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

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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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眾者。出家五在家二也。故下釋上四位。二眾即比

丘比丘尼。以同受大戒故。沙彌文收式叉。雖學六法。

同受有願。如下所問。兩部在家。即優婆塞優婆夷。五

支即五戒也。支分也。下文云。若受一戒是名一分。具

持五戒名為五分。淨行信心即受八戒者。以前五戒。

屬盡形。八戒約一宿。故分兩位。報恩經云。波離白佛

言。若七眾外。有波羅提木叉戒否。答曰有八齋戒。是

以受八齋法。應言一日一夜不殺生。令言語決絕。莫

使與終身戒相亂也。問受八戒法得二日三日乃至

十日否。答一日過巳次第更受。如是隨力多少。不許

日數。若約成實。隨日長短及重受並開。九支齋。八戒

外加一齋也。亦言八支八齋。即八戒外更帶一齋。報

恩經云。齋法過中不食為體。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

持。名八支齋法是也。由下上四位。體各同也。如比丘

轉為女。即在尼位攝。餘六亦爾。報殊。女男位別也。儀

異。儀相有差也。就緣。對彼機緣。授法有異。故得名諸

異持即六法。轉根驗。謂式叉轉根為男時。但在沙彌

位收。以僧中無式叉一位故。

有違缺戒者。尼篇云。若學法犯者。更與二年羯磨。若

犯根本者滅擯。犯餘行法但名缺行。今言缺戒。即缺

行也。又隨犯一法即名缺戒。虗羸。虗故稟性不堅。羸

故操心劣弱。更學重與二年。謂下。即戒是禁約義。止

制義也。然禁約止制四。名異理同。莫不禁防制約遮

止為義也。有作禁止善者非也。非無一相。但收止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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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且如聖人未必有惡故。抑又但解得善戒。而不

通惡戒也。故曰不可偏解。別顯。鈔釋相初云。因明正

義。戒者性也。性通善惡故。惡律儀類亦通周。故云不

律儀也。若此立名。戒當禁也。惡法禁善名之為律。樂

殺前生行順此法名之為儀。若於善律儀反解即是

楷模。所謂楷式軌模。皆訓法也。緣相。如受五八十戒

緣相。非具戒緣相也。餘可例取。韋下。熟皮曰葦。如仲

尼讀易韋編三絕。蔡倫。初以魚網。後搗木皮也。王候

之宅。即第宅也。又各有次第也。僧傳云。第者居也。從

文。謂從前諸界結解之文。今次前二故當三也。約義。

由結界故。方可行羯磨受戒。是從義乃當三也。類同

空界。言空則總包諸有。今立一切法。義在通收。豈以

戒法不攝下眾。故立五八。義在通該。五體。即五戒之

體。詮云體相明練。謂一戒有違。受十不得。乃至具戒。

無由造八。反上能持。則可通八道矣。又五中犯前四

則成難。犯後一則是遮齋。須則而約之。書紳。紳大帶

也。語云。子張書諸紳。謂得一善言。則書之於紳帶也。

選云感贈以書紳。

冥目言合眼。誦習不廣覺也。背此背於教也。言不師

於教。而反師於心。故下生起今意啟開也。

梗舌。今唇舌呼召難也。本文。正本經律也。蒼雅篇統

即三蒼三雅等。皆此方字書。三蒼三卷三篇。李斯造

上篇。司馬相如楊雄造中篇。賈舫作下篇。又埤蒼二

卷張揖撰。廣蒼二卷樊恭撰等。今並未究弁辨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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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例。如弁辨有寫以弁當辨字。且弁周冠名也。辨辯

別也。甄簡也。蠲除也。文理迥別。今並不分。轉增後學

心昏迷惑。翳文言隱。翳其正文。略指不盡授引也。又

令人不能辯別。自非將彼正文對校。彼讀方可解了。

不然須別作文疏。解出方顯。如此著撰。為世之病。故

下生今意也。謂今師摘去古人之病。意在通顯教旨。

豈在藏隱沉密。令他不解。方為能著撰乎。餘下。離上

三難外。更有文繁。共文略共如鈔序所引。徑下。今但

徑直顯示是倫理巳。故大鈔批文云。直筆書通世間

法。彼談十善。以去十惡。但報在三界。

遠出界繫。即三界繫縛也。集生有本者。萬行集生。以

戒為根本也。唯下即具戒三歸。義鈔引婆沙論云。成

道八年以前。三歸度人。八年以後止三歸。興羯磨也

為性。性即體性。教無教者。即作無作也。以教屬能發

業體性。無教屬所發業體性。無由教示。釋上無教義。

大鈔云。不可教示於他也。即下。雖無教示。即假此體。

能感來報故。今下涅槃云。戒有二種。一者作戒。二者

無作戒。又十住婆沙論云。戒有二種。作者是色。無作

非色。義例同者。多論云教。餘經云作。作即教也。大鈔

云。教者作也。

因具。因即心也。以三業具。則發無作。能存於有。有三

業不虗也。因即意業。謂善五陰。簡惡五陰也。謂色身

是一。識等四心是四。俱修斷惡故名為善。善行斯法

皆自於戒也。後有。即後有之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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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即多論。無如之何。言魔不害也。四念處。身受心法

也。五欲。色聲香味觸法也。加鬼。應法師經音中作磨

字。後人言磨乃是鬼故。於磨字退石加鬼。此字先不

入字書也。

又如下。引緣證上。歸是救護義。云唯佛全矣。乃至者

文略。佛有大慈大悲。舍利弗無大慈大悲。佛三阿僧

祇劫。修菩薩行。舍利弗六十劫修苦行。以是因緣。鴿

入舍利弗影。猶有怖畏也。入佛影中。而無畏也。

提婆即調達。此云天熱。以生時諸天。心熱知害佛故。

三逆。打殺蓮華色尼。得無學故。并出血破僧。叵。訓不

可也。以業輕則如來可救。業重則佛力不禁。故致生

入阿鼻一劫。

競化。與如來共競行化也。遂令眾生疑云。為王舍城

是真佛耶。象頭山是真佛耶。雖下。佛有威神之力。業

深障重。不契所化。故云息機。譬若日月雖明。不照覆

盆之下也。解心能改。以謂調達非謂不解。為名利故。

因執不迴。望解邊終名救濟。不同闡提人永無信也。

如報恩經中。佛令阿難。往獄問調達。報言我在此。得

三禪樂。為佛所讚。造逆。即殺父王也。黑繩。地獄名也

俱舍疏云。先以黑繩。拼量支體。後方斬鋸故。以為名。

以獄受苦時長。假先歸信之力故。迴轉獄之長夜。如

人中七日也。又下準論。問曰。若調達不可救者。經云。

若人歸依佛者。不隨三惡道。是義云何。將文通之。論

亦多論下同不名歸者。歸不普故。若下正難也。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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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有諸天自說。我是迦葉佛弟子等。別語。且各指一

佛也。非諸天通語也。以諸天中。亦有歸依三世諸佛

故。毗沙門。北方天王也。

此釋下。大師語意。謂下。釋歸依三寶名義也。因下正

出論文答語迴轉義。亦云返還義。以先隨邪師。學邪

法。狎邪侶。今悉返還迴轉正師正法正侶也。一切下。

彼論云。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成。

法身器。以法身依色身故。今害色身。即害法身所依

處也。泥銅像喻色身成。法身相喻法身。滅諦涅槃。即

滅諦無為之理也。可歸者。以自他涅槃理體是一

故。

三諦即苦集道也。由諸下先示道諦。因修出世道故。

世間集因苦果。則傾喪也。誠下結歸道諦。病喻苦集。

藥喻道諦。盡諦即滅。因此滅故方會真諦。即因滅會

真滅非真諦。若藥不除。即存道諦也。如筏喻。筏編竹

渡水曰筏。方言云𥱼謂之筏。今渡水巳。而執其筏。則

其滯也。莊子尚云得魚忘筌。不但言說意在依教悟

解起行也。既下。言說既是非情。未知有何功用邪。

上下是釋三結。謂三諦不除則成結。若能傾者。則轉

歸滅諦無為也。鸚鵡能言鳥也。雖解學語而不知義。

人之不解其猶是乎。矚對也。

第一義諦。即真諦僧。雜煩惱。涅槃云。如雜血乳未得

淳淨。未來有僧。即俗諦僧。以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

故。豈未來邪。第一義諦僧所依。由第一義諦僧。依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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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得故。又下。恐一向歸真諦僧故。所以存立未來俗

