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

KR6k0040_T_002-0631c

 不將破戒口,

 非法噉人食。

 由苾芻妄語,

 佛制於學處;

 差別有九殊,

 乃至於二種。

 於無根五法,

 波羅市迦等;

 戒見軌邪命,

 是九種應知。

 他勝等五法,

 見等三不同;

 於斯作異言,

 應知妄成八。

 戒見軌邪命,

 及以見聞疑;

 苾芻虛誑時,

 斯成有七種。

 已說正當說,

 不實有三時;

 復有見等三,

 說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減,

 智者應可思;

 說語若他知,

 便成二種妄。

 何謂五種妄?

 他勝等應知;

 說上人法時,

 名入於他勝。

 若於兩種謗,

 不實誑前人;

 根與無根殊,

 名入於眾教。

 若在僧伽前,

 法說為非法;

 由其對眾重,

 名入吐羅中。

 若褒灑陀時,

 問言清淨不;

 默然而覆過,

 是名入惡作。

 作此妄言時,

 便成四種別;

 所餘諸妄說,

 咸入墮中收。

 此五種妄說,

 其體重輕異;

 不相交雜故,

 各陳其入言。

 於不見等處,

 顛倒說見等;

 故心說他解,

 墮落罪便傷。」

毀呰語學處

「 雖毀呰傍生,

 喚為禿角等;

KR6k0040_T_002-0632a

 懷羞情不忍,

 何況毀於人!

 由斯世尊說,

 常饒益眾生;

 苾芻毀滅言,

 便招於墮罪。

 苾芻毀呰意,

 問婆羅門種;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惡作。

 若問剎帝利,

 戲心得惡作;

 薜舍戍達羅,

 若問成根本。

 毛木匠織師,

 客縫竹作等;

 如斯諸種類,

 問時便得墮。

 汝梵志工巧,

 清淨應須學;

 沙門汝何用?

 即招惡作罪。

 汝是剎帝利,

 牟矟弓射等;

 此事應可為,

 說時便惡作。

 如是戍達羅,

 薜舍所作業;

 織竹等雜作,

 便獲根本罪。

 汝自業應作,

 乞索教讀等;

 若作如斯語,

 同前得惡作。

 跛瞎𤼣躄行,

 侏儒及聾瘂;

 毀他如是說,

 墮落火便燒。

 汝疥癩癰疽,

 癢瘙痔嘔逆;

 作如是等語,

 此人便得墮。

 汝罪不清淨,

 有疑悔惡作;

 汝有忿恨惱,

 得罪亦同前。

 苾芻毀呰意,

 惡說罵詈等;

 與鄙語相應,

 墮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

 作業形容病;

 罪及煩惱言,

 咸名毀滅語。

 意欲簡前人,

 是何者佛護?

 答言剎帝利,

 如是等無愆。」

KR6k0040_T_002-0632b

離間語學處

「 苾芻離間語,

 欲使他分坼;

 由為觸惱心,

 定招於墮罪。

 汝剃髮賤人,

 問言誰語汝?

 報云某甲道,

 此招於惡作。

 於前學處中,

 說族工巧等;

 應知罪相似,

 智者不應為。」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 和合眾作法,

 同心許其事;

 若更毀破者,

 墮罪遂便傷。

 大眾共一心,

 如法如軌則;

 斷除四種諍,

 評論等應知。

 同心共秉法,

 於事無猶豫;

 若云不善時,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毀破;

 斯便得惡作,

 異此便無咎。

 若作此斷事,

 作餘斷事想;

 應知了未了,

 得罪並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見等;

 并客來苾芻,

 是謂五差別。

 若識初中後,

 是名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謂秉羯磨者。

 為他將欲者,

 此名持欲人;

 現前居眾中,

 是名為見等。

 我愛如是見,

 作如此平章;

 不識初中後,

 應知此名客。

 初三若毀破,

 俱得於墮罪;

 後二若毀時,

 並皆招惡作。」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

KR6k0040_T_002-0632c

「 為女說法時,

 唯齊五六語;

 除有智男子,

 過時得本愆。

 一切色無常,

 受想行亦爾;

 及識為五語,

 明慧者應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並無常;

 此名為六語,

 智者應當識。

 欲說於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擬說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無過,

 及以語怱怱;

 智女更問時,

 為說便非犯。」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 與未近圓者,

 同句而誦法,

 隨說即招愆,

 同誦開無過。」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 知他犯麁惡,

 告未具得罪;

 大眾與法者,

 說時無有過。

 何者名麁罪?

 謂波羅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餘事應識。」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 前人未近圓,

 苾芻向彼說,

 實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種蓋,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靜慮等境界。」

謗迴眾利物學處

「 說他與眾物,

 迴將入別人;

 若作妄言時,

 便遭墮罪割。」

輕呵戒學處

「 半月半月說,

 戒經長淨時;

 若其輕慢言,

 定得於本罪。

KR6k0040_T_002-0633a

 何須戒經內,

 說此小隨小,

 令人惱悔生?

 是名輕慢戒。

 厭疑生惱觸,

 憂熱遍燒煎;

 能令起悔心,

 隨說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諸小戒;

 苾芻輕慢說,

 亦皆成本愆。」

壞生種學處

「 所有種子類,

 及以有情村;

 根莖節開子,

 自他損皆犯。

 若從根得生,

 此說名根種;

 謂是香附子,

 薑芋等應知。

 莖種從莖出,

 插地即便生;

 謂菩提石榴,

 柳等咸應識。

 節種截取節,

 入地能生長;

 蘆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種杏麻豆,

 子謂穀麥等;

 有釋異種子,

 牛糞等生蓮。

 羊毛生細稊,

 是一師別釋;

 有情蟲蟻等,

 總攝諸生命。

 村者謂樹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損之,

 皆招於墮罪。

 如是種果等,

 稱境定招愆;

 別種別想疑,

 應知亦得罪。

 苾芻持五種,

 安在臼中舂;

 若種損壞時,

 五罪一時得。

 若不損壞者,

 但招五惡作;

 置火及投湯,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損意,

 青草處遊行;

 有壞時便墮,

 不傷招惡作。

KR6k0040_T_002-0633b

 若於青草處,

 曳物而傷損;

 或湯粥汁等,

 澆瀉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斬斷於一樹;

 便招一惡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斬斷一樹等;

 便得兩惡作,

 一墮罪應知。

 隨方便多少,

 得爾許惡作;

 隨其事差別,

 悉皆招本罪。

 葉果未開花,

 諸藕諸根等;

 蓮梢及蘋藻,

 隨壞墮相中。

 皴皮及黃葉,

 蓮花等已開;

 若斷惡作罪,

 佛言輕重異。

 若須淨齒木,

 及皮葉花根;

 取時為淨言,

 不應云斬折。

 水藻及浮萍,

 地雞并鹹鹵;

 青苔白醭葛,

 牽挽不應為。

 何者是淨言?

