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疏抄
成唯識論疏抄
通見道等地上。若見道即名通也。非但見道得名見
道。其修道無學道。亦得名見道。見道通三處也。其修
道名。即見道亦得名修。無學道中亦得名修道。且如
起他受用身。他菩薩及變化身。且如起他受用身。他
菩薩及變化身化眾生。即四修之中。名自在修故。無
學道位者。以望見道。為資粮加行故。故言以道為位。
分出體者。唯取種子。不取現行行。名分出體。若得三
位善。取種現行名也。法師正解云。此文意說。此五位
中。約二位即望後聖道。以為初二位之名。其事云何。
若言資粮道道者。即是佛果上四智起菩薩名道。資
粮者。即是因中資粮位中所有善根等是。此資粮位
中所有善根等是。此資粮位中善根。為因為資粮故。
即得當來佛果上菩提道。即是果也。資粮是因。資粮
之道。名資粮道。依主釋也。今名資糧道者。即名後當
來佛果聖道。為資粮道名。即此資粮道。取後當來佛
果上菩提道。道即是果也。資粮是因。資粮之道。名資
粮道。依主釋也。故今名資粮道者。即望後當來佛果
聖道。為資粮道名。即此資粮道。取後當來佛果菩提
道。作此資粮道名故。名道為位。即分出體者。分者即
是因義。即取順解脫分分字也。即取順解脫分。亦是
資粮位體。若言加行道。道即是後果位。見道中擇法
覺支。加行者。即是因位四善根故。加功用而求當來
見道中擇法覺支故。即加行之道名加行道。依主釋
也。故前迦加行道。望後望道為名也。故以道為位。即
分出體者。分者謂支分。即亦名順決擇分。分字即是
支分。以取順決擇分。為加行位體。如愚意者。定分出
體者。即資粮位。用一分聞思慧為體。若加行位。即用
一分修慧為體。後三以分為位即通出體者。意說。後
三位。皆約當分位得名。此三位不約望後此得名。若
名見道。即取見道中七覺分得名。若修道。即取此修
道位中八聖道為名。若無學道亦然。即不同前二位。
即通出體者。意說。見道中非唯有七覺分。見道中亦
有八聖道。修道中。非唯有八聖道為體。其修道中亦
有七覺支為體。乃至無學道中亦有八聖道七覺支
為體故。七覺八聖道。通在後三位。故名通出體。非離
伏時可名除也者。此文意。若𤏙頂位。即觀能取。今伏
貪等煩惱。非離起此等伏煩惱法外。別有餘法可除
所取煩惱也。
疏云現法二智從實相隨故者。二智者。謂根本智後
得智。根本智證性。後得智證相也。論云復令悟入唯
識相性者。問悟相者。為是後得智所緣依他起相。悟
性者。為是根本所緣真如法耶。
疏云如羅縠中觀月等故者。羅謂綾羅。縠謂烏縠衣。
由如庾信為他作奴曹主既而內外者。天上陰晴。庾
信報曰。漢雲渡河希纔知暎星。如霞褁燈。月似中
鏡。今此亦約十地智。根本智觀真。由如由如羅中見
月。不分明也。若初菩薩根本智觀真如。亦不分明。由
如隔九重羅觀月等。以為初地。即後九地中九重鄣
在。若二地菩薩根本智觀真如時。即如隔八重羅觀
月等。為二地菩薩。即後八地中八重鄣也。乃至三地
亦准知。又十地智後得智。緣依起法不分別。如初地
菩薩。緣依他二。不知其微細事。然十地菩薩。觀他受
用佛。亦不分別。如初地觀見初地他受用佛。亦不分
別。乃至由佛神力。其初地菩薩。得見後九地中他受
用佛。亦不分明。
疏成巳度人者。意顯菩薩作唯識觀自身。即得成佛
巳後。更度餘人。
疏攝大乘說由何能入者。即是問。由善根力所任持
者。即是答也。造此攝大乘說。由何能入乃至彼在此
論資粮位中者。此巳上所引論文。皆是資粮位中事。
攝大乘說。乃至斷除四處障者。此義即是無著所造
本論文也。意說。由何能入資粮位。即由有善根。起三
種練磨心。斷四處鄣。方得如下解。無性云。此即入因
謂由行因於能入者。此文即是說無性所造釋文。即
釋前無著本論文。無性釋前論云。此三練行等。即是
入資粮之因。謂由行善因。方能入解行位也。若有疏
文云。謂由何因者。即是問意也。攝論云由何云何乃
至謂我緣法義憶者。此文即是無著論文。法者。即是
十二部經教法。義者。即是所詮義。此菩薩。謂緣能詮
教法。及所詮義。以為境也。無性云此能入具者。此文
即是解釋文。無性釋前本論中。緣法義境者。即是入
資粮位之作具也。若上巳下文言攝論者。即無着本
論文者。若言無性云天親云皆釋文也。所入入喻者。
所入者。即是加行位。是諸菩薩所入之處。入喻者。即
此加行位中名作具。作者。皆從喻為名。若假士者。有
即車等用。可名為作具。作者。此菩薩所有善友等名。
作具者。皆從喻為名。又云喻者。謂名事互為客等名
為喻。謂此菩薩觀名至義。名即為客觀。義至名。義即
為客等。名之為喻。謂此菩薩觀名至義。名即為客。假
有人實是惡人。雖有讚此惡人為好人者。名雖是好。
此惡人亦不得作好人。還是惡人。好人被謗為惡人。
准前知。
疏云尋思果教授二頌者。尋思果者。謂四如實智也。
其彌勒菩薩。教授無着等弟子二頌云。謂菩薩於定
位。觀影唯是心等。
疏云入唯識所須即此見道者。如人欲得喫食。意擬
欲得飽。是此人所須也。此菩薩觀三性等意者。意欲
得道聖。道聖即是菩薩所須也。
疏云何修行入因果分明差別分乃至果斷分是此
究竟道者。彼攝論有十殊勝。十殊勝者謂所知依者。
即是第八識謂所知。相者即是遍計等三性法。因者。
謂地前六波羅蜜。果者謂十地巳上六波羅蜜。意說。
由地前六度為因。方得十地果。果修行上六度。上六
度由因方得。授實因六度。別在地前。修差別者。謂十
地中修行方行。三學者。謂十地中戒定慧。雖地前亦
有三學。以唯有漏非餘殊勝故。所以不說其十地中
三學。即通漏無漏以勝故。所以說十地中三學。即為
三也。果智者。謂四智菩提。果斷者謂涅槃。即十殊勝
中。前二是境。次六是行。後二是果。如次應知。前十勝
幾在見道修道。如理思之。
然攝論十分良如前巳釋者。即攝論中十殊勝。並此
論中有也。即說前巳成。唯明三殊勝。餘七殊勝以下
方名。其事云何。一所知依。即是第八識。謂與染淨法
為所依故。即前初能變中。以廣庄明。二所知相。謂遍
計等三性。亦從前第八卷以明。三入明。謂地前六度。
即正在此中資粮位明。果六度。謂地上六度。即巳後
明十度處說之。五修差別。即是後卷明菩提涅槃處
明之。十三住中前十二住即菩提位今此五頌前四
頌攝者。據實言之。十三住中。前種性位。而有菩薩種
性故。亦得名菩薩。其前種性住。即不是前四頌中攝。
何以故。此中約資粮一頌。即明入劫以發心。發心菩
薩。方是初頌攝。然十一住。方是四頌攝。若種性住中。
先成發心。即不是此初頌攝。若有種性住中。少分能
發心。雖未入劫。亦可少分是此頌中攝。乃至七地中。
初種姓地亦然。自成就菩薩功德所應眾多善法於
彼現行者。若入五位菩薩所行六度行等。其有菩薩
種姓。雖未發菩提心。其入即能他債不諫受寄無善。
即是菩薩檀波羅蜜多等相現以餘者准知。
疏云由性二賢乃至然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防被
者。若聲聞即受又別解脫戒。有所制約。不得造諸惡。
此菩薩為有菩薩種姓。雖不受戒。無所制約。亦不被
師長防彼。其人為有菩薩種性。方便逼迫。其性不樂
造罪。而樂習善法也。亦非由心中思擇而能任運行
諸善法一切佛法種子者。即是在種姓位中。即具佛
果位功德種子。亦有種子。亦有十地菩薩僧種子性。
不能起上煩惱纏乃至或斷善根者。其說有菩薩種
性。多分不作此重惡業。若先菩薩種姓人。多作此惡
業。餘人作此重罪時。亦不能速懺悔。而續善根。而改
其過失。多分不入地獄。
疏造無間業或斷善根者。此若有菩薩種性。雖亦少
分造無間業。或斷善根多分不作也。然諸種性。有其
二種。一者不退種性。此菩薩發大乘心巳去。雖未入
十信。即更不造五無間業。及不斷善。亦不入無間地
獄。亦不作畜生餓鬼等業。亦不受鬼畜身也。二者退
種性。此菩薩雖發大乘心。至十信第五心巳前。亦作
五無間業。及斷善根。入無間地獄。然一造五逆業。及
斷善根。出入無間地獄故。亦能造畜生及鬼等業。亦
受鬼畜等身。亦入小地獄。此退種性菩薩。從此十信
第六心巳去。乃至十住第六心巳來。亦作餘小地獄
畜生餓鬼等之業。受畜生餓鬼等身。亦入餘小地獄。
唯除阿毗地獄。至十住第七心巳去。更不退二乘等
也。乃至未得清意業。清意業者即是初地也。
當地前住於餘十一住乃至為令清淨而修正行者。
此文意說。當知前種生住中。唯得具後十二住中因
種。轉其當未能發心趣求。二未得十一住。亦未得清
淨。況如來住耶。若任此勝解。解行住中。即能簡發心。
趣後菩薩住及佛住。然此解行住。未得後十一住中
功德。此人若於自勝解行住中。即名巳趣求。得為令
自住清淨故。而位六度等行。於前住中雖修法善乃
至故與前者。意說。若在前種性住中。雖亦修行諸善
為性。自仁賢故。修行善也。此人亦不為求菩提。而行
善也。以為未度趣求佛果。又未入僧祇劫。若住此勝
解行住中。即名發心趣求所行諸善。皆得求菩提故
作也。故第二住與前第一住別。此說無漏修慧。不得
非有漏。修此位不得。此疏文。即解前以分別慧得堅
固相續無退菩薩勝修之論文。此第一解也。
疏主云然論文說住勝解行住中菩薩。用分別慧得
堅固乃至未得菩薩勝修者。意說。此位菩薩。不得無
漏修慧。名未得菩薩勝修。此位非不得有漏修慧。名
未得菩薩勝修。此位亦得有漏修慧故。故說住解行
位中菩薩。未得堅固相續無退菩薩勝修也。或此說
初發心時乃至如何得有如是邪神通者。此第二解
前論文也。然前證文中。說未得堅固乃至未得菩薩
勝修者。即約前種性位中說也。不約此勝行中說。若
前種性住中。即未得堅固。乃至未得菩薩勝修。若住
此第二住中。既言菩薩發心。能現八相神通之事。此
住中既不得修慧。如何有如是神通。故此住中亦得
菩慧勝慧。定中得起如是神通等。此文即是立理也。
此十信菩薩。既不得修慧。如何得有神通。能現八相
神通之事。此住中既不得修慧。如何得有如是神通。
故此住中亦得菩薩勝修慧。定中得起如是神通。皆
依修慧定心起故。故知十信菩薩。亦有修慧。即起神
通。能現八相成道等。雖未全得等持等至。亦少分得
也。
未超五位乃至處眾怖畏者。若地前即有五畏。若得
入初地。即離五畏。由初地菩薩。有福德有衣食故。即
無不治。由初地紀行善。不行惡故。即無惡名畏。由初
地觀生死平等死生同故。即無死畏。菩薩無惡業故。
即無惡趣畏。由菩薩有通德辨才故。即無處大眾畏。
若地前返此五種。即有五畏。忘前身者。此位菩薩少
分忘。多分不忘。久作者。謂經十年五年學問遂忘也。
或是聽慧為說法無勵而轉者。謂界四助作意義。謂
此菩薩要作意。方能說法度生也。
疏云菩薩相中未皆成就者。相者非是三十二相也。
若約三十二相者。有異生作轉輪。亦具三十二相。故
知相者。即是菩薩相狀。於菩薩相狀。未皆成就。
疏云在家出家二分正加行中未等顯現者。菩薩若
在家。而行十惡。即如作喻。國王煞五百婆羅門等。即
是煞生。若菩薩觀前人。多有錢財。而行放逸。菩薩即
與偷劫。即是偷盜。餘者准知。菩薩皆是利益心中。非
與無心相應。若出家時。受具戒須至威儀。作商主大
臣。能斷眾生邪見等過。此文亦不得約在家菩薩能
行在家行。出家菩薩。能行出家行。此文即約在家能
行出家行出家行。出家菩薩。能行在家行。在家菩薩
能行出家行者。即如維摩經云。亦有妻子常修梵行。
梵行即是出家行。妻子即是在家菩薩。又云。雖處在
家。即是在家菩薩。不著三界。即是行出家行。其出家
菩行。在家俗人。其出家菩薩。雖不造性罪。亦造少分
遮罪。
於此所死諸行相非乃至此一切相皆無所有者。此
言相者。謂能觀之心上。緣遍計所執性。所執性能取
所取相無時。即心上變起依他起相。即如前文云。心
變無依他攝。又下文云。現前立少物。少物即是此中
相也。即下忍起時。能伏上品相。若中忍時。能伏中品
相。若上忍起時。能伏下忍相。若入見道時。即伏一切
相。以世第一法時小故。此中不說伏相也。謂下忍起
時。能伏上品煩惱現行。中忍起時。能伏中品煩惱現
行。上忍起能下品。下品煩惱最難伏故。所以上忍能
伏也。
疏云自性顯現者。若惡法相望。即惡業名黑。善法名
白業。相望即說。無漏業名非黑非白業也。入初地時。
此一切相無所有一切相違者。如愚意者。如前所說。
五畏三妄。謂他說勉勵而轉。乃至正加行中。未等現
之相。入初地巳。皆無所有也。一切相違白法顯現者。
如愚意者。即是無漏白法。生起現行。名顯現。
疏云然念住等乃至解脫分者。念住者。即是四念住
等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是在修解脫分位。亦能明三
十七菩提分法。
疏云增上戒住者。以第二地。名離垢地。又第二地中
持戒。所以此第四住名增上。
疏云增上心住者。心即是意也。覺分者。即第四地。修
三十七菩提分法。緣起流轉心息者。緣起者。即是十
二緣起支。流轉者。謂無明緣行等。心息者。謂無明滅
行等。若聲聞所行修法多故。所以有覺分四諦。緣覺
行法小故。唯有緣起。智觀增上者。若二乘所有定慧
非是增上。此菩薩所有定慧望二乘。皆是殊勝增上
也。然第六七八住中。皆言增上慧者。即是菩薩慧也。
疏云經多俱照百千劫者。俱照者。此云百億。即是經
多百億百千大成壞劫。
疏云此就恒常勇猛精進非不勇猛勤精進者。解云。
若恒常勇猛精進。即經一大阿僧祇劫。至解行地。得
入初地。若於精進修道。或不精進者間斷者。即經無
數大劫。即如釋迦牟尼佛。法昔修道。在初阿僧祇。殊
勝解行位時。十六王子。說法華經。教化眾生。其釋迦
迦牟尼。過二大阿僧祇劫。成佛巳來。以經亦無數大
劫。其作王子時。所化眾生于所化眾生于今住聲聞
地者。故知所化眾生。非是恒常勇猛精進者也。
疏云攝論第七云有五補特伽羅者。解云。勝解行補
特伽羅。謂地前。二清淨增上意樂行。謂是初地。三有
相行。謂前六地。四無相行。謂第七地。五無功用行者。
即是八九十地也。
疏云初禪方便屬初禪非欲界者。初禪方便者。謂初
禪未至定也。初地方便者。謂是勝解行地。今此難即
用餘小乘乘十九部。作此難也。然餘十九部。皆計初
禪未至定。還屬初禪。乃至非想亦然。若經部師中有
異師。名成實論師。計初禪未至定。即屬欲界。二禪未
至定。即屬初禪。乃至非想亦然。
疏云學佛威儀萬劫化現成佛者。即學佛行住坐臥
等威儀。化現成佛者。即此菩薩萬劫之等。學佛教化
眾生。起難思化事。問何故唯識等論。皆言成佛時。即
入金剛喻定。彼經說。欲成佛時。即入寂定。二文相違
也。
疏云滿心修相好亦是劫中收者。意說。百劫修乃至
萬劫化現成佛者。此等皆在第三劫中修。是第三劫
攝也。四十八說有二無數大劫乃至方證菩提不過
此證菩提不過此量者。有二種無數大劫。一者即取
日夜月時年。此五種為劫者。即取一日為一劫。二日
為二劫。百日為百劫。千日為千劫。如是數一日二日
乃至數至阿僧祇劫。方名一阿僧祇劫。若取大乘。即
准華嚴經。即當一百一十八劫。方名僧。若准小乘。即
無當第十二數。方名僧祇劫。以下准知。乃至一夜為
一劫。二夜為二劫。乃至數夜至阿僧祇數。即名夜阿
僧祇劫。方名一僧祇劫。乃至一月為一劫等。准前作
法。時者即取雨際熱際寒際時。即四个月為一時。即
一年中。分作三時。即取四月為一時。一時為一劫。二
時為二劫。如是為百時為百法。千時為千劫。乃至數
至阿僧祇劫。即名年阿僧祇劫。方名阿僧祇劫。日月
歲數者。即是小三災劫也。若僧祇劫。即風災劫六十
四名一劫。如數一風災劫。二風災。數至不可數。名一
阿僧祇劫。如華嚴經。十十名千。千千為萬。萬萬為億。
億億為等。此阿僧祇劫。乃當第一百十八數。即當小
乘第五十二數。然華嚴數法或華。三千界微塵等數
二無數劫者。即取風災六十四劫為一劫。如是數風
災劫。至阿僧祗數。方名阿僧祇劫。若取前四夜等五
種。為阿僧祇劫者。即經無量無數僧祇劫。方得成佛。
若取後大風災為等僧祇者。即滿三大劫。而得成佛。
八百里石淨居天衣者。其石即方圓。上下皆八百里。
有淨居天。衣服如三銖。經三年。方一迴拂石。拂盡此
石。名一大劫。若准阿含經中。即取一城方圓上下有
四十里。滿中盛芥子。經三年除一芥子。如是除盡一
城芥子。方名大劫。
疏云或所轉眾多中劫者。即是增減劫名中劫也。或
有轉眾多大劫者。即是超火災大成壞劫。然火災大
劫□極難超故。即如尸毗王慈力王月光等極苦行。
方能超大成壞劫也。淨居天衣者。問既有五个淨居。
今居何者天夜。又問五淨居天。亦名五那含天。於中
既有阿羅漢果。何故偏說為五那含天。亦名首陀含
天。
釋迦菩薩超九劫乃至如別抄會者。問如初地巳上
菩薩。一種精進。無有一个即偏懈怠。而能五俱祇劫
方得成佛。一个偏精進。唯經一僧祇劫即作佛。何故
即說釋迦超先成佛。彌勒不超得成佛耶。有漏超向
心故者。問言有漏種子為體以不。又問種性住。亦取
真如為體以不。最初二位雖論文有然不解此行相
故今別之者。然種性住者。即是此資粮加行。此約二
種住。此論文略解故。不廣明故。所以今時疏文中。偏
廣明之。若識十一住。此巳下論文中廣明。所以此疏
中不廣明。
種姓住即以一切佛法乃至常無常漏無漏別故者。
此文意說。其種性住。即唯取後十二位中。一切無漏
種子。為種性住體性也。亦不取解行住中有漏心為
體。以非殊勝故。亦不取真如為體。以未證真如故。故
五法中唯是正智攝。正智唯無漏故。不取相分別也。
據實而言相名既通無漏者。即亦取無漏相名也。即
五法中取相名正智三法為體。若三性中即取依他
圓成二法為體。即取無漏有為種子。名圓成實。亦取
真如為圓成實。若常無常相對。即真如常起。為圓成
實。若有為漏無漏法。為依他起。約此義故。此文即取
