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義。謂後(依圓)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
實有我法自性。此(托依圓所起我法二執。)即名為徧計所執。為
除此執。故佛世尊於(依圓之)有及(徧計之)無。總說無性(不過
為遣執耳。問曰)。云何依此(三性)而立彼三(無性答曰。)謂依此初徧計
所執。立相無性。由此(徧計所執)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依他起。但)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
妄執自然性故(所以)。假說無性。非(依他起體)性全無。依後圓
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徧計所執我
法性故。假說無性。非(謂勝義體)性全無。如虗太空。雖遍眾
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性。但是世俗。)非勝義故。
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恐第三)濫(同)第二。故此不說。」
【如太虗空。喻勝義也。眾色。喻依他也。有眾色處。未
嘗無空。可喻真如徧一切法。無所不在。眾色無處。
太虗乃顯。可喻真如。遠離徧計所執我法。然勝義
無性之名。亦可以名第二依他起性。以依他起。但
世俗有。非勝義故。然若說此義。則恐第三反濫第
二。是故第二但名為生無性。第三乃名勝義無性。
顯此圓成實性。但是遠離徧計所執我法二性。假
說勝義無性。其實真如徧在依他起處。而依他無
性。性即真如。譬如眾色無性。性即太空。非色滅空。
空非色外。故般若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乃
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之義。只為眾生一向執
異。故但言不異以遮情計。亦非更執定不異也。此
借虗空以喻勝義。借眾色以喻依他。故作此說。若
約法直說者。則對色顯空。對空顯色。色空皆屬依
他起攝。色空無性。妄則俱妄。真則俱真。是則非色
非空。而空而色。名圓成實。亦名勝義無性。故云。色
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又云。性色
真空。性空真色等也。學者須以大乘止觀三性三
無性義參之。必有恍然得悟者矣。
△二釋識實性。
即後一頌。】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
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不同外道所執我法)。二道
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世出世因果。真實不虗謬)。三證得勝義。謂二
空真如(約能證之智言)。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約所證之理言)。此
(頌)中(所言)勝義(乃)。依最後(勝義勝義而)說(以)。是最勝道(品)所
行(證之)義故。為簡前三(勝義。)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
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虗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
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
虗妄義(頌中)。亦(之一)言。顯此(勝義)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
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一切位者。聖凡因果世出世間諸分位也。由真如
不變隨緣。故云於一切位。由真如隨緣不變。故一
切位常如其性。湛然。即如字之義。不虗妄。即真字
之義。所謂在凡不減。在聖不增。處生死而不染。證
涅槃而非淨。如水與冰。同一濕性。豈凝然死定之
謂哉。】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虗妄。
謂(依他起上)徧計所執。二者真實。謂(依他所顯)圓成實性。為簡
虗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
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初一番。即約依他辨二性。如繩上無蛇但有麻也。
次一番。即約真俗辨二性。如氷水雖殊濕性無異
也。故佛性論云。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以故。
分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來是真。故
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可滅。即是此中
遣相證性之義。初正釋頌文竟。
△二結示勸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
不應依之(而)總撥諸法都無自性(也)。」
【巳上大科第二廣明識相顯前頌意竟。
△三明修
行位次二。初略標五位。二廣釋頌文。初中二。初問。
二答。今初。】
「如是(前來)所成唯識相性。誰(等之人)於幾位(次)如何悟入。」
【謂前有二十四頌。成立唯識之相。第二十五一頌。
成立唯識之性。相成則遣虗存實。捨濫留純。攝末
歸本。隱劣顯勝之義俱立。性成則遣相證性之義
亦立。此領前也。一問誰人悟入。二問有幾位次。三
問如何悟入。此啟後也。
△二答。】
「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
【此標答也。大乘二種性者。答上誰人之問。略於五
位。答上幾位之問。漸次悟入。答上如何悟入之問。】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者)本性(中法爾成就)住(此菩薩)種(子)
性(類差別不由今有。)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
因。二(者熏)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巳。聞所成等
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此下皆釋答也。法界等流法。謂如來證法界巳。從
後得智流出語言文字。能詮法界妙理之法也。聞
而思。思而修。熏成種子。名為習所成性。若伹有本
性大乘種子。而無熏習所成大乘種子。則不能令
其展轉增盛以至成熟。若元無本性大乘種子。縱
令熏習。亦不成種。現見有人。未聞教時。渾若不知。
既聞教巳。便速開悟者。是有本性種子。亦有熏習
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教
巳。雖不頓悟深生渴仰者。但有本性種子。未有熏
習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
教巳。與不聞同。絕不飡採。都無信樂者。原無熏習
種子。又無本性種子故也。然依瑜伽師地論等。則
一切眾生。定有五性差別。若依法王經。如來藏經
等。則一切眾生。定無五性差別。當知皆是悉檀益
物。隨機異說。若依圓覺了義。楞伽心宗。則五性差
別。歷然不亂。而仍一一無性。若遇如來。根無大小。
皆得成佛。今謂五性若是定無。則如來不應為實
施權。說三乘教。五性若是定別。則如來不應開權
顯實。說唯一乘。若於法華三草二木一地一雨之
喻。深思細繹。則經論異說。互相影略。妙旨冷然。蓋
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得作佛。此唯識
性也。五性差別。種現不同。此唯識相也。相之與性。
不一不異。是故以相局性。則性隨相局。以性融相。
則相隨性融。性隨相局。不可即與之言其融。所以
如來有隨情巧說。亦名隨他意語。亦名為權。相隨
性融。不可終使之執其局。所以如來有隨智妙說
亦名隨自意語。亦名為實。儒云。中人以上。可以語
上。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應病與藥。權實並設。病去
藥忘。權實俱泯。此可意知。不可言盡。今成唯識教。
以別接通。以通含別。亦兼含圓。唯其帶通方便。故
須立五性差別。唯其正詮別理。故云斷十重障證
十真如。唯其兼含圓理。故云真如與一切法非異
非不異。又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又云。
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乃至舉一煩惱心所。亦
能徧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等也。】
「何謂悟入唯識(之)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
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
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
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三乘皆有五位。而二乘但悟我空。不達法空。故唯
大乘五位。乃能悟入唯識相性也。資糧順解脫等。
下文自釋。】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
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
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
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
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由聞唯識相性而生信解乃發無上大菩提心。發
此大心。即名菩薩。從此熾然修集菩提資糧。資糧
漸積。信解益深。即是觀行相似二位也。以定慧力
加行決擇。伏除二取而引真見。即相似後心也。信
解之時。先信解相。隨信解性。通達位中。先通達性。
隨通達相。既通達巳。即以所見真俗妙理數數修
習。淨除習氣。皆即分證位也。習氣盡時。出障圓明。
即究竟位也。約性則始終平等。約修則五位不同。
然此五位。義兼通別。亦復含圓。若三藏菩薩。因位
無斷惑義。非此所攝。若乾慧名資糧。性地名加行。
見地名通達。薄地巳上名修習。佛地名究竟者。通
教位也。若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名資糧。十向後心
名加行。初歡喜地名通達。十地等覺名修習。妙覺
名究竟者。別教位也。若五品十信名資糧。十信後
心名加行。初發心住名通達。住行向地等覺皆名
修習。妙覺名究竟者。圓教位也。今資糧位中。不立
住行向名。故非純約別教。修習位中。具列歡喜地
等十名。故非純約通教。又歡喜地。頓斷分別我法
二執。若惟別教。不應到此方斷我執。若唯通教。不
應能破法執無明。故知是通含別。別接通也。然設
非圓教妙覺。胡能究盡明了唯識相性。盡未來時
化度含識。故云亦復含圓。初略標五位竟。
△二廣
釋頌文五。初釋資糧位(至)五釋究竟位。初中二。初
