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
少之義。故云平等。不是有人心平智巧能均攤分布
令不偏頗名平等也。故云無能作者。
疏前三等者。如信位。覺業不起為滅。不覺惑為未滅。
賢位。覺異相。不覺住相。聖位。覺住相。不覺生相。皆以
覺為滅。不覺為未也。若約此經本文。則信位勞慮滅。
淨解未滅。賢位。淨解滅。見覺未滅。聖位照寂未滅。未
得障礙即覺故。疏夢渡河者(未撿。)疏圓明證悟等者。八
地即是。故無相無功用也。問後有三重細障未盡。何
得圓明。答此地是圓證之初。自後稱性之智。任運流
轉。細惑任運自盡。都不更加功用。故說圓明。其實佛
地。方為究竟圓明也。此猶約行布門說。若圓融門。初
住即是。注志公云者。大道不由行得。說行只為凡愚。
(地前之人及地地出觀散心。皆屬凡愚。故所斷之障。名二十二愚)得理反觀於行。始
知枉致功夫(初即〔八〕地。究竟即佛。然亦不枉。智者詳之)。
疏非謂將心者。問既云順如來寂滅。豈不即是順他
耶。答曰。自心寂滅。即是如來寂滅。非順他釋迦彌陀。
心外無別如來故。疏五教不同者。問此經頓宗但直
釋而巳。何得廣列諸宗地位。答。此所列者。却意在破
著。但是修習佛道之人。皆為階位等級之見。不肯直
造佛心。今若不言疑終不泯故。廣明諸教不定。令彼
執心無在。又有一類人。自謂我今頓悟巳是佛了。功
濫聖流。不能進習。亦要對治此故。疏小乘果別者。今
所明者。皆論初從凡夫發心。終至無上佛果。有斯多
說。小乘無成佛義。故不敘之。
疏一依唯識等者。彼第九云。(假為三問)誰人於(能入人)幾位
(入所經位凡經時節多小長短)如何悟入。(如何方便而能悟入)謂(假答)具大乘二
種性者。(答初問也。一本住性。二習成性。下道場中。具引此揀二乘及無性也)略於五位。
(答次問)漸次悟入。(答後問。此皆略答。下方廣辨。後二既皆取意撮略引用。或却具論次文釋
之。或具出論文。便住彼疏解之。或以論次後之文釋之。或亦時者以意釋之。立五位者。以所求大果福智無邊。
非少修行而速圓說。非行一行便證多果。必須〔云〕劫脩無邊因。三劫皆因位攝。即前四位。初劫是初二位。次劫
是第三位全第四位少分。後劫第四位半)。
疏資粮者。資益巳身之粮。方至彼果。即福德智慧二
種。是菩提涅槃通路之粮也。從初發心乃至未起等
者。此位本頌曰。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頌不云初。但云乃至
者。前更無位。不言可知)於二取隨泯。猶未能伏滅。論曰。從發深
(清淨增上力)因(竪因)大菩提心。(今圖文少。但言發心)乃至未起順決擇
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四勝義中。簡於前三。此即勝義勝義也。即是真如順決擇
者。作唯識觀。求住識性。是加行位人。今未起此識巳前。皆資粮也。以未能伏除識相。未名求住唯識性。故但趣
菩提大果。求解脫故。即地前四十心。皆是此位。然彼巳前。或八萬六萬四萬二萬十千劫等。皆不入此位。評曰
據彼釋云四十心。兼含十信。今又云巳前不入者。意說緣會聲聞迴心向大耳)齊此皆是資
粮位攝。(上明位分齊了)疏為趣正覺等者。此下釋資粮義也。
亦名順解脫義矣。然論中。於趣菩提。云修集資粮。於
為有情。云順解脫。今以二利互通。意在文略。故通相
言之。論具云。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今云。覺者是唐言之)修集種
種勝資粮故。(望菩提為號)為有情故。勤求解脫。(今疏直取結成之義。
故但云順解脫。不言求也)由此亦名順解脫分。(望涅槃為因也。對求於彼此行不達
決擇是分。即擇法覺分。分者支分義。順彼決擇分故。擇是名順決擇分。今言分者。即因支義。是順解脫之因。因
之一支。故名為分。即順體是分。順彼解脫之分。名順解脫分。此依利他為因。然菩提利他義顯。解脫自剎義增。
論於菩提却云自利於涅槃却云利他者。益故。〔似〕彼顯此故。文顯於此義。貫於彼故也。評曰。今疏中。此故通言
為趣為度等也。問何故。順解脫分。分即是順。順決擇分。分體非順。答決擇體是有為。可體即分。體有多故。涅槃
體是無為。彼非是分。能體一非多故。然福智正是資粮。之體論且釋義。然於後文。說其體相。今疏撮略而用。意
在文少易解故。便云修集福智也。論上來總是釋頌上半。資粮位竟。此。下解漸次悟入之言釋頌下半)此
位菩薩依因(大乘多聞熏習相積即前本習二性)善友(逢事無量諸佛出世)作意
(巳得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友所能動壞)資釋粮。(己善積集諸善根故)四勝力故。(上釋
此四。皆攝論文。世親云。一因。二緣。三脩。四積也)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
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脩菩薩行。(一切多住事相散心行諸麤行)故
(由住外故)於二取。(此顯執取能取所取性故。此能二現行。為能熏習)即引隨眠。(二取
習氣也。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故即是所知煩惱障種)猶未有能伏滅(二取隨眠是所伏滅)
功力(未有此力)令彼(彼二隨眠)不起二取現行。(二麤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
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從擇二取巳來注釋。皆是論之下文)。
疏二加行者。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
慧資粮。順解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等。(次下文因疏也)對
法莊嚴論中說。欲入見道。修五地為前方便。謂持地
任地鏡地明地依地。彼文云。謂諸菩薩。巳善積集福
智資粮巳。聞隨順通達真如契經等。(持也)如理作意。(任也)
顯三摩地。(鏡也)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不異定
心。(明也)由行如是。乃至捨離二種能所取故。證無所得。
能入見道。捨離一切麤重。得清淨轉依。(依也。前四地因。第五地果)
燸頂者。依四尋思。尋思名(一也)義(二也)自性(三也)差別。(四也)假
有實無。無性論釋尋思如實云。推求行相。方便因相。
說名尋思。了知假有實無。所得決定智方便果相。名
如實智。即唯加行智為體。(謂一切法。名之與義。既於前住緣法義境。其中似文
名之義。唯是意言。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無性論釋云。此中名者。謂色受等名。亦攝名因名果等。尋思名者。
謂名名身多名身。因者謂字字身多字身及聲等名果。者謂句多身句等身。皆名之果。對法論云。謂推求諸法。
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名召諸法勝故。但說尋名也。義者。如名身等。所詮表得。蘊處界等。若體若義總
名為義。義空徧故。不說自體。推求此能詮所詮定不相應。此中唯觀妄情所執。能詮所詮。唯意言性。意言之中
依他文義不說無故。即依所取能詮所詮。今觀唯是意言性也。對法等說。此在燸頂二位。此唯觀所取無。故觀
徧計所執。無非依他也。故言假有實無。一切有為無為。皆義中攝。此偏一切諸有法)忍世第一
者。依四如實智。如實徧知。此四離識(所取境也)及識(能取
識也)非有(通上二也。前觀所取。未觀能取。此智忍可前境離識。非有所取空巳。復能徧知能取彼識離識
內境決定非有。能取亦空。了知內識及所變相。互不相離。如幻事等。然前曰尋思無所取時。燸是下位伏除。頂
是上位伏除至如實位下忍即無所取。中忍順無能取觀伏除能取。上忍忍無能取。俱是如實智觀下品。以久
修習。伏能取時。但是中忍。上忍便取世第一法。雙印前二空。名如實智觀上品)名義相異。(能詮所詮
不同)故別尋求二(名義)二(自性差別)相同。(名自性與義自性同。名差別與義差別同)
故合思察。(合二自性為一所觀。合二差別。為一所觀。故為四尋思也。若俱開者。應成六尋思謂
一名。二義。三名自性。四義自性五名差別。六義差別。然尋未思察。影略言之。意無別也)注依明
得等者。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名為發。此俱時名發。
明是無漏慧。初得無漏慧之明相。故名明得。明得之
定也。此明及燸。皆從喻為名。如日初出先有明相。如
鑽火欲出先有燸觸。聖位見道。如日如火故。此位觀。
如明如燸故。論云。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
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燸。創觀等者。尋思功能。論
云。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
得。注依明增等者。文勢類前。但重觀故。以初伏除所
取難故。分上下位。至此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
極。故復名頂。頂是極義。注依印等者。順通二義。一樂
順。二印順故。論具云。於無所取。決定印持。(下忍也)無能
取中。亦順樂忍。(中上忍也)此有三品。皆名為忍。下上位中
皆印忍故。立印順名。一印順名通初及後。樂順之言。
唯在中忍。故合但言印順定也。又差別相。下忍名印
忍。印所取無故。中忍名樂順。樂無能取。順脩彼故。上
忍但名印順。即能取無。順觀彼故。故合三忍。名印順
定。忍者智也。與印順俱定。名印順定。(初後准此釋)無所取
等者。論云。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
所取能取相待立故。(此釋所印所順二取俱無義也。次下釋能印等名云)即順
忍時。總名為忍。(印忍樂忍順忍之時。合此三位總名忍也。忍通二處也)印前順
後。立印順名。(印前所取無順後能取無。及忍能取無故立此名也。此釋三位別名也)忍
境(所取)識(能取)空故亦名忍。(合上三位忍境等故。然中忍雖不印可。順樂忍可。故亦名
忍。頂等位中。雖亦順下忍。初未有忍。故不名為忍。中忍初後皆有忍故。故立忍名也)注順無能
取者。此一句含於中上二忍。以順字含二義故。一樂
順。樂順能取空之觀也。即當中忍。二印順。印順能取
空。即當上忍。注文在略。故但一句。注依無間等者。論
次上云。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
印(隣於見道故)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無間即定。無間
之定。二釋皆通)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疏伏除二
取者。如前所釋也。謂𤏙頂及下忍。伏除所取。中忍上
忍。伏除能取。世第一法。雙伏除二取。伏除二取者。唯
分別及二現行。非俱生及二種子。故論最後文云。此
加行位。未遣相縛。(相分縛見分也。謂一切有漏善無記不善等心。皆有分別相。此相能
縛於心。非謂相縛即是執也)於麤重縛。(一切有漏法)亦未能斷。(瑜伽云。由相縛
未斷有漏分別相故。其無堪任。麤重亦未能斷。此中言相縛者。一切有漏相麤重縛者一切有漏不安隱性也)
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達見道故。(此全伏滅也。乃至細者。自邪分別起。亦不
現行)於俱生者及二隨眠。(俱生二取。未全伏滅。許少伏滅。即是現行分別全伏。俱生
少伏。若俱生分別二種種子。全未斷滅也)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
未全伏除。全未能滅。疏順決擇分者。順趣真實決擇
分故。即燸等四。是能順趣。(故論標云。此總名順決擇分)見道無漏真
實決擇。為所順趣。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擇即分。名
決擇分。決揀疑品。彼猶豫故。擇揀見品。彼不擇故。疑
品擇而決。見品決而不擇。故此智品。名決擇分。分是
支因義。即擇法覺支。此在見道。是無漏故。名為真實。
此燸頂等四。順趣彼分。名順決擇分。行相同彼名順。
欣求往彼名趣。前順解脫分。既初發心。求究竟果。故
遠從彼。以得自名。此順決擇分。隣近見道。欣遠之心。
不如始業。故從隣近。以得自名。然五位道中。此獨名
加行者。以近見道故。是見道之加行故。非前資粮無
加行義。對法論說。所有資粮。皆加行道。有加行道。而
彼非資粮。即此四善根也。然此位菩薩。觀二取空。便
謂真性故。未入見道故。本偈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
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次前云。皆帶相故。
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
(心上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真證時。此相便滅也)謂是唯識真勝義
性。以彼空(空所執相)有(有依他相也)二相未除。(謂有空相是彼相真性也)帶
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巳。方
實安住。(滅空有相。即能入真)依如是義故有頌言。(攝大乘說教授二頌。教授
菩薩。故此分別。瑜伽論彌勒所作。無著故引。古云分別觀論也)菩薩於定位。(顯非散位。資粮
中多住外門。此多在定內門修行也)觀影唯是心。(觀內境心影離心非有。唯是內心。此在燸
位)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唯有內心。此在順位)如是位內心
