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17

卷660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六十卷目錄

 堪輿部彙考十

  管氏地理指蒙六〈望勢尋形第四十七 水城第四十八 陽明造作第四十九 擇日釋微第五十 迷徒寡學第五十一 飾方售術第五十二〉

藝術典第六百六十卷

堪輿部彙考十

《管氏地理指蒙六》望勢尋形第四十七

穴以形造,形以勢得。無形而勢,勢之突兀。無勢而形,形之詭忒。夫指形必因勢者,方術之廉貞。話形不指勢者,圜術之熒惑。熒惑是主而沈,贓墨極弊之說,則曰:降勢迢迢。起伏過關,有類於蜂腰。結穴隱隱,汙藏夾室,何殊於鳳翼。

貪以敗官為墨,貪則污暗不潔白也。勢曰望,謂遠者著而易見。形曰尋,謂近者隱而難知也。龍在勢中,勢無形者,非龍。穴居形內,形無勢者,非穴。方術因勢求形,圜術不知勢,安知形。一味熒惑於人,縱其貪墨之說而已。過關,勢所自潛。夾室,形所自衛。非蜂腰,無以見起伏之奇。非鳳翼,無以見汙藏之異。

四水不妨,天地集依。歸六替之流清。三形須發,祖宗來融,結一區之真宅。

舊註曰:天地者,支干也。六替流清,必擇八干八卦之宮吉者。楊王孫云:真宅,壙土也。

四水言四面之來水,不妨干支,並至其出口,當貴在干維耳。三形非一體者,皆謬。如一花之瓣,必自本蔕生來者,方是。若別枝之花相倚附,非其瓣也。

又況形乘勢來,形完穴著,魁術有見而不見,魁才有才而不才。覆奎當門,後擁推車之勢。畫屏匡上,前憑捍腳之階。

全重在勢。故郭氏謂:占山之法,以勢為難。非得夫勢之真形與穴,茫不可問。然術有能見,有不能見者,有有才,有不才者。未可概論也。奎,兩髀之間也。西方十六星,有象兩髀,故曰奎。覆奎謂兩股當前,如覆之奎也。其後貴乎豐厚,真氣乃融會於窩。畫屏言到頭之壁立,匡上言壁立間忽開窩窟,即俗所謂壁上燈盞之類。若前無捍腳,穴前傾脫難收,故以階為憑。二者非有見有才者,未易測識也。

山突住,而水衝來。且道寬,中有意水直流,而山夾去。猶云緩處堪裁。

此承上文覆奎、畫屏二義說,覆奎一穴,其山非突然而住,漫開兩股,中有陽會水,故寬中有意。若山突住,則其性急而水自衝,寧得為寬中有意耶。畫屏一穴,壁間開窩之後,其捍腳之階,兩山夾住,其水必曲折而去。若水直流,由於其腳之不捍,尚可裁歟。

角欹危而目懸空,當鋒難立。顙廣平而鼻端的,正面何猜。

此承上文而言,覆奎一穴,其後擁如車,若角之欹危者,不可穴也。畫屏一穴,其匡前有腳,若目之懸空者,不可穴也。必如顙之廣平,而後奎可安,必如鼻之端的,而後匡可藏也。

又況術有巧拙,形或不常。若術拘一律之目,則鐵從

作九鍊之鋼。

術之巧拙不同,形有能辨不能辨者,若天下之目皆一,則凡鐵皆鋼,便無所謂鐵矣。

駝背可以旁肩,〈或作何侶攀肩〉謂弓身而頭不拱。象鼻不如垂耳,緣環準而肘無防。

此一節言直來橫受,橫來直受之穴。然橫結者,每恐明堂不暢,故下文以陽曜陰華結之。

舊註曰:大率駝穴肉鞍之背,象穴捲草之鼻。然駝弓身而背露,象環鼻而外單。故穴於攀肩,穴於垂耳,橫以取向,則為得法。

開陽曜而廓陰華,明堂通運。振天維而衍地絡,元室凝光。氣積地而應天,光芒經緯。福司神而顧德,嗣續繁昌。

陽,曜日也。陰,華月也。振,收也。絡,脈絡也。明堂開擴,日月照臨,若幽暗抑塞,與天運不能相通,故出口貴乎干維。明堂之腹,貴乎廣衍而平夷也。蓋積氣成天,積形成地。凡在天之氣,皆地之升。故地之災祥,一準之日月星辰。而鬼福及之,謂非神以司之乎。彼積不善者,未可以倖致也。

