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3

卷11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十九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十一

  算法統宗七〈少廣章第四中〉

曆法典第一百十九卷

算法部彙考十一

《算法統宗七》少廣章第四中立圓法歌

立圓問徑法何如,十六乘積九歸除。除此數常為實積,立方開見更何如。立圓若問周圍數,四十八乘積數軀,乘為實積用開立,即見周圍數不虛。

法曰:外周者,置積若干,以四十八乘之得若干為實。以開立方法除之,得周若要還原,以周自乘再乘以四十八除之見積。問徑置積若干以十六乘之,得若干又用九歸之,得若干為實。以開立方法除之得徑。若要還原以徑自乘再乘以九因十六除之見積。周徑下原有不盡者,或周徑自乘再乘併入不盡數,周以四十八除之見積徑,以九因十六除之見積。若問周問徑,遇有餘積不盡者。依開立方下命法命之。

今有積六萬二千二百零八尺,欲為立圓。問:徑若干。答曰:徑四十八尺。

法曰:置積尺數以十六乘之,又用九歸之得一十一萬零五百九十二尺為實,以開立方法除之,初商四十自乘得一千六百,再乘得六萬四千,除實餘實四萬六千五百九十二尺,另將初商四十以三因得一百二十為方法,列位次商八尺於初商之次,得四十八尺。就以八乘之得三百八十四尺為廉法,以方乘廉得四萬六千零八十尺,除實餘實五百一十二。另以次商八尺自乘再乘得五百六十二尺為隅法,除實恰盡得立圓徑。合問。

此問周徑如圓毬

今有積六萬二千二百零八尺,欲為立圓。問:周若干。答曰:周一百四十四尺。

法曰:置積尺以四十八乘之,得二百九十八萬五千九百八十四尺為實,以開立方法除之,初商一百尺自乘得一萬,再乘得一百萬,除實餘實一百九十八萬五千九百八十四尺,另以初商一百以三因得三百為方法,次商四十於初商之下,共一百四十。就以四十乘之得五千六百為廉法,以方乘廉得一百六十八萬,除實餘實三十萬零五千九百八十四,另以次商四十自乘再乘得六萬四千為隅法,除實餘實二十四萬一千九百八十四。再以初次商一百四十以三因得四百二十為方法,再商四尺於初次商之下共得一百四十四尺,就以四尺因之,得五百七十六為廉法。以方乘廉得二十四萬一千九百二十。除實餘實六十四,又以再商四尺自乘再乘得六十四。除實訖。合問。

凡立圓問周徑,遇數單者則有不盡。

今有立方積一萬五千六百二十五步。問:立方一面若干。

答曰:二十五步。

歸除開立方法曰:置積一萬五千六百二十五尺為實,以萬積商二十置於積前,就置二十於右下自乘得四百步與上商二十相呼,二四除實八千餘實七千六百二十五步,卻以右下四百步以三十乘之得一千二百,為法。歸除之,呼逢五進五又呼二五除一千,另置初商二十步以次商五步乘之得一百步。以三因之得三百步,以加入自乘次商五步得二十五步,共三百二十五步於右。與次商五步相呼除之,呼三五除一千五百步,又二五除一百步,又五五除二十五步,積盡以左上二十五步為立方一面之數。合問。

今有立方積一億零二百五十萬零三千二百三十二尺。問:立方一面若干。

答曰:四百六十八尺。

歸除開立方法曰:置積為實以七千萬,該商四百尺。於左上又置四百尺於右下,自乘得一十六萬相呼一四除四千萬尺又四六除二千四百萬,餘實三千八百五十萬零三千二百三十二尺。卻以右下一十六萬尺以三乘之得四十八萬為法,歸除之,呼四三七十二少除〈因下位數不足除〉,呼四歸起一下還四呼六八除四十八。另置初商四百尺以次商六十尺乘之,得二萬四千尺以三因之,得七萬二千尺為廉法,加入次商六十尺。自乘得三千六百尺,共七萬五千六百尺。卻以次商六十尺相呼除之,六七除四十二,又五六除三十。又六六除三十六。餘實五百一十六萬七千二百三十二尺,以方法四十八萬併入兩箇廉法七萬二千。再併入隅法三箇,三千六百尺共得方法六十三萬四千八百尺為法,歸除之。呼六五八十二。呼三八除二十四,又呼四八除三十二,又八八除六十四。右下之法不用再置。所商共四百六十尺,以次商八尺乘之,得三千六百八十尺。以三因之得一萬一千零四十尺併入,再商八尺自乘得六十四尺共一萬一千一百零四尺。又以次商八尺相呼除之,一八除八萬,又一八除八千,又一八除八百,又四八除三十二尺。除實恰盡。以左上所商四百六十八尺,為立方一面之數。合問。