舉頌。二論釋。今初。】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頌曰。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
識(真勝義)性(然)。於二取隨眠。猶未能(永)伏滅。」
【△二論釋三。初正釋頌文。二明地所攝。三明修行
相。初中二。初釋前二句明位。二釋後二句明惑。今
初。】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加行位中)順決擇識
(然巳專志)。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為趣
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名資糧位。又復以其)。為有
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此明發心以後。加行以前。皆名為資糧位。即住行
向三賢位也。緣於唯識真勝義性。觀察法空。故稱
為深。能以三事練磨其心。誓無退轉。故稱為固。徧
欲度脫法界有情。不單自利。故稱為大。菩提。此翻
為覺。一切眾生。長夜在迷。返迷歸悟。皆可名覺。故
有發聲聞菩提心者。有發緣覺菩提心者。皆名發
心。今云深固大菩提心。大簡聲聞緣覺。固簡藏教
事度。深簡通教界內無生也。順決擇識。解在下文。
勝資糧者。即是福智二事。亦如下釋。解脫者。無上
涅槃。分者。因義。亦支義也。
△二釋後二句明惑二。
初略釋。二廣釋。今初。】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於唯識義
雖深信解。而(猶)未能了(知)能(取)所取(其性本)空。多住外
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之)隨眠。猶未有能伏滅
功力。令彼(隨眠)不起二取(之)現行。」
【四勝力者。一因力。謂發大心。二緣力。謂親近善友。
三作意力。謂勤求無上菩提。四資糧力。謂修習福
智也。多住外門者。理觀名內。事相名外。雖亦修習
理觀。而理觀力微。未能稱理修行六度。故多依事
相也。
△二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釋未能伏滅。
初中二。初正釋頌義。二轉釋二障。今初。】
「此(頌中)二取(之)言(乃)。顯(執彼)二取(之)取(謂)。執取(有)能取(之見
分)所取(之相分)性(而不達無性)故(此)。二取(之)習氣。名彼隨眠
(以其)。隨逐有情。眠伏(于)藏識(故。又)或隨增過(失。)故名隨眠
(當知)。即是所知煩惱(二)障種(子)。」
【心王心所。由現緣力。變似能取所取相現。本是依
他起性。非有實我實法。愚者不達。遂執取之執為
實我。成煩惱障。執為實法。成所知障。由執取彼二
取現行。復熏成彼二取種子。隨逐有情。眠伏藏識。
展轉增過。無由出離。故名此煩惱所知二障種子
為二取隨眠也。
△二轉釋二障二。初正釋。二結判。
初中二。初釋煩惱障。二釋所知障。今初。】
「煩惱障者。謂執(取彼)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
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
(亂)惱(害)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薩迦耶。此云積聚。實我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
我也。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
相。皆此我見所攝。由此我見為本。方起根隨煩惱。
故名上首。言百二十八者。迷於欲界四諦。各具十
惑。共有四十。色無色界。但各除瞋。各三十六。通前
一百十二根本煩惱。唯見所斷。欲界任運貪瞋癡
慢身見邊見為六。色無色界除瞋各五。共有十六
根本煩惱。是修所斷。二斷合論。故有一百二十八
也。諸隨煩惱。或彼等流。或彼分位。頭緒多端。故不
列數。
△二釋所知障六。初正釋所知。二分對諸識。
三對三性心。四二障辨異。五對四無記。六問答釋
妨。今初。】
「所知障者。謂執(取彼)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
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于)所知(有為無為)境(之)無顛倒
性。能障(四智)菩提。名(為)所知(之)障。」
【實法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法也。妄執色不相
應。及無為法離心心所別有自性。皆此法見所攝。
由此法見。復起疑癡貪恚慢等及諸隨惑。不達所
知真如無顛倒理。名所知障。當知前煩惱障。謂煩
惱即障。乃持業釋。今所知障。謂所知之障。乃依主
釋也。
△二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異熟識極)微(細)劣(弱)故
(又)。不與無明慧相應故(又所知障。要須)。法空智品與俱起故
(當知)。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
識。無(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故。法見(法)疑(及法慢)等。定不相應。餘
(法貪法瞋法癡)由意(識)力。皆容引起。」
【法空智品與俱起者。由有所治。乃有能治。唯六七
二識。能起法空智品。故唯六七二識。實有所知障
也。第七但有四障。謂法癡。法見。法慢。法愛。故名或
少。第六具有六障。謂加法恚。法疑。故名或多。眼等
五識。雖容有法貪法恚法癡。但是第六之所引生。
非能自起。故必第六入法空觀。乃能治滅。亦非能
自治也。
△三對三性心。】
「此(所知)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
善無記性故。癡(與)無癡等(善心)不相應故。」
【△四二障辨異。】
「煩惱障中。此(所知)障必有。彼(煩惱障)定用此(所知障)為所依
故。體雖(同是見疑無明等)無異。而(執我執法作)用有別。故二隨眠。
隨聖道(之)用有勝有劣(而)。斷惑(有)前(有)後。」
【由迷法故。方起我執。如迷杌。方謂是鬼。迷繩。方謂
是蛇。故煩惱障。必以所知障為依也。法空觀道用
勝。能斷二障。生空觀道用劣。但斷煩惱。
△五對四
無記。】
「此(所知障。)於(四種)無覆無記性中(唯)。是(異熟無記中之)異熟生(攝。)
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能)覆(于)所知(之理而)
障菩提(智)故(然)。此名(之為)無覆(者。但是)望二乘說。若望菩
薩。亦是有覆。」
【威儀工巧變化。皆不覆障菩提。此既覆障菩提。應
名有覆無記。但不覆障二乘所證生空涅槃。故名
無覆耳。
△六問答釋妨。】
「(問曰。)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但)說(名)為無
明住地(答曰)。無明(力)增(盛)故(所以)。總名無明。非無見等(例)。
如(于)煩惱(障)種。立見一處(及)。欲(愛)色(愛)有愛(共成)。四住
地名。豈彼(煩惱。但是見愛二種。)更無慢無明等。」
【初正釋竟。
△二結判。】
「如是二障(若從)。分別起者。見所斷攝(若是)。任運起者。修所
斷攝。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則二障)俱斷(然欲)。永斷二
(障)種(子。)唯(地上)聖道能(之。若)伏二(障)現行(亦)。通(地前)有漏道
(也)。」
【初釋二取隨眠竟。
△二釋未能伏滅。】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麤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
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麤現行。指分別所起。細現行。指任運所起。二隨眠。
指分別俱生二障種子也。初正釋頌文竟。
△二明
地所攝。】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是
解行地攝。」
【唯識實性。亦即真如。登歡喜地。乃能分證。然依深
信發起勝解。決定了知萬法唯識。以此勝解導諸
勝行。故與後加行位。同名為解行地。即別三賢及
圓十信。而不立信住行向之名。亦不明先斷見思
之義。故是帶通明別也。
△三明修行相二。初正釋
行相。二明退不退。今初。】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諸勝行中
慧為性者。皆名為智。餘名為福。且依六種波羅蜜多。
通相皆二。別相前五說為福德。第六智慧。或復前三
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復有二種(勝行。)謂利自
他。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別相
說。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
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
中所修勝行。」
【六波羅蜜。即六到彼岸。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
禪定。智慧也。菩提分。即三十七品。所謂四念處。四
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也。四種
攝事。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也。四無量心。
即慈。悲。喜。捨。四三昧也。
△二明退不退。】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
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
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巳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
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
省巳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
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麤善。況巳妙因。
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
修諸勝行。」
【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二萬行難修屈。省巳
增修練。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妙練也。更或懼此
娑婆不常值佛。魔境麤強。恐墮險難者。以此深固
大菩提心。迴向西方極樂世界。則千穩百當。萬無
一失矣。願我同志。皆痛勉之。初釋資糧位竟。
△二
釋加行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頌曰。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論釋二。初正釋頌文。二別申餘義。初中三。初
結前標列。二出體釋名。三結屬頌文。今初。】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