知所取離有。(下忍)次能取亦無。(中上位合。此俱印二取空。即此第一法。以時少
故從忍位說)後觸無所得。(入真見道)。
疏三通達位者。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
住唯識。離二取相故。下解經文證道處。當具引釋。疏
初入地者。謂十地中。每地皆具三心。謂入心住心出
心。今初入心。便是此位。疏無分別等者。釋通達及見
道之名。論云。無分別智。(見分有也)都無所得。(相分無也)又云。加
行無間。此智生時。(世第一法。更無間斷。即得此無分別智也)體(通也)會(達也)真
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然此見道略說有
二。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出見道體也。以無分別為體。唯此證
真故)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唯識真勝義性)實斷二障分別(揀俱生也)
隨眠。(種子)雖多剎那等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經位
雖多剎那。以相相似等故。總說一心。即三心見道。以此為證。若一心見道。以無間解脫并一勝進。名多剎那。總
名一心。非無間中復有多念。然於此中。有二異說也)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
(二空也)漸斷。(二障也。如下三心真見中解。以此三心人法理障證斷俱異。故名漸證斷也。瑜伽亦
說。見道三心。名頓斷者。不別起觀心。束三界二障。為三品斷故也)以有淺深(理也)麤細
(障及智行)異故。(貫通上文)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第二師說
頓證斷也。或三心究竟。一無間一解脫一勝進。從真入相。或二心究竟。不假勝進。從勝入劣也)由意
樂力。有堪能故。(前加行時。意樂俱斷。故入觀位。不別為三)二相見道。此復
有二。(一辨三心。二辨十心云)一觀非安立諦。諦有三品心。一內
遣(唯緣內身而遣假故)有情(先計有情妄計所執。但有內心似有情現)假(談其無體)緣智
(能緣心也。即緣內身為境。遣有情情假之緣智。下皆准知)能除耎(下也)品分別隨眠。二
內遣諸法假緣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徧遣一切
有情諸法假緣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然此中人法二障。各分上
下。麤上細下。合為四斷。然二麤者。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品智。方能雙斷。此即隨智說為耎等。初
起為耎。次起名中。勝前劣後故。後起為上。於斷見惑。此最為上。以惑隨智說三品也。然初二但緣內身。〔捨〕我法
假。第三心時。其智最上。能廣緣一切內外我法。故三別也)前二名法智。各別緣故。
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瑜伽同此也此下釋相見之名云)法(法則倣學也)
真見道二空見分。(雖亦有自證而不法彼。親緣如者方乃法之)自所斷障。
無間解脫。(就見分中。有無間解脫。隨自所緣斷障。有四見分。就無間道中。人法二見分各別法
故。有初二心。解脫道中。人法二見。總法有第三心。法見分者行相與真如境別故。不法自證者。與真如境體義
無別故也)別總建立。名相見道。(別總法者。顯無間所斷有差別。顯解脫道所證唯一
味故。此師與三心十六心等。俱為相見道)然此三心。有云真見。有云相見。
不能具引。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一者依
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心。(四諦各四心。謂法忍類智各二)二
者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現前不現前三界苦等。四
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文義繁廣。不能一一引釋。論後文
云。諸相見道。依真假說。世第一法。無間而生。反斷隨
眠非實。如是真見道後方得生故。非安立後起安立
故。分別隨眠前巳斷故。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
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故頌偏說。(以證識性觀照如故。偏說真見。據此
即知。言見道者。但是真見道也)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
智攝。諸後得智。二分俱有。乃至菩薩。得此二見道時。
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
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巳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
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疏四修習位始從等者。前見道唯在初地。初入地心。
今此修道。除初入地心。出相見道巳往出地心乃至
第十地終。金剛無間道來。並皆修道位之分齊。即十
地位滿。等覺位中。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無間道中惑
盡。解脫道中得究竟果。今是因位之終故。至無間道
矣。疏為斷等者。為欲斷所餘障故。為欲證轉依果故。
數數修習智也。修習正是此位故。位名修習。前二句。
是修之所以也。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
麤重故。便證得轉依。論次文云。此智遠離所取(無得)能
取。(不思議)故說無得及不思議。(釋初句也。即一智體。離計所執。執實。有所能取。
說無得等。非無見分等也)是出世間。(斷世間故。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故。體無漏故。證
真如故也)無分別智。(十地中根本也。釋次句了)上來釋頌上半。便解疏
中無分別智竟。以疏中意在連前帶後。文略義足。遂
依論中釋。標示略釋之文。故與釋頌之文。先後不次。
疏斷餘障者。即頌中捨二麤重故。此是見道所斷二
障分別隨眠所餘之障。故云餘障。即俱生二障種等
也。故論云。數修此(此無分別智)故。捨二麤重。二障種子。立
麤重名。性無堪任。建細(麤也)輕(重也)故。令彼永滅。故說為
捨。(所知障種名麤重者。及非種麤重。地地別斷。煩惱障種名麤重者。金剛始除。若論煩惱非種麤重亦地地
斷。今顯由十地修無分別智。至金剛心。斷煩惱種。十地中斷所知障等。總合為言。名斷二種。約究竟盡。唯在金
剛。金剛盡時。證轉依果也)疏證得轉依者。頌第四句。然轉依者有
二。一總為別依。二本為末依。今初。論云。然能捨彼二
麤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
染(虗妄徧計所執)淨(真實圓成實性)為依。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
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
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疏轉還滅
依也。即所捨所得也)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總為別依竟自下本為末依。即真如為迷悟依也)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
涅槃之所依故。迷此真如。受生死苦。悟此真如。得涅
槃樂。今由斷二麤重故。轉滅依如生死。轉證依如涅
槃。云云。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染時。假說新淨說
為轉依。雖於此依亦得菩提。頌意。但顯轉唯識性。然
證二種轉依。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斷十重障。證十
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此修習位。說能證得。非巳
證得。因位攝故。(要成佛方證故。此十地。無間道斷障為因。解脫道方證彼故也)。
疏五究竟位金剛心後者。出前因位也。解脫道者。得
二果之初也。即前所說菩提涅槃二轉依也。故六位
轉依中。第四果滿轉依。云果圓滿轉。謂究竟位。金剛
喻定。現在前時。永斷根本一切麤重。頓證佛果圓滿
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然此二果。即是第六廣大
轉也。是此位體。利樂有情者。果之用也。窮未來際者。
無斷無盡也。此宗。煩惱無始有終。菩提有始無終故。
後前後習位所得轉依。(即菩提涅槃名四種轉位也)應知即是究
竟位相。(前說轉得行相。得了即屬此位故)故頌曰。此(此前二轉位果)即(即是究竟
無漏界攝)無漏(諸漏永斷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也)界。(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
德故。上釋初句出位體說也)不思議(此轉依果。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
世間喻所喻故)善(又是自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
順益相故)常(此果無盡期故。法界無變易故。四智無斷盡故)安樂(無〔邊〕逼惱故。法界眾相寂靜故。
四智永離煩惱害故也)解脫身。大牟尼名法。(二乘所得二轉依果。但名解脫身。大
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大功德法所莊嚴故。故此
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
廣如彼說。上來釋此一頌。盡是取本論文)。
疏二者攝論者。彼論第六。入所知相分中云。何處能
入。(問所入境能入位也)謂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
相所生。(謂於大乘法。相所生決定行相似法似義意言。能入於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界。是入
是持)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
識性。隨聞勝解故。(於此意言。或能入。在勝解行地。於一切法唯識性中。但能聽聞。生勝
解故)如理通達故。(或能入在見道中。此如理通達此意言故)治一切障故。(或能
入在修道中。由此修習。對治煩惱所知障故也)離一切障故。(或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極清淨。
離諸障故。如是四種。是能入位)釋曰。上所注解。皆全用無性菩薩釋
本論之文也。然本論有四節。一明所入。二意言為能
入。三勝解下明能入位。四於一切法下。顯示即入之
相。唯識釋云。以彼未證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勝解
決定印持之義。散心決定。意解思惟未證解故也)然唯識論中。以勝解行地。
攝資粮加行二位。餘三。則彼疏指云。二論全同。今詳
諸文。初位但是三賢無加行位。下說瑜伽士地後。當
廣引諸文具釋此義。又餘三位。亦不全同。唯識。以見
道中。但言達理。意通地地。證真如故。修道中。但言治
障。意亦通初地入心。斷二障分別隨眠故。若唯識。則
二位各具證真斷障。下文前更說之。
疏三瑜伽等者。第四十九地品中。及顯揚論第七所
說。故云等也。然彼四十七中。說十三住。亦在此七地
中所攝也。五十二位。亦是此中所攝。謂一攝十信。二
攝三賢。三攝初地。四從二地至七地。五八地。六九地。
七則十地。及佛言種性地者。即彼第一種性住。慈恩
配歸唯識中本性住種性。以約五性宗故。若約諸經
論。合當十信也。住中文云。(下皆例知)謂諸菩薩。性自仁賢。
性自成就菩薩功德。(若約十信說。即宿熏習故。今巳成性)菩薩所應眾
多善法。於彼現行。由性仁賢。逼遣方便。令於善轉。非
由思擇有所利約有所防護。住此中。任持一切佛法
種子。於自體中。(阿賴耶識)於所依中。(相續之身)巳具足有一切
佛法一切種子。性離麤垢。不能現起上煩惱纏造無
間業或斷善根。(廣如種性品說)疏勝解行地者。即第二勝解
行住。住中文云。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
意樂。所有一切諸菩薩行。皆此住攝。(巳上初劫)疏淨勝意
樂地者。即第三極喜住。(是初極喜地故)疏四行正行地者。即
從四至九。六種住也。依聖道修功用行滿故。束為一
名。謂第四增上戒住。(二地)五增上心住。(三地)六覺分相應
增上慧住。(四地)七諸諦相應增上慧住。(五地)八緣起流轉
止息相應增上慧住。(六地)九無相有功用住。(七地也。巳上第二劫)。
疏五決定地者。無功用任運增進。故名決定。即第十
無相無功用住。(八地)六決定行地者。依無功用。修利他
行故。即第十一無礙解住。(九地)七到究竟地者。即第十
二最上成滿菩薩住。(十地也。巳上第三劫攝)第十三最極如來
住。(妙覺位也)此第七地。攝於二住。即菩薩如來。雜立為地