又況頓格定鍼,而偏中何的。易節轉宮,而分野多訛。圓術無拘於縱指,方術有持而敢差。風門及應案之形,可居堂而問音姓。水口與後龍之勢,宜離穴而審經過。水下重重,腳手回捍門擁節。蕩畔環環,頭面顧堡壁排衙。承祖脈之真純,爪牙有意。遇孫枝而駁雜,肩項堪誇。

此一節,辨形勢陰陽宮位之法。格龍要在龍上,格水要到水中,非可漫然而指者。二十四位,應二十四節氣,故曰:易節風門應。案應於穴者有定,故居堂可格水口。後龍轉於宮者靡常,故離穴乃鍼。捍門在水口外,堡壁在羅城內。譬祖脈屬陽,遇爪牙亦屬陽,雖微有用。孫枝即爪牙也,遇孫枝而忽陰,當於肩項純陽處求之,自有真結。

又況坐臥異形,不可不察。橫直異穴,不可不悉。橫穴慮其過去,直穴慮其偏兀。彎彎腹上,顧垂乳以回頭。宛宛臍間,保丹元於盤膝。

坐者,其氣浮。臥者,其氣沉。橫穴須要貼脊,直穴偏則氣脈不貫,兀則危而不安。乳在腹之上,其乳雖垂,而頭復昂起內顧。膝在臍下,其臍宛蓄,而膝要環抱內收。

又況降龍之勢,貴於住穴。應龍之勢,貴於有情。非端崇而顧主,雖層疊以何憑。應龍降勢似行,龍愛其趣進去水。款城如揖水,要得寬平。

降者,自高而降平也。應龍非無故而起,有真龍必有真應。若無顧主之情,雖層疊,非應也。

又況高坎曰露,低坎曰藏。低而不沉者,穴之顯。高而不暴者,氣之鍾。高岡融結於停儲,洿中蓄氣。迫案幽囚於卑隘,絕下虧陽。

坎,窩窟也。低而不沉者,面前明堂開暢,案應不塞。高而不暴者,左右從佐等齊,窩口內蓄。

又況羅列千峰,應無端的。周回一水,氣乃盤旋。異世俗之小見,宜神明之大觀。群圓秀而聳煙雲,丹青眼界。隒橫流而經日月,涵養心源。

上文言應龍貴於有情,此言羅列千峰,應無端的。即所謂非端崇而顧主,雖層疊以何憑也。然得一水周回於外,雖無真應之峰,而真氣未嘗不聚。即前案若亂雜,但求積水之池。不可因世俗之小見,而失此神明之大觀也。蓋千峰聳秀,見煙雲出沒之奇。一水周流,顯日月升沉之異。此其大者,遠者,宜庸人所不識矣。

又況五行造命,五氣孕行,清濁壽夭,窮通貴賤,已定於始生之旦。何鬼術之圓機,敢托一偏,而肆誕仰不鬻之術。執方而宗儒貫史,必參三而論。故曰:有時命,有相貌,貴賤攸存。何形勢,何陰陽,吉凶難斷。

五氣孕行之行,當作形,相貌也。參三而論,謂時命,天也。相貌,人也。形勢之陰陽,地也。方術宗儒貫史,必兼三者,以論而貴賤不爽。圜術惟知一偏之見,亦何異於尋形之不原夫勢耶。故其吉凶不可信爾。

水城第四十八

以容穴言之水者,山之佐。以應運言之山者,水之輔。山隨水行,水界山住。水隨山轉,山防水聚。山水相得,如方圓之中規矩。山水相濟,如堂室之有門戶。徒知山之不可偏,不可頗。罕知水之不可淫,不可蠱。無佩劍之腋溜,無偏鏘之面去,無隔胸之建瓴,無分臂之牆瓦,無蛙背之披淋,無雞胸之兩下。橫琴臥笏,精神有類於環襟。新月長虹,氣象不同於反弩。六相西朝而不空其右,六替東行而不虛其左。來如展席之平,去似鋪簾之鎖。