 云汝應知是;

 解是與淨等,

 淨了皆無過。

 作淨二五殊,

 火刀蔫鳥甲;

 墮破并拔出,

 捩斷擘不中。

 營造伐樹時,

 應從樹神乞;

 以諸花果食,

 設祭可隨時。

 應為誦正法,

 謂三啟等經;

 宜應具告知,

 十善十惡報。

 行善招樂果,

 異斯生惡趣;

 顯其功德施,

 復說慳貪罪。

 歡喜等園中,

 天女恒遊戲;

 長時極樂果,

 唯有施能招。

 鎮懷飢渴火,

 不聞漿水名;

KR6k0040_T_002-0633c

 輪迴諸趣中,

 受苦無窮盡。

 無始來串習,

 數為煩惱逼;

 自他無利益,

 並由慳所纏。

 七日不改變,

 復無流血等;

 大樹宜應截,

 有異不應傷。」

嫌毀輕賤學處

「 苾芻作嫌言,

 及為麁罵語;

 所得輕重罪,

 略言其大綱。

 大眾作白二,

 差遣分飯粥;

 分房行餅果,

 分餘雜物人。

 羯恥那器具,

 藏守支伐羅;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毘訶羅波羅,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驅烏人。

 若遣分臥具,

 行餅并行利;

 眾差如是人,

 嫌時皆本罪。

 如斯十二類,

 嫌罵者招本;

 餘使得輕愆,

 善可觀其事。」

違惱言教學處

「 違教得本罪,

 教謂他問時;

 惱謂說異言,

 不陳決定語。

 他問如是言,

 欲惱便餘答;

 除獵人來問,

 恐彼害前生。

 我視虛空爪,

 實理有情無;

 此人方便言,

 報彼非成咎。

 如其他問時,

 惱意默然住;

 由斯墮惡趣,

 苦逼痛方言。」

不舉敷具學處

「 若於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KR6k0040_T_002-0634a

 除有人囑授,

 捨去罪隨行。

 若離於本居,

 欲行向界外;

 未離床等分,

 便招惡作愆。

 若棄出行時,

 雨霑得惡作;

 如有水濕澈,

 斯便得墮罪。

 說有三種壞,

 謂蟲風及雨:

 表裏俱損時,

 此說為蟲壞;

 被風吹反襵,

 是名為風壞;

 雨濕第二重,

 名雨壞應識。

 若在於房中,

 被蟲等損壞;

 招惡作等罪,

 准說並同前。

 初不思而去,

 塗中忽爾憶;

 自忖由癡等,

 當須苦責心。

 若遇餘苾芻,

 見已應相就;

 為護臥具故,

 慇懃好囑看。

 若彼為領知,

 到處不藏舉;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憶人。

 俗人來請食,

 借座當須與;

 求寂等將去,

 苾芻不自持。

 俗侶詣伽藍,

 設食供僧眾;

 應與其座席,

 宜差守護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復未圓具,

 斯皆勿囑觀。

 二人同一座,

 小者應收舉;

 若彼夏相似,

 後起者應持。

 若聽法等時,

 上座年衰老;

 舉安僧座席,

 小者應代為。

 佛制諸苾芻,

 於尊老給侍;

 當為依止事,

 利益兩俱兼。

KR6k0040_T_002-0634b

 若有難事至,

 牆根及樹根;

 著座不招愆,

 無緣勿斷食。

 行時支伐羅,

 所有其勢分;

 必無看守者,

 臥具准應知。

 讀誦正法時,

 應可昇高座;

 居處令安隱,

 敬重大師言。

 應可為高座,

 四足安師子;

 高下任時宜,

 正方應好作。

 傍邊安蹋道,

 前為承足花;

 踞坐誦尊言,

 讀時前置案。

 背後安花障,

 兩畔任懸繒;

 上蓋准時宜,

 置在長廊下。

 簷下長懸索,

 用擬挂花鬘;

 好心來聽經,

 當前列行坐。

 俗家敷寶座,

 欲坐者隨聽;

 攝念可應居,

 諸行無常想。

 當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雖是寶莊嚴,

 坐時無有過。

 在藥叉龍宮、

 天堂皆許坐;

 令彼福增長,

 此教是牟尼。」

不舉草敷具學處

「 若其於寺中,

 用眾草敷具;

 去時無難事,

 自舉囑人看。

 此亦同前說,

 與褥席不殊;

 同彼罪應知,

 護戒者當識。

 舍中不除去,

 或棄主人遮;

 敷在毘訶羅,

 不除招惡作。

 習定者經行,

 敷長十二肘;

 勤修念誦者,

 亦十二應知。

KR6k0040_T_002-0634c

 地鞕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難為間隔,

 無斯致惱緣。」

牽他出僧房學處

「 若瞋他苾芻,

 從住處牽出;

 其人得墮罪,

 仍除有難緣。

 設不自手牽,

 令他苾芻挽;

 二人俱得罪,

 謂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牽苾芻出寺;

 苾芻招本罪,

 求寂得輕愆。」

強惱觸他學處

「 若以好惡食,

 或冷或熱等;

 故惱他苾芻,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煖舍,

 浴室近門傍;

 及閤道簷前,

 此分皆不合。

 於座及臥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芻來,

 無令後人去。」

故放身坐臥脫脚床學處

「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脫脚床;

 以版承床足,

 坐時無有過。

 所言脚脫者,

 於孔中抽出;

 謂在故房上,

 多時朽爛棚。

 若無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損他人,

 量時應受用。

 或時以鐵釘,

 釘脚不令脫;

 任情安逆榍,

 或用草繩纏。」

用蟲水學處

「 水中有生命,

 將澆地樹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墮罪。

 蟲水有想疑,

 斯還得本罪;

KR6k0040_T_002-0635a

 無蟲蟲想疑,

 便招惡作過。

 從他借罐綆,

 他與用無傷;

 澄濾好觀瞻,

 濁時安黑果。

 若水有濁塵,

 臨之不鑒面;

 此可慇懃濾,

 清淨方無咎。

 若井泉知淨,

 法瓶等緻密;

 眾及於別人,

 五水隨情用。

 濾羅有五種,

 謂澡罐君持,

 法瓶并水羅,

 及以衣角疊。

 澄心當好視,

 蟲若小毛端,

 並須依教看,

 無勞數觀察。

 齊幾當觀水,

 如轉六牛車;

