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故別解文義也。
疏因緣者。因緣之言有其通別。通者因是因由。緣是
所以。亦是由緣。意不異也。假如云因何作如是事。或
云緣何作如是事。二言總得語勢同矣。別者緣是資
緣事緣。此則因親緣疎故。華嚴大疏。光明十種由致
故說大經後明須假十種事緣資緣。方可說經。因之
與緣各有其十。今此所明教起因緣者。是前通意。不
分親疎之異也。若約分者。酬因是因。酬請是緣。
疏總者文二。一正明因緣。言酬因者。佛在因地。脩行
發願。願得成佛說法度人。今轉法輪。酬因地之行願。
故華嚴云。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
轉無上輪。又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
力。示現自在法。疏酬請者。佛初成道。梵王帝釋等。請
轉法輪。故法華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
日中。思惟如是事。乃至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
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爾
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合
掌恭敬禮。請我轉法輪。佛酬其請。故始於鹿苑。終於
鶴林。四十九年說諸經教。度眾生故。疏顯理度生者。
說二乘教。顯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說大乘教。顯二空
理。度凡夫二乘。說圓頓一乘教。顯三諦真實理。度圓
機眾生及地位菩薩。
▲疏若原佛本意下。二尅就佛
意也。於中二。一正明。謂若據機感。則具多緣。緣會即
應。機請即說。所說之教亦三乘深淺不同。若直就佛
本意而言。則唯為開示眾生如來知見。更不約餘事。
故法華云。諸佛唯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諸佛世
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
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
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諸佛
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
見。示悟眾生。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
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故
知佛意唯為一乘。言開示悟入者。我法俱空為開。所
顯真如為示。理智不二為悟。念念相應為入。又無念
是開。分明了了為示。本來如此為悟。不認迷情為入。
又始覺為開。本覺為示。始本不二為悟。迷悟不二為
入。又一念不生前後際斷為開。照體獨立為示。攝一
切法為悟。同一切法為入。此皆邈境智相應時而言。
非為釋義。餘約法華論及諸家疏意廣釋。具釋如清
淨慧章中。又引南北二宗禪門釋之。在補卷中。有心
力者。撿而說之。
▲疏雖說三乘至一佛乘故者。二釋
疑。應先假為問曰。無常經云。若老病死。世間無者。如
來不出於世為諸眾生說所證法及調伏事。是故應
知此老病死。於諸世間是不可愛。不充澤。不可念不
稱意。由此三事。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說所證法
及調伏事。據此則為老病死故出世。法華又云。唯為
開示知見故出世。既言唯為。不合兼為其餘。何以二
經不同。又佛所說教。現有三乘。云何言唯為一大事。
未審唯為之言如何通釋。故疏便兼義。牒起無常經
文。縱其問意。後以法華之文而答。此則一行之中。便
具二經本文及義。并問答之意皆備足矣。此疏文略
義廣之勢例皆如此。所言兼義牒起者。以無常經但
云說所證法。不云三乘。然定是三乘之所證。所證法
者。二乘生空偏真之理。大乘二空之理。調伏事者。謂
五停心觀等一切行門。如淨名經眾香菩薩問維摩
詰。今者世尊釋迦牟尼。以何說法。維摩詰言。此土眾
生。剛強難化。故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言是地
獄畜生餓鬼。是諸難處。是愚人生處。是身口意邪行。
是身口意邪行報。乃至持戒犯戒。是得罪離罪。是淨
是垢。是有漏是無漏。邪道正道。有為無為。世間涅槃。
以難化之人心如猿猴。故以若干種法則御其心。乃
可調伏。譬如象馬𢤱悷不調。加諸楚毒。乃至徹骨。然
後調之。如是剛強難化眾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
可入律。皆調伏眾生。惑業集諦既亡。老死苦諦即絕。
故云為老病死說調伏事。若約權實無礙說者。說調
伏事。則是為老病死而出世。說所證法。即是為一大
事故出世。由調伏惑業故。證如來知見。如來知見故
惑苦皆亡。反覆相成矣。然疏中雖說二字。含於兩勢。
一云雖說三乘。二云雖說所證法等。雖說三乘者。則
法華中。世尊恐會中聞說佛出唯說一乘即疑云何
故鹿苑巳來又說種種餘法。故舉三世諸佛雖說種
種皆為一乘。經云。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種
種因緣譬喻言詞。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
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乃
至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既言種種皆為一
乘。即知雖有三乘。不乖唯為之言。雖說所證等者。則
通無常經中為老病死出世之難也。疑難二處。釋唯
一文。雖說其多皆為一故。但於一中作多說故。
疏別者者。唯說圓覺一經所起因緣。不說餘經。故云
別也。文二。一標數。疏因行有本下。二列釋。言行本者。
謂諸波羅蜜。三十七品助道之法。皆是因行。皆由了
悟圓覺。方成實行。方曰正因。故經指覺心。為諸行本。
云從圓覺流出波羅蜜等。具在文殊一章。可撿經文。
疏文於此懸說。
疏二泯絕下。文二。一述義。言泯絕菩提等者。下文云。
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且無成佛
及不成佛。又云。生死與涅槃。凡夫及諸佛。同為空華
相。疏無始無終者。菩提無始。煩惱無終。不同法相宗
菩提有始煩惱有終。故攝論云。世間不破。出世間不
盡。疏不增不減者。論云。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
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巳
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等。
乃至亦名如來法身。故云不增減。疏究竟果者。此經
下云。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證大圓覺妙莊
嚴城。即是此疏究竟果也。如此文類。下文甚多。如云
三事圓證。故名究竟涅槃。又云。若事理障永巳斷滅。
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等。又云。一
切障礙即究竟覺等。即知泯絕果相成真實圓滿果
也。
▲疏故說下。二指文。此是普眼章末之文也。具云。
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
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億不可
說阿僧祗恒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
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
如昨夢。疏等者。等取前所引本無菩提及與涅槃等
文。文類亦多。更須撿說。
疏三決擇者。決斷定須圓頓悟理稱理修行揀擇。一
向但說本自圓真不假修行者。及一向說斷障證真
滅凡成聖者。疏悟理應修者。此義具在本起因地疏
文也。此中文二。一正明悟修。言普賢問者。文云。一切
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世尊
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
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
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疏佛說者。
文云。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
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滅。空性不壞。眾生幻心還依
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又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
虗妄境界。乃至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如鑽火等。偈云。
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普眼章云。幻身幻心幻塵
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
明現。又云。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無邊虗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等。言應當
遠離者。即是起幻智也。虗妄境界者。即是所除之幻。
幻身心塵滅即是幻盡之言也。遠離亦復遠離及幻
滅亦滅等。皆是智泯之言也。覺圓滿及非幻不滅垢
盡明現覺所顯發等。皆是覺心圓明之言也。
▲疏然
今下。二印定其要。文二。一彰要所以。唯者簡圓悟之
人。於中道第一義諦真性之體。知真性隨緣。成如幻
之法。緣無自性故一切空。此說即不溺無修。今有但
說空幻。不知體是靈性者。却乖修也。何者。以虗空無
可除斷。無可添補增益故。空不可修。翳所見華且無
體可斷。故終無結果義。故幻不可修。南宗談禪失意
者多有此類。若經論學者。即西域清辨門下。此方習
三論不得意者。亦有此類。又智論說。方廣道人立空
幻宗。西域推為附佛法外道。疏修習下。謂不先求了
達自心。不知性具一切功德。不悟緣起如幻本空。但
憑佛語。發心運意而修。既不尋佛意。迷四悉壇。故法
華云。不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此宗禪門多有此類。
若經論學者。即多是法相及小乘宗人。及不參問善
友。不聽經論。但以善心修行之者。故三聖觀云。有信
無解。增長無明。既不知性德本圓諸法空幻。故有所
得。但結三界因果。
▲疏似反而符下。二結以印定。於
中。先且辨迷所以。言似反者。既頓悟性德本具煩惱
本無。即不應更修。既假修之積。漸斷惑成德。即不名
頓悟。故似反也。言符者。頓見九層之臺。漸漸而登。頓
生孩子六根具足。漸漸成長。頓認得身是良人。漸學
仁義禮樂。頓見本性漸漸修行亦復如是。故二義相
符。契合不乖反也。疏故最下正是印定。上句結。下句
印定。結中。一向說頓。一向說漸。或說頓漸各別。皆是
易也。唯說二不乖故難。
疏四窮盡下文二。一正明。二顯要。初中三。疏謂菩薩
下。一舉疑念也。菩薩即金剛藏也。其文具云。若諸眾
生本來成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若諸無明眾生本
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十方異生本成佛
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釋曰。此
有三句。一謂真能生妄。二謂說妄為真。三牒而縱之。
責無窮過。
△疏佛答下。二斥疑念。文云。種種取捨皆
是輪迴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釋
曰。種種取捨之言。通攝一切分別。即巳該剛藏三句
疑難也。故疏敘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矣。餘文易
見。疏如雲駛下。文云。譬如動目能搖湛水。又如定眼
猶迴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善男子。諸
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
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是故。汝等便生三惑。釋
曰。四喻中。初由目數動。湛水如波搖。次眼識遲鈍。旋
火成輪相。餘二可見。諸旋者眼目雲舟。彼物者水火
月岸。
△疏但一念下。三斷疑念。清涼大師答順宗皇
帝心要之言也。次云照體獨立物我皆如。言一念者。
一約遍計。二約依他。疏如翳差華亡者。文云。譬如幻
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華於空滅。疏等者。等有二意。
一者等於餘文。不具取故。二者等於後喻。謂佛通此
難。有其二喻。空華喻頓悟本無煩惱。金鑛喻漸斷惑
習。若但用前喻。即撥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
用後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
見。故說二喻。疏但舉一故。等取二也。金鑛文云。善男
子。如銷金鑛。金非銷有。既巳成金不重為鑛。經無窮
時金性不壞。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如來圓覺亦復如
是。
▲疏眾生即佛下。二顯要也。文二。一辨所以。此有
五重。展轉難得其人。謂難知難信。難解難了。後後難
於前前也。通論難者。凡聖相違故。說有多門故。別釋
相者。初謂不遇人說。曠劫無由自知。既善友難逢。故
知之不易。次謂宿有緣種。聞之方信。且百千萬億之
數。無一有宿種宿緣。故雖聞之難生信也。金剛經讚
信者云。不於一佛二佛等。三謂設令但有緣無種。或
但有聞種無信種者。今生雖聞而信。亦難解悟。不論
根性利鈍。要須宿世聞信所薰。今再聞方解。故須揀
擇所聞之法能信之心。不得雜薰累於至道矣。然緣
則屬人。種則屬法。由此緣種。應成四句。謂有緣無種
等。於人有緣則易信。於法有種則易解。亦通易信。餘
句可知。四謂纔聞一門之義一重之法。即便信解領
受。未經縱奪推徵。或宿種本非深廣者。即雖解。亦難
至此境也。此境有二。一謂不覺。此剛藏所難三句之
境。此意言尚不解生疑。匪唯不能通決。二謂縱覺此
疑境。又難自決了。決了者如佛所說之文也。難臻此
境之言既含兩重。兼前三重。故成五也。罕者稀也。寡
鮮皆少也臻至也。
△疏今經下。二結成其要。於中。上
二句結眾生與佛。若各隨相說。是生滅門中染淨起。
皆是枝派之義。良由泯相同一心源。故得相即。當知
相即即是窮源。下二句顯要。言群疑者。然求大乘者
所疑雖多。統要唯二。一者疑法。障於發心。謂作是疑。
大乘法體為一為多。一則無諸眾生。菩薩為誰發弘
誓願。多則物我各別。如何得起同體大悲。由是疑惑
不能發心。二者疑門。障於修行。謂疑如來所立教門
眾多依何修行。若並可依。不可頓入。若依一二。何去
何就。由是疑故不能起行。故論中立一心法。遣彼初
疑。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無別法。但有無
明。迷自一心。起諸波浪流轉六道。雖起六道之浪。不
出一心之海。良由一心動作六道故。得發弘濟之願。
六道不出一心故。能起同體大悲。如是遣疑得發心
也。開二種門。遣第二疑。明菩薩諸行雖有眾多。初入
修行不出二門。依真如門以修止行。依生滅門而觀
起行。止觀雙運萬行斯備。入此二門。諸門皆達。如是
遣疑。能起修行也。今此疏意亦同論也。謂信解淨性
一心有生有佛。又悟相即。即是一心二門本末無礙。
既此義精通。故一切疑自然淨釋。無所滯也。
疏五除斷等者。無明貪愛。即是輪迴根本也。故文云。
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又云。由有種種恩愛
貪欲故有輪迴。文中三。一謂發業下顯所除過患。其
發潤之下義當具釋。此通諸教故。十二緣生。生起有
緒。且約大乘一重因果者。最初是無明。無明發業。業
是行也。發巳成種。即次五支次愛取能潤。潤巳名有。
有故受生。即後二支。
△疏若不識下。二明應除所以。
言賊能為者。涅槃經云。覺知是賊。賊無能為。今反此
意。若不識無明。無明則能為也。能為者能發業也。疏
不可斷者。中論云。定有著常。常故不可斷也。如真如
體。由此必須先顯其相後顯本空。具如下文。可撿而
說之。故智論云。佛有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
究空。即此意也。
△疏故答下。三指能除之文。各於本
章撿而略敘。然顯示無明巳。不即次斷貪愛者。由斷
貪愛是修行之心。心行難頓相應。不同悟解之慧故。
