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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2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四百二十七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百七
小兒初生諸疾門一
黃帝素問〈奇病論篇〉
孫思邈千金方〈初生出腹論 驚癇 變蒸論〉
錢乙小兒直訣〈胎驚 變蒸 吐瀉 夜啼 驚啼 撮口 胎肥胎熱胎怯 臍風 胎黃 語遲 行遲齒遲〉
張從政儒門事親〈夜啼 拗哭不止 悲哭不止 小兒風門〉
朱震亨心法〈小兒論〉
幼科全書〈胎疾 臍風 撮口 噤風 西江月 變蒸 西江月〉
方賢奇效良方〈辨小兒生下三月已前中病不治 胎熱 變蒸〉
萬氏祕傳片玉心書〈初生諸疾胎疾〉
幼科發揮〈胎疾 胎驚 臍風 變蒸 兼證 夜啼 百日嗽〉
育嬰家祕〈初生 胎疾 臍風 啼哭 夜啼 胎驚 百晬咳〉
藝術典第四百二十七卷
醫部彙考四百七
小兒初生諸疾門一
《黃帝素問》《奇病論篇》
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岐伯曰: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并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
〈註〉此女子胞之為病也,有所大驚,則氣暴上而不下。夫精以養胎,而精氣并居者也,母受驚而氣上,則子之精氣亦逆,故令子發為巔疾也。愚謂巔當作癲,按嬰兒癲癇,多因母腹中受驚所致。然癲疾者逆氣之所生也,故因氣上逆而發為癲疾。兆璜曰:胎中受病,非止驚癇,姙娠女子飲食起居,大宜謹慎,則生子聰俊,無病長年。
《唐孫思邈千金方》《初生出腹論》
小兒初生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多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
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氣少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蔥白徐徐鞭之即啼。
兒生十許日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仍以溫粉粉之。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度。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204-18px-GJfont.pdf.jpg' />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當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擣當歸末和胡粉傅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按初
生小兒,針灸不可妄施,茲云灸之可至八九十壯,雖今古異宜亦須斟酌。
〉
若兒糞青者冷也,與臍中水同。
乳哺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
《驚癇》
新生即癇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臟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已上,至期歲而癇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瘲,驚啼叫喚而後發癇,脈浮者為陽癇,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癇,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
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餘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癇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與龍膽湯。
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并摩赤膏。
風癇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癇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癇心氣不定,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癇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怖。又天雷時,當塞兒耳,并作餘細聲以亂之也。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復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
《變蒸論》
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復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復大蒸。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再變為一蒸,凡十變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畢,乃成人。小兒所以變蒸者,是榮其血脈,改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其變蒸之候,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尻冷,上脣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其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哯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自精明矣,此其證也。