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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八十二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八
宋鄭樵奧論〈河圖八卦大衍之數 論先天後天之易 論易取變易之義 卦辭作於文王 爻辭作於周公 上下經辨 大象之義 卜筮 無咎悔亡〉
沈該易小傳〈明例 上下經〉
呂祖謙古周易〈上下經 彖上傳第一 彖下傳第二 象上傳第三象下傳第四 繫辭上傳第五 繫辭下傳第六 文言第七 說卦傳第八 序卦傳第九 雜 卦傳第十〉
程迥周易古占〈太極第一 兩儀第二 四象第三 八卦第四 重卦第五 變卦第六 占例第七 占說第八 揲蓍詳說第九 一卦變六十四卦圖第十 天地生成數配律呂圖第十一 乾坤六爻新圖第十二〉
經籍典第八十二卷
易經部總論八
宋·鄭樵《奧論》《河圖八卦大衍之數》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河圖四十有五,虛十而不用,何也。蓋十數雖不用,然一與九為十,二與八為十,三與七為十,合居中之五數,縱橫皆十五。是知十數不用之中,有至用者存焉。河圖之數,四十五,而八卦之數三十有六,虛九數而不用,何也。蓋九數雖不用,然乾之與坤,其數則九〈乾三坤六〉;震之與巽,其數則九〈震五巽四〉;坎之與離,其數則九〈坎五離四〉;艮之與兌,其數則九〈艮五兌四〉。是知九數不用之中,有至用者存焉。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虛五數而不用,何也。蓋五數雖不用,然天一生水,加五為六,故曰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加五為七,故曰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加五為八,故曰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加五為九,故曰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加五為十,故曰地十成之。是知五數不用之中,有至用者存焉。易之為數,無往而不合,何疑九數之不可為河圖,十數之不可為洛書哉。
《論先天後天之易》
先天始于復、姤,終于剝、夬,此伏羲之易也。後天始于乾、坤,終于未濟,此文王之易也。先天之易,取乾坤離坎居四正位者,取其純乎乾、純乎坤、純乎中虛、純乎中滿也。反對純乎一卦也。後天之易,以坎離震兌居四正位者,取其金木水火土之正炁,生民日用之不可無也。嘗謂,先天者,易之道;後天者,易之書。《繫辭》首篇,便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至變化見矣。此言先天自然之易,次言聖人說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至剛柔者,晝夜之象,此言後天已然之易。先天得于伏羲,歷數千載,更文王、周公、孔子不以語人,而其圖獨傳于希夷先生,何也。蓋未有此易,先有此象。未有此數,先有此理。昔者伏羲之作易,其示諸人,蓋特以象云耳。而理與數皆不傳焉。非祕之也,聖人以為天地之數,後世必有因象而發明之者,不可以一人之見,遽盡其蘊。是以文王作卦辭以明理,周公孔子作爻彖象大傳之辭以明理,而大衍五十之數,參天兩地之數,五行生成之數,亦由是而間見也。而理與數之學興,而伏羲六十四卦見其畫,未曉其象,于是希夷陳先生始發之以示斯世。其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只此十六字,邵康節得之于希夷,將啟手足之日,又為圖以示人。參之《繫辭》所載,則六十四卦,伏羲之前已具矣。此上繫以先天之易為之旨,而下繫又序十三卦之制作于其後者,此也。後天文王之易,必以離坎震兌居四正,而處乾位于西北,坤位于西南者,何也。曰:以天地之象言之,水火金木,天地之正氣,生民之日用不可無,故以坎離震兌居四正位辰極,居北而少西,天神之所宅也。崑崙居西而少南,地祗之所舍也。故西北為乾,而西南為坤也。搖蕩萬物莫如風,一氣自東而南,故東南為㢲。五嶽之尊莫如泰嶽,地形自北而東,故東北為艮。此皆象之大者。若以理而論之,乾居西北,父道也。父道尊嚴,嚴凝之氣盛于西北。西北者,萬物成就肅殺之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養育萬物,萬物之生盛于西南。