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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錄

 羊部雜錄

 羊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十四卷

羊部雜錄

《易經》:大壯,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本義〉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大全〉蔡氏曰:大壯三四五爻,有兌象兼二爻,看亦有兌象兌為羊,羝羊喜用,其角而觸者,羸拘纍纏繞也。進則為四所困,故以羝羊羸角為象。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大全〉四以上則震,為大塗群羊並驅而前無羸困之患。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本義〉卦體以兌,有陽羊象焉,外柔而內剛者也。獨六五以一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故其象如此,易作疆場之場。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本義〉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

夬,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本義〉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隨其後,則可以行矣。〈大全〉鄭氏曰:羊之性狠。居前,而力挽之,則忿而不行卻;行而使之先,則行矣。

歸妹,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大全〉李氏曰:古者婦助祭,必有箱篚實蘋藻之類。諸侯卿大夫躬割牲,所以重。宗廟之祀,今三上無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是夫婦之禮不成祭祀,無主矣。胡氏曰:震有虛筐象兌羊象上與,三皆陰虛無應,故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之象。

《說卦八》:兌為羊。〈正義〉兌說也,羊者順之畜,故為羊也。〈大全〉吳氏曰:外柔能說草,而中內剛很者,羊也。

《詩經·周南·羔羊章》:羔羊之革,羔羊之縫。

《王風·君子于役章》:日之夕矣,羊牛下佸。

《鄭風·羔裘章》:羔裘如濡,洵直且侯。〈注〉如濡潤澤也,言此羔裘潤澤,毛順而美。

羔裘豹飾,孔武有力。

《唐風·羔裘章》:羔裘豹袪。

羔裘豹裦。〈注〉羔裘君純羔,大夫以豹飾。《豳風·七月章》:獻羔祭韭。〈大全〉鄭氏曰:獻羔祭司,寒而出冰。

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小雅·伐木章》:既有肥羜,以速諸父。〈注〉羜未成羊也。《賓之初筵章》: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注〉童羖無角之羖羊,必無之物也。

《大雅·抑章》:彼童而角,實虹小子。〈注〉不必修德,而可以服人者,是牛羊之童者。而求其角也,亦徒潰亂汝,而已豈可得哉。

《禮記·曲禮》: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注〉效陳獻也,以右手牽之為便。

飾羔鴈者以繢。〈注〉畫布為雲氣,以覆羔與,鴈為相見之贄也。

凡贄卿羔。〈注〉取其群而不失類,且潔素也。

凡祭,士以羊豕。

《王制》:大夫無故不殺羊。

《月令》:孟春之月,天子食麥與羊。〈鄭注〉羊,火畜也。時尚寒食之,以安性也。〈陳注〉兌為羊當屬金。而鄭云:火畜。〈疏〉鄭本五行傳,言之以俟知者。

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注〉鮮當為獻聲之誤也。獻羔謂祭司,寒也。

《內則》:凡接子生日,大夫少牢。

《禮器》:羔豚而祭,百官皆足。

《玉藻》:君羔幦虎犆。〈注〉君之齊車,以羔皮履,軾而緣以虎皮也。

唯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注〉黼裘以黑羊皮,雜狐白為黼文以作裘,大裘黑羔裘也。

羔裘豹飾,緇衣以裼之。

犬羊之裘不裼。〈注〉犬羊之裘,庶人所服裘。與人俱賤,故不裼以為飾也。

《少儀》:凡膳告於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於阼階之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禮,少牢,則以羊左肩七箇。

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注〉提猶絕也,心中央也。牛羊之肺,雖割離之,而不絕中央。少許使可手絕之,以祭也。

《樂記》:從之以牛羊之群,則所以贈諸侯也。

《雜記》: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人拭羊,宗人祝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注〉衈者未刲羊,割雞之時,先滅耳旁毛,以薦神耳。主聰欲神聽之也。

《坊記》:大夫不坐羊。〈注〉坐羊殺,食而坐其皮也。

《周禮·地官》:草人,凡糞種,赤緹用羊。

《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訂義〉鄭司農曰:羞進也。鄭鍔曰:羊肆者,肆解牲體而進之也;羊殽者,體解折節而進之也,肉豆者,以羊肉為醯醢之屬,置於豆中者也。先儒云:羊肆體薦全烝也。