也。到者當位滿。菩薩究竟地。即當如來。如唯識中。轉
依二果。在修習位中。說轉捨轉得行相。然後攝在究
竟位中。頌曰。此即無漏界。不思議等。然前巳引唯識。
以攝論中解行位。攝資粮加行二位。即此勝解行地
及勝解行住皆爾。彼疏釋此住。亦云即是資粮加行
二道。五頌之中。初二頌攝。以彼論言。(瑜伽二住中文)從初發
心。乃至未得淨勝意樂。是勝解住。論說淨勝意樂菩
薩住。是初地攝。故知四善根。亦初勝解行住攝既爾。
即顯是初劫攝。論說此住初劫攝故。評曰。今細尋諸
文。勝解行者。但是三賢。攝論四位。瑜伽十三住七地
等。並不立加行位。非謂攝在勝解行中。且諸文皆配
此勝解行。在初劫攝。若加行位。燸等善根。即非初劫
故。唯識此位文云。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
慧資粮。順解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復修加行。又
大莊嚴論。對法論。說四善根。亦云初劫滿巳修習。既
云資粮巳圓滿訖。即知加行非初劫也。若加行亦是
初劫中修。即不合結終屬於前位。又仁王瓔珞華嚴
等。諸說地位之經。悉亦不立加行別為一位。以十地
中地地皆有加行。為入地方便故。其唯識頌中立者。
以初地加行。例通餘地。但每地加行。各隨彼彼地中
行相。有少異耳。華嚴地地皆有其文。皆在當地文初
所說頌中。且說初地見道之前行相。以例諸地。既初
地證徧行真如。有慧日前相及道大前相。何妨欲證
離垢真如等時亦有前相。今配在勝解行者。是天竺
此方後輩。不窮深意。非天親本意矣。彼論疏。雖數番
質破古人所難。初禪方便。非欲界攝。例知行非勝解
非初劫所攝。及以瓔珞救莊嚴等難。但別舉例而巳。
畢竟無釋彼結前之理。況都未會通華嚴等文。今不
應更以彼數番徵釋而可救此。況今亦不引加行不
在初地前。問初地加行。許非聖人。二地巳去。既云亦
有加行。豈是凡夫。答二地巳去。各未證本地真如時。
何妨出觀有漏心中同凡夫耶。見道位大意亦然。地
地之中。皆有見道。既地地皆證真如。真如豈非所見
之道耶。但以初地頓見真如頓斷二障種子。初見初
斷行相明顯故。立為一位。分明示之。餘地例之。皆易
曉了故。華嚴十地之前。有十二頌。都說十地證道斷
障行相。不獨明初地也。故無見道之位。即瓔珞等例
知。故加行見道二位。皆甚迅速。不同餘位經停多時。
智者深照焉。至後釋今經證道之文。對經更明此義。
疏三終教假說位地者。位是真性隨緣。緣無自性。本
來空故。注云仁王先觀空者。即上卷觀空品。佛知十
六國王欲問護國因緣。先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
因緣。說一切空乃至般若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但法集故有。(眾緣假合)受集故有。(名集。因集果集等二例也)若菩薩見法
眾生我。人斯人行世間。乃至十地三十生空故。始生住
生終生不可得。地地中三生空故。亦非薩婆若。摩訶
衍空故。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說。見受者。非聖見也。倒
想見法凡夫人也。注瓔珞云乃至三賢等者。佛子。初
地一念無相法身智。云云。乃至心心寂滅。法流水中。
上不見一切佛法一切果報。下不見無明諸見可斷
眾生可化。但以世諦應化法中。見佛可求諸見可斷
眾生可化。佛子亦可得言修三賢法入聖人位。但法
流水中。心心寂滅。自然流入妙覺大海。佛子。乃至三
賢十地之名。亦無名無相。但以應化故。古佛道法。有
十地之名。佛子。汝應受持一切佛法等無有異。
△疏
五忍者。則彼經教化品。波斯匿王問云。護十地行菩
薩云何行可行云何行化眾生以何相眾生可化。佛
言。大王。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信忍上中下。順
忍上中下。無生忍上中下。寂滅忍上中下。名為諸佛
菩薩修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初發想信。恒河沙眾生。
修行伏忍。於三寶中。生習種性十心信進念慧定施
戒護願迴向心。是為菩薩能少分化眾生巳超過二
乘一切善地。一切諸佛菩薩。長養十心。為聖胎也。(巳上
十信也。便是十位此不開為二位故。偈云。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信十止十堅止也)次第起十
慧性種性。有十心四念處(身不淨等)三善根(慈施惠也)三意止。
(巳因未果。現在因果等忍)復有十道種性地。觀色識受應行。得戒
知見定慧解脫等忍。觀三界因果。得空無願無相等
忍。觀二諦虗實。得無常無上等忍。是十堅心。作轉輪
王。(上是伏忍上中下)又順忍菩薩。見勝現法。能斷三界心等
煩惱縛。無生忍。菩薩。遠不動觀慧。亦斷三界心色等
習煩惱。寂滅忍。佛與菩薩。同用此忍。入金剛三昧。下
忍中行名菩薩。上忍中行名薩婆若。共觀第一義諦。
斷三界心習無明盡相。為金剛盡相。無相為薩婆若。
云云。大王我常語一切眾生斷三界煩惱果報盡者。
名為佛。自性清淨名覺。薩婆若性。是眾生本業。是諸
佛菩薩本所修行。五忍中十四忍具足。(偈云)五忍功德
妙法門。十四正士能諦了。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
人能盡源。云云。善男子。是十四法門。三世一切眾生
一切三乘一切諸佛之所修習。若不由此門得薩婆
若者。無有是處。若有人。聞諸忍法門。信忍。止忍。堅忍。
善覺忍。離達忍。明慧忍。焰慧忍。勝慧忍。法觀忍。遠達
忍。等覺忍。慧光忍。灌頂忍。圓覺忍者。超過百劫千劫
無量河沙生生苦難。入此法門。現身得報。
△疏六種
性者。經云。佛子。六種性者。是一切菩薩功德瓔珞。莊
嚴菩薩二種法身。菩薩所著。百萬阿僧祇功德行為
瓔珞。若一切菩薩。不入瓔珞功德。得入正位者。無有
是處。佛子。種性者。所謂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
性。等覺性。妙覺性。復名六堅。信堅。法堅。修堅。德堅。頂
堅。覺堅。復名六忍。信忍。法忍。修忍。正忍。無垢忍。一切
智忍。復名六慧。聞慧。思慧。脩慧。無相慧。照寂慧。寂照
慧。復名六觀。住觀。行觀。向觀。地觀。無相觀。一切智觀。
佛子。一切菩薩及佛無。不入此六種明觀決定了義
實相法門。餘如別卷。
△疏三天台六即者。彼大止觀
云。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除怠慢。(彼一一即配中
兼配止觀)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如故即空。藏故即假。
理故即中。三智。一念心中具。不可思議。如上說。三諦
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法。名理即是菩提心。(亦是
理即止觀。即寂名止。即照名觀)名字即者。理雖即是。日用而不知。以
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
識。或從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了
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亦是名字止觀。若未聞時
處處馳求。既得聞巳。攀覔心息名止。但信法性不信〔共〕諸名觀)觀行即者。若但聞名
口說。如虫食木偶得成字。是虫不知是字非字。既不
通達。寧是菩提。必須止觀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
言。所言如所行。華首云。言說多不行。我不以言說。但
心行菩提。此心口相應。是觀行菩提。(恒作此想名觀餘想息名止也。)
相似即是菩提者。以其逾觀逾明逾止逾寂。如射隣
的。名相似觀慧。一切世間生產業。亦不違背。所有思
想等量。皆是見佛。經中所說。如六根清淨中說。(圓伏無明
名止似中慧名觀)分真即者。因相似觀力。銅輪位。初破無明。
見佛性。開實藏。顯真如。名發心住。乃至覺無明微薄。
智慧轉著。如從初日至十四日月光垂圓間垂盡。若
人應以佛身得度者。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
者。以普門示現。如經廣說。是名分真菩提。(亦分真止觀分真智
斷)究竟即菩提者。等覺一轉。入於妙覺。智光圓滿。不
復可增。名菩提果。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故名
究竟菩提。(亦名究竟止觀)總以譬譬之。譬如貧人家寶藏而
無知者。(理即)知識示之。即得知也。(名字)絕除草穢而掘出
之。(觀行)漸漸得近。(相似)近巳藏開。(分真)盡取用之究竟。(究竟)合
六可解。
疏四頓教中。注云就實言無證得者。即上文云無取
無證等。約妄說別者。即上云。眾生迷倒。乃至於滅未
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
疏七位者。然諸教地位。具足分明莫過華嚴。其第一
會。是一部之總。故非次位。從第二會巳去。方始依次
具說行位。今言七者。從第二會。至第六會。為五。第七
會中為二。故為七也。注差別平等者。其平等因果融
差別。一一平等。即平等中。有前差別。表此二無礙故。
同在第七一會說之。此經後文。亦有此義。至文當示。
疏五十二位者。彼經一一有名。唯十信表是諸位之
本。其中功用全同佛境。義屬通相總相。故不別說配
列十名。但通以十甚深。而為信解之體。注或開或合
者。瑜伽七地開十信。為種性地。合十地等妙三位。為
第七雜地。瓔珞六種性。合十信入下賢。為第一習種
性。開等妙。各為一性。此經及起信。開十信合等覺。唯
識攝論俱舍華嚴俱開。故有五十二也。仁王五忍。以
次之文。亦說五十二位。疏因該果等者。謂不待破其
行相。一一即全體。同法界故。故十信中。具佛果德。行
布者如上說。差別因果。圓融者平等因果。廣如懸談
中辨。然頓教圓教位地。皆無定實。差別謂華嚴行布
則一一圓融。此經行布則一一離相。注即上無位者。
上引論云。而實無有始覺之異。本來平等同一覺也。
亦是仁王觀空。瓔珞無名無相之義也。
疏初中四等者。文八。一列四位。二配四相。三舉意總
標。四別釋四相。五總攝。六翻之以成四位。七標示釋
義。八正釋文。初中信位。然約圓頓之宗。此位是萬行
萬德根本。初心同佛。方名信故。不信自心是如來藏。
非菩薩故。發心畢竟二無別。如是二心先心離故。故
華嚴特開一會六品說之。此經起信。皆開為一位。權
漸教中。多不開者。彼但信教便名為信。未必悟解故。
如道上輕毛隨風不定故。十千劫修方入初發心位。
二賢位者。合資粮加行也。就中多取加行行相。約觀
智故。三聖位者。親證真如。故名聖也。合見修二道。為
此一位。於中偏取見道行相。以證真行相通十地故。
四果位。唯妙覺也。即究竟位。
▲疏此即下。二配四相。
言逆次者。一斷滅相。二斷異相。三斷住相。四斷生相。
逆於生起之次故也。以生起即從細轉麤。除即從麤
至細。細難斷故。注約真心等者。以法性宗四相同一
剎那。今恐濫此。故揀之也。隨熏之義。次下自說。
▲疏
然心性下。三舉意想標也。良由無明等者。無明熏真
如義。如普賢章中。故涅槃經云。佛性隨流。成種種味
等。本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等。先際最微等
故。佛性論云。一切有為法。約前際。與生相相應。約後
際。與滅相相應。約中際。與住異相相應。
▲疏初最微
下。四別明四相。四相即為四段。生相者。(即業相也)如睡變
自心忽有夢念都不醒未夢之心。無明變心一念初
起亦爾。雖有起相。能所未分。故云最微。故彼下云。無
明所起識者。乃至唯佛能知。如睡覺方知有虗妄之
夢忽然起也。二中與前生相合者。即前無明力故。不
覺前動相即無動故。如夢一念初起皆不覺此初起
也。念是本無忽有之夢皆似無來巳有。今不覺初念
亦爾。由此故轉成能見之相。(即轉相也)又依前能見不了
無明。遂令境界妄現。(現相也)又由無明。迷前自心所現
也境妄起。分別染淨等相。(即智相也)又以無明力故。不了
前所分別空無所有。故念念相應不絕。(相續相也)此上四
種。合為第二住相。言行相猶細者。未有我我所也。前
二種本識中。後二是法執在中。識細分中。言堅住者。
未起愛見貪瞋等及利鈍愚智善惡等種種事相。但
一類相似相續。念念不易。故名堅住。三者謂此無明
迷前染淨逆順之法。更起貪瞋人我愛見執相(執取相也)
計名。(計名字相)取著轉深。此在事識分麤之住。無明與前
住相和合。(但不覺之便名與之和合)轉彼淨心。令至此位。行相即
麤。或愚或智。或善或惡等。各各差別。發動身口。令其
造業。名為異相。四中不了業報者。不了善惡二業定
招苦樂二報。故廣造業。依業受報故。滅前異等。此是
六麤中第五相也。以所受果報非可斷法故。不論第
六相也。俱攝麤細入相。而為生住異滅。
▲疏是故三
界下。五總攝也。於中又二。一攝歸根元。根元即無明
也。如睡中麤細之想皆夢也。故經云。無明住地其力
最大。本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染法皆是不
覺相故。
△疏然雖下。二攝歸一念。復二。一正攝也。前
云。唯一夢心。不妨有眾多差別。麤細之想。二無非是
夢故。云一夢心。今則攝歸性。是其一無諸差別之相。
故言一念。即初起一念。能所未分。親依真心起者。故
云。唯一心故。然此一念。遍差別念中。非局一生相也。
但所遍諸念。唯此一故。如說夢中。若自身。若他身。若
心若境。種種相貌。不得言有。然又不得言不夢。但言
是夢。自然無體。成本心識。今亦如是。萬法不得言有。
又不得言不妄念。但言妄念。自然無體。成真淨心。故
云攝歸一念。唯一心故。故論云。四相俱時而有。皆無
自立。本來同一覺故。
△疏然未窮下。二遮妨難。難曰。
四相既俱時而有。唯是一念。今求道者。不達則巳。達
則便了。何以賢聖階差地位前後。從麤至細。方斷盡
耶。故此通云然未窮源等也。如夢中見夢。只知所見
是夢。不知現能見者亦夢。不妨重重如此展轉相覺。
皆所覺不錯。但迷能覺。唯豁然睡覺起來。方知唯是