 竹載摩揭陀,

 是名觀分齊。

 若其於水器,

 起心疑有蟲;

 宜應更善觀,

 無疑方可用。

 乃至俱盧舍,

 或時一驛路;

 彼處決知有,

 無羅亦可行。

 若即許還來,

 半驛去無咎;

 商旅有相識,

 傳羅隨意去。

 順流河岸行,

 一一俱盧舍,

 善觀應可飲,

 異此即不應。

 泝流隨取處,

 觀濾並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觀於一尋內。

 井等取水處,

 說佛語伽陀;

 隨處有天神,

 應從彼求乞。

 將君持向口,

 飲水佛不聽;

 葉等必其無,

 屏處非遮限。

 宜應將絹布,

 葉繫君持口,

 及以蓋瓶瓨,

 異斯招惡作。

KR6k0040_T_002-0635b

 瓨等有垢膩,

 用意淨洗治;

 隨時可曝乾,

 為欲令清淨。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應為;

 求寂之所為,

 苾芻有不合。

 苾芻望於尼,

 事有犯非犯;

 皆須善觀察,

 准教可應行。

 於池井等中,

 見有餅菜等;

 澄濾隨情飲,

 應知此名淨。

 俗人施水處,

 准法好須觀;

 雖在非時中,

 隨情應飲用。

 牧牛人等處,

 苾芻少乏水;

 酪漿及乳等,

 洗足亦隨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應棄;

 若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治。

 或令魚鼈舐,

 垢膩盡皆無;

 置水此器中,

 非時用成淨。

 女人求水時,

 苾芻應可授;

 不宜相續注,

 勿生癡染心。」

造大寺過限學處

「 造大毘訶羅,

 起基安水竇;

 著戶扉及扂,

 并可置明窓。

 若欲起牆壁,

 應和草作泥;

 壘至橫扂邊,

 二三重勿過。

 若於上更著,

 即招於墮罪;

 甎石及木成,

 雖多無有犯。」

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

「 具戒有聞持,

 年至二十夏;

 言詞善圓滿,

 不曾身污尼;

 善說八他勝,

 八敬能開演;

KR6k0040_T_002-0635c

 具七可應差,

 異此便不合。

 善解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此合教授尼,

 除諍能調伏。

 除此更有餘,

 第二略教授;

 大眾若有教,

 上座可傳言。

 尼眾清淨不?

 又復和合不?

 此中無苾芻,

 於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須不放逸;

 無令戒損失,

 此是三塗因。

 由尊二十夏,

 能調所化生;

 於律教善明,

 王苾芻應識。」

教授至日沒學處

「 被差行教授,

 雖可具尸羅;

 及明須早歸,

 無容侵日沒。

 日沒作沒想,

 或可生猶豫;

 仍為教授事,

 得墮罪無疑。

 未沒作沒想,

 未沒起疑心;

 被惡作箭中,

 當受於大苦。

 若尼門不掩,

 或可門相近;

 或為多教授,

 日沒並無傷。

 尼可作供養,

 應隨自己能;

 尊人當受食,

 令其福增長。」

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

「 若以嫌嫉意,

 輕毀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當遭獄火焰。

 彼有貪染心,

 教尼求飲食;

 見實而說者,

 此誠無有過。」

與非親尼衣學處

「 若是非親尼,

 不合與衣服;

KR6k0040_T_002-0636a

 由彼心貪覓,

 來處不籌量。」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 於非親尼處,

 不應為作衣;

 由作惡形儀,

 令俗生譏醜。」

與尼同道行學處

「 苾芻向餘處,

 共尼同伴行;

 賊等多怖時,

 共行無有過。

 若病無人持,

 不應棄於路;

 苾芻苾芻女,

 展轉互相舁。

 尼自將路糧,

 苾芻得為淨;

 苾芻持尼淨,

 此並勿生疑。」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 苾芻若與尼,

 乘船或上下,

 於斯便不許,

 直渡者無愆。」

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

「 緣彼鄔陀夷,

 共女屏處坐;

 因招眾譏謗,

 聖制不應然。」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 又與笈多尼,

 獨在屏處坐;

 據緣但道一,

 餘三並墮愆。」

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

「 苾芻知彼尼,

 讚歎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墮罪。

 讚歎有二種,

 具戒及多聞:

 具戒從預流,

 乃至阿羅漢;

 多聞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實有如斯德,

 讚食許無愆。

 若實無有德,

 為利受尼讚;

 知而噉食者,

 即招其本罪。」

KR6k0040_T_002-0636b

展轉食學處

「 苾芻無疹病,

 非衣作行時;

 足已更生貪,

 食時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說名為病;

 但獲衣方肘,

 是謂施衣時。

 僧房制底處,

 其地如小席;

 掃拭及洒塗,

 此名為作務。

 若半瑜繕那,

 苾芻去還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無罪。

 若得有衣請,

 更受無衣者;

 受後招惡作,

 食時便獲本。

 先得無衣請,

 後有支伐羅;

 兩處縱俱飡,

 此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請,

 後請亦有衣;

 兩處食隨情,

 此皆無有過。

 若棄無衣處,

 行就有衣家;

 開難緣及衣,

 非餘事應識。

 若知於俗舍,

 普請盡僧伽;

 授事及餘人,

 至時鳴健稚。

 苾芻於自黨,

 若客新來至;

 請處應教示,

 默去不應為。」

施一食過受學處

「 外道所居處,

 苾芻在彼停;

 無病一日飡,

 異斯便不合。

 無病別日住,

 便得惡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親族處: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過三鉢受食學處

KR6k0040_T_002-0636c

「 施主非隨意,

 若得飯[麨]等;

 二三持滿鉢,

 若過招本罪。

 大鉢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兩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滿鉢取持歸;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無過。

 親族歡懷與,

 受多無有過;

 受已應持去,

 平分與苾芻。」

足食學處

「 苾芻足食竟,

 不合更重食;

 不作於餘法,

 咽咽罪隨生。

 五種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應飡。

 五種蒱膳尼,

 米飯麥豆飯,

 [麨]肉及諸餅,

 是正食應知。

 根莖葉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據嚼齧義,

 五正通含噉。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從座捨威儀。

 於如是五處,

 名足食苾芻;

 此中隨一無,

 則不名為足。

 足罷竟去休,

 此說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聖說許無愆。

 若作餘食法,

 非側非背後;

 不安在懷中,

 非空非置地。

 兩手極淨洗,

 然後方受食;

