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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91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九十一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九

  元黃澤春秋解〈論因事實以考書法〉

  熊朋來經說〈周正考〉

  史伯璿文集〈三正說 改時改月〉

  程端學春秋本義〈春秋綱領〉

經籍典第一百九十一卷

春秋部總論九

元黃澤春秋解

論因事實以考書法

春秋以事實為先,以通書法為主,其大要則在考覈,三傳以求向上之工,而其脈絡則盡在左傳,作三傳義例考以為春秋有魯史書法,有聖人書法,而近代乃有夏時冠周月之說,是史法與聖法俱失也。作元年春王正月,辯又以為說《春秋》有實義有虛辭不舍,史以論事不離傳,以求經不純以褒貶,泥聖人酌時宜以取中,此實義也。貴王賤霸尊君卑臣,此古今通義,然人自為學家自為書,而《春秋》迄無定論,故一切斷以虛辭作筆削本旨,嘗曰:說《春秋》須先識聖人氣象,識得聖人氣象則一切刻削煩碎之說自然退聽矣。其但以為實錄而已者,則春秋乃一直史可修,亦未為知聖人也,其說易有常變而《春秋》則有經有權易,雖萬變而必復于常,《春秋》雖用權而不遠于經,各以二義貫一經之旨,嘗曰:易象與春秋書法廢失之由大略相似,苟通其一則可觸機而悟矣。蓋古者占筮之書即卦爻取物類象懸虛,其義以斷吉凶皆自然之理,乃上古聖人之所為也,文王周公作易時取一二立辭,以明教自九簭之法,亡凡簭人所掌者,皆不可復見,而象義隱微遂為歷世不通之學矣。魯史記事之法實有周公遺制,與他國不同,觀韓宣子之言,可見聖人因魯史修《春秋》筆則筆削,則削游夏不能贊一辭,則必有與史法大異者,然曰:其文則史,是經固不出於史也。今魯史舊文亦不可復見,故子朱子以為不知孰為聖人所筆?孰為聖人所削?而春秋書法亦為歷世不通之義矣,先生所謂廢失之由有相似者,蓋如此。

熊朋來經說周正考

孔子所謂行夏之時見于答顏淵,問為邦者然也,至于因魯史作《春秋》乃當時諸侯奉時王正朔,以為國史所書之月為周正所書之時,亦周正經傳日月自可互証,而儒者猶欲執夏時之說以棄之。譬如孔子言:車豈必止言?殷輅哉小戴記孟獻子之言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此言冬至在周正之春正月,而夏至在周正之秋七月,明堂位所言孟春即建子月,所言季夏六月即建巳月,禮記尚然,況春秋乎?証于左傳可見已若拘夏時,周正之說則正月二月須書冬,而三月乃可書春爾,且如桓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周人用仲冬狩田,此以春正月書之即建子之月,書春也。哀十四年春,西狩亦以周正之春行中冬之狩經,十四年春正月無冰,若夏正春正則解凍矣,惟建子之月無冰,故紀異而書,成元年春二月無冰,襄二十八年春無冰,皆可為証。定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此夏正秋八月而書冬也,若建亥之月則隕霜不為異而亦無菽矣。大抵周人雖以夏時並行豳詩,周禮則然惟春秋魯史專主周正陽生于子,即為春陰生于午,即為秋學者惑。夏時之說謂至朔同日僅見于傳,而經無有也,不思經傳所書月日參考相同,試以僖五年經傳言之,正月辛亥至朔月日,左氏欲以見分至之例,故書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自正月以後日月可証者,經書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傳書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又書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以六十甲子數之,自隔年十二月戊申,晉有申生之事,越三月即正月辛亥朔,魯閏晉難必在正月,故經以春書也,是年歲在丙寅正月,辛亥朔大二月,辛巳朔大三月,辛亥朔小四月,庚辰朔大五月,庚戌朔小六月,己卯朔大七月,己酉朔小八月,戊寅朔大九月,戊申朔小十月,丁丑朔大十一月,丁未朔小十二月,丙子朔大閏十二月,丙午朔小以八月,戊寅朔至甲午。晉圍上陽八月十七日也,由八月甲午數至九月朔,正得戊申由九月,戊申朔至十二月朔除兩小月,該八十八日,故以十二月朔得丙子,其言丙子旦日在尾,以冬十二月而日在尾,此時尾度多在卯且,後逼閏月宜其尚以建戌中氣而合朔于卯之尾宿,所謂九月十月之交者,以夏正言之,所謂冬十二月者,以周正書之,以經傳月日參考可無疑矣。或謂昭二十年己卯傳亦書春,王二月己丑朔日南至自僖五年,至朔同日為始數,至此年得第七章本注以為失閏,按本年十一月乙酉朔,故經于此月有辛卯乃初七日也,閏當在隔年十二月,而在是年八月則正月至七月皆以失閏,而差一月二十一年。庚辰經書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自二月己丑朔數至次年七月壬午,中間為己丑者退小盡八箇月,自壬午去己丑恰退八日,經傳正証相同。觀僖五年,左氏南至之書即孟獻子所謂正月日至也。觀昭二十一年,梓慎日食以對孟獻子所謂七月日至也,冬日至而傳稱春正月,夏日至而經書秋七月,則春秋所書時月皆用周正明甚。

僖五年丙寅正月,辛亥朔日南至,至昭二十年己卯二月己丑朔日南至,今冬至固有在子月晦者,必有閏月逼其後。昭二十年閏在八月注者,以為失閏謂其閏當在日南至之前,則王二月乃王正月矣,注說于理為近,自僖五年丙寅數至二十四年乙酉為一章,又至文十年甲辰為一章,又至宣十一年癸亥為一章,又至成十二年壬午為一章,又至襄十三年辛丑為一章,又至昭元年庚申為一章,又至昭二十年己卯適當一章,宜至朔同日不當一一月朔,所以然者閏宜在隔年之冬,不合在二月之後也。左氏據當時月日而書以見失閏,故于僖五年昭二十年互舉其例,是以三統曆昭二十年作正月己丑朔旦日,南至正月至七月皆以失閏而差,至閏八月乃本年之八月也。

史伯璿文集三正說 改時改月

書伊訓篇元祀十有二月,太甲篇三祀十有二月,蔡氏傳謂:三代雖正朔不同,然皆以寅月起數,十二月者,商以建丑之月為正,故以十二月為正也。

按月數之說,朱子以為改蔡氏以為不改,然以詩七月篇攷之,則凡七月九月之類是自寅月數起,夏正也,觀于流火授衣之言可見矣,凡一之日二之日之類,是自子月數起。蓋周之先公已用此紀候,故周有天下遂定為一代之正朔也,以觱發栗烈之氣候驗之,可見矣。夏正周正同見一詩之中,可見月數之未嘗不改矣。蔡氏不改之說,恐不如朱子之的,當近代惟陳定宇張敷言之論最為分曉,故備其說于後以俟知者之折衷焉。