諦僧。使後尊之。

不成者。以佛出世方說法故。此就化儀邊說。若約悟

法成佛。則法在先。今準初義。故曰不成。自不得罪。以

無所曉知也。由不知故得成。得罪不成。知而故犯違

教得罪。故判不成。多論授受三歸前後差互得罪不

成。理既是一。何有顛倒耶。答中相有差別故。不可亂

也。

無下分差別相。一語。但言歸依佛也。乍得。乍兩向辭

也。言乍可重受增法。不可制具受而却略也。而言弗

者。以音不正故。成受三皈。以弗佛音相近故。客許得

成。若俱言弗。則能所全乖。兩不應教。故判不成。傖吳

(上助更切)楚人別種也。今謂吳楚音異耳。

答不得者。以斷絕故。隨日。或一日或半月。皆可謂接

機故。損葉之喻者。案大方便佛報恩經云。譬如樹葉

春夏則青。秋時則黃。冬時則白。隨時異故。樹葉則異。

而其終始故是一葉。例今師者終始是一。

五趣。六道中合修羅道。報重。即二入之獄。除不解。即

揀上五趣也。不解言義。及無所知覺者。

不得齋。即不發淨戒。但得善耳。四分下。彼受戒法中

云。畜生中初受三歸。伊羅鉢龍王為首。賈人。律云世

尊受四天王鉢巳。受彼賈人[麨]蜜。勸喻言。汝等賈人。

今可歸依佛法。即受佛教言。大德我今歸依佛法。是

為優婆塞中最初受二歸依。是賈容兄弟二人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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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下即受翻邪三歸。未發戒也。餘下此皆說通得者。

如次科簡。

知解。約解法師語者。如上成實等說得戒。不解者。當

準多論等。不得戒律。中下即故斷畜生命戒中。若能

變化者。殺則犯蘭。餘不能變化者。殺犯提罪。例今解

即得。不解不得。故曰可以類也。

無戒。以是翻邪三歸故。不同五戒八戒三歸。言下。發

戒體。依緣。即言音相順等。為發戒緣也。

無作。但三皈無作法起耳。能所。即能授所受。經云。涅

槃第八卷中偈文。彼又云。歸依於法者。則離於殺害。

歸依於聖僧者。不求於外道。為除下。古用翻邪三歸。

當授五戒。今特默示云。但依前誦無戒等也。晦惑。晦

暗惑亂也。

計是能授。以文言受則屬優婆塞。若對師言。理合云

授故。隨列者。今亦隨律文列耳。經即出家功德經。初

門即戒德高勝門。

三施者。施財施命施法也。財有量。言財施有限量。持

不殺等施無限量也。以行化他。自既能持。復轉教他。

豈非法施。集散。財集可行散施。能下。非清修故是煩

惑。分親疎故有得不得。是惱害。

以利下。即以不淨利施。求當來利也。惡求。非善心也。

麤惡衣。著毛皮食噉糞穢也。清淨行施。即以戒法施

也。因此故能生佛果。在心。持戒清淨心也。不在事。事

即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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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即簡器堪能門。性重以問不盜婬殺故。行務。務

事也。始終。初受為始。盡壽為終。不取下。言不取有終

有始。能持不能持。便為受戒。致有缺犯。不如莫受。具

字。目於戒也。六月供養。令彼六月修供養恭敬之法

也。目驗下。非器不可強授。二俱。能授所受也。虗妄善

惡者。不堪強受是虗善。後致毀污是妄惡。其蹤迹不

可追及。故囑誡慎之也。

能障聖道。言此生無聖果分也。由此故。不許出家。世

間戒。即有漏世善。準下大師斷也。二教即化行二教

不發具足。反顯懺巳得受五戒。順違俱罪者。無明不

了故。雖順理事。而有法執者。亦有罪也。違則可知。是

故俱須洗蕩。

簡略。即甄簡除略。隨分。或能持一二戒者。觀機授之

此則誡意。無遺。接機不失。生死際。約有識神巳來。涅

槃際。約後趣極果。為言中間所有惑業。俱須懺悔。

不具。要須具受五戒。不可分受一二等。經即善生。不

言受體。意謂生善經中。止是奉持二三之語。不言得

五戒之體。如下。大師斷文也。未融通也。如下反例。只

如比丘是具足戒。以法界為量。若不能全持。可亦名

少分戒善耶。

五師受一。謂五戒各師受一皆開。若多論不開。薄俱

羅此云善容。以彼好容儀故。正言薄矩羅。婆羅門種。

天竺國人也。昔毗婆尸佛滅後。有一比丘患頭痛。善

容作貧人。持一訶梨勒。施病比丘。服訖病愈。以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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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九十一劫天上人中。受福快樂。昔持不殺戒。得五

不死報。無病無夭。五不死者。一其母早亡。遂因後母

惡之。就母求餅。投之餅爐上。父見救援。投火不死。二

又嘗就母求肉。投於釜內湯不死。三牽母之衣。推於

河內。四大魚吞之。五會其父買魚歸。割其魚腹。善容

在焉。至年長大求佛出家。得羅漢道。具諸功德。年一

百六十歲。未曾有病。蓋持不殺戒之力也。

若準下。薩婆多宗。戒不重受。罪不重犯。依本常定。故

下證重受也。末利。西域記云譯為奈。由昔施奈得報

故。彼既重受。驗是通開。佛制定。言不可受一夜二夜

也。必下。不可受一月半月也。此則接俗。楷定於時數

也。一日。以是一宿戒故。乃至略。隨日多少。獲善。俱獲

戒善耳。

歸誓。言誓歸依三寶。及持五戒故。如下云少滿等戒。

正是本誓發戒之緣。以五戒體。從三歸下發。是屬。即

囑付戒所歸耳。非關上體。緣境寬狹。薩婆多云。五戒

於一切眾生。乃至如來皆得四戒。以無貧三毒善根。

得十二戒。并一身終始。三千界內。一切須上咽咽皆

得三戒。以受時永斷故。設酒滅盡。羅漢入般。戒常成

就。

自誓。自於形像前立誓受也。五眾。謂從五眾邊受俱

得。如後。即下云約此問答從他受也。迴向。迴自心向

他境。境即三寶。善宿簡異破戒惡宿也。古錄。即往古

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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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成佛。龍樹云來成正覺。義亦同也。言三授。點註文

也。前受既輕。恐前受人心容輕法。故至三授。利鈍。謂

一說獲者蓋取利根。今舉三說通攝利鈍。

由來即先來諸師。皆言後說五戒相時。方發體也。護

行護此五戒淨行。所以在歸後說也。四依即糞掃衣

長乞食等。多緣多力。要人僧界法衣鉢具足等。制後

即制羯磨後。不得用三歸。世尊成道八年前。亦用三

歸受具。結以屬人。即優婆塞也。

約此下言既有此問答。顯是從他受也。此應即例此

五戒。自誓受亦應可得。觀下無人可準。自誓曰進有。

則反此曰不。

實戒即性戒。以業道不虗故。四戒即殺盜婬妄。盜殺

鷄。此一句收二戒也。人問下乃妄也。悉由酒故。四逆

殺父母羅漢出佛身血。惟下以醉則無人信是佛故

無破僧。亂報即狂亂報也。由下言有上多緣故。配四

性戒。同列為五也。三十五失。第十三卷云。一者現世

財物空竭。二眾病之門。三鬪諍之本。四倮露無耻。五

醜名惡聲。六覆沒智慧。七應所得物。而不得巳得而

散失。八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種種事業不成。十醉

為愁本(醉中多失醒巳憂愁)十一身力轉少。十二身色壞。十三

十四不知敬父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敬婆羅門。

十七不敬伯叔尊長。十八十九二十。不敬佛法僧。二

十一明黨惡人。二十二疎遠賢善。二十三作破戒人。

二十四無慚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縱色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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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人等憎惡。二十八貴親知識所共擯棄。二十

九三十。行不善法。棄捨善法。三十一朋人智士所不

信用。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種狂癡因緣。三十四

身命壞終。墮三惡道中。三十五若得為人所生之處

常狂駭。

餘不斷。綺語兩舌惡口也。如鈔即九十妄語戒中。

亦號齊者。韓康伯云。洗曰齊。世立齊舘。即取此義。今

亦取一分清修義也。

過中下。釋上容有別義。此得下。今師反片也。緣防假

名時中。有時非時故。非時乞食。多生惱故。所以如來

制時食。而限非時也。何關齋體。頭齋是齊一其心也。

約下且約前八曰。戒後一曰齋。是一往得義分用。以

解齋戒之。名六日即每月六齋日。也即八日十四日

十五日等。位五戒上。以多三戒故。處五戒人上坐也。

故下云約期乃少。取行則多。先自恣色聲。貪著六塵

難事。即種種留難也。

緣具即人作人想殺等。五緣具故。善生下。此說受善

失惡戒。受惡失善戒也。

多云即多論。經說即善生。十六分一。智論云如聲聞

經中。常以十六不及一為喻。大乘法中。則以乃至筭

數譬喻。所不能及為喻。由於下。釋大懺義也。無著即

如來戒經云。無所著等正覺是也。

軟將喻五戒無動。喻五戒但離於邪婬。健將喻八戒

功蓋天下。喻八戒相同無漏。成實彼云。若無人時。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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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口言。我持八戒。是戒有五種清淨。一行十善道。

