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3

卷12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十四

  算法統宗十〈方程章第八 句股章第九〉

曆法典第一百二十二卷

算法部彙考十四

《算法統宗十》方程章第八

方,正也;程,數也。以諸物總併為問,去繁就簡為主。乃諸物繁亢,諸價錯雜,必須布置行列,或損益加減,同異正負,逓互遍乘,求其有等。以少減多,餘物為法,餘價為實。性實相除,得一價以推其餘。若繁雜甚者,次第求之。

正者,正數。負者,欠數。

二色方程歌

世人欲要識方程,物價俱將左右陳。右上法乘左中下,次將左上右行乘。中間相減餘為法,下位相減餘實情。法除實為右中價,得價須將右中乘。右下價內減去積,餘為實數甚分明。右上為法除下實,便為上價細推尋。

今有馬三匹,牛二頭,共價銀一百一十四兩。又馬四匹,牛五頭,共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問:馬牛價各若干。

答曰:馬每匹價三十五兩,牛每匹價四兩五錢。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上馬〈三匹〉為法〈先乘左〉中牛二〈乘得八〉  下價〈一百一十四兩〉 得〈四百五十六兩〉<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上馬〈四匹〉為法〈次乘右〉中牛五〈乘得一十五〉  下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 得〈四百八十七兩五錢〉先以右行馬三為法,遍乘左行中牛五,得一十五。又以法乘左行下價一百六十二兩五錢,得四百八十七兩五錢。卻以左行馬四為法,復遍乘右行中牛二,得八。減左行乘得牛十五,餘七為法。又以左上馬四乘右下價一百一十四兩,得四百五十六兩。減左行乘價四百八十七兩五錢,餘三十一兩五錢為實。以法七除之,得牛匹價四兩五錢。卻以右行中牛二乘之,得九兩。以減右行下價一百一十四兩,餘一百零五兩為實。以右行馬三為法除之,得馬一匹價三十五兩。合問。

今有綾三尺,絹四尺,共價四錢八分。又綾七尺,絹二尺,共價六錢八分。問:綾絹各價若干。

答曰:綾每尺價八分,絹每尺價六分。

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綾〈三尺〉為法〈先乘左〉 絹〈四尺〉得〈二十八〉 價〈四錢八分〉 得三兩三錢六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綾〈七尺〉為法〈次乘右〉 絹〈二尺〉乘得〈六〉  價〈六錢八分〉 乘得二兩零四分先以右行綾三為法遍乘左中下,得數。卻以左行綾七為法復遍乘右行中絹四,得二十八。減左行中得絹六餘二十二為法。又以左綾七乘右價四錢八分,得三兩三錢六分。減左行乘得價二兩零四分,餘一兩三錢二分為實。以法二十二除之,得絹每尺價六分。就以右行絹四尺乘之,共得絹價二錢四分。以減右行價四錢八分,餘二錢四分。以綾三尺為法除之,得綾每尺價八分。合問。

三色方程歌

三色方程法更奇,物價三行左作基。左右互乘須減盡,中下價餘左位宜。又列二行仍乘減,中中左中減無餘。下餘為法價餘實,法實相除下價知。

此三色方程已後,內中或有正負、同異加減者。

今有硯三箇,墨五匣,筆九枝,共價八錢一分。又硯四箇,墨六匣,筆七枝,共價八錢九分。又硯五箇,墨七匣,筆八枝,共價一兩零六分。問:硯墨筆各價若干。答曰:硯每箇八分,墨每匣六分,筆每枝三分。

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硯〈三〉為法〈先乘左右〉墨〈五〉得〈二十〉 筆〈九〉得〈三十六〉價〈八錢一分〉 得三兩二錢四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硯〈四〉得〈一十二〉  墨〈六〉得〈一十八〉筆〈七〉得〈二十一〉價〈八錢九分〉 得二兩六錢七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0-18px-GJfont.pdf.jpg' /> 硯〈五〉得〈一十五〉  墨〈七〉得〈二十一〉筆〈八〉得〈二十四〉價〈一兩零六分〉得三兩一錢八分先以右行硯三為法,遍乘左中二行得數。卻以中行硯四遍乘右行墨筆得數。墨得二十,筆得三十六,價得三兩二錢四分。與中行對減,餘墨二,筆十五,價五錢七分。另列右位,又以左行硯五為法,遍乘右行墨筆得數,墨二十五,筆四十五,價四兩零五分。與左行對減,餘墨四,筆二十一,價八錢七分。另列左位,再列減餘,以分左右位數。以右行墨二為法,遍乘左行筆價,得數列左位。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墨〈二〉 筆〈十五〉  得〈六十〉 價〈五錢七分〉 得二兩二錢八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墨〈四〉 筆〈二十一〉 得〈四十〉價〈八錢七分〉  得一兩七錢四分復以左行墨四為法,遍乘右行筆價,得數列右位。卻以左右對減,墨盡,餘得筆一十八枝為法。又以餘價得數相減,餘五錢四分為實。以法除實,得筆價每枝三分。就以筆價乘後右餘筆十五,得四錢五分。以減右行餘價五錢七分,餘一錢二分。以右行餘墨二為法除之,得墨價每匣六分。於前右行原價八錢一分內,減原筆九價二錢七分,原墨五價三錢,餘二錢四分為實。以前右原硯三為法除之,得硯價每箇八分。今有馬一匹,騾二匹,驢三匹。皆載四石二斗,至坡皆不能上。馬借騾一匹,騾借驢一匹,驢借馬一匹,方過其坡。問:三等力各若干。