單變小微,兼蒸小劇,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期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恐不解了,故重說之。且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傍多人,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不歇,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視之,若良久熱不可已,少與紫丸微下,熱歇便止。若於變蒸之中,加以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其診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熱,口上無白泡耳。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汗出溫粉粉之,熱當歇便就瘥;若猶不都除,乃與紫丸下之。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腰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204-18px-GJfont.pdf.jpg' />,啼不止者,熨之則愈也。〈熨法即灸粉絮熨之。〉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尻亦熱,此乃為他病,可作餘治,審是變蒸,不得為餘治也。
又一法,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身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其狀臥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變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變,以成機關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五機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欲學語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當其變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則加其疾,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蒸者甚熱而脈亂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宋錢乙小兒直訣》胎驚
小兒初生,壯熱吐哯,身體強直,手足抽掣,目反直視,是胎驚風證也。
〈註〉按前證多因娠婦忿怒驚恐,調攝乖常,或挾外邪內傷於胎;蓋母有所觸,胎必感之。當用豬乳膏拭兒口中,或用惺惺散加漏蘆令母煎服,使藥通乳中,兒病自愈矣。
百日內發搐,真者不過兩三次必死;假者頻發不死。真者內生驚癇,假者外傷風冷,血氣未實,不能勝任,故發搐,口中氣熱,用大青膏塗顖浴體二法。
〈註〉按前證多因胎中受患,或乳母鬱怒傳兒,或兒脾傷自病。當固元氣為主,而兼治其母,仍參吮乳,不能類治之,後倣此。
變蒸
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臟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後,即長骨脈,五臟六腑之神智也。變者易也,自內而外,自下而上,又身熱,故以生之日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即智意有異於前,何也?長生臟腑智意故也。何謂三十二日長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數,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變,亦曰一蒸骨之餘氣。一自腦分入齦中,作三十二齒,而齒牙不及三十二數者,由變不足其常也,或二十八日即長二十八齒,已下倣此,但不過三十二之數也。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計三百二十日生骨氣,乃全而未壯也。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其發耳與骫冷,腎與膀胱俱主於水,水數一,故先變生之。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其發汗出而微驚,心為火,火數二。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其發目閉〈一云目不閉。〉而赤,肝主木,木數三。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其發膚熱而汗或不汗,肺者金,金數四。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其發不食腹痛而吐乳,此後乃齒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倉云:氣入四肢長碎骨,於十變後六十四日長其經脈手足,手受血,故能持物;足受血,故能行立也。《經》云:變且蒸,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也。師曰:不汗而熱者發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餘治,是以小兒須變蒸蛻齒者,如花之易苗,所謂不及三十二齒者,由變之不及,齒當與變日相合也,年壯而視齒方明。