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
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以能)。順
趣真實決擇分故(以其)。近見道故(所以)。立加行名。非(謂)前
資糧(位。總)無加行(之)義。」
【真實決擇。指真見道出世慧也。今能順趣此慧。故
名順決擇分。然資糧加行。名別義通。以前位中。亦
有加行之義。今此位中。亦具資糧之義。但加行約
近立名。資糧約遠立名耳。
△二出體釋名三。初出
所依體。二別釋四名三總結行相。今初。】
「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之)初(位)後位(而)立。四
尋思者(謂)。尋思(能詮之)名(尋思所詮之)。義(尋思名義)。自性(尋尋名義)。差
別(皆是)。假有實無(若能)。如實徧知此四離識(非有。)及(知能取之)識
(亦復)非有(即轉)。名如實智。名義相異。故別尋求(名義)。二(種之自性
差別)二相同。故合思察。」
【△二別釋四名四。初釋煖。二釋頂。三釋忍。四釋世
第一。今初。】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
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
初獲慧日前行相故(所以)。立明得(定之)名。即此所獲道火
前相。故亦名煖。」
【明得定者。止也。下尋思者。觀也。尋思初位。故名為
下。名無得物之功。故名但是假有。物無當名之實。
故義但是假有。名義自性既非實有。則名義差別
亦豈實有。皆是隨心變現施設而巳。以此尋思。歷
觀蘊處界等。若名。若義。若自性。若差別。皆不可得。
即是慧日道火前相。能破眾生長夜迷闇執著。
△
二釋頂。】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
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
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尋思後位。故名為上。數數修習所取實不可得之
觀。令其增盛。如登山頂。周觀無礙也。
△三釋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
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
境。所取能取(但是)。相待立故。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
(所取空。)順後(能取空。)立印順名。忍(印取)境(之)識(亦)空。故亦名
忍。」
【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名印順定。亦即止也。下
如實智。亦即觀也。如實智之初位。故名為下。此忍
自有三位差別。印前。即下忍。順後。即中忍。忍識亦
空。即上忍。大乘止觀云。彊觀諸法唯是心相。虗狀
無實。復當觀此能觀之心。亦無實念。正同此中四
加行觀。
△四釋世第一。】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雙)。印(能所)二取(皆)空。立世第一
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
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
名世第一法。」
【如實智之後位。故名為上。前忍位中。下忍印所取
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今乃二空雙印。
必入真見道也。二別釋四名竟。
△三總結行相。】
「如是煖頂。依(于)能取(之)識。觀所取(之境本)空。下忍起時。
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亦)如境(之)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此唯識觀之行相。入真見道之司南也。千經萬論。
從無二轍。不向此處聞思修證。終無通達之期矣。
二出體釋名竟。
△三結屬頌文二。初屬頌。二引證。
今初。】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
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
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空有二)相
(悉皆)滅巳。方實安住。」
【空有二相未除者。煖位頂位。依識觀所取空。則境
空識有。下忍印成境空。上忍印成識空。世第一位
雙印二空。則亦皆帶空相。故未得全除也。問曰。上
根之人。直達空有皆不可得。當下安住唯識真勝
義性。何須如此次第修習。答曰。汝今空有皆不可
得六字。便是所取之名。妄謂我能直達。便是能取
之識。煖位止觀。尚未夢見。而言安住唯識勝義。夢
語刀刀。此之謂也。汝若實證唯識性者。必應頓了
唯識之相。如六祖雖不識字。然於性相宗旨無不
通達。觀彼轉識成智八句偈義。何等透徹。乃至法
華涅槃諸經。一入耳根。便達奧義。豈似今人妄稱
悟道。仍於教法粗疎鹵莽者哉。
△二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菩薩於定位。觀(似法似義之)影(像)唯
是心(變。)義想既(巳)滅除。審觀唯(是)自想。如是住內心
(了)。知所取(之義)非有。次(知)能取(之心)亦無。後觸無所得。」
【初二句。頌煖位。次二句。頌頂位。又二句。頌下忍中
忍位。第七句。頌上忍位。合此三句。即頌世第一位。
第八句。頌見道位也。如是住內心者。謂能攝內心
住於無義也。觸者。證也。無所得者。真如也。初正釋
頌文竟。
△二別申餘義三。初伏惑義別。二所觀二
諦。三所依界地。今初。】
「此加行位。未遣(空有二)相(之)縛。於麤重縛。亦未能斷。唯
能伏除分別(二障之現行)二取(以分別二障。正)。違(于)見道故(其)。於
俱生(二障之現起)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
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麤重縛者。分別二障種子也。分別二取。正違見道。
故伏除之以入見道。既見道巳。彼種即斷。現起俱
生二障。但少分除。故云未全伏除。俱生二障種子。
全然未斷。故云全未能滅。此中分別煩惱障種未
斷。即約通教性地八人地言。分別所知障種未斷。
即約別教十迴向言。故是以通含別。
△二所觀二
諦。】
「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為引當來
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障種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觀。
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安立諦者。於苦等諸法中。安立苦等四諦理也。非
安立諦者。三無性所顯二空真如。此諦通一切法
無有差別。故名為非安立。離顛倒。無變易。故名為
諦。學觀非安立諦。引真見道。學觀安立諦。引相見
道。學觀非安立諦。伏分別所知障種。學觀安立諦。
伏分別煩惱障種。但觀安立諦者。通性地也。俱觀
二諦者。通含別也。正觀非安立諦者。別十向也。別
向或亦觀安立諦。須約界外四諦言之。變易生死
為苦諦。根本無明及無漏有為名集諦。性淨涅槃
無依無住名滅諦。中道正智無作道品名道諦也。
△三所依界地。】
「菩薩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初二三)靜慮。而依
第四(靜慮。)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依欲界善
趣身起(以)。餘(界趣中)慧(心及)厭(離)心非殊勝故。此位亦是
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欲界善趣。指天人阿修羅也。然修羅方瞋。諸天正
樂。唯人道為尤能耳。以善趣身。得根本第四禪定。
於四禪中雙印二空。乃能引真見道。觸證非安立
諦。若在惡趣。則有厭而無勝慧。若在色天。則有慧
而無勝厭。若在無色天中。則慧厭俱無。故皆不能
成此善根。二釋加行位竟。
△三釋通達位。二初舉
頌。二論釋。今初。】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二論釋二。初略釋。二廣釋。初中二。初總釋頌文。
二別解本智。今初。】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
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
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以)。能
所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無智外之如為智所證。無如外之智能證於如。故
曰平等平等。俱離能所二取之相。不同有所得心
分別戲論所現相也。
△二別解本智。有三家解。初
二義非。第三義正。】
「有義。此智(相見)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
○有義。
此智相見(二分)俱有。帶彼(真如)相起(方)。名(為)緣彼故。若無
彼(真如)相(而可)名緣彼(真如)者。應(緣)色等智(雖無聲等相。亦可)。名聲
等智。若無見分。應不能緣。寧可說為緣真如智。勿真
如性(不是見分。)亦名能緣。故應許此(智)定有見分。」
【此智。即無所得之根本智也。初謂相見俱無。次謂
相見俱有。並如文可知。】
「有義。此智見(分是)有。相(分是)無。說(真如)無相(可)取(正智)。不取(於)
相故。雖有見分。而無(隨念計度)分別(故頌中)。說非能取。非(謂見
分之)取全無(也。)雖無相分。而可說此(根本實智挾)帶(真)如(體)
相(俱)起(以此智)。不離(于真)如故(喻)。如自證分緣見分時(乃是
親證)。不(是)變(相)而緣。此(真如智。決)亦應爾(以)。變(相)而緣者。便
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根本實智。)有見無
相。」
【此第三正義也。雖有見分下。釋難。謂有難曰。既有
見分。何故頌中說非能取。答釋可知。雖無相分下。
釋疑。謂有疑曰。若無相分。則應無所緣緣。若無所
緣。何得獨有能緣。釋曰。此是挾帶。不是變帶。挾帶
體相。是所緣緣。不變相狀。故非相分。如自證分。亦
以見分為所緣緣。而非變帶。不名相分。若變真如
相分而緣。即是後得有分別智。非此根本無分別
智矣。初略釋竟。
△二廣釋二。初釋位名。二釋見道。
今初。】
「加行無間。此(無分別)智生時。體(達)會(合)真如(理性。)名通達
位(以此位最)。初照(真)理故(所以)。亦名見道。」
【△二釋見道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益。今初。】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二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攝六現觀。初中二。初
釋二道義。二簡二道別。初又二。初釋真見道。二釋
相見道。今初。】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
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