答曰:馬二石四斗,騾一石八斗,驢六斗。

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正馬〈一〉為法〈先乘左中〉 〈借〉騾〈一〉 下空 四石二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0-18px-GJfont.pdf.jpg' /> 空 正騾〈二〉 〈借〉驢〈一〉 四石二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借〉馬〈一〉 空〈負一〉 正驢〈三〉得〈三〉 四石二斗 得四石二斗先以右行正馬一為法,遍乘左行中下得數。卻以左行借馬一為法,遍乘右行中下,得數。中得一因左行中空無減,加入負騾一。下空無數,轉乘本行下正驢三,得三四石二斗。得四石二斗,與左行減盡。又以中行正騾二遍乘左行中下得數。中加一得二,下三得六。四石二得八石四斗。再以左行中一為法,遍乘中行中下得數。中中正二得二,與左中二減盡。下一得一,加左行下六,得七。為法四石二斗。得四石二斗與左行八石四斗對減,餘四石二斗為實。以法除之,得驢匹力六斗。中行四石二斗內減借驢一匹,除六斗仍三石六斗。作騾二匹除之,得騾力一石八斗。右行四石二斗內減借中行騾一匹,除一石八斗,餘二石四斗,為馬一匹力。合問。

今有硃二斤,粉三斤,價二兩零四分。又粉五斤,丹六斤,價六錢四分。又硃三斤,丹七斤,價二兩九錢八分。問:三色各價若干。

答曰:硃每斤九錢,粉每斤八分,丹每斤四分。

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硃〈二〉為法〈先乘左行〉 粉〈三〉 得〈一〉 空 價〈二兩零四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0-18px-GJfont.pdf.jpg' /> 空 粉〈五〉 丹〈六〉 價〈六錢四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硃〈三〉 空〈負九〉 丹〈七〉得〈一十四〉價〈二兩九錢八分〉 得五兩九錢六分先以右行硃二為法,遍乘左行。得數列于左位。卻以左行硃三為法,遍乘右行粉三,得九。左空亦立負九價二兩零四,得六兩一錢三分。與左行得數五兩九錢六分對減餘,一錢六分。又以中行粉五為法,遍乘左行粉負九,得負四十五,丹十四,得七十餘價一錢六分,得八錢。再以左行負粉九為法,遍乘中行粉五,得四十五。與左行負粉對減,盡丹六,得五十四異。加左丹七十,共一百二十四為法。以中原價六錢四分,亦以負粉九乘,得五兩七錢六分。減左餘價八錢。餘四兩九錢六分為實。以法除之,得丹每斤價四分於中行。價六錢四分內減原丹六共價二錢四分,餘價四錢為實。以粉五為法除之,得粉每斤價八分。又於右行價二兩零四內除粉三斤,共減價二錢四分,餘價一兩八錢為實。以硃二斤為法除之,得硃每斤價九錢。合問。

今有鵝四隻,鴨三隻,共價七錢五分。又鵝三隻,雞四隻,共價六錢。又鴨五隻,雞六隻,共價八錢一分。問:三色價各若干。

答曰:鵝每隻價一錢二分,鴨每隻價九分,雞每隻價六分。

法曰:列所問數。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鵝〈四〉為法〈先乘中行〉 鴨〈三〉中法〈乘得九〉 空 七錢五分〈中法乘得二兩二錢五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0-18px-GJfont.pdf.jpg' /> 鵝〈三〉為法〈次乘右行〉 空〈照左負九〉  雞〈四右法乘得十六左法乘得八十〉 六錢〈右法乘得二兩四錢咸右餘一錢五分左法乘得七錢五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空  鴨〈五〉中法〈負九乘得四十五〉 雞〈六〉中法〈負九乘得五十四〉 八錢一分〈中法負九乘得七兩二錢九分〉先以右行鵝四為法,遍乘中行,得數雞一十六、價二兩四錢,列中位。又以中行鵝三為法,遍乘右行,得數鴨九、價二兩二錢五分,列右位。以中右對減,餘雞一十六,價一錢五分,又列中位為用。再以左行鴨五為法,復遍乘中行得數。鴨照右設立,負九得四十五。雞十六得八十,價一錢五得七錢五分,列中位。又以中行負九為法,遍乘左行,得數鴨四十五,雞五十四,價七兩二錢九分,列左位。以中左對減,鴨盡。雞中行八十加左行五十四,共一百三十四為法。以價中七錢五分加左七兩二錢九分,共八兩零四分為實。以法除之,得六分為雞一隻之價。另以左行原價八錢一分減雞六隻,共價三錢六分,餘四錢五分。以鴨五隻為法除之,得鴨價每隻九分,再以右行原價七錢五分減鴨三隻,共價二錢七分,餘四錢八分。以鵝四為法除之得鵝每隻價一錢二分。合問。