二勝前後諸善。三不為惡心所惱。四以憶念守護。五

迴向涅槃。如是八戒四大寶藏。天王福報亦所不及。

帝釋說偈佛訶止之。言若漏盡人應說此偈。以偈云

則為與我等故。偈如疏引。既曰與我等。故知超天福

而與佛福等矣。以應泥洹果故。

第四即受法差別門。四天下立世毗曇中。佛說偈言。

是四王大臣。八日巡天下。四天王太子十四觀世間。

十五時最勝四王好名聞故。自行世間。觀察諸善惡。

奏聞天帝釋行惡。帝釋憂行善。帝釋憙故。令此日奉

於齋戒。如鈔彼導俗篇引智論云。以六齋日。是惡鬼

奪人命日。劫初聖人。教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世語

云。汝當一日一夜。如諸佛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德

將人至涅槃。

下座即能受人。隨後師聲後。布薩護。即清淨持護食

巳亦得。以先作意故。縱食巳亦得受之。觀他因緣。即

觀能授師也。不起犯戒心。彼此無染濁過失也。

縱引十誦皮革。即多論自問曰。若不得者。如皮革中

說億耳。在曠野。見諸餓鬼。種種受罪。或晝則受福。夜

則受罪。或夜則受福。晝則受罪。所以爾者。以本人時。

晝受齋法。則夜則惡行。或夜受齋法。晝則惡行。故曰

半日夜。如上說。即五戒中云。隨力所持少滿等是。

何以下。推與上五戒不同所以。五下正釋。行足願自。

謂行如人之足。願如人之目。目足更資。方有所主。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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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釋相篇云。受是要期思願。隨是稱願修行。多論云。

若殷重心則有作與無作。輕浮心者。不發無作。又如

受後具持。可是願行相應。依論得戒有受無持。但有

空願無。行可副則。不得戒。非徒徒虗也。言不可虗受

也。

前相即戒相。如俱舍指彼解也。義門未當。第五顯戒

相門也。前四殺盜婬妄也。次一即飲酒。諸學處。即餘

諸戒。後三即華鬘高牀非時食。修分是修奉之分。下

二分。放逸與修分。由下雙釋因放逸故。妄著華鬘等。

及上四戒故。曰非事念也。離莊嚴。釋文中離華香瓔

珞等。非舊不同未受戒時也。若常顯非逸蕩於人故。

高勝即高大牀臥。合云坐。破戒不遠。則破餘戒不遠

矣。若無下。謂若化第八過中食。則厭離隨助二心不

起也。猒對前四。助對後三。以節食故。自然遠離隨修

也。

有下除非時食外。餘八自為戒。不同此戒中。第八是

非時食也。本論即俱舍。以前云如俱舍分別故。增一

以前標八戒下註引增一阿含。後復引之。彼既合之。

知今有據。癡覺覺即覺觀。謂尋伺也。六念即念三寶。

及念戒念天施也。

勝境即諸佛。上同亦謂上同於佛也。制他開自。謂制

他妻有犯也。八戒亦爾者。此誤解耳。以八戒自他俱

斷故。加辛肴即於酒下加五辛。正文雖無。義必俱斷。

如論即俱舍。彼云。莊嚴者除非舊莊嚴。不生極醉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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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去取於中者。古人去中國之禮法。取此土修整巾

履之敬。然下大師斥古也。然此土劒履。亦不登王者

之殿為敬。豈得止事裝束為禮耶。亦須從法得。中庸

平淡為禮之本。語云禮與其奢也。寧儉故。云人不可

依也。

散慢對伎樂。慢對高牀。八指即如來指。計尺六也。俱

有不必高而復廣。單高亦犯排優。或作憂。謂排遣人

之憂愁耳。今優是盛見。八音金石絲竹匏土草木也。

去人加口。此說倡字體也。知何下。言既知何不說示。

倡下是正示。若將倡作唱音。字義全別。若知排憂曰

倡。義自異也。斷食之方法也。齋齊以齋訓齊也。謂齊

一其心。天下在天曰神。在地曰祇。宅其閑室宅居也。

不擇下。言不擇早晚在乎。攝靜精肅專處為得也。儒

云致齋散齋祭如在等。

八難者三塗。長壽天。北鬱單越。佛前後。世智辯聦。聾

盲瘂。滅障聞思。即不聞正法。既不聞故。無正思惟。他

惡即文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慧人即文功德惠施於

人。正道即正真之道。方便經云。無二亦無三。除佛方

便說。一乘經云。十方國中唯有一乘法。此則使一切。

皆歸大乘極果也。三會即慈氏三會度人故。經云。彌

勒疏標慈氏華梵互舉也。近下以彌勒位補釋迦故。

指近佛為寄心耳。鳥翅翅必須有二輪。必須具兩。若

但有一。致遠莫由。

大士即菩薩。郁伽彼云。居家之穢為諸魔。行出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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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名譽。闡聞居家。多有瑕垢。出家功行難量等。又涅

槃云。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一切煩惱因之而生。出家

閑曠猶如虗空。一切善法因之增長。大利機證以心。

出家苟身出家。而心不出家者。名字比丘禿獵師也。

苟心出家而身不出家者。真淨行也。超世之士也。淨

名者。梵云維摩詰。此云淨名。舊云毗羅詰。新翻無垢

稱。無垢即淨。稱即名也。彼經云。無利無功德是為出

家。有為法者可說有利。功德出家者為無為法。無為

法中無利無功德。乃至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

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爾時三十二

長者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既下第一句。雖下第二句。如下第三句。形沒即在家

滯著。躭下第四句。

初雖忻出。創發情殷也。終下久參事慢。破戒論苦也。

六情對六塵上。起情愛也。根收六根唐虗也。欲樂下

舉禽獸所知。方便修道彼所不知。既下傷嘆同禽獸

也。與彼彼即禽獸也。龍樹舉造論主也。以畜方人故。

曰極誡封著也。四科即財色。名見見謂邪見。上云見

即四邪五邪求利也。

金鎻孤山云。其猶金鐵二鎻。貴賤雖殊。縛繫義等。引

出鈔中作勸出有益。本緣經云。一日一夜出家故。二

十劫中不墮三惡道。廣如彼引。一道即出家。

和忍即柔和忍辱等。大願即發菩提心。付引文倒。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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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引付。引謂引文。付謂付囑。四天下。即四大洲也。欲

界繫散心布施。為六天因。由未有禪定業故。不能生

色無色也。下地即欲界。非靜業。非上二界業也。

華色彼自引云。如優鉢羅華。比丘尼本生經云。佛在

世時。此尼得羅漢果。後化諸婦女。出家彼云。我等持

戒為難。恐破戒墮地獄。尼云墮者從墮。久有出期。因

自說云。我昔曾為戲女。因著袈裟。至迦葉佛時。乃得

出家。由破戒故墮地獄。今值釋迦。却得出家解脫。以

此證知。若都不出家。寧獲聖果。如鈔即沙彌篇。

癩說文云。癘疾也。闇獄即黑闇地獄。為防罪業。即十

句義中。為斷現在未來有漏是也。彼文即寶積也。知

來實苦。謂知來世實苦果報決定者。必須現世不造

苦因。如下舉喻以。顯更增增甚也。

如鈔沙彌篇引涅槃云。我涅槃後。濁惡世時。多有為

飢餓故。發心出家。名為禿人。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

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若論罪行。且

列五種。所為貪欲瞋恚愛親求利慳嫉也。

為解脫者為作也。謂下轉釋上解脫義也。不下以為

解脫者。方得受僧次請。又除僧次。外餘供亦不可受

之。無心在道。即不修無漏定慧也。達累累縛也。戒取

結與下見取。即五利使中。見取戒禁取二種結惑也。

下業若伹持戒。而無禪定。但生下六欲天。望上色無

色界名下。又望非因繫因。非因繫因。非道繫道。執劣

為勝。體非出離。名下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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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修世禪。即色界四禪六行事觀也。緣色對色界。緣

心對無色界。即識處乃至非非想等。鬱頭藍此外道

也。坐得非非想定。後因觸女身而失禪定。為婬女騎

頸。後再於林下水際所修。為魚鳥所喧。發願為飛狸。

能飛空入水。食噉禽魚。因前定力故。生非非想天。後

天壽終墮飛狸中。無出則無有出期。

多聞如阿難多聞。未全道力尚遭邪呪攝入婬席況

常常者乎。如淨心誡觀廣有所斥我著我我所也。下

趣如下約鬼趣釋是也。由下申所以。自愛愛巳所作。

憎他嫉彼所為。行諂內心不正也。行誑妄作外施也。

雜惑福與惑雜。則罪福不精也。故受鬼趣相似果報。

以因中罪福相雜故。果時亦苦樂並受苦故。為鬼樂

故。處勝若能去罪惟福者。亦是欲有之報。安如修無

漏清淨之福乎。非實謂諂誑巳。勝處即多財鬼也。

九想即不淨觀中作青瘀爛壞火燒等想也。大利則

若提涅槃故。曰謂解脫也。

未經言未經歷修習也。皆下推昔過。今下勸誡。禽下

儒禮尚云。人而無禮。不亦禽獸之心乎。今出家之士。

不修出家之法。誠堪為比。

觀事即小乘。修折色明空等觀。謂觀色至一極微。觀

心至一剎那。分別不可得處名勝義諦。蘊性既空。我

人何在。則善惡等性。本自空故。小菩薩者。即地前加

行菩薩。亦可小乘四聖中。皆有迴心向大之類。大非

全大巳得小果。小非全小迴心向大。異於前後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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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菩薩也。修相空觀。乃知色相當體即空。不同小乘