總說一心。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
麤細異故。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
有堪能故。」
【相等故者。謂始終唯觀非安立諦。不同二乘所觀
上下八諦諸行相也。漸頓二義。頓義為正。初言漸
者。生空理淺故先證。法空理深故後證。煩惱障麤
故先斷。所知障細故後斷。次言頓者。由大菩提意
樂。有堪能力故也。
△二釋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
道。二結示唯假立。初中二。初標。二釋。今初。】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二釋為二。初釋觀非安立諦三品心。二釋緣安
立諦十六心。今初。】
「一觀非安立諦。有(下中上)三品心。一(者緣)內(身為境而)遣有情
假緣(之)智。能除輭品分別隨眠。二(者緣)內(法為境而)遣諸法
假緣(之)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者)遍遣一切有情
諸法假緣(之)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前二名法智。各
別緣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此乃傚)。法真見道(中)二
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非安立諦。即真如也。假緣。謂無體假說之緣也。輭
品。即下品。乃單約我執言之。中品。則單約法執。一
切。則雙約二執也。類智者。即前二智流類。蓋傚無
間道別斷二障。建立前二。傚解脫道總斷二障。建
立第三。即是後得有分別智。故名相見道也。】
「有義。此三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諦故。有義。此三
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判此三智。自有二義。後義為正也。
△二釋緣安立
諦十六心又三。初復標二種。二別釋二種。三結為
九心。今初。】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二別釋二種又二。初依所取能取立。二依下上
諦境立。今初。】
「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
有四種心。一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
界見苦(諦時)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
【所取。即真如。能取。即正智也。四諦法忍。四諦法智。
四諦類忍。四諦類智。故名法類十六種心。且約苦
諦言之。苦者。諦也。法者。真如也。智者。加行有漏智
也。忍者。無間無漏忍也。二十八種者。欲界十惑。色
無色界除瞋各九惑也。】
「二苦法智。謂忍無間觀前真如。證前所斷煩惱解脫。」
【法者。亦指真如。智者。無漏解脫也。】
「三苦類智忍。謂(前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法)智各
別內證。言(此法忍法智二心之)後(乃至無學一切)聖法。皆是此類。四苦
類智。謂此(類忍)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
○
如於苦諦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四四)十六
心(法忍法智)。八(種。)觀(于)真如(類忍類智)。八(種。)觀(於)正智(此乃傚)。法
真見道(中)無間解脫見(分)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
道。」
【謂四法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見分立。四法智。皆傚
真解脫道之見分立。四類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自
證分立。四類智。皆傚真解脫道之自證分立也。
△
二依下上諦境立。】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
不現前界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
如其所應(傚)。法真見道(中)無間解脫見分觀諦。斷見
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下。即欲界。名現前界。依此四諦。立四法忍及四法
智。上。即色無色界。名為不現前界。依彼四諦。立四
類忍及四類智。現觀忍。即無間道。依於下上各有
四諦。故有八忍。現觀智。即解脫道。依於下上各有
四諦。故有八智。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即三界根本
見惑種子也。二別釋二種竟。
△三結為九心。】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說相見道有九種心。此即依前
緣安立諦二(番)十六種止觀別立。謂(以)法類品(之)忍
智合說(為一。而于下上界中)各有四(諦之四)觀。即為八心。八(觀)相
應(之)止。總說為一(止觀合說。故有九種)。雖見道中。止觀(決定)雙運。
而於見義。觀順非止。故此觀止開合不同。由此九心。
名相見道。」
【初正釋相見道竟。
△二結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俱是)。依真(見道)假說(其為從)世第一法無間而生。
及(假說其能)斷隨眠(然)。非實如是(也。以必)真見道後。方得生
(起此相見道)故(以觀)。非安立(諦之)後(方乃)。起安立(諦觀)故(以彼)。分別隨
眠。真(見道中先)巳斷故。」
【初釋二道義竟。
△二簡二道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
故頌偏說(智都無所得也。)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
得智攝(問曰)。諸後得智。有(見相)二分耶。」
【此正判簡也。次問二分有無。下答有三。第三義
正。】
「有義(二分)。俱無。離二取故。
○有義。此(後得)智。見(分是)有。相(分是)
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但以)。不執
著故。說離二取。
○有義。此(後得)智(見相)。二分俱有。說此(智但)
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又說此智分別
諸法自共相等。觀諸有情根性差別而為說故。又說
此智現身土等。為諸有情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
聲等。寧有現身說法等事(設使)。轉色蘊依。不現色者。轉
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
非所緣(又或)。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法等。應無所
緣緣。彼(過未法)體非實(有)無緣用故。由斯後智二分俱
有。」
【第三義中。以五種義證後得智具有二分。一者變
相觀真故。二者分別自共相隨根說法故。三者能
現身土故。轉有漏五蘊。應有無漏五蘊故。四者設
不變境。無所緣故。設非自境而可緣者。緣色亦可
緣聲等故。五者過未等法。現在無體。設不變相。無
所緣故。初釋二見道竟。
△二攝六現觀。】
「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
謂最上品喜受相應(之)思所成慧。此(思慧)能觀察諸法
(無常苦等)共相。引生煖等(修慧善根。故在)加行道中觀察諸法(唯)。
此(思)用最猛(所以)。偏立現觀(之名。)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
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
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所以亦)。立現觀(之)名。三戒
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所以)。亦名現觀。四
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諦)根本後得無
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於)現觀智諦現觀(之)
後。諸緣安立(諦)世出世(之)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
究竟位(之)智。」
【此先設問徵起。次出六現觀之名相也。二信現觀。
即四不壞信。一者決定信佛。二者決定信法。三者
決定信僧。四者決定信諦。所謂世出世間因果各
二。名為苦集滅道也。三戒現觀。即道共戒。既發無
漏。則所得無作戒體。永無破犯。由戒淨故。令慧淨
也。一切種者。不論何位。但緣非安立諦之本後二
智。皆此第四現觀所攝也。緣安立者。緣苦集諦。即
是世智。緣滅道諦。即出世智也。盡智無生智。唯究
竟位有之。故名究竟現觀。】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之)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
四第五(之)少分。彼第二(信現觀。第)三(戒現觀。)雖(與)此(見道)俱起。
而(但相助。)非(即現觀)自性。故不相攝。」
【真見道。即第四現觀之根本智。故云少分也。相見
道有二。若觀非安立諦三品心。即第四現觀之後
得智攝。故云少分。若緣安立諦十六心。即第五現
觀攝。然第五現觀。通於見道修道。此唯見道。故亦
云少分也。二別釋竟。
△三結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
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巳得自在。
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得諸平等。謂一切眾生平等。一切菩薩平等。一切
如來平等。即是凡聖平等。因果平等。自他平等。亦
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多百門者。徧於五位
百法。通達二種無我。一一法中。二空真如悉皆平
等。則一各具百。故名多百。設非真俗五融。不名巳
得自在。是故教道雖別。證道同圓。三釋通達位竟。
△四釋修習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二論釋二。初略釋頌文。二廣釋頌義。今初。】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巳。為斷餘(俱生二)障。證得轉依。
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
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之)隨
眠。是世間(之)本。唯此(無得不思議智。乃)能斷(之。故)獨得出(世之)名。
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其)體(是)無漏。及(能)證(會)真如。