須假普賢巳下三章之理觀照圓通。方能窮達微細
染著根本。
疏六中搜索者委曲尋求也。菩提隱障者但障菩提。
而不起惑造業。故舉菩提。以目其障。菩提之隱障依
主釋也。故文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
淨覺。障者是覆蔽妨礙之義。隱者疏中自釋。此文分
四。一謂我人下正指隱障。二雖名同下釋隱所以。然
此四種。緣唯我相。是主宰義。但由展轉約義。故有四
名。四名復有二相。一迷識境。謂取自體為我相。計我
未來展轉趣於餘趣。為人相。計我過去從無始來種
種死生。為眾生相。計我現在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
壽命相。諸教亦說我等四相。皆是此也。故云名同。二
迷智境。即此經所明。約以智證理能所難忘。微細展
轉成此四相。文云。以巳微證。為自清淨。猶未能盡我
相根本。四相者。一認證名我。二悟我成人。三了跡跡
生。四潛續如命。故云深密等也。義在本文。
▲疏其猶
下。三喻釋可顯。
▲四我亦下。合而指文。
疏七中三。一以論文總列廣略。
△疏如論中說者。凡
所引教。若云說者。即取意引不具其文。若云某教云
者。即是如次具寫文也。疏或有眾生下。論具云。如來
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
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
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
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自有眾生。復
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
者。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釋
曰。疏中取意引也。但讀此對詳。自見具闕。然本文有
四類。二經二論。今約機略說三耳。
△疏此之三類下。
二以廣略指配諸教。然詳論意。以遍尋諸經為廣。不
必唯指一大部。今緣但就諸部經中。唯將圓覺對餘
經而論廣略故。以大部為廣也。言文廣者。六百卷也。
義略者。但約遍計所執。一向明諸法皆空。如大品云。
設更有法過於涅槃。我亦說如夢幻等。俱廣可知。俱
略者。文唯一十四行。義唯空理。
△疏三文略下。三正
明圓覺。略而攝廣。文二。今初具顯也。然據論中辨。文
略義廣。判論不判經。今以含攝例同。故以此文。判於
圓覺。問馬鳴本為見有一類眾生。厭繁樂略故。造起
信論。今判圓覺是文略義廣。巳自當於此機。馬鳴何
須重說。答佛所說經。但指法體。意不展轉講解性相
之義。中下眾生無由解了。故須菩薩造論解釋。是以
馬鳴敘意云。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或少文
攝廣而解等。故古德云。經以意趣中求。論以性相中
求。是則經含廣者。含廣多法門也。論含廣者。含廣多
義理也。問若爾。何以今判經。云文略義廣。不云法廣。
答法對能詮之文。總名為義。對於展轉解釋之義。即
名法也。亦緣借論之本文。判於經故疏謂一軸下。顯
文略義廣之相也。出紙數者彰文略也。餘皆義廣。然
天台四教。賢首五教。皆攝一切經。今經義具。故是廣
也。四教五教如下所明。今云空宗相宗即始教也。單
取空宗即通教也。餘皆可知。云該及含者。雖有小乘
及圓教之義。而非其宗故。
△疏龍藏下。二者總結也。
余起首轉藏經時。便在意更揀。悟修周備。卷軸少略
者。無有等於此者。
疏八中二。一配三根。三根之義撿文略敘。二言一法
下。釋一法。
疏九令修下。文二。一舉淺。言諸家禪定者。說一向安
心息念門戶。色四空四者。四禪四空也。六度中禪門。
亦只約四禪等。辨其行相。又諸經散說頓漸禪定功
用道理。勸讚修習之意。文亦甚多。然於一性觀門。不
別立宗體。又無始終方便門戶。天台廣明甚深禪定。
亦只約四禪八定。而為修習之門。
▲疏唯起信下。二
顯深也。真如三昧者。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
正意。不依氣息形色。不依於空地水火風見聞覺知。
乃至依如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
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
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釋曰。此一
段上門。有始有終。簡魔簡偽。顯能顯益。義意門戶一
切周圓。故異諸教。諸教但說義也。雖三根者。問三觀
各有名目。何以復云圓覺觀門。故此答云雖三根等。
疏十勸事下。文三。一明諸教不必依人也。二此經下。
明此宗必須善友。於中又二。一立理言。惑元無者。文
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等。又云。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又云。生涅昨夢。又云。如翳見華。又云。實無菩薩及諸
眾生。除斷者。文云。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又云。先斷貪
欲及除愛渴。又云。依願修行漸斷諸障。又云。若能斷
憎愛及與貪嗔癡。又云。由靜力故永斷煩惱。又云。不
取作用。獨斷煩惱。如是等文更有數十。佛本是者。文
云。始知眾生本成佛等。又云。一切障礙即究竟覺等。
又云。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如此文例亦甚
多矣。懃修者。文云。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等。
偈云。欲求入佛道。應如是修習。舉要而言。普賢下十
章。皆是說修行也。一切儀式者。有惑有斷。無惑無斷。
本迷本佛。有修無修。因果地位。證理度生等也。
△疏
故令下。二指文也。具云。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
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
聞緣覺境界。雖現塵勞心恒清淨。示有諸過。讚歎梵
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不惜
身命。彼善知識。四威儀中常現清淨。乃至示現種
種過患。心無憍慢。況復轉財妻子眷屬。若善男子。於
彼善友不起惡念。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心華發明照
十方剎。又云。應當盡命供養善友事善知識。彼善知
識欲來親近。應斷憍慢。若復遠離應斷瞋根。現逆順
境。猶如虗空。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與諸眾生同體無
異。如是修行方入圓覺。
▲疏是以下。三指華嚴以為
類例。謂彼經法界品說。文殊從佛會出。人間遊化。至
福城東古佛塔廟。演普照法界修多羅。城中優婆塞
夷童子童女各五百。詣文殊所。聽受巳各歸城中。五
百童子中。有一名曰善財。聞種種法巳。一心勤求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偈願賜觀察。願垂教敕。守護
拔濟。文殊告善財言。善哉善哉。汝巳發阿耨菩提心。
復欲親近諸善知識。問菩薩行。修菩薩道。善男子。親
近供養諸善知識。是具一切知最初因緣。是故於此勿
生疲厭。乃至。若有眾生。能發阿耨菩提心。是事為難。
能發心巳求菩薩行。倍更為難。若欲成就一切智者。
應決定求真善知識。勿生疲懈。見善知識勿生厭足。
於善知識所有教誨。皆應隨順。於善知識善巧方便。
勿見過失。於此南方有一國土。名為勝樂。其國有山
名曰妙峯。於彼山中有比丘。名曰德雲。汝可往問。善
財遍問。展轉乃至經百一十城矣。
疏故以事師下。彼既判善財求法巳下乃至經終。為
流通分。意令末代倣此圓修一生證入。故云為後之
軌。
○藏攝門。文二。初藏。後攝。初中又二。初列而總釋。疏
含攝者。世親攝論第一。莊嚴論第四。皆云彼三及二
云何名藏。答云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今加含
者。攝即包含。包含釋藏。其義顯易。故加含字。兼取論
文云含攝矣。
疏初三藏下。二牒而別釋。文二。一三藏。二二藏。初中
二。一能詮。二所詮。初中三。謂經律論。經中又二。一釋
名。二顯相。初中又三。一義翻而釋。疏修多羅者。亦名
修妬路。此二什公多云爾。唐三藏云素怛纜。是中天
語。然西來三藏。或中天。或東西南北。什公是龜茲。近
於東天。然亦遊五天。隨時所受小有輕重。大旨無乖。
如此方中華及吳楚燕蜀。言音雖異。所目無殊。疏契理
契機者。契謂符契道理。合有情機。此中相對應有四
句。一契理不契機。如達磨對梁武帝之類也。或法華
五千拂席。華嚴五百盲聾等。二契機不契理等。可以
意知。疏貫穿者當契理。攝化者當契機。貫攝二義如
佛地論。次下當釋。
▲疏正翻下。二正翻對釋二。一直
翻釋。謂西域以華供養。以線貫之。不為風所吹散。聖
教貫所詮之義。如線貫華。故從喻立聖教之名。名為
線也。疏持緯者。然聖教貫義。非唯但以線之貫華。亦
似經之持緯。二義無別。
△疏此方下。二明取捨。謂線
經二喻。義雖不殊。但以西域風俗多見線華。故立名
線。此方重於經典之稱。遂云經也。
△疏然天竺下。三
廣翻結釋。於中三。一正翻四名。西國風俗例如此也。
如涅槃說。呼馬鳴鹽器水。四事皆云仙陀婆等。然此
方亦有此類。但字不同。如呼所使為婢呼能嗅根為
鼻及迴避等。仙陀婆義。如下具說。
△疏故梁下。二證
成一名。別卷中具有別釋。
△疏古德下。三結成義翻。
義翻加契字也。文中二。一明義翻之意。儒者即九流
之首。周末魯大夫。姓孔名丘字仲尼。是其主也。墨者。
即墨翟為教主。以亡身益物。是其所宗。如夏禹之勤
勞。用斯意也。儒有九經五經。皆稱為經。經者常典也。
聖人之言方得稱經。老子亦云道德經。莊子亦云南
華真經等。此方既以聖人之言為經。故古德譯聖教。
亦名經也。言借彼者。席經不順本義故。
△疏則雙含
下。二申義翻之要。疏二義者。一聖教義。二經緯義。疏
兩方者。順夫子等經。及順西域緯聖教之經也。疏借
義助名者。名即經也。得契字之義扶之。即成聖教之
經。不是持席緯之經也。云契字是義者。以梵題無也。
謂梵云欲底。此翻云契。若契經二字具足梵語者。應
云欲底修多羅。今梵題既無欲底之言。明知無契字。
契字但是義矣。知質多名心集起為義故。揀異者。以
契字簡席字。則經有所屬。然契經皆依士釋。允當者。
由雙含俱順簡異等義極相符。又名不失。故為當也。
允信也。是誠實之義。問西域修多羅所目四名中。既
有經字。則經正是敵對。何以古來諸德皆云義翻。線
既敵對。經何得非。答若但取名即如所難。今以順於
義故。四中經字自屬席經。不目佛教。何成敵對。若敵
對翻於佛語者。應云聖教。以四中有聖教之名敵對
故。故契經言皆是義譯。然此二字。對修多羅有二同
別。一名同義別。即經字也。席經非聖教故別。皆是經
字故同。二義同名別。即契字也。修多羅不目契字故
別。而實契理契機故同。
▲疏然其義下。二顯相也。文
二。一約佛地論云第一也。此或貫攝皆通所說所化。
謂貫穿所說之法。攝令不散故。貫穿所化眾生心行。
攝取不捨故。或各局一義。謂貫穿所詮法相。攝持所
化眾生。
△疏雜心下。二約雜心論。論云。修多羅者凡
有五義。一曰出生。出生諸義故。二曰涌泉。義味無盡
故。三曰顯示。顯示諸義故。四曰繩墨。并諸邪正故。五
曰結鬘。貫穿諸法故。如是五義是修多羅義。今疏引
初二義不次者。依古疏引。取義便耳。注五義對詳者。
初二井索顯示。即聖教繩墨是持緯之經。同席經也。
結鬘同線。線能貫華結成鬘故。總此五義。不出貫攝。
疏二毗奈下。二律也。文二。一正。二兼。梵名及義。諸家
不同。如別卷說。疏業非者。不殺盜等。故律中有犯毗
尼有諍毗尼等煩惱者是發業之本故。律云為調伏
貪等令盡。是故世尊制增戒學。滅果者即無為果故。
經云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尸羅者具云翅恒羅。
清涼者。雙從因果得名也。別解脫者。別有二義。一如
疏。二揀異定道。名之為別。謂非定共道共二戒。此是
遠離覉縛業緣。名解脫也。隨順者。隨順有為無為二
解脫故。故遺教云。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
木叉。然戒律等復有眾多。亦在別卷。其顯相者。前名
之中巳含止作。即毗尼相。
疏三阿下。文二。一釋名義。二顯行相。釋中二。一釋義。
二釋名。一中三。一所對。云法有二種者。取俱舍意釋。
彼論云。能持自性故名為法。唯是涅槃。若法相法。通
四聖諦。是善是常。故名為勝。即釋彼論也。注性也狀
也者。二俱相也。以四聖諦中滅諦是理。而皆云相者。
滅諦之相即體相也。餘三約相。即相狀也。
△疏對亦
二義者。二能所也。亦取論意。彼論云。此能對向。或能
對觀。故為此配屬。
△疏其能下者。三能對也。其能對
者。即是出對法對也。謂無漏慧及相應心所等故。彼
頌云。淨慧隨行名對法。長行云。慧謂擇法。淨謂無漏。
淨慧眷屬名曰隨行。如是總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
更有問答。在別卷中。
▲疏言對法下。二釋名。若據正
對所依。應名法論。慧依於法故。今以慧為其主。故名
慧論。故所詮中。詮於慧學。故舊譯為無比法。以詮慧
勝故。
△疏世親下。二顯行相。文二。一正顯。數者。數字
通去入二聲。今標以去聲。釋以入聲。自相者。色以變
礙。受以領納為相等。共相者。共有無常苦空相等。廣
如華嚴十地明。疏伏者。由此具足論處所等故。能伏他
論也。謂瑜伽說有七例。頌云。論體。論處所。論據。論莊
嚴。論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如別卷釋。言勝伏他論
者。勝約能立。伏約能破。故梁論云。伏者此法能伏諸
說。立破二能。由正說依止等方便故。通者梁論名解。
由阿毗達摩修多羅。義易解故。
△疏亦名優波下。二
別顯。本母者亦翻為依。依藏生解。藏為解母本。即是
母也。又梵云摩夷。此云行母。依藏成行故。行之母故。
然論藏。有是佛說。有是菩薩。取經中義。廣以釋之。以
本統末。亦名佛說三藏爾。廣如別卷。
疏然此下。二所詮也。一者則世親攝論第一云。又能
說三學故。立素怛纜藏。能成辦增上戒增上心學故。
立毗奈耶藏。謂具尸羅即悔無等漸次能得三摩地
故。能成辦增上慧故。立阿毗達摩藏。謂能決擇無倒
義故。梁論亦同。疏通三者。經文戒慧其文非一。智論
等亦廣說定。律中亦說定慧。故毗尼增三。文云。云何
增戒學。所謂增定學增慧學。是名增戒學等。
疏二藏中。文三。一正明。莊嚴論第四云。此三藏由上
下乘差別故。復為聲聞藏及菩薩藏。攝大乘論亦同
此說。聲聞者。聞聲得道也。如瑜伽八十二說。聲聞理
者生空偏真也。行者四諦。果者有餘無餘二涅槃。菩
薩理者二空。行者六度。果者無住涅槃。
△疏三乘下。
二通妨也。理果同者。同證生空理。同得二涅槃果。如
別卷說。
△疏若約下。三添義。此收是二藏。今復別說
三藏故。科云添義矣。教別者四諦十二緣。行別者有
四。一修習及唯斷正使。二總觀別觀。三集諦為門。苦
諦為門。四制果不制果。疏普超下。普曜闍王經亦說。
然西方復有四藏五藏八藏九藏十藏十二藏。如別
卷中。
▲疏然此下。二攝也。文二。一藏攝此經。二若此
下。此經攝藏。該三二者三藏二藏也。先令下攝律藏
也。剛藏下攝論藏也。該淺者攝小乘藏也。亦是通難。
難云。此經所云持戒安居及論難等。皆是大乘。云何
判言普攝三藏二藏。故為此答矣。攝經藏及菩薩藏
者。不言可見。
乘攝門文二。一明乘。二辨攝。初中六重。一一重中。各
皆總攝諸乘。一乘者。此是會三所歸之一。非三中之
一數。云十方等者。法華文云也。如下兩宗對辨中引
釋。疏二乘者。了義一乘含在菩薩乘中。緣覺乘即含
在聲聞乘中。疏三乘者。開出緣覺。未開出佛乘。疏四
者下。第四重中文三。一正立。謂於上二乘中各開二。
故成四也。
▲二故梁下引證。即論第八卷末云。佛說
正法善成立。釋論解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
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
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
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一乘。於此三
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注四品下。涅槃經說。十二
因緣下中上及上上智觀故。如次成聲聞緣覺菩薩
佛等菩提。
▲疏梁朝下。三廣釋文二。一約法華。二約
諸教。初中三。一正立四乘。二者出所以。三會通權實。
初中言光宅寺名也。法師名雲光。講法華經次。被志
公呵者。四衢者四諦也。
△疏臨門下。二出所以。所以
有三故。三乘是權。而義勢連環。初云亦同羊鹿俱不
得者。羊鹿是虗指。出門不上車。牛車居是實出門。即
合上牛車亦不上。明三皆虗指。約法說者。昔指三乘
三界門外。二乘出界無有實果。菩薩出界豈有實證。
俱無實證。名不上車。明知三乘皆是權設。疏並無體
者。既不得車。明皆無體。以無可得故。長者虗指三車。
實無界外三乘。明是方便。盡無生智是二乘車體。丈
六佛智是牛車體。二乘之智既非真實。淺智豈有實
耶。然上不得。約人就法。今明無體直就法明。疏諸子
皆索故者。復成上義。向若有體。即不合索。諸子皆索。
明皆無體。不見羊鹿故索羊鹿。今索牛車。明無牛可
見。故彼經云。爾時諸子各白父言。父先所許。翫好之
具。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既索牛車。明同無體。故