 食了不離座,

 是未足應知。

 執食可蹲踞,

 對苾芻應告:

 我作餘食法,

 仁當憶念知。

KR6k0040_T_002-0637a

 彼人當取食,

 若二若三口;

 語言持取去,

 隨意可應飡。

 若彼雖足食,

 然未離於座;

 應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應告食人言:

 將去任情飡,

 名第二餘法。

 若得非正食,

 謂是乳酪類、

 薄粥薄[麨]等,

 並非成足食。

 若竪匙不住,

 此名為薄粥;

 指鉤不見迹,

 謂薄[麨]應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猶豫;

 食便招本罪,

 便開地獄門。

 若食雖未足,

 而為足食心;

 及起疑意時,

 皆招惡作罪。」

勸足食學處

「 知他足食竟,

 不為餘食法;

 內懷於惡心,

 勸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慇懃勸彼足;

 欲令他犯過,

 當來苦自傷。

 不應以雙足,

 蹈於食葉上;

 病者便非過,

 無病起譏嫌。

 苾芻若無病,

 連鞋不應食;

 病應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側,

 或遠或隔障;

 及不仰手時,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當前無障隔;

 皆須仰手受,

 極可用心請。

 指食令安鉢,

 如其墮葉盤;

 此即名為受,

 無疑應可食。

KR6k0040_T_002-0637b

 微塵有多種,

 花果飲食衣;

 有觸與無觸,

 淨與不淨別。

 土塵事多種,

 有淨及不淨;

 覩色不分明,

 此則無勞受。

 塵相若分明,

 不受不應食;

 食污衣須洗,

 不洗便生過。

 若行鹽等竟,

 雖小不應起;

 及時應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訖里多,

 日日恒增長。

 持食與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與,

 不淨不應食。

 決捨絕希望,

 後從他獲得;

 此名清淨食,

 受時無有過。

 勿語益送人,

 與我如是食;

 隨行得應噉,

 病人非在遮。

 苾芻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於眾生,

 不應為簡別。

 若客至將行,

 撿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隨情在前食。

 因籠拏開粥,

 僧眾並隨聽;

 由斯影勝王,

 施地佛聽受。

 因論於食法,

 及與藥相應;

 淨地等要門,

 隨事皆須識。

 飯餅及肉魚,

 豆飯并[麨]等;

 斯謂為時藥,

 養命噉恒須。

 蒱萄及芭蕉,

 醋果并蘡薁;

 棗等烏曇跋,

 並曰非時漿。

 俗人及求寂,

 熟柔當淨濾;

KR6k0040_T_002-0637c

 酪漿蔗醋漿,

 斯等非時飲。

 說有七日藥,

 酥油蜜諸糖,

 石蜜及沙糖,

 許服皆無過。

 又有盡壽藥,

 謂是根莖等;

 如法應守持,

 無限常聽服。

 根雞舌薑等,

 莖謂不死條;

 黃薑等可知,

 并諸香雜水。

 七葉苦爪苗,

 果謂胡椒等;

 及以三果類,

 准病服皆聽。

 紫礦及阿魏,

 黃蠟諸樹汁;

 油麻灰等五,

 復有五種鹽。

 菴末羅苦木,

 七葉尸利沙;

 如斯樹等皮,

 皆名盡壽藥。

 如是諸藥類,

 不擬將充食;

 但欲排飢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菴婆芭蕉等;

 根謂蓮藕類,

 是時攝應知。

 如斯時藥等,

 展轉更相雜;

 各從前藥勢,

 服用者無傷。

 熊羆及龜鼈,

 并江猪等脂;

 並隨身治病,

 非時咸可服。

 醫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聽;

 魚肉若持來,

 問淨當隨食。

 門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簷下及房中,

 並不應煮食。

 作淨有五種,

 生心等軌則;

 若為作食厨,

 眾僧共立淨。

 住處絣繩墨,

 草創立基時,

 解法營作人,

 興心應作法:

KR6k0040_T_002-0638a

 我今於此處,

 立作眾淨厨;

 三心念口言,

 謂是生心淨。

 造寺半已了,

 知事對僧前;

 我今普告知,

 應如是三說。

 此處我守持,

 將為淨食處;

 作如是告白,

 名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門料亂開;

 室相不齊行,

 此名牛臥淨。

 若有僧住處,

 苾芻久棄捨;

 後至過便無,

 斯名廢故淨。

 若僧秉白二,

 羯磨眾詳許;

 知法並同心,

 名為作法淨。

 如是五淨厨,

 苾芻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

 悉皆成不淨。

 為淨二五殊,

 刀火蔫鳥甲;

 墮拔截擘壞,

 作法者無愆。

 火壞五咸淨,

 餘損子皆成;

 傷皮有不成,

 於中驗生性。

 當於上座所,

 行食者應言:

 三鉢羅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當告言:

 應平等行與;

 須正意而食,

 了說願伽他。

 正說福頌時,

 苾芻不應食;

 若不聞聲者,

 食時無有過。

 正說伽他時,

 聞時應諦聽;

 頌了隨情食,

 更說非遮限。

 有能者應說,

 眾首或餘人;

 演法應時機,

 當隨施主望。

 凡是說法人,

 應須與伴助;

KR6k0040_T_002-0638b

 由非獨一己,

 令法有光輝。

 為眾誦經時,

 夜無燈不許;

 護蟲為百目,

 或復作籠遮。

 所食魚肉等,

 與俗勝人同;

 他持施鉢中,

 應食全無罪。

 他為作肉食,

 若有見聞疑;

 此則不應飡,

 為愍眾生故。

 得虎狼等殘,

 若有聞疑見;

 由彼心不捨,

 此皆不合飡。

 不許無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淨,

 食肉許無愆。

 蒜葱等諸藥,

 為病在隨聽;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時,

 當護其臭氣;

 選處應將息,

 隱密可應為。

 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淨;

 臭氣皆除滅,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韮,

 為令身淨故;

 停七三二夜,

 如次可應知。

 巡家行乞食,

 料亂有多門;

 應將飯等記,

 無令路差失。

 乞食秉鳴錫,

 欲使施人知;

 及怖於犬牛,

 不許行撾打。

 苾芻於俗舍,

 若食餅果根;

 勿嚼作大聲,

 或時將汁飲。

 自非有要事,

 不應相觸食;

 食時須用心,

 勿濺傍邊者。

 儉時若得食,

 施主歡隨施;

 亦可多將去,

 分張與苾芻。

KR6k0040_T_002-0638c

 若上座受請,

 食半與餘人;

 為濟儉年時,

 活諸同梵行。

 欲令壽命久,

 餘人得應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實難逢。

 若於鉢縫中,

 見有餘殘食;