陳定宇曰:愚按蔡氏主不改月之說,遂謂併不改時,殊不知月數于周而改春隨正,而易證以《春秋》《左傳》。孟子後漢書陳寵傳極為明,著成十年六月丙午,晉侯使甸人獻麥六月,乃夏四月也。僖五年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先是卜,偃言克虢之期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朔必是時也,偃以夏正言而春秋以周正書,可見十二月丙子為夏十月也。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王正月冬至,豈非夏十一月乎?經有只書時者。僖十年冬大雨雪,蓋以酉戌為冬也,使夏時之冬而大雪何足以為異而記之?襄二十八年春無冰,蓋以子丑月為春也,使夏時之春而無冰,何足以為異而記之?春秋祥瑞不錄災異乃載,惟夏時八九月而大雪不當嚴寒而嚴寒,夏時十一月十二月而無冰當嚴寒而不嚴寒,故異而書之耳。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四時田獵定名也。桓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杜氏註曰:冬獵曰狩,周之春夏之冬也。魯雖按夏時之冬,而于子月行冬田之狩,夫子只書曰:春狩于郎。此所謂春非周之春,而何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亦然定十三年夏大蒐于比蒲,魯雖按夏時之春于卯辰之月,乃春田之蒐,夫子只書曰:夏蒐于比蒲。此所謂夏非周之夏,而何次年又書:五月大蒐于比蒲。亦然也,陳寵傳尢明白曰:天以為正,周以為春。註曰:今十一月也,地以為正,殷以為春。註云:今十二月也,人以為正,夏以為春。註云:今正月也,孟子七八月之間,旱等不待多言而明是,三代之正,子丑寅三陽月皆可以春言也。胡氏春秋傳不敢謂王正月為非子月,而于春王正月之春字,謂以夏時冠周月,皆考之不審,安有隔兩月而以夏時冠周月之理?但得四時之正,適冬寒春煖之宜,則惟夏時為然,夫子欲行夏時,蓋答顏子使得為邦,則宜如此耳,豈可但知有夏時之春而不知商正周正之春乎?一陽二陽三陽之月,皆可為春,故三代迭用之以為歲首,以一日論子時,既可為次日,子月豈不可為次年?觀此則三代皆不改月數,與冬不可為春之說陷於一偏明矣。張敷言改月數議曰:或謂三代改正朔無異議,月數之改諸儒議論不一,學者病焉,亦嘗攷之乎。曰:夏商之制,世遠無文不可深究,周制尚可得而言之,謂不改可乎。曰:可何以徵之?四月維夏六月徂暑,周詩甚明謂之改,可乎?曰:可何以徵之?孟子七八月之間,旱春秋正月日南至二月無冰之類是也,然則無定論乎。曰:有間者伏讀春秋,至春王正月竊有疑焉。夫正月固王之正月,如後世史書書正月即時王之正月也,何假稱王竊意必其別有所謂正月者,故稱王以別之,及讀僖公五年晉獻公伐虢以克敵之期問于卜偃,答以九月十月之交,考童謠星象之驗,皆是夏正十月,而其傳乃書在十二月,其改月明矣。又哀公三十年,絳縣老人自實其年稱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于今四百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三之一所稱正月亦是夏正寅月,孔疏甚明文多不載攷之,老人所歷正七十三年,二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日,當盡丑月癸未其傳,乃書在二月其改月又明矣,然卜偃老人併是周人一則對君,一則對執政大夫,其歲月又二事中之切用,非若他事泛言日月,何故舍時王之正月月數而言夏正哉?聽之者亦何故都不致詰?即知為寅月起數哉,因是而知周之正朔月數皆改,必其朝覲聘問頒朔授時,凡筆之于史冊者,即用時王正月月數,其民俗歲時相語之話言,則皆以寅月起數,如後世者自若也,而春秋書王正月以別民俗為無疑。周人之詩,孟子之書,亦各有所取也,不然諸儒之論各執所見主改者,遇不改之文則沒,而不書主不改者遇改月之義,則諱而不錄,終不能曉然相通以祛,學者之惑曰:周以子月為正,為一月信矣,以為春乎。曰:然寒暑反易,可乎?曰:未也,先王之制易姓受命必改。夫正朔易其服色,殊其徽號新民之耳目,以權一時之宜,非謂冬必為春,子之一月便可祈穀上帝矣,便可犧牲不用牝矣,曰:有未安乎?曰:固也。不然夫子不曰:行夏之時矣。周公作禮正月之後不復曰:正歲矣。說正歲者不謂夏得四時之正,殷周不得矣,必有復以子丑之月為正者矣,曰:子謂必其筆之史冊者,則用時王正月月數,伊訓之元祀十有二月矣。蔡氏以為殷正月者,果何月乎?曰:建子月也。殷正固在丑月,然則嗣王祗見及太甲篇之嗣,王奉歸舉不在正月乎,曰:後世嗣王冕服考之顧命,固有常儀何待正月?而放桐之事又人臣大變,周公之聖猶被流言,阿衡之心為如何哉?朝而自怨,夕當復辟,尤不須於正月也,況正月但書十二以虞書正月上日,正月朔旦及秦漢而下例之殷,不其獨無正乎?曰:秦以亥正猶稱十月,不亦同乎?曰:秦正之謬,安足取法?蓋秦於寅月書正歲,首十月其制又異不若殷之全無正也,曰:或者謂晉用夏正,故卜偃老人之言如此則又何說也?曰:是又不然,老人之言在晉文伯後,容或有之,卜偃之言乃獻公之世,是時篡國日淺,二軍始備,晉文未興,齊桓尚在,雖嘗滅霍滅耿,小小得志方朝,周納貢之不暇,亦何敢毀冠裂冕,更姓改物而用夏正哉?然則愚之所見為有據,而春王正月之一辭,今古諸儒不敢輕議者,固著明矣。

按張氏此說與陳定宇之說互相發明,甚善,至於商書再言十二月之辨,尤可以補陳氏之缺,故備錄於此云,或謂:改正朔而不改月數。夏商西周之時皆然,故商以建丑之月為歲首,而書言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又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是,商雖以丑月為正而寅月起數,未嘗改也,愚竊謂以蔡傳推之,固是如此,然敷言之說似亦有理,所礙者即位之年不當稱元祀耳,崩年改元亂世之事不容在伊尹而有之此,是以周之禮証夏商則然耳。然三代之禮至周大備,烏知自周以前亦皆如周之制乎?舜禹即位以孟子推之,當在堯舜既崩三年之後,不知踰年改元之禮將朱均行之乎,將虛其年數俟,舜禹即位而後行乎,是固不可考矣,其他夏商以前禮有不如周之大備者,何限政恐?夏忠商質踰年改元之禮亦至周之文,而後備事固未可知也。蘇氏推周制以律商,亦猶顧命中,推春秋之禮以議召公者,相似召公親與周公,同僚為周公所敬信知禮,乃不得如蘇氏耶!正恐蘇氏以後推前,皆未得為至當耳,蔡氏引春正為不改月數之証亦是以後推前,其得失張敷言已辨之矣,愚奚庸贅

