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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0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七卷目錄

 戶部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昊金天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商〈總一則〉

  周〈總一則 康王一則 平王一則〉

官常典第三百七卷

戶部部彙考一

上古

伏羲氏命栗陸主養草木,后土掌察田制。

按《古三墳》:天皇伏犧氏策辭,甲寅易,二月,天王升傳教臺,栗陸氏居北。皇曰:栗陸子居我水龍之位,主養草木,開道泉源,無或失時。子其勿怠。陸曰:竭力於民,君其念哉。后土居中央。皇曰:后土中正,爾識山川草木,蟲魚鳥獸,爾掌爾察,無亂田制,以作田訟,爾惟念哉。

黃帝有熊氏,設稟者土師之職。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黃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太常察乎地利,故為稟者。奢龍辨乎東方,故為土師。

少昊金天氏設祝鳩氏為司徒,九扈為九農正。

按《左傳·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太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

〈註〉祝鳩,鷦鳩也。鷦鳩孝,故為司徒,主教民。扈有九種也,春扈鳻鶞,夏扈竊元,秋扈竊藍,冬扈竊黃,棘扈竊丹,行扈唶唶,霄扈嘖嘖,桑扈竊脂,老扈鷃鷃。以九扈為九農之號,各隨其宜,以教民事。

按《蔡邕·獨斷》:先農者,蓋神農之神。神農作耒耜,教民耕農。至少昊之世,置九農之官。春扈氏農正,趣民耕種。夏扈氏農正,趣民耘除。秋扈氏農正,趣民收斂。冬扈氏農,正趣民蓋藏。棘扈氏農正,常謂茅氏,一曰掌人百果。行扈氏農正,晝為民驅鳥。宵扈氏農正,夜為民驅獸。桑扈氏農正,趣民養蠶。老扈氏農正,趣民收麥。

陶唐氏

帝堯命棄為田正。

按《尚書·舜典》:帝曰:棄,黎民阻饑,汝后稷,播時百穀。

〈疏〉正義曰:堯遭洪水,民不粒食,故眾民之難,在於饑也。稷是五穀之長,立官主此稷事,布種,是百穀以濟救之。追美其功,以勸勉之。

〈蔡傳〉稷田正官,稷名棄,姓姬氏,封於邰,帝嚳之子。

商制以司徒為五官之首,而六府諸司各布其職。按《禮記·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

〈陳注〉此五官與天官列而為六五眾者。五官屬吏之群眾也。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陳注〉府者,藏物之所。此府主藏六物之稅。已上舊說,皆為殷制。

周制,以司徒掌邦教,而太宰總九賦、九式、九貢,以足國用。小宰宰夫貳之,其屬有太府、玉府、內府、外府、司會、司書、職內、職歲、職幣。諸職所掌不一。

按《書經·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

〈蔡傳〉擾,馴也。地官卿,主國教化,擾兆民之不順者,而使之順也。唐虞司徒之官,固已職掌如此。〈按古之司徒,主教,與後世戶部之職掌不同。今戶部則漢之大司農。然六卿之制,倣於周,故唐虞之司徒,不錄,而列周官司徒於首〉

按《洪範》:八政,五曰司徒。

〈蔡傳〉司徒掌教,所以成其性也。

按《周禮》:天官冢宰治官之屬,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太宰之職,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郊甸之賦,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

〈注〉財,泉穀也。鄭司農云:邦中之賦,二十而稅一,各有差也。幣餘,百工之餘。鄭元謂:賦口率出泉也。今之箅泉民,或謂之賦,此其舊名。與卿大夫,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遂師之職,亦云以徵其財。征皆謂此賦也。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國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縣四百里,邦都五百里。此平民也。關市山澤,謂占會百物。幣餘謂占賣國中之斥幣,皆末作當增賦者。若今賈人倍算矣。自邦中以至幣餘,各八,其所有穀物以當賦泉之數,每處為一,書所待異也。式謂用財之節,度荒凶年也。羞,飲食之物也。工作器物者,幣帛,所以贈勞賓客者,芻秣養牛馬禾穀也。鄭司農云:匪,分也。頒讀為班,謂班賜也。鄭元謂:王所分賜群臣也。好用燕,好所賜予嬪,故書作賓。鄭司農云:祀貢,犧牲包茅之屬。賓貢,皮帛之屬。器貢,宗廟之器。幣貢,繡帛。材貢,木材也。貨貢,珠貝自然之物也。服貢,祭服斿貢羽毛。物貢,九州之外,各以其所貴為摰。肅慎氏貢,楛矢之屬是也。鄭元謂:嬪貢,絲枲器。貢銀,鐵石。磬,丹漆也。幣貢,玉馬皮帛也。材貢,杶榦栝柏篠簜也。貨貢,金玉龜貝也。服貢,絺紵也。斿讀如囿,游之游,斿貢,燕好珠璣琅玕也。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小宰之職。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宰夫之職。掌治灋以攷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注〉群都,諸采邑也。六遂五百家為鄙,五鄙為縣,言縣鄙而六鄉,州黨亦存焉。乘猶計也,財泉穀也,用貨賄也,物畜獸也。辟名詐為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官刑,在司寇五刑第四者。