水城之內,所以容穴也。而水不過為我佐耳。然水之吉凶,上應五運,而山又為水之輔者,水出乎兩山之內也。偏頗,不正也。淫蠱,陰陽雜也。佩劍者,兩腋之直去。偏鏘者,當面之斜流。建瓴者,當面衝來。牆瓦者,左右不併。蛙背、雞胸,山之孤露無防,水散而不可收拾。琴者橫於前,笏者拱於內。新月長虹,其意皆可想見。相替者,生旺之理,其左右之無空虛者,下手之關為重也。展席之平,言乎其寬漫。鋪簾之鎖,言乎其曲折也。

又況來不論於地濁,去必擇於天清。曰朝宗者,取合川歸海之義。曰入廟者,推配神通運之靈。入首尋〈一作成〉龍,蕩〈一作盪〉必分於內外。隨形擬穴,應當復其污盛。

袁天綱曰:八支謂之地濁,八干八卦謂之天清。萬水以海為宗,明堂為眾水朝集。故曰:朝宗入廟者,三合化氣之類。曰配曰通者,龍要與水為配,水要與向相通也。蕩者,明堂也。有其內,又欲有其外。應者,案應也,案應能見元室之污盛,污盛能見案應之朝集。

李淳風曰:復者,往復也。擬穴之法,先於落頭認其洿窟,然後復推其向首,望其落頭,窊〈一作穴〉窟如所認處,乃其真耳。

陽明造作第四十九

配祀黃鍾者,必達黃鍾之氣。經理陽明者,當正陽明之方。雖尋龍而一律,其在律則不同。揆日而作室,定中而作宮,乃聲詩之至訓,豈蠻經之可簧。詈天聾而地啞,誑玉犬以金烏。三吉五凶,既無端而說數。九宮八卦,遂翻變以為星。

配祀者,遺骨與青山相配,從而祀之。黃鍾、陽明,見前律法也。謂陰陽兩宅尋龍之法雖同,而其所以致於用者,一以始氣,一以中氣也。日,太陽也。環宮之房,皆曰室。定營室,星也。宮,中宮也。揆日作室,揆太陽所在之方而作之。定中作宮,十月小雪後昏室中。《國語》云:營室之中,土工其始,蓋為冬官、司空役民之時而言也。是亦不必楚宮,而皆可以興作,重在揆之以日上。晦菴《詩傳》曰:定北方之宿,營室星也。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詩》云:定之方中,作于楚宮。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既言作室,又言作宮。取句讀之葉聲也,誤矣。

舊註:蕭吉曰:定星乃天庫星,即室星也。仲冬見於午,而丙午丁方,利造作。季冬見於巳,而巽巳丙方,利造作。孟春見於辰,而乙辰巽方,利造作。仲春見於卯,而甲卯乙方,利造作。季春見於寅,而艮寅甲方,利造作。孟夏見於丑,而癸丑艮方,利造作。仲夏見於子,而壬子癸方,利造作。季夏見於亥,而乾亥壬方,利造作。孟秋見於戌,而辛戌乾方,利造作。仲秋見於兌,而庚酉辛方,利造作。季秋見於申,而坤申庚方,利造作。孟冬見於未,而丁未坤方,利造作。蕭吉因天道左旋,遂以定星所至之宮,而推廣之。不知失中星之義矣。

《國語》曰:營室之中,土工其始。《詩》曰:定之方中,作于楚宮。不聞定適他宮,而亦有工作之興也。

天聾日,丙寅、戊辰、丙子、丙申、庚子、壬子、丙辰皆陽日。

地啞日,乙丑、丁卯、己卯、辛巳、辛亥、癸丑、辛酉、辛丑皆陰日。

金烏鳴,玉犬吠,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

按堯時,冬至日在虛,昏昴中。今冬至日在箕,昏室中。中星不同,由於歲差之異。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則身黃身黑,年殺月殺,古人知之而不全。流財退財,蠶命蠶宮,古人推之而不失。詮太史之誌天文,亦懵懵之尢。然心盲書史之源流,笑淳愚之易惑耳。

