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講錄
楞嚴經講錄
至病根盡。而藥性空。一無所有。而後巳自入流。亡
所至了。然不生如圓覺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
妄境界。如是漸增聞所聞盡。如云心如幻化。亦復
遠離覺所覺空。如云遠離為幻。亦復遠離空覺極
圓空所空滅。如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是也。此節
文是廣明上從聞思修入三摩地二句意。下文如
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者。乃重述此節文意也。
冠註 此因耳根悟入圓通也。若依次序。應次眼
根。由前二十四聖。所證圓通。皆非阿難入道之因
緣。亦非此方逗機之教體。唯茲一門。因果圓徹。機
教適宜。事理融通。淺深悉俻。故於最後別陳也。觀
世音者。圓悟圓應之號也。於世音聲。不曰聞而曰
觀者。謂以智光照。不用耳識聞也。且初因耳根悟
入。而後以觀觀音。足見六根元無隔礙。用耳而觀。
亦不違理也。然此經。與法華釋名不同。彼約果位
釋。唯顯利他之盛德。此約因位釋。多彰自利之深
功。抑且彼此互為隱顯。而見名實之圓妙也。所師
之佛。亦謂觀音者。顯所證有所授。而機教諧合。因
果不謬。從來遠矣。發菩提心者。謂開發正知正覺。
上以求佛果。下以化眾生。若不發此心。所修諸行。
盡為魔攝故。欲修耳根圓通。先須發此大道心也。
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謂從此方教體故也。聞即
聞慧。自耳達心。不隨聲塵起生滅。一味返聞聞性。
而令餘根圓拔也。思即思慧。外脫五塵。內亡三性。
諸念不生。冥契智境也。修即修慧。銷磨虗偽習氣。
蕩滌名言種子。尅妄循真也。既得三慧圓明。則身
心悉入楞嚴大定矣。然此三慧工夫。必從粗至細。
三觀智理。亦自淺入深。謂此聞性。本是湛圓妙覺。
良由動靜二塵。黏湛發聽。流逸奔境。謂之出流。今
最初下手工夫。先於聞根中。旋轉聞聲之聞。反聞
自性。謂之入流。則與素所聞之聲塵。不相交結。而
聲相自亡。識心不生。盖入流則根寂。亡所則塵。寂
二者既寂。不惟動相不生。即靜相亦不生矣。此雖
聞根與外塵。兩不相總。而返聞之聞機。與所聞之
聞性。猶然能所積習尚存。故復加功行。斷除我執。
則能聞所聞。二俱滅盡。斯則聞慧之功極矣。所謂
此根初解。先得入空也。然住此能所俱盡之境。猶
為智障故。復加觀智。覺破此障。透過此境。雖則如
是。若悋此覺觀。不能放捨。亦是能所。尚墮法愛。必
更加雙空觀。智空前智境。盡除法執。則思慧之功
極矣。所謂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者也。然能所縱空。
此空。相未亡亦。成空病故。復極修圓行。使能空之
智併所空之空。二俱泯滅。斯修慧之功極。而至無
功用行。所謂解脫法巳。俱空不生。得證無生忍者。
也盖自入流亡所。直至空所空滅。中間所歷行位。
皆屬微細生滅。既抵於此。則二執永忘。俱空並遣。
一切生滅。亦俱除滅。即此滅相。寂然不見。而入大
寂滅海。唯一如來藏性。清淨本然。周徧法界矣。此
即一根返源。諸根清淨。入三摩地。圓滿菩提之標
榜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至)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冠註 此總標二種殊勝。以顯耳根圓通之果德
也。忽然。即頃刻也。超越。即得真解脫也。謂頓斷煩
惱。頓證真常。則世出世間。凡小諸法。頃刻解脫。三
界內外。無所纏縛。分身法界。圓照十方。而得二種
殊勝功德也。本妙覺心。體也。慈力。用也。一者。上合
十方諸佛者。謂此菩薩因圓果滿。以始覺合乎本
覺。即與十方諸佛所證。真體妙用。皆相合也。二者。
下合十方六道眾生者。謂佛與眾生。同一真體妙
用。而菩薩所證者。即是佛生。同具之全體大用故。
證真之時。即能上下俱合。而不遺也。所謂心佛與
眾生。是三無差別。然由能超越世間法故。得上合
諸佛。同一慈力。由能超越出世間法故。得下合眾
生同一悲仰也。】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冠註 曰修道入滅。】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身天中應機說法也。欲心欲身二欲
字皆樂欲之欲也。欲心明悟。謂深達淫欲為招苦
之本。心若明悟。身自清淨。心悟不開。身亦穢濁。故
樂不犯欲塵。然此欲塵。不獨指下界麤欲。即他化
之樂。亦在其中矣。梵王。即色界天主。乃初禪頂天。
說法者。金光明經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解脫者。
令其捨欲塵而生梵天也。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
彼天橫有三十二天。而帝釋統之。說法。謂十善法。
也。金光明經云。釋提桓因。說種種善論。是也。自在
天。是欲界頂天。亦名他化自在天。謂假他所作。以
成巳樂。或云。第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自在天
攝。游十方者。六欲四洲之十方也。大自在。即色頂
摩[醢-右+(乞-乙+口)]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而
能飛行虗空。以至他界者也。天大將軍。帝釋所管
將也。分住三十二天。各領鬼神。鎮護四方。即八部
之屬。能於下界國土。摧魔護生也。四天王者。上昇
之元首。下界之初天。於須彌山。各居一埵。臣於帝
釋。分統四洲。所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神。將救
護國界者也。四王太子。即那叱之類。按統紀。四天
王。各有太千九十一人。能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者
也。四天王。次於帝釋天。大將軍是四王所統者。】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身人中。應機說法也。舊說。自金輪至
粟散。皆屬人王所攝。粟散如邦國小王。散於天下。
如粟之多。大士為其現身說法。令修五戒十善。為
主貴之因。及尊重德業。以熏隔生之種也。長者。具
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俻。
上嘆下歸。以德位俱隆故。世間推讓也。居士者。不
求仕宦。不樂名聞。愽聞多識。以道自娛。或談道論
德。為人模範。或著書立言。垂教後世者。皆是也。愛