今有賣二牛、五羊,買十三豬,剩銀五兩。賣一牛、一豬,買三羊適足。賣六羊、八豬,買五牛,少銀三兩。問:牛、羊、豬,各價若干。

答曰:牛價銀六兩,羊價銀二兩五錢,豬價銀一兩五錢。

法曰:以賣牛為正,以買豬為負。以多為正,以少為負。列所問數<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牛〈正〉二為法 羊〈正〉五 豬〈負〉十三 〈正〉五兩<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0-18px-GJfont.pdf.jpg' /> 牛〈正〉一 羊〈負〉三〈得負六〉 豬〈正〉一〈得正二〉 空適足<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牛〈負〉五 羊〈正〉六〈得正十二〉 豬〈正〉八〈得正十六〉 〈負〉三兩〈得六兩〉先以右行牛正二為法,遍乘中左二行得數。卻以中行牛正一為法,復遍乘右行羊正五得正五。異加中行羊負六,共得羊負十一。豬負十三得負十三。異加中行豬正二,共得豬正十五,價正五兩得正五兩。因中行價空,無減得正五兩。再以左行牛負五為法復遍乘右行羊正五,得羊正二十五。同名加左羊正十二,共得三十七。豬負十三得豬負六十五。異減左行豬正十六,餘得豬負四十九。價正五兩得正二十五兩。異減左行負六兩,餘得負一十九兩。再以中行羊負十一為法遍乘左行羊正三十七,得羊正四百零七。豬負四十九得豬負五百三十九。價負一十九兩得價負二十兩零九錢。卻以左行羊正三十七為法復遍乘中行羊負十一,得羊負四百零七。與左行羊正四百零七異名對減盡。豬正十五得豬正五百五十五。異減左行豬負五百三十九,餘得豬正一十六為法。價正五兩得正一十八兩五錢。異減左行價二十兩零九錢,餘得正二兩四錢為實。以法除之得豬價一兩五錢。中行豬正十五。以價一兩五錢乘得二十二兩五錢。加正五兩共二十七兩五錢。以羊十一除之,得羊價二兩五錢。右行豬負十三。以價一兩五錢乘,得一十九兩五錢。加入正五兩,共得二十四兩五錢。減五羊價共一十二兩五錢,餘得一十二兩。以牛二除之得牛價六兩。合問。

四色方程歌〈附五六色倣數〉

四色方程法可誇,須存末位作根芽。諸行乘減同前例,偶與奇行認莫差。若遇奇行須減價,偶行之價要相加。加減作實須加法,減法亦須減法佳。隨問幾多繁雜色,憑斯推廣更無他。

今有瓜二箇,梨四箇,共價四分。梨二箇,桃七箇,共價四分。桃四箇,榴七箇,共價三分。瓜一箇,榴八箇,共價二分四釐。問:各該價若干。

答曰:瓜八釐,梨六釐,桃四釐,榴二釐。

法曰:列所問數。以一行、三行為奇,二行、四行為偶。<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3-18px-GJfont.pdf.jpg' /> 瓜〈二〉 梨〈四〉 空 空 價四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6-18px-GJfont.pdf.jpg' /> 空 梨〈二〉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935-18px-GJfont.pdf.jpg' />〈七〉 空 價四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5-18px-GJfont.pdf.jpg' /> 空 空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935-18px-GJfont.pdf.jpg' />〈四〉 榴〈七〉 價三分<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2-18px-GJfont.pdf.jpg' /> 瓜〈一〉 空〈負四〉 空 榴〈八〉得〈一十六〉 價二分四釐 得四分八釐先以一行瓜二為法,遍乘四行梨空。負四桃,空榴八得一十六。價二分四釐,得四分八釐。卻以四行瓜一遍乘一行梨四,得四。第四行梨空無,減桃空。價四分得四分。與四行四分八釐對減,餘八釐。次以二行梨二遍乘四行梨負四,得八桃。空榴十六得三十二。價八釐得一分六釐。卻以四行梨負四遍乘二行梨二得八。與二行梨八對減盡桃七,得二十八榴空。價四分得一錢六分。加四行一分六釐共一錢七分六釐。又以三行桃四遍乘四行桃負二十八,得一百一十二。榴三十二得一百二十八。價一錢七分六釐得七錢零四釐。卻以四行桃負二十八遍乘三行桃四,得一百一十二。與四行桃減盡榴七,得一百九十六。減四行榴一百二十八,餘六十八為法。價三分得八錢四分。減四行價七錢零四釐,餘一錢三分六釐為實。以法除之得二釐為榴價。於三行價三分內減榴七共價一分四釐,餘一分六釐。以桃四除之得四釐為桃價。於二行價四分內減七桃價,共二分八釐,餘一分二釐。以二梨除之得六釐為梨價。於一行價四分內減四梨,共價二分四釐,餘一分六釐。以二瓜除之,得八釐為瓜價。合問。

今有絹三疋,添價六錢,買布十疋。又布五疋,添價一錢,買絹二疋。問:絹布價各若干。

答曰:絹疋價八錢,布疋價三錢。

法曰:如前正負術之法。〈此問可作盈不足算〉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18-18px-GJfont.pdf.jpg' /> 絹三〈正〉為法 布十疋〈負〉 價六錢〈正〉<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721-18px-GJfont.pdf.jpg' /> 絹二〈負〉 布五疋〈得正十五〉 價一錢〈正〉得三錢先以右行絹正三為法,遍乘左行布正五,得正一十五。價正一錢得正三錢。卻以左行絹負二為法,遍乘右行布。負十疋得正二十疋。減左行布正十五,餘五為法。價正六錢得一兩二錢。加左行三錢共一兩五錢為實。以法除實得三錢為布疋價。卻以左行布五疋,以每疋三錢乘之,得一兩五錢。加添價一錢共一兩六錢,以絹二疋除之,得絹疋價八錢。合問。