或又謂:因正朔之改而并改月數。周東遷以後,則然春秋所書時月以事考之的于子月起數意者,平王于遷洛之後,稍欲示有所革以新天下之耳目,故因先王正朔之改而并改月數以合之焉,愚竊以為蔡氏主不改月數之說而為春秋所礙故,其援引皆不及春秋,或為此說蓋欲為蔡氏剔撥此礙,會諸經而定為不刊之說也,但此事須得先秦古書為據,方可以決數千載之疑,而取信于來世,今皆無之,而但以意者平王之言發其端殊,未得為定論也,且以夫子之聖能言夏殷之禮,尚以杞宋無徵而不敢從,況今并杞宋之屬無之乎,然則雖有夫子之聖復生于今,若無証據恐亦不敢以意言平王示有所革之事也,平王不能自振事事,因循何以見其獨有志于此一事耶?若唐宋以來,儒者有此等議論皆是臆度附會,不足引以為據也。

書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蔡氏傳云:秦建亥矣。云云且秦史制書謂改年始朝賀,皆以十月起數矣。

秦繼周者也,若改月數則周之十月為建酉矣,安在其為建亥乎?

按周亡于秦昭襄王五十一年乙巳,秦改正朔于始皇二十六年庚辰,當是時周亡已三十六年矣,周在時禮樂已不自天子出,號令已不行于天下,民間私稱已皆是以寅月起數,周既亡矣,則建子之正既不得為時王之制,天下又安有所謂周正者乎?然則秦所謂冬十月者,是因民間私稱夏正而書之無足疑者,此于周改月之說自不相礙,不足以為據也,不知識者以為然否?

書泰誓上惟十有三年春,蔡氏傳云云又按漢孔氏以春為建子之月,蓋謂三代改正朔必改月數,改月數必以其正為四時之首,序言一月戊午既以一月為建子之月,而經又冠之以春,故遂以建子之月為春,夫改正朔不改月數于太甲,辨之詳矣,而四時改易尢為無義,冬不可以為春,寒不可以為煖,固不待辨而明矣。或曰:鄭氏箋詩維暮之春,亦言周之季春于夏為孟春。曰:此漢儒承襲之誤耳,且臣工詩言維暮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於皇來麰將受厥明?蓋言暮春則當治其新畬也,今如何哉?然麰麥將熟可以受上帝之明賜矣,麰麥將熟則建辰之月,夏正季春審矣。鄭氏于詩且不得其義,則其考之固不審也,不然則商以季冬為春,周以仲冬為春,四時反逆皆不得其正,豈三代聖人奉天之政乎?

按四時改易冬不可以為春之疑,今亦不在多辨,但以夫子行夏之時之一言証之足矣。夫時之一字非但指正朔月數而言必是指春夏秋冬四時,而言甚明,既有所謂夏之時則必有所謂商之時,周之時矣。顏子問為邦,夫子欲其行夏之時,則當時所行未必是夏時也,未必是夏時,非周之時,而何夏之時以建寅之月為春?則周之時必以建子之月為春矣,若周之時春亦建寅,無以異于夏時者,則又何以必曰行夏之時為哉?餘則陳定宇之言備矣,至于鄭氏箋詩蓋亦不知民間私稱,只是夏時而例,以時王之制律之,故至此誤耳,蔡氏非之誠是也,若以張敷言史冊所用,民俗所言二說例之,則不待多辨而自解釋矣。蓋詩為詠歌之辭,所言多是以寅月起數者,不特臣工一篇為然,正所謂民俗歲時相與話言者也,鄭氏必欲拗以從子月,固誤蔡氏又欲援以為不改月數之証要,亦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餘則前辨已詳,更不再述。

書武成篇惟一月壬辰,蔡氏傳曰: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為正朔,故曰一月也。

按二孔林氏皆以一月為子月,蔡氏不從其說,竊意一月便是子月,無可疑者,其所以不曰正而曰一者,以時方舉事,商命未改,時王正在丑,周家雖因國俗紀候而未得定正月之名,史官追書前事亦不容因後改前,失傳信之意也,與七月詩一之日者,正同推彼可以明此矣,又按夏書明有三正之文,而天正地正人正之名見者,亦非一處,若如皆以寅月起數,與商正建丑以十二月為正朔,故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之言,則是惟夏為有正殷,周雖改正朔而皆無正月之名,烏在其為天正地正建子為正,建丑為正也,

陳定宇又曰:愚按蔡氏傳于泰誓上及武成,皆以孟春一月為建寅之月,與二孔之說不合必証。以前漢律歷志始尤明白,志曰:周師初發,以殷十一月〈亥月〉,戊子後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子月〉,明日壬辰至戊午,渡孟津明日己未冬至〈正月二十九日〉,庚申二月朔〈丑月〉,四月癸亥至牧,野閏二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驚蟄〈以驚蟄為寅月中氣今云雨水〉,四月己丑朔,死霸死霸朔也,生霸朢也,是月甲辰朢乙巳旁之,故武成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廟,以節氣証之,則武成以周正紀月數,而非夏正不辨而明矣。

按漢志雖非先秦古書,然終是近古可信,較之陳寵,傳則此尤為近古,皆非唐宋以來諸儒臆度附會無所証據之,比讀書者,宜有取焉。竊嘗又按易臨卦象辭有曰:至于八月有凶。此八月,程朱二夫子皆以為自子月起數,當是今六月,遯卦雖本義兼存,或說是今八月觀卦之說,于右終是不如主前說之力,況前說勝後說,又朱子平日解經之通例乎,兼語錄答學者之問,又只主周正,可見愚竊以為臨象元亨利貞與有凶,皆主陽言以二陽上進,凌逼四陰,故其亨在陽,將來諸爻盡變,則二陰長而四陽遯,故其凶亦在陽,況臨觀與遯三卦皆就陽爻,取義名卦陽浸長,則為臨陽退避,則為遯陽在上示下,則為觀然,則退避可以有凶言明矣,觀雖亦是陰長陽消之卦,然聖人扶陽抑陰,固已別取義名卦矣,不應于此,又指為有凶也,然則八月指遯而言明甚,卦辭是文王所係,文王在商而自子月起數者,亦猶先公一之日二之日紀數也。

右正朔月數,改與不改之說自孟子以來,千五六百載,諸儒無有定論,近代陳定宇張敷言之說,議論援據似覺平正確實,雖未得為定論猶為彼善。于此愚深信之,而同志辨詰紛然酬答,不暇近得月數因革觀之則知鄉也,同志所辨詰者,盡在此矣。暇日褒集諸說于一處,仍疏己見于後,以就有道而正焉。

