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仁岳異說叢書

四明仁岳異說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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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隨緣。本出藏疏。洎荊溪筆削。雖用其名。不同彼

義。而皆在圓教耳。今四明師。以名下之義。觀諸部之

文。別教真如。亦有是義。廣於指要鈔中。引而伸之。故

別理隨緣。所以立也。齊曰隨緣之名。對乎不變。不變

之稱。對乎隨緣。反覆相成。如波水矣。而言別理。有隨

緣義者。此之隨緣。為有不變義否。果有也。即邊而中。

豈是別義。果無也。名不孤立。安稱隨緣。析曰。藏疏立

不變隨緣者。皆真如二義也。彼立無明。自有二義。一

無體即空。二有用成事。此之名義。乃一疏之喉衿也。

然隨緣不變二義。非獨齊公用為難詞。寡學之流。咸

以別教。為妨之甚。今試粗釋。令知旨歸。使別理隨緣

之義彰矣。且真如二義。即別教中道也。無明二義。即

別教二邊也。彼依如來藏心。生一切法。故名隨緣。復

以一性處染常淨。始終不改。故名不變。別教中道。不

其然乎。洎法華玄義云。別教如來藏。為一切法依持。

出生諸法。豈非隨緣耶。妙樂云。別教法身類種。始終

常淨。豈非不變耶。又無明成者。不出九相。九相不出

九界。九界豈非二邊。以體空故。須滅成事之用。離差

別之相。正是緣理。斷九之義也。若以隨緣即不變。難

二邊非中道。斯蓋不窮藏疏之源。都迷別教之道。且

真如二義。自論相即。別理二義。何常不即。那忽將理

而難於事耶。又復應知。藏疏餘文。雖曰不變性而緣

起。不捨緣而即真。又云。緣起無性。一切皆如。此等皆

指事中。隨緣之性。與不變之性。自論相即。以性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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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成相離。須斷九界歸一性。故玄曰。藏疏釋不生不

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梨耶識。云自性清淨

心。動作生滅。不相離故。故云和合。非謂別有生滅來

與真合。謂生滅之心。心之生滅。無二相故。而無二體。

不相捨離。此等諸文。晈然如日。于何不即。折曰。玄謂

此即義。同今圓。別教無之。隨緣須廢。今反問之。別教

所詮。應別有生滅來與真合耶。生滅之心。心之生滅。

相捨離耶。若此解者。一何謬矣。智者明別教。所生諸

法。非真性自生。非妄緣他生。非共生。非無因生。故曰

不思議生滅因緣也。是知稟此教者。雖用三觀次第

而修。須亡四性封著之見。如此別義。豈不逮於藏疏

融即之談耶。彼既說自性清淨心動作生滅而立隨

緣。今別教以不思議真妄。出生諸法。不亦隨緣。又彼

以真如有覺照義。故立隨緣。今別理既是佛性。豈無

覺照隨緣之義耶。頴曰。別教但理。體既不融。如何得

有覺照之義。縱以佛性論覺義者。祇可云此但中理。

本來明淨。以非無明之不覺故也。此但相待得名。安

可見佛性之名。便濫實教。說覺照隨緣義耶。析曰。若

謂佛性無覺照義者。此之頑騃。不受熏變。九界生滅。

唯是無明。正當他性生法過也。此由錯解。但理不融。

致斯妄破。今為點示。庶無執迷。且夫此教。權詮佛界

唯一真如。不具九界差別之性。祇由此性體是覺照。

而為無明之所熏動。是以一真之理。隨於染緣。抑成

九界差別之心。而差別之心。終非本來淳淨明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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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初心。雖知一念元是佛性。既為三惑。無間覆蔽。

未能當念復本融淨。所以歷別修觀。次第破惑。使在

纏之心。隨於淨緣。契乎本性。但有從微至著。斷妄歸

真。故說之為離邊之中。喻之以雲外之月。非謂真不

隨妄。妄中無真。那得云佛性無覺照隨緣義耶。世人

纔見不即之言。便將真妄。離隔而解。是則聖唯有真。

凡唯有妄。若然者。何故荊谿云。別教佛性。能造心是。

又云。煩惱之中。有如來藏耶。應知皆由真如隨緣。方

得斯說。又頴曰。煩惱之中。有如來藏者。蓋別教菩薩。

達煩惱是假。即此煩惱。具足種種勝妙功德。以眾生

不知故。菩薩發心開示。此但假如來藏之義。安成隨

緣。析曰。未審假如來藏之言。出何典據。荊谿釋云。如

來藏者。乃別圓亦空亦有。實相異名耳。別教施設之

假。尚非實相。況賴緣之假乎。又立云。即此煩惱具足

種種勝妙功德者。一家別教。曾無是義。此教菩薩。從

空出假。積劫修行。緣了方備。豈應凡下愛見未袪。功

德巳足。如斯臆見。那可形文。而不知如來藏在煩惱

中。正當別理隨緣義也。問如來藏者。名為妙有。亦是

恒沙俗諦。既云煩惱之中。巳有此藏。豈非具足種種

勝妙功德。何苦破他。答此乃名理為藏。即佛界之功

德也。彼乃名假為藏。借使建立之假。但菩薩界之功

德耳。如此天隔。安可雷同。故知此藏。具在此心。顯在

登地。迷悟雖異。體性不亡。若得此意。則隨緣不變。二

義無惑矣。有人問曰。真如隨緣。出何經論。彼自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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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云。真如門中。有不變隨緣。生滅門中。有體空