〈註〉按小兒變者變其情態,蒸者蒸其血脈,故三十二日一變,每變畢則情態異常。《全嬰方論》云:變蒸者以長氣血也,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脣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熱脈亂,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哯,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竊謂此證小兒所不能免者,雖勿藥可也,況前藥乃屬峻厲,非惟臟腑不能勝,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予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投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觀此可驗矣。若不熱不驚,略無證候而暗變者,蓋受胎氣壯實故也。然其候與傷寒相似,但以脣上白泡驗之。亦有受胎氣,壯實,不熱不驚,或無證候而暗變者,不必服藥,然父母愛子之心勝,稍有疾病,急于求醫,而醫不究病情,率爾投劑,殊不知病因多端,見證相類,難以卒辨,況古人稟厚,方多峻厲之劑。慎服可也。
吐瀉
初生十日內吐瀉壯熱,不乳,或乳不消,或白色,先用白餅子下之,後用益黃散和之。
初生下吐,因穢惡下咽故也,用木瓜丸主之。凡初生急須拭淨口中,否則啼聲一發,穢物嚥下,致生諸病。
〈註〉按芽兒初生之患,多因乳母不慎七情,不節厚味,傳兒為病,當審其因以調治其母。前所用之藥,恐臟腑脆嫩,不能勝受,治者審之。
夜啼
夜啼者,小兒筋骨血脈未成而多哭,脾臟冷而痛也,當與溫中藥或花火膏主之。
若虛怯為冷所乘,則脣青。
〈註〉按前證多因稟賦不足,或乳母飲食七情虧損所致,若面色白及白睛多者,屬腎氣不足,至夜則陰盛而腹痛也,用六味丸。若臉青脣白,或小便黃短,屬脾氣不足,至夜則陰盛而腹痛也,用釣藤散。若臉紅舌白,或小便赤濇,小腸熱也,用導赤散,加辰砂。如不應屬腎火,用地黃丸。脣色青白,口中氣冷,或肢體冷,或泄瀉曲腰,或泄瀉不乳,此脾腎虛弱,用六神散。兼嘔吐,用六君子湯。大便不化,乳少腹脹,用五味異功散,加漏蘆令母服之,兒病自愈。兒亦服四五滴尤妙,兒大數滴。
驚啼
驚啼者邪氣乘心也,當以安神丸主之。
〈註〉按哭而不啼多泪,是驚悸也;啼而無泪,是痛也;若因心血不足,用祕旨安神丸;心火熾盛,用導赤散;木火相搏,用柴胡梔子散;肝血不足,用六味丸。所云十啼者,蓋亦大同小異耳。
撮口
若浴後拭臍不乾,風入作瘡,令兒撮口甚者,是脾虛也;若頻撮口,是氣不和也,益黃散主之。
〈註〉愚按前證果因浴後拭挹不乾,用枯礬為末搽之即愈。若兼乳母肝脾有熱,助兒為患,當用加味逍遙散以治其母。若風入作瘡,邪傳于脾,撮口者,其害匪輕,七日內患者其危尤速。
胎肥胎熱胎怯
胎肥者生下豐厚,目睛粉紅,大便乾難,時出涎水。胎熱者生下有血色,時叫哭,身熱淡黃,目睛多赤,大便色黃,急欲食乳,並用浴體法主之。
胎怯者生下面白,肌肉瘦弱,大便白水,身無血色,哽氣多噦,亦用浴體法。
〈註〉按浴體之法,乃開發腠理,疏泄陽氣者也,其胎氣果熱,在暑月庶幾可用,其或胎怯而用前法,恐復傷真氣也。然此證屬有餘者,胎肥胎熱也,因母食膏粱厚味,或怒火鬱熱。胎怯弱者,因父精不足,或母氣虛弱,用八珍湯,父精不足,用地黃丸,俱加漏蘆令子母俱服。
臍風
急欲乳不能食者,此風邪由臍而蘊熱心脾,致舌厚脣燥,不能吮乳也。
〈註〉按前證果因外邪而脣口撮緊者,名為臍風,多不能救。若心脾有熱,舌尖痛不能吮乳,舌本痛不能送乳者,以柳華散敷之。若舌下腫如小舌者,或舌絡牽痛,或齒齦患白星,俱用線針刺出毒血,亦敷前散。若脣腫痛或裂紋作痛,以當歸膏調前散敷之。若暴病發熱,作渴飲冷,大便祕結,用瀉黃散疏導其熱。若病後發熱,口渴飲湯,大便不實,用異功散調補胃氣。若服攻伐之劑,兼嘔吐,或腹痛,脾胃復傷也,用四君子湯。或口角流涎,或痰氣壅盛,脾不能攝也,用六君子湯。若兒自食甘肥,或母食
酒麵,致兒口舌生瘡,用清胃散以清熱。若作嘔少食泄瀉,用白朮散以補脾。若手足並冷,或腹痛惡寒,用六君炮薑以溫中。若因乳母飲食勞役失宜,致兒發熱,用補中益氣湯。因乳母肝脾二經血虛,內熱傳兒,用加味逍遙散,八珍湯。因乳母肝脾鬱怒,血傷內熱,致兒為患,用加味逍遙散加味歸脾湯,俱加漏蘆子,亦服數滴,仍參前弄舌類。凡針重舌,以針直刺,不可橫挑,恐傷舌絡,則言語不清。
胎黃
若百日或半年不因病而身黃者,胃熱胎疸也,若淡黃兼白者,胃怯也。
〈註〉初生身黃壯熱,不乳便祕,此為胎熱,用地黃湯。若二便赤澀,腹脹面赤,飲水,用茵陳湯,調五苓散。若清便自調,四肢並冷,用益黃散。淡黃白,用調中丸。
語遲
若患吐瀉,或大便後,雖有聲而不能言,又能嚥物者,非失音,此腎怯不能上接于陽也,當以地黃丸主之。凡口噤不止,則失音語遲。
〈註〉按前證多因稟腎不足,蓋腎脈繫于舌本,非地黃不能治,故患此證者,若仰首呵欠則嗽,如未應,須兼以補中益氣湯滋其化源。若陰火上炎,肺金受傷而失音者,亦治以前法。《保嬰集》云:小兒五六歲腎氣不足而不能言者,用菖蒲丸;口噤不能言者,用地黃丸。
行遲齒遲
長大不行,行則腳軟;齒久不生,生則不固,皆胎弱也。
〈註〉按前證即五遲之證也。蓋腎主骨,齒者骨之餘也,良由父母精血不足,腎氣虛弱,不能榮養而然耳。有肝腎虛長而不能行者,有肝氣虛手足拳攣者,有肝腎虛而腳不能舒展者,並用地黃丸滋補之。有心氣虛而不能言語,用團參湯,補中益氣湯培養之。若久病或五疳所致者,但調補脾胃為主。《全嬰方》云:頭項手足身軟,謂之五軟,證皆胎稟腎氣怯弱也。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夜啼
夫小兒夜啼不止者,當用燈花一枚,研細隨乳汁下,併三服則每服用燈花一枚,服罷此藥,於淨室中臥一兩日,即止也。
拗哭不止
夫小兒拗哭不止,或一二日或三四日,乃邪祟之氣湊于心,拗哭不止也。有藏經一法,以綿絹帶縛手足訖,用三姓婦人淨驢槽臥小兒于其中,不令傍人知而<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423-18px-GJfont.pdf.jpg' />之,移時則拗哭自止也。
悲哭不止
夫小兒悲哭,彌日不休,兩手脈弦而緊,戴人曰:心火甚而乘肺,肺不受其屈,故哭,肺主悲。王太僕云:心爍則痛甚,故爍甚悲亦甚。今浴以溫湯,漬形以為汗也,肺主皮毛,汗出則肺熱散矣,浴止而啼亦止,仍命服涼膈散,加當歸,桔梗以竹葉,生薑,𥐚硝同煎服,瀉膈中之邪熱。
小兒風門
凡小兒三五歲或七八歲至十餘歲,發驚涎潮,搐搦如鋸拽,不省人事,目瞪喘急,將欲死者,《內經》曰:此者得之在母胎胞之所受悸惕驚駭恐懼之氣,故令小兒輕者為驚風天弔,重者為癇病風搐,胎中積熱者為臍風。已上諸風證,可用吐涎散吐之。吐訖,宜珠犀龍麝清涼墜痰之藥;其食乳,子母皆宜服之。安魂定魄之藥,定志丸之類是也。故婦人懷孕之月,大忌悲憂驚怖,縱得子必有前疾。小兒風熱涎嗽者,可以通聖加半夏同煎溫服。
《朱震亨心法》小兒論
乳下小兒常多濕熱,食積,痰熱傷乳為病,大概肝與脾病為多。
小兒易怒,肝病最多,大人亦然,肝只是有餘,腎只是不足。
小兒夜啼,此是邪熱乘心。
〈註〉夜啼小兒臟冷也,陰盛于後,則冷動,冷動則為陰極發躁,寒盛作疼,所以夜啼而不歇。
小兒變蒸,是胎毒散也。
《幼科全書》胎疾
