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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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謂後(依圓)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

實有我法自性。此(托依圓所起我法二執。)即名為徧計所執。為

除此執。故佛世尊於(依圓之)有及(徧計之)無。總說無性(不過

為遣執耳。問曰)。云何依此(三性)而立彼三(無性答曰。)謂依此初徧計

所執。立相無性。由此(徧計所執)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依他起。但)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

妄執自然性故(所以)。假說無性。非(依他起體)性全無。依後圓

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徧計所執我

法性故。假說無性。非(謂勝義體)性全無。如虗太空。雖遍眾

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性。但是世俗。)非勝義故。

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恐第三)濫(同)第二。故此不說。」

【如太虗空。喻勝義也。眾色。喻依他也。有眾色處。未

嘗無空。可喻真如徧一切法。無所不在。眾色無處。

太虗乃顯。可喻真如。遠離徧計所執我法。然勝義

無性之名。亦可以名第二依他起性。以依他起。但

世俗有。非勝義故。然若說此義。則恐第三反濫第

二。是故第二但名為生無性。第三乃名勝義無性。

顯此圓成實性。但是遠離徧計所執我法二性。假

說勝義無性。其實真如徧在依他起處。而依他無

性。性即真如。譬如眾色無性。性即太空。非色滅空。

空非色外。故般若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乃

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之義。只為眾生一向執

異。故但言不異以遮情計。亦非更執定不異也。此

借虗空以喻勝義。借眾色以喻依他。故作此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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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法直說者。則對色顯空。對空顯色。色空皆屬依

他起攝。色空無性。妄則俱妄。真則俱真。是則非色

非空。而空而色。名圓成實。亦名勝義無性。故云。色

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又云。性色

真空。性空真色等也。學者須以大乘止觀三性三

無性義參之。必有恍然得悟者矣。

△二釋識實性。

即後一頌。】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

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不同外道所執我法)。二道

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世出世因果。真實不虗謬)。三證得勝義。謂二

空真如(約能證之智言)。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約所證之理言)。此

(頌)中(所言)勝義(乃)。依最後(勝義勝義而)說(以)。是最勝道(品)所

行(證之)義故。為簡前三(勝義。)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

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虗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

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

虗妄義(頌中)。亦(之一)言。顯此(勝義)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

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一切位者。聖凡因果世出世間諸分位也。由真如

不變隨緣。故云於一切位。由真如隨緣不變。故一

切位常如其性。湛然。即如字之義。不虗妄。即真字

之義。所謂在凡不減。在聖不增。處生死而不染。證

涅槃而非淨。如水與冰。同一濕性。豈凝然死定之

謂哉。】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虗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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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依他起上)徧計所執。二者真實。謂(依他所顯)圓成實性。為簡

虗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

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初一番。即約依他辨二性。如繩上無蛇但有麻也。

次一番。即約真俗辨二性。如氷水雖殊濕性無異

也。故佛性論云。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以故。

分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來是真。故

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可滅。即是此中

遣相證性之義。初正釋頌文竟。

△二結示勸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

不應依之(而)總撥諸法都無自性(也)。」

【巳上大科第二廣明識相顯前頌意竟。

△三明修

行位次二。初略標五位。二廣釋頌文。初中二。初問。

二答。今初。】

「如是(前來)所成唯識相性。誰(等之人)於幾位(次)如何悟入。」

【謂前有二十四頌。成立唯識之相。第二十五一頌。

成立唯識之性。相成則遣虗存實。捨濫留純。攝末

歸本。隱劣顯勝之義俱立。性成則遣相證性之義

亦立。此領前也。一問誰人悟入。二問有幾位次。三

問如何悟入。此啟後也。

△二答。】

「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

【此標答也。大乘二種性者。答上誰人之問。略於五

位。答上幾位之問。漸次悟入。答上如何悟入之問。】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者)本性(中法爾成就)住(此菩薩)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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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類差別不由今有。)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

因。二(者熏)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巳。聞所成等

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此下皆釋答也。法界等流法。謂如來證法界巳。從

後得智流出語言文字。能詮法界妙理之法也。聞

而思。思而修。熏成種子。名為習所成性。若伹有本

性大乘種子。而無熏習所成大乘種子。則不能令

其展轉增盛以至成熟。若元無本性大乘種子。縱

令熏習。亦不成種。現見有人。未聞教時。渾若不知。

既聞教巳。便速開悟者。是有本性種子。亦有熏習

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教

巳。雖不頓悟深生渴仰者。但有本性種子。未有熏

習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

教巳。與不聞同。絕不飡採。都無信樂者。原無熏習

種子。又無本性種子故也。然依瑜伽師地論等。則

一切眾生。定有五性差別。若依法王經。如來藏經

等。則一切眾生。定無五性差別。當知皆是悉檀益

物。隨機異說。若依圓覺了義。楞伽心宗。則五性差

別。歷然不亂。而仍一一無性。若遇如來。根無大小。

皆得成佛。今謂五性若是定無。則如來不應為實

施權。說三乘教。五性若是定別。則如來不應開權

顯實。說唯一乘。若於法華三草二木一地一雨之

喻。深思細繹。則經論異說。互相影略。妙旨冷然。蓋

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得作佛。此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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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也。五性差別。種現不同。此唯識相也。相之與性。

不一不異。是故以相局性。則性隨相局。以性融相。

則相隨性融。性隨相局。不可即與之言其融。所以

如來有隨情巧說。亦名隨他意語。亦名為權。相隨

性融。不可終使之執其局。所以如來有隨智妙說

亦名隨自意語。亦名為實。儒云。中人以上。可以語

上。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應病與藥。權實並設。病去

藥忘。權實俱泯。此可意知。不可言盡。今成唯識教。

以別接通。以通含別。亦兼含圓。唯其帶通方便。故

須立五性差別。唯其正詮別理。故云斷十重障證

十真如。唯其兼含圓理。故云真如與一切法非異

非不異。又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又云。

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乃至舉一煩惱心所。亦

能徧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等也。】

「何謂悟入唯識(之)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

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

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

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三乘皆有五位。而二乘但悟我空。不達法空。故唯

大乘五位。乃能悟入唯識相性也。資糧順解脫等。

下文自釋。】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

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

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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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

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由聞唯識相性而生信解乃發無上大菩提心。發

此大心。即名菩薩。從此熾然修集菩提資糧。資糧

漸積。信解益深。即是觀行相似二位也。以定慧力

加行決擇。伏除二取而引真見。即相似後心也。信

解之時。先信解相。隨信解性。通達位中。先通達性。

隨通達相。既通達巳。即以所見真俗妙理數數修

習。淨除習氣。皆即分證位也。習氣盡時。出障圓明。

即究竟位也。約性則始終平等。約修則五位不同。

然此五位。義兼通別。亦復含圓。若三藏菩薩。因位

無斷惑義。非此所攝。若乾慧名資糧。性地名加行。

見地名通達。薄地巳上名修習。佛地名究竟者。通

教位也。若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名資糧。十向後心

名加行。初歡喜地名通達。十地等覺名修習。妙覺

名究竟者。別教位也。若五品十信名資糧。十信後

心名加行。初發心住名通達。住行向地等覺皆名

修習。妙覺名究竟者。圓教位也。今資糧位中。不立

住行向名。故非純約別教。修習位中。具列歡喜地

等十名。故非純約通教。又歡喜地。頓斷分別我法

二執。若惟別教。不應到此方斷我執。若唯通教。不

應能破法執無明。故知是通含別。別接通也。然設

非圓教妙覺。胡能究盡明了唯識相性。盡未來時

化度含識。故云亦復含圓。初略標五位竟。

△二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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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頌文五。初釋資糧位(至)五釋究竟位。初中二。初