治國土者。如立綱正紀。化俗遺風之類。剖斷邦邑
者。如興利除害。政治清平。折獄解紛。吏民信愛之
類。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所司雖別。俱號宰官也。愛
諸數術者。如天文地理。和合占相。推步盈虗。兼修
梵行之類。攝衛自居者。如調護身心。延齡益壽之
類。婆羅門。此云淨行。四姓之一也。諸律者。自十戒
以至進具。二百五十也。諸戒者。亦自五戒。進具五
百也。優婆塞。此云近侍男。優婆夷。云近侍女。皆以
五戒自守堪任。近侍出家比丘。及比丘尼者也。內
政。即泛言一切婦道。所謂有閨門之修。而無境外
之志也。立身即勤儉閑靜也。家通大夫以下。國通
諸候以上。女主。天子之后。國夫人。邦君之妻。命婦。
謂妻因夫榮者。大家。如後漢扶風曹世叔妻。同郡
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數召入宮。皇后貴人。
以師事焉。號曰大家。不壞男根。即有志終身不犯
色欲者也。處女。亦名處子。謂未嫁之女。愛樂處身
者。願常為處女。終身不嫁也。不求侵暴者。謂不願
隨從。堅貞自守。縱有強施侵暴。亦誓所不從也。家。
音姑。】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冠註 此現諸趣身。應機說法也。上諸天愛樂欲
入天界。令其成就。此諸天厭樂欲出天倫。令其成
就。現龍身者。謂龍倫雖具神通。福德威權。猶屬惡
趣。受諸苦惱。欲求脫去為人。以希修進。故為說法。
令其成就。下諸趣倣此。藥叉。此云輕捷。有三種。一
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趣攝也。乾闥婆。此云香陰。
亦云尋香行。帝釋樂神也。帝釋。欲作樂燒沉水。此
神便尋香而往故。阿修羅。此云無端正。以女美男
醜。從男彰名。亦云非天。以謟詐無天行故。緊那羅。
形似人而頭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
小劣乾闥婆。亦云歌神。摩呼羅伽。云地龍。亦云大
蟒。因多嗔心毀戒故。感此報。樂人修人者。謂現在
人中。而求捨身之後。復得人身。盖唯人道易聞法。
易修行。非同諸天受樂。餘趣沉苦。故求世世不失
人身。而修進不懈也。有形。如休咎精明寺。無形。如
空散銷沉等。有想。如神鬼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
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大士。隨類現形說法。令
其成就。者如龍樹化五百龍眾。俱受具戒。及迦毗
尊者。為大蟒受三歸。聽訖現老人。素服而去。皆此
類也。】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至)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冠註 此總結名也。謂隨類現身。應機說法。皆緣
聚而現。緣盡而沒。無所從來。亦無所去迹。同心絕
故曰妙淨。聞熏聞修。即上三慧圓明也。依無作智。
現大神變。普應群機。如帝網尼珠。映攝無礙。不勞
心慮。不假身力。故曰無作妙力。緣對即現。無不當
可。故曰自在成就。】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至)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冠註 此明第二殊勝下與眾生同一悲仰也。盖
由菩薩返聞自性。遂得三慧圓通。而達得法界身
心。同一體用故。眾生悲仰之心。攝在菩薩大悲心
中。菩薩大悲之心。徧在眾生悲仰心中。凡聖體同。
交相感應。故曰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
畏功德。盖眾生遭苦難者。正在怖畏時。而蒙救脫。
即無怖畏。便獲功德也。如世尊成道時。徧觀大地
眾生。皆成道竟相似。但謂菩薩。達得諸佛眾生一
體同圓。曾無彼此之相故。菩薩離怖畏。獲功德時。
大地眾生。莫不如是。不必說加被也。下文倣此。】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至)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八難無畏功德也。
菩薩。根不隨境。而聲塵自寂。聞性無生。境緣不偶。
即得解脫。而成觀智。達此觀智。與諸眾生。心體冥
同。故曰由我不自觀其音聲。但以觀智而觀之。則
彼十方苦惱。而觀我名號者。皆得攝入觀智之中。
是以我之觀眾生。與眾生之觀我。體用如一。苦樂
不二。聖凡平等。情智融通故。我得一根返源。不隨
六根所起妄業。而令諸眾生。便歸真寂。解脫苦惱
矣。二者下。顯諸根解脫。總收七大。盖知見雖則屬
火。本由外塵黏湛發光。今復旋見歸湛。則見業不
交。塵火自息。火性空寂。即如來藏。周徧法界。故令
眾生火不能燒也。聞性雖則屬水。本由外塵黏湛
發妄。今復旋聽歸湛。則聞業不交塵。水自竭。水性
空寂。本如來藏。周徧法界故。令眾生水不能溺也。
妄想即暗鬼也。鬼神以陰隱為想因。以殺害為墮
緣故。妄想生滅。殺害法身慧命。若妄想斷。則內滅
暗鬼。外除殺業。歸一如來藏心故。令眾生免於鬼
害也。五者下。顯耳根功勝収六根也。熏聞成聞者。
謂當返聞時。以本覺真聞內熏。妄聞成真聞性。則
六根銷。復皆同耳根。所謂一返六淨也。根境既銷。
則心鏡虗明。智光不動。誰分自他。而臨當被害耶。
刀兵段壞。塵性空也。割水吹光。根性寂也。盖雖有
其身如光。可見而不可握。水可劃而不可壞也。所
謂將頭臨白刃。慧劍斬春風也。聞熏精明者。謂以
真聞。熏妄聞功行至極。則歸精明本體。內瑩發光。
徧照法界。無明邪暗。性不能全。藥叉解見前。羅剎。
云可畏鬼。鳩槃茶。云厭魅鬼。毗舍遮。云噉精氣鬼。
富單那。云熱病鬼。凡鬼類。皆受幽氣以成者。明能
破暗故。不能現之也。七者下。顯聲塵銷。則諸塵俱
銷。收六塵也。音性圓銷。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
外無所累。由心塵累故有禁。繫根塵質礙故。有枷
鎻若。內無所累。外無所偶。則雖處縲絏。而心境空
寂也。聲塵劫心害性。猶若盜賊。故滅音圓聞。則聲
塵滅。而根性圓。內外無敵。善惡本同。至於一切處。
徧生慈力。而無復惡心相向故。令眾生雖經險。賊
亦化為慈力矣。】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至)諸阿顛迦永離痴暗。」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三毒無畏功德也。
九者下。舉貪瞋痴。而盡除根本無明也。熏聞成真。
逈離於色。亦能隨方映色。若鏡現像。而色豈能劫
其真心乎。根境既脫。貪欲之念。自何而生耶。瞋恚。
