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義例隨釋
摩訶止觀義例隨釋
修觀前不無發心。如五略中發大心是也。所發雖
同。定內定外不無異焉。二為明發心攝法徧故者。
發心既依三千妙境。即是無作四諦在一念中。無
作四諦緣之發心。豎窮三諦。橫周法界。攝法周徧
無越此也。三為欲弁異諸偏小故者。今圓發心緣
無作諦起四弘誓。是故名為真正發心。簡非三教
菩薩.兩教二乘及九非心。皆非真正。故云弁異諸
偏小故。文中弁字傳寫之訛。却作弁者。周朝以皮
為冠故謂之弁。乃去聲呼。辨。別也。乃上聲呼。聲字
俱非。不可不正。下去例爾。四為明中根發方悟故
者。初乘觀法久而不入。為之奈何。由此之故。或方
等師教之。或自識進否。是故依境發菩提心。由發
方悟。功由誓願。五為下八作行始故者。願為行始。
始。本也。本立則行生。故云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
以赴難。是故始於安心。乃至正助。通名填願。次位
下三雖非觀法。由觀力故通名為觀。觀即是行。故
知發心為行始也。】
「三安心五者。一為明有願仍須行故。二為弁中根難
安故。三為示法同隨人異故。四為示凡夫自他安故。
五為示開總出別安故。」
【釋曰。一為有願仍須行故者。有願無行名為狂願。
以行填願願行相副佛道可期。此亦且從一期相
生而說。若前巳入。豈須此邪。二為弁中根難安故
者。夫安心中大略有二。一者總安。二者別安。總安
者。唯止與觀。故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
物機多途不可齊一。故隨其所欲逐而安之。以四
悉檀。用止用觀。故有六十四番。譬如一網而有千
目。至獲魚者唯在一目。雖一目得。必假眾目。六十
四番方之可見。三為示法同隨人異故者。法謂三
千妙止妙觀。厥體本同。不可有異。隨人異者謂總
安別安。根性殊故。則有空。有有。有雙亦。有雙非。四
門四悉信行法行。一向相資回轉等殊。故知法只
一念。三千隨事。乍爾有異。若悟入者同異何有。四
為示凡夫自他安故者。凡夫者。凡師也。五品十信
名曰凡師。破無明惑方曰聖師。是知師者難其人
也。今之鄙夫比比。當此任者能無差乎。自他安者。
凡師自行三十二番。凡師教他三十二番。言三十
二者。且如空門有止有觀。各有四悉。則有八番。止
觀一門有八。四門則有三十二番。自行既爾。化他
亦然。則有六十四番安心。故云凡夫自他安也。五
為示開總出別安故者。既以法性妙止妙觀總而
安之。昏散之心彌增暗動。故須開總別別安之。則
是四門四悉自他六十四矣。】
「四破法徧五者。一為弁此門偏用慧故。二隨用一門
橫豎徧故。三為初心者依教門故。四示初心者依無
生故。五三諦圓融破方徧故。此中五意。後之三意別
在今文。前之二意通在初後。」
【釋曰。治眾生病用藥不同。不可以一藥能治眾病。
上安心中。以眾生散病多故乃用定法。是用有慧
之定也。若巳悟入者不須餘藥。既不悟入。藥力無
功。故須轉藥以治厥疾。是故此門偏用慧故。慧為
藥者。治昏病也。此乃即是有定之慧適時用與。斯
之謂也。二隨用一門橫豎偏故者。圓四門中隨用
一門。即空有乃至非空非有。如用空門。從假入空。
自空入假。自假入中。此空門中之豎也。此一門中
自有橫論四諦.因緣.六度等法。一門既爾。諸門亦
然。故云隨用一門橫豎徧故。三為初心者依教門
故者。止觀云。然破法須依門。經說門不同。所謂教
門.行門.智門.理門。今止觀但依教門者。教能通至
行智理故。復於教中簡藏等三。正在圓門論破法
徧。應知今用教之一門。即是上文空有等四種門
也。四示初心者依無生故者。此正明止觀部意唯
依無生。故知正修十乘觀法皆無生也。若修不入。
方乃度入餘三門耳。五三諦圓融破方徧故者。以
破徧中有豎有橫及非橫豎。乃是寄次第觀以明
行相。如初空觀論破法徧。若非三觀一心中用。破
則不徧。空觀既然。假中亦爾。是故文中六處示妙。
良在此也。此中五意後之三意別在今文者。意在
破法令徧。巳如上釋。前之二意通在初後者。謂始
從觀於妙境。終至離似法愛。無非用於有定之慧。
及隨用一門橫豎破惑。然此亦且從於一期通途
之說。若上安心既是有慧之定。或巳悟入。豈須更
用有定之慧耶。此但從於未悟者之為言耳。】
「五通塞五者。一為示撿挍非一節故。二為示橫豎通
仍塞故。三為示一心仍有塞故。四為示寶渚是為所
通故。五兼消經文過五百故。」
【釋曰。言通塞者凡有二種。一者通途通塞。二者別
途通塞。通途通塞者。一豎中以三惑為塞。三觀為
通。二橫中以苦集無明十二緣生六蔽為塞。道滅
無明十二緣滅六度為通。三橫別通塞者。止觀引
大品云。有菩薩初發心與空相應。又云。有菩薩初
發心遊戲神通。又云。有菩薩初發心即坐道場。同
初發心。橫也。分屬三人。別也。論通塞者。望下為通。
望上為塞。思之可見。四一心通塞者。止觀云。若於
一一法一一能一一所皆即空假中。具諦緣度。是
名無通無塞雙照通塞。若於此法微有所著。是名
為塞。塞則不通。言撿挍非一節者。於此四中。一一
皆以四句推撿。即是撿挍。無別撿也。若四通處而
起塞者。必須破塞而存於通。譬如用兵以將破賊。
將若為賊此賊亦破。賊若為將此將亦護。三觀為
將。三惑為賊。將若為賊。只是於通而起塞耳。節節
撿挍方之可知。二為示橫豎通仍塞故者。三觀相
望展轉論之。如空能破有得名為通。假能破空得
名為通。空為假破空又成塞。假雖勝空得名為通。
若望中道亦名為塞。中勝二邊得名為通。隔小故
塞。此約豎論通仍名塞。若橫論三觀通仍塞者。如
上文引大品三人發心是同。三觀為別各於當分
為通。不相收為塞。法相淺深。任運自有通塞。況復
於中起苦集無明蔽等。寧非塞邪。三為示一心仍
有塞故者。一心三觀本無通塞。止觀云。若於無塞
無通起苦集無明障蔽者。非但失於神通。亦失馬
步。神通馬步文出大論。此三本喻橫別三觀。神通。
中觀也。馬。假觀也。步。空觀也。一心起著尚失於空。
而況中邪。是則三觀皆失。此是一心別相之塞。此
塞須用四句推撿破塞令通。故云為示一心仍有
塞故。四為示寶渚是所通故者。寶渚之名文出涅
槃。寶所之名文出法華。譬同語異。皆譬證理為渚
為所。證理淺深有分有滿。淺分在於初住。深滿在
於究竟。今文之意且在初住耳。五兼消經文過五
百故者。經文明滅化城趣寶所。須過五百由旬險
難之塞。方達通也。言五百由旬者。有三義焉。一約
果報生死之處。二約生因煩惱之惑。三約觀智。能
過五百生死處者。三界為三百。方便土為四百。實
報土為五百。生因煩惱者。見惑為一百。五下分結
為二百。五上分結為三百。塵沙為四百。無明為五
百。觀智能過者。空觀能過三百。假觀能過四百。中
觀能過五百。應知只是一念。十界百界因果不二。
即空假中。彈指能過五百由旬。無塞可破。無通可