舉頌。二論釋。今初。】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頌曰。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

識(真勝義)性(然)。於二取隨眠。猶未能(永)伏滅。」

【△二論釋三。初正釋頌文。二明地所攝。三明修行

相。初中二。初釋前二句明位。二釋後二句明惑。今

初。】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加行位中)順決擇識

(然巳專志)。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為趣

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名資糧位。又復以其)。為有

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此明發心以後。加行以前。皆名為資糧位。即住行

向三賢位也。緣於唯識真勝義性。觀察法空。故稱

為深。能以三事練磨其心。誓無退轉。故稱為固。徧

欲度脫法界有情。不單自利。故稱為大。菩提。此翻

為覺。一切眾生。長夜在迷。返迷歸悟。皆可名覺。故

有發聲聞菩提心者。有發緣覺菩提心者。皆名發

心。今云深固大菩提心。大簡聲聞緣覺。固簡藏教

事度。深簡通教界內無生也。順決擇識。解在下文。

勝資糧者。即是福智二事。亦如下釋。解脫者。無上

涅槃。分者。因義。亦支義也。

△二釋後二句明惑二。

初略釋。二廣釋。今初。】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於唯識義

雖深信解。而(猶)未能了(知)能(取)所取(其性本)空。多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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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之)隨眠。猶未有能伏滅

功力。令彼(隨眠)不起二取(之)現行。」

【四勝力者。一因力。謂發大心。二緣力。謂親近善友。

三作意力。謂勤求無上菩提。四資糧力。謂修習福

智也。多住外門者。理觀名內。事相名外。雖亦修習

理觀。而理觀力微。未能稱理修行六度。故多依事

相也。

△二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釋未能伏滅。

初中二。初正釋頌義。二轉釋二障。今初。】

「此(頌中)二取(之)言(乃)。顯(執彼)二取(之)取(謂)。執取(有)能取(之見

分)所取(之相分)性(而不達無性)故(此)。二取(之)習氣。名彼隨眠

(以其)。隨逐有情。眠伏(于)藏識(故。又)或隨增過(失。)故名隨眠

(當知)。即是所知煩惱(二)障種(子)。」

【心王心所。由現緣力。變似能取所取相現。本是依

他起性。非有實我實法。愚者不達。遂執取之執為

實我。成煩惱障。執為實法。成所知障。由執取彼二

取現行。復熏成彼二取種子。隨逐有情。眠伏藏識。

展轉增過。無由出離。故名此煩惱所知二障種子

為二取隨眠也。

△二轉釋二障二。初正釋。二結判。

初中二。初釋煩惱障。二釋所知障。今初。】

「煩惱障者。謂執(取彼)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

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

(亂)惱(害)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薩迦耶。此云積聚。實我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

我也。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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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皆此我見所攝。由此我見為本。方起根隨煩惱。

故名上首。言百二十八者。迷於欲界四諦。各具十

惑。共有四十。色無色界。但各除瞋。各三十六。通前

一百十二根本煩惱。唯見所斷。欲界任運貪瞋癡

慢身見邊見為六。色無色界除瞋各五。共有十六

根本煩惱。是修所斷。二斷合論。故有一百二十八

也。諸隨煩惱。或彼等流。或彼分位。頭緒多端。故不

列數。

△二釋所知障六。初正釋所知。二分對諸識。

三對三性心。四二障辨異。五對四無記。六問答釋

妨。今初。】

「所知障者。謂執(取彼)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

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于)所知(有為無為)境(之)無顛倒

性。能障(四智)菩提。名(為)所知(之)障。」

【實法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法也。妄執色不相

應。及無為法離心心所別有自性。皆此法見所攝。

由此法見。復起疑癡貪恚慢等及諸隨惑。不達所

知真如無顛倒理。名所知障。當知前煩惱障。謂煩

惱即障。乃持業釋。今所知障。謂所知之障。乃依主

釋也。

△二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異熟識極)微(細)劣(弱)故

(又)。不與無明慧相應故(又所知障。要須)。法空智品與俱起故

(當知)。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

識。無(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故。法見(法)疑(及法慢)等。定不相應。餘

(法貪法瞋法癡)由意(識)力。皆容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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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空智品與俱起者。由有所治。乃有能治。唯六七

二識。能起法空智品。故唯六七二識。實有所知障

也。第七但有四障。謂法癡。法見。法慢。法愛。故名或

少。第六具有六障。謂加法恚。法疑。故名或多。眼等

五識。雖容有法貪法恚法癡。但是第六之所引生。

非能自起。故必第六入法空觀。乃能治滅。亦非能

自治也。

△三對三性心。】

「此(所知)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

善無記性故。癡(與)無癡等(善心)不相應故。」

【△四二障辨異。】

「煩惱障中。此(所知)障必有。彼(煩惱障)定用此(所知障)為所依

故。體雖(同是見疑無明等)無異。而(執我執法作)用有別。故二隨眠。

隨聖道(之)用有勝有劣(而)。斷惑(有)前(有)後。」

【由迷法故。方起我執。如迷杌。方謂是鬼。迷繩。方謂

是蛇。故煩惱障。必以所知障為依也。法空觀道用

勝。能斷二障。生空觀道用劣。但斷煩惱。

△五對四

無記。】

「此(所知障。)於(四種)無覆無記性中(唯)。是(異熟無記中之)異熟生(攝。)

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能)覆(于)所知(之理而)

障菩提(智)故(然)。此名(之為)無覆(者。但是)望二乘說。若望菩

薩。亦是有覆。」

【威儀工巧變化。皆不覆障菩提。此既覆障菩提。應

名有覆無記。但不覆障二乘所證生空涅槃。故名

無覆耳。

△六問答釋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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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但)說(名)為無

明住地(答曰)。無明(力)增(盛)故(所以)。總名無明。非無見等(例)。

如(于)煩惱(障)種。立見一處(及)。欲(愛)色(愛)有愛(共成)。四住

地名。豈彼(煩惱。但是見愛二種。)更無慢無明等。」

【初正釋竟。

△二結判。】

「如是二障(若從)。分別起者。見所斷攝(若是)。任運起者。修所

斷攝。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則二障)俱斷(然欲)。永斷二

(障)種(子。)唯(地上)聖道能(之。若)伏二(障)現行(亦)。通(地前)有漏道

(也)。」

【初釋二取隨眠竟。

△二釋未能伏滅。】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麤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

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麤現行。指分別所起。細現行。指任運所起。二隨眠。

指分別俱生二障種子也。初正釋頌文竟。

△二明

地所攝。】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是

解行地攝。」

【唯識實性。亦即真如。登歡喜地。乃能分證。然依深

信發起勝解。決定了知萬法唯識。以此勝解導諸

勝行。故與後加行位。同名為解行地。即別三賢及

圓十信。而不立信住行向之名。亦不明先斷見思

之義。故是帶通明別也。

△三明修行相二。初正釋

行相。二明退不退。今初。】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諸勝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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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為性者。皆名為智。餘名為福。且依六種波羅蜜多。

通相皆二。別相前五說為福德。第六智慧。或復前三

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復有二種(勝行。)謂利自

他。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別相

說。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

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

中所修勝行。」

【六波羅蜜。即六到彼岸。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

禪定。智慧也。菩提分。即三十七品。所謂四念處。四

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也。四種

攝事。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也。四無量心。

即慈。悲。喜。捨。四三昧也。

△二明退不退。】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

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

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巳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

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

省巳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

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麤善。況巳妙因。

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

修諸勝行。」

【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二萬行難修屈。省巳

增修練。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妙練也。更或懼此

娑婆不常值佛。魔境麤強。恐墮險難者。以此深固

大菩提心。迴向西方極樂世界。則千穩百當。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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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矣。願我同志。皆痛勉之。初釋資糧位竟。