凡小兒在月內有病者,皆胎疾也,並治其母。小兒月內腸胃甚脆,氣血未充,若有微疾,不可妄施補瀉,恐傷臟腑。臟腑一傷,將貽患于終身,或至夭命,可不戒哉!如不得已而用湯丸,毋伐天和,中病即止,又不可過劑也。乳母服藥,必別擇乳母乳之,而後可補可瀉也。若蓐母自乳,則不可亂投湯藥。蓋產後之婦,氣血甚虛,有補無瀉,苟兒有熱而用涼藥,則犯產後之禁,必害其母;如有溫補,則反助小兒之熱,又害其子。醫者人之司命,偏害之事而可妄為乎?必須斟酌謹慎,勿損陰騭也!
凡小兒生下就死者,急看兒口中懸癰,前齶上必有泡塞住,即以手指摘破其泡,速用軟綿拭令血淨;若血入喉即死。
萬氏曰:兒生十日之內,常抱向明處,視其口中為要。
凡小兒初生下氣絕不能啼者,必因難產,或因冒寒所致。急以綿絮包裹于懷中,未可輕斷臍帶,卻將包衣置銚中,向炭上以水煮之,又作大油炷點著,往來于臍帶上下燎之,須臾熱氣由臍入腹,便能啼哭,方可洗浴,卻斷臍帶。若不如此急救,便斷臍帶者,多死不治。
萬氏曰:俗名悶臍生,即寤生,鄉俗有連呼其父乳名即醒者。
凡小兒初出胎時,被風寒所吹,鼻塞服藥不得者,用天南星為末,生薑自然汁調成,膏貼顖門上自愈。
萬氏育嬰貼顖法,加北細辛,蔥汁更好。
凡小兒生後,或月內,或百日,痰多氣喘,目閉眼赤,眵泪,神困呵欠,遍身壯熱,小便赤澀,大便不通,時復驚煩,此胎熱也,因母平日恣食辛熱,貪服煖藥而致以涼驚丸,黃連解毒湯治之。
凡小兒生後覺口中冷,腹痛腸鳴泄瀉,昏昏多睡,或夜啼,此胎寒也,因母喜啖生冷,或有外感,多服涼藥致傷胎氣,以理中丸,勻氣散治之。
凡小兒生下浮胖,遍身紅色,滿月以後,漸漸瘦弱,五心煩熱,此名胎肥。又有生下面無精光,身無血色,目無精采,肌肉瘦削者,此名胎怯,並宜內服八物湯,而外用浴體法。
凡小兒生下遍身面目皆黃,狀如金色,身上壯熱,大便不通,小便如梔子汁,乳食不思,此胎黃也,因蓐母受熱而傳于胎,以地黃湯治之。
凡小兒生下壯熱,番眼握拳,禁口直目,涎潮搐熱,目閉面青,此胎驚也,因母忿怒跌蹼以致觸胎,視其眉間氣色赤而鮮者可治;若黑暗者不可治,以至聖保命丹金銀燈心湯下。
凡小兒生下大小便三五日不通者,此名鎖肚。胎中受熱,熱毒壅盛,結于肛門,閉而不通,無復滋潤,急令婦人以溫水漱口,吸咂兒前後心并臍下手足心共七處,凡四五次;再用輕粉五分,蜜少許,溫水化開時時少許服之,以通為度。如更不通,即是肛門內合,或以金簪透而通之,須刺入二寸許,以香油和蜜納入孔中,糞出為快也。若肚脹不乳,作呻吟聲,至于一七,難可望生。
凡小兒初生時即不吃乳者,此由拭口不淨,惡穢入腹,致令腹滿氣短,不能吃乳。或有吐嘔。乳不得下,或胎中受寒,令兒腹痛,亦不吮乳,此則多啼,俱以木香散治之。
臍風
臍風者,由斷臍之後,被水濕風冷之氣所乘而流入心脾,遂令腹脹臍腫,四肢強直,日夜多啼,不能吮乳,甚則發為風搐。若臍青腫,撮口不開者,是為內搐,不治,爪甲黑者即死。
撮口
撮口者,由胎氣夾熱,兼之風氣入臍,流入心脾二經,故令舌強脣青,口撮喘急,啼聲不出,不乳。若口出白沫而四肢冷者不治。撮口最為急候,一臘之內,見之尤甚。
噤風
噤風者,眼閉口噤,啼聲漸少,吮乳不得,口吐白沫,大小便皆不通,亦由胎中受熱,熱毒流入心脾,故形見于喉舌間也。
此上三證,其名雖異,受病之源則一。初生七日,得此證者,多不可治;若不急救,坐以待死,良可惜焉!但見小兒噴嚏,多啼身熱,不乳,急看小兒上齶有小泡如粟米大,或以指甲。或以穵耳輕輕刮去,以絹纏手指醮溫水,拭淨其血,勿令下咽,便安妥,不必服藥,誠良法也。
如兒牙關緊急,已成撮口驚搐者,先用撮風散以開其關,次用控痰散以吐其痰,後用益脾散以和其胃,保命丹祛驚即愈。若手足攣拳,口噤不開者,不治。亦有熱在胸膛,伸縮無時,呢呢作聲,努脹其氣,以致臍突浮腫,此非斷臍使之然也,但散其熱自愈,加減龍膽湯主之。
亦有肚脹青筋,弔腸卵疝,內氣引痛而撮口者,皆腸胃鬱結不通致之。治法貴乎疏利,紫霜丸量而與之。一粒金丹尤妙。
西江月
胎黃狀如金色,身熱大便難通,小便黃赤色朦朧,少乳時時舌弄。此證傳來母毒,脾胃濕熱相攻,涼經涼血解重重,保養胎元兼用。
外有胎肥胎瘦,此為稟賦虛羸,父精母血必多虧,兒子不充元氣。此個甚難調理,愚夫不曉支持;一朝有病至傾危,卻把命來扺對。
生下時時吐奶,不思乳食昏沉,此為穢物下咽門,拭洗未能潔淨,會厭中間阻隔,太倉上口留凝;豁痰順氣藥通神,炮製生薑作引。
生下忽然腹脹,臍中血水淋漓,斷臍將息失其宜,客水邪風侵入。外用灰礬粘貼,速令乾較為奇;若還撮口哭聲稀,縱有神丹莫治。
小兒生下數日,睡中啼哭多驚,此因母氣失和平,常因七情為病。以致胞胎氣逆,痰涎流入脾心。治須順氣更精神,鎮墜痰涎始定。
胎熱遍身如火,發斑丹毒風瘡,神昏目痛又驚章,大小便難哭嚷。此是母貪煎炒,溫經煖藥乖方;急須解毒令清涼,甘草黃連為上。
胎寒生來吐瀉,大便滑溜多清,腹中疼痛哭聲頻,面色青白不定。平日母多生冷,寒邪傳入胎經;治宜丸散用甘溫,可保嬰兒性命。
小兒初生病證,許多名狀難同。胎驚撮口共臍風,寒熱瘦肥黃腫,嘔吐昏昏不乳,臍間血水溶溶。未從滿月病來兇,好似風中燭弄。
最是臍風可畏,三朝八日為殃。初然噴嚏似風傷,啼哭時時炒嚷。急看小兒上齶,刮破白泡中央,展揩惡血細端詳,莫使下喉為上!
若是不知此法,致令泡落兒吞,忽然腹脹滿膨膨,臍腫青筋散亂。撮口昏昏不乳,目瞪又緊牙關,啼聲不出命歸天,勸取衣棺急辦。
小兒為何難治?古今號曰啞科。脈無可診待如何?口不能言病作。父母時時驚怕,醫人試驗誠多,從容審證用方藥,有甚難為捉摸?
要識小兒治法,方為業擅專門,半週一歲病何因?胎毒單單現證。自後飲食漸廣,肥甘之變須明,此時脾胃病多尋,消食養脾法定。
小兒純陽之體,陰陽不可偏傷,常帶三分飢與涼,此個孩兒易養。大扺脾常不足。有餘肝氣須防,不寒不熱藥為良,切忌妄行孟浪!
胎病要行解毒,無如甘草黃連;若加脾弱病相纏,參朮陳皮有驗。巴豆牽牛丁桂,砒硫白汞青鉛,俱傷正氣損真元,悮了孩兒命短。
變蒸
此小兒正病者,蓋變者變易也,每變畢即性情有異于前,何者?生長臟腑之意也。蒸者,蒸蒸然熱也,萬物生于春,長于夏者,以陽主生長也。于人亦然,所以變蒸足始乃成人,血氣充實骨肉堅牢也。小兒此證譬如蠶之有眠,龍之脫骨,虎之轉爪而變化同也。故每三十二日有一變蒸,至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變蒸足矣,輕則發熱微汗,其狀似驚,重則壯熱脈亂而數,或汗,或煩啼躁渴,輕者五日解,重者八日解,其候與傷寒相似。亦有變蒸之餘感寒邪者,但變蒸則耳冷,上脣發泡,狀如濁珠,若寒邪搏之,則寒熱交爭,腹中作痛,而啼哭之聲日夜不絕。治此之法,輕者不須服藥,重者以平和飲子微表之;熱甚便祕,以紫霜丸微利之;若吐瀉或不乳而多啼者,以調氣散治之。
凡小兒當變蒸之時,不熱不驚,別無他證者,是為暗變,此受胎氣壯盛故也。
西江月
小兒變蒸何以,三十二日為期,精神改變異常時,發熱蒸蒸昏睡。或遇風寒外感,或兼乳食傷脾,留連苦楚莫差池,好把湯丸調治。
大扺六十四日,初生腎與膀胱,再生心火與小腸,肝膽第三長養,肺與大腸居四,脾胃五次猜詳,三焦包絡不同鄉,只為有名無狀。
變蒸發熱,此小兒正病,不須服藥,當于類下求之,不可錯誤!
小兒變生智慧,自然發熱如蒸,昏昏不乳欠醒醒,恰似蠶眠相應。醫者不須妄治,父母何必憂驚,三日之后自和平,莫怕別生形證?