一夢。故云達心源者一念俱知。故經云。菩薩知終(滅相
乃至異位)不知始。唯佛如來。始終俱知。問前注云非約剎
那。今何以還攝四相。歸於一念。一念豈非剎那耶。答
如有偈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知此夢有一
年之中春夏秋冬種種別義者。唯一須臾義。今此無
明所動之念亦爾。有從細至麤展轉生起義。有始終
唯一念義。前注意云。今以四相為四位。取從麤至細
展轉逆次翻斷之義。不取剎那義。非言不唯剎那。但
以剎那非階級義故。不取為位地也。
▲疏謂既因下。
六翻之以成四位也。既此乃至種種夢念。動其心源。
長眠三界。流轉六道故。今因內外熏力。益本智。損倒
情。乃至心源。遂成四位階級。非圓覺性有斯行位之
別。
▲疏今以論下。七標示釋義也。問若造論疏。即釋
論。今造經疏。但釋經。何以將論參之令難解耶。答今
意在解心數倒正等法為解。不以解文為解。若不對
論文。却難徹見修斷心相。今以論釋。意在相顯。故云
昭然義見。云何却言難耶。且佛說經。意趣難解。當時
機勝。面對不妨悟入。佛滅後。時移代變。人機轉劣。何
由解了。故諸菩薩慈悲。造論解釋指示。或取諸經中
法義。都作義門。一時解釋。名為宗論。或名就一經一
部。隨文解釋。名為釋論。准龍樹菩薩摩訶衍論中說。
馬鳴菩薩。約一百本了義大乘經。造此起信論。即知
此論通釋百本經中義也。此經亦是其數。但彼論立
名小殊。若不憑菩薩開示之文。如何疑情決了。故須
以論為釋義之定量也。前後有廣用諸論處。其意皆
然。疏但論約等者。論意巳知。經約悟淨勝劣者。初淨
解超過勞慮。次見解為礙。此見又勝淨解。次常覺不
住。照亦寂滅。無住之智。又勝見覺。後障礙即覺。又勝
滅。礙說覺相望於前。轉為劣也。問既各約一義。義則
不同。如何以論對釋。故次答云。今用等也。謂染相轉
微。淨相轉著。染相都盡。即是本來清淨。無染可盡。無
障可除。故論結云。四相皆無自立。本來同一覺故。便
是經中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也。只由外覺。無別障礙
可除。故云即覺。是知四位分齊。相對深淺。一一皆同。
以此時論對說。兩義俱顯。若所約義門一向同者却
不應繁重用之。智者思之。
▲疏初信位下。八正釋文
也。
疏別境者。是心所有法。八識門中巳釋。金剛論者。彼
經云。佛說我見人見等即非我見人見等。無著論釋
云。如外道說我。如來說為我見。故安置人無我。又為
說有此我見。故安置法無我。釋曰。此以我見等言。非
行彼所執之我。(除病)又以即非之言。非行我見等也。(遣藥)
論中云。法無我者。我是能治。法是所治。法字即是我
人見等。故知我見屬法執也。無著意。以我見既是能
執之心。心所之法。即當法執。疏亦可妄想等者。執我
者。是第七識。此識中。有此四惑故。以配釋經文四惑
之義。亦在八識章釋了。言下自有文者。淨業菩薩章
四相門中釋也。其執我過患。又巳在前二空門中釋
了。
疏因緣既備者。論中因說。真如自體。從無始來。常有
本覺。熏習無明。令妄心起厭苦求樂等義。便自問曰。
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
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
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
明云云。(乃至)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本覺內熏
為因。善友及起用作意發心等為緣)乃至雖有正因熏習之力。(因也)若不
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
槃者。則無是處。(是外緣也)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
有熏習力者。(作用緣也)亦不能究竟厭生死求涅槃。疏如
覺夢時者。此意雖易。不照心者難見。謂夢之有無反
覆二說。一約虗妄之相言之。眠時無夢。(但見是覺故。故前云曾不
自知念念生滅)覺時有夢。(方見一夜來正夢之心境故)二約真實之性相
言之。即眠時有夢。(正作夢故)覺時無夢。(所觀夢之心境一一空故)迷悟
之見。一一對喻可知。今云發者。如覺時夢境現也。明
者。知其是夢。知其皆空也。空不壞所觀之相故。次云
即知勞慮等。昔與下二句。如夢時與夢合故不見夢
也。今冥下二句。如覺時一一知是夢也。良由迷時即
起滅妄念是我故。念不自見念。如眼不自見眼。今既
開悟。不以妄念為我故。以冥真之慧。照於起滅之念。
起之與滅。念念皆知。如鏡淨明物不能隱也。疏隙塵
者。漸宗。教生禪人。初學坐者。白師云。自從息念巳來。
想念紛然更多。不知是何惡業如此。師曰。如屋壁有
孔隟。外有日出。一條光照屋內。其光中有無量輕塵。
撩亂紛擾。然滿屋總是此塵。但闇時不覺。遇日即見。
汝藏識心念。數如塵沙。比迷不覺。今因息念坐禪。分
有功用。故覺之。疏無實境何憎愛者。由前云不知念
念生滅故起憎愛貪著五欲。今躡前釋此也。實境即
五欲也。今既憎愛之境。從自心變。非外實有。即知是
巳心性。自相勞慮也。性是生滅自性。非謂真實覺性。
疏息妄隨真中二。一別釋此段也。絕求作者。不造諸
業。雖隨順法性修助道法。而施心行。無求無作故。云
不隨等也。
▲疏前即知下。二總配論文也。經含頓悟
者。息業約巳成心行。頓悟約見解觀察。其實一也。覺
惑者。知自勞慮也。縱論中此位亦如是知。但是約於
心行故云制令不起。此云斷勞慮者。亦是不隨之造
業故。約門似異。分齊元同。
疏覺於念異者。即上所說。迷前違順等法。更起貪瞋。
人我愛見。執相計名。發動身口等也。故前引論文。依
諸凡夫取著轉深等也。念無異相者。心念未除。但覺
此念無異相也。餘如注解。麤分別等。即是異相。亦如
注解。疏見前等者。住淨解之念。亦是麤分別等。如論
中說。能知名義。亦是無明。厭苦忻樂。是妄心也。正當
此位者。即此覺異念之覺。是經中所住之見覺。此覺
非真。故配為論中相似。疏佛頂者。是彼四善根中頂
地之文。亦是地前行相。故可為證。如上巳說。此經多
約加行行相。以資粮位。修順解脫分善。加行修順決
擇分善。此經宗明觀智故。是順決擇決擇即智慧也。
疏唯識者。少物是空。此不住淨解。亦由覺染淨皆空。
故不住也。有所得者。即此以見覺也。非實者。同論相
似也。故次指之。慤云者。若未到本來真實凝寂之境。
終不能融能見之智。真凝寂者。即登地中。照與照者
寂滅也。拂解者淨解也。超凡者過外凡信位也。仍拘
者此位也。
疏即論中覺於念住者。經下文云。常覺不住。良由覺
住。故不住也。疏障而不證等者。果海圓稱法界。法界
無斷不斷。無證不證。無障不障等。言即乖性。十地經
者。疏雖寄對等者。寄託諸障礙等法。對翻以顯果相。
又得念失念等十對。皆是對待之法。託此對待。雙泯
雙融。以顯果證之相。即知剋體言之不及。故云離言。
疏無分別智者。根本智也。無差別理者。二空所顯真
如也。境冥等者。釋無分別無差別之行相也。唯識云。
智與真如平等平等。(心境相稱如智冥合。俱離二取。絕諸戲論故)俱離能
取(無分別也)所取(無差別也)相故。又云雖有見分。而無分別。雖
無相分。帶如相起。不離如故。(此緣真之智。挾帶真如之體相起。非帶彼相分
影像而起。故云不離)此義至下對經。當廣分別。疏二能所無二
者。生公云。夫真理自然。悟即冥符。真理無差。悟豈容
異。此文在法華中。疏三能所俱泯中。二釋。一互奪釋。
智即理等者。謂智即理時。全能即是他。理去不存少
許。故云非智。若存巳分智在。更是何總即理。可細詳
照之。理即智亦然。故互奪者。以相即之時同一剎那
故。互奪俱無也。何者。若前念即智。後念即理。則不妨
前念雖無理而智在。後念雖無智。復有理在。由非前
後時節更互真。只在於一念互即故。相奪一時無也。
疏又直下。二剋本體釋也。非能所者。言其非所者。所
謂非是所非。謂是非所。其非能亦然。言不住即離能
所者。經次云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上句能所也。下句
離也。疏以前三門等者。非唯說有前後證悟之時。亦
有剎那間前後行相。謂名無來無。更如第三門。無能
證智所證理。即與朧俗何殊。愚俗亦無智故。良由從
信位賢位修習此觀。熏鍊心智。歷然見真。即是所見
即是能。又知真理即是自心。自心明顯。即名為智。故
理智無二。又覺非唯唯無二。亦非新得。理智俱是真
實覺心。本來圓明。何能何所。覺此俱泯。方成前俱存。
存泯同時。為此門也。由此說三門無礙方得三門義
成。故云必因能證。方悟心體。本絕能所等也。斷頭之
喻。經自顯門。肇云者。是般若論中之文也。般若是智。
真諦是理。彼既亦說理智。故引為例也。彼云用者。是
此能所。(一二兩門)智有能證理之用。理有能發智之用也。
寂者。是此俱泯也。(第三門)即者。存泯無礙也。(第四門)即同
而異者。第二能所無二。即第一能所歷然也。即異而
同者。第一即第二也。同故無心於彼此。第三俱泯門
也。不失於照功者。即第三泯時。不礙第一第二俱存。
為此第四門也。又言等者。等於次下句。云是以辨同
者同於異。辨異者異於同(第一二門翻覆無礙)斯則不可得而
異。不可得而同。(第三第四門也)疏五舉一等者。若無此門。即
將謂第四存泯無礙。便不許前四存泯各別。各別者
開也。無礙者合也。都結前三開時。即第四合時。第四
合時即開。故云開合寧殊。智造此境。方為真實證道。
故經云常覺不住也。
△疏次證餘者。餘三法界也。謂
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義如法界觀
章中巳釋。諸教只說證理法界。悉無證此三重之義。
言無障礙智及境者。具三重法界也。一智即一切智
者。此說證一境名一智。證一切境名一切智。非謂局
於薩婆若也。(此云一切種智。即唯佛果之智)疏注云百門義者。華嚴
藏和尚。製百門義海。於一塵說百門義。前巳列之。不
壞相者。如佛知舍利弗有德之時。不名知調達有過。
疏二合能所者。境是自心之義。前巳頻明。心境重重。
亦在法界章中巳說。三攝開合者。合謂即境即心。開
謂心境各別。非謂初別而末相即。後既相即巳。則無
其別故。此門攝之。令悟心境。各別之時元來相即。相
即之時心境歷然。故云准上。准上第五門也。疏寄在
果位者。障礙即覺等。十對相即義也。以界位離於證
相。故言寄也。此經頓宗偏重理性故。事理無凝等義。
寄在果中。
經常覺不住等者。疏文有六。一略釋。二廣釋。三結束
為理智。四配前義門。五揀前重釋。六結指本論。二中
四。一引偈。二智無下。以偈釋經。取彼長行。釋偈義意。
間而用之。以釋經文。今具引彼文。照之自見經意。文
云。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
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
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
心。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此但偏遮有漏。然後得智。亦有戲論
之相。今亦離彼相也)。
△疏此智下。三委釋彼偈。委釋智無所得
時。見相二分。有之與無。都有三義。前二不正。今唯取
最後正義也。初云二分俱無。偈云無二取故。次云。二
分俱有。帶彼(彼真如)相起。名所緣故。(偈云於所緣)若無彼相
名緣彼者。應色等智名聲等智。(意云若無真如相名緣真如者。緣色時無
色相。亦應名緣真如聲。上破無相分立有相分巳。此下破無見立見也)若無見分。應不
能緣。寧可說為緣真如智。(恐云即真如為能緣。無別能緣。故遮云)勿真
如性亦名能緣。故應許此定有見分。最後正義。即疏
此智見有相無等。說無所取下。五句。釋偈中離二取
相。以成有見無相義也。不取相者。不取真如相也。次
說非能取下。云非取全無。(問既無相分。何名緣真如相論次答云)雖無
相分。而可說彼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如自證分緣見
分時。不變而緣。此亦應爾。變而緣者。便非親證。如後
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有見無相。
△疏彼文下。四
通妨難。難曰。此偈是初地入心見道位中之偈。今經
此位者。通於十地。兼修習位。合為一位。如何偏以此
偈釋經。故答云。彼文雖局見道等也。前巳頻言。此經
宗於觀智。其每地之中。種種行相。此不備列。法爾自
具。又地者喻智。不喻位中別行故。華嚴十地品。正說
地體。有十二行。經唯論證智。餘之行相。並名寄位說
行。不名為地。故知地地皆證真如。證相無別。即明見
道義通十地。文局初地。但所斷之障。麤細不同。所證
真如。隨地義別。非證理時別有行相。故諸經皆無加
行及見道位者。由每地皆有加行根本後得三種智
也。今世親菩薩。通取十地證理行相。就初地證徧行
真如。斷異生性障處。明之。以例餘地證理行相。以此
地創證創斷義相顯著故。故云證理之義十地無殊。
餘意在五位文中。巳具述訖。
▲疏又常覺下。三束為
理智。
▲四此當下。配前義門。
▲五亦可下。揀前重釋。
▲六此則下。結指本論。
疏自斷頭者。此喻未證真時即無能證之義。若巳證
真。外復無別能證之智異於真也。若斷障及遣前諸
礙而說。則應云。若未斷礙即無能斷之義。礙若巳除。
復無能除智在。若存能除之智。即是有障礙而可除
斷。深乖性宗之見。故云爾也。
疏不住名真解者。即無說無示無聞無得。為真說聽
也。故王縉相公述。法華天長小疏序云。於文字不著。
乃能解(古駭反)經。疏華嚴者。彼文具云。為欲救護眾生。
轉更推求世出世間諸利益事。無疲厭故。即成就無
疲厭心。成就無疲厭心巳。於一切經論。心無怯弱。無
怯弱故。即得成就一切經論智。獲是智巳。善能籌量
應作不應作。於上中下一切眾生。隨應隨力。如是而
行。疏又天親至教道證道者。
疏夫設言象等者。即周易。以忘筌蹄得魚兔。以此忘
言象而得意。巳如序中具釋。雖云忘也。必須假之。故
云設也。然言是語言宣說。此即可知。象者何也。象者
像也似也。謂取像似之法為象。令見真理。周易有大
象小象。以顯易道。即其事也。(六龍象於陽德變化無方等)佛說圓
極之理。言之不及。多以喻況。皆此類也。若更深而論