△二

釋加行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頌曰。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論釋二。初正釋頌文。二別申餘義。初中三。初

結前標列。二出體釋名。三結屬頌文。今初。】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

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

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以能)。順

趣真實決擇分故(以其)。近見道故(所以)。立加行名。非(謂)前

資糧(位。總)無加行(之)義。」

【真實決擇。指真見道出世慧也。今能順趣此慧。故

名順決擇分。然資糧加行。名別義通。以前位中。亦

有加行之義。今此位中。亦具資糧之義。但加行約

近立名。資糧約遠立名耳。

△二出體釋名三。初出

所依體。二別釋四名三總結行相。今初。】

「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之)初(位)後位(而)立。四

尋思者(謂)。尋思(能詮之)名(尋思所詮之)。義(尋思名義)。自性(尋尋名義)。差

別(皆是)。假有實無(若能)。如實徧知此四離識(非有。)及(知能取之)識

(亦復)非有(即轉)。名如實智。名義相異。故別尋求(名義)。二(種之自性

差別)二相同。故合思察。」

【△二別釋四名四。初釋煖。二釋頂。三釋忍。四釋世

第一。今初。】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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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

初獲慧日前行相故(所以)。立明得(定之)名。即此所獲道火

前相。故亦名煖。」

【明得定者。止也。下尋思者。觀也。尋思初位。故名為

下。名無得物之功。故名但是假有。物無當名之實。

故義但是假有。名義自性既非實有。則名義差別

亦豈實有。皆是隨心變現施設而巳。以此尋思。歷

觀蘊處界等。若名。若義。若自性。若差別。皆不可得。

即是慧日道火前相。能破眾生長夜迷闇執著。

二釋頂。】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

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

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尋思後位。故名為上。數數修習所取實不可得之

觀。令其增盛。如登山頂。周觀無礙也。

△三釋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

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

境。所取能取(但是)。相待立故。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

(所取空。)順後(能取空。)立印順名。忍(印取)境(之)識(亦)空。故亦名

忍。」

【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名印順定。亦即止也。下

如實智。亦即觀也。如實智之初位。故名為下。此忍

自有三位差別。印前。即下忍。順後。即中忍。忍識亦

空。即上忍。大乘止觀云。彊觀諸法唯是心相。虗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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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實。復當觀此能觀之心。亦無實念。正同此中四

加行觀。

△四釋世第一。】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雙)。印(能所)二取(皆)空。立世第一

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

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

名世第一法。」

【如實智之後位。故名為上。前忍位中。下忍印所取

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今乃二空雙印。

必入真見道也。二別釋四名竟。

△三總結行相。】

「如是煖頂。依(于)能取(之)識。觀所取(之境本)空。下忍起時。

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亦)如境(之)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此唯識觀之行相。入真見道之司南也。千經萬論。

從無二轍。不向此處聞思修證。終無通達之期矣。

二出體釋名竟。

△三結屬頌文二。初屬頌。二引證。

今初。】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

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

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空有二)相

(悉皆)滅巳。方實安住。」

【空有二相未除者。煖位頂位。依識觀所取空。則境

空識有。下忍印成境空。上忍印成識空。世第一位

雙印二空。則亦皆帶空相。故未得全除也。問曰。上

根之人。直達空有皆不可得。當下安住唯識真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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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性。何須如此次第修習。答曰。汝今空有皆不可

得六字。便是所取之名。妄謂我能直達。便是能取

之識。煖位止觀。尚未夢見。而言安住唯識勝義。夢

語刀刀。此之謂也。汝若實證唯識性者。必應頓了

唯識之相。如六祖雖不識字。然於性相宗旨無不

通達。觀彼轉識成智八句偈義。何等透徹。乃至法

華涅槃諸經。一入耳根。便達奧義。豈似今人妄稱

悟道。仍於教法粗疎鹵莽者哉。

△二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菩薩於定位。觀(似法似義之)影(像)唯

是心(變。)義想既(巳)滅除。審觀唯(是)自想。如是住內心

(了)。知所取(之義)非有。次(知)能取(之心)亦無。後觸無所得。」

【初二句。頌煖位。次二句。頌頂位。又二句。頌下忍中

忍位。第七句。頌上忍位。合此三句。即頌世第一位。

第八句。頌見道位也。如是住內心者。謂能攝內心

住於無義也。觸者。證也。無所得者。真如也。初正釋

頌文竟。

△二別申餘義三。初伏惑義別。二所觀二

諦。三所依界地。今初。】

「此加行位。未遣(空有二)相(之)縛。於麤重縛。亦未能斷。唯

能伏除分別(二障之現行)二取(以分別二障。正)。違(于)見道故(其)。於

俱生(二障之現起)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

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麤重縛者。分別二障種子也。分別二取。正違見道。

故伏除之以入見道。既見道巳。彼種即斷。現起俱

生二障。但少分除。故云未全伏除。俱生二障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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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未斷。故云全未能滅。此中分別煩惱障種未

斷。即約通教性地八人地言。分別所知障種未斷。

即約別教十迴向言。故是以通含別。

△二所觀二

諦。】

「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為引當來

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障種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觀。

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安立諦者。於苦等諸法中。安立苦等四諦理也。非

安立諦者。三無性所顯二空真如。此諦通一切法

無有差別。故名為非安立。離顛倒。無變易。故名為

諦。學觀非安立諦。引真見道。學觀安立諦。引相見

道。學觀非安立諦。伏分別所知障種。學觀安立諦。

伏分別煩惱障種。但觀安立諦者。通性地也。俱觀

二諦者。通含別也。正觀非安立諦者。別十向也。別

向或亦觀安立諦。須約界外四諦言之。變易生死

為苦諦。根本無明及無漏有為名集諦。性淨涅槃

無依無住名滅諦。中道正智無作道品名道諦也。

△三所依界地。】

「菩薩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初二三)靜慮。而依

第四(靜慮。)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依欲界善

趣身起(以)。餘(界趣中)慧(心及)厭(離)心非殊勝故。此位亦是

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欲界善趣。指天人阿修羅也。然修羅方瞋。諸天正

樂。唯人道為尤能耳。以善趣身。得根本第四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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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四禪中雙印二空。乃能引真見道。觸證非安立

諦。若在惡趣。則有厭而無勝慧。若在色天。則有慧

而無勝厭。若在無色天中。則慧厭俱無。故皆不能

成此善根。二釋加行位竟。

△三釋通達位。二初舉

頌。二論釋。今初。】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二論釋二。初略釋。二廣釋。初中二。初總釋頌文。

二別解本智。今初。】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

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

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以)。能

所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無智外之如為智所證。無如外之智能證於如。故

曰平等平等。俱離能所二取之相。不同有所得心

分別戲論所現相也。

△二別解本智。有三家解。初

二義非。第三義正。】

「有義。此智(相見)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

○有義。

此智相見(二分)俱有。帶彼(真如)相起(方)。名(為)緣彼故。若無

彼(真如)相(而可)名緣彼(真如)者。應(緣)色等智(雖無聲等相。亦可)。名聲

等智。若無見分。應不能緣。寧可說為緣真如智。勿真

如性(不是見分。)亦名能緣。故應許此(智)定有見分。」

【此智。即無所得之根本智也。初謂相見俱無。次謂

相見俱有。並如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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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此智見(分是)有。相(分是)無。說(真如)無相(可)取(正智)。不取(於)

相故。雖有見分。而無(隨念計度)分別(故頌中)。說非能取。非(謂見

分之)取全無(也。)雖無相分。而可說此(根本實智挾)帶(真)如(體)