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太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於受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灋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注〉九功,謂九職也。受藏之府,若內府也。受用之府,若職內也。凡貨賄,皆藏以給用耳。良者以給王之用,其餘以給國之用。或言受藏,或言受用,又雜言貨賄,皆互文。待,猶給也。此九賦之財,給九式者,膳服即羞服也。稍秣即芻秣也。謂之稍,稍用之物也。喪紀即喪荒也。賜予即好用也。鄭司農云:幣餘,使者有餘來還也。鄭元謂:幣餘占賣國之斥幣,給弔用給凶禮之五事,謂先給。九式及弔用,足府庫,而有餘財,乃可以共玩好。明玩好非治國之用。言式言貢,互文賦用用賦。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

〈注〉良善也,此物皆式貢之餘財所作,其不良又有受而藏之者。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

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第。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注〉大用朝覲之頒賜。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后之服不會。

〈注〉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無不遍入。出謂受之,復出之,共百物者,或作之,

或買之。待,猶給也。有灋,百官之公用也。泉始蓋一品,周景王鑄大泉而有二品,後數變易,不復識本制。至漢惟有五銖,久行。王莽改貨而異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於民間,多者有貨布,大泉,貨泉。貨布長二尺五寸,廣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其右文曰貨,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大泉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泉。直十五貨泉。貨泉徑一寸,重五銖,右文曰貨,左文曰泉,直一也。齎行,道之財用也。聘禮曰問幾月之齎。鄭司農云:齎或為資,今禮家定齎作資。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司會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灋,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灋,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灋,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灋,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注〉逆受而鉤考之郊,四郊去國百里,野甸稍也。甸去國二百里,稍三百里縣,四百里都,五百里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版戶籍也,圖土地形象,田地廣狹參互,謂司書之要。貳與職內之入,職歲之出,故書,互為巨。杜子春讀為參互。周猶遍也,言四國者,本逆邦國之治,亦鉤考以告。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司書掌邦國之六典,八灋,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於職幣。凡上之用,財用,必攷於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灋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攷焉。

〈注〉九正,謂九賦、九貢正稅也。九事謂九式,變言之者,重其職明本而掌之,非徒相副貳也。敘猶比次也。謂鉤考其財幣所給,及其餘,見為之簿書,故書。受為授。鄭司農云:授當為受,謂受財幣之簿書也。鄭元謂:亦受錄其餘幣而為之簿書,使之入於職幣。幣物當以時用之久藏,將朽蠹。上謂王與冢宰,王雖不會,亦當知多少而闕之。司會以九式均節邦之財用。械猶兵也。逆受而鉤考之,山林川澤童枯,則不稅。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注〉辨財用之物,處之使種類相從。總謂簿書之種別與大。凡官府之有財入,若關市之屬受財,受於職內,以給公用者。貳令者,謂若今御史所寫下本奏王所可者,書之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詔書出某物若干給某官某事。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攷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灋於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灋,贊逆會。

〈注〉以貳者,亦如職內書,其貳令而編存之。百官之公用,式灋多少,職歲掌出之,舊用事存焉。敘敘受賜者之尊卑。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職幣掌式灋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灋贊之。

〈注〉幣謂給公用之餘,凡用邦財者,謂軍旅。振猶抍也,檢也。掌事謂以王命有所作為,先言斂幣,後言振財,互文奠定也。故書錄為祿。杜子春云:祿當為錄定其錄籍。鄭司農云:楬之若今時為書,以著其幣。