東漢張衡,變九章為九宮,名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分三元六甲,上元甲子生人,一十起三碧,二十起四綠,三十為身黃,至九十為身黑。中元甲子生人,一十起九紫,二十起一白,三十為身黑,至六十為身黃。下元甲子生人,一十起六白,二十起七赤,六十為身黑,至九十為身黃。順行零年亦順紫白,值年為吉路,謂之天元運身,歲殺子年,未上起逆行,四墓之位,四年一周,月殺正月,丑上起逆行,四墓四月一周,流財子年在戌乾,丑年在未坤,寅卯辰年俱在丑子巳午,未年俱在戌乾,申年在子,丑酉戌亥年俱在未坤。造門九星經,以艮為進財,離為火殃,坎為橫財,坤為退財,震為昌盛,巽為官鬼,中為禾谷,乾為典庫,兌為金銀。不問上中下三元,皆順行。九宮遇行年,到坎震中乾兌艮六位,皆吉。到坤巽離三位,皆凶。如角姓生人,木也,生亥屬乾,就乾宮起,甲子飛到生年,起一十零年,相繼數去,蠶命子年在未,丑年在午,寅年在亥,卯年在戌,辰年在巳,巳年在丑,午年在寅,未年在申,申年在卯,酉年在辰,戌年在子,亥年在酉。蠶官亥,子丑年在未寅,卯辰年在戌巳,午未年在丑申,酉戌年在辰已。上八者,古人有知之詳者,有知之未詳者。至於太史之誌天文,本於歷代史書,其不識根源,謬為詮解者,亦無異癡人說夢矣。

剽媼〈烏考切女老之稱〉嫠之讖,忌陷圜術之粗頑。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矧圜術張之,習俗移之,嫠〈一作婺〉婦恃之,慈母懼之。雖明理達義之剛介,亦將安守而不從。是以農星見而東作興,猶誑田痕地火,家道昌而群畜行,何為馬井牛黃。是以趙興違妖禁,而三世為司隸。伯敬避歸忌,而一旦坐連刑。信乎章子淵、卓思明輩,妄造星名,果不足以為憑。

農星,農祥房星也。立春之日,晨中於午,農事之候也。田痕,大月初六、初八、廿二、廿三,小月初八、十一、十三、十七、十九日,地火,正月戌、二月酉,逆行。十二辰,馬井馬胎也。十月占井牛黃,一十起坤,二十居震,順行。

舊註曰:趙興,章帝時人。陳伯敬,桓帝時人。出聞凶禁,則解鞍而止。還遇歸忌,則寄宿客舍。後亦坐事連刑。

天象見於上,人事應於下。星之所至,尚得以應其事,況太陽所至之宮,有不宜於造作者乎。是揆日作室,為一篇之章旨,而定中作宮,不過言司空之候耳。

擇日釋微第五十

《禮》曰:內事用柔日,外事用剛日。冠婚喪祭,內事也。經營名利,外事也。柔則靜而安,剛則動而用。國家馬政修武備,外事也。必禁螈蠶,虞其竊馬氣,亦以所屬推之。《詩》云:吉日庚午,既差我馬,午馬屬也。士庶之家,火舍爨竈,內事也。必用壬癸水日,以禦災也。亦以所事推之。《蠻經》所謂土龍者,果何義也。若夫東作西成,是則天時地利,又何擇焉。官符之號,失理尤甚。國家設官命爵,所以養民也。官之符命,果何忌焉。

《曲禮》曰:甲丙戊庚壬為剛,乙丁巳辛亥為柔。內事用柔,外事用剛。聖人則天地以順陰陽也。螈蠶,晚蠶也。司馬政禁螈蠶,蓋國家養馬,與蠶同盛衰。《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禁螈蠶者,為傷馬也。《詩》曰:吉日維戊,既伯既禱。伯,馬祖也。天駟,房星之辰也。此宣王田獵,將用馬力,故以吉日,祭馬祖而禱之。吉日庚午,既差我馬。差,擇也。按《天文》辰為馬,故用戊日祀之,戊辰同類也。大火則浴蠶種。大火,天駟房星之次,與馬同氣也。辰用午,從其屬。日用庚,取馬力之必剋也。立竈用壬癸,并納音水日,所以禦火災也。外有春,為土公。正、二、三、八月為宅龍,八、十月為游龍,正、八月為伏龍之類,皆禁立竈。即《蠻經》之所謂土龍也。於義何居耶。東作乘天之時,西成收地之利。乘時就利,固無忌耳,又何擇焉。官符之說不一,有天官符,歲三合之臨官也。有地官符,歲建之定宮也。六甲奇書散訟,用天官符上修報,然則官符之說,其來已久。管氏則以其義為未妥耳。他如十年一換官符田,官符等未見古本,要皆未可盡信也。