生於敵對。發於鬪拒。既了純一圓音。則或毀或譽。
無非妙音。總歸第一義諦。聲塵既純。根無所偶。則
一切圓融。無對所對。而是非之心本寂。違順之境
自空。何瞋恚之有哉。痴。由妄塵障蔽。真心無明。盖
覆智體。今能銷除塵暗。旋復精明。內而身心。外而
法界。洞然明徹。如淨瑠璃。唯一智體。誰為痴暗耶。
阿顛迦。此云無善心。乃痴鈍之極者也。此貪嗔痴。
不惟凡夫所有。二乘欣涅槃。即貪也。厭生死。即瞋
也。迷中道。即痴也。菩薩廣求佛法。即貪也。訶斥二
乘。即瞋也。未了佛性。即痴也。】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至)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二求無畏功德也。
融形復聞者。謂融銷幻身。旋復妄聞。唯歸淨妙寶
覺。而證一真無際。則萬用全彰。真俗不二故。能不
動道場。涉諸法界。以無量身。事無數佛。乃至供佛
而得福足。稟法而得慧足。故能紹隆佛化。使不斷
續。既有真子之道。亦令眾生。於我身心。遂應其求。
而生福慧之男也。六根互用。圓通無礙。唯一妙明
真心。寶明妙性故。能照能含。由照明無二故。立大
圓鏡智。以表印現不謬。由包含法界故。立空如來
藏。以顯含育無遺。唯含育故。能承順秘密法門唯
照現故。能受領無失。盖承順。即坤義柔德。受領。即
閨門能事。既有女子之德。亦令眾生於我身心。遂
應其求。而生有相之女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至)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冠註 此令眾生。於我身心。獲稱名無畏功德也。
三千大千百億日月。指釋尊之化境也。六十二恒
沙菩薩。指化境中能化度者也。方便。權智也。智慧。
實智也。言此菩薩。雖具二智。自利利他。各各法門。
種種不同。然我所證圓通本根。唯一耳門。開發圓
妙。克順機宜。能循教體。然後能以一切身心。即一
身心。故曰微妙含容。能以一身心。即一切身心。故
曰周徧法界。夫此圓根。乃萬行之本。三德之基。得
證於此。則一切平等。是故。持我一名功德。與持眾
名功德。等無有異世。尊下。出無異之所以得真圓
通者。謂耳根具三種真實。獲此圓通。即證平等法
身。是名下。總結上文。福備眾生者。言非但令彼無
畏。兼復全其福德也。舊說。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
道者多。所以觀音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
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機對有異。總彼河沙菩
薩。止敵觀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據此所說。
巳自密簡圓通。為未曉者。更俟文殊詳揀也。】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至)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冠註 此總標四不思議也。我又獲是圓通者。指
上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圓通也。修證無上道者。
似是等覺所證之境界。四不思議者。顯前二種殊
勝。猶可思惟擬議。此更極圓至妙。不容心思言議。
凡現形說法。皆非有為作意所成。乃任運自在成
就故。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至)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冠註 此明一體現多容。一音說多呪不思議也。
言耳根本具三種真實。妙絕餘根。由我初於聞中。
返聞自性。一證圓通。諸根互用。此又妙中之妙。故
曰妙妙。聞心下。復釋成曰。此妙妙聞心者。由彼返
聞久之。唯一心精。盡脫根塵。令其六根。一時圓拔
故。使見聞覺知不能分隔。復歸一真法界。圓滿菩
提。融通萬有。無垢無淨。含攝一切故。於一身現眾
多容。而說無邊秘密神呪。盖理出無為。神功莫測。
誠哉不思議也。爍迦羅。此云堅固。母陀羅。云印。清
淨寶目。猶云五眼圓明。照徹諸法。首為六用之總。
臂有提接之力。目有照了之用。翻八萬四千塵勞。
成八萬四千手眼足見。轉八識成四智。轉五陰成
三身。則渾身毛孔。俱為妙用。或現慈容。以護善根。
或施威靈。以折惡性。或以定相。止其散亂。或以慧
相。開其昏迷。是故攝化群機。汎應一切。未始作意。
不假施為。隨感而應。曾無滯礙。故曰得大自在。此
由金剛三昧熏聞性。而成慈無量心故。能救護眾
生。得大自在。】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至)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冠註 此明現各各形說一一呪不思議也。聞思。
即上聞慧與思慧。脫出六塵。不能為礙。即上修慧。
由眾生根機不同故。應機現形亦不同。由眾生好
樂不同故。應機說呪亦不同。然現一一形。說一一
呪。皆能令其眾生。離諸怖畏。是故。微塵國土眾生。
悉名我為施無畏者。此由金剛三昧熏聞性。而成
悲無量心故。能令諸眾生。稱為施無畏者。】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至)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冠註 此明所過者化不思議也。本妙圓通。指耳
根言。由此而證清淨本根。則轉藏識成鏡智。於諸
塵境。毫無取著故。所游世界。皆化慳心而為喜心。
亦捨身寶。求我哀愍納受。此由金剛三昧熏聞性。
而成喜無量心故。能令諸眾生。歡喜不惜身財。】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冠註 此明供養佛生不思議也。我得佛心者。謂
治得因地心。妙契果地覺。證於究竟者。終入妙覺
果海。則無量功德法財。俻現於前故。能出諸珍寶。
廣作佛事。既以種種珍寶。供養諸佛。復以種種法
財。供養眾生者。謂菩薩以平等心。等法界中。無非
佛者。故同生佛想。廣施供養。妻子長壽。世間法財。
妻子屬外。壽命屬內。三昧涅槃。出世法財。乃至者。
超略之詞。世出世間法財二施中。不能俻舉者。皆
在其中。此由返聞根以得佛心。而成捨無量心故
令世出世間諸凡聖輩。所求如意。】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至)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冠註 此結答圓通也。謂我從耳根一門。深入彼
