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集解

成唯識論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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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也。彼意正顯遍計是空。依圓是有耳。問。依圓

既有自性。何故世尊密說為無答。謂依圓二性。體

雖是有。而有愚法之人。於彼依他體上頭上安頭。

虗妄執為實我實法。世尊為除此執。故於一切有

體無體諸法總說為無。云何下問。謂依下。立量答。

遍計所執是有法。立相無性宗。因云。由此體相畢

竟非有故。喻如空華等。次量云。依他是有法。假說

無性。非性全無宗。因云。託眾緣生故。無如妄執自

然性故。喻如幻事等。三量云。圓成勝義是有法。假

說無性。非性全無宗。因云。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

法性故。喻如虗空徧色。謂虗空雖遍眾色。要由眾

色無性。方顯虗空無性。圓成雖徧依他。要由依他

無性。方顯圓成無性故。此義正顯圓成與彼依他

非異不異。俱是假說無性。問。依圓既是非異不異。

何故圓成名勝義無性。依他不爾。答。雖依他起非

是真勝義性。若隨轉門。亦得說名勝義無性。恐濫

第三真實勝義。故不說之。然此圓成。是諸法中最

極殊勝第一義諦。非依他所起得為例。】

「然勝義諦略有四種(至)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勝義者。對世俗言。世俗有四。一世間世俗。即假名

無實諦。謂軍林等。二道理世俗。即隨事差別諦。謂

蘊處界等。三證得世俗。即方便安立諦。謂預流等。

四安立世俗。即假名非安立諦。即二空真如。勝義

有四。一世間勝義。即體用顯現諦。謂蘊處界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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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用。過於世俗。說名勝義。隨事差別。說名蘊等。

故名顯現。二道理勝義。即因果差別諦。謂苦等四

諦。知斷證脩。因果別故。三證得勝義。即依空顯實

諦。謂二空真如。依彼二空。顯此真如故。四勝義勝

義。即癈詮明旨諦。謂一真法界。不落言詮。所謂勝

義中真勝義性。以彼世俗。對此勝義。便成八諦。初

一世諦。但是我法虗妄。末後勝義。但是一真。中間

三法。配初軍林。名俗四諦。配後一真。名真四諦。此

中勝義。是依最後勝義勝義說。為欲簡前三種勝

義。故說勝義即是真如。真者。非如遍計之虗妄。如

者。非如依他之變易。謂此真如。雖在一切虗妄變

易法中。而未甞動著一絲毫故。言亦者。顯此真如

尚有多名。如法界及涅槃實際等。此真如性。即是

唯識真如實自性。雖是實性。而有二種簡別。一簡

虗妄徧計。故說實性。二簡世俗勝義。故說實性。下

戒勉云。三頌總顯三無性是秘密說。非極了義。不

應總撥諸法一切皆無。此三性三無性。是流轉還

滅之關鍵。若於依他起執。即是流轉。若了依他無

性。便是還滅。自此而下。於十地中捨一分徧計。證

一分真如。故分五位。俱約大乘悟入之漸次。非小

乘得預斯門。以彼執心外有法故。】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至)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此下明行位唯識分也。問。上文雖廣陳唯識相性

二門。成就唯識之義。然不知如何用心。方入此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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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入此門。幾何階級。言相者。即前文能變三相。言

性者。即是圓成實也。答。要具二種大乘種子。於五

位中漸次悟入。復問云。何謂大乘二種。答。一本性

住種。謂從無始依附根本識性。法爾具足無漏道

種。不從外得者是。二習所成種。雖具本因。若無外

緣新熏資發之力。不得悟入。故必假法界等流之

法。透入耳門。而繼之以聞思聞脩。時時熏習所成

者是。聞所成等者。等取思所成脩所成也。聞謂聽

聞。即是耳根。發生耳識。聞言教故。思謂思慮。即是

思數。發生智慧。思擇法故。脩謂脩習。即是勝定。發

生智慧。脩對治故。具二種性。方能漸入真唯識門。】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至)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問。五位云何。答。一資糧位。謂此菩薩。巳具二種性

巳。始發大心。勤脩福智。為入聖道之資糧。故名資

糧位。涅槃名為解脫行。言順分者。行行不違。故名

為順。言分者。是因義支義。是解脫因之一分一支

故。此位雖未得解脫。而能順解脫之道。故名順解

脫分。二加行位。順解脫道既圓滿巳。為入見道。復

脩加行。亦名順決擇分。以近見道。伏除二取。故名

加行。真見道後。決擇所知障種名決擇分。此位雖

未得真見道。而加行時。亦能隨順決擇二障。故名

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入初地時。得真見

道。能所平等。通達一切佛法。名通達位。四脩習位。

謂初地斷分別惑。得無分別智巳。即以無分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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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斷所知障種。漸入唯識實性。從初地第二住心。

以至金剛無間心位。總名脩習位。五究竟位。障盡

智圓。於一切法成等正覺。名究竟位。此從金剛後

心解脫道中。以至盡未來際。皆此位攝。問。五位巳

明。云何悟入。答文易了。】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至)即是所知煩惱障種。」

【此下廣明悟入五位之相。先資糧位。先問。次舉頌

答。論曰下。釋。謂從初發心。乃至未起加行順決擇

識。求住真唯識性。皆是資糧位攝。此有二義。為上

求佛果。辨勝資糧。名資糧位。為下度眾生。勤求解

脫。故又名順解脫分。資糧是自利之名。解脫是利

他之號。此位菩薩因依等者。攝論云。此位菩薩。巳

能悟入大乘。多聞熏習相續故。名依因力。巳得奉

事無量諸佛故。名善友力。巳得一向決定勝解。非

諸惡友所能搖動故。名作意力。巳得積集諸善根

故。名資糧力。此位菩薩得此四種殊勝之力。於唯

識義能深信解。雖能伏除二取粗煩現行。而未能

了能所取空。以彼雖能脩菩薩行。止觀力微。取著

外相。未能忘捨。故於二取所引種子。及彼二取微

細現行。未能伏滅。頌中所言二取者。顯二取之執

取。以執取二取性故。頌言隨眠者。即是二取習氣。

由此習氣。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故名隨眠。或是隨

此種子。增長過惡。故名隨眠。如人睡眠。眠更滋多。

故過惡增。是隨眠義。此隨眠者。即是分別。我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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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種子。隨眠轉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謂

三界中自地所攝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謂生下

上地下上煩惱所逐隨眠。三被損隨眠。謂世間離

欲。下地隨眠。四不被損隨眠。謂巳離欲或未離欲

自地隨眠。五隨增隨眠。謂自地隨眠。六不隨增隨

眠。謂他地隨眠。七具分隨眠。謂諸異生所有隨眠。

八不具分隨眠。謂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九

可害隨眠。謂般涅槃法所有隨眠。十不可害隨眠。

謂不般涅槃法所有隨眠。十一增上隨眠。謂貪等

所有隨眠。十二平等隨眠。謂等分行所有隨眠。十

三下劣隨眠。謂薄塵行所有隨眠。十四覺悟隨眠。

謂諸纏裹與纏俱轉隨眠。十五不覺悟隨眠。謂離

諸纏而恒隨逐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謂欲界

隨眠。十七能生少苦隨眠。謂色無色界隨眠。十八

不能生苦隨眠。謂得自在菩薩所有隨眠等。】

「煩惱障者謂執徧計(至)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先釋煩惱障。言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演義云。

欲界四諦。各有根本十惑為四十。上二界四諦之

下各除瞋有七十二。三界合為一百一十二。並是

見道所斷根本惑。然疑及三見。唯是見所斷。脩道

位中。欲界唯六。上二界除嗔。唯十。合為十六。是脩。

所斷。見脩合說。故有一百二十八也。見所斷中。是

分別惑。別迷四諦。故於四諦各別取數。故有一百

一十二。脩所斷中是俱生惑。總迷四諦。唯取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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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故但十六。如是見脩位中。斷煩惱時。亦斷隨

煩惱惑。故曰及彼等流等。此等根隨皆能擾亂身

心。長處生死。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次釋所知障。言

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者。演義云。是出名目。正與煩

惱相同。煩惱障粗。有多品類。二乘所斷。唯是不善

有覆性攝。故以數顯。所知障細。無多品類。唯菩薩

斷。亦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顯數。又顯煩惱。是四

地攝。故以數顯法執無明。唯是一地。故不顯數。言

等者。亦等隨惑。所知境者。即有為無為也。無顛倒

性者。謂真如理。由此根隨。皆能覆所知境。令智不

生。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至)豈彼更無慢無明等。」

【論八識相應。問。何故此障不與異熟識相應。答。以

異熟識微細極劣。唯與觸等五所相應。不與煩惱

別境相應故。異熟空時。法空智與慧等方俱起故。

第七所知。唯是俱生。根隨染惑但有十二。根本有

四而隨惑八。故名為少。第六所知。根隨煩惱有二

十六。故名為多。當知我法二障。皆由根隨煩惱執

我執法而生差別。故七六二識所知。皆如煩惱障

說。眼等五識無計度故。無所知障。故法執中根隨

等惑定不相應。餘煩惱障。雖有不起。若仗同時意

識引發之力。皆容生起。此障下。論三性相應。此障

唯與二性相應。不通善性。無明是癡。善性非癡故。

煩惱下。論自類相應。煩惱障中必具所知。煩惱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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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而得起故。煩惱之體。雖與所知無異。而執我執

法用有差別。是故二障種子隨道力斷。道力勝者。

先斷所知。後斷煩惱。道力劣者。先斷煩惱。後斷所

知。此於下。論四無記相應。此在四無記中。唯與異

熟生無記相應。是染性故。不與威儀工巧變化相

應。以彼三種勢用薄劣。不覆所知。不障菩提故。此

四無記。耎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

俱是耎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變化性

極猛利。故是上品。又四種各有差別。謂無色界色

界欲界異熟是耎中上品。若坐臥是耎威儀。住是

中威儀。行是上威儀。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巳串習

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下品脩三摩地

所得。是耎變化。中品脩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

品脩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問。前說此障是覆所

知。是障菩提。何故此說不覆不障。答。此名無覆。對

二乘說。以二乘但斷煩惱。不障彼智。故名無覆。若

對菩薩。是障彼智。亦是有覆。問。若所知障中。既有

見疑愛恚等惑。云何契經但說此障名無明住地。

而不及餘。答。以此障無明最增。故偏說之。非無見

等。即如煩惱障中立四住地。謂見一切住地。欲愛

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豈彼但有貪見。而無無

明慢等。亦由煩惱中貪見最增。故偏說也。】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至)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論伏斷。問。如是二障何處得斷。答。菩薩道力增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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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分別我法二障。初地見道時斷。若是俱生我

法二障。菩薩從初地住心。以至金剛無間心斷。二

乘道力微劣。於菩薩所斷者。但斷一種。不能雙斷。

菩薩道力增勝。故能雙斷。若是雙斷二障種子。唯

在等覺後心剎那頓斷。入究竟位。此唯無漏道攝。

若是伏此二障現行亦通有漏道。分別我法二執。

在加行位伏。俱生我法二執。若六識俱者。在四地

伏。若七識俱者。在八地伏。】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至)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問。此位菩薩二種現行伏耶滅耶。答。此位分別我

法二粗現行雖有伏者。然此二種微細現行及彼

種子。由彼止觀力微。多住外門脩菩薩行。未能伏

滅。故頌云。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此位下。論位

攝。問。解行證三。此位何攝。答。以此位未證真如。尚

在解位。若以殊勝解力。脩六種殊勝行。應知總是

解行地攝。以此是信解位。加行是行位。前解後行。

分二位故。若約攝大乘論。以三僧祇分四位。前一

僧祇。總名解行地。無加行位。故云亦是解行地攝。】

「所脩勝行其相云何(至)皆是此中所脩勝行。」

【問。此位以勝解力脩諸勝行。其相云何。答。謂福及

智。若論通相。則度度皆有福智。若論別相。前五為

福。後一為智。或以施戒忍三為福。後一為智。進禪

通二。又約通相論。六種皆通二利。若別相論。六度

與三十七品菩提分法。自利行攝。布施愛語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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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及慈悲喜捨。皆是利他行攝。如是下。結。】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至)堅固熾然脩諸勝行。」

【三事練磨者。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便生

退屈。於退屈時。引他巳證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言廣者無邊。大者無上。深者難測。遠者時長。此名

第一菩提屈。引他況巳鍊。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

有情。念念速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

輕而退屈。二聞施等難脩。便生退屈。即便省察。我

巳獲得如是意樂。離諸弊惡。謂此意樂。遠離慳貪

恚等。我由此故。少加功用。脩習施等。當得圓滿。此

名萬行難脩屈。省巳增脩練。頌云。汝昔惡道經多

劫。無益勤苦尚能起。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

生退屈。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便生退屈。

於退屈時。引他人天粗淺小善。以況六度殊勝妙。

因。練磨其心。勇猛不退。此名轉依難證屈。引粗況

妙練。頌曰。愽地一切諸凡夫。尚擬遠證菩提果。汝

巳勤苦經多劫。不應退屈却沉淪。由斯三事練磨。

脩諸勝行。斷四處障。一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

意故。二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

三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四由

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

斷分別故。】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至)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言加行者。如人遠行。將及巳舍。更鞭䇿故。以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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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能捨煩惱故。先問。次舉頌答。言少物者。凡夫迷