依他起。若漏無漏相對者。即有漏者名依他。無漏者
為圓成。故今唯取無漏有漏有為。為他地故也。又云
此種性住分後。資粮種子。加行位種子。見道種子。修
道種子。無學道種子。此種性住。即取後五位為體。若
至資粮位。亦取自資粮位種子為體。亦取後加行見
修無學道種子。為資粮位體。若至加行位。即不取資
粮位種子。此加行位。即自加行位種子。及後見修無
學道種為體。乃至巳後准知。故大乘中前能攝後。後
不攝前。得後捨前故也。由如亦度謂前前引發後後。
即檀度攝於六。後則不能引發前。持於不能引發施
等。若小乘即一背相返。後必帶前。前不帶後後。如總
相念住。修四念處。即不能修正四懃等。別相念住。即
能四正懃。亦能修四念住。即別有一類殊勝四念住。
非是前劣四念住。則不修四神五根等。至煗位。修四
神足。亦有四念四正斷。則不能修五根等。類位五根。
忍位五力。世第一法第見道等。皆准此知。由如六度
後能持淨前前也。初解勝。
疏云五法中正智者。今此略也。五法之中。亦取相分
別正智如如。准除於名。名是假法。故不取之。五法中
相最寬故。有名是相。謂所詮名。如名中亦能詮名故。
有相非是名。謂餘色等法。有分別皆相。有非分別。謂
餘色等。有正智皆相。有非正智。謂餘有漏法。有如是
皆相。有非如來。謂餘有為法。前解勝。若資粮五道三
乘皆同。非唯大乘論有。若資粮位。唯取聞思慧為體。
雖有修慧。而不取之。若至加行位。即唯取修慧為體。
亦有聞思慧。亦不取之。
第二位以一切心法乃至唯以有為為體者。第二位
即取彼十地菩薩佛果功德無漏種子為體。亦取自
解行住行者漏聞思性。聞思性既能順趣出世無漏
法故。故取資粮加行有漏聞思修三慧等。為第二住
體。若加行資粮中有漏心等者。又解行地中。亦有能
詮名名故。即五法中取相名分別正智有力力體。唯
除真如。以為未證真如故。若三性中。唯取依他圓成
二法為體。如前以解。問何故前解種性中住。即說是
圓成依他為體。無常常別。此解行住中。即唯取有漏
為體。故前說善。又問前種性住中。即取五法中正智
為體。若解行住中。無不用五法為體。若後十住中。即
取五法中正智分別真如。即不取相名為體。如來住
中。無不取五法為體。思之。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
者。問下文加行即是功用不。思之。
未曾得世間功德順趣者為體乃至及相為體二種
別故者。且如凡者天眼。見一四天下。聲聞天眼見小
千界。緣覺天眼見中千界。初地菩薩所有天眼。雖是
有漏。即能見百三千世界。二地見千三千界。三地巳
上准知。此等皆名世間未曾得功德。又如宿住智亦
通無漏者。初地菩薩有漏宿住智。亦能見過去百劫。
此等亦名世間未曾得功德。此等天眼。及宿住智。有
此功德能者。皆由無漏引起。及七地前所起有漏善
心。今此意說。其七地巳前。即取無漏真如等為解。即
五法中。即通相名分別正智如來如來為體。以初地
菩薩。亦有詮名故。有漏善心。即是分別攝。若三性中。
即通依他圓成。圓成中亦有真如故。若八地巳上。即
無有漏心。即取五法中四。此中四此中四法而除分
別。若如來住。即取相名正智如如依他圓成等為體。
然三十二相若十地菩薩所得者。即是有漏異熟果。
若佛得者是無漏。
疏云辨差別者勝解行住於菩薩修所作狹小乃至
終無退轉者。此中即約修行差別。謂地前菩薩一行
之中。唯修一行。初地巳上。一行之中修一切行。八地
巳上。一切行中修一切行。即極寬。若初修即初狹後
寬。若初發心。即功德最。如涅槃經。發心畢竟二分別
等。如虗空之惡。皆擬斷除。如虗空之善。皆擬修習。法
界眾生。皆擬拔濟。若加行位即微。唯求於見道。乃至
初地二地第十地巳來皆狹。至佛果位。即最寬也。由
如般若經初後寬中即狹也。
疏云無相修果當知引受得諸功德者。謂菩提涅槃
是也。既知地住而相攝巳。地攝五頌唯住應知者。意
說。從前來既將七地與十三住相攝巳。即將七地攝
五頌。准此應知者。若前種姓地未發心。即五頌不攝。
若發心巳去即初頌。若解行地。即是前二頌拂。若淨
勝意樂地入地心。即是第三頌攝。若行正行地。決定
地。決定行。到究竟地。到究竟地中取因究竟中小分。
此等即是第四頌攝。若果究竟中小分。即是第五頌
攝。
然此二種各五不同始終分齊者。此解初位信發深
固大菩提心。即名為始。乃至未起順決擇分。即名為
終者。今有二種五。一即初五位名五。二即約菩提所
須入有五故。今此論中。即含三種五。以一處明之。清
淨增上乃至無數三大劫者。此文意。即約有清淨上
力等。即是三大劫之初始。
疏云善根是因降伏所治故者。善根者。非是無貪無
嗔等三善根。但是信進念定慧等五根。此上下文言
善根者。多是信等五根。皆能治所治者。如信能治不
信等精進念定慧等五根。此上下文言善根者。多是
信等。五根能治。如信能治不信。精進能治懈怠等。故
知深固不退。方名初入僧祗劫。即准此文。四十心中
十信。第六心巳去。方名初入僧祇之始。即十信第六
心巳去。方能堅固不退。十信巳前五心。由有退作斷
善。造五無間業故。如舍利弗。是退種性。發大乘心。經
六十劫修道。至十住第五心。雖入僧祇劫。雖不退斷
善根造五逆。由有退作二乘故。至第七住。更不退作
二乘也。若頓悟菩薩。初發心修道。經六十劫中。但名
順解脫分攝。即未名入僧祇劫。其順解脫位最長。至
六十劫滿。至十信第六心。即名不退。不退但斷善根
及造五逆業。則名初初入僧祇劫。雖巳前在六十劫
中。亦不得名入僧祇劫。若漸悟菩薩迴心。或經八萬
六萬四萬二四萬十千劫滿。至十信第六心巳去。方
名初得入僧祇劫。雖巳前地八萬六萬等劫中。亦名
入僧祇初也。
疏云初釋資粮乃至故名資粮者。若資粮道。道者佛
果上菩提也。資粮即是因中初位。意說。將資粮而資
益。擬將來佛前加行位身。乃至十地菩薩身。資粮此
因之身。而化道粮。方至佛果故也。然前第七末增上
緣中乃至亦不相違者。問何故前第七卷。未知當知
根言。資粮位能遠資生。生根本位。根本位者。即是見
道從為名。今者此文。解資粮位云。為趣無上正等菩
提。即從遠求佛果為名。何故二文自相違也。答彼第
七卷。解資粮位。即約菩薩修資粮位以滿。故說資粮
近即能正生加行位。次能生見道故。從近為名。此處
即約初入資粮位故。遠求菩提。從遠為名。亦不相違。
應知資粮加行而得名者。若資粮唯望菩提為名。加
行位唯望見道為方。
疏云彼順決擇分者言分者乃通分順解分。解云。順
決擇分者。是四善根。善根能斷彼見道中擇法覺分
也。決擇者。即是見道七覺分中擇法覺分也。分者支
分義。即見道中。既有七覺分不同。即此擇法覺支分。
是彼七覺支分中之一分也。若擇法覺分。即擇法亦
是覺分。餘亦不名擇法。得名覺分。但是著屬故。即決
擇大乘也。順解脫分者。解脫者說涅槃。雖有四種涅
槃。涅槃體無差別。不可言分也。分者因也。與涅槃為
因。分者即是順。分者支也。說因之一分。
疏云依此利他為因為度有情乃至文影於此義貫
於彼者。然論文中云。為自故求無上菩提。為有情利
他故勤求解脫者。此論文倒也。然論文正應言。為自
利故出生死故求無上菩提。為有情利他故。勤求解
脫者。此論文到也。然論文正應言。為自利故出生死
故求解脫。為利他度有情求菩提故。二乘人求解脫。
唯自利也。然求菩薩利他義顯。自利義隱。衣求解脫。
即自利義顯。利他義隱。故今論中求菩提為自利名
隱故。故論文偏說。隱者為自利故求菩提。求菩提利
他義顯故。即論文中。不說求菩提。為利他故也。求解
脫利義隱故。論中偏說。隱者為有情求解脫。求解脫
自利義增故。論文不說為有利求解脫故。求菩提涅
槃。皆具二利也。
疏云決擇可體分體有多分故乃至後非是分體非
多故者。見道中。有七覺分不同。故言體多也。然涅槃
經無多故體非分。又涅槃經。有四種不同。其體無別。
又解脫。解脫者即勝解數緣解脫。乃至今為此解即
無前難。解云。即五別境中勝解緣解脫。解脫苦故。故
說勝解。名為解脫。故此疏中後解。即不及前解。前解
名順解脫。解脫即是涅槃那。尋名解者。但可名順
解脫分。豈可名順勝解脫心。然大小乘各別。若小乘
因中勝解劣。所以因中但名資粮位。果中勝解強。所
以果中言一切苦我巳知。集我巳斷等。智境勝也。又
果中名戒香定香解脫香等。若大乘中。因中勝解強
印境勝故。所以因中名勝解行地。果中勝解劣也。然
彼望慧為名者。即順決擇分。望見道中擇法覺分慧。
為名者。即順決擇分。望見道中擇法覺分慧為此望
勝解為是者。意說。順解脫分。即望果上勝解為號。
疏云由前無間所說三因者。三因者。謂因力善支力
作意力。若有因力。即便逢善友。雖逢善友。即便自作
意。由具前三因恒無間斷故。即能善備智。名資粮菩
薩。能入十地。此四即名依持力也。若雖有因力。若不
是逢善支。即亦不能名資粮。雖逢善友。若不作意。亦
不名菩薩。要具三因。方名資糧菩薩也。
疏云第三力能修正行者。由作意故即能修正行也。
此四望二乘性惡故緣任運心資糧者。此言四勝力。
即簡去由推劣力。由有大乘種性故。即簡去二乘性。
有善友故。即簡惡友緣。由有作意故。即簡任運心。由
有勝資粮故。即簡故下資粮也。問華嚴第九乃至如
何此文言多住外門修菩薩所者。此文問意。既華嚴
經。十住菩薩。能八相神通等事。皆依意心。方起神通。
能現八相。故知此位菩薩。即有定心。如何此文說此
文位菩薩。多住外門散心。而不言依定耶。第四生貴
真佛子者。意說。菩薩為至第四住巳去菩薩。生生常
得生貴勝宗。常生人天。不生惡道。亦不生貧賤家。故
第四住名貴住。由如小乘說。過三大劫巳。百劫修相
時。常得果身。常生貴家住。由如小乘說貴家諸根諸
根必有等。應撿俱舍文。從諸賢聖正法生者。正法者。
十二分教法也。意說。十二教即能生地前三賢。亦能
生地上聖。此菩薩從十二分教生也。
疏云清淨妙法身者。離雜染故。名為清淨。妙法身者。
不是三身中法身也。此菩薩不得法身故。此但身中
有妙法故。名妙法也。
疏云應現種種形者。即是神境智通。或現梵王帝釋
身等。復云。或處為眾生究竟菩薩行者。究竟第十地
菩薩所修行。名究竟菩薩行。此菩薩即能為眾生。示
現第十地中。究竟菩薩行也。
疏云或復現初生出家行學道者。初生者。即王宮中
現生也。出家者。即現踰城出家也。學道者。須六年苦
行也。或於樹王下者。菩薩於樹下得成道故。說此菩
薩樹名為樹王。答此第四住菩薩乃至皆於三界者。
意說。由第四住菩薩。作十法觀中。由第七觀業故。此
菩薩更不起不共無明而新造業。由第八觀果故。此
菩薩更不欣求未來果。故說此菩薩捨離生死出三
界。又此十住菩薩乃至亦不相違者。此文會前第四
八相也。
疏云能現八相度脫有情者。然地前菩薩。或能現一
相兩相。或能現入涅槃一相。或能現出家一相。或能
於樹現成佛一相。亦不能降魔。或有地上作魔王。魔
王即能伏地前菩薩也。非能斷第具現八相。若是真
佛。即能從兜率天便乃至入涅槃。八相皆具也。
疏云分得十力。十力者。即不是佛身中處非智等十
力。然十地菩薩。方得近力無告。但言通力等十力。然
十地菩薩。尚未得□十力。如維摩經。十地菩薩。方得
近力無畏。但言近力未正得也。如何此位言得十力。
言得者。即華嚴經。以十法為一分。說信等十力也。
疏云無礙寂滅觀。觀者是慧。寂滅者是定。即是雙起
定慧也。
疏云又說佛法功力能滅一切煩惱者。第二解云。言
學佛位者。十功力能滅煩惱。非今時即能滅也。論此
二取言顯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者。今言二取者。
非是能取所取為二也。若一切善無記心心所名能
取。色境等名所取。又依能取。建立十二處。同處名能
取。外六處名所取。十八界亦然。故不說此能取也。若
說此能取名二取者。即善心無覆無記心。及後得智。
皆有能取所取伏。此等能取所取者。便成大過故。應
起染執心。執能取所境為實有者。方名二取。是煩惱
所知二障攝。
頌二取言乃至方名二所取者。此言二取者。表顯染
汙心執。見分能取。相分所取。執此能取所取。為言我
實法。其能執心。熏成種子。方名此二取隨眠。亦不取
能取所取名二取。若能取所取名二取者。有非執二
取。謂善無記心。及後得智。皆是有能取見分。所取相
分。此等二取種子。豈亦伏耶。故知唯取染心。執能取
所取為實我法。方名二取種方便之也。又善無記相
分既非染。亦別伏之。故別取也。然此文唯取染心。若
執能取所為實我者。即通二障攝。若執二取為法者。
即唯是所知障收。隨逐有情乃至不現餘處中故名
隨眠者。眠伏藏識中。亦不在餘色等中也。此前解。即
當體解隨眠名。或隨增過乃至是隨眠義者。此後解
即從喻為名。今言隨眠者。滋長義。由如者眠人今日
睡眠時至明日其眠更增多故。眠者滋長。今此亦爾。
有此煩惱行處。即滋長過失。即從他睡眠中睡。以得
立隨眠之名。
疏云其薩婆多別如別抄者。薩婆多解隨眠云。行相
沈隱故名隨眠。如人睡眠。論云煩惱障者謂執遍計
行乃至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者。問何故百法中。即說
六煩惱中。貪等居先。惡見在後。此處論文。即說惡見
薩迦耶見居先。餘煩惱在後耶。答若此論中。即准前
由我法執二障具生文。即說惡見居先。餘或在後。彼
論即准前由我法執二障具生文故。即說惡見居先
餘或在後。彼論即約三毒根本說故。即先說貪等。後
陳惡見。二論亦不相違。或雖所生之或先除乃至餘
方斷盡者。此文意說。前八品斷餘未惑。至第九究竟
地滿心。方斷我見時。方斷第九品中餘煩惱。又解既
所生或。有多品數。能生之處見定然亦九品。和尚云。
此解大繫。前第六卷中以廣釋訖。何須此處而更重
論云。然疏中雖有二釋。初解為勝。以我見第九品道。
方能斷除。若言沒曳遠利瑟煞。此云我見。即唯攝我
見。不攝得我所也。若梵云薩迦耶。即亦攝得我見及
我所也。今言薩迦耶。言者寬也。若明所知障中。亦言
薩迦耶。即是我我所見也。此出自體生。若眷屬乃至
今此文為勝者。然此論中。出煩惱障體。有三種出體。
一處自性者。即此煩惱。唯取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為
體。亦不取與煩惱同時遍行別境心王等為體性。故
此論唯取薩迦耶見。乃至諸隨煩惱。此等皆約尅性
出體者。通四蘊為體。謂取六根本薩迦隨。及通取與
煩惱同時所起遍行別境心王不定四等為體。障三
眷屬出體者。即通取五蘊。謂取本隨二或。及取與煩
惱俱時餘遍行別境心王不定等。及取與煩惱同時
二名不善身語色。為欲惱體。故眷屬出體。即通五蘊。
問何故由煩惱發福不動等三行。今唯取非福行。為
煩惱障體。即不取餘福不動為煩惱體。答若煩惱發
非福行時。善其非福行。即得與無明支等同時起故。
以無明與惡行。俱是不善性故。故取為體。若由無明
支所發福行不動行等。其福不動行。既是善法。無明
是染性故。善行不與染無明俱起故。今者即取與無
明同時非福行為體。不取福不動行為體。此中亦不
取由福行等所感三界異熟果。為此煩惱體。此異熟
果。唯是無記性故。然佛地論中。出離體中。即取一切
煩惱。及取由煩惱所發得福非福不動業。及由福等
三業所感得異熟。亦取與煩惱同時餘遍行等心心
所法。此等巳上煩惱業果。皆攝在煩惱障。問未知所
知障中。有一百二十八不。又問既所知鄣與煩惱數
等。其知障亦能總迷四諦。謂數總行總數行別。及重
緣煩惱。亦有相應無明不共無明。亦有四諦下九品
所知障。亦有親迷疎迷。其所知障中俞亦愛能潤生。
所知障中無明亦能發業以不。若言不者。既是同體。
何理不能。答若與煩惱同體。能總別迷。若二乘人。斷
煩惱巳。即不能迷諦也。
疏云此之頭數亦與煩惱障同者。若二障同體起者。
此所知障頭數。亦同煩惱障。亦有一百二十八種也。
若所知障別體起者。其所知障。即有千種類。餘者思
之。
疏云然顯煩惱麤舉有多品類乃至故不顯數者。問
曰。何故論文中。明煩惱障。即顯數有一百二十八。其
所知障。即不顯頭數耶。答若煩惱障即二乘。二乘即
作品數斷。謂初果人。即斷三界見惑。一來果。即斷欲
界修惑六品。不還果。即斷欲界修惑九品。阿羅漢果。
即斷三界修煩惱。故論文中。顯意煩惱頭數。有一百
二十八。若所知障。菩薩即不作品類斷惑。有初菩薩。
即斷有頂地所知障惑。有第十地菩薩。即斷欲界所
知障。為此道理故。論文中。即不顯所知障頭數也。其
實法執。不實法執。無離無明故不有數者。若法執起。
必與所知障中無明俱起。故法執。論文中。不顯頭數。
若煩惱障。論中即顯頭數。
疏云佛地言諸心心所及所發業所得果乃至除異
熟果不感報故。若所知障俱時。此所知障。即隨煩惱。
亦能發業。若所知障。不與煩惱俱者。此所知障。即不
能發業。問此煩惱所知二障。同體一種生。而用有異。
聖道容時。二障應同斷滅。如何二乘。唯斷煩惱。不知
類所知障。答由如莖牙散末。散末中亦有草葉。亦有
石藥。若障合時。石草葉氣力齊等。此藥偙著多時巳
去。其草藥力。即漸消滅也。若石藥力由強。雖藥同一
處。藥即有衰有途。二障之體亦復如是。二障雖同一
種生。聖道起時。有斷不斷耶。
疏云此中果若謂等流增上士用果除異熟不相應
果者。謂此所知障。前後相引。故名等流。同時即名士
用果。增上果極寬。
疏云此所知障依主釋也者。此所知障。即障於所知
境。以受所知障積稱也。此所知障受稱依士釋也者。
此所知障。即障於所知境。以所知障故。此所知障。亦
能緣菩薩智故。故古云智障也。
疏云故唯識性中破之者。即舉下文。不與無明慧等。
佛地論說。有義法執乃至此障中無者。此佛地中。亦
是安慧師。如前巳說故。此障中不明也。若言法執何
藉慧俱者。此安慧。故云若法執起時不藉。與安慧俱