若遇風寒外感惺惺散子堪行。內傷乳食不安寧,保和養脾兼進。咳嗽參蘇飲子,吐泄理中最靈。驚來搐掣用瀉青,導赤亦宜選用。
《明方賢奇效良方》辨小兒生下三月已前中病不治
風噤, 猢猻噤, 臍風, 撮口, 咳嗽, 伏聲,木舌, 重齶, 解顱, 項強, 胸高。
胎熱
凡小兒胎熱者,但看初生下肌膚紅白,二月已後,遍身黃腫,眼閉不開,作呻吟聲。此因胎內有熱,或因母服熱藥所致,亦謂之血疸。治之以辰砂金箔散,牛黃膏,乳上吮之,兼以黃蘗皮煎湯浴之,此良法也。
變蒸
觀諸變蒸熱作驚,須見日角左邊眉間脈紅是也。大凡初蒸見一條,長一二分,在眉上者輕,自日角垂至眉上者重,變蒸發熱,見二條紅者,兩三次,蒸熱在內,不解脈紅帶叉。因驚而蒸,脈青,變蒸多次,青在左太陽,因傷風而蒸,自顖門青至眉之上,因驚而蒸,三處皆青,三證皆見,若及三十二齒者,變蒸足也。
《萬氏祕傳片玉心書》初生諸疾胎疾
初生三五日,大便血嘗來,黑色為胎糞,鮮紅實可哀。初生便嘔吐,胞漿蓄胃中,物盡吐自止,不止便為凶。小兒初生十日內,少乳多啼常噴嚏。急看喉中有珠泡,手法刮去免憂慮。
怕看撮臍風,撮臍糞少通,急用解毒散,便下得從容。便閉肚膨脹,口緊咬脣青。時時手足掣,臍風枉用心。腹脹不便名<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418-18px-GJfont.pdf.jpg' />肚,口緊不乳是噤風,目視叫哭盤腸釣,天釣身仰似角弓。初生芽兒有此病,父母歡喜一場空。
變蒸休用藥,三日自然安,外感惺惺散,傷食保和丸。胎熱甘草黃連湯,胎寒去連加桂方。胎黃甘草加茵陳,胎驚辰砂一味良胎瘦胎肥浴體法,胎怯五軟用地黃。此是家傳真口訣,兒孫記誦莫遺忘!
肝色多青,心赤紅,脾黃肺白腎黑同,黃白疳虛黑中惡,赤紅是熱青驚風。
語遲者,由兒在胎之時,母受驚邪之氣乘心,兒感母氣,心神不定,不能榮舌,故而語遲,菖蒲丸主之。受胎,母即有驚邪二氣乘心,舌本加菖蒲茯神參遠志麥冬當歸乳香砂蜜丸,粟大,吞二十薄荷湯,下語遲瘥。
夜啼之證有四:驚啼,熱煩啼,腹痛啼,神不安啼。驚啼者,邪熱乘于心也,當安心,以導赤散加燈心,退心熱,以安神丸定心,效。
熱煩啼者,其哭無淚,見燈則喜而止,以導赤散加麥冬,梔子仁治之。
腹痛啼者,臟冷而痛也,面青而無光,以溫中藥調理中丸,益黃散治之。
神不安啼者,睡中忽覺自哭,以安神丸燈心燒灰,調湯吞服。
又有拂其性而拗哭者,要審明白,不可妄投湯丸。祖傳治夜啼,以至聖保命丹,燈心灰調湯下,甚效。小兒夜啼四證,忤驚肚痛心煩,如逢拗哭忤家言,睡中忽啼驚見。肚痛手足厥冷,腰曲口氣冰寒,心熱煩躁不安眠,其證面赤腹煖。
既辨夜啼證候,其間治法須明,分明傳授與人間,只得心誠求遍。忤驚安神丸子,理中專治脾痛,涼驚錠子治心煩,總用燈花妙散。
啼哭直視熱在肝,瀉青一服即時安。啼哭面赤熱在心,導赤麥冬效如神。
面赤回逆腹中痛,益黃散用薑湯送。夜夜見燈多拗哭,父母嬌愛多不足。
《幼科發揮》胎疾
小兒初生至周歲者,皆為胎疾。
氣、陽也,血、陰也,人之有生,受氣于父,陽之變也,成形于母,陰之合也,陰陽變合而成其身。身之中,形臟四:頭面一也,耳目口鼻二也,手足三也,皮肉筋骨四也。神臟五: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是也。凡五臟者,皆父母一體而分者也,形拘于一偏而不能相通者,陰之靜也,神隨感而動者,陽之動也。兒之初生,只是一塊血肉耳,雖有形而無所用,雖有五臟而無其神,猶空臟也。至于變蒸之後,皮肉筋骨,以漸而堅,聲色臭味,以漸而加,志意智慧,以漸而發,知覺運動而始成童,此天地生物之心,至誠不息。
有因父母稟受所生者,胎弱胎毒是也胎弱者,稟受于氣之不足也,子于父母,一體而分,如受肺之氣為皮毛,肺氣不足,則皮脆薄怯寒,毛髮不生;受心之氣為血脈,心氣不足,則血不華色,面無光彩;受脾之氣為肉,脾氣不足,則肌肉不生,手足如削;受肝之氣為筋,肝氣不足,則筋不束骨,機關不利;受腎之氣為骨,腎氣不足則骨軟,此胎稟之病,當隨其臟氣求之。肝腎心氣不足,宜六味地黃丸主之,脾肺不足者,宜參苓白朮丸主之。子之羸弱,皆父母精血之弱也,所謂父強母弱,生女必羸,父弱母強,生男必弱者是也。故兒有頭破顱解,神慢氣少,項軟頭傾,手足痿弱,齒生不齊,髮生不黑,行走坐立,要人扶掖,皆胎稟不足也,並宜六味地黃丸主之。
或問胎稟不足之證,得于父母,有生之初,如何醫得?予曰:諸器破損者,尚可補之,豈謂胎弱者不可補之乎?貴得其要也。夫男女之生,受氣于父,成形于母,故父母強者,生子亦強,父母弱者,生子亦弱,所以肥瘦長短大小妍媸,皆肖父母也。兒受父母之精血以生,凡五臟不足者,古人生地黃丸主之。或曰五臟不足而專補腎,何也?曰:太極初分,天一生水,精血,妙合,先生兩腎,腎者五臟之根本也。《經》云:植木者必培其根,此之謂也。
胎驚
初生月內非臍風證發搐者,此胎驚也,宜至聖保命丹,金銀磨水送下。或用全蠍一枚,薄荷葉包炙為末,硃砂末三分和勻,豬乳調五粒許。如常發者,名胎癇,不可治也。
臍風
治未病。臍在兩腎之間,任衝胃三脈之所係也,兒之初生,斷臍護臍,不可不慎。故斷臍之時,隔衣咬斷者上也,以火燎而斷之次也,以剪斷之,以火烙之,又其次也。護臍之法,臍既斷矣,用軟布𦆑裹,待乾自落,勿使犯去也,三朝洗兒,當護其臍,勿使水漬入也。臍落之後,當換包裙,勿使尿濕浸及臍中也。如此調護則無臍風之病,所謂上工治未病,十得十全也。
治初病。兒生旬日之內,臍風為惡病也,凡覺小兒噴嚏多啼,此臍風欲發之候,急抱兒向明皛處審視,口中上齶有泡,如珠如米成聚,此病根也,其色白者,初起也,黃者久也,可用銀穵耳輕手刮出,煎甘草薄荷湯拭洗之,預取桑白皮汁塗之,自此日日視之,有即去之,不可因循,以貽後禍,所謂中工治初病,十全六七也。
治巳病。不知保護于未病之先,不知調護于初病之日,其泡子落入腹中,變為三證:一曰撮口,二曰噤風,三曰鎖肚,證雖不同皆臍風也。撮口證兒多啼,口頻撮者,此臍脧痛也,可用雄黃解毒丸,加乳香沒藥各五分,丸如黍米大,每服五丸,竹瀝生薑自然汁送下,利去惡涎良,外用蘄艾炒熱杵爛,護其臍,頻換,使溫煖之氣不絕也。不乳者不治。
噤風證,牙關緊急,不能吮乳,啼聲不出,發搐者不治。鎖肚證,臍突青腫,肚腹脹大,青筋浮露,大便澀不通者不治。
或問臍風三證,古人有方,何謂不治?予曰:一臘之內,謂初生八日,草木方萌,稍有觸犯,即便折傷。《經》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故噤風者乳食不得入,則機廢于上矣。鎖肚者便溺不得出,則機廢于下矣。所謂出入廢,則神機倉滅者是也。神出機息,雖有神丹,不可為也,豈蜈蚣蠶蠍諸毒藥之可治耶?