所破方空。故曰無善惡等相。大菩薩。即登地巳上觀

事。是心外塵實無。皆是心故。唯識云。現前立少物。知

是唯識性。以唯遮外境。識表內心。當了萬境。唯一心

耳。意言下即第六識。言即名言。謂大菩薩觀此。名色

境不離內心。伹是識心語言分別也。願樂位即加行

位。究竟即無學位。此加行見修無學四位。即大乘凡

聖觀中。緣於色心事境。意識了達外境。不離內心。伹

是意言分別也。

離行離上三行。所修外無別也。術也。行法即道慗禪

師所撰。凡聖行法中。惜乎期文今也。

則云三心。即上性相唯識。通下欲趣三乘正道之門。

必先習戒定慧三學。身口收七支也。問心以律云。無

心不犯故。執下成戒禁取。違下破故墜獄。今伹順而

修之。大抵為發定慧。作萬善根本。不可一向執戒。偏

修為勝。

名色五蘊也。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

實觀。亦當觀名色。謂若以色為禪門。即修白骨觀等。

若以心為禪門。即觀心無常等。緣修下。以二乘人。未

究真體常住。但約緣修之慧。觀生滅為理也。佛性下。

彼第四云。此虗妄觀。唯因有果地則無。是故此如或

成或壞。因中則成果地則壞。菩薩如者離於虗妄。約

真性。以觀真如。此如於因果中。二處無異故。唯成不

壞。是故二乘如者。逐其定滅。去而不來。菩薩如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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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恒有。去來不異。捨因到果故。稱如去。從果出用故。

曰如來(巳上本文)今謂二乘未有此用也。故曰但見生滅

等。

行心下大師正示故。語下示八正道。即以無漏智慧。

除四種邪語攝口業。住一切口正語中名正語。以無

漏智慧。除一切身邪業。住清淨正身業中名正業。以

無漏智慧。通除三業中五種邪命。住清淨正命中名

正命。此三於八道中屬戒也。念下又以無漏智慧相

應。念正道及助道法故。名正念。以無漏智慧相應入

定故。故名正定。方便即正勤也。以無漏智慧相應勤

精進。名方便。禪靜言此三屬定也。正下即正思惟。謂

見四諦時。無漏心相應思惟動發。覺知籌量。謂令增

長八涅槃故。名正思惟。及見即正見。若修無漏十六

行。見四諦分明故。名正見。此下言二屬慧也。四下釋

上思見。即於四威儀中。緣念籌度惟正慧也。道明即

見諦分明也。

斯據法忍。言上所配釋。是得苦法忍。初心巳去入見

道。得無漏時。說非內外凡也。然下說內凡分通。故下

引證。世上正見。即忍位巳去。無退墮故。俱舍云。忍終

不斷善。即相下。重釋上論文也。

正斂下是義約也。道戒三。即正語業命也。道定三。即

念定勤也。又定共戒。亦從有也。本唯下。顯正思正見

也。發生無作。即慧功德也。道有即思見二種。從道慧

故。有亦如上言故。道定三從此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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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收緣即戒緣

惠命。地持云。菩薩依戒住戒。修聞思修惠。乃至有疾

患者。起悲慜心。瞻視供給。有侵犯者。悉能安忍。是名

攝善法戒。準此即惠彼命也。非無下。案大鈔云。大乘

戒分三品律儀。一戒不異。聲聞非無二。三有異進。彼

應加有異字。於遮戒下文方具也。寶壁開制者。且如

珍寶。凡夫貪著捉故是犯。菩薩反此故開。如涅槃隔

壁聞鐶釧聲。分別是男女相。即犯小乘不爾。依夏坐。

則無別菩薩僧也。

無別者。菩薩遮性等持也。多少少乞喻吉。多乞喻夷。

如常所明。無分別智。謂初地菩薩。得人法二空證。徧

行真如。於諸塵境。性相皆空。無有分別。實唯一識所

變。但用善行方便。示作殺生等十事。為利前生自巳。

又無過失。如涅槃說佛為仙豫王。見五百婆羅門邪

見。擊而殺之等是也。縱下若但能利他。自有過者。亦

不許行也。此下準此初地巳上。方得用此。無分別智

故。地前不合。淨名說者。彼云。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

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

有眷屬常樂遠離。乃至入諸婬舍。示欲之過等。

至下據大乘定惠合。更為廣明之。以劣機故。非復所

聞。設聞但誦其語。約心起行但劣故。可悲也。縱欲明

之。具如淨心誡觀。又前三種觀門。理可明也。

上下即上據出家無緣等七科。並約標題註文。引義

判釋。如前也。後人學之。可資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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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位。即分僧尼兩位以列也。飲乳者。四分云。因二

歲比丘。將一歲弟子往佛所。佛訶責云。汝身未斷乳。

應受人教授。云何教人耶。行立立即住也。身下攝七

夫象鼻垂前一角也。樹葉者。垂前兩角也。襵皺細襵

巳安緣也。高下律云。下垂過肘露脇。高過脚[𨄔]。

捻鉢緣。律令左手一心擎鉢。右手扶緣。今兩手捻緣

故。是非法鎔銅灌咽。以因中食不淨食故。果中獲此

報也。其相多者。言不獨灌口之苦耳。假食假托食故

發也。

儼若思。鄭氏云。儼務莊貌。人之坐思貌儼然。安定辭

審言語也。易曰。言語者君子之樞機。傲不可長下。上

舉曲禮中三種。文略樂不可極。今言欲不可縱。理亦

同也。鄭玄註云。四者漫遊之道。桀紂所以自禍。志不

可滿。亦出曲禮在心曰。志不可滿也。

道俗知非。言此十惡。是通制道俗故。俱知非也。初猶

都也。既曰知非。言其未可陳過也。然下正申衣食緣

也。悠悠遐遠也。言向道遠者。則未能成其相也。因白

即白佛。而立制也。覩壞覩前行壞故。興此白二之教。

以補之。

短右袂。論語云。褻裘長短。右袂亦執作之便也。裼(音錫)

祖衣也。紲(私列反)繫也。左傳曰。臣負覉紲。社預云。紲馬

韁。偏袖衣。偏指歸云。偏不全也。袒肉袒也。露一肩之

稱。然偏衫右邊因先一邊露故。今用覆之。強立偏衫

之名。今兩袖衣號偏衫者。西土本無。蓋元魏宮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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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祖膞。不以為善。遂施此衣。綴祇支之上。又云偏袖

衣。小袖者非也。指歸云。今詳西土無袖。蓋右穿頭著

者。綱大繩也。系(下計反)繼也。說文云繫也。靴釋名云。本

胡服。趙武靈王所服屨(居芋反)字書云。麻曰屨。皮曰屣。

黃帝臣於則所造。事別式樣不同也。

盡集須大小俱集也。儀軌和成。今行禮具足。是威儀

中教法也。蓋須和敬方成今法。闕師資者。言此時不

可敘師資之禮也。以為能秉僧勝故也。四僧即偏祖

脫屣右膝著地合掌多種。彼引四分。至上座前。脫屣

偏袒合掌手執兩足云我和南(義云度我)而作禮也。出要

律儀云。和南為恭敬也。聲論云。槃那𥧌此翻為禮。此

云下。即指注第三位也。多少於上或別禮。下但總禮。

故曰任力也。

三輪即左右足。并右膝頭也。至地若輪也。距可也。骽

(吐猥反)欲作腲。誡行註想。上說身業。此可通收口意。言

口說誡約之行目。註心想。無敢暫移也。自下斥今人

叉手如新歲經云。佛從座起。自叉手向諸比丘悔過

等。指掌齊合。則束身心不散也。今時後生對諸聖前。

或攘臂張目籠袖戴帽。設復合掌。又拳十指。一生無

訓。自我長慢。是故聖人作禮。以教人使以有禮。知自

別於禽獸。儒禮尚然況佛教乎。後學誡之。

律據從緣。今有緣乞故禮也。禮有從俗。正云禮從宜

(鄙玄注曰。事不可常也。晉土匋師師侵齊。聞齊候卒乃還。春秋善之)使從俗(亦事不可常也。牲幣

之屬則當從俗所出禮器。曰天不生地不養君子不以為禮。鬼神不饗)僧下言僧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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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則假別以成僧用。反依敬者。餘時弟子却敬師也。

