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作持續釋
毗尼作持續釋
【●懺六聚法篇第九之四
○遮不至白衣家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四綱目。今依呵責揵度續入。佛
言。若居士有信樂作檀越。多有利益。供養眾僧。比
丘乃以下賤言罵他。告諸比丘。自今巳去。聽僧與
此比丘作遮。不至白衣家白四羯磨。若白衣家有
五法不應作此羯磨。不恭敬父母沙門婆羅門。所
應持者而不堅持。有五法應作此羯磨(反上五法是)。比
丘有十法應作此羯磨。惡說罵白衣家。方便令白
衣家損減。作無利。作無住處。鬬亂白衣。於白衣前
謗佛謗法謗僧。在白衣前作下賤罵。如法許白衣
而不實。如是十法。但有一法。惡說罵白衣家。應與
作此羯磨。應如是作。集僧已為作舉。乃至與罪(法儀
准上)。作前方便答云。與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秉法
者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某)居士信樂檀越常好布施。
供給眾僧。而以下賤惡言罵詈之。若僧時到僧忍聽。
僧今為(某甲)比丘。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某)居士信樂檀越常好布施。供
給眾僧。而以下賤言罵詈之。僧今為(某甲)比丘。作遮
不至白衣家羯磨。誰諸長老。忍僧為(某甲)比丘。作遮
不至白衣家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
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與(某甲)比丘。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巳。有七五事不應作。
有三法五法作此羯磨。非法非毗尼不成就。有三
法五法作此羯磨。如法如毗尼成就。皆同上。
非 餘非准前。
唯異事非。謂俗不恭敬。失持僧
言。誤戲非真等。
△差人懺白衣法
續 此准白二羯磨綱目。今依呵責楗度續入。佛
言。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竟。聽僧差使至居士家。
為比丘懺悔居士。白二羯磨。有八法應差使。一多
聞。二能善說。三巳自解。四能解人意。五受人語。六
能憶持。七無闕失。八解善惡言義。
釋 此法釋德及列具單。並准前明。唯稱量現前
具德實者應差。作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差(某甲)比丘為使。為(某
甲)比丘。懺悔(某)居士。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僧差(某甲)比丘為使。為(某甲)比丘。懺悔
(某)居士。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為使。為(某甲)比
丘。懺悔(某)居士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巳忍差(某甲)
比丘為使。為(某甲)比丘。懺悔(某)居士竟。僧忍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佛言。僧差使竟。至居士家。如是與居士懺悔。僧巳
為(某甲)比丘作罰謫。彼若受懺者善。若不受。應安
羯磨比丘。著眼見耳不聞處。教令如法懺悔(所犯者是
惡說突吉羅罪)。復來語居士言。彼比丘先犯罪。今巳懺除。
若受懺者善。若不受者。犯罪比丘應自往懺悔(謂自
言無知。以惡說相犯。願求恕喜悅)。十誦律云。若是居士多知多識。
有大力勢。自能作惡事。惱亂眾僧。若令人作。僧應
語是比丘。汝當離是住處去。若是比丘強住者。眾
僧無罪。
僧祇律云。此名發喜羯磨。羯磨巳。應遣到所犯俗
人家悔過。若俗人言。尊者故在精舍住耶。若故在
彼住者。我常斷彼食及衣錢財物。僧應語言。此非
僧過。汝應更往向彼下意。令其歡喜。若彼歡喜者。
即名為捨。
非 一人非。乏德差使等。
二法非。對俗懺悔等。
三事非。巳恕復求等。
餘非准知。
△解遮不至白衣家法
佛言。若彼被羯磨比丘隨順眾僧。無所違逆。從僧
乞解羯磨。應與解白四羯磨。有七五法作不作不
應與解應與解如上。彼被羯磨比丘應至僧中。待
鳴槌集僧巳。具修威儀。胡跪合掌。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我比丘(某甲)。僧與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我今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眾僧乞解遮不至白衣
家羯磨。願僧慈愍故。為我解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如是
三說)。」
【僧中上座作前方便答云。與解遮不至白衣家羯
磨。差秉法者。作白云。】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僧為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彼