西南者,萬物長養茂盛之方也。坎艮震方位次于乾者,乾統三男,而長男用事也。巽離兌方位夾乎坤者,坤統三女,而長女代母也。若以氣而論之,西北盛陰用事,而陰氣盛矣,非至健莫能與爭,故陰陽相薄,曰戰乎乾而乾位焉,戰勝則陽氣起,故坎險以一陽犯眾陰,而位乎北。萬物于此時,方以用藏受納為勞,故曰勞乎坎。艮者,止也,東北之卦也。物來地上,將出而止,待春之謂也。此萬物之所以成終成始,故曰成乎艮。物之始生,動出乎震,潔齊乎巽,故曰出乎震,齊乎巽。至南方得明而相見,故曰相見乎離。坤者,地也,萬物致養乎地,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以成就為說,故曰說言乎兌。此文王後天之易次序也。夫易有體、有用、有常、有變,此後天所以異于先天也。
《論易取變易之義》
易之為道,何道也。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之大者,莫如日月,故聖人取日月二字而為易,而其義則取變易之易也。孔穎達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者,變易也,不易也,簡易也。孔取《易緯》之言以為疏,胡安定辯其非,曰:易者,專變易之義。蓋變易之道,天人之理也。程伊川曰: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二公有取于變易之義,吾夫子已于《大傳》而發明之矣。既曰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又曰一闔一闢謂之變,又曰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又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唯變是適。易不可以形拘,不可以跡求,與陰陽相為變化消息,無有終窮。故取日月之名,變易之義,謂之易。
《卦辭作於文王》
陸德明曰:宓羲因河圖而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十翼》。三聖不數周公,以父統子業也。宓羲初畫八卦之時,一卦雖有陰陽之象,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乃謂之卦。初有三畫,猶以為未足以盡萬物變通之理,必重為六畫,而後天下之能事畢矣。故曰:六爻成卦。《易緯》曰:卦者,掛也。言垂掛物象以示人,故謂之卦。《卦辭》亦謂之:《繫辭》言,文王繫屬,其文辭於逐卦之下,亦謂之𦅸辭。𦅸者,抽也。言抽出易中吉凶悔吝之事,謂之𦅸。《易繫》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蓋謂文王遭羑里之拘,而作卦耳。此《卦辭》為文王之明驗也。
《爻辭作於周公》
周公被流言之變而作《爻辭》,故於三百八十四爻,各有辭,傚天地陰陽、君臣人事、萬物變化之理,盡矣。爻辭之中,如入於穴,不速之客來。如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如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搜檃其辭,使世人觀之,其言若出於無心者,實皆至理之所寓,特聖人不能遽以告人耳。此非周公不能作也。《爻辭》亦謂之:《繫辭大傳》言,繫辭者五,皆指《爻辭》為《繫辭》,謂周公繫屬,其辭於逐卦之下,故亦謂之《繫辭》。惟《爻辭》為周公作,故多文王已後事。升之六四,王用亨于西山。明夷之六五,箕子之明夷。彖文曰:以蒙大難,文王以之。既濟之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小過之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詳此諸文,《爻辭》作於周公,無疑矣。
《上下經辨》
孟喜易本分上下經,是孟喜以前已題經字,或謂文王易卦本分上下經。《前漢·藝文志》只曰作上下篇經字,為後人所加,非因孟喜而然也。上經首于乾坤,蓋天道也,父母之道也。下經始于咸恆,蓋人道也,夫婦之義也。天道莫大于日月,故以坎離終焉。人道莫貴于水火相濟,而終以既濟未濟。上經以乾坤坎離包始末,下經以震艮巽兌間于其中。非他也,以所受而推之也。見于《序卦》。上經三十而下經三十四者,非他也,以反對推之也。上經三十卦之正者有六,如乾≡≡、如坤☷☷、如大過☱☴、如頤☶☳、如坎☵☵、如離☲☲,皆一定而不易也。卦之反者二十有四,如屯反而蒙,需反而訟,實以十二卦反而為二十有四也。正者六,反者十二,共十八卦。下經三十四卦之正者有二,如中孚☴☱,如小過☳☶,二卦皆一定不易。卦之反者三十有二,如咸反而恆,遯反而大壯,實十六卦反而為三十二卦也。正者二而反者十六,亦十八卦。以十八卦之反正而論,則上下經實無多少之別矣。上下經各十八卦,共三十六卦,正合八卦之數也。