護。即是通塞之正意也。】
「六道品五者。一為示須用道品調故。二為示調停異
偏小故。三為示念處是陰境故。四為示道品攝諸行
故。五為示品後必有門故。」
【釋曰。一為須道品調故者。道品有四種。一者相生。
二者當分。三者相攝。四者對位。今明調品唯相生
一。餘三非是調停也。所以須此調停者。上雖破徧
及識通塞。若不調停道品。何能疾與真法相應。是
故三四二五隻七單八調而停之。至三脫門得入
真理。功由調故。若上五乘巳得入者。不須於此。故
云為須道品調故也。二為示調停異偏小故者。止
觀云。諸道諦三十七品。今不具記。但明無作道諦
三十七品。成於一心三觀義故。既云但明無作道
品。異偏小義於茲可見矣。三為示念處是陰境故
者。乃圓陰境者亦即不思議。亦名為陰入。故止觀
念處文中先示一念心起不思議。乃十界陰入不
相妨礙。是重舉第一不思議境為念處境。前總觀
陰既不悟入。是故離總出別而為身.受.心.法四境
而調停之。故知前之五乘并觀於陰。故破徧後例
餘陰入者。乃是預為通塞道品之本也。故知自破
徧後。通塞道品等皆悉具觀五陰故也。故云為示
念處是陰境也。四為示道品攝諸行故者。謂四教
行不出道品。如止觀引大經云。三十七品是涅槃
因非大涅槃因者。乃三十七品攝前三教之行也。
又云無量阿僧祇助菩提法是大涅槃因。此圓教
三十七道品也。又淨名云。道品善知識。由是成正
覺。此道品攝因果也。又若別以四念處攝一切法
者。如云念處是法界攝一切法。此獨以四念處一
法攝一切法也。又以七科互相攝者。如舉念處一
法收餘六科。乃至若舉八正亦收一切。此如相攝
道品通攝四教行故。故云道品攝諸行也。五為示
品後必有門故者。此明三十七品將到無為城。城
有三門。若入此門即得發真。所謂空.無相.無作門
也。亦名三三昧。此實道品功能而致之也。】
「七正助五者。一為示重蔽者必須助故。二為示事度
能治蔽故。三為示助道攝法徧故。四為示正助合行
相故。五為示三教俱是助故。」
【釋曰。正助者。正家之助。故云正助。以前正觀修而
不入。必須助道。如世澣衣以水澣之。垢既不去必
假灰皂以助清水。垢方去焉。言一為重蔽者必須
助故者。蔽謂六蔽。塞六度門。故云蔽也。一恡蔽。蔽
布施度門故。二貪蔽。蔽持戒度門故。三嗔蔽。蔽忍
辱度門故。乃至愚癡蔽。蔽智慧度門故。此六蔽障
人皆有之。但有輕重。今明助道乃治重者也。是故
止觀四句簡之。一者根利無遮。易入清涼池。不須
對治。二者根利有遮。但專三脫門。不須助故。三者
根鈍無遮。但用道品調適轉鈍為利。亦不須治。四
者根鈍遮重。牽破觀心。為此根性故須對治。故云
為重蔽者必須助也。二為示事度能治蔽故者。以
通塞中以蔽為塞以度為通。今明對治故宜用之。
以由此六對治便故。是故用之。然此亦且言於對
治。若乃轉治.兼治.具治.第一義治。此亦未論。具如
止觀本文。此伹大略而巳。三為示助道攝法徧故
者。此乃同體之權以為助道。方能徧攝一切諸法。
故止觀本文中。略明攝諸品調伏六根。十力四無
所畏乃至八十隨形好及一切法。今謂若非同體
之權正助合行。助道之外更無一法。豈能攝諸法
徧邪。四為示正助合行相故者。正。三觀也。助。六度
也。合行者。圓實行人了一切法無非法界三千實
相。用度破蔽。蔽即法界。度亦法界。法界無外無二
無別。如此之說乃總而言之也。若別論者。且如布
施破慳蔽者。能施之心。所施之物。能受之人。三處
皆空。無非實相三千妙理。布施既爾。乃至智慧破
癡亦復如是。合行之相大率略爾。五為示三教俱
是助故者。佛出世意本在一圓。施三教權為助圓
實。是故大車譬中。前之六乘乃是車體。及以具度
第七乃是有多僕從。故止觀中明事六度。具列藏
通別教。故知三教皆助道也。法華云。更以異方便。
助顯第一義。斯之謂也。若以四教相望展轉為助。
還須圓實以為所助。必不可以圓而助三也。】
「八次位五者。一為示妙位使不濫故。二為示妙位德
難思故。三為示慕果令思齊故。四為增上慢知非聖
故。五為逗眾生宜樂者故。」
【釋曰。位者。行之所階也。道不浪階。隨功所涉。故謂
之位。聖人於無為法中而有差別。是故天台於一
代教立四教位。前三教位非今所論。圓妙之位乃
今所辨。言妙位者。不明六即非圓妙位。所言即者
一念即是。免退屈自鄙之過。於此即中。高下甄分
免於叨濫。故謂之六。吾祖妙談盡理盡事。無過此
也。嗟夫世有濫學大乘之者。不覧佛教。不知佛旨。
自謂即心是佛。無修無證。我巳是佛佛與我齊。自
誤誤他。良可悲痛。今明圓妙之位乃不思議之位
也。不分而分乃有六焉。一者理即位。謂一切眾生
依報正報無非實相三千三諦。此但是理。殊未有
修。所謂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正斯謂也。或善
知識教。或彼圓頓乘。聞於理性三千三諦。深而解
之。此名字即位也。依而觀之。得入五品。名觀行即
位也。由此觀行進入六根清淨。名相似即位。由此
相似得入初住。名分真即位。分真即長。則涉住.行.
向.地.等覺。俱名分真即位。妙覺一位名究竟即。又
復應知。六即之位位位無外。皆不思議方名妙位。
故云為示妙位使不濫故。若識六即。絲毫不濫矣。
二為示妙位德難思故者。位位功德皆不思議。且
如五品初隨喜品。聞經一句展轉教人。至第五十
置前四十九人。只將第五十而為挍量。經云。若四
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四生。如是等在眾生數
者。有人求福。隨其所欲。娛樂之具皆給與之。一一
眾生與滿閻浮提七寶布施。及七寶宮殿樓閣等
如是布施。滿八十年巳。又作是念。然此眾生皆巳
衰老。年過八十。我當以佛法而訓導之。一時皆得
初二三四果。於汝意云何。是大施主所得功德寧
為多否。彌勒答云。甚多。世尊。佛告彌勒。我今分明
語汝。是人以一切樂具施於四百萬億阿僧祇世
界一切眾生。又令得阿羅漢果。不如是第五十人
聞法華經一偈隨喜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
不及其一。嗚呼。初品功德尚猶如此。何況第二品
五品。其功德又如何哉。五品尚爾。十信.十住乃至
妙覺。又豈可挍量耶。故云為示妙位德難思故。三
為示慕果令思齊故者。次位之設高下焉。有因果。
欲令修觀行者勤䇿觀道。希慕聖果。自強不息。是
故云也。四為斥增上慢知非聖故者。示圓修者行
有所尅。各有相狀。如入五品者應須得定獲持。若
入十信應須六根互用。如法華中說。此凡位證相
如此。聖位者初住一發一切發。發一切功德。發一
切智慧。發一切境界。真六根發見聞覺知等。乃百
佛三千大千世界。亦百佛三千大千世界須彌鐵
圍於身中現。二住巳去倍倍增益。如何微有無生
法塵與意作對。及得少禪自謂真聖。豈非增上慢
邪。邇世亦有不曾無生法塵與意作對。而復不曾