比丘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眾僧乞解遮不至白衣
家羯磨。若僧時到僧忍聽。今僧為解遮不至白衣家
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彼(某甲)比丘。僧為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彼比丘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遮不至白衣
家羯磨。僧今為(某甲)比丘。解遮不至白衣家羯磨。誰
諸長老。忍僧為(某甲)比丘。解遮不至白衣家羯磨者
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為(某
甲)比丘解遮不至白衣家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
如是持。」
【釋 如法解巳。堪能授人大戒等。皆聽不禁。但須
依制為善。
其中顯非。准前解法。
○不見舉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四綱目。今依呵責揵度續法。佛
言。若比丘犯罪。諸比丘語言。汝犯罪見不。答言不
見。告諸比丘。自今巳去。聽僧與此比丘作不見罪
舉白四羯磨。應如是作。集僧巳。為作舉。乃至與罪
(法儀同上)。索欲問緣。答云與不見罪作舉羯磨。善羯磨
者。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罪。餘比丘語言。汝犯罪見
不。答言不見。若僧時到僧忍聽。今僧為(某甲)比丘作
不見罪舉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犯罪。餘比丘語言。汝犯罪見不。
答言不見。今僧為作不見罪舉羯磨。誰諸長老。忍僧
為(某甲)比丘。作不見罪舉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
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為(某甲)比丘作不見罪
舉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作此羯磨巳。有七五事不應作。有三法五法
作此羯磨。非法非毗尼不成就。有三法五法作此
羯磨。如法如毗尼成就。並如前法。十誦律云。僧欲
作不不見擯時(本律云舉。彼云擯也)。先應思惟五事。我等與
是比丘作不見擯。不共布薩說戒自恣。不共作諸
羯磨。不共中食。不共住止。不隨上座禮迎送。以是
因緣故。鬬諍事起。相言相罵。僧破僧諍僧別異。思
惟是巳不應作。若思惟五事。不共布薩等。以是因
緣故。不起鬬諍等應作。犯罪比丘亦應思惟五事。
若諸比丘與我作不見擯。不得共布薩等五。何以
故。諸比丘樂持戒有慙愧。不能為我故隨愛恚怖
癡。思惟是法巳。應受。
僧祇律云。作舉羯磨者。應隨順行五事等。應安著
僧伽藍外邊門。向阿練若處。若來入塔院僧院中
掃地者。比丘應逆掃其跡。若益洗脚處水大小行
處水者應還潟去。若共行弟子依止弟子者。不得
喚作和尚阿闍黎。弟子不應語言被舉。餘人應語。
非 餘非同前。
唯異事非。謂戲非真眾。為實作
等。
△解不見舉法
律云。彼不見舉比丘。眾僧若在大食小食上。若說
法。若布薩時。在一面住。偏露右肩。脫革屣。右膝著
地。合掌白言。大德。受我懺悔。自責心意。從今巳去
不敢復作。從僧求解不見罪舉羯磨。諸比丘白佛。
佛言。若隨順眾僧。無所違逆。求解不見罪舉羯磨
者。聽僧與解白四羯磨。有七五法作不作應與解
不應與解同上。彼被羯磨比丘應至僧中。候鳴槌
集僧巳。正衣服。脫革屣。胡跪合掌。白如是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僧與作不見罪舉羯磨。隨順
眾僧。不敢違逆。今從僧乞解不見罪舉羯磨。願僧慈
愍故。為我解不見罪舉羯磨(如是三說)。」
【僧中上座作前方便答云。解不見罪舉羯磨。秉法
者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彼(某甲)比丘。僧與作不見罪舉羯磨。彼隨
順眾僧。不敢違逆。今從僧乞解不見罪舉羯磨。若僧
時到僧忍聽。今僧為(某甲)比丘。解不見罪舉羯磨。白
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僧為作不見罪舉羯磨。隨順眾
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不見罪舉羯磨。僧今為(某甲)
比丘。解不見罪舉羯磨。誰諸長老。忍僧為(某甲)比丘。
解不見罪舉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
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為(某甲)比丘解不見罪舉羯磨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如制解巳。奪事不禁。
顯非同前。