大抵六十四卦之中,一陰五陽者,其卦十有二。二陰四陽者,其卦二十有四。三陰三陽者,其卦二十。是為反對。變卦五十有六,乾陽坤陰,離二陽,坎二陰,頤二陽,中孚二陰,小過二陽,大過二陰,是謂反對。不變者凡八卦耳。
《大象之義》
宓羲之始畫八卦也,特示人以象而已,而理與數皆不係焉。故《繫辭》十三卦之制作,無非觀象于易而為之。即離之象而為網罟,即渙之象而為舟楫,即乾坤之象而為衣裳,即大壯之象而為宮室,可也。至夫子以天地山澤風雷水火八者,盡六十四卦之象。夫子取名不一,有以氣言者,泰否也。有以理言者,損益也。有以物言者,井鼎。有以形言者,噬嗑。有取名于畫者,剛浸長為二陽之臨,柔浸長為二陰之遯。有取名于字者,咸,感也,無心以感天下,謂之咸。兌,說也,說民之道不以言,故謂之兌。有取爻之動,柔進而履剛,故謂之履。剛反動于下,故謂之復。有取二卦之象者,如水上火下為既濟,水上山下為蹇卦之名,不一,夫子必欲以八者之象而盡之,使皆明出地上。晉地中生木,升山下出泉,蒙火在天上,大有可也,而震坎為屯為解,則曰雲雷。屯雷雨作解,震離為雷電,豐亦為雷電,噬嗑。蓋為雲為雨者,屯解也,欲明屯者難之未解,故謂之雲雷。欲明解者難之已解,故易為雷雨。豐取象于明,以動噬嗑,取義在于頤中有物,皆不在于雷電,故均謂之雷電,不以上下別也。以至坎下兌上而為困,分明取于澤中有水。今曰澤無水,困,蓋非無水不足見困之義。雖以有為無,亦可也。聖人言象,如斯而已矣,何嘗泥于一象而不知變哉。故頤中有物謂之噬嗑,而日中為市亦取之噬嗑。飛鳥之象謂之小過,而杵臼之制亦取諸小過。乾為龍而震亦謂之龍,坤為馬而乾亦為馬,是知不可以一端求,一節取也。大抵易具萬象,不特如《繫辭》所述十三卦制作而已。如井田之法取於師,封建之法取于比,禘祫之禮取于觀,作樂取于豫,宗廟取于渙。觸而長之,易具萬象。則一卦不止于一象,如此可以類推矣。
《卜筮》
蘇子曰:挾蓍布卦,以分陰陽,而明吉凶。此曰者事,非聖人之道也。吁,《周禮》有筮人大卜掌三易之法,而《洪範》亦有稽疑是占筮之學,其來尚矣。特用之者有善未善耳。夫卦之與爻,有體本吉者,有反而後吉者,其相為倚仗,而占驗不可不知。卦之本吉,豐泰既濟之類是也。反之而後吉者,否屯未濟之類是也。爻之本吉者,乾之飛龍,坤之黃裳之類是也。反之而後吉者,上九亢龍,上六龍戰于野之類是也。知此而後可以言卜筮矣。蓋嘗論之,世人顛倒于利欲之場,終日戴天履地,行不祥之事,而無所憚。至丘社則斂衽而過之終日,言動擬議,不出于易而不知畏。至露蓍而得𦅸辭,則敬而信之。吁,以此用心,宜乎。蓍龜之不驗也,至哉。橫渠之言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此言盡之矣。然則將如之何。曰:今之占驗者,當察其所占之人,當究其所主之事。昔者穆姜之得比之隨,自知其必死于辱,卦非不吉也,元亨利貞。穆姜不足以稱之也。南蒯得坤之比,君子知其不免于咎,爻非不吉也,黃裳元吉。南蒯不足以當之也。此其所謂觀其所占之人。泰之為卦,天地氣交之卦也。而占父者,憂之父入土也。歸妹之卦,男女室家之別也。而占母者,憂之女之終也。此所謂當究其所主之事。如吉者遽謂之吉,凶者便謂之凶,此其挾策布卦,為日者之事。非善明理之君子也。
《無咎悔亡》
易畫而後有卦,重而後有爻,動而後有變。變者,得失之機、吉凶之先見者也。是以君子貴乎善用。六經皆載聖人之道,而易著聖人之用。何謂用,處治處亂,宜進宜退;處晦處明,宜剛宜柔;處上處下,宜為宜否;夫是之謂用。自易之始作而觀之,有吉有凶、有悔有吝、有可為而不可為。自易之既作而觀之,則六十四卦,未有一卦不可為也。三百八十四爻,未有一爻之不吉也。易之爻辭,有所謂無咎者,夕惕若,厲無咎之類是也。所以有咎,為不惕也。夕惕則無咎矣。所謂悔者,亢龍有悔之類是也。所以有悔,為其亢也。不亢則無悔,無悔則吉也。有所謂吝者,即鹿無虞,往吝之類是也。所以有吝,為其往也,不往則無吝矣。有所謂凶者,師出以律,否,臧凶之類是也。所以有凶,為其不律也。以律則無凶,無凶則吉矣。是謂事雖非吉,能從聖人之訓,則反為吉矣。故曰:六十四卦,未嘗一卦不可為也。三百八十四爻,未有一爻用之不吉也。是故君子于易,貴乎善用。將欲養身,則頤不可不知。將欲正家,則家人不可不知。將欲用兵,則師不可不知。將欲決獄,則噬嗑不可不知。每事常取法于易,則無往不吉,焉有凶咎悔吝也哉。