牒索耳。索車是喻。約法云何古有多釋。略要有二。一
者機索。二者口索。言機索者。三乘之人。以佛教門出
三界苦。謂為究竟。不解索乘巳被陶煉。一乘機發叩
聖義。言索爾。佛知機熟。靈山集會。為說法華一極之
旨。即是各賜諸子等一大事。二口索者。巳集靈山。三
乘三根。皆悉啟言求法求記。即是索車。為說與記。令
其修證。即是等賜。彌勒序品陳四眾疑。徵佛定因。巳
是索義。文殊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
斷。令盡無有餘。巳許等賜。方便品初。若諸聲聞眾。及
求緣覺乘。我令脫苦縛。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
以三乘教。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巳是開權。又云。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即是顯實。開權顯實巳是
略賜。亦是許與。身子三請。法說索車。譬喻品初騰疑白
佛。請說喻車。踊出品中彌勒陳疑。請說果車。開示知
見。說佛壽量品等即是等賜。三根求記即是索車。佛
皆與說即是等賜。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即是歡
喜。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皆是賜義。故合喻云。令
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及聲聞眾。乘
是寶乘直至道場。由是故知三乘皆賜。由上三段展
轉相成。是如三乘皆是虗指。以為方便無有實體。故
古人云虗指三車。而譬子競馳火難既夷。乃無有二。
豈合有三。實以為一。又殊走而異獲哉。故經云。如彼
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
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虗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
有虗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與大乘。而度脫
之。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力無畏等諸法之藏。能
與一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以是因緣。當知
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明三皆虗指也。
由皆虗指即無體故。後得大車。並非本所望。若昔大
是實。令得牛車何非望耶。問索車之者但是二乘。二
乘教是方便故。羊鹿無體。長者權指。豈可大乘牛車
亦是虗指。何乃玉石俱焚。故側注通之云。經不言事
也。
△注然約下三會通權實也。於中又二。初四句結
前生後。(各二句也)後謂約下正會通。於中有通有局。局者
廢開歸會等四。如次別配教理行果。通者互用皆通。
先局配中。言約教廢立者。三教虗設。一乘之教方稱
實故。約理者。言有三理。覆於一極。(各以所證為真實。則無由見圓通法
性)開無三理。一極自彰故。(能所俱泯。真性圓現)行者三乘之行
皆佛因故(既達真理。人天施戒尚皆佛因。況三乘行耶)果者。三乘之因同
歸一果(全性之果。無別新生)三乘之果非究竟故。(二乘之果。但是三昧。權教
大乘之果。但舉之以為所〔忻〕。作起行方便。究竟無實故。華嚴中說。修因契果行相方名生解)注又
廢下通也。初句猶局。謂三乘教是虗設。名言巳定。一
向須廢不可開會。唯立一乘令證入故。次句方通也。
言餘三者開顯攝為會歸等也。言通三者理行果也。
開顯通三者如上說。謂昔說三理。謂各別證。今示法
身是同(彼論云。示者同義。三乘同法身故)更無異味。昔言有三。是方
便門。則閇於一實。今云無三。則一理自顯。故云此經
開方便門示真實相。若約行者。昔說三乘之行。行各
不同。諦緣度等隨修各異。今並得為佛因。謂三行別。
則方便之門閇於一實。今攝為一。則方便門開一
實顯矣。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先所出內是子所
知。若約果者。昔說三乘不同。是方便門閇於一實。今
云三果虗設。唯有極果無上菩提。心生歡喜。自知作
佛。則實相顯矣。其攝三會三。文雖各異。義意不別。思
之可知。不能一一牒釋。良以小乘昔有二下劣心。故
須會之令悟。同於一因一果。一謂自行不成佛故。法
華云。我等同入法性。云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
又云。金色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
此事。皆明小行不得佛也。故藥草喻品說。小行即是
佛因以會之。文云。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
示佛道。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
聲聞眾皆非滅度。(廢小果也)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三乘行皆佛因
也)漸漸修學悉當成佛。(歸於一實)二謂大行非巳分故。淨
名云。一切菩薩聞此法者應大欣慶。一切聲聞皆應
號泣聲震三千。又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
巳如敗種。皆明大行非巳分也。故信解品。顯示大行
是其所有。文云。復於少時。父知子意漸巳通泰成就
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
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巳集。即自宣言。諸君當知。此是
我子。我之所生。於某城中捨吾逃走。伶俜辛苦五十
餘年。其本字某。我名某甲。昔在本城懷憂推覓。忽於
此間遇會得之。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今我所有一切
財物(萬德萬行)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指於前文。我今多有
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此即喻慧命須菩提說般若取與。即是出內。以法外化。名
之為出。化功歸巳。故稱為入。自利利他之行。皆如般若等中)上引二文。皆證會攝
三因為一因也。問若約法華巳前。但是三權。若據法
華會中乃至涅槃。但是一實。進退推求皆無四義。光
宅疏主何立四乘。答但於一代時教。權實相對立有
四乘。何必同時。(以昔三權對今一實。即為四矣)況法華之前亦有一
實。謂對一類利根。頓說如來藏性真常之理。又諸般
若及淨名之類。皆密約實理。彈呵二乘。但以機聞名
殊不兼權教。故迦葉自責云。譬如根敗之士。其於五
欲不能復利。如是聲聞諸結斷者。於佛法中無所復
益。(自知不成佛也)又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巳如
敗種。(此顯煩惱巳斷不能生也)今法華三根聲聞皆與授記。一切
聲聞不在此會。令轉宣說。一切眾生皆是吾子。則是
開權會權。唯是一實。法華云。妙妙在於此。然所歸之
實即昔實也。但以昔未會今會之。而為妙矣。是則說
權說實皆是法華。故生公云。此經不說則巳說。則權
實雙辨。謂昔佛說權不言權也。故上云方便門閇。故
知四乘進退皆成。但光宅不顯出昔日自有一乘實
教。(法華唯會昔權。不會昔實。昔實不滯方便故)而乃唯說法華為實。則抑
諸大乘了義之經。斯為闕事也。若四乘之義則教理
善成。
△疏華嚴教義下。大文第二約諸教也。教義分
齊者。是藏和尚所述。文有三卷。其中引諸教。料揀一
乘大乘之殊。今雖標舉教義分齊。無是用諸教也。注
亦不可云以佛教言下。遮救也。恐彼救云。以佛教言
但約二乘。何以輙判大乘。亦但是教故。此遮之云經
不簡故。注華嚴性起品者。是晉譯經中品名也。即今
如來出現品矣。龜鏡者。神龜有靈。能知吉凶。秦鏡照
膽。能鑒邪正。守株者。即待兔之事也。疏除一乘者。約
四十年前未顯實也。若兼前實言之。即含在大乘之
中。
▲疏今此下。第二辨攝也。文二。一彼攝此。二若約
此下。此攝彼。
分攝門。文三。一總標舉。舊云者唐三藏巳前也。注各
有二相者。第一中或三。餘皆是定二。二契經下別釋。
三辨通局。
▲二中。文有十二。一中契經者。翻修多羅
也。注中二。一釋二相。二釋別名。上云或三者。一總相。
二別相。三本相。亦名略相。下異名中。法本即當第三
相也。注別相者。就前總相。分出十一。餘不收者。還復
攝在修多羅中。名為別相。用斯別相。望祇夜等為本
故。此即初為後本。綴緝者。即十一分所不攝者。如華
嚴賢首品云。爾時文殊師利。說無濁亂清淨行大功
德巳等類。此是結集綴緝。非佛正說。故云十一所不
攝者。略說所應說義者。此即略為廣本也。言如色者
即是根本略相。復云青黃等者是名廣相。又若舉類
者如賢首品。次前文云。欲顯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
類也。緣此品一卷半唯說菩提心功德故。標者是略。
為一卷半是廣。故云略為廣本。注異名者有其四也。
聖教及經。巳如藏攝中釋。法本者。隋遠法師。以五義
釋之。一教為理本二經為論本(上二可知)三總為別本。四
初為後本。五略為廣本。(上三如次。是前總相別相本相等三也。總別可知。其本相
者亦名略相。即上釋略說所應知義。舉色略廣之說。及引賢首品例。是也)直說者。成實名
直說語言。總相而言名為直說。一一語多義分別。名
非直說。斯則通十二分。皆有此一。不同別相十一不
攝(然總別略廣二對中。通妨。在補闕卷中)二中。二相者。一者。雜集云。不
了義經。應更頌釋。二者涅槃云。何等名為祇夜經。佛
告諸比丘。昔我與汝愚無智慧。不能如實見四真諦。
是故流轉久處生死。何等四諦。苦集滅道。如佛昔日
云云。說經竟。爾時復有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問
人。如來向者為說何事。佛時知巳。即因本經以偈頌
曰。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
海等。是名祇夜經。三中。二相者。一者其文非一。二者
涅槃云何等授記經。如有經律。如來說時。為諸天人
授佛記別。汝阿逸多。來世有王名曰禳佉。當於是世
而成佛道。號曰彌勒。是名授記經。四中。涅槃引諸惡
莫作偈。二相意同。亦如華嚴三天偈等。五中。一者為
重法故。如三家五請等制戒等。二者涅槃云何等名
為尼陀那經。如舍衛國有一丈夫。羅網捕鳥。得巳籠
繫。隨與水草。而後還放。世尊知其本末因緣。而說偈
言。莫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六中一
者十地本分。金剛藏菩薩列十地名巳然不釋。解脫
月菩薩因此三請不說。大眾同請。佛又加請。總三家
五請方說。初列十地名。即無問自說之經也。請後方
說地相。即屬因緣經也。二者如阿彌陀經等。七中。一
者說威光太子等。瑜伽云。本事者謂佛前際所有事。
除所生事。二者雜集云。本事者謂宣說聖弟子等前
世相應事。又華嚴善友因緣等。八中。一者如華嚴說。
威光太子數數轉身遇佛等。涅槃云。如佛世尊。本為
菩薩修諸苦行。於過去作鹿羆麞兔粟散王輪王。如
是等行菩薩道所可受身。二者如華嚴諸善友等。然
本事但云其事。除所生事。本生要說身受。九中二相
合釋。華嚴圓覺全受此名。涅槃云。所言大乘方等經
典。其義廣大猶如虗空。雜集開為五義。云方廣者。為
菩薩藏相應言說。亦名廣破。廣破一切障故。亦名無
比法。無有諸法能比類故。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
處故。宣說廣大甚深義故。十中。一者初生即行七步。
華嚴不起而昇四天。二者說佛菩薩不共功德。經文
非一。十一中。一法華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二者。
如為擔人說二蘊等。又雜集通說二相。云為令本義
得明了故。十二中云云可知。
△疏然此下。三辨通局
也。且約一相者。十二分中既名二相。今大三小三。各
闕一相。故各就闕者。云唯九部。注但約因緣中。因事
者。意明不闕因請方說。為重法故也。餘皆例知。
疏然此經下。第二相攝也。文中二。一彼攝此。言唯二
所攝者。餘十分。皆無圓覺中義。故不攝也。疏若此下。
明此攝彼者。一攝契經。二攝重頌。三授記。如次因緣。
本事。希有。方廣。譬喻。論議等。餘不攝者義如上說。
○三權實對辨門。文二。一正辨。二相攝。初中二。一總
標。二別辨。今初也。或一味不分者。成上合字也。如西
域龍樹之釋大品。無著之解金剛等。東夏僧肇之解
淨名。僧叡之釋思益等。或開宗料簡者。成上離字也。
如西域智光戒賢各分三時。東夏生公之立四輪。智
者之分四教等。諸德見開有失則合。見合有失則開
矣。
疏今將下者。別釋也。文二。如疏標列也。不分中又二。
一立理。二正明。今初也。殊途同歸者。周易云。天下殊
途而同歸。百慮而一致。謂若千逗九達王城不二。九
流百氏大道寧差。今疏借用。乃通三義。一約教。始隨
機異故殊途。終歸顯實故一致。二約機則異。就理常
一。三體外無權。權即是實。故殊途同致。疏一音普應
一雨普滋者。一音。即是淨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
生隨類各得解等。一雨。即法華藥草喻品。謂三草二
木不同。同承一雨之潤。五性三乘不一。法雨一味無
差。故彼經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
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等。疏三原
佛本意為一事故者。亦是法華中意。故彼經云。過去
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詞。而為眾
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等。又云。我此九部
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等。皆為一事也。疏四隨
一一文眾解不同者。此通明諸經。如經說一無常。或
有解者。以生滅代謝故云無常。或云。無彼常故名為
無常。或云。不生不滅名為無常。或即無法可常。或云
真如一法。隨染淨緣轉變不常。故名無常。或云無常
便知對常以說無常。非常非無常。以為中道等。明知
隨人解不同也。又苦集滅道四名。即同隨機解殊。乃
有四種。謂生滅無生無量無作等也。又涅槃云。十二
因緣。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者得緣覺菩提。
上智觀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者得佛菩提。又如
中論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
是中道義。即有多人解不同也。此義甚要。在補闕卷
中。智力及者。遇聰慧人可領得者。即撿敘之。疏多種
說法成枝流故者。華嚴法界品云。法欲滅時。有千部
異千種說法等。何不尋條以得根。便欲派本而為末。
渾淳源之一味。成澆薄之枝流。疏故不可分。總結
也。孔子云。攻乎異端斯害也巳。何得執異迷同。是非
競作。
△疏即後魏下。二正明也。即元魏菩提流支云。
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並陳。什公云。佛一圓音平
等無二。無私普應。機聞自殊。非謂言音本陳大小。故
維摩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此上二
師。初則佛音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耳。
然此二義。若不會釋。歒體相違共不相許。則齊楚俱
失。並應奪之。若取各自所宗。故各得一義而與之耳。
疏其分教者下。釋分教中文二。一標意。二正開。今初
也。注後三別說者。顯過於前。疏一理雖一味等者。謂
今欲分教。非欲分理。迷於權實寧契佛心。二中。一字
通於兩用。謂一音一雨。一音但是教本。非即是教。教
乃在機。隨機不同。今分彼教。故淨名云。佛以一音演
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今分隨所解耳。其猶長風是
一百竅異吹。豈以一風不殊便令百竅為一音響。
一雨亦就佛說。正由揀權顯實會三為一。故云一雨。
一雨之喻正是破三。今若不分。即三乘皆實。皆實即
成三雨。故知辨教方符一雨之義。若就機聞三乘者。
如三草中皆有濕潤滋味甘苦不同。雨中濕潤本無
甘苦。草木中濕潤即有甘苦。如佛一味法。到三乘人
見聞之中。便成三種矣。三中。本意未申者。如佛本為
一事出現於世。四十餘年未顯真實。今分一代時教。
豈妨判有淺深。言隨他意語者。佛有三語。一隨自意
語。說自所證一實等故。二隨他意語。一向方便引眾
生故。三隨自他意語。半稱自證。半隨機故。故今分之。
令知隨自意說方是實也。四中。言有通別者。如前所
引。其通者隨聞異解。有不通者。就此分之。如說人空
法有。斯即小乘。不可言大。若說二空。此可名大。不得
名小。說有五性。非是一性。說一性處。非是說五。如是
等文。無容異解故須分之。五中有二義。故雖分權實。
不成枝流。一善會佛意故。謂所說逐機之教。乃是隨
宜所說。實者稱理究竟。二有開顯故。謂說權教是方
便門。說於實教是真實相。不執方便為真實。則方便
門開。知實理之普周。則真實相顯。今能開顯故不滯