句股章第九

橫闊謂之句,直長謂之股,兩隅斜去謂之弦。此章以句股求弦之斜;句弦求股之長;以股弦求句之闊;求

句股形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8f%a5%e8%82%a1%e5%bd%a2%e5%9c%96.7010.png' />

句股中容方、容圓;求山之高、水之深、城之廣、路之遠,皆可知也。

句股之形,即今木匠曲尺之

形也。句是尺,股是尺稍,自尺頭至稍尾斜去,是弦也。

設如句三尺,股四尺,弦即五尺也。句股名義〈生變有一十三〉

句〈橫曰句〉      句股較〈句股相減〉

句弦較〈句弦相減〉   句股和〈句與股併〉

句弦和〈句與弦併〉

股〈直曰股〉      股弦較〈股弦相減〉

股弦和〈股與弦併〉

弦〈斜曰弦〉      弦較和〈弦與句股較併〉弦和和〈弦與句股和併〉 弦和較〈弦與句股和相減〉弦較較〈弦與句股較相減〉

句股論說釋義

假如句二十七步,股三十六步,弦四十五步。

其求句,求股,求弦。容方、容圓另具圖於後。

句股之法:橫曰句,直曰股,斜之為弦。句二

十七、股三十六相減,其差九曰較。句股相併得六十三曰和。股三十六減弦四十五之差九曰股弦較。句二十七弦四十五之差十八曰句弦較。併句股共六十三,減弦四十五之差十八則曰弦和較。

弦四十五減句股之差九,其差三十六曰弦較較。股弦相併得八十一,則曰股弦和。句弦相併得

七十二,曰句弦和。句股之差九併弦共五十四,則曰弦較和。句股弦併得一百零八,曰弦和和。倍弦實〈即弦自乘倍之〉得四千零五十,減句股和,自乘得三千九百六十九,餘八十一為實,平方開之,得九為句股較。前倍弦實減句股較九,自乘得八十一,餘三千九百六十九,平方開之,得六十三為句股和。併句弦共七十二,除股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得十八為句股較。即句弦之差十八,除股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得七十二為句弦,和併得股弦共八十一,以除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得九為股弦較。即股弦之差九,除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得八十一為股弦和。句股和六十三自乘得三千九百六十九,減弦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餘一千九百四十四為實,以弦較較三十六除之,得五十四為弦較和。弦較和除前實,得弦較較。句股之差九自乘得八十一,以減弦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餘一千九百四十四為實,以弦和和一百零八除之,得十八為弦和較。弦和較除前實得弦和和。句二十七加股弦較九,共三十六即弦較較。句二十七減股弦較九,餘十八即弦和較。句加弦較和五十四共八十一即股弦和。股三十六加句弦較十八共五十四即弦較和。股三十六減句弦較十八餘十八即弦和較。股加弦較較三十六共七十二即句弦和。句股較九加股弦較九共十八即句弦較。句股較九減股弦和八十一餘七十二即句弦和。句股和六十三加股弦較九共七十二為句弦和。股弦和八十一減句股和六十三餘十八即句弦較。句股較九加句股和六十三共七十二半之為股。句股和六十三減句股較九餘五十四折半為句。股弦較九加股弦和八十一共九十,半之為弦。股弦和八十一減股弦較九餘七十二,半之為股。句弦較十八加句弦和七十二共九十,半之為弦。句弦和七十二減句弦較十八餘五十四,半之為句。弦和較十八加弦和和一百零八共一百二十六,半之為和。弦和和一百零八減弦和較十八餘九十,半之為弦。弦較較三十六加弦較和五十四共九十,半之為弦。

弦較和五十四減弦較較三十六餘十八,半之為

較。變而通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

句股求弦句弦求股股弦求句共歌

句股求弦各自乘,乘來相併要分明。開方便見弦之數,法術從來有見成。句弦求股要推詳,各自乘來各一張。以少減多餘作實,實求股數要開方。弦股求句皆一例,算師熟記莫相忘。

句股求弦法,曰:置句自乘,股自乘,併二數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弦數。

其句自乘,股自乘,二數併之。合弦自乘。數故用開平方法除之,即得弦斜數也。

句弦求股法,曰:置弦自乘內減句,自乘,餘以開平方除之,得股長數。

其弦自乘數內有一句,自乘一股。自乘數今減去句,自乘數餘是股自乘數。故用開平方除之,得股長數。

股弦求句法,曰:置弦自乘內減股自乘,餘以開平方除之,得句闊數。

其弦自乘有一句、一股。自乘數今減去股,自乘數餘是句。自乘數故用開平方除之,得句闊數。

今有句二十七尺、股三十六尺。問:弦斜若干。

答曰:弦斜四十五尺。

法曰:置句二十七尺自乘,得七百二十九尺。另以股三十六尺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尺。二數併之得二千零二十五尺為實,乃合弦。自乘數以開平方法除之,初商四十於左,亦置四十於右。為方法左四對右四呼四,四除實一千六百尺,餘實四百二十五尺。卻以下位初商方法四十,倍作八十。為廉法次商五尺於左位,初商四十之次,亦置五於右位。廉法八十之次。為隅法左五對右八呼五,八除實四百。又左五對右五呼五,五除實二十五尺恰盡,得弦斜四十五尺。