之。則名言所顯之義。亦皆是象。不論譬喻。以理畢竟
言不及故。謂聞教生解。義相生時。亦是變影起故。疏
無言象而倒惑者。出取捨之過也。若眾生。不遇善友。
不聞聖教。曠劫長守倒見。終無自悟之期。故經云。譬
如闇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執
言象而迷真者。謂但守教不求旨歸。是執言也。縱求
義理。但隨文生解。便為真實。不能以聖教為明鏡照
見自心。不能以自心為智為照經幽旨。是執象也。故
經說云。不了自心。何知正道等。又十地論云。隨聲取
義。有五過失。如覽鏡時。本圖見面。便執見者為實。豈
不轉更成迷。故云執言象而迷真也。疏標月之指等
者。標謂標幟(音志)標舉。亦是指示之義。即標指天月之
手指故。云標月之指。謂以手指標舉。指示月輪矣。餘
文可知。證實忘標者。傍文照理。勿照於文。傍指看月。
勿看於指。亦見舉指。便勿看指。不是且看後始棄之。
如正聞法時正看經時。便勿滯情於文字。不是先看
後捨。此意隱密。講聽二士。細意審之。疏抑亦忘指者。
前人舉手指了。須臾便却下。手不可長舉。愚者但於
舉處。注意者指不解。看天須臾間。指亦不見。今滯教
者亦爾。聽法但記語言。看覽但記文字。而不探義意。
及乎說了。或罷文卷。義既都無。兼亦記語言文字不
得。如忘指也。注無階位者。清涼大師華嚴疏云。行即
頓修。位分因果。因有階降。果德無差。故云無位。准此
分齊。與論中開合稍殊。論以第十地滿時。便是果位。
經則第十地。悉在前位。此一向但說佛德。故小殊也
滿足方便者。是方便道。一念相應。是無間道。從此最
後一念相應。更不間隔。便是佛果。從覺心下乃至細
念故。即解脫道也。覺心初起心無初相者。根本無明。
依覺故迷。動彼淨心。令起微念。今乃覺知。離覺無別
不覺。即動心本寂。如迷東為西。悟時即西是東。更無
西相。故云無初相也。前三位中。雖各有所覺。以其動
念未盡故。但言念無異相念無住相。今此究竟位中。
動念都盡。唯一心在。故直言心無初相。上皆藏疏。今
更評曰。此有二意。一者。覺是能覺之智。心初起。是所
覺之業相。覺此業相本空。名無初相也。心字是本。通
於真妄。即此心起。便是業相。即此心本無初起之相。
便是心性。二者。兩句都說始覺創滿足之相。初者始
也。此覺心證極。出夢初始。起時無覺。無初始之相。以
即同本覺故。(如本心識。從睡覺時。似初起。然更無別心識新得。即是昨日前日本心識故)。
疏以遠離細念者。業識動念。念中最微細也。即是生
相。今由覺此永無故。上云心無初相。得見心性者。微
細念盡故。真性顯現也。前三位中。相不盡故。不云見
性。心即常住者。前三位中。覺未至源。猶有業識起滅。
不云常住。令生相夢盡。無明風息。心海浪歇。湛然常
住。究竟覺者。前未至源。夢念未盡。求滅此動。望到彼
岸。今覺本不流轉。亦非始靜。常自一心。平等平等。始
不異本。名究竟覺。乃至四相等中間。引經證無念。及
說不覺名等念巳。次云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
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
等。(云云在疏)。
疏一明境中。文三。一總述文意。二配論文。三銷經。初
中。言返本歸真者始覺同本。銷迷者本末不覺。殄相
者一念業相。對治遣者無別始覺之異。垢淨融者泯
前對染之淨解及見覺之照等。融同果位。剪拔生源
者。結除根本無明。麤細染心及一切境乃至諸業六
道皆從此生故。論云。依不覺故。生三種相。乃至六麤。
結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故云生源。
▲疏論云
下。二配論也。對前三句可知。以見性常住是究竟故。
經及論皆云究竟覺也。
▲文中下。三銷經也。於中又
二。初總標中。又四。一配總別。二直銷文。三配論文。四
廣釋義。初中。云每對中上句者。謂得念失念。成法破
法。乃至一切煩惱。其失念破法愚癡外道無明婬怒
等類。皆是染法。是麤障也。得念成法智慧善是真如
戒定等類。皆是淨法。若滯此相。是細障也。麤細雖殊。
屬於對待。皆障礙也。故前經云。覺礙為礙故。此以障
礙言。總標十對中染淨之相。疏即標下句者。謂無非
解脫。皆名涅槃般若菩提梵行法性等也。以得失成
破等皆同一覺性之體故。成解脫涅槃等。注云等者。
等於餘九。
△疏謂若下。二直銷文也。
△三即是論中
下。配論文。四相即障礙義。本來同一覺。即究竟覺也。
經論文同者。論是結文。經是標文。文皆同也。
△疏然
此下。四廣釋義。又二。初正釋總標之文。言藥病者。所
斷障礙是病。能斷能證所證皆藥。言障即覺故等。義
皆可知。言但覺故者。障礙尚猶即覺。豈斷證之智不
即覺耶。且障以即覺故云病亡。智既即覺。藥豈存耶。
又障既即覺。則不假斷。故無斷智。障本是覺。更不待
證。故無證智。疏然無障下。後躡前。以釋別列之文。即
不是無者。覺即是真非無也。但以本真不假證之方
真。故云無真可證。雖皆無二者。得失成破等。二同歸
解脫涅槃等。更不揀別故。云無二也。義唯等者。真妄
是十對都名。真謂得念成法等。妄謂失念破法等。俱
真者。解脫涅槃等。解脫涅槃等。還是偏同得念成法
等義。無乖失破等義。故云俱真不俱妄等也。
▲疏後
十對別釋者。一中。云無念即得者。論中之意。離念即
覺。念即不覺。不覺覺即智。故云正念是智也。念即不
覺。不覺即名失念矣。故次引論成之。二中緣會者。唯
說淨緣起也。本覺內熏。教法外熏。成信解為因。發願
為緣等。總為緣會故。成就止觀乃至菩提涅槃。緣離
者。或離師。或無教。或心退。或邪信。異見忽起。失於信
解。皆名緣離。緣離故。失定忘慧。破前功行矣。餘皆可
見。三中。寶積經。但云無差。不偏同一邊。然據理而言。
必同歸佛性。故無差矣。四中可知。五中。涅槃又云。明
與無明。凡夫為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
是實性。又古德云。迷則真如是妄想。悟則妄想是真
如。故云無異境界也。六中可知。七中。云首楞者。具云。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經中法性)元明照生所。所立照
性亡。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
眾生。(今經亦云眾生國土)八中。云非唯天獄者。天是天宮。獄是
地獄。九中云三乘性者。此含定性不定性。俱屬三乘。
三乘之言。具四性也。并無性為五。五性皆成佛也。十
中。雖是別釋之數。便是都結。故無對待。但云一切煩
惱即解脫。例同障礙即覺。云佛頂等者。
疏理量者。如理智如量智也。齊鑒者。理見即空。量見
即假。空假同時。故云齊也。無倒者。有非定有。空非斷
無也。如空者。疏有二意。一由分別下。是所照相空。二
又能照下。是能照慧空。同淨名者。疏上來皆是等者。
滿足相應。故稱法界。成法界慧。覺心初起。故照諸相。
心無初相。故如虗空。
疏前由普示下。有二意。一就機釋。謂通論。諸佛觀諸
眾生。(傍斷)發心趣向如來無上圓覺者。從凡至聖。任運
有斯等級。隨順行相。遂與始終說之令知。不是令他。
故作此解行。若此後段。即教示。令如此安心用意。不
是傍說巳歷之事。故經云。但諸佛等也。意云。但依此
用心。莫計前差等。此意極要。曉之可稍留心。疏前是
下。二稱法釋也。隨相者。約任運心行。不妨階級。離相
者。約故意加行心中。必須忘相。又空即假故隨也。假
即空故離也。亦如華嚴下。此行位之初。巳具引說。亦
是成就教理始終。圓滿離過之意。
疏四節者。此是直下教示學人朝暮安心用心方便。
若欲銷經。遇經文自顯。若欲更廣顯方便意度。勢乃
無窮。直在知真識妄。善巧之人。臨時對機。種種顯示。
今不可預書得也。二中勞形等者。心本無念。動念即
乖。將心止心。止亦是妄。以動念故。如避影之人走急
影亦急。終不可拋却得。不如處陰影滅。亦如揚聲呵
叱谷中令勿作聲響。呵聲唯頻。谷中轉閙。不如自默
谷則寂然。故論云。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
心。三中。云現量者。無分別之照也。迷者。分別所照之
念。謂言別有故。次復云如鏡照物。謂明鏡自現諸像。
一一自照其所現者。無別分量。但是自現之量。其所
照者。無別所照。但是本明。常現物時。即名為照。鏡都
不言我今照物。若言我照。便如鏡外有物。令鏡比度
知之。便成比量。自心如鏡。心知是明。諸妄想境如像。
了知如照。一一對前。其意可知。然云現量者。現是現
在(約時不待他時)現前。(約處不在別處)量是決定之量。(如秤斗等)經說等
者。佛頂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起信云。是故三
界虗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意云何。以
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
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次云但不生情下。生情即乖於
鏡。便成比量也。且心體下。如鏡對物。豈添照了之用。
然非不照。心對境時。不加覺知之智。然非不知。
疏亦同金剛者。文云。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
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世親菩薩釋曰。驚者。謂非
處生懼。(將謂非處。其心必驚。如非道處行故)怖者。不能斷疑心故。(於非道處。
不能斷疑)畏者。一向怖故。其心畢竟。墮驚怖故。(必謂非處。故畏。畏心
起巳。畢竟墮落。無復修行)此意。如人欲避惡害苦難行於道路。
欲往親厚知友快樂國土處所。其路是正。然中聞忽
見。乍似阻隔山險深淵。不妨其中元來通徹。其人忽
然疑起乍驚。更看之。猶疑轉怖。周迴觀瞻。未覺通處。
的為巳錯。不達前程。其心便畏。一向憂苦。不能前進。
因此却被諸惡賊害之難趂。反身命不全。今聞經者。
免同此類。故皆云不也。
疏曩者昔也。若但就下。即非慤公語也。巳是積習者。
據此三世推尋。都無別頓悟種性。皆因熏故。金剛亦
云者。彼說。佛滅後有人。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
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
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疏一切種智者。是佛果位之智也。同此安心者。此云
不加了知不辨真實。皆是不生二解之義。同此種智
者。但名言之異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一(之上)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一(之下)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撰
三觀行相章(威德菩薩問)。
疏次四問等。分二。一解釋科段。二開章釋文。初中二。
一解本科。二解別科。初中又二。初觀別。後障別。初云
不必修此者。上上機也。如二祖六祖之迹。即當其人。
志公傅生。作歌偈等。亦對此機。故牛頭融大師。有絕
觀論。
△疏其所離下。障別也。非唯觀行門戶不同。其
障觀行之病。亦有差別。或三二一者。但有三者巳除
我相。但有二者巳除我人。但有一者。唯有壽命一相
未覺。次第的示。必不參差。以此四相。約智證。深淺重
重。竪說不同金剛等說四無深淺也。定不兼餘者。有
作病者。必不肯止。止者不作。任者必不止不作。滅者
必不任等。顒滯一中。心無兩向故。故此兩四下。亦對
前說別也。
▲疏若約四分下。第二解別科也。前作兩
勢。科一部經。唯依一義銷文。故名本科。此但科判而
不用銷文。故云別也。四分者。信解行證。知如前具敘。
今當行也。謂從彌勒等者。遮疑難也。恐疑云。普賢眼
剛藏權微道理。(普賢剛藏)觀察真妄理事。(普眼)許名為解。其
彌勒斷愛淨慧安心。正覺行門。況位地中。信解行證。
始終皆具。如何總判。以作解科。故此通云彌勒乃至
方成真解也。故注引華嚴為例。彼亦同此四分科經。
至第二門。有六會性。始自信心。終至妙覺。都名為解。
解此始終位地。方堪進修故。彼十地中說。如商人入
海採寶。先同導師。前程遠近諸難一一知巳。方可進
趣。言成功者。三觀中。一一有文。除障者。四相四病。
疏文中二下。開章釋文。還依前門科段。分文以釋經
也。疏前說觀行者。普眼章及彌勒斷愛文也。請更投
機者。合彼多人差別根性。不但為一類人矣。故云四
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
疏證義如前者。前雖四位優劣有殊。皆明證相。非唯
佛果方名證也。直從信位。皆是趣證行相。但心機勝
劣。任運成差。
疏利鈍等者。有人聰利煩惱貪瞋却厚。有人根鈍貪
等又薄。交絡四句。復有貪不瞋等四句。對惛沉掉舉。
亦有句數。然大抵利根又貪求者。多掉舉。鈍根及瞋
癡者。多惛沉。為有如是眾多根性故。佛設教對之。便
成其數無量矣。光遙和上云。莫恠醫王多處方。只為
病子無頭數。引楞伽可見。
疏二正示觀者。其脚注是取意。指性證成所至觀。若
也唯心冥等。是總示入觀之相。經文甚顯者。文云。即
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餘注皆顯。疏
巳具懸談者。第八修證階差門也。此彼此異者。彼令
總解諸家頓漸及諸經論所說禪宗義理。此直令依
此三門便修便證。不必辨他諸餘宗教。又前多說禪
宗所顯示真心法體。此但說起行趣入之門。疏展轉
殊途者。有二意。一佛教隨機故巳殊途。二由教多門
故。習者展轉差錯。皆以之教人。又殊途。如今此界數
十家禪。邪多正少。根本皆從達磨宗出故。智論云。諸
宗外道。皆是古昔佛教之遺餘也。邪正等者。諸經論
所說。備有如是眾多。今人間流行者。或錯或是。亦不
離諸教所說。但名言不同。難為通會。今且約諸教。巳
自有差別。若總攝之。不離邪定正定。正中。復有三界
內凡夫禪定。復有出離趣入無漏之定。故名聖也。就
出離中。復有小乘大乘。(外道凡夫小乘三乘類人。同修四禪八定。但用心不同。大