沈該《易小傳》《明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其太極未判,有一而未形者乎。及其一已形,而奇耦分,於是兩儀生焉。聖人因奇耦之始,而為兩儀之象。因三才之道,而立乾坤之體。乾坤始交,而八卦生焉。八卦相盪,而六十四卦成焉。皆由變之所生也。故乾之三爻交於坤,則變而為震、為坎、為艮。坤之三爻交於乾,則變為巽、為離、為兌。此乾坤之變,而生八卦也。乾宮之變,一世為遇,二世為遯,三世為否,四世為觀,五世為剝,遊魂為晉,歸魂為大有。坤宮之變,一世為復,二世為臨,三世為泰,四世為大壯,五世為夬,遊魂為需,歸魂為比。震巽坎離艮兌六宮之變,大率皆然。此八卦之變,而生六十四卦也。六十四卦之變,一卦之中,六十四卦具焉。其變四千九十有六,而卦有四時推遷之異,爻有五行生剋之殊,參伍錯綜,非巧歷之所能計,此卜筮之占吉凶休咎之應,所以無窮也。歷觀古人之用易筮,皆用爻變以斷吉凶。其爻變之法,大略可見。如震之為車{{Annotation|見《國語》公子重耳在泰筮得屯之八}}、為殺〈見閔公元年畢萬筮仕于晉遇屯之比〉,坎之為勞〈見《國語》同前〉、為法〈見宣公十二年晉楚戰于邲〉,坤之為眾、為順、為文〈見《國語》同前〉,離之為言、為牛、為鳥〈見昭公五年穆公之生筮得明夷之謙〉,艮之為門庭,坤之為布帛〈見莊公二十二年陳厲公生敬仲筮之遇觀之否〉,風為天,於土上則為風,而行著於土〈同上〉,天為澤,以當日則為天子降心以逆公〈見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將納王遇大有之睽〉,震而為坤,則為車從馬〈見閔公元年畢萬同前〉。坎而為兌,則為川壅澤〈見宣公十二年同前〉。離而為艮,則為火焚山〈見昭公五年同前〉。坎而為巽,則為風隕妻〈見襄公二十五年崔武子卜取東郭偃之姊〉。亦有捨正體而取別體者。如觀之否,周史以為有山之材〈見前莊二十二年陳厲公事自二至四有艮象〉。震之復,漢儒以為有坎之象是也。〈《前漢·五行志》《京房易傳》曰:震遂泥,國多麋釋者。謂自三至五有坎象,四在水中,故為泥〉有得二卦而取合體者。如正屯悔豫是也。〈公子重耳在秦筮得正屯悔豫內卦曰正外卦曰悔震下坎上為屯坤下震上為豫得此二卦震在屯為正在豫為悔爻皆無為故合二卦而言之也〉或有一卦而多變,則以變卦為斷。如晉成公之歸,遇乾之否,知其君之三出。有六爻皆為變,則以本卦而言。如秦伯納公子重耳,遇泰之八,知其事之必濟。凡此之類,爻變之大例也。觸類而長之,則思過半矣。
《上下經》
《乾鑿度》曰:乾坤者,陰陽之根本、萬物之宗祖也。為上篇首者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所以終始萬物,故坎離以為終,所以明天道也。咸恆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承祖宗,為天地主也。為下經首者貴之也。既濟、未濟為厥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蓋物不可終,理不可極。王者則天而行,與時消息,不可安而忘危,存而忘亡,所以明人事也。又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經,象陽陰也。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陰道不純而耦,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予嘗考之,卦皆以俯仰相次,上下經各畫十八卦,上經乾坤頤大過坎離,皆無俯仰之對。下經獨中孚小過二卦無對。故多寡之數,自然不同,非取陽三陰四之數也。卦以俯仰相次者,明陰陽代謝、吉凶失得之相反復,變易不窮之義也。上下經略畫十八卦,十有八變之象也。十有八者,乾六奇坤六耦,共十有八也。其爻之本乎一三五,為九,乾數也。以二乘之,得十有八,陽中之陰也。二四為六,坤數也,以三乘之,亦十有八,陰中之陽也。震坎艮皆五畫,合乾亦成十有八。巽離兌皆四畫,合坤亦成十有八。故十有八者,乾坤之數,奇耦之全,莫出於此也。
呂祖謙《古周易》《上下經》
案《前漢·藝文志·易經十二篇》,顏師古曰:上下篇及十翼,故十二篇。杜預《春秋左氏傳集解》後序曰:汲郡汲縣有發舊蒙者,大得古書《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于時,仲尼造之于魯,而未播之于遠國也。然則戰國時,易固分上下經矣。《繫辭上傳》曰: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謂二篇,即上下二篇也。然則孔子時,易固分上下經矣。以此考之,易經之分上下,必始于文王作《周易》之時。近世晁氏編古周易,乃合而為一,且謂後人妄有上下經之辨,何其考之不詳哉。