今有句二十七尺、弦四十五尺。問:股長若干。

答曰:股長三十六尺。

法曰:置弦四十五尺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尺。內有一句、一股。自乘之數另以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尺。二數相減,餘一千二百九十六尺為實。是股自乘數以開平方法除之。初商三十於左位,亦置三十於右位。為方法左三對右三呼三,三除實九百餘實三百九十六尺。另以下位初商三十倍作六十。為廉法次商六尺於左三十之次。亦置六於右,廉法六十之次。為隅法左六對右六呼六,六除實三百六十。又左六對右六呼六,六除實三十六尺恰盡。得股長三十六尺。合問。

今有股三十六尺、弦四十五尺。問:句闊若干。

答曰:句闊二十七尺。

法曰:置弦四十五尺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尺。內有一句、一股。自乘之數另以股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尺。二數相減,餘七百二十九尺為實。〈是句自乘數〉以開平方法除之,初商二十於左。亦置二十於右。為方法左二對右二呼二,二除實四百,餘實三百二十九尺。卻以下位初商二十倍作四十。為廉法次商七尺於左,初商二十之次亦置七尺於右廉法四十之次。為隅法左七對右四呼四,七除實二百八十。又左七對右七呼七,七除實四十九恰盡。得句闊二十七尺。合問。

句股容方容圓共歌

句股容方法最良,以句乘股實相當。併之句股數為法,以法除實便知方。句股容圓法可知,句弦股數併為奇。三數併來為法則,句股相乘倍實宜。法除倍實為圓數,算者詳之不用疑。

今有句股內容方,句二十七尺、股三十六尺。問:中容方面徑若干。

勾股容方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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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中容方面一十五尺有畸。法曰:置句二十七尺乘股三十六尺,得九百七十二尺為實。以句股併得六十三尺。為法除之

得中容方面徑一十五尺有畸。

今有句股容圓,句二十七尺、股三十六尺、弦四十五尺。問:中容圓徑若干。

句股容圓圖缺答曰:中容圓徑一十八尺。法曰:置句二十七尺、股三十六尺相乘,得九百七十二尺。倍之得一千九百四十四尺為實。併

句、股、弦三數共一百零八。為法除實得容圓徑一十八尺。合問。

今有句股玉一塊。長一尺二寸、闊六寸。今欲截角為方取印一顆。問:方面若干。

答曰:方面四寸。

勾股容方圖缺法曰:置句股相乘得七十二寸為實。以句股相併得十八,為法除之即得。

若以圓徑十八尺,用一尺二寸歸除,得方徑十五尺。若

以方徑十五尺,用一尺二寸乘之,得圓徑十八尺。

較求句股弦共歌〈較差也是股弦相差及句弦相差也〉

股較求股句自乘,股較自乘減句盈。減除句餘為實數,股較倍之為法行。法實相除為股數,句較求句一樣成。弦較求弦句自乘,弦較除之為實情。仍加弦較須折半,就得弦長數即成。

今有句闊二十七步,只云弦多股九步。問:股弦各若干。

答曰:股三十六步,弦四十五步。

法曰:置句二十七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步。另以弦多股九步為股較,即以此自乘得八十一步。二位相減,餘六百四十八步為實。倍較九步得一十八步。為法除之,得股長三十六步。加較九步,得弦長四十五步。合問。

此是股較求股即股弦相差也。

一法名弦較求弦。置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步為實。以弦較九步為法除之,得股弦和八十一步。仍加弦較九步得九十步。折半是弦長四十五步。內減較九步是股長三十六步。亦可得也。

今有葭二莖生池中。並根杪齊出水三尺,即葭一莖斜去至岸九尺,與水適平。問:水深若干。

答曰:水深一丈二尺。

股較求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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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曰:置去岸九尺為句,自乘得八十一尺。以出水三尺為股較,自乘得九尺。以減八十一尺,餘七十二尺為實。以較三尺倍作六尺。

為法除之,得水深一丈二尺。合問。〈水深如股葭至岸如弦〉今有句九尺,卻將弦比股有餘三尺。問:弦股各若干。答曰:弦一十五尺,股一十二尺。

法曰:以句九尺自乘,得八十一尺為實。以多三尺為法除之,得二十七尺。減去多三尺餘得二十四尺,折半得股長一十二尺。加入弦多三尺,得弦一十五尺。合問。

今有立木不知其高,索不知其長。垂索委地二尺,引

股較求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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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去木八尺,其索斜柱地適盡。問:木高、索長各若干。答曰:木高一丈五尺,索長一丈七尺。

法曰:置去木八尺為句,自

乘得六十四尺。以委地二尺為股較,自乘得四尺。以減六十四尺餘六十尺為實。以較二尺倍作四尺。為法除之,得木高一丈五尺。如股加較二尺,得索長一丈七尺,如弦。合問。若以弦較求弦法。置去木八尺為句,自乘得六十四尺為實。以委地二尺如弦較,為法除之得三十二尺。加弦較二尺共得三十四尺,折半,得索長一丈七尺。將弦內減去較二尺,得木高一丈五尺,即股。

今有廳門外懸簾下垂,離地五寸,引簾離閾六尺,離

弦較求弦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bc%a6%e8%bc%83%e6%b1%82%e5%bc%a6%e5%9c%96.7016.png' />