心逐物。見物而不見心。不可謂少。聖人了物即心。

見心而不見物。無容其少。唯處將聖尚凡之地。不

可言物。又不可言無物。故曰立少物也。此是古人

泥團將破未破時也。於此加功用行。進而至乎道

矣。論曰下。釋。謂菩薩於一阿僧祗。積集福德資糧

順解脫分亦巳圓滿。為欲入見道位。故復施鞭䇿。

加功用行。伏除二取種現。何等名為四加行位。謂

煗位。頂位。忍位。世第一位。此之四位。總名順決擇

分。以能隨順趣入真實唯識性故。言決擇者。決謂

決斷。擇謂簡擇。即見道智。即擇法覺支也。決簡疑

品。擇簡見品。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

不擇。非正見故。以諸聖道。能斷疑故。分。謂分斷。此

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得決擇

分名。順決擇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順解脫分。諸

有創植順解脫分。方得解脫。謂初起順解脫分。次

起順決擇分。第三入聖。方得解脫。此位鄰近真見

道故。立加行名。然有資糧。故有加行。若無前位。此

位不成。問。煗等四位。依何建立。答。依四尋思。建立

初二。依四如實建立後二。四尋思者。謂名尋思。義

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四如實智者。

謂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

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

智。方便因相。名為尋思。方便果相。名如實智。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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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謂色受想等。菩薩於名中尋思。但見名言。不見

名體。故知唯意言境。是假非實。義者。即名所詮表。

謂蘊處界等。謂菩薩尋思義類。但見其類。不見餘

義。故知亦是意言。是假非實。名言既唯意之分別。

名下之義亦無別體。故離名言分別。無別有義可

緣。復尋思名義二種之自性。是假非實。謂色受想

等名義自性。菩薩尋思自性。唯見是假。不見餘物。

故知實無所有。假立自性。譬如假立補特迦羅等。

復尋思名義二種之差別。是假非實。謂無常苦等名

義差別共相。謂菩薩尋思差別。但見是假。不見餘

物。故知實無所有。假名差別。如是尋思。了達四種。

皆是徧計執性。悉不可得。如是而知。名等四法。依

識現起。若離識時。決定非有。又且不獨四法為無。

即能現識亦不可得。如此徧知。名如實智。譬如繩

上觀蛇。蛇非真實。以無有故。若巳了知彼義無者。

蛇覺雖滅。繩覺猶存。若更微細品類分析此亦虗

妄。色香味觸為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若滅

繩覺。即能悟入真唯識性。問。何故此位尋思名義

自性差別。答。名義二種。即名相也。即見相二分也。

即依他起也。由此二種為迷悟要關。故楞伽釋五

法云。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

有如是相。名為瓶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是名妄

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

竟自性不可得。是名正智。前明迷此名相而起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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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遂成流轉。此明了此名相。本無自性。當體如如。

即是圓成。故迷悟皆由此。問。何故名義。各別尋思。

名義之自性差別。合而思察。答。名義二法。能所相

異。故別尋求。名義之自性差別相同。故合思察。若

知名之自性差別不可得。即知義之自性差別不

可得故。顯揚論云。名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

名。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自性假立尋

思者。謂諸菩薩於假立自性。唯見假立自性。差別

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

立。此諸菩薩於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

名事合觀。故通達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名尋思所

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名尋思唯有名巳。於名

如實了知。謂此名。為此義故。於此事中建立。為令

世間起想見言說故。若於色等所想事中不為建

立色等名者。一切世間無有能想此事是色等。若

無想者。無有能起增益執著。若不執著。則無言說。

若如是如實了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

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

事巳。如實了知色等所想事性。離一切言說。不可

言說。是名第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

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色等所想事假立

自性中。尋思唯假立故。如實通達假立自性。非實

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

性。猶如變化影像水月夢幻。似有體性。是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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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假立尋思所引甚深義所行境如實智。差別

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差別假立

尋思唯假立性。故於色等所想事差別假立中。善

能通達不二之義。謂彼諸事非有性。非無性。由可

言說。自性不成就。故非有性。由不可言說。自性成

就。故非無性。如是非有色非無色。由勝義諦故非

有色。由勝義諦故非無色。由世俗諦中假立色故。

如有性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見等諸差別

假立法門。彼一切。由是理趣盡應知。若能如是了

知差別假立如是不二之義。是名第四差別假立

尋思所引如實智。】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至)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明得定者。攝論云。明。謂能照無義智明。得。謂創得

無義智明。故名明得三摩提。發下尋思者。明得是

定。尋思是慧。以初獲方便智。故云發也。以此尋思。

觀察所取之法了不可得。名為煗位。謂此煗位。創

觀所取名義自性差別四法。皆自心變實不可得

故。問。明得與煗。名位何別。答。言明得者。以初得智

慧日之前相。立明得名。即由此明得定力所獲道

火前相。名為煗位。攝論云。譬如鑽火。暖為前相。此

亦如是。智為前相。故古德云。學道如鑽火。逢烟且

莫休。明增定者。慧力更勝。明相轉增故。登峰造極。

故立頂位。恐初不實。所以重觀。】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至)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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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定者。印前順後故。發下如實智者。以初獲智

果。故曰下也。以此智果。印前二位。所取境空。故曰

於無所取決定印持。復以此智順後能取之識亦

空。故曰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所以印前復順後者。

既無所取。能取必無故。位名忍者。忍即是智。忍境

識空。解見下文。無間定者。謂由此定無間。永斷煩

惱。令無所餘故。發上如實智者。智力增盛。故名為

上。雙印能取所取皆空。故位名第一。餘文易了。】

「如是煗頂依能取識(至)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此總結四位也。謂煗頂二位。依能取識。但觀境空。

不能印境。以無智故。忍位起時。有三品智。下品名

印忍。印所取空故。中品名順樂忍。樂空能取。順脩

彼故。上品名印順忍。印能取空。順觀彼故。世第一

法。雙印境識俱空。然雖如是加功用行。皆帶相故。

未能證實。以境識雖空。空相猶在。故說四位菩薩

猶於現前安立少物。少物者何。謂唯識性。以彼空

有二相不除故。徧計空而識相有故。演義云。心上

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曰帶相。由有此相。未

證真如。有所得故。滅空有相。方證真如。依如下。二

頌結四加行。謂初二句結煗位。攝論云。謂觀所有

似法似義。定所行影。唯是內心。義想二句。結頂位。

攝論云。謂審觀察如是似法似義。唯我定心之所

變現。如是下三句結忍位。二句下中忍。一句上忍。

合上三句。即世第一位。攝論云。謂先巳了所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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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既知所取之境是無。即知能取之心亦無故。末

後一句。即見道位。攝論云。謂從此後。證無二取所

得真如。觸。猶證也。】

「此加行位未遣相縳(至)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此論伏斷。此位現前猶立少物。故相縛未遣。即分

別粗重種子。亦未能除。但能伏除分別二取現行。

故與見道相違。於俱生我法二執。全未能伏。俱生

我法二種。全未能滅。以有漏觀心。所得未忘。分別

未斷故。次論二諦。此位菩薩。雙觀真俗。為欲引發

將來真見道。及相見道故。及伏分別我法二障故。

雖真俗雙觀。而真諦是彼正觀。非如小乘唯觀安

立四諦故。故大論問云。若安立諦建立為諦。何因緣

故更復顯示非安立諦。答。若離非安立諦。二種解

脫。不應道理。謂於相縛。及粗重縛。所以者何。若有

行於諸安立諦。彼一切行皆行有相。行有相故。於

諸相縛不得解脫。於諸相縛不解脫故。於粗重縛

亦不解脫。若有行於非安立諦。不行於相。不行相

故。於諸相縛便得解脫。於諸相縛得解脫故。於粗

重縛亦得解脫。問。若唯由彼非安立諦。於一切縛

解脫清淨。何緣顯示安立諦耶。答。為令資糧及方

便道。得清淨故。次論善根。此菩薩起此四種定慧

善根。雖七方便時通四靜慮。而獨依第四靜慮。方

得善根成就滿足。以託彼天為最勝依止。從此便

入真見道故。問。此善根從何界起。答。唯依欲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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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身起。欲界餘趣是彼所厭。亦非殊勝。故不起也。

次論位攝。此位亦在解行地攝。非證地攝。以未證

真實唯識故。攝論合資糧加行為解行地故。】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至)初照理時亦名見道。」

【此明證入位也。先問。次舉頌答。論曰下。釋。此菩薩

證唯識性。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

性。得一切菩薩平等性。得一切佛平等性。此即名

為菩薩見道住唯識性也。俱離能取所取相者。謂

能證智與所證真如。俱無能所二取之相。以此二

相是分別故。是有得心所現起故。今斷分別。證無

分別智。現前少物。俱無所得。故能緣智與所緣如。

悉皆平等。一師言。此無分別智。相見俱無。一師言。

此無分別智。相見俱有。以無分別智。變帶真如之

相為所緣故。先破無相云。若如如智上無真如相

名緣如智者。則應色等智上無聲等相。亦名緣聲

智。次破無見云。若無見分而能緣者。真如性亦名

能緣。勿有真如名能緣者。一師出正義云。此智見

有相無。說無所取故。雖有見分而無分別故。說無

能取。非謂全無能取也。雖無相分下。即瑜伽七十

三文。問云。既無相分。何名緣彼。答云云。釋云。謂此

緣如智。雖無相分。而能親挾真如相而起。名為所

緣。非變帶影像相分名緣於如。以如智不離如故。

次例明云。正如自證緣見分時。亦是親緣。不變影

緣。此智緣如。亦復如是。若謂本智說變影緣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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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應本智不能親證真如。便同後得有分別智。安

得名根本智為無分別也。以後得智必托本智變

影緣。故定應許此有見無相。問。此位何故名為通

達。答。加行無間道中。此智生時。體會真如故。言此

智者。即無分別智也。體者通也。會者達也。理絕妄

情。名之為真。諸法體同。目之為如。問。何故又名見

道。答。初照理故。照理明見。見即是道。問。若言照理。

二地巳上豈不照理。何故言初。答。此最初故。以此

受名。餘隨別義。】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至)有意樂力有堪能故。」

【此明一心真見道也。真見道者。謂雙空智起。於前

無間道中。雙斷分別我法二障種子。解脫道中。雙

證分別我法二空所顯真如。問。加行。無間。解脫。勝

進。有多剎那。何故但說一心名真見道。答。雖多剎

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言多剎那者。謂

加行道一剎那脩。于無間道一剎那斷。解脫道中

一剎那證。勝進道中一剎那入。雖說有多剎那事

方究竟。而真如相。始終平等。無有二相。故總說一

心。一師言。此位漸斷漸證。我執粗淺。法執深細。必

先斷我執證人空巳。次斷法執而證法空。故知漸

斷漸證。一師言。此位頓斷頓證。由加行時意樂殊

勝。必欲一斬齊斷故。此義為正。】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至)以真見不別緣故。」

【此明三心相見道也。相見道者。謂別緣有情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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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而得見道。名相見道。此復有二。一觀非安立

諦有三品心者。非安立諦。即真如也。謂以三品智

心。觀察真如。得見道故。三品者何。一內遣有情假

緣智者。內謂內身。無體名假。謂以能遣之智。返觀

內身所執主宰。皆非實有。伹以內心。似有情現。此

倣無間道見分斷我執也。二內遣諸法假緣智者。

諸法者。謂五蘊實法。亦以能遣之智。觀察內身所

執五蘊實法亦不可得。此倣無間道見分斷法執

也。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者。總觀一切有

情諸法也。此倣解脫道中見分雙斷我法二執。雙

證我法二空也。以此三智。別斷總證故。然此中人

法二障。各分上下。粗者為上。細者為下。若二粗者。

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品智。方能雙

斷。此則隨智說輭中上。輭者。下也。初智者斷名輭。

次智斷者名中。勝前劣後故。後智斷者名上。能斷

見惑。此智最上故。若約煩惱耎中上品。最後所斷。

名耎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然初

二智。未能殊勝。別緣內身諸法。除我法假。至第三

心。其智上品。廣緣內外一切有情諸法。除我法假。

前二名法智者。以有情諸法各別緣故。第三名類

智者。與前二智相類。總合緣故。問。何故名為相見

道。答。法真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

總建立故。言法者。倣效義。真見道中。雖有二空自

證分。而二空見分親證真如。所以法之。然見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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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間解脫道。隨斷隨證。有四見分。無間道中斷