《彖上傳第一》《彖下傳第二》
卦下之辭為彖。唐孔氏曰:卦辭,文王所作。漢上朱震曰:文王卦下之辭,謂之彖。孔子序述其彖之意而已,故名其篇曰彖。使文王卦下之辭不謂之彖,孔子何為言,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夫子自謂如此,非遜,以出之之義也。經,文王、周公所作也。傳,孔子所作也。司馬談《論六經要指》,引天下殊塗而同歸,一致而百慮,謂之《易大傳》。班固:謂孔子晚而學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傳即十翼也。前漢六經與傳皆別行,至後漢諸儒作註,始合經傳為一耳。今王弼注本,首卷題曰《周易上經·乾傳》,餘卷亦然,有泰傳,噬嗑傳,咸傳,夬傳,豐傳之名,蓋弼所用者,鄭氏本,鄭氏合彖傳象傳于經,故合題之耳。漢上朱氏曰:魏高貴鄉公問博士淳于俊曰:今彖象不連經文,而注連之,何也。俊對曰:鄭康成合彖象于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孔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則鄭未注六經之前,彖象不連經文矣。自大哉乾元以下,彖之傳也。自鄭康成合彖象于經,故加彖曰、象曰以別之,諸卦皆然。
《象上傳第三》《象下傳第四》
爻下辭謂之象。唐孔氏曰:爻辭多文王後事。升卦六五,王用亨于岐山。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皆文王後事也。故諸說皆以為爻辭出于周公。馬融、陸績等並同此說。大象,卦畫是也。天地水火雷風山澤,觀卦畫則見其象也。大象之辭,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類。小象釋周公之辭,如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之類。皆象之傳也。
《繫辭上傳第五》《繫辭下傳第六》
易始有卦畫而已。文王繫之以卦辭,周公又繫之以爻辭。故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至于孔子所作,則繫辭之傳也。案陸氏音釋文王肅本,作繫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此蓋鄭元未合經傳前標題之舊也。
《文言傳第七》
漢上朱氏曰:王弼以文言附於乾坤二卦。案淳于俊謂,鄭康成合彖象于經,不言合彖象文言于經,則朱氏之說是也。
《說卦傳第八》《序卦傳第九》
《雜卦傳第十》〈按此三條無解〉
自康成、輔嗣合彖象文言于經,學者遂不見古本。近晁氏編古周易,將以復于其舊,而其刊補離合之際,覽者或以為未安。祖謙因晁氏書,參考傳記,復定為十二篇。篇目卷帙,一以古為斷。〈按此係總跋附見說卦序卦雜卦傳後者〉
程迥《周易古占》《太極第一》
太極者,乾坤未列,無象可見。大衍未分,無數可數。其理謂之道,其物謂之神。莊子謂:道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者,非也。太極與道,不可以差殊觀也。是故道之超乎象數,則為太極。行乎象數,則為乾坤。一出一入,皆道也。雖然以時論之,不必求諸天地開闢之先。今一晝一夜,陽生於子,陰生於午,蓋有不倚于陰陽而生陰陽者也。太極者,大中也。非若日之中而有昃,國之中而有外,位之中而有上下。太極無方無體,其所謂中者,因陰陽倚于一偏而後見也。先儒謂天地未分,元氣混而為一。老子謂道生一,是也。故說者謂太極已見,氣也,非無也。胡不以在物者驗之乎。當乾未資始,惡可謂之有一。氣未麗天,又惡可謂之有一。故一物具天地之理。明乎此,則可以探易之原矣。
《兩儀第二》
兩儀者,乾坤之初畫也。大衍三變而得之者也。《爾雅》曰:儀,匹也。言陰陽之相匹也。自太極而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其麗於數者,皆逓升而倍之。則兩儀為乾坤之初畫,可知矣。劉牧以一二三四為兩儀,既兩矣而四之,可乎。先儒以天地為兩儀。或謂天地為乾坤之象,四象所生,八卦之二爾。蓋不知兩儀為乾坤之初畫,八卦為乾坤三畫之相變,故也。
《四象第三》