乘即兼有諸門。不必唯八定)就大乘中。復有權教所說禪定實教
所說禪定有慧之定無慧之定。就實教中。復有理定
事定頓修之定漸修之定。共者。四禪八定。通於凡聖
大小權實。不共者。用心門戶。謂外道不共佛教等。又
實教。悟理而修。不共二乘。今此下正明不共權小也。
託法者。揀空習行門。圓者。揀於權小二教。頓者。正揀
四禪八定。事理等者。復揀頓中局理者漸中局事者。
故總結云俱無礙也。興論中下。引例。證於約理及頓。
其真如三昧。懸談十因緣中巳引。大同者。彼依真如。
此令悟淨圓覺。圓覺真如一也。小異如文。
疏如標本中二。一約所依法本。二約能修方便。初中
注云通明觀行者。普賢下。四章經文。膏明巳下。皆雙
讚行解定慧功能。闕一不可。膏是燈中膏油之屬。明
是燈中火焰相續。膏喻行。明喻解也。目喻解。足喻行
也。眼目見道路夷險坑平通塞。足則依之前進。若跛
而有目。雖見難前。盲而有足。動落坑壍。故須相資。此
金剛下。解也慧也。此牢強下。行也定也。金剛堅不可
壞。能壞萬物。故如解慧。脚足牢強。方越曠野。曠野謂
前後過遙。俱無村店可說。必須疾行超越。遲則夜遭
諸難。或粮盡不達。行者如是。生死無涯。猶如曠野。一
一法合可知。下標本者。第二第三觀首文也。
疏若約能修下。第二段也。天台止觀者。是智者大師。
自述小止觀兩卷序云。夫泥洹真法。入乃多途。論其
急要。不過止觀。乃至今但欲接引初學之流。豈可廣
論深妙。今明十意。以示初心。云云。(別卷具引)其十門者。今
但列名而巳。有要處難記。即側注取意略記之。有文
隱者。今却以本文顯出。或因文以些些。以意助釋。但
不能一一標指也。其止觀本文所引事緣。及諸偈等。
乃至行用方法。皆如別卷。今但銷文而巳。疏持戒中。
注云是定因者。欲修禪定。戒為其本。尸羅不清淨。三
昧不現前。遺教經云。依因此戒。得諸禪定及滅苦智
慧。注百一等者。要須說淨知量知是。若貪求積聚。則
心亂妨道。注乞食者。能破四種邪命。依正命自活。能
生聖道。名四聖種。四邪命者。一下口食。墾土種蒔栽
植等。二仰口食。仰觀星象。占人吉凶等。三維口食。誦
呪法術。說善惡事。四方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邪
命之相。如舍利弗為青木女說故。注云下仰維方四
邪也。僧常食者。於僧中結淨受請者僧欲也(此為下下品矣)
無此衣貪等緣。則心不安。於道有妨。疏閑靜者。有三
處可修禪定。一深山絕人之處。二頭陀蘭若。離於聚
落。遊近三里。放火聲絕。無諸憒閙。三如文。疏息緣務
者。有四。一息生活緣務。不作經營事。二息人事緣務。
不追尋活人親友。斷絕人事。三息工巧技術緣務。不
作工匠毉方禁呪卜相算數等事。四息學問緣務。讀
誦聽學皆悉棄捨。若不息緣務。即行道事癈。心亂難
攝。
疏訶欲者。學坐禪定。必須訶責五欲。五欲常能誑惑
凡愚。令生愛著。若深知過。悉即不親近。廣如智論。略
如注喻。色者。如頻婆羅王。以色欲故。身入歒國。獨在
婬女房中。及優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人手足。注
如毒塗皷者。經說。有毒藥所塗之皷。擊之。聞者即死。
香者。男女身香飲食等香。如弊龍氣。聞之即病或死。
味者。飲食餚饍美味。如熱蜜刀。如一沙彌深著酪味。
命終後為酪中虫。觸者。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
溫。熱時涼等。如臥師子不可觸之。獨角仙人。因觸欲
故。遂失神通。為婬女騎頂。問如何呵耶。答哀哉眾生。
常為五欲所惑。受諸苦惱。五欲恣樂。起六根。生惡業。
歷劫受苦。覺悟無期。而猶求之不巳。得之轉劇。如火
益薪。其焰轉熾。無益如狗興枯骨。招諍如鳥競肉。燒
人如逆風執炬。害人如踐惡地。無實如夢所得。不久
亦如假借。愚人惑著。至死不捨。為之後世受無量苦。
此五欲與畜生同。眾生常被五欲所使。名欲奴僕。著
此弊欲。墜墮三塗。我今修禪復。為障蔽。此為大賊。當
急遠之。但以此文。對疏勘之。即分明也。等者等於注
所不說者。
疏棄蓋者。蓋覆行人心神。今定慧不發。如日月被煙
雲塵霧蝕(有云修羅手障故)等五事覆翳。則不能明照。又此
五蓋具足三毒。(睡疑屬癡毒。掉悔屬等分)展轉滋多。乃至八萬四
千塵勞門。(如上說)故須遠離。疏貪等者。前說外塵五中
生欲。此約內意根生欲。所謂坐禪心生欲。覺念相續。
覆蓋善心。令不生長。覺巳棄之。注內發者。如術婆伽
欲心內發。尚能燒身。況復心生欲火。而不燒諸善法
耶。得怖等者。偈云。巳捨於五欲。棄之而不顧。如何還
欲得。如愚自食吐。諸欲求時苦。得時多怖畏。失時懷
熱惱。一切無樂處。疏瞋者。失善之根本。墜惡之因緣。
是法樂怨家。禪心大賊。惡口之藏。行人坐時思惟。其
人觸惱我。毀辱傷損我親。讚歎我怨。如是思惟。心生
瞋根怨惱。如是瞋覺。覆心名蓋。當急棄之。安隱等者。
釋提婆那。以偈問佛。何物殺安隱。何物殺無憂。何物
毒之根。吞滅一切善。佛答云。殺瞋則安隱。殺瞋則無
憂。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華嚴八萬障門云云)如是覺巳。當
修善忍除之。令心清淨。疏睡者睡眠。謂內心惛暗。五
情暗蔽。放恣支節。能妨今樂後生天涅槃等樂。餘蓋
可覺。睡如死人。無所覺識。抱尸偈者。具云。汝起勿抱
臰尸臥。種種不淨假名人。如得重病箭入體。(二事)諸苦
悉集(種種苦事)安可睡。(若有此說。如何睡得)如人被縛將去殺。灾害
垂至安可眠。結賊不滅害未除。(法合上喻。下又再喻)如共毒蛇
同室宿。亦如臨陣白刃間。當爾之時安可眠。眠為大
暗無所見。誑欺日月奪人明。如是知巳驚覺起當滅
損睡眠。若當睡重。當用禪鎮禪杖等却之。(例如懸頭判般之類
也)疏掉悔中。身口心掉者。身好遊走雜戲。坐不暫安。
口好吟詠無益戲論。諍閑事。競是非。心情放蕩。縱意
攀緣。思惟文藝。諸惡覺觀等朽心猶不定。何況掉散。
如無鉤醉象空鼻駱駝。悔者。若掉而無悔。則不成蓋。
掉時未在緣中故。後入定。悔前憂惱。覆心名蓋。悔有
二種。一因掉如上。二因作大惡。常懷憂悔。悔前入心。
堅不可拔。偈云。不應作而作。應作而不作。悔惱火所
燒。後世墮惡道。若人罪能悔。悔巳莫復憂。如是心安
樂。不應常念著。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諸惡事巳
作。不能令不作。(事巳往不可追也。又世人云悔前莫悔後也)疏疑蓋。疑者。
種種疑。及障定三疑。並在前剛藏章初引釋說。疏棄
之等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法。如負債得脫。
病者得差。飢餓人得至豐國。又云等者。如於惡賊中
得自脫免。
疏調和者。如陶師欲造眾器。先須調泥。強軟得所。然
後可就輪繩。行者亦爾。五事和遍。三昧易生。若不調
和。多諸妨難。食者。本為資身進道。若過飽則氣急身
滿。百脉不通。令心閉塞。飢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又
云等者。於若食穢濁物。令人心識增迷。若食利口不
宜之物。則動宿病。四大違反。障於禪定。前明備擬資
粮。此明興時調節。故非重也。疏睡者前總說過患令
厭不就睡緣。此明隨力調節多少。亦重也。若抑之。都
不睡眠。則心浮生惱。若恣之取足。則忘失功夫。心暗
根沉。當悟無常調之。令神道清白念心明淨。乃可棲
心聖境。三昧現前。故遺教經云。初中後夜。亦勿有癈。
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
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疏身者。然調身調息調心。此
應合調。不得別說。但有初中後方法不同。入住出相
有異。注動止等者。若在定外。行住進止舉動運為。悉
須詳審。若所作麤穬。則氣息隨麤。以氣麤故。則心散
難錄。麤復坐時煩惱憒心不恬怡。是故雖在定外。亦
須用心逆作方便。注坐不低等者。欲入禪時。須善安
身得所。初至繩牀。即預前安坐處。每令恒久無妨寬
解。衣帶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當正脚。若半加坐。以
左脚置右脚上。牽來近身。令左脚指與右䏶齊。以右
脚指與左䏶齊。若欲念加。即上右脚路。置左脚上。次
以左手掌。置右手上。累手相對。頓置右脚上。牽來近
身。前當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返。如自按摩法。
勿令脚差異。次即正身端直。令脊骨相對。勿曲勿聳。
以正頭。頭令鼻與臍相對。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
正住。次口吐訶去胷中及膈上惡氣。其呵吐之法。開
口放氣而出。想身分中百脉不通處患隨氣而出盡。
閉口鼻中。納取清氣。如是至三。若身息調和。但一節
即足。次當閉口脣齒纔相拄著。拄上腭。次閉眼纔令
斷外光而巳。當端身止坐猶。如直石石。無得身盲四支
切爾樒動。是為初入禪定調身法。舉要而言。不寬不
急。是身調相。疏息者。息有四。前三為不調。後一為調。
風者。坐時鼻中出入有聲。喘者。出入結滯不通。氣者。
出入麤猛。息者。不聲不滯不麤。出入綿綿若存若亡。
資神安隱。情抱悅豫。守風則散。守喘則結。守氣則勞。
守息則定。坐則若有若亡。當依三法調之。一下著心。
二寬放身體。三想氣遍身。毛孔出入。通同無障。其心
審細。令息微微。但息調則眾患不生。其心易定。舉要
而言。不澁不滑。是調息相。疏心者。調心有二義。一者
調伏亂念。不令越逸。二者當令沉浮寬急得所。沉者。
坐時心中惛暗。無所記錄。頭好低垂。是為沉相。爾時
當繫念鼻端。令心住在緣中。無分散意。此可治沉。浮
者。坐時心好飄動。身亦不安。念外異緣。此是浮相。爾
時宜安心向下繫緣臍中。制諸亂念。心則定住。則心
安靜。舉要言之。不沉不浮。是心調相。急者。由坐撮心
用念望。因此入定。是故。氣上向。胸臆急痛。寬放其心。
想氣皆流下。惑即除矣。寬者。覺心中遊漫。身體逶迤。
或口涎出。或時暗晦。爾時應當歛身急念。令心住緣
中。身體相稱。以此為治。是為初欲入定調身調息調
心方法也。注然身等者。夫欲入定。本從麤入細。是以
身即為麤。息居其中。心最為細。調麤就細。今安靜。而
乃合用者。只於調身。坐時調息調心也。誠可知矣。上
皆初入定方便。然坐中及欲出定。亦有調身調心等
三事。如別卷說。
疏方便中。欲者。離世間一切妄想顛倒貪欲。得清淨
智慧法門中樂欲。亦名為志。亦名為願。亦名為樂。志
願好樂諸深法門。故云為欲。精進者。初中後夜。專精
不癈。譬如讚火未熱終不休息。佛告阿難。諸佛。一心
勤精進。故得阿耨菩提。何況餘善道法。念者。世間為
欺誑。可厭可賤。禪定發諸無漏一切神通道力。可尊
可貴。巧慧者。籌量世樂禪樂得失輕重。謂世樂。樂少
苦多。虗妄不實。是失是輕。禪定之樂。無為無漏。寂然
閑曠。乃至永離生死。長與苦別。是得是重。一心者。念
慧分明。明見世間可忍可惡。禪定智慧可尊可貴。應
當一心決定修行止觀。心如金剛。天魔外道。不能沮
壞。設使空無所獲。或病死等。終不退失。是若一心。如
人欲行。先須知道路通塞之相。然後決定一心涉路
而進。故說巧慧一心。非智不禪。非禪不智故。
疏覺魔事者。文二。初依本文。後參起信。初中具云魔
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之命。云何名
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則
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道
高則魔盛故。須善識魔事。但魔有四種。一煩惱魔。二
陰入界魔。三死魔。四鬼神魔。又有十軍。皆如別卷。今
但分別鬼神魔相。此事須知有三種。一精魅。二塠惕
鬼。三魔羅。一精魅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
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其相非一。惱惑行
者。此諸精魅。欲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
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兕等。若多卯時來者。必是兔
鹿等。辰時鼉龍等。巳時蟒蛇等。午時馬驢。未時羊等。
申時猿猴等。酉時鷄鳥等。戌時狗狼等。亥時猪㹠等。
子時鼠等。丑時牛等。若行者占之時。則知恒用此時
來者。是某精魅。說其名字呵責。即自謝滅。勿生畏懼。
精魅者。是神也。二堆惕鬼者。亦作種種惱觸行人。或
如虫象人頭面鑽刺㿇㿇。或擊攊人兩腋下。或乍抱
持於人。或復言說音聲喧閙。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
一。來惱行人。應即覺知。一心閉眼。陰而罵之。作是言。
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臈吉利支。
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
戒序三歸五戒等。鬼神却行匍匐而去。如是。若種種
留難。惱人相貌。及餘斷除之法。並如禪經中說。三魔
羅者。如上所翻及釋。即波旬之徒黨也。此雖是總名。
便當別名。此多化作三種五塵境界相來。破人善心。
今且約色塵中說之。言違者違情也。或作虎狼師子
羅剎之形種種可畏像。令人恐怖。順者。或作父母兄
弟妻子諸佛形像端正女男可愛之境。令人心著。平
平者。非違順也。但作平品之形。動亂人心。令失禪定。
故名為殺者。餘聲等四塵。例此可知。謂作種種好惡
音聲。作種種香之氣。作種種好惡之味。作種種苦樂
境。來觸人身。皆是魔事。其相眾多。不可具說。舉要言
之。但令人失善法。起煩惱憂愁瞋恚睡眠等。皆是魔
也。疏行者既覺等者。却之有二。一者修止却之。凡見
一切外諸好惡魔境。為知虗誑。不愛不怖。亦不取捨
分別。息心寂寞。彼當自滅。二者修觀却之。若見如上
所說種種魔境。用止不却。即當反觀能見之心。不見
處所。彼何所惱。如是觀時。尋當謝滅。疏智論云者。證
