謂此約第一義中一法不可得。是故若云由智照境是

他性境。由境發智是他性智。境不由智是自性境。智不由境是自性智。境智因緣故智。境智因緣故境。則是共

性。若謂不爾。自然境智名無因性。故此四句皆墮性計。並有過失。何者。第一義中一法不可得。何故乃作由智

照境四句而得。以有得心解於大乘圓頓法門。無有是處。宜熟思之。不可謗法)。若四悉檀因

緣立境智。但有名字(釋籤云。次明為他隨機徧立四悉因緣。可作四說。如止觀第五。

記今謂此世間俗諦故無名相中假名相說。無妨約於自他四句方便適時。故下文中明不思議境智相照等。

皆是約於世諦而說。即是隨順世間而論境智相照成不思議耳。例如佛本無身無壽亦無數量。但是隨順世

間而論三身三壽三量耳。此語虗玄亦無住著。如病除巳即可進食。食則消化。若不爾者。根本見慢既乃未除。

更加新封豈不猶如長冰添水愈增凝結。何由融散邪)。問。智能照境。境亦能照

智不(釋籤云。先問中云智能照境如常所論。境亦能照智不者。為顯不可思議故有此問也)。答。

若作不思議釋更互相照。義亦無妨。仁王般若云。說

智及智處皆名為般若。譬鏡面互相照。亦大地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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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種種芽亦能生地一。且置斯義(釋籤云。答中有三。先正答。次引證。三

舉譬。初正答者。還依不思議答。故能相照何者。智既是心。境亦是心。既俱是心。俱是法界。心心相照。有何不可。

次引仁王證成相照。智處是境。當知境智俱名般若。故得說境及境照俱名為實相。三舉譬者。鏡面如文。地生

芽如境生智。芽生地如智照境。此譬猶分。未是境智體一而展轉相照相發。故說不可盡。恐妨後義是故且置)。

今所問者問於玄文境能照智。雖引仁王般若經云

說智及智處皆名為般若。以為誠實明證。顯於更互

相照。且智能照境義稍易解。而境能照智意甚難曉。

是故謂之雖引誠證理亦難明也。問。今此釋疑何故

料簡法華玄文。答。以彼玄文境能照智。與今止觀境

即是觀。其致一揆。是故料簡法華玄文。意實顯今摩

訶止觀境即是觀也。

次答。文為二。初約方便。圓極對辨別教教道名為方

便。既智境體別。故理不可會。不可會者不可融會也。

圓頓無上名為極說。即境是智所以易融。言易融者

由體一也。次以心下。正約圓極解釋。文為二。初明境

智體同故相照。此如向引釋籤中云。智既是心。境亦

是心。既俱是心。俱是法界。心心相照有何不可。是則

若非境智體同。安能相照以成融妙。故不可下。次引

止觀之文證成。文為二。初正引文。此即章安一十六

番私料簡中第十一番料簡之文也。彼文問云。問五

陰俱是境。色心外別有觀邪(輔行云。問五陰下。六番問答為成不思議意。如

前所明必先觀陰。陰具色心。為即四陰以為能觀。為四陰外別有能觀。若色心外別有能觀。則所觀境攝法不

盡。若只四陰以為能觀。如何以陰〔而為能觀〕)。答。不思議境智即陰是觀(輔行

云。次答中約不思議相即而說。無始色心本是理性妙境妙智。而隨妄轉不覺不知。今既聞名知陰。即是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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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心而能成觀。乃至云故不思議即陰是觀而境智宛然)。言不可思議境初云者。

即指智者大師正說十乘不思議境之初。章安私云

也。故輔行釋修德境中亦有此語。故輔行云。故妙境

初文章安料簡云。法性自爾非作所成。故知章安深

領玄旨。此指章安第十六番料簡尚得謂之初云。豈

今指於第十一番而不得謂之初云邪。章安料簡既

為成於不思議意。何異大師正說十乘不思議境。況

輔行釋十乘初觀不思議境文中亦云。是故今文妙

觀觀之令成妙境。境方稱理。復以所觀顯於能觀。妙

境義成。妙觀斯立。為是義故復明於境。以是下。約四

句分別。文為四。初標。以此觀之既乃是於不可思議。

故得乃為四句分別不相妨礙也。次境照下。列。然此

四句第一句云境照於境者。即玄文中七科諦境展

轉相照。相照即是諸境開合。名異故開。義同故合。義

同既合豈非相照。故十如中初如是性合因緣境初

無明支。以無明支轉即為明。明即了因。是故乃成如

是性也。此則豈非初十如中如是性境。照因緣中初

無明境。此一既爾餘可準知。故此乃是境照於境。若

不爾者。前文那云然義解者非消文時。欲出文意必

須出沒開合。先令妙境周圓。又如止觀十二因緣妙

境文中。亦以因緣之境對法華中十如。又對陰入等

境。並在一念之中。皆名不可思議。豈非境照於境邪。

第二句云境照於智者。即以佛界十如等境。照於圓

教五品等智(二十智中圓教有四。一五品智。二六根智。三分證智。四究竟智)。境照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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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既乃如此。其第三句智照於境翻此可知。但第二

句境照於智。即以妙境而為能照。妙智為所。其第三

句即以妙智而為能照。妙境為所。能所雖分心體無

別。第四句云智照於智者。即是圓教五品等智展轉

相照。初後不二因果無殊。又復應知約相待妙作如

是說。約絕待妙還開三教麤境麤智以為圓教妙境

妙智。是則六道十如等境世間等智。咸皆微妙並須

圓論。境智相照四句之義思之可知。但今文中既以

圓極簡於方便。是故如前約相待妙而論境智相照

四句耳。三照者下。明圓極說照非方便教之所窮了。

照者說者並是人也。方者正也。應者當也。此中一一

皆以圓極簡於方便。思之可解。若不爾者。前文那云

順方便教理不可會。若從極說於理易融。下文那云

又亦不同偏小妄心以為所照邪。四是故下。簡異邪

妄及偏小等偽。上文既以圓極簡於方便。所以今文

乃云是故不同等也。世謂頑境者。下文喻疑顯正例

云。偏指文中一句兩句以為頑頓。義同頑境。體心踏

心(踏字他合切。著地也。恐非文意。應作麤字)。止觀云。又一種禪人。不達他

根性。純教乳藥。體心踏心。和融覺覓。若泯若了。斯一

轍之意。障難萬途。紛然不識。輔行云。又一種下。明化

他失密。引慧文巳前諸失。顯得一往斥其不達障難

尚失於小況復大邪。於中先明人非。以不能用化他

安心六十四番。是故成失。況復九乘等邪(輔行第一云。若準九

師相承所用。第一諱明。多用七方便故。第二諱最。多用融心性融相融諸法無礙。第三諱嵩。多用本心三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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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去真性不動。第四諱就。多用寂心。第五諱監。多用了心能觀一如。第六諱慧。多用踏心內外中間心不可得

泯然清淨五處止心。第七文師。多用覺心重觀三昧滅盡三昧無間三昧。於一切法心無分別。第八諱思。多用

隨自意安樂行。第九諱顗。用次第觀如次第禪門。用不定觀如六妙門。用圓頓觀如大止觀。以此觀之。雖云相

承法門改轉。文師巳來既依大論。則知爾前非所承也)。體心等者。明化他法非。

雖體達如空。非體法實智(此空既非體法實智。則是頑境。亦名頑空。頑謂癡頑。

無有覺知。以由此空不是中道第一義空佛性覺照。是故斥之為頑境耳)。雖推(他回切)踏不

受非無作捨覺。雖調和融通非混同法界。雖覺察求

覓非反照心源。雖泯然亡離非契理寂滅。雖了本無

生非智鑑妙境。如此等用非不一途。故云一轍。轍者

車行迹也。故知此等永迷十觀及所觀境。又亦不同

偏小妄心者。偏謂偏僻。即別教教道巳還也。小謂小

乘三藏也。妄心之言即是陰等十境也。釋籤云。陰等

十境唯在三教。輔行云。前之八境伹在凡夫。後二名

為聖人方便。若前三教差降不同。別教乃於菩薩之

境伹觀二。通教但觀一。三藏全無。但觀九境。通二乘

人觀八境半。三藏二乘觀八境全。又云。前八在凡可

見。後二既是圓實方便。故知十境位並在凡。又亦不

同假立真如者。他宗之中有假立真如之說。故今斥

之耳。又假立者。猶別立也。故輔行云。今家用此十法

為境不同。常途別立清淨真如無生無漏。如是觀者

如離此空別更求空。問。既云用此十法為境。何故簡

於偏小妄心。答。此約圓極妙境而說。是故須簡偏小

妄心。故止觀云。此十重觀法橫豎收束微妙精巧。初

則簡境真偽(云云)。輔行云。攝諸法盡故云收束。理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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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微。絕待為妙。不濫偏小名精。安布次比名巧。初則