 應以物擿去,

 三洗用無愆。

 食罷口應淨,

 用齒木土等;

 淨水漱三度,

 若過亦隨情。

 苾芻得食已,

 疑有餘人觸;

 應覓未具人,

 重受隨情食。

 有事須行去,

 無人持路糧;

 自携為換想,

 噉時無有過。

 若無人可換,

 一日不應飡;

 他日噉虎拳,

 不合過斯食。

 三日兩虎拳,

 已後當隨意;

 自作宜應食,

 希望性命全。

 須根地可掘,

 欲果樹宜昇;

 苾芻應自取,

 除飢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為難暫開聽;

 若是性罪者,

 命斷不應作。

 親識遠方來,

 屏處應同食;

 室羅末尼羅,

 同飡開怖處。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堅持;

 齊手可應飡,

 食時須用意。

 如其不蓋覆,

 置食被烏殘;

 近[㭰]處應除,

 餘者隨情食。

 僧祇若別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誤觸者,

 不應便即棄。

 若是四方僧,

 或復別人食;

KR6k0040_T_002-0639a

 知淨宜應受,

 異此即不應。

 食雜沙糖等,

 水洗宜應食;

 雖在非時中,

 此無不淨過。

 糖與[麨]相和,

 應將淨水投;

 苾芻須淨濾,

 非時飲水聽。

 苾芻自為己,

 於沙糖守持;

 隨開於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斷食少食,

 熱悶及塗中;

 於此五人聽,

 餘者皆不合。

 勝果卒難逢,

 及上飲食等;

 苾芻雖足食,

 不加法亦飡。

 若乞食苾芻,

 巡家乞得食;

 有人請入舍,

 隨言使福增。

 舍中食餘飯,

 施主遣將歸;

 縱觸還應食,

 儉歲聽非過。

 寺三時設食,

 祭彼護寺神;

 時非時藥叉,

 住彼須應食。

 訶利底母兒,

 佛遣多祭食;

 為護於住處,

 令教法光輝。」

別眾食學處

「 不飡別眾食,

 唯除病等緣;

 僧中取少多,

 或此送無犯。

 乃至一匕鹽,

 或一握草葉;

 送向於餘處,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盡情,

 四人名別眾;

 病作道行時,

 事如前已說。

 若是乘船去,

 至半踰膳那;

 或可覆還來,

 食皆無有過。

 若眾多施主,

 別別供苾芻;

KR6k0040_T_002-0639b

 隨彼施主心,

 此謂時差別。

 諸外道沙門,

 彼若施僧食;

 悲心應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別眾食,

 有苾芻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無有過。

 有別定屬利,

 食時與眾乖;

 此順施主心,

 縱食非成犯。」

非時食學處

「 從過中已後,

 至明相未出;

 苾芻不應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時,

 醫人令遣食;

 當於隱密處,

 無令俗見譏。」

食曾觸食學處

「 苾芻觸食等,

 此則不應飡;

 食前食後殊,

 說觸有兩別。

 若在食前受,

 食後噉便愆;

 若食後受持,

 夜分過不合。

 若手有雜膩,

 謂除眾難緣;

 不觸於鑰匙,

 及以觸衣鉢。」

不受食學處

「 飲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飡;

 食咽罪便傷,

 除水及齒木。

 葉及淨齒木,

 有汁還須受;

 若是生種者,

 仍須將火淨。

 苾芻行乞飯,

 有餘仍未熟;

 宜應自煮食,

 受取取應飡。

 得魚肉果等,

 先煮已色變;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來設食,

 有事便棄去;

KR6k0040_T_002-0639c

 應為北洲想,

 觀時自取食。

 以藥灌鼻時,

 若咽當須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無傷。

 食有蠅蟻等,

 附近不成觸;

 觸處除應食,

 鼠鳥受應知。

 若手與手受,

 或物與手請;

 或手與物請,

 或物與物受。

 若入厭賤國,

 遠置亦成受;

 更有餘成受,

 謂象馬獼猴。」

索美食學處

「 苾芻身無病,

 為己不應乞;

 生酥并乳酪,

 諸肉及以魚。

 為病故乞求,

 縱食而非犯;

 無病乞惡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執鉢默然住;

 他問何所須?

 欲者隨情說。」

受用蟲水學處

「 若知水有蟲,

 受用全不合;

 謂外內二種,

 洗浴飲應知。

 有蟲無蟲水,

 此並如前說;

 羅漉須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強坐學處

「 苾芻在食家,

 不應屏處坐;

 令他生惱意,

 仍除難怖緣。」

有食家強立學處

「 若女人丈夫,

 欲貪相樂著;

 說此名為食,

 屏立亦招愆。」

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 苾芻若自手,

 不與外道食;

KR6k0040_T_002-0640a

 擘破與隨聽,

 欲令除惡見。

 彼槃器在地,

 悲心應授與;

 為生哀愍想,

 不得現虔恭。」

觀軍學處

「 若觀軍鬪戰,

 苾芻皆不許;

 必有緣須住,

 此則在隨開。」

軍中過二宿學處

「 有緣須往時,

 齊兩夜應宿;

 如其更過宿,

 除難便成犯。」

動亂兵軍學處

「 軍旅象馬眾,

 旗王及兵力;

 國主及大臣,

 見時便得罪。

 軍旅謂整裝,

 兵力謂驍勇;

 若立標旗處,

 於此號旗王。

 人主大臣請,

 有障難及怖;

 假使住多時,

 斯亦非成犯。」

打苾芻學處

「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芻;

 違本要期心,

 不遵於聖教。

 假令將一指,

 若打即招愆;

 況復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將掃帚打,

 隨有幾多莖;

 觸彼苾芻身,

 還招爾許罪。

 如是把豆等,

 隨打罪應知;

 若不墮彼身,

 准數皆惡作。

 若為彼椎噎,

 或時因誦呪;

 苾芻將物打,

 斯等並無愆。」

以手擬苾芻學處

「 若於苾芻處,

 努手相擬時;

KR6k0040_T_002-0640b

 即便招墮罪,

 還如打中說。」

覆藏他麁罪學處

「 知他有麁罪,

 元不許覆藏;

 若有怖畏時,

 縱覆皆無犯。

 從波羅市迦,

 乃至眾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曉招愆。」

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

「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斷食;

 彼人無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觸火學處

「 若不是開緣,

 然火皆不許;

 及滅火觸火,

 有難便非過。

 皮毛爪洟唾,

 擲著火中燒;