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大衍六變而得之者也。所以配陰陽老少之分也。劉牧以九六七八為四象。夫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謂之九六七八矣,即數也,非象也。先儒以金木水火為四象。夫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是四者既有定形,嘗以配乾巽坎離矣,即器也,非象也。或以神物變化,垂象圖書為四象。然上與兩儀,下與八卦,不相連屬。故曰: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
《八卦第四》
八卦者,乾坤初二三相錯而成也。大衍九變而得之者也。既已小成,則三才之理備矣。配之以八物,位之以八方,所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者,具矣。
《重卦第五》
陰陽之運,極六月而反,此八卦不得不重也。今每卦之下,曰某下某上,是三畫之卦相配而六也。然麗於數者,亦遞升而倍。故以兩儀乘八卦,至四則其別,一十有六,此大衍十有二變得之。以四象乘八卦,至五則其別三十有二,此大衍十有五變得之。以八卦乘八卦,至上則其別六十有四,此大衍十有八變而成卦也。
《變卦第六》
六畫既成,六十四卦既具,若夫極數之占,則有變卦存焉。其初列六十四卦,以兩儀乘之,其別一百二十八。其二以四象乘之,其別二百五十六。其三以八卦乘之,其別五百一十二。其四列內卦之數,復以兩儀乘之,其別一千二十四。其五復以四象乘之,其別二千四十八。其六復以八卦乘之,其別四千九十六。故朱震曰:《周易》以變者占,一卦變六十四卦,六十四卦變四千九十有六。此皆出于加一倍法也。
《占例第七》
六爻不變,以卦彖占,內卦為貞,外卦為悔。
《春秋左氏傳》: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元遇屯,曰利建侯。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遇蠱,曰貞,風也,其悔山也者,是也。
一爻變,以變爻占。
閔元年,畢萬筮仕,遇屯之比,初九變也。蔡墨論乾曰:其同人,九二變也。僖二十五年,晉侯將納王,遇大有之睽,九三變也。莊二十二年,周史筮陳敬仲,遇觀之否,六四變也。昭十二年,南蒯之筮,遇坤之比,六五變也。僖十五年,晉獻公筮嫁伯姬,遇歸妹之睽,上六變也。他倣此。
二爻三爻四爻變,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
《國語》:重耳筮尚得晉國,遇貞屯悔豫,皆八,蓋初與四五,凡三爻變也。初與五用九變,四用六變,其數
不純。其不變者二三上,在屯為八,在豫亦八,故舉其純者而言,皆八也。下章詳出。
五爻變,以不變爻占。
襄九年,穆姜始往東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蓋五爻皆變,唯八二不變也。劉禹錫謂: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是也。然謂八非變爻,不曰有所之。史謂艮之隨,為苟悅于姜者,非也。蓋他爻變,故之隨惟之隨,然後見八二之不變也。杜征南引《連山》《歸藏》,以七八占,其失遠矣。
六爻變,以乾坤二用為例。此占法之大略也。若神而明之,則存乎其人。
昭二十九年,蔡墨對魏獻子曰:在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此六爻皆變也。
《占說第八》
重耳筮尚得晉國,遇貞屯悔豫,皆曰利建侯。屯初九,無位而得民,重耳在外之象。九五雖非失位,而所承所應者,皆嚮。初九,惠懷無親之象。至豫,則九四為眾陰所宗,無有分其應者。震為諸侯,坤為國土,重耳得國之象,利行。師,一戰而霸之象。九四,總眾陰以安土,〈原本有闕〉之總髮以莊首,重耳率諸侯以尊周室之象。〈闕〉穆姜比于叔孫僑如欲廢成公,僑如敗,遷穆姜于東宮,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其辭曰: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腓附下體,六二隨九三,當艮止之時,上下不相與,不見拯者也。艮之隨,亦隨之。艮其辭曰:係小子失丈夫,應九五順也。宜應而失乘,初九逆也。宜失而係,且諸爻皆動,以明八二之不動,不可出矣。
閔元年初,畢萬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縶,遇屯之比。史朝曰: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孟將不列于宗,其筮同而占異者,事不同故也。非忠信之事,遇黃裳元吉,反以為凶。則占法大概可知已矣。