枝流。約佛施設故須分權實。疏六王之密語下。此下
有三意。顯過前不分。即六七八也。今此六中密語等
者。涅槃第九說。仙陀婆一名四實。一者鹽。二者器。三
者水。四者馬。釋中一水二鹽三器四馬。(此喻常樂我淨也)故
彼文云。如是四法皆同此名。有智之臣善知此名。若
王洗時索仙陀婆。即便奉水。(無常也)若王食時索仙陀
婆。即便奉鹽。(苦也)若王食巳將欲飲漿。索仙陀婆。即便
奉器。(空也)若王欲遊索仙陀婆。即便奉馬。(無我也)如是智
臣。善解大王四種密語。是大乘經亦復如是。有四無
常。大乘智臣應當善知。若佛出世。為眾生說如來涅
槃。智臣當知。此是如來為計常者說無常相。欲令比
丘修無常想。或復說言正法當滅。智臣應知。此是如
來為計樂者說於苦相。欲令比丘多修苦想。又復說
言我今病苦眾僧破壞。智臣當知。此是如來為計我
者說無我相。欲令比丘修無我想。或復說言所謂空
者是正解脫。智臣當知。此是如來說正解脫無二十
五有。欲令比丘修學空想。以是義故。是正解脫則名
為空。(水鹽器馬。如次喻無常苦空無我。水方圓流止無常定故。鹽多即是苦味故。器即當其空有用
故喻空。馬由人䇿不自在故喻無我也)因文勢便。須辨權實及八行義。
並在補闕卷中。疏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等者。如言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而謂但是如來方便說者。是以
深為淺也。不能正修。高推聖境。即不能速證無上菩
提。故云失於大利。離世間品云。修此法者。少作功力
疾得菩提等。言以淺為深虗其功者。如佛為止亂想。
合數息著心。為厭苦者令出三界。眾生不了。耽味為
真。勤苦不巳。多用功力所獲至微。不得涅槃一日之
價。故云虗其功故。虗廢功力也。疏八諸佛菩薩亦自
分者。如解深密立三時不同。解節金光明立三輪之
異。涅槃自分半滿。又約五味之差。皆佛自分也。若無
著之扶五性及與三時。龍樹之判四門(空有等四句也。天台云四
教中教教皆有四門。四門皆有四悉壇也)共與不共(共般若淺不共般若深也)皆簡權
實。有取有捨。即菩薩亦分也。更有莊嚴聖教等。意在
補闕卷中。
疏以斯等意下。雙結離合。而捨合從離。疏讖者曇牟
讖也。從天竺來。半滿者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
為滿字教。隋遠法師涅槃疏云。聖教雖眾。略有二種。
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教聲聞者名聲聞藏。教菩薩者
名菩薩藏。亦同此半滿也。疏屈曲平道者。兼注釋之
文。皆依華嚴疏中敘。又此二教略有四異。(亦是印公立教之文)
一主異。謂釋迦化身與盧舍那十身異故。二處異。謂
娑婆界木樹草座與華藏界中寶樹寶座等異故。三
眾異。謂聲聞及菩薩說。與唯菩薩及極位同說異故。
四說異。謂局處之說與該通十方之說異故。然華嚴
苑法師破之。清涼救之。兼更立十異。並在別卷。(辨權實門
甚要此義)疏且對小顯大者。斯則文據涅槃。蓋是且對小
乘。都顯大乘通相之意。未於大乘中顯有權實。亦含
半滿也。疏約佛化儀者。佛以一味之法。化生之儀有
曲直故。意明所詮之法不殊能詮之教。有屈曲平道。
此但化法儀式不同耳。疏但滿及屈曲下。謂讖於半
則了。於滿有闕。印於平道則了。於屈曲有闕。滿闕權
實者。謂但順通相之意。未知佛之深旨。半滿之言顯
在小大。密意有以權為半以實為滿。則大乘中。亦有
半滿矣。亦猶緣覺聲聞。開之有異。則成二乘。合之有
同。總稱為小。權實亦爾。開之有異。權可稱半。合之大
同。故並稱滿。是則實教唯滿。小教唯半。權教大乘亦
半亦滿。故天台法華玄疏第十。亦破流支云。若從般
若巳去。諸經皆滿者。釋論云。般若非祕密教。以付阿
難。法華是祕密教。付諸菩薩。若同是滿教。何得一祕
一不祕。又若皆是滿。應同會三。又若同是滿。生熟二
穌。應同是醍醐。醍醐應同是生熟酥。能譬之味既差
別不同。所譬之法豈併是滿。屈曲闕權實者。既不判
屈曲之教自有淺深。便令大乘小乘無異。空教相教
無殊。致使多法渾同。令人不識權實了不了義。疏餘
亦有理者。半字小乘。平道一乘。義無殊謬。皆為當也
三種教中。初就此方。文分三段。一總主三教。二別分
漸教。三判其違順。今初也。頓漸二教。約佛化儀及時
分說。謂頓漸說是化儀故。非約所詮之理有頓漸也。
時者頓在初成佛時頓說。漸則五時先小後大漸說
故。故華嚴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即是頓義。又如慈
龍降雨。即是漸義。(二皆出現品也)疏不定教者。不定是初成
頓說。又不定是三時五時先小後大漸次而說也。疏
謂別有經者。頓漸所不攝也。雖非最初者。簡前頓也。
而明佛性等者。即勝鬘經說。二種如來藏即佛性也。
又歎佛三身。云一切法常住等。即今梵音之文也。經
初云。波斯匿王末利夫人。信法未久。明非後時漸大。
又非初成頓說。故云不定。又金光明經三身品中。廣
說常住。然非最初最後時教。又如來藏經。佛成道十
年即說。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身。德相備足。如我無
異。以九喻喻之。廣如下說。疏又亦有大等者。明先小
後大不定也。如央掘經六年之內即說。為遮此等妨
難故。諸師於劉公所立頓漸。加此一教。是為偏方不
定教也。謂大體而言。漸中先小後大。而不妨說小之
時亦有說大。如人十年弘律不妨稱房。時說大乘。故
曰偏方不定。
△疏就漸教中。約時下。二別分漸教也。
開漸成別。自有四重。從二至五。疏半滿者。即前讖遠
二師所立也。於漸中。早巳闕分權實。況又全闕頓及
不定。虎丘者蘇州山寺。疏一有相等者。今文略也。彼
具立云。謂十二年前。見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後
齊至法華。見空得道。名無相教。最後雙照一切眾生
佛性闡提作佛。名常住教。真諦三藏立三輪教。在補
闕卷中。疏或分為四者。應云。一有相教。二無相教。三
同歸教。四常住教。言同歸者。以會三歸一。萬善悉向
菩提故。疏或開為五者。應云。一人天教。二有相教。餘
三同上。注劉公者。劉雖但立頓漸二教。然於漸中。亦
同諸師開異也。
▲疏上來下。三判其違順中四。一標
妨。二顯妨。三判違。四許順。今初也。招難者。以所立先
小後大。遂招初時有說大之難。及所立名義之中。皆
有妨難。
△疏以十二下。二顯妨也。略顯五時之妨。餘
可例知。謂既顯五時判。四三二時自然破矣。文中五。
今初。第一有教之妨也。既說二空。何得但云說有。注
成實等者。成實論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義即
空。釋曰。此則小乘論也。成立小乘中實義故。以三藏
即小乘教故。既言實義即空。明知小乘巳說空竟。何
得唯言見有得道。阿含者。彼經云。無是老死無誰老
死。釋曰。此是小乘經也。明十二因緣人法空義。是老
死者。指老死法體。誰者即人也。無是老死。即老死法
空。無誰老死。即受老死者人空也。然諸經論。多明小
乘但有人空者。有二義。一從多分說。二從顯了不顯
了說。說法空不顯了故言不說耳。智論者。彼論云。二
藏明法空為大空(小乘)摩訶衍中。明十方空為大空(大乘)
釋曰。彼釋十八空。揀二乘大空之異。今但取三藏明
法空之言。三藏即小乘教耳。疏十二年後方制廣戒
者。顯第二時說空之妨。謂聲聞戒經云。善護於口言。
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此是釋迦如來於十二年中。為無量僧
說此戒經。從是巳後廣分別說。釋曰。明知十二年後
始制廣戒。小乘之戒即是明有。豈唯說空。又智論云。
從初得道乃至涅槃。常說般若。豈前後時不說空耶。
實相般若豈無常耶。涅槃亦說佛性亦名般若。豈非
常住耶。又般若離四句何曾存空。不壞四句豈無妙
有。疏第三下者。顯同歸教之妨也。此非破同歸之教。
但是難其未名常住之妨。意云。若第三但顯同歸未
明常住者。法華方便品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又壽量品云。常住不滅。又云。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
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此等並豈非說常住耶。
疏常住教下。顯唯說常住之妨也。意云。當教可爾。而
涅槃之時亦有小乘之教。說無常相。豈最後教但說
常住耶。如阿含經說。如來於純陀家乞食。食栴檀木
耳羮。得患背痛。狗尸那城娑羅雙樹間。逆順出入超
越三昧。於第四禪中。入火光三昧。燒身滅度。唯留舍
利。為人天福田。身智俱滅。入無餘涅槃。是也。疏提胃
下者。顯最初時說人天教之妨也。此破劉公義也。提
胃經說。如來在樹王下成道。於七日中無人知。唯提
胃波利二居士。明究陰陽鑽龜易卜。知有聖人。初出
現在樹下。謂為樹神。提胃獻[麨]。四天王奉鉢。如來受
巳。始為提胃說世間因果。此約小乘相。不妨為大。謂
彼經又云。五百賈人得受五戒。先自懺悔五逆十惡
謗法等罪。得四大本淨五蘊本淨六塵本淨五根本
淨。提胃長者得不起法忍。三百賈人得柔順忍。二百
賈人得須陀洹果。四天王得柔順忍。三百龍王得不
起法忍。自餘天等無量眾生發無上菩提心。又普曜
經云。第二七日。提胃等五百賈人施佛[麨]密。佛與授
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皆同一字名。名曰齊成。明非
獨人天也。然提胃塔。現在土火羅國。今所引經。皆明
初時巳說大也。又密迹經中。第二七日。說三乘故。
△
疏故知約時下。第三判違也。既顯五時違妨。即四三
二時不言可顯也。
△疏簡去不定下。第四許順也。有
二義故。故得順理。一簡去不定。則無尅定之失。不違
密迹等經。(初空後有。先大後小。是不定也。令簡去之。則先小後大初有後空之判無失。非謂指
前不定教也。彼於頓漸中不定。此唯於漸教五時中不定也)二從多分說。則不違
自所立義。故有理在。
二西域三時門中文三。一總標。二各立。三廣辨。疏二
西域者下。總標也。性相二宗元出彼方等者。此是藏
和尚教義分齊云。法藏於文明年中。幸遇中天竺國
三藏法師地婆訶羅唐言日照。於西太原寺。翻譯經
論。法藏騰慈恩寺三藏所立教相。親問之。故有憑矣。
又准無行禪師書。亦云西方有二宗並行。一宗無著
天親。一宗龍樹提婆。則同時定有二宗。那爛陀者此
云施無厭。此寺在中天竺矣。疏同時有二大德等者。
若案唐三藏傳。似智光乃戒賢弟子。而今云同時者。
或恐名同人異。或先學戒賢宗教。後改業學清辨等
宗。如荷澤和尚。先依此宗六祖大通和尚。後往曹溪
承稟南宗。據戒賢年百二十歲八十餘夏號正法藏。
即在世日久。故得智光習空空成就弘傳。戒賢尚與
同時。無所妨矣。五印者。五印度即五天矣。疏六師者。
一是斷見外道也。亦云空見外道。二是常見外道。三
是苦行外道。彼說眾生所受生死。皆由著樂。若修苦
行便得解脫。四是自然外道。說一切法皆自然生。五
是事火自然天外道能生諸法。六是宿作外道。說一
切法皆宿世巳作其因。令不作因。便滅故業即得解
脫也。六師之名在別卷。稽顙者。孔注尚書云。稽首首
至地也。今云顙者。有云額也。以額至地。表敬之甚也。
或顙即喉。顙如喉今最要。如歸命之言等。任詳去取。
異部歸誠者。小乘諸部是大乘之異類。多有歸依。虔
誠敬信其教矣。疏大乘學人者。多取當宗徒黨。若據
外道小乘。尚皆敬伏。即不妨。亦互兼自他宗人皆尊
仰也。疏獨步等者。難曰。既有二人。何言獨步。答各於
一宗唯一人而巳。故云獨步。疏然所承宗異。立教互
違者。大乘宗義隨教無邊。且論空有二宗各別所以。
謂佛對一類之機。漸次說法。初有。次空。後境空心有。
乃至最後心境俱空。唯如來藏常住佛性是真實有。
佛既滅巳。諸聖弟子。各隨所樂結集流行。又造論弘
傳。隨時應機。或性或相。破執生解。至佛滅後千一百
年。清辨護法二宗論師。便興鬪淨。各執空有。展轉流
傳至於晨旦。後學不知根源者。隨學即黨。故有異同。
故佛地論第四說。聲聞藏。佛去世百年巳後。即分多
部。而菩薩藏。千載巳前。清淨一味無有乖諍。千年巳
後。乃興空有二種二異論。是故說言。如來正法但經
千載。此意明尼行八敬故正法却得千年也。
疏謂戒賢遠承下。第二各釋所立。即為二別。一相。二
性。二中文皆四段。一師承。二正顯所立。三結判。四所
憑。今初法相宗中。初師承也。彌勒無著皆是古師。故
云遠承。護法難陀但是當時英彥。化世未久。故云近
踵。依深密等者。所憑經論。等取佛地等經對法顯揚
等法相之論。餘並可知。疏以法相大乘為了者則顯
法性為不了也。唐三藏所宗者。案西域記。唐三藏初
遇龍樹宗師。欲從學法。師令服藥求長生方能窮究。
三藏自思。本欲求經。恐仙術不成。辜我宿願。遂不學
此宗。仍學法相之宗。具如彼記及三藏傳廣說。
▲疏
謂佛初下。正顯所立也。然此三教。一一教中有三定。
一時定。謂初時等故。二法定。謂有空等故。三經是定。
謂指阿含等故。鹿苑者。義如釋疏序中仙苑巳具說
也。疏四諦法輪者。輪是摧輾義。摧惑障故。轉謂知苦
斷集修道證滅。下文當說。註翻外計我者。計我之義。
如普眼章說。疏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
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有。二約遍計說空。三具說
三性。則遍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
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性有。第二時中
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文在唯識中也。
下當引釋)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
為盡理。
▲疏。初有次空等者。三結判也。然二宗義別。
下說十種。此中且約三性空有論耳。謂彼三時。初隨
有邊。次隨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遍計性空餘二
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矣。
△注此依深密者。第四
結成所憑。
疏二智光下。疏文亦四。今即初也。初師宗文殊者。習
其宗教。即是師承。如慧文禪師遠師龍樹之類也。(慧文
即南岳思大師之師也)然護法難陀注唯識論。青目注中論。清
辨亦注中論。造掌珍論。般若等經者。等取涅槃華嚴
等。中觀等論者。等取門百智論。亦立三下。正標所立
可知。
▲疏謂佛初下者。二正立也。心境俱有者。心謂
能緣第六識心(小乘不知七八九)境謂所緣。觀四諦理。各執
為有。即初時教也。境空心有者。謂唯識觀。遮外虗妄。
境即名義等四。但唯有心。心外更無境也。心境俱空
者。謂所緣名義等境既空。能緣識心不立。故中邊論
云。以塵無有故。本識即不生。問何故下。直說平等真
空之法。言依他似有法耶。故注答云。由彼怖空等也。
謂小乘聞空。謂無物為空。則畢竟都無。恐成斷滅。若
必無者何有因果。生死涅槃徒事勤修。復何所益。故
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故生
驚怖。令存假名。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存依他之假
者。以接小心之劣機。
▲疏方為了義者。三結判也。既
躡上句心境俱空平等一味方為了義。則翻明前心
境俱有境空心有皆非了也。若約三性空有。明了不
了者。初破外道自然性等故。說緣生法決定是有。次
漸破小乘緣生實有之教故。說依他似有。以彼怖畏
此真空故。由存假名而引接之。後時方就究竟。說緣
生即空是緣成實。方為了義。
▲疏此三次第下。結成
所憑。般若燈論。本即中論五百偈。題云分別明菩薩
釋。分別即智。明即是光。譯人異耳。大乘妙智經。未見
經本。但依賢首引耳。或經在西域未來。或即般若經。
般若是智。摩訶是大。大亦妙矣。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第三廣辯也。文二。一問。二答。今即問也。矛楯者。矛是
戈戟之類。楯即排甲之流。如一人賣矛楯二物。云矛
頴利無有傍排而不透。云楯堅固無有槍戈而可穿。
此人二言不應俱信。今二宗亦爾。
▲疏答有三義下。
答也。文列三章。具在疏文。其第一者。文異理同。佛本
但為一大事故說法。損益在於弘傳之者。稱機則空
有俱益。差機則理事皆損。要在臨時觀根辨教。豈在
定判教之是非耶。故不應和會也。其猶藥無貴賤。承
病為先。法無淺深。當機者妙。古德云。卷機說法是眾
生怨。又云。通則文文妙藥。執則字字瘡疣。
△疏四悉
壇者。悉壇梵語。有云翻就此說。即是宗義。或云義宗。
名有所重故。所謂說法有四宗義類也。若約天台。即
云悉者普也布也遍也。壇者此云施也。若和會者。謂
以此四宗之義。通布施於眾生。皆令霑益。若不得此
四種善巧方便。即所說逗機差互。或益不益。即法施
不得遍布矣。然四各義者。如智論釋。一世界悉壇。或
聞真歡喜。或聞俗歡喜。或聞中歡喜。此即隨情為說。
忻悅不同故。二各各為人悉壇。或有聞說空則戒慧
增長。或聞說有則戒慧增長。此即隨情為眾生便宜
不同故。三對治悉壇。或聞有法能破睡眠惡覺。或云
空法能破睡眠惡覺。即隨情為眾生破惡不同故。四
第一義諦悉壇。或聞空生解。或聞有起悟。或聞中發
徹。此即隨用為悟入不同故。如來立法不過此四。有
四種悉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悟無相
違背。請約如如法實際者。世界悉壇故無。第一義悉
壇故有。約人等者。世界悉壇故有。第一義悉壇故無。
(五陰和合無有別人故。問曰。云何佛言我見眾生。答約世界故。非有第一義。外人迷此世界。故佛為說)第
三對治悉壇者。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對治者。如
不淨觀於貪愛病中名善對治。於嗔恚病名非對治。
以嗔恚觀人生。更增嗔恚。如慈心觀。於嗔病中則是
對治。於貪愛中則非對治。如因緣觀。於愚癡病中為