開立方帶縱法

今有方倉貯米五百一十八石四斗,方比高多三尺。問:方高各若干。

答曰:方一丈二尺。高九尺。

法曰:置米五百一十八石四斗,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積一千二百九十六尺為實,以開立方帶縱除之,以方多三尺自乘得九尺為縱方,再置三尺倍之得六尺為縱廉,約積一千,商十尺。今有縱方只商九尺置於實前,另以九尺自乘得八十一尺,加入縱方九尺共九十尺為方法。另以縱廉六尺,以九尺乘之得五十四尺為廉法。二法併共一百四十四尺,於右下,以所商九尺相呼。一九除九,又呼四九除三十六。又四九除三十六。除實恰盡。以商九尺為高,加入方多三尺得方倉一十二尺。合問。

今有立方一所積一千七百八十七萬五千尺,只云高闊相等,長多闊三十六尺。問:立方高闊及長若干。答曰:長二百八十六尺,闊二百五十尺,高二百五十尺。

法曰:置積一千七百八十七萬五千尺為實,以開立方帶縱法除之,初商約得二百尺,自乘得四萬尺再乘得八百萬尺,又約二百五十尺自乘得六萬二千五百尺,再以二百五十尺乘之,得一千五百六十二萬五千尺減去積餘積二百二十五萬尺為實,另置長多三十六尺,以所商二百五十尺乘之,得九十尺。再以二百五十尺乘之得二百二十五萬尺,除實恰盡。得闊二百五十尺,加入長多三十六尺共二百八十六尺,為長數。合問。

今有立方積二萬九千八百零八尺,高比方不及一丈三尺。問:高方各若干。

答曰:高二丈三尺。方倉三丈六尺。

法曰:置積二萬九千八百零八尺為實,以開立方帶縱法除之,約實二萬商三十尺,自乘得九百尺再以三十尺乘之,得二萬七千尺,又約商三十六尺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尺,另置三十六尺減不及一十三尺,餘二十三尺,乘之得二萬九千八百零八尺。除實盡得方倉三十六尺,高二丈三尺。合問。

今有三乘方積二千零一十五萬一千一百二十一尺。問:一面若干。

答曰:六十七尺。

法曰:置積為實,下法常超三位,初商六十於左下法。亦置六十自乘得三千六百,再乘得二十一萬六千為隅法,與上商六十相呼。除實一千二百九十六萬餘實七百一十九萬一千一百二十一尺,乃以四乘隅法二十一萬六千,得八十六萬四千為方法。另置上商六十自乘,得三千六百。又以六因之,得二萬一千六百尺為上廉。又置上商六十以四乘得二百四十尺為下廉。次商七尺於左六十之次下法。亦置七尺自乘,得四十九尺,再以七因,得三百四十三尺為隅法。又以次商七尺乘上廉二萬一千六百得一十五萬一千二百,又以下廉二百四十用兩次七因,初次因得一千六百八十尺,二次因得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尺,以方法八十六萬四千,上廉一十五萬一千二百,下廉一萬一千七百六十。隅法三百四十三併四法共一百零二萬七千三百零三尺,皆與次商七尺相呼,除實恰盡。得一面六十七尺。合問〈此三乘方捷徑〉。一法用二次開平方法除之,亦得初一次置積數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商得四千四百八十九尺。第二次就以此初商數為實,亦以開平方法除之,即得一面六十七尺,合問〈此又捷徑〉。

若還原置一面六十七尺,自乘得四千四百八十九尺,再乘得三十萬○○七百六十三尺,又乘之即見原積數也。

自乘再乘又乘故曰三乘。其四乘乃四次乘也。其五乘乃五次乘也。

今有田積三千三百七十五尺。問:立方面若干。答曰:面方一十五尺。

法曰:置積三千三百七十五尺為實,以開立方法除之。古法用三為廉率,約實定位,從實末位尺,十尺定尺百尺。千尺定十尺,初商一十於左下,法亦置初商一十自乘得一百,再乘得一千。除實訖餘實二千三百七十五尺,卻以下法初商一十自乘得一百。用三因為方法,又以初商一十以三因,得三十為廉。次商五尺於左,初商之次下法亦置次商五尺。自乘得二十五尺為隅法,又以次商五尺乘廉三十得一百五十為廉法,併方法三百,廉法一百五十,隅法二十五共四百七十五尺。皆與次商五尺相呼,四五除二。五七除三十五,五五除二十五,得方面一十五尺。合問。