世下上引禮經為況。則不足為疑也。

具有兼者。律中簡和尚為具戒。亦有兼於十戒。和尚

剃髮和尚也。然二師行德三種。一簡年十歲巳上。二

須具智也。三相即單白白二白四也。若據俱有白和

之義。即不須分。但下釋分所以大小者。受懺事大也。

作房分具行舍羅等事小也。有皆結過。僧不和合。背

叛布薩。遠出亦犯故。但以一白和告也。差使即差教

授尼。差人守功德衣。差分衣等。處分作房等。受懺大

儀。即受具戒法。學悔法也。治擯即舉治擯謗等法。綱

文乃局者。單白白二白四三位不同名。文局各有辦

事。表和之理號義通。伹白下此約白與羯磨。各主一

義名局。單下此又約辨事。表意是同故曰通也。結集

據波離。翻度據曇諦等。雖然亦當時佛意也。通曰羯

磨一百八十四法。俱有辨事之義。同名羯磨。不同古

師五十名別法也。如上即前體相中。分成八種是也。

答下上約事有小大。乃有八種故。對首但二。今若細

分。一中有三也。下下但心念法。是下中對首心念。下

上眾法心念也。上下單白是。上中白二是。上上白四

是。又一位中約事輕重。自分三位。可以情求上。以下

重揀上。偷蘭分三品。今即中品也。小眾四人也。揀上

品偷蘭大眾懺。依律即四分下文。又十誦初篇生重。

此是近方便。謂身口相。加未得暢遂。應一切僧中悔。

若初篇生輕。二篇生重。應界外四比丘少眾悔。若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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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生輕。應一比丘前悔。其懺法與波逸提同。今云

問邊人。謂受懺者。問邊人許可無。則不得亦與懺

提。不同即歸中上。據下引例。釋意謂說恣既不。開

別眾。懺蘭亦不可別懺。故曰說恣應上。以說恣亦在

眾法對首中故。此別釋中品即中中。以但三人只問

邊故。通對一人。捨財還衣及與正悔。通對一人故。在

中中悔蘭。必問邊人故歸中上。界內者。一切僧中悔

也。界外者。四比丘中悔也。界亦通收者。此與說恣是

同不得別眾。只由中品蘭。須對多人說恣。客對一二

故。有差降也。聞成對首者。約集人說恣。客對一二故。

有差降也。開成對首者。約集人不滿故開也。據理本

非屬中中。如何例中品蘭耶。以中品蘭二三人邊亦

通悔故。既通得成。應非中上也。悔必眾人。即小眾也。

四分滅諍中。小眾者。二三人也。縱有四人上是小法。

以懺□無單白之理。初二篇十誦云。若初篇生輕二

篇生重。應界外四比丘眾悔。若僧殘生輕。應一比丘

前悔其懺法與波慧三能勤教授弟子。有七種共行

法。更相攝養。如和尚法中。慧命增長法身慧命也。形

累形命患累也。親疎親在於法也。十誦和尚有四種。與

法不與食應住。與食不與法不應住。法食俱與應住。法

食俱不與不應住。不問若晝若夜應捨去。又僧祇云。若

和尚。能除貪等三毒。此名醍醐。最上最勝。不得離之

取勤即取勤教授弟子。具下若具可以統攝於人。由

此義。須和允於僧。然後與法。二受即受十戒并具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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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退德行容有退者故。須別請。

多緣慈戀。緣著父母妻子故。起慈戀。今且令止息此

小慈。大哀哀亦慈慜之稱。異上文耳。於空奉散。意在

供養羅睺也。為敬其始故。問羅睺久沒。何可供養將。

以下答言。報身雖盡。法身在故。三味無上誦經等。三

種滋也。四山成論云。行者見死有大力勢。如大石山

從四方來。無逃避處。

多猒求樂。言多猒苦。好求樂耳。慈許初出家時云。我

行慈許拔一切恐有後退故。先說苦事。等三等取誦

經勸助眾事。諸蓋即五蓋也。

開二為病比丘緣故。開食粥也。非常途開。四十二章

經云。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慎莫再矣。兩類今時末法。

兩頓尚希嗟乎。淳風既喪。正教陵遲。衣競鮮華。食慎

心腹。略無少頃留心學道。如此之儔。出家何為也思

之。

味重禪坐之重也。倚臥即邪倚而臥。欲使不久耳。分

下謂分辨星位行度及月次。至某處。當起等故。蘭若

比丘開讀星經也。尋起緣念。即經中初夜後夜。亦勿

有廢。常運。誡在勤修。不可中道而劃。使浮溫散亂也。

問對無戲。僧既通知彼來問時。對答不差也。七日觀

其所由也。事鈔即沙彌篇。通別二知。即通和知別告

知。二緣即通白緣別告緣。成問答。即上問對無虧僧

義。僧以和為義。頂髮表除有預一地惑惑既難斷無

漏方可斷之。今假和尚表法為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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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邊即下四邊髮表除下八地惑。此通有漏故。但假

闍梨。表法又次也。今屬和尚。故曰不在羯磨。但為沙

彌緣中正為巧師兒比丘輙度有不知者故曰使知

下結僧罪以尼律下文制僧同犯故。

先與下今時器劣。若先與五十戒者。恐沙彌因有毀

犯。能障大戒不生。今但可受翻邪三歸。而巳亦適時

之變。沙彌戒歸等者。以下三歸文方云。我今隨佛出

家故。經列者案大鈔住清信士度人經授者傍教。今

即十戒闍梨。問遮文略難也。謂亦須問十三難十六

輕。遮今時不行。或能行者。則令正法久住。自他陷者。

沙彌不得十戒為他陷。和尚闍梨。各結不學無知是

自陷三境即佛法僧也。所重即我今隨佛出家。親依

某甲為和尚也。

答可知者。前文對五戒。亦有此問。彼答云。五戒初離

邪緣故。以正隔之。今八戒於五戒重。增勝行復何須

也。又十戒自對別部邪師故簡。又與上不同也。

物養即五德為度人故。七支身三口四。大小通結五

眾罪故。如下例如羯磨受後。但樂四重也。四重之外。

既有餘戒。十戒之餘。豈無別犯。若爾與僧何異。答結

罪在第五篇。故與僧別。

問下意云。何故羯磨受具而列少。三歸受少而列多

耶。下篇即僧殘等。易有陵犯也。有文即戒本及廣律

文。闕文少文示也。以沙彌學非廣故。

人畜取生類形像為義。此非解也。如下古自引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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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大師謂古人約戲具與藥器。俱是逸蕩之物故。取

為比量解之。然下出正義。生色天□性黃色不變也。

似色謂銀可塗染。亦似金也。唐梵兩舉。若據西域。呼。

金㕧刺拏。又云蘇伐羅。又云捺陀。呼銀為阿路也。又

云惹多。此五印度正音也。及翻梵至諸差胡言音涉。

漢遂翻㕧刺拏。為生阿路也。為似及至漢地故。翻金

銀。今合而言之。乃曰生像金銀。當知是胡漢兩音耳。

故大鈔云。生像金銀胡漢二彰。本梵下謂說銀為像。

同此似像義也。

蒙俗蒙昧庸俗。諸有即二十五有。出要即出離惡道。

帶持之者。如夫子佩象環五寸。天子佩白五。詩云。將

翱將翔佩玉瓊琚。文云。青青子。佩註曰。佩佩玉也。皆

弃也。於義既非故指為誤。

反形易性者在家則束髮。出家則剃除。又在家恣巳

所欲。出家捨離愛染故。形性互相反也。所重即羅綺

等。所輕即糞掃衣也。靡儒云美色。

兩捨親疎。釋註中。適莫問疎本巳捨。今何言捨。答親

謂六親。踈謂外黨。對親得名。非全不識。又親故捨愛。

踈故捨憎。故言兩捨。死而有巳。即為法巳軀心亦足

也。志大即志求大乘極教。即大乘也。於他釋度人也。

斯德指上五德。

始終始則發慈心出家。終則求大度物。非專小學。意

在通行故曰五德。物養猶使物之長養也。既有是德

則人天以為師範也。受體。即十戒等體。形服使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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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應法服也。

