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曾見有處說。長壽年是則天之代。然今亦未委其指
的也。待更尋檢。疏具如別錄者。復不知是何圖錄。悉
待尋勘。有釋云。證義大德。是京兆皇甫氏范氏沙門
復禮懷素。又指度語筆授云。在白馬寺譯經圖記。此
等悉難信用。謂證義筆授等。何得半在此記半在彼
圖。乍可不知。不得妄生異說。堅志法師疏。說譯主年
月。並與藏海疏同。唯云天竺三藏羯濕彌羅。為異耳。
余又於豐德寺難經中見一本圓覺經。年多虫食悉
巳破爛。經末兩三紙。纔可識辨。後云。貞觀二十一年。
歲次丁未。七月乙酉朔十五日巳亥。在潭州寶雲道
場譯了。翻語沙門羅睺曇揵。執筆弟子姜。道俗證義
大德智晞註紘慧今寶證道脉。然未詳真虗。或恐前
巳曾譯。但緣不能聞奏。故滯於南方。不入此中之藏。
不然者。即是詐謬也。
△疏不知此說下。二評量也。言
素承此人等者。後余到此京。詢其事迹。悉如先聞。甚
有德行。亦多事業。更有著述數本章疏。
△疏然入藏
下。三例斷也。疏定真偽者。曾見經說。迦葉白佛。末法
有魔。或變現。或說法。惑亂佛法及佛弟子。如何辨之。
佛言。當以理驗。故知須以所詮法理方驗真詐。
疏前後下。二敘傳。於中二。一敘諸疏。言造疏者。且據
所見者敘之。近聞江淮間。亦有疏行。不知如何。惟慤
者是佛頂疏主。悟實者少小出家。曾稟荷澤之教。高
節志道。戒行冰潔。久在東都。恩命追入內。住先天寺。
八十六歲方終。焚得舍利數百粒。堅志者。實之弟子。
雖多作化俗。法筵亦有節行。施利悉不入巳。邈經者。
但節節料了。便都以文言邈之而巳。至於解釋文義
性相。會前通後。殊不局懷。述理性者。從首至末。每科
每段。只是說萬法虗妄如夢幻等。覺性圓明。徧滿法
界。與諸法不即不離。此之所見。即不失南宗實理。且
免偏局。然於著述之門。都非作者文句。雖不至凡俗。
且非章疏體。或又無紸論骨氣。又不顯發經文前章
後段生起血脉意。亦不一一銷釋性相義理。專他詞
者。布置言語。處用文字。標結巳來。一一專倣斆古來
諸人述作模樣章疏儀或。由此亦得首末頗似。是當
亦多用法相名句。只是無的當見解。逢文則強強隨
分作語銷過。今尋覺之。雖免大段過失。然旦都無滋
味。亦無所益利群俗者。此疏四卷。多作四六結對聯
環言語。以說大乘理性諸法幻化。乍聞皆悅耳暢心。
聽覽不倦。然不堪研覈。亦無經論宗緒。非可傳授。疏
未見開析者。住含性相權實。是圓頓宗。具在教起因
緣十段中。第七收處說。可檢之。略敘方見諸疏。都未
開析。
▲疏故今處為下。二指此疏也。言俱不依者。但
不依建立義理門戶及釋經文意趣。然其中文句相
當者。時亦引之。猶如不依外典小乘。不妨數有引用
耳。序末者。即疏序之末文云。參詳諸論。反復百家。以
利其器。方為疏解。冥心聖旨。極思研精。義備性相。禪
兼南北等也。可檢彼鈔。略更敘之。
釋題目。
疏初者然下。文中有二。一總辨諸經。如法華金剛之
類者。法華中。文殊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
知今佛欲說法華經。又云。此法華經。是閻浮提人。病
之良藥。亦云。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
蓮華。若不違我。當為宣說。一部之文。頻標名目。金剛
云。須菩提問佛。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
菩提。是經名為金剛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言
之類者。看諸經文。但有自舉題目。即此類也。疏如阿
彌陀入楞伽者。彼經文之中。不立名字。即知佛滅後。
結集家。約義立名也。言之類者。但看諸經中。有不標
題目。即此類也。一藏之經。不出此二類。
▲疏今此下。
二正明此經也。五種名者。諸經亦有如此者。
疏二者諸經下。得名也。文二。一明諸典互虧。二今經
五名下。顯此經通攝。今初也。云人有請說者。說復有
二。一約所說。如金色童子經等。二約能說。如無盡意
菩薩經維摩經等。請者。如思益梵天所問經。賢護菩
薩經等。復有約所為人立名。如須達經優填王經郁
伽長者經等。喻者。如大雲經寶積經等。體者。如諸法
無行經等。用者。如神足經大神變經等。果者。如大般
涅槃等。因者復二。一約因行。如六波羅蜜經等。二因
位。如十地經等。能詮者。如四阿含經等。(阿含此云教。教即能詮也。
小乘唯以教為所信所依所緣所行之法故。結集之經。直名為教。天台指小乘。為三藏教。亦是此意)所詮
者。如無量義經等。真者。如法界體性無分別經等。妄
者。如十二因緣經等。境者。如不思議境界經等。智者。
如般若經等。疏乍單乍複者。單如上說。複者。或具法
喻。如金剛般若妙法蓮華等。或具人法。如勝天王般
若等。或具體用。如十住斷結經等。或具因果。如漸備
一切智德經等。或具真妄。如大乘流轉經等。或具詮
旨。如大方廣修多羅王經等。或具境智。如觀無量壽
佛經等。疏其類不同者。但詳審上所列得名之例。遍
觀一藏經題。類此皆知得名所以。
△疏今經下。二辨
此經通攝也。文六。一總標。二大者下。別配。三斯則下。
結攝。四方諸下對辨。五了義下。印題。六其每字下。指
別。疏宗本體用等者。宗本即圓覺。圓覺是法體。用即
大方廣。大方廣是義。故云法義之宏(宏大)綱(綱者網之所憑。尚書
云。若網在綱有條而弗紊。紊亂也)詮是修多羅即言也。旨及功能。是
了義。了義即象也。了義之言。簡勝餘經故。皎是至明。
鏡者可辨妍媸好惡。
疏二配法義者。文三。一立理。二指例。三正配。今初也。
謂聽學之人。但求文義。不尋法體。亦不原此義是何
法上之義。若禪學者。但欲認取一法。認得即了。更小
推斥。諸佛本末之說。菩薩性相之釋。故今具與配之。
▲疏故論中下。二指例文三。一舉其例者謂佛菩薩所
說大乘一切差別義理。皆約本心說之。不曾於本心
外別說一法故。論云。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心即眾生
心也。聖人既依此心顯之。我等即依於此心求之。不應於文字語言中求之也)二心是下。指
法同。三論文為欲下。顯名別。
▲疏今經下。三正配。文
三。一總配。二故正宗下。別配。三總結。別配中文二。一
所詮。二能詮。一中二。初三字二字對也。言標本唯立
圓覺者。文殊章初。便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名為
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等。云只言圓覺者。此章亦云。如
來因地修圓覺者。普賢章云。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
何修行。亦云。種種巧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亦云。皆
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普眼章云。則於圓覺不能悟
入。又云。欲求如來淨圓覺心。亦云。圓覺淨性。現於身
心。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又云。十方眾生圓
覺清淨。亦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三章經中。略舉
十處。後九章經。更有五十處。巳來列在別卷。檢看相
當易記者任取。穩便引之。
△疏或唯覺下。二四字一
字對也。言或但云覺者。覺遍十方界。又云。依幻說覺。
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亦云。一切覺故。亦云。皆是覺隨順。亦云。非覺違相諸
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又云。證覺般涅槃。淨覺
者。是則名為淨覺隨順。亦三觀皆云以淨覺心。又云。
由此(餘云是故)不能入清淨覺(此言自有五句)亦云。則不能入清
淨覺海。亦云。為我等輩廣說淨覺。大覺者。大覺悉圓
滿。又云。無上大覺心本際無二相。妙覺者。無上妙覺
大因緣故。覺性者。亦不可說無知覺性。亦云當知覺
性平等不動等。(等於同者三句)亦云隨順覺性等。(等於五句皆同)覺
心者。諸幻滅盡。覺心不動。又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
因何染污。又云。信佛祕密大圓覺心。覺相者。皆依圓
照清淨覺相。等者。或云成就正覺心華嚴明。或云一
切障礙即究竟覺。釋曰。廣列諸覺者。意令講者自簡。
或義要。或誦得。或熟處。逐便即引。不必總記之。
疏三字者下初對中二。一釋三字。二釋二字。初中三。
一配三大。二然經下正釋義。三對華嚴。二中。云簡小
之大者。百法論題云大乘百法明門論。彼疏釋云。大
以簡小為義。乘以運載得名。故今云爾。疏先於諸法
者。儒道二教所說。人畜草木萬物。以天下為先天地。
又以混沌一氣。最為其先。故立元始之號。亦老子經
云。有物渾成。先天地生。意云。天地人畜萬物。皆從混
沌而有。今正教處明則天地人畜是別業共業所感。
所感能感。皆從自巳妄識之所變起則以妄識為先。
妄識由迷圓覺真心故有則以圓覺為先也。故下經
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至於虗空亦從識
變。當知唯有圓覺。是最先之義。故云先於諸法也。若
約本末無礙真妄融通。則無先無後。今就迷真起妄
依本起末之義。故云先於諸法也。先故稱大。如人最
長。以生在先。故稱為大。不約身量說大小也。疏涅槃
經云者。引經證常義是大義也。常者。即竪窮初際也。
即彼經第三名字功德品。佛告迦葉。是名為大般涅
槃。上語亦善云云。乃至所言大者。名之為常。如八大
河悉歸大海云云。今但取其大字。約體不變。故名為
常。以性出自古非造成故。故生公序云。夫真理自然。
悟亦冥符。真則無差。悟豈容易云云。乃至若尋其趣。
乃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先為大。
既云大矣。所以稱常。常必滅累。復曰般泥洹也。疏橫
者者。此約分量。以說大也。涅槃又云者即彼經第五
如來性品云。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有
人壽命無量名丈夫人。是人若能安住正法。名人中
勝故。遠云。分此一文。便成二種大。一廣故名大。二勝
故名大。今但取廣遍之義。義便引來。彼更有多故名
大。如藏多珍寶。復有高故名大。如高大山難至其頂。
復有深故名大。猶如大海難窮虗故。今以多即約用。
高即約果。故但用二義。於常義中。巳含深勝。如人最
長。即是勝故。又言猶如虗空。復是別義。謂第二十三
又云。譬如虗空。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涅槃。疏本
有過塵沙等者。即論云。從本巳來。性自滿足一切功
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云云。乃至具有過恒
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
諸淨功德相義示現。(一一翻對故染淨皆過恒沙也)釋曰。今改恒沙
云塵沙者。一則避於國諱。二則展數更多。謂抹世界
為塵。一塵為一德用。故甚多也。沙則恒沙中所有沙
數也。然所引論。是釋相大中文。今於用大中引者。以
德相是起應用所依之本故。標本攝之。以明妙用。又
文句相近便。亦及證得相大之文。免兩度重舉。甚為
宜便矣。疏潛興密應者。以凡夫位中此妙用等亦非
斷無。但凡夫日用而不知。故云潛密。故論云。能生一
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不善違真。是所治故。非其用也。若爾應離於真。答〔以〕
迷真故。不得離真以違真故。非其用也)既亦生世善。則凡非無也。疏無
有休息窮盡者。通論圓覺。用無窮盡。不簡聖凡。若直
就聖人者。諸佛大用昭然可解。具如華嚴涅槃諸大
乘典。且如涅槃經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若有菩薩
住大涅槃。以須彌山王如是高廣。悉能令入於芥子
中。乃至我巳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化。猶
如虗空。涅槃章。引彼經。即約果用。今意明是即體之
用。本有之用。佛果有相用者。皆由本自有故。問涅槃
此義。本釋大字。何得於廣字義中引之。答良以涅槃
題中無廣。廣與大同。故以廣釋大。(大中之廣)十二部經。名
廣無大。字字與廣合故。以大釋廣。(雜集論釋云。方廣者。宣說廣大甚深
法故。入大乘論釋云。能生無量廣大果故。皆以大釋廣也)今經具有三大。故名配