○不懺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四綱目。今依呵責揵度續法。佛
言。若比丘犯罪。餘比丘語言。汝犯罪懺悔。答言不
懺悔。告諸比丘。自今巳去。聽僧與此比丘作不懺
悔罪舉白四羯磨。應如是作。集僧巳與作舉。乃至
與罪(法儀同上)。作前方便答云。與不懺悔罪作舉羯磨。
差羯磨人。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罪。餘比丘語言。汝犯罪懺
悔。答言不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
作不懺悔罪舉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犯罪。餘比丘語言。汝犯罪懺
悔。答言不懺悔。僧今與(某甲)比丘。作不懺悔罪舉羯
磨。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作不懺悔罪舉羯磨
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為
(某甲)比丘。作不懺悔罪舉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
如是持。」
【佛言。作不懺悔罪舉羯磨巳。有七五事不應作。有
三法五法作此羯磨。成就不成就並同前。
顯非
亦爾。
准十誦僧祇。思惟五法等。如不見舉所明。
△解不懺悔罪舉法
律云。彼被作不懺悔罪舉羯磨人。若眾僧在小食
上乃至若布薩時。具修威義。胡跪合掌。白言。大德
受我懺悔。自責心意。從今巳去不敢復作。從僧求
解不懺悔罪舉羯磨。諸比丘白佛。佛言。若彼隨順
眾僧。無所違逆。求解羯磨者。聽僧與解白四羯磨。
有七五法作不作不應與解應與解如上。彼被羯
磨比丘應至僧中。待眾僧集巳。具修威儀。右膝著
地。合掌白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僧與作不懺悔罪舉羯磨。隨
順眾僧。不敢違逆。今從僧乞解不懺悔罪舉羯磨。願
僧為我解不懺悔罪舉羯磨。慈愍故(如是三說)。」
【僧中上座索欲問緣。答云。與解不懺悔罪舉羯磨。
差堪能羯磨者。作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僧為作不懺悔罪舉羯磨。彼
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不懺悔罪舉羯磨。若
僧時到僧忍聽。今僧為(某甲)比丘解不懺悔罪舉羯
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僧與作不懺悔罪舉羯磨。隨順
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不懺悔罪舉羯磨。僧今為
(某甲)比丘。解不懺悔罪舉羯磨。誰諸長老。忍僧為(某
甲)比丘。解不懺悔罪舉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
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與(某甲)比丘解不懺悔罪
舉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如法解巳。若先所犯罪。是十三僧殘中事者。
推情難免。仍須如制懺悔。若餘有犯。不須再除。即
此解之。名曰清淨。
不禁七五事。並顯非准上。
○不捨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四綱目。今依呵責揵度續入。佛
言。若比丘生惡見。僧與作訶諫白四羯磨巳(即前諫惡
邪法是)。故不捨惡見者。聽僧與此比丘作不捨惡見
舉白四羯磨。應集僧巳。與作舉乃至與罪(法儀同前)。作
前方便答云。與不捨惡見作舉羯磨。差秉羯磨者。
如是白。】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惡見不捨。僧與作訶諫。故不捨
惡見。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惡見不捨
舉羯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惡見不捨。僧與作訶諫。故不捨
惡見。僧今為(某甲)比丘。作不捨惡見舉羯磨。誰諸長
老。忍僧今與(某甲)比丘。作惡見不捨舉羯磨者默然。
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與(某甲)比
丘。作不捨惡見舉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作此羯磨巳。有七五事不應作。有三法五法
不應作羯磨應作羯磨。成就不成就。並同上法。
十誦云。應以五法思惟等。如不見舉中明。
僧祇律云。惡邪比丘不應共語。不應共住。不應共
法食。不共佛。不共法。不共僧。不共布薩。不共自恣。
不共羯磨。得語外道欲坐便坐。不得語被舉令坐。
若病者不應看病。得語彼檀越若親里。言被舉人
病。汝往看。若無常者不應與華香供養屍。不應為
作飲食非時漿供養僧。不應分衣鉢。不應與燒身
取其所眠牀以屍著上。衣鉢繫咽曳牀而出。作是
言。眾僧事淨。眾僧事淨。於惡邪比丘。不應起惡心。