獲得少禪。自向人說我巳證得。此非上慢乃大妄
語人。罪結四重。增上慢者其罪猶輕。可不驚乎。五
為逗眾生宜樂故者。大乘小乘經論所出。次位不
同有開有合。皆為是機。苟執一途於法成諍。且如
圓位自有開前合後。如三十三天皆服甘露不死
之藥。自有開後合前。如十四夜月。自有前後俱開。
如四十二字。自有前後俱合。如開示悟入。若非被
物。安有如此多少不同。若執一文為是。則三文皆
非。悉檀逗物方為通見。】
「九安忍五者。一為示內外障須安忍故。二為斥鄙夫
擅師位故。三為示行者內外術故。四為示先賢安忍
軌故。五為令䇿進相似位故。」
【釋曰。內外障須安忍故者。內障謂諸煩惱。強賊也。
外障謂名譽利養。輭賊也。此內外障。若不安忍。能
壞觀心。是故示之。二為斥鄙夫擅師位故者。師者
人之模範。深沈大度能忍違順。鎮鎮不動方堪為
師。那得見少善則喜。見少惡則憂。輕毛隨風。非愚
鄙之夫邪。三為示行者內外術故者。術謂法術。有
內外故。內三術者。謂即空假中之三觀。治三惑也。
外三術者。一莫受莫著。治於外障名聞利養眷屬
等故。二縮德露玼。治於外障名譽黏繫等故。三一
舉萬里。治於輭賊。三觀之心必為牽破。五品之位
何由增進。吾祖親證用此教人。豈虗也哉。四為示
先賢安忍軌故者。止觀引南嶽歎曰。一生望入銅
輪。領徒太早。所求不尅。嘗著發願文云。若有國王
大臣等請建講者。擇擇擇擇。高勝垂軌可以鏡焉。
天台指南嶽師為高勝士。四言擇擇者。殷勤垂誡。
欲令後學善須決擇。然不唯南嶽垂誡若此。天台
垂終亦有此恨。不早領徒位階十信。嗚呼。吾祖以
領徒為患。今人以領徒為得。何相反之如此耶。五
為令䇿進相似位故者。安忍之位在於五品。果能
有上能安之法。則強輭二賊不能為害。觀道增進
可入六根。故云為令䇿進相似位故。止觀云。修行
至此審自斟酌。若智力彊盛須廣利益。若其不然
且當安忍深修三昧。行成力著為化未晚。六根位
成。一音徧滿。聞者歡喜。自利利他。其功大矣。】
「十離愛五者。一為令離於頂墮位故。二為示大小乘
頂墮別故。三為示似愛非真愛故。四為示功用異偏
小故。五為令䇿進入初住故。」
【釋曰。法愛者。行上九法過內外障。應入初住真證
中道。以由愛味似中道故。不克前進。相似中道與
真中道。如瓜比瓠。如鍮比金。人杭蟲塵難可辨別。
以故生愛不入分真。若離此愛。直入真證。離於頂
墮。言頂墮者。不進不退名為頂。墮則是住。著名為
頂墮。非謂退墮得斯名也。二為示大小乘頂墮別
故者。大小偏圓皆有頂墮。名同位別。不以教簡。若
為分判小乘三藏。阿毗曇云。煖法猶退。五根若立
上忍發真則不論退。此明二位一退二不退。自煖
入頂。瞻望四諦境界分明。多生愛心。應入不入。退
為四重及五逆等。是為藏教頂墮位也。通。乾慧退。
忍位不退。乾慧入忍。應入不入。同藏頂義。故論頂
墮。別頂墮位與藏.通殊。頂在十行故無墮義。若於
行.向縱起著心。終無起過造惡之義。故云名同位
別。今論圓人位至十信。若於中道而生愛著。不入
初住而住六根清淨之位。雖定不退墮二乘中。則
以不進名為頂墮。終無起過造惡等也。問。圓十信
人與別十住斷惑位齊。巧拙雖殊。功用無異。圓十
信人無退墮義。故云終無起過造逆等事。別十住
人初住斷見。二住至七住斷思。名位不退。此不退
者。不墮二乘及以惡道。況初住斷見巳不墮惡。如
何身子六心猶退邪。曰。只此一文。今昔講學持論
不同。其一曰。六心者乃是別教六信謂之六心。此
位有退。起過墮惡。今謂若別六信退墮造惡。此乃
修常。安足議論邪。其一曰。此六心者乃是別教十
住。十住位中各有十心。今六心者乃是初住位中
十心未滿。至第六心。故有退者。若十心滿。見惑既
斷豈有退菩提心墮惡道邪。今謂此說亦非。若初
住中十境界心至六退者。亦修常之義。安足論邪。
荊谿釋此。不敢明斷。故云恐是爾前見思俱斷。豈
是初住位中第六心邪。今釋此文。定是別教第六
住位名為六心。以從初住至第六住有退義故。至
第七住方名不退。問。何謂恐是爾前見思俱斷耶。
曰。俱斷之言人多不曉。乃謂不分理事斷惑謂之
俱斷。見惑障理。思惑障事。見思同斷故云俱也。予
謂必無此理。見惑先落。思惑後除。法爾而然。必無
二惑同時斷者。縱使大超。一呼善來頓證四果。於
此頓中一念斷結。亦必見惑先落。思惑後去。圓頓
行人三觀圓修三惑圓伏。至入十信亦乃見惑先
落。思惑次除。決無俱斷之理。若爾俱斷之言如何
消耶。曰。於二惑中各有俱義。此言俱者。通總之謂
也。且如見惑。若歷三界上下八諦。次第研窮而斷
之者。此斷精詳。非俱斷也。於思惑中。若歷三界九
地。地地九品。研窮而斷之者。此斷精詳。非俱斷也
應知自有精詳斷者。自有通總斷者。通總斷者既
不精詳。故有退義。其故何耶。夫菩薩有二種。一者
智增菩薩。二者悲增菩薩。智增者先於自行。斷惑
力彊則無退義。悲增者先於化他。利物心強斷惑
力弱。是故至六心時而有退者。亦由拙智力微故
使爾耳。若圓信實斷。無此事也。纂者引菩薩戒疏
法才王子六心猶退云。舊云即十住第六心也。北
釋論師及金剛般若論師等皆云。是十信之六心。
及引文句借別名通之義。乃云方知身子六心猶
退。是別教十信第六信心。請以此文詳菩薩戒疏。
又文句記云。六心退者。準瓔珞意。身子於十住中
第六心退。今問纂者。何不以此文詳菩薩戒疏是
十住第六心退。而却令依借別名通等。今依此文
詳菩薩戒疏。令六心退是十信第六心耶。攻乎異
端心多掘強。雖煩援引。不知文文之所以。豈非狂
妄乎。三為示似愛非真愛故者。真愛無著。似愛有
著。夫似愛者。以由從初伏忍入柔順忍。初發似解
功德。不染三法。謂相似智慧功德法身。在當位中
望前五品名為不染。望後初住智慧猶雜。無明愛
取功德猶雜行有之業。法身猶雜名色生死。應離
此愛。故名離於似愛。若過於此。即入初住真三法
中。雖望二住巳上尚有法愛。既巳真證而不染著。
任運流入後諸次位。故云為示似愛非真愛也。四
為示功用異偏小故者。圓頓似人三觀力著。得入
分真。故此功用異偏小者。不言可知也。五為䇿進
入初住故者。於信位中若起法愛則名頂墮。墮則
不進。故今鞭䇿似位三觀。令入初住。其功大矣。】
「此一一五。並以初文而為正意。下四並是文中兼具。
若預了此五。則對文可識。」
【釋曰。此當第二結十例五。意有兼有正。在文可見。
不復記也。二出今所立異於諸家二。初敘意分科。
二釋有二。初總釋。二別釋二。初立意。二正別釋。】
「次明所立異於諸家及今學者讀文昧旨。不知所立
唯順圓融。若不了之修習無分。於中又二。先總。次別。」
【釋曰。此當初文敘意分科。云今所立異諸家者。天
台大師建立佛乘修證行門。依經則有四種三昧.
事理二觀.十種境界以為所觀。十乘觀法以為能
觀。永異諸家暗禪證枯木為眾體心踏心及梁陳
之世行禪法者。別傳云。他處禪堂人夢黃衣滿路。
表邪道也。天台禪眾人夢駕乘白象。表正行也。異
於諸家故可驗也。又復應知。今此止觀十乘觀法.