惑別故。人法二空見分各別法之。立初二心。解脫

道中證理同故。人法二空見分總合法之。立第三

心。故曰別總建立。名相見道也。一師言。此三心是

真見道。不緣四諦故。一師出正義云。此三心是相

見道。各別緣故。】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至)差別建立名相見道。」

【此總以十六心明相見道也。安立諦者。即俗諦也。

此復有二。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

心。言所取者。即真如。言能取者。即正智。法即現法。

類即種類。謂法智法忍緣於真如。其真如者。是智

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見分者是能取智。故

名能取所取十六心也。一苦法智忍者。苦。謂苦諦。

法。謂苦諦增上所起教法。智。謂於加行道中緣苦

法之智。忍者。謂先觀察增上力故。於苦諦中起現

證無漏慧。由此慧故。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此

即智之因也。此苦法智忍。即忍無間智。能觀苦諦

下真如。能斷三界見苦所斷二十八種隨眠。謂欲

苦有十。上二界苦各九。以除瞋故。三界合有二十

八也。二苦法智者。即能緣苦如之智名苦法智。智

者。即忍之果。由前忍故。此智現前。智現前時。觀察

真如。證前解脫。三苦類智忍者。謂苦法智無間。即

有無漏慧生。此第三心。於一剎那各別內證法忍

法智。謂以類忍證法忍。以類智證法智也。言後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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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皆是此類者。謂後聖法。依止前法也。顯揚論云。

前為後後之所依止故。謂二心後。乃至無學一切

聖法。依此二心。彼得生故。四苦類智者。謂此第三

無間忍。有無漏智生。此智但緣第三苦類智忍。故

曰審定印可苦類智忍也。如於苦諦有二智二諦。

於餘諦中應知亦爾。故總合有十六智。皆斷二十

八分別隨眠。此十六心。前二觀如。後二觀智。謂法

忍法智觀如。覺悟所取故。類忍類智觀智。覺悟能

取故。一諦既爾。餘諦皆然。此苦法智忍緣如。倣真

見道中無間道見分斷苦諦惑。苦法智緣如。倣真

見道中解脫道見分證苦諦下理。苦類智忍緣前

見分。倣第一心無間道自證緣見分。苦類智緣前

見分。倣第二心解脫道自證緣見分。即前智故差

別建立。名相見道。】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至)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此別以十六心明相見道。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

類十六心者。謂以法忍法智緣下界如。類忍類智

緣上界如。以下界入見。現前名法。上界名類。故名

下上諦境十六心也。欲界是現前界。上二界是不

現前界。俱以四諦為境。而起二心。謂觀欲界四諦。

別立法忍法智八種心。合觀上界四諦。總立類忍

類智八種心。以下上界諸四諦中。各有忍智二心。

故成十六。瑜伽云。十二諦中有十六智生。謂現觀

忍及智。然但觀欲界以為法。謂觀欲界苦。名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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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次觀上二界苦。名類忍類智。類同欲故。如其

所應等者。謂苦法智忍緣欲界如。倣真見道中無

間道見分斷欲界惑。苦法智緣欲界如。倣真見道

中解脫道見分證欲界理。苦類智忍緣上界如。倣

無間道見分斷上界惑。若苦類智緣上界如。倣解

脫見分證上界理。上下合十六心。總斷一百一十

二分別隨眠。皆是見道所斷惑也。】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至)由此九心名相見道。」

【此名九心相見道也。九種心者。即依前安立諦兩

重十六止觀心別立。謂法類品忍智合說等者。謂

法忍法智。類忍類智。每諦有四心。四四十六心。今

合法忍類忍為一忍。法智類智為一智。於四諦中

各各唯有一忍一智。故說忍智各有四觀。即為八

心。八相應止。總合一心。故有九心。問。見道位中止

觀雙行。何故觀開為八。止合為一。答。雖見道中止

觀雙運。而於見道。見義為要。觀順見義。而止非見。

故開觀為八。合止為一。是以不同。由此九心。名相

見道。】

「諸相見道依真假說(至)後相見道後得智攝。」

【此明二種見道依真假立前後。非謂實有前後也。

如上三種相見道。俱依真見道而假說前後。其實

相見道。亦從世第一法。無間道中生起。謂相見道。

於非安立諦起三種心。能伏分別煩惱隨眠。即於

安立諦中起十六種心。諦審觀察。令煩惱更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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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於見道位根本智起。能斷分別隨眠。非謂真見

道後方得生起相見道也。若謂真見道後方得生

起相見道者。豈非斷隨眠後方伏隨眠也。以分別

隨眠。真見道時巳盡斷故。問。既二見道並行不悖。

何故頌中但說都無所得。而不及之。答。前真見道。

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道之中。於初為

勝。故頌偏說。謂真見道是根本智。正破迷理無明。

相見道是後得智。無力能破迷理無明。而亦能破

迷事無明。故二見道。二智所攝。】

「諸後得智有二分耶(至)由斯後智二分俱有。」

【問。諸後得智有相見二分耶。一師言。相見俱無。離

二取故。一師言。見有相無。以有分別故見有。以親

照境故相無。一師出正義云。相見俱有。說此思惟。

似真如相。不能親緣真如故。思惟即見分變相

而緣。即相分故。分別諸法自共相等者。觀諸眾生

根性差別。逗機而說方便法故。又說現身士者。為

智純根熟說實相法故。若無見相二分。寧有現身

現土說法度人等事。問。轉依位中色蘊巳轉。不應

復現身土等色。答。若轉依位轉色蘊依不現色者。

轉依位中亦轉四蘊。應無受等。又無受等。應如土

木。何名大覺。又若此智不依自本質體。變似聲色

而為所緣。則緣色時應緣聲等。以離自體法為所

緣故。又若此智緣龜毛兔角無體法時。若不變影。

應無所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宗鏡問云。如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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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龜毛兔角時。此所緣境為有為無。若緣有者。聖

教不應以喻徧計執。若言無者。無法無體。非所緣

緣。若言此心無所緣緣。云何論說親所緣緣。能緣

皆有。答。若約所緣。龜本無毛。兔本無角。則此本無

喻徧計執。若約能緣。其能緣心。將緣此等無法之

時。由無始來熏習力故。從識自證變起龜毛兔角

相分。及緣此龜毛等見分。此二分與識自證同一

種生。是依他起。非體全無。不同本來無體龜毛等。

故得成親所緣緣。由斯理趣。故知此智二分俱有。】

「此二見道與六現觀(至)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此明現觀相攝。先問。次出名。言現觀者。現謂現前。

觀謂觀察。謂真理常現在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

間斷任運相應。故曰現觀。成現觀品云。現觀者。謂

現觀察欲色無色三界所繫下中上品所知事故。

有漏者。謂此苦集諦攝。無漏者。謂此增上滅道諦

攝。問。以何現觀。頌曰。出世間勝智能除見所斷無

分別證得。唯依止靜慮。此現觀智。是出世間。非世

間智。為斷見所斷惑。唯是見道。非脩道故。問。彼復

何行。答。無分別證得。謂現前證得無分別行。非未

現證。問。彼何所依。答。唯依靜慮。不依無色。問。何處

現觀。答。於惡趣中不起現觀。苦受恒隨極憂戚故。

不能證得三摩地故。色無色界亦無現觀。欣掉重

故。厭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不起現觀。唯一欲界

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現觀。問。誰能現觀。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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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補特伽羅能入現觀。或無入者。以無我故。何

等為五。一未離欲者。二倍離欲者。三巳離欲者。四

獨覺。五菩薩。問。齊何當言正入現觀。答。從前所脩

如理作意。故於見道位。出世間正見得生。由正見

故。三結永斷。謂薩迦耶見。戒禁取。及疑。齊如是位。

當知巳入現觀。問。此位一切惡趣雜染之法。皆悉

遣除。云何但言三結永斷。答。由薩迦耶見。於境迷

失。由戒禁取。於見迷失。由彼疑故。於佛導師所說

正法。及正行僧。而生迷惑。是故隨強。唯說永斷三

結。此現觀差別有六種。一思現觀者。思有三品。唯

此最上思所成慧為體。是歡喜地喜受相應。此慧

能觀察五蘊法。及無常等法。以從思而起脩。故引

生煗等。在加行位。雖未證理。觀察諸法。勝於煗等。

用最猛故。偏立現觀。問。暖等四法。何非現觀。答。暖

等近見。境界微略。不能廣緣。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二信現觀者。以上品淨信為體。通漏無漏。現觀是

慧。由信助力。令不退轉。三戒現觀者。以聖所愛身

語等業為體。即道共戒。由戒助力。令觀增明。若無

戒助。便成狂慧。四現觀智諦現觀者。即緣非安立

諦三品心。及安立諦苦等十六忍智為體。以但緣

非安立。即通二智故。故言一切種。大論說三心見

道是此現觀。故知亦是後得智攝。又云即由此心

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

礙苦等智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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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前三心併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

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名現觀智諦現

觀。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者。謂緣安立八諦等後所

得智為體。然通有漏無漏一切見脩道緣安立智

諦。大論說安立諦境慧。是此自性。又云。從前現觀

起巳。于上下諸智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

諦現觀。六究現觀者。即無學道後盡智無生智等

為體。大論云。謂由永斷脩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

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於現法中一切煩

惱永斷決定。於未來世一切依事永斷決定。名究

竟現觀。言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言無生智者。

謂由果斷所得智。問。現思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

思現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苦空無我。涅槃寂

靜。雖住異生位。一切天魔不能引奪。信現觀有何

相。答。若有成就信現觀者。或住異生位。或住非異

生位。終不宣說別有大師。別有善說法。別有正行

僧。戒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乃至傍

生。終不故害其命。及不與取行邪佚行。不知而妄

語。飲放逸處酒。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

就現觀智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

於自所證起疑起惑。及染著一切生處。計行善相

而得清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父母

等諸無間業。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

就現觀邊智諦現觀者。於自所證。若他問難。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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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怖。究竟現觀有何相。答。若有成就究竟現觀者。

終不墮於五種犯處。終不故害眾生之命。及不與

取。習近淫佚非梵行法。故說妄語。貯集財物。受用

諸欲。又終不怖畏不可記論事。終不計執自作苦

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非自非他作無因生苦

樂。諸如是等。名現觀相。此中第四現觀。有根本智。

有後得智。此真見道。唯通非安立諦根本少分。第

五現觀。通見脩斷。此相見道。唯見所斷。於曰少分。

亦通第四後得少分。問。六現觀既與二見道相應。

何故但攝三現觀。其餘不攝。答。第二第三。雖與此

見道俱起。但能助令不退。令觀增明。而非自性。故

此不攝(前不攝者以曾習故。後不攝者尚未起故)。菩薩得此二見道時。

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者。楞嚴云。覺通如

來盡佛境界故。得諸平等者。攝論云。得三平等。謂

一切眾生平等。一切諸佛平等。一切菩薩平等。於

多百門巳得自在者。大經云。入此地巳。得百三昧。

見百諸佛。震動百世界。化百土眾生。入於百法門。

知百劫事。示現百身。及見百菩薩以為眷屬。決定

自知成佛不謬。決能利樂一切眾生。】

「次脩習位其相云何(至)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先問。次舉頌答。言脩習位者。從初地住心巳去。至

金剛後心。通名脩習位。論曰下。釋。先釋初句。為斷

餘障證得轉依者。言見道斷分別我法障巳。此位

斷俱生我法。故曰餘也。言俱生者。任運而起。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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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故。此明立脩習位正斷俱生惑也。復數下。出

所脩法體。此智下。辨脩之德。遠離所取。名為無得。

遠離能取。名不思議。是出下。釋第二旬。此智者。根

本智也。餘智者。後得智也。數脩下。釋後二句。言粗

重者。謂二惑種子。釋曰。於理及事。心無堪能。故稱

粗重。一切未來惑及業等。皆從此生。故稱種子。言

細輕者。謂一切有流善法種子。釋曰。於理及事心

有堪能。故稱細輕。一切未來信等五根善法。皆從

此生。故稱種子。又云。無所堪能不調柔相。是粗重

相。此無堪能不調柔相。復有五種。一現在相。二剛

強相。三障礙相。四怯劣相。五不自在轉無堪能相。

由有此相。順雜染品。違清淨品。相續而住。是故說

為無所堪能不調柔相。瑜伽又云。於諸自體所有

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粗重。亦名隨眠。若異熟

品所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粗重。不名隨眠。若

信等善法品所攝種子。不名粗重。亦非隨眠。何以

故。由此法生時。所依自體。唯有堪能。非不堪能故。

又云。粗重有二種。一漏粗重。二有漏粗重。漏粗重

者。阿羅漢等脩道所斷。煩惱斷時。皆悉永離。此謂

有隨眠者。有識身中不安隱性無堪能性。有漏粗

重者。隨眠斷時。從漏所生。漏所熏發本所得性。不

安隱性。苦依附性。與彼相似無堪能性。皆得微薄。

又此有漏粗重。名煩惱習。阿羅漢獨覺所未能斷。

唯有如來能究竟斷。是故說彼名永斷習氣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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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言捨者。總言於地地中永斷一障二愚。故曰