程端學春秋本義春秋綱領

《禮記》曰: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孟子曰: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國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犬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說而誠服也。

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是故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

公孫丑曰:夫子當路於齊,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孟子曰: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曾西曰:管仲得君如彼其專也,行乎?國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爾何曾比予,於是曰: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也,而子為我願之乎。

莊周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也。聖人議而不辨,又曰:春秋以道名分。

公羊曰:君子曷為?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

董子曰: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故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

又曰: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以仲尼之門,三尺之童子羞稱五霸,謂其先詐力而後仁義也。

春秋甚幽而明無傳,而著

春秋無達例。

杜氏曰:春秋不以日月為例。

王通氏曰:春秋之於王道,是輕重之權衡,曲直之繩墨也,舍則無取衷矣。

韓氏曰:春秋謹嚴。

邵子曰:春秋,孔子之刑書也,功過不相掩,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先定五霸之功過,而學春秋則大意立矣。春秋之間有功者,未有大於四國,有過者亦未有大於四國者也,不先治四國之功過,則事無統理,不得聖人之心矣,春秋為君弱臣彊而作,故謂之名分之書,夫聖人之經渾然無跡,如天道焉,春秋錄實事而善惡形於其中矣。歐陽氏曰:孔子聖人也,萬世取信一人而已,若公羊穀梁左氏三子者,博學而多聞矣,其傳不能無失者也,孔子之於經,三子之於傳,有所不同,則學者寧捨經而從傳,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

程子曰:天之生民必有出類之才起,而君長之治之,而爭奪息導之,而生養遂教之,而倫理明然後人道立,天道成地道平,二帝而上聖,賢世出隨時有作順乎,風氣之宜不先天以開人,各因時而立政暨乎,三王迭興,三重既備,忠質文之更尚人道備矣,聖王既不復作,有天下者雖欲倣古之跡,亦私意妄為而已,道之悖,漢專以智力持世,豈復知先王之道也?夫子當周之末,以聖人不復作也,應天順人之治不復有也,於是作《春秋》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謂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先儒之傳曰:游夏不能贊一辭,辭不待贊也。言不能與於斯耳,後世以史視春秋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夫觀百物然後識化工之神,聚眾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非上智不能也。故學春秋者必優游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義,則雖德非禹湯尚可以法三代之治。

又曰:五經之有春秋,猶法律之有斷例也。律令惟言其法,至於斷例則始見其法之用也。

五經如藥方,春秋如用藥治病,聖人之用全在此書。所謂不如載之行事深切著明者也,有重疊言者,如征伐盟會之類,蓋欲成書勢須如此不可?事事各求異義,或上下文異,則義須別。

春秋一句即一事,是非便見於此,亦窮理之要,春秋以何為準?無如中庸。

以傳考經之事跡,以經別傳之真偽。

春秋大率所書事同則辭同,後人因謂之例,然有事同辭異者,蓋各有義非可例拘也。

張子曰:春秋之書在古無有,乃仲尼所自作。惟孟子能知之,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先儒未及此而治之,故其說多鑿。

龜山楊氏曰:春秋昭如日星,但說者斷以己意,故有異同之論,若義理已明,春秋不難知也。

又曰:學者若得五經之理,春秋誠不難知。

康侯胡氏曰:古者列國各有史官,掌記時事春秋魯史耳,仲尼就加筆削,乃史外傳心之要典也,而孟子發明宗旨,以為天子之事者,周道衰微,乾綱解紐亂,臣賊子接跡,當世人欲肆而天理滅矣。仲尼天理之所在,不以為己任,而誰可五典弗惇己所當敘,五禮弗庸己所當秩,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聖人以斯文之興廢在己,而由人乎哉?故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空言獨能載其理行事,然後見其用,是故假魯史以寓王法,撥亂世反之正,敘先後之倫而典,自此可惇秩上下之分,而禮自此可庸,善自此可勸,惡自此可懲,其志存乎經世,其功配於抑洪水膺戎狄。放龍蛇驅虎豹。其大要則皆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是故春秋見諸行事非空言比也,百王之法度,萬世之繩準,皆在此書,學是經者信窮理之要矣,不學是經而處大事決大疑,能不惑者鮮矣。

又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其行事備矣。仲尼因事屬辭深切著明,非五經比也,本夫周室東遷,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及平王末年王跡既熄,故《春秋》作於隱公之初,逮莊僖而下五霸迭興,假仁義而行以戴宗周為天下之共主,號令征伐,莫敢不從,霸德既衰,諸侯放恣政,在大夫專權自用,官之失德,寵賂益章,然後陪臣執國命,秦楚制諸夏,皆馴致其道,是以致此極耳。仲尼自以無位,與時道不行於天下也,制春秋之義,見諸行事垂訓方來,蓋洪水滔天下民昏,墊與簫韶九成,百獸率舞並載於虞書,大木斯拔與嘉禾合穎,鄙我周邦與六服承德同垂於周史,此上世帝王紀事之例,至春秋則凡慶,瑞之符禮文常事皆削而不書,而災異之變政事闕失則悉書之,以示後世使鑒觀天人之理,有恐懼祗肅之意若事斯語,若書諸紳,若列諸座右,若几杖盤盂之有銘有戒,乃史外傳心之要典,於以反身日加修省,及其既久積善成德,上下與天地同流,自家刑國措之天下。

學春秋者必知綱領,然後眾目有條而不紊。

呂氏曰:春秋之書凡以使克己復禮而反人道之正云爾,毫髮不合於禮則於心術之微,必有不得者,惟能自克以義而求合於禮,則心廣氣盛,其終必可以至於聖人也,此春秋之所由作也。

夾漈鄭氏曰:以春秋為褒貶者,亂春秋者也。

朱子曰:春秋大旨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內中國外夷狄,貴王賤霸而已,未必如先儒所言字字有義也。

又曰:春秋正義明道,貴王賤霸,尊君抑臣,內夏外夷乃其大義,而以爵氏名字日月土地為褒貶之類,若法家之深刻乃傳者之鑿說。

聖人作春秋不過直書其事,善惡自見,春秋傳例多不可信,聖人記事安有許多義例?春秋本明道正義之書,今人止較齊晉霸業優劣,反成謀利大義晦矣,春秋是末後事,惟理明義精方見得。