善對治。於具嗔貪則非對治。言愚癡者。非如牛羊等。
是人具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如是人當觀
因緣也。四於第一義悉壇。一切語言道斷。心行處滅。
不求諸法實相。無初中後。是名第一義也。又天台法
華玄疏第一中。解四悉壇為十重。一釋名。乃至第十
通經。廣如彼說。詳其意者。分別令稱機悅適是世界。
令生善心是為人。令惡除滅是對治。令入聖道是第
一義。又雙說空有是世界。單說有是為人。單說空是
對治。非空有是第一義。大意如此。文在別卷。
△疏四
意趣者。一平等意趣。二別時意趣。三別義意趣。四補
特伽羅樂欲意趣。有一本起信鈔引攝論別釋。一一
皆云意趣。今親撿攝論文。與彼小異。應是前後翻譯
不同。或是釋論各別。今但且寫親撿之文。如後論當
第五之復有四種意義。一切佛語應隨順入。一平等
意。如言我於昔時名毗婆尸正徧知。二別時意。如言
誦持多寶如來名決定得阿耨菩提。又如經說。唯發
願將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如經說。親近恒河沙等
諸佛。將解大乘法義。四隨人心意。所謂或為此人讚
嘆布施。復為此人毀訾布施。如布施。戒及餘脩亦如
是。是名四種意(上是本論)釋曰(下是釋論)如有人取同法故。言
彼即是我。世尊亦爾心在平等法身。故說我於彼時
名毗婆尸等。非毗婆尸是釋迦牟尼。此中平等為意
故。(既佛身名平等。言釋迦與毗婆二名不異故。或時云我名毗婆也)別時意者。此意
非唯稱佛名決定得阿耨菩提。如言以一金錢。得千
金錢。豈一日得耶。此意在別時故。(意云。以一錢經紀。即得千錢。非停一
錢多時自然成千也。發願亦爾。但有願即有行。行成即生極樂。非但以願即得往生也)別義意
中。得解大乘法者。謂於三性道理。自覺其相。若世尊
意。但以如文詞為解義者。凡夫亦應正解。彼解義者。
必由親近無量諸佛。方乃得故。此是佛意(意云親近諸佛必聞
法。聞法故解)隨人心意者。或於此人讚嘆布施。又於此人
毀訾布施。如是等意。有隨彼得成。若人慳恡。於彼讚
施。若此人於施巳得勝。故即於彼所。毀訾布施。若無
此意。於一施中。或讚或毀。即是相違。由有此意故。若
讚毀皆悉相應。戒等亦爾。應如別卷。疏云於一法中
或讚毀者。此通論佛語。難定不局四意趣之文。
疏二者下。第二章中。明末學須和會也。文二。初標大
意。二正和會。今初也。言見趣者見。為起計趣。謂情趣。一
味者。就教本為一事。就理同有佛性。故涅槃師子品
說。海有八德之喻。法合第三同一鹹味云。一切眾生
同有佛性。皆同一乘。一解脫。一因。一果。一甘露。一切
當得常樂我淨。是名一味。云一甘露者。正顯一味甘
露。以喻涅槃。言漸分者。分為五性三乘。即如五味三
味。或分為空有二味。各立宗源者。然空與有。皆依真
性而說。但是真性中二義。二義同一真性之源。故論
中唯依一心說二門義。後輩學習空有二宗之人。便
各立巳義。以為宗源。謂破相宗以空。便為本源。法相
宗以唯識為本源。黨巳斥彼者。破相宗黨空斥有。法
相宗黨有斥空。或癈或興者。清辨護法及諸徒屬。互
望興癈。住空者有癈故也。住相者空癈故也。冀如初
者。如千年前也。不敢的定。准擬但希冀矣。
▲疏於中
下。正會也。開章云云初者下。文三。一開章。二初中又
下。牒釋科段。皆在疏文文義也。巳具如二宗各立中
釋。三由有如此下。三結會也。言明了不了者。謂約前
門。則法相為了。法性為不了。若約後門。則法性宗為
了。法相宗非了。既皆二義了。二義不了。文理則齊然。
此依藏和尚。釋彼密意。用於法性。何者有二義故。一
以攝生寬狹對益物漸次。則攝生寬了不及益物唯
大為了。以言教具闕對顯理增微。則言教具為了不
及顯理盡為了。思之可知。二者言中雖云各有二了
有二不了。深密宗中二種了義亦成不了。何者。如攝
生中。第二時唯攝大為不了。第三時具攝為了者。則
有純金何如雜鐵。純菩薩眾何如凡小同居。法華唯
為菩薩。何如昔被三根。是故應云攝機唯令入大為
了。攝令入三乘為不了。又如言教具闕中。以第二時
不具為不了。第三具說三乘為了者。應可言皆闕典
應為不了。雜以無稽應當為了。純賣真金應為貧士。
瓦木雜貨應為富商。法華唯說一乘。何如昔說三異。
是故應云唯說一極方為了義。雜說三乘即為不了。
上二本是法相為了。今皆成不了。後二又成法性是
了。則四種不了。皆屬前宗。四種了義皆屬法性。今恐
宗法相者。是非心生故。疏不具分折。但為和會耳。疏
互不相違者。然此二對三時。若各執其文。並各不能
斷一代時教。以各有據互相違故。若得佛說時意者。
亦不相違。謂佛各別為於一類機故。深密經意。為於
一類飡般若者。聞平等空。撥無因果。不了空有無二
故。第三時為其分折於一法上空有二義。其妙智經。
則以一類聞說三性。迷唯識者。未能忘懷。觀緣起者。
定謂似有。故令總忘心境即事而真矣。意明偏執則
互相違。相違則俱非。得意則互相順。相順則俱是。此
乃離之兩傷。合之雙美。
疏後會所宗空有義中。先敘異說者。但敘兩家。各說
宗意。非疏家意。疏家意在後會無違中也。有中四句。
初立有。二破空。三雙印。四指據。今初也。疏若言下破
空也。又四。一出其過。二若爾下釋所以。三設有處下。
遮救。四若此無下結過。二中又二。一正釋。二故論下
引證。即唯識也。三中恐性宗救云。諸大乘經。多說諸
法皆空。今云不空。豈不違教。故為此遮也。四結過中
二。一正結。二經云下引證。即一經一論也。疏如是空
下雙印也。疏瑜伽下指據也。
△疏二者下。空中文四。
一以理立破。二以過破之。三以經奪論。四以師訶責。
今初又四。一立空。二設有下通妨。三以若下破有。又
二。一以理破。二大品下引教破。疏智論云下四印空。
又三。一引教印。二又若言此幻下。反質印幻喻。如下
普賢章中廣釋。三當知此兔下。躡前印。疏又汝以下。
第二以過破之。三入汝云下。第三以經奪論。四汝無
著下。以師訶責。
疏第二會無違者。從此方。是疏家意也。文二。初標一
味。二是故龍下會二宗。文三。今初會龍樹無著也。又
三。一順顯無違。二反顯無違。三更相由籍。初中三。一
明空不違有。二無著下明有不違空。三當知下明空
有一味。
△疏如其下反顯無違。又三。一執有失有。二
又若恐下執空失空。三是故下結成無違。
△疏非直
下更相由藉也。
▲疏問若爾下。二會清辨護法中二。
一問。二答又二。一標徵。二為末代下。二正會文三。一
破有成有。二破空成空。三反結順結。初中三。一正明。
二若不下反明。三是故下順結。疏又彼下。破空成空
中三。一正明。二若不下反明。三是故下順結。疏若無
如下三反結順結也。
▲疏由幻有下。第三雙會二代
中四。一彰所以。二若不相下正和會。三龍下辨教主
意。四違順下總會無違。
三約此土承習者。第三須料簡也。文二。一述料簡意
也。去聖等者。借御注孝經序中文義。例於佛教。彼文
具云。嗟呼夫子沒而微言絕。異端起而大義乖。乃至
故魯史春秋學開五傳(左傳。公羊傳。穀梁傳。郢傳列傳也)國風雅頌。
分為四詩。(元詩。韓詩。齊詩。魯詩)去聖逾遠。源流益別。近觀孝經。
舊注踳駮尤甚。至於跡相祖述。殆且百家。業檀專門。
猶將十室。希陞堂者。必自開戶牖。攀逸駕者。必騁殊
軌轍。是以道隱小成。言隱浮偽。釋曰。今以佛滅度。至
貞觀十九年。得千八百餘年。為去聖時遙。用宗慈恩
等後來傳述之教。為源流益別。以清辨護法早巳流
別於源。今展轉枝流。故云益別。故全道隱小成等也。
疏方拭隔遠者。天竺與此。隔諸封疆及諸險難。又極
遙遠。謂若隔而不遠。聲響相聞。若遠不隔。則至學之
者可詣。今以隔遠故。法教轉轉疎謬也。疏風俗攸殊
者。攸所也。謂設有得過隔絕之難。到於遙遠之邦。邦
之風俗。一切別異故。翻譯多失。疏三難五失者。道安
法師云。譯梵為秦。有五失本三種不易。(華嚴鈔引今疑其非以道
安是晉非秦故)五者一梵語盡倒而使從秦。二梵經尚質。此
方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三梵經委悉。至於歎詠。
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四梵有義
說。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十故百。刈而不
存。五事巳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也。乃復說。而悉
除之。又三不易者。然般若逕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
必因時。時俗險易。而將雅古以適今時一也。愚智天
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微言。使傳合百王之
下末俗二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迦葉。合五百
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裁量。彼阿羅漢
競競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是。豈將不知法者勇乎。
誡茲五失經三不易云云。叡公摩訶般若經序云。執
筆之次。三惟亡師五失本三不易之誨。(叡公云師前又云。秦似是
羅什)愓焉若厲。憂懼盈懷。雖復履薄臨深未足喻也。幸
冀宗匠通鑒。文離左右。而旨不乖中。遂謹受案譯。敢
當此任。由此故。古來云會意譯經。秦羅什為最。然晉
者(此中闕文應知別本有等。雕鏤固難尋訪。下有斯例。皆准知之)疏雖餘乳等者。用
涅槃經意也。彼經第九云。善男子如牧牛女。為欲賣
乳。貪多利故。添二分水。賣與餘女。女復加二分水。賣
與近城女人。女人復加二分水。轉賣城中女人。彼女
復加二分水。詣市賣之。時有一人。為子納婦。至市欲
買。多索價數。是人答言。汝乳多水。值我待客故取。取
巳還家。煑用作糜。都無乳味。雖無乳味。於苦味中千
倍為勝。善男子。我涅槃後。正法未滅。餘八十年。諸惡
比丘。抄略是經分作多分。能滅正法色香美味。是諸
比丘。是伴侶受畜不淨之物。(不淨財寶金銀莊宅等)而言如來
悉聽我畜。如乳如水。雜以世語。錯定是經。令多眾生
不得正取。釋曰。今意云。法相學。是人重論輕經。展轉
加名數。致令。求法求道者。聽聞不得一一聞經。況此
方人。百年巳來俗講之流。多是別誦後人撰造順合
俗心之文。作聲聞諷詠。每上講說。言百分中。無一言
是經是法。設導者經亦是亂引雜用。不依本血脉之
義。連環講之。正如涅槃經所說行相也。又多事鞍馬
貯畜財物。且當八不淨財也。今云餘乳色者。謂多水
之乳。其味雖淡薄。色還白也。如名利比丘說法。雖無
理觀之味。而還禮佛念佛恭敬之相。鐘磬嚴座讚佛
讚經種種相貌。宛如法教與行之相也。故云雖餘乳
色。疏法藥流布惑病唯增者。夫方藥要妙。在於効驗。
且自相教大昌。僧中修證轉少。求名利。騁奢華。縱貪
欲者轉多。有人云。經論眾生出世因。解來翻更長貪
嗔。今意云。事既如此。即知所傳授之章疏。不得諸佛
菩薩所說所造經論之深旨也。如人服藥病增。即知
方書差錯。調合失節。服餌失度。理合更訪良醫求其
深妙。何得守株待兔刻舟求劒乎。故志公云。無為大
道快樂。眾生不解脩錯。不逢出世明師。未服大乘法
藥云云勤。學不如選師。犢子逐他走作。師暗不識三
乘。聽者任他斟酌。但知多納財帛。死乃三途受惡云
云。真似赤眼老翁。傍門唱賣眼藥。自病猶治不差。將
知眼藥是惡。愚人不解思量。任他立翁斟酌。買藥安
置眼中。赤眼重生匡廓。疏既性教蔑下。自一二百年
來。法性之教二京不行。故經論宗中。脩習求證之道
流。閴寂不聞於當代。蓋由良醫既絕則病者不聞其
効矣。疏若不下。如欲適楚問人道路。一令南駕。一使
北轅。問者既疑。求決於我。我若云總得。何指所歸。以
彼二說南北敵體相違。必須一非一是。理應為辨是
非乃至遠近利害曲直夷險矣。
▲疏然大乘下。二開
章料簡中。初且開章云云。(在䟽)前二者。上下疏文頻顯
空有二宗矣。而傳習者近代章疏。皆認等者所宗之
義。唯般若深密等。三論瑜伽之旨。所引證據。圓通了
義。即皆用華嚴涅槃之類。然華嚴等經。起信等論。法
性顯實之宗。本無敵對諍覺宗計。如是二宗之本源
故。故今約本源之宗。對前二料簡及和會。則前二易
見違(料簡)順(和會)矣。有多差別者。宗源差則。一切皆差故
也。
疏且初二下。初二相對中文二。一總判。二如法相下
二別釋。文二。初明三乘。後明五性。今初也。於中三。先
標所宗。
△二故深密下引文成立。總為二段。一明三
乘為了。一乘不了。後明五性為了。成前三乘是了。前
中引其二經。初引深密。雖明有性無性。意成三乘。言
初皆不成者。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覺性。餘不說
有。故皆不成佛。次一向成者。此是彼宗指法性。唯說
一乘。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得成佛。為第二時教。非深
密本文。深密判第二時但說空宗也。彼意言。一向盡
成則太過。盡不成則不及。故皆方便為不了。以初未
堪聞大。一向抑故。第二時勸令忻佛。一向揚故。第三
時中。依理正說。有性皆成。非不及也。無性不成。非太
過也。故稱實為了。上明三乘是了之證。疏又云下。又
闇引二文。一則深密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說。
據此則明是權。二則勝鬘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
便即是一乘。彼宗指此。云一乘是方便說。方便說者
即為權也。又十輪第九亦說。三乘各定差別。
△疏皆
以性定五者。三以後結前也。
▲疏故楞伽下。明五性
也。文二。一約經正立乃至五者無性。唯楞伽文。從無
性之人下兼。亦是善戒經地持論文也。彼但說二種。
一有種性。二無種性。亦云無種性人。無種性故。乃至
而成熟之。全同楞伽。彼論釋云。性種性者。無始法爾。
六處殊勝。展轉相續等。
△疏般若下廣指經論也。皆
在別卷中所引。
疏若法性宗下。文二。先標所宗。後法華下。文有八段。
一立一乘。二立一性。三破趣寂。四破無性。五斥取引。
六釋所引。七前非定。八後是憑。初中二。一以經正立。
云十方佛土中等者。即第一方便品偈。上三句正立。
第四句釋疑。言無二亦無三。古有多說。慈恩云。二即
第二。三即第三。以菩薩乘勝。故為第一。此用即用。生
公意而未盡其旨。生公云。二者第二乘。三者第三乘。
亦應無第一。第一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既無二三
一亦去矣。意云。今日一乘深有玄致。所以稱大。所以
大者。義理深也。昔三乘中。大乘據未融餘二。則立為
權。若約悲智萬行。不乖今日之一。故云不乖所以大
故不無之。言既無二三一亦去者。昔說有三。二既不
立。大豈獨存。以不收二乘又權指故。亦同羊鹿俱不
得故。如光宅四乘中說。若天台等意。無二者無有聲
聞緣覺二乘。無三者總無昔日三乘。明皆非實。故宗
說不同。任情去取。若望經意。但立一實。為真趣。舉一
門。三皆不許。不論大小。如說世界中此人獨立更無
與此。非要別指張王二人。下句釋疑。疑云。若唯有一。
昔何說三。又華嚴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
或四或五。如是乃至無有量。何言唯一。故經通此疑
云。除佛方便說。今釋意云。若如來方便。則多少皆得。
即明昔說有三是方便耳。非真實也。又次下但以假
名字引導於眾生。據此是明三乘是權一乘實故。第
二又云。初以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
之。釋曰。縱會二歸一。亦言三為方便。言唯一為實耳。
疏以性下。二以後一性。結成前一乘。亦是標後文也。
謂若有多性。容有三乘。既唯一性。並同作佛。故唯一
乘耳。疏次法華云知法常無性等者。二立一性也。經
文具有三偈。義意聯綿。云未來世諸佛。難說百千億
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
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於道場如巳。導師方便說。今但引一句。顯諸法無性。
成一性義耳。然上三偈。諸釋不同。今直解經文。初一
偈。明當佛開權終歸一實。故云其實為一乘。次二偈。
釋說一乘所以。以唯一性故。謂若有二性。容有兩乘。
既唯以一性。故說一乘耳。知法常無性者。知即證知。
法即色心等一切法也。常無性者者。所證理也。即如
無性理覺諸法故。云何無性。謂色心等。從本巳來。性
相空寂。非自非他。非即非離。湛然常寂。故曰無性。而
言常者。謂此法等有來即無。非推之便無。故曰常無
性耳。佛種從緣起者。然有二義。一約種種即正因佛
性故。涅槃之佛性者。即無上菩提中道種子。此種即
前無性理故。涅槃之佛性者。即是第一義空無性即
空義也。緣即六度萬行。萬行是緣因佛性。起彼正因。
令得成佛。是故說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性。更無
餘性。故說一乘。稱理說也。體同曰性。相似名種。故關
中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糓。此屬性也。萌幹華粒。其
類無差。此屬種也。二果種性。關中云。佛報唯佛。其理
不差。即性義也。說法度人類。皆相似。即種義也。果之
種性。緣真理生。故云從緣。故釋此偈云。佛緣理生。理
既無二。是故說一乘耳。意云。證理成佛稱理一。此中
知法常無性。偈全同華嚴出現品。彼云。如來成正覺
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
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乃至知一切法皆
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度眾生。謂知無性佛
性同故。准此以知。無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況不說
一乘而度之。下經云。始知眾生本成佛道。亦此義也。
後偈云。是法住法位等者。重釋前偈言是法者。即前