地二尺五寸。問:簾高若干。答曰:簾高一丈。

法曰:置去閾六尺為句,自乘得三十六尺。以離地二尺五寸減去原離地五寸,餘二尺為弦較。

除之得一十八尺。加弦較二尺共得二十尺,折半得簾高一丈。合問。

今有開門,去閾一尺,不合二寸。問:門廣若干。

答曰:門二扇廣九尺九寸。

股較求股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8%82%a1%e8%bc%83%e6%b1%82%e8%82%a1%e5%9c%96.7017.png' />

法曰:置去閾十寸為句,自乘得一百寸。以不合二寸折半,得一寸為股較,自乘得一寸。以減一百寸餘九十九寸為實。以較一

寸倍作二寸,為法除之得一扇門廣四尺九寸五分。如股倍之得二扇門廣九尺九寸。合問。

今有牆高一丈,斜倚二木於上。木杪與牆頭齊,其木根抵地。卻將木一根平臥於地,其木杪抵牆腳,此木根則過斜木根一尺。問:木長併去牆若干。

弦較求弦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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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木長五丈零五寸,去牆四丈九尺五寸。

法曰:依弦較求弦。以牆高十尺為句,自乘得一百尺。以過斜木根一尺為弦較,除之如故。一百尺加較一尺,共得一百零一尺,折半,得木長五丈零五寸。如弦減過斜木一尺,餘如股至牆四丈九尺五寸。合問。

今有圓木泥在壁中,不知徑。以鋸鋸之,深一寸,鋸道

弦較求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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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一尺。問:木徑若干。答曰:木徑一尺六寸。法曰:置鋸道一尺折半,得五寸為句。自乘得二尺五寸為實。以深一寸為股較,除之如故,得二尺五寸為

股。加深一寸,共得木徑二尺六寸。合問。此如圓田中截去一張矢田問原徑,同法。置鋸道一尺如弧矢之弦,折半得五寸。自乘得二尺五寸為實。以深一寸如矢,為法除之得二尺五寸。併入矢深一寸,共二尺六寸為圓木原徑,亦得。

今有圓木徑二尺六寸,鋸深入木八寸。問:鋸道長若干。

答曰:鋸道長二尺四寸。

此問與右圖式相同,今以數併注于圖內徑左,以便共覽。

法曰:以徑二尺六寸減深八寸,餘一十八寸。復以鋸深八寸乘之,得一百四十四寸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一十二寸。倍之得二尺四寸。合問。

今有股長三十六步,只云弦多句十八步。問:句弦各若干。

答曰:句二十七步,弦四十五步。

法曰:置股三十六步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步。另以弦多句一十八步為句較,自乘得三百二十四步。二位相減餘九百七十二步為實。倍較十八得三十六步,為法除之得句一十七步。加較一十八步得弦長四十五步。合問。〈此即句弦相差〉一法名弦較求弦。置股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步為實。以弦較十八步為法除之,得句弦和七十二步。仍加較一十八步,共九十步,折半得弦四十五步。內減較一十八步,餘二十七步即句之數也。

今有弦長四十五步,只云股多句九步。問:句股各若干。

答曰:句二十七步,股三十六步。

法曰:置弦四十五步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步。另以股多句九步為句股,較自乘得八十一步。二位相減餘一千九百四十四步。加入弦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步。共三千九百六十九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句股相和六十三步。加入差九步,共得七十二步,折半得股三十六步。內減差九步,餘得句二十七步。合問。

今有戶高多廣六尺八寸,兩隅斜去十尺。問:高廣各若干。

答曰:高九尺六寸,廣二尺八寸。

法曰:置兩隅斜十尺如弦自乘,得一百尺。另以高多廣六尺八寸為句股較,自乘得四十六尺二寸四分。二位相減,餘五十三尺七寸六分。加入斜自乘得一百尺共一百五十三尺七寸六分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句股相和一丈二尺四寸。加入差六尺八寸,共得一丈九尺二寸,折半得高九尺六寸。內減差六尺八寸,餘得廣二尺八寸。合問。〈此二條即句股相差〉

股別句弦歌〈附句別股弦即句弦和亦即股弦和〉

股別句弦股自乘,句弦自乘減股零。折半留為句實積,句弦為法最公平。法除句積為句數,句別股弦依此行。

今有竹高一丈,為風所折仆地。稍尖去根三尺。問:折

股別勾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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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高若干。

答曰:高四尺五寸五分。法曰:置去根三尺如句,自乘得九尺。是以竹高一丈如股弦和,為法除之得九

寸。以減股弦和一丈,餘九尺一寸。折半,得四尺五寸五分即是折處高股也。

今有股長三十六步,只云句弦相和七十二步。問:句弦各若干。

答曰:句二十七步,弦四十五步。

法曰:置股三十六步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步。另以句弦和七十二步自乘得五千一百八十四步。二位相減,餘三千八百八十八步,折半得一千九百四十四步為實。以句弦七十二步為法除之,得句二十七步。以減句弦和,餘得弦四十五步。合問。

一法以股自乘得一千二百九十六步為實。以句弦和七十二步為法除之,得句弦相差一十八步。仍加和七十二步共九十步,折半,得弦四十五步。內減差一十八步,餘二十七步是句。亦得。〈此乃句弦和〉今有句闊二十七步,只云股弦相和八十一步。問:股弦各若干。