地官司徒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

〈注〉教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擾亦安也,言饒衍之。

教官之屬,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師,長也。司徒掌六鄉,鄉師分而治之。二人者,共三鄉之事,相左右也。

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

佐王安擾邦國,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

〈注〉輪從也名物者十等之名與所生之物

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專而長;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物,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動物宜臝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庳。

〈注〉會,計也。以土計貢稅之法,因別此五者也。毛物貂狐<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382-18px-GJfont.pdf.jpg' />貉之屬,縟毛者也。鱗物魚龍之屬,津潤也。羽物翟雉之屬,覈物李梅之屬,專圜也。介物龜鱉之屬,水居,陸生者,莢物薺莢王棘之屬,晳白也。瘠臞也。臝物虎豹貔<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883-18px-GJfont.pdf.jpg' />之屬,淺毛者。叢物萑葦之屬,豐猶厚也,庳猶短也。杜子春讀生為性,鄭司農云植物根生之屬,皁物柞栗之屬。今世間謂柞實為皁斗膏物,謂楊柳之屬,理致且白如膏。鄭元謂膏當為櫜字之誤也。蓮,芡之實,有櫜韜。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不乖;五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注〉陽禮,謂鄉射飲酒之禮也。陰禮謂男女之禮,昏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儀謂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屬。俗謂土地所生習也,愉謂朝不謀夕,恤謂災危相憂,民有凶患,憂之則民不解怠。度謂宮室車服之制,世事謂士農工商之事,少而習焉,其心安焉,因教以能不易其業。慎德謂矜其善德,勸為善也。庸,功也。爵以顯賢,祿以賞功,故書儀或為義。杜子春讀為儀謂九儀。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繫十二次,各有所宜也。相,占視也。阜,猶盛也。蕃,蕃息也。育,生也。任謂就地所生,因民所能。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蓺。

〈注〉壤,亦土也,變言耳。以萬物自生焉,則言土。土猶吐也,以人所耕而樹蓺焉,則言壤。壤和緩之貌。詩云:樹之榛栗。又曰:我蓺黍稷。蓺猶蒔也。

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注〉均,平也。五物,五地之物也。九等,騂剛赤緹之屬。征稅也。民職,民九職也。地貢,貢地所生,謂九穀。財謂泉穀,賦謂九賦及軍賦。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土其地,猶言度其地。鄭司農云:土其地,但為正四方耳。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屬天子參之一者,亦然。故《魯頌》曰:錫之山川土地,附庸,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於海邦。《論語》曰:季氏將伐顓臾,孔子曰: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則方五百里,四百里,合於《魯頌》《論語》之言。諸男食者四之一,適方五十里,獨此與今五經家說合耳。鄭元謂:其食者半,參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國禮俗喪紀祭祀之用,乃貢其餘。若今度支經用餘,為司農穀矣。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凡諸侯為牧正帥長,及有德者,乃有附庸,為其有祿者當取焉。公無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進則取焉,退則歸焉。魯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錫之也。地方七百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

〈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此蓋夏時采地之數,周未聞矣。《春秋傳》曰:遷鄭焉,而鄙留城郭之宅,曰室。《詩》云: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以其室。數制之謂制丘甸之屬。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鄭司農云:不易之地,歲種之地美,故家百畝一易之,地休一歲,乃復種。地薄,故家二百畝,再易之。地休二歲,乃復種,故家三百畝。

乃分地職,奠地守,制地貢,而頒職事,焉以為地法,而待政令。

〈注〉分地職分,其九職所宜也。定地守,謂衡麓虞候之屬。制地貢,謂九職所稅也。頒職事者,分命,使各為其所職之事。

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眚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注〉荒,凶年也。鄭司農云:救饑之政,十有二品。散利,貸種食也。薄征,輕租稅也。弛力,息繇役也。去幾,關市不幾也。眚禮掌客職,所謂凶荒殺禮者也。多昏不備禮而娶,昏者多也。索鬼神求廢祀而修之,雲漢之詩,所謂靡神不舉,靡愛斯牲者也。除盜賊,急其刑以除之。饑饉則盜賊多,不可不除也。杜子春讀蕃樂為藩樂,謂閉藏樂器而不作。鄭元謂去幾去其稅耳。舍禁若公無禁利,眚禮謂殺吉禮也。殺哀謂省凶禮。