變蒸
變蒸非病也,乃兒生長之次第也。兒生之後,凡三十二日一變,變則發熱,昏睡不乳,似病非病也,恐人不知,誤疑為熱而汗下之,誅罰太過,名曰大惑。或誤以變蒸得于胎病者。或曰兒之生也,初無變蒸既生之後,當以三十二日一變,至于三百八十四日之後,又無變者何也?曰:初無變蒸者,藏諸用陰之闔也;中有變者,顯諸仁陽之闢也,終無變者,陰陽闔闢之機成也,故不復蒸也。故兒之初生,語其皮肉,則未實也,語其筋骨,則未堅也語其腸胃,則穀氣未充也,語其神智,則未開發也,只是一塊血肉耳。至于三百八十四日,然後臟腑氣足,經絡脈滿,穀肉菓菜,以漸而食,方成人也。
或曰:變蒸之日必以三十二日者何也?曰:易傳云:生生之謂易,易者變易也,不變不易,不足以見天地生物之心。人有五臟六腑,以配手足十二經絡,腑屬陽以配陽卦三十二,臟屬陰,以配陰卦三十二,取其一臟一腑,各以三十二日一小變,六十四日一大變,陽卦之爻一百九十二,陰卦之爻一百九十二,合歲並閏月凡三百八十四爻,所以變蒸一朞之日,三百八十四,以應六十四卦爻之數也。或曰三十二日一小變,六十四日一大變,所生者何物也?所生之物亦有說歟?曰:形既生矣,復何生也?所生者,五臟之知覺運動也。故初生三十二日一變,生足少陰癸水腎之精也;六十四日二變,生足太陽膀胱壬水,而腎之一臟一腑成矣;此天一生水矣,水之精為瞳子,此後始能認人矣。九十六日三變,生手少陰心丁火,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手太陽小腸丙火,而心與小腸一臟一腑之氣足矣;此地二生火也,火之精為神,此後能嬉笑也。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足厥陰肝乙木,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足少陽膽甲木,而肝與膽一臟一腑受氣足而神合矣;此天三生木也木之精為筋,此後能坐矣。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手太陰肺辛金,二百五十八日八變,生手陽明大腸庚金,而肺與大腸一臟一腑之氣足矣;此地四生金也,金之精為聲,此後始能習人語矣。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足太陰脾己土,三百二十二日十變,生足陽明胃戊土,乃脾胃一臟一腑之氣足矣;此天五生土也,土之精為肉,脾胃主四肢,此後能匍匐矣。三百五十二日十一變,生手厥陰心包絡,三百八十四日十二變,生手少陽三焦,三焦配腎,腎主骨髓,自此能坐兼能立能行矣,變蒸已足而形神俱全矣。此正如蠶之眠,不如是不足成人矣。凡一變之過,則筋骨手足以漸而堅,知覺運動以漸而發,日異而月不同。曰變者,變易也,曰蒸者,發熱也。祖訓云:變蒸雖是胎疾,非胎熱胎毒之可比,此少陰生長之氣,發育萬物者,兒之強者,雖有是病不覺,氣弱者始見。如變後形體漸長,知識漸增,反為無病兒也,故無用治。古方黑子散,姑置之可也。其間或有未及期而發熱者,或有變過熱留而不除者,抑有他故,須詳察之,如昏睡不乳;則不須治,待其自退。
兼證
變蒸之時,有外感風寒者,宜發散,惺惺散主之;按摩法亦可用也。內傷乳食者,宜須消導,胃苓丸主之,輕則節之可也。有被驚嚇及客忤者,安神丸,至聖保命丹。如變蒸過受病,以治病為主,慎勿犯其胃氣。咳嗽,甘草桔梗湯加阿膠;吐瀉,理中湯加藿香葉;驚風,琥珀抱龍丸,瀉青丸,導赤散。如受病後而變蒸養正補脾為主,錢氏異功散,加對病之藥。
變蒸發熱,甚者發搐,只用導赤散,瀉青丸主之,效。
夜啼
心屬火,惡熱心熱則煩,多夜啼,或日夜啼,宜導赤散主之。
百日嗽
小兒初生至百日內嗽者,謂之百晬。內嗽痰多者,宜玉液丸,肺虛者阿膠散主之。此名胎嗽,最為難治。如喘嗽氣促,連聲不止,以致發搐必死。
《育嬰家祕》初生
孩兒初生襁褓中,如苗秀實漸成童,四因內外能分辨,治不乖方大有功。
幼科立方,古有定制,兒初生后病者,惟以膏丸化而服之。蓋以變蒸未定,腸胃脆薄,恐不勝藥,則立調治乳母之法。一歲之后,則有湯藥,與大人同,但劑小耳。有因氣動而病生于內者,如驚、病、蟲、癖之屬;驚用安神丸,內釣用木香丸,蟲用安蟲丸,癖用消癖丸。有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內者,如傷乳食之屬;初傷以胃苓丸和之;和之不去,以保和丸消之;消之不去,以脾積丸取之,量兒虛實,勿損胃氣。
有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者,如結核、蟲疥、丹瘤之屬:結核用家祕內消丸,蟲疥用苦參丸,丹瘤用砭法。有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者,如傷風、傷寒、傷暑、傷濕之屬,風用瀉青丸,防風惺惺散,寒用理中丸,藿香正氣散;暑用涼驚丸,黃連香薷飲;濕用胃苓丸,天水五苓散。
胎疾
胎疾初生
治最難,幼科證治若空談。丹溪妙論如繩墨,家祕書中次第看。
小兒胎病有不必治,有不可治者。嘗觀內經顛疾之文,東垣紅絲瘤之論,則兒疾之生于父母者,似乎不必治矣。一臘之臍風不治,百晬之痰咳難醫,未三月而驚搐者凶,恰一月而丹瘤者死,又不可治者矣。今幼科有胎熱、胎寒、胎肥、胎瘦、胎驚、胎黃之論,證治雖詳,豈小兒常服之藥也?況寒熱者,胎胚之餘毒也,肥怯者,父母之賦予也,非惟不可治,亦且不必治矣。惟丹溪論治胎毒者,只調治乳母,其法誠幼科之繩墨歟?