起故。第八識中無慧無有法執。若言因中法空。第七
識我執不行。若第六識。起法空觀。其第八識即法執
斷者。難曰。若起空觀時。其第八識斷者。應無漏起時
既無所熏識。即不熏成無漏種。佛果如何得成。第八
異熟既爾乃至總合為法者。意說。第八異熟識。既不
與法執。餘六識中業果異熟。亦不與法執俱故。今總
舉第八。前六七識異熟。今論皆不與法執俱。又下異
熟心許是法執故。不可為例者。既五識中。有十三个
煩惱。亦有十三个所知障。今疏文云。五識有十三法
執俱者非也。上下論文皆言。五識中無法執故耶。若
第七識中。有十二个煩惱。亦有十二个所知障法報
俱。然見道中。無緣邪教耶師。乃至名無分別者。此中
意識。五識中自不起能邪教邪師自耶思惟等分別
煩惱。然意識中起疑邪教邪師邪思惟如分別。或時
即引五識。五識亦名有邪教邪師邪思惟分別煩惱。
今此意說。非彼自力分別者。然有三个疏不同。有一
个本。言如彼自力者非也。有一本言非字。一本有無
學。與無學義意同也。意說。五識中無彼自力所起分
別煩惱。然有由意識所引分別煩惱。
疏云佛地論說五識雖無見等乃至曼表等起二障
所攝者。無見道等。若即五識中無身見邊見等五見
者。五中謂有愛恚等。名非見也。
疏云謂遮外法執五識中惑唯修道斷故者。即遮小
乘婆多。婆多計頌云。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意說。
不染即是善無記法。非六生者。意說。若煩惱非從第
六識生者。意取其煩惱從五識生者。及五眼色等。此
善記法。及五識中所生煩惱。及五色根等法。非是見
道斷。唯是修道斷也。五識之中。唯有修道煩惱。五識
中無見道煩惱。又計五識中。唯有生得善。無方便善。
彼計第六意識中。亦有修道或見道或。亦有生得善
方便善也。今大乘故。彼計云。五識中亦有見道或。由
意識引方得生故。五識中亦有修道或也。五識中亦
有生得善。亦有方便善。即如第六識中。執生得善時。
即引五識中。亦有生得善。若第六識中。起方便善時。
即引五識中。亦有方便善。五識中善。是第六識等流。
不可言第六識中起方便善。識五識中起生得善也。
必無是事。不可言此法執心無無明俱如人執心無
明俱故者。此護法安慧云。汝若言此善無記心中。隨
煩惱有法執。此法執不與無明俱。故說癡與無癡相
違。若惡中心法執即與無明俱者。難曰。故如人執起
時。即許與無明俱。其法執起時。即不與無明俱。一種
皆是執。故人執起。即有無明俱。時執起時。亦有無明
俱也。
疏云世尊於此智起煩惱剎那心相應等者。此文即
約起煩惱者。謂是心與現行煩惱相應起也。此文意
說。一切現起煩惱剎那之心而相應者。皆依無明種
地。而得生長。無有不依無明住地。無明住地者。即是
所知障耶。若所知障名發業者。即依名發業故。無漏
亦爾。且如八地巳上菩薩。於入觀恒常無漏。無漏引
故。亦能起五滅。能見有聞聲等。即此五識。皆由無漏
引起。即此五識。依名無漏。其實五識。實是有漏。以五
識所依五色根。及第八識。是有漏故。未來真無漏也。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者。此文意說。心起時。
唯與所知障相應。其心即不與煩惱相應。乃至若復
過於恒沙如來菩薩智所應斷法者。此意。即舉能治
所菩薩智。以顯所知障。若無明往地斷諸所應斷皆
亦隨斷者。問此經說。若斷所知障時。餘煩惱隨斷者。
何故十地菩薩。唯斷所知障。不斷煩惱障耶。若爾必
俱應二障乃至如二執用者。此文即彼護法難安慧
也。然安慧。即許第六識中。有煩惱障。實有所知障掌。
其第七識中。唯許有煩惱障。不許有所知障。彼護法
難曰。若第六識中。有煩惱障。即有所知障。即二障必
俱起。應二障體各有別者。應第七識有二執體俱。其
第七識中。應如第六識中。二有二執作用也。如愚意
者。此文即生次下論文。問若爾有所知障。必有煩惱
障者。即二障體各有差別。第七識中。應二執體俱起。
是二執故。如因故。次舉論文。答云體雖無異。而用有
別。
此中二障隨三乘聖道有勝有劣者。然二人能斷煩
惱障故。即生空智名勝。不能斷所知障故。即法空智
助。若修道法中。十地菩薩。唯斷所知障故。即法空智
勝。不能斷煩惱故。即生空智劣。論云刺或所後者。此
言或者。即是不定義名或故。即生空智劣或。非是煩
惱名或。此依種說不依麤重者。若十地不斷煩惱種
故。說十地不斷煩惱。其十地中。亦能斷煩惱麤重。重
者謂是無堪任是也。得二果故。故須雙斷者。二果者。
謂生空智法空智。名二果。又云。菩提涅槃。謂斷煩惱
得涅槃。謂斷所知障得菩提。
疏云諸異生不斷二障麤重種子者。此文意說。非異
生能斷二障種子業。意說。異生不能斷二障種子及
麤重也。種謂現行體一躰異者。若異生等。起煩惱現
行。即帶所知障。即二障同一个現行所重障種子。現
行所重障種子。隨現行二障種子。即同一種體也。若
阿羅漢躭斷煩惱障盡巳。獨起所知障現行。所知障
現行所重得種子。種子隨現行種子。唯有所知障種。
所知障種。即與煩惱障種。體別異也。有獨有所知障。
所知障種。不共煩惱種同體。謂阿羅漢身中。所有所
知障。有獨有煩惱種。種不與所知種同一體。謂修道
位中。十地菩薩。唯斷却所知障。不斷煩惱種。即獨有
煩惱。有二障同體。謂異生身中二障種。是因是義。故
二鄣種。即各獨有別種體。無同體也。其二障現行。即
一獨一俱。若所知障。即有獨有所知障現行。而同時
無即煩惱障現行。即如羅漢所知。獨所知障現行。各
起煩惱障。現定同時。即定有所知障。無有獨煩惱行。
而無所知障者。若獨有所知種。雖不與煩惱障同種。
其獨所知種。亦能生現行。即如羅漢身中獨所知障。
能生現行。若獨有煩惱種種。不與所知障同種者。其
獨煩惱種種。一一不能生現行。即如二障種先同體
者。十地菩薩。斷即一分所知障種時。有一分煩惱種。
亦不能生現行故。有煩惱現行時。必有所知障。即如
前迷淺必迷深。有煩惱現行。必有所知障。有迷深不
迷淺。即有所知障時。而無煩惱現行也。
論言非餘三種者。問若起威儀工巧。不善性體。既有
煩惱時俱。必有所知鄣。如何言非餘三種。又問其所
知障。即異熟生攝。其煩惱障。於四無記中。何法攝。
疏云雖與不善有發心俱不得二乘但名無覆者。問
其所知障。既與不善有覆煩惱同體。如何是無覆無
記。問如何知障。既與煩惱同體。即如異生起煩惱障。
造煞生等惡業。此煩惱俱時。亦有所知障。若不善性
所知障。亦是不善性。若起煩惱。是有覆性。其所知障
亦是有覆性。其所知障。必與煩惱同時種故。不可一
心之中。煩惱是不善姓。所障即是有覆性。如阿羅漢。
既非唯斷煩惱障。不斷所知障。所知障既通不善有
覆二性。如何此所知障。望二乘即是無覆。答此所知
障。若與煩惱同體。俱時而起。此所知障。即是不善有
覆性。若斷煩惱。唯獨有所知障。所知障望二乘是無
覆者。由如有人。若有兩手兩脚。即能煞人。亦能往來。
造種種事業。其人若被他人却一手一脚。及斫却半
身。此既無半身分。即更不能造諸事業行來等也。此
所知障。然古難解。此所知障。若望菩薩。即亦是不生
有覆性。外有難。由所知障。由鄣菩薩果故是有覆。不
鄣二乘果故即是無覆者。應難云。所知障是染。不障
二乘果故成無覆。亦可資粮加行位中關。且助見道
修道。可許是善。不助佛果。應成無覆。不有難外。如第
七識緣第八識。名帶質通情本。第七識相分。若屬能
緣見分。即是有覆性。若屬所緣第八識見分。即是無
覆性。豈一个相分。半是無覆。半是有覆。若更別解者。
若所緣境強。即唯屬所緣。是無覆性。若能緣心勝。唯
屬第七。是有覆性。此解者稍有道理。又有難曰。解即
如第六識重自第二識中異熟無記心。是席質通情
本處。應問法師。
疏云前師不許第七識中有法執乃至二難齊故者。
然安慧師。唯許第七識七識中有我執。不許第七識
中有法執也。今正義語言不爾。何以故。違我自正義
宗中比量。若第七識中有生執。二難即齊。若第七識
中無法執。即不齊也。言齊者。第七識中有生執。第六
生空。第七有法執。第六入法空。第七法空。即齊也。若
不齊者。若第七識法執者。第六作生空觀時。第七識
何故不入法空。以第七識中。無法執故。即應是法空。
又如阿羅漢第七識。既無我執。第六識若作生空觀
時。第七識亦應入法空觀也。此義更應問法師。如愚
意者。因中第七識。必有法執。因中具二空故。如具第
六識也。
疏云不依瓔珞經非極成故者。然唯識論文。唯引勝
鬘經為證。以勝鬘經中說義周悉故。若唯識論文。即
不引瓔珞經。瓔珞經義不周悉故。故有餘果從乃至
非所作巳辦者。由得有餘依涅槃。故名梵行巳立。梵
謂涅槃。行八聖道。由行八聖道。方得涅槃。梵者是靜
也。意說。涅槃寂靜所作巳辦。從道諦故。有頌云。梵行
巳成立者。是梵行巳立。聖道巳善修者。即是所作巳
辦。人天七種學人者。謂前三果四向。名七種學。七種
學總是人身天身也。
疏云煩惱有二謂住地煩惱乃至花數譬喻所不能
及者。住地煩惱者。謂是種子。起煩惱者。謂是現行。即
五住地中。皆有現行有種子。此文意說。前四住地煩
惱。若種若現。及第五無明現行。此等無始巳來。皆依
無明住地煩惱。若種若現。及第五無明現行。此等無
始巳來。皆依無明住地種子。而得生長。所以無明住
地種。其力最大。上煩惱依。謂上品煩惱也。無明者。即
是所知障也。和尚云。疏文應錯。復應撿經文。
疏云隨餘煩惱有俱不俱者。疏中隨字或錯。應是雖
字。義善得者。餘煩惱。如前貪嗔不並起。愛憎必不俱。
皆如前明煩惱。離一切煩惱。心皆有無明故。
疏云如二乘等必非有餘煩惱俱故者。意說。無學人
雖無煩惱。遂有所知障中無明。
疏云三難斷增要上上道方能斷故者。此無明住地
所知鄣。即極難斷。要法空智。方能斷故。上上道。不是
九品中上上道也。
疏云見一處住地者。即約邪見等五見為名也。即約
入見道時。一時斷却故。分別煩惱故。名見一處。
疏云次有三品迷事理惑約界論之者。約三分界論
者。謂名愛住地。欲界中修道煩惱。有九品故。色愛住
地。即是色界中修道煩惱。有愛住地。即是無色界中。
修道煩惱。故約界論也。
疏云後一智鄣總名無明無品數故無有別迷諦行
相故者。或有初地菩提能斷有頂所知障。或有第十
地。即斷欲界所知鄣故。無無明住地無品數也。此所
知障。若與煩惱同體。與煩惱俱起。即所知障。亦能別
迷諦。若二乘人。斷却煩惱障。雖有所知障。所知障即
不能別迷諦也。
疏云此約數種名之為地等內分別。解云。一約數。即
五住不同名數也。二種約種。即約種子名住地也。三
約斷。即約見修二斷。修道一處見道斷。次三修道斷。
後一通見修道也。
疏云古云此五住地如四流體三界煩惱中一切無
明名無明者不然者。四流體者。一者欲流。謂欲界中。
除五見及無明以別。自餘一切煩惱。皆是欲流。二有
流。謂上二界中。一切煩惱。亦除却無明及色見。三者
見流。謂三界中。一切身見邊見於取見取邪見為體。
四者無明流。謂三界一切無明為體。故大德釋。五住
地者。見一處住地者。即是見流。謂三界中。身邊見於
取見取邪見也。欲愛住地者。謂欲界中。除五見及無
明巳別。餘一切煩惱是也。色愛住地者。謂色界中。餘
五見及無明巳別。餘一切煩惱是也。色愛住地者。謂
色界中餘五見。及無明巳別。餘一切煩惱是。有愛住
地者。謂無色界。及中一切煩惱是。亦除見。及無明住
地者。謂三界中。一切無明是也。古師雖作此釋。即不
是也。即此唯識論文中解為正。
疏云即初地中斷五識或二障並得者。五識之中。亦
有分別所知障。即入初地時。與煩惱同斷。若五識中
俱生所知。即十地中。地地皆斷也。
疏云菩薩俱鄣二果別故者。若二障即通鄣菩提云
果。若煩惱鄣。即正障涅槃。兼鄣菩提。若所知障。即正
鄣菩提。兼鄣涅槃。二果者。謂菩提涅槃也。
疏云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小故不說者。若凡夫身中。
有煩惱故。即能鄣四禪八定。如欲界煩惱。或不善性。
有落性。即能鄣初禪定。要作六行伏或道。伏却欲界
煩惱。方得初禪定也。如初禪地中。所有煩惱。即能鄣
第二禪。第二禪定巳上亦然。即伏却初禪煩惱。得第
二禪定。巳上准知。異生即說煩惱。能為定得。然羅漢
唯能斷煩惱定鄣。唯能伏所知障定鄣。以二乘人無
法定智。不能斷所知障定鄣或。如有二阿羅漢。唯用
初禪未至定中無漏道。斷煩惱盡得阿羅漢果。其人
天。無不得四禪。及九次第定。其人既斷煩惱盡。如何
不得四禪八定等。此人身中。即有定下劣性。不肯進
修故。能鄣於定。名為定障。即是所知鄣攝。是人以得
初未至定。未至定中。有劣分離生喜樂。領受此未至
定中中喜樂受。而不肯進。後時起無間道等。伏此定
鄣。得非擇滅。即得根本定。唯能伏定鄣。不能斷也。以
擇滅無為先巳得故。即故即下劣性。名定障也。由斷
變異受故。得不動無為。由斷樂變異受故。得相受滅
無為。小故論文不說。二乘能斷所知障也。唯得漏無
漏受。若所三果。即得淨定味定無漏定。若阿羅漢。唯
得淨定無漏定。無味定也。以斷盡煩惱故。
疏云伏煩惱時此俱法執亦不起故伏煩惱法執乃
至加行智伏者。此文意說。異生用六行有漏道伏時。
與煩惱俱時所知障。名能伏。令不得起。擬其勢以同
體故。非但此六行伏惑。有漏道能伏煩惱及法執。即
見道巳前賢聖行法中順生世。是有漏加行智。亦能
伏煩惱及法執也。有生執必不帶法執。迷淺必迷深
故。有有法執不必帶生執。如二乘無學起法執時。無
生執故。若名是一者。執我常體周遍。常得虗空等。等
三種我。反執常為我。皆是我執。若名是執空性二十
五諦。除我見及六句義緣法起。是等皆名法執。若據
實而言。執空性二十三諦六句義等。皆是邪見煩惱
攝。以諸文言非因計因皆邪見攝故。不是我執攝。執
我我者。方名我執故。如成實論師名師子曾。先是數
論宗中出家。後時即得佛法中出家。與經部師。而非
作弟子。即造成實論。仍用彼數論宗言。五塵生五大
五大生攝有。其人若是凡夫。說此五塵生五大等。皆
即是邪見。是煩惱鄣。不是我執攝。若執我方是執故。
其人若得阿羅漢果。說此五塵生五塵生五大。即是
法執所知障也。大有阿羅漢。執有微極。同外道計。皆
是法執所知障收。
疏云能伏二細分別現種者。即能伏現行令不起。亦
能折伏種子。損其勢力。不能生現行。
疏云其俱生現種皆少亦能伏者。若俱生身邊二見
獨頭者。最極細故。其加行位。不能伏之。若俱生身邊
二見。與貪癡慢俱起稍麤故。其加行位。亦能伏之。若
餘俱生貪癡慢迷事生者。亦能伏之。其種子亦被折
伏種子勢力。二不能生現行也。
疏云菩薩不斷下界或起定生上故者。謂諸菩薩不
退地定。還生欲界故。或不伏欲界煩惱。而生上界。得
上定故。若異生用六行伏或。即要伏下界煩惱盡。方
得上定生上界也。若生欲界。必退却上界定也。問菩
薩亦作六行伏惑之道。生上界不。答資糧位菩薩。亦
作六行伏惑之道。而生三界。即如資粮位菩薩。於劫
壞之時。亦作六行伏或之道。而生上二界。或生他方
世界。皆得不麤。若至加行位。必不作六行伏惑之道。
此行位多作三無性觀。入唯識論。欲入見道故。問且
如加行位菩薩。未得無漏故。不得生淨居。不作六行
伏之道。不得生上二界。此加行位。若至劫壞之時。當
生何處。答此加行位菩薩。劫壞之時。即他方欲中。為
此菩薩。欲入見道。論文中。唯於欲界。有善趣身起故。
生他方欲界之中。經說二種人得生他方。一謗法之
人。入此方無間獄。至劫壞之時。生他方無間緣地獄。
如此法華經說。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二者
此界有情凡生他方國土。而得往生。除此巳外。更無
有文說生他界。問如何得知資粮菩薩而生上界耶。
答如經中說。波羅蜜多聲聞。毗鉢舍那菩薩。若定若
生。以無色界心。了一切法。若定者色。即唯得上界。若
生者。即是身生於彼土界之中也。說此二諦與諸部
相攝者。准此第十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亦是諸部
相攝法云。
論云亦爾者順決擇分乃至論有亦言者。非資粮位。
是七地中。解行地攝。其順決擇分。亦是七地中解行
地攝。論云亦也。其資粮加行位。亦是十三住中解行
攝。論云散心決定意解思性者。此文意說。若資粮位
中。多分是散心中。亦能決定意解思性。小分是有漏
定中。亦能決定意解思性。既言勝解行地。亦攝加行。
加行位中。唯是有漏修慧。故知有漏定中。亦能決定
意解思性也。巳下明百四十不共法福智相攝。
疏云即十力一切智是起者。此一段疏文言。一切智
亦不是根本智。名一切智。然此十力。皆是後得智。其
曰無畏。亦是後得智。此根本智上。無無十力四無畏。
以後得智中。為魔王故。即起十力。為伏解道故。即起
四無畏。即佛十力中。自有一切智。謂明十力中言。謂
一切智。無淨智。清淨智。離增上智。離增上智。若百四
十不法中。一切種妙智。一切種妙智事。即攝得根本
智後得。若餘處言。一切智一切種智。即是緣理智。一
切種智。即是緣事智。一百四十不共法功德者。謂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
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四一切相清淨土。
謂法有一百四十法也。更別有十八不共法者。謂身
無悟先意無悟先。無種種根。無九十恭音。無不擇損
為六也。又欲無減。勝解無減。念無減。精進無減。實無
減等。又如來悟業起。為知道眼起隨起而轉。身意亦
永了達過者。無著無等。現在未亦然。巳上並是大乘