何以故。乃至燋炷不應起惡。應作是念。莫令後人
習此邪惡。若放牧人取薪草人。持衣鉢來施者得
取。即彼為施主。
△解不捨法
律云。彼被舉比丘如上。若眾僧在小食上乃至若
布薩時。求僧受懺。諸比丘白佛。佛言。若彼隨順眾
僧。不敢違逆。乞解不捨惡見舉羯磨。聽僧與解白
四羯磨。有七五法作不作不應解應與解如上。被
舉比丘應至僧中。候集僧巳。具修威儀。胡跪合掌
白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僧與作惡見不捨舉羯磨。今
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惡見不捨舉羯磨。願
僧為我解不捨惡見舉羯磨。慈愍故(如是三說)。」
【眾中差羯磨人。作前方便答云。與解不捨惡見舉
羯磨。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僧與作惡見不捨舉羯磨。今
隨順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不捨惡見舉羯磨。若
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為(某甲)比丘解惡見不捨舉羯
磨。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僧與作惡見不捨舉羯磨。隨
順眾僧。不敢違逆。從僧乞解惡見不捨舉羯磨。僧今
為(某甲)比丘。解不捨惡見舉羯磨。誰諸長老。忍僧為
(某甲)比丘。解不捨惡見舉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
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為(某甲)比丘。解不捨惡
見舉羯磨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解巳奪事不禁。並顯非皆同上。
○憶念法
續 此准白四綱目。今依滅諍揵度之二續入。佛
言。若比丘不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諸比丘
皆言犯重罪。數數問彼憶犯。難詰不止者。聽僧為
此比丘作憶念毗尼白四羯磨(云何憶念。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
應作憶念。使諸比丘莫更問是)。應如是與。此比丘應往僧中。如上
具儀合掌跪白。】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不犯重罪。諸比丘言我犯重
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諸比丘問我言。汝憶犯重罪
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我不憶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
蘭遮。答言我不憶犯如是重罪。諸長老不須數數難
詰問我。而諸比丘故難詰不止。我今不憶念。從僧乞
憶念毗尼。願僧與我憶念毗尼。慈愍故(如是三乞)。」
【僧中差羯磨者。索欲問緣。答云。與憶念毗尼羯磨。
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不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
遮。諸比丘皆言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諸比丘
問言。汝憶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不。彼不憶犯
重罪。即答言。我不犯重罪。諸長老不須難詰問我。而
諸比丘故難詰不止。彼不憶念罪。今從僧乞憶念毗
尼。若僧時到僧忍聽。與彼憶念毗尼。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不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
遮。諸比丘皆言犯波羅夷僧殘偷蘭遮。即問言。汝憶
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不。彼不憶犯重罪。即答
言。我不憶犯重罪。諸長老不須數數難詰問我。而諸
比丘故數數難詰不止。彼不憶罪。今從僧乞憶念毗
尼。今僧與(某甲)比丘作憶念毗尼。誰諸長老。忍僧與
(某甲)比丘憶念毗尼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與(某甲)比丘憶念毗尼竟。僧忍默
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誦律云。憶念毗尼有三非法。有比丘犯無殘罪。
自言犯有殘罪。從僧乞憶念毗尼。若與者非法。應
滅擯。一有比丘狂癡還得心。從僧乞憶念毗尼。若
與者非法。應與不癡毗尼。二有比丘有見聞疑罪。
自言我有是罪。後言我無是罪。從僧乞憶念毗尼。
若與者非法。應與實覓毗尼(即罪處所。亦名覓罪相也)。有三如