六知根。應拔圓脫。故得三慧圓照。一體純真。而上
同諸佛。下合眾生。隨緣應化。心得自在。然推其因。
自始於入流亡所。得三摩地。終成菩提。契合本覺。
所謂以不生滅心。為本修因。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且彼佛授記。令我得名。皆由善得此圓通根本。一
根既返。六用不行。則十方圓明。唯一如來藏心。故
我觀聽能徧法界。而十方法界皆聞我名。】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至)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冠註 此明聖凡塵剎總一圓通本根也。五體同
放寶光。以顯渾身。上下皆是圓通本根也。諸佛放
光。往來灌頂者。顯自他真覺。本自融通。亦無優劣。
斯正圓通之實體也。惟灌其頂。顯此圓證法門。最
為殊勝。更無有上焉者也。自諸佛而灌至羅漢者。
顯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且既證圓通者。果得彼我
同暢。未證圓通者。不免自生隔礙也。林沼演音交
光相羅者。顯根塵既銷。音光交涉。則依正二報。其
性□□故。真智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
妙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故一切大眾。
一覩此相。一聞此音。便能破惑障。而獲三昧。所謂
一切事究竟堅固。不出乎此。且攝二十四聖。同歸
觀音。圓通根本。皆得名為金剛三昧矣。即時雨花
至自然敷奏者。顯一根返源。五濁皆淨。根性銷亡。
塵界合一。惟自寶覺妙心。隨處發現。無作妙行。自
然成就。清淨妙音。在處圓鳴也。梵唄二句。冥合耳
根圓通。】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至)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冠註 此勅文殊。選擇圓通也。雖則隨根隨塵。無
非真理。皆可悟入。但最初下手。須自一門。且教體
有方。根器不一。而證性總歸圓通。逗機欲擇方便。
然非大智者。不能簡選。故命文殊也。最初方便。指
未證圓通時言。真實圓通。指既證時言。所謂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也。實無優劣前後差別者。唯歸一
如來藏。本無有異也。誰當其根者。謂諸聖證處。雖
皆平等。而初入之門。豈盡對阿難之機耶。然對機
唯取一門而巳。故當簡擇。以令阿難專取也。何方
便門得易成就者。謂不唯現對阿難一機。兼我滅
後。此界修菩薩因求無上果者。必從何門而易得
成就也。】
「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覺海性澄圓(至)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冠註 此明真性隨緣故起迷妄。而反妄循真故
有方便。初入方便。亦有遲速。必須選擇以合機宜
也。文殊下。經家敘文也。謂本覺性體。猶如大海。本
來澄湛圓滿。而此覺性本具圓通妙用。不假造作。
絕諸能所。良由元明性體上。妄起能照。遂生所照。
能所既立。而能照真性亡矣。本性既晦。空覺自分。
此即迷如來藏。而成藏識。迷真空而成頑空。由是
依空晦。而結色相。復生妄想分。立身器二種世界。
而妄想凝結。便成無知國土。妄想分別。則成有知
眾生。此即依無明藏識。生見相二分也。豈知虗空
生於大覺體中。不異一漚之發大海。以虗空較之
大覺。尚𦕈劣如此。況有漏微塵國土。皆依空所建
立者。其微小又何如也。若知海漚速滅。則空體本
無。況復依空所生之三有乎。故知。滅諸妄境。復歸
元覺。性本無二。而欲復此無二覺性。則方便亦有
多門。非止一途。若登聖地。則全證本性。處處可入。
法法圓通。所謂十方如來。於十八界。皆能證得。何
須揀擇。但初發心人。欲入三昧。若得圓根。與不圓
根。日劫相倍。因有遲速。故選圓根也。遲速與順逆
相應。耳根順故成功速。餘根逆故成功遲。他方反
此。】
「色想結成塵(至)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明六塵不對。此方之機。乃逆而遲者。故
當揀之。謂泥沙陀。雖因色塵悟入。但此色性。因妄
想而結成。乃障礙之塵。既因想成。則精了之心。不
能明徹。豈有結暗不徹之塵。而初心者。欲依之以
獲圓通耶。陳如。雖因法音悟入。但此音聲。一雜語
言。便是名句味而巳。一字直目為名詮自性也。多
字兼表為句詮差別也。味即義理。且名不能含句
與義。句亦不能徧含義理。而初心者。豈達一言徧
含一切義。而欲依之以獲圓通耶。伊是也。香嚴。雖
因香塵悟入。然香塵合鼻。方知有香。離於鼻根。元
無有香。且能覺之知。不得與所覺之香。恒常合一。
而香豈常住乎。初心者。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藥
王雖因味塵悟入。然此味性。亦非本來常然之體。
要以舌根味時。方有其性。離根元無。其能覺之根。
亦不□與味塵合。而為一根不恒。一味不恒有。云
何因此而欲獲圓通耶。以味之味。即甞也。䟦陀。雖
因觸塵悟入。但此觸塵。必以所觸之身。方顯能觸
之塵。若無所觸。即能觸亦不明顯是。則能所兩合。
則觸塵有性。能所兩離。則觸塵無性。合有離無。性
非一定。云何依之。而欲得圓通耶。迦葉。雖依法塵
悟入。然法塵。乃前五塵落謝影子故。稱為內塵。且
能依之內塵。必有所依之意根方顯。離根元無。雖
則相依互立。而能依中。元無所依性。所依中。亦無
能依性。能所既非徧涉。初心者。云何因之而欲得
圓通耶。憑。依也。】
「見性雖洞然(至)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明五根非對。此方之機。乃逆而遲者。故
當揀之。律陀。曾因見性悟入。然此見性。雖則洞然
明了。若論四方。但能明前三方。向後一方。即不能
明若論四隅。又缺向後二隅。初心者。云何依此不
圓之根。而獲圓通耶。維。即隅也。虧。即缺也。虧一半。
但明前二隅也。槃持迦。雖因鼻根悟入。伹此鼻根。
出息盡時。不能即入。而入息盡時。亦不能即出。於
出入間。而缺中交。是則支離間斷。不相涉入。如何
依此支離之根。而獲圓通耶。支離。不接續也。匪。即
不也。涉。即交也。鉢提。雖因舌根悟入。但此舌。入非
無端。而顯必因味塵。方生知覺。若味一亡。則此覺
了亦不可得。初心者。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畢陵
伽。雖因身根悟入。然此身根。與上所觸同義。必因
能觸之塵。方顯所觸之身。而能依所顯。所依能彰。
各非圓覺。且身根觸塵。各有邊際限量。不能冥會。