簡圓極境名真。以偏小為偽。文句記云。簡境及心者。

境既簡於真偽。心亦須辨偏圓。以若非圓心不具三

千。若非三千攝法不徧。故須簡於思議心生。取不思

議心具者也。若通而言之。心即是境。故文句記云。心

境俱心也。若別而言之。心謂剎那不思議心。境謂百

界三千妙境。文句記中從別而說。是故謂之簡境及

心也。以圓妙境簡於麤境。雖則不同偏小妄心。然而

圓妙不思議境。其實觀前思議陰心以成圓妙不思

議境。故止觀云。一觀心是不思議境。又釋籤云。今是

圓人所觀境界。觀巳俱成不思議故。即此意也。又輔

行云。巳聞思議十界歷別。示此十界同在一心。則一

心中十界可識。乃至云。人見註云非今所用(舊本止觀非今

所用四字註於文下。現行印本則改注文)。便棄思議別求不思議者。遠矣。

如為實施權。權是實權。開權顯實。實是權實。相待絕

待次與不次悉亦如是。若棄思議。當知是人二法俱

失。又下文云。若無十境乘則無體。所照既爾能照亦

然者。亦應簡云。不同偏小世智等也。率爾者。輕率聊

爾也。論語云。子路率爾而對(云云)。

**** 十五料簡

破法徧中智斷之說。文為二。初問。破法徧

中云須先用無生為首者。止觀云。今且置三門。且依

空無生門。輔行云。淨名.大品並以無生為首。故今亦

然。文列雖以有門居初。依前諸意且用無生也。問後

料簡云何復云無生是智無滅是斷者。即止觀中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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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示相。涅槃釋義。地持對教。文後料簡云。問。若無

生門攝一切法者。則無復諸門。答。無生門亦攝諸門。

諸門亦攝無生門。若依智德義便。故言無生門。此應

四句。生門。無生門。雙亦。雙非。若依斷德義便。應有滅

門。不滅門。雙亦。雙非。大經舉十五日月光增正喻智

德。十六日月光減正喻斷德。輔行云。既從智斷二德

以立門名。三十二門未甞別異。隨舉一門攝三十一。

智則是觀。斷則是止。觀異名如。釋名中會異科說。若

其然者。依無生門說破法徧。則但有觀而無止邪。次

答中言破徧門意從事偏說者。約理而論止觀同體。

約事而辨止觀隨宜。故無生門屬於智德。智德是觀。

既是隨宜。是故從事偏說無妨。則不可以止觀同體

而為難也。故文中云。有定之慧而盡淨之者。破徧文

初云。若未相應。應用有定之慧而盡淨之。故言破耳。

具如記中廣分別說者。安心破徧並是絕待。咸具定

慧。今據初心欲入未入。隨事調熟用與不同。或宜有

慧之定如前安心。或宜有定之慧如今破徧。故從行

立名名不虗設。又前安心中先推法性。義多從定。是

故云安。今此破徧中先準教門。義多從慧。是故云破。

二文兼具法體無偏。故前信.法莫非法性止觀故也。

今此無生亦由同體止觀故也。故會異中云。止中有

觀觀中有止(云云)。

**** 十六料簡

禪境初因緣妙境中云不同取著一念能

具三千。文為二。初問止觀所觀開為十境。第六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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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境也。而禪定境自開為十。初根本四禪。十神通

禪前七種禪伹直明所發禪定之相。至第八因緣禪

中乃明發於十二因緣禪境。約此十二因緣禪境以

明十乘妙觀。而初妙境中乃云。不同世人取著一念

能具三千。故云禪境。句初十二因緣觀不思議境。初

云不同等也。然止觀中但云。復次言一念不同世人

取著一異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異而論一耳。止觀

此文雖則不言百界三千。而前文中乃云復次十二

因緣十如十境在一念心中。乃至云一人一念悉皆

具足十界十如。而又簡於不同世人取著一異定相。

一念文一念具足十界十如乃是非一非異。而論一

念之一。十界十如之異。故此乃簡不同世人取著一

念能具三千也。輔行解此具引如前。以一例諸。文中

引之。此不煩錄。為唯此中諸境皆然者。今問取著一

念不具三千。為獨在此禪境之中因緣妙境。為復通

於陰入煩惱。乃至菩薩諸妙境中皆如是邪。次答中

言一切皆爾者。意云文雖在此義通上下。故知始自

觀陰入界成於妙境。乃至觀於二乘菩薩以成妙境。

一念具於百界三千皆同於取著一念能具三千。並

是約於非一而論一念。非異而論三千耳。是故謂之

一切皆爾。故輔行云。故知三千非三千。具足三佛性。

三千既爾。一念亦然。故前文云。以一例諸。部內唯有

一文說之。以此一文而均上下。使處處文義通徹照

然。若爾何但止觀如此。以至妙玄文句亦然。近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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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都迷此旨。將何以明一念三千乃是終窮究竟極

說。章安云。若定謂一念具含萬法是如來藏。即同迦

毗羅外道因中先有果計。若定謂心無萬法修之方

有。即同優樓僧佉外道因中無果之計。若定謂亦具

亦不具。即同勒娑婆外道因中亦有果亦無果之計。

以至六師各有計著。並屬外道之所計耳。所以若聞

心具萬法是如來藏。即謂如囊盛沙。若聞心無萬法。

即謂猶如兔角。斯並永執邪見之人。何可論道。故涅

槃經喻以癡王求於斷弦之聲。蓋由此也。以此明之。

近代所傳止觀之道。率爾發頭便謂一念具足三千。

豈不同彼迦毗羅哉。若不爾者。何故聞於一念三千

泯絕叵得。輙便難云打疊向於何方而去。嗚呼哀哉。

此等師徒從無始來。不知一念諸法寂然。故使於今

不解妄念無一異相。達此無相空中之理。方能具足

三千妙假。一多相即帝網重重。且執權迷實則權實

俱亡。況執邪迷正其道何在。尚非小乘入道之門。豈

能通於大乘妙性邪。故知若迷此旨。不請濫傳吾教。

自誤誤他非同小事。幸希後德試為思之。

**** 十七料簡

以據理不隔難取著不具。文為二。初問言

若爾者。若者如也。爾者詞之必然也。謂若如上所說

者。應當取著之心凡情妄念不具三千之妙法邪。此

中所問既言應當取著心中不具三千。則是據理不

隔取著亦具三千。以難修觀觀於妙境簡異妄念之

不具耳。故輔行云。若據理論無非法界。亦何隔於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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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妄情。須知據理不隔妄念亦具三千。與輔行云。故