孔子筮易,遇賁,愀然色不平。貞離文明,柔中而當位,其君位止而不應,此聖人道不行于當世之象。孫權聞關羽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為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故有是象。
《緯書》有以世應占者,以八純卦自初變為某宮一世,卦以至于五,其上爻不變,復變第四爻,為遊魂,其後舉內卦三爻,同為一變,為歸魂。是故一卦變八卦,其不相通者,五十有六。按易經六爻,皆九六用變。今乃上爻不變,五既變而不復,自四而下,所復不同體。天地之撰,配四時之變通者,如是乎。以其為數不密,故不得不用六神以配時日,由是與辭象乖矣。陸德明引此以附《易音辨》,劉禹錫解貞屯悔豫之說,非也。若納甲卦氣之類,皆出《緯書》,不能合于正經。今不取《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變者占,非也。《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也。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衛元之筮遇屯,曰利建侯。是《周易》或以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父,敬如君所,此固二易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山》《歸藏》,或以變者占也。
大衍初揲扐一二三者為少,扐四者為多,是少者三而多者一也。或以錢寓多少之數,雖適平而非陽饒陰乏之義。
奇數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數有六有七有八有九,而五與十不用。故成易者,無非四營也。
或曰:九變六,六變九,非也。九當變八,六當變七。何以言之。《國語》董因為晉文公筮,遇泰之八,謂初二三。以九變八,而四五上不變,為八。故曰泰之八也。唐人張轅作《周易啟元》曰:老陽變成少陰,老陰變成少陽。蓋與此合。
八衍〈闕〉數,七衍蓍數,九六不極其衍,故發揮而為爻也。
貞者靜而正,悔者動而過。動乎外,豈皆有悔哉。曰有戒懼之義焉。
大舜志定謀同,然後用筮。揚雄曰:不以其占,不如不筮。王通曰:驟而語易,則玩神。其旨一也。
一卦變六十四卦,一爻變六十四爻。謂如乾初變姤,則自二至上亦變。姤之九,不待本爻變,而後謂之變也。二篇之中,其變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天地數衍爻數,一不用,二衍三,四衍十六,五衍二十五,六衍三十六,七衍四十九,八衍六十四,九衍八十一,十衍百。以上積為三百八十四爻。
《揲蓍詳說第九》
蓍四十九,分於兩手,掛一於左之小指,以左手之半四揲之,歸其奇于扐。扐,指間也。復以右手之半,四揲之,再扐,是為十有八變之一扐。揲之扐,不五則九。第二、第三揲之扐,不四則八。八九為多,四五為少。三少得老陽之數九,三多得老陰之數六。兩多一少,得少陽之數七。兩少一多,得少陰之數八。皆取過揲之策而四之也。
第一揲,左手餘一,或餘二,或餘三,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五,是少也。左手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九,是多也。
第二揲,取第一揲所餘之數,或四十四,或四十,復分二掛一揲之以四,歸奇于扐。又再扐以求之左手者,餘一,或餘二,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四,是少也。餘三,或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八,是多也。第三揲,取第二揲所餘之數,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如第二揲求之左手,得一二為少,三四為多,是故三少之餘,其策三十有六,故四之而得九,謂掛與扐者,十有三也。三多之餘,其策二十有四,故四之而得六,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五也。兩多一少之餘,其策二十有八,故四之而得七,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一也。兩少一多之餘,其策三十有二,故四之而得八,謂掛與扐者,十有七也。