云何依之而獲圓通耶。善解。雖因意根悟入。然此
意知根。雜於亂思之意識。設使意識澄湛明了之
時。終不見有意知根。若有意知根。必有想念。而根
識相依。不可脫離。故久修滅想定者。猶不能脫去
想念。獨見意根。云何初心。乃欲依此而獲圓通耶。
亂思想念。俱指第六識。而六以七為根。故名意根。】
「識見雜三和(至)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揀六識非對機之圓通也。秋子。雖因眼
識悟入。然此識。因根塵和合而生。若詰其本。曾無
體相。根境相合。則有根境。相離則無自體。無定。云
何依之。而欲獲圓通耶。普賢。雖因耳識悟入。伹此
心聞。洞徹十方。皆由久修因行。乘大願力之所生
故。非初心劣行。可能得入。云何於此而欲得圓通
耶。孫陀。雖因鼻識悟入。伹此鼻想。本是權機。秪令
收攝散心。而得暫住。且心既成能住。則鼻端白相。
亦成所住。云何依有住之心。而欲獲圓通耶。鼻想
者。謂於鼻端。作觀白之想也。權機者。謂權設以應
機也。滿慈。因舌識悟入。然說法。雖由舌識調弄音
聲文字。伹能開悟他人。令先成果。而於自果。未必
即成。且名句。乃有為之法。非無漏所攝。云何依之
而欲獲圓通耶。開悟先成者。如對菩薩人。說大乘
法。而自不取證。是也。波離。雖因身識悟入。然持戒。
但能約束一身。若無□□縱有其識。亦無所束。且
身識惟局於身。不能徧通一切。云何依此不徧之
識。而欲得圓通耶。目連。雖因意識悟入。然此神通。
本是曠劫宿因所成。而於聞法分別。有何關涉。或
云。由聞三迦葉。宣佛因緣法。而得悟入。豈無關於
佛法乎。故曰縱念因緣法。亦非離於物。云何依此
攀緣之識。而欲得圓通耶。】
「若以地性觀(至)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冠註 此揀七大非此方對機之圓通也。持地雖
因地大悟入。然以地大觀之。元是堅滯質礙之性。
不能通達。且平填要路。功涉有為。元非聖性。遇佛
開示。方得悟入。而初心之人。云何因此而欲獲圓
通耶。月光。雖因水大悟入。若以水性觀之。是有想
念。而後成其觀行。非真實如如之理。欲契如如不
動之理。須是如如不動之智。非分別覺觀之心。所
能證得者。云何依此而欲獲圓通耶。烏芻。因火大
悟入。彼雖徧觀火性。猶是厭有。而求離。非是無能
離所離之真離。且彼因多欲故。習此觀行。亦非通
用之方便。云何依之。而欲得圓通耶。琉璃光。因風
大悟入。彼雖徧觀內外皆風力所轉。則是一動一
靜。對待之法。既有對待。非無上覺。云何依此而欲
得圓通耶。虗空藏。以空大悟入。然此空性。因無明
執成。其性昏鈍。非有知覺。既無知覺則與菩提果
智相反。云何依此而欲獲圓通耶。彌勒因識大悟
入。然此識性。念念生滅。非常住性。且存心觀之。乃
屬虗妄。云何依虗妄之心。而欲獲圓通耶。勢至。因
攝六根念佛而悟入。然凡有運籌。皆屬無常既曰
念性。元是前後相續。生滅不停。既為生滅因。必不
能感不生滅果。云何依此因果差殊之法。而欲獲
圓通耶。】
「我今白世尊(至)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舊說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為
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為佛事乃至或以園。
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
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
體唯假音。聞皆各隨機。緣故也。
冠註 此獨選耳根。為此方對機之圓通也。此方
二句。惟重教一邊。謂娑婆世界眾生。唯耳根偏利。
皆能由聞性。以證真常故。佛對機適宜。而以音聲
作佛事。所以逗此根機之利。是則合音與聞。乃為
此方真實教體。清淨行門也。欲取二句。唯重機一
邊。謂教體固在音聞。而欲取正定。實以耳根聞性
中。為入定之基。盖聲教。但能詮表。聞性。實能妙契。
故見道雖藉音聞。而修證獨從聞性也。此句方定
指耳根。為圓通本根至妙法門也。離苦二句。唯重
在人。謂悟入圓通者。雖有二十五聖。而能離二死
之苦。脫人法之執。便成自利利他之德者。誠哉。唯
觀音一人而巳。】
「於恒沙劫中(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冠註 此申釋上離苦二句義也。劫數如恒沙者。
照前無數恒沙劫。以顯時為極長也。國數如微塵。
□前入諸國土。以顯處為極廣也。得大自在力。照
前以無作妙力。三十二應。隨機說法也。無畏施眾
生。照前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也。汎應群機。無不合宜。為妙音。十方三世。六道三
途。一切苦惱。齊觀並救。為觀世音。清淨說法。無著
四相。為梵音。隨緣赴感。應不失時。為海潮音。具此
四音故。能救世間苦惱者。悉得安寧。亦令出世者。
皆獲常住之極果。】
「我今啟如來(至)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冠註 此申釋上欲取二句義。以顯耳根功德之
勝也。我今二句。承上起下。猶云我今說恒沙劫中
等八句偈。啟白於如來者。亦非我之胸臆。但述觀
音所說耳根功德而巳。且據彼之言而推之。則知
耳根。不惟周圓融通。抑且常住不滅。但諸眾生。心
多昏擾。日用而不知。假如人於靜居之時。十方
俱擊皷。十處一齊聞。乃俱擊俱聞。無有前後者。正
此聞性之周圓真實也。若以五根例之。其功較為
殊勝何也。即如眼根。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
見五臟。身根必以塵。合而後方知。口鼻二根。則亦
復然。稍離於塵。便不覺知。意根雖圓。而紛亂無緒。
若耳根者。隔垣能聽。非若眼根不觀障外。遐邇俱
聞。非若三根離塵不知。於靜居時。俱擊齊聞。非若
意根之常亂而無緒。此五根之所不齊。而耳根為
最者。正是聞性之融通真實也。且由音聲性有動
靜故。在聞性中。為有為無。所謂聲生聲滅。令汝聞
性。為有為無。而顛倒者。乃以無聲。惑為無聞。然非
聞性實無也。所謂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
有生有滅。若聲無時。而聞性既無滅。則聲有時。而
聞性亦無生。然彼聲生時。而聞性知其生。彼聲滅
時。而聞性亦知其滅。足見此聞性二處俱圓也。且
彼聲生時。而聞性未嘗生。彼聲滅時。而聞性亦未
嘗滅。足見此聞性二處俱離也。是則任其聲塵生
滅。而聞性湛然常住。寧非真實妙性乎。夫此聞性。
縱令在夢想中。無所思念時。似乎無聞。然猶聞舂
擣聲。誤為皷響。則知不為不思。而無所以聞性之
體用。出於覺觀思惟之外。而身心之所不及者。為
具三種真實故也。】
「今此娑婆國(至)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冠註 此申釋上此方二句義。以顯耳根宜便初
