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因。文中四。一直指。二然此下。立意。三根尋本下。標列。
四了覺性下。牒釋。於中二。一兼所起行釋。二兼所成
果釋。初中三。一了性。二發心。三修行。初中三。一正釋。
二引證。三結定。今初文二。初順釋。於中。初句牒。次句
遣凡迷之執。巳超人天乘也。雖但舉四大。意兼四蘊
亦皆非我。恐二句文重。故不云蘊。次句遣小乘之執。
意明五蘊一一當體即空。非唯蘊中無我說名蘊空。
此則巳超小乘教也。次二句超始教。始教中。法相破
相二宗。皆未顯本有真覺故。今顯法身自覺聖知(如楞
伽說)故皆超也。然亦空之言。有三意。一但遣執空之病。
無別所顯。二空即色故。故不唯空。三體是真如本覺。
無不是空。今意在第三。故超始教。次聖凡下四句。超
終教。教教中。雖顯真性。尚有在纏出纏之異。在即是
凡。出即是聖。以今頓教顯煩惱之纏本空。何在何出。
見生可度。則非菩薩。若以相見。不見如來。故云異則
不真也。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云生佛體同也。此
上皆正顯頓悟妄空真有之行相也。次依此下。明悟
後觸境順理稱性修行也。於中。初四句。且攝前二句。
成後二句。終始無殊者。涅槃云。發心(初發)畢竟(妙覺)二不
別。華嚴云。初發心時即成正覺。果位重會普光。善財
再見大聖。皆此類也。見聞下四句。正明一切時中觸
境合道。言影響者。見一切色皆如影像。聞一切聲皆
如谷響。覺一切法皆如幻化。皆不壞相而即空矣。何
實者。無生寂故。何虗者。應形聲故。覺性隨緣故。疏不
依下。二反顯也。下文云。縱經多劫。勤苦修行。但名有
為。終不能成一切種智聖果。又云。皆輪迴故。不成聖
道。既皆云不成聖。即不離業報也。疏故華嚴下引二
證。文二。一引經。唯證了性。二引論。總證三重。初中又
二。一證反顯自有。文二。一證不了有損。意明先了自
心。方知正道。故證反顯。顛倒慧者。若不了心。所有見
解。盡是倒慧。縱說因緣無生。或六度二空。俱未免為
倒。以不了自心。心外解法。皆為邪故。障於頓悟心地
之宗。故翻長惡。上明不了有損也。疏又云下。二明迷
修無益。則出現品具云。設有菩薩。於無量百千億那
由他劫。具修六波羅蜜。修習種種菩提分法。若未聞
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德法門。或時聞巳不信不解。不
順不入。不得名為真實菩薩。以不能生如來家故。(彼疏
釋云。若不依此法門。縱多劫修行。尚非真實。況能疾得菩提。此中設有之言。似當縱設。聖慈氏讚善財言。餘諸
菩薩。於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乃能滿足菩薩願行。今善財一生則能淨佛剎等。斯舉權顯實。非縱設也。若實有
人不信。為在何位。文無定判。義當三賢。以入證聖必信圓故。若約教道三祇亦未入言所以。凡夫頓信者。宿因
聞熏為種別故。今更不信。當來豈聞)彼疏懸談判云。良以有作之修。多
劫修成敗壞。又云。(新序)夫其旨也徒修因於曠劫。
△疏
若聞下。二證順釋。若對前速修無益。應云悟修有益
也。即是次前之文也。具云。若得聞此如來不可思議
無障無礙智慧法門。聞巳信解。隨順悟入。當知此人
生如來家。隨順一切如來境界。具足一切諸菩薩法。
安住一切種智境界。遠離一切諸世間法。出生一切
如來所行。通達一切菩薩法性。於佛自在心無疑惑。
住無師法。深入如來無礙境界。彼疏懸談次前云。無
心體極一念彼契佛家。又云。(新序)得其門也等諸佛於
一朝。
▲疏故論中下。二引論總證三重也。二覺者本
始也。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等。乃至不覺心
源故。非究竟覺。釋曰。上略明二覺巳。次下寄對反流
生住異滅四位。廣說始覺。及約二種相。并四種大義。
猶如明鏡。廣說本覺。次說根本不覺。謂不如實知真
如法一故等次說枝末不覺。謂三細六麤等。由識二
覺方了不覺。了不覺故。方洞達二覺。故疏但云開示
二覺也。疏發三心者。即分別發趣道相中文也。有三
種發心。謂一信成就發心。二解行發心。三證發心。今
即信成就中發三種心也。一者真心。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
切眾生苦故。五行者疏修五行者。即修行信心分中
之文也。謂於六度中。合定慧二度。為止觀一門故。但
云五行。注云配此三重者。如前所列。最難信解者。謂
今時人。設有欲發大乘之心。亦不先務參問求了自
心。但以法座之前胡跪。隨口說四弘願。便名發菩提
心。不知欲發菩提之心必須先頓悟自巳心性。(華嚴中海
雲比丘。告善財言。要得普門善根光明。具真實道三昧智光。乃至恒樂如來境界。如是乃能發菩提心。上明難
信。下明難解)設信有此言。亦若存若亡。不能止息一切求
悟自心故。云難信解也。
▲疏顯著下三結定也。經論
明文。故云顯著。況道理昭昭目前耶。(昭昭者。謂菩提心即大智大悲
大願。既未領悟。何名大智)幸不踟蹰者。意今亦須如救頭燃。便學
心地法門圓頓之宗也。
疏二發菩提心者下。於中二。一正釋此門。二兼前結
指。初中三。一總標也。二千行法者。即彼第八一會。謂
普慧菩薩發二百問。普賢菩薩以二千答。問一答十
故。(古德云。懸河二百問。瓶瀉二千酬)最初等者。謂普賢入佛華嚴三
昧。十方地動。從三昧起。普慧問言。何等為菩薩依。(二百
問中第一問也)普賢答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依。所謂
以菩提心為依。恒不忘失故。(二千答中第一句也)以善知識為
依。和合如一故等。下文又云。若忘失菩提心。而修諸
善根者。魔所攝持。
△疏有下。二別列。
△三言心體下。
牒釋。於中三。謂體中又二。今初直釋也。從發心願樂
下。三句如次是願智悲三心也。願樂二字。貫通悲智
二句。故云總也。結云故成悲智者。悲智正是所願樂
之心也。願樂但為成悲智故。清涼大師。述菩提心義
文云。言大智者。凡欲發心。先當智慧觀察此心。何者
是於菩提心體。即知自心等諸佛心。心佛眾生。三無
差別。如此心體即菩提心。故我此心。空無一相。萬德
本具。體絕百非。如淨月輪。當十五日圓滿無缺。浮雲
若翳。不見月輪。長風卷雲。皎然明白。心亦如是。本來
圓淨。遍照法界即是菩提。體無生滅即是圓寂。惑雲
所覆無所覺。方便慈風拂除妄惑。真心本淨。非是新
生。不發諸心。真智知心矣。即以此智。了物同體。慨物
同迷。而起悲救。依體起用。無悲之悲。用無不體。無緣
不寂。心雖本淨久翳塵勞。廣起大願。發修萬行。行願
相資。如車二輪。如鳥二翼。翔空致遠必假相資。故經
云。如龍布密雲。必當霔大雨。菩薩發大願。決定修諸
行。以大願故悲智常住。無住萬行自然成就。故以大
願而為其主。悲智相遵。即無住行。以此對顯。即行願
相扶。故此三心無德不攝。始於十住。終至菩提。若果
若因不離三矣。疏是故論下。二引證也。文意可見。每
句皆從。即是下。是疏指配論之三心也。故慈氏云。菩
提心燈。(總標)大悲為油。大願為炷。(上二心依名也)光照法界(大智
心也)四弘等者。為對苦諦故。眾生無邊誓願度。度苦源
故。(陰入皆如。無苦可知)為對集諦故。煩惱無邊誓願斷。斷結習
故。(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為對道諦故。法門無邊誓願學。出離
之道也。(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也)為對滅諦故。無上佛果誓願成。
成佛方名證。真寂滅也(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也)。
▲疏心相者。牒
第二文也。初二句總標。以一句別釋悲心無分齊也。
華嚴休捨優婆夷云。(善財之善友也)菩薩不為調一眾生故
發菩提心乃至調伏不可說佛剎塵數眾生故發菩
提心。為度一切眾生盡無餘故發菩提心。次一句別
釋願心無分齊也。次上結經云。為百萬阿僧祇方便
行故。發菩提心。故其一一行皆無齊限。次約念真知
下。別牒大智心無分齊也。淨名下。彼說。維摩呵彌勒
受記道理。後結云。當令此諸等。次云。菩提者不可以
身得。不可以心得。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若融上二
心。則度而無度。修而無修。故經云。若於一切智。發生
迴向心。見心無所生。當獲大名稱。
疏心功德者。文二。一正釋也。言諸佛同讚不盡者。故
華嚴發心功德品中。以一百大喻。較量菩提之心
所有功德。不及少分。最後一喻云。一念供養無邊佛。
亦供無數諸眾生。悉以香華及妙鬘。寶幢幡蓋上衣
服。美食珍座經行處。種種宮殿悉嚴好。毗盧遮那妙
寶殊。如意摩尼發光曜。念念如是持供養。經無量劫
不可說。其人福聚雖復多。不及發心功德大。所說種
種眾譬喻。無有能及菩提心。以諸三世人中尊。皆從
發心而得生。發心無礙無齊限。欲求其量不可得。一
切智智誓必成。所有眾生皆永度。發心廣大等虗空。
生諸功德同法界。所有普遍如無異。永離眾著佛平
等。又云。菩提心是十力本。亦為四辯無畏本。十八不
共法亦復然。莫不皆從發心得。又云。智慧光明如淨
日。眾行具足如滿月。功德常盈如巨海。無垢無礙同
虗空。又云。十方三世諸如來。悉共讚歎初發心。此心
無量德所嚴。能到彼岸同於佛。如眾生數爾許劫。說
某功德不可盡。以住如來廣大家。三界諸法無能喻。
釋下勸云。欲見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欲滅
眾生諸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
▲疏善友下。二引證
也。禮童子者。即善財童子。第五善知識彌伽大士。善
財請問。云何修菩薩道。不忘失菩提心等。彌伽反問。
汝巳發菩提心耶。答云巳發。彌伽遽即下座。於善財
所。五體投地。散香華珠寶。種種供養。(師禮資者。如人禮初月不禮滿
月。以邪見故。後方昇本座。不乖重法。前諸知識而不爾者。為僧敬俗事不便故)疏敬沙彌者。
智度論中說。有一阿羅漢僧。領一凡夫沙彌。沙彌隨
從行次。忽作念。發大乘心。羅漢觀知。便於沙彌身上。
取衣鉢自擎。令沙彌前行。行經數里巳。沙彌心念菩
薩苦行難成佛果。遂却擬修小乘法。羅漢又觀知。却
過與衣鉢。還令隨後。沙彌都不知意。而問羅漢。羅漢
方與說此意也。今且以意。略記大綱。待撿論文具敘。
終始不殊等者。即涅槃經云。初發巳為天人師。勝出
聲聞及緣覺。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
未得度先度他。故我敬禮初發心。釋曰。禮初心者。若
敬白月之新生美青杉之萌芽。故華嚴毗盧品云。一
切法悉入最初菩提心中住。(彼疏三義釋。一後因前得。如脩途在於初步。二
發心正念真如。真如攝一切法。三三德開顯。初後圓融也)先心難者。汎取萬萬迷
人論之。機幾分信佛教。信者幾分遇真正善友。遇者
幾分信。信者幾分解。解者幾分皆絕緣。真發菩提心。
即萬分中無一也。若汎取萬萬巳真發阿耨菩提心
人論之。即十中便有三二決定成佛。不妨七八分退
入二乘。疏是以彌勒下。華嚴第七十八。善財重白彌
勒言。我巳先發阿耨菩提心。而我未知云何學菩薩
行。修菩薩道。大聖一切如來授尊者記。一生當得阿
耨菩提。云云(廣歎等覺功德)爾時彌勒觀察眾會。指示善財。
而作是言。汝等見此長者子。今於我所。問菩薩行諸
功德不。此長者子。勇猛精進。志願無難。云云(廣歎希有)諸
仁者。餘諸菩薩。經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乃能
滿足菩薩願行。此長者子。於一生內。則能淨佛剎。云
云(備足彌勒歎巳告善財云云)廣歎菩提心功德。如下所列
注種田等者。略記三十餘喻之名。或次不次。初二十
喻。據本文。每喻有四句。每句四字。計十六字。於中。每
初六字。取後一字。相計七字。喻喻文同。謂初云菩提
心者猶如。後云故也。唯餘九字。每喻各別。然亦文勢
意勢大同。疏注記每於別中。又撮略取五字。唯有四
字無文誦者。看文勢記之。次圓四句別說記之即難
也。今具緣本文。可祥覽記說。又每喻當行書一字為
號頭。便側注具書經文。於中初二喻令寫四句。餘即
略却六字以一一全同故。又水喻母喻帝喻命喻。各
有兩事。師喻有三事。疏中互取其一。有能因此同類
便。總引說亦得。不說亦得。從後無畏巳下。十喻文廣。
不可具記。疏中每喻但標兩事字為號頭。令覽文取
意記之。(當行是喻號則注是〔本住〕誦文)種(菩提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田(菩提
心者猶如良田能長眾生白淨法故)地(引上云云大地能持一切諸世間故)水(淨水能洗一切煩惱
垢故清水性本澄潔無垢濁故)風(大風普於世間無所礙故)火(盛火能燒一切諸見薪故)日(淨日
普照一切諸世間故)月(盛月諸白淨法悉圓滿故)燈(明燈能放種種法光明故)目(淨目普見一切
安危處故)道(大道普令得入大智城故。上皆依次。下則成起。)父(慈父訓導一切諸菩薩故)母(慈母
生長一切諸菩薩故。乳母養育一切諸菩薩故)師(善友成益一切諸菩薩故。如大導師。善知菩薩出要
道故。如善知識。能解一切生死縛故)帝(帝王一切願中得自在故。帝釋一切主中最為尊故)鉗(鉗鑷
能拔一切身見刺故)命(命根住持菩薩大悲身故。又云。譬如有人。命根若斷不能利益父母宗親。菩薩
亦爾。捨菩提心。不能利益一切眾生。不能成就諸佛功德故)甘(甘露能令安住不死界故)璃(如淨
瑠璃自性明潔無諸垢故)皷(如更漏皷覺諸眾生煩惱睡故)無畏(譬如有人得無畏藥。離五恐怖。
何等為五。所謂火不能燒。毒不能中。刀不能傷。水不能漂。煙不能熏。菩薩亦爾。得一切智。菩提心藥。貪火不燒。
嗔毒不中惑刀不傷。有流不漂諸覺觀煙不能熏習)毗笈(譬如有人。持毗笈摩藥。能令毒箭自然墮
落菩薩亦復如是。持菩提心毗笈摩藥。令〔其皮〕貪恚癡諸邪見箭自然墮落)珊陀(如有藥樹名珊
陀耶。有取其皮。以塗瘡者。瘡即除愈。然其樹皮。隨取隨生。終不可盡。菩薩從菩提心生一切智樹。亦復如是。若
有得見而生信者。煩惱業瘡。悉得消滅。一切智樹。初無所損)無生(如有藥樹。名無生根。以其力故。
增長一切閻浮提樹。菩薩菩提心樹亦復如是。以其力故增長一切學與無學及諸菩薩所有善法)念力
(譬如有人。得念力藥。凡所聞事。憶持不忘。菩薩得菩提心念力妙藥。悉能聞持一切佛法。皆無忘失)住水
(譬如有人。得住水寶。繫其身上。入大海中。不為水害。菩薩亦復如是。得菩提心住水妙寶入於一切生死海中
終不沉沒)日精(譬如有人。得日精珠。持向日光而生於火。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得菩提心智日寶
珠持向智光而生智火。又如。有人。得月精珠。持向月光而生於水。菩薩亦復如是。得菩提心月精寶珠。持此心
珠。鑒迴向光。而生一切善根願水)璃寶(如瑠璃寶於百千歲。處不淨中。不為臭穢之所染著。性本
淨故。菩薩菩提心寶。亦復如是。於百千劫。住欲界中。不為欲界過患所染。猶如法界。性清淨故)宅迦(如有
藥汁。名訶宅迦。人或得之。以其一兩變千兩銅。悉成真金。非千兩銅能變此藥菩薩亦復如是。以菩提心迴向
智藥。普變一切業惑等法。悉便成於一切智相。非業惑等能變其心)王子(如王子初生。即為大臣之
所尊重。以種姓自在故。菩薩亦復如是。於佛法中。發菩提心即為耆宿久修梵行聲聞緣覺所其尊重。以大悲
自在故又如王子。年雖幼稚。一切大臣皆悉禮敬。菩薩亦復如是雖初發心修菩薩行。二乘耆舊。皆應敬禮。又
如王子。雖於一切臣佐之中未得自在。巳具王相。不與一切諸臣佐等。以生處尊勝故。菩薩亦復如是雖於一
切業煩惱中未得自在。然巳具足菩提之相。不與一切二乘等。以種姓第一故。如金翅鳥王子。初始生時。目則
明利。飛則勁揵。一切諸鳥雖久成長。無能及者。菩薩亦爾。發菩提心。為佛王子。智慧清淨大悲勇猛。一切二乘
雖百千劫久修道行。所不能及)。
疏懇勸下二句。即第七十九中。入樓閣得法門竟。彌
勒告言。云云(乃至)為欲教化釋迦如來所遣來者。令如
蓮華悉開悟故。於此命終生兜率天。我願滿足得菩
提時。汝及文殊。俱得見我。善男子。汝當往詣文殊師
利善知識所。而問之言。菩薩云何入普賢行門云云。
何以故。文殊所有大願。非餘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菩
薩之所能有云云。出生一切菩薩功德。無有休息。常
為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母。常為云云(百千例上)菩薩
師云云。文殊師利童子。是汝善知識。令汝得生如來
家。長養一切善根云云。汝應往詣文殊之所。莫生疲
厭。文殊當為汝說一切功德。何以故。汝先所見諸善
知識。聞菩薩行。入解脫門。滿足大願。皆是文殊。文殊
於一切處。成得究竟。釋曰。今略引之。然經文具有一
紙半。再三重疊。勸令再見。故云懇也。又七十八初。彌
勒巳讚善財云。汝為勤求一切佛法故。發阿耨菩提
心。汝獲善利。汝善得人身。汝善住壽命。汝善值如來
出現。汝善見文殊師利大善知識云云。所有解欲悉