捨也。由捨二粗重。便證廣大轉依也。言依者。謂依

他起。與染淨法而為所依。此性本無染淨。由徧計

執。名染依他。徧計不執。名淨依他故。言轉者。謂轉

捨依他起上一分俱生徧計。轉得依他起上一分

圓成。即轉煩惱而依涅槃。轉所知而依菩提。此解

以依他為主。是相宗綱要。或依下。即以真如為生

死涅槃之所依。所謂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

息也。此解以圓成實為主。是性宗之綱要。問。真如

自性本來清淨。何有生死雜染。答。真如性雖本淨。

而真如之相有雜染。故離相染。假說新淨。即此新

淨真如。便是脩習位中斷俱生障而證得者。問。既

脩習位巳轉所知而依菩提。何故後立究竟位耶。

答。雖於此位亦得分證菩提。而非頌意所顯。頌中

但顯轉唯識相。依唯識性故。問。轉相依性。得何等

身。答。二乘滿位。轉唯識相。名解脫身。在大牟尼。轉

唯識相。名法身故。】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至)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問。二種轉依。由何證得。答。謂十地中因脩行而斷

障。因斷障而證真。二種轉依。由斯而證。由此而得。】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至)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下別釋。先轉來意。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

性故。次釋名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

三義。名極喜地。言得位者。既斷異生之性。便獲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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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性故。言具證者。揀小乘唯證生空故。益自他

者。揀小乘唯能自利故。十住毗婆沙云。始得法味。

生大歡喜故。深密經云。成就大義。得未曾有出世

間心。生大歡喜故。瑜伽云。巳入初地菩薩。超過諸

異生地。巳入菩薩正性。離生由巳入故。不名異生。

超過一切所有怖畏。得未曾得無上法故。常能安

住極喜住。】

「二離垢地者具淨尸羅(至)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先辨所來。論云。如是巳證正位。依出世道因清淨

戒說第二地。言正位者。即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

由見道而脩三學。戒最在初。故先來也。次釋名。具

足尸羅者。具足別解脫定共道共戒。雖第三地始

發定增。能離過時。此地巳滿。故有定共。慈氏云。由

極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

戒。彼離垢者。增上戒住。深密經云。遠離一切微細

犯戒者。名離垢地。瑜伽云。巳入二地菩薩。於毗柰

耶中。法爾獲得止息一切聲聞所學自性。能於身

語意業清淨現行。故能遠離諸犯戒垢。】

「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

【先辨所來。前戒次定。義次第故。深密云。前位能持

微細戒品。未得圓滿世間等持等至。及圓滿聞法

總持。為令得此。因說此地。令勤脩學。次釋名。由得

勝定。發智慧光。由得總持教法。發聞思光。言無邊

慧。即是三慧。深密云。由彼所得三摩地。及聞持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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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止。攝論云。由無退轉等持

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無性釋云。謂

此地中證希有定。能發智光。明了諸法。故名發光。

得巳不退。名無退轉。諸靜慮定。名為等持。諸無色

定。名為等至。言等持者。平等持心趣一境故。言等

至者。正受現前。由離沉掉。至一境故。局在定地。通

無色定。於諸大乘契經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因

依地。名為發光。瑜伽云。巳入三地菩薩。於內獲得

強盛奢摩他。由此證得爾𦦨光明。】

「四𦦨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

【先辨所來。深密明四種清淨。能攝諸地。前三即意

樂戒定增上三清淨。此第四地訖於佛地。名慧增

上。故次來也。然慧有多種。此地正明覺分相應增

上慧住。故次來也。又前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

得菩提分法。捨於定愛及與法愛。今修證彼行。故

次來也。釋云。前有八定。故有定愛。有聞持。故有法

愛。今脩證彼者。證彼菩提分法也。次釋名。世親云。

由此地中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燒一

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然以菩提分而

為慧者。非皆是慧。慧之𦦨故。莊嚴論云。以菩提分

慧為𦦨自在。以惑知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

起慧𦦨。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瑜伽云。巳入四地菩

薩。於內獲得強盛毗婆舍那道。故建立能燒煩惱。

智𦦨。由此能於如其所證一切所有菩提分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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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善巧。】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至)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先辨所來。一約寄位。四五六地寄出世間。前寄初

果。此寄羅漢。義次第故。雖有四果。舉始終以攝中

間。以後六地既觀緣起。寄同緣覺。故但前二寄於

聲聞。瑜伽攝論皆云。初二三地相同世間。四五六

地。寄同聲聞。正明配位也。二約三學前。明覺分相

應慧。此明諸諦相應慧。三約出世間。前得出世。未

能順世。今能五明攝化故。四約所得法。前得三十

七品菩提分法。今辨方便所攝菩提。故次來也。次

釋名。攝大乘論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

合此難合。今相應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真諦智

是無分別智。世間工巧等智是有分別智。此二相

違。應脩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名極難勝。解深

密經云。即由於彼菩提分法。方便脩習。最極艱難。

名極難勝。問。上雖多舉難勝之法。未知何等無能

勝耶。十住論云。功德成故。一切諸魔不能壞故。故

曰難勝。瑜伽云。巳入五地菩薩。超過一切世間智

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智故。能昇悟入不思議諦

極難勝道。】

「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先辨所來。巳說諸諦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止息

相應慧。故次來也。又四地出世而不能隨世。五地

能隨世而不能破染淨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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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彼見故。瑜伽云。前地雖能於生死涅槃棄捨一

向背趣作意。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察。又由

於彼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為令此分得

圓滿故。精勤脩習令得圓滿。故次來也。次釋名。深

密經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脩作意。

方得現前。攝論云。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蜜多

現在前故。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

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莊

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十住論云。降

魔事巳。菩薩道法皆現在前。釋云。生死涅槃。是菩

薩魔事。生死是凡夫行。涅槃是二乘行故。智論云

除諸法實相。皆菩薩魔事。今證般若能契實相。故

過魔事也。瑜伽云。巳入六地菩薩。悟入甚深緣起

道理。故於一切行住生厭背想。於無相界多住趣

向作是思惟。】

「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過故。」

【先辨所來。巳與緣起相應慧住寄於緣起。次說有

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寄菩薩地。故次來也。瑜伽云。

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

間無缺。多修習住。為令滿故。所以次來。次釋名。此

有三義。一善脩無相。到無相邊際故。二功用至極

故。三望前超過故。深密經云。能遠證入無缺無間

無相作意。與清淨地共相隣接。名遠行地。此有二

義。初義即三中無相。揀異前地。故云無間無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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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由隣後地。即能遠去。故雜華經云。二界中間。此

能過故。亦是前行後遠。攝大乘論云。至功用行最

後邊者。但是一義。世親釋云。雖一切相不能搖動。

而於無相猶名有行者。謂起功用住無相故。然通

有二義。一從前遠來至功用邊。二此功用行邊。能

遠至後位故。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法王位。故名

遠地。仁王經名玄達地。亦通二義。然其能遠去行。

正是無相。瑜伽云。巳入七地菩薩。於有加行。無間

缺無相界作意。能極遠入。於加行道。巳到究竟。】

「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先辨所來。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脩

習位。而未能於無相中捨離功用。又未能得於相

自在脩習得滿。故次來也。又約寄位。初之三地。寄

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巳去。寄顯一乘。

莊嚴論說近一乘故。次釋名。謂任運故。功用不能

動。相續故。相不能動。總由上二煩惱不能動故。名

不動地。本分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

釋云。報行。即是不動地前所脩功用。今此位成。名

為純熟。不起分別。名為無相。空有常行。名為世間。

不為有間空故。常在無相觀故。攝論云。由一切相

有功用行不能動故。此則略無煩惱。無性釋云。謂

一切相及一切行。不能動彼心故。第七地中。雖一

切相所不能動。相不現前。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

加行故。八地任運而轉。不作加行故。是名七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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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差別。深密經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法中。

不為現前煩惱所動。此但約煩惱不動。十住論云。

若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無能動其願故。此約人不

能動。人亦是相。此不動名。諸論雖異。不出前三。】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先辨所來。瑜伽云。前雖於無相性中捨離功用。亦

能於相自在。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詰差別一切

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所

以次來。次釋名。攝大乘云。由得最勝無礙智故。無

性釋云。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

最為殊勝。故名善慧。四無礙者。一法無礙。了知一

切法句。二義無礙。通達一切義理。三辭無礙。分別

一切言辭。四辨才無礙。徧於十方隨其所宜。故莊

嚴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

謂此菩薩於一剎那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人天異。

類異音異義問此菩薩。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

徧斷疑故。】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至)如空粗重充滿法身故。」

【先辨所來。瑜伽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

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

巳得圓滿。所以次來。次釋名。攝大乘云。由得總緣

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此即喻含水義。總

緣一切法契經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含空。總持三

昧。即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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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喻覆空義。即以法智能覆惑智二障。瑜伽云。粗

重之身。廣如虗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

問。無性釋以智覆空。此以法身遍覆者何。智滿。則

法身圓滿故。起信云。顯現法身智純淨故。莊嚴論

云。於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一切聞熏

習因。遍滿阿梨耶識中。譬如浮雲。遍滿虗空。能以

聞熏因。於一一剎那。一一相。一一好。一一毛端。雨

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所化眾生。謂能如雲雨

法雨故。瑜伽又云。言大雲雨者。未現等覺。若現等

覺。能雨大雨作利益故。此則密雲不雨。含德而巳。

然諸釋雖異。不出三義。謂以智含德。徧斷諸障。徧

證法身。所覆粗重。即所離障也。】

「如是十地總攝有為(至)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如是下。總結。與所下。總釋地名。本業云。地名為持。

能持百萬阿僧祇功德故。亦名生成。生成一切因

果故。故名為地。本論云。生成佛智住持故。此言與

所脩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但語其因。而闕果義。

亦名十住。住是十地中一義。仁王兼入理般若為

住。住功德為地。】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至)謂財施無畏施法施。」

【波羅蜜者。此云到彼岸。略有十種。謂布施等。十地

菩薩起此十種勝行。對治十種障故。一布施勝行

即歡喜行。無性云。言財施者。謂無染心施資生具。

無畏施者。謂心無損害。救拔驚怖。言法施者。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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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心。如實宣說契經等法。又云。財施者。為欲資益

他身。無畏施者。為欲資益他心。法施者。為欲資益

善根。攝論云。財施利益他身。法施利益他心。無畏

施利他身心。】

「戒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二持戒勝行。即饒益行也。言律儀者。諸惡不作也。

言攝善法者。眾善奉行也。饒益有情者。無生不度

也。】

「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

【三忍辱勝行。即無違逆行。無性論云。耐冤忍者。是

諸有情成熟轉因。謂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脩饒

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安受

苦忍者。是成佛因。寒暑飢渴。皆能忍受。無退轉故。

言諦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

大法故。以能除人法二執故。由見諦理。三忍皆成。

智論云。羅睺羅被外道打。悲泣。人問其故。答曰。我

苦少時。柰渠長苦何。又如提婆菩薩為外道開腹。

弟子欲追。菩薩廣說法誡諸弟子。所謂耐冤忍也。

故思益經云。諸法念念滅。其性常不住。於中無罵

辱。亦無有恭敬。若節節解身。其心常不動。】

「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

【四精進勝行。即無屈撓行。謂牢強精進也。被甲精

進者。謂最初時。自勵言。我當作如是事。如終不為

惱一眾生故而行精進。但為斷一切煩惱而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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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但為拔一切惑本而行精進。但為除一切習氣

故而行精進。復有三義。謂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

謂隨事意樂所作善事。乃至安坐妙菩提座。決不

放捨。故於自疲苦。心無退怯。名無怯弱於他逼惱。

心不動移。名無退轉。乃至菩提。於其中間。進脩善

品。常無懈癈。名無喜足。攝善精進者。勤脩善事。利

樂精進者。勤度眾生也。本業云。一起大誓願。二方

便進脩。三勤化眾生。】

「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

【五禪定勝行。即離癡亂行。無性釋云。安住靜慮者。

謂得現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淨故。引發靜慮者。

謂能引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德故。辦事靜慮者。謂

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飢儉疾疫諸怖畏等

苦惱等事故。攝論云。謂現世得安樂住。能離一切

染汙法故。復依此定而生自利。謂能引起六通故。

復因自利而生利他。即是三輪。一神通輪。謂身通。

天耳通。天眼通。此輪為引邪道者令歸正道。二記

心輪。謂他心通。天耳通。天眼通。此輪為引巳歸正

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教誡輪。謂宿住通。漏盡

通。由宿住通識其根性。由漏盡通。如自所得為說

正法令得下種。成種解脫。】

「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慧(至)俱空無分別慧。」

【六智慧勝行。即善現行。體即般若。生空者。斷我執

而證者。法執者。斷法執而證者。俱空者。雙斷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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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證者。】