不共法。若小乘之中。十八不共法者。謂十力四無所
畏三念住及大悲。即為十八。若小乘說。共劫功德者。
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皆是共功德攝。其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輪王亦有也。若八定異生有。若六道。前五
通異生亦有也。四無量八解脫中。前七解脫凡夫共
有四。一切相清淨者。一所依清淨。謂佛身六根及佛
身也。二所緣清淨。謂佛所變淨土。及五塵等。三心清
淨。謂是定也。四智清淨。即諸慧也。即心境定慧也。
疏云且佛十力慧根定知根攝唯是智。解云。然據實
之言。其十力即用信等五法為體。非唯用慧為體。即
說十力是智攝。然准法華。諸出體有五。一最勝出體
故。決擇說。十力用佛具知根慧根為體。二引生體故。
對法云。若定若慧為體。三剋實出體。菩薩地云。用五
根為性。由意勝故。且說十力慧為自性。所以但言處
等智力。不信力精進力。即會決擇文說。四相觀出體。
對法又云。及相應法心心所四蘊為性。五眷屬體。五
蘊為性。定共道共無漏色等。助為體故。此諸亦約最
勝出體。即言若十力。於信等五根中。即是慧根攝。若
十力三無漏中。即是具知根攝也。其十力及十信盡
智身故。十力皆約者。即三根對。謂信等五根。意喜樂
捨九根上。空三無漏攝故。此三無漏根。即是依也。謂
在見道中法前九法上。世來當知根。謂在修道中。依
前九法上。世巳知根。謂無學道中。依九法上。而立具
知根故。此言十力。是具知根攝。
疏云四無畏五根具知根攝通誰知者。其四無畏。即
是信等五根攝也。亦是具知根攝。若五根攝。信等五
根。進念定即是福攝。若五根中慧根。即是智攝。故四
無畏通福智攝。若四無畏。依具知根中。五識等為體。
無畏亦畏亦是福智。
疏云諸相隨好舌根及四根處乃至合四所攝者。正
取舌根。不取餘根。即取餘四根扶根塵。餘四根扶根
塵者。謂身根眼根舌根依處。依處者。即是扶根四塵
大種。今取舌根者。即三十二相中。由如來契會舌根
常得味中上味故。唯取舌根也。又取舌根依處者。三
十二相中。世尊相薄廣長。能露面輪。至于髮際。即是
舌根上扶根塵也。今取根依處者。三十二相中。世尊
眼睛紺青鮮白紅白[糸*芳]晈潔分明。此等即是眼根上
扶塵。若言眼能遠無即取眼根。今既不言遠見故。不
取眼根也。今取界根塵者。三十二相中。世尊陰相勢
淨藏密。其由龍馬亦如馬。即有是男根上扶塵。若三
十二相中。自餘相皆依身根扶塵。若鼻根耳根扶塵。
即在鼻孔耳孔中深故。三十二相中不明也。今者亦
應取聲。即三十二相中。世尊其聲體震。由如天皷。疏
中應言。合四根扶塵所攝。今者唯取舌根。因取四根
依處者。以為依舌根依處上。而立三十二相。三十二
相以用舌根依處為體。其實佛五色根。皆是無漏。即是
福也。餘人中。有漏異熟五根。非是福也。巳是無記性。
若言由福業故。即感得人天中五相。得人天中五相。
從能感之業為名。即人天五根。亦得名福田。他福業
感故。若三惡趣中五根。皆由非福業感故。所以三惡
趣五根。不得名福。男根者。問佛自受用身。常居第四
禪。佛自受用身上。得有男根不。若言有者。如論中說。
男女二根形醜漏故。色界無男女故。有四句云。有男
非女謂。欲界中具男根者是。有女非男。謂欲界中能
生養者是。亦男亦女。謂二形者是。有非女。謂上二界
天是。故知色界無男女根。若言無者。云何言佛具三
十二相耶。答如來自受用身上。亦得有男根。以是大
夫相故。若言餘色界天皆無男根。佛既在第四禪。佛
二無男根相者。例曰上如有漏鼻舌識。即許唯欲界
繫。其色界無二識。其有漏眼耳身識。即計初禪繫。第
四禪即無眼等三識。成佛巳即許無漏五識。皆許第
四禪。有云今此亦爾。雖除色界天等定無有漏男根。
何妨如來身上即有無漏男根。故知自受用身上。亦
有男根。然他受用變作身。亦具男根。然亦不可言色
男中。頓悟菩薩。受變易身上。先無男根。後成佛時。亦
無男根。其依先欲界中。漸悟受變易身。有男根。後成
佛時。即有男根。難曰。欲界漸悟菩薩。先有男根故。後
成佛時。即有男根。其依色界煩惱悟菩薩。先無變易
故。後成佛時。即有男根。其依色界煩惱悟菩薩。先無
變易故。後時成佛。即無男根者。亦應欲界漸菩薩。先
有五識。可許後成佛即具五識。彼既不爾。此云何然。
故知頓悟菩薩。後時成佛。齊有男根。諸相隨好。隨好
者謂八十種好。莊嚴於三十二相。即是隨相之好。
疏云三不護如無畏者。三不護者。謂身不護。語不護。
意不護。此三不護中。若身語不護。謂身語業。即是色
聲攝。若意不護。謂意業即是意俱時思故。此三不護。
若取身語意三業。即唯是福。是福若三不護。取捨等
五根為體。即通是福智二根慧根。是知信進念定。即
是福也。若餘人即有三護。謂護身護意故。
疏云三念住非根攝無貪嗔所攝即唯福者。三念住
者。若有一類眾生。將刀斫佛右脅。如來緣之不生嗔。
即是無嗔。又有一類有情。於佛左塗栴檀。如來緣之
即不生貪。即是無貪。又有一類有情。不將刀害佛。亦
不塗香。如來緣之亦不生癡。皆正念知。若無貪無嗔。
即是二十二根攝。此三念即唯是福攝。若是正念即
是福是根攝。若是正知即是智攝。即是根攝。然疏中。
能皆約隨增說也。故三念以有正念正知。應是二十
二根攝。今者但取能發心因。故取無貪嗔非根攝。
疏云無忘失法者。然此無忘失法。即是慧亦有念也。
由有念故無忘失。即有慧能簡擇。由有念。五根之中。
即是念根攝。即是福由有慧。即五根之中慧根攝。三
無漏根。即是具知根攝。即通有福智也。
疏云隨增說上言如力唯智一切種妙智亦爾者。其
百四十不共法中。唯一切智是純智攝。餘十力等。皆
通有漏福智。永斷習氣。非根六根所修者。此無為法。
或是第六意根。為能修無為。是所修發故。名六根所
修。據實即九根所信。謂信等五根意喜樂捨。喜樂捨
既是三受。不得並生。即證無為時。七所論謂信等五
根。及三受中。隨應取一受。永斷習氣者。即是擇滅等
無為。由從生無為。即能永斷習氣。永斷習氣既是無
為。即非二十二根攝。六根者。即是能從無為之法。應
是七根。謂信念定慧五根。及意捨根。皆是能證之法。
或可此支除心王故。不取意根。唯取心所。即唯取信
等五根捨根也。故唯六根也。喜樂捨三受雖別。然二
受不並生。又同是一受類故。合三受而作一受數。
疏云菩提分中四念住根力覺支乃至少分是福餘
唯福非智也者。若四念住。既以慧為體。故四念住即
令是智攝。念四正勤體。即是精進。若四神足體。即唯
是定。故四正勤及四神足。即唯福攝。若五根中慧根。
五力中慧力。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若八正道中正見。
正見擇法覺支慧力慧根皆是智也。故云不分是智。
若餘信進等。乃至正念定。皆是福攝。問佛具幾根。答
佛身中。謂具眼耳鼻舌身五也根。及男根命根意根
喜樂捨根。及具知根。問如來天住之中。唯住之中。唯
住第四禪中。第四禪中。既唯捨受。下三禪中。有喜樂
受。如何佛身中。得有喜樂受但成而不得現起也。問
凡不起樂受者。何故下文言。佛受用大乘法樂。答言
大乘法樂者。即是輕安樂。非是樂受。問尋名解義。既
名大乘法樂。如何是輕安樂。若言輕安樂是大乘法
樂者。異生二乘等。亦得輕安樂。其異生等。皆應名得
大乘法樂。若言得者。與佛所何別。若言非者。如何云
輕安樂即是大乘法樂。應問法師。問男女二根。既是
醜惡。如何如來自受用身有男根。答佛身男根者。即
三十二相中。闕馬陰藏相。由如來有三十二相故。佛
身中有男根也。問佛身中眼等五根。及命根既無漏。
何故眼等五根。不是具知根攝。答由如有頂地中有
無漏。而不明利。即有頂地中無漏道。不是未知當知
根巳知具知三無漏根所攝。佛身五色根亦爾。雖是
無漏。非是具知根攝。又眼等五根是色法。具知根是
心法。色心既殊故。六色根非具知根攝。問大乘十八
不共法。與百四十不共法相攝云何。三念住非根攝。
無貪嗔所攝者。問第三念住。即於等分有情。而不起
癡。即有無癡。何故此中唯言無貪嗔。問神足中。有欲
勤心觀。欲是真。如何疏說四神足唯福。問八識於二
十二根中何根攝。問上來明百四十不共法是福智
者。此等為約佛自修得福智。為約生他眾生福智。有
唯起非福乃至四念住願智等。問願智者。謂是阿羅
漢所起先淨願智。為是十度中願智。准下論中。出十
度體。之後五智。以擇滅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有
義。第八以欲界勝解及信為性。即以此三。為自性故。
又餘聖教中亦言。即以欲勝解信智為體。如何疏中
說願智等是智非福。又此願智。為願即智。為願與智
別。為先發願後起智。答如愚意者。疏中即約小論文
初師義。所以說。所以說願智唯智非福。其願智六道
或同或別。若願智知過去未來。即同宿住起生二智。
若知現在。方名願智故。與二通別。若知無色界者。或
漏盡智。知或是願智也。願智者。即用世俗智為體。應
引俱舍頌。願智能遍緣。餘如無淨說也。餘差別。問功
德智福。以是無漏故。若真如即非福智。據實而言。其
相名分別正智。皆通有福有智。若三性中依地通福
智。若圓成實遍計法性。非福智也。
論云且依六種波羅蜜多通相皆二者。若菩薩行六
度時。但唯濟益有情。即六度皆名為福。若菩薩六度
時。若擬自斷除煩惱求菩提。即六度皆名為智也。若
約助伴。即智與俱行即智。與福俱行即福。
論云別相前五前為福德第六智慧者。問若別相中
前五是福者。何故下論云。忍以無嗔精進審惠為性。
既言審慧。明知忍亦是智攝。又問六度中。忍與智何
別。
疏云隣近生起以出體者。此文即是生起次下論文。
次下論文云。或後前三唯福德攝等。若依定心。亦能
行布施等亦得。即如八地巳上菩薩。無出入觀。恒在
定心。亦能引施等。若入初地巳上。即能施身命。第三
地極增。若入初地巳上菩薩。即無怨家能實。若菩薩
自身命等。皆是受在忍。若八地巳上能行忍者。無怨
家能害故。即無耐怨若忍。亦有安受苦忍也。八地菩
薩身生色界。如何得忍耶。應問。又問初地巳上菩薩。
得具幾忍。問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二種又何差別。答
彼他怨害家。將得棒杖。或得刀害。皆名耐怨害忍。若
拔師俱具五打。或拔怨家惡口罵。或拔他盜劫破物。
或自捨身命。皆是安受苦忍。
疏云若依精進前三名福。遠智慧故名遠也。不是前
三攝。於精進方修禪定。禪定能發慧遠。
疏云若依精進修三慧六善巧觀四諦緣生法等。修
三慧者。謂聞思修三慧也。若餘論中說。第六波羅蜜
三慧。即是加行智。根本智後得智。即是盡理也。若唯
識論說。第六波羅蜜三慧。謂生空法空俱空。據實言
之。三慧中但有二慧。入法空必有生空故。法空即是
俱空攝受無別。俱空即是不盡理也。問唯識論。波羅
蜜中。何故不取加行根本智後得三慧耶。答為下論
文。明三學中。慧學有三。謂加行根本後得三慧。下文
既明加行等三慧。又上論文。第六度中。又明加行等
三慧。即有重也。所以第六度中。唯說生空等三。即是
盡理。若餘論第六度中。說加行等三慧是也。緣起者。
謂十二支也。後三唯智近生智故者。謂由精進方修
禪定。能慧名近生也。及定是福者。然前文。即約定能
發慧故。說定名智亦者。此文即約定自體是福願。此
意即是別境中定也。隨意樂力乃至皆通二利者。此
加行行時。隨意樂說。若人行六度。唯為自未來得果
好。即是自利。若行六度。唯為利他即情。即是利他攝。
疏云或唯自利謂諸相隨好者。然疏文中不盡理。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亦通利他故。故如來現化身。三十
二相等。皆為利他也。即如一切怨家惡人。若見佛時
即捨惡。盲者得眼等。皆是利他也。又如經中說。教量
功德。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所有功德。不及
如來一毛孔中功德。佛身八萬毛孔。八萬毛孔功德
百萬千分。即不及八十好中一个好功德。假使八十
種好功德百分千分。三十二相中陰除無見頂相梵
音聲相。不及三十二相中一相中一相功德。假使除
三十二相功德百分千分。不及一無見頂相功德。假
使無見頂相百倍千倍。即不及好來一梵音聲相德。
何以故。梵音聲相。若說法時。即令無量百千有情。皆
得離在而得道果。如何說三十二相唯自利也。又如
八十種好。亦通自利利他。若八十種好通利他者。謂
第六十四世尊法音。隨穴大小增不減。應理無善。第
七十一世尊音聲。不齊不下。隨穴生意利悅與言。七
十二世尊能隨諸有情類。言音意樂。而為說法。七十
三世尊音漢說諸法。隨有情各令得解。七十四世尊
說法減依取第必有因緣。言無不善。此巳上五。今皆
是利他。然疏主約多分說。所以言相妨唯自利也。唯
自利。謂永斷習氣。利他謂四攝等。自他俱利。謂相好
及六度等。
疏云或自他俱利謂六波羅蜜等。解云。若氣施三種。
皆是利他。若小乘說。若施浮圖形像。即唯是自利攝。
以無受者故。若施病兒及俱等。即名利他。以有受者
者。若持於三種之中饒益有情。即唯利他。餘二即自
利。耐怨害忍。即利他自利。三種精進中。利樂精進准
利他。餘二自利攝。三種精慮中引發中。若菩薩為利
益有情起神通。即是利他。若為嬉戲起神通。即自利。
辦事亦通自利利他。安住唯自利。慧中加行智後得
智通利他。若根本智唯自利。
疏云同事者。謂菩薩若在長者者長者者中尊。若在
師士師士中尊。皆名同事。如維摩經。入諸酒肆。能立
其惡。入諸婬舍。是欲之過。此等即相通不同事也。
疏云有四種菩薩行者。波羅蜜者謂六波羅。菩提分
法者。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神通謂六根神通等法。然
菩薩為自求菩提故。行波羅蜜行。為降伏二乘故。修
菩提分法。降伏外道故。修神通行。為成熟有情故。修
熟有情行。此四行通地前菩薩。及十地菩薩。皆修此
四菩薩行也。
疏云三十二相。解云。三十二相。總有二類。一者即如
凡夫復無遮幡幡轉。即是一个輪三業。此巳上皆是
輪王。二者其本有無漏種。曾未得增長。即是入資粮
加行位菩薩。修有漏聞思修三慧。廣造福業勢力。資
此本有無漏種。令得增長。亦造無量輪王業。故下諸
文引大論。若在勝解行地始能修。彼論得方便菩薩。
雖合作輪王。菩薩不肯輪王業。而捨王位。作貪下下
七人。即積集無王業。名積集資粮菩薩。若凡夫造得
輪王業。即受却也。既地前由有漏業。資本有無漏種
子。無漏種子忽生現行。即入初地。入初地無漏報有
漏思也。無漏識言語。有資我無漏。得生現行。汝有漏
於我無漏大有思。且我無漏。資汝有漏業。初地且作
鐵輪王。二地作金輪王。至第十地。第四禪王。既至第
十地作第四禪王。既至第十地金剛心時。無漏語自
我相。汝思即是捨却汝。今我作佛。即是無漏報思也。
十地之中輪王。即總是有漏異熟無記果。
疏云即彼天說三十二相乃至下唯有種子等文。有問
何意有此疏文來。答上來即解勝解行地。所修修法
因果之中所有功德。今者却談所說功德。在何位得
有。故有此文來也。問三十二相等。地前解行地亦得。
何故今說地上。方得。益地前雖得三十二相。唯是有漏。
非殊勝故。未得十王位。無漏資有漏三十二相。至初
地具無漏資有漏。方得十王位相故。此論文中說。地
前不得三十二相。又云若諸不共法乃至善淨圓滿
者。此文意說。十地菩薩。小分相似。如何言得百四十不
共功德。未正故。故維摩經說。菩薩進力無畏。故知十
地菩薩。未得正也。今者得者。假名為得。由如讚初發
心人。云發心究竟二不別。意說。此人成佛巳後。方得
與佛不事。若在凡夫。如何與佛不別。故知亦讚語。今
此亦爾。故知劫中修一切菩薩行乃至未得淨故者。
意說。地前未得十地位中十王位。殊勝三十二相八
十種好之異熟果。說入因中者。意說。由行三種練行
為因。能入資粮位。
疏云三種練磨心行除四處緣此義初境止觀恒常
等者。若菩薩謂除退故。修三種練磨心。為除障故。即
但斷除四實障。一菩薩廣大屈他況巳練。二萬行難
修屈者巳曾修練。三轉依難修屈引麤況妙練。四處
鄣者。一二乘作意者。即是不定性菩薩。超二乘人作
意。唯擬厭生死欣涅槃。求二乘果。二諸疑離疑者。諸
疑者。即通地前定性不定性小菩薩。疑二乘為得作
佛。不得作耶。說自身及諸菩薩。為獨得作佛。亦不得
作耶。疑自他故。名為諸疑。離疑者。此小菩薩疑云。唯
有我能行菩薩行。即得作佛。離菩薩乘以外。疑餘二
乘得作佛。為不得作佛。為不得作故。邪是鄣也。疑如
䟦路。不肯進修。三離所聞思我我所執者。所聞者是
聞慧。所思者思慧也。約定性頓悟初學。作安立非安
立諦觀。或修聞思慧。或作布施六度之行。此小菩薩。
遂自念言。唯我能作此行。乘是好人乃是菩薩。餘人
不能作此行者。即是惡眾生。此小菩薩作此念時。即
是菩薩鄣。此小菩薩。若言我能即是我我所執。何以
故。菩薩修行之時。不見能行施三事體空。方是菩薩
真行也。四斷除分別緣法義境者。謂諸頓悟定性不
定性小我。或行無相行。既執為好。或作四諦觀。即執
此行為好。即是菩薩別法者。謂十二分教義者。即是
能詮教下所詮之義。即此菩薩。於能詮教法所詮義
中。而生執差諸菩薩。即作四諦觀。即了知有染淨因
果等。亦作無相。即時除一切相。上者定也。散觀者慧
也。即是菩薩雙修止觀憚常者。修行無間故。雖修即
殷重。即恒常加行。
疏云廣者無邊。謂成佛巳諸根相好一一無邊。大者
無上。即如來超過十地菩薩。故名無上。又過二乘。亦