凡沈辜侯禳,飾其牲。〈訂義〉易氏曰:飾其牲被之,以文繡謂羊牲也。

釁邦器,及軍器。〈訂義〉鄭鍔曰:凡物之用釁者,皆謂始成之時也。器始成則殺牲以血釁焉。小子掌用羊血以釁也。鄭康成引雜記,器成釁以豭豚,謂此小子之職所釁者。亦用豭豚不知此職所主者,羊非豭豚也。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訂義〉鄭鍔曰:師田有徇陳之,事誅其不用命者也。不用命者,皆很而不率之人。令小子斬羊,以示之羊者,至很之物。宋義曰:很如羊強不可制者,皆斬之,此類是也。

《儀禮·士相見禮》: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於面,左頭如麛執之。〈注〉羔取其從帥,群而不黨也,面前也。繫聯四足交出背上,於胸前結之也。如麛執之者,秋獻麛有成。禮左執前足,右執後足。

《公食大夫禮》:鉶芼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

《少牢·饋食禮》:司馬刲羊,司士擊豕。〈注〉引尚書傳,羊屬火豕,屬水疏云。司馬火官還使刲羊,屬火故也。《春秋說題辭》:羊者,詳也。詳以改也,合三為生,以養士也。故羊高三尺。

古諺: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

高不絕丘陵,跛羊遊其巔。

《莊子·徐無鬼篇》:羊肉不慕蟻,蟻慕羊肉,羊肉羶也。《駢拇篇》:臧與穀,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筴讀書;問穀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

《漢書·五行志》:離為火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視氣毀故有羊旤。一曰,暑歲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

黃石公安禮章,羊質虎皮者辱。

《易林》:騎㹠逐羊,不見所望,徑涉虎廬,亡羝失羔。牧羊稻園,聞虎聲喧。

教羊牧兔,使魚捕鼠,任非其人,費日無功。

兩羝三羊,俱之我鄉,留連多難,損其食糧。

三羊俱亡,奔走南行,會暮失跡,不知其藏。

三羖五牂,相隨俱行。

三人俱行,北求大牂。

羔羊皮革,君子朝服。

刲羊不當,血少無羹。

羊頭兔足,少肉不飽。

三羊上山,東至平康,黃龍服箱,南至魯陽,完其珮囊。執綏車中,行人有慶。

亡羊東澤,循隄直北。

羊驚虎狼,獼猴群走,無益於僵,為齒所傷。

東行亡羊,失其羝牂。

爭雞失羊,亡其金囊,利不得長。

群羊百牂,不為威彊。

《說苑·修文篇》:卿以羔為贄,羔者,羊也,羊群而不黨,故卿以為贄。

《法言·吾子篇》:羊質而虎皮,見草而說,見豺而戰,忘其皮之虎也。

《淵騫篇》:周之慎、赧,以成周而西傾;秦之惠文、昭襄,以西山而東并,孰愈。曰:周也羊,秦也狼。然則狼愈歟。曰:羊、狼一也。

《後漢書·廣陵思王荊傳》:當為秋霜,無為檻羊。〈注〉檻羊受制於人。

《論衡·語增篇》:飲酒用千鍾,用肴宜盡百牛,百觚則宜用十羊。

《是應篇》:今府廷畫皋陶、觟𧣾。儒者說云:觟𧣾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斯蓋天生一角聖獸,助獄為驗,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此則神奇瑞應之類也。曰:夫觟𧣾則復屈軼之語也。羊本二角,觟𧣾一角,體損於群,不及眾類,何以為奇。鱉三足曰能,龜三足曰賁。案能與賁,不能神於四足之龜鱉;一角之羊何能聖於兩角之禽。

《鹽鐵論》:今食必趣時,羊淹雞寒。

晉杜預奏事臣前在南聞魏興,西北山有野牛、野羊。牛之大者,二千斤;羊之大者,數百斤。試令四求,今者各得一枚并頭角蹄,按其形不與中,土相似然是野獸中所希有。《博物志》:胡蕙蜀中本無也,洛中人有驅羊入蜀。胡蕙子著羊毛,蜀人取種,因名羊負來。