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注〉保息,謂安之使蕃息也。慈幼,謂愛幼少也。產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餼,十四以下不從征,養老七十,養於鄉五十,異粻之屬,振窮抍捄天民之窮者也。窮者有四,曰矜,曰寡,曰孤,曰獨。恤貧,貧無財業,稟貸之寬疾,若今癃不可事,不算,卒可事者半之也。安富平繇役不專取。

以本俗六,安萬民,一曰媺宮室,二曰族墳墓,三曰聯兄弟,四曰聯師儒,五曰聯朋友,六曰同衣服。

〈注〉本,猶舊也。媺,善也。謂約椓攻堅,風雨攸除,各有攸宇。族猶類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聯,猶合也。兄弟昏姻嫁娶也。師儒,鄉里教以道藝者,同師曰朋,同志曰友。同猶齊也,民雖有富者,衣服不得獨異。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於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教象,挾日而斂之,乃施教法於邦國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注〉正月之吉,周正月朔日也。司徒以布五教,至正歲,又書教法而縣焉。

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賙,五州為鄉,使之相賓。

〈注〉此所以勸民者也。使之者,皆謂立其長而教,令使之。保,猶任也。救,救凶災也。賓,賓客其賢者。故書受為授。杜子春云:當為受,謂民移徙,所到則受之,所去則出之。又云:賙當為糾,謂糾其惡。鄭元謂: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託也。賙者,謂禮物不備相給足也。閭二十五家,族百家,黨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鄉萬二千五百家。

頒職事十有二於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曰學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注〉鄭司農云:稼穡謂三農生九穀也。樹藝謂園圃毓草木,作材謂虞衡作山澤之材,阜蕃謂藪牧養蕃鳥獸,飭材謂百工飭庀,八材通財,謂商賈阜,通貨賄。化材謂嬪婦化治絲枲,斂材謂臣妾聚斂,疏材生材謂間民無常職,轉移執事。學藝謂學道藝,世事謂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服事謂為公家服事者。鄭元謂生材養竹木者。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注〉物猶事也。興猶舉也。民三事教成,鄉大夫舉其賢者,能者,以飲酒之禮,賓客之既,則獻其書於王矣。知明於事,仁愛人以及物,聖通而先識,義能斷時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剛不柔,善於父母為孝,善於兄弟為友,睦親於九族,姻親於外親,任信於友道,恤振憂貧者。禮五禮之義,樂六樂之歌,舞射五射之法,御五御之節,書六書之品,數九數之計。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

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注〉糾猶割察也。不弟不敬師長,造言訛言,惑眾亂民,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也。鄭司農云:任謂朋友相任,恤謂相愛。

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

〈注〉禮所以節止民之侈,偽使其行得中。鄭司農云:五禮謂吉凶賓軍嘉。

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

〈注〉樂所以蕩正民之情思,使其心應和也。鄭司農云:六樂謂雲門、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於刑者歸於士。

〈注〉不服教,不厭服於十二教。貪,冒者也。爭罪曰獄,爭財曰訟。有地治者,謂鄉州,及治都鄙者也。附,麗也。士,司寇士師之屬。鄭司農云: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與其地部界,所屬吏共聽斷之。士謂主斷刑之官。《春秋傳》曰:士榮為大士,或謂歸於圜土。圜土謂獄也,獄城圜。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注〉牛能任載,地類也。奉猶進也。鄭司農云:羞進也,肆陳骨體也。鄭元謂:進所肆解骨體。士喪禮曰:肆解去蹄。

享先王亦如之。大賓客,令野修道委積。

〈注〉令,令遣人使為之也。少曰委,多曰積。皆所以給賓客。

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

〈注〉旗畫熊虎者也,徵眾刻日樹旗,期於其下。

若國有大故,則致萬民於王門,令無節者不行於天下。

〈注〉節,六節,有節乃得行防姦私。

大荒,大札,則令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征,緩刑。

〈注〉大荒,大凶年也。大札,大疫病也。移民辟災就賤,其有守不可移者,則輸之穀。春秋定五年夏,歸粟於蔡是也。

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

〈注〉歲終,自周季冬也。教官其屬六十,正治明處,其文書致事上,其計簿。

正歲,令於教官曰:各共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正,則國有常刑。

〈注〉正歲,夏正月朔日。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役之施舍,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