黃氏曰:孔子曰:吾志在春秋。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蓋方是時王綱解紐篡奪相尋,孔子不得其位以行其權,於是約史記而修春秋,隨事直書,亂臣賊子無所逃其罪,而王法以明,所謂撥亂世而反之正,此其為志此,其為天子之事,故春秋無出於夫子之所自道,及孟子所以論春秋者矣,自褒貶凡例之說興讀春秋者,往往穿鑿聖經,以求合其所謂凡例,又變移凡例以遷就其所謂褒貶,如國各有稱號書之,所以別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國以罪之及,有不合則又遁其辭,人必有姓氏書之,所以別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名以誅之及有不合,則又遁其辭事。必有日月至,必有地所此記事之常否,則闕文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致以危之故,不月以外之故,不日以略之,及有不合則又為之遁其辭,是則非以義理求聖經,反以聖經釋凡例也,聖人豈先為凡例而後作經乎?何乃一一以經而求合凡例也?春秋弒君弒父者書殺,世子殺大夫者書以其邑叛,以其邑來奔者書明白洞達一一皆天子之事也,今必謂其陰寓褒貶使人測度,而自知如優戲之,所謂隱者已大不可曉況,又於褒貶生凡例邪,理無定形,萬變而不齊後世法吏,深刻始於敕律之外立,所謂例士君子尚羞用之,果誰為春秋先立例而聖人必以是書之而後世,以是求之邪?以例求春秋動皆逆詐億不信之心也。

朴鄉呂氏曰:春秋之作何為乎?曰:春秋者,扶天理而遏人欲之書也。春秋魯史爾,聖人從而修之,則其所謂扶天理而遏人欲者何在?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恆性而綏猷之責,則后實任之。堯舜禹湯之聖達,而在上所以植立人極,維持世道使太極之體常運,而不息天地生生之理常發達,而不少壅者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周轍東王跡熄政教,失俗敗壞,修道之教不立,而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幾若與之俱泯泯,昧昧而不存者,君臣之道不明也,上下之分不辨也,義利之無別也,真偽之溷淆也,諸侯僭天子,大夫僭諸侯,而世莫知其非也,臣弒君,子弒父,強并弱,下篡上,而世莫知其亂也。其所施為盡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而世莫知其不然也。孔子雖聖不得位,則綏猷修道之責誰實尸之?然而不忍絕也,於是以其明天理正人心之責而自任焉,六經之書皆所以垂世教也,而春秋一書尢為深切,故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魯史之所書聖人亦書之其事,未嘗與魯史異也,而其義則異矣,魯史所書其君臣之義或未明也,而吾聖人則一正之以君臣之義,魯史所書其上下之分或未辨也,而吾聖人則一正之以上下之分,夷夏之辨有未明者,吾明之,長幼之序有未正者,吾正之,義利之無別也,吾別之,真偽之溷淆也,吾析之,其大要則主於扶天理於將微,遏人欲於方熾而已,此正人心之道也,故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膺戎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孔子之成春秋不過空言爾,而其功配於抑洪水膺戎狄,豈非以其正人心之功尤大於放龍蛇驅虎豹之功乎?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何者人性之動始於惻隱而終於是非,惻隱發於吾心而是非公乎天下世之盛也,天理素明人心素正,則天下之人以是非為榮辱世之衰也,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則天下之人以榮辱為是非,世之所謂亂臣賊子恣雎跌蕩,縱人欲以滅天理者,豈其悉無是非之心哉?故雖肆意所為莫之或制,而其心實未嘗不知其非,而恐夫人之議己,此其一髮未亡之天理也,惟其一髮未亡之天理不足以勝其浸淫日滋之人欲,是以迷而不復為,而不厭,而其所謂自知其非者,終自若也,則其心未嘗不欲變亂天下之是非,以託己於莫我議之地,既幸而上無明君為之正王法,以定其罪,而又幸而世教不明,人心不正,習熟見聞以為當然,曾莫有議其非者,則為亂臣賊子者。又何其幸之又幸邪?是故唐虞三代之上天理素明,人心素正,是非善惡之論素定,則人之為不善者,有不待刑罰加之刀鋸,臨之而自幾若,無所託足於天地間者,世道衰微,天理不明,人心不正,是非善惡之論幾於倒置,然後亂臣賊子始得以自容於其間,而不特在於禮樂征伐之無所主而已也,孔子之作《春秋》也,要亦明是非之理以詔天下與來世而已,是非者,人心之公理而聖人因而明之,則固有犁然當乎。人心者彼亂臣賊子聞之,固將不懼於身而懼於心,不懼於明而懼於暗,不懼於刀鋸斧鉞之臨而懼於倏然自省之頃,不懼於人欲浸淫日滋之際而懼於天理一髮未亡之時,此其扶天理遏人欲之功顧不大矣乎。孟子斷然以為有一治之效,蓋真有見乎?此夫使先王之紀綱法度既已蕩然不存,天子之禮樂征伐既已不能自制,其所恃以僅不泯者,獨有人心,是非之公理爾,而又顛倒錯亂,貿貿不明,則三極果何恃以立?人道果何恃以存乎?此固春秋一書所以有功於萬世也,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說遂以為春秋之作乃聖人賞善罰惡之書,而所謂天子之事者,謂其能制賞罰之權而已,夫謂天子之事止於制,賞罰之權而綏猷修道之責,乃不暇問,則是劉漢以後之天子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為是說者不惟不知春秋,抑亦不知所謂天子之事者也,彼徒見夫春秋一書,或書名,或書字,或書人,或書爵,或書氏,或不書氏於是為之說,曰:其書字書爵書氏者,褒之也。其書名書人不書氏者,貶之也。褒之,故予之。貶之,故奪之。予之,所以代天子之賞奪之,所以代天子之罰賞罰之,權天王不能自執而聖人執之,所謂章有德討有罪者,聖人固以自任也,夫春秋魯史也,夫子匹夫也,以魯國而欲以僭天王之權,以匹夫而欲以操賞罰之柄,借曰:道之所在。獨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夫子本惡天下諸侯之僭天子,大夫之僭諸侯,下之僭上,卑之僭尊,為是作《春秋》以正名分而己,自蹈之將何以律天下聖人?宜不如是也,蓋是非者,人心之公不以有位無位,而皆得以言,故夫子得以因魯史以明是非賞罰者,天王之柄非得其位則不敢專也,故夫子不得假魯史以寓賞罰是非,道也,賞罰位也,夫子者道之所在,而豈位之所在乎?或曰:夫子之為是也,非以私諸己也,夫子以魯有可以變而至道之質,是以託諸魯以律天下之君大夫,其賞之也。非曰:吾賞之也,魯賞之也,其罰之也。非曰:吾罰之也,魯罰之也。魯周公之後而聖人之祚嗣也,賞罰之權夫子不以自執,推而予之於魯,魯亦不能以自有,推而本之於周,周之典禮周公之為也,以周公之後而行周公之典禮,或者其庶幾乎?此聖人意也,且夫夫子匹夫也,固不得以擅天王之賞罰魯諸侯之國也,獨可以擅天王之賞罰乎魯?不可以擅天王賞罰之權,而夫子乃固推而予之,則是夫子為其實而魯獨受其名,夫子不敢以自僭而乃使魯僭之,聖人尤不如是也。大扺學者之患往往在於尊聖人太過,而不明乎義理之當然,於是過為之論意欲尊聖人而實背之,或謂春秋為聖人變魯之書;或謂變周之文,從商之質;或謂兼三代之制,其意以為夏時商輅周冕韶樂。聖人之所以告顏淵者,不見諸用而寓其說於春秋,此皆一切謬妄之論,其大要則皆主於以禮樂賞罰之權為聖人自私之具爾,夫四代禮樂孔子之所以告顏淵者,亦謂其得志行道則當如是爾,豈有無其位而修當時之史,乃遽正之以四代之制乎?夫子魯人也,故所修者魯史其時周也,故所用者時王之制,此則聖人之大法也,謂其於修春秋之時而竊禮樂賞罰之權以自任,變時王之法兼三代之制不幾于誣聖人乎,學者學不知道妄相傳襲,其為傷教害義,於是為甚後之觀春秋者,必知夫子未嘗以禮樂賞罰之權自任,而後可以破諸儒之說,諸儒之說既破而後吾夫子所以修春秋之旨與,夫孟子所謂天子之事者,皆可得而知之矣。

