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1
卷25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五十三卷目錄
三禮部彙考一
周〈成王一則 敬王一則〉
漢〈高帝一則 文帝一則 武帝建元二則 元朔一則 天漢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元和二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三則 靈帝熹平一則〉
魏〈明帝景初一則〉
齊〈武帝永明一則 明帝建武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普通一則 簡文帝大寶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太祖登國一則〉
隋〈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永徽一則 德宗貞元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二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太宗淳化一則 哲宗元祐三則 寧宗慶元一則〉
金〈廢帝天德一則〉
經籍典第二百五十三卷
三禮部彙考一
周
成王六年,周公制禮。〈按六年周公攝政之六年也實成王之六年故以成王冠之〉按《禮記》:明堂位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疏〉周公攝政三年,天下太平,六年而始制禮作樂,優游三年而不能作,將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將小作則為人子不能揚父之功烈德澤,然後營洛邑以期天下之心,於是四方民人和會,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猶至,而況導之以禮樂乎?其度量則六年始頒,故鄭註《尚書》,康王之誥云:攝政六年,頒度量制其禮樂,成王即位乃始用之。 又《正義序》云:洎乎姬旦負扆臨朝述曲禮,以節威儀制周禮,而經邦國禮者,體也履也,郁郁乎,文哉,三百三千於斯為盛。 又疏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頒度量於天下,但所制之禮,則《周官儀禮》也。
敬王三十一年,孔子定禮。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孔子世家》:魯哀公六年,孔子去魯凡十四歲而反乎魯。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追跡三代之禮。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足,則吾能徵之矣。觀夏殷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始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按哀公六年敬
王三十一年也
〉
按《孔穎達正義序》:夫子定禮正樂頹綱暫理
漢
高帝七年,博士叔孫通采古禮。
按《史記》、《漢書高帝本紀》皆不載。按《史記叔孫通傳》:漢王拜叔孫通為博士。五年,已并天下,諸侯共尊漢王為皇帝於定陶,叔孫通就其儀號。高帝悉去秦苛儀法,為簡易。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叔孫通知上厭之也,說上曰: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願徵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高帝曰:得無難乎。叔孫通曰:五帝異樂,三王不同禮。禮者,因時世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能行為之。於是叔孫通徵魯諸生三十餘人,及上左右為學者與其弟子百餘人為綿蕞野外。習之,叔孫通曰:上可試觀。上既觀,使行禮,曰:吾能為此。迺令群臣習隸,會十月。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十月。儀:先平明,謁者治禮,引以次入。竟朝,無敢讙譁失禮者。於是高帝曰:吾迺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迺拜叔孫通為太常。
文帝 年,以治禮徐生為禮官大夫。
按《史記》、《漢書文帝本紀》皆不載。按《史記儒林傳》: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本。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書散亡益多,於今獨有士禮,高堂生能言之。而魯徐生善為容。孝文帝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為容,不能通禮經;延頗能,未善也。襄以容為漢禮官大夫,至廣陵內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桓生、單次,皆嘗為漢禮官大夫。而瑕丘蕭奮以禮為淮陽太守。是後能言禮為容者,由徐氏焉。
武帝建元五年,始有禮經師,置禮經后蒼博士。
按《史記武帝本紀》不載。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五年,始置五經博士。按《劉歆傳》:歆移太常博士。書曰漢朝之儒,唯賈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頗有詩、禮先師,皆起于建元之間。按《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寖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餘萬言,大師眾至千餘人,蓋利祿之路然也。初,書惟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公羊而已。
武帝建元 年河間獻王得三禮獻之
按《史記》、《漢書武帝本紀》皆不載。按《漢書河間獻王傳》:河間獻王德,修學好古。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禮記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按《隋書經籍志》:古經,出于淹中,河間獻王愛古好學,收集餘燼,得而獻之,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有李氏得《周官》。《周官》蓋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于河間獻王,獨闕《冬官》一篇。獻王購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以補其處,合成六篇奏之。又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
元朔五年夏六月,詔禮官勸學為博士,置弟子員。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禮壞樂崩,朕甚憫焉。其令禮官勸學,講義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才焉。
天漢四年,孔安國得禮經獻之。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劉歆傳》:魯共王壞孔子宅,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按《後漢書儒林傳》:孔安國所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前世傳其書,未有名家。
哀帝建平元年,劉歆請建立逸禮列於學官。帝令與博士講論其義。
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按《劉歆傳》:哀帝初即位,大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太中大夫,遷騎都尉、奉車光祿大夫。復領五經,卒父前業,歆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於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漢興已七八十年,離於全經,固已遠矣。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藏祕府,伏而未發。孝成皇帝閔學殘文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祕藏,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傳或間編。傳問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識者之所惜閔,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豈不哀哉。