四種三昧。尅當常坐三昧。事理二觀專在理觀。泛
泛之徒學無根柢。紊亂多矣。知之言及。今學者讀
文昧旨者。此指僻解清涼觀師也。從荊谿學。錯解
宗乘。故今斥之。讀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順圓融。謂
此止觀為漸圓觀。如斯之人。於此圓乘修習無分。
寄彼僻解以誡今人。是故立此永異諸家及斥僻
解。以救茲弊。】
「所言總者略列十條。一須知乘體無發無到。二須知
乘體通因通果。三須知圓乘具於十法。四須知大車
唯喻十法。五須知諸法皆具十乘。六須知諸教門門
具十。七須知開顯唯妙十法。八須知簡體與具度別。
九須知觀心立十法義。十須知白牛異黑牛故。」
【釋曰。此當第二正釋二中初總釋也。總列十條冠
下別釋。則使下十一一皆具此十故也。一須知乘
體無發無到者。乘體即三千實相也。此三千體。有
佛不增。無佛不減。眾生失之不為下。諸佛得之不
為高。法界絕待。有何能發及所到耶。夫言發者。寄
修門說名字即人依解起行。故謂之發。從此起修
乃至分真。皆名發也。以性奪修諸行無作。故一一
位無非三千實相。何發之有。故云無發。妙覺究竟
名之為到。亦可初住等分名為到。此到無到。無非
三千。何到之有。故云無到。故知約六則有發有到。
約即則無發無到。六而常即無發無到。即而常六
有發有到。今為示體故云無發無到。妙玄文中。圓
教以真性軌而為乘體。故引大品云。是乘不動不
出。又云真性不動不出非運非不運。觀照資成能
動能出則名為運。故知運即非運.非不運.非運非
不運。即運全波是水。全水是波。方之可曉矣。二須
知乘體通因通果者。乘體既是三千。是則始從名
字終至等覺。並以三千而為觀法。此乃乘體通因
也。三千果成咸稱常樂。此乃乘體通果也。是則因
是非因非果之因。果是非因非果之果。普賢觀云。
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因既諸法實相。因能尅果。果
豈非耶。三須知圓乘具於十法者。圓乘即三千實
相也。三千實相即三大乘也。三千即中。理乘也。即
不思議境。三千即空。隨乘也。即發心乃至道品。三
千即假。得乘也。即對治助開。後之三乘但是乘之
所歷。顯前七乘之功用耳。此一即三。此三即一。故
云圓乘具於十法。又亦可十法一一皆具十乘。故
云圓乘具於十法。四須知大車唯喻十法者。此乃
荊谿達天台之深旨。窮佛化之本源。法華會上。上
根既利。直聞開顯三千實相不思議境。即得入道。
則十乘備矣。中根智鈍須聞再說。故舉大車曉訓
十乘。故云其車高廣以譬不思議境。幰蓋以譬發
心。乃至白牛道品儐從對治等(巳見上文故不繁引)。故知大
車唯譬法說十乘觀法。是故天台於十境之下皆
設十乘。十乘之後皆引大車。譬法相顯。理無二途。
故云大車唯喻十法也。五者須知諸法皆具十乘
者。諸法之言包羅眾矣。一者十境一一皆具十法。
二者色心十二入十八界皆具十法。三者眾生諸
佛及以我心依報正報皆具十法。四者物機無量
車體無窮。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具斯眾義。故云須
知諸法皆具十乘也。六須知諸教門門具十者。此
乃通指法華巳前顯.密.不定。不出藏.通.別.圓四教。
於此四中各有四門。門門各有十乘觀法。十乘名
同。為體各異。思之可見。七須知開顯唯妙十法者。
指今摩訶止觀十乘觀法。唯依法華開權顯實三
千實相而為觀體。更無別途。如何荊谿門人清涼
觀師。謂此圓妙為漸圓耶。八須知簡體與具度別
者。高廣大車。不思議境妙觀之正體也。此體乃是
所依之體。下九望此乃是具度當體之體。故此乘
體非因非果。昔光宅師乃以佛果究竟盡.無生二
智為體。不知佛果自屬於宗。非乘體也。莊嚴師云。
因總萬法以為乘體。此師亦誤以宗為體。須知行
始為因。行終為果。因非乘體也。今家正以諸法實
相以為車體。其餘莊嚴皆具度耳。是故正簡出體
云。三軌成乘。不縱不橫。不即不離。須揀觀照資成。
唯取真性以為乘體。餘諸三法準此例之。故知車
體與具度異。九須知觀心立十法義者。觀法非十。
為對三根故有十也。次位下三雖非觀法。並由觀
力相從名觀。故名十法約生起說。附文次第以對
三根。若一乘得入無非具十。以十全故方始入道。
故云若無十法名壞驢車。斯之謂也。十須知白牛
異黑牛故者。此語密斥慈恩師也。以慈恩師謂大
白牛只是三車之中第三牛車耳。是故凡言菩薩
便是大乘。今謂不以四教判菩薩位。寧知偏小菩
薩空假二智全是無明黑染之法。由不知故。乃謂
法華開顯只開二乘不開菩薩。廣如文句記總別
駁之。不能具引。此總十中一一皆言須知者。荊谿
尊者深誡學止觀者。先須知此總十條義。以總冠
下別文。上下相成。可解可修矣。】
「所言別者。於一一法各具四意。縱有一兩似前附文。
為欲辨異他所立故。」
【釋曰。此當第二正釋二。初立意。二正釋。初文者。前
文總十不分十乘。實通於十。故云通也。今言別者。
於十乘中一一具於四釋。故言別也。於十四中縱
有一兩似上附文者。為欲辨異他師所立。是故爾
耳。且非繁詞稠沓之過。】
「妙境四者。一於無情境立佛乘故。若無佛乘。佛法身
體為徧不徧。亦不應云佛法身體同於無情及以不
同。是故應云。法名不覺。佛名為覺。佛即是法。法即是
眾。豈可條然。」
【釋曰。小乘教中分情無情。以器世間牆壁瓦石謂
為無情。以正報五陰抱血氣者為眾生世間名為
有情。小乘權說不談理本。是故分於情無情別。若
頓教實說色心依正二俱隨緣並皆不變。豈有情
與無情之為二耶。故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今言
於無情境立佛乘者。乃破昔計。約對治說。故言於
無情境而立佛乘。昔計者。以自古諸師不知涅槃
部中有權有實赴權機說。暫立三有以斥三非。執
為實說。便謂牆壁瓦石永無佛性。而不見於一切
世間無非虗空。對於虗空實說之文。天台大師得
法華開權顯實之意。解經諸法實相。乃云諸法必
十界。實相必含三諦。是則十界界界十界。界界一
一復具十如。乃成百界千如。復約三種世間乃成
三千實相。三千一一而復三千。其猶帝網依正重
重無盡。不可思議。不分而分。生.陰二千屬正。國土
一千屬依。且以依報謂之無情。依正既居一心。一
心豈分能所。為破昔計約對治說。故云於無情境
立佛乘也。是則十界依正一色一香乃至一極微
色。無非三千。具足全分。是故止觀始終十乘。用此
三千而為觀法。金錍用此以破藏師。故今摩訶止
觀為著外重者。故令觀於內心具三千法。一切無
非內心三千。若上界眾生多著內心。故令觀於外
色。內既趣外。一切無非外色三千。三千無內外。約
人觀之則有內外。故知修內觀者亦是於無情境
而立佛乘。修外觀者亦是於無情境而立佛乘。佛
乘者何。三千實相也。今文特云於無情境立佛乘
者。只由古人不知三千而為觀體。而謂無情永無
佛性。是故特有此謂也。應知金錍而談無情有佛
性者。正破藏師割一真如而為兩派。彼云。真如隨
緣。在有情邊名為佛性。在無情邊名為法性。法名
不覺。佛名為覺。故謂有情有佛性。故而能修行至
於成佛。無情無知無覺。不能修行不能成佛。此正
所謂情想分別心慮不亡。故為荊谿之所破也。故
知金錍之意。正彰色具三千。纂者淺學。不達祖師
之意。唯見文中云。只是一一有情性徧心徧。而謂
無情有佛性者。約有情佛性徧於無情。是故得云
無情有性。如此之說。情想不亡。非圓實旨。故今問
云。苟如汝之所說。只有有心性而為能徧於無情。
不見無情佛性徧於有情。正是一偏之見。且法法
各具。法法互具。如何解耶。色香中道豈待眾生佛
性往而徧之方始徧耶。謬哉。若爾。金錍之文。一一
有情性徧心徧。如何消耶。曰。此乃荊谿尊者對執
迷者作此指示。令知無情具有佛性。故云一一有
情性徧心徧。既知此巳。物我一如。誰情無情。無非
佛性。故知此是破昔計故約對治說。豈可偏執此
文妨於唯心之教互具互趣之文耶。一塵報色。一
念凡心。無不具足。又如何解耶。嗚呼。纂者心不根
道。學非明師。閉眼穿鑿。知解既錯巳張不卸。故使
教門大綱悉皆顛亂。雖多撰述一無可取。用撰述
為。言若無佛乘佛法身體為徧不徧者。此以三千
即中法身理體而質古人。何故作此質耶。以由古
人亦許法身體徧故也。若許徧者。豈非無情即是
佛乘三千佛性耶。亦不應云同於無情者。同則有
能有所。非法身也。同尚不可。豈可得云異無情耶。
此乃遮情之說也。恐學佛者謂法身體徧於無情
及以不徧。是故須知。一切諸法本是法身。豈有無
情名之與實邪。對執迷者作此指示。事不得巳也。
是故金錍云。不覺寱云無情有性。以大教中無無
情名。為對迷故作此點示。云無情有其猶寱語。然
如此說者。且以即三而一之法身以質古人。涅槃
經中三因既皆名為佛性。不獨緣.了名為佛性。法
身若徧即佛性徧。如何乃謂法身但名法性不名
佛性耶。況法身處二身常在。故下即云。法名不覺。
佛名為覺。佛即是法。法即是眾。舉一即三舉三即
一。如何執云法身徧於無情。但名法性不名佛性。
豈三身條然邪。應知不思議境三千觀法即是十
界百界。依正不二同居一念。而為能觀情與無情
同一佛乘為。斥古人云無情無者。故此示之。令知
絕待。唯一三千實相法界而為同觀耳。】
「二眾生性德具三因故。若無三因則緣.了始有。始有
無常。如何無常而立常果。大經破外。用別教意。非此
所論。」
【釋曰。此質古人但謂正因法身體徧情無情。在無
情邊但名法性不名佛性。是故今以理性具三而
反質之。若一切法獨有正因性者。是則緣.了由修
始有。以始有故非常住法。如何無常之因能立常
住果邪。應知正因若徧即佛性徧。何謂草木瓦石
無佛性耶。況此正因乃是即三而一之正因。體圓
妙故。是故當知。若性若修三因皆徧。故金碑云。一
切眾生本有三道。三理元徧。達性成修。修三亦徧。
如何但謂正因性徧。緣.了二修而不徧邪。纂者於
初文中廣引諸文曲成巳見。無情佛性約有情說。
其如文意天地相懸。徒費言詞終無其理。何益於
巳他邪。言大經破外用別教意非此所論者。經第
三十五陳如品中。有外道闍提首那至佛所難佛
云。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佛反質答云。汝因是常而
果無常。何妨我因無常而果是常邪。此乃別教教
權證實也。因無常者。地前次第三觀也。果常者證
道實故。故果常也。不可以破外道之權文。便謂緣.