之。
▲疏問華嚴下。三對華嚴也。具十玄門者。即彼宗
中。儼尊者。稟受於文殊化身杜順和尚。心既精通。自
有文釋。(初但稟受十門之義。未有解釋之文。故自製文勒成一卷)一同時具足相
應門(如海一滴具百川十德)二因陀羅網境界門(一中有一切。一切中復有
一切。重重無盡)三祕密隱顯俱成門(約緣說也。此有力不得與彼有力俱等)四
微細相容安立門(約相說也。一切法。於一切中。炳然歷現。如瑠璃瓶盛白芥子)五
十世隔法異成門。六諸藏純雜具德門(約萬行也。芥被此華開錦
上)七一多相容不同門(約理)八諸法相即自在門(約用)九
唯心迴轉善成門。十託事顯法生解門。藏和尚除純
雜唯心二門。加廣狹無礙自在門主伴圓明具德門。
還成十也。然此十言。通德相業用。持之不失即當德
相。應之於緣即當業用。今雖於此引之。應知便[言*(苑-夕+歹)]廣
字中也。疏百門義等。即藏和尚製百門義海兩卷。謂
就一微塵。說十門義。門門具十。故成百也。具列在別
卷中。復言等者。如觀一蓮華葉具十玄門。(如彼疏然〔讀〕中)及
金師子章具十門義相即相入。重重無盡者。即十玄
中略舉三門也。業用之義。義最顯故。同異可知者。此
中所釋。則大唯尅體。方唯持性。廣包事事相入及重
重無盡。
疏圓覺者下。二釋二字也。文三。一正釋。二故論下引
證。三會諸教。今初也。疏虗明靈照者。肇公云。欲言其
有。無狀無形。欲言其無。聖以之靈。聖以之靈。故虗不
失照。無狀無形。故照不失虗。
▲二中又二。初引論。證
上無諸分別念想。故知下釋圓字。二故下文下。指經
證圓字義。
▲疏然此下。三會諸教也。文二。一會經。二
禪門下會禪。初中三。初總標。二涅槃下別釋。三餘類
下結意。
疏後四字可後對也。文二。初總配。後別釋。文四。一間
隔對。二亦可下如次對。三又四字下總別對。四是則
下結五字。
疏後釋者下。分為五段。一略指三字。二具釋了義。三
契經下略指經字。四問修多羅下問答通妨。五上來
下結竟指餘。今初也。
二釋了義中。又二。一直銷文。決擇等者順釋。非覆等
者反釋。謂決擇說非覆相說。(若但說生滅因緣。是覆真空實相。但說無我。是
覆其我之相。但說一切皆空。即名至道。是覆靈覺本及性上恒沙德相。故非决了。反此故名了義)究竟
說故非密意說。(佛說無我。佛意密顯真我。說諸因緣生法。密顯恒沙性德。說一切皆空。密
顯真如本覺。為恐隨言生著。但泯息其念。故非究竟也)顯了說故非含隱說。(佛所
說權教。一一皆含真實究竟之法。但未顯言。故云隱也)。
▲疏然諸經中下。二釋
行相也。於中三。一徵起。二清涼下正釋。三通妨。正釋
中。又三。一約師釋。二約教釋。三證此題。初中又二。今
初就理俱了(佛意及圓器皆稱理俱了)順宗者。時在東宮。令敕使
蘇明俊至清涼山問和尚諸經了義。和尚製述。以牋
引而答之。約十餘紙。今撮機要。引用矣。疏本為一事
者。則法華經意。本為開示悟入故。出現於世。如懸談
教起因緣中說。疏今約開下。二開教。有了不了。於中
二。今初標定。謂淨名等四依中之一也。餘三依者。謂
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法不依人。疏不了義下。
二判教。又二。一約大小判。二大乘復下。約權實判。皆
如懸談權實對辨中廣說。(正在西域兩種三時教中及性相十別中)一極
者。會三所歸之一也。玄是法。鑪是喻。智是法。海是喻。
群像萬流。皆含法喻。謂以玄妙之理。鎔融森羅萬像
染淨事法。而為一味之法。如以炎鑪陶冶千萬金之
器像。而為一味之金。又總攝無量流類差別之智。但
是一實相智。如攝百川萬流為一大海。餘皆可見。
△
疏又大寶下。二約教釋也。但細詳法中所釋之義及
所引之經。即了不了道理昭然可見。三釋曰下。證此
題也。
△疏雖諸經中下。三通妨也。謂外難云。圓覺中
義。與佛所相當題云了義者。法華涅槃華嚴不題云
了義。應可皆非了義。故此牒所難詞。而通云雖諸經
等也。如法華難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等。而
乃復云。見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等。(等一部中同此類之文也。上云
等者亦爾)涅槃等經。亦類此而知。疏各隨別義者。法華云
妙。涅槃圓寂。華嚴萬行之華嚴飾法體。般若能斷煩
惱。各從增勝之義。而占一名。不可難云。法華之外。餘
經量皆不妙。涅槃之外。餘經皆無圓寂之理。華嚴之
外。餘經皆不說萬行及佛。般若之外。餘經皆便不說
智慧斷惑等。疏唯此等者。此經決了覺真妄性相。窮
須盡底。了義之味。偏為增勝。故特標也。上來第二具
釋了義竟。
疏契經下。第三略指經字。第四問修下。問答通妨。第
五上來下。結竟指餘。皆詳之可見耳。
釋序分。
二釋本文義中四。一總科三分。二所以下別釋三分。
三今初下牒釋序分。四正釋經文。今初也。彌天等者。
謂道安法師(習公謁安〔云〕。令人通報云。四海習鑿齒。故來相見爾。安公報曰。彌天釋道安不
假出相看。故今云彌天也)判一切經。皆為三分。後西國梵僧。將佛
地論來。翻譯論文。亦判一切經。皆為三分。故云冥符
也。
▲二中可知。
▲三中又三。一釋證信序。二發起下
釋發起序。言寶蓋者。即彼經大眾集巳。時毗耶離城。
有長者子。名寶積。與五百長者子俱。持七寶蓋。諸佛
各以其蓋供養佛。佛之威神。令五百蓋合成一蓋。遍
覆三千大千世界。而此世界廣長之相。皆於中現。三
千界中須彌諸山。日月星辰。天龍宮等。及十方諸佛
說法等。一一皆現於寶蓋中。大眾歡喜。寶積說偈讚
佛云。目淨修廣如青蓮等。發起彼經。會差別體種種
之權。合為一實之教等也。法華毫光者。即彼經四眾
巳集。圍遶供養。佛說無量義經巳。入無量義處三昧。
身心不動。天雨四華。地六震動。四眾歡喜。一心觀佛。
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下至阿鼻
地獄。上至阿迦膩咜天。於此盡世界。盡見彼土六趣
眾生及諸佛說法四眾修行。及見菩薩種種因緣相
貌。彌勒陳疑。文殊解說。皆是發起彼經宗旨。白表眾
色之本。毫表中道智慧等。如彼疏說。又涅槃經。面門
放種種光。謂青黃赤白等。又華嚴。面門(口也)眾齒之間。
放光照十方世界海。召集大眾故。華藏界外。十方諸
大菩薩雲集。發起彼經。主伴緣起。
△疏然證下。三重
釋二序也。
疏今此經文下。四正釋此經。文二。一合明二序。可檢
下銷本文之疏略敘之。二將解證下開章解釋。文三。
在疏。疏請問四事者。智論第二云。佛涅槃時。於拘夷
那竭國娑羅雙樹林中。北首而臥。一心欲入涅槃。阿
難親屬愛未除。未離欲故。心沒憂海。不能自出。爾時
長老阿泥樓豆。語阿難言。汝是持佛法藏人。不應如
凡人自沒憂海。一切有為法。是無常相。汝莫憂愁。又
佛首付汝法。今愁悶。失所付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
我曹云何行道。誰當作師。惡口車匿云何共住。佛經
初頭作何等語。如是種種未來事。應當問佛。阿難聞
是事巳。心悶少醒。得念道力。以是事問佛。佛告阿難。
若今現前。若我過去後。自依止法。依止念處。莫依止
餘。乃至廣說。身受心法。除世間貪憂。又云。從今日後。
解脫戒經是汝大師。如解脫戒經。身口意業。應如是
行。又車匿比丘。如梵天法治。若心耎復應教迦旃延
經。即可得道。復次是我三僧祇劫所集法寶藏。是藏
初應作如是說言。我聞如是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
某處樹林中。是我法門初首。應作如是說。何以故。三
世諸佛法。經首皆稱是語。今我經首。亦應稱此如是
我聞一時等語。又大悲經第五云。佛告阿難。我今以
是正法寶藏。付屬於汝。勿令毀滅。阿難白佛言。我今
云何修行法眼。乃至復云何結集法眼。佛云阿難。我
滅度後。有諸大德比丘僧眾。集法毗尼時。彼諸大德。
摩訶迦葉最為上首。阿難。彼諸大德諸比丘眾。應如
是問。世尊何處說大阿波陀那。何處說摩訶尼陀那。
乃至云。何處說聲聞藏緣覺藏菩薩藏。阿難。時諸比
丘如是問巳。汝應答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伽陀
國菩提樹下初成正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伽耶城。
如是乃至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尸那城力士生
地阿利羅䟦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乃至云。佛說經巳。
一切大眾。皆大歡喜頂戴奉行。阿難。汝應如是結集
法眼。疏四念處住者。於四念處。心常觀察。明記不忘。
故名念住。若要廣說。即檢下普眼章中釋三十七助
道法初之疏鈔也。疏觀身不淨者。謂五不淨及九相
觀等。五停心觀。及念處觀身之觀。大同小異耳。今注
中。且約五種以釋也。注種子者。攬父母精血惑業識
種。以成身分。故淨名云。是身如幻。從顛倒起。是身如
影。從業緣現。智度論云。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
由白淨生。但從穢道出。住處者。於父母胎中。生藏之
下熟藏之上。自體者。三十六物成身。外有髮毛爪齒
垢污大小二遺眵淚涕涶等十二。次有皮膚血肉肪
膈腦膜骨髓筋脉等十二。中有心肝膽肺脾腎腸胃
生臟熟臟赤痰白痰等十二。自相者。九孔常流。智度
論云。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
盛物。究竟者。命斷膖脹爛壞故也。淨名云。是身為虗
偽。雖假以澡浴衣食。必歸磨滅。智度論云。審諦觀此
身。必歸於死處。難御無返復。消息如小兒。金光明經
云。雖常供養懷怨害。終歸棄我不知恩。注三苦者。苦
受苦苦。樂受懷苦。捨受行苦。八苦者。生。老。病。死。愛別
離。怨憎會。求不得。五盛陰。疏心無常者。前念後念。生
滅不停。一剎那中九百生滅。故深密經云。阿陀那識
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疏法無我者。一人無我。於
五蘊中一一推求。即蘊離蘊。皆無主宰故。二法無我。
五蘊一一當體自空故。
疏建立之意者。佛令阿難經首置此如是我聞等。有
何利要之意。注引律云爾者。出華嚴疏及上生經疏。
上生經疏云。微細律所明。未詳是何部帙。此局如是
我聞者。六成就中。唯通初二。故言局也。疏今故癈我
下。上即論文。此下即生。公意成上論義。疏阿優者。如
百論說。其文稍廣。今略而言者。提婆菩薩。立佛教功
用。初云惡上善行外道破云。初有惡字。是不詳也。初
惡故。中後亦惡。豈如我經教首置阿優是吉祥初故
中後亦吉。菩薩破三。具在別卷(然此建立之意。更有其三。總有其三。今不
取者。有其所以。亦在別卷和會)。
疏三釋文者下。此文有二。一標舉開章。二牒章解釋。
今初也。六成就者。若准佛地論。科為五事。一總顯巳
聞。二教起時分。三別教顯生。四彰教起藏。五顯所被
機。今依用之。但開初總顯巳聞。作信聞二種。故成六
矣。
疏今初。經如是下。二牒章解釋也。大章有三。今即牒
初信聞時主也。於此一段經中。疏又分三。一配六成
就。二合釋初二。三離釋初四。今初也。云後二者。第一
說處依真及第三同體法眾。各是一成就也。疏先且
下。合釋也。於中又五。一直釋可知。二佛地論云謂結
集下。引論釋。然彼論合釋四字。總有四義。今疏但用
第四依許可也。以文顯故要故。彼論具云。謂傳佛教
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
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前三在別卷。四
依許可者。即疏連次者。文云。如有說言。我當為汝知
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等。又許可者。或信可言
是事如是。謂如是法我昔所聞。此事如是。齊此當說。
定無有異。由四義故。經初皆置如是我聞。然上總意。
遍此四義。非別理也。又功德施論釋云。如是我聞者。
顯示此經是佛現覺而演。非自所作。此亦同佛地總
意耳。梁朝雲光法師云。如是我聞者。將傳所聞之法。
先當標舉一部。謂如是經教。我於佛聞。此亦全同佛
地總意。疏釋曰宣下。三約論簡結集人。疏華嚴疏下。
四引記。簡結集處。華嚴鈔云。此記本是藏和尚製。後
經修飾。其間經論所無者。皆問日照三藏。乃西域相
傳耳。而纂靈記及華嚴舊疏。皆言智度論說。未檢其
文。金剛仙論(金剛仙菩薩所造。釋金剛般若經)亦同此說。云佛記鐵
圍山二界中間。召集阿羅漢八十億那由他菩薩無
量無邊恒沙等。畢鉢羅窟者。迦葉等結集處也。疏集
法傳等者。五引傳。會結集人。華嚴鈔引也。復有本云。
集法經說。此應抄寫字錯。或前後兩譯名殊。如付法
藏經付法藏傳。但是一耳。然金剛仙論及真諦般若
疏。引闍王懺悔經等。並同此說。此云歡喜者。又有本