又曰:六經之不明,諸儒穿鑿害之也,而春秋為尤甚。春秋穿鑿之患,其原起於三傳,而後之諸儒又從,而羽翼之橫生意見巧出,義理有一事而或以為褒,或以為貶,彼此互相矛盾者矣,有事同而前以為褒,後以為貶,前後自相牴牾者矣,紛紛聚訟,而聖人之意益以不明,然其大端不過有二:一曰以日月為褒貶之說,二曰以名稱爵號為褒貶之說。彼徒見夫盟一也而有日者,有不日者卒。一也而有日者,有不日者葬,宜書日也,而或書時入宜書日也,而或書月,若是其不同也,於是有以日月為褒貶之說。又見夫國君一也而或書子,或書侯,或書伯夷狄。一也而或書州,或書國,或書人,或一事而前爵後人,或一行而前氏後名,又若是其有異也,於是有以名稱爵號為褒貶之說。愚請有以折之蔑之盟不日,則曰其盟渝也,柯之盟不日?則曰:信之也。將以渝者為是乎?信之者為是乎?桓之盟不日而葵丘之盟,則日之,或曰:危之也。或曰:美之也。將以危之者為是乎?美之者為是乎?公子益師卒不日,左氏曰:公不與小斂也。然公孫敖卒於外而公在內,叔孫婼卒於內而公在外,其不與小斂明矣,又何以書日乎。公羊曰:公子益師不日遠也。然公子彄亦遠矣,又何以日乎?穀梁曰:不日惡也。然公子牙季孫意如亦惡矣,又何以書日乎?葬必書月日,而有不書月日者,則曰:不及時而日,渴葬也,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過時而日,隱之也,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當時而不日,正也,當時而日,危不得葬也。然過時而日直指齊桓公而言,當是時公子爭國隱之可也,衛穆公宋文公無齊桓之賢,無爭國之患,過時而日,有何可隱之乎?宋穆公之日葬,又有何危乎?凡此者皆疑誤而難通者也,孰謂春秋必以日月為褒貶乎?至於來歸仲子之賵而宰書貶之也,使榮叔歸成風之含賵,而王不書天則亦曰:貶之也。豈歸仲子之賵罪在冢宰,而不在天王乎?歸成風之含賵咎在天王而不在榮叔乎,春秋書王本以正名分,夫子乃自貶王而去其天,則將以是為正名分可乎,穀伯鄧侯稱名說者,曰朝弒逆之人,故貶之,滕子紀侯獨非朝弒逆之人乎,滕薛來朝稱侯說者,曰滕薛微國也,以其先朝隱公故褒之,朝隱公有何可褒而褒之乎?若以隱為始受命之王,則尤謬妄之甚者也,或曰滕本侯爵也,朝弒逆之人貶而稱子,朝桓公可貶也,終春秋之世不復稱侯,豈皆以朝桓公之故而貶之乎?或曰:為時王所黜也。夫使時王而能升黜諸侯之爵,則是禮樂刑賞之權,天王自能執矣,安得為春秋之世乎?先書荊繼書楚已,而書楚子說者曰:進夷狄也。聖人作經本以辨夷夏之分而顧,乃進夷狄而退中國乎,若此之類不可以一二數要,皆疑誤而難通者也,孰謂春秋以名稱爵號為褒貶乎?大抵春秋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事成於日者書日,事成於月者書月,事成於時者書時,故凡朝覲蒐狩城築作毀,凡如此者皆以時成也,會遇平如來至侵伐圍取救次遷戍襲奔叛,執放水旱雨雹冰雪彗孛螽螟,凡如此者或以月成,或以時成也,崩薨卒弒葬郊廟之祭,盟戰敗入滅獲,日食星變山崩地震火災,凡如此者,皆以日成也。其或宜月而不月,宜日而不日者,皆史失之也。假如某事當書月而魯史但書其時,某時當書日而魯史但書其月,則聖人安得虛增甲子乎?是春秋不以日月為例也,春秋據事直書而善惡自見,名稱從其名稱爵號,從其爵號而是非善惡,則繫乎,其文非必書名者皆貶,而書字者皆褒也,假令某與某在所褒而舊史但著其名,某與某在所貶而舊史只著其字,則聖人將奔走列國以求其名與字,而後著之於經乎?是春秋不以名稱爵號為褒貶也,若夫因其所書日月前後而知其是非,因其名稱爵號之異同而知其事實,則固有之矣,非聖人固以是為褒貶也。有如莊三十一年春,築臺于郎,秋築臺于秦,三十二年春,城小穀則有以見纔閱三時而土功屢興也,宣十五年秋,螽冬蝝生,則有以見連歷二時而災害薦作也,莊八年春,師次于郎,夏師及齊,師圍郕,秋師還,則有以見其閱三時而勞兵於外也,若此之類,蓋于書時見之,桓二年秋,七月杞侯來朝,九月入杞,則有以見來朝方閱一月而遽興兵以入之也。昭七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則有以見其朝夷狄之國,閱七月之久而勞于行也。僖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則有以見其閱,九月日而後雨也,若此之類,蓋于書月見之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則有以見八日之間,而再見天變也,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則有以見旬日之間,而取其二邑,壬申御廩災乙亥嘗則有以見其嘗于災,餘之為不敬己丑葬敬嬴庚寅而克葬,則有以見明日乃葬之為無備,己未同盟于雞澤,戊寅及陳袁僑盟,則有以見晉人之先盟諸侯而後盟大夫,若此之類,蓋于書日見之然以是為聖人以日月之書,不書寓褒貶則誤矣,若夫名稱爵號之異同,則有以事之大小而其辭因之以詳略者,亦有前目而後凡者,有蒙上文而殺其辭者,固難以一例盡而時變之升降,世道之盛衰,亦有因之以見者,楚一也,始書荊再書楚,已而書楚子,吳一也,始書吳再書吳人已而書吳子,於以見夷狄之浸盛矣。魯柔溺鄭宛詹始也,大夫猶不氏於後,則大夫無有不氏者於以見,大夫之浸強矣始也,吳楚君大夫皆書人於後,則吳楚之臣亦書名,於以見夷狄之大夫皆往來於中國矣,諸侯在喪稱子有書子而預會預伐者,於以見居喪會伐之為非禮也,杞公爵也,而書伯,滕侯爵也,而書子,於以見其不用周爵而以國之大小為強弱也,會于曹蔡先衛伐鄭,則衛先蔡於以見當時諸侯皆以目前之利害,則不復用周班也,幽之盟,男先,伯淮之會,男先,侯戚之會,子先,伯蕭魚之會,世子長於小國之君,於以見霸者為政皆以私意為輕重,而無復禮文也。垂隴之盟內之則公孫敖會諸侯,召陵侵楚之師,外之則齊國夏會霸主,於以見大夫敵於諸侯而莫知其非也,凡此者莫非名稱從其名稱,爵號從其爵號,而是非善惡乃因而見之初,非聖人特以是為褒貶也。學者必欲于名稱爵號之間,而求聖人褒貶之意,則窒礙不通矣,於其不通也,而強為之說,則務為新巧,何所不至,恐非聖人明白正大之心也,學者之觀春秋必先破春秋,以日月為例之說,與夫以名稱爵號,為褒貶之說,而後春秋之旨可得而論矣。或曰:子謂春秋不以日月名稱爵號為褒貶,則信然矣。若是則春秋所書皆據舊史爾,所謂門人高弟不能贊一辭者,其義安在?曰:春秋有日則書日,有月則書月,名稱從其名稱,爵號從其爵號,與夫盟則書盟,會則書會,卒則書卒,葬則書葬,戰則書戰,伐則書伐,弒則書弒,殺則書殺,一因其事實而吾無加損焉。故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愚嘗深惟春秋之義,竊以為其大旨有三:一曰明分義,二曰正名實,三曰著幾微。所謂明分義者,何也?每月書王以明正朔之所自出,所以序君臣,內齊而外楚,內晉而外吳,所以別夷夏,書陳黃衛縶所以明兄弟之義,書晉申生許止所以明父子之恩,曹羈鄭忽長幼之序也,成風仲子嫡庶之別也,凡此之類皆所以明分義。所謂正名實者,何也?傳稱許止不嘗藥而經曰:弒則非不嘗藥矣。於夷皋之弒既歸獄於趙穿,而經曰:盾則趙盾之情不能掩矣。齊無知陳佗踰年之君也,而經曰:殺正討賊之名也。凡此之類皆所以正名實。所謂著幾微者,何也?天王狩于河陽,壬申公朝于王,所明因狩而後朝也,公自京師遂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明因會伐而如京師也,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著公子結之專也,葵丘之會宰周公與焉,已而書曰戊辰諸侯盟于葵丘,明宰周公之不與盟也,溴梁之會諸侯咸在,已而書曰:戊寅大夫盟,明大夫之自盟也。凡此之類皆所以著幾微。其他書法蓋亦不一而足然其大者,則不出於三者之外矣。聖人之筆如化工隨物,賦形洪纖高下各得其所,而生生一意常流行於其間,雖其所紀事實不出於魯史之舊,而其精神風采則異矣。若曰:春秋但約魯史之文,使其文簡事核而已。則夫人皆能之矣,何以為春秋?