成事等。又云。此即實教。非權教所談也。析曰。馬鳴一

論。奚嘗此說。唯藏疏解阿梨耶識。立此名義。乃至廣

開真妄。以為八門等。此尚不知名義從出。況權實教

旨。安可與議。

** 二簡別示圓門

指要云。他宗明一理隨緣。作差別法。差別是無明之

相。淳一是真如之相。隨緣時。則有差別。不隨緣時。則

無差別。今家明三千之體。隨緣起三千之用。不隨緣

時。三千宛爾。故差別法。與體不二。以除無明。有差別

故。斯乃約別圓二義。簡彼此兩宗。人不知微。率爾而

難。齊曰。本具三千。乃不變之理。即無差也。所造諸法。

乃隨緣之事。即差別也。以隨緣故。偏計不同。即同他

宗一理隨緣。作差別法。故義例云。一切由心分別。諸

法何曾自謂同異。又釋籤云。理本無差。差約事用。又

金錍云。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何得公背正言。而云

理是差別耶。析曰。師嘗有二十問。擬於齊公。巳破此

難。乃據理中緣了。實中有權。即差別義也。又止觀引

地持。明法性有二。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

真實故。此約俗諦。而為差別。圓教法性。既非但中。寧

無差別之義耶。然則至理無相。不可得而名之。既而

曲順權方分別顯云。安得確執無差之說。況指要。約

三千之體。論於差別。此則巳是不思議俗無差之差。

豈得以瓜割豆分而解也。又若云指要無圓融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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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更誣罔。下文云。凡地三千無隔。隨一念以俱圓。佛

地三千既融。隨一應而盡具。此非圓融之文耶。那得

見差別之言。便斥為自謂同異。而不曉三千之旨。寧

乖於理本無差。又若隨緣方有萬法者。不變應無萬

法耶。如此望荊谿之意。何啻千里。玄曰。差別法在一

性中。為是無差之差。為是定別之別。若言定別體非

是一。斯則能所宛然。染淨誠異。正如瓶中盛多種子。

未出瓶時。如不隨緣。出瓶之後。乃是隨緣。若言諸法

體同一味。不可分別。無差之中。義說差者。又何恠他

說淳一無差別義乎。析曰。若乃無差之差。即三千離

染之體也。定別之別。即九界隨情之相也。不可以隨

情之相。難離染之體。又若以淳一之性。欲同具德之

理。如將熠耀比並日光。何則彼明俗有差別真無差

別。又以真俗。分對二門。是則破生滅門。歸真如門時。

俗諦既亡。差別永盡。此但是別教。情智二諦耳。當宗

學者。請薳研之。他莫能會。今圓教至果。真俗俱存。即

隨智二諦故。得說有差無差義。是則三千全真故。中

道之體絕待。即差而無差也。三千皆俗故。空假之相

宛然。即無差而差也。玄既不識無差之差。妄謂定別

之別。瓶中種子。是誰解耶。豈不見指要云。性具三千

圓融。徧入同居剎那心中。此心之色心。祇心是三千

色心。如物之八相更無前後。此莫是定別之別乎。何

不細看如此倉卒。頴曰。若云除無明有差別。不隨緣

時。理體自有三千差別法者。釋籤云。理本無差。差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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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用。如何銷會。妙樂云。地具桃李等義。乃是權實體

用互即之說。且不云。除無明有差別。離隨緣之用。體

自差別。又荊谿云。三千不改。無明即明。如何却云除

無明有差別耶。析曰。頴意以真如之性。是實是體。隨

緣之事。是權是用。若離權用。會於實體。則無差別。此

則雷同藏師之見也。又恐妨妙樂地具桃李。寔中有

權。乃云是權寔體用互即之說。若爾必須真妄合論。

方有權實二義。此太不知所以。且荊谿云。性具九權

一實。又云。至果契本權實。是則若理若果。皆有權實。

何得謂理體唯實。事用唯權。曲成理體。無差之義。若

其釋籤云。理體無差。差約事用者。此約理中三法。互

具三千。故云無差。事中三法。迷悟不同。故云差耳。非

謂理無三千宛然之差。又若謂三千宛然。皆須亡泯。

此則理果唯有空中。更無假相。還合一家教觀之義

否。須知三千妙法。當體雙遮故。終日無差。當體雙照

故。終日差別。非一非異。不可思議。安可定執無差之

見耶。又言。無明即明。如何却云除無明。如法華疏釋。

三變土淨。表除塵沙除無明。莫錯用除字否。豈得纔

見言除。便作二合之物。除去一邊而解耶。須知三千

之體無別。迷悟所見不同。迷則非局而局。法法乖離。

悟則非遍而遍。相相常住。故曰除其病。不除其法。若

知祇一三千。自迷至悟。約即論除。除無明。有差別義。

愈彰深意。齊曰。指要有不隨緣之言。出自何典。又頴

曰。未審法性何時不隨緣耶。析曰。祇如藏疏云。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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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心。具和合不和合二義。若在佛地。則無和合。彼和