相(俱)起(以此智)。不離(于真)如故(喻)。如自證分緣見分時(乃是

親證)。不(是)變(相)而緣。此(真如智。決)亦應爾(以)。變(相)而緣者。便

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根本實智。)有見無

相。」

【此第三正義也。雖有見分下。釋難。謂有難曰。既有

見分。何故頌中說非能取。答釋可知。雖無相分下。

釋疑。謂有疑曰。若無相分。則應無所緣緣。若無所

緣。何得獨有能緣。釋曰。此是挾帶。不是變帶。挾帶

體相。是所緣緣。不變相狀。故非相分。如自證分。亦

以見分為所緣緣。而非變帶。不名相分。若變真如

相分而緣。即是後得有分別智。非此根本無分別

智矣。初略釋竟。

△二廣釋二。初釋位名。二釋見道。

今初。】

「加行無間。此(無分別)智生時。體(達)會(合)真如(理性。)名通達

位(以此位最)。初照(真)理故(所以)。亦名見道。」

【△二釋見道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益。今初。】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二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攝六現觀。初中二。初

釋二道義。二簡二道別。初又二。初釋真見道。二釋

相見道。今初。】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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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

總說一心。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

麤細異故。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

有堪能故。」

【相等故者。謂始終唯觀非安立諦。不同二乘所觀

上下八諦諸行相也。漸頓二義。頓義為正。初言漸

者。生空理淺故先證。法空理深故後證。煩惱障麤

故先斷。所知障細故後斷。次言頓者。由大菩提意

樂。有堪能力故也。

△二釋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

道。二結示唯假立。初中二。初標。二釋。今初。】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二釋為二。初釋觀非安立諦三品心。二釋緣安

立諦十六心。今初。】

「一觀非安立諦。有(下中上)三品心。一(者緣)內(身為境而)遣有情

假緣(之)智。能除輭品分別隨眠。二(者緣)內(法為境而)遣諸法

假緣(之)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者)遍遣一切有情

諸法假緣(之)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前二名法智。各

別緣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此乃傚)。法真見道(中)二

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非安立諦。即真如也。假緣。謂無體假說之緣也。輭

品。即下品。乃單約我執言之。中品。則單約法執。一

切。則雙約二執也。類智者。即前二智流類。蓋傚無

間道別斷二障。建立前二。傚解脫道總斷二障。建

立第三。即是後得有分別智。故名相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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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此三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諦故。有義。此三

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判此三智。自有二義。後義為正也。

△二釋緣安立

諦十六心又三。初復標二種。二別釋二種。三結為

九心。今初。】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二別釋二種又二。初依所取能取立。二依下上

諦境立。今初。】

「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

有四種心。一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

界見苦(諦時)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

【所取。即真如。能取。即正智也。四諦法忍。四諦法智。

四諦類忍。四諦類智。故名法類十六種心。且約苦

諦言之。苦者。諦也。法者。真如也。智者。加行有漏智

也。忍者。無間無漏忍也。二十八種者。欲界十惑。色

無色界除瞋各九惑也。】

「二苦法智。謂忍無間觀前真如。證前所斷煩惱解脫。」

【法者。亦指真如。智者。無漏解脫也。】

「三苦類智忍。謂(前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法)智各

別內證。言(此法忍法智二心之)後(乃至無學一切)聖法。皆是此類。四苦

類智。謂此(類忍)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

如於苦諦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四四)十六

心(法忍法智)。八(種。)觀(于)真如(類忍類智)。八(種。)觀(於)正智(此乃傚)。法

真見道(中)無間解脫見(分)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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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謂四法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見分立。四法智。皆傚

真解脫道之見分立。四類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自

證分立。四類智。皆傚真解脫道之自證分立也。

二依下上諦境立。】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

不現前界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

如其所應(傚)。法真見道(中)無間解脫見分觀諦。斷見

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下。即欲界。名現前界。依此四諦。立四法忍及四法

智。上。即色無色界。名為不現前界。依彼四諦。立四

類忍及四類智。現觀忍。即無間道。依於下上各有

四諦。故有八忍。現觀智。即解脫道。依於下上各有

四諦。故有八智。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即三界根本

見惑種子也。二別釋二種竟。

△三結為九心。】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說相見道有九種心。此即依前

緣安立諦二(番)十六種止觀別立。謂(以)法類品(之)忍

智合說(為一。而于下上界中)各有四(諦之四)觀。即為八心。八(觀)相

應(之)止。總說為一(止觀合說。故有九種)。雖見道中。止觀(決定)雙運。

而於見義。觀順非止。故此觀止開合不同。由此九心。

名相見道。」

【初正釋相見道竟。

△二結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俱是)。依真(見道)假說(其為從)世第一法無間而生。

及(假說其能)斷隨眠(然)。非實如是(也。以必)真見道後。方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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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此相見道)故(以觀)。非安立(諦之)後(方乃)。起安立(諦觀)故(以彼)。分別隨

眠。真(見道中先)巳斷故。」

【初釋二道義竟。

△二簡二道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

故頌偏說(智都無所得也。)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

得智攝(問曰)。諸後得智。有(見相)二分耶。」

【此正判簡也。次問二分有無。下答有三。第三義

正。】

「有義(二分)。俱無。離二取故。

○有義。此(後得)智。見(分是)有。相(分是)

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但以)。不執

著故。說離二取。

○有義。此(後得)智(見相)。二分俱有。說此(智但)

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又說此智分別

諸法自共相等。觀諸有情根性差別而為說故。又說

此智現身土等。為諸有情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

聲等。寧有現身說法等事(設使)。轉色蘊依。不現色者。轉

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

非所緣(又或)。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法等。應無所

緣緣。彼(過未法)體非實(有)無緣用故。由斯後智二分俱

有。」

【第三義中。以五種義證後得智具有二分。一者變

相觀真故。二者分別自共相隨根說法故。三者能

現身土故。轉有漏五蘊。應有無漏五蘊故。四者設

不變境。無所緣故。設非自境而可緣者。緣色亦可

緣聲等故。五者過未等法。現在無體。設不變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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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緣故。初釋二見道竟。

△二攝六現觀。】

「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

謂最上品喜受相應(之)思所成慧。此(思慧)能觀察諸法

(無常苦等)共相。引生煖等(修慧善根。故在)加行道中觀察諸法(唯)。

此(思)用最猛(所以)。偏立現觀(之名。)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

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

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所以亦)。立現觀(之)名。三戒

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所以)。亦名現觀。四

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諦)根本後得無

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於)現觀智諦現觀(之)

後。諸緣安立(諦)世出世(之)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

究竟位(之)智。」

【此先設問徵起。次出六現觀之名相也。二信現觀。

即四不壞信。一者決定信佛。二者決定信法。三者

決定信僧。四者決定信諦。所謂世出世間因果各

二。名為苦集滅道也。三戒現觀。即道共戒。既發無

漏。則所得無作戒體。永無破犯。由戒淨故。令慧淨

也。一切種者。不論何位。但緣非安立諦之本後二

智。皆此第四現觀所攝也。緣安立者。緣苦集諦。即

是世智。緣滅道諦。即出世智也。盡智無生智。唯究

竟位有之。故名究竟現觀。】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之)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

四第五(之)少分。彼第二(信現觀。第)三(戒現觀。)雖(與)此(見道)俱起。

而(但相助。)非(即現觀)自性。故不相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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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見道。即第四現觀之根本智。故云少分也。相見