「方便善巧有二種謂回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

【七方便勝行。即無著行。體即方便。生死涅槃俱無

住故。方便善巧者。不捨生死而入涅槃故。若以前

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

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此舉總中不捨生死。即

是拔濟方便。若以此善根迴向求證正等菩提。當

知即是希求涅槃。此舉總中求涅槃。即是迴向方

便。】

「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至)謂思擇力脩習力。」

【八願度勝行。即難得行。體即是願。一上求。二下化。

九力度勝行。即善法行。體即力度。攝論云。由思擇

力。能伏一切正行等。所對治障。令不起故。由脩習

力。能令一切善行決定故。釋云。思擇力者。謂正思

諸法過失及功德。若得增勝。自他二惑所不能動。

體性堅強。故名為力。脩習力者。心緣此法作觀行

時。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如水乳。猶如熏衣。由此

二力善說法故。思擇力是資糧所攝。脩習力是離

欲地攝。】

「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十智力勝行。即真實行。體即是智。無性云。由施等

六成立此智。復以此智成立六種。謂教相等種種

品類。是名受用法樂智。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

戒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是名成熟有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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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皆如說能行。如行而說。故名真實。】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此下明十行之性。輟巳惠人。名之為施。無貪。即十

一善法之一也。要由無貪相。於自身財方能惠捨。

故以無貪三業為性。此有三種。謂財。法。無畏也。防

非止惡。名之為戒。由身語意積集諸善而為其性。

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之為忍。此約無生忍。又忍

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故。無瞋精進。即十一

善中之二。審慧。即別境五中之一。有此三者何故。

大論云。自無憤悖。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

是名菩薩耐怨害忍。即以無瞋二業為性。若安受

苦忍。即精進三業為性。若諦察法忍。即審慧三業

為性。練心於法。名之為精。精心務達。目之為進。勤

即善十一之一。通三精進故。靜揀散心。慮揀無慧。

止觀均故。等持。即三摩地別境之一。今約定說。不

通散心。故不通三業。推求諦理。名之曰慧。皆以擇

法為性者。以根本智為第六。後之四體皆後得故。

此依勝說。若約瑜伽。皆以世出世間加行正智為

體。以十度皆通漏無漏故。方便者。即善巧。方謂方

法。便謂便宜。謂由大智故。回前六度向大菩提。由

大悲故。回前六度拔濟有情也。願者。希求要誓以

欲勝解及信為性。謂願是希求。希求是欲。要於前

境正信印持。方希求故。欲及勝解。別境之二也。力

者。不可屈伏故。隨思隨脩。任運成就。決斷名智。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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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覺了。瑜伽云。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清淨妙智。

名智波羅蜜。當知能取勝義名慧。能取安立名智。

如上皆約尅實性體。若兼助伴。一一皆以一切俱

行功德而為自性。】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此論十行之相。到彼岸。是其相也。要由七種最勝

攝受故。言安住菩薩種性者。若依五性。則簡四性。

今約習以性成。非約本有。以本有平等故。攝論但

有六種最勝。無初安住。大菩提心。上求也。悲愍有

情。下化也。事業最勝者。脩萬行也。巧便最勝者。善

巧方便也。若無善巧。不達三輪體空。便住相故。迴

向最勝者。問。何異依止。答。彼有道心。未必一切迴

向菩提。此正迴向。又依止者。即行前心。此迴向者。

乃行後願。不為二障間雜者。為離二障。行六度故。

若七隨缺一種。非到彼岸。故此十度。應各四句分

別。一是施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故。二是度非施。隨

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度亦施。具七勝而行施等

故。四非度非施。隨喜他施。不與七勝相應故。蓋施

等十種。是有為有漏性攝。十波羅蜜。是有為無漏

性攝故。】

「此但有十不增減(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次論無增減。問。何故此行但有十種。不增不減。答

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故無增減。先約違

障以顯前六不增減。除六種相違障者。謂布施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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慳貪。持戒違毀禁。忍辱違瞋恚。精進違懈怠。禪定

違散亂智慧違愚痴。攝論云。前之四度。不散動因。

第五一度。不散動成熟。第六是如實覺知。漸脩佛

法者。謂十力等。漸熟有情者。攝論云。由施能攝受。

由戒能不害。由忍能遭苦能受。由勤助彼所作。由

定令心未定者定。由慧令巳定者得解脫故。次約

二道顯六不增減。施感大財者。謂多饒財寶。戒感

大體者。謂尊貴之身。忍感眷屬者。謂有情歸附。由

富與勝身及多眷屬。趣中增上。名增上道。精進能

伏煩惱者。謂脩善方便故。定熟有情者。依定發通

故。慧成佛法者。佛法由慧故。有此三德。名決定勝。

諸菩薩道。唯有此二。若闕一種。道不成故。三約二

利顯六不增減。施財攝彼。戒不惱彼。忍受彼惱。此

三皆通饒益有情。後三言勤脩加行者。瑜伽云。由

精進故。雖未永斷煩惱。永害隨眠。而能勇猛加行。

脩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由靜慮故。永伏煩

惱。由般若故。永滅隨眠。又由前三假觀利生。故不

住涅槃。及由後三能斷煩惱。故不住生死。由此二

義。故能為無住涅槃之資糧。是故前六不增不減。

問。六度既爾。後四云何。答。後四為助前六令滿。方

便助前施等三者。大論云。由前三種所攝有情。以

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故。謂善巧用施等以攝

物也。願助精進者。大論云。由正願故。能破羸劣意

樂。煩惱微薄。起精進脩。力助靜慮者。深密云。若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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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

劣意樂。成勝意樂。亦得上果勝解。名力波羅蜜。由

此力故。於內心住。有所堪能。故說力度助於定也。

智助般若者。深密云。若諸菩薩。巳能聞法為緣。善

脩習故。能發靜慮。如是名智。由此智故。復能引發

出世間慧。故說智助般若。故知後四。能助前六脩

習圓滿。】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別名如餘處說。」

【先以引發論次第。深密云。能為後後引發依故。謂

諸菩薩。若於身財無所顧惜。便能受持清淨禁戒。

為護禁戒。便脩忍辱。脩忍辱巳。能發精進。發精進

巳。能辦靜慮。辦靜慮巳。便能獲得出世間慧。是故

六波羅蜜多。如是次第。次以攝持論次第。及由後

後持淨前前者。如布施本欲益彼。持戒不惱於彼。

忍辱彼惱能受等。彌令施淨故。次以粗細論次第。

布施則粗。持戒則細。戒望於忍。戒則為粗。忍則為

細等。次以易難論次第。布施為易。持戒為難。戒望

於忍。戒則為易。忍則為難等。】

「此十脩者有五種脩(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論脩習。依止任持脩有四種。一依止因脩。謂由種

性力。於波羅蜜多脩習正行。二依止報脩。謂由勝

自體力。於波羅蜜多脩習正行。三依止願脩。謂由

本願力。於波羅蜜多脩習正行。四依止簡擇力脩。

謂由慧力。於波羅蜜多脩習正行。依止作意脩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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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種。一依止勝解作意脩。謂於一切波羅蜜多

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二依止愛味作意脩。謂於

巳得波羅蜜多。見勝功德。起深味愛。三依止隨喜

作意脩。謂於一切世界。一切有情。所行施等。深生

隨喜。四依止喜樂作意脩。謂於自他當來勝品波

羅蜜多。深生願樂。依止意樂復脩有六種。謂由無

厭意樂。廣大意樂。歡喜意樂。恩德意樂。無染意樂。

善好意樂故。脩諸波羅蜜多。依止方便脩復有三

種。謂由無分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所以者何。

由此方便。一切作意所脩諸行悉圓滿故。依止自

在脩亦有三種。謂身自在。行自在。說自在故。身自

在者。謂諸如來自性受用二身。行自在者。謂諸如

來變化身。由此能示現一切有情一切種同法行

故。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六波羅蜜多一切種差別。

無有滯礙故。】

「此十攝者謂十(至)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論相攝。謂此十種。一皆攝十。互相順故。如施方便

中一切可得。如捨內外身財。是施方便。此方便中。

若捨一切。是施波羅蜜。即於此中。若慈悲心。防遮

一切損害逼迫惱亂他性。是戒波羅蜜。即於此中。

忍受遮礙損害疲倦。是忍波羅蜜。即於此中。數數

發起勇勵施心。是精進波羅蜜。即於此中。其心純

善。繫心一境。不外流散。是靜波羅蜜。即於此中。善

取施行。如實因果。不取異見。是慧波羅蜜。如是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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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方便波羅蜜多皆隨其所應。當善建立。若依前

後相引說。則前必攝後。後不攝前。若依前後相持

說。則後必攝前。前不攝後。若依純雜。應作四句。言

純者。謂以無分別智脩。雜者。謂以後得加行智脩。

謂純而不雜。雜而不純等。若約六度攝十。第六攝

後四。通二智故。若約十度攝十。第六但攝無分別

智。後四是後得智攝。】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論證果。有漏有四果。謂異熟。等流。增上。士用。唯除

離繫者。有漏法中。無無漏故。無漏有四果。謂離繫。

等流。增上。士用。除異熟者。無漏法中。無有漏故。謂

能永斷自所對治。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

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

增勝。展轉生起。是等流果。大菩薩是增上果。感大

財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

無損害。廣大宗族。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問。何

故有漏無漏各除一果。答。以此二果各屬一位故。

餘三皆通漏無漏故。問。若爾。何故有說皆通五果。

答。或是約有漏無漏互相資助說。或是有漏無漏

合說。】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至)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論三學。先戒有三。一攝律儀戒。無性釋云。謂於不

善生放逸法。防護受持。由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

業。故曰律儀。攝善法者。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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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饒益戒者。謂能助有情。如法所作平等分布

無罪作業成熟有情。有說後二依初建立。由自防

護。能脩供養佛等善根。及益諸有情故。故世親云

住律儀者。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脩集一切佛

法。證大菩提。復能建立饒益戒。由此故能成熟有

情。有說前二為成後一果。攝論云。若能住前二種

淨戒。則能引攝利眾生戒故。此三品戒。即四無畏

因。何以故。初是斷德。二是智德。三是恩德。四無所

畏不共佛法等。不出三德故。由此故說戒有三品。

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者。攝論云。共不共

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罪性不現行故。與聲

聞共相。以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

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

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

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

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脩學。如是應知說

名為共不共殊勝。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

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

量福。速證菩提。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

有情事。安立有情毗柰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

示行逼迫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

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

殊勝。廣大殊勝者。有四種。一由種種無量學處廣

大。二由攝受無量福德廣大。三由攝受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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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安樂意樂廣大。四由建立無上菩提廣大。由

此殊勝。應知菩薩尸羅律儀。最為殊勝。定學有四。

有三釋。英法師云。初定除不善障。二除着禪障。三

除煩惱障。四除所知障。賢首云。初能除流散雜染

業障。二能除味定著靜障。三能除根本無明障。四

能除淨成果智障。與前說大同。清涼云。謂以即事

而真智。治於地前。成初地令得賢守定。以此三昧。

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前三地為世。第四地

為出世。以既了即事而真。能即散而定故。二以即

體之用智。對治四地未能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

集福王定。三以平等無相智。對治五地雖能隨俗。

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若大光功用。成大乘

光明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對治七地功用。令入

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竟。以果既具

四。因亦通脩故。此解為正。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

發作業者。攝論云。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

故。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

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堪能差別者。謂

住靜慮樂。隨其所欲。即受生故。引發差別者。謂能

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作業差別者。謂能振

動熾然。遍滿。示現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

身中。所往同類或隱或顯。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

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又能引發

諸難行事。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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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一切有

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

作一切饒益行故。五不染雜行。生在世間不為世

法所染汙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

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

達補特迦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

說甚深秘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

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脩諸佛安住解

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

一切義利行故。慧學有三者。一加行無分別慧。謂

真如觀前勝方便智。二無分別根本慧。謂真如觀

智。三無分別後得慧。謂觀世俗智。能起種種事。梁

攝論云。三慧者。謂從無相大乘教。得聞思脩入。分

別相空。通名無分別加行般若。若入三無性故。得

無分別。智名無分別根本般。若若得根本無分別

智。後得入觀。如其所證。或自思惟。或為他說。名無

分別後得般若。由具此義。故說般若有其三品。此

三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緣。若所緣。若行緣。若任持。

若助伴。若異熟。若等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

及根本後得勝利。若根本後得加行譬喻差別。若

無功用作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

勝。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

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

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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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是名無分別智。】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論三慧與五位相攝。如上三慧。若約種子。資糧。加

行。三慧具有。若約現行。唯有加行慧。以此二位。未

得見道。故無根本及後得慧。若在通達位。此三種

慧。現行有二。種子具三。以見道位。現證根本。後得。

無加行慧故。於脩習位三慧。種現皆通。以七地前

有漏無漏二智俱起。斷惑證真。亦起加行慧故。八

地以至等覺。現二種三。無功用道。違加行慧故。所

有進趣。皆用後得。以無漏觀中。不作加行。任運趣

故。至究竟位。現行種子俱有二種。唯以根本緣如。

後得利物。任運而起。不作加行。加行種現俱巳捨

故。次論三慧與十度攝。若以三學自性相攝。無相

雜亂。即戒攝戒。定攝定。慧攝後五。不攝施忍進。若

以一為主而餘為伴。則此三學。一一皆與六度相

攝。若以三學隨用相攝。戒學攝前三。以施為資糧。

戒為自體。忍為眷屬故。定學唯攝靜慮。靜學攝般

若。方便。願。力。智。精進一法。三學共攝。遍䇿三故。若

隨顯現相攝。戒攝前三。亦攝精進。以能守護淨戒

故。餘皆如前。】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論位攝。此十度者。雖五位中十種皆具。而於脩習