合不和合。與隨緣不隨緣。相去幾何。合亦責云。不和

合之言。出自何典。未審。如來藏心。何時不和合耶。又

若真如。無不隨緣時。則令眾生無由得脫。諸佛常須

在迷。應知約迷悟事說。則有隨緣不隨緣。約平等理

論。則無和合不和合。此是小事。猶自不知。況餘大旨。

何勞擬議。有人曰。若圓接通。圓接別。方有隨緣之義。

如云一切法趣空趣有。不空不有。是趣不過。三諦皆

真。三諦皆俗。具足一切相入互融。雖將圓接。其實相

待真如隨緣。析曰。他謂。圓教中道。接通教但空。接別

教但中。是真如隨緣之義。若爾則顯真如。不隨九界

之緣。但隨菩薩一界而巳。況被接之後。巳成圓人。還

屬佛界耳。又既云。一切法趣。三諦互融。何相待之有。

又圓接通別。得稱隨緣者。別教中道。接通教俱空。亦

稱隨緣耶。若復不肯。前義自壞。彼又曰。若圓接通別。

則有隨緣。以真如不守自性。能隨無明緣。無明不守

自性。隨真如緣。若別接通者。即是教道。唯接其真。所

謂但空。且不接俗。其通教真。來別教地前。還成界外

之俗。名為復俗。及談別教真如。祇云不空不有為真。

名為單真。豈成真如隨緣耶。析曰。若真如無明。不守

自性。為隨緣者。此則又約迷悟事理而論隨緣。何關

被接是隨緣耶。又若謂由真如不守自性。方接通別

者。未審別教真如。為守自性耶。為不守自性耶。若言

守者。那接通教。若言不守。那不隨緣。又通教真。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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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地前。還成界外之俗。豈成真如隨緣者。此則又謂

俗不即真。故不隨緣。若爾圓教當教。俗既即真。何須

接前。方有隨緣。乱道稍多。不能廣破。

** 三約文申理門

原夫荊谿所用。隨緣名義。名雖在圓。義實通別。豈得

以名害義。必須以義定名。故指要引妙樂。明別理無

住。立一切法。真如在迷。能生九界。又引輔行。理性如

來。為善不善。因此皆別教之文。隨緣之義。無端不信。

其可得乎。齊曰。別教但理。能造諸法。故云從無住本。

立一切法。乃是從理立事。偏一之義。能覆無明可斷。

名無明自住。所依法性可覆。名法性無住。故云能覆

所覆。俱名無住。析曰。既云但理造法。那非隨緣。豈所

造離能造耶。所言從理立事。偏一之義者。驗知齊解。

能立之理。自在一邊。所立之事。自在一處。但是真上

有理。妄中無真。乃成九界。全無佛性。荊谿示別教能

造心是佛性。如何領會耶。又以所依法性可覆。名無

住者。無住之義縱俱。立法之義安在。豈謂所覆無住

能覆立法。是何言歟。今則全一真而無住。隨九界而

立法。但九界之法須亡。故不即之名斯立。若曉此義。

髣髴得知別教之理也。玄曰。所覆無住。立一切法者。

真如既為無明所迷。便為無明所依。無明有依。方能

立得一切諸法。故知真理。亦可名為一切法本然非

全體作諸法也。故是不即。猶如種子。依於大地。方起

樹等。析曰。若謂真理。雖為所依。還從能依無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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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執別教梨耶生法。還知犯智者所責否。治妙樂

直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顯是真理。造作諸法。那得

曲加無明依於真理。又從無明。方立諸法。又汝宗中。

自說唯識家以梨耶。為諸法生起之本故。不許隨緣。

今別教。既以真理。為諸法生起之本。那不隨緣。何得

謂如地種樹作兩三重解耶。是此見知笑破人口。頴

曰。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能覆所覆。俱名無住。為是從

法性無住立耶。無明無住立耶。若云法性無住立者。

淨名玄云。一切別教。行位因果。皆從無明賴耶而起。

如何銷耶。析曰。頴自未解看讀。強立徵決。何太無羞。

既自引云。能覆所覆。俱名無住。所覆無住。非法性立

法義耶。又引淨名玄義。而為難者。蓋彼明別教觀心

之義。故作斯說。以觀因緣。所生之心。既是無明。無明

假故。從是假心。分別無量聖諦。起諸行位因果。此即

能覆無住。立一切法。亦由真如隨緣內熏之力也。何

以偏計此文。獨為無明生法。祇如下文總結云。四教

皆從一念無明心起。應是圓教。但從無明立法耶。請

試千慮。必有一得。齊曰。指要引妙樂。真如在迷。能生

九界。作隨緣者。深見全昧隨字之旨矣。夫言隨者。蓋

全真如體。隨逐諸緣。而作諸法。云何以別教能所永

殊之義。事理大異之談。而立隨緣義耶。以生釋隨。深

不可也。析曰。藏疏正約阿梨耶識能生諸法。故立隨

緣。云何却言以生釋隨深不可也。若謂藏疏全真如

體。造作諸法故。得以生為隨。別教能所永殊。事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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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故不可者。未審。藏疏全真如體。隨緣作九相生滅。