以上三變,然後一畫,立其三變之間,其別有六十四。老陽十二,老陰四,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是故以四營之,而得一三五七之數,皆天數也。蓍得天數,故能圓而神。卦得地數,曰兩儀,曰四象,曰六爻,曰八卦。故能方以智。今詳推變數為之圖,只點左手扐數,其掛與右手,即此可推。皆自下而之中,自中而之上。以傚爻畫云三少為老陽者,十二謂四營得天三之數。積有數一百八,其策四百三十有二。
右陰陽各九百九十二策,合為一千九百八十有四策,是為一爻之變數。總六爻之變,得萬有一千九百四策。內爻位當三百八十四。二篇之策當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位數也者,合九六而一之也。策數也者,離九六而分之,而又四營之也。太元始于八十,終于五十四,并始終七十二為一,〈闕〉與此義同。
《一卦變六十四卦圖第十》乾
一爻變者六 姤 同人 履 小畜
大有 夬
二爻變者十五 遯 訟 巽 鼎
大過 無妄 家人 離 革 大畜中孚 睽 兌 需 大壯
三爻變者二十 否 漸 旅 咸
渙 未濟 困 益 噬嗑 隨
蠱 賁 損 井 既濟 節
恆 豐 歸妹 泰
四爻變者十五 觀 晉 萃 艮
蹇 小過 蒙 坎 屯 頤
解 震 升 明夷 臨
五爻變者六 剝 比 豫 謙
師 復
六爻變者一 坤
天地生成數配律呂圖第十一
天一〈子 十一月〉宮 地二〈未 六月〉 徵
〈生水 黃鐘〉 〈生火 林鐘〉
天三〈寅 正月〉 商 地四〈酉 八月〉 羽
〈生木 太蔟〉 〈生金 南呂〉
天五〈辰 三月〉 角 地六〈亥 十月〉 宮
〈生土 姑洗〉 〈成水 應鐘〉
天七〈午 五月〉 徵 地八〈丑 十二月〉商
〈成火 蕤賓〉 〈成木 大呂〉
天九〈申 七月〉 羽 地十〈卯 二月〉 角
〈成金 夷則〉 〈成土 夾鐘〉
右各以所王之方而生五行,而土寄王於辰,其成數皆在生數之後。以其周流於十二辰也。自天一至地十,順序生之,則與律呂上生下生之說相符,而虛無射仲呂為畸數,十二律能生六十。
今以五聲十二律,旋相為宮,考之黃鐘為宮,下生林鐘,徵又上生太蔟,商又下生南宮,羽又上生姑洗角,此天一至天五數也。林鐘為宮,上生太蔟,徵又下生南呂,商又上生姑洗,羽又下生應鐘角,此地六至地十數也。故二均獨無無射仲呂之聲,以十二律各五聲考之,無射自為宮,為夷則之商,蕤賓之角,夾鐘之徵,大呂之羽。仲呂自為宮,為夾鐘之商,大呂之角,無射之徵,夷則之羽。故二均竟無黃鐘林鐘之聲,故曰無射仲呂為畸數也。
《乾坤六爻新圖第十二》
圖之說曰:天形如雞子,地居天之中之半,其勢西北高,東南下。乾,天也。乾之三畫位乎上。坤,地也。坤之三畫位乎下三也者,三才之象也。然天有十二次陰陽,極六月而反,故重乾之三畫於東南方,重坤之三畫於西北方,然後乾初九位乎寅,伏于地。下經曰:陽氣潛藏,是也。處艮之位前,萬物成終始,是也。九二見於地上,見龍在田,是也。九三春時已成,而陽方上行,與時偕行,是也。九四革春而為夏,乾道乃革是也。九五位夏之中,飛龍在天是也。上九夏時已成,而陽已極矣,與時偕極是也。坤之初六,配孟秋之月,陰始凝是也。六二應地上,而當正秋之時,地道光是也。六三一陽猶存,而伏于地下,含章是也。六四純陰用事,天地閉是也。六五處中居下,黃裳是也。陽生於陰中,文在中是也。上六陽將位乎內,陰已極于外,龍戰于野是也。是故二五中爻,位四方之中矣。雖然,陽生於子,故坎位焉。陰生於午,故離位焉。陰陽歷三月而後位,以其被于萬物也。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吾得夏時焉。此連山所以首艮也。又曰:我欲觀商道,是故之宋,吾得坤乾焉。此歸藏所以首坤也。今乾初在艮位,坤初在坤位,三易無異致也。夫明夷之謙,初九變也。左氏載卜楚丘之言,以為旦之日,古人以寅配初,其來尚矣。醫家難經為百刻圖一歲,陰陽升降,會於立春。一曰陰陽昏曉會于艮時。此說與易合舊說不同者,不暇辨也。或難之曰:復卦以初九為主大象,何以稱至日。曰:冬至乃先王朔巡狩之時,是日閉關,無是理也。王曰元后。諸侯曰群后。后通諸侯言侯,無省方之禮也。然則奈何春秋公行書至,自某者八十三,先王于至之日閉關,后于至之日不省方,是也。如今之歇泊假是也。然則何為商旅不行。曰出入關者,給納傳符,關吏有假,則商旅不得行矣。是故陰陽生于子午,已是于坎離之畫。若畫震兌于東西,亦見乾坤始于寅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