云慶喜。隨德名別者。由此阿難多聞聞持。其聞積集。
三慧皆備。文義並持。於三藏教。總持自在。大法念經
者。且也天台淨名疏中所引。其經喜字。皆在梵語云。
一阿難賢。二阿難持。三阿難海。今以集法傳。一一便
翻。又說所持三藏。意在易見。故先引也。彼經不說所
持之藏。天台配云。今謂初者聞持三藏教(彼以小乘為三藏矣)
二聞持共二乘說大乘法。三聞持不共說大乘法。然
天台先有問答。如別卷引。
疏此下離釋者。三離釋初四也。對上初二四字合釋。
故云離釋。望下如字是義殊。此又應名合釋也。文四
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四婆伽婆。今初如是也。文二。
今初約信順合釋也。智論者。論具云。佛法大海。信為
能入。智為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若人心中有清淨
信。是人能入佛法。若無信是人不入佛法。不信者。言
是事不如是持。是不信相故。信者。言是事如是。是信
相故。故肇公者。此下肇公但是用智論意。非是別理。
是以疏言故肇公云也。疏信則所下。此是後人。復於
肇公上加云。信為入法之初基。智為究竟之玄術。信
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由信故所說之法
皆可順從。由順故說聽二途師資建立。此所加者。言
則雖多亦無異理。
▲疏又聖下。二約法體離釋。文二。
一通約諸經釋。此下自狹之寬以釋也。此第一最為
唯取如故。即劉虬注無量義經云爾。疏又真不下。若
取敵對阿優。應如此釋。今更為廣釋之。令顯外道。謂
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則斷常
之計。今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既有外之真。故空而
非斷(破阿也)無真外之俗。故雖有非常(破優也)即對破邪
宗。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言敵對
阿優者。百論。外道立阿優為吉。智論說。梵王昔有七
十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轉薄。梵王因
茲吞噉在口。兩角各有一字。是其阿優。亦云阿嘔。但
梵語輕重耳。疏又如者下。通能所詮。含於事理。理者
道理。非唯真如。即生公釋法華經云爾。注此同遠公
者。此於生公釋中。傍出遠公約法以釋。意明遠公即
生公意。然彼具云。一切法解阿難道。彼如來所說。如
於諸法。故名為如。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
果如果。如法之言是當道理。故曰如是。良以乖法之
言說名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為是。其言雖多。但當
理言耳。故不異生公。又有無下。總合上寬狹釋也。
△
疏若唯就下。二唯約當經釋。謂不異是相似義。故名
如也。離非則反顯於是義。故名是也。此雖約當經。然
亦大同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矣。疏唯此因
果者。還源觀云。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何有飾真之
行。不從真起。故知不異圓覺。方是離過之因也。果例
此知。法應隨教門者。華嚴鈔中。配五教以釋。謂既知
是為理之言。明於二諦。則小乘人法為俗。生空為真。
始教之中。四重真俗。終教之中。事理真俗。二相交徹。
約頓教則真俗兩亡。亡言絕慮。稱當理如。無常經應
以生老病死定是可厭等。稱為當理之言。異此所明。
不得稱是事等。餘教可思。
疏我聞下。二也。於中又二。一正釋。二通妨。初中又三。
一約大小乘法相教釋。二約空宗釋。三約終教釋。初
中二。一釋我。二釋聞。初中復四。今初。第一約假名直
指。謂淨土所說之經故。結集兼於菩薩。然此總指巳
含實教。疏云何稱我者。二以妨難徵起。意云。一切佛
教。詮於無我。阿難是入理聖人。那同凡夫而言我聞。
疏我有四種者。三總列邪正。於中。初二如下所辨。三
通大小賢聖。四唯明菩薩。又若約本而言。阿難亦通
法身我也。亦如下說。疏今是下。四以正簡邪。謂法雖
無。隨世流布假說故。無我法中有真我故。非邪慢等
者(且釋所簡後更明真我)此中通是一論之意。謂智論第一。有
三復次。以釋無我說我。一云。世界法中說我。非第一
義中說。以是故。諸法空無我。世界法故(世界者世間也)雖說
我無咎。二云。復次世界語言。有三根本。一邪。二慢。三
名字。前二不淨。後一是淨。一切凡夫人具三種語。見
道學人具二種語。謂慢及名字。諸聖人一種語。謂名
字。由心不計實法。隨世間人。共傳是語。佛弟子順俗
故。說我無咎。三云。復次若人著無我相。言諸法是實
餘皆妄語。是人應難。汝一切法實相無我。云何言如
是我聞。今諸佛弟子。一切法空無所有。是中心不著。
亦不著諸法實相。何況無我中心著。以是故不應難
言何以說我。釋曰。上三復次。一隨世間故。二破邪見
故。三不著無我故。又瑜伽論。說有四義。一慈恩傍智
論意。立三種我。並無別義。皆如別卷和會。上來皆是
簡邪慢。及顯第三隨世似我也。其第四法身我者。即
法性圓宗。涅槃等經。會權歸實。所顯法身真我。不同
法相破相但說似我及無我矣。此結集者。既是文殊
阿難。阿難當第三我。同諸聖故。文殊當第四我。法身
大士故。又阿難權本亦當第四。文殊不壞似相。亦當
第三。或從勝配屬。或本末互通。二意皆得。
△疏聞謂
下。二釋聞也。文中又二。初正釋。二通妨。初中二。一釋
能聞義。二釋發識義。初中又二。一直指。二大小乘下
釋義。各有三說者。小乘三者。薩婆多宗。自有三義。一
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自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
是根。非是於識。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云。自分
眼見色。非彼眼識見。非慧非和合。不見障色故。二妙
音師。識聞非耳。根無覺故。三成實師。和合能聞。上三
並如俱舍界品一及婆沙第十三說受教故。疏然或
具下。二釋發識也。上云和合。但合根識能聞。大乘三
者。一耳聞非識。如雜集第一云。耳界何相。謂能聞聲。
瑜伽三十五云。數數於聲作意耳能聞故。二識聞非
耳。梁攝論云。聞有三義。一聞體謂耳識。二聞資粮謂
音聲。三聞果謂即聞慧。唯此耳識。以為正聞。三和合
能聞。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顯受。瑜伽釋論云。聞
謂聽聞。即是耳根發聲耳識聞。明耳具緣發識。故云
四八。四緣者小乘也。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
云。爾時耳根不壞(根也)聲在可聞處(空也)作意欲聞(作意)情
根(根合識義)虗(境也)意(意根也。加此成五。今以但是作意之根故唯云四。四是小乘通用之義)
合(眾緣和合也)耳識生(眾緣之果也)隨耳識生即意識生(同時意識
分別名句。此非是緣也)能分別種種因緣得聞聲。(總結)然意但是
作意之根。故唯云四。智論九所釋之義。皆具大小乘
故。又此四緣通大小故。疏八緣者大乘也。亦於四上。
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依。六染
淨依。七分別依。八種子。種子為因緣依。諸有為法皆
說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六識。染
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即第八識。根即同境依
故。唯識第四云。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
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
根本所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
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並在下八識章中具釋。疏
雖因耳處下。二通妨。謂有問言。既是耳聞。何言我聞。
故為此通。明我為總。總該眼等耳諸根故。即佛地論
文。
▲疏若無相下。二約空宗等釋。含於三教。謂始教
頓教終教。故云等也。雖含三教。無相宗義理強。故云
空宗。謂若但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即大乘初門。為
始教意。若云能所雙寂。無聞不聞。亦無我不我。離念
而顯。即頓教意。其從緣空故有二。一者向上成前二
教無我所以。二者向下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為終
教意。謂事理無礙故。聞與不聞無二義故。故智論云。
聞者云何聞。用耳根聞耶。用耳識聞耶。用意識聞耶。
若耳根聞。耳根無覺知。故不應聞。若耳識聞。耳識一
念不能分別。意識不能現在五塵(先五識生。識五塵巳。然後意識。識即
唯識過去未來五塵也)故皆不應聞。答曰。非耳根耳識及意識
是聞聲事。從多因緣和合故得聞聲。不得言一法能
聞聲。(此上皆明離不能聞)爾時耳根不壞乃至種種因緣得聞
聲。(巳如上四緣中具引)釋曰。既和合而聞。聞即無聞。皆終教意。
若劉公注法華云。陰入非主。我為聽受。非情曰聞。深
照緣起。悟解法空。若斯人也。顧命之所因。然後傳而
無執。物我同致。釋曰。此初亦始教意。從深照緣起下。
即實教意。然皆屬無相宗攝。又言不聞聞者。即涅槃
十九說也。彼有四句。謂不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聞
聞。今但用一句。不能具引經意。天台用此四句。配於
四教。謂藏教聞聞等。如別卷引。
▲疏若約法性下。三
約實教釋。(合於終頓。通名實教)然亦明圓教中意。以我無我者。
含兩經意。一者淨名云。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二者涅槃云。無我法中有真我。是故敬禮無上尊。正
當今意。則口順世間。心造真境。真自在我。疏根境非
一異者。以根境與共為緣起。因根說境。因境說根。互
相融即。故曰非異。兩相歷然。故曰非一。斯為妙耳。何
所不聞。
疏然阿難下。大文第二。通妨也。謂有聞言。智度論云。
阿難是佛得道夜生。涅槃經說。佛成道後。過二十年。
阿難方為給使。自二十年前。如來所說。阿難不聞。如
來將入涅槃。阿難為魔所蔽。亦不得聞。何以經初皆
言我聞。故為此通。通有二義。今初帶權以通也。故先
且舉難詞云。阿難所不聞等。疏重說者。報恩經第六
明。阿難佛命為侍者。阿難從佛。請求三願。一者不受
佛故衣。二者不隨佛受別請。三者若所未聞法。更請
為說故。如來將入涅槃前。更為阿難重說。智論亦說
此義。如別卷中。疏得深三昧自通者。金剛華仙經云。
阿難得法性覺自在王三昧故。如來前所說經。皆能
憶持。與親聞無異。涅槃亦云。阿難多聞士。若在若不
在。自然能解了常與無常義。法華得授記竟云。世尊
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佛法。如今日所聞。我今
無復疑。安住於佛道。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既云
得記。意亦滯權。方便為侍者。即密顯實矣。更有數意。
並在別卷。疏若推本下。二顯實以通。又有三節。一直
示。二如不下指經。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
形。亦來會坐。其名曰舍利弗目連。乃至云阿難提婆
達多䟦難陀等。而為上首。皆巳久修六波羅蜜。近佛
菩提。為他眾生。於離染生。現聲聞形。釋曰。是大菩薩。
方為顯本。故為實說。如法華五百弟子品云。諸比丘
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力。不可得思議。如眾樂
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阿難章
中云。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即大權明矣。疏況同
下。三結答也。文殊者。如前所引纂靈記也。何滯迹者。
謂一代時教。所被多機。機感既殊。見聞互異。故諸教