況親者,子之先。子者,親之遺。子之奉親,果內事耶,果外事耶。

凡葬,用乙丁巳辛癸,陰日,見於春秋。

謹按:《武成》曰:越一日戊午,師渡孟津。是知外事用剛日也。

《泰誓》曰:惟戊午,王次于河朔。以《武成》考之,是一月二十八日,時厥明,王乃大巡六師。厥明,戊午之明日也。《牧誓》曰:時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今考定《武成》曰:既戊午,師渡孟津。癸亥,陳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于牧野。戊字,《說文》曰:戊在中極鉤陳之位,兵衛之象。故用戊日伐商。〈注疏戊午是二月四日〉

又按《春秋·隱公三年》:癸未,葬宋穆公。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癸未,葬宋穆公。是癸未日,合十二月癸未也。諸侯五月而葬,八月,公卒。十二月,葬。合五個月。

《桓公十五年》:己巳,葬僖公。

在夏四月。

十七年癸巳,葬蔡桓侯。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則癸巳之葬,疑十月也。

十八年己丑,葬我君桓公。〈公薨於齊夏四月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冬十有二月。

莊公四年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原本闕〉

九年丁酉,葬齊襄公。

秋七月。

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文姜薨。

二十二年正月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三十年癸亥,葬紀叔姬。

八月

閔公元年辛酉,葬我君莊公。

在夏六月。

僖公二年夏五月辛巳,葬我君小君哀姜。〈原本闕〉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十八年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二十七年乙未,葬齊孝公。

在秋八月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三十三年癸巳,葬晉文公。

三十二年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是癸巳之葬,揆諸諸侯五月而葬,合是四月。

文公元年丁巳,葬我君僖公。

《書》夏四月。

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十七年癸亥,葬我小君聲姜。

聲姜,文公之母。《書》夏四月。

十八年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宣公八年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宣公母也,敬諱,嬴姓也。《書》冬十月。

胡傳曰:夫喪事,即遠有進無退,浴於中霤,飯於牖下,小殮於戶內,大殮於阼階,殯於客位,遷於廟,祖於庭,塴於墓。以弔賓,則退有節。以虞事,則其祭有

時,不為雨止禮也。雨不克葬,喪不以制也。或曰:卜葬先遠日,所以避不懷也。諸侯相朝與旅,見天子入門而雨霑服,失容則廢。矧送終大事,人情所不忍遽者,反可冒雨,不待成禮而葬乎。潦車載蓑笠,士喪禮也。有國家者,乃不能為雨備,何也。且公庭之於墓次,其禮意,固不同矣。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而不能為之備,是儉其親也。故穀梁子曰:雨不克葬,喪不以制也。厚葬,古人之所戒,而墨之治喪也以薄,又君子之所不與。故喪事以制,春秋之旨也。傳謂敬嬴逆天理,拂人心,其於終事而不克葬,著咎徵焉。而謂無天道乎。

成公元年辛酉,葬我君宣公。

宣十八年冬十月,公薨於路寢。《書》二月辛酉。

三年辛亥,葬衛穆公。

在正月。

乙亥,葬宋文公。

在二月。按左氏,文公卒,始厚葬,益車馬重器備。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至於秦漢之間,窮極民力,以事丘隴。其禍有不可勝言者。

十五年六月,宋公固卒。八月庚辰,葬宋共公。

杜預曰:三月而葬,速不擇日也。

十八年丁未,葬我君成公。

成公,八月薨。十有二月,葬。

襄公二年己丑,葬我小君齊姜。

夫人姜氏,襄公適母也。夏五月庚寅薨,葬在七月。

四年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姒氏,成公妾襄公母,定諡也。杞姓。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八月辛亥,葬。