機也。意謂。此方耳根雖利。亦須音聲論量。始得宣
暢發明。此圓通本性也。或曰。此方耳根既利。而如
來聲論又明。宜乎。凡被聲教者。皆當免於流轉。而
間有不免者。良由不能忘聲論以返聞本性。既迷
本聞。則徒循聲論。而亦不免于流轉矣。豈獨眾生
迷本循聲。即阿難。縱能強記十方如來十二部經。
所明妙理。如恒河沙。尚不免落于邪思。溺于婬室。
不得自由。下總結云。彼眾生與阿難。豈非隨其所
聞。而彼淪溺者乎。若此觀音大士。又豈非旋倒聞
機。入流亡所。而得證真常者乎。足見淪生死。證妙
常。唯此耳根而巳。豈非二字。貫至下句。此二句。總
結我今白世尊以下文義。】
「阿難汝諦聽(至)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冠註 此以圓通本根。專囑當機也。言我今承佛
威靈之力。勅我宣說此圓通本根。然我所說者。即
觀音所謂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是也。夫此三
昧。是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真為生育諸佛之
母也。若汝不能修此三昧。而惟樂多聞。縱于微塵
佛所。徧聞一切秘密法門。而不先修無漏勝業。則
畜聞愈廣。種習愈深。于道無益。徒成過誤。而淫室
之難。故所不免矣。且世尊設教。務人得旨忘言。汝
等迷本聞而循聲論。豈入道之方也哉。汝將循聲
之聞根。以憶持佛佛之文言。何不就此能聞。而自
聞其聞根。審彼聞根。果自何而有耶。佛佛。即諸佛
也。】
「聞非自然生(至)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冠註 此令其審察妄聞而證真聞也。承上云。若
肯細審聞根。必當知此聞根元非自然而生。初因
動靜二塵黏湛發聽。以至卷聲成根。遂有耳根之
名。此即結根也。汝今內旋聞根。外與聲脫。塵既脫
而根隨滅。則惟一圓湛性成。豈復有耳根之名乎。
于是。一根既得返源。而彼六根。俱成解脫。故了見
聞覺知。猶如幻翳。三界塵境。宛若空華。若見聞一
返。則翳根頓除。塵界一銷。則本覺圓淨。若種習銷
除。至于淨極之處。即是轉藏識而成鏡智。于寂照
間。含吐十虗。況依空所生之根身器界乎。到此地
位。却來返觀世間種種事業。猶如在夢。所謂得菩
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果能如此。則摩登伽。昔
以邪呪。攝入婬席。亦是夢事。誰能于夢中。而繫縛
汝身乎。但由汝執幻翳為見聞。認室華為實體故。
為彼所制耳。所謂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
大千。】
「如世巧幻師(至)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冠註 此申釋上一根既返二句義也。先喻後法。
巧幻師。喻真如隨緣。幻作即幻呪。喻無明業力。真
妄和合。變成見相二分。喻如幻作諸男女。諸根。喻
六根。一機抽。即抽幻人之機關。喻一識精元明。由
抽動機關故。幻人口眼俱動。若不抽機關。則幻人
口眼。皆歸寂然。即諸幻法亦成無性矣。六根下法
合。一精明。即識精元明。指藏識也。六和合。即根塵
識三法。六和合為能依。一精明為所依。由黏湛發
妄。結塵成根。遂分為六。于是在眼見色。在耳聞聲
等。故曰。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若一根休復。則
餘五根。應拔圓脫。即前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塵
垢者。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指見相種子言。良以
六解之後。則塵垢亦應念皆銷。而識精漸得矣。圓
明淨妙。即前空性圓明。成法解脫也。盖塵垢餘習
未盡。尚居學位。未得究竟。若明圓淨極。即是十方
如來所證之極果矣。是則由一返六解。而直證如
來藏性。即前俱空不生。證無生忍也。】
「大眾及阿難(至)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冠註 此普勸進修也。言眾生勿迷本聞。阿難勿
得強記。唯當旋倒汝聞機。脫塵內伏。反此能聞。不
聞聲塵。而聞巳聞性。若此圓湛性成。即是無上妙
道。所謂生滅滅巳。寂滅現前。汝等欲知根選擇圓
通。入流成正覺者。實乃如是而巳。夫此圓根。正是
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所以過去諸如來。
由斯門而成就菩提。現在諸菩薩。亦由斯門而各
入圓明。是故未來修學者。必依此法門而入也。不
惟諸佛菩薩。由此門入。即我亦不外此門而入也。
寧獨觀音為然哉。】
「誠如佛世尊(至)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冠註 此回報尊命也。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
者。牒前佛問二十五聖誰當阿難之根也。以救諸
末劫者。牒前兼我滅後此界眾生也。求出世間人
者。牒前入菩薩乘也。成就涅槃心者。牒前成無上
道也。謂前世尊所詢四義。而欲獲全順者。唯觀音
耳門。最為第一也。自餘二十四聖法門。皆是佛之
威神加被故。得悟入也。且若那律之失明。畢陵之
剌足。持地之填路。䟦陀之入浴。孫陀之觀鼻。皆偶
觸一事。而忽捨塵勞。非是通長可修學。亦非上中
下根同說之法。若通長可修。淺深同說者。唯觀音
耳根一門而巳。】
「頂禮如來藏(至)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冠註 此禮讚佛法。願求加被也。謂我所選圓通
本根。即前世尊所說。三如來藏心。即前勸修無漏
業。亦是觀音所說不思議妙德也。然我選法門。雖
合機宜。猶願諸佛廣施神力。加被未來進修者。令
其于此法門。明然無惑。且以此方便。接引初心。最
易成就故。可以教阿難。亦可以救末劫沉淪也。苟
能以此圓根熏修。自可超越一切法門矣。以上揀
選勸修。乃至讚嘆求加被者。以真實心。自當如是
也。】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冠註 此正明開悟也。當機自三卷說偈讚佛。乃
至于此。巳經五番領悟。皆有增進。足見未得親證
菩提者。須假漸次工夫。亦如古德云大悟一十八
徧。小悟莫計其數也。菩提涅槃。乃是極果。故以隨
業牽纏。流落生死。喻如因事遠遊。以菩提涅槃。喻
如家。以耳根圓通。喻如歸家道路。意謂。拋家棄業。
流落他鄉。非一日矣。縱欲還家。未知頭路。今蒙導
師指引。雖未起程。而還家路道。必不迷矣。皆得本
心。謂巳獲不生滅因地心也。遠塵離垢者。謂斷除