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
無分別智。數修(習)此(無分別智)故(乃能)。捨二(障之)麤重。二障種
子。立麤重名(以其)。性無堪任。違(于精)細輕(安之無漏法)故(今能)。令
彼永滅故說為捨。此(十地智。由)能捨彼二麤重故。便能證
得廣大轉依。」
【見道起者。初心斷惑。為無間道。中心證理。為解脫
道。後心起修。為勝進道。今正約後心言也。】
「依。謂所依。即(第八識)依他起(性)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
謂虗妄徧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于依他起中染
淨)二分轉捨(染分。)轉得(淨分。)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
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徧計所執。及能轉
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
障。證無上覺(今以此論)。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
轉依果。」
【此先約轉持種依釋也。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皆第
八識之所執持菩提涅槃二轉依果。亦第八識之
所本具。由煩惱種。障大涅槃。由智障種。障無上覺。
今二障分分轉捨。則二果分分轉證。可謂無始流
轉。安樂妙常。唯此八識。更非他物矣。問曰。性宗謂
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成涅槃。與此若何會通。答
曰。此中所言煩惱障。即見思通惑。此中所言所知
障。即無明別惑。通別二惑。性宗通稱煩惱。故彼所
言轉煩惱成菩提。與此所言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同也。由通惑故。招感分段生死妄果障無餘依涅
槃。由別惑故。招感變易生死妄果。障於性淨涅槃
亦障無住涅槃。故彼所言轉生死成涅槃。是約果
言。此所言轉煩惱得涅槃。是約因言。亦復不相違
也。又煩惱招生義顯。智障覆覺義強。故此偏說。又
斷煩惱。亦得二乘菩提。以非一切種智。故但名為
涅槃。斷所知障。亦得無住涅槃。以不住涅槃相。故
但名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
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
便得涅槃。畢竟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
二障麤重。故能轉滅依如(之二種)生死。及能轉證依如
(之無住)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
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位中。
斷障證得。雖於此(十地)位。亦(能分)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
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以唯識性。即是涅槃。然在)。二乘滿位(但)。
名(為)解脫身(唯)。在大(乘)牟尼(極果。乃得)名法身故。」
【此更約轉迷悟依釋也。唯識真如。即識之體性。生
死如冰。涅槃如水。真如則如濕性。生死如轉。涅槃
如不轉。真如則如本屋。生死如迷。涅槃如悟。真如
則如本方。生死如狂走。涅槃如狂歇。真如則如本
頭。迷之枉受生死。悟之便得涅槃。此不變常隨緣。
體即用也。處生死而非染。在涅槃而非淨。此隨緣
常不變。用即體也。二乘但悟我空。仍迷法空。故出
分段生死。但證無餘涅槃。名解脫身大乘了悟我
法俱空。故出二種生死。深證無住涅槃。名為法身。
當知所悟者。即真如法身。能悟者。即無上菩提。能
所不二。故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不必更言菩提也。
牟尼。此云寂默。善寂空有二邊默契中道理故。初
略釋頌文竟。
△二廣釋頌義二。初總徵。二正釋。今
初。】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
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二正釋二。初明十地因。二明轉依果。初中四。初
釋十地名。二釋十勝行。三釋十重障。四釋十真如。
今初。】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
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
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
妙慧光故。四𦦨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
慧𦦨增故。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
應。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有分別妙達)緣起(之)智。引無分
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
邊。出過世間(道及)二乘(出世)道故。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
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
無礙解。能徧十方善說法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
眾德水。蔭蔽一切如空麤重(令不為障礙。又以此大智)。充滿(所證所依)
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
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聖者。正也。永離邪倒。入正定聚。名獲聖性。微細毀
犯。謂悞犯也。無分別智。即無相觀。任運相續。即是
無功用義。大法智雲。謂總緣一切諸法之智。含眾
德水。謂陀羅尼門三昧門等。如空麤重。謂所知障
之一分。及煩惱障種。廣大如空也。有為功德。即妙
觀察智平等性智。無為功德。即地地中所證真如。
餘並可知。
△二釋十勝行。有十三門。初明數門(至)。
十三結要簡修。今初。】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施有三種。謂財施。無
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
戒。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
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
種。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般若有三種。謂生
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方便善
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
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
力。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財施。亦名資生施。即是以無染心捨諸資生具也。
無畏施者。不損惱他。濟拔驚怖。即戒忍二度也。法
施者。以無染心宣示正法。言行相應。令他得益。即
進禪慧三度也。律儀戒者。止惡防非。即在家出家
諸戒品也。攝善法戒者。由持戒力。攝取一切成佛
功德。自利行也。饒益有情戒者。由持戒力。出生一
切度眾生事。利他行也。耐怨害忍。亦名生忍。成熟
有情。不瞋恚故。安受苦忍。亦名法忍。捍勞忍苦。求
佛法故。諦察法忍。亦名第一義忍。觀生法空。不動
轉故。被甲精進。即最初發菩提心。被弘誓鎧。深自
勵故。攝善精進。樂集佛功德故。利樂精進。樂度諸
眾生故。安住靜慮。謂得現法樂住也。引發靜慮。謂
引發六通等也。辦事靜慮。謂辦饒益有情等事也。
三般若如文可知。迴向方便。謂不住生死。拔濟方
便。謂不住涅槃。又迴向方便。令他不住涅槃。拔濟
方便。令他不住生死。又迴向方便。正趨無上菩提。
拔濟方便。同離二種生死也。求菩提願。即法門無
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利樂他願。即眾生無
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也。思擇。即慧行力。修
習。即定行力。受用法樂智。即後得智。覺一切法自
相共相不迷不謬。成熟有情智。即後得智。觀一切
機利鈍生熟應病與藥。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彼所起(行施時身口意)三業為性。戒
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明)審(善)
慧及彼所起(忍時)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進時)三
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
為性(論中)。說(般若)是根本(智。方便等四是)後得智故。有義。第八(願度。)
以(善)欲(善)勝解及信為性(以凡弘誓)。願(必)以此三為自性
故。此(上皆)說自性。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之)功
德為性。」
【受菩薩戒時三業。謂心希無上菩提。緣三寶境。秉
受羯磨。由此思業所熏成種。發得任運止惡行善
功能。名為無作假色。盡未來時。斷一切惡。修一切
善。度一切生。是謂三聚淨戒之體性也。等持。即三
麼地。別境中之善定也。擇法。即別境中善慧。本後
二智。皆慧心所之所攝故。若約眷屬。則一一波羅
蜜多。必有信慚愧三善根等。及善別境善徧行與
之相應。皆可准思。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
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
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勝。五巧便最勝。謂要無
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
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
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
應四句分別。」
【二乘及世間善人。亦有布施持戒等行。故云要七
最勝之所攝受。方名波羅蜜多。一安住菩薩種性。
即前所說二種種性也。若非菩薩種性。則所行施
戒等善。但感人天二乘等果。不成無上大菩提故。
二依止大菩提心者。謂必上求佛道。修行施戒等
善。方不墮有漏故。三意樂悲愍有情者。謂必下化
眾生。修行施戒等善。方不偏自利故。四具行一切
善事者。謂以無分劑無厭足心。修行施戒等善。方
能增長滿足勝資糧故。五要巧便無相智者。謂達
三輪體空。修行施戒等善。方令福與虗空等故。六