九年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成公母也。

十五年十一月癸亥,晉侯周卒。十六年正月,葬晉悼公。

杜預曰:踰月而葬,速也。《書》春王正月,不書日。

三十一年癸酉,葬我君襄公。

《書》冬十月,滕子來會葬,是十月癸酉也。

昭公七年,葬衛襄公。

《書》十有二月癸亥。

十一年己亥,葬我小君齊歸。

歸氏,昭公母,胡女,歸姓。《書》九月己亥。

定公元年癸巳,葬我君昭公。

公名宋襄公庶子。《書》秋七月。

十五年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辛巳,葬定姒。

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寢。九月,滕子來會葬。秋七月壬,申姒氏卒,定公夫人哀公母也。

公羊曰:有子則廟,廟則書葬。曾子問:並有喪,則如之何葬。先輕而後重,其奠也,其虞也。先重而後輕。注曰:葬是奪情之事,故先輕。奠是奉養之事,故先重也。虞祭亦奠之類,故亦先重。

是知內事用柔日也。則禮經所載,紀於春秋,及獲麟之筆,亙古之道歟。然亦必以事類所屬而推之,或以五行相替而參諸。何《蠻經》撰集妖名怪號而虛拘。

剛柔之日,著於《曲禮》,祭馬,伯用戊日。擇馬,用午辰,從其類之所屬。火舍用壬癸,水日師渡河,用戊土日,午又生戊土,益得旺,取其事之所宜,參諸相替之理也。然唐宋諸,造命古格,葬不盡柔日,為其符於相也。楊公謂造命之玅,莫切於乘旺,其妖名怪號,可不驅而自卻矣。

迷徒寡學第五十一

造《蠻經》之鬼明,明貪詐之獃〈五來切,象犬小之時,未有分別。獃,癡也〉習。蠻經之徒,恍恍元微之仰,恨京卓之始誕,嗟田虞之終罔。機關不傳,形勢失象。但數星辰之數,豈相江山之相。

舊註曰:京夷、卓思明,皆造《蠻經》之五鬼。田樞、虞崧,皆習《蠻經》之徒黨。不傳者,謂不得其傳。失象者,謂失其所象。得其傳,便不失其象矣。星辰之數,用之於江山,入相者始得有準。蓋非其地,不可以言天也。

《內經》曰:七曜緯天,五行麗地。天有宿度,地有山水。是當審原巘之儀,以辨吉凶之軌。然天地運動,五行遷復,臾區猶不能遍明,亦止望〈或作修〉候而已。

七曜緯天,《內經》作緯虛地者,所以載生成之形類也。虛者,所以列應天之精氣也。形精之動,猶根本之與枝葉,而後知天之宿度,皆地之形氣為之。形氣有美惡,宿度有吉凶,苟不審原巘所宜,亦安得其宿度之吉耶。岐伯曰:天地動靜,五行遷復,雖鬼臾區,其上候而已。猶不能遍明。

夫人托生於地,命懸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陰精所降。〈一作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謂陰方之地,陽不妄泄。陽方之地,陰散而毀。是皆以氣而言,難達星辰之表裏。

《內經註》曰:陰精,所奉高之地也。陽精,所降下之地也。陰方之地,陽不妄泄,寒氣外持,邪不數中,而正氣堅守,故壽延。陽方之地,陰氣耗散,發泄無度,風濕數中,真氣傾竭,故夭折。即事驗之,今中原之境,西北方,眾人壽。東南方,眾人夭。其中猶有微驗耳,此壽夭異也。

兼併改度,榮門早悟於鍾山。

舊註曰:鍾山,富大士呂大同,秦人。

興造有期,夾墓先期乎樗里。

《史記》:樗里子,名疾,秦惠王之弟,居渭南陰鄉里,故俗謂之樗里子。武王立,以為相。及卒,葬渭南章臺東。曰:後百歲是,當有天子之宮夾我墓。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西。