為須斷耶。不須斷耶。若云斷者。還成能所永殊。事理

大異。若云不斷。何故彼有生滅識相。滅盡之言。又若

謂但滅其識相。不壞其識體者。別教生滅相。滅盡之

時。應壞其體耶。審如此者。何異外人斷滅之見乎。且

輔行明別教菩薩。知二乘之人四住之體。是如來藏。

若壞其體。莫不壞却如來藏耶。須知別教一理隨緣。

能生九界。九界之相雖異。一理之體無殊。是亦但滅

其相。不壞其體。若然則俯同藏疏。全真造法。復何恠

於以生釋隨耶。玄曰。真如在迷。能生九界。此是能迷

所迷。能生所生。二決定義。如地生樹。如母生子等。析

曰。能迷所迷。二決定義。此縱可爾。以其惑性。定為能

障故也。能生所生。二決定義。未見教文。全自胸臆。況

汝前釋。無住本立一切法。以法性為所依。無明為能

立。今又以法性為能生。無明為所生。自語矯乱。不足

可責。頴曰。荊谿云真如在迷。能生九界因。何得特除。

因之一字。曲作真如全體生法之解。析曰。頴恐曾讀

訛本。致此妄言。縱有因字。又何乖理。如云理性如來

為善不善因。豈非真如生法之義耶。齊曰。輔行釋別

教根塵一念。為迷解本。引楞伽云。如來為善不善因

者。夫楞伽是方等教。文旨兼通。宗師引用證別。藏疏

引之證圓。如止觀引佛藏幣帛裹金之喻。以證別義。

十五觀疏。亦引此文。而證圓理。豈執止觀之文。責十

六觀。為別義耶。析曰。齊謂藏疏引楞伽證圓教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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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責指要不合引楞伽立別教隨緣。彼圓同今圓。置

而未論。且彼引楞伽。自說終教隨緣之義。何曾圓教

說有隨緣。深驗齊公不廣看尋。妄有破立。頴曰。引理

性如來。釋別教一念。以由一念。無明假心。覆此理性。

從假名心。生十界法等。析曰。苟將迷解之本。為無明

假心生法。不但彰指要立理之非。抑亦顯輔行引文

之失。我師我祖。負汝何辜。且楞伽具云。七識不流轉。

不作苦樂因。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

生。豈荊谿但用如來為因之言。別作無明生法之解。

泥汝前來自云。別教如來藏。是煩惱假心。今見有理

性之語。又更將無明覆却。還教無明為善不善因。前

來煩惱。是如來藏。又將何覆耶。是知好勇如不好學

者。其蔽也乱。有人曰。別教一念心起。為迷解本。此之

迷解。祇可獨對起信生滅門中覺與不覺義。全非真

如也。析曰。嗚呼迷名惑義。何至于茲。生滅門中。覺義

非真如耶。藏疏明覺不覺二義。即隨緣門中。染淨理

事也。豈非覺是真如之理。不覺是無明。

** 四引喻彰法門

夫宗師立喻。各本其法。彼則但有真妄體同之義。今

則須窮別圓性異之談。不可以彼喻稍融。便齊於今

圓絕妙。由是薰蕕同器。玉石俱焚。為此多迷。故今略

辨。齊曰。他宗云。用則波騰鼎沸。全真體而運行。體則

鏡淨水澄。舉隨緣而會寂。今家別教。還有此等文義

否。析曰。他宗喻意者。雖波有騰澄。不離乎一水。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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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滅。不離乎一真。今家別教。不亦如是。且輔行明

別教理性。為善不善因。引大論池水清濁之喻。象入

則濁。珠入則清。豈非清濁雖殊池水無別。須知清濁

之相。約十界迭論。池水之體。約一真獨說。苟得此意。

何異他宗。若爾別教。亦得立波水之喻。復與圓教如

何區別。當知圓教。以本寂三千為水。變造三千為波。

體用既齊。動靜無異。是則起變造則不增一浪。理體

具足故。會本寂則不減一波。三千宛然故。別教但以

一理為水。九界為波。雖知波水濕性不殊。終須息波

方見清水。智者以譬得解。宜可思之。頴曰。曾親檢彼

大論。但喻識心。不喻真性。安可作真如隨緣釋耶。此

文既誤。諸說皆虗。析曰。若謂識心生法。不干真如生

法。則顯智論同於攝大乘師。梨耶生法之見也。非唯

負背荊谿。亦復誹謗龍樹。一家祖教。壞在汝躬。況輔

行直將池水之喻。喻於理性如來。那得公然拗為無

明識心。如此無知。良可悲痛。又頴曰。妙玄釋別教。引

華嚴心如工𦘕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無不從

心造。解云。𦘕師即無明心也。一切世間。即十法界也。

既云無明心造十法界法。則與唯識業相生法義同。

安可六從真如生法耶。析曰。不可僻執一文。巨妨大

旨。若爾則今家諸說。觸處相違。且止觀亦引此喻。明

別教心造之義。輔行釋云。𦘕師手如菩薩心性也。心

性非真如耶。莫不違妙玄之文耶。勉之哉。宜廣讀文。

用補孤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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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具變性殊門