開立方<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779-18px-GJfont.pdf.jpg' />開立方<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779-18px-GJfont.pdf.jpg' />

<img src='/kanripo/images/%e9%96%8b%e7%ab%8b%e6%96%b9.6949.png' />

大段解曰:立方積形如骰子,有上下左右,前後六面。方如一段大方,積是初商方高十尺自乘再乘得一千尺。三段平廉,每段方十尺高五尺即初商十尺,自乘又以次商五尺乘,積五百尺。用三因,即三段積一千五百尺,三段長廉每段長十尺闊五尺高五尺即初商十尺,以次商五尺乘,又以次商五尺乘得每段積二百五十尺,用三因即三段積七百五十尺。一段小方隅即次商五尺,自乘再乘積一百二十五尺也。

求米倉窖盛貯歌〈每石斛法二尺五寸〉

米求倉窖要知源,斛法先除米數全。若見圓倉乘十二,方窖三因米數然。三十六乘圓窖米,各為實積定無偏。卻用立方開見約方,求長闊約為先圓數。求周為約數各將,約數自乘焉乘來。為法除實積,便見深高法更元。

今有米二千四百一十九石二斗,欲為方倉盛之。問:長闊高各若干。

答曰:長二十八尺,闊一十八尺,高一十二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六千零四十八尺為實,以開立方法約之,得闊一十八尺,便約長二十八尺,卻以長闊相乘得五百零四尺為法,除實得高。合問。

今有米七百零五石六斗,欲作圓倉盛之。問:周圍及高各若干。

答曰:周四十二尺。高一十二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千七百六十四尺,再以圓法十二乘之,得二萬一千一百六十八尺為實,以開立方法約之,得周四十二尺,自乘得一千七百六十四尺為法,除實得高一十二尺。合問。今有米五百七十七石二斗,欲作方窖盛之。問:上下方及深各若干。

答曰:上方九尺。下方一十二尺。深一十三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千四百四十三尺,又以三因之得四千三百二十九尺為實,以開立方法約之,得上方九尺,便約下方一十二尺。卻以上方自乘得八十一尺,另以下方自乘得一百四十四尺,又以上方九尺乘下方一十二尺得一百零八尺。併三位共三百三十三尺為法。除實得深一十三尺。合問。

今有米七十七石二斗,欲作圓窖盛之。問:上下周及深各若干。

答曰:上周一十四尺。下周一十八尺。深九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百九十三尺,再以圓率三十六乘之,得六千九百四十八尺為實。以開立方法約之,得上周一十四尺,便約下周一十八尺。另以上周一十四尺自乘得一百九十六尺。又以下周一十八尺自乘,得三百二十四尺,又以上周一十四乘下周一十八,得二百五十二尺,併三位共七百七十二尺為法,除實得深九尺。合問。

今有米二千四百一十九石二斗,欲造長倉盛之,只云闊一十八尺,高一十二尺。問:長若干。

答曰:長二十八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得六千零四十八尺為實,另以高乘闊得二百一十六尺為法,除實得長。合問。

或只云長二十八尺,高一十二尺。問:闊若干。

答曰:闊一十八尺。

法曰:仍以前實卻以長高相乘,得三百三十六尺為法,除實得闊一十八尺。合問。

今有米七百零五石六斗,欲作圓倉盛之,只云高一十二尺。問:周若干。

答曰:周四十二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千七百六十四尺,又以圓率十二乘之,再以高一十二尺除之,如故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周四十二尺。合問。今有米五百七十七石二斗,欲作方窖盛之,只云上方九尺,深一十三尺。問:下方若干。

答曰:下方一十二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千四百四十三尺,以三因之,得四千三百二十九尺。以深一十三尺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尺。內減上方自乘得八十一尺,餘二百五十二尺為實,以上方九尺為縱方。開平方法除之,得下方一十二尺。合問。

或云下方一十二尺,深一十三尺。問:上方若干。答曰:上方九尺。

法曰:仍以前實四千三百二十九尺,以深除之,得三百三十三尺,內減下方自乘一百四十四尺,餘一百八十九尺為實,以下方一十二為縱方,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上方九尺。合問。

今有米七十七石二斗,欲造圓窖盛之,只云上周一十四尺,深九尺。問:下周若干。

答曰:下周一十八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百九十三尺,又以圓率三十六尺乘之,得六千九百四十八尺。以深九尺除之,得七百七十二尺,內減上周自乘一百九十六尺,餘五百七十六為實,以上周一十四為縱方,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下周一十八尺。合問。或云下周一十八尺,深九尺。問:上周若干。