〈注〉稽猶考也。夫家猶言男女也。鄭司農云:九比謂九夫,為井。鄭元謂:九比者,冢宰職書九賦者之人數也。貴謂為卿大夫,賤謂占會販賣者。廢疾謂癃病也。施當為弛。

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物,以歲時入其數,以施政教,行徵令。

〈注〉登,成也。成猶定也。眾寡,民之多少。物,家中之財。歲時入其數,若今四時言事。

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

〈注〉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也。受邦國之比,要,則亦受鄉遂矣。鄭司農云:五家為比,故以比為名。今時八月案比是也。要謂其簿。

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

〈注〉用謂使民事之伍,兩卒旅師軍,皆眾之名。兩二十五人,卒百人,旅五百人,師二千五百人,軍萬二千五百人,此皆先王所因農事而定軍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義足相救,服容相別,音聲相識,作為也。役,功力之事。追,逐寇也。胥,伺捕盜賊也。貢,嬪婦百工之物。賦,九賦也。鄉之田制,與遂同。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注〉均,平也。周猶遍也。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則授之以上地,所養者眾也。男女五人以下,則授之以下地,所養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為率者,有夫有婦,然後為家。自二人以至於十,為九等,七六五者為其中,可任,謂丁。強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餘男女強弱相半其大數。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惟田與追胥竭

作。

〈注〉鄭司農云:羨,饒也。田謂獵也。追,追寇賊也。竭作,謂盡行也。

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

〈注〉命所以誓告之。

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

〈注〉大事,謂戎事也。大故,謂災寇也。鄭司農云:國有大事,當徵召,會聚百姓,則小司徒召聚之餘。子謂羨也。鄭元謂:餘子,卿大夫之子,當守於王宮者也。

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

〈注〉此謂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異於鄉,遂重立國。小司徒為經之,立其五溝五塗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鄭司農云:井牧者,《春秋傳》所謂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鄭元謂:隰皋之地,九夫為牧,二牧而當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當一,是之謂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一旅之眾,而田一成,則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經之,匠人為之,溝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屬相連,比以出田稅,溝洫為除水害,四井為邑,方二里。四邑為丘,方四里。四丘為甸,甸之言乘也,讀如衷甸之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則方十里,為一成。積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稅。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四甸為縣,方二十里,四縣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為一同也。積萬井,九萬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萬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稅。二千三百四井,二萬七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萬二千四百夫,治澮。井田之法,備於一同。今止於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國,凡四都,一都之田,稅入於王。五十之國,凡四縣,一縣之田,稅入於王。二十五里之國,凡四甸,一甸之田,稅入於王。地事謂農牧衡虞也。貢謂九穀山澤之材也。賦為出車徒給繇役也。司馬法曰: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為匹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終為同,同方百里,萬井,三萬家,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

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

〈注〉分地域,謂建邦國,造都鄙,制鄉遂也。辨其守,謂虞衡之屬,職謂九職也,政稅也,政當作征,故書域為邦。杜子春云當為域。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

〈注〉小祭祀王元冕所祭。

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

〈注〉小賓客諸侯之使臣。

大軍旅,帥其眾庶。

〈注〉帥師而致於大司徒。

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

〈注〉巡役,小力役之事,則巡行之。

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注〉畿九畿。

凡民訟,以地比正之。

〈注〉鄭司農云:以田畔所與比,正斷其訟。

地訟,以圖正之。

〈注〉地訟,爭疆界者圖,謂邦國本圖。

歲終,則攷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

〈注〉治成治事之計。

令群吏正要會而致事,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

〈注〉憲表縣之。

及大比六鄉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攷夫屋,及其眾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注〉四郊之吏,吏在四郊之內,主民事者。夫三為屋,屋三為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

鄉師之職,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

〈注〉聽謂平察之。

以國比之法,以時稽其夫家眾寡,辨其老幼貴賤廢疾,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與其施舍者,掌其刑令糾禁,聽其獄訟。

〈注〉施舍謂應復免,不給繇役。

大役,則帥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受州里之役要,以攷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

〈注〉而至,至作部曲也。既,已也。役要所遣民徒之數,辟功作章程。逆猶鉤考也。鄭司農云:辟,法也。

凡邦事,令作秩敘。

〈注〉事,功力之事。秩,常也。敘猶次也。事有常次,則不偪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