要迴向無上道者。謂隨一一所修。皆令正趨極果。
方不傍感異熟果故。七要清淨無間雜者。謂隨一
一所修。皆能三時無悔。不被煩惱智障之所間雜。
方能速疾到彼岸故。言四句分別者。共有三種四
句。且初單約施言。一是施非波羅蜜。不與七勝相
應而行施故。二是波羅蜜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
故。三亦施亦波羅蜜。七勝相應而行施故。四非施
非波羅蜜。雖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相應故。戒等
九度。例此各作四句可知。二約次第修者以明四
句。初施度中。但有二句。一是施非度。二是施是度
次戒度中。對施得明四句。一是戒非度。不與七勝
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布施具七勝故。三亦戒
亦度。具七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
具七勝故。忍望戒等。例此可知。三不約次第者。諸
度互望。各作四句。如常可知。唯第六般若。止有三
句。未有是波羅蜜而非般若者故。
△四無增減門。】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證如。
無增減故。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
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
論廣說應知。又施等三(名為人天趣中)。增上生道(施)。感大財
(戒感大)。體。及(忍感大)眷屬故。精進等三(名為)。決定勝道(精進)。能
伏煩惱(依定發通)。成熟有情。及(以慧成熟)佛法故。諸菩薩道。唯
有此(增上生及決定勝之)二(種耳。)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彼資財
(戒)。不損惱彼(忍)。堪忍彼惱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
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諸善加行(禪能)。永
伏(煩惱。慧能)永滅諸煩惱故。又由施等(三度。是大悲饒益有情。)不住
涅槃。及由(進等)後三(是大智伏滅諸惑)。不住生死。為無住處涅
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
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
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先明十無增減。次明六無增減。後明以四助六故
無增減。義並可知。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又前前麤。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釋總(名波羅蜜。)
別名(施戒等。)如餘處說。」
【前前引發後後者。由施引戒。由戒引忍。乃至由力
引智也。後後持淨前前者。由智持故力淨。由力持
故願淨。乃至由戒持故施淨也。前前麤者。施麤於
戒。戒麤於忍。乃至力麤於智也。後後細者。智細於
力。力細於願。乃至戒細於施也。修施易。修戒難。修
戒易。修忍難。乃至修願易。修力難。修力易。修智難。
是故依此諸義而立次第。
△六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
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
五修。修習十種波羅蜜多皆得圓滿。如集論等廣說
其相。」
【一依止任持修者。復有四種。一依止因。謂種性力。
二依止報。謂勝自體力。三依止願。謂本願力。四依
止簡擇。謂慧力也。二依止作意修者。亦有四種。一
勝解作意。於十度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故。二愛
味作意。於得十度見勝功德。起深愛味故。三隨喜
作意。於一切所行十度深生隨喜故。四喜樂作意。
於自他當來勝品十度深生願樂故。三依止意樂
修者。復有六種。一無厭意樂。修行施等無厭足故。
二廣大意樂。無退無斷至究竟故。三歡喜意樂。於
所攝有情生大歡喜故。四恩德意樂。觀諸有情有
大恩德。能資助我無上大菩提故。五無染意樂。不
希報恩異熟果故。六善好意樂。以施等福共諸有
情迴向無上大菩提故。四依止方便修者。謂無分
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五依止自在修者。謂身
自在。行自在。說自在。身自在者。謂自性受用二身。
行自在者。謂變化身。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十度一
切差別。無有滯礙。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若總論相攝。則)十(種行。)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
互相順故(若別論相攝。復有二義。一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
於後(以後)。必待前(所引)故。後不攝前(以前)。不待後(引生)故(二者)。依
修後行持淨前者。後攝於前(以能)。持淨前故。前不攝後
(能)。非持淨(後)故。若依純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作
四句。」
【一是純非雜。二是雜非純。三亦純亦雜。四非純非
雜也。又或即前三種四句。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皆屬)。第六所攝。開為十
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以方便等智。皆)。
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行所感)果者。有漏(十行所感)有四(謂等流果。異熟果。增上果。士用果。但)。除
離繫果。無漏(十行所感)有四(謂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繫果。但)。除異熟果。
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依)互相資(說。)或(有漏無漏)二(行)合
說。」
【能永斷除自所對治。是諸度離繫果。於現法中。由
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
展轉生起。是等流果。成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
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
損害。廣大宗族。是施等異熟果。此即有漏無漏合
說也。
△十三學相攝門又二。初明三學相。二明相
攝義。今初。】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
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
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與二乘有共不共(此戒)。
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言有共不共者。唯律儀與二乘共。而開遮亦復有
異。餘二皆不共二乘也。隨一一戒。豎窮三諦之底。
故甚深。橫該十界之法。故廣大。】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定)能發照了大乘理
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定)自在集無邊
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定。謂此(定)能守世出
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
行故。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一大乘光明定者。般若德也。大乘理。謂二空真如。
大乘教。謂十二部經。大乘行。謂十度五行。大乘果。
謂無上菩提。唯此定能發智光以照了之。故名為
光明定。二集福王定者。解脫德也。集無邊福。謂具
修萬行資糧無分劑故。三賢守定者。法身德也。世
出世間諸賢善法。皆依法身生長。皆為法身所任
持故。健行定者。首楞嚴三昧也。一心三止三觀。非
大健有情不能行故。此四所緣者。謂大乘法為所
緣故。對治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
遣本識中一切障種故(以細智除麤惑)。堪能者。謂住靜慮
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雖得禪定。不隨禪生。雖示受生。不失定意)。引發
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作業者。謂能
振動(一切世界)熾然(威德。)徧滿(光明。)顯示(諸餘佛土。)轉變(淨穢。)往來
(彼此。)卷舒(塵剎。)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諸處示)同(其)類。
或顯(現)或隱(藏。)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施)念(施)
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又能引發攝諸
難行十難行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
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行。生
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汙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
行。具能通達生法二空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秘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
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
利行故)。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
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二根本無分別慧。三後
得無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緣。所緣。行(相)等。如餘
處說。」
【加行無分別慧者。是尋思慧。亦名為希求慧。即根
本無分別慧之因。由此能生無分別慧。是故亦得
無分別名也。根本無分別慧者。是正證慧。亦名為
內證慧。即無所得智。觸證真如。不思議出世慧也。
後得無分別慧者。是起用慧。亦名為攝持慧。即根
本無分別慧之果。是故亦得無分別名也。此三自
性者。離五種相。一離無作意(若謂無作意即無分別慧。則睡悶醉絕等
應成無分別慧)。二離過尋伺(若謂過尋伺即無分別慧。則二禪巳上應成此慧)。三