《內經》曰:五運更治,上應天期。五運之政,猶權衡也。東方生風,風生木,其德敷和,其化生榮,其政舒啟。南方生熱,熱生火,其德彰顯,其化蕃茂,其政明耀。中央生濕,濕生土,其德溽蒸,其化豐備,其政安靜。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皓潔,其化揫〈音鄒聚斂也〉斂,其政勁切。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悽愴,其化清謐,其政凝肅。故物由之而人應之。故曰:善言天者,必驗於人。善言氣者,必驗於物。微夫子孰能言至道也,乃擇良兆而藏之虛室。〈黃帝之書府也〉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權衡之理也。化者應之,變者復之,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敷,布也。和,和氣也。榮,滋榮也。舒,展也。啟,開也。彰,著也。顯,明也。蕃,多也。溽,濕也。蒸,熱也。備,具足也。安靜,不擾也。揫,收束也,亦斂也。一本作緊斂。勁,銳也。切,急也。悽愴,一本作淒滄。薄,寒也。謐,靜也。肅,中外嚴整也。東方,其令風,其變振發,其災散落。南方,其令熱,其變銷爍,其災燔焫。中央,其令濕,其變驟注,其災霖潰,又作淫潰。西方,其令燥,其變肅殺,其災蒼隕。北方,其令寒,其變溧冽,其災冰雪霜雹。黃帝曰: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善言應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歟。迺擇良兆,而藏之靈室。

夫登松埏,披蓬顆,便能泄一時之隱密。稽義理,以無垠必機軸之探竊,習唯習於貪叨,傳不傳於智術,是以觀山玩水,則不識其散亂,不識其融結。豈唯有欺於人,抑亦自欺於天。

埏,墓道也。蓬顆,蔽冢也。凡到人之墓所,便能言其休咎之所以然,由於義理圖書之秘,非不習不學者所能知。世之庸術,唯習於貪叨一途,無智術傳授焉。識其所謂散亂,所謂融結。凡此者,不特欺人,實所以欺天。

凡發勢住形,皆積氣於融結之初。凶不可造,吉不可誣,因其自然,惟天道乎。起驪山而造天星,尚不明於客土。改五父而稱神祀,尢必介於元廬。

山川形勢,積於太始之初,窟不可造,的不可培,而謂可逆其自然之道乎。驪山在陝之臨潼,左曰東繡嶺,右曰西繡嶺,下有溫泉,其清徹底,不火而熱。秦始皇陵在焉。《劉向傳》曰:秦始皇葬於驪山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墳,石槨為游宮,人膏為燈燭,水銀為江湖,黃金為鳧鴈。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問於聊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勿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介助也。元廬墓也,介於元廬,即封墳積氣之謂。其意謂驪山之墓,侈役客土,禍不旋踵。豈若防墓之少助。其元廬至今稱神祀乎。

又況形不逃於目,目不逃於心。目有神而有鬼,心有巧而有拙。有邪而有正,有智而有愚。

形不逃於目者,在一心之能得其理。然目復有鬼有神,心復有巧拙、邪正、智愚之不一,形非不可恃也。

山則貴於盤礡,水則貴於縈迂。縈迂則山與水而氣聚,盤礡則水與山而氣孚。孚不由於聚,氣是亦疾而不徐去。激無城必定明堂裂破之污,經<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810-18px-GJfont.pdf.jpg' />自然宗廟停儲。

盤礡,廣被也。不失其期曰孚。水聚山孚,山水之不期而會,若山雖似止而外氣不交,則水急而不舒。明堂亦為之裂破污者,恐閨壼有不潔也。蓋無城之水,性恆奔放,易竭。其有城者,必有關鎖在外,驟然不得出口,故其去悠揚,生盤旋屈曲之狀。而明堂必圓淨停儲,五行得其生旺也。

又況目力有所不及,心觀未及無虞,重複登陟,顧盼躊躇。必得千山拱護,四水而歸一途,固無見與不見之殊。

凡觀山水以目,而此曰以心者,何也。蓋心之所及,而目始及之。若胸中本無此丘壑,雖視之,亦未必得見。況目有所不及,能保其無虞乎。必重複顧盼,

慎之再四,庶乎無失耳。

攙匯闌城,內不傷於圜蕩。乾流隔案,前欲散於投裾。

攙,槍也。匯,水回合也。圜蕩,內明堂也。攙匯者,言外之大水,橫亙外闌,內堂無傾脫之患。裾,衣後裾也。乾流隔案,是乾流隔在案內,其身後之水,俱欲其入於乾流之內,而氣始全焉。