讀春秋者,先明大義其次觀世變,所謂世變者,何也?春秋之始是世道之一變也,春秋之終是世道之一變也,劉知幾有云:孔子述史始於堯,典終於獲麟。蓋書之終春秋之始也,孔子述書至文侯之命,而終者平王之始年也,隱公之初平王之末年也,平王之始不共戴天之讎未報也,而其命文侯之辭曰:汝多修扞我于艱患已弭矣,用賚爾秬鬯一卣功已報矣,其歸視爾師寧爾邦國家無復事矣。即此一篇而觀之已無興復之望,然而聖人猶不忍絕也,蓋遲之四十九年而無復一毫振起之意,聖人於是絕望矣。由是而上則為西周,而下則為春秋,此獨非世道一變之會乎?此春秋之所以始也,入春秋而夷狄橫然猶時有勝負也,蓋至於獲麟之前歲,而吳以被髮文身之俗偃然與晉侯為會矣,入春秋而大夫強然猶未至於竊位也,蓋至於獲麟之歲而齊陳恆執其君,齊自是為田氏矣,在魯則自季孫逐君之後,魯國之政盡在三家,而魯君如贅旒矣;在晉則自趙鞅入戚之後,晉國之政盡在六卿,而趙籍韓虔魏斯為諸侯之漸已具矣,向也,夷狄之交於中國者,其大莫如楚,而今也以魯國東方之望而奔走於偏方下國之越以求自安矣,向也,諸侯猶有霸而今也霸主不競,而諸侯之爭城爭地者,日以擾擾而無一息寧矣,故自獲麟之前其世變為春秋,自獲麟之後其世變為戰國,此又非世道一變之會乎?是春秋之所以終也,然不特此也,合春秋一經觀之,則有所謂隱桓莊閔之春秋,有所謂僖文宣成之春秋,有所謂襄昭定哀之春秋,隱桓之春秋,霸主未興之時也,莊閔之春秋,霸主未盛之時也,莊之十三年而會于北杏,二十七年而同盟于幽,於是合天下而聽命於一邦矣,合天下而聽命於一邦,古無有也。僖之四年,伐楚,五年,會世子九年盟葵丘,而安中夏攘夷狄之權皆在霸主矣,霸主之未興,諸侯無所統也,而天下猶知有王霸主之既興,諸侯有所統也,而天下始不知有王霸主之興,固世道之一幸,而王之跡熄獨非世道之衰邪。僖之十七年而小白卒,小白卒而楚始橫中國無霸者,十餘年,二十八年而有城濮之戰於是中國之霸,昔之在齊桓者,今轉而歸晉文矣,晉襄繼之猶足以嗣文公之業,靈成景厲不足以繼悼公再霸,而得鄭駕楚尚庶幾焉,自是而後晉霸不競,蓋至於襄之二十七年,而宋之會,晉楚之從交相見,昭之元年再會于虢,於是晉楚夷矣。四年而楚靈大會于申,晉蓋不預中國之事者,十年平丘之盟雖曰:再主夏盟。而晉之合諸侯由是止,鄟陵以後參盟見矣,參盟見而諸侯無主盟者矣,天下之有霸非美事也,天下之無霸非細故也,天下無霸而春秋終焉,故觀隱桓莊閔之春秋,固已傷王跡之熄,觀襄昭定哀之春秋,尤以傷霸業之衰,此特其大者耳,其他如荊人來聘夷狄之臣始未有名字也,於後則名字著於經矣,無駭挾卒,諸侯之大夫始未有名氏也,於後則有生而賜氏者矣,始也。諸侯盟諸侯,於後則大夫盟諸侯矣,始也。諸侯自相盟於後則大夫自相盟矣,始也。諸侯僭天子於後則大夫僭諸侯矣始也。大夫竊諸侯之柄於後則陪臣據大夫之邑矣,合春秋一經觀之,大扺愈趨愈下,愈久愈薄愬之,而上則文武成康之盛可以接堯舜之傳沿之,而下則七雄分裂之極不至於秦不止。學春秋者既能先明大義以究理之,精又能次觀世變以研事之實,則春秋一經亦思過半矣。