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者。由住真如正位故。由緣無
性。緣起即真。由即真故。上云無性。言法位者。即真如
正位故。智論說。法性法位等皆真如異名。世法即如。
故皆常住。謂由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若解無常之實。
即無常而成常矣。則常無常二種不偏。今於道場。證
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真常理。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
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說。一尚假說。
況有二三。故知前偈即一性之文。疏中略要。但引一
句耳。故知唯一性也。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
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疏涅槃之下。引涅槃。明乘性相成。
非但由唯一性。故說一乘。經明一性即一乘也。即第
二十七經云。善男子。畢竟有二種。一者莊嚴畢竟。二
者究竟畢竟。一者世間畢竟。二者出世畢竟。莊嚴畢
竟者。六波羅蜜。究竟畢竟者。一切眾生所得一乘。一
乘者名為佛性。以是義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
眾生實有一乘。以無明覆故不能得見。釋曰。以皆有
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是第一義空之理。理能
運載。即是乘義耳。疏師子吼下。即二十七經。師子吼
品次云若不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則是野干。設
千萬年。在於佛法。脩不能作師子吼也。非唯因同。亦
乃果同。故三十三云。一切眾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
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常。是
名一味。釋曰。此且師子吼品。明海八德下具合之。此
合第三一味之義。言一甘露者。正顯一味甘露。以喻
涅槃。
疏又法華下。三破趣寂。既無趣寂。則無定性二乘。二
乘既無。則一乘義亦巳顯矣。文二。初引文。二結破。今
初引四處文也。此即初一。謂化城喻品。結會世尊所
化弟子。曰爾時所化無量恒河沙等眾生者。汝等諸
比丘及我滅度後未來世中聲聞弟子是也。我滅度
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
得功德。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
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
慧。得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釋曰。言餘國者。
有云隨舉娑婆之外一國即是。若天台云。餘國者方
便有餘土也。彼立四土。一凡聖雜居土。即法相中變
化土也。二方便有餘土。三實報無障礙土。即是法相
中報土。通自他受用。四常寂光土。即法性土。方便一
土。法相所無。天台依智論而立。即下所引。外救曰。法
華入滅後於餘國信入一乘者。是變化權聲聞。非趣
寂者。何得引之破趣寂之義耶。今破之曰。此有二失。
權必化實。無實化誰。則汝有化無利用之失也。若有
不定性聲聞。故菩薩化為聲聞。誘令迴心。此則化而
有益。今汝宗中。定性決不迴心。何用化為。既無所化
之機。能化便成無用。二者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
眾生耶。謂一類人。厭生死苦。又聞佛道長遠。心生怯
弱。常欲且趣寂滅者。若知一滅永沉。彼則不敢趣滅。
今見變化之者從滅得起。此怯弱人。便謂有真趣滅
得起者。便即趣寂。希後得起。汝宗一滅決定不起。便
成悞彼。令其永沉。故云爾耳。疏智論亦同者。二也。即
第九十五文。論曰。阿羅漢。先世因緣所受身。必應當
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得阿羅漢。更不生三界。
有淨佛土。出三界外。乃至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
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說。有阿羅漢我於
餘國等。引文全同前。論次又云。若爾羅漢受法性身。
應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云。以捨眾生捨佛道。又復虗
言得道。雖不受生死。於菩提根鈍。不能疾得。不如直
往菩提。釋曰。智論之文照然。與法華符會。定知雖出
三界。不趣寂也。疏法華論者。三也。論文具云。言聲聞
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
聞。三退菩提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二種聲聞。如來
與記。謂應化聲聞。退巳還發菩提心者。若決定增上
慢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記。菩薩與授菩
提記者。方便令發心故。疏文略引耳。論更問答授記
義在別卷。言退菩提心得記者。即如身子。二萬佛所
巳曾教化。又次下云。今還令汝等憶念本願所行道
故。則為非獨身子。又四大聲聞自陳捨父逃逝。明巳
先化。第三周中引。大通智勝佛所。曾巳廣化。皆是菩
提心。言應化者。如富樓那。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
又言。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又阿難自憶本願偈
云。方便為侍者。羅睺羅偈云。羅睺羅密行。唯我能知
之。現為我長子。皆應化聲聞也。故生公云。夫能對揚
聖教。影響其迹。靡不是權。而獨言富樓那是應化者。
亦抑法華諸羅漢耳。言菩薩與記者。論主次前自引
不輕品中。示現應知禮拜讚嘆。作如是言。我不輕於
汝等。汝等皆當作佛者。諸眾生所有佛性故。此上皆
論而利涉法師。不許此義。云何有昔時菩薩預記。今
日會上聲聞。即諸弘法菩薩。謂藥王等當與記也。今
釋曰。論主引昔事為例。例於今後。今古道同故。今有
人。語諸眾生言。汝心即是佛性。悟心脩心。定當作佛。
即同彼事。非謂往昔常不輕與如今人授記。良由執
巳所宗。致令不曉論意。而乃拒而不信。故知五性宗
人天親化亦不得。況餘人乎。既云根未熟。則知他日
必熟。決定迴心。非定性也。若定不成佛。論則應言餘
二聲聞根性無故佛不與記。若大乘法師云。合言不
熟。譯者誤言未熟耳。故注結彈云。不可未字不順巳
宗。定有趣寂之說。便判論文錯耶。設云不熟。亦非無
根性。但是根性不熟故。疏楞伽下。第四文中例引三
經也。今即初一。謂入楞伽(魏菩提流支所譯十卷者)第二第四第
七皆同說。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當得
無上菩提。釋曰。若爾何言以得涅槃。望其當分。謂是
無餘涅槃。以大乘望之。但是三昧。深入三昧沉空多
時。假言涅槃。以引劣器耳。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無實
涅槃。論釋譬喻中。第四為有定性人。說化城喻。論云。
四者實無而有。增上慢人。以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
䟦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顛倒取。對治此故。
為說化城譬喻。應知。釋曰。既言實無涅槃。明如是似
說耳。故與前同。疏勝鬘者。彼經亦云。言諸二乘得涅
槃者。是佛方便。言密嚴者。彼經中亦說。二乘必無灰
斷永滅。明知趣下。二經破也。
疏涅槃第九下。四破無性也。即彼經菩薩品。廣說闡
提無善根竟。即云。復次善男子。譬如蓮華。為日所照。
無不開敷。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若從見聞大涅槃日。
未發心者皆悉發心。為菩提因。是故我說大涅槃光
入其毛孔。必為妙因。彼一闡提雖有佛性。而為無量
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繭。以是業緣。不能生於
菩提妙因。流轉生死無有窮巳。上皆經文。今疏但取
中間。意在雖有佛性之言。既言雖有。則非無也。但未
得有用耳。然據彼經。佛與闡提。相望有無。總有四句。
佛有非闡提者。謂果性。闡提有非佛者。謂無明諸結
性。二人俱有者是理性。二人俱無者是善因性。故闡
提決有佛性。又上經云。若言眾生別有佛性。是亦不
然。何以故。眾生即佛性。佛性眾生即直以時異。有淨
不淨。解曰。生之與性。既二互相即。明有眾生即有佛
性矣。又有外救及却破。在別卷中。是知闡提不作佛
者。以發心後方能作佛。從未發心前。名闡提耳。亦如
女身不得成佛。何妨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而作
佛耶。闡提成佛亦復如是。此約成佛。若約佛性。理本
有之。
疏況前引下。五所引也。破其不曉經意。彼之所引。證
無性義。今釋其所引。還是有性。非無性也。彼經具云。
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
即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界。即是菩薩。若有
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慧白佛言。此二何者常
不入涅槃。佛言。菩薩常不入涅槃。非焚燒一切善根
者。以知諸法本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此意明
菩薩入而不入。既云菩薩常不入。非闡提者。則明闡
提後必入矣。況經自云。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
生耶。莊嚴論第五亦同。如別卷引。上但斥五性之文
失。則三乘之義自乖矣。若據彼所引。三乘為實一乘
為權文。亦有錯失。謂彼指勝鬘一乘為方便之言者。
是失也。彼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
乘無有二乘。二乘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
意明隨欲方便而說二乘。明知即是一乘。無有二矣。
謂若隨欲說。不是方便。是真實者。即定有三乘。既隨
欲說。是方便說。非真實者。則明真實唯有一乘。故云
即是一乘。則隨彼所欲而方便說。為一句。此是一乘。
所以下云。即是一乘無有二乘。正顯一乘之義。但彼
宗中人不曉此意。錯讀乃將上方便連下一乘。為句
云。而方便說即是一乘。故謂一乘是方便。惑之甚矣。
且彼經中。廣破二乘云無涅槃。又云。此經斷一切疑。
決定大乘了義。入一乘道。豈說一乘以為方便。設有
方便之言。尚在法華之前。況無復耶。
疏是知前來下。六釋所列也。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
皆是未說法華之前。就其長時云定性無性。多劫之
外無性發心故。聲聞非永定。闡提非永無矣。然法華
巳前有二意。故說有趣寂。一為好滅之者。且順其心。
謂彼念言。大患莫若於有身。願滅身以歸無。勞勤莫
先於有智。須絕智以淪虗。智以形患。形以智勞。輪轉
脩途。疲而弗巳。不如寂滅諸患永巳。故順彼機。言有
永寂。二者為欲恐怖不定性怯弱菩薩。謂有菩薩。倦
於廣大利益。且欲息心。便聞趣寂聲聞下沉涅槃永
不復起。便生怖畏。懼見小乘。由此策心。遠行大道。有
斯二益。權說有之。不曉隨宜執為究竟。故法華之會
廣破昔非。三根聲聞皆與記別。不在此會亦為宣陳。
若實聲聞必信一乘之說。若不信者增上慢人。更有
餘義。在別卷中。且法華宗是會三歸一。今執五性三
乘。貶於一性一乘。即是謗經。謗經之罪受極苦報。文
相分別。但由不信皆當作佛。即是謗經。豈要不信文
字經卷耶。故謗常不輕者。只由不信汝等皆當作佛
之言。故千劫墮阿鼻地獄。更有道理。在別卷中。
疏妙智經下。七顯前教非定。文二。一證彼是前妙智
經者。如前辨三時教中所說。梁攝論者。即第八卷末。
論云。佛說正法善成立。釋論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
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
勝。故言佛說。道理勝及所得果法勝。故名正法。如來
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
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解曰。既彼論亦云。第
三最勝居三乘後。則三乘非了也。又無量義經云。四
十年後說法華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
又云。如來自知涅槃時至等。莊云法華非最後者。涅
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亦以一乘一性破三五矣。若
以般若為第二時。法華為第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
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法華破三。深
密立三故。疏明知深密下。二結成前非。欲將深密三
時定一切佛法。理不盡故。非最後故。以約時判。未是
窮終之極唱故。如世後敕破於前敕。又說深密時。未
說法華涅槃等類。深密所判因何收之。(慈恩二十唯識疏云。先時
所說一時五時皆無經教。意以深密為教據。故今時暗破云。因何收得未說之經)涅槃居於
最後。故能決了有餘義耳。若爾豈不謗於深密經耶。
答深密且約顯一類之義。別為一類之機。故分三耳。
義如前說。故非無理。如諸教。餘經雖未終極。各隨一
類皆不相違。若將法華經望之。以後一乘。破前三時
之三乘故。又彼二十唯識疏。判第三時教云。後於七
處九會。方說三界唯心。即華嚴是。以最初頓教為後
時漸次。孟浪何甚。
疏法華下。八明後說經教方為憑也。文二。一判經為
憑。二然破三顯一下。驗經有應。意云。以四十餘年皆
說三乘。唯至法華獨說一乘。故難信解。此即法師品
文。文云。佛告藥王。我所說經典。無量百千億。巳說當
說今說。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為難信難解。藥王。此
經是諸經祕要之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諸佛世尊
之所守護。從昔巳來未曾顯說。而此經者如來現在
猶多怨嫉。況滅度後。釋曰。言巳說者法華之前。謂般
若等。言今說者即無量義經。言當說者即涅槃等。所
以方諸不及法華難信難解者。以法華是會三之始
歸一之初。信解者難。以昔經雖妙猶帶三乘曾未明
言說唯一實。涅槃之中雖明一極。法華在前巳破三
故。彼說一極。便易信受。法華猶如先鋒。涅槃即如大
軍。先鋒巳破於賊。後軍用力不多耳。又破三顯一。法
華如收獲。涅槃如捨𥠊。故涅槃三十六云。昔於靈山
說法華經。八千聲聞。得授記別。如秋收冬藏。更無所
為。即其義耳。若依難信之義。設將巳說。該著華嚴。若
此法華亦為易信。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
對昔權故。疏今果有等者。以今現見之事。以驗佛在
日。經中懸記有憑矣。若約聞妙法蓮華名題。或聞讚
誦。便生毀謗。方名難信者。則千中無有一二敢如此
者。現今見人聞講讚諷誦書寫之處。聞者莫不敬信。
豈可佛云難信。是佛錯記耶。智者詳之。故知定是不
信一切眾生及三乘賢聖皆同一味如來知見。為疑
謗矣。若保執三乘五性不信一者。正由深為不可。故
百喻經第二說權促由旬之喻也。如別卷引。
疏餘八躡前下。文二。一相。二性。相中二。一正釋。二類
結。初中八。說有八識下。一諸法唯妄心。言從業惑生
者。以現行第八。名異熟識。異熟識。由過去煩惱及薰
習成種。招此識果。酬引業故。其前六識酬滿業者。彼
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故其八識皆
業惑生。偈云。由諸業(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能
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起。自功能也)習氣。(即此功能說為習氣。是業氣分。薰習所成。如是習氣展轉
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即有支習氣)二取(相分見分也。或名色為二。或心王心所為二。或分本
末為二)習氣(彼所薰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為二習氣。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
及取名言。而薰習故也)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是踈親緣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偈先說也)前異