經曰:上合昭昭,下合冥冥。何貪狼之不令,其欲犯於廉貞。宜守方而博學,無自惑於《蠻經》。

昭昭,言五運。冥冥,言六氣。昭昭在天,冥冥在地,其理具見《內經》。何贓墨之徒不察,而反欲詆夫廉正之士耶。方猶定也,學無定,在志所專,而學之則為守其方也。若迷徒者,惟惑於《蠻經》而已。近世又以宗廟五行為滅蠻經,棄而不用,不知滅蠻者,滅彼蠻經之謂。非滅所謂外國之蠻也,可以悟矣。舊註曰:上古三皇之書,於《內經》書冊中尢備。《玉冊》本於太古,《內經》本於天師問答之語。《內經》七篇,實五運六氣。《玉冊》與《內經》乃上古占候靈文。

《天元冊》,所以記天真元氣運行之紀也。自神農之世,鬼臾區十世祖,始誦而行之。此太古占候靈文。洎乎伏羲之時,已鐫諸玉版,命曰《冊文》。

飾方售術第五十二

執方不圓,固不宜於求售。飾之以正,亦以見其知幾。知幾知微,果何是而何非,惟以理而起例。取經常之星以名之,雖則進身之伎,然最巧於規為。何謂名龍之號,爰稱日火之奇。

經星,二十八宿也。日為房虛星,昴火為尾翼室觜,

例曰:孰司天爵,天已定於生前,必合禽伎,巧必推於宮上。用天道之左旋,布一星於一將。是以卜於木者,以奎而起寅。卜於金者,以角而起申。以井而起亥者,卜於元武。〈水土二山共此例也〉以斗而起巳者,卜於朱鶉。〈火山也〉房虛星昴之高岡,公侯誕節,尾翼室觜之秀氣,將相生辰。

顯貴雖云人爵,然其命則無不定於天。既得地之後,則其人之得力於地,又與天匹。雖命不由其地而生,然無不貴顯者。於以見得地之力,匪細故也。例云:定於生前之說,微似有辨。蓋有日火之峰巒,而適與其命符者,不得以生前之說例之。奎不起於寅,而起於艮。角不起於申,而起於坤。井不起於亥,而起於乾。斗不起於已,而起於巽。蓋起於寅,日月不會於四正。起於艮,於以見四正之重光。

又例曰:各於本山生旺墓,〈一作處〉起星處布九宮去。再入中宮出四門,從今飛布步星辰。兩局星辰相會宮,五行二氣一時通。若得此星應山水,節鉞公侯萬里封。

前例用奎角井斗四木宿起,皆本山之官位,實本山之生位。而移於官位,故云公侯誕節,將相生辰也。奎近亥,木生也。角近巳,金生也。井近申,水土生也。斗近寅,火生也。雖四生,實四墓之地。蓋奎為火墓,角為水墓,井為木墓,斗為金墓。若以四墓之地起,雖官位,實旺位也。故曰:各於本山生旺墓,起星處布九宮去。起星處,即木以奎宿起,寅其處也。寅屬艮八宮。

木生在乾六宮  旺在震三宮 墓在坤二宮水土生在坤二宮 旺在坎一宮 墓在巽四宮火生在艮八宮  旺在離九宮 墓在乾六宮金生在巽四宮  旺在兌七宮 墓在艮八宮

坤申庚酉辛戌乾

未     亥 木從奎起艮〈日月會於四正〉丁     壬 火在乙辛丁癸

午     子 木從奎起寅

丙     癸 不合

巳     丑 用天道左旋

巽辰乙卯甲寅艮

九 乾六 兌七 艮八 離九

宮 中五

圖 巽四 震三 坤二 坎一

凡是局例,固非五行二氣之法程。然來山去水,亦不淫而不雜。是為衒術之機緘,庶速人之見納,異五鬼之蠻言,乃一時之魁甲。雖然,熒惑頗精售術之門,何以廉貞自寶。家傳之業,雖不爽於投凶,或可期於吉葉。記曰:居喪,讀喪禮。亦聖人教人之捷。

《曲禮》曰:居喪,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復讀樂章。局例起法,當合第八十七篇,會宿朝宗篇看。水生翼 奎柳尾   奎柳尾   奎柳尾〈水土〉之生氣巽庚癸 旺在乾甲丁 墓在艮丙辛火生室

火之生氣乾甲丁 旺在巽庚癸 墓在坤壬乙金生畢 翼斗胃   斗翼胃   胃斗翼金之生氣艮丙辛 旺在坤壬乙 墓在乾甲丁木生尾 室井房   井室房   房井室木生之氣坤壬乙 旺在艮丙辛 墓在巽庚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