道有二。若觀非安立諦三品心。即第四現觀之後

得智攝。故云少分。若緣安立諦十六心。即第五現

觀攝。然第五現觀。通於見道修道。此唯見道。故亦

云少分也。二別釋竟。

△三結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

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巳得自在。

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得諸平等。謂一切眾生平等。一切菩薩平等。一切

如來平等。即是凡聖平等。因果平等。自他平等。亦

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多百門者。徧於五位

百法。通達二種無我。一一法中。二空真如悉皆平

等。則一各具百。故名多百。設非真俗五融。不名巳

得自在。是故教道雖別。證道同圓。三釋通達位竟。

△四釋修習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

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二論釋二。初略釋頌文。二廣釋頌義。今初。】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巳。為斷餘(俱生二)障。證得轉依。

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

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之)隨

眠。是世間(之)本。唯此(無得不思議智。乃)能斷(之。故)獨得出(世之)名。

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其)體(是)無漏。及(能)證(會)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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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

無分別智。數修(習)此(無分別智)故(乃能)。捨二(障之)麤重。二障種

子。立麤重名(以其)。性無堪任。違(于精)細輕(安之無漏法)故(今能)。令

彼永滅故說為捨。此(十地智。由)能捨彼二麤重故。便能證

得廣大轉依。」

【見道起者。初心斷惑。為無間道。中心證理。為解脫

道。後心起修。為勝進道。今正約後心言也。】

「依。謂所依。即(第八識)依他起(性)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

謂虗妄徧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于依他起中染

淨)二分轉捨(染分。)轉得(淨分。)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

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徧計所執。及能轉

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

障。證無上覺(今以此論)。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

轉依果。」

【此先約轉持種依釋也。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皆第

八識之所執持菩提涅槃二轉依果。亦第八識之

所本具。由煩惱種。障大涅槃。由智障種。障無上覺。

今二障分分轉捨。則二果分分轉證。可謂無始流

轉。安樂妙常。唯此八識。更非他物矣。問曰。性宗謂

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成涅槃。與此若何會通。答

曰。此中所言煩惱障。即見思通惑。此中所言所知

障。即無明別惑。通別二惑。性宗通稱煩惱。故彼所

言轉煩惱成菩提。與此所言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同也。由通惑故。招感分段生死妄果障無餘依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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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由別惑故。招感變易生死妄果。障於性淨涅槃

亦障無住涅槃。故彼所言轉生死成涅槃。是約果

言。此所言轉煩惱得涅槃。是約因言。亦復不相違

也。又煩惱招生義顯。智障覆覺義強。故此偏說。又

斷煩惱。亦得二乘菩提。以非一切種智。故但名為

涅槃。斷所知障。亦得無住涅槃。以不住涅槃相。故

但名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

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

便得涅槃。畢竟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

二障麤重。故能轉滅依如(之二種)生死。及能轉證依如

(之無住)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

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位中。

斷障證得。雖於此(十地)位。亦(能分)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

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以唯識性。即是涅槃。然在)。二乘滿位(但)。

名(為)解脫身(唯)。在大(乘)牟尼(極果。乃得)名法身故。」

【此更約轉迷悟依釋也。唯識真如。即識之體性。生

死如冰。涅槃如水。真如則如濕性。生死如轉。涅槃

如不轉。真如則如本屋。生死如迷。涅槃如悟。真如

則如本方。生死如狂走。涅槃如狂歇。真如則如本

頭。迷之枉受生死。悟之便得涅槃。此不變常隨緣。

體即用也。處生死而非染。在涅槃而非淨。此隨緣

常不變。用即體也。二乘但悟我空。仍迷法空。故出

分段生死。但證無餘涅槃。名解脫身大乘了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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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俱空。故出二種生死。深證無住涅槃。名為法身。

當知所悟者。即真如法身。能悟者。即無上菩提。能

所不二。故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不必更言菩提也。

牟尼。此云寂默。善寂空有二邊默契中道理故。初

略釋頌文竟。

△二廣釋頌義二。初總徵。二正釋。今

初。】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

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二正釋二。初明十地因。二明轉依果。初中四。初

釋十地名。二釋十勝行。三釋十重障。四釋十真如。

今初。】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

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

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

妙慧光故。四𦦨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

慧𦦨增故。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

應。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有分別妙達)緣起(之)智。引無分

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

邊。出過世間(道及)二乘(出世)道故。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

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

無礙解。能徧十方善說法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

眾德水。蔭蔽一切如空麤重(令不為障礙。又以此大智)。充滿(所證所依)

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

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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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正也。永離邪倒。入正定聚。名獲聖性。微細毀

犯。謂悞犯也。無分別智。即無相觀。任運相續。即是

無功用義。大法智雲。謂總緣一切諸法之智。含眾

德水。謂陀羅尼門三昧門等。如空麤重。謂所知障

之一分。及煩惱障種。廣大如空也。有為功德。即妙

觀察智平等性智。無為功德。即地地中所證真如。

餘並可知。

△二釋十勝行。有十三門。初明數門(至)。

十三結要簡修。今初。】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施有三種。謂財施。無

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

戒。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

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

種。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般若有三種。謂生

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方便善

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

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

力。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財施。亦名資生施。即是以無染心捨諸資生具也。

無畏施者。不損惱他。濟拔驚怖。即戒忍二度也。法

施者。以無染心宣示正法。言行相應。令他得益。即

進禪慧三度也。律儀戒者。止惡防非。即在家出家

諸戒品也。攝善法戒者。由持戒力。攝取一切成佛

功德。自利行也。饒益有情戒者。由持戒力。出生一

切度眾生事。利他行也。耐怨害忍。亦名生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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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不瞋恚故。安受苦忍。亦名法忍。捍勞忍苦。求

佛法故。諦察法忍。亦名第一義忍。觀生法空。不動

轉故。被甲精進。即最初發菩提心。被弘誓鎧。深自

勵故。攝善精進。樂集佛功德故。利樂精進。樂度諸

眾生故。安住靜慮。謂得現法樂住也。引發靜慮。謂

引發六通等也。辦事靜慮。謂辦饒益有情等事也。

三般若如文可知。迴向方便。謂不住生死。拔濟方

便。謂不住涅槃。又迴向方便。令他不住涅槃。拔濟

方便。令他不住生死。又迴向方便。正趨無上菩提。

拔濟方便。同離二種生死也。求菩提願。即法門無

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利樂他願。即眾生無

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也。思擇。即慧行力。修

習。即定行力。受用法樂智。即後得智。覺一切法自

相共相不迷不謬。成熟有情智。即後得智。觀一切

機利鈍生熟應病與藥。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彼所起(行施時身口意)三業為性。戒

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明)審(善)

慧及彼所起(忍時)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進時)三

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七覺支中)擇法(覺支)

為性(論中)。說(般若)是根本(智。方便等四是)後得智故。有義。第八(願度。)

以(善)欲(善)勝解及信為性(以凡弘誓)。願(必)以此三為自性

故。此(上皆)說自性。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之)功

德為性。」

【受菩薩戒時三業。謂心希無上菩提。緣三寶境。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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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羯磨。由此思業所熏成種。發得任運止惡行善

功能。名為無作假色。盡未來時。斷一切惡。修一切

善。度一切生。是謂三聚淨戒之體性也。等持。即三

麼地。別境中之善定也。擇法。即別境中善慧。本後

二智。皆慧心所之所攝故。若約眷屬。則一一波羅

蜜多。必有信慚愧三善根等。及善別境善徧行與

之相應。皆可准思。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

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

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勝。五巧便最勝。謂要無

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

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

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

應四句分別。」

【二乘及世間善人。亦有布施持戒等行。故云要七

最勝之所攝受。方名波羅蜜多。一安住菩薩種性。

即前所說二種種性也。若非菩薩種性。則所行施

戒等善。但感人天二乘等果。不成無上大菩提故。

二依止大菩提心者。謂必上求佛道。修行施戒等

善。方不墮有漏故。三意樂悲愍有情者。謂必下化

眾生。修行施戒等善。方不偏自利故。四具行一切

善事者。謂以無分劑無厭足心。修行施戒等善。方

能增長滿足勝資糧故。五要巧便無相智者。謂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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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輪體空。修行施戒等善。方令福與虗空等故。六