 熟炭不守持,

 觸皆招惡作。」

與欲已更遮學處

「 僧伽有事時,

 苾芻先與欲;

 後時便不許,

 墮罪必侵身。」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 未進近圓人,

 與之同室宿;

 此唯齊二夜,

 第三便墮罪。

 說有四種室:

 一是總覆障、

 二總覆多障、

 三多覆總障、

 四多覆多障。

 於此四室中,

 苾芻睡臥時,

 獲罪隨輕重。

 如是四種舍,

 至三明相出;

 於中罪輕重,

 護戒者應知。

 有三種明相,

 謂青黃及赤;

 青光纔現時,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閣處,

 言聲不了知;

KR6k0040_T_002-0640c

 及餘諸屋中,

 共宿成無過。

 不應於一床,

 二人等同臥;

 於褥權開許,

 衣等隔中間。

 燃明室中臥,

 有病在隨聽;

 及以瞻病人,

 餘人皆不許。

 無病晝日睡,

 嬾墮者便遮;

 禪誦若勤修,

 片時隨意臥。

 闇中禮尊者,

 不應首至地;

 當以虔敬心,

 發言稱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應警覺;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隨情睡。

 求寂一切時,

 慇懃當守護;

 猶若輪王子,

 斯為佛樹芽。」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 苾芻作邪行,

 說欲非障法;

 此能為障礙,

 由癡無所知。

 乃至於三諫,

 若其見不捨;

 此是罪中極,

 宜應速驅擯。」

隨捨置人學處

「 知此惡見人,

 未為隨順法;

 及不捨惡見,

 皆不應共住。

 不共作讀誦,

 亦不為親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為斷彼惡見,

 或親或病人;

 讀誦在隨意,

 受用便不許。」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 若是未圓人,

 將求圓寂處;

 愚癡說欲法,

 非障道應驅。

 苾芻離惡黨,

 益物以為心;

KR6k0040_T_002-0641a

 共斯無智人,

 宿便招墮罪。」

著不壞色衣學處

「 苾芻得新衣,

 當須為壞色;

 新衣謂是白,

 染壞色有三:

 青謂污色青,

 泥者謂赤石;

 樹皮花葉等,

 染色號袈裟。」

捉寶學處。

「 乍可觸瞋蛇,

 醦毒難治療;

 不觸於珍寶,

 及以寶莊嚴。

 末尼真珠等,

 珊瑚寶裝具;

 刀矟諸戰仗,

 鼓等皆不觸。

 寶物真珠等,

 觸穿皆得墮;

 若其觸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樂絲竹等,

 刀仗弓箭類;

 若成及未成,

 觸皆招惡作。

 若觸彈毛弓,

 亦得惡作罪;

 何況刀矟等,

 擎持罪不傷。

 像等有舍利,

 觸時得本罪;

 若無身骨者,

 觸時便惡作。

 歌舞吟詠類,

 觀聽皆不許;

 談話并相撲,

 斯非寂止緣。

 自為歌舞樂,

 旋遊於制底;

 由不護根門,

 步步皆招罪。

 由斯亂心故,

 不許貪聲色;

 唯求脫三有,

 終希趣涅槃。

 寺內見遺財,

 所謂金銀等;

 應將草等覆,

 護防經八日。

 若有主來求,

 記驗同應與;

 若無貯僧庫,

 藏舉勿令虧。

KR6k0040_T_002-0641b

 後主來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價或全酬,

 更增便不許。」

非時浴學處

「 若非是開緣,

 半月內洗浴;

 病道行作業,

 及以風雨時。

 若不洗不安,

 是病當開限;

 道行及作事,

 斯並如前說。

 驚飈動衣角,

 說此謂風時;

 雨滴水霑身,

 是雨宜應識;

 如其風雨雜,

 說此謂相兼;

 齊兩月半來,

 是名為熱節。

 始從脫衣服,

 至水未霑臍;

 洗浴得輕愆,

 過臍招墮落。

 渡河非是犯,

 悶絕水澆身;

 或可越陂塘,

 為難皆無犯。

 苾芻行水內,

 及以乘船時;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無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諸兵眾;

 并有儜惡人,

 遠避不應浴。

 不應水中戲,

 游泳或沈沒;

 以水相澆擲,

 打水作音聲。

 若其為學浮,

 或時須療病;

 當於隱密處,

 雖浮亦不遮。」

殺傍生學處

「 苾芻殺傍生,

 自作或遣使;

 當招極苦處,

 惡道火燒然。」

故惱苾芻學處

「 於同梵行所,

 不應令悔恨;

 作惱心便犯,

 異此許無愆。

KR6k0040_T_002-0641c

 汝未二十歲,

 不成受近圓;

 汝鄔波馱耶,

 破戒眾不集。

 若以惡作心,

 說時便獲罪;

 若說實事者,

 此成無有過。」

以指擊攊他學處

「 少智雖一指,

 擊攊便招過;

 如無戲弄意,

 示靨許非愆。」

水中戲學處

「 苾芻水中戲,

 此彼岸往還;

 於此有開遮,

 並如前已說。」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 若無障隔處,

 不共女同房;

 若牢關閉門,

 此成無有過。

 女於善惡言,

 解了名及義;

 此便生重罪,

 餘者得輕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說;

 要待全身臥,

 是謂眠應知。

 若其眠睡著,

 波逸底迦風;

 能於地獄裏,

 吹火鐵床中。

 於樓閣有女,

 應可去其梯;

 成遣苾芻看,

 縱臥成無犯。

 若於晝日臥,

 與上事皆同;

 并須結下裙,

 異斯招惡作。」

恐怖苾芻學處

「 為尊重佛教,

 不惱亂眾生;

 自作若使人,

 不應為恐怖。

 或作諸鬼形,

 若羅剎等像;

 或以聲氣觸,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KR6k0040_T_002-0642a

 報言來害汝,

 便招惡作愆。

 欲前人得益,

 現極苦令怖;

 說於三惡道,

 雖怖亦無傷。」

藏他衣鉢學處

「 藏他衣鉢等,

 戲笑不應為;

 若作罪侵身,

 為益便無過。」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 先與苾芻衣,

 不語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雖用理無違。」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 若以眾教罪,

 謗他清淨人;

 此成燒煮過,

 餘皆得惡作。」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 若無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數如常說。

 行到一一村,

 即便招墮罪;

 若其村未至,

 惡作罪應知。

 若於險路處,

 女人為引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無有過。」

與賊同道行學處

「 與賊同行去,

 即得於墮愆;

 若開無犯者,

 如前已宣說。

 商人偷稅道,

 此尚名為賊;

 何況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 若年減二十,

 未合與近圓;