巳清淨。巳為諸佛護念。巳為善友其所攝受。何以故。
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種子等。略如前引。從初至末。
皆指文殊。豈非懇矣。令再見者。以究竟之心。即所發
菩提心故。故清涼釋云。契文殊之妙智。(再見時名知照無二相也)
宛是初心。(初見時也)又云。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疏
此上二門下。第二兼前結指也。三重因中。前了覺性
發覺心。二門總為本起地矣。
疏三修菩薩行中。文四。初躡前釋也。既云巳先發菩
提心。而未知菩薩行等。即顯發心與修行別也。金剛
經中。須菩提問菩薩行。亦云。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
菩提心。應云何住等。亦是為巳發菩提心者起問。意
顯未發者不堪修菩薩。
▲疏對上了下。二總對二門
釋。數他寶者。大經問明品云。譬如貧窮人日夜數他
寶。自無半錢分。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疏廣有
下。三出行體統之。三學者。施忍助戒。進助定。後四皆
助慧故也。則萬行不出十度。十度攝歸三學。要唯定
慧者。防非制業者。故令護戒。但若定慧等修。何有外
非內業而可防制。故持護之心。非絕跡稱性。不名真
修也。所依賴者。續引問明品中文也。文云。譬如有力
王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薩所依賴。天台宗者。
三止三觀。是其宗也。自述小止觀兩卷。又弟子灌頂。
集師在日所說止觀。勒成十卷。名大止觀。餘諸言教
其數甚多。盡說止觀。令修止觀者。意成定慧也。如下
威德章中釋奢摩他初標本中具說。講者若有心力
撿。大意指之。不敘亦得。
▲疏此第三下。四指經文。指
經文說菩薩行之處也。
疏上三重下。大文第二。兼所成果釋。於中七段。今此
一標立也。二故我下。引證。三今本下。總配此經。四是
知下。印成了義。彼答諸經了義。此是修多羅了義能
詮名題所詮法行如此同矣(清涼宗於華嚴。天台兼搜諸大乘教。窮理盡性。
成此四節。故冥符此經)。
▲疏約下。五配屬本末。言因因者。是因
家(六度)之因也。由此本起之心。方能成就六度萬行故。
故教起因緣十門中第一云。顯示因行有本。具如彼
釋。果果者。由圓滿菩提涅槃之果。方知對待從緣之
法亦不可得。(下云生死涅槃如夢)但是本源圓明覺性故。故此
圓覺。又是果家之果。以生死煩惱本無所有。無二可
轉。為菩提涅槃故。(二轉依義。巳如教起因緣門。鈔中具之)故注云生佛
同成正覺。生佛同成。方名圓也。故教起第二門云。泯
絕果相成圓。故下之經文。具如彼門中所引。然此所
用因因果。與涅槃經意旨不同。涅槃師子吼品。佛性。
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十二因緣。(正因佛性也。意取所
觀緣性故。彼經云。十二因緣。即是佛性)因因者。即是智慧。(觀緣之智也。通發心巳去。
謂雖有正因之性。若無觀智。不能成果。今由觀智。令彼成果。即與因作因。又依因起因故。名因因也)果
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對前名果)果果者。無上大般涅
槃。(由菩提顯故。是菩提果家之果。故云果果。上所注釋。並是清涼華嚴疏也)今則以彼第
二智慧。了彼第一之性。方名因因。(因因之義。亦異於彼。如前所釋)以
彼三四。總名為果。(以彼經宗於涅槃以無究竟實性故名果果。今此宗於圓覺果。生死
涅槃皆是圓覺中。迷悟翻對之法。故如昨夢。迷悟皆空之體。方是究竟圓覺故。此方名果果。若覈其體。則還是
彼大般涅槃)同異對詳可見。彼經又有喻云。如無明為因
諸行為果行為緣識為果。清涼釋云。則無明亦因亦
因因。識亦果亦果果。今詳之。却與此疏似同。謂無明
如本起。因諸行如六度。(諸行從無明生。六度因本起心成故)識如菩提
涅槃。(從六度成。如識從諸行生)但以識喻果果。與此義別。(彼以諸行巳是
無明故。又是諸行果上之果故。今不以六度名果故別也)。
▲疏一與下。六始終皆
本。言但是覺性者。初信如來藏。為本起因。後證清淨
法身。為究竟果。如來藏及法身。皆是覺性也。
▲疏是
以下。七本末融攝也。於中。初四句因果該徹。初二句
躡上以標。第三句釋初句因徹果也。第四句即釋次
句果徹因也。
疏善財下。指文證成也。初二句。即此童子。初遇文殊
表信智。再見文殊表證智。如前巳釋。故後疏判云。契
文殊之妙智。宛是初心。(即此二文殊也)入普賢之玄門。曾無
別體。(即前如來藏及法界二普賢也)又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
(亦文殊也)寄位南求因圓不踰於毛孔。(亦普賢也)疏位下二句
者。華嚴第二會在普光明殿說十信。三在忉利說十
住。四在夜摩說十行。五在兜率說十迴向。六在他化
說十地。表位轉高說處轉勝。至第七會。說因圓果滿。
據此類例。只令更向上界。而乃却重會普光明殿者。
表究竟證極不離初心所信之覺性也。故下云皆斯
義矣。總結一段之文也。
疏然本起下。大文第二結意也。拔茅連茹者。取象言
之也。即周易泰卦初爻之詞。是交連牽引不可割絕
之象。如茅根鈎帶相連。拔即牽引俱出。不可獨拔一
根。彼文云。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王輔嗣注云。茅
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茹者相牽引之貌也。
三陽同志。(泰卦。下三陽。上三坤。陽氣下降。陰氣上騰。陰陽相交。生成萬物。故通泰也)俱志
在外。初為類首。(類字釋彙)也。舉則從若茅茹上順而應。(陽本
有上今往故順順故同類而應)不違為拒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征今觀明本行)起之因。須說了性及發心行相。欲明此二行
相。又須對六度萬行言之。既說三重因義。即須結歸
究竟之業。以圓頓之宗。因果該徹故。異於諸教。諸教
但以六度萬行為因。菩提涅槃為果。故次云實籍等
也。
疏次釋本文中。注云下十初科者。除流通分賢善首
一章也。三輪者。佛三業化也。能摧惑障。故名為輪。一
身業神通輪。二語業教誡輪。三意業記心輪。一體三
寶者。如前歸依偈中巳釋。三身等者下。三觀。後文具
釋可撿之。略敘本起之心者。文五。一指前因體。第一
重者。前三重因中第一了覺性也。
▲疏諮求下二釋
請詞。六種力者。增一阿含經云。凡常之力。有其六種。
何等為六。謂小兒以啼為力。欲有所說。要當先啼。女
人以嗔為力。依嗔恚巳。然後所說。沙門婆羅門以忍
辱為力。常念下於人。然後自陳。國王以憍傲為力。以
此豪富而自陳說。阿羅漢以精進為力。而自陳說。諸
佛世尊以大悲為力。弘益眾生。疏重擔者二障也。毀
責之詞。慈恩唯識疏云。由煩惱障。障大涅槃流轉生
死。由所知障。障大菩提。不悟大覺。一者如金剛難可
斷故。二擔此難越生死流故。三壓溺有情處四生故。
四有情墜墮沒三界故。此上四義。通二障解。今云重
擔。即第二也。疏住法性者。生死涅槃等。諸對待法。巳
於一切都無所住。方住法性。正當此經中所說。此二
義皆明悲之大也。若不爾者。皆是有緣之小悲也。無
緣方大。然慈悲喜捨。各有其三。謂生緣法緣(上二皆為有緣)
無緣故。名四無量心也。涅槃經第十五云。眾生緣者。
世尊慈之所緣。如緣父母妻子。以是義故名眾生緣。
法緣者。不見父母妻子之親屬。見一切法皆從緣生。
是名法緣。無緣者。不住法相及眾生相。(與十住法性互相成也)
是名無緣。悲喜捨心亦復如是。
▲疏如來下。三正釋
義。疏又大集者。別證法行所引文。取意撮略。經文具
云。爾時世尊。觀世眾巳。告憍陳如言。一切大眾。甚樂
聞法。無量世界無量眾生。悉為法故來集於此。皆願
聞法行方便成大智慧遠離貪欲一切煩惱。憍陳如
白佛言。善哉世尊。誠如聖教。世尊。四方世界無量菩
薩。悉持四佛所與欲來。并欲啟受虗空目法行。今正
是時。唯垂憐愍。為眾生故而宣說之。世尊所言法行
法行比丘云何名為法行比丘。唯願演說。佛言憍陳如。
至心諦聽。當為汝說。若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
是名樂讀。不名法行。復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
樂為四眾敷揚廣說。是名樂說。不名法行。復有比丘。
讀誦如來十二部經。能廣宣說。思惟其義。是名思惟。
不名法行。復有比丘。受持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演說
思惟觀察義理。是名樂觀。不名法行。憍陳如。若比丘
能觀身心。心不貪著外一切相。謙虗下意。不生憍慢。
不以愛水溉灌業田。亦不於中種諸種子。滅覺觀心。
境界都息。永離煩惱其心寂靜。如是比丘。我則說之
名為法行。如是比丘。若願求聲聞菩提緣覺菩提如
來菩提。即能得之。憍陳如。如工陶師埏埴調泥置之
輪上隨意成器。法行比丘亦復如是。評曰。彼經之意。
令修鍊身心。即名法行。簡於筌蹄及心外求法事相
造作之行。非頓指圓通覺性。為最初因。今所引者。但
用揀教揀境之文。不全取所行之事矣。
▲疏下文佛
答下。四指佛答處。可撿經略示。疏占察亦云下。引類
例。略引二經。初占察者。此經有兩卷。題云占察善惡
業報經。(義當上卷)亦名顯出甚深究竟實義經。(義當下卷)今引
下卷文也。最初根本。正是本起因地。其所引行業。即
此法行。眾生心體。全同論文。即圓覺妙心也。具如釋
題中和會說。平等普遍圓滿十方文。因今經也。以一
切眾生心下。即論文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相。
所以者何下。即此經無明非實等。彼經次下文云。所
謂色受想行憶念緣慮覺知等法。種種心數。非青黃
赤白長短方圓。乃至盡於十方虗空一切世界。求心
形無一區分而可得者。但以眾生無明癡闇熏習因
緣。現妄境界。令生念著。乃至而無有覺知之相。(下文云彼
知覺者。猶如虗空。是破達空之智也。今此占察。則通破情識故。彼次云。以一切法皆不自有。但依妄心分別故
有)。
疏二問發心離病者。亦二。一釋同用也。中間者。先曾
發也。大智心者。發菩提心也。據華嚴宗。是大悲大智
大願三心。以彼是性相融攝本末平等之宗故。今此
宗於會相歸性。迥顯真覺故。偏舉大智之心。云清淨
矣。以大智為本。攝於餘二。
▲疏下佛答下。二指答處。
文二。一答初時離病處。可檢本文略示。
△二若遠而
下。答畢竟離病處。於中又三。一正指。二下文節節下
通妨。為有難云。十二章經。每章皆具問答。何得將說
四相四病答淨業普覺二菩薩之問。以配答此中文
殊之問耶。故此通釋云爾。三如下引例。四十問者。經
第六初。諸菩薩及一切世主。作是思惟。云何是諸佛
(二十句中皆有此五字)地。(智德分位也。此句為總)境界(悲智所緣)加持(持令有所作)
所行(行作)力(十力)無所畏(畏懼)三昧(塵數等持)無能攝取(無能別伏也。兼
含自在神通二句。以足十數)眼耳鼻舌身意身光光明聲智願佛
演說。(結上直爾請也。次下二十句。引例請一一云海)又一切佛皆為菩薩說
世界海。(如華嚴經)眾生佛。佛波羅蜜。佛解脫。佛變化。佛演
說。佛名號。佛壽量及菩薩誓願。發趣助道。業行出離。
神通波羅蜜地智。願佛亦為我說。疏近則下。彼疏釋
云此四十句。問有通局。答亦如之。通則諸會。與此相
應。皆是答此。謂從第二會說十信。乃至第七會前六
品說等覺。答最後十句因問。後五品及第八會末第
九會初。答前二十句果問。餘皆答第三節十句海問。
若約局者。當會答盡。謂現相召集十方菩薩雲集施
設法化現相答也。會末三品。言說答也。謂成就品華
藏品答前三十句果問。毗盧一品答十句因問也。
疏金剛三昧等者。彼經具云。解脫菩薩。白佛言。尊者。
若佛滅後。正法去世。於末劫中。五濁眾生。多諸惡業。
輪迴三界。無有出時。願佛慈悲。為後眾生。宣說一味決
定真實。令彼眾生等同一味。曉公論曰。令彼像法末
世眾生等同一味究竟解脫。由是言之。教者四句。一
正化正法。兼利後時。謂前經等。二正化像法。兼利前
時。謂此經等。(即金剛三昧經也。等者等於此圓覺之類)三通化前後。謂餘
經等。四不利前後。除上爾所教。(釋曰。今所引者證為末世凡夫直宣一味
甚深之法。不同法華涅槃對斷悟分修大小乘行滯權之機也。說〔義〕圓頓與此不同故。彼前段經云。可化眾生。
皆說一味。彼論釋曰此明為他皆說深法。可度眾生者。如來所說一切眾生。莫非一心流轉故皆說一味者。如
來所說。一切教法。無不令入一覺味故。欲明一切眾生本來一覺。但由無明。隨夢流轉。皆於如來一味之說。無
不終歸一心之源。至心深時皆無所得。故言一味即是一乘)疏縱心五欲等者。先
簡不求大乘之人不足論也。故云置之言外。縱有下。
於此類中。尚須聞此法門信解隨順。若不聞。亦墮邪
見。(亦者。以不求大乘之者。本來皆是邪見。法門發心求之。離於凡小。即合免墮。良由未聞此法未了自
心故。亦同不求大乘之者墮邪故。故亦也。一切皆邪者。如一引證以釋)疏離本下。彰邪
見行相故。三聖觀云。不信自心是如來藏。非菩薩故。
非菩薩即為邪見也。六師者。名義在懸談第三門中。
疏故華嚴下。引彼證皆隨義也。即彼經初地之文。謂
此地菩薩。成就十大願巳。得利益等。十心能信如來
本行所入。乃至如來智地說力。復作是念。諸佛正法
如是甚深。乃至如是廣大。而諸凡夫。心墮邪見。(疏云一切
眾生皆者。以義引也。謂理外謬取。皆名邪見。通於惑業。非但撥無因果。世親論判。以次經文。別有九種邪見)
無明覆翳。(一蔽意邪見。此依遠法。法即心也。次二迷義)立憍慢高幢。(二憍慢邪
見)入渴愛網中。(三渴愛邪見。上三根本。謂不達無我。依內立我故慢。依外愛念故渴。如鹿
馳燄也)行諂誑稠林不能自出。(四諂誑邪見)心與慳嫉相應
不捨。(五慳嫉邪見。上二追求時過。由前我我所故。於可得處諂誑。於巳得處生慳。於不可得處生嫉。上五
無明支)貪恚愚癡積集。(橫也)諸業日夜增長。(竪也六集業邪見)以
忿恨風。(思始)吹心識火熾燃不息。(思終也。七熾燃邪見)凡所作業。
皆顛倒相應。(八起業邪見。兼動身口故。上三行支)欲流有流無明流相
續起心意識種子。(簡現行。謂五果種也)於三界田中。復生苦芽。
(九心意識支也。上所注釋。皆是彼論故)釋曰。一切凡夫。皆具此九種邪
見根本。以無明覆心。今開示本覺。破本不覺。則餘八
邪見枝葉。自然漸漸斷也。彼經云心隨者。以身口行
業。或有歸佛順教。據其心見。元屬邪見。故云心隨。然
凡夫等。本在邪見中。今二經皆云隨者。望彼心體相
本是佛心本具德用。迷真起念。念即隨邪。故云爾也。
疏禮煩則亂者。禮記文也。疏佛雖下。通妨難云云。心
真不真。佛自照知。何必彰此三請之相。故為此通也。
疏針芥如序中釋。疏久默斯要者。語是法華而文義
異。謂法華以四十年前未說。為久嘿。此經既是淨土
所說之經。不必拘於一代化儀年月。但以未說之時
為久。不以要須經四十年也。喜會者。平等法會也。疏
實謂起予者。予我也。起謂發。此敘佛意云。我意欲說。
假人請問發起。汝今所請。實是發起我教門也。此文
用論語中事。彼中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笑貌)美目盻兮
(動目之貌)素以為絢兮。(文貌也。此上皆是毛詩文也)何謂也。(子夏不曉故問夫子)
子曰繪事後素。(鄭玄注云。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
女雖有倩盻美質。亦須禮以成之)曰(子夏對云)禮後乎(孔安國注云。孔子言繪事後素。子夏
聞而解之。以素喻禮故云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始
可與言詩巳矣。(包氏云。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發明我意可與共言詩也)今以文
殊喻子夏。世尊喻孔子。故云實謂起予。疏誡令審諦
者。水不澄而月不現故。諸經中。佛欲說法。必須先誡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無生滅等者。說者聽者。當須如
法。(淨名云。夫說法者。當如法說。今例聽法亦然)故淨名誡說者云。無以生
滅心行說實相法。今則誡聽者。亦令依此而聽也。
疏十地經云等者。即金剛藏菩薩。說十地名。而不解
釋。解脫月菩薩三請。剛藏二止。大眾便一時同聲偈
請(即今偈也)云上妙無垢智。云云(乃至)此眾無疑念。唯願聞
善說。如渴思冷水等云云。(如疏)彼疏據論釋。此如渴等。
一偈半云一喻明。半偈法合。前有四喻。喻四種義門。
顯示正受彼所說義。一受持。謂求聞慧。初聞即受隨
受持。如水下不嚼隨得而飲。二助力。謂求思慧。嚼所
聞法。助成智力。如食咀嚼以資身力。三遠離。謂求修
慧。依聞思行。能去惑習。如食良藥藥行除病。四安樂
行。謂求證智。即三慧果。聖所依處。現法受樂行故。如
蜜眾蜂所依。故云依也。後法合。能求一向是法。所求
猶通法喻。次一甘露。總合四喻。甘露有四能故。一除
渴。二去飢。三愈病。四安樂故。