法。有比丘被無根謗。若人常說是事。應與憶念毗
尼。一有比丘犯罪巳懺除。若人猶說是事。應與憶
念毗尼。二有比丘未犯是罪。將必當犯。若人說是
事。應與憶念毗尼。
薩婆多論云。此法是守護毗尼。五眾五篇盡與憶
念。必要白四羯磨。小三眾不現前。
釋 是中顯非。准十誦三種。並首篇七非法羯磨。
不應作。
○不癡法
續 此准白四綱目。今依滅諍揵度之三續入。佛
言。若比丘癲狂心亂。多犯眾罪。後還得心時。諸比
丘言。彼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數數問彼憶
犯。難詰不止者。聽僧與此比丘不癡毗尼白四羯
磨(云何不癡。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應如是與。此比丘當詣
僧中。如上具儀。合掌白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癲狂心亂時。多犯重罪。行來
出入。不順威儀。後還得心。諸比丘問我言。汝憶犯重
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不。我答言。先癲狂心亂時。多
犯重罪。行來出入。不順威儀。非我故作。是癲狂心故。
諸長老不須數數難詰問我。而諸比丘故難詰不止。
我今不癡。從僧乞不癡毗尼。願僧與我不癡毗尼。慈
愍故(如是三乞)。」
【僧中差羯磨人。作前方便答云。與不癡毗尼羯磨。
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癲狂心亂。多犯眾罪。言無齊
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後還得心。諸比丘語言。汝憶
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不。即答言。我先癲狂時。
多犯眾罪。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此是癲狂。
非是故作。諸長老莫數數難詰我。而諸比丘故難詰
不止。此比丘今不癡。從僧乞不癡毗尼。若僧時到僧
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不癡毗尼。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癲狂心亂。多犯眾罪。言無齊
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後還得心。諸比丘語言。汝憶
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不。即答言。我先癲狂心
亂。多犯眾罪。出入行來不順威儀。此是我癲狂心亂
非是故作。諸長老莫數數詰問我。而諸比丘故難詰
不止。此比丘今不癡。從僧乞不癡毗尼。僧今與(某甲)
比丘不癡毗尼。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不癡毗
尼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此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
忍與(某甲)比丘不癡毗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
持。」
【十誦云。不癡毗尼有四種非法。有比丘不癡狂。現
癡狂相。問時答言我憶癡故作(一)。他人教使作(二)。
憶夢中作(三)。憶裸形東西走。立大小便(四)。是人乞
不癡毗尼。若與者非法。
有四種如法。有比丘實
狂癡心顛倒。問時答言不憶念(一)。他不教我(二)。不
憶夢中作(三)。不憶裸形東西走。立大小便(四)。是人
乞不癡毗尼。若與者如法。
薩婆多云。此亦守護毗尼。五眾盡與不癡毗尼。必
要白四。小三眾不現前。
釋 是中非相作法不成。准十誦。四種並首篇七
種羯磨。
○罪處所法
續 此准白四綱目。今依滅諍揵度之五續入。佛
言。若比丘喜論議。共外道論。得切問時。前後言語
相違。於僧中問時。亦復如是言語相違。在僧中故
作妄語。及外道譏嫌者。聽僧與此比丘作罪處所
白四羯磨(亦名覓罪相)。應如是與。集僧巳為作舉乃至
與罪(法儀准前)。上座作前方便答云。與罪處所羯磨。差
羯磨人白云。】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好論議。與外道論。得切問時。
前後言語相違。設於眾僧中問。亦前後言語相違。眾
中故作妄語。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作
罪處所羯磨。汝(某甲)無利不善得。汝得切問時。前後
言語相違。設眾僧中問時亦復如是。在眾中故作妄
語。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好論議。與外道論。得切問時。
前後言語相違。在眾僧中問時。亦復如是。在眾中故
作妄語。今僧與(某甲)比丘。作罪處所羯磨。汝(某甲)無
利不善得。汝得切問時。前後言語相違。在眾中問時
亦復如是。在眾中故作妄語。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