名無上。深者難測者。唯佛能知。餘凡人不能測知故。
時長者。即經三大劫長時修因。方得成佛。又一向成
佛。即盡未來際故。
疏云諸有鄣善等乃至一切自體圓滿而生者。若持
戒行施等時。唯求當來生死中富貴王位。皆名有鄣
善。意說。如人說無遮不食等。或行施等。從此命修巳。
即得後身中可愛樂輪王等殊勝自體。得生命有鄣
麤。初亦舉菩薩。後舉轉依。論實皆同者。然今論中。初
令菩提廣大言。唯菩提名廣大。其後涅槃中亦得廣。
言轉依廣大屈引況巳練。二皆同也。亦者論中亦約
菩提。即是智之用廣大故。故於菩提上。偏言廣大。若
涅槃是理。即是所證之法等。涅槃上偏言難。
論復修此加行應列其名。解云。總即結上所以者。即
是論文云。菩薩先於初無數劫。乃至既圓滿巳。總結
上資粮位行行。由得見造。復修此加行者。即是論文
云。為入見道位。即唯識性。復修加行是也。意說。今時
行行者。皆得見道故。復修加行。復者重義也。行資粮
位。今重修加行位所。所以名復修加行。猶如小乘說。
先觀地縱馬奔馳。既有三法。一乘馬人。二所乘馬。三
即所觀地。如先觀地也。菩薩在地前。具作安立非安
立真如觀等。即如先觀地。正入見道時。即如縱馬奔
也。菩薩如來馬人。喻無分別智。地前真如四諦理應
別其名者。即是此論云。謂燸頂忍世第一法。可曰名
之。
疏云巳聞隨修道達契經等法乃至得清淨轉依依
也者。巳聞隨修者。即是聞慧。謂聞十二分教契經等
法。能詮所詮。皆悉解了。既經教巳由教持心。恒常進
求。不令退轉。即是持也。如理作意者。即是思慧位也。
凡所為作攝可道理。由思起故。顯三摩地。依止定心。
即是修慧。照境分明。不遇迷故。即是明也。是無漏聖
智明入初地也。以入初地。以證得一分二空之理名
依。依者即是轉依。又云巳聞修道達真如乃至第五
是地果者。巳聞隨修契經故。能持心名持。由起如理
作意。即有堪任名住也。次由發得三摩地定明淨。如
於鏡面。定中所現影像。由如於鏡中像。即名鏡也。依
心定中所行影像。視此相分。不異自心。展轉明盛明
也。由加行前行故。即能捨二取。入見道斷煩惱。不如
始業者。謂初地無漏名始也。不如解。
疏云唯是方便利益有情者。其佛果位。但名方便。不
得名方便道。道者趣求義。佛果息趣求故。為利有情
增施。為但有勝進道。或通有解脫道。無有加行。加行
是進趣故。對法八說所有資糧加行道者。即同此論
中非前資粮。無加行故。有加行道而非資粮者。即同
此證近見道故。立加行名。若齊解者乃至約最初說
者。此疏中說加行德。亦名資粮者。即約對法中說。加
行位中得名資粮。謂彼論說。加行位有三種。一資粮
未具未定生。二資粮巳具未具巳定生。三資粮巳具。
即此生時。准對法說。加行位中。有此三種。今此通說。
菩薩加行位有三種。今無違。
疏云無性云扶求行見方便因相乃至定俱有戒為
我為色蘊故者。謂行相行解也。見者。謂能緣之見。即
無能願之心。意說。此四尋思。體即是慧。方便因相。即
是四尋思。方便果者。即是如實智。此如實智名果者。
即前四尋思家果也。決定智者。即是如實智也。然此
中即有四種出體。一尅性出體。若四尋伺。唯用加行
智為體。若在四善根如實智。亦唯由加行智為體。以
在四善根中情求義故。唯取加行智為體。不取餘法
為體。據四如實智。既通地前上。其四如實智。即用加
行根本後得三智為體。若在四善根中如實智。唯用
加行智為體。若在見道中四如實智。即用根本後得
二智為體。若謂初地巳上七地巳來。既通漏無漏。無
漏四如實智。即用根本後得智為體。若有漏四如實
智。即用加行智為體。若八地巳上。及佛位無漏四如
實智。即用根本後得智為體。二者相應出體者。其四
尋思四如實智。即并用同時遍行別境善十一四蘊
為體。三若約隨增出體。若煗頂二位四尋思。即用五
根為體。若忍世第一法四始實智。即用五力為體。四
看屬出體者。尋思如實智。即用五蘊為體。以定共戒
名色蘊故。既者文言。因中但言加行。不得言方便。恐
濫佛果位方便故。即今此下文中。即因中言方便因
相。方便果。即與上文相違。今正應言。加行因相。加行
果相。即無違。
疏云五根五力為體。解云。若大乘中資粮位中。修四
念處。四正勤。四神足。若至加行位中燸頂二位。修五
根。忍世第一法修五力故。唯取根力為體也。若小乘
中資粮位。修四念處。燸位修四正勤。頂位修四神足。
忍位修五根。世第一法修五力。
疏云四尋思者五事中如理相應分別者。然五事中
分別有二種。一謂修生死虗妄分別。二修出世如理
相應分別。今者四尋思。即取如理相應分別為體。
疏云二唯有漏二唯無漏者。此文意說。五事中若相
通漏無漏。分別及名唯有漏。正智如如唯是無漏。此
文不盡理。今應言正智如如唯無漏。分別唯有漏。相
及名即通漏無漏。佛得無漏名句文身。若十地巳來。
菩薩所有名句智。皆是有漏。即以第八識是有漏故。
疏云若真如是真智所緣名無漏乃至對謂義故名
無漏者。此真如但性能出源與真智而為所緣。故名
為無漏。真如不能著。謂煩惱名無漏也。又非無漏所
緣。所緣攝俱起名無漏。若正智能對治有漏盡。漏盡
故名無漏故。
疏云四十八卷第十住中乃至即如實智名無生忍
經者。解云。即十三住。謂從種姓住為第一。乃至第十
住。即是第八地菩薩。意說。第八地得無漏如實。無漏
如實智。即是三無生忍。三無生忍巳用無漏如實。即
是三無生忍三無生忍巳用無漏如實智為體。謂諸
菩薩。先起四尋思。觀所取空巳。即起如實智。可知。一
切法作如實智時。巳即起如實能取所取執。皆悉得
遠離也。於現法中。一切雜染無生觀等。皆即在見道
中。正得無漏如實智。名無生忍也。乃至從初地。至七
地巳來。若起有漏如實智。即不名無生忍。若起無漏
如實智。即名無生忍。若至第八地中。能得無漏如實
智。名無生忍。
疏云故此唯忍可是果者。即是四如實智。彼唯加行
是因者。即是四尋思。
疏云中忍雖亦觀無能取乃至而前印今名實智。解
云。問下忍印無所取。上忍印無能取。下忍上忍下名
實智。如燸頂二位觀。無所取有。即不名實智。中忍二
觀能取。應不名實智。答若燸頂二位巳前光。即可不
名實智。中忍雖觀能取。而未印可。由前有下忍以印
可故。又是忍欲。故云中忍亦名如實智也。
疏云非是尋思與尋相應不爾上地應無燸頂者。此
言尋思者。但是慧異名。能觀察故名尋。即非是不定
中尋也。亦不是有尋有伺初名尋思也。若是四不定
中尋者。有尋有伺。即在初禪。二禪巳上皆無尋伺。即
初禪地有尋。可許初禪有頂燸。二禪既定尋。二禪巳
上應無燸頂。二禪巳上乃至第四禪。既有頂故。由尋
思作。是四不定中尋也。若在初禪有漏四尋思。燸頂
時四尋四。即得與初禪尋伺相應。若起二禪巳上四
尋思。尋思即不與尋伺相應。
疏云既於前位緣法義境者。即於前資粮位中。緣能
詮教法。所詮義為憶。
疏云無性第六釋此中名者。乃至謂句句身多句身
等。皆名之果。解云。然論文中言名者。即是詮色受根
之能詮名也。問論文中何故不言文句。但言名耶。答
此中言若者。亦攝得名因名果。謂名即是果。文即是
因。由文為因。方起名果。即舉果以攝得因。故但言名。
不言文也。舉名即攝得文也。又名因句是果。由名為
因故。方起句。即但舉名因。即攝得句果。即舉因攝果。
但說其名。不言句也。名召諸法勝。但說尋名者。即會
違也。問何故諸論中。不言句尋思文尋思。而言名尋
思。答名能詮召諸法勝故。所以但說尋名。不言句文
也。義者如名身等。所詮表得蘊。准前文中名詮自性。
自性即自體。句詮差別。即名與自性對。句與差別體。
即應言名尋思。自性尋思。何此言名尋思。即言義尋
思。答今者即義寬故。不說自體者。問准前文中。名詮
自性。自性即自體。句詮差別。即名與自性對。句與差
別對。即應言名為思。自性尋思。何故此言名尋思。即
言義尋思。答今者即義寬自性狹。若言自性。即唯攝
得蘊處界。五塵等自體即不攝。同在無常。有漏無漏
義。若言義即寬。義即攝得三科自體。及無常等故。若
體若義。總名為義。此中但言義。不言自體。推求此能
詮所詮定不相應者。解云。相應者。相屬著義。今觀能
詮名。不屬所詮義。觀所詮義。即不屬能詮所詮。不相
屬著。故前云二相別相。即是遍計所執也。若法名漏
義。法義屬名屬名屬名。即能詮所詮相應。
疏云即依所說能詮所詮今觀是意言性也。若法能
取心。能取心亦是所取攝。即觀所取中能詮。名所詮
義。依此二法觀其自性乃至如是常等義者。能遍計
性名義之自性。自性謂蘊處等體。不可得故。由心外
所執實義實法體皆無也。若觀名義下差別。在無常
等。有漏等體不得故。由如心外所執。在無常等差別
也。
疏云證知四種虗妄顯現。解云。即是依他。名義自性
差別。
疏云了達四種遍計所執者。即是是遍計所執名義
自性差別。
疏依合相觀故通達二種乃至觀二種之自性。即約
立四尋界差別觀名義。即是離相。若合名義亦爾。自
性差別自性差別一處觀。即是合相。即同二云相同
故合思察也。解云。依合相觀者。即是四尋思。謂四尋
思。一名。二義。三自性。四差別。四種即合名自性。一處
明。即合名差別義差別義。今一處明之。離相觀名。即
作亦相觀二義。三名自性。五名差別。六義差別也。其
巳前。
疏云四尋思者於意言境者。即是唯識也。由如於意
能表所緣之法。如名詮所詮之義。以呪於意言也。今
四尋思中名者。即不是十二分教能詮之義名。但是
教義。定相屬著。此菩薩即觀名之與義不相屬。亦如
人初生之時。無未召名字。至長大巳去。方今立名。又
如人死巳後。名由常在。故知此名與義無不相屬。如
何此即生嗔恚。由如容寄相似。無實定名。亦如劫一
切之上。即立千名。既有千。豈一體法而有多。又如一
瞿詳自於九法。即應一法。而有多體。故多假也。
論云此四識離及識非有者。此四離識者。即是下忍
位印所取皆察所取。名離識故。及識非有者。識者能
取也。意說。在中忍上忍。觀能取空也。了知內識及所
變相屬不相離者。內識者無分也。所變者謂相分。即
觀依他相見。屬別相離。此在四善唯以三性觀者。若
在四善根中。未得真三性。若入見道巳。方得真三性
觀。謂在根本智寬。先現通法空門。親證真如。即名真
作遍計圓成觀。若無漏後得智中觀依他。如淨依他
上無計執性。即是真作遍計依他觀。下品巳久修習
者體然。若人壽五百歲時。即菩薩在四善根中。或經
四生五生身巳。方得入見道。以人命短。所以經生數
多也。然此四善根中菩薩。雖同與餘人。受年百歲。由
得神通力。若延命即得千萬歲。若四善根菩薩。在人
壽八萬四千歲出世時。其菩薩在四善根中。或經一
生巳。以得入見道。若人入約地巳。各有上品。乃至不
復四尋思觀者。若先未伏二取。今取今在加行位中
四尋思。即欲觀能所取空。後智如實智等印。能所取
空。即在加行位。即通其所取空。欲燸頂二位。皆觀所
取故。亦忍重印所取空。謂下忍及世第一法。亦即所
唯一重觀能取空。唯是中忍位。亦通重印能取空。謂
上忍印。能取世第一法。二空觀印故。於前印觀能德
取空。若入初地巳智。不作四尋思觀。亦不觀能所取
空。以先除能所取故。即唯起四如實智。印能所取空。
此四如實。即是三無生忍體。此於地前位并上中品。
若入地巳名有上品者。問地前如實智。即有四種下
忍。印所以空。乃至上忍印能取空。若入初地巳。乃至
佛果位。亦有四種如實智。亦下忍印所取空。乃至上
忍印能取空。問四尋思思。與遍行思。為別為同。答不
唯是慧故。下自知此四尋思次第者。初觀名義不相
別。次觀次性名自性者即唯能詮之名。但行蘊攝。次
觀義自性者。即通五蘊及非蘊。謂無為亦是義故。次
觀差別。即觀二種之義。謂在空等義。初無遍計所執
性。次無依他性。後無圓成性故。名以三性。皆觀所取
無。並是此空觀也。四法定地名者。地者地者。地即四
善根。亦名燸地位。乃至名世第一法地位。然資糧等
五位體皆是假。若至資粮位時。即用眾多法而作。乃
至究竟位亦然。至此究竟位中。即得眾多法。即用多
究。法何為竟也。
疏云法無名名無義者。依地所論詮法下。即無遍計
所執之實名。然依他能詮名下。無實遍計。取詮義論。
依前解者。然前解者。行者智者。即無漏慧。得前智之
相。若後解行者行相。即無漏慧之前行相故。今取前
解。
疏云明得實下尋思是慧故名為發乃至名無間定
等。解云。明得定尋思是慧。即是慧俱時。必無前後。由
如世第一法。世第一法即是慧。無間是定。即依無間
定後念。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有一剎那故。今且舉
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極速。唯有一剎那。後燸頂忍世
第一法是慧。其明增定。亦與四尋思同時。若忍世與
印順定。亦同時。皆無前後也。准見道前相名燸。其燸
即是有漏。
疏云明得是無漏慧前相其即是有漏明者無漏慧
初得無漏慧之明乃至名明得定者。言明得者。若所
得者。即是無漏法。若能得者。謂有漏定。此定明得者。
即是慧之是名。非是定之名也。若此有漏慧。與無漏
慧。行相相似。可言無漏慧。有漏慧。名為明得。無漏慧。
即能都分緣諦緣。其明得慧。亦能作都分緣。即有漏
慧似無漏慧。若有漏定。與無漏行相當故。其有漏定。
不得名明得。故說燸位中一个慧體。得三種異名。其
有漏慧名燸。為有漏慧有道無前相故。亦名四尋思。
有漏慧能尋思。尋思名義故。其有漏慧亦名得。以有
漏慧道。先前相故。約義別故。即一體慧。立三種異名
也。問既言明得即是慧非是定者。何故論中云。依明
得定故下尋思。乃至依無間定。發下如實智。亦准此
問。答言依明得定不言明得慧者。即隱却慧名。但舉
所依定。以顯能依之明得慧。由如俗中。隱却如名。不
顯名字。即如且小時。但名某甲之如。若爾出嫁巳。即
名某甲之妻。若老巳即名某甲之五。今此亦爾。但隱
却慧名。但言明得定。不言明得定。不言明得慧。後依
名增長發不尋思。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依無間定
發世第一法等。皆准此釋。皆隱却慧名。今舉所依之
定。以顯能依之慧。即明得之定。名明得定。明得是別
境中慧。定即是別境中定故。明得之定。依主釋也。與
明得俱定故。名明得定。故明得定故明得定。不是持
業釋。即依明得之定。而發下尋思。明得與定同時。名
得定。其頂位中言明增定者。明增是有頂慧非實也。
即明增之定。亦依主釋。即在頂位中。一个慧體性業
增故。有三種異名。亦名頂。亦名上尋思。亦名明增。若
是有頂慧。與無頂慧行相同前。得名明增。若有頂定。
與無頂慧。行相不劣。所以有頂定。不得名明增。言明
增定者尋思。准前應釋也。若在忍位中。即隨義用別。
有於一个慧體故。而立三名。亦名印順。亦名忍。亦名
如實智。本云印順定各印順。即是慧非定名印順。即
印順俱時之實定。定俱時印順。印順之定。依主釋也。
有頂慧可得名印順故能。印前順後。前若體不能印
順故。當不見說。定能印順故。依印順定。發下必如實
智。准前應釋。若在世第一法位。即於一个慧巳無三。
既無間受之定。無間即定。有持業依主釋。以慧唯有
一剎那故。更無間攝故。有以無間即定持業釋。然定
慧有無間之義。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准前釋也。
疏云法無名名無義者。然依他有詮法上。即無遍計
所執之實。名能依他。能論詮名下。無實遍計所執所
詮義。
疏云梁攝論入真義一分三摩地即印所取無名一
分者。彼說一分言。即當唯識中下忍位。以印所執無
也。
疏云隨順遍達所依處故者。所依者。非是身也。但前
前法法。與彼彼法法為所依。前能引後故。
疏云念此三位四善根中慧立為忍者。然言善根者。
非是燸頂等名四善根。亦言四善根者。一下忍。二中
忍。三上忍。四世第一法。此四名善根。皆有忍故。
論云忍境識空者。即是下忍印所取無。忍識空。即是
中上忍。觀能取識無也。
論云此中正忍順忍故者。若下忍上忍。即名正忍。下
忍印所取無。上忍印能取無。若中忍印即但名順忍
也。
疏云無間即是定者。即此一剎那無間道之言。即入
見道。名無間即定。無間之定。無間者即是時也。定謂
定體。即名無間之定。
疏云中忍之順樂印可者順樂後位上品之忍者。即
是中順樂巳後上忍世第一法也。
疏云相者即是空所執相有依他相乃至真勝義性
者。空有相者。此菩薩在此位中。觀遍計所執性空時。
此菩即空所執相。當心現有者。此菩薩正空遍計所
執相時。當心變起依他起相分而緣之。名有相。此菩
薩心中起念口言。此定之相。即是唯識真勝義性。
疏云此中順者乃至古云分別觀論者。乃麤云。名別
觀證。若弘翻名分別瑜伽。即是觀也。此二頌本是彌
勒菩薩所化。即教授四善根菩薩。而入見道故。故今
作佛遂與作菩薩受記。即如釋迦佛。與彌勒受記也。
然無著菩薩。引他彌勒所作教授二頌。安置餘大乘
攝論中。
疏云以時小故從忍位說者。然頌中但說中忍上忍。
不說世第一法者。以世第一法時促故。故不說之。即
世第一法。論中上忍說也。後觸無所得者。觸者從也。
後位見道。即無所得也。有義八識皆有執故相縛於
見通於八識者。此文安慧義。有義不然乃至名為相
縛者。此文即是護法菩薩。立理而問也。若善無記心
無執故。即有相縛者。其後得智。亦應有相縛。若無漏
後得智。即名後得智。若有漏即不名後得智也。巳下
亦是護法有相縛也。
若四不然乃至緣一切境非皆論解者。其後得智一
斷漏方得者。即斷煩惱漏方得。故知若有漏心暫斷
漏也。二體非硬澁非漏所增者。若有漏善無記心心
所。被他煩惱緣故。即毒氣入有漏法中即漏。所謂具
有漏法體。即硬澁不安隱性。無漏法返此。故非相縛。
非虗妄分別境。若有漏法。即是虗妄心心緣之境。四