答曰:股三十六步,弦四十五步。

法曰:置句二十七步自乘得七百二十九步。另以股弦和八十一步自乘得六千五百六十一步。二位相減,餘五千八百三十二步,折半,得二千九百一十六步為實。以股弦和八十一步為法除之得三十六步為股長。以減股弦和八十一步,餘四十五步為弦。合問。

今有弦長四十五步,只云句股相和六十三步。問:句股各若干。

答曰:句二十七步,股三十六步。

法曰:置弦四十五步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步。另以句股和六十三步自乘得三千九百六十九步。二位相減,餘一千九百四十四步。再減弦自乘得二千零二十五步,餘八十一步。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句股相差九步,加入相和六十三步,共七十二步,折半,得股三十六步。內減去差九步,餘得句二十七步。合問。〈此是句股相和〉

句弦較股弦較歌〈此是句弦差又股弦差〉

句弦股較法尤精,句乘股較二來因。平方開見弦和數,和加句較股分明。股較加和句可見,算師熟記看靈扃。

今將弦比句餘四尺,復將弦比股餘二尺。問:句弦股

勾弦股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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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若干。

答曰:句六尺,股八尺,弦一丈。

法曰:以句較四尺乘股較二尺,

得八尺。倍之得一十六尺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四尺。加入股較二尺,得六尺為句。另以四尺加入句較四尺,得八尺為股。又加入股較二尺,得一丈為弦。合問。

今有直田不知長闊,只云隅斜比長多二步,又云斜比闊多九步。問:長闊及斜各若干。

答曰:長一十五步,闊八步,斜一十七步。

法曰:置句弦較九步,以股弦較二步乘之,得一十八步。以二因之,得三十六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弦和六步。加句較九步,得股長一十五步。另以弦和六步加股較二步,得闊八步。再加句較九步,得斜弦一十七步。合問。

今有句弦和七十二步,股弦和八十一步。問:句股弦各若干。

答曰:句二十七步,股三十六步,弦四十五步。

法曰:置句弦和七十二步,以股弦和八十一步相乘,得五千八百三十二步。倍之得一萬一千六百六十四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句股弦和一百零八步。以減股弦和八十一步,餘得句二十七步。又置一百零八步內減句弦和七十二步,餘得股三十六步。又置一百零八步以減句二十七步,減股三十六步,餘得弦四十五步。〈此是句弦和又股弦和〉

今有直田積一百二十步,廣不及縱七步。問:廣若干。答曰:廣八步。

法曰:置田積一百二十步,以四因之得四百八十。以較七步自乘,得四十九步。相併得五百二十九步。以開平方法除之,得句股和二十三步。加較七步,共得三十步,折半,得股長一十五步。內減較七步,餘廣八步。

今有井不知其深。井徑五尺,直立木五尺於井上,從木末望井底,人目入徑四寸。問:井深若干。

答曰:井深五丈七尺五寸。

法曰:以井徑五尺除目入四寸,餘四十六寸。與木高五十寸相乘,得二千三百寸為容方積。以餘句四寸為法除之。

今有邑不知大小,四面居中開門。西門外三十步有

餘勾餘股求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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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一根,出南門外七百五十步,見木。問:邑方若干。答曰:邑方三百步。

法曰:出西門三十步為餘句,出南門為餘股。相乘得

二萬二千五百步。以平方開之,得一百五十步,為半邑之方。倍之,為全邑方也。〈即句股容方〉

今有邑方二百步,四面居中開門。東門外一十五步

容方餘勾求餘股

<img src='/kanripo/images/%e5%ae%b9%e6%96%b9%e9%a4%98%e5%8b%be%e6%b1%82%e9%a4%98%e8%82%a1.7023.png' />

有木一根。問:出南門若干。答曰:六百六十六步六分步之一。

法曰:半邑方為容方一百步,自乘得一萬步為實。以

東門外十五步為餘句,為法除之。合問。〈此是容方與餘句求餘股〉

求高求遠法

海島題解

魏劉徽註九章,重立差著於句股之下,以闡世術。夫度高測深,非句股之法,則無可知矣。故以重表累矩,旁求審察。其窺望海島、隔水望木,是重表也。其岸望谷深,山望津廣,是累矩也。以海島去表為之篇首。因以名之實九章之遺法也。後至唐李淳風,而續算草。宋楊輝釋名圖解,以伸前賢之美。本經題目廣遠,難於引證學者。今將孫子度影量竿,題問於前,引用詳解以驗海島之法,亦循循誘入之意。姑以一問,其餘好學者,自能觸類而考知矣。

假有立木不知高,日影在地長五丈。隨立一竿長一丈,在邊影長一丈二尺五寸。問:立木高若干。

答曰:木高四丈。

法曰:置立木影長五丈為實。以竿影長一丈二尺五寸為法除之。合問。

今有立木不知高,日影在地長四丈。隨立一竿長一丈,在邊影長八尺。問:木高若干。

答曰:木高五丈。

法曰:置木影長四丈為實,以竿影八尺為法除之。合問。

右二問,乃孫子度影量竿之法。

遙望木竿歌

望木須知立表竿,表離木處幾多寬。退行表後參眸望,望表斜平末與竿。表數減除人目數,餘表乘遠實相看。退行之數為法則,法實相除加一竿。

假有木不知高,從木腳量遠二十五尺立一丈表竿。表後退行五尺,用窺穴望表與木,斜平。其人窺穴高四尺。問:木高若干。

答曰:木高四丈。

法曰:以表高十足減去人目穴四尺,餘六尺。以乘表竿去木遠二十五尺,得一百五十尺為實。以退行五尺為法除之,得三十尺。加表高十尺,得木高四十尺。合問。

解曰:木高如股,〈是上節三十尺表高十尺 減人目四尺餘六尺是餘股〉末如句二十五尺,表後退行五尺是餘句,木頂斜至

股較求高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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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末如弦,表末斜至人目是餘弦。弦之內外分二段句股,其句中容橫股,中容直二積皆同,各一百五十尺。以餘句五尺除橫積一百五十尺,得積外之股,即木上三十尺。加表高十尺即木高四十尺,以餘股六尺。除直積一百五十尺,得