了無常也。故應了知性徧修徧。三因皆常。方為實
說。】
「三依正二報在一念故。他人咸知一切唯識。不知身
土居乎一心。故知心體即常寂光。寂光諸土無二無
別。遮那之身與土相稱。法與報應一體無差。」
【釋曰。三千妙境依正不二一念即是。故云在一念。
故文雖云在。實無能在及以所在。故云一念即三
千。三千即一念。非相含而然。非相生而然。如物之
八相。水之八德。雖生.陰二千屬正。國土一千屬依。
既法法互具法法互趣。豈有國土世間牆壁瓦石
無佛性耶。言他人咸知一切唯識者。此乃由有唯
識論故。致使古今諸師皆知一切無非一識。言唯
識者。唯乃遮外之言。故云唯遮外境。識乃顯自之
語。故云識表自心。既知一切唯識而不知身土居
乎一心。豈非徒云唯一識也。故即示云。心體即常
寂光。寂光諸土無二無別。此乃且以依報自論不
二也。心即無明之心。體不可思議也。心體妙故即
常寂光。常即法身。寂即解脫。光即般若。此土體也。
體即用故。故有實報.方便.同居三土之殊。用即體
故。一一無非常寂光土。又復應知。雖分體用實匪
異途。以圓體用。體即體用之體。用即體用之用。此
亦一往謂之依報。其實依正巳不二也。言遮那之
身與土相稱。法與報應一體無差者。此約身土相
即也。遮那即法身也。與寂光土無二無別。古人云。
法身體徧。但名法性不名佛性。而不知法身正因
即是佛性。此迷名也。況法身處二身常在。豈獨法
邪。是故三身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四土亦乃即一
而四。即四而一。身土無偏。無非法界三千妙境。身
土不二在一念矣。然亦且順止觀觀心云在一念。
若從宜觀外色者說。亦可云依正二報同在一色
一香一味等也。】
「四佛本不斷性惡法故。性惡若斷。普現色身從何而
立。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動而動徧應身土。具如觀
音玄文及第五記。」
【釋曰。由性惡故。方具三千成乎一念不思議境。此
境若立十法皆成。言性惡者。惡即性故。惡不可改
故名性惡。惡若可改。惡若可斷。則界如漸減。乃至
成佛唯一佛界。豈有三千成乘自因至果耶。言性
惡若斷普現色身從何而立者。意云。乃成無本之
應。無本之應。本無今有。是無常法。則成作意神通。
非如大鑑臨物不謀而化也。故天台妙談解行所
以抗折百家者。以由三千性惡法門故也。荊谿云。
忽都未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德之行。是故須
聞性惡方是圓修。自古人師唯以本淨真如而為
理體。則同吾宗別教但中解行。緣理斷九非最上
乘。非圓極行也。又復應知。天台謂之性惡。南嶽謂
之性染。其說雖異理趣無殊。不異而異惡局染通。
染則十界三千俱染。故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此
染通也。惡局者。次第相望互為善惡。四趣為惡。人
天為善。六道為惡。二乘為善。二乘為惡。菩薩為善。
九界併惡。佛界為善。如此辨惡。惡之際也。如此辨
善。善之極也。然應了知。猶是修善修惡可思議境。
若乃九界即佛界。無惡可斷。佛界即九界。無善可
顯。法法圓具方成三千實相妙境。所以偏語性惡
不言性善者。恐濫別故。是故性惡體即三千。決不
可斷。若其斷者。果上大用歷九界時則無本矣。問。
性惡以何為體耶。曰。有人云。以性具九界為體。予
曰。不然。必以三千非善非惡之惡而為其體。方識
天台談性惡意。言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動而動
徧應身土者。分得法身。初住巳去。且一品無明既
破。一分法性現前。故能百佛世界分身作佛普化
一切。不動者。不動本住法性也。而動者隨機利見
無方用也。身則十界之身。土則淨穢諸土。功由性
惡而成就也。言具如觀音玄文及第五記者。即今
現行第八記也。彼云。若見觀音玄文意者。則事理
凡聖自他始終修性等意一切可見。彼玄料簡云。
如來不斷性惡。闡提不斷性善。點此一意。眾滯自
消。性善者。依緣因本有也。緣因若其本有。了因豈
本無耶。然應了知。別教性德亦具緣.了。乃是但中
法身德耳。但中之理其體照明。了因般若德也。但
中之理本來清淨。緣因解脫德也。雖有二德橫在
佛界。必待別修緣.了嚴本法身。圓緣了者。即以九
界之惑而為了因。九界之業而為緣因。體了.修惡
即性惡。故為解為行。故云須聞性惡方是圓修。即
是了性為行。三千實相為觀法也。彼文料簡。文義
甚廣。不能備引。可以意了。纂者至此。只欲掩人之
長。反揚巳短。廣破法智云。四明但知性具之惡。普
現色身相相宛然。不曉具惡之性普現之本。空中
理體亡泯寂絕。致使所談一念三千即空假中三
身四土。皆是有相(上全彼文)。此乃纂者不達全修在性。
致茲妄謂。若乃理本唯具惡性不具相者。是則木
中唯具火性而無焚燎之相耶。且焚燎時自何而
有耶。又如鏡體不可但有現像之性而不具於現
像之相。應知性惡具性具相。普現色身全理而起。
方免本無今有之過。豈可空中寂絕泯然。無物而
為普現之本耶。荊谿云。若本無因。熏亦徒設。斯之
謂也。三身四土皆是有相者。此由岳師誤以法身
寂光為寂絕理。泯然無相。是故法智為救此義。故
云諸文之中言法身無相者。乃是巳盡染礙之相。
非如太虗空無一物。亦豈謂法身寂光決有相狀。
此乃一時救弊之說。故大論云。為著空眾生說法
身有相。為著有眾生說法身無相。至論法身者。非
有相非無相。離四句不離四句。不可思議。豈以有
相無相而定言耶。法身.寂光既爾。二身三土豈唯
有相耶。故應了知。二身三土事也。事即理故一切
無相。理即事故一切有相。論其體性一切無非雙
非雙照。平等不可思議。豈可定以無相有相而名
之耶。亦如三千。又豈可定以三諦中一假攝耶。應
知三千實相。相相叵得故空。相相不混故假。相相
不偏故中。如何固執空中之理無三千耶。纂者後
時又見諸文皆云三千即空假中。自知巳非。乃轉
計云。空中之理具足三千妙假。故今問之。若是妙
假。何須空以泯之。中以非之。豈非自語相違乎。岳
師巳壞之義。纂者拾之為巳所得。何其謬也如此。】
「二發心四者。一發心先思所託之境。如十種發心各
四解不同。乃至當分跨節不同。」
【釋曰。先思所託之境者。謂生滅.無生.無量.無作境
也。今修止觀行人。正在圓頓無作境耳。如十種發
心各四解不同者。此指第一卷五略中發大心文
也。彼云。發心凡有十種。一推理。二覩佛相好。三見
神通。乃至第十見他受苦。於茲十中且推理發心
者。如推生滅四諦之理發菩提心。乃至推無作四
諦之理發菩提心。覩佛相好亦依四教解佛相好
發菩提心。乃至第十見他受苦亦依四教見苦發
心等。言乃至當分跨節不同者。在當分則相待止
觀義成。語跨節則絕待止觀義成。釋籤云。當分乃
成今經相待。跨節乃成今經開權。又云。當分通於
一代。於今便成相待。跨節唯在今經。佛意非適今
也。故發心文中雖具四教。當分於今。乃成以相待
而顯絕待耳。】
「二念念具足四弘誓故。以總冠別。一一行願從茲而
立。故知無作四諦只一念心。為依此境徧於多念。」
【釋曰。念念具足四弘誓者。只一念心具足三千即
無作四弘也。恐人未了故細示之。何者。見一念心
具十界不思議。將此分別四諦。令義可見。如一念
中具九界法。即苦集也。具佛界法。即道滅也。九界
即佛界。苦集無作也。佛界即九界。道滅無作也。是
則一念三千。念念具足四弘誓願。以總冠別者。一
念四弘。總也。以由四弘是總願故。總亦通也。一切
菩薩莫不皆發此四弘誓。故云通也。冠別者。一切
行願別也。如彌陀因中四十八願。大悲十願。藥師
經中十二上願。梵網十大願。華嚴經中隨事發願
等。皆別願也。故此別願一一皆從總願流出。故云
從茲而立。故知只一念圓心是無作四諦之境。為
依此境徧於多念。多念無非無作行也。】
「三於一念心以弁能所。以此能所悲巳悲他。他一念