《搜神記》:淮南畢萬曰:千歲羊肝,化為地宰。

《抱朴子·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未日稱主人者,羊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廣譬篇》:千羊不能扞獨虎,萬雀不能抵一鷹。

《古今注》:長安御溝謂之楊,溝謂植高楊於其上也。一曰羊溝,謂羊善抵觸垣牆,故為溝以隔之,故曰羊溝也。

羊躑躅,花黃。羊食之則死;羊見之則躑躅分散,故名羊躑躅。

《春秋後語》:張儀謂楚王曰:夫為縱者,無異驅群羊而攻生虎虎之,與羊不格亦明矣。

《荊楚歲時記》: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三日為羊,今三日不殺羊,亦此義也。

《孫氏瑞應圖》:鍾律和調,則玉羊見。

《續博物志》:燕山錄曰:煮羊以䶉。《兩同書》:驅羊者,亟鞭其後後之,不鞭羊之所失也。《清異錄》:馮翊產羊,名曰白沙龍。膏嫩第一言飲食者,必推馮翊白沙龍為首。

《物類相感志》:鑄鐵不銷以羊頭骨灰投之,乃銷鎔也。《後山談叢》:馬騾驢陽類起,則先前治用陽藥,羊牛駝陰類起,則先後治用陰藥,故獸醫有二種。

《畫墁錄》:陶隱居註,本草蒲萄北人多肥健,諒食此物,卻不知有羊肉麪也。《清波雜志》:英州碧落洞乳羊,飲鍾乳澗水體白如乳,遇刲方見然,不常有也。

《雞肋編》:關右塞上有黃羊,無角色類麞鹿人,取其皮。以為衾褥。有夷人造噆酒,以荻管吸於瓶中。老杜送從弟亞赴河西。判官詩云:黃羊飫不羶蘆酒,還多醉蓋謂此也。

《蠡海集》:牛共羊居丑未之位,牛色蒼雖有雜色,而蒼多近於春陽之生氣,故聞死則觳觫,羊色白雖有雜色,而白多近於秋陰之殺氣。故聞死則不懼,凡草木經牛噉之餘,必重茂。經羊噉之餘,必悴槁。諺有之曰,牛食如澆,羊食如燒信夫。是蓋生殺之氣致然也。《夢溪筆談》:西戎用羊卜,謂之跋焦,卜師謂之廝乩。以艾灼羊髀骨,視其兆,謂之死跋焦。其法;兆之上為神明;近脊處為坐位,坐位者,主位也;近旁處為客位。蓋西戎之俗,所居正寢,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不敢居之,謂之神明,主人乃坐其旁,以此占主客勝負。又有先咒粟以食羊,羊食其粟,則自搖其首,乃殺羊視其五臟,謂之生跋焦。其言極有驗,委細之事,皆能言之。生跋焦土人尤神之。

《封氏聞見記》:士子初登榮進及遷除,朋僚慰賀,必盛置酒饌音樂,以展歡宴,謂之燒尾,說者云新羊所觸,不相親附,火燒其尾則定。貞觀中,太宗嘗問,朱子奢以羊事對。

《山家清供》:羊作臠,寘沙鍋,內除蔥、椒。外有一祕法,只用搥真杏仁數枚,活火煮之至骨亦糜爛,每惜此法不逢漢時一關,內侯何足道哉。

《食珍錄》:渾羊設最為珍食,置鵝於羊中內,實粳肉五味全熟之。

《輟畊錄》:白湛淵先生續演雅十詩,發揮云羯尾大如斛堅,車載不起此,以不掉滅彼以不掉死者,西漢有羯尾大於身之半,非車載尾不可行也。

《周易·稽疑》:兌為羊。李鼎祚曰:羊已見前,此當為羔。庶不重出,與震為駹之義一也。

《閩部疏》:黑羊皮能療杖創,京師艱得獨,閩中盛產黑羊白者,曠見耳八郡獨汀不產羊,每遇祭祀貴價從它郡貨之,其餕餘輿隸皆棄而不食生,不知有此味也。

《帝城景物略》:十月羊始市,兒取羊後脛之膝之輪骨。曰:貝石置一而一擲之,置者不動,擲之不過。置者乃擲,置者若動擲之而過勝,負以生其骨輪四面。兩端凹曰真,凸曰詭,勾曰騷,輪曰背,立曰頂,骨律其頂岐亦曰真,平亦曰詭,蓋真勝詭負,而騷背間頂平,再勝頂岐三勝也,其勝負也,以貝石。