說聖眾權實多端。善須得意。何滯其跡。況前引大乘
集法經說三阿難。權實之應昭然。金剛仙論及真諦
般若疏。引闍王懺悔經等。並同此說。
疏一時者下。大文第三也。文三。一隨相釋。二據實釋。
三總出體。初中三。一正釋也。時者。梵云三摩耶。此云
時。師資合會者。生公云。機教一時。謂上言如是。言雖
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虗唱。今明物機感聖。能垂應。凡
聖道交。不失良機。故云一時。肇公云。即法王啟運嘉
會之時者。意亦可知。啟者開也。嘉者善也。易云。元者
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謂開大運。演說真乘。即嘉
善之會也。疏說聽究竟者。先應難云。一會說有多多
字句。句字有多多剎那。如何言一。佛地論云。此就剎
那相續不斷。說聽究竟。總言一時。(時復有二解在別卷)此中不
定約剎那。亦不定約相續。亦不定約四時八時及十
二時。亦不定約成道巳竟年數時節名為一時。但是
聽者根熟。感佛為說。說者慈悲。應機為演。說聽事訖。
總名一時。由能說者得陀羅尼。說一字義。一切皆了。
或能聽者得淨耳意。聞一字義。一切皆解。或說者時
少聽者時多。或說者時多聽者時少。故不定說一念
多劫之時節也。由於一會聽者之機。有利有鈍。如來
神力。或延短念為長劫。或促多劫為短念。亦不定故。
但約說聽究竟。名為一時。更無異義。釋曰。上所釋者。
多約佛地論。疏簡異餘時等者。佛說餘經等時。或作
餘事等時也。
△疏如涅槃下。二引證。具云。我於一時
在迦尸國。我於一時在恒河岸。我於一時在尸首林。
△疏又諸方下。三通妨。又字者連前釋一時義之文
勢也。諸方下。正是通妨。謂有難云。何不別說四時六
時十二時等。定是何時。但云一耶。故為此釋。言諸方
者。竪謂上下。橫謂四方。言延促者。人間五十年。四王
天一晝夜等。言不定者。有二意。即一指正延促。云不
定也。二謂四州晝夜不同。故云不定。謂北洲夜半。南
洲日午。東洲日沒。西洲日出等。如來說經。擬於上界。
諸方流通。若說四時等。即諸方不遍。故不別說。又以
處則不過十六國中。遊化住止之處。而有其數。易為
標指。時則年月日。春夏秋冬。寒熱晝夜。寅卯須臾等。
變易迅速。積數無量。不可一一記錄。難為標指。故多
不說。亦有說者。謂鹿園教成道三七日後說。十地經
一七日後說。如來藏經十年說等。今疏云諸方時分
等者。巳攝此也。謂一方時分。猶繁積難標。況諸方不
定。其數尤多。如何標指。亦如聞說此州某年月日午
時有某事。其州土他闊狹彊域方處。即如所聞。以意
取像想之。不著其年月等。即想之量定。況聞午時。便
作午時想。乃是此間子時。既敵對相反。說之何益。故
處可定標。時不可定說也。此前先破慈恩兩重通難
之失。在別卷中。
▲疏若約下。二據實釋也。此是佛頂
慤疏所說也。謂心境泯時。乃至本始會時也。謂說聽
皆入三昧。觀此二法。皆從緣無性。但是一心。故云一
也。心境通於遍計。故須泯之。理智唯悟。悟即不執能
所。不壞能所。故但融之。融之即自他不異。故云如也。
本即本覺。始即始覺。始覺合本。無別始異。名究竟。故
云會也。佛說之時。心心若此。而一機感相契亦然。故
云一也。淨名楷疏。亦作隨相就實二釋。隨相大同於
前。就實釋云。說聽雖別。原其本性。真體不殊。一味如
如。故名為一。即就此一。以辨其時。故云一時。評曰。若
以本性為一。則一切皆一。何唯時一。應云聽眾一人。
賢聖一德。經有一義等。此義不然。故不用也。
▲疏然
一下。三總出體。言無體者。即當據實門中。言假立者。
即當隨相門中。假即無體。無體即假。即隨相據實二
義無礙。故云總出體也。又俱出一體時體。故云總也。
言假立者。皆是不相應行。行蘊法處法界所攝故。指
云引對法論云。有為法上。假立數等。非色非心。不相
應行為體。或可假法無體以實法為性。即用五蘊為
體。或云從識變現。是識上分影像相分。攝相從見。唯
識為體。若各出體者。即就不相應行中。數是一體。時
是時體。
疏婆伽婆者。主成就也。文三。初正釋此。二會餘經。三
總出體。初中三。今初約經翻譯也。三德者。法身斷德。
(由斷煩惱方顯出故)報身智德(轉識成智。方名正覺故)化身恩德(多劫化生。利他
行滿方能現化所化緣熟方成佛故)疏此宗法報不分者。諸處以遮那
為法身。以舍那為報身。若華嚴等圓頓宗教。即遮舍
但梵音小異。此翻為光明遍照。或云廣大生息。是理
智不分之真身也。此經是淨土說故。化主是真身。是
以經云婆伽婆也。
△疏故佛地下。二引論例證。謂佛
地經。亦淨土說故。論所釋化主。亦云異餘大師。婆伽
薄伽。但梵音之小異。注六義者。謂自在熾盛與端嚴。
名稱吉祥及尊貴。如序中說。(要說即檢)又為其餘者。地前
及二乘人也。彼未能親見故。標勝以生其信。
△疏彌勒
下。三將論反顯也。謂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問
彌勒金剛經義。(大雲疏云爾)彌勒以八十偈為說。無著將
此妙偈。轉授天親。天親造三卷論釋。今引論中之頌
也。頌釋經中無有定法名如來可說之文也。論長行
釋此頌云。釋迦名佛。是化身。此佛不證菩提。亦不說
法。今解曰。言化身不說。反明真身說也。(彼經是密意教也)故
大雲疏釋云。報身說也。此疏意者。給孤園中。當穢土
化身說經。及今論主推歸實理。化身亦無實說之義。
況於圓覺在淨土所演。而非真身說耶。故云況也。是
以科云反顯。
▲疏若約諸下。二會通餘經。文中六。一
標舉直釋。謂若云菩提。此直云覺。此是法也。若云佛
陀。即加者字。則屬人也。然覺是覺察覺悟之義。佛地
論云。如大夢覺。如蓮華開。上察下悟也。或可反此。或
佛以覺照為覺。謂覺妄法本無。照真性本淨。故云覺
了真妄。又覺性中本無諸妄。為覺性。照性上恒沙功
德本來具足為覺相(真性即圓成相即依佗妄即遍計)。
△疏據大下。
二反覆相釋。
△三故論又下。引證反釋。
△四又云下。
引證順釋文皆可見。
△五然覺有下。開義別釋。注云
從此便異於二乘者。不同權教。從覺他方簡二乘。覺
滿方簡菩薩。言二覺理圓者。覺自心諸法性相無異
也。
△六若約佛地下。取類總釋。注云智障諦覺喻各
二者。此有五對(一能斷能證之二智。二所斷二障。三所證二諦。四得二利。五顯覺二相)
成十句也。即論第一云。謂具一切智(根本)一切種智。(後得)
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真諦)一切種相(俗障)能自
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
為佛。釋曰。謂以一切智。斷煩惱障。證真諦。名自覺。
如夢覺也。以種智。斷所知障。達俗諦。能覺他。如蓮開
也。疏華嚴十佛者。離世間品說也。所謂成正覺佛願
佛報佛乃至隨樂佛。(十名一一云佛)成正覺者。果位妄盡智
顯故。願者。願力周法界。恒轉法輪度眾生故。業報者。
萬行功圓。相好福德具足故。住持者。持自受用身安
住受用土。盡未來際而不失故。涅槃者。生死永寂故。
法界者。若心若境若性若相無非佛故。心者。萬法雖
眾。不出一心。唯心知覺故。三昧者。雖心境皆佛。妄想
取著即乖正覺。唯平等持心方相應故。本性者。將心
息妄亦乖本性。性本自寂。性本自知。方名真佛故。隨
樂者。如理觀察。隨心所見。無非是佛(初五及十。局於果位。餘該凡聖。
於中。八簡散心。九簡塵妄。六七俱攝)。
▲疏若出下。大文第三。總出體也。
若心若境。若聖若凡。攝歸圓覺故。總為諸門佛義之
體也。
疏二說處下。此文有二。初總標宗意。於中。云亦如華
嚴下。舉普賢例佛也。普賢尚爾。佛豈不然。
疏釋此下。開章別釋。又二。初通疑難中文六。一問。二
答。三轉難。四通難。五總結。六顯要。今初。文三。一自立
宗也。彰說處者。如金剛舍衛國法華王舍城祇闍崛
山淨名菴羅樹園之類。是也。主伴者。檀佛為主。列眾
為伴。勝劣等差不同。此經云同住如來平等法會。二
今云下。指所疑。三既不下。牒之為問。
疏答曰下。答中三。一辨宗以答。二引其類例。三以論具
釋。初中二。初辨定二宗。後然此了下。簡宗以答。識智
之體者。文殊章後半云。如來因地。修圓覺者。智是空
華。乃至究竟圓滿。遍十方故。(既識智皆遣。即唯如來藏是體也)又普
賢章。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幻
說覺亦名為幻。乃至諸幻雖盡。不入斷滅。(不斷滅即體也)性
相源者。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則性源也。種種幻
化。皆生於覺心。即相源也。深究無明根者。文殊章初
明無始顛倒。乃至此無明者。非實有體等。盡於推窮
妄宰一段文也。又彌勒章。五性所依。淨業章四相根
本。皆是此義也。圓彰無漏界者。普眼章中。法界觀三
重之經。乃至一切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如昨夢
等。然此四句。一部經中文相當者。皆引釋之。為妙也。
餘諸義勢。並如教起因緣中及分齊幽深所辨。須明
真佛者。佛地論云。化身麤不可宣說等。如下所引。
▲
疏然諸大乘下。第二引其類例。意恐愚者疑云。此經
既無人間說處。豈敢一向傳持。故引同例。若以不標
人間之處便疑者。則所引經等總應疑也。以皆無人
間說處故。然引此十經。非唯通例淨土。其中儀或。一
一相類。謂光明神通及主伴三昧。同平等會。諸佛同
住。眾生同體。處於不二。而現眾事等。並具引配。在別
卷中。今此答亦各標處而巳。又疏外更引五本。亦在
彼卷。深密解脫經序品第一(總五卷)如是我聞。一時。婆
伽婆。住法界殿如來境界處。眾寶赫炎一切莊嚴第
一之處。遍至無量諸世界處。放大光明普照之處等。
(即大光明藏等也次下云云)法集經(八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在
虗空界法界無差別住處云云。稱讚大乘功德經。(一卷)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法界藏。諸佛所行等云云。
大乘密嚴經。密嚴會品第一(三卷)如是我聞。一時。佛住
出過欲色無色無想。於一切法自在無礙神足力通
密嚴之國云云。佛說如來興顯經第一(四卷)聞如是。一
時。佛遊如來建立之土。號歎如來。深奧悅豫。普見樓
閣。為大嚴淨。顯曜威宮。瑠璃之藏。如來所行云云。大
毗盧舍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卷第一。入真言門住心
品第一(十卷)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如來加持廣大
金剛法界空。一切持金剛者皆悉集會云云。信力入
印法門經卷第一(五卷)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住如來
住持境界之處。金剛堅固所成之處。不可壞地安固
之處。方等王經虗空藏所問品第一(十卷)如是我聞。一
時婆伽婆。遊如來行處。入無礙智行處。佛地經。如是
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
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
渺然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
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大菩薩眾所雲集。又
有四本經。亦在淨土說。亦在別卷。又有經。俱有穢土
淨土之相。謂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云。聞如是。一時
世尊。遊於摩竭境界法靜道場。初始得佛云云。㸌然
正受。其定恬泊。忽無形像。亦無中外。靜無見聞。所居
正受。乃大曠蕩。汪洋無極。難遇難聞。億世之遇。時還
此定。佛定無量。無炳不徹。(云遊摩竭界者。是不壞隨識所見。故但云遊。不云住
也。正同佛地論說。地前見居穢。地上見居淨土也。次云初始得佛等。即淨土相也)又有文殊
寶藏陀羅尼經。在淨居天說。又大集部中。有一品。在
欲色二界中間說。故知說經之處。各隨所見。不應局
執。
▲疏然淨土說下。三以論具釋也。於中三。一標意。
二正明。三印定。今初。論曰下。二正明也。今科此一段
論文。且為兩段。今初問也。二有義下釋也。唯注科為
四段。今初謬義也。文三。一論答。二注難。三佛為下論
通。此文本是通於伏難。疏家今便騰於伏難。令血脉
連通。初學者易見。又不敢濫於論文。故側注書之也。
下所有注。意皆例此。論有義下。二正義也。於中五。一
正答問(答前根本問也)二注難前義也。變淨土者。即寶塔品。
大樂說請開寶塔戶。佛言。須集分身佛。大樂說請集
佛。世尊放光。遠召為欲受佛身故。一變娑婆。二於八