後得智。緣一切相為證解。證解者。即後得智。緣他智
法。作如幻化等。若有漏心。緣依他時。不作如幻等論
解。攝相俱者。即有漏法。常與第七煩惱俱。為此道理。
所以無漏法。非是相縛。有漏法有漏法有相縛。又云
法云漏相俱故者。即有漏相分。俱能緣見分。漏所增
故者。煩惱後緣彼增彼過失故。
疏云若善無覆無記心中唯現比量其染汙心通非
量者。此文不盡理。且一往而言。以無記心有現比量。
染心唯非量。若據實而言。若善心無記心。有現比量。
亦非非量。善心中緣瓶衣等。若染心中有非有量。謂
染汙心中瓶依等。染心中亦有現量。如五識中起煩
惱緣境時。即名現行。其染心中亦有比量。然疏文中。
有義亦縛。有義彼非。此二有義同無偏勝也。言相縛
者。謂一切有漏法。善等三性心。皆名相縛。縛能緣之
心。即第八識。緣煩惱種子等。亦名相縛也。唯除無漏
心。不是縛也。故四分皆名相縛。有相狀故。非相分名
相縛也。
疏云阿羅漢修道煩惱斷時乃至無堪任性者。望是
一切煩惱。若現若種皆漏體。即一切眾生。有識身中。
由有煩惱種子現行等。令身心不安隱性。無堪任性。
疏云有漏麁重隨眠斷時從漏所生乃至皆得微薄
者。言有漏者。即是一切有漏善等三性心等及色。但
除無漏及無為體。非是有漏故。此意說言。恐如善等
三性心諸法體。雖非是煩惱。與漏俱時。即相應縛。為
漏所緣。即是所緣縛。由此善滿善法毒氣入中。遂成
硬澁不潤槊性。如虵喫人身分毒氣遍入身中。令不
安隱故。此善等三性法。即從無明煩惱漏所生。從漏
所生者。即證無明漏法。而生行等漏所熏發。由現行
煩惱。熏漏種子。在第八識中。令第八識及五根等。成
不安隱性也。本所得者。即此漏法當體。本成所得漏
性。不得餘性。又云本所得性。即約因也。三性法即由
根本二性為體。生緣而得成有漏法不安隱性。即約
體也。在依附性即是果也。與彼相似者。此在依附性。
與彼本漏體性相似。毒重分同故。無堪任性。皆得漸
薄者。不得漏體。過失重故。引此論文。極為盡理。皆得
微薄者。既得羅漢果。此等漏與有漏皆得微薄。
疏云阿羅漢有習氣者。巳有過患故。非是煩惱種子
名習氣。即是無堪任性名習氣也。即有習氣。名為過
患故。即是前文中。二乘斷種而不斷習。唯佛獨能度。
超越義。如餘其數云。阿羅漢有恐怖有歸依。如來無
恐怖無歸依。
疏云唯佛獨能度為眾生歸依者。此說若佛能斷習
氣故。可與眾生而作歸依。二乘不能斷習氣故。即不
名歸依。故說彼名欲斷盡著是不共佛法者。由如來
能斷有漏習氣故。即得一百四十不共法中。欲斷智
習氣。大論第二說自識中乃至故佛說為行在者。此
文約一切三性。若善若性。皆是種子中收。即三品約
勝劣作法。若煩惱品攝者。即是煩惱淨。若種若現也。
麤重者。違細輕故。隨逐有情性識伏藏識。若業果熟。
即約五果。及餘於威儀工巧。有漏通果三無記種。但
名麤重者。即是從煩惱漏所生故。不安隱性故。不名
隨眠者。體非是煩惱漏故。若一切善等。不名麤重。不
名隨眠。然此文中。亦約勝劣相形作法。非是盡理也。
然惡法即不及無色。無色法即不及生得善法。生得
善法即不及福分善聞思慧。福分善聞思慧即不及
福分善中修慧。善福分中修慧不及順出生世世資
粮位中思慧。思慧即不及順出生世世資粮位中思
慧思慧。即不及資粮位中修慧。資粮位中修慧不及
加行行位中中修慧。修慧即不及加行位中修慧。加行
修位中修慧。即不及初地巳上知七地巳來有漏加
行智中聞思修善。即千倍萬倍。此中前不及後。後全
勝前。前法千倍。然此中亦不約地前修慧。而不及地
上生得善。生得善是闇昧故。問如何說福分善中修
慧而記。及欲界中順出世資粮位中散聞思慧。答若
福分善中修慧。曾應得故。即無始來千迴萬迴轉。又
順三界生死法故。非是殊勝。若順出世間慧。曾曠劫
以來未得故。又能違背生死法故。又順三乘無漏種
而體勝故。由此道理。設有頂地中福分善中修慧。亦
分及欲界中順出世間世思慧也。問如何地前修慧。
而不及地前加行善中散心聞思修慧。答若七地前
加修慧。不能與無漏起引生入。故是劣也。若盡理者。
即一切善無記等法。亦名麤重。從煩惱所增故。又由
此善等法生時。所依身自體。即有堪能。然此菩薩等。
又為麤重所說故。善等法念念說。為行在也。
疏云所知障麤重異熟品攝者。所知障。即四無記中。
是異熟品攝。
疏云領受麤重攝一切有漏受攝即善受亦在其中
乃至即威儀無記餘無記亦攝者。即在等樂應喜捨
捨五受。善等三性受。領受境界。令心不安名麤重。其
也者勞倦麤重者。即是久行住坐臥威儀。令身疲勞
也。及餘無記。即取工巧無記。若久作工巧。亦作疲勞。
此等令身疲勞。此等二十種觸中。疲觸所攝。即如前
文。或損或益。
疏云准五十八文麤重縛乃至亦未斷者。此文即盡
理也。即煩惱及餘一切有漏善等三性法。皆名麤重
也。然顯揚十六論文。亦不盡理。且約執說正是所得
者。由斷麤重縛故。名無所得。即見道及無所見者。猶
離相縛故。即無所見也。即在修道。
疏云相縛即約現行相麤重約種子語者。此文盡理
應理者。若種子亦名相縛麤重縛。第八識緣煩惱種
子時。種子種子亦名相縛。若有現行。亦名麤重縛。
疏云此中言相縛者乃至與瑜伽第五十八有漏麤
重同者。此文即盡理。言斷麤重縛者。如無間道遠塵
麤。即是一障體。解脫道雖治。治即是麤重。無堪任性
是也。故下文。無間道時。雖無惑理。而未捨彼無堪任
性。為性捨此故。知解脫道。塵即是麤。境即是細。如洗
衣初侵塵垢。先除文侵。細垢方脫。今者亦爾。聖道法
麤者先除。細者後斷。然今此中。或以煩惱體名麤重。
或無堪任性名麤重。或有漏善等三性法名麤。總有
類。
疏云初地分得者。謂初地中斷分別斷分別煩惱所
知二障。及斷分別麤重無堪任無性也。若前七地中。
六識相縛麤重縛。由智至八地。第六識無記行二縛。
以第六識恒無漏故。其種子由在八地巳上。若第七
識中。一切我執不行。亦名分無也。即有所知障在。此
位菩薩於安立諦乃至不唯作四諦差別觀者。然菩
薩。或作總空非我一真如觀。或唯觀我空。或唯觀法
空。或作內遣有情假緣智等三心。作此等巳上。皆是
法空觀。又菩薩在資粮位。亦散慢緣諦。若在加行位。
亦作都分緣諦。作上下八諦觀。亦作七周滅諦緣。三
周滅行。即未得亦作空無我。而行非安立諦。
疏云或總作一實真如或別作二空別總言者。一總
觀一切法皆無相故。名一實真如觀。二或菩薩或二
乘人。觀我執皆空。名生空觀。三菩薩觀法執皆空。名
法空觀。此三種即名三心非安立諦。如愚意者。若三
識中前二心名別。若第三心名總。遣有情依法故。
疏云勝鬘經有作無作四諦者。然引勝鬘經中無作。
四諦。雖無作名立。此問非安立名相似。若約離名言。
即不如是。以彼經言。有作四聖諦。無作四聖諦。各有
四重故。既名非安立諦。豈有四諦耶。故知經及伽論。
非安立唯有一重。謂一真法界。安立諦即有四重。加
前諦唯實唯中解故。今取瑜伽論為勝。無作四聖諦
即非安立諦者。然彼論約詮約詮門故。即說四諦名
非安立。謂取四諦下真如。若此論即約癈詮旨。即說
一真如名非安立諦。故此論彼論。各據一義。亦不相
違。又彼論說。菩薩非安立四諦說。離變易身名苦諦。
斷所知障名集諦。待無住處涅槃名滅諦。得法空智
為道諦。此即約事名非安立也。
疏云亦不能伏二種諦障故。解云。二種諦者。謂安立
諦非安立諦。名二種諦也。煩惱障所知障。若正障四
諦。即障安立諦故。於安立四諦下。建立一百二十八
煩惱。其二種亦能障真如。作非安立諦。真如作非安
立諦非安立諦。然今大乘宗。與彼小乘作名安名安
立諦。然今大乘宗中。彼小乘亦作安立非安立也。然
二乘人。亦有人空非安立諦。能斷違理煩惱。問菩薩
在加行位中。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即能引
得當來二種故。非如二乘唯觀安立。既二乘人。入見
道時。亦得非安立諦。能斷煩惱。其二乘人。在加行位
中。不作非安立諦觀。如何得真見道中非安立諦。答
若准小乘中說。在資粮位。厭漫緣諦即最寬。至至加
行位。從後向前。即七周減緣諦二十四周減行。即留
在無常等一行。而入見道中。十六心等安立諦。今者
大乘中說。三乘人在加行位中。即從減餘三諦。及減
上苦諦四行等。皆從後向前減。同小乘說。若欲界下
四行。即是前向後減。即減却苦無常。苦無常以與非
安立真如。不相隨順故。即留著空無我二行。以為加
行。而入見道。以空無我。與真如相隨順。真如之上。亦
有空無我。空無我為門。方顯真如故。故二乘亦能引
見道中非安立諦觀也。
論云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者。且
如菩薩。初修燸頂忍之時。亦通下三禪。若成滿時。西
依第四禪。且如初修燸時。從初禪未至漸漸順勝。即
引根本定燸。後修根本定燸。即引得二禪燸。既至第
二禪。後修此燸。即引得第三禪燸。既得第三禪後。此
燸後引得第四禪。既至第四禪。後修此燸令其成滿。
如是又却依初禪未至定修頂。次至根本定修頂。乃
至第四禪亦然。若修未至定下忍時。即從初未至下
忍微微勝。即修禪根本定下忍。次修二禪下忍。乃至
修第四禪中品忍亦然。若燸頂下忍中忍。即通四禪。
若成得體。唯依第四禪。名下上忍。及世第一法。不依
下三禪。唯依第四禪。以時促故。如愚意者。若頓悟菩
薩。身在欲界三州。及漸悟聲聞。身在欲界九處。及在
初禪。及獨覺在人中迴心。此等人修菩薩四善根。通
依禪修。而入菩薩見道。若漸悟菩薩。身在第二禪。唯
修下三禪四善根。善漸悟菩薩。身第三禪。唯修下三
禪四善根。若菩薩。身在第四禪。唯修第四禪四善根。
以為身在上地。唯除借識。及借下尋伺。及有頂聖借
下聖道。問二乘四善根。皆得異地起不。答曰不然。若
菩薩為遍學諸道。即依四禪中。地地遍修四善根。第
四禪方成滿。若二乘人。唯依一地修。即依此一地。即
頂成滿處。不得異地修。以為二乘人。不能遍學諸道
故。且如次第行者。唯依初未至定中。而修善根亦得
成滿。必無漏初禪根本定中修燸也。依初未至定中
修四善。更不得異地修。雖五地中。皆有四善根種子。
其人唯修一地四善根。禪根本定中。修四善根。四善
根唯依初禪根本地中。方得成滿。此人亦不得依未
至定。及二禪方巳上。而修四善根。乃至超越人。依二
禪四禪等修亦然。若麟喻獨覺。唯依第四禪。入見道
時。其人唯依第四禪中。而修四善根。而得成滿。其人
亦不得依下三禪中。而修得善根也。
疏云六十九中通三乘說三乘人現觀。若二乘人次
第八行者。順解脫分。唯是欲界繫。即用欲界中聞思
慧。為順解脫分也。問次第行者。解脫分善。亦通色界
以不。答若次第行者。通即取初未至定聞修慧。以為
順解脫分體。此約果人。唯依未至定中。得入見道。若
超越行者。先用世間道。曾伏惑者。順解脫分。即通色
界初未至四禪聞修慧為體。其人即通依四禪根本
定。皆得入見道。若麟喻獨覺。唯依第四禪入見道。若
菩薩方便。即通諸靜慮入見道。唯依第四禪。問依初
未至定幾人得入聖。答依初未道。得初二果三果及
第四果也。問依初禪根本定。乃至第四禪根本定。得
有幾聖。答依四禪根本定。得有二果。謂阿那含及阿
羅漢果也。
疏云若有於此執中間。意說。若有緣法執師。中間禪
得入見道者。即此疏文中破之。
疏云若有於此執中間等者。意說。若有餘法師。執中
間禪。深入見道者。即此疏文破之。
疏云此幾依未至依乃至無所有處依可得者。此約
六現觀。即九地之中。得何現觀。故問也。何故但說從
初未至定。乃至無所有處而為問。不問非想地耶。答
今約斷惑無漏道說。不約遊觀無漏。有頂雖有遊觀
無漏。以無斷惑無漏斷道故。故不得問有頂地也。
疏云答一依非依能一切可得又三依五依生。解云。
一依非依者。謂思現觀。不依色無色界定地也。此思
現觀。唯依欲界。欲界中聞思慧。名思現觀。餘依一切
依可得者。即總據餘五現觀名也。又三依五依生者。
即別釋五現觀也。三依者。謂諦現觀。邊現觀。於戒現
觀。五依者。謂初未至及第四禪根本定。此三觀即通
依初未至。及四禪根本定。此三觀即通說三乘。如初
果人。入見道時。此智邊或三現觀。唯依初未至定生
也。若二乘人超越行者。此三現觀。即通四根本定生
也。若菩薩三現觀。唯依第四禪生也。其安立諦非安
立諦。必法同地。如依初未至定智。起非安立諦。還依
初未至定智。起安立諦。必元依初未至定智。起非安
立。別依初禪根本定智。起安立必無事。巳上皆然。若
信現觀。究竟現觀是無漏。即通依十地智起。謂色界
界六地。謂未至中間禪四根本。及無色四地也。若小
乘宗。謂亦依中間禪。得入現觀。即依六地也。
答一依非依非依乃至一種一分亦爾者。然一思現
觀。唯依欲界有。不依上界有。一依非依也。餘依一切
依可得者。意說。後五現觀。通依九地。謂色六無色三。
然修道位中。亦得有根本後得智故。即修道位中。得
有現觀故。智諦得通九地。有非見道中。偏有智邊智
諦也。若究竟現觀。亦通九地。無學為依九地有。若於
信現觀。亦通九地有。故云餘依一切依可得。問於戒
現觀。如何得通上界耶。答今應分別。若爾小乘中自
說。問如何意色界立有定共道共戒耶。彼答云為除
能等智破戒之心故。故上界有定道戒。其事云何。且
如受別解脫戒。唯除於根本身語七支性罪不起。不
能伏除欲界能。等起破戒。前加行含嗔等心。由有欲
界貪五塵等。及由嗔煞生。方破戒故。且如受五戒於
時。唯於支四根本性罪不得起。若受二百五十戒時。
五百戒時。即能伏十支性罪。謂身三語四。雖受得別
解脫戒。而伏所起之性罪。若不伏色界根本能等。起
貪等煩惱時。由有色界貪等煩惱。巳後能犯起身語
七支性罪。而別解脫戒。於不得明淨。為助別解脫戒
力故。即起初未至定共戒。而伏色界能等起執或貪
等煩惱。不能起故。初未至定。能斷欲界煩惱故。即初
未至定。有斷律儀。雖伏欲界煩惱不起。然由有初禪
煩惱為緣故。即引起欲界煩惱。起欲界煩惱即犯戒
也。若無初禪煩惱煩惱即無欲界煩惱。今為除犯戒
障更遠故。即起二禪未至定。而伏初禪煩惱。乃至由
有三禪煩惱故。即引起二禪。二禪煩惱引起初禪煩
惱。初禪煩惱引起欲界煩惱即犯戒。今為令障更遠。
即起第四禪未至定。而伏第三禪煩惱故。四禪為令
障更遠。即起第四禪未至定。而伏第三禪煩惱故。四
禪為令障更遠。即起第四禪未至定。而伏第三禪煩
惱故。四禪為令障更遠故。故四禪中。有遠分對治。所
以四禪中。有定共戒。若四無色。有四種遠故。所以無
色不立有定共於戒。上來雖起定共戒伏雖斷四斷
欲界煩惱。以後若退起煩惱。還犯戒也。若欲令永斷
犯戒。能等起煩惱。助令別解脫戒得清淨者。應起聖
道。永斷欲界煩惱。由此義。即起初未至。聖能斷欲界
煩惱。雖斷欲界煩惱。為令障更遠故。即起二禪聖道。
而斷初禪煩惱。乃至起第四禪無漏定。而斷下三禪
煩惱故。四禪中遠分別治令障更遠。所以四禪中。即
有道共戒。若無色界無遠分對治。又由四種遠故。所
以無色界。不立有道共戒也。然九乘中。四禪有定共
戒。同前小乘說。然第四禪及下三禪。皆有共戒。乃至
加有超越行者。以世間道。能伏無所有處以來煩惱。
後時入見道時。即依上四禪根本定。入見道時。一無
間道皆能欲界犯戒能等。起見修煩惱故。四禪皆有
道共戒。然大乘曰。如汝小乘中。唯初未至。定能斷欲
界煩惱。上四禪根本定。皆不能斷欲界煩惱。為令障
更遠。遠分對治故。即說上四禪中。皆有定道戒。令者
我大乘。既四禪根本定。皆能斷欲界煩惱。何妨下三
無色定亦然。令障更遠。遠分對治。其下三無色。然有
道共戒也。故戒現觀得通一切地也。
又三依五依者。此文唯約自見道中三現觀也。說此
見道中智諦邊。或三現觀。唯依五地。餘一種一分者。
謂助見道中之住現觀。亦唯依五地也。
又彼梵王居多散亂者。然中間禪。即是僻執地故。名
為散亂。故二乘人不生彼天。問若凡夫而作梵王。可
除散亂。若十地菩薩作梵王。如何故散。非純淨地所。
亦得言我是知者等煩惱不。若言十地梵王時。不執
生梵子者。即闕七識住中。根一身異。若言菩薩亦示
現執乘能生汝者。豈可菩薩教有情起身邊見等煩
惱業。又問若中間禪中。則具漏法。唯是大梵王得比。
餘天不得起。可言中間禪是梵王居多散。最非純淨
地。其初禪亦梵眾梵補皆得起。如何言中間禪梵王
居多散。又梵王若起中間餘無漏法。其中間禪無漏。
不除入見道。既梵王坐得起中間禪有漏法。不得起
無漏法。無漏法體離散善。如何中間禪無漏。不得入
見道。又問大乘中間禪。既是非純淨地。即不除入見
道。如何依中間禪。斷俱生煩惱。而得二乘無學果。
又菩功德乃至不同二乘者。然菩薩見道。與究亦見
道。唯依第四禪。若菩薩修道十地功德。即通依十地。
謂色六無色四。故云多依第四禪。若二乘又見道。即
通依五地。謂初果未至四禪根本。若小乘即說。小乘
見道。通依六地加中間禪。若二乘修道無學道。即通
依九地。謂色無色三也。如先所修諸世俗智種子者
即是先居資糧位中。而修四禪八定。世俗智種子。由
彼熏修。皆得清淨。亦名為修。此名諦現觀邊者。即是
在見道中。後相見道緣下上八諦觀時。而傍修世俗
智種漸漸令殊勝。名得清淨也。由彼入相見道。安立
諦心時。即傍修世俗智種子。有殊勝勢力。能生現行
也。
疏云若爾應修道位應知未知當知根種子不殊勝
者。此中難意。且如見道中。傍修三無色有漏世俗種
子。有漏世俗種子。名未知當知根。即此三無世俗智
種子。被見道傍修巳久。至修道位。此種子應名未知
當知根。答云。世俗智種子。雖體是一。約見修二位。不
若見道一重資。但名未知當知根。至修道位又更重。
當知此種子。即是巳知根也。此問意。得果不起前問。
若先在資糧位。所有世俗智種子。未知當知根攝。此
世俗智種。被見道傍修巳後。至修道位中。遂世俗智