疏一示本體者。四節解釋。第一解初句。又二。一正釋。
疏既照雖下。二通妨。妨意通意。義皆可知。塵經者。華
嚴塵合經卷喻也。序中巳釋。寶藏者。如來藏經第五
喻也。如下所釋。受貧苦者不得塵經。無博學法財之
富。不得寶藏。無福慧法財之富。故受貧苦也。疏陀羅
尼者。第二節也。文五。一直釋可知。注云有以攝散等
者。即慈恩法華疏釋。歎菩薩德中。陀羅尼樂說辨才
之文。云總持有二。一攝。二散。攝者持也。此即聞持聞
於文義。任持不忘。即所聞之法。能持名之為攝。聞即
總持。體即念思十地經云(是彼引也)八地巳上菩薩。於一
切法。能堪(聞慧)能思(思慧)能持。(修慧也。於一修慧分三用故)散者施也。
此有四種。一法。二義。三能得菩薩忍。四明呪施與眾
生故。此中二種。初是能持如來即聞持。後是所持。餘
四種是。評曰。彼是菩薩德行。約因緣門。分位而說。此
是染淨性相之源。故文別也。恐有聞彼而疑。是故略
注而楝之。
△疏然陀羅下。二揀持。謂揀多字一字。持
於無字。兼釋大字。言多字者。謂一切真言。隨求大佛
頂之類。是祕密藏。含無邊威德神用。又諸修多羅。能
持無盡之義。亦名總持。一字者。如唵字等。即一字王
真言也。是助聲故。但是一字。或如字母之類。無字者。
今文因解無字。便以之釋經中大字。
△疏故大寶下。
三引證。言攝諸善巧。即總持義。言無有少法可得皆
歸於空。即無字義。
△疏問文字下。四通妨可解。
△疏
五若據下。會異顯同。疏是萬行本者。證成頓悟根源
之義。故懸談云顯示因行有本。
疏門者下。第三節釋門字也。文二。一直釋。注云出淨
如次文者。即後段經文。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
槃及波羅蜜等。出染如下文。即普賢章。種種幻化。皆
生如來圓覺妙心。偈云。始句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
心建立等。
▲疏此中下。二揀體。文三。一直揀。謂揀此
門體。非門庭之門。自是根本之門。亦是揀持。揀門庭
持根本也。
△疏故寶下。二引證。此門是甚深根本。又
證非門庭門戶之門。云無門者揀却也。之門者持取
也。又云形相非門者。亦下揀也。所言門者下。皆持也。
既言一切諸法依於虗空。豈非根本之義。
△疏又荷
澤下。三引例也。今勸學禪之流。欲見祖師心印。但依
上所釋而解了。即悟此兩句是總持之門。若不爾者。
豈可知之一字却是淺近門戶。從此方入眾妙深奧
堂乎。諸修止觀者細詳之。疏名為下。第四節也。
疏二彰德用中二。一總釋流出義。二別釋所流之法。
初中二。初以義略釋。後論云下。二引論廣釋。論文周
釋。真如自體相有大智慧光明義故。乃至具足如是
過恒河沙佛法。無有所少。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
身。(上皆略取意引)便有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
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
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
(多德何以唯一下釋云)以無分別(能也)離分別相。(所也)是故無二。復
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以依生滅識相恒沙染法。
及此表示真如淨德恒沙差別。且舉染本故但云業識)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
來唯心實無於念(舉所迷理)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
界。故說無明(依真起妄謂細麤染心本末不覺也。將欲釋淨先舉其染對以顯之下諸句例
然云何顯下云)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既起念即是不覺無
明故不起即是本覺智明)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妄見不用)心性離
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真照圓明)若心有動。非真識知。(反之
即顯真如無動)無有自性。(明妄染無體反之即顯自性淨心)非常非樂非我
非淨。(明妄四體倒反之即顯真如四德)熱惱(諸惑燒心是極熟惱故說真如是清涼也)衰
變。(妄染遷改反顯真如不衰變也)則不自在。(業果繫縛故即顯真如自在。上云。清淨不變自
在義故)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
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一一對翻故染淨皆
過恒沙也)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妄心外念求之
不足)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
足。(淨德性滿。無假外求)名為法身如來之藏。(結名也。上依義和尚疏。隨文法釋說)
評云。彼論是釋所示大乘三大之義。(二門為能示也)大位在
果。唯辨於淨。(義和尚䟽云爾)今此圓覺標以無上法王。亦唯
說果。流出淨法。故引證此。
▲疏言一切下。別釋所流
之法也。於中又二。所謂總別。(上說經文總別。此說義門總別)總中唯
有四字。謂一切清淨。然凡論一切名總相者。有其四
種。謂下中上上上。言下者。謂一切有漏法皆苦。理通苦
集。名總相。不通無漏。目之為下。言中者。謂一切行無
常。理該三諦。通漏無漏。故名總相。不通無為。目之為
中。言上者。謂一切法無我。理通一切名總相。但是真
詮。未窮實性。唯得名上。不名上上。言真證者。謂一切
法無我。能詮妄法空也。言上上者。謂一切法真如。真
如即一切法之實性。即空所顯(梵云舜若。此但云空舜若多。此云空性)此
之法性。體遍凡聖。通情非情。更無能過。故言上上。攝
俗歸真。簡異前三。故論中云大總相也。今言一切者。
通二種總相。一者若約義門。則是上品之總。未是上
上。謂但是一切清淨。唯淨非染。揀有漏故。二者若約
法體。則是上上之總。謂圓覺真如之外。無別法故。染
相本空。空即此清淨。無別淨故。今是釋義之門。且約
前說也。清淨二字亦當總者。謂此一切諸法一一清
淨。清淨是總。真如菩提涅槃乃至百千之法。皆是別
也。
有漏章 疏揀諸有漏者。有漏之義。五門分別。一釋
總名。諸論皆云煩惱現行。令心連注。流散不絕。名之
為漏。如漏器漏舍。深可厭惡損朽處。廣毀責過失。立
以漏名。二釋別名。別名三種。一欲漏。二有漏。三無明
漏。三出體根隨三界煩惱云云。四廢立云云。五得名
所從。雖三界一切煩惱。總應皆名有漏。漏於三有。有
之漏故。然下界煩惱。多緣欲地。從勝為名。說為欲漏。
上界更無所緣。約本具名。名為有漏。無明不以餘法。
彰自行相。名無明漏。上皆慈恩所說也。評曰。唯約現
行者。彼釋法華諸漏巳盡之句。其種子配在下。無復
煩惱之句也。又別名出體。唯約法相一宗。若約法性
宗出體。則根本不覺及三細六麤是有漏法。不分三
界之異及種現之殊。以迷則全染。悟則全淨。無體性
故。其釋別名者。亦有三。一欲。二有。三無明等殊。如勝
鬘五住地之惑。若約圓頓二教者。迷則盡法界一切
所有情非情等。皆是有漏。悟則如上皆是無漏。故華
嚴緣起平等章云。初約眾生門中。眾生及佛皆是生
滅。有無善惡境界。良以情識不破。故所見佛亦同情
識。未曾有一佛清淨解脫者。是故識倒佛亦倒。情迷
佛亦迷故。次明佛門中。佛及眾生皆本空寂。良以情
識都盡。名相巳亡。所見空寂。同諸佛故。未甞見一眾
生流轉者。佛心淨故。眾生亦淨。故知此義唯心之迴
轉也。評曰。據此即不應言此是漏此是無漏也。疏背
真理故者。約義門揀也。性本無故。約法體收也。其性
本無。即唯真性故。疏真如等者下。二別也。科段具在
疏文。言四法各為四別者。此真如等四章。一一同具
此釋名等四也。故下疏中。但言一中二中等。覺者但
見之。一中即智是釋名。二中即知是出體。三中即種
類。四即業用也。
真如章 一釋名中二。一略釋。即成唯識論第九之
文。彼論前二十四偈辨識相也。唯第二十五偈明識
性。性此諸法勝義。(此者。此圓成性也。此偈躡前三性偈故)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寶性。長行釋云。此性即是諸法
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
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
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如法界。此
中勝義。依最後勝說。次釋三句云。真謂真實等。(如疏所用)
釋曰。初二句揀有漏。(亦遍計也)次二揀有為。(亦依他也)次三句
釋偈。第四句後更有三句。結云。故曰真如即是湛然
(如也)不虗妄性。(真也)今疏但有一故字耳。(意云由上義故。名曰真如也。義
亦不闕)。
▲疏又真者下。二細釋。於中。初二句標釋。疏偽
是下。具釋不真不如。(意欲反之。以明真如也)鍮有其體。不是虗
妄。但以非金。故名偽也。影應質相。不是詐偽。緣無實
體。故名妄也。橫說云各殊者。謂色塵殊聲香等。色蘊
殊受想等。貪等殊信等。地獄殊鬼畜天人等。娑婆殊
於極樂等。聲聞心境殊於菩薩心境等。乃至如大般
若八十餘科。皆約同時而異也。竪云變易者。如云鏡
裏今年老去年等。如九想觀云云。夏異於春等。得新
忘舊等。因苦果樂等。疏今皆下。揀無如上四過。釋成
真如義也。謂此實體者。真實心體。(前約唯識。但言謂此真實唯是不虗
妄之詞。仍未出法體。今指真實心體故。科云細釋也。意云。心體是有法。定真實宗法。若但云真實即無前陳若
云真如是有法為前陳者。即唯是重言。以真如亦但是不妄不變義。與真實之言何殊。又此分橫竪各有二義。
一一各別。理無窮義無盡。故云細也。)於未來等者。今日虗空。如昨日虗
空也。於色中等者。厨裏虗空如廳裏虗空也。真實相
如非為妄似者。正結真如之名也。謂如者是相似義。
相同義。意云。此彼相如者。唯有此心性也。善人佛性。
的似惡人佛性。如今佛性。的不殊無始來佛性。乃至
凡夫佛性。的同二乘佛性。人天菩薩皆類此說。唯此
可得真實相。如分毫不殊故。真實得名為如也。此外
更無可有相似相如之法也。設有人觀兄弟相似。然
子細論之。還不得的似會。有分毫之長短大小殊也。
若不然者。豈可自巳妻子而錯認乎。乃至世間物色。
一一類之。皆同不免有微塵分毫之輕重大小好惡。
終無有全似。故知皆是妄似妄如。不得真似真如也。
古來相承解如字。但云是湛寂不動之義。不曾指的
釋名。且如字是此國之字。未審說文爾雅玉篇切韻
之屬。何處訓如字。為湛寂不動等耶。故知只緣靈覺
心性。猶凡中全如聖中。於因中全如果中。橫竪皆然。
即是湛寂不動之義。非的訓也。問荷澤大師云。諸人
皆以兩物相似為如。我則無物相似如。今以的似以
釋真如。豈不違此說。答正與此同。故上云此外更無
相似相如之法。若更云有一法對真性。便成兩物。大
師既云無物相似。即知唯鬼等佛性。與人畜等佛性。
真實相如。更無別法可相如也。大師揀諸人云。兩物
相似。曰如者。正揀無物似佛性也。又亦同上說。親兄
弟相似者。終不得分毫全似也。智者細詳。疏真如無
為者。即法相宗出體也。謂百法中六無為中之一也。
彼六無為。亦是一百之數。故名法數。言無為者。為之言
作。即是一切有生滅。皆是造作。稱之曰為。今此六種。
寂寞冲虗。湛然常住。無彼為作。故名無為。所言六者。
一虗空。(空即無為)二擇滅。(因慧揀擇。得惑斷滅)三非擇滅。(不因慧擇)四不
動。(出八災患)五想受滅。六真如。(此六別未具釋)若出體。為有二。一
依識變假施設相有。(謂第六相識。曾聞空等名。假分別有作空等解變為影像。為即
用此相為體也)二依法性假施設有。(即以法性為彼五無為體。故唯識云此五皆依
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有。上皆依百法疏中釋也)疏一心為體者。此一行論
懸談第四門巳釋。言乃至者。略中間也。謂次文云。一
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
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巳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
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疏云竟無變壞撮得
此上三句)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此下等字。等於中間。非等
下文。疏如體中說者。唯一心也。非安立。非安立者。八
諦中第七八也。謂安立真如。望四諦為真。望非安立
為俗。以依識假施設名言而安立故。其非安立。即唯
真非俗。(八諦如懸談釋)依言離言故者。即論中二種也。謂前
顯體離言。以明顯觀智境。即上所引一法界總相等
文。乃至若離於念名為得入。次後依言辨德。以正明
生信境。論云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一
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
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下廣釋云。所言空者。從本巳
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乃至離兩重四句。所言不空
者。巳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一心。常恒不變。淨法滿
足等。疏或說有七者。即解深密經第二中。慈氏問修
止觀。菩薩云何知法知義。佛說由五種相。了知於法。
(名句文別總云云)由十種相。了知於義。一者知盡所有性。二
者知如所有性。(三能取義。云云乃至十知清淨義)如所有性者。謂即一
性。染法中所有真如是者。此中如所有性。此復七種。
一者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二者相真如。謂
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法無我性。三者了別真
如。謂一切唯是識性。四者安立真如。謂我所說諸苦
聖諦。五者邪行真如。謂我所說諸集聖諦。六者清淨
真如。謂我所說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真如。謂我所說
諸道聖諦。應知此中由流轉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
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別真如一切
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真如故。一切聲聞菩提獨覺
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
故。聽聞正法。緣總境界勝奢摩他毗鉢舍那所攝受
慧。平等平等。釋曰。既具四諦及流轉等。故云顯於染淨
中常如其性也。流轉苦集是染。滅道是淨相故。及了
別通於染淨。常如其性。即平等也。正是真如之義。疏
或立十種。對十重障。辨其德者。一斷異生性障(二障分別
起者。依彼種立異生性故。入見道時。彼二障必不成就。如明闇不俱也)證遍行真如。(二空
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住歡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菩提)餘九類
配。今旦各列。二邪行。(此下各能所知俱生一分也。此地則反彼所起悞犯三業)三
闇鈍。(令聞思修法忘失故也)四細惑現行。(第六識俱生身見等攝)五於下
乘般涅槃。(令厭苦折減同下二業)六麤相現行。(染淨麤相)七細相現
行。(生滅細相)八無相中作加行。(令無相觀不任運起)九不欲利他。(樂修
巳利)十法未自在(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然通論二障有俱生分別。分別中。地前
伏現行。見道斷種子。俱生中煩惱者。現行則地前漸伏。登地頓伏。種則金剛頓斷。而所知者。現行則從地前漸
伏。乃至十地方盡。種則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頓盡)證真如者。二最勝。(具無邊德。
於法最勝)三勝流。(流出教法勝故)四無攝故。(非我執所依)五類無別。(非如