熟既盡(前前生業異熟果)復生餘異熟。(後後生業異熟果。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
異熟果)疏依生滅識等者。攝論第一云。無始時來果一
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界即因義。謂種
子識等。
△疏故所立下。二真如唯不變。言故者。躡前
文勢。下皆例知。故云相攝釋矣。常不變者。若識從真
如如來藏起。則有隨緣之義。識既業惑辨生。明知真
如不變。故唯識釋真如云。真謂真實表無虗妄。如常
表無變易(意云若隨緣變豈得稱如)。
△疏依他下。三三性空有離。
言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
唯識論第八中頌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
計所執。自性無所有。(遍計)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依他)
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生。(圓成)初中有多師義。今從護
法。初句能遍計。次句所遍計。後二句明所執。其能遍
計正義唯六七識。所計有多故云彼彼。其所遍計正
唯依他。為親所緣。依展轉說。亦通圓成。為疎所緣。此
凡境故非親所緣。其所執性。若安慧師。三界心及心
所。由無始來虗妄薰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
二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遍計
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無。明依他起。(此師唯立
一分義說)若護法師。一切心及心所。由薰習力所變。二分
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有無一具俱
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此師立四分義故)二明依他起
性者。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
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
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
所法。皆各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
此中依他起攝二句圓成者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
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釋圓滿也)常(釋成就也)體非虗謬(釋實
性也)揀自共相虗空我等。(此一體言貫通三處。遍揀自相。常揀共相。非虗謬。揀於空
我)若爾淨分依他。體非常遍。如何亦是圓成實耶。故
彼論云。無漏有為。離倒(實也)究竟(成也)勝用周遍(圓也)亦得
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圓成有二。一理。二果。今說理圓。故云非後。以約三性
通一切故)上來論文。方釋圓成實言。次釋餘文云。此即於
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
性。說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
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為顯不空。依
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義故。上來所
釋一依唯識。今疏語意揀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無
性即是圓成。則依他無性。無性即空。空即圓成。今言
似有不無。非即空也。語則但釋依他。影出圓成名耳。
經說空義但約所執者。三性之中。遍計所執。此一則
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約。
△疏一分下。四生佛不增減
別。既言五性不同。故說三分半眾生決不成佛。名不
增減也。此但義別而文全同。非如前後一乘三乘。但
取三乘之義等。謂定性無性眾生守眾生界。如何可
減。
△疏真俗下。五二諦空有。雖於中含二義。一但明
二諦別。二兼明中道別。言二諦別者。依唯識第九。有
四種勝義。一世間勝義。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
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
真法界。依瑜伽六十四。有四世俗。一世間世俗。謂草
林等。二道理世俗。謂蘊處界等。三證得世俗。謂預流
等。四安立世俗。即安立真如。以四世俗。對前四種勝
義。則有四重二諦。一世間二諦。謂草林為世俗。蘊等
為勝義。二事理二諦。謂蘊等為世俗。苦等為勝義。三
四諦勝義二諦。苦等為世俗。安立真如為勝義。四安
立非安立二諦。謂安立真如為世俗。非安立真如為
勝義。又真俗各四。便成八諦。一世俗四者。一名假名
無實諦。二名隨事差別諦。三名方便安立諦。四名假
名非實諦。謂二空理。依詮而說。有假名不得體故。勝
義四者。一體用顯現諦。二因果差別諦。三依門顯實
諦。四癈詮談旨諦。然上八諦名則小異。義不殊前。又
四重中。初一唯世俗。後一唯勝義。中間六諦各通世
俗勝義。如第一勝義。望前為勝。望第二為世俗故。既
四重二諦一一差別。故云超然不同。不同法性二諦
相即。疏因滅非常果生非斷者。又於二諦門中。曲開
此義。則於俗諦中。明非斷常。不同法性二諦互融明
非斷常。言果生因滅者。因滅故不常。果生故不斷。故
唯識第三云。此阿賴耶識。恒轉如暴流。釋云。恒言遮
斷。轉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滅。遷至於果。則名為常。
若果不續。因無所生。則隨斷滅。今常相續故無常斷。
廣如唯識。
△疏同時下。六四相有前後。成唯識第二
云。然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蹔有還無。表異無
為假立四相。(標也)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蹔停。即說
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蹔有還無。無時名滅(別名)前
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簡異小乘生在未來餘三
現在也)如何無法與有為相(難也)表此後無(表此現在法後時還滅無
故立滅相。現且未滅。故云前後只於現在法中。說四相義故。疏云同時四相也。故論下云。此依剎那假立)為
相何失(總答也)生表有法。先非有。滅來有法。後是無異。
表此法凝然。住表此法蹔有用。故此四相。於有為法
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剎那。假立四相。(結也上即引此證同
時之言)今疏但舉滅者。唯此一句。異於法性。不許同時
故。
△疏根本下。七能所斷證離因明斷證。復說緣境。
根本緣真。後得緣俗。義說雙觀者。亦言了俗由於證
真。二智雙觀真俗。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
正雙觀時而常別照。言斷惑別者。根本智斷迷理隨
眠。後得不斷護。法云不親證如無力能斷迷理隨眠。
而於安立相。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
說。於脩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相。傳釋云。
正體能斷迷理迷事二種隨眠。後得但斷迷事隨眠。
斷迷理時即觀理境。斷迷事時即觀事境。故不即也。
既言根本有雙斷義。則義說雙觀。後得既不斷於迷
理。還成別照。不同法性一斷一切斷也。此中疏影略
而說。約斷惑。應言義說雙說雙斷。而實別斷。以有為
智證無為理者。此即唯約根本智說。上明斷惑。此辨
證理。前緣境斷惑。但就所觀論不即。(能觀能斷智體不二故)今
此證理。就能所證心境明不即。(有為無為別故)能證之智則
是有為。所證之理即是無為。故不即也。
△疏既世出
下。八佛報化唯有為。佛地論第三云。大覺地無邊功
德。略有二種。一者為。二者無為。無為功德淨法界攝。
法界者即是真如。無為功德皆是真如。體相差別。有
為功德四智所攝。無漏位中智用強故。以智名顯一
切種心心所有法及品類。若就實義。具攝一切德。若
就麤相攝妙觀察等。明四智皆有為也。唯識第十云。
四所轉得。復有二種。一所顯得。謂大涅槃。又云。二所
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
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巳
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乃至云。故此四
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以斯二論。明皆有
為。今疏初兩句出有為所以。以從種生。生則有為。況
能生識體。是生滅所生之智。安非有為。既是脩生有
為必有。有有為之相。謂生住異滅故。云為相所遷。四
智攝於三身。大圓鏡智成自受用。故說報身有為無
漏。
▲疏如是下。二指教類結也。
疏法性宗者。文二。同上。初正釋中亦八。一所立八識
下。諸法唯真心。此中明具分唯識。真心成故。然法性
中十義。即華嚴中同教之義。彼經夜摩偈讚品中章
疏廣明。今且略引餘經釋耳。通如來藏者。如來藏即
不生滅。簡異前教唯生滅識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
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皷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
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既言體
即常住。明非唯是生滅。常住即如來藏故。論云。不生
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棃耶識。既二和合
名阿棃耶。則知梨耶非獨生滅。謂唯真不生。純妄不
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識。
△疏故說真下。二真如具二
義。楞伽經云。如來藏。為無始惡習所薰。名為藏識。受
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皆明隨緣成一切法也。論亦
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其染心等。而疏云但
是者。躡上而起。謂上眾生。但是真如隨緣成也。由此
成立不失一對。性上始教但說凝然。故云隨緣。非謂
此宗無不變義。由不變故始能隨緣。由隨緣故方說
不變。何者。謂若變自體。將何隨緣。如失濕性。將何隨
風而成波浪。即由此義。經中說言。真如隨緣。若不能
隨緣。體則不遍緣中。緣中既無。何成不變。是以二義
反覆相成。故勝鬘說。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深
難可了知。此有二對。上對即不變隨緣。下對即隨緣
不失自性也。廣明真如隨緣不變之義。如下普賢章
中引楞伽起信對唯識具說。
△疏依他下。三三性空
有即也。謂依他是因緣生法。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
即圓成。更無二體。此中無性。即無遍計之性。法相宗
中無於遍計。無即是空。故但空遍計。法性宗中。則依
他性上。無遍計性。故依他即空。空即無性之理。即實
相故。密嚴經云。名為遍計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
遣。是為第一義。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
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因緣上三義具足。無前無
後故。即有即空不相捨離。若釋三性之名。大意不殊
前故。但融不融故。分性相之二宗耳。
△疏一理下。四
生佛元平等也。謂法性既同。設一切眾生一時成佛。
生界不減。佛界不增。以生界即法性。喻如東方虗空
是眾生西方虗空是佛。不以東方虗空添西方虗空
令東減西增。故一切法不增不減。大般若等經。皆約
一性平等而說。大經出現品說。如化人成正覺。成不
成無別。下普眼章末具引。亦是此義。
△疏第一義
下。五二諦空有即也。雖有不即不離。對前成即。言該
通真妄者。真諦隨緣似有為俗。執有故為。妄知妄本
空即真也。注涅槃唯一者。彼經第十三云。文殊師
利曰。佛言所說世諦第一義諦。其義云何。世尊。第一
義諦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義諦不。如其有
者。即應一體。如其無者。將非如來虗妄說耶。善男子。
世諦者即第一義諦。世尊。若爾則無二諦。佛言。有善
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善男子。若隨言說則有二
種。一者世法。二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
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善男子。五陰和合
稱言某甲。凡夫眾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解陰無有
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
而能知之。名第一義住。仁王云無二者。彼經二諦品
云。波斯匿王言。第一義諦中有世諦不。若言無者智
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佛言。汝今無聽。我亦無說。無聽無說即為一二義。七
佛偈云。無相第一義。無自無他作。乃至照解見無二。
二諦常不即。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通達此無二。
真入第一義。以上二經。對前二論二宗有殊。前教則
八諦區分。初一唯世俗。後一唯勝義。中間六諦上下
相望。名通二義。而皆約事。今第八諦獨居事外。今此
二經。仁王則雖有二諦。智照無二。涅槃則本唯一
諦。解惑分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
真二諦。故昔人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即其
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一諦為真。四
言成權矣。即涅槃經意也。梁論亦云。智障甚盲瞑。謂
真俗別執。然法相務欲分折。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
門。勿生偏滯。疏第一義空該通真妄者。真妄俱通空。
非獨真空妄有。妄空真有也。(二雖俱空。空義不同。俗諦當體即空。真諦離一
切諸法之相。故云空)而言第一義空者。非無物為空。乃即有之
空也。真非俗外。(明不異也。影取俗非真外)即俗而真。(明相即也。影取即真而俗。
又以妄必是真。亦有真非妄。故知波必濕。有濕非波。但觀俗入真。無有觀真却入世俗。故不云即真而俗也)。
疏雖空不斷者。對前唯約事。說中道也。今由二諦既
融。合不斷常中道妙旨。不唯約事。此即中論及智論
文。且約空為真諦。有為俗諦者。空是即有之空故。雖
空而不斷。斯則即俗之真也。不同龜毛兔角方說名
空。雖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故。此有非常。斯則即
真之俗也。若有定是有便墮常見。故中論云。定有即
著常。定無即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非斷非
常即是中道。若滅故不常。續故不斷。但俗中一義耳。
上則不壞有無。而離有無。有之與無。非一非異。故成
中道。若其一者。有無之義俱壞。若其異者。便隨斷常。
何者。若法空有有相。則終無無相。如說三世有者。未
來中有。遷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
定有者應不從緣。不從緣者隨無因常。若法定無。先
有今無是則為斷。若不融二諦明空有者。決不能袪
斷常之見。
△疏四相下。六四相一時也。以性滅為滅。
故得同時。注淨名者。文云。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
故。又過去巳滅。未來未至。現在無住。三世皆空。故體
性即滅。乃會相歸性也。楞伽者。文云。初生即有滅。不