 由於飢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實年不滿,

 後為此想說;

 此不名圓具,

 苾芻皆得罪。

KR6k0040_T_002-0642b

 若彼有疑心,

 不滿不滿想;

 告言年滿者,

 受時便有過。

 於滿作滿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說,

 此皆無有犯。

 近圓非一事,

 隨說有多門;

 護戒者存心,

 理應詳審問。」

壞生地學處

「 於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損濕招本罪,

 皮壞得輕愆。

 說有二種地,

 生及與不生:

 若經水雨霑,

 三月名生地;

 若其無雨霑,

 事須經六月;

 此據曾耕壞,

 餘地不論時。

 生者招本罪,

 餘者得輕愆;

 砂石土及泥,

 輕重皆須識。

 若於地釘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搖泥,

 此皆招惡作。

 隤牆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損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遊行心,

 崩崖動泥等;

 記數損地罪,

 不損者無過。

 為眾修園圃,

 淨語令掘地;

 無蟲者許為,

 有命皆不合。」

過四月索食學處

「 若有四月請,

 苾芻應可受;

 除極請更請,

 常請及別請。

 所言我常請,

 謂恒時請食;

 於中別請者,

 應知施別人。

 極請謂慇懃,

 更請數數食;

KR6k0040_T_002-0642c

 除如是請食,

 餘食咸招罪。

 請與上妙食,

 苾芻索麁者;

 索時得小罪,

 食便無有過。

 請與麁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時得小愆,

 食時便罪大。

 與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於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廣意;

 令彼福增長,

 久受亦無過。」

遮傳教學處

「 汝於此學處,

 告言令遣學;

 對諸苾芻前,

 鄙賤云愚小。

 斯將墮罪劍,

 自斬愚癡身;

 墮在惡道中,

 受苦常燒煮。

 愚謂漫思度,

 癡謂不了經;

 不分明不善,

 不解於經律。

 作愚癡等言,

 口說一一語;

 前人若聞解,

 得波逸底迦。

 問知三藏人,

 求解者無犯;

 智者言應用,

 闇處作燈明。

 如其彼妄陳,

 此人應反詰;

 縱使云愚等,

 道實理無傷。」

默聽評論學處

「 更互不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竊聽,

 住時便得罪。

 他於屏房語,

 不作聲而聽;

 了義便招本,

 聞聲但小愆。

 若於簷閣中,

 或出或行道;

 惡心聽得罪,

 善意者無愆。」

KR6k0040_T_002-0643a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 若論如法言,

 或作單白等;

 不語傍人道,

 默然而捨去。

 勿為別眾法,

 去可語餘人;

 由其不囑授,

 獨入無邊海。」

不恭敬學處

「 於眾及別人,

 不為恭敬事;

 慢眾得本罪,

 別人招惡作。

 大眾守寺人,

 違言亦得罪;

 別人眾中老,

 并及己尊師。

 他有違逆言,

 情不欲依順;

 宜應善開示,

 此則許無愆。」

飲酒學處

「 諸酒飲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飲不與人,

 由斯放逸故。

 苾芻口有病,

 醫遣含無犯;

 假令命即死,

 無容輒吞咽。

 諸麴等雜物,

 醞釀方得成;

 眾人共許者,

 是名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為雜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並在此中收,

 為其昏醉故。

 如其於酒體,

 未成或可壞;

 飲時無有過,

 由其非醉因。

 諸有醋漿類,

 及以酪中漿;

 水和澄濾飲,

 非時亦無過。

 諸酒變成醋,

 飲皆無有犯;

 醋漿盛貯久,

 並是醋應知。

KR6k0040_T_002-0643b

 黍󰡊等非制秫,

 說二酒應知;

 變壞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氣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惡作。

 如是三二一,

 飲時皆得罪;

 隨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為醉惱緣;

 如其麴等和,

 此還招惡作。」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 非時有苾芻,

 入村不囑語;

 有緣便罔過,

 無事即招愆。

 始從過午後,

 終至明相初;

 此即謂非時,

 大師如是說。

 苾芻若非時,

 生疑入得罪;

 時作非時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 苾芻為請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許,

 更轉向餘家。

 若於赴請者,

 告言隨意食;

 或主人聽去,

 向餘處非愆。」

入王宮學處

「 王門或宮門,

 及以近門處;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門與王門,

 及以宮門閫;

 去斯門不遠,

 此名為勢分。

 未曉到城門,

 復為未曉想;

 若入過門閫,

 便招惡作愆。

 若為餘想疑,

 並皆招惡作;

 言寶未藏者,

 謂是未舉置。」

KR6k0040_T_002-0643c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 已於別脫經,

 半月曾多聽;

 言我今方了,

 戒科咸在斯。

 此法在經中,

 自覺世尊說;

 先當令悔厭,

 方遣說其愆。」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 角牙骨所成,

 針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違教罪筒中。

 針筒須打破,

 其罪應須說;

 棄斯憍逸緣,

 若留不成悔。

 針筒有四種,

 鍮銅赤銅鐵;

 刀子應鐵作,

 有三品應知:

 大者長八指,

 小者六餘中;

 應為烏㭰形,

 或似雞毛曲。

 或向餘村等,

 苾芻雖事急;

 針須將一个,

 為要擬縫衣。」

過量作床學處

「 苾芻為大眾,

 作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應為。

 善逝八指長,

 當中人一肘;

 長者宜應截,

 說罪准常途。」

草木綿貯床學處

「 眾僧床臥具,

 不應貯雜綿;

 故欲惱餘人,

 罪箭便來射。

 蒲臺及荻苗,

 木綿羊毛等;

 斯皆須撤去,

 餘罪方應說。

 云何名為貯?

 謂布於床上,

 粘著苾芻衣,

 令他意不喜。」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

KR6k0040_T_002-0644a

「 若作尼師但,

 大覺三張手;

 廣便一手半,

 過此不應為。

 長時應截却,

 其罪便須悔;

 問言除却未?

 方可為蠲愆。」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 若作覆瘡衣,

 長佛四張手,

 寬須張手二,

 越此遂招愆。」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 如其作雨衣,

 長佛六張手,

 廣應二手半,

 異此不應為。」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長十廣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處,

 曾無有少樂;

 鎮被火燒煮,

 斯名訓釋辭。

 若諸犯戒者,

 墮於三惡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墮義成。」

** 第四部別悔法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 已說於墮罪,

 方陳四別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應知。

 非親苾芻尼,

 於村乞食處;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別悔愆。」

受尼指授食學處

「 若其於俗舍,

 苾芻正飡食;

 尼來指授時,

 與斯酥酪等。

 舉眾皆須報:

 姊妹勿為言;

 若不一人遮,

 合眾皆招罪。

 內中外三舍,

 三處苾芻飡;

KR6k0040_T_002-0644b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為言,

 片時待食了;

 或可問中外,

 頗有遮尼不?