元亭涉筆氈根羊也,見南楚新聞。

《樂郊私語》:楚石大師為沙門尊,宿嘗從駕上都。有漠北懷古諸作余嘗讀,其自言羊可種,不信繭成絲之句,疑以為羊。可種乎因以問師,師曰:大漠迤西俗能種羊,此屠羊用其皮肉惟留骨,以初冬未日埋,著地中至春陽季月,上未日為吹笳咒,語有子羊從土中出。凡埋骨一具可得子羊數隻,此蓋四生胎外之化也,亦不足怪,特非中國所。有致生疑耳,後讀浦江。吳立夫,西域種羊皮,書褥歌云:波斯,國中,神夜語波斯。牧羊俱雜虜當道,剚刀羊可食土城留種羊脛骨四圍,築垣聞杵聲羊子還從脛骨,生青草叢抽臍未斷,馬蹄踣鐵繞垣行,羊子跳踉卻在草,鼠王如拳不同老沃,肉筵開塞饌肥,裁皮褥作書林,寶南州俠客遇西人昔得手褥,今無倫。君不見木蠶之錦,欲盈尺康洽年來貧不貧。此又云:以脛骨種之,與琦師目見之者,不同也。蓋波斯國別有種法,如吳師所聞耳。《珍珠船》:《外史》:檮杌王建借蜀以上封事。李景為眉山主簿。其制略曰:旌其忠藎之,心委以髯鬚之。職注云:古今注,羊一名,髯鬚主簿。

羊部外編

《列仙傳》:葛由者羌人周成王時,好刻木作羊賣之,一旦騎羊而入蜀。

《隴州圖經》:隴州汧源縣,有土羊神廟。昔秦始皇開御道,見二白羊鬥,遣使逐之,至此化為土堆。使者驚而回。始皇乃幸其所,見二人拜於路隅。始皇問之,答曰:臣非人,乃土羊之神也。以君至此,故來相謁。言訖而減。始皇遂令立廟,至今祭祀不絕。

《金樓子》:修羊公於華山陰以道干。景帝禮遇之,數歲道不可得。有詔問修,羊公語未訖,於床上化為白石,羊題其脅曰修,羊公謝天子,後置石羊于通靈臺。《搜神記》:漢,齊人梁文,好道,其家有神祠,建室三四間,座上施皁帳,積十數年,後因祀事,帳中忽有人語,自呼高山君,大能飲食,治病有驗。文奉事甚肅。積數年,得進其帳中,神醉,文乃乞得奉見顏色。謂文曰:授手來。文納手,得持其頤,髯鬚甚長;文漸繞手,卒然引之,而聞作羊聲。座中驚起,助文引之,乃袁公路家羊也,失之七八年,不知所在。殺之,乃絕。

《神仙傳》:黃初平者,丹溪人也。年十五,家使牧羊,有道士見其良謹,便將至金華山石室中,四十餘年,不復念家。其兄初起,遍山尋索初平,歷年不得。後見市中有一道士,初起召問之曰:吾有弟名初平,因令牧羊,失之四十餘年,莫知死生所在,願道君為占之。道士曰:金華山中有一牧羊兒,姓黃,字初平,是卿弟非疑。初起聞之,即隨道士去,求弟遂得,相見悲喜。語畢,問初平羊何在,曰:近在山東耳。初起往視之,不見,但見白石而還,謂初平曰:山東無羊也。初平曰:羊在耳,兄但自不見之。初平與初起俱往看之。初平乃叱曰:羊起。於是白石變為羊數萬頭。