別圓二教。皆說佛性變造諸法。但約體具不具。條而

貫之。區以別矣。故指要云。不談理具。單說真如隨緣。

仍是別義。此一家樞鍵。諸部準繩。既有難辭。故須析

破。齊曰。他師所立。非不圓融。但失今家本具義耳。祇

可以本具之義。會彼隨緣。不可以歷別之談。收其即

義。析曰。所云他宗非不圓融。但失具義者。時人觀之。

笑應至哂。譬如我教愚人。美他有德。而但毀於我耳。

識者聞之。豈曰德乎。如此立難。何假攻之。巳自敗矣。

玄曰。指要云。若三千是性具者。九界無所破。即佛界

故。即義方成。圓理始顯。今謂不然。即義便是具義者。

金錍祇合但云種性體量。不應更有體德一句。又若

具義。便是即義。斯則二義相須。反覆互釋也。若然者。

應合圓中二義俱失。何則如前說。除無明有差別。此

應但有具義。而無即義。以不說差別法。即一真故。既

失即義。具義不成。又如苦道即法身。此語但有即義。

而無具義。既無具義。何成即義。析曰。既言指要將具

義便是即義。又言除無明有差別。但是具義。而無即

義。自語相反。其誰信乎。況指要云。若有具義。方成即

義。何曾以具義便是即義。又豈可具而不即。即而不

具。若爾乃成性德具時。三千隔礙。修得即時。三千欠

少。若云除無明有差別。是不即者。何不讀指要約三

千而論差別。三千非相即耶(差別義如第二門辨)又云。若即義

便是具義。金錍祇合但云種性體量。不應更有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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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者。今問有種性體量義時。無體德義耶。若如此

解。一何孟浪。因汝不解。今略言之。且金錍三義者。俱

顯圓融具德之性。但約開示次第而說。說雖次第。義

無前後。何則。初種性示有者。乃示三道之體。有三德

之性。以能生為義。故稱曰種。又顯此性不在一處。非

內非外。故有次句體量示徧也。則知此性猶如虗空。

彼彼無礙。凡聖身土。無所增減。既知性徧。方了眾生

與佛無別。由示第三體德示具也。故曰了性徧巳。則

識佛果具自他之因性。我心具諸佛之果德。若作汝

解。則成有種性時無體德。有體德時無種性。是則眾

生無於果德。諸佛無於因性。豈得以乖各之見。例即

具之文。今謂正由理具。方有即義。性既三千本具。修

則一法不除。是以別教。為不談具。故不言即。但有真

心變造之義。闕於九界無減之修。故金錍云。心變復

通。應云體具。下文結云。義變唯二。即具唯圓。豈非心

變是兩教隨緣之義。體具是圓教相即之文。吁日月

麗天。盲者不見。雷霆震地。聾者不聞。何不且自盲聾。

而復掩他聞見。又玄曰。指要引荊谿記云。以別教無

性德九等。故判隨緣是別教者。起信有具性德之言。

何以却云屬別教。若言圓教。性德染淨俱有。起信性

德。唯是於淨故不同者。反顯圓教所詮。正是離義。以

此性德。染淨別故。如荊谿說。染淨不二。若何領悟。析

曰。所云起信。有具性德之言。何以却屬別教者。且指

要首軸。何處說言起信是別義耶。那忽節節。謗云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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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耶。若見有他宗隨緣之言。便是破馬鳴者。汝

元不知。隨緣之名。出自藏疏。況名下之義。故是懵然。

又以染淨之文。作圓教具義。反謂指要所談。正是離

者。指要自說。性具三千。何嘗云性具染淨。豈可三千

便是染淨。應知祇可云。三千有淨穢之義。染淨約迷

悟而論。何者。如十不二門。既以十界。而分淨穢。十界

必具百界。百界必具三千。豈非三千淨穢之義耶。約

迷悟論染淨者。如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此則淨穢

俱染也。三千果成。咸稱常樂。此則淨穢俱淨也。亦可

約情理。而論染淨。如云剎那染體悉淨。染謂情中限

局。淨謂理自融通。又淨穢則至果並存。即性善性惡

也。染淨則至果離染。即修惡可斷也。何得以一真之

淨。九界之染。同三千之淨。三千之染。望聲釋義。斯之

謂歟。頴曰。終教有當體轉變。融即之說。別理何文有

此義耶。莫見真如在迷。能生九界因(因字如第三門巳破)。便作

真如全體。成迷義釋否。如魚在水雲在山。還可云魚

成水雲成山否。安可將在義。作成義釋耶。析曰。祇藏

疏釋真如無有變異云。以在緣時。始終不改。此還可

將在義。作成義否。又如釋籤云。圓教真如在纏。此亦

在義。非成義耶。何得以魚在水雲在山。凡鄙之見。會

真如之體。須知別教既有心變之談。豈無當體轉變

之義。能變一真。所變九界。一真無改。當體常存。九界

須亡。離染義也。有人問曰。不談理具者。不變與隨緣。

皆別教義。斯說是耶。彼自答云。具有二義。圓教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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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具。不無造具。別教宗在造具。不無理具。夫隨緣者。

唯談諸法無自性。何論具不具耶。斯亦昧宗之說也。

析曰。若觀此說。乃成圓別兩教。具義一等。以云別教

不無理具故。未審別教如何有理具之義耶。不可教

權理實。便云理具。又不可證道同圓。便云理具。一家

教道。都無此說。又云。隨緣唯談諸法無自性。何論具

不具者。且指要自論。他宗不談理具。說隨緣(真如生法)。說

不隨緣(梨耶生法)。皆別教義。何曾將具義。便作隨緣。昧宗

之說。誠堪自責。

** 六色心體異門

金錍曰。別教佛性。依迷示迷。云能造是。附權立性。云

所造非。此乃色心體異之文也。藏疏曰。真如在眾生

數中。名為佛性。在非眾生數中。名為法性。此乃真如。

分為兩派。則與別教同義明。然不了之徒。輒有餘論。

頴曰。彼談佛性法性。一體異名。彼明心真如門。心生

滅門。各總攝一切法。而同以法界真心為源。況彼多

談一切法。真如平等。如云緣起無性。一切皆如。既云

一切。何依正之不收。既云真如。體豈異耶。既情無情。

佛性法性。一體異名。安得云真如分為兩派。析曰。此

全昧於金錍。破立之意也。何哉。且荊谿責野客云。若

許隨緣不變。復云無情有無。豈非自語相違等。今問

隨緣不變之名。出自誰耶。無情有無之說。復是誰耶。

須了荊谿金錍。正決藏師眼膜。又復應知。他宗所談。

事事無礙等。但約果地而論。不從因心而辨。故妙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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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不思議境。後結云。談法界者。未窮斯妙。致使惑果