 若不問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時,

 外邊招惡作。

 始從於眾首,

 皆犯於別悔;

 此別別墮愆,

 異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無過;

 自己財將施,

 并由重信心。」

學家受食學處

「 若於學人家,

 知眾與羯磨;

 苾芻飢渴逼,

 雖請不應飡。

 花華葉等物,

 縱受亦無傷;

 受床座誦經,

 並開非是過。

 若於他舍食,

 餅惠學家兒;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懸望。」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 若在阿蘭若,

 此中多恐怖;

 苾芻不應出,

 寺外受其飡。

 若無觀林者,

 苾芻出受食;

 寺中餘處飡,

 並悉招其罪。

 苾芻犯罪訖,

 應還至寺中;

 應報諸人言:

 我說鄙賤事。」

** 第五部眾學法

「 四種別悔法,

 如犯狀已陳;

 自餘眾式叉,

 次第今當說。

 下裙圓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頭,

 不作多羅葉,

 亦不為豆團,

 如是應當學。

KR6k0040_T_002-0644c

 支伐羅披著,

 好圓整應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為言語聲,

 亦不高遠視。

 但覩六尺量,

 可長於一尋;

 是往俗舍像,

 如是應當學。

 俗家不覆頭,

 亦不偏抄服,

 及不雙抄舉,

 不叉腰撫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庂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搖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搖頭入,

 不連手肩排。

 未許不輒坐,

 坐須善觀察;

 若重放身時,

 此能生大過。

 不疊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長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應令鉢滿;

 應留一指許,

 并羹次第飡。

 行食未當前,

 不得預張鉢;

 鉢不安食上,

 恭敬可為飡。

 團不極小大,

 不得預張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輒為言。

 不以飯覆羹,

 亦不菜蓋飯;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貪心。

 不欱不[口*((甫-、)/寸)]㗱,

 不呵不吹氣;

 不以飯置脣,

 不應毀呰食。

 不脹鰓嚙半,

 不舒舌彈舌;

 不為窣覩波,

 後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鉢,

 不振鉢振手;

 當作鉢中想,

 繫念可應飡。

KR6k0040_T_002-0645a

 不為輕慢心,

 觀他比坐鉢;

 污手不捉器,

 亦不灑餘人。

 不於俗舍中,

 棄其穢惡水;

 鉢不除殘食,

 無替鉢不安。

 不應立洗鉢,

 不安崩墮處;

 逆流不酌水,

 是護鉢應知。

 次明說法事,

 已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臥,

 無病並不應。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後;

 他道己非道,

 覆頂等同前。

 他乘象馬輿,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繫頭,

 及以花鬘飾,

 持蓋仗劍甲,

 斯皆是慢儀;

 除身帶病人,

 說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於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並招愆。

 不上過人樹,

 唯除有難緣;

 式叉羯闌尼,

 是悉應當學。」

** 七滅諍法

「 已於眾學法,

 略言其大綱;

 七滅諍相應,

 次第今當說。

 所謂評論等,

 有隨法能除;

 方便七種殊,

 由人有差別。

 應差中正人,

 攝斂身語者;

 眾內當差舉,

 稱理和其諍。

 無欲無瞋癡,

 并以無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諍應差此。

 評論諍若起,

 可將現前除;

 及以法現前,

 當依大師教。

KR6k0040_T_002-0645b

 由現前能除,

 故斯名現前;

 為少慧念者,

 且陳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眾差遣;

 此差五或過,

 名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篋;

 上座不朋一,

 能為滅諍人。

 若無其五德,

 設已差應退;

 具德者應差,

 令作行籌者。

 彼可作二籌,

 顯法及非法:

 法籌應可直,

 香滑稱人心;

 非法籌須曲,

 臭澁情不樂;

 左手蓋而行,

 法籌應顯露。

 僧伽應總集,

 從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籌,

 三語慇懃與。

 如其取法籌,

 數多於非法;

 是名為法滅,

 諍息理應知。

 苾芻毀破時,

 便招其墮罪;

 非法籌多此,

 名非法滅諍。

 諍雖非法滅,

 毀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毘奈耶滅諍。

 已說評論諍,

 二法可應除;

 子細述其緣,

 具如廣文說。

 次明非言諍,

 以其三法滅;

 謂將可惡法,

 詰他清淨人。

 謂是現前事,

 憶念及不癡;

 現前如上陳,

 餘二今應辯。

 應知念調伏,

 如友苾芻尼;

 謗毀實力子,

 大師因此制。

 應與實力子,

 作憶念調伏;

KR6k0040_T_002-0645c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應說:

 大德僧伽聽!

 被他妄說我;

 我乞憶念法,

 僧伽應愍聽。

 如斯三請已,

 應令一苾芻;

 秉法為彼人,

 作憶念羯磨。

 次作不癡法,

 如惡羯苾芻;

 由彼先癲狂,

 今秉不癡事。

 致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亂所惱,

 為非不覺知。

 他便數數詰,

 云我為惡行;

 我今乞不癡,

 毘奈耶應與。

 所言犯罪諍,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現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於罪已,

 或詰或不詰;

 當在苾芻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問言見罪不?

 報言我今見。

 於後不犯不?

 報言我不犯。

 彼說奧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勝等罪,

 對眾而自陳;

 此並是自言,

 能令諍消殄。

 如哥羅苾芻,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詰責,

 行向釋迦城。

 現前能滅諍,

 名為現前法;

 此亦是現前,

 重更言其軌。

 今說草掩法,

 更相鬪諍人;

 上座應就之,

 正理當教示:

 報言法難逢,

 何為作二黨?

 無事為諍競,

 輕慢大師言。

KR6k0040_T_002-0646a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陳其後邊罪,

 應可願蠲除。

 作斯言告時,

 如其不違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應亦然。

 彼朋意靜息,

 不為違戾言;

 因此諍能除,

 名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對眾便言無;

 猶如手苾芻,

 說有言非有。

 與作求罪性,

 苾芻令彼臣;

 大聖誨親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應可從眾乞;

 大眾宜於此,

 作法並同前。

 欲殄作事諍,

 應須眾咸集;

 如不作違拒,

 是諍息應知。」

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意【明】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也)【三】【宮】事+(也)【宋】【元】【明】【宮】事了。次下一卷

明跋窣覩等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