生現行。即見修位別總是一。今世俗智種子攝。修道
中應名起未知當知根。約位行相二皆有別乃至但
名巳知収者。然此世俗智種體。雖是一个種子。即約
見道位修道位別。以為見道位前所起者。未能通緣
故。即名未知當知根攝。若至修道位。以更用修道智
重知故。即此世俗種子。名巳知攝。
又六十九云見道初智生時乃至是此根攝者。此文
即緣下三無色。亦有見道無漏種子。是初根攝。若正
入第四禪。見道智生時。即能傍修餘下三無色中。見
道無漏智種子因。皆得增長。此下三無色見道亦不
能生現行。問下三無色界中。既有見道種子者。加何
前說三依五依。應名三依八依。前言五依者。即約五
地中有見道種。能生現行故。所以偏說五依。其下三
無色見道種。不能現行故。所以不說八依也。問色界
定慧約等可有見道種子。其無色空強慧劣。如何得
有見道種耶。應問法師。又云此文意。由初入見道時。
亦能造修道。又無學種子有其勢力。皆生現行。雖無
後時有比生現行。此時不即得生現行。所以修道無
學道種子。不得名見道攝。若世俗智種子。被見道治
巳。亦時能生現行。所以世俗智種子。名未知當知根
攝。問且如有漏修法。而得增長者。且如初禪下品修
時。即能修上地下品。并修欲界三品種子令增長。至
修初禪中品時。即能修自地中品下品。不能修因地
上品。亦麁修欲界三品。若初禪修至上品時。即能修
自地三品。亦能修欲界三品。亦能修第二禪法也。何
故入出第四禪能法也。何故入第四禪。能修下三無
色三無漏根。此義更應問。思之。
疏云問若爾如何彼地聖道亦離欲界者。即是不還
果人。在色無色界。亦能斷亦二界煩惱。而得無學果。
又問聲聞思心漸悟菩薩。身坐四禪之中。厭心既劣。
如何得入大乘見道耶。更問。唯欲界人。即佛出世現
觀。現觀者。即是見道。意說。欲界九處。得入見道。謂東
西南三洲。及六欲天也。此九處亦是有佛出世東等。
東等者智攝。攝六如故。上言互真如攝智攝。所以下
言東等。所以重言互等也。或偏遮有漏後得智者。即
有漏智及後得智也。又云然雖由前無漏勢力。引起
有漏後得智。有漏後得智。即假名後得智。實非是後
得智。實若無漏者方名後得智。
疏云佛地有二說無此第一然彼一切無漏心合作
法者。然後論無說見道修道無學道。所有根本智合
作法。彼說中有二師說。有義一切根本智。相見俱有。
有義一切根本智。見有相見無也。
疏云此即不然者。然唯識論中。亦約見道中根本智。
明見相有無等。
疏云智者了達二皆無等住二無真法界者。此第一
師解此頌云。了達者。入見道也。二皆無者。見相二分
也。等住者。即自證分從真如也。二無者。無見相二分
也。真法界者。即是真如也。若得第三師解此頌云。二
皆無者。即是遍計所執能取所取也。返覆比量義准
可知者。汝緣色智。應非緣色智。無色相分。方如緣聲
智。又緣聲智應非緣聲智。無聲相分。如緣色智。
疏云雖無現觀從無分別相乃至不得餘智名曰從
如。解云。此師意說。真雖現從根本智。緣真如時。還有
細相分。相分與彼真如。極相似故。不得餘能緣心王
麤相分也。有別疏本云。如雖無親從無分別相與彼
相似者。意說。根本智緣真如時。雖不親從真如。根本
智還從實起細相分。而緣真如。此緣真智挾帶真如
之體智故名所緣者。言挾者。皆名杖義。心扙真如境。
心方得生故。其義云何。言狹者。即如病人。不能自起。
要得餘強人以手筞。此論人兩腋下。此強人使病人
方得起也。今此亦爾。根本智。由如病人不能自起。真
如喻能強人。即真如使根本智腋下。根本智方得起。
言帶者。即如笇袋。不能自起。要由人及腰腰此笇袋。
笇袋方得起。今真如由如人腰帶。根本智喻如笇袋。
根本智不能自起。由從真如帶此根本智。根本智方
得起。
疏云若爾心王應名緣所不現彼影帶彼體相智者。
既心王心所相杖託方得起。故為起故為此問。見即
是道者。言見道修道無學道。此等道諦故。名見道等
也。今言道者。非是遊履義。又云疏云見即是道者。道
諦即是無漏智。一切諸法皆遊履此智。方得成佛。故
說此智名之為道。論一真見道謂即所說分無別智
乃至總說一心者。下文說有三心真見道。及一心真
見道。皆依此文真見道說也。說三心者。謂內遣有情
假緣智等三也。既論文中言雖多剎那。明知有多心
一心。不名兩三心方名多也。故三心皆名真見道。依
此立也。若一心見道為從者。即言雖有多剎那。而相
等故。既言而相等。明知唯有一心也。或說三心。或說
一心。皆依此文說也。
疏云名頓斷者不別起觀心三品斷名頓者。此師即
含文。或可觀心巳。即斷此三品惑名頓。又解。第三遍
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即合上品煩惱上品故知
障一處斷故。名之為頓也。人法理障者。此前師即說。
菩薩先從生空理。從後法空理。先斷煩惱。後斷所知。
先起生空麤智。後起法空細智。若後師說。菩薩見道
中。必不別起生空觀。唯作法空觀。
論云有義二空二鄣頓從斷者。然解見道名頓者。雖
有多心。長時相續。不生觀故。故名為頓。然疏文中。有
二解名頓。一解云。即得三心名頓。即說一無間。一解
脫。一勝進。第二解云。即約二心為頓。即起一無間一
解脫。除勝進故。言且為二說合有十一解者。或約七
心為頓。即上品煩惱。上品所知。合一上品。即中品煩
惱所知。合為一中品。所知合為一下品。既有上中下
三品惑。即相三無間三解脫一勝進為七。一心為第
一解。或除勝進六心名頓。即第二解。或後無間道。即
前解脫道。即三無間。如第三心解脫。并一勝進。即五
心名頓。即第三解。除勝進或二障各別上下二品。即
鄣有二品。既鄣有三品。即起二無間二解脫并一勝
進。五心名頓進。即四即第四解。即第四解。除解進即
四心名頓。第六解。或後無間。即前解脫。即三心名頓。
第七解。除者如見道章中說也。
疏云古德云此有三說者不然者。即是泰法師釋此
文云。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等。又
即是第一師釋。有義此中二空二鄣。漸證漸斷。即是
第二師義釋。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即是第
三師義。今解不然。謂所說無分別智等文。即是物標。
不名別師之義。下文有二。有義即是二師所說問古
矣。太法師無不見唯識文即身歟。如何今說而作三
說。更問。此初汎說為相相見道者。即於相見道中。假
說有三心見道。無無三心見道。又約決定乃至定有
三心者。此解脫有三心見者。解即說相見中。定有三
心。
疏云合為四類者。謂此三心見道所斷二障中。各有
上品下品。今者約所聖道。但有三心也。
疏第三心時其智上品能廣緣一切內外我法者。然
三心中。第三心除內外我法。如何外我。即是執梵王
為常。皆是化我。即執名外我。或執外一切五塵等為
我所故。今名外我攝也。
疏云此則說二真見道義者。即是說三心是真見道
師義。各說假者乃至第二智勝能廣法故者。此則是
說三心。皆是相斷見師義。
疏云此即汎說為相見道者。即是此論文云。相見道
此復有二等者。道總標是汎說也。次下論文中云有
義有義。有二師說者。方是真解也。
疏云總別殊義名亦不別解。然此一段疏文。並餘有
諸論。第一文也。一對法三心名法。即約內遣有情假
緣智等三心也。二此論及瑜伽等之師。二名法智。第
三名類智。今約三心也。三者約十六心。即法忍法智
名法。即八觀真如。類忍類智名類。即八觀正智。第四
即約現前界不現前界以明法類。即緣現前欲界名
法一緣。不現前上二界名類。若餘論雖有四說。總束
為三類。一對法三心名法。及此論十六心。八觀真如。
八觀正智等。餘如疏文中說也。
疏云若曾上界善取相者乃至不等別能唯法智云
者。然准此瑜伽論文。即先明下上地十六心。後明所
取能取。八觀真如。八觀正智等十六心。然今唯識論
中不次也。何者。即如次此論中。先明真見道。次明三
心相見道。次明所取能取。八觀真如等十六心。未及
明依上下地十六心。以為細故。多緣四諦理故。其次
不及不合明依所取能取十六心。以是言故。既欲出
觀半緣理半緣事。故是麤也。故此論文別也。別故此
論不為次第者。但為降伏二乘故。且先說八觀真如
十六心。後說現前界不現前界十六心。二乘人。但現
界不現前界十六心。亦能作三心相見道。以二乘不
斷法執所知障故。亦不能作八觀真如。八觀正智等
十六心。又淮樞要中序此論中現前界云。若不在欲
界入見道。可言上二界名不現前。名類智緣。欲界中
現前界之。若身在欲界入見道。可言上二界名不現
前。名類智緣。欲界名現前法智能緣。今難曰。且如漸
悟菩薩。或色界迴心。即於色界中入見道。豈無是現
前界名法智緣。欲界是不現前界。即是類智緣。故知
不可。今正應言下界名法。上界名類。或欲界散地名
法。二界是定地名類。即無過也。若准能法觀次第。正
義應云。先明真見道。似次三心相見道。以次明上下
地十六心。末後方明依所取能取八觀真如等十六
心。方是正也。善取相者。即是當於加行位中。曾於加
行位中。曾作都分都緣諦。作上下八諦觀故。今在相
見道。亦能作上下八十六心。即苦法智忍苦法智法
智即緣欲界四諦。苦類智忍苦類智。即能色無色四
諦。業惑道亦爾。即是二現前界不現前十六心是。若
不爾者。即智第二重所取能取十六心智。共法智忍
苦法智。苦法智忍總緣三界。在法界如苦類智忍苦
類智。類智忍即合三界諦下正智集滅道二。
疏隨自所鄣有四見分者。問既無間道。唯起一法空
智。即一个見分。解脫道中亦然。如何今說無間道中
有二見分。解脫道亦有二見分。即有四見分。答據實
言之。見道唯有一个見分。然無間道。既雙斷二諦障。
即斷煩惱鄣時。義說為一見分。斷所知障時。六義說
為一見分故。有二見二分也。有四無分者。然無間道。
雖有一个智。其智即有二用為智。法空智必帶生空
智故。無間道。有二空見分之用。解脫道亦然。故有四
見分。然見分中有無間解脫自所斷障有四見分乃
至總法有中第三心者。如愚意者。其無間解脫。各有
一見分。既言隨自所斷障。即無見道中法空智。必帶
生空智。法空即斷法執。名一見分。生空智即斷人執
名見故。無間道中。空智法智斷法執。名一見分。生空
智即斷人執。名一見故。故無間道中。義說有三見分。
若解脫中。法空既帶生空。法空解脫道。即證斷法執
下所得無為。若生空解脫道。即證斷人執下所得無
為。故解脫道亦義說為二見分。故云隨自所斷總法
有中第三心也。有義此三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
諦故者。問前論文總標中。既言二相見道此復二種
等。云何故此阿末後方始。如云此三是真見道。答雖
標即是前漸論師義無別者。若見緣真如時。即能緣
智。所緣真如別有。又為無為別。若真如即是諸法之
體。自證分亦是識體相見分。皆用自證分為體故。真
如與自證分。體等相似。此師以三心十六分等俱相
見道唯緣非安立者。問論文自云。一觀非安立諦。
有三品心。八苦三心。前言緣非安立。論中自云。二緣
安立諦。有十六心。其十六心。既言緣四諦。之是緣安
立諦。如何此疏文言。十六心亦緣非安立諦。答非安
立別故無過。前云一解如名法緣智名類。乃至對法
約三心並緣如者。問有何所以。緣如名法。緣智名類。
何故不緣如名類。緣智名法也。又問對法中三心。為
在真見道。親證真如三心為性。相見道法。前真見道。
無間解脫二別名法。總緣名類。問何故不別緣名類。
總緣名法。云何前。
疏云初解相見道復云何者。問二心相見道。即是後
得智不。
疏云第一師者。第一師。約三心名真見道。以緣非安
立諦故。若相見道中。即緣安立四諦。今此三心。既緣
非安諦。故知即真見道也。此即是前漸斷漸證師義。
漸斷證者。即有十四解。約十三心名漸。謂煩惱鄣亦
有上中下三品。所知障亦有上中下三品。即有六品
類也。即先斷下品煩惱。起一無間一解脫。次斷下品
所知亦然。總六無間道六解脫道。又起一勝進。即有
十三心名漸。即第一解。又除勝進。即有十二心名漸。
即是第二解。或復解脫即是前無間。即十一心名漸。
即是第二解。或煩惱有上下二品。所知障亦有上下
二品。即有四鄣。斷一品鄣時。即起一無間解脫。此四
品鄣。總起四無間四解脫。并起一勝進。即七心名漸。
即第七解。或除勝進六心名漸。即第八解。或復解脫。
即前無間。即五心名漸。即第九解。或二鄣。唯即上下
二品。即起無間解脫。若一勝進五心名漸。即第十解。
或除勝進。即四心名漸。即第十一解。或後解。即前無
間。即三心名漸。即第十二解。或二障唯有一品。即起
一無間一解脫并一勝進。即三心名漸。即第十三解。
或除勝進。即二心名漸。即第四解也。如先抄者。即見
道在也。
疏云以加行心意不爾故者。然第二師。即說三心。並
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中。但緣真如。何得更有三心差
別。菩薩於加行位。以加行心中。擬入真時。唯觀一種
法空理斷鄣。即不擬真見道中。作三心別也。
疏云對法第九十五等皆空此二是安立諦故者。問
彼論既言此二是安立諦者。為緣何者名二。為約二
重十六心名二。答是也。所取者謂諦理者。問此言諦
理。與真如何別。若言諦理與真無別者。何故前言十
六心。即言緣四諦理。復云十六心。即言緣八觀真如
等。又無別者。何須立有通重十六心。若言別者。即此
前十六心。八觀真如。八觀正智。
疏云所取者。法亦緣如。能取謂緣理真智。而緣根本
智中所真如。若八觀正智。即後得智而緣他根本智。
若言在法智忍緣真如者。如何言在者諦。法謂類法。
智謂加行智。忍謂無漏後得智忍。三可解。三十八種
分別隨眠者。問何故論文在諦下。即言斷二十。餘集
滅道下。皆不言斷二十八。又問此十六心。為實斷三
界一百十一二煩惱。為無不斷。但法依真見道中。斷
一百一十煩惱也。又問何故在諦有四心。若在法智
忍下。即言斷二十八隨眠。若餘若法智類智。皆不言
斷二十八。思之可解內大乘唯識中。兩重十六心。及
大乘中說二乘十六。及小乘中說三乘十六心。此四
種十六心。名與義何別。若言唯識中兩重十六心名
義無別者。何須立兩重十六心。問答分別二障。唯是
一類。即見道中四重斷之重。謂前真見道中。異斷二
鄣分別隨眠。第二重相見道中三心見道云。一內遣
有情假緣智。能除耎品分別隨眠。第三重十六心云。
正斷三界見苦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第四重復
十六心云。斷見所斷者。百十二分別。重斷惑之處。皆
有加行無間解脫勝進以不。三在類智忍。謂智無間
無漏慧生。於信忍智各別內證言後聖法是此類。問
何故皆言謂智。無間之言。此文如何釋。問何故相見
道中。法前真見道。各各不得。謂前三心見道中。即云
法界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鄣。無間解脫。總建立名
相見道。若第一重十六心處。即言法真見道無間斷
脫見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若第二重十六心
處。即云如其所應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分緣諦。若
後九心見道無不法之忍可欲界智者。即是無間道。
現觀決定智。即智此名智現觀邊智也。以立後而得
智故。
疏云此唯前別與無間解脫不總合說故者。此十六
心。皆別法也。不如三心見道中第三心。緣內外法我
總合緣也。
論云言後聖法皆是此類者。即類智緣前證如之忍
智緣暑。此智之時。遂意解言。次巳後所起一切無漏。
修道無學道所有聖法。皆是此中證如如智緣類法
也。與前忍智緣類同故。名類智也。苦類忍即緣前緣
苦如之慧。名類忍也。若在類智。即緣前苦類忍。即是
緣智。若法忍法智。俱緣如也。苦法智忍者。苦者即三
界苦諦。法者即是能詮苦諦之教。智者即是能詮苦
諦之教。智者即是加行道中。有漏心中起聞思等三
慧心名智。忍者即是無漏之忍。即苦之法。又即苦法
之智。又即苦法智之忍。皆依主釋。如苦諦既然。集滅
道三諦亦爾。道法智忍者。道謂道諦。法者能詮道之
教法。智者謂加行道中有漏智。忍謂無漏忍。皆依主
釋。准前苦法智者。苦謂苦諦。法謂苦如。智謂緣緣苦
如之智。名苦法智也。
疏云顯揚十七說法智類智四諦智不由加行差別
者。此意說言。不由能緣行相故。有十六心差別也。但
約理體之中。皆有十六心之義超。即談體中。說智十
六行相。亦如三解脫門。若別立者。緣遍討無故名空。
緣一切有漏法。不可取名無取。涅槃寂靜十相。故名
無相。若義說者。即涅槃中亦說有三。即涅槃中。無我
我所故名空。即此涅槃離名絕相名無記。無相可知。
若有漏法今亦有三種。依他起上無法所執名空。即
此依他本來自體無能取名無相。無取可知。即此遍
計所執性無故名空。既是無體。無有相狀名無相。既
無體不可取求。名無記取。即此真如名四諦。法類智
等亦爾。由能緣智緣境行下類。其源底知有四諦十
六心等。故知真如之中。亦有四諦差別。即是超法師
抄。更應問法師。一現觀忍二現觀智者。然此後十六
心亦名法智忍苦法智。乃至道類智忍道類等十六
心。言現觀忍者。即是八忍。謂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
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類智。滅法智忍滅類智。道
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滅法智忍滅法智。