心生佛理等。是故菩薩依斯起誓。」
【釋曰。於一念心以弁能所者。只一念心三千具足。
是所觀境。是能觀觀。故云能所。用此能所悲自悲
他。我心三千均生均佛。平等法界理既未顯。此悲
巳也。九界眾生一念三千。等佛等生平等之理。全
體而迷。此悲他也。哽痛自他䇿進觀道。豈不由起
無作誓乎。】
「四圓發仍須徧立徧破。離能著巳方契所依。」
【釋曰。夫圓發者。無發無不發。而發而不發。名為圓
發。大率只是依乎三千中道妙境發菩提心。故名
徧破。何者。謂緣三千實相之理。一發一切發。名徧
立也。誓體虗融。心無依倚。無發可得。名為徧破。只
此發心。離有四句。離無四句。名為離著。離此著巳。
方契妙境一念三千之所依也。】
「三安心四者。一圓頓止觀據行仍開六十四番。不立
多番逗會不足。」
【釋曰。一念三千以為圓頓止觀之體。赴機之異故
有六十四番之多。何者。信行根性宜止宜觀則各
有世界等四。故有八番也。法行根性宜止宜觀亦
有八番。則成一十六番。信行轉為法行而有八番。
法行轉為信行亦有八番。足前則成三十二番。化
他既有三十二番。自行亦有三十二番。乃成六十
四番之止觀也。此且論於一向根性六十四也。若
更論於信.法相資。亦六十四。何者。信行資法行八
番。法行資信行八番。信行資法行轉為信行八番。
法行資信行轉為法行亦有八番。成三十二。自行
既有三十二。化他亦三十二。成六十四。二六十四
成一百二十八。又約次第三止觀各一百二十八。
則成三百八十四。又有一心止觀六十四番。則成
五百一十二番。為逗機緣不同。故設多番止觀。其
文雖繁。對病施藥實不繁也。】
「二一念止觀須了能所。定慧諦境諸行宛然。所以離
總出別。別皆有總。雖異而同。雖同而異。」
【釋曰。一念三千即是法性。法性寂然名之為止。寂
而常照名之為觀。須以止為能寂。觀為能照。法性
三千而為所寂及以所照。故云須了能所。言定慧
諦境者。重顯能所也。定慧只是止觀因名止觀果
名。定慧以止繫諦成而名定。以觀照境成而名慧。
故云繫緣法界一念法界。斯之謂也。諸行宛然者。
此顯離總出別也。故安心中有總有別。總乃但以
法性寂照而為能安。法性諦境以為所安。利根只
此即可入道。中根多品夙習既殊。是故信行法行
一向回轉則有六十四番等。故知離開雖異。而於
法性妙止妙觀未嘗異也。總安雖同。而於六十四
番未嘗闕也。故云雖異而同雖同而異也。觀師不
達隨機之宜。輒謂漸觀。豈識天台之妙意耶。】
「三寂照相即初心可修。他以用權在於極果。初後不
二。其教徒施。」
【釋曰。三千實相非寂非照而寂而照。不可思議。名
為相即。對病設藥故有寂照止觀之殊。應知宜用
止者。乃是止觀不二之止。以治散病。宜用觀者。乃
是止觀不二之觀。以治昏病。如此方識寂照相即。
初心行人修之有分。他以用權在於極果。而昧於
菩薩先人後巳。豈得至果方用權耶。用權者化他
也。初後不二其教徒施者。意云。圓人初後不二。照
理不妨於化他。化他不妨於照理。若乃專待至果
用者。初後不二之教徒然設也。作此說者。意在開
下凡師化導也。】
「四凡師為他仍須問彼。同設一位未見益方。縱轉弄
好異尚新而巳。隨順巳見何關適他。受者非機。語見
增長。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理觀既薄矛盾遂滋。今家
辨師先分凡聖。六根淨位尚曰凡流。五品弟子理非
真應。問他設教依病立方。四悉便宜。二行互益。何須
固執終朝守株。」
【釋曰。師有二種。一曰凡師。二曰聖師。凡指五品六
根。聖指初住巳去。今文意在凡師。設止觀化。凡師
非聖。法眼未開。不知人根。故須問彼。汝於定慧為
志何等。言同設一位者。乃槩視根性也。若也不分
信法相資迴轉止觀四悉安心之相。但以一法以
逗眾機。故言設一位終無利益。言縱轉弄好異尚
新而巳者。此斥世間人師。汝既法眼未開。不知根
性。而又不問於他定慧之中志於何等。化既無益。
徒勞轉變言辭好異綺飾尚新而巳。如此乃是隨
順巳見何關適他。此斥能授師也。受者非機語見
增長者。藥不應病反增他疾。故令受者增長語見。
止觀云。譬如養生或飲或食。又如治病或丸或散。
飲以譬止。食以譬觀。丸以譬止。散以譬觀。別化他
宜適時而用。豈專守一耶。言所以同宗枝派乖各
者。輔行釋常坐三昧云。昔信禪師元用文殊說問
二般若經以為心要。後人承用情見不同。理觀既
薄矛盾遂滋。此顯同宗一經。情見既異。分枝別派
自相違反。故云矛盾滋甚。言矛盾者。昔宋國有人
家賣矛盾。有人買矛則曰。此矛甚利所剌皆陷。有
人買盾則曰。此盾甚堅無能陷者。買者曰。用子之
矛。刺子之盾。如之何。因而絕對。此斥自語相違也。
今家弁師先分凡聖。六根清淨尚曰凡流。五品外
凡弟子知非真應。五品曰凡。五住全在。六根比住。
雖曰內凡巳破見思及塵沙惑。若比藏佛此巳過
勝。故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
而云凡師者。在圓位中自比挍耳。言問他設教依
病立方者。如輔行云。汝於定慧為志何等。此問他
也。既答所志。依病立方。方。法也。夫有散病者立以
止方。有昏病者立以觀方。於茲止觀更須審諦信
行法行一向回轉。方成止觀四悉之益。如此方是
凡師用事。如何古人專以一法而化他耶。專守一
法為指何人耶。故止觀云。一種禪師。不許作觀唯
專用止。引偈云。思思徒自思。思思徒自苦。息思即
是道。有思終不覩。又一種禪師。不許作止唯專於
觀。引偈云。止止徒自止。昏闇無所以。止止即是道。
觀觀得會理。此正所謂同設一位唯設一法而化
羣機。安能稱會於多機耶。守株待兔。非斯人乎。】
「四破徧四者。一初無生心橫豎雖徧。復須後位六即
豎窮。若橫若豎無不即理。橫門一一無不具豎及非
橫豎。」
【釋曰。破法徧中大略有三。一豎。二橫。三非橫豎。即
不二也。今文初明豎破法徧。圓無生門初獲無生
法忍。故云初無生心也。所言豎者。文寄次第。先空
次假後中。文雖次第理實圓融。理雖圓融猶居初
住。故云橫豎雖徧。雖之一字含縱奪也。初住雖徧
而於二住以去猶未徧也。復須後位六即豎窮。然
若從此去。只應但用分真究竟。而云六即者。乃是
兼舉前四及以後二一一皆悉理同故即。事異故
六。言若橫若豎無不即理者。此語證初住巳歷後
諸位。或用豎觀。或用橫觀。一一無不橫豎不二。故
云即理。豎門既爾。橫門之中一一無不具豎及非
橫豎。若曉六處示妙之意。對此釋然。無復疑也。】
「二須知他門。他門理等。」
【釋曰。無生為自。餘門為他。自他雖四理無異途。何
者。初無生門豎破徧中既具橫豎及非橫豎。其餘
三門理觀亦等。言三門者。謂生.亦生亦無生.非生
非無生。由根有四故門有四。用觀契理何嘗有殊。
故云他門理等也。】
「三度入他門諸法無差。若用一門。諸門融入。況涅槃
釋義。佛藏示相。楞伽釋成。地持對教。咸隨法相度入
諸門。又以一念心該冠兩門。高廣大車不動而運。」
【釋曰。上第二科以無生門望餘三門。門門理等。乃
成於橫。今文度入他門諸法無差。乃成豎義。何者。
修止觀人於無生門託陰入境修十乘觀。研窮至
理久而無益。故須轉變度入他門。或入生門。或入
雙亦。或入雙非。所轉入處皆須十境十乘。但是以
前境觀轉變而用。故云度入。若用一門諸門融入
者。此明隨用一門也。如用無生一門乃一門也。一
空一切空。生亦空。雙亦亦空。雙非亦空。一切皆無
生也。若用生門乃一門也。一有一切有。空亦有。雙
亦亦有。雙非亦有。乃至雙非門亦然。故云若用一
門融入。況涅槃釋義者。經云。生生不可說。生不生
不可說。不生生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經先問
起曰。何故不可說。經自釋曰。生生即不生故。既即
不生。亦即不生生。亦即不生不生。生生既具四句。
乃至不生不生亦具四句。今文是用無生一門則
諸門融入。無生一門既爾。度入諸門一一皆然。故
云涅槃釋義也。佛藏示相者。經云。劫火起時。菩薩