事而迷因理。又金錍云。自昔不善徧覽。因果依正。觀

於已心。不曉佛說果德之意。不達佛現互融之由。此

等文意。得非指華嚴藏師之疏乎。又豈可將彼圓教

果地之談。便作終教隨緣之義。且彼說無情無性。正

約真如隨緣。徧於染淨。通情非情。故云在眾生中。名

佛性。在非眾生中。名法性。徒云。緣起無性。一切皆如。

此復何益。須以準的之義。定於通漫之言。自語相違。

責非一處。又云佛性法性。一體異名。以作彼說。無情

有性者。遠復乖反也。祇為藏疏妄引大論之文。錯為

兩派而說。是欲荊谿責云。迷名而不知義。乃至云。世

人共迷法相名異體一。何得將能破之義作所破之

義耶。況復文中對破。顯是藏疏之文。但隱乎藏疏之

名。代以野客之號。子焉得太無所識。率有難辭。今既

開示見聞。必也因茲省悟。玄曰。諸圓實宗。說諸法無

礙。凡聖混融。因果性相。相即相入。主伴無盡。依正交

徹。皆由真如隨緣。諸法無性。故得如是。反驗台宗所

談圓理。俱無即義。或云。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

背。又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已界佛界生界亦然等。

盡非即義。析曰。祇看此文。足見玄公。不知彼宗名教

所以。且藏疏明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帝網重重。主伴

無盡。乃是圓教之義。如來藏隨緣。成阿梨耶識。緣起

無性。一切皆如。乃是終教之義。那忽以凡聖混融之

說。依正交徹之談。却為真如隨緣之義耶。而不知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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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之教不同。迷悟之相永異。所以云。台宗圓理。俱無

即義者。此又𠍹[爪*至]太過也。莫是將治生產業。與實相

之體。作兩片會耶。色香中道。作待對解耶。生界佛界。

作隔礙見耶。今謂此立正顯彼圓。全成離義。何者。以

彼圓教。唯談佛界圓融之相。是則治生產業。皆須斷

盡。還成別教斷九之義。今圓教既性具善惡故。初心

徧攝。至果不斷。治生產業之外。更無有法。一一色香。

彼彼九界。亦復如然。彼圓教中。可作斯說否。若云可

者。且治生產業。既是迷逆之事。自屬終教所詮。乃至

九界之相。俱非彼圓所說。以此方之。離義愈明。圓義

都失。又却將圓義作隨緣釋之。反驗台宗。盡非即義。

誠謂攀枯求力。不覺人杌俱倒。須知終教。不得云色

香中道。以無情無佛性故。雖此委說。他應不忍。冀當

宗達士。覧而鑒之。

** 七真妄生法門

一家所詮。別教生法。大約三義。或單明真如生法。如

云理性如來。為善惡本。或單明梨耶生法。如云行位

因果。皆從無明賴耶而起。或真妄分辨。如云真如在

迷。能生九界。此皆隨時之義也。須知真妄不可闕。故

論云。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世人

何事。偏執一隅。齊曰。藏疏云。唯識宗中說。真如無知

無覺。凝然不變。不許隨緣。但說八識生滅。縱轉成四

智。亦唯是有為。不得即理。請觀不許。隨緣之文。不得

即理之說。豈不幾於今家別教乎。析曰。二十問中。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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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難云。別教真如。既是佛性。豈非覺知。覺知那不隨

緣等。又妙玄明別教中。正破梨耶生法之見。彼明別

教不思議。生滅因緣云。諸論明心出一切法不同。或

言阿梨耶。是真識出一切法。或言阿梨耶。是無沒無

記無明。出一切法。若定執性。實墮冥初生覺。從覺出

我心過。尚不成界內思議因緣。豈成界外不思議因

緣。惑既非不思議境。翻惑之解。豈成不思議智。今明

無明之心。不自不他。不共不無因。四句皆不可思議。

若有四悉檀因緣。亦可得說(上皆妙玄之文)。齊乃不見破執

之文。致斯無義之語。既而生法。名不思議。則知頗同

楞伽不思議熏。不思議變。但約理具不具。而分別圓

之殊。頴曰。荊谿見諸權宗。各自執計。故破云。世或有

云。從真如生一切法。或云。從梨耶生一切法者。俱同

冥初生覺之見也。今當宗學者。不本荊谿破他偏執

之意。却云。別教生法。有二義。或得從真如生。或從無

明生也。苟內心無執。則釋義消文須有所歸。安可作

此雷同之說。析曰。汝既不許真如生法。定謂梨耶生

法。非執是何。非冥初生覺之見邪。且真妄生法。多是

地論南北二師。及攝論師。各執一見。乃由不曉中論

教道之說也。故今家別教。處處破之。今無性計。何以

特背正言。反朋邪說。予直恐此見不改。得罪非輕。又

指要云。別教或云梨耶生法。及法性生法者。故非臆

說。輔行云。若計梨耶。及法性生法。乃別教義也。此猶

一往與而言之。是別教義。若奪而言之。須離性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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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別教。故妙玄云。若定執性。實墮冥初生覺之過。如