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故論文中。現觀
忍現觀智。即攝得十六心。
疏云以於前十六心後作此觀漸麤故者。然此疏觀
真如等十六心為細。若後上下八諦十六心為麤。若
准樞要。即說上下界十六心為細。若八觀真如等十
六心為麤。
論云二十六種止觀別乃至各有四觀即為八心者。
問既有十六个心。都有十六忍。十六个智如何。
疏云八忍合為四。八智合為四。名忍智合說。
論云諸相見道依真假說世第一法無間而生者。此
文即令違。然餘對法顯揚瑜伽論等文皆言。從前有
漏加行位世第一法。隣次無間。即生苦法智忍十六
心等。及三心等。合者會言。以相見道。即依真見上。假
說為相見道。即真見道相見一處合說故。餘瑜伽等
說。從前世第一法。隣次無間。即生十六心也。據實而
言。即從前世第一法無間。即生見道。生見道後即生
三心相見道心。生十六心。假說相見道等者。正八真
見道時。亦不作行相。我是無間道。我是解脫道等。即
生真見道。且在相見道。在相見道中。學真見斷證之
爭。皆是假實也。既是假法何謂作者。為降伏二乘故。
及引生真相二見道故。又菩薩入見道。何故唯入法
空。不入生空。意者然菩薩所作時。為利益起大悲心。
若欲利生。即先後得成自受用身。不斷不盡。是自利
攝。復能起化用及化身智。難曰。作利益有情。是利他
攝。若二乘唯證生空理。法理作眾生故。即無利他。此
有三用者。如愚意者。一真見道後方得生故。二非安
立後起安立故。三分別隨眠見斷故。問菩薩後得智。
緣根本智時。即此能緣之智。六通之中何通所攝。
疏云本頌何故但說於真以論性乃至今依見分說
者。以本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即但說真見證真見證唯識性。即是用
成實故。不說相見道。即約見分而說。若的自證緣
見分時。見分即是依他起攝。故今不說自證緣見分。
但見分緣真如。是真見道也。若說在見道次。是緣智
也。
論云諸後得智有二分耶者。諸者謂三心後得智。緣
兩重十六心諦觀後得。更有緣事後得智等。故言諸
也。眾生識上聲色等相生者。其有情識有聲名句等
生。聲等即是色麁攝故。說眾生識上有色也。然大乘
及薩婆多同說。聲是蘊。聲處聲界收。若名句文。次是
行蘊。法界法處攝。為三界處有二十四不相應行故。
若經部師。次不世有不相應行。其經部次說名句及
聲。則是色蘊。聲處界攝。則不說名句。是行蘊聲界攝。
論云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者。此第二師。亦同初師說
佛。說佛一見十五界。佛亦不說法。此身三師說。其十
八界中。若五根五塵。唯是相分。若法處即通見相分
別七心界。唯是見分。此第二師說。既無五根五塵相
分故。所依五根既定。其能依五識。亦不得智故。此師
亦說五無識。即無十五界。聖智皆能觀照境故者。此
師說。後得即真取心外本質。皆以無相分故。
疏云同見體之法者。有疏云。如彼四句廣說者。有思
惟真如不觀真如。謂地前加行位。有觀真如不思惟
真如。即真見道根本智也。有亦思惟真如亦觀真如。
謂相見道。即八觀真如。各觀真如也。有不思惟真如
亦不觀真如。從餘發心住。其他之心他真世等者。此
有三法。謂他心即是他心智所緣境。二他身五根扶
塵。三他人所受四塵等。
疏云離自見體之法者。問言離自體者。為能緣見分
所緣本質法為自體。為所緣親相分為自體。如愚意
者。如旅人見分。緣巳人時。即離張人自身中法外。其
張及見分。不能緣王人。以不變相王人相分故。
疏云不變為相分者。即如見分緣無體法之時。本質
雖無心上相分。即有此相分似無。故名相分。
疏云言對法十顯揚說六或十一等。此等現觀之義。
如現觀章中說。
疏云然有義事所緣者。義謂能緣觀心無常等義。事
者謂同俱有之法。同一事業故。所緣者。謂四諦非安
立等境。
疏云喜能明利有分別。有問。何故不與受樂俱。答思
現觀即是欲界中思慧。思慧唯立意識中。欲界中第
六識。唯有喜憂捨三受。第六識無有樂受故。唯與喜
受相應。若色界中。第六識中有樂受。上二界無思業。
又欲界中。若聞得師得法。皆第六識有喜受故。故喜
別分別。
論云加行位中觀察諸法者。此文即約前資粮道。亦
名加行道故。
論云非前資粮無加行故。今此文即不約四節根。名
加行道也。思能生修者。由資粮位中。思所成慧。能引
生煗等修慧。
疏云雖如亦是法皆自相未際之時但名共相者。若
根本智緣真如時。親證真如故。真如名自相。若加行
位。及後得智。觀真如別親證故。如即但名共相攝。
疏云煗等不能廣分別法乃至多分有分齊者。此
加行位。燸等四善根。即作都分而緣諦。即上下二界。
作諦八觀故。燸頂等雖勸一切法無常等。既是都分
緣諦故。有分齊也。謂觀者通二諦。謂居樂。無常通二
諦。空無我通四諦。至頂忍位。漸漸而狹。士見道巳。又
漸漸寬。由如般若經。名金剛初發心地最寬。發四弘
漸漸極廣大故。次入淨心地極細。無能取所故。從二
地巳去。漸漸復寬。其如來地。無法界故。喻如金剛兩
頭麁腰裏細也。言現觀者。即是四不壞信。謂佛法僧
戒。注緣三寶在世間決定清淨者。問請信緣世者。即
是有漏因果法。出世者。即緣無漏有為無為。答是也。
論云四現觀智諦現觀乃至法緣安立諦世出世間
智者。如愚意者。若第四現觀中。即本後二智。若一切
種根本智。緣真見道中真如。若非安立諦。即唯有兩
重十六心。及九心見道。初現觀兩字。即是別名。二現
觀二字。即是六現觀中。通攝智者。即是非安立智。即
是能觀之智諦者。即是非安立諦。此智現觀。緣非安
立諦故。名現觀智諦也。一切種者。即是真如。以與一
切法為體性故。說真如名一切種。
疏云謂在何位但緣非安立乃至即一切見修道二
智者。如愚意者。此現觀既是根本後得智。言一切種
者。謂是真如即根本智緣之。言非安立者。即是三心
見道。是後得境。既不是緣事後得智故。言根本後得
無分別智。問既言此通見修修道。亦得有非安立等
三心以不。無得。
論云現觀邊智諦現觀者。初現觀者。即是真見道非
安立諦。名現觀也。下現觀二字者。即是六現觀之通
號。邊謂後邊。此安立諦。即是非安立諦邊之後邊也。
智者是安立諦智。諦者是安立諦。此安立諦智。是非
安立後邊故。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疏云此通有漏無漏者。此邊現邊。據實唯無漏。言有
漏者。且如從真見智巳。漸次即起無漏智。緣安立諦。
即後得智。後次後智有漏智。亦能安立諦世十六心
共相相作意也。故言通有漏。能在相見道中。即具作
安立諦十六心。若在修道位。則不具起安立十六心。
或作一心二心。即初出見道無漏心時。亦不名修道。
亦見道攝。從相相有漏。世從智時。雖名修習。不名修
道也。
疏云盡無生智為自性故乃至菩提分法為自性者。
十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
智。盡智。無生智。然大乘中。說阿羅漢皆不得十智但
煩惱漏盡之處。名盡智。又智智緣擇滅無為。煩惱不
生。更名無生智。即佛身亦有十智。若小乘之中。即有
不退種姓阿羅漢。即得十智。煩惱更不生。若退種姓
阿羅漢得九智。不得無生智。更退智煩惱故。小乘說
世俗智唯有漏。今大乘說世俗智。唯取三十七菩提
分法。為自性也。
論云此真見道攝彼第四乃至第五小分者。問第四
第五等中。既通修道位本後智。即言真見道攝之。其
第六現觀果位。亦有本後智。何故真如與善達不言
攝。生如來家者。問生如來家。既是真如與善達法本
不何別二自有。答於多百門以得自在者。問菩薩初
入見道時。初得十百果是聞是故。何言以得自在。又
問此菩薩為在見道根本智時。而得十百門。為在相
見道後得智中。而得十百門。又在相見道中。為在三
心見道二重十六心九見道等而得十百。為出見道
時。方得十百。如何論言并為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
等。又准疏文云真見道中不得起五識文。何故名問
有言根本智中十百者。准下論文。若五地巳上。得真
俗並行。既初同初地。如何在根本智中。即見世界。而
能了俗。
論云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名相攝者。然
或現觀。信現觀。既戒信等。不是慧同性故。所以不攝。
然資糧位。唯得思現觀。不是加行位中所起之此。至
加行位。亦容間起也。若初地菩薩。無思現觀究竟現
觀。即有餘四現觀也。
疏云縛先所依生餘依故者。所依者謂身也。即得縛
却異生性所依之身。即縛得無漏聖性所依之身也。
疏云由此般若自相續故者。若佛身四智。即不覺敷
榮。菩薩身中智慧亦名也。法界名如來家者。即真如
是也。問生如來家。與善達法界何別。答曰若生如來
家。即是根本智。若餘者皆是後得智上作用也。
疏云有此州在果也。若實果。即成佛果上所有四智
心品及涅槃。并一切智種。及無漏離繫果。即是成佛
果上所有菩薩四智心品及涅槃。并一切智一切種
智。及無漏離繫果。此等皆是并所得實果也。在果者。
即入初地巳上。由無漏勢力。傍資地前資粮資粮位
巳前有漏之乘。今感得十王十王位。乃是菩薩花枝
也。若至初地巳上。更不造新業故。資產有漏業也。由
如有人造重罪。死後合入無間獄。即是實。此人未死
巳前。或善性病。即是花枝。問菩薩何故於十王中。不
作餘九王。而偏作轉輪王。有此欲界惡生。更問。
疏云三種平等者。一者得一切有情平等。菩薩觀眾
生。無有親疎故。二得一切菩薩平等。見法菩薩。皆無
高無下。等皆恭敬故。三得一切如來平等。十方佛法
同故。然皆論中言初地菩薩得法平等者。即約三平
等說也。若十平等。八地巳上方得也。第七識中十平
等。若初地菩薩。得第七識中十平等也。
疏云即常生在他受用土中如梵網經者。即梵網經
說。為第二菩薩戒經。方坐蓮花臺者。我今盧舍那即
是第二地菩薩所見他受用佛。周匝千華上復現千
釋迦者。即是加行位中所見居化佛。一花百億國。一
國一釋迦。即是於云所化佛。若為初地菩薩所見他
受用佛。又應言。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花臺。周匝千花
上。復現百釋迦。一花百億國。一國一釋迦。若為第三
地菩薩見他受用佛。應言。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花臺。
周匝萬花上。復現萬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
以初地菩薩生在他受用者中。即坐百葉花。若所見
佛亦坐百葉。若第二地生在他受用五中。即坐千葉
花坐。所見佛。亦坐千葉花。若三地菩薩。生在他受用
者中。即唯萬葉花。若三地菩薩。生在他受用者中。即
唯萬葉花。其所見佛。亦坐萬葉花。巳上准知。唯仁王
經。若菩薩住百佛國中。作浮四天王。修百法門。二諦
平等心。化一切眾生。若菩薩住千佛國中。作刀利天
王。修千法門。十善道化一切眾生。若菩薩住十方佛
國中炎魔天王。修十萬法。四種定化一切眾生。若菩
薩住百億佛國中。作兜率天王。修百億法門行品。化
一切眾生。若菩薩住千億佛國中。作化樂天王。修千
億法門。二諦八地。化一切眾生。若住十萬億佛國。作
他天王。修十萬億法門。十二因緣智。化一切眾生。若
菩薩住百億佛國中。作初禪王。修百億法門。方便智
化一切眾生。若菩薩住百萬微塵數佛國中。作二種
梵王。修百萬微塵數法門。雙照方便神通智。化一切
眾生。若菩薩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國中。作三
禪王。修百萬億阿僧祗微塵數法門。四無礙智化眾
生。若菩薩住不可說不可說佛國中。作第四禪大淨
天王三界。修不可說不可說法門。得理盡三昧。同佛
行處。盡三界源。教化一切眾生。如佛境界。故知。仁王
經中。若三地巳上。不約三地者十萬。四地者百萬等。
乃至十地即是十住不說不說佛國中等。若言初地
百。二地千。三地萬。四地億。五地兆。乃至第十地即是
溝。十數十當第中數者。何故乃言第十地有不可行。
不可行佛土中。然十地論第巳見梵網經中言。二地
菩薩有千葉花等。即合言初地百。二地萬等。其實三
地巳上。即約十萬億等倍倍說。又此言初地菩薩所
見佛坐百葉花者。即會瑜伽言初地菩薩所見佛坐
百葉華者。即會瑜伽言。初地菩薩所居境土。分量寬
狹。如百三千界之分量。問其葉上唯有一大釋迦佛。
及一國一釋迦。即十國中。唯有一小化佛。此等葉及
一國等。唯有一箇佛。其所化有情。何處安置。答且如
釋迦化佛。丈六之身。有一四天下。豈可佛即坐通四
天下。其佛身長丈六。具所坐處方圓。不過八九尺故。
餘處大有空地。餘有情居。故知久化土。然又盧舍那
佛所坐又花臺。花臺由如風輪。若身菜由如分終金
剛輪。若一花百億國。百億國由如地終安置餘有情。
然七地巳前菩薩。雖生在上中。於凡夫五攝中受生。
即同處見異。生菩薩常見地受用土。若五唯見穢土。
又七地巳前菩薩生穢中。即不生蓮花。唯餘化釋迦。
菩薩。最後身上。初生之時。地中踊出花臺。而我無化
土中。唯有知足。即上化相中。一生補處菩薩。而生蓮
花。餘者皆無坐花。問欲界四禪中諸天。有屋舍不。答
有。即所坐宮殿之上。亦有種雲霞之。以宅舍也。乃至
第四禪亦然。一剎那頌證百三摩地者。然一念中。唯
得一个定體上。有一百个化用。名得百定。非一念中
而得一百个體定。以淨天眼見諸佛國者。即於一念
中。得見一百个三千界。
疏云一剎那頃證為三摩地乃至即十百皆得自在
者。此菩薩得初地時。即於一剎那中。一時得有此十
百之事。於一念得定見佛動世界。不約前念得有十
百之作用。若約前後念。亦同千萬種事。何論十百三摩
地。百舒者。或化作今銀七寶色聲定也。問二地得十
个萬等。為前後同。為一時得。答亦一時同。二見百如
來者。即如初地菩薩見百住。一个丈六尺小化佛小
化佛。即化二乘凡夫等。見一百今大化佛。即是化四
節根菩薩。一三千界大化佛也。不見一百千他受用
身佛。以初地見百三千世界。今言見為如來。即見一
百个大化佛也。即見一个化。初地小菩薩化周也。二
地菩薩。即見一千界大化佛十个小地受用佛。即是
化初地菩薩小他受用佛。即見一个化。第三地他受
用身佛。二地巳上准知。身亦能往彼佛世界者。即身
能往一百界三千界。放光明。即放光照百千佛國。四
化為百類者。或化作舍觀七寶色聲黃等為類總。今
他有情見。若言第四化作為身。即與第九心化作百
十何別。故知第四中化作舍觀等為類總也。五成動
為種所化有情者。問如何菩薩。於一念中。能化為類
有情。令根成熟而得入聖。答亦不約得入聖。從作有
一个為有情所樂者。菩薩即對機而為說法。今令善
根成熟巳。彼餘時方得入聖。若欲留命同百均住者。
然一初地菩薩。若觸盡壽命。或得三劫活。然今欲留。
即得百劫。七見前復證百劫事。此中約見前五中起
巳。後七十劫。即名百劫。即前約見百劫故。亦見百劫。
百法明門。即是法也。謂知者無常等法也。身皆能現
百眷屬者。但觸一个本身同時。化作菩薩百眷屬園
遶本身。菩薩本身即有一百一也。又云。即約前第九
百个化身為本。於此第九百化佛上。一一身上。能現
百身以為眷屬。即都計現方今身。法師云。境身太多。
應於菩薩自實身上。能現為身以為眷屬。前解為勝。
疏云二加能入者佛世界即此中動百世界攝者。能
入百佛世界。即是前身亦能往也。三加照百佛世界
者。即是前久放大光明也。
疏云又作阿賴耶識依他性觀者。從初地至七地。即
作阿賴耶識觀。從八地至十地。即作異熟識觀。身上
亦能往彼佛世界者。問為菩薩化作一百今身。能往
百佛世界。為實身能往彼佛世界。以淨天眼見諸佛
國者。此見往佛國。與見百如來。及見前後證百劫事
何別。又問言諸佛國者。為見小化佛國。為見大化國。
為他受用佛國。各見以來。今准前是可知。六若欲留
身得百劫住者。問此言留身。為留分段身。為留變而
身。欲身時為用無漏定願資。如阿羅漢入邊際定延
專法。若之留變易身。欲留身功用者。初果亦然。何論
菩薩。若言留分段身。經百个成住劫住者。後彼時劫
種。菩薩身何處安置。五成熟為類所化有情者。問如
菩薩於滅劫從八萬以下。至百歲以來。同入見道。可
許化得百類有情。若至二十減劫。或二十壞劫。或增
劫。或至年二十三歲。既眾生難化。菩薩於此時中。入
見道時。如何能化得百類有情。諸尚於五濁出世。不
於餘時菩薩小人耶。若言菩薩。要至二十住劫中滅。
劫方得出世者。菩薩先巳修行滿。於成壞劫增劫三
十歲等滅劫。而入見道。是又留身。而待住劫滿。方入
見道。又漸慢菩薩身在色界。或有菩薩。身在六欲天。
而入見道。如何能化為類有情。巳上上界人難化故。
又如何動色界。五成熟有類所化有情者。問有情若
是利根。可除一念善根。即同成熟有情。既是鈍根。要
經多念多時。方得善根成熟。如何經一剎那。即令有
情成熟。准解如是聞中言一時。不得約剎那時。以鈍
根者要經多時方得解故。亦不得明多時。以淨天耳
即一念時中即解脫故。問菩薩得十百門中。攝得幾
通。如愚意者。若見佛國。即是天眼知通。若動世界。即
是神境智通。若見前後百劫。而中若見者。即是宿住
智通。若見後際。即是死生智通。唯大天耳他心智盡。
成唯識論疏抄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