《後漢書·左慈傳》:曹操出近郊士大夫從者,百許人。慈乃為齎酒一升,脯一斤,手自斟酌,百官莫不醉飽。操怪之,使尋其故。行視諸罏,悉亡其酒脯矣。操懷不喜因坐上欲收殺之,慈乃卻入壁中,霍然不知所在。或見於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變形與,慈同莫知誰是後人,逢慈於陽城山頭,因復逐之遂入走羊群。操知不可得,乃令就羊中告之曰:不復相殺,本試君術耳。忽有一老羝屈前兩膝,人立而言曰:遽如許即競往赴之,而群羊數百,皆變為羝。並屈前膝,人立云:遽如許遂,莫知所取焉。

《神仙傳》:丹陽沈建,嘗欲遠行,寄一婢三奴、驢一頭、羊十口,各與藥一丸。語主人曰:但累屋,不煩飲食也。便去。主人大怪之曰:此客所寄十五口,不留寸資,當若之何。建去後,主人飲奴婢,奴婢聞食氣,皆逆吐不用;以草飼驢羊,驢羊避去不食,或欲抵觸,主人大驚愕。百餘日,奴婢體貌光澤,勝食之時,驢羊皆肥如飼。建去三年乃還,各以藥一丸與奴婢驢羊,乃飲食如故。《幽明錄》:洛下有一洞穴不測。有一婦欲殺夫,推夫下,經多時,至底,乃得一穴。匍匐行數十里,漸見明曠。郛郭宮館,金寶為飾,明踰三光。人皆長三丈,被羽衣,如此九處。至最後,訴饑。長人指中庭大柏樹,近百圍,下有一羊,令跪持羊鬚捋之。得一珠,長人取之。次亦取,後將令噉,即療饑。乃問詣九處名及求住。答曰:君不得停,還問張華當知。乃復行,出交州。還洛,問華。華曰:九處地仙名九館;大羊為螭龍;初一珠,食之與天地等壽,次者延年,後者充饑而已。

《搜神記》:南陽宗定伯,夜行,忽逢一鬼。鬼問:伯為誰。伯欺之,曰:吾亦鬼也。遂為侶,向宛行倦因相擔。問鬼曰:鬼何畏。曰:鬼唯不喜唾耳。欲至宛,便擔鬼,著頭上。詣宛市,鬼化為羊,伯恐其變,遂唾之,因賣得錢千五百。買者將還繫之,明旦見繩在,時人語曰:宗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

《述異記》:梓樹之精,化為青羊。生百年而紅,五百年而黃,又五百年而色蒼,又五百年而色白。

《廣古今五行記》:後周武帝時,敷州義陽寺僧曇歡有羊數百口,恆遣沙彌及奴放於山谷。後沙彌云:頻有人來驅逐此羊。歡乃多將手力,自往伺之。後見此人,立於東岸樹下,遙謂歡曰:汝之畜養豬羊,其罪最甚,不久自知,何勞護惜。歡驟馬繞谷就之,而覓不見。少時滅法教,資財並送官府,公私牽挽,並皆分散。歡還俗,貧病而死。

《法苑珠林》:唐貞觀中,魏王府長史韋慶植有女先亡,韋夫婦痛惜之。後二年,慶植將聚親賓客,備食,家人買得羊,未殺。夜,慶植妻夢見亡女,著青練裙白衫,頭髮上有一雙玉釵,是平生所服者,來見母,涕泣言:昔常用物,不語父母,坐此業報,今受羊身,來償父母命。明旦當見殺,青羊白頭者是,特願慈恩,垂乞性命。母驚寤,旦而自往觀,果有青羊,項膊皆白,頭側有兩條白,相當如玉釵形。母對之悲泣,止家人勿殺,待慶植至,放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廚人白言:夫人不許殺青羊。植怒,即令殺之。宰夫懸羊欲殺,賓客數人已至,乃見懸一女子,容貌端正,訴客曰:是韋長史女,乞救命。客等驚愕,止宰夫。宰夫懼植怒,但見羊鳴,遂殺之。既而客坐不食,植怪問之,客具以言。慶植悲痛發病,遂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