要迴向無上道者。謂隨一一所修。皆令正趨極果。

方不傍感異熟果故。七要清淨無間雜者。謂隨一

一所修。皆能三時無悔。不被煩惱智障之所間雜。

方能速疾到彼岸故。言四句分別者。共有三種四

句。且初單約施言。一是施非波羅蜜。不與七勝相

應而行施故。二是波羅蜜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

故。三亦施亦波羅蜜。七勝相應而行施故。四非施

非波羅蜜。雖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相應故。戒等

九度。例此各作四句可知。二約次第修者以明四

句。初施度中。但有二句。一是施非度。二是施是度

次戒度中。對施得明四句。一是戒非度。不與七勝

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布施具七勝故。三亦戒

亦度。具七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

具七勝故。忍望戒等。例此可知。三不約次第者。諸

度互望。各作四句。如常可知。唯第六般若。止有三

句。未有是波羅蜜而非般若者故。

△四無增減門。】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證如。

無增減故。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

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

論廣說應知。又施等三(名為人天趣中)。增上生道(施)。感大財

(戒感大)。體。及(忍感大)眷屬故。精進等三(名為)。決定勝道(精進)。能

伏煩惱(依定發通)。成熟有情。及(以慧成熟)佛法故。諸菩薩道。唯

有此(增上生及決定勝之)二(種耳。)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彼資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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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不損惱彼(忍)。堪忍彼惱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

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諸善加行(禪能)。永

伏(煩惱。慧能)永滅諸煩惱故。又由施等(三度。是大悲饒益有情。)不住

涅槃。及由(進等)後三(是大智伏滅諸惑)。不住生死。為無住處涅

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

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

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先明十無增減。次明六無增減。後明以四助六故

無增減。義並可知。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又前前麤。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釋總(名波羅蜜。)

別名(施戒等。)如餘處說。」

【前前引發後後者。由施引戒。由戒引忍。乃至由力

引智也。後後持淨前前者。由智持故力淨。由力持

故願淨。乃至由戒持故施淨也。前前麤者。施麤於

戒。戒麤於忍。乃至力麤於智也。後後細者。智細於

力。力細於願。乃至戒細於施也。修施易。修戒難。修

戒易。修忍難。乃至修願易。修力難。修力易。修智難。

是故依此諸義而立次第。

△六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

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

五修。修習十種波羅蜜多皆得圓滿。如集論等廣說

其相。」

【一依止任持修者。復有四種。一依止因。謂種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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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止報。謂勝自體力。三依止願。謂本願力。四依

止簡擇。謂慧力也。二依止作意修者。亦有四種。一

勝解作意。於十度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故。二愛

味作意。於得十度見勝功德。起深愛味故。三隨喜

作意。於一切所行十度深生隨喜故。四喜樂作意。

於自他當來勝品十度深生願樂故。三依止意樂

修者。復有六種。一無厭意樂。修行施等無厭足故。

二廣大意樂。無退無斷至究竟故。三歡喜意樂。於

所攝有情生大歡喜故。四恩德意樂。觀諸有情有

大恩德。能資助我無上大菩提故。五無染意樂。不

希報恩異熟果故。六善好意樂。以施等福共諸有

情迴向無上大菩提故。四依止方便修者。謂無分

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五依止自在修者。謂身

自在。行自在。說自在。身自在者。謂自性受用二身。

行自在者。謂變化身。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十度一

切差別。無有滯礙。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若總論相攝。則)十(種行。)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

互相順故(若別論相攝。復有二義。一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

於後(以後)。必待前(所引)故。後不攝前(以前)。不待後(引生)故(二者)。依

修後行持淨前者。後攝於前(以能)。持淨前故。前不攝後

(能)。非持淨(後)故。若依純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作

四句。」

【一是純非雜。二是雜非純。三亦純亦雜。四非純非

雜也。又或即前三種四句。

△八六十互攝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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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皆屬)。第六所攝。開為十

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以方便等智。皆)。

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行所感)果者。有漏(十行所感)有四(謂等流果。異熟果。增上果。士用果。但)。除

離繫果。無漏(十行所感)有四(謂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繫果。但)。除異熟果。

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依)互相資(說。)或(有漏無漏)二(行)合

說。」

【能永斷除自所對治。是諸度離繫果。於現法中。由

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

展轉生起。是等流果。成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

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

損害。廣大宗族。是施等異熟果。此即有漏無漏合

說也。

△十三學相攝門又二。初明三學相。二明相

攝義。今初。】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

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

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與二乘有共不共(此戒)。

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言有共不共者。唯律儀與二乘共。而開遮亦復有

異。餘二皆不共二乘也。隨一一戒。豎窮三諦之底。

故甚深。橫該十界之法。故廣大。】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定)能發照了大乘理

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定)自在集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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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定。謂此(定)能守世出

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

行故。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一大乘光明定者。般若德也。大乘理。謂二空真如。

大乘教。謂十二部經。大乘行。謂十度五行。大乘果。

謂無上菩提。唯此定能發智光以照了之。故名為

光明定。二集福王定者。解脫德也。集無邊福。謂具

修萬行資糧無分劑故。三賢守定者。法身德也。世

出世間諸賢善法。皆依法身生長。皆為法身所任

持故。健行定者。首楞嚴三昧也。一心三止三觀。非

大健有情不能行故。此四所緣者。謂大乘法為所

緣故。對治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

遣本識中一切障種故(以細智除麤惑)。堪能者。謂住靜慮

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雖得禪定。不隨禪生。雖示受生。不失定意)。引發

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作業者。謂能

振動(一切世界)熾然(威德。)徧滿(光明。)顯示(諸餘佛土。)轉變(淨穢。)往來

(彼此。)卷舒(塵剎。)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諸處示)同(其)類。

或顯(現)或隱(藏。)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施)念(施)

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又能引發攝諸

難行十難行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

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行。生

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汙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

行。具能通達生法二空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秘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

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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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行故)。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

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二根本無分別慧。三後

得無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緣。所緣。行(相)等。如餘

處說。」

【加行無分別慧者。是尋思慧。亦名為希求慧。即根

本無分別慧之因。由此能生無分別慧。是故亦得

無分別名也。根本無分別慧者。是正證慧。亦名為

內證慧。即無所得智。觸證真如。不思議出世慧也。

後得無分別慧者。是起用慧。亦名為攝持慧。即根

本無分別慧之果。是故亦得無分別名也。此三自

性者。離五種相。一離無作意(若謂無作意即無分別慧。則睡悶醉絕等

應成無分別慧)。二離過尋伺(若謂過尋伺即無分別慧。則二禪巳上應成此慧)。三

離想受滅(若謂心心所不轉是無分別慧。則無想滅定等應成此慧。而實不然)。四離

色自性(若謂如色自性是無分別慧。則墻壁瓦礫應是此慧。而實不然)。五離於真

義異計度(若計度言。此是真如無分別義。以此計度名無分別慧者。則應此慧仍有分別。

而實不然。故以五相反顯無分別慧不墮此失。令人自悟)。離此五相。是名無分

別慧自性(譬如眼識緣色。現量證見。不帶名言。不計為外。即是真智緣真如義)。此三

所依者。非心(非思義故)。非非心(心種類故)。此三因緣者。聞熏

習及如理作意。此三所緣者。二空所顯真如。此三

行相者。無分別。無取相。等者。等於任持乃至甚深

也。此三任持者。一切諸行依之進趣增長。此三助

伴者。一資糧道。即施戒忍精。二依止道。即禪波羅

蜜。此三異熟者。乃至未成佛果以前。恒於佛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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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受生(若得加行無分別慧。于變化身會中受生。若得根本無分別慧。于受用身會中受生)。