為愚者說。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起信者。文云。若
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
有始覺之異。以四相同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
同一覺故。前假立四相故一不同時。此教以所相法
體。隨法性而融通故。能相之相亦生滅而無礙。
△疏
照惑下。七能所斷證即也。故十地經云。非初非中後。
彼論云。是斷決相。此智盡漏為初。智斷為中為後。非
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非初非中後故。(論指經偈)云何斷。如
燈炎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謂唯取一時不能斷。
三時總取方說能斷。假三時斷。則無定性。何者。初若
能斷不假中後。後若能斷不假初中。既假三時。故知
無性。一一推徵。三皆不能斷。即是經言。非初非中後。
由三時無斷。方能斷結即是。論云。前中後取。論主總
取三時。方顯三時無斷。經論言反意乃相成。經則約
性。論則約相。性相無礙方能斷結。大意如此。而疏有
二節。初總明無斷之斷。後別明內證之相。今初。文亦
影略。若約緣境。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而不二。即智
即如。若約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煩惱
即菩提。故涅槃云。明與無明。愚者謂二。智者了達其
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智體無自下。別明內證
之相。謂智有二能。一能斷惑。二能證理。上說斷惑。今
明證理。即此智體。本唯無念。不能自立。因惑說智。智
不自名。智無自性即是如體。無心存智是曰證如。若
以智合如。非證如矣。故大經迴向品云。非智外如為
智所證。亦非如外智能證於如。謂智即是如。如即是
智。法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豈離寂外別有
智邪。若智外有如。則收法不盡。若如外有智。如則
不遍智中。舉一全收。不容相並。更有文云。無有一法
與法同住。則顯法性無容並真。二既不並。一亦不立。
如斯斷證唯實教宗。不同前宗決有斷證。
△疏既世
出世下。八報化皆無為也。文中先出所以。若法相宗。
從生滅識生則是有為。今依如來藏。所依常故能
依亦常。始謂始覺。本謂本覺。本覺理有。眾許是常。始
覺脩生。義同無常。今以始同本無復始本之異。豈無
常耶。若是無常。何得而言無有始本之異。以一常一
無常故。今言不異。明即是常。疏則有為無為非一非
異者。以約生滅。義同有為。全同藏性。故即無為。本覺
義同無為。始覺即是有為。今說始本。明其不一。始本
不二。明其非異。化身巳下。正顯無為化身最劣尚是
常住。報身更勝。安得無常。化身即涅槃經文。故經云。
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謂言。但是不斷之常。
非凝然常。凝然者常者但是法身。故云常身法身。明
化身即法身。凝然常也。不墮諸數。即淨名經弟子品
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以訶阿難。謂佛化身有小
疾故。上舉二經明化身常。下況報體安得不常。言即
體之智者。若體外有智。體常智無常。即體之智。體既
四相不遷。智亦無能遷矣。智若可遷體亦可遷。以相
即故。故涅槃第二云。若善男子。欲護正法。勿說如來
同於諸行。唯當自責。我今愚癡。未有智目。如來正法
不可思議。是故不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
若正見者。應說如來定是無為。何以故。能令眾生。生
善法故。生憐愍故。如彼女人在於恒河為愛念子而
捨身命。若善男子護法菩薩亦應如是。寧捨身命。不
說如來同於有為。當言如來同於無為。以說如來同
無為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彼女人得生梵
天。何以故。以護法故。云何護法。所謂說言如來同於
無為。善男子。如是之人。雖不求解脫。解脫因至。如彼
窮女不求梵天自至。乃至云。文殊師利。外道邪見。可
說如來同於諸行。持戒比丘。不應如是於如來所生
有為想。若言如來是有為者。即是妄語。當知此人死
入地獄。如人自處於巳舍宅。文殊師利。如來真實是
無為法。不應復說是有為也。如是等文諸經皆有。涅
槃中意。初則為與無為二俱雙遣。於此二中。寄說無
為。不應有為也。今三身既得相即。為與無為本融。如
是解於如來。是為真實觀佛。
▲如是下。二指教類結
也。
疏後會者下。大文第二。會通二宗。令不相違也。然此
會者。恐後學宗計是非。以生過患。故復會通。雖復會
通。權實不失。於中。先總標。後謂就機下正會。言約法
一者。非佛化法。化法亦有權。說三乘故。今言法者。佛
之知見一乘可配之法耳。疏新薰則五本有無二者。
然准法相。立新薰者亦說有五。立本有者且說有五。
今借其言。不依其義。謂眾生遇緣薰三乘種性及不
定性無性。故有五耳。何者。唯習近聲聞成聲聞定性。
近緣覺成緣覺定性。故法華安樂行中。不許親近聲
聞者。恐彼薰習成其性故。若唯近菩薩則成菩薩性。
若俱習近三乘則成不定性人。亦如今人偏習禪戒
等即成定性。三學俱習成不定性。不定偏執故。若都
不習近三乘則成無性。卒難教化。故知薰習成五種
性。依其長時。故說各別。言本有無二者。本有佛性。理
不容差。故說有心定當作佛。非是本有五種性也。疏
若入理等者。真理寂寥。不屬諸數。借一以遣三。三亡
而一泯。言窮慮絕。何實何權。體本寂寥。就三就一。故
法句云。森羅及萬象。一法之所印。此以一遣多也。又
云。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之所聞見一以為
一。此以非一遣一也。故須三一兩亡。疏今約佛化儀
則能三能一者。隨物機宜。則說三乘。陶煉巳久。則便
說一。故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如
是乃至無有量。況三一耶。疏是故下。令物除執。常說
權實亦莫執之。此即求那䟦摩遺文偈也。偈云。諸論
各異宗。修行理無二。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亦如
脇尊者對迦膩色迦王云。如折金杖。況以爭衣。爭衣
則衣終不別。析金則金體無體。是故依之脩行。無不
獲益耳。故大集經說五部律者。謂五部僧也。雖異且
不離法界。又涅槃三十二。亦云。五部僧互生是非。復
有五事。長沒三惡道。第三十四。又說。五百比丘。一一
說身之本因。各各不同。佛許無非正說。如別卷引。故
海東曉公云。如言而取所說皆非。得意而談所言皆
是。清涼云。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皆為了義。
則貴在得意亡言耳。餘可知也。
疏二對破相者。開章如疏。其五別者。四對中每句皆
上即破相義。下即法性義。唯三性義。兩宗皆含空有。
而義不同。疏謂無相下。文二。一具辨。二例明。初中二。
一無相。二法性。各有其五。謂一明理。二明智。三明諦。
四明三性。五明佛德。今初理也。謂諸法空。即名真理。
如幻化無體。即是太虗第二月無性即是本月。故門
論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又假名及中道。俱約空說。
(如前不分教五義中所辨)憑公雖云存世之所亡。意亦但以空為
所亡。問若言此宗但是空者。何以百論中有破空品。
既破於空。不應云但約空也。答正由破彼所執之空。
方是此中真空之理。若存能破亦同所破。故彼疏云。
破如可破。
△疏能了下。二明智也。謂了一切皆無所
有。即此能了之智亦不可得。即名真智。若存一法即
非智也。故法句云。一亦不為一。肇云。般若無知。又云。
惑智知無真智無知。百論以無相智為宗者。是此意
也。
△疏所詮下。三明諦也。以緣生即空為真諦。不待
滅壞即俗諦。如空華之虗相故。影公中論序云。俗諦
故有。真諦故無。
△疏有謂下。四明三性。空有但所見
有法即非真實。乃至菩提涅槃。皆如夢幻。言依計者。
依他遍計也。此中依計皆是虗妄。虗妄之中說此二
名者。如空華依他病眼而有。第二月依他揑目及本
月而有。故名依他。迷者情計謂為實有。即是遍計。二
義雖別。所目之法不別。此等諸法皆無所有。方名圓
成。然此圓成。但約依他遍計空理而說。亦無其體。故
說三皆無性。不同法相宗即依於三性密意方便說
云三無性。
△疏雖說佛身下。五佛德空也。云佛身者
所謂無身。故云雖也。故金剛云。如來所說身相。即非
身相。乃至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等。五求不得者。
即中論觀如來品偈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
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釋曰。由外計我我。為如來計
有五故。即離彼此不相在及有。是為五求。若如來即
五陰。五陰既無常。如來亦無常。若五陰即如來。如來
既是常。五陰亦是常也。而今五陰既不常。如來非無
常。何得言相即耶。故云非陰。若離五陰有如來。以何
相知。又如來即先有。先有即為常。若五陰離如來。五
陰即本無。本無即為斷。既不斷不常。當知不離。故云
不離陰。若如來中有五陰。如器中有物。如來即大。五
陰即小。若言五陰中有如來。如床上有人。五陰即大。
如來即小。必無此理。故云此彼不相在。又若相在。亦
皆有別異過。若如來有五陰者。如人能有馬。馬與人
異。如來與五陰。不爾。故云如來不有陰。問此與離陰
何異。答相離未必相有。相有必知相離。所以為異也。
(相有如人有馬。馬必離人。相離如馬離牛非牛有馬)然五句中。初即為一。後四
皆異。若總合之。但是一異過耳。故法品破我。但云。若
我是五陰。我即為生滅。若我異五陰。則非五陰相。今
細推尋。故有五求皆不可得。既知不有。當知不無。餘
如別卷。得即虗妄者。如金剛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若見行住坐。
不解我說等。無得乃真者。般若心經說。無蘊處界緣
諦。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乃至得阿耨菩提等。離
一切相名佛功德者。金剛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
來。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無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等。
如是等文。諸部般若及中百門論首末皆是。今但略
引眾人常所聞者。意在易曉。以為類例耳。
疏若法性下。五中初明理也。自性清淨常住真心者。不
待會色歸空。不因斷惑成淨。自心本淨故。云自性清淨。
此性無始來。乃至盡未來際。有佛無佛常不滅壞。故云
常住心也。寶性論云。清淨有二種。一自性清淨。謂性
淨解脫。以自性清淨心遠離煩惱垢故。二離垢清淨。
謂障盡解脫。又二十唯識釋論云。心有二種。一者相
應心。所謂一切煩惱受相行等。二不相應心。所謂第
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清淨心。勝鬘亦云。自性清淨
心難可了知等。方是實理者。形對於前。顯真勝也。前
但了諸法無性。即名實理。此了諸法空無性。巳顯出
自心本性。方為實理。如天上雲散月出。如鏡中垢盡
明現。非但無雲便名月也。晦夜無雲不名月也。廣如
普賢章二空所顯理中所辨。真如唯是一心者。論云。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乃至唯是一
心。如上具引。
△疏一心真實下。二明真知。對前智也。
言真實。能知者。論明真如自體相。云從本巳來性自
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真實
識知義故。荷澤云。無住體上自有本智能知等。通於
理智乃至注引華嚴智各別等者。顯真知異前知也。
彼品覺首等九菩薩。問文殊云。云何佛境界智。彼疏
科云。能知之智也。文殊偈答云。諸佛智自在。三世無
所礙。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虗空。彼疏釋云。上半權智。
橫無不知。故云自在。竪達三際。故無所礙。下半實知。
故云自在慧境平等如空無若干也。虗空之言。亦兼
喻上無罣礙也。權實無礙。方為佛境。諸菩薩又問。云
何佛境界知。彼疏科云。明知體相也。文殊偈答云。非
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羣生。彼
疏釋云。知則心體。(彼鈔云。此句標示也。謂前對所證之法。明能證之智。今即直語靈知
之心異乎木石。通能所證。又前唯佛果。權實智慧。不過於凡。故云智自在等。此通凡聖。故云性淨開示羣生等。
然上兩重料簡。即當寶性論二種清淨解脫。前云佛智自在。即離垢清淨解脫。後云性淨開示羣生。即自性清
淨解脫。又云通能所證通聖凡者。即是此疏通理智徹染淨之義也)了別即非真知。故
非識所識。(分別名識今有了別之識故非真如知唯無念方見)瞥起亦非真如。
(起心者。心亦是妄想。故非真知。真知必忘心遣照。言心斷矣。故勝天王般若經云。遠離思量過覺觀境。)心
體離念非有念可無。故云性本清淨。眾生等有。惑翳
不知。故佛開示皆令悟入。即體之用。故問之以知。即
用之體。故答以性淨。(即當五重中第一第二理智義)知之一字眾妙
之門。若能虗巳而會。便契佛性。(釋經中佛境之言也。故彼疏云。十信觀圓。
便造佛境)肇公云。知有有壞。知無無敗。其知之知。有無不
計。
△疏色等即空下。三明三諦也。天台大師廣明行
相。具在章記。若本業經。即名有諦無諦中道第一義
諦。今但依注喻對詳。即照然義現故。不備釋其文及
備引其教。其教具在後釋三觀門明之。
△疏遍計情
有下。四明三性空有義也。三性之義。巳如前釋。情有
理無。有如繩上見蛇杌木上見鬼。情中定有。道理定
無。相有性無者。如水中月。如金中器。疏情無理有者。
對遍計也。謂約迷者見於杌鬼繩蛇。情中都無繩杌。
故曰情無。繩杌是實。故云理有。相無性有者。對依他。
如摩尼珠在皂色中。雖全現黑相。其性常明。明性實
有。黑相是無。
△一切諸佛下。五佛德真有也。疏常樂
我淨者。稱體之實德也。摩訶般若解脫法身。皆具此
四。廣如疏序中釋。十身者。如華嚴說。融三世間。為十
種身。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
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法身。九智身。十虗空身。
然此十身具十無礙。一用周無礙。二相遍。三寂用。四
依起。五真應。六分圓。七因果。八依正。九潛入。十圓通。
(一一云無礙)十智者。亦如華嚴出現品中。以十喻說佛十
智。一虗空無依喻。喻無依成事智。二法界湛然喻。喻
體無增減智。三入大海潛益喻。喻體均益生智。四大
寶出生喻。喻用與體密智。五珠銷海水喻。喻滅惑生
德智。六虗空含受喻。喻依持無礙智。七藥王生長喻。
喻窮劫利樂智。八劫火燒盡喻。喻知無不盡智。九劫
風持壞喻。喻巧令留惑智。十塵含經卷喻。喻性通平
等智。然上十身。如彼疏懸談十緣中說。十智如彼出
現品經及疏具說。疏真實功德者。結上所具皆稱法
界。非如空宗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等。性自本有者。揀
因修生得報身也。故論云。性上本有過河沙數無漏
功德等。不待機緣。簡權教應化佛也。
疏略辨下。第二例明也。約前性相十對義目。為例說
之。且初破相中。一者眾生性空。何有五一之性。二教
如筏喻應捨。何有一三之乘。意以非乘而為了義。三
者一切境界唯是妄念。念自本無。何但境界無也。四
者迷則妄想妄見變易。悟妄皆空。空不變易。五者巳
如上說。六者生佛皆空。故不增減。七者亦如上說。八
者時無別體。約法以明。法既本無。時復何有。九者。與
性宗。文同意異。如云照體無本者。空宗但無而巳。性
宗云無本者。自無本故。但以無住為本。無住體上自
本有智能知。此為能斷智之本體。照體無自者。空宗
以五蘊等為自。都無此自。名無自體。性宗以清淨心
性為自。即性之照。不可將照還能自照。如眼不自見
眼等。斯乃體即自照故。照不見有自體也。亦同智都
無所得。非無知也。且約繩上蛇水中月。辨二宗所見
異者。空宗意云。但見月空無。即名見實。設云繩水。繩
水亦無。故解舉論云。若見藤分巳。藤知如蛇知。(夜見藤謂
為蛇。明見即知蛇無。因悟藤亦是空故云如蛇。如蛇知者。知蛇也)性宗意者。則若但
云蛇無。未必為實。真見繩有。方為真實。又繩是依他。
未為真實。唯見是麻。方為真實。此與法相宗說三性
之喻。義相同者。以就世人可見之邊。為須存麻故。若
云麻亦空無。此便是法。何名為喻。即法與喻。義旨渾
雜。何以生解。智者詳焉。十者有為無為俱空。一異皆
不可得故。掌珍論云。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法性
十義者。不異前說。但對法相。及對法性。及對破相。意
勢小異。思之可知。疏後會通下。但約三諦中鏡影之
喻。即一切皆通。謂空宗中說。影空為真。影相為俗。性
宗但加於明。為第一義。今會通也。影即空。空即明。明
中無物即為真。不妨現影即為俗。始末覆躡即三即
一。即一即三。故皆無異。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二(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