答曰:上周一十四步。

法曰:仍以前實六千九百四十八尺,以深九尺除之。得七百七十二尺,內減下周自乘得三百二十四尺,餘四百四十八尺為實,以下周一十八尺為縱方,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上周一十四尺。合問。

今有米五百一十八石四斗,欲造方倉盛之。問:方高各若干。

答曰:方一十二尺,高九尺。

法曰:置米數以斛法二尺五寸乘之,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尺為實,以開立方法約之,得方一十二尺,卻以方一十二尺自乘得一百四十四尺為法,除實得高九尺。合問。

或云:高九尺。問:方若干。

答曰:方一十二尺。

法曰:仍以前實,以高九尺除之,得一百四十四尺,以開平方法除之,得方一十二尺。合問。

分田截積法上

直田截積歌

直田截積法尤奇,截長積步闊除之。截闊用長除且易,得其步數不須疑。

法曰:若依原長,截積則以原闊除之,若依原闊截積。則以原長除之。

直田截積,原載方田章因與圭梯等截積間隔不便觀覽,今移此以統於一。

今有直田長四十八步,闊四十步,今依原長截積七

直田截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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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二十步。問:截闊若干。

答曰:闊一十五步。

法曰:置截積七百二十步為實,以原長數為法,除之即得截闊數。合問。

今有直田長四十八步,闊四十步。今依原闊截積七百二十步。問:截長若干。

直田截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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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長一十八尺。

法曰:置截積七百二十步為實,以原闊四十步為法除之,得截長一十八步。合問。

今有方田一坵,要從東南角截一直形積三十二步,南邊闊四步。問:截東邊長若干。

答曰:截東長八步。

法曰:置截積三十二步為實,以南闊四步為法,除之

方田截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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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截積東長八步。合問。若東長定數,問截南闊,就以長數為法,而除截積。

今有直田長一十五步六分闊一十二步,今從東邊

直田截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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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積五十四步六分,北頭要闊四步。問:截南頭闊若干。

答曰:截南頭闊三步。

法曰:置截積五十四步六分為實,以

原長一十五步六分為法,除之得截闊三步五分。此是二廣均勻之數,加倍得七步,減去北廣四步餘得截南廣三步,是也。

又法倍截積得一百零九步二分為實,以原長一十五步六分為法除之,得共截闊七步,減北廣四步,餘得截南廣三步亦得。

今有直田長一十五步,闊一十二步。今從西北角截

直截句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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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股形一段,積三十一步五分,原坐落西邊股長九步。問:截北邊句闊若干。

答曰:截北句闊七步。

法曰:置截積三十一步五分,倍之得六十三步,以西股長九步為法除之得截北句闊七步。合問。

今有直田積一千九百二十步,只云長六十步。問:闊若干。

答曰:闊三十二步。

法曰:置積一千九百二十步為實,以長六十步為法,除之得闊。若是只云闊三十二步,問長若干,就以闊為法,除之即得長。

今有圭田積二百二十五步,只云長三十步。問:闊若干。

答曰:闊一十五步。

法曰:置積倍之得四百五十步為實,以長為法除之,得闊。若云中長步數,倍積為實,以闊為法除之,即得。

以上二款名曰:忘長失短,與直田截積意同。

今有句股田長三十步,闊一十五步,今從尖截長一十二步。問:中廣若干。

勾股截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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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截中廣六步。

法曰:置截長一十二步,以句闊乘之得一百八十步為實,以股長為法,除之。

又法:置句為實,以股為法,除之。每股長一步,得闊五分,以乘截長亦得。

今有斜田南廣四步,北廣十二步,長三十二步,今從中截,腰廣六步。問:截南長若干。

答曰:截南頭長八步。

斜田截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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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曰:置截中廣六步,減上廣四步餘二步,以乘長三十二步,得六十四步為實,卻將南北二廣相減餘八步為法除之,即得。若截下長,

置下廣減中廣,餘六步以乘,原長得一百九十二步為實,以上下二廣相減,餘八步為法除之,得截下長二十四步。合問。

今以前圖截下長二十四步。問:截中廣若干。

答曰:六步。

法曰:將下廣減去上廣四步,餘八步為實,以原長三十二步為法除之,每長一步得闊差二分五釐,就以此為法,以乘下長二十四步。得闊差六步,以減下闊一十二步,餘六步即是中廣。合問。

今有梯田積一千五百步,北廣四十步,中長五十步。問:南廣若干。

答曰:南廣二十步。

法曰:置積一千五百步,倍之得三千步為實,以長五十步為法除之,得六十步於內,減北廣四十步餘得南廣二十步。合問。

原有斜田南廣四步,北廣十步,長一十二步。今欲增作句股樣式。問:股長出若干。

斜增為勾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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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股長出八步。