至止觀正明觀法並以三千而為指南。不可雷同。若

不爾者。前文那云又亦不同偏小妄念以為所照。由

是明之。十乘初觀不思議境。一念具於三千之法。不

可濫於取著妄情據理不隔亦具三千也。若其然者。

近人競說三境之中初性德境一念三千。於六即中

是理即收。於文句記四句立法。乃是理則性德緣了。

殊乖文意甚失旨歸。雖輔行云。性德緣了本自有之。

斯乃約於真如觀理。照於性德本自二空耳。人不見

之。誠可悲哉。次答中文為四。初明取著不具異於據

理不隔意言。止觀中云。一念不同世人取著一念能

具三千者。此乃準的用於妙觀觀於妙境而說一念

具三千耳。不可同於據埋而論不隔妄情任運本具

也。故輔行云。此據初心習觀之人。恐濫託於妄情觀

境(妄情觀境即向所謂頑境及偏小妄心也)。是故應須簡示入門。簡示入

門即止觀云。不同世人取著一念能具三千。乃是非

一非異而論一念具三千耳。故輔行云。為是何等一

心能具。故簡示言。不得同於妄計一念。能了妄念無

一異相。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方能照於一

多相即辨別真偽。故名簡示。從茲入道故名為門。次

取著下。明能了取著妄念成三諦之境。取著之心本

是諸法者。據理雖則不隔。望觀乃屬於事。是故取著

之心本是陰等諸法。亦如前文云。眾生久劫但著諸

法也。照此著心緣生虗假假中(中字伹是語助而巳)三千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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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了妄念陰入從賴緣生。虗假無實非一異相。方能

具足三千之法。故得名為假中三千也。自體性空者。

達於性具三千俗假但有名字(諸文所明圓教三諦。而其俗諦乃是幻有。

幻有無實伹存俗假名字而巳)。名字叵得。是故名為自體性空。即真

諦也即是心性者空假俱蕩二邊雙亡即是中道第

一義諦。故輔行云。心性不動假立中名也。不可思議

圓妙三諦者。總結上文也。故三千妙假即空即中。乃

是不可思議圓妙之三諦矣。三舉空華為喻者。法華

文句云。比況名譬。曉訓名喻。即託此比彼。寄淺訓深

也。空喻真如三諦妙理。華喻諸法取著妄情。華與空

體無二無別。喻於真妄其理本同。此空不當華之與

空。喻於本性常自寂滅。妄元叵得真亦無名對華說

空。喻於對治取著妄情。乃說三諦真實之理空無名

字。喻於真理對妄立。而今既照妄情叵得。是故真理

名字亦無。故金剛錍四十六問中有空華一問。故彼

問云。病眼見華。華處空處。同異存沒。法譬如何。今此

與彼辭異意同。何者。太虗空中本自無華。由病眼者

徧空見華。是故名存而虗空中華實不生。病眼若除

見空無華。是故名沒而實無華於空中滅。以病眼故

於空見華。空華處異。若能體病知華即空。空華處同。

無明本惑佛眼不明。於法性空見於諸法。故名為存

而法性空。妄情諸法實不曾生。本惑若除佛眼圓照。

見法性空諸法叵得。故名為沒。然而諸法實不從於

法性空滅。以本惑故於法性空見於諸法。是故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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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性空其處則異。若達本惑則知諸法即是性空。

是故諸法與法性空其體本同。是故當知。空華處同

即是今文華與空體無二無別。此空不當華之與空

及以下句空無名字也。空華處異即是今文對華說

空也。四以此下。例推諸法。以此空華之喻。委悉推尋

真妄事理迷悟縛脫。一切諸法莫不皆如空華之喻

也。

**** 十八料簡

因緣妙境文中以三道對三德。文為二。初

問束為三道者。即是收束十二因緣不出三道也。故

無明.愛.取即煩惱道。行.有即業道。識等五支及以生

死即苦道。以對三德者。無明.愛.取轉變為明。即般若

德。了因佛性也。行.有業縛變成解脫德。即緣因佛性

也。苦道是生死。變成法身德。即正因佛性也。此從別

對而說。故輔行云。若別對者。翻對義便。若通論者。觀

十二因緣真如實理名正因佛性法身德。觀十二因

緣智慧是了因佛性般若德。觀十二因緣心具足諸

行是緣因佛性解脫德也。故輔行云。若通對者據理

通故。雖有通別皆是圓義也。苦身質礙那對法身者。

即是問於別對三德以苦道對法身也。識等七支苦

道之身既是分段質礙之軀。何得對於中道正因法

身無相邪。次答中言此約理說等者。約於性德之理

而說。是故的相翻對。以苦道之身對遮那之身。是故

作此翻對說耳。故文句記釋三道即三德是相對論

種云。言相對者。且從當體敵對相翻。即事理因果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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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縛脫等始終理一。故名為性。有生性故。故名為種。

生時此種純變為修。且從當體敵對相翻。雖則如此。

其如三道三德之性本無二體。故前文云。華與空體

無二無別。故今謂之實論三德體更無前後。若約迷

悟當體敵對相翻而說。則三道在前。無始本迷故也。

三德在後。今日方悟故也。前後雖分體非隔異。是故

得云始終理一。且論無始苦輪(止觀明十二因緣亦名十二輪。束縳不窮

故名為輪。輔行云。展轉不窮猶如車輪。今文且明苦道故云苦輪耳)無際(既是無窮故無際畔)。與

業煩惱不並(不一也)不別(不異也)者。未言今文不思議境。

是故且論無始三道。且論無始三道尚然。況今妙觀

觀於妙境邪。是故謂之況今文中等也。故大經三十

六云。一切眾生。身及煩惱。俱無先後。一時而有。雖一

時有。要因煩惱而得有身。終不因身而有煩惱。荊谿

私謂。諸大乘經云無始者。不獨云身。不獨煩惱。若一

在先一則有始。今經從於對治機說。故云要因煩惱

而得有身。實而言之。非但過去言無先後。只於現在

煩惱為身。而作因時亦無先後。何者。因果無二色心

體一。三道三德一念無乖。五陰五脫剎那理等。貴在

破執。破執了巳性同虗空。空無先後內外誰施。三十

六軸唯從涅槃。五十二眾咸成佛性。故今謂之約於

一念十界百界以論因緣(止觀云十二因緣十如十境在一念心中)。約此

因緣以論三道(束十二因緣為三道)。約此三道以論三德(即以三道

別對三德)。既在一念。是故三道及以三德並無前後。故性

德三因無時不具(止觀云。性德因中不縱不橫名三佛性。修德果不縱不橫名為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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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生○具足故云爾)。理體既同相亦無相。豈得更問苦身質礙

那對法身邪。

**** 十九料簡

一家所傳理事三觀。文為二。初問中引有

人問云。此土真詮稟承有緒者。有人即是濫禪之人

也。彼濫禪人見今天台說於止觀修證之法。乃設問

云此土真詮稟承有緒(緒者由也耑也)。西域始自迦葉傳燈。

此土初則達磨持法。而所傳之法是佛心印。故曰真

詮遞相分付。是故名為稟承有緒。雖教科開廣者。科

者條也品也。謂教門科目條品為緣開之廣愽。即一

代修多羅藏也。而本味仍存者。即真詮心印有在也。

但尋求此真詮宗源。自然可得會於根本。何須天台

復更立於實相觀理一心之三觀。唯識歷事四運等

推檢。溷(胡困切)濁於我心水清流邪。所以濫禪之者亦

有謂之。若未頓超方便且於教法留心等。以彼自謂

所傳之法頓超方便。乃是教外別傳故也。遂斥依經

立行之人乃是偏小漸次方便。此蓋濫禪之者迷於

圓頓修行方法。偏計理性無說無示。而廢修德解行

二門。端拱無為。乃言我是頓機直入。若諸經論乃被

中下。漸次之流一家所斥。暗證之徒良由於此。亦如

圭峯禪源詮云。達磨未到。古來諸家所解皆是四禪

八定。南嶽天台依三諦理修三止觀。教義雖圓終成

次第。唯達磨所傳最上乘禪。亦名如來禪。頓同佛體

逈異諸門。又云。講者偏談漸義。禪徒多示頓門。又自

謂之禪遇南宗教逢圓覺。嗚呼。圭峯濫附他禪。謬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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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嶽。孔子所謂道聽塗說德之棄也。具如大部補註