方各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淨。受佛不
足。第三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國土。皆令清淨。故云
三變。足指按地者。即淨名經佛國品說。隨其心淨則
佛土淨。爾時。舍利弗。承分身諸佛威神力故作是念。
若菩薩心淨則佛土淨者。我世尊。本為菩薩道時。意
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是。佛即答云。我此土淨。而
汝不見。爾時。世尊。即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
界。若干百千眾寶莊嚴土。一切大眾。歎未曾有。而皆
自見坐寶蓮華等。是也。論經不下。三結宗。曰也經即
佛地經。四若爾下。前宗難也。五傳法下。自通釋。於中
又三。今初總也。二注云此下下別也。注又由科此下
為四節。一中令見勝境忻樂也。二中見如是佛者。自
受用身也。聞如是法。超情稱智性之法也。修彼因者。
離相無念修也。三中廣大等者。初心上根頓機也。及
諸菩薩者。依位地前菩薩也。勝歡喜者。總結二機。初
心者稱機故喜。菩薩漸勝故喜。注云結上三者。此注
唯判結集流布一句之意。四中云處若非勝化身相
麤者。夫尋思觀照法門境界。必須一心諦注歸授。若
以色身穢土為本而歸依。則情生智昧。如何徹見勝
妙境界。故須顯無礙淨土智性之身為本一心歸誠。
稱此觀察微妙法義也。論故受用下。三結也。義如上
釋。論若爾何故下。第三徵責也。注云如無量壽觀經
者。化身佛在穢土王舍城。說西方淨土也。等取餘所說
淨土之經阿彌陀之類也。餘皆可解。論如實義下。第
四圓了也。文二。今初。和會權實色法。引等目王三昧
經為例者。如上所引。遊摩竭等。是也。注具不可說佛
剎塵相者。華嚴云。具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然
一世界海。自有十不可說佛剎塵數世界種。一一種
復有不可說剎塵數世界。故云爾也。論而傳法下。二
釋成本義。經中自有三段。一正釋論。二諸餘下。例餘
經。謂說諸經時。諸大菩薩及勝上機。皆見淨土真身。
三由隨下。標穢所以。但緣就劣者。所見以接凡下故。
結集云。在舍衛國王舍城拘尸那等也。
△疏釋曰下。
大文第三。印定論文也。不假別議。三種定量中。此以
聖言為定量故。不假更立道理別為議論矣。皆詮殊
勝等者。十本之經。余皆遍覽。覺其殊勝。故有斯言。但
以文義繁博。不可一一指出。學者自取。轉讀評察。即
見微妙幽深殊於諸教矣。瓶注不遺等者。華嚴說。若
如來具足。注於法雨。非法雲地菩薩不堪領受。如娑
竭羅龍王所降之雨。唯大海方受。今意云。如海頓受
娑竭羅大雨。漸漸潛流四天下地。大菩薩頓受如來
佛地圓覺等法。結集流轉。漸霑群品。乃至今日。我得
聞之。學之修之。且如帝王降敕宰臣親受。天下將士
百姓不得一一親領。及乎須下州府。則一切皆聞。上
來總是大文第三。以論具釋竟。
疏問華嚴下。第三轉難也。
▲第四答大聖下通釋。
▲
第五然佛化下。總結也。注云毱多等者。即優婆毱多。
欲見老尼問佛在化儀。尼稱老病出迎不得。請自入
房。因推門。翻鉢中油數滴。尼答化儀云。佛在世時。六
群數入我房。不翻涓滴。大德。今威儀若此。比佛在時。
可知優劣也。注乳味不如水味者。育王經說。育王常
供養諸聖僧。上座食見乳稍多。育王向言。乳若多食。
恐生疾患。上座云。此乳何力不及世尊在世時水。今
佛滅後。一切精淳皆沉地下。育王曰願見佛在時水。
上座展手地下取水。育王甞之。實過於乳。信知福人
滅矣。能事隨滅。百年尚爾。況今去聖將二千年。最更
淡薄。況於滅極。鐵為上嚴。稗為上味。如起世等經說。
▲疏然一部下。第六顯要也。由此經圓頓理趣恒規。
況說處殊常。常情多惑。若因疑而退。則寶山空迴。若
懷疑而聽。亦難見玄趣。以疑渴渾於心水。故應具以
論釋掃蕩疑雲。疑雲既卷。則覺性天空。曹月孤懸。義
星羅列也(釋疑竟說處依真自下正釋文)。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疏寶性法界者。寶性論佛性論勝鬘經。皆有諸藏。或
四種。或五種。其文小異。其義不殊。今就五種言之。一
如來藏。在纏含果法故。二自性清淨藏。在纏不染故。
三法身藏。果位為功德法所依故。四出世間上上藏。
出纏超過二乘菩薩故。初二就凡位說。次二就聖位
說。五法界藏。謂通因果。外持一切染淨有為。故名法
界。內含一切恒沙性德。故名為藏。此義寬通。今光明
藏。既與聖凡同體。故當此義也。故華嚴經。嘆普賢等
海會菩薩。亦云入法界藏智無差別。彼疏釋同此也。
疏起信心真如者。彼論雖於一心說二義。然心真如
總相門。非別相門。然亦該收別盡故。論云。心真如者。
即是一法界(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此經云不二隨順。是一義耳)大總相。法門
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釋曰。既是總相法門。即塵沙
無漏因果德用之本也。上引二論。皆是出大光明藏
之體也。疏諸佛眾生本源者。後段經文即說。法性土
者。唯識所說四土之一。餘三者。謂自他受用及變化。
疏常寂光者。即天台約智論所說。四土之一。餘三如
懸談釋之也。疏常光者。此復有二。一如諸教說。項佩
圓光。長一尋也。二即光明遍法界。疏放光者。此即群
機有見不。見對機而說。有放不放。如法華經從眉間
白毫相中放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疏然
通與光數無量者。華嚴經不思議品曰。一切諸佛。有
無邊際無量解脫。示現無量大神通力。又如來現相
品云。世尊知諸菩薩心之所念。即於面門眾齒之間。
放佛剎微塵數光明。(列十名云云)一一復有佛剎微塵數
光明。以為眷屬。如是等文遍於一部。疏或六者。如意
天眼天耳宿住他心漏盡。五該外。漏盡唯聖。通於大
小。或十者。一他心通。二無礙清淨天眼通。三宿住隨
念通。四知盡未來際神通。五無礙清淨天耳通。六無
礙體性廣大神通。七善分別眾生言音通。八出過無
量阿僧祇色身通。九一切法無量名字神通。十一切
法滅盡三昧通。疏此云正思等者。海東元曉法師。造
論。釋金剛三昧經。初釋題目中三昧云。於中有二。先
釋。後簡。古師說言彼(彼西域也)名三昧。此云正思。今謂在
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名正思。如瑜伽言。三摩
地者。謂於所緣。審正觀察。心一境性故。問定應是靜。
靜住一境。云何乃云審正思察。思察之用應是尋伺。
云何說定為思察耶。答若守一境。即為定者。惛沉住
境。應即是定。若正思察是尋伺者。邪慧推求。應非尋
伺。當知思察有其二種。若通邪正意言分別。名思察
者。即是尋伺直是分別。二若唯審正明了緣境。名正
思察。是名定用。而非尋伺。定通分別及無分別。故以
審正。簡彼尋伺。又住一境。亦有二種。若住一境。昏迷
闇昧不能審察。即是惛沉。若住一境。不沉不浮審正
思察。是名為定。故以思察。別彼昏沉。是故當知不以
住移簡別定散差別之相。何以故。捷疾之辨。雖速移
轉。而有定故。遲鈍之念。雖久住境。而是散故。今金剛
三昧。名為正思察者。無正不正。亡思非思。但為別於
分別邪正。又不同虗空。無思所以。強號為正思耳。三
昧之名。略釋如是(故注云如曉公說也)疏無漏無明等者。無漏則
一切稱性淨法也。謂出世三乘因果等。若人若法。此
屬聖也。無明則一切顛倒染法也。謂三界六道惑業
苦等。此屬凡也。論既云皆同真如性相。即知凡聖同
體。故引論釋也。然迷悟染淨等法。本末分析。有同有
異。今則同也。至下文中。廣令遠離虗幻境界。及滅影
像。堅持禁戒。住定修慧。隨順覺性。以淨覺心。修習三
觀。乃至三期道場禮懺等。即約異也。故論具云。復次
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同相者(染淨二法同以真如為性。真如以此二法為相)譬如種種瓦器。(喻染淨法)
此皆微塵性相(器以塵為性。塵以器為相)如是無漏(始本二覺)無明(本末
二不覺也)種種業幻(此二皆有業用顯現。而非實有。故云業幻。此等合種種器也)皆同
真如性相(以動真如門。作生滅門中染淨二法。更無別體。故云性也。真如亦以二法為相。淨相
可知。其染相者。下文具云。但如無明而勳習故。即有染相也)是故修多羅中。依此
義。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
修相。非可作相。畢竟不得。亦無色相可見。(諸佛何故現報化種
種色耶。故下釋云)而有現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
智色不空之性。(並是隨眾生染幻心中。變異顯現也)以智相無可見故
(非是可見之法)異相者(牒名)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喻也下合云)如
是無漏無明(總指)隨染幻差別(別明無漏法也)性染差別故(是無
明法也。以彼無明。迷平等理。是故性自差別。諸無漏法順平等性。直論真性。則無差別。但隨染法差別相。故設
無漏法有差別耳。)疏華嚴亦云如心等者。此是夜摩偈讚品。
覺林菩薩所說之偈。明具(具真妄心)分(唯生滅識)唯識也。此是
晉譯之文。若取唐譯。即下半云。應知佛與心。體性皆
無盡。(上半同也)今略示之。謂次前偈云。心(德相心也)如工畫師。
(總相喻也下別明染法也)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便次此偈。彼疏釋。以心例佛也。謂如世五蘊從心而
造。諸佛五蘊亦然。如佛五蘊。餘一切眾生亦然。皆從
心造。然心是總相。悟之名佛。成淨緣起。迷作眾生。成
染緣起。雖有染淨。心體不殊。佛果契心。同真無盡。妄
法有極。故不言之。若今依於舊譯云。心佛與眾生。是
三無差別。(此疏引晉譯經者。要證佛與眾生皆同一心無別也)此則三皆無盡。
無盡即是無別之相。應云心佛與眾生。體性皆無盡。
以妄體本真。故亦無盡。是以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
提不斷性善。若約一人。心即總相。佛即本覺。眾生即
不覺。乃本覺隨緣而成此二。為生滅門。二體性無盡。
即真如門。隨緣不失自性故。餘義至下平等義中。再
引備釋。以後一偈云。若人知心行。普造諸世間。是人
則見佛。了佛真實性。(謂妄取諸法則不知心行。若知心行普造世間則無虗妄。便了
真矣也)疏月上經者。初二句證聖同。後一句證凡同。第
三句即所同之體。即證光明藏也。聖皆證之故。云覺
一法。凡不自知。故但指同。如下但言覺地不云住持。
疏十方諸等者。圓頓宗中。法報不分。通為毗盧遮那
佛故。身心智慧十力四無畏等。皆同一也。然十方國
土。皆有如來。各皆法報不分。今但言一者。法界融攝
主伴無礙故。隨舉一佛為主。餘則為伴。一一皆然。故
彼經十玄門中。有主伴圓融具德門。謂諸佛。約體。則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相即自在門也)約用。則一入一切。一切
入一。(一多相容門也)今云同共一相。即當一切即一入一之
句也。問若爾諸佛互相見不。不相見即乖主伴。(可知)相
見即乖圓遍。(此佛外別有佛即成分限故)答通有四句。謂主主不
相見。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即互相見。互相見者同
遍法界。約用互相容故。互不見者各遍法界。約體互
相即故。體用無礙故。相入相即重重無盡。成唯識說。
自性身土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土。雖各變不同。而皆
無邊不相礙障者。以彼定分法報體別故。但作此說。
既無主伴重重之義。豈免前兩重妨難。由此習法相
宗人。於諸佛自受用身。相見及不相見二義之中。至
今各執一義。諍競未決。以彼宗教所說理未盡故。
疏本覺真理名如等者。且依藏和上論疏。約理智略
為此釋。若廣釋者復有五義。一就理顯。謂法性名如。
出障名來。二唯就行。瑜伽云。言無虗妄。故名如來。涅
槃三十。亦同此說。(即樹提長者父之親友。讚佛云〔如來云長者〕如來世尊。於一切法知
見無礙。故名為佛。發言無二。故名如來。斷煩惱故。名阿羅訶。世尊所說終無有二也)三理智合
說。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正覺第一
義諦故名如來。此與成實大同。(彼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以如實道亦
通萬行。故言大同。即非全同也)四離相說。般若云。如來者。無所從來。
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五融攝說。謂一如無二如。若理