成應以止覩稱實理而治之也。更有餘義。如別卷說。
疏起信亦云者。第二段也。論云。或有眾生。無善根力。
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
或現端正男女等。當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論文稍廣
今不具之。但銷䟽中撮要之文)現佛等像者。天及菩薩也。施等法者。
戒忍進禪慧也。無相等理者。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
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也。疏能令等者。
又云。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能令人數瞋
數喜進怠等者。或卒起精進。後便休癈。多疑多慮。或
捨本勝行。更修別業。疏定中得食者。文云。亦能使人
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或令人一日二
日三四五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
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令人愛著。疏顏色改者。文云。或
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改變。云等者。於上
文此下事相盡也。疏常應等者。文云。以是義故。行者
應當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
不著。則能遂離是諸業障。注若見善相等者。問如見
佛菩薩像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簡別
定其邪正。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
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是善根所發之境。謂為
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
難取別。今且依古德相傳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
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觀察。如經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
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試。
一則希與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
觀察。今借此意。以驗邪正。謂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
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彼境中。不取不捨。但平等定
住。若善根之所發者。定力踰深。善根彌發。若是魔所
為。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
依本修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為正也。若
以本修治。漸漸減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
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
邪當自滅。正當自現。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
即自當燋壞。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
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也。
疏治病者。行人安心修道。或本有病因。今用心心息
皷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心息三事。內外
有所違犯。故有病發。失坐禪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則
四百四病。自然除差。用心失所。則動四百四病。是故。
若自行化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外心治病
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則
大命有慮。文中二。一說病。二說治。一中。云四大者。將
注中每一字。相合次配地水火風之病體。謂若地大
增。則腫結沉重。身體枯瘦。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
增者。則疾癊脹滿。飲食不消。腹痛下痢等。百一患生。
若火大增者。則增寒壯熱。支節皆痛。大小便不通利
等。百一患生。若風大增者。則身體虗懸戰掉疼痛煩
悶脹急嘔吐嗽逆氣急。如是等百一病生。故經云。一
大不調。百一病發。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發。四
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夢見水火身飛身重
即知何大之病)疏五藏者。各有注配也。心者從心生患也。(餘四
例知)謂多身體寒熱及疼痛。口燥等。心主口故。肺中云
支疼。四支頌痛也。鼻塞者。肺主鼻故。肝者。多憂愁不
樂悲思瞋恚頭痛眼暗等。肝主眼故。脾者。身體面上
遊風遍身㿇㿇痒悶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故。腎
者。或咽喉噎塞。腹脹耳滿。腎主耳故。五藏生患眾多。
各有其相。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夢火心病夢水腎病)疏增損
者。四大五藏。若增加若損減。故成病也。上所注記。皆
增損之相也。乖攝理者。增損之因也。謂心多憂愁喜
怒等氣脉。則邪亂等。或飲食乖宜等。如是四大五藏
病患。因起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今但舉一二。以
例眾多也。若次稍更要者。則在別卷。疏或業招鬼作
者。二事也。兼乖攝理者。總有三種得病因緣。謂一乖
於攝理。二宿世業報。三鬼神所作。如此等病。初得易
治。久則難愈。疏今明下。治也。文二。初治乖攝。後治餘
二。初中二。一正明治。二決疑念。初者。既知病源起發。
當作方便治之。然治病之法。不出止觀。今初止也。言
安心病處者。初有一師說也。以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
如有王所至之處。即群賊退散。臍下者。次有師言。臍
下一寸。名憂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久
即多有所治。足下者。次有師言。常止心足下。不問行
住坐臥。即能治眾病。所以者何。由心識上緣故。令四
大不調。若安心足下。四大即自調通。眾病除矣。或了
法空等。次有師言。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取病相。寂
然止住。多有所治。所以然者。由心憶想。皷作四大。故
有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謂病本。
所謂攀緣。云何攀緣。謂緣三界。云何息攀緣。謂心無
所得。如是種種說用心治病之相非一故。須知善修
止法。能治眾患。疏觀者下。第二也。文四。一氣。二息。三
想。四觀。初中。有師言。觀心想用六種氣治病。(疏中所引)皆
於脣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若有病時。吹次去
寒等。亦如注記。然與千金方中及諸家氣經稍異。如
別卷和會。疏又十二者。二息也。次有師言。若能善用
觀想運心。作十二種息。能治眾患。皆從觀想心生。一
上息。治沉重。二下息。治虗懸。三滿息治枯瘦四燋息。
治腫滿。五長(去聲)息治羸損。六壞息治增寒。七暖息
治冷。八冷息治熱。九衝息。(一本云〔漸〕息)治壅結不通。十持
息治戰動。十一和息。通治四大不和。十二補息。資補
四大。(今疏中。每當行字。即是能治之息。分注即是所治之病。配對可知也)疏又假下。第
三假想觀也。謂有師云。善用假想。能治眾病。如人患
冷。想身中有火氣而起。即能治冷。此如雜阿含治禪
病祕法七十二法中廣說。但今人神根既淺。作此觀
想。多不成就。故世不流傳。疏又推下。四如實觀也。次
有師言。但用止觀。撿心折身。四大病不可得。心中病
不可得。眾病即息。如是等種種說。用觀治不同。善得
其意。皆能治病。當知修止觀治病。皆有義理。若能善
得其意。則無病而不治也。疏然上所說下。第二決疑
情也。問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効不。答曰。若具十法。
無不有益。十法者。一信。二用。三勤等。(在疏中也)信者。信有
此法必能治病。用者。隨時常用。勤者。專精不息。恒者
取得差為度。住者。住緣中也。細心念念依法而不異
緣。別病者。別其因起者。如上說。方便者。吐納運心緣
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久行者。用之雖則有益。不計
日月。常習不廢。取捨者。知取捨也。益則勤用。損則
捨之。轉心取治。將護者。善識異緣犯觸。遮障者。識遮
障也。謂得益不向外說。反損不生疑謗。又病未損亦
不疑謗。注中損字兩用也。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効也。
疏或禁呪下。第二治餘二也。若是鬼病。當用鬼呪等
加持以助治之。若是業病。必須助加修福懺悔。但得
業除。患即自滅。此二種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
則可自行兼他。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
治。非唯癈修正法。亦恐性命有慮。豈可自行教人。是
故。欲修止觀之法。必須善解內心治病之法。此法眾
多門戶。豈可具傳於文。欲修習曉者。必在臨時委曲
商議。仍看別卷。更訪達者參詳。若尋常講。但且銷文
說義而巳。
疏正修第八中。文二。初標此彼二門。後牒釋彼法。彼
謂天台也。初中謂前皆是定前預習之方便。此門正
說修習禪定。彼修三止三觀。與此三觀。大同小異。下
當更辨。今緣敘彼十門之次。遂且依次敘之。又對此
頓修圓覺觀門。彼正修亦成方便。對詳可見。修有二
種下。牒釋彼法也。二中。初坐修者。又二。初對麤亂。後
對餘法。初中四威儀中。偏令坐者。行多掉舉。臥多惛
沉。住立多時又生疲倦。故唯坐勝。繫心一處者。守境
止也。或鼻端。或臍下。或隨生一境。故經云。繫心不放
逸。亦如猴著鏁。隨起即制者。制心止也。所謂隨心所
起。即便制之不令馳散。故經云。此五根者心為其主。
是故汝等當好制心。理者。即是體真止也。謂隨心所
念。諸法悉知從緣無性。則心不取著。妄念止息。故名
為止。如經中偈。一切諸法中。因緣空無主。息心達本
源。故號為沙門。且三界因果。一切諸法。唯一心作。今
既知心無性。豈有諸法之實。故寂然無為。無為者諸
法之源也。故經云。有心不知心。心者不知心。心起想
則癡。無想故泥洹。疏止若不下。觀也。對治助道者。對
病而治之。次助於正道。如五停心觀。以不淨治貪婬。
慈心治瞋恚。數息治覺觀。界分別治著我。因緣治愚
癡也。理者即是無生觀。亦真空觀。亦名諸法實相智
慧。彼文釋相。徧推諸法。重數甚多。以成空假之義。義
意不出前法空章。故不敘也。疏又修止下。第二對餘
法也。以四對意。故修止觀。浮沉者。浮行沉行。浮則修
止。沉則修觀。浮沉之相。不異前說。隨便宜者。謂上雖
為對心沉故修於觀照。而心猶不明淨。亦無法利。爾
時當試修止止之。若於止時。即覺身心安淨。當知宜
止。即應修止安心。若雖為對浮動修止。而心不住。亦
無法利。當試修觀。若於觀中。即覺心神明淨寂靜安
隱。當知宜觀。即應用觀安心。是名隨便宜止觀也。修
三方法。具如上說。對破定見細心者。從定發見名為
定見。愛著此見名為細心。今修止觀對破之也。謂麤
亂心息。覺身空寂。受此快樂。或利使心發。若不知定
見虗誑。以之為實。必生貪著。即屬愛屬見。此二不起。
是名修止。若心猶惑著愛見。結業不息。應當修觀。視
於定見之中細心。無所從生。即不執著定見。由不執
故。愛見不起。故云對破。均齊定慧者。謂若日前修止
或修觀而入禪定。觀慧微少。不能發真慧斷結使。應
當修觀。破折分別。令智慧開發。定慧均等。能斷結使。
證諸法門。若因修觀。或因修止。而心豁然開解。智慧
分別。而定心微少。故心則動散。如風中燈。照物不了。
應當修止。修止故即得深禪定。得深禪定故。則知定
心等。如密室中燈。則能破闇。照物分明。故云均齊
定慧。故修止觀也。疏二者歷緣等者。文二。一歷緣。二
對境。初者。然端身當坐。為入道之勝要。然一日累之。
身必涉事緣。若隨緣對境。使且不修。修則有間。結業
又起。定與佛不相應。若一切時處恒修。必能通達一
切佛法。歷緣者。緣有六種。一謂四儀及作作(上入聲下子素
反)言語也。皆作是念下。六緣意同。文亦多同。今略敘
行時。以例餘五。若於行時。應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
欲行。若為煩惱所使及不善無記事。即不應行。若非
煩惱所使。為利益如法之事。即應行。云何行中修止。