根塵識種也。獲法眼淨者。謂得六根互用。不被根
塵隔礙也。性比丘尼成阿羅漢者。謂登伽女出家。
巳證四果也。發菩提心者。謂開發大道心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至)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冠註 此欲修菩薩乘入無上道。故請安立道場
之規則也。悟得如來藏。故曰心圓明。根塵識種。應
念銷除。故曰迹圓明。悲。謂悲塵劫之迷淪。欣。謂欣
一時之圓悟。由久滯他鄉。忽得歸路。故悲欣交集
也。是中指耳根中。謂巳悟成佛法門。從耳根入者。
定無疑惑矣。常聞下。以佛言為勵巳之據。自未得
度。而欲先度人者。為菩薩。自巳得度。而專為度人
者。為如來。雖則諸佛菩薩。皆以度生為事。而佛果
未圓。當以菩薩行。為回小向大之急務也。故特請
益曰。我巳悟知。入三摩地。必從聞思修矣。但恐末
世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多如恒沙。且邪必亂
正。而修進者。正定難成。欲令先攝其心。而後從聞
思修。入三摩地。畢竟以何法則。令彼安立入道之
場。使邪魔不能擾動定力。於菩提心。方得無退屈
乎。】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至)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冠註 此下。明清淨律儀。為末世攝心之定式也。
毗奈耶。乃三藏中之律藏也。此大小乘戒之通稱。
小乘。稟法為戒。粗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
本。法戒則身口不犯。心戒則無思犯也。此下四種
清淨明誨。乃十戒之初。以婬殺盜妄四波羅夷。為
根本重罪。勿得思犯。故獨言其心也。三決定義者。
謂決定當依此三種。為修證之根基也。攝心為戒
者。檢異權小粗治身口。今取毫無思念。目之為戒
也。如六祖云。心性無非自性戒。是也。因戒生定者。
謂攝心不動。即目為定。如云心性無亂自性定。是
也。因定發慧者。謂靜極圓明。內瑩發光。即目為慧。
如云心性無礙自性慧。是也。三義圓具。則有漏種
習。蕩盡無餘。故名無漏學。】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至)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婬戒持犯之利害也。謂諸眾生。皆以
婬欲。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斷其因。則緣不能續。
故以斷婬為首也。其心不婬者。言不但身口不犯
而巳。若起一念思想之心。便為破戒。必得此心如
枯木寒灰。方與攝心為戒相應。方得不隨欲流而
相續生死也。餘三倣此。三昧。即指定慧。塵勞。即指
見思二惑。若淫心不除。則二惑必不能斷。生死何
由而出耶。縱有定慧現前。而帶婬修行。欲根不除。
遇境即現。故必落魔道。然魔道亦隨定慧強弱。而
成上中下品。且魔之攝人。反以婬行為首。故於末
法時。廣行貪婬。為善知識。而以行婬為善事。使婬
婬相傳無有斷絕也。落愛見坑者。見即見惑。愛即
思惑。坑即深坑。于見愛之中。而失正修行路也。舊
說。諸經戒殺居首。謂設化以慈悲為先。此經婬戒
居首。謂真修以離欲為本。盖欲氣相濁。染污妙明。
欲心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于此。故
須首戒。而為清淨第一明誨也。觀阿難起教。示遭
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于三漸次中。一一
首徵。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
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諸世間人。由心不流
逸。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
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申釋帶婬修行者。以顯決定斷婬。方可
望菩提果也。先喻後法。如蒸砂下。以喻明帶婬修
行。枉勞功力也。汝以下。法合。謂以生死根修因。欲
得不生滅果。如蒸砂欲其成飯也。縱得妙悟皆是
婬根者。合上經百千劫。秪名熱砂。根本成婬。輪轉
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者。合上此非
飯本砂石成故。機者。如弩牙也。指婬根種。習謂種
習不除。觸境即動。此機一動。而身心隨動。故必斷
其種習。則身心二種婬根俱斷矣。若究竟而論。縱
使身心俱斷。能斷之性若存。則所斷緣影不忘。終
非了絕。猶係生死根本。必使藥病俱除。方是菩提
根本。既得其本。而圓極之果。可希冀矣。如我下。判
結邪正準繩也。盖因阿難恐末世邪法熾盛。而啟
請輔正摧邪之規則。故世尊說此四根本戒。以辨
定邪正。令末世聞法者。唯知如我所說。即佛正說。
若不如此說。而言婬行不礙者。便為魔說矣。】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至)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殺戒持犯之利害也。此中所戒。非但
人畜。下至蠅蚋蛇蝎等。皆勿殺也。亦非但親殺。雖
食肉服衣。亦在所禁。又非但秪禁身口。雖心念。亦
當斷絕矣。負命索償。為生死緣故。其心不殺。則不
續也。三昧。塵勞等。俱見前。鬼神優劣。亦有多品。此
中三品。俱屬多品。中上品所攝。故曰。縱有多智禪
定現前。足見須以定慧帶殺心者。方墮斯類。若徒
殺者。報在地獄。此神道者。如世間血肉之神。大力
鬼。即天行羅剎。今人間尊奉。稱帝稱天者。多是
此類也。各各自謂成無上道者。妄自稱尊。以鬼道
惑人也。自言食肉得菩提路者。倡言食肉不礙佛
果也。五淨肉者。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
我殺。加自死鳥殘也。假名為肉者。神力所化。非真
生命也。柰何如來滅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者。可
見凡佛佛開許者。皆佛在時之權變。漸引慈化耳。
如今勸人且食日齋月齋相似。若有志希上乘者。
當務實行。不可以引權自欺也。縱得心開似三摩
地者。謂定慧得力。正受樂境。然食肉障重。似而非
實也。皆大羅剎者。現前花報也。必沉苦海者。將來
極苦果報也。相殺相吞等者。謂惡業俱生。酬償冤
對。解脫無期。何由出世。故當信此決定斷殺。是清