(第一義)若智(當第二義)若開若合(合即第三義。開即第四義各說)無不皆如。
故名為如。如外無法。來亦即如。如是來者。是真如來。
疏本覺心地者。地能生成。住持萬物。萬物依之而生。
依之而住。諸教。無明智慧及本心源。皆以地為喻。喻
無明者。根本無明。能展轉生成諸見及煩惱業行果
報。(論中云云)故勝鬘經說。根本無明。為無始住地也。喻智
慧者。本業經說十地。地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
德。亦名生成。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為地。世親十地論
云生成佛智住持故。喻本心者。即如來藏心。雖非染
淨。能生一切染淨故。勝鬘楞伽起信寶性。皆說如來
藏是生死及涅槃因。謂清淨不變心體。迷之則隨染
緣。生起一切有漏因業。悟之即隨淨緣。能生一切無
漏因果。如地各隨種子。生成甘苦藥。草等故。達磨宗
云心地法門。梵網經亦有心地法門品。品中云。是一
切眾生之本源。是一切菩薩之根本。今云本覺心地。
意在此也。經中但云覺地。以就諸佛同住光藏三昧
不二境中。稱性之智。不見染相。但是本覺故也。注論
云一切眾生者。如世人正迷東作西時。東元是東。不
曾移動。以喻正迷真作妄時。真元是真。不曾生滅。故
云常住入涅槃也。淨名亦云。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
滅。今經中。正約此義。云眾生清淨覺地也。疏妄不能
染者。曰此覺地即心真如故。非妄所染也。論云從本
巳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疏凡不知同者。如數十人
同一華堂睡夢遊行。山險虫獸。驚恐奔走。或見枷鏁
種種諸苦之類。一半先覺。見未覺者。同一華堂安隱
之處。不曾出遊。其夢者元不知同。自認種種驚怖憂
苦之相。華堂喻大光明藏。先覺者喻一切如來。但見
在夢境中者。喻眾生。一一配法。其義可明。
疏三總明稱體中二。一直銷文。二別釋義。初中言凡
聖身心者。以第二段中與凡聖同體。故此總故。二類
身心皆寂滅也。以圓覺為本際者。流出真如菩提涅
槃等故。種種幻化。皆從其中生故。隨體圓滿者。下云
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等。虗空小
者。彼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生死涅槃為二
者。準淨名不二法門品。皆約二法說不二也。
▲疏又
依報下。別釋義也。文二。一別釋不二。如文可知。若更
廣之。謂於一切法體有無不二。於義則常無常不二。
於行則苦樂不二。於教則世出世不二。於諦則真俗
不二。於道則邪正不二。於化則權實不二。
△疏然凡
聖下。二別釋解等。文二。一正釋。二結勝。初中五。一約
各隨相。二互相望。三約法性。四依真心。五出圓融。初
各隨相中。言佛平等者。唯約佛。巳如問明品云十方
諸如來同共等。(如上所引)次唯約眾生。六道雖差。皆三雜
染。無不迷真執妄。既皆具十二有支。故平等也。疏若
生佛下。二互相望也。生佛對說。平等之義。有二意。謂
異時同時。今此互望。即是異時。(同時義在後法性中)文二。一具
配列。文皆所知。疏此約三世下。二以教釋。即別示義
相。此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之意也。彼經四處出此
一偈。初第十經。因文殊騰純陀心疑。疑佛常住。以得
見性力故。若見佛性而為常者。本未見時應是無常。若
本無常。後亦應爾。如世間物。本無今有。有巳還無。如
是等物悉是無常。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聞緣覺。無
有差別。爾時世尊。即說偈言。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
世有法。無有是處。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亦
無差別。次第十七。因迦葉難佛無所得義。舉佛先說
本有之偈而問。佛答。本有者。我昔本有無量煩惱。有
無量煩惱故。現在無大般涅槃。本無者。本無般若波
羅蜜。無般若波羅蜜故。現在具有諸煩惱結。(此釋上半)若
有沙門婆羅門若天若魔若梵若人。既言如來去來
現在有煩惱者。無有是處。(此釋下半)至二十七。因說一切
眾生定得菩提故。說定有佛性。而實未有三十二相
等故。我說此偈云云。至二十八。因明食為命因非食
即命。故說此偈。釋曰。四處大同而意小異。彼論判答
迦葉處云。為二乘說不謗大乘。(隨相是三世有法故)若為大乘。
是謗大乘。(涅槃真性非今有法)次判偈云有二意。一破邪義。謂
外道小乘。上三句是邪小所立之法。第四句總非云
無有是處。二立正義。謂本有今有。過於三世。是名正
義。以從初發心至得涅槃一果無異。不依生因。不依
滅因有則清淨。凡不能染。聖不能淨。(上皆論釋)清涼大師。
先辨諸家解釋乖理。然後以論釋疑云。(誦云純陀見同相。不見別
相。文殊見別相。不見同相。故疑)約緣始會。似本無今有。涅槃之性。不
屬三世。智契此性。同性是常。何得難言有始必終是
無常耶。純陀疑遣矣。若通文殊疑者。文殊見是不見
同故疑。謂見三乘迷悟差別。今同二乘無常盡滅。即
無差別。此名見異。生疑云。何不見同。不見同無三世
故。今答云契無三世。一得永常。何得同於二乘無常。
無三世性。則無差別。會與不會則有差別。上根一聞
二疑頓遣。中下未悟。迦葉起悲。梵行品中。因無所得。
問佛。佛舉八段。每段之中。皆悉結云三世有法無有
是處。斯無得矣。二十七二十八經文。亦是三世因緣
之法。隨相而說。若隨相取。即無是處。釋曰。上來判釋。
理無不盡。次當解釋。今疏用意。案十七經。本有今有
皆得約妄。本無今無並約真故。故我本有煩惱。(指昔世也)
今無涅槃。(昔日現行為今)本無般若。(亦昔世也)今有煩惱。(亦昔現行)所
以爾者。約佛昔因故。至二十七經。則云眾生過去斷
煩惱因緣。今見佛性。則是真法。本無今有故。純陀生
疑。正約世尊因見佛性本無今有為難。是知若真若
妄。皆通本有今無本無今有故。疏唯清涼取斷經意
及彼論意故。約生佛相望真妄並說。又十七經。諸佛
昔說故。即以佛昔時為本。亦云昔時為今。例於眾生。
則以今時為本。亦以今時為今。如佛昔有煩惱無異。
皆是影略。今疏取斷意。則以昔時為本。現在為今。言
煩惱佛則本有今無者。以佛昔為凡夫。則有煩惱。(以昔
為本)今成正覺故無煩惱。(以即日為今)言眾生則本無今有
者。約性淨故。本無煩惱。(以源為本)約客塵故。今有煩惱。(以妄
現行為今)言菩提則眾生本有今無者。亦約性淨菩提本
有。為客塵之所覆故。迷真起妄。無有證得菩提。故云
今無耳。言諸佛則本無今有者。約圓淨菩提者。未修
成云本無。今巳修得故云今有。(生佛本今皆同上配)上來巳顯彼
偈上半。疏約迷悟異下。釋偈下半。然准論意。三句皆
於第四一句。拂去上三。方為真性。今疏以第三句總
牒三世。第四句遣之。故云下半頌性。取文小異。念是
論意。云何約迷悟異等。謂迷時有妄。非是無真。悟時
見性。性非今有。故生公云。但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
照不在今。即是莫無為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是知
迷悟雖異。涅槃之性。三世不遷。湛然常住。會即符契
同彼性常如。始覺同本。無復始本之意。何得難言有
始有終。則純陀之難遣矣。此上一義。雖似傍來。涅槃
玄旨於是乎見也。又以荷澤曾答真一法師此問。宗
中學者。多愛論之故。為具經論之意釋也。疏若以性
淨下。三約法性。即同時平等也。文二。一標。三十一亦
異。正是前偈下半之意。以雜三世性故。現今平等。言
不妨迷悟之殊者。即涅槃論來後。融其性相。令離斷
常。論云若本有今有。則是常見。若過三世。則是斷見。
若二義相待。成離斷常。是中道義。意云若相外有性。
性為斷識。性是定常。故離迷悟。無別真性因。我乖常
故有三界無常因。解無常之實性。故成常智。二理不
偏。照與之符。其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言是故三乘
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者。即涅槃文殊領解性無二故。
故差別。迷悟淺深故有差別。文殊之疑遣矣。二疑既
遣。迦葉之疑亦去。餘如上論。疏眾生寂滅下。二釋亦
一亦異與於亦有差別亦無差別之相。言眾生寂滅
即是法身者。生不異佛。法身隨緣。名曰眾生。佛不異
生。則無差別矣。次言寂滅非無之眾生恒不異真而
成立下。一對明無差別不礙差別。寂滅故無差。非無
眾生故不礙差。恒不異真。成上寂滅也。而成立者。成
上非無眾生也。隨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
者。隨緣故佛不異生非有之法身。則不礙異生。恒不
異事者。成上隨緣也。而顯現者。成上非有之法身也。
疏又如下。四依真心也。前凡聖同體科中。巳全偈引。
上約性淨說者。以理為佛。以事為眾生。約本覺法身。
以為佛故。故但成二法。今則以報化之身始覺之佛。
此佛亦在生滅門中。皆是有為事相。若各注凡聖之
相。則生佛迢然。今以令是真心為生為佛故。經云三
無別也。又此偈據清涼疏。亦約生佛與心互望而釋。
然約同時互望。不同前約三世。言互望者。由此三法
各具二義故。謂心有染淨二義。佛具應機稱性二義。
眾生有達性感佛二義。各以初義。成隨相無差。各以
後義。成順性無差。疏是故染淨下。總以融結。疏況稱
性互收者。五況出圓融。上但事理無礙。巳是難思。餘
經容有。此則事事無礙。唯華嚴及此經觀成中意。疏
如是解下。第二結勝也。地者。生成住持義。巳如前說。
然就法有三。一無明住地。二佛菩薩智地。三平等心
地。心地是總。餘二是染淨別。若會歸性。則皆平等。故
前引經云是三無差別。
疏二稱真現土中。二收四門。標引可見。言淨土者。離
染皎潔曰淨。凡聖可居曰土。瓔珞經云。土名賢聖所
居之處。是故一切眾生。一切賢聖。各有自居果報之
土。若凡夫住五陰中。為正報土。山林大地為依報土。
初地聖人亦有二土。一實智。二變化云云。疏初中然
土雖下。釋義相上二。一開合。謂初說三土。二開三為
四。三合四成二。四融二為一。前二即唯識第十意。然
初說三者。依三身故。報有自他。故為四身。四身還依
四土。論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等。至下第四身立一
異中。當具引釋。疏統唯二種。謂淨與穢或性與相者。
攝四為二也。諸經論中。皆有於此兩種之二。先攝上
四為淨穢者。乃有多義。一前三皆淨四中。有淨有穢
則三類半為淨。半類為穢。二前三為淨。以他受用。斷
分別障。巳證真如。故得名淨。變化皆穢。設有七珍。穢
眾生住故亦非淨土。三後二皆穢。仁王經云。三賢十
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故。而生公說。有形皆穢。
無形為淨。則唯法性為淨。若爾自受用土豈稱穢耶。
今此以冥同真性。不可說其形量大小。則同淨攝。二
攝前四為性相者。略有二門。一法性為性。餘三皆相。
二自受用土。冥同真性。亦可名性。餘二唯相。第四融
而為一。則淨穢性相。三土四土無不圓融。即華嚴及
此經意。故云有異餘宗。疏云又一質不成下。第二研
窮即融攝矣。因上第四義故。略為此融。然東晉安莊
云。本有三句。無有質不成。清涼加此句。以成二對。謂
淨穢域絕不可言一。理唯一果不可言異。冥同性空
不可言有。隨緣成立不可言無。然一為遣異。無為遣
有。然其釋中。一亦約理。實則一義有其二種。一約理
一。二約事一。如自受用。十方如來。同有淨土。不可言
無。而得稱一故。疏故形奪下。然上略舉四句。一向遮
過。實則即異即同。即有即無。若互相形奪。則一異兩
亡。有無雙泯。若圓融無礙。則即一即多。即無即有。有
是無有。無是有無。多是即一之多。一是即多之一。有
無即事理無礙。一多兼事事無礙。由此重重故。華藏
剎海一一塵中皆見法界。
疏出體中八微。地水火風色香味觸。凡諸色法乃至
微塵。皆具此故。小乘不達唯心。計為實故。疏唯心者。
從多而說。然法性土。亦即真如。後三皆是力無畏等
一切功德。無漏五蘊。自利後智利他後得。相應心品。
而為體也。疏分性相者。初一是性。後三皆相。定不相
即故。疏融攝者。如下第四段中所說。然淨名揩疏。出
淨土體。總分為二。一約如來。二約菩薩。初有五種。一
法性土。以真如為體。二實報土。力無畏等一切功德
無漏色蘊為體。(彼文云總持國等)三色相土。攝境從心。自利
後智為體故。佛地云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四他受用