若於行時。即知因於行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
了知行時心及行中一切法皆不可得。則妄心息。是
名行中修止。云何行中修觀。應作是念。由心動身。故
有進趣。名之為行。因此行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
法。即當反觀行心。不見相貌。當知行者及一切法畢
竟空寂。是名行中修觀。(餘五中同者不敘。異者撮略敘之)住者。由心
駐身故。坐時。由心作念累脚安身。臥時。若為放逸等
事即不應臥。若為調和四大故臥。即如師子王臥。作
者。由心運身。手造諸事。語時若隨煩惱。次論說不善
無記。則不應語等。然歷上六處。及對下六境。一一同
前五番修止觀之意。彼文中。亦每節指同上文。疏對
境者。第二也。知色等者。具敘眼對色時修止觀。以例
餘五。乾城等者。了此虗妄本空。雖有所見。而無定實。
無定實故。若見順情之色。不應貪著。違情之色不應
恚惱。故名修止也。了無見相者。隨有所見。即無見相。
所以者何。於彼根境空明之中。各各無見。亦無分別。
和合因緣出生眼識。眼識因緣即生意識。意識生時。
即能分別種種諸色。因此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
即當反觀念色之心。不見相貌。當知見者及一切法
畢竟空寂。故名修觀。疏聲等例者。文勢同者亦不敘
之。但略敘異者。謂聲如谷響。香如風等。味如夢中所
得。且外六味。性無分別。內舌根性。亦無所知。觸如影
化。意如夢想。若就於行住坐臥見聞覺知等一切處
中修止觀者。真修摩訶衍道故。大品經中。佛告須菩
提。若菩薩。行時知行。坐時知坐。乃至身眼僧伽梨。視
眴一心出入禪定皆知。是名菩薩摩訶衍。以不可得
可得故。
疏善根發等者。下通加行中方說。正釋中。取靜為行
者。文三。一明修意。二問如何下正顯示。三引論廣釋。
二中。云既悟者指前也。至靜下。諸輪中。每指此觀。皆
云至靜。文文如此。道場加行中。亦云先取至靜。(即疏中安
心住此為取)不起思念。(即疏中不取於法)靜極便覺。(即此後經云靜慧發生)
釋曰。言至靜極靜。皆是揀二乘等行。謂凡夫取靜。但
無心於萬物。萬物未曾無故。亦得神靜。二乘了達我
空生空。故心不起。亦得住靜。權教大乘。但悟心境皆
空。順此安心。亦得住靜。(此以無故靜。無諸法也。如但無彼即名為靜)此宗
悟淨覺真心不生於法。方為至靜。(此以有故靜。有真心故。如見濕體。此
體不被風動之。即詺此濕為靜體)。
▲疏論云下。廣釋也。住云十徧處
者。如智論說。謂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等十。如作
青觀時。徧一切處盡是青色。更無餘色。黃等亦爾。此
是權漸之教。所修之行故。修真如三昧。悉不依之。今
此經亦不依之也。疏乃至者。略中間。其次文云。一切
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念
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
心若馳散。即當攝來還住正念。正念者。當知唯心。云
云(在疏)等者。又等後文。後文次云。念念不可得。若從坐
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
察。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猛利隨順。得入真
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唯除疑惑不
信誹謗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不能得入。
疏客非下。二句。釋客塵義。客者非本性故。本性是主。
妄念是客也。塵者。污染自體。如鏡中塵。疏遠離麤重
等者。謂輕清明利而安隱也。離麤重名輕。身心調暢
名安。此有二種。一無漏。除有漏麤重。麤重通三性。二
有漏。除煩惱麤重。唯是善性。(今此文據分位令當有漏善。若以經宗漏法本
無。不說二種也)此正對治惛沉。一法對法趣。除一切障。彼約
通障。此約別障。以惛沉是無堪任性。輕安是堪任故。
故唯除彼。用此伏除。(有作者伏。無作者除)能障定法。(或是愛教。但能障定。
即是所斷)令所依止轉安適故。(又今說此。但是惛沉。令所依身轉却麤重得安隱故)。
疏三感應中四。一直釋。二引例。三會通兩文。四別釋
現義。疏真淨心者。凡聖同依清淨本源心也。即法身
者。現實而言。觀成時。十方如來真淨身心。皆悉交徹。
但言心者。此本源心。是通相也。於中含於身心二法。
清淨無相。即真身也。靈知不昧。即真心也。故但標心。
故論及勝鬘楞伽。皆但指一心。以攝一切。疏故論中
等者。正證身心不二也。智性是心。色性是法身。今更
委釋。色性者空寂也。即智者空寂即知。智性者靈知
也。即色者正是靈明。親能現色。如鏡中雖有淨明之
二德。親現色者正是明也。然疏中取意用論。論中因
顯真如之用。說佛所現報應二身。色相莊嚴等事。唯
依心現。不雜真如。又云法身無有色相。便有問曰。(此下
具寫)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云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
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總標以答也。以下即。別明身智相即為能現所以也)
所謂。從本巳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
(如影即明故影體空)說名智身。(身體也。智之明體也)以智性即色故。說名
法身(即此靈明心智。由能現色。為色所依故。目之為法身。身是體依義故)徧一切處。(由能
現一切故。還遍自所現處)疏理實而言等者。古德偈云。黃昏成寂寞。
身心總無物。恒沙諸佛入我身。我身常入恒沙佛。是
斯意也。問既爾。何得經中但說佛現行人心中。故下
潛答此意。今但約入觀等也。
▲疏故論問下。二引例
也。論中。有兩重問答。因說菩薩位滿成佛。自然有不
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遂有問曰。虗空世界眾
生心行。一一無邊。佛如何徧知。答曰。一切境界。本來
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見境界。心有分齊。佛離見
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
大智用無量方便。隨眾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
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因此又再問曰。即是疏文。(上所
引及疏中引皆撮略要文不備寫也)多不能見者。次云。一切眾生。若見
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益。云何世間多不
能見。答文可解。
▲疏經云下。三會通兩文。言身心一
者。義如前科也。皆據能現者。遮疑情也。緣海東曉法
師釋彼論。此科法合。鏡喻之意云。法身似質。化身似
影。恐有曾見彼疏者。疑云。既云現於眾生心中。即合
是應化之身。云何言法身及真心耶。故此通云。據能
現之本等也。
▲疏此約下。四別釋現義。謂正當知佛
心亦如此之時。佛心是所知。所知之境。的從自淨心
顯現。如變影緣真如也。既真如非影。不妨變影緣如。
即知佛心亦爾。
疏翻云止者。止者止於萬緣。方得寂靜。寂靜是顯相。
止是釋名。謂於染等者。雙成止義及寂靜義。問既此
三法皆名觀。何此門修止。答前標意中。此宗必具理
事定慧。皆無障礙。故觀觀皆止。止於餘觀。非論。妄緣
故。下云。若他觀者名為邪視。止止皆觀。念念無間。若
一間斷。即無明故。故前云恒作是念。然每觀。為門不
同。立意各別。此約止明門。而修止觀也。由此義故。於
涅槃起信及天台等所說三門。皆大同也。如下三觀
終處具說。疏若准涅槃下。引經廣釋。然彼經中。此一
段文義。廣辨三相。同此三觀。具有標意列釋總擇別
釋。至下具引。以會此中三觀。今且直配此觀一門。然
亦不具錄其文。但別名而巳。其釋名之文。便各脚注
而私記之。今為具引。對詳可解。文云。奢摩他者名為
能滅。能滅一切煩惱結故。(此前亦云身心客塵從此永滅)又奢摩他者
名曰能調。能調諸根惡不善故。(此前云內發輕安。輕安是善法攝故)又
奢摩他者名曰寂靜。能令三業成寂靜故。(此文全同)又奢
摩他者名曰遠離。能令眾生離五欲故。又奢摩他者
名曰能清。能清貪欲瞋恚愚癡三濁法故。以是義故。
故名定相。
疏心性是識者。心是識自性也。非所依真性。(真性依士釋。此
則持業釋)言能幻之者者。如普賢章備釋。法喻各有五門。
撿而示之。疏變化等者。文三。一約修治心行釋。二約習
學化行釋。三與前相對釋。初者。染淨皆空。心變即有
妄識。即巳變起塵境。難可頓除。故今以悟解方便。變
化引起一切情塵。以為所處之境。然後以種種對治
幻智。一一翻之。如有經說。火與薪戰。薪多火盛。今變
起幻者。意在翻破也。故云變化。不單云變。單云變者。
一向是妄識所變。今云化者。表是幻智自在之力。知
是虗偽故。故變化。非障非蔽者。且如慳蔽惠施。惡蔽
於戒。瞋蔽於忍等。於六度既云六蔽。八萬四千例之。
今觀之即淨。故皆非也。且約翻為六度者。如法句經
說。疏又變下。學化行也。或坐時習此方便。或餘時正
觀機說法。皆是學習化行之義。但以決定志願大悲
之力。念念如此。即是修習化行。故經次云。內發大悲
輕安。疏又對上等者。與前對釋也。前云即起諸幻以
除幻者。今將彼二句。對此二句有其四番。一前起幻
智除幻者。是自行。此變幻方便開示幻眾。是化行。大
乘行門必具此二故。菩薩以利他為自事故。前觀門
中。二利雙志。故不言之。此既起幻女須具也。此於後
二句兩釋之中。唯取第二釋也。以第一釋亦屬自行
故。二前云除幻。是除障也。如鍊金出鑛。此不壞幻相。
萬行紛然是起行也。如將金作器。所起之行自具二
利。總用兩釋。三前一向除幻是止持義。止非法故。作
即犯故。不應作而不作故。除其病故。此變起二利之
行。是作持義。作稱性善故。止即犯故。應作而作故。不
除其法故。四前一向除者。約徧計所執故。如存有蛇
鬼。必障繩杌故。此但云開者。悟染淨法出自一心故。
翻染分依他。成淨分依他也。至後靈心觀。稱本覺性。
即當一一符於圓成實性。
疏二功成中二。一略釋。言根塵既銷者。躡上除幻之
句。自他無二者。正觀成就。內心發者。心行自然如此也
即情發於中。而形於願矣。同體悲者。由將幻智觀察
自他。自他皆同圓覺淨性。自既巳悟。身心喜樂。傷他
未覺枉受苦惱。故悲愍之。如富貴權要之人。眼下見
他人貧苦傭作或為奴僕。若謂他實是下舍貧賤或
是奴僕。即心意平平。若聞道是三公貴族子孫家破
貧苦。或因餘事。沒落為奴。即愴然哀傷。便擬救濟惠。
今菩薩了悟淨覺。觀行又成。觀諸眾生。貧窮無福惠。
入生死險道。又觀他皆同覺性。迷故枉受輪轉。是以
內發大悲心也。法喻對之可知。
▲疏又有數意下。二
廣釋也。總有五意。一由起幻智。觀諸眾生。皆是幻化。
幻化無心。誰親誰怨。何憎何愛。故所發大悲。不墮愛
見。成輕安也。二眾生雖如幻化。不自了知是幻。但執
為實。計我我所。枉受苦惱。故欲濟救。三以執我相。自
惜我身。我心希求充悅。恐勞形役神。四大不妄不樂。
遂於勤苦化生。而生疲倦。今了無我。身心皆幻。與諸
法無異。何偏愛惜此身。故於度脫群生。而無厭倦。四
若怖生死。自貪出離。何暇度人。今觀生死皆幻。誰憂
誰怖。故能留惑潤生。五比聞佛果勝妙。愛慕情深。勤
修求證。誰能度他。即墮智增務斷惑種早成佛果。大
悲即劣。今了知真源。本來是佛。本無煩惱。煩惱如幻。
何貪早斷。報化如幻。何貪早證。故大悲增。疏輕安者。
上釋大悲。巳含此意釋訖。又於前觀門中。釋體用訖。
今但略示此門行相也。
疏二利觀門者。或宴坐靜室。或於餘威儀中。剋志加
行。專注觀門。今得觀行成就。方堪於一切時中修六
度萬行也。對境者。五欲中違順之境也。即修自行。對
機者。遇緣信向可度脫者。即起化行故。云起於二行
也。乃至佛果者。略於中間。謂觀成時。當十住初心。從
此漸次增進。念念不退。自然歷於二住十住十行十
向十地等。煩惱習盡。行位圓滿。即佛果也。
疏揀濫者。恐聞能治所治皆是幻化。謂言幻智亦同
凡識。故初二句揀之。意云。觀幻之智。故名幻智。智體
非幻故。前云知幻即離。又恐聞能觀非幻。便計有能
觀之相。故後二句。又揀此濫。謂若能正觀幻時。便了
所觀無體可離。即為真理。能觀無別能離。即是本智
則自然觀時。便不同凡迷幻境。若見所觀是幻是可
離法。我能觀智。不同彼幻。不得離之。我能如此。諸迷
者不能。若有如上等心。則兼此智亦為幻也。以取能
觀之相故。
疏五總結者。總結功成巳來文也。於中。初句者。但依
上了解夢喻。即永離幻相也。是諸等者。如是觀行。功
成拂跡。遠離諸病。便是菩薩究竟圓妙之行。從今乃
至佛果。念念如此用心。更無別意。設使修六度萬行
三十七品一切助道之法。乃至捨頭目髓腦時。一一
只依上來用心。即此差別諸行。皆成菩薩妙行。若失
此意。設能捨身。亦不成無漏之因也。(如比丘自害佛種種訶責之例)
喻中如種穀等者。等一切麥豆之類。覺心者。了悟圓
覺之心也。即上所標。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等是。謂以
淨覺等者。種依土以生苗。悟約幻而成智。智則親從
悟覺而起。不從幻法。苗亦親從種子而生。不從水土。
餘意可見。
疏亦名等者。梵語雖異。所目無殊。餘義如文。疏涅槃
者。彼第二相也。徧見次第別相等者。即是今經云。起
幻除幻。及開幻眾。乃至一切菩薩。從此起行。(觀幻等是解。依
解起行故也)正見者。即此經。彼觀幻者。非同幻故等也。泯
能所之相。方名正觀故。故結云。意亦同此。唯唐梵翻
名有異。如下會通。上來釋起幻觀竟。
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第十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