段食謂麤段食起世經云。閻浮提人等。飯[麨]荳肉等。

名為麤段食。舊云摶食取義。則𥤲觸食。如眼根對色

塵是也。又如戒本觸食。諸男女各以為食也。卵生多

思食。起世經云。若有眾生。意思資潤諸根增長。如魚

鱉蝦蟇等。識食識能持身。亦通八識也。此食最細故

說上界。又起世云。地獄眾生及無邊識處天等。皆用

識持以為其食。兼者通對餘道說也。且如人中思食

者。昔有一人父。時遭飢饉欲造他方自既飢羸二子

嬰雅意欲擕去力所不住以囊盛灰掛於壁上。慰喻

二子希望。多時延命。有人取囊為開子見是灰望絕

便死。識食者。成論云。中陰地獄無色眾生入滅盡定

者。雖無現識識得在故。亦名識食。若瑜伽師云。識以

了別為義。謂有漏第八識。因餘三食勢力所資。便能

任持諸根大造。令不滅壞有長益義。通第八阿賴耶

識為體。以能任持身命不斷壞故。若經部中。通取前

五識。并獨頭意識為體。

本非非無也。謂無願為言不用修行也。故以施之。大

鈔中具出破相。擬輙賊住者問之。餘九即下。九種皆

擬賊住故。

名色一蘊是色。四蘊是名心。不可見。即識受想行。既

無形質可見。止可以名召之。初始識支。俱舍云。識正

結生蘊。謂於中有未位纔沒。隨於胎卵涅化。受生之

時一剎那間。有了別義。名之為識。即染謂赤白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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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淨染分。以持其識從託胎識支後一七日。名揭邏

藍。此云雜穢。狀如凝酥者。是歌羅邏與揭藍。梵音轉

耳。含心即初識。三十八轉。如阿難問經。佛為難陀廣

說胎相。在母胎中。凡經三十八箇七日。初七日如薄

酪。乃至三十五七日人相具足。三十六七日生猒離

心不樂。三十七七日生穢獄想。三十八七日風力所

轉頭向產門。伸兩臂出。每一七日。各有一風吹令變

易。風各有名。具如彼經。是則三十八七計日成二百

六十六日。計成九月。所以少四以半小故。故曰九月

便生。問世教及經並云十月。何故唯九。答九即十也。

何者經涉十故。如月初一日受胎者。則定九月二日

巳去日數滿時。即跨至十月。即受異名者言是三受

之異名耳。

假事痛癢想三事。為三受之目。梵天因。即破梵天為

因外道也。以下申彼所計。創下下欲界也。佛法下陳

今正意。本陰即五陰中。識受想三心也。三想想以分

別為義。蓋對親怨中。庸境生三想故。因此三想生故。

見親起樂受。見冤起苦受。見中庸生捨受。三受既生。

則起三行。謂對親起貪行。對冤起瞋行。對中庸起捨

行。由行以遷流造作為義故。持犯云。流入行心方成

別因。造善作惡自此而起。由此故淪墜生死。經歷惡

道也。

苦集苦為有漏果。集為有漏因。故曰世俗因果。又滅

為出世果。道為出世因。無諦者。諦以審諦為義。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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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能審諦觀察故。曰無也。諸聖反此故。有諦也。涅

槃彼云。善男子所言苦者。不名聖諦。何以故。若言苦

是聖諦者。一切牛羊驢馬。及地獄眾生。應有聖諦。乃

至是名為苦非苦聖諦。廣如彼經第七卷中。

為在色中下。是彼所計。或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

大我小我在色中。乃至云我大識小識在我中識。大

我小我在識中。計下彼外所計。若云在五蘊中。則隨

陰成五我。今一一推求。五蘊本空。我依何住。如此觀

之。便了人空相似。若能如是觀者。此亦相似聖人之

類也。

如有下示外執也。一識通行。通應六根門也。外計云

如人打南窻時。猴即至南等。佛下正破。若是一者。於

眼中便合聞聲嗅香等。今既不爾故知非也。

逆順逆觀過去。順觀未來。各八萬劫。不見有生死之

身。此外觀所不及。便言八萬劫外。生死自盡。涅槃自

證。不須勤修也。如轉縷凡。彼舉喻也。如人以線卷一

泥丸。從山擲下。線盡泥止。身亦如是。佛下正破。謂佛

法須在精勤方盡生死。煩惱未斷。安得無身故。七覺

支。中有擇法精進等覺支。

八禪四空定并下四禪。等四等取納衣樹下腐藥。等

八等取業命見思勤念定也。

妄計下即破色無色天。計涅槃外道也。非想即無想

天。在四禪也。有頂即非非想天。在無色界頂。謂此二

天定心想不行見其沈沒。謂是窮理盡性涅槃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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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以涅槃體寂。不為諸相所遷。今是三界輪迴之處

正是眾生所居。何得指為絕有涅槃之法。

諸人即十一切入。亦名十遍處。以外道所計。空為至極

故。緣色青等色。以住其心等。但是下。如觀青遍處時。

即取少分青色觀之。使遍一切處皆青也。乃至觀空

亦如是。此皆是自心運用周遍。或增多或減少。本無

實境。但唯一識。何得執空以為涅槃。智下外道修世

禪。但破欲色二有。如渡小海。不能破無色有。如不能

渡大海也。由彼不破我心。執空為病故。有在令心有

所詣也。持說下即持衣說藥受百一。及長衣說淨等。

輕位即吉。由下釋結輕所以。廣下大鈔云。沙彌行事

法用同僧。羯磨一法不在數例。自餘眾行普制。同修

說戒自恣。既是常行。不得別眾。約界盡集自然遠近。

亦同僧法。

此方無譯。凡譯有二種。一者正譯。二者義譯。今謂無

正譯耳。以此方既無大聖出世。復不度人。出家無以

將此方之事。以正譯之故。但從義也。如下指二方之

有也。中方即中印也。俱句即以義翻義。以名翻名也。

煏(皮逼切)芻木西土草名也。具四德五義。可以比出家

之土也。令魔怖者。魔恐減其眷屬故。所以魔宮震動

也。本志即出家之人志。在怖於四魔故。如上即翻邪

中。下界頂住。即波旬也。身所聚。謂五陰盛魔也。以色

有但壞心。則不停故。曰念念壞。三毒貪瞋癡也。劫掠

(力尚切)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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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言道士。晉宋巳來召釋子為道士道人。故習鑿齒

與謝安書云。來此見釋道安故。是遠勝非常之道士。

恨足下不同日而見。李張即道家之姓。治頭言能梳

髮導氣也。鬼卒言能驅䇿神鬼也。皆彼之名耳。後下

即朋類眾也。濫上濫釋之道士名也。釋改之為道人。

不妨下以五天異道。亦稱比丘及沙門也。故向云不

問邪正修道之士。俱稱比丘。今且據此方外道不稱。

則可專其一號。知是事佛之者。

戒本即戒疏中。以三義譯之。又因果有三名。在因名

怖魔乞士破煩惱。在果名殺賊應供及無生也。

尼五即八敬遣信等。如下自明一輪者。見思兩惑其

猶二輪。能運眾生入於惡道。雜必云。須陀洹雖有修

道斷。不淨業無見道斷。不淨業無對事故。不墮惡趣。

具不具故。如車二輪具有所運。隨一輪壞則無所堪。

今初果人方斷見惑八十八使。全未斷思故。曰一輪

二十年。毗奈耶云。如百歲苾芻。蓋所出不同。八事。三

衣鉢缽坐具漉囊針線斧子。

惑盡見思俱亡也。亦名上法受。律下迦葉與五百弟

子。詣如來所。世尊為說布施持戒訶欲不淨。迦葉等

即於座上。諸塵垢盡。得法眼淨。佛言未來比丘。於我

法中。快修梵行。得盡苦際。即名受具足戒也。

三語即皈佛法僧也。義鈔云。三語者積德。非遠不感

大聖。託彼小聖故曰羅漢也。三年因億耳。比丘三年

內待十人滿為初緣。後至佛所乞邊。方開五事。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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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也。

赤縣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洲。亦稱赤

縣。言赤者一云。以帝王南面。萬國朝宗。南方赤故。或

曰取中心之處。心府必赤。帝既居中取象正與。曹魏

即魏世曹氏。簡後魏拓䟦氏。並下事鈔云。迄至曹魏

之初。僧徒極盛未稟歸戒。止翦落殊俗。設復齋懺事

同祠祀。嘉平即齋帝芳時。初改元正始。後更嘉平。凡

得五年。法時中。天竺僧曇摩迦羅。此云法時。誦諸部

毗尼。以魏嘉平年至洛陽。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之

始也。準凡十僧大行佛事。改先妄集。出僧祇戒心。又

有安息國沙門曇諦。亦善律學。出曇無德羯磨。即大

僧受法之初也。僧傳即梁傳也。

僧多信少者。此約所受者。前云。中國僧多善心浮雜

等。據機悟漸乖故。限於十破名是通。如初果善來亦

破見惑故。應可名破結。

人法如云三語。語是法授是人。義鈔云。有人不立上

法得戒。何者一無上法人。二無上法教。若下古人立

難自通。答下意云。即名具足者。是在羯磨前。得羅漢

果。設年不滿二十。由證果故。可以替得。不妨是羯磨。

言下發戒。

全無下言律中但有數胎閏。一切十四日布薩。且無

羅漢。足滿二十之義後成。反古人之前成也。第一受

五分云。童子迦葉不滿二十。受具足戒。後方生疑不

知云何。以事白佛。佛集比丘僧問曰。童子迦葉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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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答言得須陀洹。佛言此人。乃是第一受具足戒。