土。攝境從心。利他後智為體。(三四皆云約相。則四塵五塵為體。若攝相歸性。
一切皆以真如為體)五變化土。同他受用。若約菩薩。亦五。一二
分得而出體同前。三色相有漏土。攝境從心。本識為
體。四色相無漏土。攝境從心。自利後智為體。若約相
則四塵五塵。五變化土亦同前也。若攝相歸性。亦一
切真如為體。此釋雖有攝相歸性之說。亦與上融攝。
之義不同。詳之可見。
疏三方便者。是修因義。謂明有何因緣而有淨土。文
中二。一通辨。二別辨。初本起者。唯華嚴世界成就品
中云。十種因緣故。一切世界海。巳成現成當成。今以
次四。後三即屬下別辨中收故。通相本起中。唯有三
巳。言本起者。盡法界虗空界一切世界。無始巳來。本
常此生起成就。故云本起。故彼經前總標此十十世
界起具因緣。十者。經云。所謂如來神力故。(一切淨穢國土。皆是
如來通慧力。或為物而取。擬將普應。佛應統之。皆稱佛土。故彼經說華藏海佛所嚴淨而內含淨穢之相然就
佛言之。無國而不淨也)法應如是故。(梵云達磨多。此云法爾。亦云法性。法性則本識。如來
藏身。為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問何以諸佛眾生起於剎土。答法應如是。不可致語。故云法爾也。謂法爾
如是藏識變起故)一切眾生行業故。(業有善惡。國有淨穢。故淨名以萬行為國。又云。
眾生之類是菩薩淨土。謂法性雖一。隨業成異。佛隨異類。取土攝生故。涅槃微善。觀經三心。皆土因也。次下四
種因皆別明也)一切菩薩成就一切智所得故。(自受用土因。大圓鏡智之
所成故也)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同集善根故。(變化土因。凡聖同居故)凡
一切菩薩嚴淨國土願力故。一切菩薩成就不退行
故。(上二皆他受用土因。上句則約地中淨土願。此句則八地中淨土分。上四即當後別辨中出世上上巳去
萬行為方便等也。故疏此門不取。此後三因。約融攝說印當下八地巳上一向淨清矣)一切菩
薩清淨勝解自在故。(八地巳上大海為酥酪。大地為黃金。染淨自在。以勝解印持心
變故)一切如來善根所流。(語因中也)及一切諸佛成道時。自
在勢力故。(明果用也)普賢菩薩自在願力故。(成與不成。常能融攝。又前
妙覺。此是等覺。其法法通為諸土之體)諸佛子。是為略說十種因緣。若
廣說者有世界海微塵數。然隨宜下。通伏難。伏難曰。
上既云通於淨穢。何名佛土。故此通云佛應等。疏若
就行致下。別辨者。即生公意。彼注淨名經云。行致淨
土。非造之也。造於土者眾生類矣。十四科中。釋彼義
云。問云何致而非得耶。答夫稱致而體為約假雖獲
非巳。釋曰。謂因化而得。故名為致。謂佛修萬行。直趣
真極。不取色相他受用等因化眾生。遂以大悲。為約
取土故。故行致既因萬行而致於土。必招淨也。疏然
淨有二下。別顯其相。展轉開之。乃成四重。皆以方便
為因。清淨為果。第一對中。言以六行為方便者。謂忻
上淨妙離。厭下苦麤障。故以色無界。而為淨土。疏此
復二種下。第二對二乘淨土。即懸談所說。方便有餘
土也。疏二出世上上淨下。第三對。文二。一總。二別。今
初也。疏勝解者。如上別十因緣中第八文也。印持萬
境。隨心改變。故淨名云隨其心淨。即佛土淨。彌勒般
若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疏萬行者。如淨名
直心等六度。(文云。寶積當知。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菩提心是
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大乘眾生。來生其國。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能捨眾生來生其國云云。乃至智
慧也)觀經三種三心及十六觀。并涅槃經生不動國之
因等皆如別卷。疏實報七珍者。淨識所現矣。疏此復
有二下。二別也。疏一者未極下有四。今初。一直指未
極。疏故仁王下。二雙證極。未極即彼經菩薩品。波斯
匿王讚佛。此前一偈半云。覺法無相遍法界。三十生
盡智圓明。寂照無礙真解脫。大悲應現無與等。湛然
不動常安隱。光明遍照無所照。三賢十聖住果報。唯
佛一人居淨土。在文易了。若瓔珞經。亦云。佛子。土名
一切賢聖所居之處。(云云如上引)乃至初地聖人。亦有二
土。一實智土。前智為住。後智為土。二變化淨穢經劫
數量應現之土。乃至無垢地土。亦如是一切眾生。乃
至無垢地。盡非淨土。住果報故。唯佛居中道第一法
性之土。是故我昔在普光堂。廣為一切眾生。說淨土
門。以上二經。唯佛為淨。疏未極之中下。三別釋未極
也。即第四對。文云。一純。二雜。初言永絕累者。即生公
淨土義云。未來絕形累者。故須託土。以自居八地巳
上。永絕色累。照體獨立。神無方所。土復何為。意云八
地巳上。淨無生忍。得色自在。捨於分段。永絕色累。一
切世間出世間心。悉不現前故。故照體獨立。稱性普
周故。故神無方處。神即心神。而云神者。神萬物而為
言也。故神無方而無體。既無色累。故其土相難以名
目。疏七地巳還等者。二雜。言未出三界者。未捨分段。
故。無漏觀智。有間斷者。即六地巳下。若至七地。觀無
有間斷。依十地經。六地巳下為染。八地巳上為淨。七
地亦名中間。亦可名染。亦得名淨。或非染非淨。今取
染義。故非純淨。疏若依瑜伽下。第四對權教簡定。以
分權實。若依之言。對後簡辨。非躡前也。言初地方為
淨者。亦不妨上純雜間不間義矣。疏然約圓教者。始
自發心事友。終至成佛。皆嚴淨國土之方便。
疏四身土中。謂自性身依法性土等者。應先說能依
身。後方釋所依土相。能依身者。即唯識第十所說。在
別卷中。兼隨文略注解巳。今此務在銷文。便明所依
土也。疏中所釋。亦皆唯識之文。然取意撮結。今却具
之。須以論解疏也。彼論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
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佛是相義。為功德法所依止
故眾德聚義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德自性故。能持自體故諸法自性故體為土。義為身)此佛
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
無邊。譬如虗空遍一切處。(上皆釋䟽兩句)自受用身。還依自
土。(還隨自受用土下二身隨自土亦爾。非離身別有名土故如樞要記)謂圓鏡智相應
淨識。(釋一句)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就。
(中間二句即所修之行故。疏但以所修字攝之)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
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
住。(上皆疏文。皆引下論。以成之矣)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
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
不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
切處。(然此功德隨所依身。智慧隨所證如。亦可說云遍一切處)他受用身亦依自
土。(疏但標三身。巳總攝了故無別標)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疏唯一句此下用論
皆緣上知)由劣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
十地菩薩所宜(十地經說。十地各有分量大小。廣如彼說。唯是百佛百葉華佛。見百。三千
大千世界)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
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若變化身。依
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
穢佛土因緣成熟。(以化土中有淨有穢。非他受用土。故云淨穢。他受用土。法樂義增。同
自受用化土雖復說法。神通增故立變化名法樂義微〔比〕佛地論廣說)隨未登地有情
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大或小。前後改轉。佛變
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自性身土。一切
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
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
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
疏後廣釋者下。文二。一依佛地正立。性雖一味下。解
妨。即正答前問也。謂與身為性名法性身。與土為性
名法性土。即三身土之真性也。未失一味。疏智論云
下。二以諸教釋成。文三。一非一非異釋。二非有非無
釋。三諸佛同證。初中二。一引智論。佛者是覺人。有靈
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為性故。名為佛性。非情無
覺。但持自體。得稱為法。今真性與之為性。故名法性。
故結云假說能所而實無差。疏唯下。二引唯識也。亦
為證前即第十論之文。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
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
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虗空
遍一切處。釋曰。此文兼證後段如空。論文易了。謂法
性屬佛下。是疏釋論。然唯彼疏云。佛義是相。為功德
法所依止故。眾德聚義故。二身同體故。法是性義。功
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為土義。相為
身義。此云意云屬佛是相。屬法是性。直語所依名土
故。云體為土義。以能依名。為法性身故。云相為身義。
今疏意小異。謂佛有覺義。故名屬佛。土無覺義。但持
自性。故名為法。言性隨相異者。身土約相。則有二別。
所依之性則無差別。今以無差之性。隨有差之相。故
云性隨相異也。疏又云此身土下。二約非有非無釋
也。言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者。以變化等三身三土事
既無邊。與之為性。豈有邊耶。既如虗空。故能遍至一
切色非色處。疏故華嚴下。二引華嚴也。具云普賢身
相如虗空。依真而住非國土。此則約普賢境界。顯佛
身也。云如空者。但證遍一切處義。若據佛身既非頑
凝。即不同虗空故。彼經迴向品。又云。解如來身。非如
虗空。於一切處。令諸眾生積集善根悉充足故。前明
自利。此明利他。疏一切如來下。三諸佛同證也。疏二
唯大智下。乃至第七門中。文皆可解。疏我此土淨而
汝不見。即淨名第一。如前所引。眾生見燒淨土不毀。
即法華經。具云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
穩。天人常充滿。色即是如。相即非相。此義引大品等
經身土事理交互依持。結前生後。然結前者。結前三
文。成上三義。謂引淨名。成第二當相。即是功德身。土
即具妙土莊嚴。通自他用。二引法華。成智法身。土亦
通性相。智所現身土者。若大圓鏡智。現自受用身。平
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現變化身。此三身融。
則三土亦融。變化即他自受用皆悉不毀。我土不毀
即自受用。天人充滿即他受用。在靈山即變化。三義
引大品色即是如來一義相即。以即法性相通諸土。
即法性身與色相義無礙。依性相無礙。是故云事理
交互等。空生後四句。其色相言。通於報化身。自受用
報皆色相故。具足應云。一色身依色相土。二色身依法
性土。三法身依色相土。四法身依法性土。若以單對
復。成六句者。應云一色身依色相法性土。二法性身
依色相法性土。三法性色相身依色相土。四法性色
相身依法性土。第五有一俱句。謂法性色相身依法
性色相土。六則是性相無礙之身。依性相無礙之土。
疏此上通諸大乘者。結前生後。生後唯屬一乘華嚴
之宗。結前不出法性色相之身土及四身四土之義