位。其相尤為顯著。如初地施。二地戒等。然資糧加

行二位。若頓悟菩薩。種通有漏無漏。而現唯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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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彼根性猛利。不伏分別。故於無漏。現行不起。唯

是有漏。若慚悟菩薩。巳伏煩惱。巳得生空四如實

智。是故種現皆通有漏無漏。若通達位。種通有漏

無漏。而現行唯是無漏。以得真見道。證根本智。故

於有漏不起現行。若在脩習位。七地巳前。有漏無

漏。種現俱通。相間起故。八地巳去。種通有漏無漏。

而現行唯是無漏。以彼有漏惑。永伏不起故。究竟

位中。種現俱是無漏。】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論因位三名。自資糧加行二位歷一僧祇劫。復從

初地以至七地歷一僧祇。復從八地至等覺歷一

僧祗。初一僧祗。爾時施等勢力尚微。為煩惱伏。與

果尚遠。但名波羅蜜多。以一行中脩一行故。第二

僧祇。爾時施等勢力漸僧。能伏煩惱。去果不遠。故

名近。以一行中脩一切行故。第三僧祇。勢力轉增。

於諸煩惱能畢竟伏。故名大。以一切行脩一切行

故。問。既至等覺煩惱不起。事巳究竟。何故復立後

究竟位。答。雖於此位煩惱永伏。而有所知微細現

種。及彼煩惱極微細種。猶未了當。直至等覺後心。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剎那中斷盡無餘。方名究

竟故。此十下。結。問。十行於何地脩何行。答。十行於

十地雖實皆脩。若隨增相。地地脩一。如初地施。二。

地戒等。問。十地行門有無量類。何故此中唯明十

種。答。雖有無量。此十種攝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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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障者一異生性障(至)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此下明十種障也。先標障名。一異生性障。梁攝論

中名凡夫性。又名凡夫我相障。以此我執。故能障

初地。入初地時。此障便斷故。大經云。若有眾生深

種善根。善脩諸行。善集助道法。善供養諸佛。善集

白淨法。為善知識善攝善清淨深心。立廣大志。生

廣大解。慈悲現前。為求佛智故。為得十力故。為得

大無畏故。為得佛平等法故。為求一切眾生故。為

求一切世間故。為淨大慈悲故。為得十力無餘智

故。為淨一切佛剎無障礙智故。為一念知一切三

世故。為轉大法輪無所畏故。菩薩始發如是心。即

得超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如來家。無能說其種族

過失。離世間趣。入出世道。得菩提法。住菩薩處。入

三世平等。於如來種中。決定當得無上菩提。菩薩

住如是法。名住菩薩歡喜地。所謂念諸佛故歡喜。

念諸佛法故生歡喜。念諸菩薩故生歡喜。念諸菩

薩行故生歡喜。念清淨波羅蜜故生歡喜等。問。此

異生名依何而立。答。依彼分別我法二種障立。分

別簡俱生。種簡現行。問。此障誰斷。在何時斷。答。二

乘見道。但斷分別我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時。分

別我法二種俱斷。名得聖性。問。亦有二種不斷。得

見道否。答。若二種見道現在前時。彼我法二種必

不成就。智起惑亡故。如明與暗。兩不並立。如秤兩

頭。一低一昂。未有智起惑不亡者。是故二性無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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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過。若智起而惑在。便犯二性俱成之失。問。若爾。

無間道時巳斷惑種。何故復起解脫道為。答。無間

道時。以後得斷惑。解脫道時。以根本證真。期限既

別。用心亦別故。又無間道中。雖斷惑種。尚有無堪

任性。起解脫道。正欲捨彼無堪任性。及證一分擇

滅無為故。問。惑業二種俱名習氣。何故此中伹說

斷惑種。不斷業種。答。雖見道時亦斷業種。而此伹

說能起業之煩惱者。以煩惱是業種根本故。由斯

初地說斷二愚。及彼二種無堪任性。何謂二愚一

執著我法愚。此愚即是異生性障。即分別我法二

執習氣。二惡趣雜染愚。是惡趣業果。即業習氣。問。

無明即我癡癡。即是愚。業果非是無明。何得言愚。

答。不但無明獨可名愚。應知愚之品類。總說為愚。

業果雖非是愚。亦是愚之品類故。後之諸愚准此

應知。或說愚者。是十使中之五利五鈍。皆與無明

俱起。故說二愚。彼粗重言。即是顯彼利鈍。二惑種

子。或是利鈍二惑無堪任性。問。無堪任性。既非現

行。又非種子。是何相狀。答。正如入無心二定者。說

彼斷意地苦根。此苦根者。雖非現種。而名粗重。無

堪任性。例此應知。問。既初地所斷亦通二障。何故

但說凡夫我相障。而不言所知。答。雖初地所斷。實

通煩惱所知。而此異生性障。正取所知。以此十地

說斷十種無明。不說斷染汙故。以煩惱障心。故名

染汙。所知障理。不名染汙。此十無明。即是十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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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分愚癡也。問。二乘亦能斷煩惱障。何故此中

不說。答。彼二乘斷者。菩薩亦斷。菩薩斷者。二乘不

斷。今顯無明是菩薩斷。二乘無分。故不說之。又此

十無明。是十地菩薩脩所斷故。非是菩薩見道所

斷。是故不說。問。初地見道所斷。既通煩惱所知。何

故但說斷所知。不說斷煩惱。答。雖此位中亦頓伏

俱生煩惱現行。亦頓斷彼分別種子。其正意不在

伏煩惱現行。斷煩惱粗重。故此不說。問。初地但斷

分別我法。不斷但生耶。答。據理而論。初地見道斷

分別巳。初地脩道亦斷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說

初地所斷俱生。後九地斷。准此應知。問。若十地斷

時。唯斷所知。煩惱種子何時方斷。答。住滿地中。時

既淹久。理爾斷所應斷。不爾。三時道應無別。言滿

地者。正指等覺位言。言三時者。三阿僧祇也。資糧

加行歷一僧祇。名漸伏頓斷道。漸伏俱生。頓斷分

別故。通達脩習二位。前七地中歷一僧祇。名頓伏

漸斷道。頓伏煩惱。漸斷所知故。脩道後三至究竟

位歷一僧祇。名永伏永斷道。煩惱所知究竟斷故。

是名三時道別。故說初地菩薩滅分別二障。得現

量觀。親證真如。復於脩道位中斷所知障。不斷俱

生煩惱種子。以留煩惱種子助願受生。利益有情。

非如二乘速斷煩惱。急趣寂滅。是故菩薩。於脩道

位。急於斷所知。緩於斷煩惱。等覺位中。無間道時

方頓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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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至)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攝論云。謂於身等邪行障。由前地生大歡喜。故有

悞犯三業。名為邪行。瑜伽云。云何邪行障。當知略

說。後後引發有八種相。一者能退智邪行。退故妄

念邪行。妄念故壞百法邪行。壞故惡意現邪行。惡

故難調伏邪行。難調故行非道邪行。行非故不賢

良邪行。不賢故不如義邪行。此障極淨尸羅。二地

菩薩發十種心。脩十善法。即能永斷一障二愚。愚

即現行。粗重是種。或唯起業不了業愚者。謂前一

是起業愚。不知悞犯。能起業故。後一是不了業愚。

既犯業巳又不了故。問。所知不能發潤。如何此中

能發三業。答。續生煩惱。發犯戒業。通所知障。此約

悞犯。故不相違。】

「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至)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忘失三慧。故名闇鈍。以二地中純脩戒品。無定慧

故。此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勝定所發脩慧總持

所發聞慧思慧。大經云。此地菩薩。倍於正法。勤求

脩習。日夜唯願聞法。喜法。樂法。依法。隨法。解法。順

法。到法。住法。行法。釋云。好心好法名喜法。終時愛

味名樂法。依法者。依大乘教。自見正取不忘失故。

隨法者。隨自讀誦故。解法者。為他解說故。順法者。

順所聞法。靜處思義故。到法者。依定脩行到究竟

故。住法者。住出世間智故。行法者。順佛解脫行故。

此十即是三慧。初三唯聞。四五六通聞思。第七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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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後三唯脩。菩薩如是勤求佛法。所有珍寶。皆無

悋惜。無有恭敬而不能行。無有憍慢而不能捨。無

有承事而不能作。無有勤苦而不能受。若聞一句

未曾聞法。生大歡喜。勝得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珍

寶等。菩薩如是發勤精進。求於佛法。如其所聞觀

察脩行。此菩薩得聞法巳。攝心安住。於空閒處作

是思惟。如說脩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淨。

是菩薩住發光地時。即離俗。惡不善法。有覺有觀。

離生喜樂。住初禪。釋曰。離五欲故名離欲。斷十惡

故名離惡。除五蓋故名離不善法。此明離障。言有

覺有觀者。正明脩行對治。即尋伺也。謂以尋求伺

察不淨慈悲治欲界欲恚害障。言離生喜樂地者。

是脩行利益。離欲惡等。是故生喜。身心猗息。及得

解脫之樂。故名為樂也。滅覺觀。內淨一心。無覺無

觀。定生喜樂。住第二禪。釋云。滅覺觀。是所離障。覺

觀粗動。發生三識。亂於二禪故。言內淨一心無覺

無觀者。是脩行對治。內淨以捨念正知為體。言一

心者。唯緣內塵。不同初禪有三識故。言定生喜樂

者。是脩行利益。初禪慶背欲惡。故名離生。今慶覺

觀心息。故名定生。如淨鑑止水。故身心適悅。又初

禪離欲惡。無定。名離生。二禪離覺觀。有定。名定生

也。離喜。住捨有念正知。身受樂。諸聖所說能捨有

念受樂。住第三禪。釋云。言離喜者。是所離障。二禪

喜心分別。想心動亂。三禪轉寂。故須除遣。言住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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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念正知。是脩行對治。言住捨者。即是捨數。揀非

捨受。即行捨也。有念者。於喜不行中。不忘明記故。

正知者。或時失念喜行。於此分別而住。謂住於捨。

言身受樂等。是脩行利益。身受樂。正對二禪喜心

浮動。故言身受於樂。設心受樂。亦名身受。故瑜伽

云。由捨念正知數脩習故。令心踊躍。俱行喜受。便

得除滅。離喜寂靜。與喜相違。心受生起。彼於爾時

色身意身。領納受樂及輕安樂。故說有身受樂。言

諸聖所說能捨有念受樂者。釋成勝義。謂下諸地。

無如是樂及無間捨。上地有捨而無樂。故諸佛及

弟子。說第三禪具有能捨及念正知。而復受樂。故

諸樂中。三禪樂勝也。斷樂。先除苦喜憂滅。不苦不樂。

捨念清淨。住第四禪。釋曰。言斷樂者。即是離。障。三

禪勝樂。於此為害。故須除之。言先除苦喜愛。滅者。

謂二禪先除苦受。三禪先滅喜受。初禪先滅憂受。

并今滅樂受。則巳滅四受。言捨念清淨者。三禪捨

念與樂愛俱。此斷樂愛。故曰清淨。瑜伽云。一切下

地災患巳斷。謂尋伺苦樂憂喜出息入息。是故此

中捨念。清淨鮮白。由是此禪心住無動。超一切色

想。滅有對想。不念種種想。入無邊虗空。住空無邊

處。釋云。謂觀虗空。作無邊行相。能滅色想。心安空

定。名空無邊處。言離障者。謂離三有對色。超一切

色想者。過眼識相。此明超可見有對。滅有對想者。

耳鼻舌身識和合想滅故。此滅不可見有對。不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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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想者。不念意識和合想故。意識分別一切法

故。說名種種。此滅不可見無對。意識雖緣非色之

境。今伹取緣色。自有種種。皆云想者。小乘在色欲

界脩起此定。未捨色形。故不言滅色。但言滅想。想

取色相。故偏滅之。若是大乘。縱生無色。決唯滅想。

云何對治。前三不念。含於對治。謂不分別色等境

故。何以不念。知無我故。此約菩薩實治。故云無我。

若約有漏。但厭苦粗以為加行。言入無邊虗空者。

是脩行利益。謂三色想絕。則入空理。廓爾無邊故。

超一切虗空無邊處。入無邊識。住識無邊處。釋云。

心緣內識。作無邊行相。故以為名。初超空無邊處。

是離障。彼何所障。外念為粗故。云何對治。見彼外

念粗分別過患故。入無邊識。是脩行利益。正理云。

謂於純淨六識身能了知中善取相巳。安住勝解。

由假想力。思惟觀察無邊識相。由此加行為先。得

入根本。超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住無所有

處。釋云。無所有處者。內外皆無也。超無邊識者。是

明離障。何故須超。事念粗故。云何對治。見粗念事

分別過患故。入無少所有。是明脩行利益。前以捨

外緣內。故為粗念。既無所取。能取亦無故。內外俱

無。斯為利益。正理云。見前無邊行相粗動。起此加

行。是故此處名最勝捨。以於此中不復樂行無邊

行相。心於所緣捨諸所有寂然而住。超一切無所

有處。住非有想非無想處。釋云。超一切無所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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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離障。云何對治。無彼無所有。以見粗念分別