一唾火滅。一吹世界即成。非先滅後成。只一唾中
即滅即成。今無生門破徧亦爾。即破徧即立徧。破
立同時不須二念。無生門既爾。生門乃至非生非
不生門亦然。示相義昭然可見。楞伽釋成者。經云。
我從成道夜。終至涅槃夜。不曾說一字。以由如理
而說。說即無說。乃是釋成生即無生。無生即生也。
地持對教者。論有四種成熟。謂聲聞種性.緣覺種
性.菩薩種性.佛種性。聲聞藏也。緣覺通也。菩薩別
也。佛圓也。若約當分。別有四教。故云對教。若論相
即。一一皆四。無不融通。皆與諸門融入義同。咸隨
法相度入諸門者。指上諸文始於涅槃四句。終至
地持四句。一一皆悉度入諸門融通無礙。與無生
門等無有異。又以一念心該冠兩門者。即第三非
橫非豎一心止觀也。輔行云。不二門中具攝諸橫
名為橫周。無不圓極名為豎深。一門既爾。度入諸
門無不皆然。引大車譬者。以證諸門止觀無不豎
窮三諦故高。橫周法界故廣。既以三千而為觀法。
則不動而動。階位宛然。不運而運。運至寶所矣。】
「四入住應徧方名假徧及以真徧。爾前雖觀圓融三
諦。伹是自行觀行相似。約位仍在若俗若真。是故雖
圓未名破徧。住後尚須節節離愛。方能令淨餘位無
明。」
【釋曰。入住應徧者。由真證得中道理本。故能一念
普現色身百佛世界。隨機利見。名為假徧。言及以
真徧者。由內證真俗假方徧。真徧故假徧。假徧故
真徧。理極事徧斯之謂也。若不二門云。自行唯在
空中化他三千赴物者。乃是合三諦而為自他也。
俗諦化他也。今文亦是合三之為二諦也。雖分二
諦。厥體無殊。應知只一法性點示為三為二。從照
體邊則三千之理泯然無相。尚無無相豈存有相。
從化他邊則三千因果相相宛然絲毫不濫。自行
即化他。化他即自行。二法雙流非前非後。真俗不
二說非行時。於茲見矣。纂者不達祖師之意。確謂
空中蕩然無相。俗諦之體定有三千。嗚呼。斯人非
但不識空中。亦乃不識俗諦。濫學吾教。於道何益
耶。登圓初住真徧俗徧。既其若此。二住巳去真假
益明。因可知矣。爾前雖觀圓融三諦等者。却以登
住反顯住前未證真時。但是自行進修觀行。及以
相似雖有五品真假之徧。六根真假之徧。當分自
論。非真徧也。是故約位若俗若真。初信斷見。二信
至七斷三界思。真也。八九十信斷除塵沙。俗也。此
真此俗若望登住皆名為俗。初住真俗同名為真。
是故住前三觀雖圓。未名破徧。言住後尚須節節
離愛方能令淨餘位無明者。此明入住之後而於
住住及諸位之前修真十乘。真十乘中第十離愛
故云離愛。非是爾前離似法愛名離愛也。】
「五通塞四者。一三止三觀在一心中。仍了開權諸法
無外。節節撿挍能著之心。無撿無著方乃名通。」
【釋曰。通塞有二。一者通途。則三觀為通。三惑為塞。
二者別途。即是於通而起於塞。譬如用將將反為
賊。故此通塞只在一念。仍了開權通外無塞塞外
無通。三千絕待。故云諸法無外。節節者。豎論通塞。
橫論通塞。不二通塞。節節撿挍。乃至無觀為通。無
著為塞。方名一念止觀通也。】
「二一心止觀仍須善達通中之塞。塞中苦集無明蔽
等無非法界。成於無作諦緣度也。」
【釋曰。一心止觀乃是非塞非通之通也。若乃修觀
行人味著此通。通還成塞。故云通中之塞也。此塞
若起。即是苦集無明蔽也。應了此塞一一當體無
非法界。即諦緣度。苦集即道滅。苦集無作也。道滅
即苦集。道滅無作也。故知若了一念三千。無作四
諦煥然可見。四諦既爾。無作緣度準此可知矣。】
「三初心寶渚六即甄分。故得毫善皆成佛因。」
【釋曰。止觀明一心通塞竟。即結判云。是為初心過
五百由旬。應明六即。故知圓人初心一解三千實
相法界無外。即便超過三乘權學七方便上。與佛
如來無二無別。故云初心一步巳涉長途。然解雖
若此。行位未階。不以六即甄之。恐生叨濫。是則理
即能過五百名字圓解。能過五百觀行相似。乃至
究竟皆過五百。故知能過之智即是三觀。所過五
百無非三惑。以此分之。不使凡夫望崖無分。不使
暗禪謂巳均佛。六即分位功莫大焉。故得毫善皆
成佛因者。善無大小。體皆法界。由凡情故自分大
小。法華開顯一毫之善尚是佛因。況積大善宜如
何耶。過去佛章低頭舉手咸巳成佛。六即甄之亦
可見矣。】
「四須了能破轉為所破。謂賊為將。此喻可知。若不爾
者。不見說觀。然成或過乃成菩薩旃陀羅也。」
【釋曰。能破轉為所破者。正是於通而起於塞。為害
慧命故名為賊。賊者。老子云。天下之大害也。若其
不了。則認為將。傷法身。害慧命。過莫大焉。以故展
轉破塞令通。將若為賊此將須破。賊若為將此賊
須護。故云此喻可知。言不見說觀者。謂不見破通
破塞之妙意。以取著心為他說觀。故云不見說觀。
然成或過者。然者是也。是成或過矣。或過者。叨濫
之謂也。若不得天台六即之意望崖絕分絕分者。
不及也。不及者失之以即也。叨濫者失之以六也。
不達通塞諸意乃成過也。若過若不及皆乃為失。
今文正斥於若過者。故云或過。或過之徒。即是菩
薩旃陀羅也。不獨自殺法身。亦乃害他慧命。若乃
妙得通塞之意。無此過也。】
「六道品四者。一為示聞觀大小俱須。講者唯約小位
弁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攝。況復餘耶。大乘觀者大小
俱弃。將何以為所行之軌。」
【釋曰。道品者乃三十七道之品類。故云道品。言示
聞觀大小俱須者。聞則聞於大小道品之教。由之
生解觀。則行於大小道品之行。由之顯理。非偏小
無以顯於圓大。非圓大無以成於偏小。故云俱須。
言講者唯約小位弁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攝者。道
品有四。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相生。此四通論
俱通大小。別而言之。第三唯小。餘三在大。若其唯
用約位辨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攝。況餘三教三種
道品耶。此斥講者之失也。言大乘觀者者。此斥濫
學大乘暗證之流。大乘小乘權實道品一切俱弃。
點胸自謂。吾禪宗中不立文字以心傳心。豈復須
此支離之說耶。嗚呼。涅槃會上如來遺囑。當依四
念處行道。若其大小俱弃。則是不遵如來之囑。將
何以為所行軌法耶。】
「二須用諸品展轉調停。諸家縱修。唯云念處。後品何
妨而不用之。」
【釋曰。四道品中正用第四相生道品而為調停。故
止觀云。如修念處能生正勤。正勤能發四如意足。
乃至七覺能生八正。即是止觀展轉調適也。言諸
家縱修唯云念處等者。與而言之也。若乃唯修四
念處者。餘三十三何故不修耶。應餘六科非入道
之門耶。當知諸家不知四種道品各自有意。不知
相生是今文調停之法。唯修念處。餘何不修耶。】
「三圓道品後明三空門。他既不明。能通何在。如世行
道至無門可入。」
【釋曰。凡修道品。將諧調適至八正道。安穩無礙。近
到無漏之城。城有三門。謂空.無相.無作。亦名三解
脫門。亦名三三昧門。若入此門即得發真。門者。能
通也。發真無漏者。所通也。他既但云。修念處觀不
修餘品。安能修於三解脫等。故云能通何在。言如
世行道至無門可入者。舉譬曉也。如世間人行於
道路。將到其處。故云至也。無門可入者。意云不修
空等三門。實無緣入。故知圓道品後不修三空。無
由入理。】
「四與一切行名異體同。具如攝法文中廣明。」
【釋曰。無作道品與一切行名異體同者。如諸名離
合之謂也。名異故離。體同故合。具如攝法文中廣
明者。此攝法文非十大章第四攝法。乃是大章第
七十乘之中第七對治中攝法文也。彼明六度攝
法初文。乃是攝諸道品調伏諸根。十力.四無所畏
乃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此上標攝文也〕)。至下釋中乃
約道品攝於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四無礙智.