中辨。又清涼云。賢首所立頓教。訶教泯相即順禪宗。

悲哉。清凉一至於此。吾佛所說大小乘法教化眾生。

奚嘗少於訶泯遣蕩邪。又有人謂。崇法禪師昔日聽

律。乃歎云。解脫之道天壤相隔。遂棄之。學經論。洞明

智者一宗偏說法華十妙。後又歎云。余以不退心慕

常樂果。當自初地至於十地。豈為名相所縛邪。乃捨

之直造韶禪師道場。韶公接之云。自性清淨無一法

可得者佛之理也。百福莊嚴無一善可棄者佛之事

也。雖分二途皆強名耳。吾是崇壽之子玄沙之孫。建

大法幢以金剛體全付於汝。今問。若爾將何以為教

外別傳乎。戒律是三學之初章。入道之前陣。何乖解

脫之路邪。況維摩云。其知此者是名奉律。若其然者

何法非律乎。佛所說經菩薩造論。豈以名相束縛於

人邪。苟如韶公所說。將何以高南嶽天台邪。而崇法

禪師云為名相所縛者。自是汝學天台不得其門耳。

而十妙之法奚嘗束縛於汝哉。諒是徒聞十妙之名。

不達一心三觀之旨。妄生取捨。真可哀哉。孟子云。吾

聞出於幽谷遷于喬木者。未聞下喬木而入於幽谷

者。斯言信矣。

次答文為二。初責來問濬(私閏切深也)流本清撓(玉篇云乃飽乃

教二切訓亂也)之未濁者。先責所問云四運推撿溷我清流

也。是知深流本自清潔。設使撓之亦未溷濁。何得聞

於唯識歷事推撿四運四性叵得。自疑謂之亂於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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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之心邪。次真源下。責其所問云一心三觀未會宗

源也。是知真源其體本淨。如或混(胡本切)也。詎(其呂切。豈也。亦

去聲呼)有妨(去聲通乎)礙乎。何得聞於實相觀理更不餘塗。

便謂不能尋源會本邪。此中既舉源流枝本。若不約

於實相觀理。唯識歷事如何消之。

次設使下。正明所傳。文為二。初斥天竺來儀。未若兜

率垂降。言印度者。此云日月。良以彼方聖賢相繼開

悟眾生猶如日月。故以名焉。舊云天竺。身毒(音篤)。賢豆

也。設者猶縱也亦猶假也。謂縱使西域印度有於一

聖來儀。戾止傳佛心印。未若(若者如也)兜率(此云喜足亦云妙足)補

處慈尊二生垂降化身開導也。言一聖者。或謂此是

假立耳。其實無人也。今尋文意。恐指達磨耳。謂縱使

達磨乃是西域一聖來儀。亦乃未如兜率慈氏二生

垂降也。良以補處其位超過一切菩薩之聖故也。豈

可以達磨西來便是傳佛心印。而貶補處垂降名為

教家偏漸邪。言二生者。淨名廣疏解世尊授彌勒菩

薩一生記云。言一生者。但取未來更來閻浮提中生

也。大論云。三生謂此生一也。兜率天生二也。未來更

來閻浮提生三也。今云二生垂降者。即第二生也。又

慈恩基師上生疏云。一者一生所繫。二者最後之身。

三者坐道場身。上生即一生所繫。下生局後二身。此

非今文二生垂降之義也。

故東陽下。次正明天台祖承心要。文為三。初明近承

補處心要。文為二。初總敘祖承人法。東陽大士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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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三觀四運而為心要者。法也。言東陽者。古稱東陽

郡。今為東陽縣。縣有東陽山。屬婺州。言大士者。大論

以菩薩為大士。大者簡小也。士者事也。按大士實錄

及李華員外撰左谿行狀。皆云東陽大士姓傅名翕。

時謂彌勒化身。而左谿即大士六代之孫也。位居等

覺者。一生補處也。亦名無垢地。過十地。解入百千三

昧。照一相無相寂滅無為。若望妙覺猶有一等。故名

等覺。雖有一品微細無明。亦乃如無。故名無垢。且一

生補處彌勒大士。尚以理事三觀四運而為心要。豈

有印度一聖來儀便廢此邪。高僧傳云。達磨禪師初

到宋境。北度至魏。隨其所在誨以禪寂。于時國中盛

弘講授。乍聞禪法多生譏謗。乃有道育.慧可二人。年

雖在後銳志高遠。初逢法將弘道有歸。感其精誠誨

以定法。如是安心謂壁觀也。如是發行謂四法也。如

是順物教護譏嫌。如是方便教令不著。入道多塗要

唯二種。謂理.行也。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以

客塵故捨偽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

住不隨他教。與道冥符寂然無為。名理入也。行入四

行萬行同攝。初報怨行。當念往劫捨本逐末多起愛

憎。今雖無犯是我宿怨。甘心受之。二隨緣行。眾生無

我苦樂隨緣。三無所求行。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

為求。道士(古之釋子皆稱道士。後為黃巾濫竊呼之)悟真理與俗反。四名

稱法行。即是性淨之理故也。濫禪之人請讀斯文。何

得斥今立於理事三觀四運。自疑謂之溷我清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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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復本邪。況達磨以四卷楞伽授於慧可。乃云吾觀

漢地唯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可度世。可附玄理如前

所陳。遭賊斫臂以法御心不覺痛苦。火燒斫處血斷

帛裹乞食如故。況復又云。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

真性。後人何得棄此法言。自謂達磨西來乃是教外

別傳心印邪。何得輙云宗門之旨非教家所知邪。嗚

呼。若苟執此見。其猶捨五經而談堯舜之道耳。异哉。

高僧傳云。南嶽禪師。定慧凝遠性戒自然。威德尊嚴

道風遐扇。幼感梵僧勸令出俗。長蒙徧吉現形摩頂。

諷誦法華智通宿命。翹勤方等靈相鬱蒸。九旬䇿修

一時圓證。法華三昧大乘法門朗然開發。自是之後

寂照幽深辯才無滯。於是內求之士重繭雲集。以所

證法傳授學人。並託靜山林宴居巖籔。練微入寂弘

益巨多。昔江左佛法盛弘義門。自思南度定慧雙舉

矣。天台智者。幼冥禎感夙稟玄風。蘊道天台尋師衡

嶺。雙弘定慧圓照一乘。受四教於神僧。稟三觀于上

德。入法華三昧。證陀羅尼門。照了法華若高輝之臨

幽谷。說摩訶衍似長風之遊太虗。假令文字之師千

羣萬眾。尋其妙辯莫能窮也。自發軫南嶽。弘道金陵。

託業玉泉。遁迹台嶺。三十餘載盛演一乘。止觀禪門

利益唯遠。義同指月不滯筌罤。或於一法中演無量

義。攝無量義還入一心。實觀玄微清辯無盡。由是四

方法侶請益如林。若定若慧傳燈逾廣。為大機感著

述其文。並理會無生宗歸一極。禪門止觀及法華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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伹約觀心為眾敷演。灌頂.法慎隨聽筆錄。顗自印可

天下盛傳。可謂行人之心鏡。巨夜之明燈。自古觀門

未之加矣。豈達磨西來別傳心印而勝於此邪。是知

圭峯云。南嶽.天台依三諦理。修三止觀。教義雖圓。終

成次第者。斯言謬矣。況復圭峯稟受清涼。而清涼云。

撮台衡三觀之趣。使教合忘言之旨。心同諸佛之心。

不假更看他面。謂別有忘機之門。昔人不參善友。但

尚尋文。年事稍衰便欲廢教求禪。豈唯抑乎佛心。亦

乃翻誤後學。況復清涼亦稟賢首。而賢首起信論疏

及心經疏。凡明修行方法並指天台止觀。圭峯何得

背祖違師妄生形斥。豈不懼於後之明哲考其虗實

邪。

故獨自下。次別引理事心要之詩。此詩具在大士實

錄。初引獨自精詩者。證於今家一心三觀實相觀理。

謂一切法無非法性更不餘塗也。言荊棘者。唐章懷

太子注後漢書云。荊棘者榛(仕銀切。木叢生也)梗之謂也。亦

名楚亦云荊也。次引獨自作詩者。證於今家四運四

性唯識歷事推檢叵得也。併(早政切)者並也皆也。此中

既引獨自作詩以證唯識歷事推檢。而輔行中前文

所引獨自作詩以證唯識四運推檢。與今文同。後文

所引獨自精詩以證作受修唯識觀。恐是誤也。況復

於其作受修觀。合當引於獨自作詩。故不可引獨自

精詩也。又復若以本末相映理事不二而消之者。故

雖唯識四運推檢。亦可引於獨自精詩實相觀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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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唯識歷事悟理也。