眼等類異)六無染淨。七法無別。(設教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不隨
染淨故)九智所依。(於四辨得自在)十業自在所依。(普於神通等自在)住
地者。二離垢。(具淨尸羅)三發光。(勝定總持發慧光故)四焰慧。(住覺分燒惑薪
慧焰增)五難勝。(含真俗故)六現前。(觀緣起般若現故)七遠行。(過世間二乘故)
八不動。(相用不能動)九善慧。(成就四辨)十法雲。(大法智雲含眾德故)疏四
明業用者。文義顯著。詳之可解。
菩提章 疏別境者。於一百法中當其慧也。如下八
識章釋。疏攝論云(第九)二智(根本後得)二斷(煩惱所知)為菩提體。
法相多約二智。智是轉識所成。以藏識中本有無漏
智種子故。空宗多約二斷。以空宗明一切法皆空無
性。了二障本空。即名二斷。斷即菩提。無別菩提。疏智
論云者。亦以能所斷。俱為菩提體也。與攝論。文異義
同。若作小異解者。攝論雙取。智論合取。疏合本者。名
指此經。文用起信。意是雙引。巧令文略。始覺即前二
論之智也。約實教宗。斷證對待。其體亦空。無別自性。
無能所斷。無能所證。然本源覺智究竟真實故。論中
說始本不二。名究竟覺。荷澤云。覺妄俱滅。又云。無住
體上。自有本智能知了。是實菩提矣。疏唯一下。亦上
智斷相合。或始本相合故也。但上是指體。此是辨類。
為同異矣。故淨名云。又如者不一不異等即寂之照
者。亦如上引無住體上本智也。疏大品者。疏又起信
者。上出體。是尅實故。泯二顯出。究竟覺為體。今辨種
類是約名義故三俱存。疏涅槃經(巳如前引釋)疏菩提者。
一大圓鏡智。二平等性智。三妙觀察智。四成所作智。
此轉有漏八七六及前五識相應心品。(心所也。雖定〔各廿〕二法。而
智用增勝。以智名顯)如此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
妙觀平等二智。見道後轉六七約得鏡智。成智果位。
方轉五八而得。上且略銷過疏文。廣如別卷引唯識
第十具釋。疏如大品智論說者。論釋大品經也。非二
處別。論五十八云。一發心菩提。於無量生死中。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故。名為菩提。因中說果。二伏
心菩提。斷諸煩惱。降伏其心。行諸波羅蜜。三明心菩
提。觀三世諸佛法本末總別相。分別得諸法實相。謂
般若波羅蜜。四出到菩提。般若中得方便力故。不著
般若。滅一切煩惱。見一切十方佛。得無生法忍。出三
界到薩婆若。五無上菩提。坐道場。斷習氣。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若准華嚴。即具十也。如彼五十九及
出現品說。文繁不引。載別卷中。疏現萬像者。且如鏡
現影像。親能現者。是名真性。現於諸法。親能現者。是
覺智故。唯識釋鏡智云。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疏印群
機者。大經出現品云。如海印現眾生身。是故說名為
大海。菩提普印諸心行。是故正覺名無量。疏該動寂
者。應現種種差別作用。一一普知。即該動也。萬緣俱
息。湛然無為。亦自體常。知該於寂也。疏通因果者。如
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等。
涅槃章 此章多用肇公無名論。故鈔中但云彼論。
彼者涅槃也。疏歸宗冥會者。總顯深廣包含無外。彼
論云。(肇公涅槃論)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乎冥會。謂
三乘賢聖。心會其中。猶百川朝宗於海。故智論云。魚
歸於水。鳥歸於林。聖歸涅槃。法歸分別。疏寂寥無為
者。深也。廣大悉備者。借周易文。以顯廣也。形名下。拂
深廣之跡。朕者跡也。彼論云。涅槃之為道也。寂寥虗
曠。不可形名得。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故淨名云。
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矣。疏無名之名者。二十一
云。善男子。是大涅槃無有名字。強立名字。彼論名字
云。有餘無餘者。蓋是涅槃云外稱應物之假名耳。而
存稱謂者封於名。志器像者躭於形。名也極於題目。
形也盡於方圓。方圓有所不寫。題目有所不傳。焉可
以名於無名而形於無形者哉。疏正名寂滅者。彼論
云。泥曰泥洹涅槃。此三名前後異出。蓋是楚夏不同。
云涅槃者正也。秦言無為。亦名滅度。無為者。取乎虗
無寂寞妙絕於有為。滅度者。言乎大患永滅超度四
流。斯蓋是鏡像之所歸。絕稱謂之幽宅。今但云正名
寂滅者。寂即唐三藏。滅即羅什三藏。故肇公宗本論
云。泥洹盡諦者。豈直結盡而巳。則生死永滅故。謂之
盡矣。無復別有一盡處也。又法華云。佛於中夜入無
餘涅槃。次即云。佛滅度後。偈頌中又云。佛此夜滅度。
又金剛云云。故肇公生公遠公。皆正翻為滅。又四諦
中同為滅諦。故今通用新舊三藏。故云寂滅也。疏多
名者。亦生公遠公等釋。謂或云不生。或不作。或不起。
或無相。不殘。寂靜。安穩。安樂。解脫。皆是義翻矣。疏總
以義翻者。即前云唐三藏翻者正也。前但取寂字。然
彼具云圓寂故。是義翻。在義周圓矣。若具足梵云摩
訶迦葉般涅槃那。具翻為大圓寂入。謂那即入義。應
迴在上。疏義充法界下。即彼論凡流支歸等。又云彌
綸靡所不在等。妙絕相累者。彼論云涅槃之道。妙盡
常數。融治二儀。滌蕩萬有。均天人。同一異。內視不巳
見。外聽不我聞。未甞有得。未甞無得等。
疏二中者。文二。一法相唯識說四涅槃故出體有。二
彼論云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後即真如。中二擇滅
攝。若唯斷縛得擇滅者。不動等二。四中誰攝。非擇滅
攝。說暫離故。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有非擇滅非永滅
故。或無住處亦擇滅攝。由真擇力滅障得故。擇滅有
二。一滅縛得。謂斷惑生煩惱得者。二滅障得。謂斷餘
障而證得者。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一即真如。後三
皆擇滅不動等。二暫伏滅者非擇滅攝。究竟滅者擇
滅所攝。
▲疏論其下。二法性。於中三。一正立。然遠公
亦以三法為體。與此小別。謂一色二心三非色非心。
滅無常色識。獲得常色識故。又擇滅無為故。廣如別
說。
△疏所以三下。二出所以。翻三雜染者。翻煩惱為
般若。煩惱即菩提。是涅槃中般若德也。翻結業為解
脫。翻苦依身即是法身。心體離念本法身故。故三雜染
即淨三德。疏能證大智下。此約當體明三也。薦福疏。
總有四釋。先總釋云。身是能證身。般若是智慧。解脫
即煩惱。等滅此三法。合名證涅槃。言四義者。第一及
三四在別卷中。今疏用第二。彼文具云。身即法身。法
身即如如。摩訶般若即如如智。解脫即是一切餘障
究竟盡故。法身為所證。般若為能證。解脫為離障。今
疏唯用此者。欲顯圓具通因迎果通真通應。應即常
身。即法身故。應即是法。況自受用。自受用體亦全法。
故法性身。但約在結出纏異故。能證所證及與離障。
十地分得故得通因。故舉一義理無不收。
△疏然此三
下。三融通無礙。文二。一標以喻設。謂通因通果。理具
此三。如文可解。疏故此下。二准經總結。彼經第三云。
我令一切眾生及以我弟子四部之眾。悉依安住祕
密藏中。我亦復常安住是中。入於涅槃。何等名為祕
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
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
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
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薦福釋云。若將喻類
法。喻文不足。以法云。解脫之法亦非涅槃等。喻中應
云唯一一點不成伊也。以解脫等三有一一不成故。
夫證涅槃。須有能證身。須有智慧斷煩惱等。此三法
合名證涅槃。若唯身亦非涅槃。唯般若亦非涅槃。唯
解脫亦非涅槃。此三各別。未有斷證。亦非涅槃。唯喻
別亦不成。若天台意。世義各殊。東西曰橫。南北曰縱。
縱即竪也。謂若法身本有。次修般若。後得解脫。則是
縱義。以經生越世。彌亘淨穢故。如縱三點<img:>(縱三點如此)
橫者三法異體同時如三烈火<img:>(橫三點如此)並乃合為
一體。別乃各在一處。即但取一法。今摩訶般若亦非
涅槃等。是合縱並。竪明此三曰縱。舉一攝二曰並。故
云般若非者般若中巳攝二故。三德若異。亦非涅槃。
即雙合橫別。一一異體即合於別。異體同時即合於
橫故。故上云三點差別亦不得成。巳合橫別也。亦可
橫即是並對。縱為橫對。別為並故。經但有三句。於義
成四。而總釋云。今三俱不思議。焉可縱。三俱不思議
焉可橫。俱不思議焉可並。俱不思議焉可別。意云即
一而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雙照三一。焉可作一三
等思。若作體一用別而明。尚未必於並別也。然亦有
云伊字如品字。有云如倒品字。後義為正。由此見異
古德解義取捨不同。或一德在上。二德在下。或謂二
德在上。一德在下。並不得意。如來恐人謂作此解。故
以天目。轉喻伊字。則不得上定一二。上下俱取不可
縱橫及並別耳。若定說言一上二下。非唯義理不得
圓妙。致令二喻自在相違。謂梵字祿者。∵此西方伊
字。三目之一。當於眉間。∴此其狀也。諸諸何惑。言祕
密者。以深妙故。遠公云。昔隱不說。故名祕密。權教所
覆。故復名藏。故下文云。十一部中所不說者。名之為
藏。又於其中包含諸德。亦名為藏。薦福云。皆非二乘
境界。故名祕密。二賢皆是對小顯密。今明深妙當體
祕密。疏為大涅槃者。涅槃經云。譬如虗空。不因小空
名為大空。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大涅槃。釋曰。因此
便釋大字也。此即絕待。當體受名也。
疏唯一者即前具德之大涅槃也。或二者性本清淨
故。方便之所顯故。或作用善巧故。亦是體同。如別章
說。疏三者若但云真應則自性合真。二皆約淨。今開
為三。則自性通於染淨。亦可自性即上性淨也。真應
皆上方便。從方便顯得性淨。性淨即名真也。證真巳
後。隨機方便利物。即名應也。故真應皆有方便之義
矣。疏或四者。唯識云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有
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
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
清淨法界。涅槃義利。略有四種。如疏所列。一即諸法
真如。二即真如出煩惱障。三即真如出生死苦。四即
真如出所知障。注云通凡等者。論云一切有情。皆
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引
論備釋。在別卷中。問世尊如何亦餘生死苦依。答雖
無實依。而現似有。非苦依在說有餘依餘義。亦在別
卷。
疏四中囊包下。文三。一通顯一大涅槃之用。二別顯
真涅槃實益之用。三別顯應涅槃權益之用。初中二
初論。彼論之至能囊括終古。導達群方。亭毒蒼生。疎
而不漏。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故梵志曰。吾聞佛道。
厥義弘深汪洋無涯。靡不成就。靡不度生。然則三乘
之路開真偽之途。辨賢聖之道。存無名之致顯矣。釋
曰。囊括終古者。周易坤卦云。括囊無咎無譽。子夏傳
云。括結也。今謂涅槃之道。包括終古。如括囊盛物耳。
今緣括是國諱。故改之云包。包是含藏義。亦同結義
也。終古者。語出離騷。離騷九章云。去終古之所居。今
逍遙而未東也。導者引導。達者通達。群方者語出周
易。亭毒者。養育也。疎而不漏者。通謂上三句法不漏
也。囊括終古。終古無遺。導達群方群方皆盡。亭毒蒼
生蒼生不失故總言不漏耳。老子云。天網恢恢疎而
不漏。汪哉者。毛詩注云。汪汪水盛大也。尚書注云。汪
汪洋洋美善貌。何莫由之哉者。何物不由涅槃。故梵
志曰者。此是八師經文。彼經有一卷。云有外道名耶
旬。作此語耳。疏故彼下。二約經顯。疏故彼經下。二約
經。即涅槃第五。因迦葉難佛。若久遠度煩惱海者。何
緣復納耶輸生羅睺羅等。佛說是大涅槃能建大義。
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以須彌山王如是高廣。
悉能令入於芥子中。其諸眾生。依須彌山者。亦不迫
迮。無往來相。唯應度者乃見云云。乃至結云。善男子。
是菩薩住大涅槃。則能示現種種無量神通變化。一
切眾生無能測量。汝今云何能知如來習近愛欲生
羅睺羅等。疏又華嚴下。二別顯真涅槃實益之用。經
具云。佛子。如來不為菩薩說諸如來究竟涅槃。亦不
為彼示現其事。何以故。為欲令見一切如來常住其
前。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一切諸佛色相圓滿。皆如
現在。亦不起二不二相。釋曰此是出現品。涅槃章十
門中第二德用圓備門也。初標舉。不為菩薩等者。圓
備色相。常現大機前故。即約人顯實也。云不為菩薩。
明說永滅為二乘。迹盡雙林為凡小。此亦名揀灰斷。
次徵釋云。何以故為欲令見等者。自有二義。一令稱
實見自受用身同法身常住其前。涅槃云。不空涅槃
者。謂有善色常樂我淨故。因滅無常色獲此常故。二
於一念下。令見三際應用亦即是常故。皆云如現在。
涅槃云。吾今此身云云。又華嚴法界品。開栴檀塔。見
三世佛。無涅槃者。楞伽云。無有佛涅槃。無有涅槃佛。
不起二不二者三際大均。無生滅動靜故。不起二也。
亦不惑著故無不二也。疏但為下三別顯應涅槃權
用之益也。亦即彼經第三第四門也。初即第三出沒
常湛門。具云。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生忻樂故。出
現於世。欲令眾生生戀慕故。示現涅槃。而實如來無
有出世。亦無涅槃。何以故。如來常住清淨法界。隨眾
生心。示現涅槃。釋曰。明涅槃無為無不為也。無不為
故。能建大事。不礙出現。顯迹為生。息迹為滅。以無為
故體常湛然。顯迹即有餘。息迹即無餘。故餘無餘乃
應物之假號。豈以見聞滯殊應之迹。疏佛日下。即義
引彼第四虧盈不遷門也。彼經具云。佛子。譬如日出
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普徧眾處。而
無來往。或一器破。便不現影。佛子。於汝意云何。彼影
不現。為日咎不。答言不也。但由器壞。非日有咎。佛子。
如來智日亦復如是。普現法界。無前無後。一切眾生
淨心器中。佛無不現。心器常淨。常見佛身。若心濁器
破。則不得見。釋曰。像非哉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哉
生。豈普現之前後。持戒器破。定水何依。菩提器破。智
水寧止。然此中雖明現身。即是三德涅槃大用。亦涅
槃攝。若爾寧殊出現之身。出現以法身為門。而論真
應。非無般若解脫二德。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五(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五(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波羅蜜章 疏波羅蜜下。文四在疏。一中二。疏通者
下。初文也。又三。今初。第一總明無漏因果。疏此者此
大唐也。涅槃彼岸者。亦有解云。蜜多者離到之詞。離
謂永離生死此岸。到謂達到涅槃彼岸。疏然一切下。
應先難云。唯了義大乘教。據實理說。眾生即寂滅。元
是涅槃。不復更滅。今何得言離此到彼。豈不同小乘
有忻厭之過耶。故今會之。約迷悟故說到彼岸。
△疏
若就下。二別就因行以顯。七最勝者。唯識云。一安住
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
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
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方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
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
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三時無悔。若七隨闕。非到
彼岸。今釋曰。安住最勝者。若依五性。則簡餘四性。唯
取菩薩種性。今法性宗。約習以成性。非約本有。本有