六神通.四攝.陀羅尼.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皆是
道品所攝故。道品與一切行名異體同。故相攝也。】
「七正助四者。一圓頓仍須助開三脫。近代修者得語
為證。是故不論助治開門。」
【釋曰。言正助者。以助助正故曰正助。故上六乘不
須助正。故止觀云。根利無遮。根利有遮。根鈍無遮。
此三人者不須助治。根鈍遮重乃須對治。何者。由
根鈍故不能即開三解脫門。以遮重故牽破觀心。
是故須用對治為開門法。言近代修者得語為證
等者。此荊谿斥於當時暗證之流以語相勝之者。
如此之徒。豈識心觀妨障用治方能開脫門耶。】
「二別教教道仍名為事。乃至用圓猶名理助。助成理
發。案位勝進。」
【釋曰。助道開門通事通理。用前三教六度為助名
之為事。所言仍者。以藏六度本名為事。望通為理。
展轉至別。以圓望之故云仍名為事。乃至用圓猶
名理助者。以正修三觀。觀力有功激起蔽障。還用
本教六度治之。若論度蔽相對。義須屬事。以本教
屬理。故云猶名理助。言助成理發案位勝進者。助
成有微著。理發有淺深。淺則住前十信。案位也。深
則初住巳去。勝進也。】
「三雖用三教而為助治。仍須委用對轉兼具。他無一
番況復諸句。」
【釋曰。雖用三教而為助治等者。顯上所說未為委
悉。故今覆疎詳言治相。故云仍須委用等也。言委
用者。謂對治.轉治.兼治.具治。對治者。如正修觀。觀
既有力激起慳蔽。用檀治之。乃至或起愚癡。用智
治之。藥病相對厥疾得除。此名對治也。言轉治者。
由於對治無四悉益。故須轉藥以治蔽病。如慳貪
蔽用檀治之。久而無益。或轉用尸乃至或轉用智。
此轉治中自有藥病俱轉名為轉治。自有藥轉病
不轉名為轉治。自有病轉藥不轉名為轉。治藥病
俱不轉乃對治耳。思之可知。言兼治者。或兼一或
兼二或兼三四皆名為兼。若至五者乃名具治。又
轉治者。於一病中轉用藏五及以轉用通.別.圓三。
三六成十八。并藏之五成二十三度。六蔽各有二
十三度。合成一百三十八治。助治之道如此委曲。
安可廢邪。他無一番況復諸句者。復斥暗證之徒
以語為證。正道猶尚無聞。況以助助正耶。一番論
治尚無。況識諸治之相及第一義耶。】
「四六度乃至一十二條。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等。俱須
四教事理合行。」
【釋曰。十二條者。十二科也。助道攝法中云。略明攝
諸道品調伏諸根十力四無所畏。乃至第十二攝
八十種好。一一道品正助合行。助外無正故云事
理合行。言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等。俱須四教事理
合行者。蓋言不獨因中修行事理合行。乃至成道
轉大法輪化導羣生至入涅槃。無不皆用不二四
教事理合行矣。】
「八次位四者。一始終不二仍須六即。弘教修觀咸須
委知。方免初住稱為妙覺。」
【釋曰。圓人初心頓解發生。與佛如來無二無別。然
解雖若此。行位未階。故須六即甄而分之。夫弘教
者與修觀者。咸須委細知此六即。則免自行叨濫
之失。亦免謬謂華嚴經中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為
妙覺過。弘華嚴人不知六即。以見經文便成正覺。
謂為妙覺。故特示之。乃是分真初住位耳。須歷二
住巳去乃至等覺。方入妙覺。豈可初發是妙覺耶。】
「二他又不立五品六根。法華之文便為無用。」
【釋曰。他宗既以華嚴初住便為妙覺。則初住之後
不立諸位也。既據發心便成正覺。是則住前無位
可論。天台大師依法華經立內外凡。五品外凡位
也。十信內凡位也。內外凡位宛如符契。由品入信。
由信入住。若無此者。初住之位自何得耶。】
「三約陰界入而弃次位。」
【釋曰。止觀云。今此一章是觀陰界入境。須約陰入
而判次位。所謂黑陰入界即三惡道位。白陰入界
即三善道位。善方便陰入界即小乘似位。無漏陰
入界即二乘真位。變易陰入界即五人位。法性常
色常受想行識陰入界即佛位。言無漏陰入界即
二乘真位者。且據斷惑證真未出界者而為言也。
言變易陰入界即五人位者。變易之言。須該方便.
實報二土。兩教二乘惑盡出界生方便土。通.別菩
薩見思盡者及圓十信四住巳斷。此三菩薩皆生
方便。圓初住去。別登地去。捨報亦生變易之土。乃
實報也。總而言之。只是果地二乘及衍三教斷惑
菩薩生界外者。名為五人。唯取妙覺為佛位耳。】
「四六時五悔為入位方便。他不明之。將何以為圓行
之始。」
【釋曰。止觀云。四種三昧修習方便通如上說。唯法
華中別約六時五悔重作方便。乃至云。今於道場
日夜六時勤行五悔助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
明。圓解成就正信堅固。即初隨喜位也。初品既爾。
乃至五品及以十信五悔益勤。三諦愈發。五十挍
計經云。等覺菩薩猶修五悔求入至極。世有無慙
之人見修行者指目而笑。況茲五悔出自大乘。法
華五悔普賢觀說。豈普賢菩薩知識位行不及爾
耶。他宗不明。灼然無以為圓行始。】
「九安忍四者。一雖行六度事理相即。即位未深因生
違順。他不弁此。牽破觀心不入六根。良由於此。」
【釋曰。雖行六度事理相即。結前也。即位未深者。生
後也。始於觀陰逮今識知次位。所修觀法巳歷八
乘。蔽障雖息。觀慧雖明。或未入品。或入初品。故云
即位未深。以未深故因生違順。違即惡也。順即善
也。止觀云。那得薄證片禪即以為喜。才見少惡即
以為憂。又名譽利養眷屬等是輭賊也。煩惱見慢
等是強賊也。違順可知。故令行者深知違順苦到
求哀。策進觀法得入五品及以六根。他宗縱有明
觀行者。而不辨此違順之相。牽順觀心尚不入品。
況六根耶。】
「二事理雖即。須知此位煩惱全在。豈以麤心暫時少
息。便計此相而為果頭。若歎為果頭。慙不敢受。若降
為凡下。仍復鄙之。二楹中間無所名也。是故當知。初
品挍量他巳無分。」
【釋曰。煩惱全在等者。此明名字即。人發深陰解。或
得片禪。見思.塵沙.無明三惑宛然全在。雖猶觀力
麤心少息。無謂此相便為果頭。果頭者。證果之極。
故云果頭。若有人來讚嘆於巳為果頭者。深生慙
愧不敢當之。若為他人降為凡下仍又鄙惡。不肯
甘之。上非佛果。下非凡下。兩楹中間無所名也。二
楹者。兩柱之間也。當知此人。若以初品撿校忖量
尚巳無分。況餘品餘位耶。】
「三內外違順俱安忍。故須明識能忍所忍。」
【釋曰。見慢煩惱內也違也所安忍也。一心三觀能
安忍也。名譽利養眷屬等外也順也所安忍也。莫
著莫受縮德露玼一舉萬里能安忍也。故云明識
能忍所忍。】
「四以三術自安令入後位。」
【釋曰。三術有內外。內謂三觀。外謂莫著等。能以此
術善安止觀。則內外妨障寂然不生。穩入後位六
根淨矣。】
「十離愛四者。一三界愛斷仍受愛名。」
【釋曰。能安忍故得入十信六根清淨。三界見愛悉
巳除斷。愛味相似中道法塵。此愛即是別愛故也。】
「二此頂墮名不同退墮。」
【釋曰。十信相似名為頂墮。此墮但取著相似中。不
進後位。名之為墮。既斷見思長別苦海。故無退墮
惡道之義。若小乘頂位則有二墮。一者不進不退
名為頂墮。二者造業墮惡名為退墮。今非退墮。故
云不同通別二教。比說可知。】
「三受此互用得法愛名。」
【釋曰。受此互用者。既破見思入相似位。故能六根
更相互用。且如肉眼能見大千麤細之色。山川石
壁不能為障。眼亦能聞大千界聲。眼亦能齅大千
界香。眼亦能了大千界味。眼亦能覺大千界觸。眼
亦能思大千界法。眼根既爾。餘根皆然。功由相似
三諦顯發。初入此位勝用如此。耽味愛著故名法
愛。】
「四此位向後復須入位。」
【釋曰。此位向後者。此位乃指六根清淨。若於相似
中道妙理不生愛著名離似愛。似愛離巳得入真
位。真位復須位位離愛名離真愛。位位深觀捨當
位著。至入妙覺。方得究竟豁同真淨耳。】
止觀義例隨釋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