離想受滅(若謂心心所不轉是無分別慧。則無想滅定等應成此慧。而實不然)。四離
色自性(若謂如色自性是無分別慧。則墻壁瓦礫應是此慧。而實不然)。五離於真
義異計度(若計度言。此是真如無分別義。以此計度名無分別慧者。則應此慧仍有分別。
而實不然。故以五相反顯無分別慧不墮此失。令人自悟)。離此五相。是名無分
別慧自性(譬如眼識緣色。現量證見。不帶名言。不計為外。即是真智緣真如義)。此三
所依者。非心(非思義故)。非非心(心種類故)。此三因緣者。聞熏
習及如理作意。此三所緣者。二空所顯真如。此三
行相者。無分別。無取相。等者。等於任持乃至甚深
也。此三任持者。一切諸行依之進趣增長。此三助
伴者。一資糧道。即施戒忍精。二依止道。即禪波羅
蜜。此三異熟者。乃至未成佛果以前。恒於佛二會
中受生(若得加行無分別慧。于變化身會中受生。若得根本無分別慧。于受用身會中受生)。
此三等流者。後後生中。無分別慧展勝增勝。此三
出離者。離異生性。于十地道成辦相應。此三究竟
者。得清淨三身。及最上自在。此三勝利者。加行勝
利。由信解力。種種重惡所不能染。根本勝利。成辦
相應。解脫一切二障種子。後得勝利。常行世間。非
諸世法之所能染。此三差別者。加行無差別慧。求
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亦不能說。根本無分別慧。正證真如。離
諸戲論。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後得無分
別慧。返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言教。譬如不啞之
人受諸境界。起諸言說。又加行如五識求受境界。
根本如五識正受境界。後得如意識受諸境界等。
此根本後得譬喻者。根本如閉目。後得如開目。根
本如虗空。後得現色像。此無分別慧所作事者。如
摩尼任運雨寶。如天樂任運出聲。此無分別慧甚
深者。非緣依他境。亦非緣餘境。非可說是智。亦不
是非智。智外無真如。真如外無智。又雖一切法。本
性無分別。有情不知故。不名無分別。證此無分別
性。乃名菩薩妙慧也。】
「如是三慧。初(資糧位)二(加行)位中。種(子)具有三。現(行)唯加
行。於通達位(中。)現(唯根本後得之)二。種(子具)三(以)。見道位中無
(現)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巳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
八地以去。現(唯根本後得之)二。種(仍具)三(以)。無功用道。違(于現)加
行故(其)。所有進趣。皆用後得無漏觀中任運趣故(非加
行攝)。究竟位中。現種俱二(以)。加行(之)現種俱巳捨故。」
【此更約五位判三種慧學也。初明三學相竟。
△二
明相攝義。】
「若(但以)自性(相)攝(則)。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
并(取)助伴(則)。皆具相攝。若隨(作)用(相)攝(則)。戒攝前三
(施是戒之)。資糧(戒是戒之)。自體(忍是戒之)。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
後五。精進三攝。遍䇿三故。若隨顯(了相)攝(則)。戒攝前四。
前三如前(說。)及(精進)守護(戒)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十三學相攝門竟。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行若約)位者。五位皆具(唯于)。修習位中。其相最顯。然
初(資糧)二(加行)位(之)頓悟菩薩(十度)。種(子雖)通(有漏無漏)二種(而)。現
(行則)唯有漏(若初二位之)。漸悟菩薩(則)。若種若現俱通二種
(以其)。巳得生空無漏觀故。通達位中。種通二種。現唯無
漏(正斷分別二障種子。未出觀故)。於修習位(若)。七地巳前(則)。種現俱
通有漏無漏(生空法空或出或入。所修勝行應通二故。若)。八地以去(則)。種
通二種。現唯無漏(至于)。究竟位中(則)。若種若現。俱唯無
漏。」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一(但)名波羅蜜多。謂初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未能伏彼(煩惱。)由斯煩
惱不覺現行。二名近波羅蜜多。謂第二無數劫。爾時
施等勢力漸增。非(被)煩惱(所)伏。而能伏彼(煩惱。)由斯煩
惱(除是為眾生故。)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羅蜜多。謂第三無數
劫。爾時施等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由斯煩
惱永不現行(但以)。猶有所知微細現(行)種(子)及煩惱(之)
種(子未斷。)故未究竟。」
【初無數劫。謂資糧加行二位。第二無數劫。謂通達
位至第七地。第三無數劫。謂從八地至十地也。
△
十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別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十於十地。
雖實皆修。而隨相增。地地修一。雖十地行有無量門。
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隨相增者。所謂初地施度增上。二地戒度增上。乃
至十地智度最為增上。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具
如華嚴十地品中廣明。二釋十勝行竟。
△三釋十
重障三。初標起。二正釋。三結屬。今初。】
「十重障者。」
【△二正釋十。初釋異生性障(至)。十釋諸法中未得
自在障。今初。】
「一異生性障。謂(煩惱所知)二障中(之)分別起者。依彼(分別二障)
種(子。建)立異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分別煩惱)一
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
性(以)。二真見道現在前時。彼(分別)二障(之)種(子)必不成
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諸相違
法。理必應然。是故(智惑)二性。無(有)俱成(之)失。」
【先辨大小乘斷惑有廣有狹。次釋伏難也。難曰。見
道位中。為與惑俱。為不與惑俱。若不與惑俱者。即
惑先斷。後方見道。云何得名見道斷惑若與惑俱
者。即先見道。後方斷惑。是敵對斷。智惑同時。應有
凡聖二性俱成之失。今釋之曰。亦非先斷惑後見
道。亦非先見道後斷惑。然二真見道正現前時。則
二障種子必不成就。如闇時無明。明時無闇。又如
秤之兩頭。彼低此昂。曾無先後。故非惑智相見。敵
對論斷。又非先斷惑巳。後方見道。但正見道時。惑
即不生。非斷非不斷而論斷耳。】
「(問曰。)無間道時(若)巳無惑種(者。)何用復起解脫道為(答曰。
無間期于)。斷惑(解脫期于)。證滅。期心別故(又)。為捨彼(惑)品(之)麤
重性故。無間道時。雖無惑種。而未捨彼無堪任性。為
捨此(無堪任性)故。起解脫道。及(為)證此品擇滅無為(故也)。」
【小乘妄計無間道中。猶有惑種。至解脫道。方永斷
之。則犯二性俱成之失。今因大乘破之。故致此問
難也。答釋可知。麤重性。即無堪任性。乃惑品之餘
氣耳。】
「雖(于)見道生(起之位。)亦斷惡趣諸業果等(種子。)而今且說
能起(業果之)煩惱(以)。是(業果之)根本故。由斯初地說斷二
愚及彼麤重。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
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問曰。執著我法。即是無明心所。故得
名愚。業果何亦名愚。答曰)。應知(業果是)愚品(類。故亦)總說為愚。後(之九地悞
犯三業等愚。皆)准此釋。或彼(初地說斷二愚者。)唯說利(使五見)鈍(使貪等)
障品(相應)俱起(之)二愚。」
【若云斷異生性障。即但說根本也。若云斷二愚。即
兼說業果也。又若說愚品為愚。則第二愚。指業果
也。若說利鈍障品為二愚。則執著我法愚。指利使
言。惡趣雜染愚。指鈍使言也。】
「彼麤重(之為)言。顯彼二(愚)種(子。)或(但即)二(愚)所起(之)無堪
任性(名為麤重。)如入(第)二(禪)定。說斷苦根(然其)。所斷苦根。雖
非現(行。現行巳先伏故。亦非)種(子。種子未永斷故。)而(亦)名(為)麤重。此(初地
所斷二愚麤重。)亦(復)應然(巳)。後(九地中)麤重(之)言(亦皆)。例此應釋。」
【以十地中所知障種。分分漸斷。煩惱障種。伹伏未
斷。故麤重義。須作此種子及無堪任之二釋也。】
「雖初地(中見道)所斷(之惑。)實通(煩惱所知)二障。而(今所云)異生性
障。意(但)取所知(障說。以經)說(十地所斷)十(種)無明。非(是煩惱)染汙
(性)故。無明即是十障品愚(以)。二乘亦能斷煩惱障。彼
(煩惱)是(與二乘所)共(斷)故。非此所說。又十無明不染汙者。唯
依十地修所斷說(若見所斷分別法執。亦是染汙)。雖此(初地)位中。亦伏
(一分俱生)煩惱(及)斷彼(俱生煩惱)麤重(無堪任性)而非正意(正意唯在斷所
知障。又)。不斷(彼俱生煩惱之)隨眠。故此不說。理實初地修道位
中。亦斷俱生所知(之)一分。然今且說最初(見道之所)斷者
(故但言斷異生性障)。後九地斷。准此應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
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爾(則初中後)。三時(無間解脫勝進三)。道。應
無(差)別。」
【十地各有三時三道。初時名無間道。正斷障本地
之惑種。中時名解脫道。正證本地所顯真理。後時
名勝進道。復起加行斷後地惑。是故初地後心。即
屬修道位攝。亦斷俱生所知一分也。】
「故說菩薩得現觀巳。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
所知障道。留(俱生)煩惱障(之種子。)助(菩提)願(而來)受(三界)生。非如
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種子。)將成佛時。方
頓斷故。」
【此結顯初地後心即名修道。兼顯但斷俱生所知
障種。不斷俱生煩惱障種之意也。現觀。即前文第
四第五二種現觀。餘可知。問曰。留煩惱障助願受
生。屬何教義。答曰。此意深密。不可粗浮輒判。何以
言之。是藏教事度。三祇伏惑。總未先斷異生性障
若通教見地菩薩所斷異生性障。與二乘同。曾無
斷所知障之義。至菩薩地。正使斷盡。扶習潤生。復
無留惑種義。若別教登地。但斷所知障種。更無留
煩惱義。圓教尤不必言。今約語言。則是通含於別。
別入於通。若推意旨。則是密顯圓宗。請試辯之。論
云。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
我執即煩惱障。法執即所知障也。豈有所知障種
巳斷。煩惱障種猶得實存。今云留障助願。明是巧
用性惡法門耳。問曰。何不直言初地分得一身無
量身。所謂中道應本。猶如月印千江。乃云留煩惱
障助願受生耶。答曰。若是。則為別含於圓。圓於入
別。非復別入於通。通含別圓之義矣。問曰。直說別
圓二教。有何不可。何必帶通方便耶。答曰。眾生未
堪徑聞別圓。安得不帶藏通方便。是故化法四教。
並是如來權實妙智應機施設。何容偏廢。何容偏
執。此論與瑜伽論。味同方等。正破小乘法執。傍破
凡外我執。若廢通教方便。則小機絕分。曷由引入
別圓也哉。初釋異生性障竟。
△二釋邪行障。】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悞犯(之身
口意)三業。彼障二地極淨尸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微細悞犯愚。即是此