然不名白四羯磨受。以此證知。初果尚然。況復無學。

乃下。即小年中。自用胎閏等。且無得果開也。

以無弘道。言女人不能弘於佛道。又遠於化益故。抑

遏而未度。又若度者。恐減五百年正法故。後還舍衛。

即愛道等祈聽處。祈聽許也。時為三請。即阿難也。如

來宣八敬之法村與阿難陀。難頂受尊教。授於愛道。

愛道聞之。遵此八法。作奉行之意。即於阿難言下。發

具足戒。

僧尼各十。先受本法。雖在十人後正受戒。大僧言下

發。故至二十人也。姿貌下。謂端正女人欲往受戒。賊

專伺候。故特開爾。返待使尼迴告。告前受者方發戒

也。曾皈。公羊傳曰。婦人謂嫁曰歸。減八年。即十二可

得戒也。

有恐。即有恐怖處也。若下。今斥制僧。以戒下亦制僧

故。豈僧開而制尼一眾受。以此方先未有尼故。故師

子國尼八人來云。至宋地未經有尼。何得二眾受戒

是也。十一眾。即十僧并愛道也。求那䟦摩此云功德

鎧。一十一尼。以先有師子國尼八人。又往中國請尼。

俄而師子國尼。鐵索羅等三人。至京師。足前成十一

人(據理伹十尼即得也)。便請眾鎧為師。壇上為尼重受。當元嘉

十年也。善來破結。

加持律者。問意云。中國十人不言持律。邊地五人言

持律者何。四人要滿能秉僧。六人但可足。伹可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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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精練。依緣。即人僧界等。恐約數成。恐言但約數

成五便得故。持制。以持律為約勒之辭也。非謂中國

通於持破。十人互望無破戒事。可以省也。

能所俱齊者。能教所教業成俱齊結。豈待殺竟報方

犯罪。故曰殺盜不爾。思具。即思願具足耳。

此局法緣等者。如善來非三語。三語非破結。是法局

也。又善來是初果。破結是四。是緣局也。為五善來破

結。三語八敬羯磨。各有當體也。含六僧。即五眾十眾

尼。即遣信小年。義立二十人也。

通於僧尼。皆列八種也。一名字比丘。乃至第八白四

比丘。六七破結善來二比丘通尼。如來下。此引百緣

經也。又賢愚經云。蓮華色尼。佛唱善來度。相違。與上

多論。不許何相違耶。

如下引論。意有通局。多下。大師和會也。

通於僧尼。亦有上根精進惑盡證聖者。尼未有心。即

未有出家心也。制斷三歸令與羯磨故。十四年。如來

成道滿十四年。尼方求乞出家。此時三歸巳癈故。尼

無此一受。

反通。言僧若通敬尼者。則亂大理也。兩報。即僧尼。單

者。僧一眾受但一白四曰單。尼二眾受三番白四曰

複。良由機有利純。僧有淳正薄劣故也。

五千。千字誤。義鈔作百。彼云。佛滅度後五百年中。解

脫堅固。可無一人八羅漢果。三達智。喜見。約了達三

世法也。二時。佛在佛滅時。度仙。付法藏說。阿難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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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五百仙人。唱言善來。頓成阿羅漢果。此約阿難臨

滅。五百機發故耳。非是常途通例。

南洲。即閻浮提。佛降迹故。餘三洲不到。故無此二受。

三天。即東西北洲三天下也。九億。即九億家。三億家

見佛聞法。三億見而不聞。三億不見不聞。不妨下。有

緣則處處普現。又何但為三洲乎。今且據此宗。報身

降生示迹。在南洲耳。諦論法化之身。何剎不通。非不

如上言。若餘方非見聞者。即不如上具四緣也。

通三不疑者。義鈔云如來一代。三天下中。可無一人

八羅漢果。羯磨。因擯頭往餘二洲故得有也。未𢷤。謂

三語廢後方擯賓頭故。不通餘二洲。義鈔云。出耶尼

是也。加起僧坊。謂十誦與上文並同。唯更加言起僧

房舍為異。多下。彼云婆提(東洲名也)亦因擯賓頭盧往。大

作佛事。乃至有四部眾等。北下。以北方是八難之地。

化所不及故。五受俱無也。

七種者。五八十具禪定道俱戒也。大戒即大乘戒。望

前次第故曰漸受。又對小乘故曰大戒。當局自通。謂

破結善來等。各別名局。同發無願曰通。

小戒謝。以是盡形受故。局報盡也。與期。即本要期。亦

名為願期。願盡形戒亦須謝引。五下。此師似成實體

內增起。全成菩薩戒也。故前云勝者受名。

餘四。即善來破結三語八敬。漸頓之義。如下自明。三

種。即五十具也。

不破威儀。即下諸篇輕戒也。若犯上篇盜婬等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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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邊罪。無由進受。故不在言。但說威儀也。如下。業雖

有青黃等色。蓋隨時受稱。且本體不失也。故言者。約

人故分三。得體但是一。以皆是形但無作。又同是非

色非心為體故。多論下。證上三人。雖有三品。實一無

作。乃至五戒文略。若捨十戒也。彼論云。若言我是優

婆塞。非沙彌。即失十戒。五戒在。若言在家出家一切

盡捨。我是三歸優婆塞。三種戒俱失。三歸在。文列五

戒。即愛道先曾受五戒也。後受八敬。豈非是漸。未下。

言未必先曾受五戒也。

出六。如前具引。不解此座。即云我若不成正覺者。終

不破膝起此座。色森眾多貌。問與上無師。復有何別。

答前約不對他。此約自立誓。問佛在因時得戒。果時

得戒。答若依僧祇。如來果中得戒。故律云。佛在菩提

樹下。最後心中廓然大悟。自覺好證。是名具足。若依

婆沙論。亦果中得戒。以自言不起此座而得漏盡之

時。果戒俱得。若依五分。因中得戒。故彼律云。二月八

日夜半逾城。乃至在一須摩那樹。剃髮著袈裟。即言

我今巳獲具足。不言受也。善見亦因中得戒。以寶衣

易麁布僧伽梨巳。披衣剃髮竟。即言巳獲具足。四分

無文。若以義推。瓶沙王見菩薩著袈裟乞食。爾時未

成道。故知因中得戒。然此太子王宮非實生。雙樹非

實滅。不可定言。問戒本防非。佛既惡盡。何以戒為。答

戒是功德法。若當無戒。乃至惡盡功德不滿。是故須

爾。問佛名自然。弟子號上法者。答佛因不假師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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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理。得盡智故。弟子不爾。假師教也。拘隣亦名俱

輪。梵音轉也。即陳如等五比丘。準多論得見道也。又

善見云。如來慈悲舉金色手。以梵音喚。應時得度。衣

鉢自降。皆悉善來。二論不同。須陀耶。彼經須陀品云。

佛在摩竭國波沙山中。清旦位靜室起。在外經行。是

時須陀沙彌。在佛後行。佛謂沙彌曰。我今問□義曰

有常色及無常色。為一義為有若干。須陀白佛。有常

色及無常色者。此義非一也。所以然者。有常色是內。

無常色是外。以義故非有一也。佛告須陀。如汝所言。

快說此義。乃至告曰。今即聽汝為大比丘。廣如彼第

二十二卷中。此則與佛對談得戒。義鈔問曰。何故尼

中無論義得戒。答性多煩惱。難可校語。不得與佛對

談稱可聖心故。七歲。見論第七云。佛於富婆羅彌寺

經行。問須波迦沙彌。胮脹名或色名。此二法者。為同

為異。須波迦隨問而答。佛問須波迦。汝年幾。答言我

七歲。世尊語須波迦汝與一切智人。並善能答問正

心。我當聽汝受具足戒。是名答問得具足戒。三歸歸

作語字為正。以語即通。歸不通也。八重。下云重法。即

八敬也。五十八。即五受十受八敬三人。一受亦三人。

為二引也。

具文。即具歸三寶也。有缺。即一語二語。同歸。言同一

體故。所謂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戒疏云。唯約心體義

分三相。如涅槃說。三寶同性等。二受。即一語二語受

也。如何局此。此一與四分同。何在六局中收耶。答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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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見實名異。故分為局。若據取果證無學。是則名同。