平等故。故攝論中。但有六種最勝。無初安住。或云菩
提心攝。即知唯約習成要。無相智者。即三輪空也。故
離世間品云。三輪清淨施。施者受者及所施物。正念
觀察。如虗空故。六迴向最勝者。問既言迴向菩提何
異依止。釋曰。彼雖依止菩提心。未必一切迴向菩提。
此乃迴向。又依止者即行前心。今迴向者乃行後願。
不為二障間雜者。約分說耳。遍說清淨為雜。二障行
於六度耳。大乘法師釋言。三時無悔者。悔即煩惱。由
不了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障於真智。亦所知也。
疏各具四句者。有三種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種類而
為四句。施中四者。一是施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施故。
二是度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施亦度。具七
而施故。四非施非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共相應故。
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種但有
二句。未有餘度。故闕二句。謂是度非施。非施非度。餘
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為是度。非戒等故。謂
一是戒非度。謂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
前施度具七勝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勝而持戒故。
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進度望
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脩者。諸度各得具於四句。如
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施句故。可以思准。此
上立意。即彼論明相門也。謂顯波羅蜜多相故。
△疏
然五位下。三料簡因果。五位者。謂資粮等。言佛究竟
者。佛地二十一種功德之中。有波羅蜜多成滿功德
故。然唯識云。五位皆具。脩習位中其相最顯。通漏無
漏。又云。十於十地。雖實皆脩而隨相而隨相增。地地
脩一。又云。此十因位約三祇初。有三種名。如別卷引。
疏六蔽者。一慳貪。二造惡。三嗔恚。四懈怠。五散亂。六
愚癡。故唯識云。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故。
疏漸脩下。唯識云漸次脩行諸佛法故。釋曰。謂十力
等。攝論云。前之四度不散動因。第五不散動成熟。第
六依如是實覺故。疏成熟下。唯識云漸次成熟諸有
情故。攝論云。由施能攝受。由戒能不害。由忍難苦能
受。由動助所作。由定能與安心。由慧巳定者今得解
脫。疏止觀相由下。如起信說。前四如常。第五合名止
觀門。此門挍廣後三觀門當引說。對治十下。唯識云。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等。云云(如疏也。真如章
中巳釋十障十如)對法十二云。所知障等皆度故。疏若總翻
者。翻一雜染名一波羅蜜也。名數如普眼章中所釋。
義理即是起信翻染顯真德中所釋。前巳引釋。然起
信中。數乃過恒河沙。實教稱性。故染淨之法。皆無數
無量矣。疏防下。防其未非。止起惡也。為忍者約生忍
也。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靜者揀散心。慮
者揀無慧。止觀均故。推者推求諦理。揀者揀擇惑染。
力者隨思隨脩任運成就。智者謂如實覺了。
疏大菩提心者。若菩提心未開發。多劫六度非菩薩
故。故小乘雖行施等。不成六波羅蜜。若約法相。唯菩
薩性方有其體。無相宗則六度俱空無體。頓教皆不
可說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乃至不愚不智。圓教一一
融攝。謂一一度以一切度為體。疏如次以無貪下。具
足應云。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即善十一之
一也。要由無貪相應理。於自身財力。能惠施故。然二
施大意多同戒。即受學菩薩戒時所起三業為性。大
論。律儀以七眾別解脫戒為體。在家出家戒為體。即
唯一業。謂表無表。不說語故。若攝善法戒。諸菩薩受
學律儀後。一切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為體
故。今疏通三聚及與受隨。故云三業。攝眾生戒。然通
三忍。以無嗔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即善十
一中之二。審慧即別境中一。精進以勤及所起三業
為性。此通三精進也。禪以等持為性。即三摩地。唯是
別境中一。今約定說。不通散心。故不說三業。對法云。
智三業自在用時。所有一切種恒安住。即通三業。以
約用故。疏餘五擇法者。況是根本後得智故。意以根
本為第六體。後四皆以後得為體。此依勝說。若對法
及瑜伽。同以出世間加行正智後得為體。唯識云。十
地皆通漏無漏故。願又以欲解及信為體。前雖總出。
此一有異。故復別用此三為性。三法正是願之性故。
謂願是希求。希求即欲。要於前境正信印持。方希求
故。其後得智但是所依。依此起願耳。然上皆約剋實
體性。若兼助伴。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若廣分別。
如唯識疏第十及瑜伽四十一二。疏性者下。起信云。
性本無貪等。巳如前引。
疏律儀者。法律儀式。於不善法。能遠離防護故。攝論
名為依持戒。依是能有集諸佛法無罪益生故。疏耐
怨者。大論云。自無憤悖。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
續。是名菩薩耐怨害。即以無嗔及三業為性。安受者。
精進三業為性。諦察者。審慧三業。戒通三忍。餘三各
配其一。故有三耳。然無性云。初忍是諸有情成就轉
因。二是成佛因。寒熱等皆堪忍故。三是前三所依所
堪任廣大法故。疏被甲下。即大誓願。攝善者。即方便
進趣。利樂者。即勸化眾生。安住者。安住現法樂住故。
無性云。離見慢等。得清淨故。引發者。引六通故。辨事
者。辨利有情事故。疏無分別慧者。攝論。以加行正智
後得為三。約六度說。瓔珞以照有照無照中為三者。
唯約法空說。然慧導萬行故。華嚴般若度云。如來往
脩諸行海。具足般若波羅蜜。言具足者。具上三也。又
智論云。五度如盲人。般若為有眼。故能明見夷險。開
導萬行。御心中道。入一切智城。即其身也。疏迴向拔
濟者。此約唯識也。若約本業。此亦有三。如華嚴十行
品疏抄所說。今此謂由大智故。迴前六度。向大菩提。
由大悲故。迴向前六度。拔濟有情。故無性云。不捨生
死而求菩提。故華嚴方便度云。種種方便化眾生。令
所脩治悉成就。上句拔濟。下句菩提。疏求菩提下。二
利同前。前但明能有善巧不住空有。此明希欲之心
念念無間。前解此行也。故華嚴願度文云。佛昔脩行
大劫海。淨治諸願波羅蜜。是故出現遍世間。盡未來
際救眾生。第三句求菩提果。第四句利樂他之果。疏
思擇脩習者。華嚴力度文云。佛無量劫廣脩治一切
法力波羅蜜。由是能成自然力。釋曰。謂思擇諸法而
脩習故。成就時。不習無不利。名自然力。故攝論云。由
此二力。合前六度。無間現前。疏十受用下。無性攝論
云。(釋攝論也)由施等六度。成立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
名受法樂。由此智能正了知此施戒等。饒益有情故。
華嚴智波羅蜜云。佛昔脩治普門智。若天親云由般
若波羅蜜無分別智故。成立後得智。復由此智。成立
前六波羅蜜多。由此自為與同法者。受用法者。受
用法樂。成熟有情。大意同也。瑜伽四十九云。於一
切法。如實安立清淨妙智。名智波羅蜜多。當知能取
勝義名慧。能取安立名智。又三十九云。謂無量智。當
知方便波羅蜜。希求後後殊勝性名願。一切魔怨不
能壞名力。如實覺了所知境界名智。大意皆同。注前
前麤下。布施則麤。持戒則細。戒望於忍。戒則為麤。忍
則為細等。故云前前麤後後細。前九總為前前。從戒
至智。並名後後。一一相望。故致重言。初一唯前。後一
唯後。中間八度互為前後。易難脩習下。即難易門。上
結通上三世注中二門。並如瑜伽對法所辨。疏觀心
者。華嚴疏云。不取六塵。不染諸非。忍可非有。離身心
相。寂然不動。決了無生。雖空不礙。諸相希齊。佛果思
擇不動決斷分明。一念之力十度頓圓。縱七最勝。亦
在一念。可以思准。注金剛三昧者。文云。空心不動。具
六波羅蜜云云。別說六度之相。心力及者撿經敘之。
疏四中下。文三。一當體。二引發。三相攝。初中二一前
六。二後四。今初也。前福後智。生道下。道即因也。財者
施報也。體者戒報也。具云感大財大體。眷屬者忍報。
疏後三下智也。有此三德。名決定勝。然諸菩薩道。唯
有此生道勝道。若闕一種。道不成故。疏成熟有情者
依此發通。及佛法者慧成佛法。佛法由慧故。又前三
饒益有情。後三對治煩惱。此即悲智用也。益有情者。
施施財故。戒不惱故。忍忍彼惱故。對治煩惱者。勤脩
加行。永伏永滅故。瑜伽云。雖未永斷煩惱永害隨眠。
而能勇猛脩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
故唯識云。雖未伏滅。而勤脩治也。善品加行。由淨慧
故。永伏永滅。對法十二亦有此解。又由前三故。不住
涅槃。由後三故不住生死。此即無住之因也。不住涅
槃者。大悲饒益有情故。不住生死者。大智斷惑故。第
六為無住涅槃。
△疏其後下。二釋後四也。助六者。四
屬六攝。義隨六異。七助前三者。施戒忍皆藉方便波
羅蜜也。次助者。八助精進。九助禪定。十助般若。如別
卷釋。
▲疏又由下。二引發用也。謂由行施。引發持戒
等。然施非所引。智非能引。疏復由下。布施本欲利他。
持戒不惱於他。然施非能淨。智非所淨。由彼彌今施
淨等。故云爾也。
▲疏又此十下。三相攝文二。一總明
十互相攝。以般若互相顯故。疏若但說下。二明六與
十相攝。若六度攝十。第六攝後四。若十度攝六度。第
六但攝第六。有所未盡。不攝後得加行智故。故兼後
五方攝第六。是故疏云。若開為十。第六唯攝無分別
智等。疏無相宗下。菩提資粮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
諸佛母。般若波羅蜜是覺初資粮。以般若波羅蜜是
諸菩薩母故。為菩提初資粮。何以故。以最勝故。如諸
身根中眼為最勝。諸身分中頭為最勝。諸波羅蜜中。
般若最勝亦如是。以最勝故。為初資粮。又前行故。如
諸法中信為前行。諸波羅蜜中。般若前行亦如是。以
彼陀那。(施也)若不迴向菩提。則非陀那。波羅蜜如是。尸
羅等不迴向菩提。亦非尸羅等。波羅蜜迴向菩提。即
是般若。由般若前行。故能迴向。以是前行。故為菩提
初資粮。又是諸波羅蜜。三輪淨因體故。謂菩薩於般
若波羅蜜中。行布施時。不念自身。以離取自身故。不
念受者差別。以斷一切處分別故。不念施果。以諸法
不來不出相故。如是菩薩得三輪淨施。淨戒等亦如
是。以此般若波羅蜜是彼諸波羅蜜三輪淨因體。故
為菩提初資粮。又般若大果。勝諸波羅蜜。如經說。菩
提心福德。及以攝受法。於空若信解。價勝十六分。以
是大果故。為菩提初資粮。疏論偈者。長行問曰。何故
般若波羅蜜。得為菩薩母。答以能生故。方便所攝般
若生諸菩薩令求無上菩提。不求聲聞獨覺。以是生
佛體因故。般若波羅蜜為菩薩母。又置於五波羅蜜
中故。譬如母生子時。或置床敷。或置地上。般若波羅
蜜亦如是。生彼求菩提菩薩時。置於施等五波羅蜜
中。以能求菩提故。故說為菩薩母。又如母生子巳隨
時籌量。如是我子。以此食故身增。以此食故損減。菩
薩亦如是。以般若波羅蜜。自量其身。我應如是而施。
我應如是持戒等。以是自量因緣故。為菩薩母。故毗
摩羅經頌云。般若波羅蜜。菩薩仁者母。善方便為父。
慈悲以為女。復有餘經亦如是頌。云云。論文廣大。今
但每節略記三二。餘並在別卷。疏佛母者。長行問。何
故般若波羅蜜亦為佛母。答以出生及顯示無障礙
智故。過去未來現在諸佛。由般若阿含故。煩惱巳盡
當盡。以是出生故為諸佛母。復有頌云。由得智度故。
乃得成佛體。故為諸佛母。勝仙之所說。疏般若波羅
蜜者。長行云。何故此名般若波羅蜜。以不與聲聞獨
覺一故。於上更無所應知故。此智到一切彼岸故。餘
無能勝故。三世平等故。虗空無邊平等故。如是等勝
因緣。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故名般若波羅蜜。疏是
覺初資粮者。廣如前釋。疏施戒忍等者。長行問巳略
說菩提初資粮。第二資粮今應說。(說偈在疏)此中施為第
二資粮。以般若前行故。菩薩為菩提而行施故。於中
生他身意樂。因名布施。非為作苦。彼有二種。謂財施
法施。財施亦有二種。謂共識不共識。共識亦有二種。
謂內(自身支節若全若分)及外。(男女妻妾二足多足等)不共識亦有二種。
謂可食(身內受用飲食等物)不可食。(身外受用香鬘金寶衣服土田財物園池遊戲處等)
法施亦有二種。謂世間(流轉中得可受身根境界)出世間。(超度流轉)次
說尸羅云云。又安靜義。能建立止觀云云。此戒是身
口意善行所轉生。於中遠離殺。(十惡云云)又略說有二種
戒。謂平等種蒔戒。不平等種蒔戒。平等種蒔戒者。以
此善身口意積聚故。於生生中種蒔。若戒若富樂。若
聲聞獨覺。若相報。若淨土。若成熟眾生。若正遍覺等。
彼皆說名平等種蒔戒。與此相違。名不平等種蒔戒
云云。次說孱提波羅蜜云云。若自在說。則施設為三。
一身住持忍。謂身所遭苦外蚊蛇等。諸有心等無量
因緣。逼惱於身云云。寒熱。云云。四百四病云云。二心
住持忍。謂罵云云。八風云云。又斷睡眠嗔故。無結恨
心。無鬪諍心。無訴訟心。自護護他。於眾生中慈心相
應。與悲共行。起歡喜意。恒作捨心。三法住持忍。謂於
內(色如聚沫等云云)於外(罵聲和合云云)如實觀察故。內外諸法自
性皆不可得。(詳之亦如唯識三忍)若於身心法中。作自性觀時。
即是順無生忍。精進波羅蜜。從初發心。乃至坐菩提
座。建立一切菩提分法相應身口意善業。此名精進
波羅蜜。又與凡夫二乘不共精進。名精進波羅蜜。精
進有三。謂身口意。以心進而為前行云云。復有三十
二種菩薩精進。(不斷三寶種等)菩薩行此諸精進。從大悲出
離身口意故。禪那有四種。謂覺有等云云四禪。於此
四中。離證二乘地。迴向佛地。諸菩薩有十六種禪那。
二乘所無。謂不取實。不著味。大悲攀緣等云云。疏及
此五下。此餘有四波羅蜜。謂善巧方便願力智。此四
皆般若波羅蜜所攝。若佛於菩提樹下。以念相應智。
覺了諸法。是般若波羅蜜。又是無礙相。以無身故云
云。如是等智。有八萬四千行相。是菩薩所知智波羅
蜜。若欲具演。唯佛世尊。此六波羅蜜總為菩提資粮。
猶如虗空中盡攝於諸物。其餘聞資粮等諸資粮。攝
在六波羅蜜中。同相無異應知。
疏從此依義下。第二釋文中二。初釋上四法。後釋餘
文。初中又二。一正釋。二通難。初中云無慳貪等者。論
中意也。論云。於真如法中深解脫現前。(解也)所脩離相。
(行也)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解也)隨順脩行檀波羅蜜。(行也
餘皆爾)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脩行尸羅波
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嗔惱故。隨順脩行羼提波羅
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脩行毗黎那
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脩行禪波羅
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脩行般若波羅蜜。
疏餘諸無量等者。謂圓覺本無繫縛。即名解脫。本
無貪等則三善根。本無疑濁即淨信等。乃至本無八
萬塵勞。即是八萬波羅蜜也。故下文云。乃至八萬四
千陀羅尼門。一切清淨。
△疏問准此下。二通難也。問
意可知。答中。全體者。如華嚴中稱性一塵。尚具多義。
況果德耶。具總者。圓覺妙心是總。菩提涅槃是別。謂
此真心寂而常照。即菩提。照而常寂即涅槃。寂照不
二。是此覺性也。揀之。下文云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又
云。諸佛世界如空華起滅。又云。知虗空者即空華相。
又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收之。
下文云。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乃至八萬四