積外之句,即木至表二十五尺。〈古人以題易名若非釋名則無以知其源〉今較還原法曰:置弦內外二句股,木高四丈內除人目四尺,餘股各三丈六尺為長。以遠二十五尺加退後五尺,共三十尺為闊相乘得方積一千零八十尺。今復將弦內外二股各長三十尺,二句各闊二十五尺相乘,得方積七百五十尺。另以下句直長二十五尺、闊六尺乘之,得直積一百五十。又以右邊股直三十尺,以闊五尺乘之,得直積亦一百五十。再以餘句五尺乘餘股六尺,得積三十尺。四共亦得一千零八十尺,較之以合前數而不差也。

已上遙望木竿是一表望木也。

今立表三尺六寸,退行二尺又立表三尺。人目望其高處,二表俱與參合,自前表相去二丈五尺。問:高若干。

答曰:高一丈一尺一寸。

法曰:置遠二十五尺,加入退行二尺,共二十七尺。以二表相減餘六寸。乘之得一十六尺二寸為實。卻以退行二尺為法除之,得八尺一寸。加入後表三尺,得高一丈一尺一寸。合問。

若依前法置前表三尺六寸,減去後表三尺,即是人目數,餘六寸以。乘遠去二丈五尺,得一丈五尺為實。以退行二尺為法除之,得七尺五寸。加入前表三尺六寸,共高一丈一尺一寸。

今立表三尺,退行一尺八寸。又立表三尺六寸,人目望其二表俱對遠處參合。問:遠若干。

答曰:十尺零八寸。

法曰:置後表三尺六寸,以退行一尺八寸乘之,得六

句較求遠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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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寸八分為實。卻以二表相減,餘六寸。為法除之,得一十尺零八寸,為後表相去之遠。若以前表三尺,以退行一尺八寸乘之,得五尺四寸為實。卻以二表相減,餘六寸。為法除之,得九尺為前表相去之遠也。

窺望海島歌

望島知高法術奇,立來二表並高低。表間尺數乘高數,以作實情更不疑。二表退行相減較,減餘為法以除之。更將一表相加併,海島巔高盡可知。另置表間之尺數,以乘前表退行宜。前法除之知隔水,水程遠近不差池。

假如隔水望木有竿,不知其高。立二表各長一丈,前後參直相去一十五尺。從前表退行五尺,人目四尺窺望,表與竿齊平。復從從表退行八尺窺望,亦與竿齊平。問:竿高隔水各若干。

答曰:竿高四丈,隔水廣二丈五尺。

法曰:置表高十尺減人目四尺,餘六尺。以相去一十五尺乘之,得九十為實。另以前表退行五尺減去後表退行八尺,餘三尺。為法除實得三十尺。加表高十尺,得竿高四十尺。另置相去一十五尺,以前表退行五尺乘之,得七十五尺。仍以前法三尺除之,得隔水廣二十五尺。合問。

解曰:前表是第一圖,以表望木後表是第二圖。以表望木,蓋總設人不知所以分作兩圖。其以隔水望木為問,設窺望海島為題,以重差為術。好事者引而伸

股較隔水望木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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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二表〉

較數,辨理

湊方式以

合,總而不

差故也。

之,以發其餘也。其前表去木遠乃小,股中容積一段。後表去木遠乃大,股中容積一段。以小容積減大容積,其餘不盡者,乃前後表兩界之中各表間積。所以古人以表高減人目四尺,餘六尺,乘為實。以前圖小餘股五尺減後圖大餘股八尺,餘三尺,為法除實得弦外之高,即木上節三十尺。加表高十尺,得木高四十尺。本是大小容積相減餘為實。以大小餘股相減,餘為法除實得弦外之高。加表高十尺為木高也。今有海島不知其高,遠立表竿三丈,退行六十丈。又

窺望海島之圖窺望海島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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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短表三尺。人目望其二表,俱與島峰參合。復卻退行五百丈,又立表三丈。退行六十二丈,又立表三尺。人目望其二表,俱與島峰參合。問:海島高遠各該若干。

答曰:島高三里一百三十八丈,島遠八十三里六丈。

法曰:置表高三丈減去短表三尺,即是人目數也。餘二丈七尺,以表間相去五百丈乘之,得一千三百五十丈為實。另置後表退行六十二丈減去前表退行六十丈,餘二丈。為法除之,得六百七十五丈。加入表高三丈,共六百七十八丈。以里法一百八十丈為法除之,得島高三里一百三十八丈。又置表間相去五百丈,以前表退行六十丈乘之,得三萬丈為實。亦以所餘二丈為法除之,得一萬五千丈。以里法一百八十丈為法除之,得島遠八十三里六丈。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