況復下。次明遠稟佛瓔珞經。今家所明三觀妙行。非

伹近承東陽大士。亦乃遠稟佛瓔珞經。輔行云。本業

瓔珞經有兩處文明此三觀。上卷明十迴向中一一

迴向各各有十所緣境界。第十迴向中第十觀者。名

為無相第一義觀。得入初地。初地巳上三觀一心言

三觀者。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

觀為方便。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觀。雙照二

諦心心寂滅。自然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薩。此

即別教次第三觀耳。下卷云。敬首菩薩白佛言。如上

所說若因若果若賢若聖一切功德。今此會中十四

億那由他。人誰能不起此座受學修習。從始至終入

菩薩位。時佛頂髮放一切光。復集十方百億佛土諸

菩薩眾。即於眾中告文殊.普賢.法慧.功德林.金剛幢.

金剛藏.善財童子等。汝見是眾中敬首菩薩問三觀

法界諸佛自性清淨道。一切菩薩所修三觀法門不。

汝等各領百萬大眾。皆應修學如是法門。此即圓教

一心三觀也。今文所指正在於圓。是故謂之本宗瓔

珞。輔行問云。若爾唯應上地修此三觀。何關凡下。答。

經文既云各領百萬大眾皆應修學。何獨上地。又大

瓔珞經云。攝意入定分別三觀。亦不見人入定意者。

游心十方無量世界。承事供養觀一切法。是則名為

具足禪度。是故當知三觀未圓禪度未滿。三智具如

大品三智品中(止觀大意中註云。三觀名義在大瓔珞等經。三諦名義在仁王等經。今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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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指舊仁王經耳。而慈恩宗人不達於此。却準新仁王經但明二諦。以斥天台所明三諦。況復又迷二諦三諦

但是開合之不同耳)。故三觀智文理有憑。非徒胸臆虗張無據

也。

補處下。三結遠近同歸一轍。文為四。初明大士金口

親承一生補處彌勒大士。釋迦如來紫磨金身。口業

所說瓔珞等經三觀妙行。親於佛前稟承遵奉流通

永永。所以兜率二生垂降。乃以三觀四運撿尋。豈唯

自照兼以利他。故知下。次明天台稟承符契。以是故

知一家教門所明三觀。遠則承稟佛所說經。近則復

與大士符契。東陽大士道王梁朝。滅於陳代大建年

中。天台智者生於梁末法化陳隋。故東陽大士與天

台智者往往相遇矣。邊下中高邊高中下名之為宛。

顯了可見名為宛然。言符契者。符亦契也。漢書封功

臣以竹長六寸分而合之為符。故字從竹也。契者約

也即契劵也。釋名云。劵。綣也。相約束繾(去善切)綣(口阮切。玉

篇云不離散也。韻集云謹慎也)為限也。況所用下。三明一家通宗諸

教。摩訶止觀正明觀法。並以法華諸法實相即實之

權百界三千而為妙境。乃至離愛不離境故。故諸境

十乘皆以法華大車為喻。是故名為所用義旨以法

華為宗骨。良以靈嶽親承道場契悟。正在於此故也。

故智者臨終聽唱法華竟乃云。法門父母慧解由生。

本迹曠大微妙難測。止觀序云。智者事南嶽。南嶽事

文師。文師用心一依釋論(諸文亦云智度論。論云。智度大道佛善來。智度深海

佛窮底。智度相義佛無礙。稽首智度無等佛。亦云摩訶衍論。亦云大論。以摩訶衍翻為大故。般若翻為智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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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大智度論。亦云釋論。叡公序云。憲章智典作茲釋論)。論是龍樹所說。付法藏

中第十三師智者觀心論云。歸命龍樹師。驗知龍樹

是高祖也。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

名。亦是中道義。今止觀中既用智論因緣生法即空

假中。是故謂之以智論為指南也。言指南者。文選吳

都賦云。指南司方。註云。指南車也。車上有木人常。指

其南。故云司方也。又古今註云。指南車起於黃帝與

蚩尤戰于𣵠鹿之野。蚩尤作大霧以迷四方。於是乃

作指南車以示四方。遂擒蚩尤而即帝位。問。若以智

論為指南者。輔行那云以三千為指南邪。答。此亦無

別。但是隨文趣舉為況耳。散引諸文該乎一代。文體

正意唯歸二經。一依法華本迹顯實(即向所謂以法華為宗骨也)。

二依涅槃扶律談常。良以法華雖則顯實。末代根鈍

若無扶助則正行傾覆。故正助相添方能乘於大車

遠運。故云以大經為扶疏也。扶字應從木從手。乃是

扶持字耳。疏字平聲呼。應從草。文選讀山海經詩云。

孟夏草木長。繞屋樹扶疏。註云。枝葉四布貌也。今文

之意乃取扶助之義以解扶蔬之名。何以知之。文句

記釋藥草喻品文句中云。言扶蔬者。扶謂扶助。爾雅

云。林有草木曰蔬。記作此解扶蔬之名。恐是誤也。若

爾今文應云以大經為扶助。方乃允合扶律談常之

義。不須謂之以大經為扶蔬也。妙玄中明別教斷伏

高下。依大品三觀。引大品云。菩薩欲具道慧當學般

若。即是十住。習從假入空觀。伏愛見論。欲入十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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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得十住即斷界內見思也。欲以道慧具足道種慧

當學般若。此即修從空入假觀入十行也。欲以道種

慧具足一切智當學般若。此即修中道正觀入十迴

向也。欲以一切智具足一切種智當學般若。此即是

證中道觀入十地也。欲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當學

般若。此即等覺也。無明煩惱習盡。此即妙覺也。釋籤

問云。今此文中將此四義以對三觀。與大論中釋因

中總別果上總別何異。答。言異意同。何者。空假為因。

中道為果。從假入空為因中總相。從空入假為因中

別相。別人修中初但總相為果上總。若入初地雙照

二諦為果上別。當四義與三不殊。若以別顯圓則其

義可見。故止觀中明四智云。四智者如大品明道慧.

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釋論解此有多種。或言因

中但有理體名道慧.道種慧。果上事理皆滿名一切

智.一切種智。或言因中權實故言道慧.道種慧。入空

為實慧。入假為權慧。或言果上權實故言一切智.一

切種智。直緣中道名一切智。雙照二諦名一切種智。

或言因中總別。果上總別。或言道慧.道種慧是單明

權實。一切智.一切種智是複明權實。如是等種種釋

四智。四智只是照三諦耳。輔行云。四智亦是權實二

智對因果等。是故成四。開合觀諦不出於三。具如向

說。止觀又引大品云。王三昧攝一切三昧。首楞嚴定

攝一切定。大品云。欲得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

智當學般若。問。釋論云。三智在一心中。云何言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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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慧等當學般若。答。實爾。三智在一心中。為向人說

令易解故作如此說耳。輔行云。大品下引證佛智具

三智故皆云學。初問中言欲得者。或是一人前後欲

得。或是多人各各欲得。但云當學豈名一心。次答意

者。法在一心說必次第。豈說次第令法縱橫。此則名

為以大品為觀法也。如引華嚴等經以證圓頓止觀

竟。然後結云。如是引證寧不信乎。故此即是引諸經

以增信也。如引地論.中論及十住婆娑論等。即是引

諸論以助成也。觀心下。四明所傳與他永異。止觀序

云。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又云。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