過患。故為能治。既寂無所有。云何名粗。猶有無所

有想故。瑜伽云。先入無所有處定。超過一切有所

有想。今復超過無所有想。故言非想。又言非無想

者。非如無想及滅盡定。一切諸想皆悉滅盡。唯有

微細想緣無想境轉故。即於此處起勝解。即超近

分而入根本。此中所以不出三界者。由緣無想境。

即是細想。外道不了。謂為涅槃。未能無緣。豈離心

境。況計此為我。復生愛味。若知此患更求上進。求

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滅而不轉。

則得滅受想定也。若未得此定。厭想為先。後想不

行。即入無想定。今更約第一義略示四空。謂色即

空。心安於空。是空處定。次知空色不出於心。是識

處定。次心境兩亡。為無所有。次亦亡無所有想。緣

無想住。名非想非非想。若不緣此無想。則諸漏永

寂矣此地菩薩。但隨順法故行。而無所樂著。言伹

順化。眾生法。不同凡小有愛味也。由斯三地說斷

二愚。一欲貪愚。即欲界貪也。由此貪故。多住散亂。

障上定慧。今斷欲貪。上界定慧方得現前。問。上言

斷所知。何得與貪欲俱。答。謂彼所知。往昔多與欲

貪俱時轉故。名欲貪愚。今得定慧。則彼所知既巳

永斷。而欲貪者亦巳隨伏。以此欲貪。依彼所知而

得轉故。二圓滿聞持愚者。此持通四。一法持。二義

持。三呪持。四能得忍持。以聞思與彼聞持。極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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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所以偏說。】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至)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微細煩惱現行障者。由前地貪愛定慧。故即成障。

即定愛法愛。所謂執藥成病。此障是第六識中俱

生身見等攝。言第六者。簡非第七。第七俱生。八地

方伏故。言微細者。望前地說。立微細名。一第六識

中分別身見。名為上品。唯不善故。獨頭貪等。名為

中品。此俱生見。名為下品。通善不善無記性故。二

不作意緣。任運生故。三遠隨現行。從無始來隨逐

於身。與身俱生故。具此三義。說名微細。彼障四地

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言菩提分法者。即

三十七品助道法也。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

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大經云。菩薩住第四

地時。觀內身循身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觀外

身循身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觀內外身循身

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如是觀內受外受內外

受循受觀。觀內心外心內外心循心觀。觀內法外

法循法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釋云。此明四念

處也。身受心法為所緣境。念慧為其自體。先觀身。

自有內等三觀。瑜伽云。內自有情色為內身。外非

情色為外身。他有情數為內外身。初即自身。我愛

愛故。次即資具等。我所愛故。後即眷屬妻子。彼我

我愛我所愛故。以此三者。破三邪行。有著內情多。

捨妻財以全身。有著外情多。貪財喪軀。為妻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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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約三事對治。若約一身起觀始終。謂先觀自

身求淨等不可得。或當外有。次便觀外復不可得。

次內外俱觀。亦不可得。初一是別。後一是總。但合

前二為內外身。言循身觀者。總顯脩相。智論云。循

隨觀察知其不淨等。集論云。謂以分別影像身。與

本質身。平等隨觀。前內身即是本質。今云循身。即

是影像。言勤勇念知者。顯脩之儀。以貪等世事無

始惡習。離之甚難。故須精進。方能除遣。集論云。謂

欲。勤。䇿。勵。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脩習

差別故。欲脩習者。為對治不作意隨煩惱。勤脩習

者。為對治懈怠隨煩惱。䇿脩習者。為對治昏沉掉

舉隨煩惱。勵脩習者。為對治心下劣性隨煩惱。勇

猛脩習者。為對治踈漏疲倦隨煩惱。不息脩習者。

為對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隨煩惱。正念脩習者。

為對治忘失尊教隨煩惱。正知脩習者。為對治毀

犯追悔隨煩惱。不放逸脩習者。為對治捨諸善軛

隨煩惱也。言除世間貪憂者。即觀之果。有所離故。

觀身不淨。本為治貪行者。故徧遣之。憂於五受中。

偏能障定。如滅惡賊。先除巨害。故偏說之。初觀內

身既爾。外身內外身亦然。後三念處內等三觀。瑜

伽云。如觀內身。以自身五根為境。對之生觸。觸故

生受。領不淨等。是名內受觀。內受既爾。外受內外

受亦然。心法亦然。此斷四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

繫故。斷四顛倒者。隨其次等。能斷淨樂常我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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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脩不淨觀故。了知諸受皆是苦故。通達諸識

依緣差別。念念變異故。觀察染淨。唯有諸法。無作

用者故。趣入四諦者。由身念住。趣入苦諦。所有色

身。皆行苦相。粗重所顯故。由受念住。趣入集諦。以

樂等諸受。是和合愛等所依處故。由心念住。趣入

滅諦。觀離我識。當無所有。懼我斷巳。生涅槃怖。永

遠離故。由法念處。趣入道諦。為斷所治法。脩能治

法故。此菩薩未生諸惡不善法。為不生故。欲生勤

精進發心。正斷。巳生諸惡不善法。為斷故。欲生勤

精進發心正斷。未生諸善法。為生故。欲生勤精進

發心正行。巳生諸善法。為住不失故。脩令增廣故。

欲生勤精進發心正行。釋云。此明四正勤也。四念

智火。若得勤風。則無所不燒。故次明之。此四正勤。

精進為其自體。正斷脩習者。如經說欲生䇿勵。發

起正勤。䇿心持心。此中諸句。顯脩正勤。及所依止。

所依止者。謂欲。樂欲為先。發精進故。正勤者。謂䇿

勵等。於止舉捨相作意等中。若由止等相作意。不

顧戀所緣境。純脩習對治。爾時名䇿勵。為欲減損

沉沒掉舉。發起正勤。所以者何。若沉沒隨煩惱生

時。為減損彼。故以淨妙等作意䇿練其心。若掉舉

隨煩惱生時。即以內諸略攝門制持其心。爾時名

為發起正勤。即為顯此損減沉掉善巧方便。故次

說言䇿心持心。正斷脩果者。謂盡棄捨一切所治。

於能對治若得若增。是名脩果。此菩薩脩行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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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行。成就神足。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脩行精進定心。定觀。定斷行。成就神足。依止厭。依

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釋云。此明四神足也。神即

神通。足即是定。瑜伽云。如有足者。能往能還。以騰

躍勇徤。能得能證世間勝法。出世殊勝法。說名為

神。彼能到此。故名神足。此舉喻也。由出世法最勝

自在。是最勝神。欲等四定能證此故。名為神足。亦

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神足所緣。即種種神變事。

神足自體。即三摩地。欲勤心觀。皆是助伴。欲。謂猛

利樂欲。勤。謂精進無間。心即是定。謂專心守境。觀

即是慧。由聞教法。內自揀擇故。皆從加行受名。瑜

伽云。欲。謂能生樂欲。於諸不善自性因緣。過患對

治。審正思察。起心一境性念。於諸善法自性因緣。

功能出離。審正思察。住心一境念。即由如是多脩

習故。觸心一境性。能害現行。故名欲定。勤謂精進

者。謂自䇿自勵。發勤精進。以斷二惡。脩二善故。心

即是定者。謂心專守護。即名為心。此是加行得心

一境性。故名為定。雜集云。心三摩地者。謂由先脩

定力觸心一境性。所以者何。由於前生數習定力。

令彼種子功能增長。由種子力。令心任運於三摩

地隨順轉變。由此速證心一境性。觀三摩地者。謂

由聞他教法。內自揀擇。起心一境性。此四加行。為

顯發生神足因故。引發正斷中生欲䇿勵等諸句

持心䇿心。是此次第。以發心中。持心能生心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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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舉故。䇿心能生觀定。䇿太沉故。是以隨一念處。

有四正勤。隨一正勤。有四神足。經言脩習欲定者。

標舉所脩助伴自體。斷行二字。總顯脩相。云何脩

相。此有二種。一脩習欲定。能斷現行諸惑纏故。二

為欲永害所有隨眠。脩八斷行。謂欲。勤。信。安。念。正

知。思。及捨。一欲者。希望樂欲我於何時脩定圓滿。

滅惡隨眠。二䇿勵。不捨加行。三於上所證。深生信

解。四心生歡喜。漸除粗重故。五安立其心於奢摩

他。六住毗鉢舍那慧品。七心思所作能順止觀。八

三世之中悉無染汙。由二因緣。於隨眠斷分別了

知。謂由境界不現見思。及由境界現見捨故。言依

止厭等者。復顯脩相。謂緣苦脩。必依厭苦。若緣集

脩。必依離欲。若緣滅脩。必求證滅。若緣道脩。必趣

滅苦之行。能捨於苦。緣此境時。必求脩習。必欲棄

捨。故云迴向。彼脩果者。謂巳善脩三摩地故。隨所

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又於別別處

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如所願樂。能辦種種

神通等事。又能引發勝品功德。此菩薩脩行信根。

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脩行精進根。念

根。定根。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釋云。此

明五根也。此五根觀方便道。雖屬忍位。忍可諦理。

脩印順定。故為方便。亦即所緣。五根脩習者。謂信

根。於諸根起忍可行脩習。精進根。於諸地生忍可

巳。為覺悟故。起精進行脩習。念根。於諸諦發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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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起不忘失行脩習。定根。於諸諦既繫念巳。起心

一境性行脩習。慧根。於諸諦心既得定巳。起揀擇

行脩習。五根脩果者。謂能速發諦現觀。由此增上

力。不久能生見道故。故集論云。五根所緣境者。謂

四聖諦。由諦現觀。方便所攝。作此行故。五根自體。

即信等五所。此五。通能生起出世間法而為增上。

前四復能起後。得增上名。而信為上首。能起餘四。

謂信起後四。進起後三。念起後二。定起後一。其最

後慧根。唯望出世而有增上。今此所脩。即於諦實

深忍樂欲。餘四。即於前所信䇿勤而行。明記不忘。

緣繫一境。揀擇是非。餘如前說。若依位者。在見道

之前。則以速發現觀為果。今在四地。以發後地為

果。此菩薩脩行信力。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

於捨。脩行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依止厭。依止離。

依止滅。迴向於捨。釋云。此明五力也。五力者。即前

五根增長。魔梵惑等不能屈伏。故名為力。又能損

滅不信等障。故復名力。智論云。能破煩惱得無生

忍。故名為力。菩薩脩行念覺分。依止厭。依止離。依

止滅。迴向於捨。脩行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

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

向於捨。釋云。此正明七覺支也。覺。謂覺了。若依位

說。即現觀自性如是覺慧覺法自性。瑜伽云。諸巳

證入正性離生補特迦羅如實覺慧。用此為支。故

名覺支。亦即所緣。雜集云。七覺所緣。謂四聖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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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性。如實性者。即是勝義。清淨所緣故。覺支自體。

即念等七心所。然七覺分。七皆自體。而差別者。擇

法為自體。餘六皆覺之分。謂念是所依支。由繫念

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覺自相故。

精進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

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猗定捨三。是不染汙支。猗

即輕安。謂由安故不染汙。能除粗重過故。依定故

不染汙。謂依止定。得轉依故。依捨故不染汙。體是

不染汙故。謂行捨平等。永除貪憂。不染汙位為自

性故。故雜集云。覺支脩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

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脩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

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隨其次第顯示緣四諦境。

脩習覺支。所以者何。若緣苦諦。為惱苦時。於苦境

界必求遠離。若緣愛相苦集。為苦集時。於此境界

必求離欲。若緣苦滅。為苦滅時。於此境界必求作

證。言棄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是

故若緣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脩習。故名迴向棄

捨。脩果者。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

道自體故。總收七覺。不出三品。念通定慧。次三是

慧。後三定攝。依位所明。能斷見惑以為其果。雖一

剎那七法俱行。而隨行相。各說功能。念除妄念。擇

除不正知。餘除懈怠昏沉粗重散亂掉舉。上約通

說。若大乘七覺。不念諸法故。決擇不可得故。離進

怠故。絕憂喜故。餘安心緣皆叵得故。性定之中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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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亂故。亦不見於能所捨故。此菩薩脩行正見。正