法曰:以南廣四步乘長一十二步,為實,另以二廣相減餘六步為法,除之得尖出股長八步。合問。

圭求廣縱歌〈除圭尖即是梯形〉

梯求上廣出尖長,上闊乘縱法最良,卻將上下廣相減,餘法除之免思量。

今有上圭下梯田,上廣一尺六寸,下廣一十二尺八

圭求廣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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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圭下正縱一十尺零五寸。問:圭尖長若干。

答曰:尖高長一尺五寸。

法曰:置正縱一十尺零五寸,以上

廣一尺六寸乘之,得一十六尺八寸為實,另以下廣一十二尺八寸減上廣一尺六寸,餘一十一尺二寸為法,除之,得圭尖長一尺五寸。合問。

圭求下廣歌

圭田若問梯下廣,圭梯併長不必想。上廣乘長為實則,尖長法除即下廣。

法曰:置圭長併梯長共一十二尺,以上廣一尺六寸乘之,得一十九尺二寸為實,以尖長一尺五寸為法,除之得下廣一十二尺八寸。合問。

圭求外梯長歌

圭田欲問外梯長,下廣減去上廣良。除以圭長乘為實,上廣法除是梯長。

法曰:以下廣一十二尺八寸減去上廣一尺六寸餘一十一尺二寸,以圭長一尺五寸乘之,得一十六尺八寸。為實以上廣一尺六寸,除之得梯正縱長一十尺零五寸。合問。

圭求中廣歌

圭求中廣要思量,卻用下廣乘尖長。正縱加入尖長數,為法除之中廣良。

法曰:置下廣一十二尺八寸,以尖長一尺五寸乘之。得一十九尺二寸為實,另以正縱一十尺零五寸。加入尖長一尺五寸,共一十二尺為法,除之得中廣一尺六寸。合問。

假如三角田一坵,三面各一十四步,今作三叚,俱要四角。問:長闊各若干。

三角截四角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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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共積八十四步。三角各得二十八步。每角計長八步,闊七步。法曰:置每面一十四步,六因七歸得中徑一十二步,另以每面一十四步,與徑一十二步,相乘得一百六十八

步,折半得積八十四步為實,以三段歸之,各得二十八步,卻以每面折半得闊七步,以歸二十八步得四步,倍之得中長八步。合問。

今有直田長一十五步,闊一十二步,今依闊截圭積

直田截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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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步。問:截圭長若干。答曰:圭長七步五分。

法曰:置截積倍之,得九十步為實。以闊一十二步為法除之,即得。其餘

圭梯等截法俱用,開方列法於左。

圭田截積歌〈若作三段分者先截尖段下二段以作梯形截法〉

圭田截積小頭知,倍積原長以乘之,原闊歸除為實積,開方便見截長宜。仍以截長乘原闊,原長為法以除之。除來便見截闊數,法明簡易不須疑。

今有圭田長七十五步,北闊三十步,今自尖頭截積

圭截小頭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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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五步。問:截長闊各若干。答曰:長四十五步,闊一十八步。法曰:置截積四百零五步,倍之得八百一十步,以原長七十五步乘

之得六萬零七百五十步,以闊三十步除之,得二千零二十五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截長四十五步就以原闊三十步乘之,得一千三百五十步為實。以原長七十五步為法除之,得截闊一十八步,合問。今有句股田股長四十步,句闊二十步,今從大頭截

勾股截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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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一百七十五步。問:所截長闊各若干。

答曰:截下長一十步,截上廣一十五步。

法曰:先將句股相乘,得八百折半得積四百步,減截積一百七十五步,餘積二百二十五步以作圭田,截積小頭知而筭之,置小頭積二百二十五步倍作四百五十步,以原長四十步乘之,得一萬八千步以原闊二十步。除之得九百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上尖長三十步,就以此為法以除倍積四百五十步,得截闊一十五步,另將原長減去截長三十步,餘得下長一十步。合問。

今又有圭田長七十五步,北闊三十步,今自北闊截

圭截大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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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七百二十步。問:截長闊各若干。答曰:截下長三十步,闊一十八步。

法曰:置截積七百二十步倍之,得

一千四百四十步以原闊三十步乘之,得四萬三千二百步為實,以原長七十五步為法除之,得五百七十六步再以北闊三十步自乘,得九百步以減五百七十六步,餘三百二十四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截闊一十八步,併北廣三十步,共四十八步折半,得二十四步為法,除截積七百二十步得截長三十步。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