巳心中所行法門。又止觀體相中云。如此解釋本於

觀心。實非讀經安置次比。為避人嫌疑為增長信。幸

與修多羅合。故引為證耳。妙玄云。經者緯義。如世絹

經以緯織之龍鳳文章成(緯者橫織絲也。經者竪絲也)。佛以世界

悉檀說菩薩。以世界緯織經緯合故賢聖文章成。又

約行論經緯者。慧行為經。行行為緯。經緯合故八正

文章成。又約理論經緯者。詮真為經。詮俗為緯。經緯

合故二諦文章成。乃至云。觀境為經。觀智為緯。觀察

迴轉織成一切文章。今此止觀乃是天台智者觀心

為經。諸法(即一代聖教中之諸法也)為緯。織成部袟(正作袠。亦作帙。直一切。書

帙也。亦云書衣也)。不與他宗行法同類。故僧傳云。自古觀門

未之加矣。自古觀門尚無以加。而圭峯輒斥之。其猶

可濵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孟是地名。在洛北。都道所湊。古今以為津。今河陽津

是也)。蓋不知其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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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料簡

大師禪門口訣(現行印本文有六紙)治病心要。文為

二。初問可解。次答文為二。初明諸皆治病。彼文初明

安般守意。次文方明病相。不同今文謂之諸皆治病

者。且從次文而答之耳。彼文明病乃有多種。一身作

病。二鬼作病。三魔作病。四不調息成病。五業障病。治

此諸病如彼具說。如治第一身作病云。坐時或倚壁

或衣襟。大眾未出而臥。此心懈怠。魔得其便入身成

病。使人身體背脊骨欲疼痛。名為注病難治。行者慎

之。治法者。用息從頭流氣向背脊。歷骨節邊注下。須

好用心方得差耳。唯有下。次明一偈心要。文為二。初

引偈文。此偈即是次文明病之初文耳。故彼文云。坐

禪人問種種病。師誡言但繫心在境不令他緣。病自

差耳。用之者遠至三日無有不差。問。心亂橫見。答。攝

念可愈。問。四大增損那得復差。答。心之動轉猶扇之

有風。住止理數。然師教誡常言具引偈文。即如今也。

實心者圓心也。實境者妙境也。繫者如止觀云。繫緣

法界一念法界也。繫緣是止。一念是觀。輔行云。雖繫

雖念不出法界。雖止雖觀寂照同時。迭(徒納切)。遞也更

也。注者。記也專也。亦猶水之灌注也。釋曰下。次釋所

以心注於境境注於心等。應以前文四句分別來此

用之。又復應以諸文大旨開拓此中。使夫心境相注

之義泠然可解。細思細思。今不委示。

** ○第六行解相資例

文為二。初牒名。次釋義。文為二。初判解行文為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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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前七正判解行。如分別中等者。十義亦名十門也。

故止觀第一約十義分別十章。始自真俗終至橫竪。

其第六義即是自他。而前八章名為自行。起教一章

名為化他。旨歸乃是非自非他。故云於中且約自行

化他等也。果報為果非今正意者。以行解相資正在

於因。因成方乃剋獲大果。所以果報非今正意也。前

五生解後二為行者。次文顯矣。

次分別下。釋疑。文為二。初釋疑。明自行之解唯前五

章。言釋疑者。止觀十義分別十章。而第七義即是目

足。大意至起教是目。方便至果報是足。旨歸非目非

足。輔行云。大意至起教是目者。亦隨語便。準理應云。

初五章及起教是目。目譬於解。前之五章即自行目。

起教一章令他生目。方便至果報是足者。足譬於行。

方便正觀有功用行。果報位在初住巳上。無功用行

自然作意。雖小不同同屬於行。若準第五卷(現行印本文在

第四)初云。前六重是解(輔行云。方便望五稍似行始。若望正觀全未論行。是故前六並

屬於解)。是則方便亦屬解收。今以方便得為行始。且判

屬行。今文中云。越次取文兼化他故者。以初五章及

後起教同譬於目。乃是越於中間方便正觀果報三

章次第故也。起教既是化他之解。故自行之解唯前

五章是也。故恐人疑目既譬解。是則始從大意終至

起教莫非是解。何故向來但判七中前五屬解。故茲

釋云。分別文中雖以等也。是故須知解有自他。今既

論於自行之解。故不須以化他之解而為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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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大意下。釋疑明五略行果非正修之相。文為二。初

正明言釋疑者。以輔行云。問前五略中有行有解有

因有果。何故但云六重是解。答言大意者冠於行解

自他因果。意既難顯。還作行解因果等釋。非謂巳有

行果等也。故大意是總。餘八是別。別是別釋行解因

果。若復有人依前五略修行證果能利他等。自是一

途(輔行釋常坐三昧意止觀中云此去乃至非行非坐。並粗準本輕示觀門之語。縱有似於十觀之相而文

並約略。未可以辨觀法始終。初發大心及下三略亦復如是。故此五略但名大意。若欲消釋必善下文十乘觀

法方可離謬云云。)若論文意但屬於解。於屬解中恐解不周。

故須委明名體及以攝法等相。方堪成下十境十乘。

如大意中雖云發心十種不同及四三昧明行差別。

但列頭數辨相未足。是故都未涉於十境十乘。故今

謂之大意。雖有行及果報等。乃至云非謂即是修行

相也。

次何者下。舉方便正修以驗之。文為二。初正舉。何以

得知前五略中未是正修之相。以由修行之相俱須

用於二十五法以為方便。十境十乘以為正修。而五

略中既未明此。驗知但是解於始末而巳。未即便為

修行之相也。次所以下。釋意。然此伹釋正修所以。故

云若無十境等也。仍闕釋於方便所以。是故應云若

無方便正行難立。若無十境乘則無體。體者即當體

之體也。若所依之體即諸法實相耳。故輔行云。又此

十境即是前文所顯之體。前約所顯能攝故立體名。

今對能觀所發故立境名。又前從理說故體唯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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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邊故境有十。事即理故。故一一境皆不思議。理

即事故。故一一境相別不同。是知若無所觀十境則

無能觀十乘之體。以由理無所存徧在於事。故須即

事以顯於理。方有十乘大車之體也。不二門云。故撮

十妙為觀法大體者。即所依之體也。若望能觀。是則

十妙還成陰入等境當體之體。以第一義雖理。圓頓

雖實。本雖久遠望觀屬事。事即當體之體故也。故知

今云若無十境乘則無體者。即當體之體也。而前文

云。諸法實相以為車體者。即所依之體也。雖分二塗

理無異轍。故全所依而為當體。仍了當體即是所依。

即理而事即事而理。不其然哉。問。若以十境為十乘

體。十境不出火宅煩惱。而釋籤云。以火宅為寶渚必

為所焚。以煩惱為能乘義須傾覆。與今相反。如何會

之。答。今以十境為十乘體。但是車體。而此車體若無

眾寶莊校白牛引駕僕從侍衛十乘之行緣了顯發。

但是禿乘。灼然傾覆必為所焚矣。故次句云。若無十

法名壞驢車。良由此也。若無十法名壞驢車者。大經

梵行品云。乘壞驢車正南而游。章安解云。乘壞驢車。

譬惡法自運也。正南而游自有三解。一云南是離地。

北是坎地。去坎就離譬失善起惡。二云就諸方而說。

北是上方。譬斷善人從上墜下。三云天子南面殺活

自在。此人邪見判無因果。其心自在亦復如是。故止

觀明觀陰十乘文畢乃云。今人只謂捨惡取空是大

乘。此空尚不免六十二見單複之惡。何得動出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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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借為乘。只一禿乘。無法門具度。正法大城金剛寶