故。謂一及四唯法性。二三法相及如智色。五六具上
諸義。亦不出如智等。七八方具事理無礙故。上八門
不出事理無礙。實教之宗。故云通諸大乘。即同教一
乘義也。故此下二方是事事無礙法界。別教一乘宗
也。疏九通攝三種世間等者。如彼八地中十身。即三
種世間故。十身者。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緣
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虗空身。三世間者。一
即眾生世間。二即器世間。三通上二。從四至九。皆智
正覺世間。或二乘菩薩亦通眾生世間。其虗空身即
冥三世間同一體也。由此故。得合為一大法身。若彼
經云。以虗空身。作眾生身。依國土身。作業報身。作聲
聞身。作緣覺身。作菩薩身。作如來身。作智身。作法身。
是為虗空身。餘九皆爾。其如來身。既具菩提身願身
化身法身智身等十。則有百身千身。一一類身。復各
攝多。故云爾也。又如虗空之言。合法身智身。即是真
身。即真而現。于何不具矣。疏十上分權實等者。為簡
深淺。以分權實故。亦八非實不攝權。亦非真實。如說
海水異於百川不攝百川非海水矣。隨義布列。有十
不同。得意而談。一一融攝。疏上言土有下。二五重土
也。即別分土相。謂前三如智。有離合之殊故。分出三
身。其所依土。唯一法性。餘可思准。
疏次銷文下。又二。一直銷本文。二前凡聖下。對前以
釋。疏約境釋者。悲智所緣之境也。謂修智求大菩提
運悲化眾生也。疏有了悟者。約心有頓悟。地前有比
觀。登地有現觀。雖云了悟之覺。非依主釋。以了悟即
是覺故。而言之者。為簡佛果覺故。下云之情。亦然。疏
餘緣慮者。地前雖悟解而未證故。登地出觀散心是
情慮故。八地巳上三細未除。習氣流注故。流此約心
釋者。謂上約所求所化。皆是所對。非巳當體故云境。
今約自能悟及情慮。故云心也。亦可對上佛果眾生
此當悲智之心也。謂以覺智。求大覺果。以能緣悲情
度眾生也。疏求菩提之有情者。其義可知。然亦有斷
薩埵之勇猛。謂於大菩提勇猛求故。亦約能所。疏大
法等者。法華云必說大法。又云。演大法義。下文云。末
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等。證大道者。真覺性。大
行者二利故。若約位說者。信即十信。解即十住。發即
十迴向大願之心。證即見道。行即修道。趣即八地巳
上無功用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疏二別列有文二。一通釋。二別釋。初中四。一總標。意
言。聖人無名為物立稱者。莊子云。至人無巳。神人無
功。聖人無名今約利生。無名而強立名耳。多依行德
者。多是不唯之義。謂亦有因姓。如慈氏等。亦有因所
求神。如世親等。亦有因父母。如聲聞中鶖子等。然依
行德立名者偏多矣。問既依行德。而諸菩薩行德皆
具。何以成別。故次云隨宜別標也。樓宜不同。所表各
異云千差等也。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名觀世音。悲
愍眾生。名為常慘。手中雨華。便名華手等。又如經偈。
無厭大悲未曾捨。即金剛愛菩薩。見行小善便稱美。
即金剛善哉菩薩。無住檀施等虗空。即金剛寶菩薩
之類是也。疏此等下。二別指十二。即在文所列也。疏
良以下。三明解而復問之竟。疏今各以下。四顯別釋
之儀。言穿鑿者。孔安國注論語云。孔子在陳。思歸欲
去曰。吾黨(鄉黨)之小子。狂者進取於大道。妄作穿鑿。以
成文章。不知所以裁之。我當歸以裁之耳。疏梵語訛
者。大品云滿尸利。亦訛略也。疏此云妙德者。准華嚴
宗。此菩薩表三滅門。謂一名妙首。表能信之心。故華
嚴十信會中十菩薩。皆同名首。謂覺首財首等故。文
殊即妙首也。觀察諸法三昧經云普首。阿目佉云濡
首。無量門微密經。名敬首。皆有首字者。信是萬行萬
德之頭首也。二名妙吉祥。佛地經云。一切世間親近
供養咸稱讚故。名妙吉祥。真諦云以恒寂靜。於怨親
中平等利益。不為捐惱。名為吉祥。(上生經疏引)三聖觀說。表
能起行願之解。次下即釋。三名妙德。表能證真理之
大智。諸經多云法王子者。如王太子無等雙故。今釋
云智德深妙。總含三意。以此經文略義廣。但一處說
文殊。巳含三義故。疏龍種尊者。智論引首楞嚴說。疏
摩尼寶積者。央堀經云。是北方常喜世界歡喜藏摩
尼寶積佛。諸有聞者敬禮。蹄令種種事業皆為吉祥。
慈恩上生經疏云。未來成佛。名為普現。疏三世佛母
者。慈氏語善財云。文殊師利。常為無量百千億那由
他諸佛之母。釋曰。無有一佛不從般若波羅蜜生。文
殊主般若故。疏釋迦師者。放鉢經。但云昔為釋迦之
師。今云豈獨者。即處胎經云。計我成佛身。此剎為最
小。座中有疑故。捨胎現變化。我身如微塵。今在他佛
國。三十二相明。在在無文現。本為能仁師。今乃為弟
子。佛道極廣大。清淨無增減。我欲現佛身。二尊不并
立。此界現受教。我剎見佛身。下取意引。佛剎名無礙。
佛名等昇仙尊。(結云)我身濡首是。(濡首是文殊之別名)又云剎立
名究竟。佛名大智慧。亦結云我身濡首是。釋曰。然權
實有其二釋。一本高迹下。即文殊是也。三本下迹高。
即圓教菩薩。十信滿足。於無佛世。八相成佛。教化眾
生。是也。疏影響華嚴下。彼經名號品云。爾時世尊。知
菩薩心之所念。各隨其類。為現神通。現神通巳。東方
過十佛剎微塵數世界。有世界。名金色。佛號不動智。
彼世界中有菩薩。名文殊師利。與十佛剎微塵數諸
菩薩俱。來詣佛所。到巳作禮。即於東方。化作蓮華藏
師子之座。結跏趺坐。至光明覺品中。佛放足輪下光。
照此三千界百億閻浮。乃至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
皆明現。其百億閻浮中。悉有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
座。悉以佛神力。東方各有一大菩薩。名文殊師利。與
十佛剎微塵數菩薩。來詣佛所。(九方各然。菩薩名各別)爾時。一
切處文殊師利菩薩。各於佛所。同時發聲。說此頌言。
頌有十也。(其說偈者但言文殊。不言九菩薩也。展轉〔下〕皆然)此光明過此界。
一一照東方十佛國土。(九方亦爾)一一世界。皆有百億閻
浮。一一類前。乃至展轉。倍過二十六節。至不可說不可
說世界。一一類前。其後十六節經文。但於第十重類。
結其十重經。一一有一切處文殊師利。說十頌。總為
百頌也。故云一切咸見也。疏勸善財者。即華嚴六十
二說。文殊於福城東古佛塔廟處。說普照法界修多
羅。城中優婆塞。優婆夷。童子童女。各五百來集。文殊
於諸童子中。偏觀善財。知宿生事巳。為說一切佛法。
慇懃勸喻。增長勢力。令其歡喜發阿耨云云菩提心。
復為眾生。隨宜說法。然後而去。善財聞巳。一心勤求
阿耨云云菩提。說偈悔往忻來。願求慈誨。文殊如象
王。迴觀善財。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巳發阿耨菩
提心。復欲親近諸善知識問菩薩行修菩薩道。親近
供養諸善知識。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緣。是故於此勿
生疲厭。疏印無言者。即淨名經。具如五教中頓教處
說。可撿敘之。疏答光明者。涅槃第二十一(南經十九)高貴
德王品說。因瑠璃光菩薩欲來。先放光。佛問文殊。文
殊初入第一義。答云。世尊。如是光明。名為智慧。即是
常住之法。無有因緣。云何佛問何因緣故有是光明。
廣明無因緣竟。佛印許了。末後云世尊亦有因緣。謂
因滅無明。則得熾然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光明。疏
談般若下。謂諸大乘經中。佛說玄妙之理。多與文殊
問答。文殊多以第一義。反質世尊。世尊皆印如是。遍
諸大乘。其文甚多。又文殊所說法處。多須般若深旨。
亦別有文殊般若經。故三聖觀。配主般若。疏權實下。
寶積二十六七。疏三聖圓融觀者。清涼所製。先明二
聖三對表法。一普賢。即所信如來藏。(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
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初會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故也)文殊即能信之心。(佛名經說。
一切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故。善財始見發大心故)二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經文
皆云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慈氏云。汝先得見諸善知識聞菩薩行。入解脫門。皆
是文殊力故)三普賢表所證出纏法界。(經云。身相如虗空故。善財入其身故。
善財見之。即得智波羅蜜者依體起用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名不動智故。常
為諸佛母故。再見文殊方見普賢者。顯其有智。方證理故。故古德名後文殊。為智照無二相也)然此
二聖。各皆融攝。謂依體起行。行能顯理故。三普賢而
一體。信若無解。信是無明。解若無信。解是邪見。信解
真正。方了本源。成其極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三
文殊亦是一體。故前總為妙德也。又二聖亦互相融。
如理思之。疏究真妄等者。是即信之解。解窮之智。融
信解智三。為一文殊也。疏徵幻法等者。是從體起行。
稱理之行。融體行理三。為一普賢也。疏三普眼至賢
善者。但尋前後經文。疏文自見。各以法門。為各各之
照著。
疏三總歎下。此一段疏有三。一總明大意。於中。初二
句標。從崇德故下。牒釋。謂周易上繫云。易其至矣乎。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注云。窮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濟萬物。其來
廣也。今借此語者以窮理入神。同菩薩照真理始覺合本。是成正覺之義。故云進齊佛果也。兼濟萬物。同菩薩
大悲利化。普賢行願經說。菩薩以大悲為根。即利他是菩薩行。眾生無邊故。菩薩行無盡故云行稱法界也)
智崇禮卑。崇効天。卑法地。(注云。智以崇為功。禮以𢍉為用。)盛德廣業。
大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言虗心外身
者。老經云。聖人治。(說聖人治國治身也)虗其心(除嗜欲。棄亂煩)實其腹
(懷道抱一。守氣養神)弱其志。(和業謙讓)強其骨。(愛精重施髓滿骨堅)又云。後其
身。(先人後巳)而身先。(天下教之。先以為長)外其身。(薄巳而厚人)而身存。(百姓
愛之如父母。神明祐之如赤子。故身常存。上皆河上注也。今借其言者。謂菩薩虗曠其心。智絕能所。忘身為物
一向利他故也)。
▲疏今此下。二正銷此文。言但歎主伴等者。但
字有二意。一者但總相略歎。不一一別列行德。雖不
別列。巳含在總中。二者但顯智德高深。頓齊佛果。是
崇德之義。略無大悲利物廣業之文。既云同佛。即不
住生死涅槃。必具二利深廣之德。故但言同住佛平
等會。則巳歎萬德矣。疏發揚正宗者。此釋主伴同佛
之義。不取但字之意也。緣此經文至簡至略。故於處
眾二成就中。便當發起之序。故從前凡聖同體。乃至
此因果同會。融通無二。方顯圓覺。故云發起。疏各隨
所宜者。此一切經歎普賢文殊。與華嚴所歎。通局全
殊。勝劣天隔。蓋是各隨經宗而顯也。如世有一人。而
備多藝。或向文章儕流之中歎之。或向毬𢐟社中歎
之。乃至如是等所歎。其調各別。疏必具主伴者。謂華
嚴中。每舉一法。必具一切。如普賢入毗盧藏身三昧
時。盡法界十方國土所有微塵。一一塵中。一一佛前。
皆有世界海微塵數普賢。亦入此一切諸佛毗盧遮
那如來藏身三昧普賢之身。又云。爾時普賢菩薩。即
從是三昧而起。起時即從一切世界海微塵數三昧
海門起。或放一光。即以佛剎微塵數光明。而為眷屬。
或說一修多羅。即一切修多羅為眷屬。事事皆爾。以
性無分限。一一融通故。注外徒眾者。如法華說。或顯
多眾。或十或五。乃至三二。或單巳者。注內法行者。如
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善心誠實男。慈悲
心為女。法喜以為妻等。疏法性會者。一一皆是法界
緣起之眾也。
▲疏然此序下。三總重釋序分。即隨宗
所顯也。故清涼云。應隨教之深淺。以顯如是不同。釋
序分疏文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四(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