比丘。作罪處所羯磨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是初羯磨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僧巳忍與(某甲)比丘作罪處所羯磨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有三非法。與罪處所毗尼不應作。不作舉。不
作憶念。不作自言。有三如法應作(反上是)。復有三非
法。無犯。犯不可懺罪。若犯罪巳懺。有三如法(反上是)。
僧祇云。與覓罪相羯磨巳。此人盡形壽應行八事。
一不得度人。二不得與人授具足戒。三不得與人
依止。四不得受比丘按摩。五不得受比丘供給。六
不得作比丘使。七不得次第差會。八不得為僧作
說法人。
薩婆多論云。此覓罪相。是折伏毗尼。一切五篇。一
切五眾。盡與實覓毗尼白四羯磨。小三眾不現前。
釋 是中非相。准律三三並首篇七種羯磨不應
作。
九懺六聚法篇竟。】
【●雜法住持篇第十
釋 一切羯磨制旨。無越成善治罰。前列巳詳。後
攻不滯。此於前篇未收者。復撮聚之。編次居十。審
住持正法之要。非戒乏其本也。
○六念法
律中並有其事。而文意散落。正本出在僧祇。而彼
言略意廣。又當世盛行。故須義加文云。
△第一念日月數
僧祇律云。念知月一日乃至十四十五日。月大月
小。悉應知之。
五分律云。諸比丘應知半月數。知布薩日。悔過清
淨。
律云。念知黑月白月兩種數法。若入聚落。先須知
之。
此則具含道俗兩法。應作念言。今朝黑月小一日
乃至十四日言之。若大言大也。其白月者。以純大
故。但言今朝白月一日乃至十五日。
釋 具含道俗兩法者。道謂令出家僧徒。憶黑白
布薩。忖巳德行。每於晨朝。心念日數。知光陰巳過
則壽命隨減。所修道業為勤怠不。所持戒品為淨
染不。若勤而清淨。更當樂欲增修。若怠而犯染。必
須慚愧懺削。日日如是念之。乃名如法沙門。不致
坐待死魔。此法特為出家者制。按說戒揵度中。於
布薩說戒日。時有長者。問比丘云。今是何日比丘
答言不知。眾僧皆生慚愧。佛言。自今巳去當數日。
數日復忘。故聽作三十數法。以十五染黑十五染
白。黑月以黑者數之。白月以白者數之。若王改日。
隨王者法。所以比丘凡入聚落。先須知之。有問便
答。此法為護世譏兼制。故云具含道俗兩法也。
△第二念知食處
僧祇律云。清旦當作施食念等。今以諸部會通。隨
實作念言。】
「我常乞食。若言我常自食巳食。若言我常食僧食。」
【釋 常乞食者。謂不受請食。不隨僧供。為折我慢
現謙。俾以修淨行不擇貧富。令居家而除饑饉。此
行往聖通持。後賢當效。乃入正道之第五。四依法
之次制。是抖擻行。常自食巳食者。謂不納轉施。不
分鉢分。任緣資形。絕思美好。止貪無望。唯志真修。
此是居家信歸。恒送食供。常食僧食者。謂與眾同
居。利均共活。不須時至入里乞食。是依四方僧常
住之處。
若不常定者。應作念言。】
「我無請處。今乞食。」
【若食巳食。若檀越及僧常食等。例知。
釋 以上三種心念食法。有比丘堅志所持。為一
定之行。此下為隨緣受食。故云若不常定也。例知
者。若言今日無赴差請。不受長施。不食僧食。不往
乞食。我今有檀越送供。而食巳食。若言今日無人
送食。不用常住僧食。亦不乞食。今僧應輪差。我赴
請食。若言今日無差次食。不自乞食。無人送食。我
今當同眾僧。食常住食。】
「若言今有請處。今依背緣。」
【佛言。迦提月中。若施衣。若病等。並開背請。
釋 迦提月者。從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是
梵語迦提。華言昂星。謂昂星直此月也。背者。即別
眾義。為諸比丘。九夏功滿。三事自恣竟。諸居士來
請與食。不敢別眾。佛知開聽作衣時。施衣時。有病
時。途次行時。乘船行時。大會集時。沙門施食時。如
是七緣不犯別眾。然雖聽開。亦是時食不得過午。
除迦提月外。若別眾食。則犯罪結單墮。若但二人
三人受請乞食。皆無犯。非僧數故。】
「若言我有請處。今捨與人。」
【佛言。若一日受眾多請。自受一請。餘者施與人。應
言。】
「長老。我應往彼。今布施汝(一說)。」
【釋 此是但對首中捨請法。乃九十事之第三十
二展轉食戒所制。除此餘皆是心念法。若彼此不
明。則犯法非。
僧祇云。】
「我今得食。施與(某甲)比丘(乃至沙彌尼)。若言。
(某甲)比丘今朝檀越施與正食。迴施比丘(某甲)。檀越
於我不繫。我當食(三說)。」
【釋 檀越若有所繫。是著相請。不得迴施。若雖請
而無所繫者。為僧福田。意無分別。此則任施。須簡
三破。
十誦律云。此念法唯五種人得作。謂阿蘭若。獨住。
遠行。長病。饑時依親里住人。如此得行心念。
釋 此引十誦為證。僧祇之心念法也。蘭若則幽
棲無侶。獨住則不共眾居。遠行則緣急卒往。長病
則乏人瞻侍。饑時依親里住者。猶同獨處。故知有
人須作對首轉施。
△第三念知受戒時夏數
僧祇律云。日日自憶若干臘。諸部律論皆爾。應言。】
「我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若云若干影)受具戒。今無夏。
後若有夏。隨多少稱。」
【釋 律制凡出家受具者。不論生年分尊卑。唯依
夏臘。序長幼。於月日時影。並須記念。應知無夏無
臘有臘無夏有夏有臘有夏無臘。無夏無臘者。謂
於七月十五日巳後受具。未至來年安居自恣。有
臘無夏者。謂於四月十六日巳前受具。即隨眾安
居竟自恣。有夏有臘者。謂於七月十五日巳後受