千陀羅尼門。遍滿法界。(十力四無畏等。皆是其中差別法數也。)問准文。
則六根皆具。上來何以偏說菩提涅槃。答一向稱性
圓融義勢雖爾。其差別義假實全殊。其菩提涅槃。直
是覺性出纏之號。不例於根塵等也。又此覺即是菩
提。但唐梵文異緣。通攝涅槃。故云圓也。亦如涅槃。但
是寂滅。亦由通攝般若之德。(般若即菩提也)故云圓寂。是知
大般涅槃是即覺之寂。方廣圓覺是即寂之覺。彼是
圓寂經。此是圓覺經也。
▲疏中間下。二釋餘文也。理
果者。理是真如。果是菩提涅槃。餘皆可見。疏論云順
本性等者。如上所引。諸佛師法者。涅槃云。諸佛之師
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
疏未曰酬者。問因答果。故非酬也。然巳是標舉所悟
之本。故但云未。不言非也。意明未名為酬問。故言未
曰。未曰語勢。對下句方名也。不同餘處。是發語之端。
發語之端者。如解曰子曰問曰之類。今不同彼。
無明章 疏經云何無明。文二。一釋文。二然此下顯
意。其八萬塵勞十二因緣。至下當釋。疏非想定等者。
佛名經說。佛語舍利弗言。汝師鬱頭藍弗。得非想定。
八萬四千劫滿。命終之後。不免還作飛狸之身。(緣脩此定
時。林間被鵶鳥喧噪。近水被魚等聲亂心。心生嗔恚。願入水飛空噉之。定力既盡。便受此報。待撿經文。委細示
之)疏無為坑中者。即華嚴經出現品云。如雪山頂上
有藥王樹。名無盡根云云。若生根時。令閻浮提一切
樹根生。(莖枝葉華果皆爾)唯於二處。不能為作生長利益。所
謂地獄深坑及水輪中。然亦於彼。初無厭捨。如來智
慧大藥王樹。亦復如是云云。其根生時。令一切菩薩
生不捨眾生大慈悲根。(深心莖。波羅密枝。淨戒頭陀葉。相好莊嚴華。佛灌頂忍果)
唯於二處。不能為作生長利益。所謂二乘墮於無為
廣大深坑。及壞善根非器眾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
然亦於彼。曾無厭捨。釋曰。疏家用此無為坑之文也。
顯二乘雖諸漏巳盡。而未斷根本無明。疏病行者。即
涅槃經無明章。釋名中二。一釋本名。二釋別。初中二。
一法相宗。言明是擇法者。謂此無明。六釋不攝故。須
離合釋之。離者明是擇法。擇法即慧也。無是不有之
義。然後合之。以為此體故。云無彼明故。(相宗以無明眾生為根本
故以收法之慧為彼)或持業釋。謂所無即明。名曰無明。亦有說
云。無他受稱。他即彼也。
疏又雖有本等者。二約法性宗說也。此中以眾生為
末。覺性是本。迷覺性故方曰無明。故云無始覺之照。
(如鏡體本明離塵方照又禪家說反照觀照)始本之覺。前後類釋。注云唯
識百法者。此二論中。根本六煩惱之一也。皆是心所。
迷者。佛頂云。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
迷等。前後之文。及諸經云迷之處甚多。顛倒者。以下
即說。
出體中二。一約經。二約論。今初也。華嚴云等者。然十
二支。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彼偈云觀諸因緣實義空)而無明最
初親迷諦理。(四諦真實之理也。故十地論經云。諸諦第一義)而起於行。既橫
從空起。不可復源。故今無明特受迷稱。今疏云迷自
者。迷自真心也。故彼偈云。了達三界依心有。十二因
緣亦復然。彼論判云。第一義諦觀故。彼偈又云。不知
真諦名無明故。
▲疏論云不覺下。二約論也。文四。一
性宗論。二相宗論。三料簡深淺。四總揀具闕。今初文
二。一引文正明。詳其喻文。亦具前迷真執妄二義。謂
迷東(東如真)為西。(西如妄)依方故迷者。此更有二句云。若
離於方。則無有迷。疏中略之耳。疏釋曰下。二以論例
此經。言兩段文者。前引妄認等。乃至由此故有輪轉
生死故名無明。即出體也。次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如夢中人等。即顯體空也。
△疏俱舍下。二相宗論也。
文二。一對真出體。二對用出體。今初文二。一俱舍也。
明所治者。俱舍云。無明何義。謂體。(非智明也)若爾無明應
是眼等。(難也。明等五根。亦非智明。應是無明)既爾此義應是明無。(此更。別釋
明無之處。名無明也)若爾無明體應非有。(難也。若明無之處。名無明者。既是他無體
應非有)為顯有體。(不同第二釋)義不濫餘。(不同初釋)頌曰。明所治
無明。(明有實體。謂此無明不了四諦。明所對治。名曰無明。與明相違。方是無明。非是離明之外皆是
無明。亦非明無之處名無明也)如非親實等。(舉喻釋成)長行釋曰。如諸親
友所對怨歒與親友相違。名非親友。非謂異親友。謂
說怨家。名非親友。非異親友外皆名非親友。此喻無
明不濫眼等也。非親友無。(不是親友無處名非親友。此喻無明有體也。)諦
語名實。(釋非實也。此所對治虗誑言論。名為非實。非異於實。皆名非實。亦非實無名為非實)此
所對治虗妄言論。名為非實。非異於實。亦非實無
等言。為顯非法。(不善法)非義(不善義)非事(不善事此等皆與善法相違名
非法等)等。性非異非無。如是無明。別有實體。是明所治
非異(簡眼等)非無。(簡明無處)餘如別卷。疏唯識下。二也。覆蔽
真實者。意取第七識中恒行無明也。彼論第七心所
中云我癡。然其廣釋。即在引經證有第七識處文云。
謂契經說。(彼疏亦不出名)不共無明。(不共之義次下即說)微細恒行。覆
蔽真實。(謂此微細常行。行相難知。覆無我理。蔽無漏智。故名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
應非有。謂諸異生。(餘見道聖人)於一切分。(通三性心也釋經恒行字)恒
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真實義。障聖慧眼。(伽陀云云)是故契
經說。諸異生類。恒處長夜。(夜是闇故。恒有為長。不爾便應中間明也)無明
所盲。(謂此不共恒現行故。盲其慧眼也)惛(無覺)醉(無醒)纏心。曾無醒覺(即惛
醉也。若中途明時便有醒覺)此依六識。皆不得成。(證唯第七)疏迷於理
事者。意取第六識中根本六煩惱中癡也。彼文云。云
何為癡。於諸理事。迷闇為性。彼疏釋曰。謂獨頭無明
迷理(且約為主者說也。若約非主。亦通迷事。主非主義。次下即列也)相應等亦迷事
也。疏有共不共者。共謂通於六七識及與貪等相應。
不共反此。故唯識證第七識處。次後文云。不共無明。
總有二種。一恒行不共。餘識所無。(唯第七也。如佛不共法。依殊勝義。立
不共名。非互所無皆名不共。謂第七識相應無明無始恒行。障真義智。唯此識有。故名不共。此一段注。皆是論
文)二獨行不共。此識非有。(不與忿等相應起。故名為獨行。或不與餘俱起無明
獨迷諦理)故瑜伽說。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
(即上共也)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但言非貪俱。即知與第六識俱。非謂第七
不障與忿等俱起。故知唯在第六識也。)是主獨行。唯見所斷。(此獨行中。復有二也。
主者迷諸諦理起唯分別唯見道斷。不與忿等十種相應。若在欲界。與後五隨無慚愧七隨俱轉。或八。或十二。
或〔十〕。如前四說。諸隨煩惱遍染相應。此何以知之。不引證云)如契經說。諸聖有學。
不共無明。巳永斷故。不造新業。(緣起初勝法門經第二說也。即知唯據此
一無明為論非謂一切也)非主獨行。亦脩所斷。忿等皆通。見所斷
故。(俱通見脩。故云亦也。以忿等十皆通見所斷故。彼言通見。明知亦脩以極成故。所以不說。以忿等十各別
頭生故。與相應名。非主獨行。此十亦增上。是主故。無此十時。唯無明增。此隨小乘。名為不共。然此忿等無別有
體即根本故。從輕相說。名不共也。此雖二別。仍是不遍三性。心起無明所攝)恒行不共。餘
部所無。獨行不共。此彼俱有。(大小異也。唯大乘有也。今以聖教逼之。令信獨
行不共大小俱有)疏若取發下。二對用出體也。言發業者。此
約有支本說。故慈恩釋無明支云。以行蘊中無明為
體。(業即是行故。發業者指行蘊中)不取餘法。又引諸論。皆云正發業
者。唯是無明。餘者是助。故不取也。故大論第九云。以
七無知。(一世。二事。三移轉。四最勝。五真實六染淨。七增上慢。一一有愚字)為無明支。
故知不取餘法。又云。此有十九無知。六無知五無知
等。如大論第九等說。
△疏此等下。三料揀論之淺深
也。於中。唯辨大乘論也。乃是六七心所者。彼宗所說。
第八識無覆無記。第六七識方有無明。七有恒行不
共。六有獨行不共。共者即通。如上所釋。
△疏況迷自
下四總揀具闕。謂唯識所說。闕迷自義及即空義。闕
迷自者。上云迷無我理。及云迷於理事。俱是所迷之
境。不言自有法身真我。迷之故妄執無我。為邪慢之
我。闕即空者。瑜伽五十五。明諸煩惱假實之中。言五
見是假。無明為實故。又五十六及緣起經。皆廣問答。
揀諸餘法。故名無明(揀即餘法自有無明即是體不空也)。
疏根本者。論中根本不覺也。如體中引。枝末者。三細
六麤也。共不共者。亦如上說。相應不相應者。如前引
瑜伽說。迷理者。六七皆有。迷事者。唯第六也。獨頭者。
有二意。一者佛名經云。獨頭無明為煩惱種。此但云
根本也。無因而起。故曰獨頭。同起信論根本之說。二
者則前引瑜伽主非主二種獨行也。故唯識疏。釋迷
於理事之文云。謂獨頭無明迷理。相應等亦迷事。疏
行俱者。造善三業時。必與無明俱也。故對法云。由異
熟愚。發非福行。由彼一向是染污性。無明合時。必不
定受解異熟正見故。疏覆業者。令無漏智行不起也。
發業者。有支本故。性通不善無記。然發福非福不動
三種業。(所發有三。能發但二。對法云。由異熟愚。發非福行。由彼一向是染污姓。由真實義愚。發福不動
行。真實義即四諦也)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增
故。疏種現者。緣起經說。有四無明。一現。(現行)二種。(種子)三
相應。四不相應。(兼證上相應不相應)此說無明支通現行及種
為體。十地經亦云。無明有二。謂子時。(種也)果時。(現也)疏宿
惑者。俱舍頌云。宿惑位無明宿諸業名行。長行釋曰。
於宿生中。諸煩惱位。至今生果熟。總謂無明。彼與無
明俱時行故。由無明力。彼現行故。如說王行非無導
從。以王勝故。總名王行。(次釋下句云)於宿生中。福等業位。
至合果熟。總得行名。云云(乃至老死故。論次云)初句位言流至
老無。
疏四業用者二一別明。言能生三細者。論云。依不覺
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相不離體故。末不離本故。依無明起
妄心。依妄心起無明故)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等云云。疏二
種者。一則前獨頭。即所知障。二則起業也。即煩惱障。
亦可如次是前覆業發業等。疏統而言下。二總明。言
住持者。華嚴云。一切眾生俱想所持。疏徵中者。即如
上八萬塵勞根本等。
疏按定其非中二。一釋科文。二文中下釋經文。言悉
該言種種顛倒者。二乘亦有無我等四倒。權教中。積
行菩薩。亦有以染淨相為有以真性為空之倒。故云
悉該也。疏一法中二。一躡前標意。二今則下釋科文。
三釋經文。二中又二。一正釋。二故肇下引證。形㲉證
認身。緣慮證認心。故云正當此段。疏文中。三釋經文
分二。一正釋此文。二成前種種。初中二。一身。二心。心
中二釋者。一以心釋影。二以境釋影。疏實有乃至者。
中間文云。為遣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
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疏首楞嚴云若分別等
者。彼經中。阿難先被佛推徵。心性在內在外。皆成過
失。最後乃云世尊今徵我心。我欲推求覓心。即此推
求是為心否。佛言咄哉阿難。此非汝心。此是前塵分
別相想。或汝真性。乃至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
心。若分別心離塵無體等。意云。既離塵無體。即知是
前塵分別影事也。既是前塵之影。塵變滅時。心即變
滅。滅時即無心。如龜毛等。誰證法忍。據此眾多過失。
足明阿難所認未是真心矣。故今所引之。以證妄認
分別而為心也。疏餘同前解者。如引唯識佛頂等文
所證分別心想空無之義。皆同前也。
▲疏前標顛倒
下。二成前種種也。文二。一總約諸教。注下二空觀初
當具敘者。今略言之。我謂主宰。如國之主。有自在故。
及如宰輔能割斷故。主是我體。宰是我用。主是俱生
無分別故。宰是分別有割斷故。於中。復有世間聖教。
世間我謂有情者。意生者。摩納縛迦者。養育者。數取
趣者。命者。士夫者。作者。受者。知者。見者。聖教我謂預
流者。一來者。不來者。不生者。大乘者。信解者。證者等。
法謂軌持之法。世間法者。謂所執根身塵境是性之
法。聖教法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緣諦乘等。疏同有
三倒者。想倒。心倒。見倒。澤州涅槃疏云。七識心心所
體是。其心體倒妄取法相。(第七妄執第八見分為我。第六通執內外所緣。為我。
為法)名為想倒。於所取相建。(第七)五定實名為見倒。(即分別也)
亦可妄想。謂有諸法。為想倒。重起心緣。緣前所想。名
為心倒。於心所緣。執定分明。名為見倒。(二釋皆是澤州側注即是
鈔者)言同有者。三倒名同。各有者。兩翻四倒各別。二乘
三倒者。彼亦不知七八二識。又妄取法相。皆與凡同
故。涅槃經文及疏。皆是二乘倒相。四倒者。具如第一
鈔中釋常樂我淨處說。又如注所指四念處也。問三
倒及兩種四倒何別。答依於三倒。生兩四倒。澤州云。
三倒是迷理。迷諸法如。建立生死涅槃法相。不同小
乘所說三倒也。(既揀異小乘。即知非彼所悟也)其八倒者。是其迷法。謂
想倒。迷前生死染法。建立常法。迷前所立涅槃淨法。
起無常等。於彼三倒所立法中。而起八倒。(即兩四也)故說
依三倒生八倒也。故涅槃經說八倒之次。便云。所以
者何。想倒心倒見倒。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
等(計苦等即知是二乘迷也)。
△疏若剋就下。二別就此經也。文理
甚顯然。須是智眼開者方見之照然。若眼盲者。更釋
亦更無所益矣。
疏初直喻前文者。文二。一直顯喻相。二空華幻月下。
以之法合。文二。一通。二別。通中又二。一順合迷順喻
文勢故。應云法身實無四大。真心實無緣慮。迷者妄
執。
△二若悟真下。及合悟。反者與喻文勢相翻故。聞
復者。彼經云反聞聞自性也。
▲疏亦可下。二別也。文
二。一合身心。二合相見。初中二。一正合。二然月下。補
闕。
△疏又為下。二合相見。文二。一正合。二世親下。通
妨。妨難云魏朝譯金剛經末偈云。一切有為法。如星
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論標釋云。星喻見
分。翳喻相分。燈喻識體。今以翳喻見分。豈不違彼論
文。故此通云據釋處等也。謂論牒釋曰。如目有翳則
見毛輪等色。觀有為法亦爾。以顛倒見故。大雲釋云。
此喻執若在意。見實我法。此翳配在第七識。以恒行
故。評曰。既在第七。即知是見分。毛輪喻我法。我即第
七家相分。是第八也。毛輪即此空華。故知取所見之
華也。又義淨三藏。頌此喻云。但由翳眼力。遂使見空
華即知華喻相分。翳喻見分。
疏後展轉例見者。文三。一釋喻。言非謂真實之華者。
闇席謬釋。謂有疏釋。云實華者。謂樹上之華。此釋實
可哀哉。今存大體。不欲指名。又緣此人身上却有德
行。余深重德。云故不言也。
▲二若具下。法合。
▲三此
乃下。顯意。
疏由此者。此妄執身心也。塵數等者。此妄執所起之
過患也。獄鬼畜者。三塗也。八苦者人中也。謂生。老。病。
死。愛別。怨憎會。求不得。及五盛陰。五衰者六欲天也。
謂一華萎。二汗出。三身光滅。四眷屬離。五不樂本座。
疏初標定者。文三。一正釋。二故論云下。引證。既離本
覺無自相。即是空無也。三了斯下。例釋餘義。於中二。
一略顯大乘涅槃。即涅槃經。夜叉為雪山童子所說
之偈也。二是知下。略釋諸乘涅槃。謂順迷覩十二支。
滅處即緣覺涅槃也。肇公云。緣覺覺緣。離以即真。聲
聞涅槃。是滅諦。滅諦亦同十二支滅盡之義。故此科
云諸乘。
疏故金剛三昧下。引經證。一切眾生本無所有。亦是
通妨。妨難云。既無輪轉之法。又無受輪轉之人。諸佛
菩薩。何以故出世。出世教化誰人。為誰說法。故此引
經。通云。化無所化。曉公論釋云。初句牒能所化。最後
一句歎化大。中間二句正明觀相。無生化者。初脩觀
時。彼諸有相。於幻化相。滅其生心。故不生。無化者。復
遣於空。於無化空。亦不生故。如金剛經。四生九類皆
令涅槃。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如淨名。觀眾生如第
六陰等。為一切眾生。說如斯法。名為真實慈也。
疏拂有四重者。一拂覺妄智者。初二句也。彼者指前
文也。謂彼前段所說。知無輪轉之智。亦如虗空無所
有也。二泯其拂心者。次二句也。謂知前覺智之心。亦
如空華無所有也。三遮斷滅者。以次二句也。四結離
過者。後一句也。不言有無。即無念矣。疏心言路絕者。所
思之相。即心之道路也。心所遊履故。所說之名。即言