胎寒者,母娠時多熱病,乃服寒涼之藥,令兒受之,生後昏昏多睡,間或吮乳瀉白,此其候也。或百日之內忽病,戰慄口冷,手足卷曲不伸,拘攣,握拳,腹痛,晝夜啼哭不止,此生后受寒得之,亦名毒胎,宜服溫補之劑,當歸散主之。乳母宜服釀乳當歸散。
胎熱者,母娠時喜食煎炒辛熱之物,或患熱病,失于清解,使兒受之,生後目閉面赤,眼泡浮腫,常以身努呢呢作聲,或時啼叫,或時驚煩,遍身壯熱,小便黃澀。此胎熱也若不早治,則丹瘤瘡癤由此而生。宜用淨黃連炙甘草各等分為末,入硃砂半之和勻,生蜜調成劑,每取豆許大納兒口中,令其嚥下。乳母宜服釀乳赤芍散。
胎驚者,母娠時曾因驚悸,氣傳于子,子受之,生後頻頻發驚。此胎癇也,不可治,治之無功。如因有熱發搐者,必先啼哭,亦名胎驚,用燈心湯下,東垣安神丸效。如搐不止者,此真搐也,勿治。
小兒胎疾,有胎稟不足,並宜地黃丸,有胎毒者,如胎熱法。所謂胎稟不足者,各隨五臟論之:如語遲心氣不足也,心主言;行遲者,肝氣不足也,肝主筋;齒髮不生者,腎氣不足也,髮者血之餘,腎主血;齒者骨之餘,腎主骨;吐瀉頻併者,脾胃之氣不足也,脾胃為水穀之府,啼聲短者,肺氣不足也,肺主聲。
臍風
臍在身中號命關,衝任在此養靈根,最宜調護無傷損,纔少差池減壽元。
臍在兩腎之間,謂之命門,乃人之根本也。衝任胃三脈,皆起于臍之下,任脈自中而上,至于人中,與腎脈合,衝脈二道夾任脈而上,散于舌下,與脾脈合;胃脈二道又夾衝脈任脈而上,入于齦中,上下往來,如環無端。故男子十六歲而精行,女子十四歲而血動,任脈行,衝脈滿,胃脈實也。小兒初生,三脈方具,而臍之關係尤重也。所以斷臍之時,不可不慎。或剪臍帶太短,或結縛不緊,致外風侵于臍中;或用鐵器斷臍,為冷所侵;浴兒時或牽動臍帶,水入生瘡,客風乘虛而入,內傷于腎,腎傳肝,肝傳心,心傳脾,脾傳肺,肺蘊蓄其毒,發為臍風之病。其證面赤啼哭者,心病也,手足微搐者,肝病也,脣青口撮,痰涎壅塞者,脾病也,牙關緊者,腎病也,啼聲不出者,肺病也,五臟之中略見一二臟形證者,病猶可治,悉見不能矣。
臍風惡候幾遭傷,一臘之中最不祥。識得病在何處起,無求無患早隄防。
小兒初生一臘之內,惟臍風為惡候也。如臍腫腹痛,啼哭不止,脣青口撮者,曰臍風;牙關緊急,吮乳不得,啼聲不出者,曰噤風;肚腹緊脹,腸若雷鳴,大小便不通者,曰鎖肚。此三者同一病也,但證不同耳。俗名馬牙風者是也。三證多死。臍腫脣撮者,脾胃之氣絕于中也。噤風乳食不入者,心肺之氣絕于上也。鎖肚大小便不通者,肝腎之氣絕于下也。任脈止,衝脈閉,胃脈散,如之何不死?欲免此證,須要隄防。
預防之法,小兒初生十日之內,但見噴嚏,多啼不乳者,此將發之候也。急抱兒向明處,視其喉中懸癰,上齶有小泡如珠之樣相聚者,即用銀挖耳或手指甲刮去之,以軟綿醮甘草汁,拭去其血。去之早而泡白者,無慮也;其色黃或泡痕在,而落入腹中者,急用硃砂、牛黃、麝香各少許,研細取豬乳汁,調稀抹入口中,或取豬乳汁一二匙,與兒吞之佳。蓋豬乳汁主小兒口噤不開最良,或用五苓散加當歸、川芎、木通木香磨汁入藥內,與乳母服,或與兒服如上法。
若失預防之法,其病將來而口漸撮,多啼少乳者,此腹中痛也,與內釣同。宜五苓散加酒當歸炒、吳茱萸、木香、乳香、沒藥、釣藤各二分為極細末,乳拌如芡實大,納兒口中服之無時。乳母仍服上五苓散。又取附子桂等分為末,生薑自然汁調作餅,約一分厚,與臍相等,放在兒臍上,以紙托住,上用熨斗火熨之。如諸證悉見,不可治也。
按古方治臍風者,初用控涎膏吐風痰,次用益胃散和胃,又用辰砂膏利驚,此良法也。又用殭蠶、全蠍、蜈蚣、蜘蛛諸毒藥,以祛噤風者,此皆治其標也。不治其本而治其標,故鮮克有濟者矣。然父母愛子之心必欲救之,醫有活人之心,不可不救也。病輕,各如上以五苓散為主蓋五苓散是太陽膀胱之裏藥也,澤瀉茯苓以養心安神,官桂、吳茱萸、當歸以伐肝臟寒邪之氣,白朮、茯苓以去脾臟寒濕之氣,木香、乳香、沒藥以止腹中之痛,官桂、茯苓、澤瀉、豬苓又去腎中之濕,以釣藤官桂去風之搐,以人乳和之,或乳母乳化其氣同也。若有痰者,本方加膽星末;口噤者加白殭蠶末,更加人參末服之:如大便不通者,宜三黃解毒丸下之,此急則治其標也。去其惡毒,後如此法治之。臍風之病,有胎毒者,十無一生。吾見人家難于子息者,所生之子多以臍風死,如東垣所論紅瘤之事,是以知之。