淨明誨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殺。方可望真解脫也。修禪欲
出生死。反乃行殺。墮生死中。譬諸塞耳避人。反乃
高聲。是欲隱彌露也。不蹋不拔。仁慈之至。猶及草
木。況食眾生肉耶。舊說。東方不無裘毳。西土不無
絲綿。各以多分言也。皮毛乳酪等。皆彼身一分之
物。故或服彼皮毛。食彼乳酪。皆為彼緣也。足不離
地者。劫初之人。體有飛光。足若躡雲。由食地肥啗
香稻故。其體堅重。而足不離地。身。謂血肉骨髓也。
身分。謂乳酪裘毳也。身心二塗不服食者。謂不惟
身不服食。而心亦不可有纖毫係念服食。故須二
塗併斷。方得真解脫也。如我下。判結邪正繩尺也。
盖因阿難恐末世邪法熾盛。而啟請輔正摧邪之
規則。故世尊說此四根本戒。以辨定邪正。使末世
聞法者。唯知如我此說。即佛正說。若不如我說。而
言食肉不礙菩提路者。便是魔說矣。】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至)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示盜戒持犯之利害也。此之偷盜。非但
竊人財貨。凡言行詐偽詃惑恐動。乃至一念邀求
恭敬。希取利養者。皆為犯戒也。其心不偷者。謂忘
其利欲。而貪得之心一念不萌。方得斷生死根。若
偷心不除。生死必不能出也。必落邪道者。謂存心
回邪。取利委曲。言行不正。感墮邪類。精霛者。如山
精水怪。似仙非仙。似神非神。而具邪通者也。妖魅
者。出沒世間。妖氣魅人。或奪精氣。或盜財物者也。
邪人者。被魅所著。言行妖異。惑亂眾人者也。然此
皆指定慧力勝。偷心不除者。若徒偷行。感報不止
於此。故曰各各自謂成無上道。而不自知為邪魔
也。潛匿姦欺者。隱匿巳惡。詐稱得道知識。或作妖
言。或現妖通。恐彼愚朦。令其改心易志。不惜身財。
傾心奉之。故所過之處。其家耗散也。我教下。顯違
教害眾。其過甚深也。循方乞食者。方。即法也。所謂
分施眾生。衛護道力。無事畜藏。無所顧念。皆方法
也。乞食者。銷其高慢。捨其貪念。而成無上道也。不
自熟食。除其滯著也。且知身為倘寄。亦知世為旅
泊。此身一往矢不復來。豈可戀戀塵世。累積業因
乎。意謂。如此行持。方為佛子。云何賊人。毀佛遺則。
內懷竊志。外假僧儀。反以佛法。為獲利之具。廣行
裨販。造諸業因者。皆所謂之佛法乎。彼且是巳非
人。而反指出家具戒者。為小乘。而以巳所為者。妄
稱大乘。則是盲盲相引。必墮無間獄。寧有出期乎。
且我教世人。於我滅度後。欲修三摩地者。現世雖
未作盜業。誠恐生前有犯。亦當懺悔。故令於如來
像前。作燃燈燒指之微因。以償宿生負債。方許長
揖世間。永脫諸漏。果能行此。雖未頓悟無上覺路。
是人決定能信正法矣。若不行懺悔。縱成佛果。還
來人間。酬其宿債。如我曾于毗蘭邑王馬廐中。食
麥三月者。由我宿生詬罵比丘可食馬麥。故償此
報。且我偶出惡言。尚爾酬償。況宿生逋負。而可免
哉。是故。凡修出世因者。當信此第三盜戒。為決定
清淨明誨也。捨身微因。用償宿債者。謂先世竊他
外財。以資巳身。今世更捨巳身。以供上聖。方得翻
破無始盜業也。舊說。一切難捨。無過于身。難捨能
捨。則自餘貪愛。決能棄捨。故曰。是人于法巳決定
心。然若現前貪愛。居然不改。徒慕捨身。傷毀遺體。
則反增業苦。豈能明覺路。而決正法哉。裨。附也。販。
賣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盜。方許望真三昧也。先喻後
法。意謂。根本戒破。縱修定慧于千百劫。亦不能滋
長慧性。而圓滿菩提故。譬如水灌漏巵。塵劫難滿
也。衣鉢之餘分寸不畜者。斷貪心也。乞食餘分施
餓眾生者。斷慳心也。于大集會合掌禮眾者。斷我
慢也。有人捶詈同于稱讚者。斷嗔恚也。身心俱捨。
斷我法二執也。身肉骨血與眾生共者。轉貪嗔我
慢。成同體大悲也。不了義說者。如阿含經云。畜物
可以資身進道。及薩婆多論。許百物各可畜一。但
禁餘二。又布施不及身命等。迴為巳解以誤初學
者。謂巳不能奉行大乘。而反曲引權乘。以自誤誤
人也。果能戒根清淨。利心永斷。佛印是人得真三
昧矣。如我下準前。】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至)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冠註 此明妄語戒持犯之利害也。如是下。顯前
三戒清淨。猶懼此過。況三戒未持者乎。凡言行不
顧。為小妄語。妄自尊大。偽稱證果。為大妄語。若犯
此戒。縱前三戒圓成。而于禪定。亦不得清淨。貪其
利養。來巳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巳齊聖。為見
魔。總是見思二惑未斷故。所謂下。釋成大妄語。得。
謂得道理。證。謂證果位也。須陀洹等曰果。阿羅漢
曰道。謂小乘果位。至羅漢而極。故曰道也。乘位者。
道果也。求世尊勝。要恭敬也。求彼禮懺。希供養也。
一顛迦。即一闡提也。多羅樹以刀斷。則不復活。喻
大妄語。永絕如來善種也。三苦海。即三途也。我滅
度下。正顯佛子決無妄語也。言我滅度後。勅諸菩
薩羅漢。于末法時。或現淨相。或現染相。為同事攝。
稱讚佛乘。令彼身心。修禪得定。終不許自稱是真
聖。泄佛密機。縱值初學。亦不輕言求彼欽仰。唯除
命終隱隱然遺言付法。令彼信受奉行耳。蓋住世
則不露密機。一露必不住世。此應真設化。一定規
則。如布袋和尚。永明禪師等。是也。若泄言仍住。則
是要求利養之邪人。人豈信之乎。我勅佛子。如是
行道。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耶。是故。凡修
出世因者。當信此第四妄語戒。為決定清淨明誨
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冠註 此明決定斷妄語。方許期正覺也。刻糞求
香者。喻粉飾形儀。喪亂心行。而欲與聖真。氣味相
通。必不得矣。我教下。牒前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者。
而深責之也。直心道場。謂心無虗假。即是成道之
場。言我教比丘。于行住坐臥中。尚不容一念虗假。
云何自稱得上人法。是何異一介貧兒。妄號帝王。
自取誅身滅種而巳。且一國人王。尚不容妄稱尊
號。況世出世間無上法王。而欲妄竊其名位可乎。
若以此大妄語為因。欲求佛果。則求進反退。求正
反邪。求昇反墜。如以自口欲噬自臍。豈可及哉。必
欲成就無上知覺。須以直心直言。為因地行。而後
能圓成果地覺也。如我下。準前。始標三學。終止四
戒者。定慧巳備其中。所謂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故
不復明也。上人。指果位中人。唐邑尉劉幽求。謂桓
彥範。許敬暉曰。武三思尚存。公輩終無塟地。若不
圖。噬臍無及。】
楞嚴講錄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