學春秋者捨三傳無所考,而士之有志者類欲盡束,三傳獨抱遺經,豈非以其互相牴牾更相矛盾而不一其說乎?竊嘗思之左氏熟於事,而公穀近於理,蓋左氏曾見國史,而公穀乃經生也。惟其曾見國史,故雖熟於事而理不明,惟其出於經生所傳,故雖近於理而事多謬,二者合而觀之可也,然左氏雖曰:備事而其間有不得其事之實。公穀雖曰:言理而其間有害於理之正者,不可不知也。蓋左氏每述一事必究其事之所由,深於情偽,熟於世故,往往論其成敗而不論其是非,習於勢之所趨而不明乎大義之所在,言周鄭交質而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論宋宣公立穆公而曰:可謂知人矣。鬻拳強諫楚子臨之以兵,而謂鬻拳之為愛君,趙盾亡不越境反不討賊,而曰:惜也,越境乃免。此皆其不明理之故,而其敘事失實者尤多,有如楚自得志,漢東駸,駸荐食上國,齊桓出攘之,晉文再攘之,其功偉矣,此正孟子所謂彼善於此者。然其所以攘楚者,豈能驟舉而攘之哉?必先翦其手足,破其黨與,而後攘之易耳,是故桓公將攘楚必先有事于蔡,文公將攘楚必先有事于曹衛,此事實也,而左氏不達其故,於侵蔡,則曰:為蔡姬故。於侵曹伐衛則曰:為觀裸浴與塊。故此其病在於推尋事由,毛舉細故,而二公攘夷安夏之烈,皆晦而不彰,其他紀事往往類,此然則左氏之紀事固不可廢,而未可盡以為據也,宗左氏者以為丘明受經於仲尼,所謂好惡與聖人同者,然左丘大旨多與經戾,安得以為好惡與聖人同乎?觀孔子所謂左氏明恥之,丘亦恥之,乃竊比老彭之意,則其人當在孔子之前,而左氏傳春秋其事終於智伯,乃在於孔子之後,說者以為與聖人同者為左丘明,而傳春秋者為左氏,蓋有證矣,或以為六國時人,或以為楚左史倚相之後,蓋以所載虞不臘等語,蓋秦人以十二月為臘月,而左氏所述楚事極詳,蓋有無經之傳而未有無傳之經亦一證也。若夫公穀二氏固非親受者,其所述事多是采之傳聞,又不親見國史,故其事多謬誤,略其事而觀其理,有精到者而其害於理者亦甚眾,此尤致知者之所以當明目而深辨之也,公羊論隱桓之貴賤,而曰: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夫謂子以母貴可也,謂母以子貴可乎?推此言也,所以長後世妾母陵僭之禍者,皆此言基之也。穀梁論世子蒯聵之事,則曰: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夫尊王父可也,不受父命可乎?推此言也,所以啟後世父子爭奪之禍者,未必不以此言藉口。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趙鞅歸于晉公,穀皆曰:其言歸何?以地正國也。後之臣子有據邑以叛,而以逐君側之小人為辭者矣。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公羊曰:大夫受命不受辭,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專之可也。後之人臣有生事異域,而以安社稷利國家自諉者矣。紀侯大去其國,聖人蓋傷之也,而公羊則以為齊襄復九世之讎,春秋之後世有窮兵黷武,而以春秋之義自許者矣。祭仲執而鄭忽出,其罪在祭仲也,而公羊則以為合於反經之權,後世蓋有廢置其君如弈棋者矣。聖人作經本以明理也,自傳者學不知道妄為之說,而是非易位,義利無別,其極於下僭上卑陵,尊父子相夷,兄弟為仇,為人臣而稱兵以向闕出境外,而矯詔以行事國家易姓,而為其大臣者,反以盛德自居而無所愧,君如武帝臣如雋不疑,皆以春秋定國論而不知其非也,此其為害,豈不甚於敘事失實之罪哉?故嘗以為公穀左三傳要皆有失,而失之多者莫如公羊,何范杜三家各自為說而說之謬者,莫如何休,公羊之失既已略,舉其一二而何休之,謬為尤甚。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不過曰:君之始年爾。而何休則曰:春秋紀新王受命於魯。滕侯卒,公羊不過曰:滕微國而侯不嫌也。而何休則曰:春秋王魯託隱公,以為始受命之王滕子先朝,故褒之黜周王。魯公羊未有明文也,而何休乃唱之,其誣聖人也甚矣。公羊曰:母弟稱弟,母兄稱兄。此其言已有失矣,而何休又從為之說,曰:春秋變周之文,從商之質,質家親親明,當親於群公子也,使後世有親厚於同母之兄弟,而薄於父之枝者。未必不斯言啟之,公羊曰: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此其言固有據也,而何休乃為之說,曰: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使世有惑於質文之異,而嫡庶互爭者,未必不斯語禍之。其釋會戎之義,則曰:王者不治戎狄,錄戎來者勿拒去者,勿追也。春秋之作本以正中外之分,乃謂之不治,戎狄可乎?其釋天王使來歸賵之義,則曰:王者據土與諸侯分。職俱南面而治有不純臣之義,春秋之作本以正君臣之分,乃謂之有不純臣之義可乎?隱三年春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公羊不過曰:記異也。而何休則曰:是後衛州吁弒其君。諸侯初僭,桓元年秋,大水,公羊不過曰:記災也。而何休則曰:先是桓篡隱,與專易朝宿之邑,陰逆與怨氣所致。凡而地震山崩星電雨雹螽螟彗孛之類,莫不推尋其致變之由,考驗其為異之,應其不合者,必強為之說,春秋記災異而其說不書,曾若是其瑣碎磔裂乎?若此之類不一而足凡,皆公羊之妄也。愚觀三子之釋傳,惟范甯差少過,其於穀梁之義有未安者,輒曰:甯未詳蓋譏之也。而何休則曲為之說適以增公羊之過爾,故曰:范甯穀梁之忠臣也,何休公羊之罪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