此明文。豈得不信。有人問曰。如來為善不善因。受苦

樂與因俱。其因俱二字。隨緣之義善成。何故不許。彼

自答云。教權理實。須善方便權旨。不可執語謗佛。執

成戲論。實報非虗。析曰。前來頴執梨耶生法。即從此

師。承習而說。驗彼徒黨見無異術。惑亂後學。傷如之

何。且夫真如隨緣。何妨教權理實。如云依迷示迷云

能造是。豈非隨緣。附權立性云所造非。豈非教權。況

教權者。必須依教生於權解。如云出二邊表。而有中

道。則知斷九方見佛性。又如先空次假後中。則知三

觀歷別修入。今既云如來與苦樂俱。豈可却作無明

與苦樂俱。若爾則成權教。發言無準。執教謗佛。實報

非虗。為是誰耶。

** 八經論詮旨門

諸大乘經。詮旨微密。倘遇真如隨緣之義。須以今家

時教。而明乳及二酥。必通兩教醍醐一味。二義不同。

法華顯實唯圓。涅槃附權兼別。若約談即。此在教而

可分。若就得意不得意。此在幾而難辨。復有諸大乘

論。通申別申。若權若實。亦須二教。究而論之。他既罔

知。今當粗釋。玄曰。首楞嚴云。如來藏隨為色空。周徧

法界。又云。妙覺湛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循業發現。

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則各有日。隨二人去

等。又有經云。佛性隨流。作種種味。又有經云。圓覺自

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又云。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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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各應。又如論云。如是諸無漏。隨染幻差別。此諸經

論。還是隨緣義否。還是圓教理否。別教門中。得作此

說否。析曰。此諸經文。聖意難測。縱彼對機。一向在圓。

何妨別教。亦有斯義。況起信通申大乘。大乘豈不該

別。今且置圓。試引別教之文。對諸經論。隨緣之義。如

云如來藏者。名為妙有。有真實法。如是妙有。為一切

法。而作依持。從是妙有。出生諸法。此與如來藏。隨為

色空。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如何異耶。又云。理性無住。

立一切法。真如在迷。能生九界。此與隨眾生心。循業

發現等。及佛性隨流。作種種味。圓覺之性。循諸性起。

如是諸無漏。隨染幻差別。如何異耶。又云。迷悟事理。

始末自他。同依一法界。如於鏡中。分別無謬。又云。法

界不出迷悟。迷悟不出於心。此與圓覺淨性。現於身

心等。如何異耶。然則指要所論者。自對人師。立義詮

法。辨其優劣。何勞廣引經論。救彼隨緣。毀今別教。攻

乎異端。失宗逾遠。頴曰。諸大乘經。皆有實相義印。故

多分說。業縛即解脫。生死即涅槃等。倘無性具三千

之語。莫亦即義不成耶。析曰。祇緣諸經論中。實相等

義。人師解釋。有具不具。故即不即。所以義路岐分。宗

源派別。豈以經文大旨。同於章疏異談。此難非也。有

人曰。隨緣之經論。是了義之中。不了義也。何者。既心

真如。心生滅。不染而染。染而不染。清淨如來藏。世間

阿賴耶。豈非一分真如。一分生滅。真是了義。染是不

了義。析曰。今謂此人灼然謗法。豈可說一分真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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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生滅。便是了義中不了義耶。至如法華云。佛種從

緣起。大師解云。中道無性。即是佛種。迷此理者。由無

明為緣。則有眾生起等。此亦一分真如。一分生滅。是

了義中不了義耶。又如今家圓教云。破一分無明。獲

一分二十五三昧。顯一分我性。此亦了義中不了義

耶。是則如來至教。馬鳴圓詮。智者妙解。悉遭毀壞也。

如何此人。舌不卷縮。

** 九比他宗教門

藏師所立。教類有五。真如隨緣者。正唯終教也。今人

乃以彼之終教。齊今圓教。致使千如妙法。翻為生滅

之談。一性靈知。全同頑騃之說。既茲大損。焉敢無辭。

齊曰。夫諸宗各自判教者。由乎所見不同。故盈縮有

異。安得以今四教分齊。收彼五教。祇如真如隨緣之

說。圓旨燦然。豈別義乎。析曰。今家四教。判盡東流一

切經論。豈諸宗立教。不得以分齊收耶。如他人四宗。

大師以前三教收之。即其例也。所言真如隨緣。圓旨

燦然者。且隨緣之說。尚非彼圓。況今圓乎。此復昧教

之甚也。玄曰。指要云。他宗談圓。祇云性起。不云性具

者。此見大淺。奚堪人聞。既說性起。便知性具。如遠見

煙。必知有火。斯則眼淨之說。何以却引藏疏云。一心

含通別二門。以真如具染淨通相。通相之外。無別染

淨之法。無所不該。故亦總攝。此中染淨。是具百界義

耶。析曰。若以性起便是性具。山家別教。豈無性起。如

輔行釋。別教根塵。一念心起。即是理性如來。豈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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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耶。莫是性具耶。而不知起未必具。乃一理隨緣。九