具。至次年歷安居自恣。若經一夏臘零。若干月日
時影。乃至四五十夏亦如是。日日念知。若會聚行
坐。禮敬臘次。一一無紊。有夏無臘者。謂未圓具沙
彌雖制同僧安居。唯數夏數。無臘可序。仍以生年
論長幼也。
△第四念知衣鉢受淨
僧祇律云。當憶受持三衣。及不受持作淨施者。】
「我今三衣鉢具。並受持長財。並說淨。」
【後有不受持不說者。隨有念持念說念多少等。
釋 若不憶念受持三衣鉢者。或闕或離莫知。若
不憶所得長財說淨者。或淨不淨糅雜。如是日日
憶念。則不干缺畜之過爾。
△第五念念食同別
僧祇律云。念別眾食。又應念言。】
「我不別眾食。」
【若准佛言。別眾食有七緣開者應白入。若無別緣
者應白出。若有者白言。】
「我有別眾緣(作此白巳得食)。」
【釋 此復引出入制者。非心念法。亦非對首法。是
白眾之詞也。七緣如上作衣時等。別眾食者。若四
人若過四人。五分云。界內別請四人巳上。名別眾
食。若遘此開緣時。則四人過四人巳上。並聽受食。
若巳亦在此緣中有分者。如是白眾求入。白巳隨
上座次。得往受食。若此緣於巳無分者。即白眾求
出云。我無別眾食緣。白巳。不隨次受食。
△第六念身強羸
僧祇律云。念若病不病。應言。】
「我今不病。堪行道。(若有病者。應言)我有病。念須療治。」
【釋 修福業。須藉身力強健。修慧業。必依心境對
觀。福慧雖分身心。用時二皆兼濟。身強若怠道業。
何以克成。體羸若勤色力。難於進辦。是故調御垂
慈。而令比丘朝朝念身。當行則行。應療則療。託此
幻軀。以立梵德也。
○白同利食前後入聚法
釋 此准但對首中。白入聚法。是九十事之第四
十二。若比丘前食後食詣餘家者犯。故聽白巳入。
先引開緣。
爾時羅閱城中。眾僧大有請處。皆畏慎不敢入城
受請。佛言。聽諸比丘相囑授入城。應告同請比丘
如是言也。】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先受(某甲)請。今有(某)緣事。
欲入(某)處聚落。至(某)家。白大德知(一說)。」
【佛言。若囑授巳。欲至村而中道還。或詣不至所囑
家。或囑至白衣家。乃更至庫藏處尼寺中。若即白
衣家還出。如是等皆失前囑授。若欲往者。當更囑
授。除施衣時者。謂迦提一月五月。除此巳。餘時中
勸化作食。並施衣者。若迦提時通開。
釋 更至庫藏處者。謂巳至所囑白衣家。而往彼
邊房貯積米穀處。則處與囑不相應也。除一五凡
餘時中。勸化作食。並施衣者。皆遵囑授。若迦提時
者。由是安居欠未初到故。爾通開也。
非 一人非。謂白向小俗。
二法非。謂三說稱僧。
三事非。謂囑詣兩乖。
餘非准取。
○白非時入聚法
釋 此目法同上。是九十事之第八十三。若比丘
非時入聚落。不囑比丘者犯。
佛言。若入聚落。當囑同住比丘。而不出囑法。前條
亦爾。僧祇云。食雖早竟。若入即名非時。既無正文。
應義設言。】
「長老。我非時入聚落。(十誦律云)至(某)城邑聚落(某甲)舍。(前人
〔答〕言)可爾。」
【釋 若比丘頻入聚落。則有廢真修。熏發舊習。復
招世譏。損人淨信。實逢有益因緣。白巳而往。俾眾
知其去來方所。於巳不違受持禁章。若非時市稀
緇流。乃顯法道清正。而僧寶之名。誠不虗矣。
此
中非相准上。
○作餘食法
釋 此法是但對首。乃九十事之第三十五。若比
丘足食竟。或時受請。不作餘食法而食者。犯單墮。
佛言。若比丘食有二種。一者不正食。謂食枝葉華
果食。油胡麻黑石蜜磨細末。若粥出釜。持草畫之
無處。非食非請非足食。二者正食。謂飯[麨]乾飯魚
肉等。是請是食是足。若於正食中。若食飽足巳捨
威儀。不作餘食法。得而食之。咽咽波逸提。
若依僧祇。伹前食堪足飽食。咽咽巳捨威儀者。若
更食。即名犯足。
又依律本。諸比丘受不作餘食法者(此是頭陀行人)。見上
座來告云。我受不作餘食法。便不須起。而得食竟。
故知前境是足。若起須作餘食法。又尼敬僧戒中
亦爾。故知尼亦有餘食法。
釋 尼百七十八單墮之第百七十五。慢新比丘
戒云。若比丘尼見新受戒比丘。應起迎送恭敬禮
拜問訊請與座。不者除因緣波逸提。因緣者。或一
坐食。或不作餘食法食。或病或足食。語言。大德。忍
我有如是因緣不犯慢僧戒。故今引例。
若犯足者(謂巳捨威儀)。持食至未足者前(謂至未捨威儀者前)。白
言。】
「大德。我巳足食。汝知是看是(彼取少食巳還與彼。若不食者。亦得與言)。長
老。我巳食巳。止汝貪心(彼便取食之)。」
【律云。一足食。毗尼作法。巳通一切足食者。同食也。
釋 此謂五足食中。以一足食依毗尼。作餘食法
巳得食。通於一切足食者。同准此法。作巳得食也。
非 一人非。彼此俱捨威儀。
二法非。不取食而
默然。
三事非。非食非請非足。
餘四非准知。
○呵責弟子法
爾時諸弟子不順弟子法。不承事和尚阿闍黎。無
慚無愧。不受教授。作非威儀行。不恭敬難與語。與
惡人為友。好往婬女家。婦女家。大童女家。黃門家。
比丘尼精舍。式叉摩那精舍。沙彌尼精舍。好往看
龜鼈。佛言。和尚阿闍黎應作呵責。有三種。一者喚
弟子現前。二者出過令伏。三量過設呵。
釋 始方剃染。須恒侍師。請益出要。學修本業。若
道種熏成。則習性不退。發心為僧。乃弗辜爾。倘背
良師。狎近惡友。恣蕩身心。潤興宿業。而樂往不當
往處。輙看龜鼈。異交思化者。於生何益。沒嬰極苦。
故佛慈憐。制斯三種呵法。令師範紏正有方。俾弟
子行止無僻。一喚弟子現前者。恐遙呵憚避。徒費
慈心。人不現前。孰聽譴責。二出過令伏者。事無本
據。言發成怨。示過無謬。聞令伏首。三量過設呵者。
過有重輕。呵有寬嚴。若威儀誤失。當勸誡而宥之。