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依止厭。依

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釋云。此明八正道也。若依

位說。即現觀後起道。為斷脩道諸煩惱故。離八邪

故。名為八正。開通涅槃。故名為道。亦云八聖道。聖

者道故。言正見者。是分別支。依前所證真實揀擇

故。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思

惟名義。發語言故。次三是令他信支。正語者。善依

所證問答決擇。令他信有見清淨故。正業者。身業

進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淨故。正命者。如依

乞求依聖種性離五邪命。令他信有命清淨故。正

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結故。正念

者。是淨隨煩惱支。由不忘失正止舉相。永不容受

沈掉等隨煩惱故。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

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若能如上分別

誨示等。即是道支之果。上之七類。總以喻顯。法性

如大地。念處如種子。正勤如種植。神足如抽芽。五

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華。結八正果。

菩薩住此地時。所有身見為首。我人眾生壽命蘊

界處。所有執著出沒。思惟。觀察治故。我所故。財物

故。著處故。於如是等。一切皆離。釋云。此明離障成

德。今初離惑。先舉所離。就所離中。所起執著出沒。

是此總相。餘皆是別。總中執著。即前地中解法慢

也。論云。我知大知者。我知。謂執我能知。大知。謂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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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大法。出沒者。是前地中正受慢也。出者。三昧

起義故。謂脩起彼定。沒者。三味滅義故。謂定所除。

今計我能脩此定。此定即我所脩故。別有五種。一

本。二起。三行。四護。五過。一本者。即所有身見至蘊

處界。於中身見為總。我等為別。別中我人等四為

人我慢。蘊界處為法我慢。二起者。思惟明起。謂不

正思惟而起慢故。三行者。觀察明行。謂心緣中多

觀所得。若法若定。求覓勝相令他知故。四護者。治

故。三句明護。治者。數數觀察脩治所見故。我所者。

起於我想。取彼勝相屬我巳故。財物者。如畜財者。

受用護持故。以上三事。防護自巳所得。五過者。著

處明過。謂心堅固安處法定二事故。此中身見。若

約位釋。即斷第六識中俱生身見。故云入四地時

便能永斷。問。既言斷所知俱生一分。何故亦斷煩

惱。答。此所知障。昔時多與煩惱任運同體而起。故

障立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正斷

所知。彼之身見亦不行故。問。前之三地何故不斷。

答。前三相同世間。故不能斷。今同出世。方能永害

二身見等。問。何知此我執見唯與第六識俱。而非

第七。答。第七身見。在第七地猶得現起。八地巳去。

方永不起。與無漏道性相違故。以五地時有相觀

多。無相觀少。在第六地。無相觀多。有相觀少。至第

七地。純是無相。然有功用。故至八地名無漏道。無

漏道時。第七識中俱生現行。永伏不行。故七地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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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皆得現起。以餘俱生煩惱為依止故。且此六七

身見有粗有細。故伏斷時亦有前後。由斯義趣。故

知此地所斷身見。但與六識相應。非第七識。身見

等下。皆如前釋。】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至)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求證涅槃。必厭生死。以有厭求。名之為障。即前四

地求出世心。有同二乘。此障五地無差別道。故入

五地。便能永斷。以五地菩薩。發十種平等清淨心。

如實知此是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

聖諦。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

別諦。善知成立諦。事諦。生諦。無生諦。善知入道智

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善知如來智成

就諦。乃至為利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所謂

文字筭數。圖書印璽。地水火風。種種諸論。咸所通

達。又善方藥。療治諸病。文筆讚咏。歌舞技樂。戲笑

談說。悉善其事等。釋云。四聖諦如前解。妄情之法。

情有理無。名俗諦。真實之法。相寂體有。名第一諦。

為疑惑眾生故知相諦。謂有聞第一義諦。猶豫不

決。是空耶。有耶。今名即俗自相是空。共相無違。故

名相諦。為謬解迷惑深法眾生故知差別。謂前緣

二境。便謂是異。故生疑。今聞俱處。便謂是一。名謬

解。今明體雖不異。性相分位歷然差別。為離正念

眾生故知成立諦。既聞差別。謂皆有體。名離正念

今明差別。但是緣成。無有自性。故云成立。隨言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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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故又名說成諦。為正見眾生。知事諦。生諦。盡無

生諦。道智諦。事。即苦諦。生。即集因。無生是滅因。因

亡曰盡。即盡智也。後果不起。名為無生。即無生智

前列實法四諦。明其所觀。此中四諦。明當如是觀。

為大乘可化眾生故。知菩薩地。乃至如來智諦。地

水火風種種諸論者。諍論中攝。謂諸邪見計不同

故。順世外道。唯地為因。一切皆以微塵成故。水風

二仙外道。以風水以因。世界水成故。風輪持故。事

火外道以火為因。火成熟故。此菩薩復以布施愛

語利行同事教化眾生。故不厭生死。不趣涅槃。便

斷一障二愚也。】

「六粗相現行障(至)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前觀四諦。苦集名染。滅道為淨。又十平等。隨順如

道。但約淨說。染相未亡。對染有淨。亦名取淨。有染

有淨。皆名粗相。此地菩薩。以十平等法。而為對治。

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無體故平等。無生故平

等。無滅故平等。本來清淨故平等。無戲論故平等。

無取捨故平等。寂靜故平等。如夢。如幻。如影。如響。

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𦦨。如化。故平等。有無不二

故平等。釋云。無相者。自性無相故。謂一切法緣成

之相。本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云無自性。次明九

種相皆無自性。下九是所治。無之一字是能治。一

無體故平等。論云。十二入自相想。謂外六根取外

六塵之相。總名為想。即十二入之體。謂想取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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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故。亦名自性。下皆准此。上違分別心。二生者。

念展轉行。謂諸入苦果。虗妄分別為本故。三滅者。

生展轉行相。謂生即苦果。從果起因故。上二遣染

分依他。但舉緣成。巳顯無生無滅。四遣淨相。謂本

來自淨。非滅惑方淨。五遣分別相。謂道能分別揀

擇滅惑。若有分別。即有戲論。今本無戲論。故無分

別。上二遣淨分依他。六遣出沒。謂真如之性。在妄

為沒。離垢為出。今妄體即真。故無可捨。真體即空。

故無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義。染本寂靜。即是真

如。無別有真。上二遣圓成。八遣我非有相。故云如

幻等事。九遣成壞相。成即是有。壞即是無。緣起為

成。無性為壞。緣成即無性。故有無不二。此地菩薩。

廣推十二因緣流轉生滅。皆無自性。無自性故平

等。故斷此一障二愚。】

「七細相現行障(至)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前地樂著般若觀空。即細相現行障。此地隨有不

著。為能對治。謂向雖能治前地樂空之心。以其有

量。有功用。即復是障。此地脩無量無功用行以為

對治。謂前樂無作。不名方便。不能起增上行。非殊

勝道。此地以十種不捨眾生法無我智以為對治。

故大經云。菩薩具足六地行巳。欲入第七遠行地。

當脩十種方便慧。起殊勝道。何等為十。所謂雖善

脩空無相無願三昧。而慈悲不捨眾生。雖得諸佛

平等法而樂常供養佛。雖入觀空智門而勤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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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雖遠離三界而莊嚴三界。雖畢竟寂滅諸煩惱

𦦨。而能為一切眾生起滅貪瞋癡煩惱𦦨。雖知諸

法如幻夢影響等自性無二。而隨心作業無量差

別。雖知一切國土猶如虗空。而能以清淨妙行莊

嚴佛土。雖知諸佛法身本性無身。而以相好莊嚴

其身。雖知諸佛音聲性空寂滅不可言說。而能隨

一切眾生出種種差別清淨音聲。雖隨諸佛了三

世唯是一念。而隨眾生意解分別。以種種相種種

時種種劫數而脩諸行。菩薩以如是十種方便慧

起殊勝行。從第六地入第七地。此菩薩於十波羅

蜜。於念念中皆得具足。如是乃至一切菩提分法。

於念念皆悉圓滿。言妙無相觀者。即念念入正受

也。純於無相作意勤求者。但念空無相無作也。未

能空中起有勝行者。於諸菩薩淨佛國土遊戲神

通。尚未具足也。】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至)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無相中作加行障者。即前第七空中所起勝行。雖

起勝行有加行心。未能任運。五地真俗並觀故。無

相觀少。六地染淨平等。故無相觀多。七地雖念念

入無相觀。猶有功用。以七地菩薩。以深智慧如是

觀察。常勤脩習方便。無有一念休息癈捨。雖能現

身現土。入無量眾生界。入無量諸佛清淨佛土等。

未能任運。故以為障。至第八地。入一切法。本來無

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盡。無轉。無性為性。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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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際。皆悉平等。無分別如如智之所入處。離一切

心意識分別想。無所取著。猶如虗空入一切法。如

虗空性。是名得無生法忍。即捨一切功用。得無功

用法身口意業。念務皆息。住於報行。故便斷此障。

由斯說斷一障二愚。一無相作用愚。即念念加行

入無相觀故。二相中不自在愚。現身現土不能任

運故。八地巳上。純無漏道方得任運故。此地方能

捨賴耶名。三界煩惱永不現起。離分段生。出三界

故。唯第七識微細俱生猶可現起。以但證生空。法

空未證。猶存法執故。問。何故生空智起。法執猶存。

答。以生空智。不違第七法我執故。】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利他不欲行者。謂八地菩薩。一切功用。靡不皆息。

又一切心意識行。皆不現前。乃至菩薩心。佛心。菩

提心。涅槃心。尚不現起。況復起於世間之心。此地

菩薩本願力故。諸佛世尊親現其前。與如來智。令

其得入法流門中。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此

忍第一。順諸佛法。然善男子。我等所有十力無畏

十八不共諸佛之法。汝今未得。汝應勤加精進。勿

復放捨。又善男子。汝雖得是寂滅解脫。然諸凡夫

未能證得。種種煩惱皆悉現前。種種覺觀常相侵

害。汝當愍念如是眾生。又善男子。汝當憶念本所

誓願。普大饒益一切眾生。皆令得入不可思議智

慧之門等。以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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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念頃所生智業。從初發心乃至七地所脩諸

行。百分不及一。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分亦不及一。

何以故。是菩薩先以一身起行。今住此地。得無量

身。無量智慧。無量受生。無量淨國。教化無量眾生。

供養無量諸佛。入無量法門。具無量神通等。菩薩

住此第八地。以大方便善巧智所起無功用覺慧。

觀一切智智所行境。所謂觀世界成壞等。然後得

入善慧地。此菩薩如實知善不善無記法行。有漏

無漏法行等。得心自法。以四無礙化利眾生。言法

者。謂法自體。有軌持故。即二空所攝即真之俗境。

二義者。法界境體。謂於法體上差別境義。詞者。謂

得彼方言。與他說故。論云。於彼如實智境中。隨他

所喜言說。正知而與故。四樂說者。即詞中別義。細

辨剖析。論云。於彼隨他所喜言語正知。無量種種

語。隨知而與故。】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至)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前第八地無功用道。一切不行。正障九地心自在

故。九地雖得心自在。而於諸法猶不自在。故亦成

障。今至十地。方斷此障二愚。由斷大神通愚故。此

菩薩智慧明達。神通自在。隨其心念。能以狹世界

作廣世界。廣世界作狹世界。垢世界作淨世界。淨

世界。作垢世界。亂住。次住。倒住。正住。如是無量一

切世界。皆能互作。或隨心念。於一塵中置一世界

須彌盧等一切山川。塵相如故。世界不減。乃至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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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說世界須彌盧等一切山川。而彼微塵體相

如故。或隨心念。於一毛孔現一切佛境界莊嚴之

事等。此菩薩能現如是。及餘無量百千億那由他

自在神力。由斷悟秘密微細愚故。此菩薩即如實

知諸佛如來入微細智。所謂脩行微細智。命終微

細智。受生微細智。出家現神通。成正覺。轉法輪。住

壽命。般涅槃。教法住微細智。如是等皆如實知。又

入如來秘密處。所謂身秘密。語秘密。心秘密。時非

時思量秘密。授菩薩記秘密。攝眾生秘密。種種乘

秘密。一切眾生根行差別秘密。業所作秘密。得菩

提行秘密。如是等皆如實知。一切諸佛所有智慧。

廣大無量。此地菩薩皆能得入。諸佛所有無量大

法照。大法雨。三世法藏。於一念頃。皆能安。能受。能

攝。能持。是故此地名法雲地。授灌頂位。入佛境界。

具足十力。墮在佛數。】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此顯等覺位。言此十地。於法雖得自在。尚有微細

二障種子未能斷盡。未名最極。至此地菩薩金剛

喻定現在前時。二障種子剎那頓斷。入如來地。方

名至極。問。等覺妙覺二智。有何差別。答。如明眼人。

隔於輕羅。覩眾色像。菩薩妙智。於一切境。亦復如

是。如明眼人無所障隔。覩眾色像。如來妙智於一

切境。亦復如是。又云。此菩薩雖巳脩行功德海滿。

由未能捨三種法故。不名妙覺。一由未捨劣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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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二由未捨白淨無記。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妙

覺位。方捨此三故。】

成唯識論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