界須破也。具必有起。即三千隨緣。一法不斷也。又引

藏疏。心真如門。具染淨通相。欲比山家圓具百界義

者。雖此迂說。有甚相當。若言具百界者。何不云其染

淨別相耶。又若謂百界。不得云別相者。何故法華疏。

以實中權。為差別權。非百界耶。又藏疏釋心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云。若隨緣染。成於不覺。則攝世間法。

不變之本覺。及反流之始覺。則攝出世間法。此猶約

生滅門辨。若約真如門者。鎔融含攝。染淨不殊(彼文)。豈

非須待隨流反流。方始具於世出世法。蓋前後而論

故。云心攝也。還與天台一念三千即空假中。非內外

前後。非縱橫並別之義同耶。須了彼之染淨通相。即

是鎔融含攝。統唯一真。豈存百界。應知若以理具。往

論彼圓。望今圓未及。若以起對辨。終教與別教孱齊。

無在固迷。請試窮覈。頴曰。彼之三教。同依一實理。而

義分三教。則可以今家圓教所談真邊。攝彼頓教。談

俗攝終。談中攝圓。安得以別教。收彼終教。而例立隨

緣耶。析曰。且圓教三諦。舉一即三。舉三即一。彼之終

教。有此義否。若言有者。終教即圓頓否。圓頓即終教

否。若然則生滅門中。應有事事無礙耶。真如門中。有

九相生滅耶。紊亂之辭。不足可笑。

** 十止世人情門

指要行世。積有歲年。當途拒轍之流。數亦眾矣。或毀

於舌表。或攻以筆端。而皆檐麻棄金。執礫謂寶。略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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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四。用止人情。使汎學之曹。無猶預於兩岐之間也。

齊曰。指要乃斥予稟法師所立之義耳。予師嘗立問

於後學云。別教真如不隨緣。起信真如能隨緣。未審

起信為別為圓。若別。文且相違。若圓。乖彼藏疏。此乃

予師深病。後學不知。所以輒將今家四教。對彼宗之

五教。既見藏疏判起信。正唯終教。亦兼於頓。乃謂與

別教相符。遂將起信。以為別教。蓋不知宗師判教之

意也。析曰。二十問中。責彼不解問意云云。又若謂安

國定判別教無隨緣者。何故云藏疏非圓教耶。既非

圓教。非別是何。豈彼隨緣四教不攝耶。況安國顯自

不許藏疏談圓。子焉得苦執彼之隨緣。同今圓耶。祇

知抑理順情。不覺違師背教也。玄曰。近有稟山家教

者。不自務本。而強攀馬鳴宗教。謂無圓極之說。將他

真如隨緣。成諸法義。曲作道理。抑入自宗。偏漸門內。

便立別理。有隨緣義。意破馬鳴說不臻極。析曰。此都

不知隨緣名義所出。致茲誑妄。其所立難。原始要終。

純將此意。罵辱指要。而復全迷山家戶牖。謬自穿鑿。

然彼破立之由。予知之矣。蓋被錢塘圓公。致書請之。

乃人情所惑也。故書云。有四明法師某甲者。先達之

高者也。嘗謂天台別理立隨緣之名。而鯨吞起信之

義。有永嘉繼齊上人。後進之尤者也。謂彼為濫說耳。

由是並形章藻。二說偕行。如矢石焉。杭諸宗匠。莫有

評者。翻汝學徒。甚以為惑。乃至云。庶幾乎用為法之

心。詳其得失。揮彌天之筆。定彼是非等。圓既作鯨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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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之言。玄乃錯謂馬鳴被破之見。徒此狂簡。斐然

成章。吾祖有言。傳法利人之功。不補非法毀人之失。

加謀若是。果報何之。玄云。撲他還是自撲。頴曰。別教

若有隨緣。自智者來諸師。皆不說者。為知而不說。為

實無故不說。若知而不說。則聖師有隱覆之過。苟無

故不說。今竪立之。莫有乖越聖師之過否。析曰。一家

別理。與他宗隨緣之義。宛如符契。燦若星懸。那云宗

師皆不說耶。若見別教無隨緣之名。便謂無隨緣之

義者。何不責荊谿云。圓教無隨緣之名。安得立隨緣

之義耶。此皆戲論。亦人情耳。頴曰。立徵決者。以代齊

公。答二十問也。文義煩漫。不能具書。然彼學不師安。

何足與議。但慜其無識。故錄以示之。有人問曰。何因

緣起立此章文。述四教義。對諸經論。彼自答云。事不

獲巳。學徒苦問隨緣之義。深不願為。祇為去聖時遙。

晚徒不曉宗旨。輒將祖教。作生滅斷常之見。悞累後

生。謗法謗人。懺悔之門。其罪不滅等。析曰。此師立四

教隨緣有無之義。略無一處小有可觀。但縱胸㦗。全

違教理。如妄指覺義不是真如。謬用隨緣釋於被接。

執別教生法唯在無明。判經論真妄全非了義。此等

訛說。始末無殊。又却枉他謗法謗祖。凡有青眼。孰不

寒心。噫知過者。如日月之既蝕。能無改乎。執愚者。猶

菽麥之不分。難可移也。須循正輒。免墮邪途。顒俟見

聞。俯為詳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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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智遺編別理隨緣十門析難書卷(終)

比丘宗峴贖教乘息錢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