此三等流者。後後生中。無分別慧展勝增勝。此三

出離者。離異生性。于十地道成辦相應。此三究竟

者。得清淨三身。及最上自在。此三勝利者。加行勝

利。由信解力。種種重惡所不能染。根本勝利。成辦

相應。解脫一切二障種子。後得勝利。常行世間。非

諸世法之所能染。此三差別者。加行無差別慧。求

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譬如啞人求受境界。

而未能受。亦不能說。根本無分別慧。正證真如。離

諸戲論。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後得無分

別慧。返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言教。譬如不啞之

人受諸境界。起諸言說。又加行如五識求受境界。

根本如五識正受境界。後得如意識受諸境界等。

此根本後得譬喻者。根本如閉目。後得如開目。根

本如虗空。後得現色像。此無分別慧所作事者。如

摩尼任運雨寶。如天樂任運出聲。此無分別慧甚

深者。非緣依他境。亦非緣餘境。非可說是智。亦不

是非智。智外無真如。真如外無智。又雖一切法。本

性無分別。有情不知故。不名無分別。證此無分別

性。乃名菩薩妙慧也。】

「如是三慧。初(資糧位)二(加行)位中。種(子)具有三。現(行)唯加

行。於通達位(中。)現(唯根本後得之)二。種(子具)三(以)。見道位中無

(現)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巳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

八地以去。現(唯根本後得之)二。種(仍具)三(以)。無功用道。違(于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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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故(其)。所有進趣。皆用後得無漏觀中任運趣故(非加

行攝)。究竟位中。現種俱二(以)。加行(之)現種俱巳捨故。」

【此更約五位判三種慧學也。初明三學相竟。

△二

明相攝義。】

「若(但以)自性(相)攝(則)。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

并(取)助伴(則)。皆具相攝。若隨(作)用(相)攝(則)。戒攝前三

(施是戒之)。資糧(戒是戒之)。自體(忍是戒之)。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

後五。精進三攝。遍䇿三故。若隨顯(了相)攝(則)。戒攝前四。

前三如前(說。)及(精進)守護(戒)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十三學相攝門竟。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行若約)位者。五位皆具(唯于)。修習位中。其相最顯。然

初(資糧)二(加行)位(之)頓悟菩薩(十度)。種(子雖)通(有漏無漏)二種(而)。現

(行則)唯有漏(若初二位之)。漸悟菩薩(則)。若種若現俱通二種

(以其)。巳得生空無漏觀故。通達位中。種通二種。現唯無

漏(正斷分別二障種子。未出觀故)。於修習位(若)。七地巳前(則)。種現俱

通有漏無漏(生空法空或出或入。所修勝行應通二故。若)。八地以去(則)。種

通二種。現唯無漏(至于)。究竟位中(則)。若種若現。俱唯無

漏。」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一(但)名波羅蜜多。謂初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未能伏彼(煩惱。)由斯煩

惱不覺現行。二名近波羅蜜多。謂第二無數劫。爾時

施等勢力漸增。非(被)煩惱(所)伏。而能伏彼(煩惱。)由斯煩

惱(除是為眾生故。)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羅蜜多。謂第三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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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爾時施等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由斯煩

惱永不現行(但以)。猶有所知微細現(行)種(子)及煩惱(之)

種(子未斷。)故未究竟。」

【初無數劫。謂資糧加行二位。第二無數劫。謂通達

位至第七地。第三無數劫。謂從八地至十地也。

十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別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十於十地。

雖實皆修。而隨相增。地地修一。雖十地行有無量門。

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隨相增者。所謂初地施度增上。二地戒度增上。乃

至十地智度最為增上。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具

如華嚴十地品中廣明。二釋十勝行竟。

△三釋十

重障三。初標起。二正釋。三結屬。今初。】

「十重障者。」

【△二正釋十。初釋異生性障(至)。十釋諸法中未得

自在障。今初。】

「一異生性障。謂(煩惱所知)二障中(之)分別起者。依彼(分別二障)

種(子。建)立異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分別煩惱)一

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

性(以)。二真見道現在前時。彼(分別)二障(之)種(子)必不成

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諸相違

法。理必應然。是故(智惑)二性。無(有)俱成(之)失。」

【先辨大小乘斷惑有廣有狹。次釋伏難也。難曰。見

道位中。為與惑俱。為不與惑俱。若不與惑俱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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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先斷。後方見道。云何得名見道斷惑若與惑俱

者。即先見道。後方斷惑。是敵對斷。智惑同時。應有

凡聖二性俱成之失。今釋之曰。亦非先斷惑後見

道。亦非先見道後斷惑。然二真見道正現前時。則

二障種子必不成就。如闇時無明。明時無闇。又如

秤之兩頭。彼低此昂。曾無先後。故非惑智相見。敵

對論斷。又非先斷惑巳。後方見道。但正見道時。惑

即不生。非斷非不斷而論斷耳。】

「(問曰。)無間道時(若)巳無惑種(者。)何用復起解脫道為(答曰。

無間期于)。斷惑(解脫期于)。證滅。期心別故(又)。為捨彼(惑)品(之)麤

重性故。無間道時。雖無惑種。而未捨彼無堪任性。為

捨此(無堪任性)故。起解脫道。及(為)證此品擇滅無為(故也)。」

【小乘妄計無間道中。猶有惑種。至解脫道。方永斷

之。則犯二性俱成之失。今因大乘破之。故致此問

難也。答釋可知。麤重性。即無堪任性。乃惑品之餘

氣耳。】

「雖(于)見道生(起之位。)亦斷惡趣諸業果等(種子。)而今且說

能起(業果之)煩惱(以)。是(業果之)根本故。由斯初地說斷二

愚及彼麤重。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

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問曰。執著我法。即是無明心所。故得

名愚。業果何亦名愚。答曰)。應知(業果是)愚品(類。故亦)總說為愚。後(之九地悞

犯三業等愚。皆)准此釋。或彼(初地說斷二愚者。)唯說利(使五見)鈍(使貪等)

障品(相應)俱起(之)二愚。」

【若云斷異生性障。即但說根本也。若云斷二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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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說業果也。又若說愚品為愚。則第二愚。指業果

也。若說利鈍障品為二愚。則執著我法愚。指利使

言。惡趣雜染愚。指鈍使言也。】

「彼麤重(之為)言。顯彼二(愚)種(子。)或(但即)二(愚)所起(之)無堪

任性(名為麤重。)如入(第)二(禪)定。說斷苦根(然其)。所斷苦根。雖

非現(行。現行巳先伏故。亦非)種(子。種子未永斷故。)而(亦)名(為)麤重。此(初地

所斷二愚麤重。)亦(復)應然(巳)。後(九地中)麤重(之)言(亦皆)。例此應釋。」

【以十地中所知障種。分分漸斷。煩惱障種。伹伏未

斷。故麤重義。須作此種子及無堪任之二釋也。】

「雖初地(中見道)所斷(之惑。)實通(煩惱所知)二障。而(今所云)異生性

障。意(但)取所知(障說。以經)說(十地所斷)十(種)無明。非(是煩惱)染汙

(性)故。無明即是十障品愚(以)。二乘亦能斷煩惱障。彼

(煩惱)是(與二乘所)共(斷)故。非此所說。又十無明不染汙者。唯

依十地修所斷說(若見所斷分別法執。亦是染汙)。雖此(初地)位中。亦伏

(一分俱生)煩惱(及)斷彼(俱生煩惱)麤重(無堪任性)而非正意(正意唯在斷所

知障。又)。不斷(彼俱生煩惱之)隨眠。故此不說。理實初地修道位

中。亦斷俱生所知(之)一分。然今且說最初(見道之所)斷者

(故但言斷異生性障)。後九地斷。准此應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

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爾(則初中後)。三時(無間解脫勝進三)。道。應

無(差)別。」

【十地各有三時三道。初時名無間道。正斷障本地

之惑種。中時名解脫道。正證本地所顯真理。後時

名勝進道。復起加行斷後地惑。是故初地後心。即

屬修道位攝。亦斷俱生所知一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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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說菩薩得現觀巳。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