《廣古今五行記》:唐總章、咸亨中,京師有屠人,積代相傳為業。因病遂死,乃被眾羊懸之,一如殺羊法,兩羊捉手,諸羊捉足,一羊持刀刺頸,出血數斗,乃死。少頃還蘇。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見繞頸有鮮血,驚共看之,頸有被刺處,還似刺羊,一邊刀孔小,一邊刀孔大。數年瘡始合。

《古今五行記》:唐定州安嘉縣人王珍,曾與寺家造功德,得絹五百疋,同作人私費十疋,王珍不知。此人死,後王家有禮事,買羊未殺間,其羊頻跪無數,珍已怪之。夜繫於柱,珍將寢,有人扣房門甚急,看之無所見。珍復臥,又聞之,起看還無所見,怪之。遂開門臥,未睡,見一人云:其日與公同作功德,偷十疋絹私用,公竟不知,今已作羊,公將殺之,叩頭乞命。再三懇苦,言訖,出房門,即變作羊。王珍妹于別所,見此人叩頭,一如珍所見,遂放羊作長生。珍及妹家即斷食肉,珍以咸亨五年,入海運,船上無菜,人皆食肉,珍不食,唯餐空飯而已。

《柳毅傳》:儀鳳中,有儒生柳毅者應舉下第,將還湘濱。念鄉人有客於涇陽者,遂往告道。左見有婦牧羊,曰:妾洞庭龍君小女也。毅曰:吾不知子之牧羊,何所用哉。神祗豈宰殺乎。女曰:非羊也,雨工也。何謂雨工。曰:雷霆之類也。毅復視之,則皆矯顧怒步,飲齕甚異,而大小毛角,則無別羊焉。

《廣異記》:開元末,霍有鄰為汲縣尉,在州直刺史。刺史段崇簡嚴酷,下寮畏之。日中後索羊腎,有鄰催促,屠者遑遽,未及殺羊,破肋取腎。其夕,有鄰見吏云:王追。有鄰隨吏見王。王云:有訴君云,不待殺了,生取其腎,何至如是耶。有鄰對曰:此是段使君殺羊,初不由己。王令取崇簡食料,為閱畢,謂羊曰:汝實合供段使君食,何得妄訴霍少府。驅之使出。令本追吏送歸。有鄰還經一院,云御史大夫院。有鄰問吏:此是何官乎。吏云:百司並是,何但於此。復問大夫為誰,曰:狄仁傑也。有鄰云:狄公是亡舅,欲得一見。吏令門者為通。須臾,召入。仁傑起立,見有鄰,悲哭畢,問:汝得放還耶。呼令上坐。有佐史過案,仁傑問是何案,云:李適之得宰相。又問天曹判未,對曰:諸司並了,已給五年。仁傑判紙餘,方畢,回謂有鄰:汝來多時,屋室已壞。令左右取兩丸藥與之:持歸,可研成粉,隨壞摩之。有鄰拜辭訖。出門十餘里,至一大坑,為吏推落,遂活。時炎暑,有鄰死經七日方活,心雖微暖,而形體多壞。以手中藥作粉,摩所壞處,隨藥便愈。數日能起,崇簡召見,問其事,嗟嘆久之。後月餘,李適之果拜相。

《奇事錄》:洛陽人朱化者,以販羊為業。唐貞元初,西行抵邠寧,迴易其羊。有一人見化謂曰:君市羊求利,當求豐贍,君見羊之小者,以為不可易也。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貨而大,其利不亦溥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則利厚也,羊少則利寡也。化然之,乃告其人曰:爾知有小羊,我當盡易之。其人數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雜為群,迴歸洛陽。行至關下,一夕所易之小羊,盡化為鬼而走。化大駭,莫測其由。明復往邠寧,見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將執之詣官府。其人曰:我何罪也。化曰:爾以小羊迴易,我驅至關下,盡化為鬼,得非汝用妖術乎。其人曰:爾販賣群羊,以求厚利,殺害性命,不知紀極,罪已彌天矣。自終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當與群羊執爾而戮之。言訖而滅,化大驚懼,尋死於邠寧焉。