中俱生一分。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悞犯三業。或
唯起業不了業愚。」
【問曰。所起悞犯三業。何亦名愚。釋曰。起業而不了
知業性。故名為愚。由所知一分愚故。起悞犯業。由
不了業趣愚故。不能當下即復清淨。問曰。聲聞初
果。鋤地即得蟲離四寸。今菩薩二地。方得極淨尸
羅。不幾與初果齊耶。答曰。蟲離四寸。是道共戒力。
於諸性罪不復悞犯。若遮罪中微細悞犯。雖阿羅
漢亦未全免。故知二地境界甚深。
△三釋闇鈍障。】
「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
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
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欲貪
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所知障中俱生一分。能障勝定
及修慧者。)昔(來)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
所成(慧。)彼(所知障之一分)既(巳)永斷(則與俱之)。欲貪隨伏。此(欲貪從)
無始來。依彼(所知一分)轉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
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非不障修慧。近故偏說)。」
【△四釋微細煩惱現行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與)。第六
識俱(之)身見等攝(是)。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
行故(以此三義)。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
便能永斷。彼(所知障。從)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之)執
我見等(煩惱)同體起故(所以)。說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
漏菩提分法。彼(所知障)便(得)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
方名出世。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最下品。謂唯無記。不作意緣。謂任運生。遠隨現行。
謂無始來相隨逐也。由身見故。不能修身念處等
觀。故障菩提分法。由得菩提分法。彼障隨斷。如明
與闇。如秤低昂等也。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
於修慧。若約別教。則久巳出世。若借通教。則相同
世間。謂歡喜地寄乾慧。離垢地寄性地。發光地寄
八人。𦦨慧地寄見地。瓔珞經中名為須陀洹地故。
然通教見地名須陀洹。但害分別身見。此害微細
俱生身見。故仍不同。若約實義。則斷第六識中微
細法我見耳。寄通明別。復何疑哉。】
「(問曰。)寧知此(身見等。但)與第六識俱(答曰)。第七識俱(之)執我見
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巳
來。猶得現起(以彼第七識中身見)。與餘(我愛等三)煩惱為依持故。此
(第六俱者)麤。彼(第七俱者)細。伏(之自)有前後。故此(地中所斷。)但與第六
相應(然)。身見等(之為)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之)定愛法
愛。彼定(愛)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
分法。特違彼故。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
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
愛俱者。所知障攝(之)二愚斷故。煩惱(障攝之定法)二愛亦
永不行。」
【耽玩諸禪三昧。名為定愛。耽玩聞思修法。名為法
愛。等至者。梵云三摩鉢底。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
色。無想定。滅盡定等。
△五釋於下乘般涅槃障。】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
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
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
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凡夫樂生死而不知涅槃。固愚也。二乘樂涅槃而
純厭生死。亦愚也。總不知生死涅槃。並依他起。無
實法故。若無實法。同一依他起性。則無差別。若了
達元無差別。則既不同凡夫。亦豈肯同二乘。是故
了知生死過患而不純作意背。欲於其中求得一
切種智故。了知涅槃安樂而不純作意向。欲令眾
生同得無上涅槃故。
△六釋麤相現行障。】
「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
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
是此中執有染者(以)。諸行流轉(皆是)。染分攝故。二相多
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以)。取(還滅門之)淨相故。相觀
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但能少時入無相觀耳)。」
【六地最勝般若現前。於緣生還滅。都無所得。即證
無染淨真如。故能證之道。亦名無染淨道也。
△七
釋細相現行障。】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
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七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
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
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
相作意勤求。未能(于無相)空中(善巧)起(于)有(為)勝行。」
【△八釋無相中作加行障。】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
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
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
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
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
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說斷二
愚及彼麤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中不自在
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相不惟身相。)亦攝土相一分故。
八地以上。純無漏道(方得)任運起故。三界煩惱(爾時)永不
現行(唯有)。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以)。生空智果。
不違彼(細所知障)故。」
【二自在者。任運現相及現土也。餘可知。
△九釋利
他中不欲行障。】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
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巳利。彼障九地四無礙
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
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
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
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
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
羅尼自在者。謂詞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
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
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此)。愚(之用。)
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由第七識中細所知障以為體性。令四無礙解不
得自在。故名二愚。能障九地。今登九地。此障永斷。
如明與闇。定不俱生也。四無礙解者。一義無礙解。
謂了達所詮無礙。二法無礙解。謂了達能詮無礙。
三詞無礙解。謂了達言音無礙。四樂說無礙解。即
此中所云辯無礙解。謂隨機巧說無礙。今以障前
三種者合名一愚。障後樂說者名第二愚。
△十釋
於諸法未得自在障又二。初正釋此障。二兼釋餘
障。今初。】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
於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
起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十地說斷二愚及
彼麤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化他神通)事業者。
二悟入微細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雲及所含
藏者。」
【大法智雲。即能含之智。所含藏者。即力無畏等諸
功德也。
△二兼釋餘障。】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
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直俟)。金剛喻定現在前
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
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
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
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由斷煩惱障故。證大涅槃。名為阿羅漢。此借通教
義也。由斷所知障故。證大菩提。名為如來。此顯別
圓義也。然通教佛亦斷界內所知障。證一切智菩
提。別圓佛亦斷界外煩惱障。證無住涅槃。】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