如事微過重。應嚴折以呵之。是為如法如律善教
也。
又自量喜怒。非分暢志。並反欺負。
釋 為師教誡弟子時。勿得心存逆愛見重過。而
默然棄置。意或暴怒。無大愆而枉言苦呵。如是非
分暢志者。於上自欺。模範不端。在下負辜。承事艱
恒。應須自量喜怒。依律教呵。乃名良導也。
呵詞五種應言。】
「我今呵責汝。汝去。(若言)汝莫入我房。(若言)汝莫為我作使
(若言)。汝莫至我所。(若言)不與汝語。」
【是為和尚呵責弟子法。
釋 此法五呵。初重後輕。一一降次攝之。初呵令
去者。例折伏擯法。次呵莫入房者。雖恕同居。無容
親近。三呵莫為作使者。役勞不用。執事盡遮。四呵
莫至前者。侍側既革。承事絕分。五呵不語者。捨其
訓䇿。法益不施。如此苦切嚴呵。似大冶之鎔精金。
如巧匠以直曲木。佛慈師恩。誠難報答。
阿闍黎呵責詞亦同。唯改第四呵詞言。】
「汝莫依止我。」
【弟子被呵責巳。應日三時。朝中日暮向和尚阿闍
黎懺悔。當如是懺悔。偏袒右肩。脫革屣。右膝著地。
合掌作是懺悔言。】
「大德和尚。我(某甲)今懺悔。更不敢作(如是三說)。」
【若聽者善。不聽當更日三時如上懺悔。猶不許者。
當下意隨順。求方便脫其所犯。若下意隨順。而師
不受其懺者。如法治。亦令餘比丘。為將順故。令共
至和尚阿闍黎所調和。令早受懺悔。彼和尚若盡
形壽呵責。竟安居呵責。又呵責病者。不出過。不現
前。並名非法。反治其師。
釋 呵責之法猶如調象。若狂奔則加以鈎挽。設
馴伏以免其禁治。其弟子被呵隨順求悔亦復如
是。詎忍永棄。不興慈憐。按十誦云。共行弟子有五
事。和尚不折伏得罪。謂無愛。無敬。無慚。無愧。樂不
應行處。有五事應受共行弟子悔過。謂於和尚有
愛。有敬。有慚。有愧。樂應行處。不受得罪。此與本律
不受其懺者如法治同也。
若弟子被治罰。未相懺悔。而受供給及以依止者。
非法。須治其師。
釋 呵責不容親近奉事。乃苦切折伏。而令愧求
悔。若未隨順謝愆。仍受供給者。此則自語相違。既
不令知非懺犯。抑且縱無忌更為。葢由循情侮法。
故須反治其師。
若弟子被輕呵責。而不為和尚阿闍黎及餘比丘
執事勞役者。佛言得罪。應如法治之也。
釋 凡乞濟度。須觀品器堪可琢磨。乃與出家。若
依族姓以驕矜。或恃聰明而逆傲。但任重習。不受
輕呵。侍違師尊之職。不勤供眾之勞。罪與惡性同
科。理應如法責治。
○弟子辭和尚白謝法
佛言。若弟子見和尚五種非法。應懺謝而去。白和
尚言。
釋 懺者。懺其不能久侍巾瓶而辭別。謝者。謝其
初始剃度洪恩以難忘。應具修威儀。白和尚五種
非法。作如是言。】
「我如法。和尚不知。(若言)我不如法。和尚不知。(若言)我犯戒。
和尚捨不教訶。」
【若弟子犯過。和尚捨者。得今據合呵。而癡故不責
不開。
釋 謂凡弟子犯過。和尚捨置而不教訶者。謂今
五非後三為據。合當呵辭謝去。由和尚癡故。不責
令悔。所以律制不開依止也。】
「若有犯亦不知。(若言)若犯而懺者亦不知。」
【僧祇云。應輭語諫師。若不受者。和尚應捨遠去。依
止師者。持衣鉢出界宿。明日當還更依止比丘。
釋 此謂居下諫上。不得倉卒發言失禮傏揬。須
悅顏具儀。輭語進諫。勿越弟子之節。若上納言。仍
復相依。若不受諫。如律遠捨。應更請知法律德實
者依止。
十誦云。有四種和尚。若法食俱與名樂住。若與法
不與食者。餘處覓食。名為苦住。若與食不與法。懺
謝而去。若不與法食。不問晝夜。即應捨去。由出家
本意志存道業。俗壞圍繞。翻結生死。故成實言。染
著眷屬。愛樂住處。故墮迦陵伽等餓鬼中生。餘廣
如鈔。
釋 若思鈔義者。謂棄白披緇。真寂趣修。染緣頓
絕。履賢聖迹。以至為期。度眾生願畢終未罄。庶罔
極難報之恩。得以少酬。多生怨積之業。仗斯盡脫。
雖出家本意志存如斯。然則力藉師德方生。功由
法濟乃克。從訓依棲。必擇莫易。若法食俱與者。名
曰樂住。當竭心承事。盡壽依止。若與法無食者。以
法資慧命。食養幻軀。勿憚乞食為苦。宜應久久親
侍。若有食無法者。則與發心志欲相背。當須具儀
懺謝。別往更覓有法者師之。若法食皆無者。依居
徒爾。似僧同俗。不論晝夜。速應捨去。豈壞眷屬圍
繞之情籬。碎富貴縈纏之欲鎖。而翻與無益綢繆
業結生死。一息不返。萬劫沉淪。再復為人辦道。恐
如芥子投針。故引成實論云。染著眷屬住處。墮共
命等餓鬼中生。以貪愛是生因緣故。按馬鳴菩薩
侍師頌云 彼師及弟子 當互審其器 若不
先觀察 同得越法罪 今擬鈔意大略如斯。】
毗尼作持續釋卷第十四
** 音義
除饑饉
謂世人貧乏。未植福田。比丘梵行清白。
戒體圓淨。開大法施。利益有情。見聞生信。供興四
事。得種福良因。除當來貧乏苦。是故梵語比丘。此
翻云除饑饉也。
龜
廣肩無雄。以蛇為雄。
鼈
鶴影生鼈。思生鼈。伏於淵。而卵剖於陵。此思
生也。
謫
音窄。責也。罰也。
編
音邊。簡次也。列也。
審
熟究也。
羸
音雷。病也。困也。
咽
音烟。嚥也。吞也。
狎
音洽。親近也。
僻
聘入聲。邪僻也。
譴
牽去聲。問也。責也。
謬
音謬。詐也。妄言也。差誤也。
暢志
上音唱。悅也。凡琴曲和樂而作。命之曰暢
憂愁。
宥
音又。寬也。
枉
汪上聲。屈也。冤抑也。
暴
庖去聲。卒起貌。
挽
音晚。引也。
抑
音益。反言之辭。
忌
音技。畏憚也。
循
音旬。順也。
琢
音捉。治玉。
驕矜
上音嬌。下音今。自有所負也。
傲
音敖。慢也。
職
音隻。分也。
誚
樵去聲。以辭相責也。
傏揬
上音唐。下音突。不謙恭也。
遮
冀也。幸也。
綢繆
上音儔。下音謬。纏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