之道路。言所歷故絕者。心將緣而慮亡。口欲言而詞
喪也。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疏羅什云者。即什公所
製。悟玄序也。首云。夫嘉運難可再遭。云云(乃至)夫玄道
不可以設功得。聖智不可以有心知。真諦不可以存
我會。聖功不可以有事為。唯忘功者。可以道合。虗懷
者。可以理冥。真心者。可與真一。遺智者。可與聖同。雖
云道合。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雖云聖同。不求於同。同
者同焉。疏聚沙等者。即法華經。會權歸實。明一切行
無非佛道。謂過去無數佛。皆說一乘法云云。更以異
方便。助顯第一義。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
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禪智等。如是諸人等。皆巳成
佛道。(云皆巳者。引昔例也。云云乃至)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
童子戲。聚沙為佛塔云云。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
云云。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少
低頭。云云(乃至)皆巳成佛道。云云(乃至)未來諸世尊。其數
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云云。度脫諸眾生。
入佛無漏智。云云(乃至)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釋曰。
詳之。是三世佛。雖說種種法。皆為一乘。畢竟皆令成
佛之意也。
疏後徵拂等者。文二。初解可以故三字。後釋意下解
虗空性等盡一段之文。文二。一總釋大意。二於中下
別釋其文。文分為二。初二句明諸法。後六句顯一心。
初中二。初別釋引證。後總證二句。初中二。一以空義
不生滅義。釋上句。言相因諸相者。前展轉拂迹能所
之相也。非謂青黃等相。二常不下。以寂義不來去義。
釋下句。隨其義類。各相應故。疏法句云者。取意略引
也。具云。諸法從本來。無是亦無非。是非性寂滅。本來
無所動。一切諸眾生。實無有生滅。生滅即涅槃。本來
無所動。一切諸法相。從緣無起作。起作性相如。本來
無所動。一切諸文字。無實無所依。俱同一寂滅。本來
無所動。此四偈中。初及第四。皆云寂滅本來無所動。
今疏所引。但除本來二字。緣上句巳云本來。意圖文
字簡略也。但用兩句之文。攝得八偈之義。此前更有
四句。亦皆說諸法本來無所動故。疏法華亦云者。具
云。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
槃。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
相。
△疏又華嚴下。二總證二句也。各依注配也。兼配
前段。非作故無等者。此是展轉拂迹之根本也。不生
不滅等義。至下開章門具釋。
如來藏章 初釋名中三。一標列。二牒釋。牒釋中三。
一隱覆又二。一藏如來。二如來自藏。初中二。一釋。二
證。證中三。一理趣般若也。次云普賢菩薩自體遍故。
疏勝鬘下二也。此是一經中二處之文。初云。生死二
法是如來藏者。具云。世尊。生死者依如來藏。以如來
藏故。說本際不可知。世尊。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
善說。世尊。生死者。諸受根沒。次第諸受根起。是名生
死。世尊。生死者。此二法是如來藏。世間言說。有死有
生。死者諸根壞。生者新諸根起。非如來藏有生有死。
如來藏。離有為相。常住不變。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
云云(次文如下所引。然此文中云。生死是如來藏。又云非如來藏有生死者。乍看似相違細詳之。乃是相
成。意云。以生死即空無故。是如來藏。如來藏空無生死故云非也)疏如來法身下此
却是向前之文。讚無作四聖諦之次也。具云。世尊。非
壞法故。名為苦滅。所言苦滅者。名無始無作無起無
盡離盡常住自性清淨。離一切煩惱藏。世尊。過於恒
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成就如來法身。世尊。
如是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疏如來藏經
下。三也。此經唯一卷。如來成道十年時說。此是表詮
顯實宗之根本也。疏一切眾生下(至如我無異)此是總相
說。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也。經初發起序云。爾時世
尊。於栴檀重閣。正坐三昧。而現神變。有千葉蓮。大如
車輪。其數無量。色香具足。而未開敷。一切華內皆有
化佛。上昇虗空。彌覆世界。猶如寶帳。一一蓮華。放無
量光。同時舒榮。佛神力故。須臾之間皆悉萎變。其諸
華內。一切化佛結跏趺坐。各放無數百千光明。於時
此剎莊嚴殊特。一切大眾。歡喜踊躍。恠未曾有。咸有
疑念。今何因緣。無數妙華。忽然毀變。萎黑臭穢甚可
厭惡。爾時世尊。知諸菩薩大眾所疑。告金剛慧菩薩。
善男子。於佛法中。諸有所疑。恣汝所問。金剛慧。知諸
大眾咸有疑念。而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無數蓮華
中皆有化佛。上昇虗空。彌覆世界。須臾之間皆悉萎
變。一切化佛。各放無數百千光明。眾會悉見。合掌恭
敬。次正宗初云。佛言。善男子。如佛所化。無數蓮華。忽
然萎變。無量化佛。在蓮華內。相好莊嚴。結跏趺坐。放
大光明。眾覩希有。靡不恭敬。如是善男子。我以佛眼。
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智如來眼
如來身。結跏趺坐儼然不動。善男子。一切眾生雖在
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
無異。
疏便以九喻喻之者。寶藏性論第四煩惱所纏品。釋
此經九喻。具以法合。能藏所藏文義俱廣。聯環總要。
今恐初舉離撿難敘。遂且各各側注九注對之。令尋
易見。又引經論。次以論釋之。兼用佛性論相計八九
紙。在別卷中。欲窮此一門者。亦須備覽。然九煩惱。初
三三毒種子。第四是三毒現行。餘各如所注。其所藏
九種喻真法。初三佛法界身。如次體相用三大。餘亦
依注。
△一萎華佛身者。經說。如天眼人。觀未敷華內
有佛身趺坐。華萎除去。便得顯現。眾生佛性。常住不
變。煩惱覆故。佛為說法。除滅塵勞。淨一切智論釋。以
華喻貪者。偈云。華榮時則愛。萎變則不愛。貪煩惱亦
爾。初樂後不樂。(去聲入聲總通也。夫所貪之境多則易厭也。使者是無明之使也。無明使
之令貪求故。嗔癡亦然)化佛喻法界身者。以世間無法可喻真
佛故。還將化佛喻之。論云。一寂靜法界身。以無分別
智境故。唯自內身能證故。
△二中經說。淳蜜在巖樹
中。群蜂圍遶守護。有人巧智先除蜂。乃取密。隨意食
用。(自利)惠及一切。(說法利他也。眾生亦爾。佛為說法。滅除煩惱開佛知見)論喻嗔
者。蜂護蜜。嗔蠆螫自苦。眾生迷佛性。為我護故。嗔恚
一切。生種種苦。故佛性論云。如蜂若為他所觸。放毒
螫人。嗔亦如是。若心起嗔。即能自害。復能害他。而有
甘蜜云云。淨蜜喻一味法者。論云。為諸菩薩。演說甚
深第一義諦。法藏偈云。如美蜜一味。微細法亦爾。(此明
法界身本有常說遍說稱生法門之德。如華嚴說。故以淳蜜喻之。蜜唯淳甜。云一味無種種也。故經云。滅除煩
惱。開佛知見。佛知見即一乘妙法。無二無三故)。
△三中如粳粮米。未離皮檜。
貧愚輕賤。謂為可棄。除蕩既精。常為御用。(經中每喻後法合文
大同。故此後皆略不載)論喻癡者。(以穅𥢶不同華榮後萎可貪。可厭。又不同蜂瞋但是平平
心境亦無。故變之相唯能障覆珍米。故與癡相相似也)米喻說種種法者。論云。
名字章句種種差別。依世諦故。如種種異味。(此以粳米。可作
多種般〔數〕飲食。兼假籍諸味資助。有生有熟。初則香美。停則臭爛。或增病除病。或益身損身。雖資益根大。而速
飽速飢。非長久堅實。不同淳蜜和合補藥為丸。因濟形命。故前喻一味法。此喻種種法也)。
△四中
如真金墮不淨處。隱沒多年不壞。而莫能知。有天眼
者。(如來)與說令出之。隨意受用。論云。糞穢(即不淨也)喻增上
貪等者。(三毒現行。相貌麤惡。人所惡見。故如糞穢。故佛性論云。淨潔金寶為糞所塗。違逆人心也)
偈云。猶如臰穢糞。智觀貪自爾。(舉貪攝於嗔癡)金喻真如者。
以性不改變。乃至在邪聚眾生身中。無異無別。光明
照了。(如金入火。乃至作種種物。體不改變)。
△五中如貧家有珍寶藏。寶
不能言我在於此。既不自知。又無語者。不能開發。云
云。貧家喻根本無明者。論云。阿羅漢身中所攝煩惱。
如地中珍寶。無天眼不見。如是自在智。為無明所覆。
(凡夫亦同。但麤重所逼。此相不顯。故就羅漢顯之。貧家者二乘人。但免熱惱等苦。而都未得諸佛無量福智寶
藏。如世人清貧無事不得名國王長者。故云貧家也。然尅體辨。能藏寶者。乃是地也。故上下論文。皆云地藏。以
根本無明未有能所愛惡之相。故如地也)寶藏喻法身佛性者。(然此下五喻。皆喻如
來性。此明眾生有金有無漏位之妙果也。五中初二是能成之體性。後三是所成之三身)論總顯
五喻中所喻之法云(此後五種所藏之法論偈熟此一時釋云)佛性有二
種。一者如地藏。(此第上喻)二者如樹果。(第六)無始世界來。自
性清淨心。脩行無上道。(通明萬行本具也。即起信中本覺內薰之義)依二
種佛性。(五六所喻)得出三種身。(七法八報九化也)依初譬喻故。(寶藏)
知有初法身。(知有者即是性義法身萬德所依如寶藏是衣食家產萬事之所依)依第
二譬喻。(菴羅)知有二佛身。(亦是性義。果生熟漸等故。喻報化二身)真佛法
身淨。猶如真金像。(七金像喻出纏法身也。第五寶藏喻能成因性。此喻所成果相故。如
金巳成之相)證大法王位。如轉輪聖王。(八輪王喻報身也。法王登位故。如輪
王。即第六果實喻能成二身因性。此及第九喻所成報化身相也)依止鏡像體。故有
化佛像。(九鑄像喻化身也。鑄者。表隨時改轉。故如化也。論云鏡像兼取隨對機緣。無心而現如影
也)。
△六中如菴羅菓。內實不壞。種之於地。成大樹王。
眾生佛性。在無明㲉。如果種在核內云云。果喻見惑
者。論偈云。如子離皮𥢶。次第生芽等。(等於莖輪枝葉華果)見道
斷煩惱。次第生諸地。(內實喻二身性。巳如上說)。
△七中如人持金
像行詣他國。經遊險路。懼遭劫奪。裹以弊物。此人命
終。像棄嚝野。行人踐踏。咸謂不淨。得天眼者。見即為
出之。一切禮敬。喻脩惑者。(弊物多時。必自然壞滅。如見道聖人。所有脩惑。決定
漸斷。不同果核存〔之〕。則多時不杇故。佛性論云。身見先來巳破。生道對治。數數習故。思惟煩惱無復勢力。譬彼
敗衣也)。
△八中如女人貧賤醜陋而懷貴子。當為聖王。
王四天下。此人不知。常作下劣。生賤子想。喻不淨地
垢者。(即於前脩惑中分。七地巳前。名不淨地。由數數出觀有漏心起故。第七地。雖恒無相。乃作意加功用
故)佛性論曰。輪王在貧女腹中。胎不能行。七地巳還
煩惱亦爾。雖名煩惱。而有三德。(意明胎雖隱覆王子而能長養。登地煩惱
亦爾。成就大悲之德。長養聖胎)一無染濁。慈悲智慧所含養故。二無
過失。不損自他故。三有功德。能成就佛法及眾生故。
若長煩惱。即成凡夫。不能成就佛法。若斷煩惱。即成
二乘。不能成就眾生。(今不長不斷。故成二益)。
△九中如鑄師鑄
金像成。列置於地。外現燋黑。內像不變。開模等像。金
色晃曜。喻淨地垢者。(八地巳上。無功任運。心心寂滅自然流入佛智大海。故名淨地。)
偈云。金剛定智斷故。(意云。鑄像巳成。頓破燋模。頓顯金像。如金剛喻定頓斷二障種
子便成佛也)佛性論云。像巳成熟。模未開時。諸物不能破。
唯斧等能破。八地巳上。惑亦爾。唯金剛心。能破究竟
故。然上所用經論。但撮略取意銷文說。然傳教人。還
須具見經文論文。方盡本末。故備引其文。一一配釋。
在補卷中。
疏二者下。如來自藏也。注云隱覆文者。三種藏義中。
此當隱覆矣。如人睡眠。自是心識昧略不行。便似不
顯現。非別有睡法來藏覆心識。問諸經論皆云睡法
如蓋。蓋人心識。此復如何。答亦有此義。即是前藏如
來故。各如來藏之義也。法喻皆有此二義。論次更有
文。在別卷。
疏一體含用下。(含攝中三義。今是一也)謂體性含於相用。今但
略云體用。相從攝耳。然此含者。謂即體之用。依於即
用之體。即用之體。持於即體之用。非如櫃等盛貯餘
物。故注有金器之喻。謂純一之金。含於萬器。緣會即
顯。亦如華嚴金師子章中之意。亦如明鏡含於萬像
故唯識說。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
等。
▲疏二聖含下。(第二義也)彼論如來藏品釋所攝名藏
文云。所攝名藏者。佛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
如來藏。如如者有二。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
名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如來故。
雖因果其體不二。但在因時。違二空故。起無明。而為
煩惱所雜故名染濁。至果時。與二空合。說名為清。如
水體非清濁但由穢不穢故有清濁云云。所言藏者。
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為藏。以如如智。稱如
如境故。一切眾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普為如來之
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為如來藏。藏有三義。一顯正
境無此。離如如境。無別一境出此境故。二顯正行無
此。離此智外無別勝智過此智故。三顯正果無此。無
別一果勝此果故。故曰無此。由此果能攝藏一切眾生
故。說一切眾生為如來藏。(此意云。既三種離如來無有即知悉從如來中現故。
前云悉在如來智內)。
△疏三因含下。(第三義也)即義引彼品能攝名
藏也。文云。謂名能持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
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巳盡故。若至果時。方言得
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始得故。故知本有。是
故言常。
疏出生下。大段中。第三義注云。論三義中無此者。指
佛性論也。謂疏中前二義。巳含論中三義。三義猶局
於疏中二義。況又今闕此門。故前注云。局於此也。文
中二。一直釋云云。
▲疏故十地下。二引證。又二。一以
義通舉。此通指諸教之義。皆約登地。證契法身。方能
脩成種種報化功德妙用。
△疏是以下。二以文證成。
別引論文。釋成上義。乃至人天道行。皆是論文。其義
可見。即起信中用大文云。能生世出世間善因果故。
亦同此矣。此乃證於體大故。顯發相大中恒沙性德。
名用大也。故注云此理智合為如來矣。如來即藏。藏
含無漏因果。證之即能出生。出生故即知本含此德。
故以出生。釋如來藏。
疏此三義下。三配屬也。謂法身本無煩惱。無能隱覆。
本具德用。不待出生。故云尅體。
疏出體下。文二。一直指。二會異。初中二。一約論。如前
巳釋。二楞伽下。約經。經文可解。注云十地經者。經云。
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依此。演說十二有支。彼論
釋云。一心者。第一義諦心也。疏勝鬘下。其文具在下
勸信中疏及鈔也。餘此經及涅槃。皆可知也。
▲疏唯
識下。會異也。據彼論文。名義俱異。約此達彼其體非
二。故引密嚴證也。
疏三種類者。文三。一約論。佛性論云。如來藏有五種
下。即自體相品中文也。具云。自體相者有二種。一者
別相。二者通相。別相有三種。何者為三。一者如意功
德性。二者無異性。三者潤滑性。所言如意功德相者。
謂如來藏。有五種。何等為五。(五中皆有標釋。䟽中撮略釋處。側注記之。今但
以論釋處。銷側注。即甚易記也)一如來藏。(標也)自性是其藏義。(略示也。此下委
釋。餘四皆例此矣)一切諸法下。出如來自性無我為相故。故
說一切諸法為如來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義。義以
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
巳生得滿。是故說名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是其
藏義。此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信樂願聞。由此信樂心