《酉陽雜俎》:贍披國有人牧羊千百餘頭。有一羊離群,忽失所在,至暮方歸。形色鳴吼異常,群羊異之。明日遂獨行,主因隨之。入一穴,行五六里。豁然明朗,花木皆非人間所有。羊於一處食草,草不可識。有果作黃金色,牧羊人竊一將還,為鬼所奪。又一日,復往取此果,至穴,鬼復欲奪。其人急吞之,身遂暴長。頭纔出,身塞於穴。數日化為石也。

《裴鉶傳》:奇崔煒墜枯井中,跨蛇而去。觸一石門,有小青衣出而笑曰:玉京子送崔家郎君至矣。煒乃叩首,求歸女曰:羊城使者少頃當來,可以隨往。逡巡,有日影入照坐中。煒因舉首,見一穴,隱然睹人間天漢。遂有白羊,自空冉冉而下,須臾至座。背有一丈夫,衣冠儼然。女酌醴飲使者曰:崔子欲歸番禺,願為挈往。使者唱喏,瞬息出穴,履於平地。遂失使者與羊所在。《雲仙雜記》:茅山野人,見一使者異服牽一白羊。野人問:居何地。曰:偃蓋山。隨至古松下,而沒松形果如偃蓋意,使者乃松樹精,羊乃茯苓耳。

《廣異記》:長安楊氏宅恆有青衣婦人,不知其所由來。每上堂,直詣諸女,曰:天使吾與若偕女。悉驚畏而避之,不可,則言詞不遜。所為甚鄙,或裸體而行,左右掩目。因出外間,與男子調戲,猛而交穢,擒捕終不可得。一日,悉取諸女囊中襟衣,暴置庭前。女不勝其忿,極口罵之。遂大肆醜言,發其內事,纎毫必盡。如此十餘日。呼神巫,以符禁逐之,巫去輒來,悉莫能止。乃徙家避之。會楊氏所親自遠而至,具為說之。此人素有膽,使獨止其宅。夜張燈自臥,婦人果來。偽留之寢宿,私匿其所曳綠履。求之不得,狼狽而去。取履視之,則羊蹄也。以計尋之,至宅東寺中,見長生青羊,而雙蹄無甲,行甚艱蹶。贖而殺之,其怪遂絕。

《逸史》:長安城南,曾有僧至日中求食,偶見一女子採桑樹上,問曰:此側近何處有信心,可乞飯者。女子曰:去此三四里,有王家,見設齋次,見和尚來必喜,可速去也。僧隨所指往,果見一群僧,方就坐,甚慰。延入,齋訖,主姥異其及時至也,問之,僧具以實告,主人夫妻皆驚曰:且與某同往,訪此女子。遂俱去,尚在桑樹上,乃村人盧叔倫女也。見翁姥,遂趨下,棄葉籠奔走歸家,二人隨後逐之。到所居,父母亦先識之。女子入室,以床扃戶,牢不可啟。其母驚問之,曰:某今日家內設齋,有僧云小娘子遣來,某作此功德,不曾語人,怪小娘子知,故來視看,更非何事。其母推戶遣出,女堅不肯出。又隨而罵之,女曰:某不欲見此老兵老嫗,亦豈有罪過。母曰:鄰里翁婆省汝,因何故不出。二人益怪厚祈請之。女忽大呼曰:某年月日,販胡羊父子三人今何在。二人遂趨出,不敢迴顧。及去,母問之,答曰:某前生曾販羊,從夏州來,至此翁莊宿,父子三人並為其害,劫其資貨。某前生乃與之作兒,聰黠勝人,渠甚愛念。十五患病,二十方卒,前後用醫藥,已過所劫數倍。渠又為某每歲亡日作齋,夫妻涕泣,計其淚過三兩石矣。偶因僧問乞飯處,某遂指導之耳,亦是償債了矣。翁姥從此更不復作齋也。

《括異記》:有人好食羊頭。嘗晨出見一羊頭,人身衣冠甚偉。曰:吾未位之神也,其屬在羊爾食羊頭甚多,故來取汝。若輟食則已不然,吾將殺汝。其人懼不復食羊。

《雲南通志》:昔有人善吹笛。牧羊於桃樹江畔。忽見龍女迎牧羊者,驅羊隨入,其羊皆化為魚。因號為羊龍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