所知障道。留(俱生)煩惱障(之種子。)助(菩提)願(而來)受(三界)生。非如

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種子。)將成佛時。方

頓斷故。」

【此結顯初地後心即名修道。兼顯但斷俱生所知

障種。不斷俱生煩惱障種之意也。現觀。即前文第

四第五二種現觀。餘可知。問曰。留煩惱障助願受

生。屬何教義。答曰。此意深密。不可粗浮輒判。何以

言之。是藏教事度。三祇伏惑。總未先斷異生性障

若通教見地菩薩所斷異生性障。與二乘同。曾無

斷所知障之義。至菩薩地。正使斷盡。扶習潤生。復

無留惑種義。若別教登地。但斷所知障種。更無留

煩惱義。圓教尤不必言。今約語言。則是通含於別。

別入於通。若推意旨。則是密顯圓宗。請試辯之。論

云。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

我執即煩惱障。法執即所知障也。豈有所知障種

巳斷。煩惱障種猶得實存。今云留障助願。明是巧

用性惡法門耳。問曰。何不直言初地分得一身無

量身。所謂中道應本。猶如月印千江。乃云留煩惱

障助願受生耶。答曰。若是。則為別含於圓。圓於入

別。非復別入於通。通含別圓之義矣。問曰。直說別

圓二教。有何不可。何必帶通方便耶。答曰。眾生未

堪徑聞別圓。安得不帶藏通方便。是故化法四教。

並是如來權實妙智應機施設。何容偏廢。何容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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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此論與瑜伽論。味同方等。正破小乘法執。傍破

凡外我執。若廢通教方便。則小機絕分。曷由引入

別圓也哉。初釋異生性障竟。

△二釋邪行障。】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悞犯(之身

口意)三業。彼障二地極淨尸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微細悞犯愚。即是此

中俱生一分。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悞犯三業。或

唯起業不了業愚。」

【問曰。所起悞犯三業。何亦名愚。釋曰。起業而不了

知業性。故名為愚。由所知一分愚故。起悞犯業。由

不了業趣愚故。不能當下即復清淨。問曰。聲聞初

果。鋤地即得蟲離四寸。今菩薩二地。方得極淨尸

羅。不幾與初果齊耶。答曰。蟲離四寸。是道共戒力。

於諸性罪不復悞犯。若遮罪中微細悞犯。雖阿羅

漢亦未全免。故知二地境界甚深。

△三釋闇鈍障。】

「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

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

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欲貪

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所知障中俱生一分。能障勝定

及修慧者。)昔(來)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

所成(慧。)彼(所知障之一分)既(巳)永斷(則與俱之)。欲貪隨伏。此(欲貪從)

無始來。依彼(所知一分)轉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

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非不障修慧。近故偏說)。」

【△四釋微細煩惱現行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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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與)。第六

識俱(之)身見等攝(是)。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

行故(以此三義)。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

便能永斷。彼(所知障。從)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之)執

我見等(煩惱)同體起故(所以)。說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

漏菩提分法。彼(所知障)便(得)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

方名出世。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最下品。謂唯無記。不作意緣。謂任運生。遠隨現行。

謂無始來相隨逐也。由身見故。不能修身念處等

觀。故障菩提分法。由得菩提分法。彼障隨斷。如明

與闇。如秤低昂等也。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

於修慧。若約別教。則久巳出世。若借通教。則相同

世間。謂歡喜地寄乾慧。離垢地寄性地。發光地寄

八人。𦦨慧地寄見地。瓔珞經中名為須陀洹地故。

然通教見地名須陀洹。但害分別身見。此害微細

俱生身見。故仍不同。若約實義。則斷第六識中微

細法我見耳。寄通明別。復何疑哉。】

「(問曰。)寧知此(身見等。但)與第六識俱(答曰)。第七識俱(之)執我見

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巳

來。猶得現起(以彼第七識中身見)。與餘(我愛等三)煩惱為依持故。此

(第六俱者)麤。彼(第七俱者)細。伏(之自)有前後。故此(地中所斷。)但與第六

相應(然)。身見等(之為)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之)定愛法

愛。彼定(愛)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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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法。特違彼故。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

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

愛俱者。所知障攝(之)二愚斷故。煩惱(障攝之定法)二愛亦

永不行。」

【耽玩諸禪三昧。名為定愛。耽玩聞思修法。名為法

愛。等至者。梵云三摩鉢底。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

色。無想定。滅盡定等。

△五釋於下乘般涅槃障。】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

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

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

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凡夫樂生死而不知涅槃。固愚也。二乘樂涅槃而

純厭生死。亦愚也。總不知生死涅槃。並依他起。無

實法故。若無實法。同一依他起性。則無差別。若了

達元無差別。則既不同凡夫。亦豈肯同二乘。是故

了知生死過患而不純作意背。欲於其中求得一

切種智故。了知涅槃安樂而不純作意向。欲令眾

生同得無上涅槃故。

△六釋麤相現行障。】

「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

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

是此中執有染者(以)。諸行流轉(皆是)。染分攝故。二相多

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以)。取(還滅門之)淨相故。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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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但能少時入無相觀耳)。」

【六地最勝般若現前。於緣生還滅。都無所得。即證

無染淨真如。故能證之道。亦名無染淨道也。

△七

釋細相現行障。】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

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七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

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

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

相作意勤求。未能(于無相)空中(善巧)起(于)有(為)勝行。」

【△八釋無相中作加行障。】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

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

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

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

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

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說斷二

愚及彼麤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中不自在

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相不惟身相。)亦攝土相一分故。

八地以上。純無漏道(方得)任運起故。三界煩惱(爾時)永不

現行(唯有)。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以)。生空智果。

不違彼(細所知障)故。」

【二自在者。任運現相及現土也。餘可知。

△九釋利

他中不欲行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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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

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巳利。彼障九地四無礙

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

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

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

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

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

羅尼自在者。謂詞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

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

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此)。愚(之用。)

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由第七識中細所知障以為體性。令四無礙解不

得自在。故名二愚。能障九地。今登九地。此障永斷。

如明與闇。定不俱生也。四無礙解者。一義無礙解。

謂了達所詮無礙。二法無礙解。謂了達能詮無礙。

三詞無礙解。謂了達言音無礙。四樂說無礙解。即

此中所云辯無礙解。謂隨機巧說無礙。今以障前

三種者合名一愚。障後樂說者名第二愚。

△十釋

於諸法未得自在障又二。初正釋此障。二兼釋餘

障。今初。】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

於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

起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十地說斷二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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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麤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化他神通)事業者。

二悟入微細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雲及所含

藏者。」

【大法智雲。即能含之智。所含藏者。即力無畏等諸

功德也。

△二兼釋餘障。】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

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直俟)。金剛喻定現在前

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

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

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

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由斷煩惱障故。證大涅槃。名為阿羅漢。此借通教

義也。由斷所知障故。證大菩提。名為如來。此顯別

圓義也。然通教佛亦斷界內所知障。證一切智菩

提。別圓佛亦斷界外煩惱障。證無住涅槃。】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