藏具足無缺。何所而無。豈容禿空而巳。若但爾者。乘

邪見乘入險惡道是壞驢車耳。輔行云。今人下。斥邪

也。正法下。顯正也。如此妙乘豈同惡空。與而言之。但

有車體既無具度。故名為禿。奪而言之。體用俱非故

名為禿。故引大經乘壞驢車。非伹闕於白牛。般若為

驢所乘。任運非正故非高廣。又復言壞全無莊嚴。況

復起見入三惡道。

次故知下。明相資。文為三。初明妙解導於方便行始。

文為二。初明解有廣略。如上所論。是故當知必定須

以前之五章以生自行不思議解。於生解中大意則

略解始終自他因果者。輔行云。大意為總。餘八是別。

總別皆有自行因果化他能所。何者。於總釋中發心

修行。自行因也。次感大果。自行果也。次裂大綱。化他

能也。既有能化必有所被。文略舉能以攝於所。能所

事畢同入旨歸。又云。行始為因。行終為果。豈非自行

之始終邪。次別釋中。始從釋名終至正觀。自行因也。

次果報章。自行果也。起教一章。化他能也。所被義當

化他所也。後三大章其文雖闕。義同大意。後之三略

言始終者。即是自他各有始終也。自行之始者因也。

自行之終者果也。化他之始者能也。化他之終者所

也。例如十妙始終之意(云云)。文略意寬者。即前所謂

以大意文略意廣也。次四專在名體者。四者總舉四

章也。名體者別舉初二章也。雖別舉初二亦兼後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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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輔行云。如釋名中先待次絕。絕只是開通。德會異

共成絕義。顯體四段並先偏後圓以為待絕。體為所

詮。名既開顯體亦隨名。用所開體偏攝諸法。法相難

明仍分六義。徧於事理因果自他。還以六義展轉相

收。復以五門判所攝法。方曉體內所攝互融。復了融

中實權不濫。更以權實四章互顯。是故但舉名體二

章則攝法偏圓從可知矣。文理但廣者。既開四章豈

非文為能詮理為所詮。故理亦廣也。

故以下。次明導於行始。但言廣解者。文體承便耳。其

實須云五章妙解導於行始。故輔行云。圓解稍利。復

以此解導於方便。又云。亦歷二十五法約事生解。方

乃堪為正修方便。方便之言通於偏圓。故云。使二十

五法隨教甄分也。施開廢會方可得名妙行之首。思

之可見。

是故下。次明妙解資於正修之行。文為二。初正明。言

名宗者。方便正觀果報三章。於五重玄義既乃是宗。

故今正修十法名之為宗也。言次第者。生起不亂也。

於理自足者。以前妙解之中備明巳竟故也。而今文

中相猶廣者等者。即正修文中觀法之相廣愽乃。是

為於鈍根者耳。若利根者。得前妙解之旨。於今正修

文中則但釋十法名宗次第。於其理趣自然具足矣。

今仍恐於鈍根之者不曉十乘觀法次第。故特引於

前文妙解。入正觀中委論其相。何者。且如正修十法

之中一心止觀。豈非前文釋名之中絕待止觀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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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妙理豈非前文止觀體相乎。能破止觀所破之惑

等豈非前文所攝之法乎。大小權實麤妙炳然豈非

前文偏圓之相乎。是知正修十法之相。乃是引前妙

解入觀委論耳。若不爾者。解非行家之解。行非解家

之行。安能相資而契於理邪。然正修中陰等十境。皆

須委論十法妙行。但恐繁文。是故乃於陰境具明十

乘觀法。下之九境伹將陰境十乘觀法比例可知。故

前文云。十法成觀。但於陰入委識根由。餘九待發方

可設觀。故九境中但分別境。境下十觀不細委論。但

隨境轉照非關廣說。是故諸文不無傍正者。此有二

義。一者約於解行而說。則前五章妙解為正。妙行為

傍。故五略中雖有行果。非謂便是修行之相。正修之

中雖引前解入觀委論。不可謂之但明妙解。故正修

中妙行為正妙解為傍。二者陰境傍明境相。正示十

乘。故陰境中十乘最委。下之九境正示境相。傍辨十

乘。故九境中但分別境。境下十觀不細委論。文雖傍

正義必圓備。

且如下。次明正修之行成道樹法身。文為二。初明道

樹。文為三。初先明地種。故止觀中章安私謂云。譬如

大地一。能生種種芽。輔行云。法性如地。種子如境。又

止觀云。然界內外一切陰入皆由心。起是惑本。心攝

一切。輔行云。若示境體觀心即足。以心徧故。攝餘法

故。故今謂之且如十境只一念心行之地也。以由心

體徧攝一切。故得喻之猶如地也。故輔行云。法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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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此心既是觀家之境。所以名為行之地也。一一顯

示境相不同者。即陰入等十境差別不相混濫也。行

之種也者。即輔行云。種子如境也。種者生義。此種生

時純變為修。此修既乃全於法性大地而起。故得修

性皆是一如。更無別體從外而來也。若無十境乘則

無體。義在於斯。問。若爾。種之與性如何分別。答。能生

為種。不變名性。請以喻顯。從穀生穀故名為種。穀種

不變故名為性。從一念心法性地生。是故如種。無始

至今其種不變。是故名性。種性雖別體元不二。從用

而辨二義宛然。具如淨名疏(云云)。

一一起於下。次正明道樹。文為二。初正明。輔行但云。

觀行如雨。發如抽芽。仍略不言幹藥華果。於法性地

起十乘觀。潤於境種令其發生。故喻如雨也。牙字誤

也。應作芽字。即萌芽也。陰等十境因觀行兩資潤發

生轉成妙境。猶如種子萌芽抽發也。幹(古案切)者莖幹

也。發心上求是故喻如莖幹上聳。安心既有六十四

番。是故喻如枝葉眾多。破徧乃至對治既是正助兩

行。而行始為因。故喻之如華也。又行終為果。故云次

位以至離愛行之果也。既離法愛即入初住名為分

果。此約離於似愛而說。若離真愛。乃至須論究竟滿

果等賜大車游方至極。即此義也。

次若無下。總結。若

無第一觀行之雨。乃至第六離愛之果。是則道樹不

能端嚴。故須六事道樹方成。以樹喻於因果之道。故

云道樹耳。若輔行中乃云。婆娑.大論並以樹譬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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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道樹(云云)。

三次第下。明三根不同次第雖爾者。指上六事至離

愛巳方乃成果。此即約於十法觀行次第而明。若從

人說意則不然。何者。人有三根。上根即於心地境種

用微妙觀而生於果。不必次第至於第十離法愛巳。

方入初住以至妙覺。故文云者。故病患境十乘初觀

妙境中文云也。故止觀中明觀病患是妙境巳。引金

光明除病品云。直聞是言病即除愈。即初觀意也。輔

行云。直聞是言所患即除。譬聞妙境得入初住。言初

觀者即是初觀不思議境也。為中下根等者。止觀又

云。復有深重難除差者。至長者所為合眾藥病乃得

差。即後九觀意也。輔行云。譬觀妙境無明未除。如是

發心乃至離愛。故云眾藥。如是用觀亦得入於初住

位也。縱未入位得入五品名小除差。是故當知至離

愛巳方乃名果。則是約於中下根說。若上根人。即觀

境種成不思議。便登初住以至妙覺。故輔行云。十乘。

文十義十。根三意二。分遠近故。近期初住遠在妙覺。

又大意云。上根唯一法。中根二或七。下根方具十(高麗

四教以發心至第六道品名為中根。從對治至離法愛名為下根)。

次又於下。明法身。文為二。初別明又為二。初正約妙

行明法身。且約初乘觀於妙境明四事者。一觀心是

不思議境。觀之一字豈非寂照之止觀邪。又云。既自

達妙境即起慈悲。豈非生起邪。如引華嚴。心如晝師

造五陰等。豈非引事邪。又斥世人判前五如是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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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後五如是屬實在聖。豈非破古邪。又問心起必