臍瘡者,其帶因有所犯而落,故根未斂潰,腫而皮瘡也。宜白龍骨、枯礬、黃蘗三味為末,敷之甚妙,要宜常看,勿使抱裙之內有尿濕也。
臍突者,小兒多啼所致也,臍下為氣海,啼哭不止,則觸動氣,氣動于中,臍突于外,理之常也。其狀突出者光浮如吹起者,捏按則微有聲。此證鄉俗但遇婦人挑水來者,即抱兒以突臍當擔頭上觸之,不拘日數,以臍入為度,每試輒效,亦良法也。吾見小兒臍突者多難養,由于多哭也。
不乳似臍風,小兒生下三日之內,忽有不乳者,當審問之,勿以不乳似臍風治也。臍風有多啼撮脣之證,若此無之,但不乳也,有吐乳,乳之又吐者,或因拭口不淨,惡物入腹也。用黃連、甘草、木香、木瓜、各少許為末,每用少許納兒口中,乳汁下。如有啼哭不乳者,此腹痛也,乃胎寒證,宜上方去黃連、甘草、加乳香、沒藥以當歸湯少許調藥,如上喂之。如無上證,無故不乳者,問其母之乳汁多少,多者傷乳也,宜少節之,不久自思乳矣;乳少者,必有他證,心誠求之。
啼哭
孩兒多哭事堪憐,何事漣洳晝夜聞?饑渴癢痛如不中,拂其心意自煩棼。
小兒初生百日一周之內,神安意靜,不妄笑多哭者,易養;如日夜啼哭不止者,難養。啼與哭不同,啼者無時有聲而無淚也,哭者時作時止大號咷而有淚也。小兒啼哭非饑則渴,非癢則痛,為父母者,心誠求之,渴則飲之,饑則哺之,痛則摩之,癢則抓之,其哭止者,中其心也,如哭不止,當以意度。蓋兒初生性多執拗,凡有親狎之人,玩弄之物,一時不在,其心不悅而哭,謂之拗哭須急與之,勿使怒傷肝氣生病也。假如又不止,請醫視之。如大叫哭晝夜不止者,肝熱也,宜瀉青丸主之,淡竹葉湯入沙糖一豆許,化下;如日夜啼哭身熱煩躁者,心熱也,宜導赤散加黃連燈心湯服,或用東垣硃砂安神丸燈心湯下,神效。
夜啼
夜啼四證驚為一,無淚見燈心熱煩,面瑩頰青下臍痛,睡中頻笑是邪干。
夜啼者,臟冷也,陰虛于夜則冷動,冷動則為陰極發躁,寒甚作痛,所以夜啼而不歇也,釣藤散益黃散主之。
其心熱煩啼者,必有臉紅舌白赤澀之病,宜導赤散加麥冬燈心或東垣安神丸,甚效。
小兒夜啼,見燈即止者,此由點燈習慣,乃拗哭也。驚啼者,常在夢中哭而作驚,錢氏安神丸主之。有因客忤觸犯禁忌而夜啼者,宜四聖保命丹,用燈草燒灰和藥杵細,乳汁調塗乳上,令兒吮之,更以術法驗之。
胎驚
臍風發搐,此胎毒也,兒生一臘之內,多啼不乳,或撮脣或牙關緊,或肚大,或臍突發搐者,此胎驚也,謂之真搐。生于內者氣喘痰鳴,手足冷者,不治。
變蒸發搐,此胎病也,因變蒸之後,或傷風,或傷乳,或喫驚,或發搐。百日之內,搐有真假,皆曰胎驚,真搐者頻發必死,假搐者少宜散風,化痰安神,至聖保命丹主之。百日以後,發搐口中氣熱,此肝旺病也,宜瀉青丸竹葉湯,入沙糖少許化服,後以至聖保命丹安其神。如逢變蒸之期,必發搐者,此胎癇也,自內生者。若不急治,後成終身之病,宜安魂鎮心定魄,頻頻細與服之,以不發為度,祕傳三聖散主之。
胎癇者,由兒在腹中受驚氣得之,生來便有是病,不可治也。
百晬咳
小兒百日內有痰嗽者,謂之百晬嗽。或因出胎之時,暴受風寒,或因浴兒之時為風所襲,或因解換褓裳,或出懷喂乳,皆風之自外入者也,或因乳脈湧出,吞嚥不及而錯喉者,或因啼哭未定,以乳哺之,氣逆嗆出者,此病之從內出者也,皆能為咳。如汗下,調理之劑,難與服之,蓋胃氣方生恐藥傷也。故曰小兒百晬咳難治。
如上百晬嗽一歲及三歲者,加以痰涎壅塞,逆氣沖併,以致發驚搐者,多不可治。蓋小兒無知,痰在咽中,不會吞吐,往來自任故也。將作搐者,急進硃砂膏以降去之;搐止者吉,頻搐者凶。故頭搖者,目帶上視者,閉目呻吟者,手足擺舞者,肩息胸突者,喉中痰鳴者,口噤不乳者,喘不休者,手足冷者,咬牙者,皆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