故曰宜知在通。

七種。彼第二云。見諦得戒唯五人等(佛與陳如等五人夏安居至八

月八日。得入見諦。成須陀洹)。餘更無得者。自誓唯大迦葉一人得。

餘更無得者。八法受戒。唯愛道一人得。更無得者。善

來三語三歸在世得。滅後不得。白四羯磨。戒佛在世

得。滅後亦得。又優樓頻螺迦葉兄弟。門徒一千人。舍

利弗目連等。門徒二百五十人。合千二百五十人。俱

是善來度三語。如疏。下科所引度人數目。白四一度

繼續三寶。作無邊利益。七種戒中最勝最妙。

此文。指上多論。加結。加後三結者。名曰三歸。但言歸

依佛法僧者。名三語也。牛呞(詩音)。即憍梵波捉。此曰牛

呞。亦云牛迹。以過去為牛故。口有牛呞。足有牛蹄之

相。呞。說文云吐而噍(才笑切嚼也)兄弟七萬(句絕)。彼云。兄弟

七萬人。詣諸比丘。諸比丘各盡三語受戒。本無結歸。

無後三結耳。

無師。彼第五云謂如來。自誓摩訶迦葉。見諦謂五比

丘。問答須陀夷也。三歸。彼云謂摩訶迦葉。及三說也

五眾。邊地律師五眾受。十眾。中國十眾。二部。僧尼二

部受。八重。謂摩訶波闍波提等(五分多論只通愛通一人。不通五百女人。

上疏云。五百女人。聞敬得戒。此又通也。部類不同)。遣信。因達摩提那。廣如彼

文。

一教授者。見論第七。問曰何謂教授。佛告迦葉。汝應

如是學。言我於上中下座。發慚愧心。應聽一切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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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於心等。大德迦葉。以教授即得具戒。是佛神力得

也。謂下。大師會上。即自誓受義也。三歸問答。如前解。

重法。重則敬重名。故會云即八敬也。遣使八語者。謂

尼中本法一白四僧中。正受一白四。故曰八語。即二

十眾。故曰僧尼俱白四也。五下。是比丘所行白四建

立。

母論第一卷中。正名上受具足。何故名為上受具。佛

在世時不受戒。直在佛邊聽法。得阿羅漢。名上受具。

故會云即破結也。今言建立者。彼論又云。從今巳去。

聽汝等立善根。上受具故。以得名也。勅聽。彼論云佛

聽受具。即下。彼論云。爾時佛在舍衛國。比舍佉鹿母

園中堂上。問蘇陀耶沙彌義。沙彌解義。如佛所解。稱

如來意。佛即告言。汝從今巳去。若有疑惑。恣汝來問。

亦即無戒。故名勅聽受具。

雜心下。出彼第三卷中。自起謂佛也。即上自覺受。受

師。謂摩訶迦葉。即下。會名受師教而自誓也。起昇離

生。謂五比丘受也。須陀。指初受人。即上問答。今謂因

問樂答也。

各下列人者。彼第十四云。毗沙師說。有十種得具戒

法。一自然(謂佛獨覺)。二得入正性離生(謂五苾芻)。三佛命善來

(謂耶舍等)。四信受佛語為大師(謂大迦葉)。五善巧酬答所問(謂蘇

陀夷)。六敬受八尊重法(謂大生主)。七遣使(謂法授尼)八持律五人

(謂邊國)。九十眾(謂中國)。十三說歸佛法僧(謂六十賢部共集受具也)。疏

中謂簡通局。故與論文列一二等。次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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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者。一善來。二三歸。三略羯磨。有三。一善來。二

遣使。三廣羯磨。獨下。謂獨覺有量功德至得。諸佛世

尊無量功德波羅蜜至得等。前七種合有九種圓德

也。

先白衣聖人。即在俗巳證初果者。方感此度。善下牒

釋如文。稍薄。稍漸也。先誦佛語。即依教持誦。及習善

來之法。止由機劣於前故。於羅漢前三歸受也。遮法

文略難也。秉白。但秉一翻單白。即發具戒。此雖劣前。

而復後廣羯磨。今所行白四也。

無下。無三歸及略羯磨二受。愛道即知遣使。是八敬

一受。以阿難為傳使故。依他善來。依佛三歸。依羅漢

略。廣通聖凡。此結歸上了論依他兩字。言下。又牒上

論圓德二字。以次示之。

最後生。即最後身也。性得。自性中發故。非因他受。苦

法忍。即見道中苦法智忍等前十五心。無漏聖慧時

也。盡無生智。此一約證無學後也。具而言之。有盡智

無生智。且盡智者有二解。一云從金剛道後。與無漏

盡得俱。故名盡智。二云此盡智是解脫智。此解脫道

中。一切惑染皆巳盡故名盡智。言無生智者。即從盡

智後。有智生時。一切煩惱更無再生之義。故名無生

智。又約四諦而說。即我巳知苦是盡智。不復更知是

無生智。我巳斷集是盡智。不復更斷是無生智。我巳

修道盡智。不復更修是無生智。我巳證滅是盡智。不

復更證是無生智。三種功德。即菩薩戒。出家具戒。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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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智後一切佛法也。又三祇功德亦圓滿也。

當部。即了論。此局他部。各望所出律論為他部。此通

他部。本應四分也。

有是法。彼論正作戒自得者。即自進修破結得戒。論

云。見諦得戒。以根本而言。以佛說法故得證聖諦。名

從他得。以義而推。自以忍智。明照真諦。而得具戒。則

名自得。初從下說初意。後證下說次意。藉緣。如羯磨

要藉多緣。以法須白四。人須十僧。又多論云。若佛在

世。若佛滅後。一切時得。故曰通末代也。

三歸反上假緣又少。梵網下證從他為勝。蓋無師故

開自誓。因下反上句。勝髮。即波斯匿王末利夫人女。

開佛授記巳。恭敬而立受十大願。一世尊我從今日

乃至菩提(自世尊至此貫下九句)於所受戒起犯心。二於諸尊

長不起慢心。三於諸眾生不起恚心。四於他身色及

外眾具不起嫉心。五於內法不起慳心。六不為自巳

受畜財物。凡有所受悉為成熟貧苦眾生。七不自為

巳行四攝法。為一切眾生故以不愛染心無猒足心

無礙心攝受眾生。八若見孤獨幽繫疾病種種厄難

困苦眾生。終不暫捨。必欲安隱以義饒益令脫眾苦

然後乃捨。九若見捕養眾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弃

捨。我得力時。於彼處見此眾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

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令法久

住。法久住故。天人充滿。惡道減少。於如來所轉法輪。

而得隨轉。見是利故救不捨。十攝受正法終不忘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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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忘失法者。則忘大乘。若忘大乘。則忘波羅蜜。

巳上證因強心猛。豈在從他及多緣也。舍利錯授人

法者。涅槃二十二云。我昔住於波羅奈國時。舍利弗

教二弟子。一觀白骨。一令數息。經歷多年各不得定。

以是因緣。即生邪見。言無涅槃無漏之法。設其有者。

我應得之。何以故。我能善持所受戒故。我於爾時。見

是比丘生邪見。喚舍利弗而訶責之。汝不善教。云何

乃為是二弟子。顛倒說法。汝二弟子。其性各異。一主

浣衣。一是金師之子。應教數息。浣衣之人。應教骨觀。

以汝錯教。令是二人生於惡邪。我於爾時。為是二人。

如應說法。二人問巳得阿羅漢果。威儀不淨。鬘髮不

落。無袈裟著身等。二人。佛及阿難也。從佛。佛令敬僧

也。

佛於下。彼論問曰。佛得稱作和尚阿闍梨不。答曰於

弟子。有和尚阿闍梨義。佛不為人作和尚阿闍梨。是

故不得稱也。三歸下。彼云從諸比丘三語三歸受戒。

稱和尚阿闍梨不。答曰不稱和尚。得稱阿闍梨。八敬。

如大愛道八法受戒。亦得稱阿難為闍梨。不得作和

尚。以各但一人秉。更無餘人故。論自問曰。佛何以不

為人作和尚阿闍梨。答曰為平等故。一下。佛平等心

一切令盡事無偏故。二下。若作和尚。則有親踈。既有

親踈。則有鬪諍。三下。若作和尚。外道當言。沙門瞿曇

自言慈等一切。與一作和尚。不與一作和尚。與凡夫

無異。四下。若佛作和尚。則墮僧數。如受具戒。三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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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十眾受戒。若作和尚。則入十眾。若入十眾。即墮僧

數。無有佛寶。若無佛寶不成三歸。五下。若作和尚。則

無佛不壞信(餘三如別)。六下。若作和尚。則無念佛。七下。若

作和尚。弟子有病及諸苦難。則應營理供給所須。滅

前人所有功德。如昔一時有一比丘。應得羅漢。而有

轉輪王業障。不得漏盡。佛欲除其障故。即為比丘正

富羅。轉輪王福。一時滅盡。即得無著。以是因緣故。若

作和尚。有損無益。八下。若作和尚。弟子有病應當看

視。飲食醫藥種種所須。豈是自在法王所應為耶。九

下。佛法流布有近有遠。若作和尚。諸有弟子。若欲受

戒。不問近遠。一切盡來。則令眾生多受苦惱。若不。作

和尚闍梨。則令諸弟子。無有如是諸苦難也。十下。若

作和尚。佛在世時理則可爾。若佛滅後。誰作和尚。以

是種種因緣。佛不為弟子作和尚阿闍梨也。

我即在者。即云我在僧數也。今何云不在。答下。有兩

種僧。在應供而不在羯磨。故下。證不在羯磨僧。令三

寶位別故。

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