託緣等。豈非問答釋疑邪。初乘既爾。餘九準知。

次又

釋下。兼約妙解明法身。且從廣解而說。故云釋名等

四也。文是能顯故屬於膚。義是所顯故屬於內。志在

正修故意是骨。正修本期滅理真性。故意所詣名為

髓也。次若無下。總詰。即是總結行解各四。以成法身

也。須知法身有全有碎。諸方便教名之為碎。法華一

實名之為全。故法華論明此法華有十七名。其第十

二名一切佛堅固舍利。今此止觀既是法華妙解妙

行。當知乃是法身全也。故妙經云。若經卷所住處。皆

應起七寶塔。不須復安舍利(生身舍利耳)。所以者何。此中

巳有如來全身。即此意也。

三是故下。斥非顯是。文為二。初斥當時學者讀文昧

旨。此文全是結斥清凉謬指偏僻一句兩句以立頓

頓。令今止觀十乘妙行而不周足。委如上下文中所

辨(云云)。次修行下。正顯所傳妙盡淵底。文為二。初明

解行圓成同歸妙理。言集解者。集字恐誤。當作習字。

今之下。次結十章攝法周備。意唯若是者。指上修行

之來等文也。故前習解方便等文。即是止觀十大章

也。故知十章無所不攝矣。如此立例發揮輔行。尚恐

未明止觀之旨。豈以搜要簡略之說能通行門。斯蓋

往代愚昧之者。假託荊谿之名妄生率爾之見。輙懷

去取傷害尤多。略如大部補註中辨(云云)。

** ○第七喻疑顯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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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為二。

*** 初牒名

此即曉喻清涼觀師之迷惑。顯明所

傳止觀之正行也。問。何以得知此是曉喻清涼觀師。

答。大宋高僧傳云。清涼觀師大曆十年依荊谿湛然

法師習天台止觀及法華.維摩經疏等(云云)。余亦甞

覧清涼觀師華嚴疏鈔。見其固執涅槃權文瓦石非

性。又復謬立漸頓.頓頓。由是而知金錍之作義例之

興。皆為曉喻清涼觀師。以至釋籤.輔行記等諸文所

斥。莫不皆然。故輔行述緣起十意第二意云。曾師承

者而棄根本隨末見故。良由於此。而近代諸師不深

本宗未廣看習。往往亦有背本宗之義。附僻者之見。

悲哉悲哉。此如金錍寓言記中委彈其謬。學者尋之。

次此所下。釋義。文為三。初明因由。此所學宗等者。今

此一家自章安以來至千荊谿所學之宗。皆共遵稟

天台智者一師而巳。故金錍云。天台大師靈山親承

大蘇妙悟。是余師也。摩訶止觀所承法也。故止觀之

法。文理相承代代傳授。以為心要。同歸一轍終無異

解。但由忽遇清凉觀師僻執之者。因而問之。乃生異

答故事。不得巳而微召於止觀之法。曉喻清涼觀師

之迷惑耳。然清涼觀師本學天台甞講止觀(裴休作於清涼

行狀有此說也)。既生僻解。遂被荊谿辭而關之。乃背天台附

於賢首。依賢首五教造華嚴疏鈔(言五教。一者愚法小乘教。二大乘始

教。三大乘終教。四大乘頓教。五大乘圓教)。又於疏鈔之中全用止觀之法。

雖用止觀之法。又立兩頓之教。嗚呼哀哉。教宗賢首。

行稟天台。教行殊塗。師資無準。既迷止觀濫用何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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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今曉喻其致照然。或問曰。義例.輔行明所傳之法

須有師承。故荊谿述輔行緣起凡有十意。第一為知

有於師承非任胸臆。而近代學者傳天台之道皆宗

於四明。今觀吾子所述。凡至法門淵奧之處多排四

明。而眾人聞之咸生驚怪。亦有笑於吾子學無師承。

僕雖無似彌積欽慕。幸垂開示用息羣疑。余對曰。輔

行.義例明師承者。乃是以智者為師。止觀為所承之

法。蓋破清涼觀師違背於天台乖僻於止觀耳。余今

秉筆。既袒述於智者又。憲章於止觀。而眾人笑余無

師承者。是為妄笑耳。何傷於余哉。謂排於四明是無

師承者。且四明稟受寶雲通師。而通師亦頗有撰述。

何故四明不遵所稟之見而別自建立邪(通師撰記解光明玄。

而四明反云寶雲講次第。學徒隨錄。義或關如。通師又解十六觀經疏。而四明斥云。多談事相少示觀門)。又

孤山稟受奉先清師。亦多有改作(清師解不二門曰示珠指。孤山解不

二門曰正義。清師解十六觀疏曰顯要。孤山解觀經疏曰刊正)。嗚呼。世人只知笑余

學無師承。而不能笑孤山.四明道無所稟。悲哉悲哉。

問頓教下。次正曉喻。文為四十六段。然金錍中開導

野客情懷亦立四十六問。既為斷於鈍根疑惑及對

六即。而今四十六段喻疑顯正。豈不然乎。

**** 初辨謬

立二種頓教之失。文為三。初問。次答。三喻疑

顯正。應知初問即是荊谿問於清涼。次答乃是清涼

答於荊谿。三喻乃是荊谿喻於清涼。餘四十五段準

此可知。又下文中或無問辭。但直引於清涼謬立便

乃喻之。然此喻疑四十六段。文皆顯了。不煩碎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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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或有關涉之處則為示之。言講貫者。講者和解也。

貫者貫華也。法華文句云。天竺有散華貫華之說。如

此間序後之銘也。故長行之說如散華。偈頌之說如

貫華。又修多羅有翻之中第四翻線。線能貫持。如貫

華也。此乃通指諸經皆名貫華耳。四分律云。如種華

散置案上。風吹則散。何以故。無線貫穿故也。是則別

而言之。除長行散說。凡是偈頌皆名貫華。通而言之。

長行偈頌皆名貫華。故修多羅五種翻中第四翻線

也。若名體俱無修行何託者。以不憑教。修行皆是無

依虗妄故也。若以頓頓是圓。如圓圓等。此義可爾者。

縱而許之也。故妙玄明宗中約四句料簡云。自有漸

圓(此約七種方便同開佛知見。始見圓理。見圓理者。良由理外七種方便漸入圓因。故言漸圓也)。自

有圓漸(謂初住巳上也)。自有漸漸(謂七方便各自有因也)。自有圓圓(謂唯

妙覺也)。此約偏圓相對論四句也。又單約圓論四句。今

不煩錄。又止觀第三明偏圓中亦四句。文中仍指如

法華玄。然此圓圓即是四教最後之圓。而清涼以天

台四教最後之圓判為漸圓。亦云漸頓。於漸頓外又

更別立頓頓之教。故今斥云。既分二頓。漸頓為圓。更

加頓頓。為何所擬。又涅槃玄明經用中亦云頓頓。仍

指如前明經宗中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及以常住大

般涅槃。故下文云。正是四教最後之圓。而清涼指不

次第行十信斷惑名為漸頓。不斷惑者謂之頓頓。是

故下文復更斥之(云云)。

**** 次辨謬

立二位斷惑之失。文為三。初問。次答。三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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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者。見為一住。思分三住。更加無明即五住也。圓

教四念處者。大師自有別行四卷四念處文。即以四

教四種念處各為一卷也。冶(羊者切。銷也)鐵作器等者。彼

文圓教四念處云。五品名外凡。十信名內凡。皆圓伏

無明。而界內見思自然而盡。如火燒鐵。鐵雖未融垢

在前去。正慧觀無明。無明未除見思前盡。非關漸次

者。若據麤惑任運斷處。亦與次第次位相齊。而從初

來三觀圓修。與次第義永不相關。故妙玄云。三藏佛

位斷見思盡。望圓六根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為

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佛尚為劣二乘可知。永嘉宿

覺集中既用天台此文。驗知永嘉本學天台。而云認

得曹谿路者。豈非矛盾。苟順永嘉宿覺集中明於修

證。將何超於天台止觀邪。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