故令諸聖人得於四德及過恒沙數等一切如來功
德。故說此性。名法身藏。四者出世藏。真實是其藏義
世有三義。一者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
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虗妄心果報念
念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
在世間。則恒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見苦法
忍等。以其虗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
為出世藏。五者自性清淨藏。以祕密是其藏義。若一
切法。隨順此性。則名為內。是正非邪。則為清淨。若諸
法違逆此理。則名為外。是邪非正。名為染濁故。言自
性清淨藏者。勝鬘經言。世尊。佛性者是如來藏。是正
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清淨藏。由說此五
藏義故。如意功德而得顯現。佛為顯此義故。說如意
寶。譬如人以宿業故感得如意寶珠。得此珠巳。隨其
意所樂事。自然得成。佛性亦爾。由伏事善知識。脩諸
福慧。感得此性。便隨脩行者意。各各自得三乘之果。
故如意功德。是其別相。上釋第一如意功德生銷疏
說。餘二無異。三潤滑及通相。皆在別卷。
▲疏勝鬘下。
二約經也。詳論與經義全同也。論中亦引經為勝故。
故疏注法界藏云。即論中初二也。然經唯四種者。譯
者前後不同故。而論中初引。亦有五種。若會二譯令
同者。即疏引經。標云如來藏者。便是第一。即論中如
來性也。法界者即是第二。即論中正法藏因。果是因
義故也。餘三全同注。華嚴者。即妙嚴品第一歎菩薩
之德之文也。
▲疏此之四名下。三辨其總別。但辨經
中四名。自然例顯論中五名也。初總想者。今釋四名。
則以法界藏為總相。若約五名。初二合為總相義。亦
相當矣。注此本下。疏今所引。即藏中別行一卷之文。
唯此四字。是唐朝三藏菩提流支所譯之本。在寶積
經大部中。以加此四字。文即顯故。
疏四行相下。文二。一總相。二初真如性下別相。初中
又二。一標。二然真妄下釋。具如起信疏云云。別中亦
二。一性。二相。初中。標云真如。即指論文。性字即指經
中自性。於中又二。一勝鬘下約經。(對論詳之。其意可解)二論中
亦可約論云。文云。所言空者。從本巳來。一切染法不
相應故。謂離一切差別之相。以無虗妄心念故。(故經云脫
離一切煩惱藏)所言不空者。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
常恒不變淨德滿足。(故經云。具過恒河沙不思議佛法故。判云義全同此也)疏
後生滅中。又二。一標。二釋。初中生滅者。合於差別。經
論皆攝故。注具如論疏者。論判云。是二種門。各皆總
攝一切法。彼疏云。生滅必賴於真如。真如不必藉生
滅。故不動之法亦在動門。如波必濕濕不必波也。餘
義可知。然無為法唯是無漏。不善之法唯是有漏。善
及有為。皆通有漏無漏。又無為不善一向相非。(不善必乖
於無為。無為必非不善)有為及善。互通是非。(善中有有為無為有為中復有善不
善。故言互通)然此展轉分二之義。作看似頭緒紛然。細詳
則昭然易見。
疏五業用。文二。一標。二初直下釋。釋中二。初不變二
義可解。後生滅下隨緣也。又二。一別。二總。別中二。一
染緣起。二能知下淨緣起。疏由後下總也。又二。一以
論引經。經即阿毗達磨經。二長行下。以經(勝鬘)釋論。(阿毗
達磨)云性者如來藏者。彼論具云。所言性者。如聖者勝
鬘經言。世尊如是說。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出世間法
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淨如
來藏故。注唯識下。彼論釋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
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言隨自宗者。彼以賴耶
為諸法之因故。釋云。界界是因義。以此如來藏。為諸
法之本故。釋云。性即如來自性也。疏是依者。是所依
也。生死涅槃是能依故。是持者。是能持也。生死涅槃。
是所持故。本文具云。住持者。亦當所住也。生死即當
能住。是建立者。亦是能也。生死涅槃是所建立之法。
謂如來藏。能建立。能持生死涅槃。是生死是涅槃所
依所住之處也。疏諸道者。六道也。證涅槃下。具云。依
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證涅槃。世尊。若無如
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不欲涅槃。不樂願涅槃
故。餘義在別卷。
疏六勸信中。文七。一明相應信。二明不信之相。三明
信順之益。四證諸行之本。五明難信所以。六正勸須
信。七揀信器。初中。注引寶性論者。即是為何說品中
文也。具云。問曰。真如佛性如來藏義。住無障礙究竟
地菩薩第一聖人。亦非境界。以是一切智者境界故。
何故乃為愚癡顛倒凡夫人說。答曰。以是義故。略說
四偈。處處經中說。內外一切空有為法。如雲及如夢
幻等。此中何故說一切諸眾生皆有如來性。而不說
空寂。(釋曰。此上猶是假立助成問意也下方正答云)以有怯弱心輕慢諸眾
生。執著虗妄法。謗真如佛性。計身為有我。為令如是
等遠離五種過。故說有佛性。此四偈。以十一偈略釋。
(略引六偈餘在別卷)以眾生不聞。(不聞如來藏)不發菩提心。或有怯
弱者。欺自身諸過。(不識如來藏故。自謂定實是梵)妄取眾生過。(自欺欺他
也)不知客染心。實無彼諸過。(妄空)自性淨功德。(真有)以取
虗妄過。(認他)不知實功德。(迷自也)是故不得生自他平等
慈。聞彼真如性。起大勇猛力。及恭敬世尊。智慧及大
悲。增長五種法。不退轉平等。無一切諸過。唯有諸功
德。取一切眾生。如我身無異。速疾得成就。無上佛菩
提。
▲疏離此下。二明不信之損。言墮邪者。三聖觀云。
信若不信法界。信則墮邪。(法界即如來藏性)又云不信自心
是如來藏。非菩薩故。故密嚴下。引證也。文云。佛說如
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不知即不信)藏即賴耶識。
前後頻引。故此略標。
▲疏必須了之下。三明信順益
也。此言及用。華嚴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
顛倒慧。增長一切惡。如前所引。據此則了之方知也。
勝鬘下。引證。此同淨名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也。據比
文意。反明若於在纏疑惑。則於出纏諸佛如來法身
功德。亦有疑惑。
▲疏華嚴下。四證諸行本也。然華嚴
九會。初會是總是本。餘會是別是末。故此三昧。是法
根本。以三昧體是如來藏故。彼經云。爾時普賢。於如
來前。(常對佛故)坐蓮華藏師子之座。(表所入定自性無染含果法故)承佛
神力。入於三昧。(心境具故)名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
身。(光明遍照即能觀大智。如來藏身即所觀深理。凡雖等有佛智方照又大智亦通本有。本有真實識知遍
照法界義故顯於依正離如來藏無別自體。故入此也復有釋言。廣大生息。謂慈悲無邊為廣。智慧無上為大。
生相巳盡為生息萬德含攝是謂藏身即出纏法身也約本性者。凡聖俱成藏識包含種子建立趣生為廣。本
覺理量等佛名大新新起故名生染淨不能動為息在纏法身名藏此不明體相用有六對也)普入
一切。謂佛平等性。(即如來藏故入藏身即是佛平等性)。
▲疏然雖下。五
明難信所以。如聞皇后懷帝王之胎。即無所疑。聞說
貧醜女人懷轉輪王之孕。(即前喻也)則不肯信。又如愚癡
孩稚見不對雜穢色相之摩尼。即信淨明。見現此等
影像之時。即不肯信。
▲疏願諸下。六正勸須信也。文
二。一能信可知。二妙理下所信。三二法難可了等者。
先是勝鬘夫人對佛說。如來藏清淨心。煩惱不軍心。
心不軍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然有煩惱。有
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染者難可了知。佛即隨喜。
如是如是。自性清淨心。而有染污。難可了知。有二法
難可等。如疏所引也。次下文云。如是二法。汝及成就
大法菩薩。乃能聽受。諸餘聲聞。唯信佛語。
▲疏若料
揀下。七揀信器。文二。一標。二非器下釋。釋中三。一釋
非器。寶性論偈云。唯依如來信。信於第一義。譬如無
眼者不能見日輪。長行釋云。此偈明何義。略說一切
眾生界中。有四種眾生。不識如來藏。如生盲人。何等
為四。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佛。四者初發菩
提心菩薩。如聖者勝鬘經中說言。世尊。如來藏者。於
身見眾生。非其境界。世尊。如來藏者。於取四顛倒眾
生。非其境界。世尊。如來藏者。於亂心失空眾生。非其
境界。故此明何義身見眾生者。謂諸凡夫。以彼凡夫。
實無色等五陰諸法。而取以為有我我所。虗妄執著
我我所慢。於離身見等滅諦無漏性甘露之法。信亦
不能。何況出世間一切智境界如來藏。能證能解。無
有是處。又取四顛倒諸眾生者。所謂聲聞辟支佛人。
以彼聲聞辟支佛等。應脩行如來藏常。而不脩行如
來藏以為常。以顛倒取一切法無常。脩行如來藏無
常。應脩行如來藏樂。而不脩行如來藏以為樂。以顛
倒取一切法皆苦。脩行如來藏苦。應脩行如來藏我。
而不脩行如來藏以為我。以顛倒取一切法無我。脩
行如來藏無我。應脩行如來藏淨。而不脩行如來藏
以為淨。心顛倒取一切法不淨。脩行如來藏不淨。以
不知不覺故。如聲聞辟支佛等。一切不能如實隨順
法身脩行。以是義故。第一彼岸常樂我淨法。非彼聲
聞辟支佛等所知境界。如是之義。大般涅槃脩多羅
中。池水譬喻廣明此義。(序中鈔文巳引)又散亂心失空眾生
者。謂初發心菩薩。離空如來藏義。以失變壞物脩行。
各為空解脫門。此以何義。初發心菩薩。起如是心。實
有法斷滅。後時得涅槃。如是菩薩。失空如來藏脩行。
又復有人。以空為有物。我應得空。又生如是心。離色
等法。別更有空。我應脩行令得彼空。彼人不知空。以
何等法是如來藏。偈言不空如來藏。謂無上佛法。不
相捨離。相不增(功德法也)減。(煩惱也)一法如來無為身。自性
本來淨。客塵虗妄染。本來自性空。下文釋偈。及廣引
勝鬘。悉在別卷。
△疏是器三者。二釋是器也。勝鬘經
云。勝鬘白佛言。三種善男子。於甚深義。離自毀傷。(意明
無此三智。則不信如來藏。為自毀傷也)生大功德。入大乘道。何等為三。
謂自成就甚深云云。如疏也。次下結云是名仰推如
來。除此三種諸善男子巳。諸餘眾生。於諸深法。堅著
妄說。違背正法。習諸外道。腐敗種子者。當以王力及
天龍鬼神力。而調伏之。佛言。善哉善哉。勝鬘。於甚深
法。方便守護。降伏非法。善得其宜。釋曰。准天台宗。約
根利鈍。有隨法行隨信行。即是此中第一第二智也。
隨法即自力增勝。隨信即緣力增勝。謂遇佛了義教
及真勝善知識。而能隨順。失第三智者。謂尋讀了義
最上頓教。或遇善友所說圓頓之理。理與情違。情難
忍可。不以乖情而生疑惑。但須仰推世尊所知之法。
理雖平等不殊。而智解有凡聖勝劣。此甚深之法。非
是我所知之分齊。但當慇懃正觀矣。且為此釋。未敢
指南。待撿勝鬘疏。續當具敘。
△疏又反三非下。謂反
三非器。即三皆是器也。反者。謂離身見。離四倒。不失
空如來藏等也。及三是器即三非器者。例之可知。(謂一
無甚深法智等二三云云)。
疏釋經意者。文三。一對前指體。二言如來下。正釋經
文。三總結成前意。於第二中。又二。一料。二無起滅下
釋。釋中二。一釋空藏。二釋不空。空中又二。一銷文。所
知生死等者。經云。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
轉生死。乃至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
故。今釋意云。以如來藏中本無起滅故。前文作如是
說。疏釋上彼知覺等者。文云。彼知覺者猶如虗空。知
虗空者。即空華相對。上所知生死。此名能知之智。今
釋意中。以如來藏中本無能知對緣之智故。前文作
是說也。疏能執能知者。計有生死。名能執。達無生死。
名能知。
△疏此乃非唯下。二顯德。於中。先且躡前空
藏文勢。從方為自體下。正是顯德。真實識知等者。即
起信之文。華嚴云。能見(同此無知見及上彼知覺者如空)及所見。(同此
無起滅也)見者(同上知空華者)悉除遣。(結總上文)不壞於真法。是名真
見者。(同此如法界等三句)。
▲疏如法界下。二釋不空藏也。佛性
法性者。彼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
名為法性。前巳引釋。如云能造等者。楞伽起信寶性。
皆有此文。大同小異。疏二義之別者。如來藏法界性
也。一體之同者。經云。知是法界性也。如即同義。疏豈
須等者。滅舊惑。結上拂所知生死空也。添新生者。結
上拂能知等。疏重宣者。義重文不重也。應以四句揀
之。謂文重義不重等。
疏解云汎論下。總方為二。一總明諸教。二別辨此經。
初中四。一立四種。第一名者。慈恩云。室盧迦三十二
字。處中頌也。(西方五種句。一短句。上五字下三言。四句為偈。二前句。唯六七字。還四句為偈。
三中句。八字成句。四後句。後從九字乃至二十六字。五長句。從二十七字。巳上不限)諸論指諸
大乘經。皆云若干偈。即此也。如云華嚴十萬偈等。其
中結偈處極少。餘悉是長行。故知十萬之數。非伽他
祇夜蘊駄等。乃是初三十二字之頌等也。疏蘊駄南
頌者。瑜伽論。每標頌文。皆云蘊駄南也。問偈頌以何
為體。答以名句文身為體。不同小乘頌依於文及文
士者。此乃室盧。云云(如上引釋曰文士者。即造頌假者小乘凡此文及士。皆是頌依)
問百法中。何不開數。慈恩答云。進詮體義劣於名句。
退為所依不及之聲故。百法中不別建立。
△疏為何
下。二明八義。又二。一正述。二今此下。配經。言正唯三
七者。謂鈍根重說。(當時淨土之會。皆入三昧。雖無鈍根而流轉末世不妨有也。意令總
覽長行對偈方解義理。然後隨力唯誦持偈頌之文自記得長行義)及增明前說。(文相自明)。
疏兼一五六者。謂此三通於直頌。皆容有少字。隨樂
易受之意。意令一有文持。文持者習長行。無者習頌。
二樂備覽者習長行。樂諷詠者習頌。三心力強者習
長行。心力劣者易得受持。即習頌也。疏全非二四八
者。非二者。此非孤讚。非四者。淨土法眾。同住如來平
等法會。無後來之徒故。如涅槃云。佛昔日云云。說經
意。爾時復有利根眾生。為聽法故後至等。前十二分
中巳引。非八者。長行巳說故。
△疏又慈恩下。三引十
義亦二。准上雖云十義是十對也。每對皆上字是長
行。(利前曲難真取等)下字是偈頌。(鈍後直易俗捨等)一為利銳二根。
二為前後二眾。三為曲(屈曲顯等)直(直言其事)兩樂。(樂曲樂直)四為
難(難解者長行委曲說)易(易解者。偈頌撮略而說也)兩解。五為真(就理真言)俗(隨俗
文飾)雨隨。(隨真反俗)六為取(取善)捨(捨惡)兩分。七為標(標列理事)釋(釋說
義昧)二別。八為智辨二殊。九為解持二異。十為說行二
別。疏對會可知者。配此即對前八義也。謂利鈍即前
第三。(但言為鈍根說煩。即知利根但要長行也。下皆例此。曉之)前後即第四。曲直
即第五。難易即第六。真俗即第二。標釋即第八。(云長行未
說。即知但是標也)智辨即第七。(有利辨故。增益明顯)解持即第一(解義即須
長行委尋。若巳解。但要持於少文。而攝多義。即須頌也)唯取捨說行前中無也。
以苦非諦當故。謂長行與偈頌。皆容互有也。餘八對
前皆具也。前以八法。收得此十六法。兼便以義列。覽
之即解。智者詳焉。
△疏然長下。四辨五例亦二。一正
述其例。慈恩加文質一對。今不取者。以長行及偈譯
者不同。文質在於譯人。豈可一文一質。自有人譯經。
長行亦文。復有人譯。偈中亦質。疏今經下。二配屬此
經。
▲疏今此段下。第二別辨此經也。名少殊者。唯第
四結牒之文全同。餘前三皆小有開合。下更示之。
疏皆長離偈合者。初段長行中。先且標本有覺心。後
明悟即成佛。故云離。偈中但云皆以智慧覺。故云合
由此科文不全同前。故云名少殊矣。第二段即長行。
先示無明行相。後方顯其本空。今便了達其空。故長
離偈合。合者。了達二字。含於達相達性。(達真空即性矣)疏長
先等者。長行云。永斷無明。方成佛道。然後徵釋無明
性相。今乃在徵釋之後。又長行云。如眾空華滅於虗
空等。然後說彼知覺者猶如虗空等。今即幻滅之文。
在拂迹後。疏長隱等者。長行但云發清淨心。此直云
菩提心故。文殊章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五(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