平帝元始 年,立逸禮博士。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按《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經博士。初,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復立大小戴禮。平帝時,又立逸禮,所以罔羅遺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後漢
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詔張純據經典,以制禘祫之禮。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張純傳》:純在朝歷世,明習故事。建武初,舊章多闕,每有疑議,輒㠯訪純,自郊廟冠婚喪紀禮儀,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二十六年,詔純曰:禘、祫之祭,不行久矣。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宜據經典,詳為其制。純奏曰: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漢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又前十八年親幸長安,亦行此禮。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禘之為言諦,諦定昭穆尊卑之義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穀成熟,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斯典之廢,於茲八年,謂可如禮施行,㠯時定議。帝從之,自是禘、祫遂定。
明帝永平元年,曹充請制禮。作章句辯難。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褒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禪之事,而禮樂崩闕,不可為後嗣法。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大漢當自制禮,㠯示百世。拜充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章帝元和二年,曹褒請制定禮樂。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褒拜博士。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㠯光。尚書璇璣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予末小子,託於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予頑陋,亡㠯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褒知帝意欲有興作,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㠯著功德。功成作樂,化定制禮,所㠯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制作之符,甚於言語。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
元和三年,詔以漢遭秦餘,禮壞樂崩,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曹褒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元和二年,褒上疏。章下太常,太常巢堪㠯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群寮拘攣,難與圖治,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下詔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迺者鸞鳳仍集,龍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赤草之類,紀於史官。朕夙夜祗畏,上無㠯彰於先功,下無㠯克稱靈物。漢遭秦餘,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褒省詔,迺歎息謂諸生曰:昔奚斯頌魯,考甫詠殷。夫人臣依義顯君,竭忠彰主,行之美也。當仁不讓,吾何辭哉。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㠯事下三公,未及奏,詔召元武司馬班固,問改定禮制之宜。固曰: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廣招集,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
章和元年,詔以叔孫通漢儀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曹褒撰為百五十篇。奏上,帝納之。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章和元年正月,迺召褒詣嘉德門,令小黃門持班固所上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於南宮、東觀盡心集作。褒既受命,迺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㠯為百五十篇,寫以二尺四寸簡。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
和帝永元元年,曹褒作禮章句。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和帝即位,褒迺為作章句,帝遂以新禮二篇冠。
永元九年,張奮上疏,請定禮樂。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張奮傳》:和帝九年。上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五經同歸,而禮樂之用尤急。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孔子謂子夏曰:禮㠯修外,樂㠯制內,丘已矣夫。又曰: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臣㠯為漢當制作禮樂,是㠯先帝聖德,數下詔書,愍傷崩缺,而眾儒不達,議多駁異。臣累世台輔,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寢食。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
永元十三年,張奮復上疏。條禮樂異議。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張奮傳》:十三年,更召拜太常。復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著明。王者化定制禮,功成作樂。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㠯時考定。昔孝武皇帝封禪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副。先帝已詔曹褒,今陛下但奉而承之,猶周公斟酌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久執謙謙,令大漢之業不㠯時成,非所㠯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後世法。帝善之。
靈帝熹平四年,盧植作三禮解詁,上疏願得能書生二人,共詣東觀裁定。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盧植傳》:植,字子幹。少與鄭元俱事馬融,能通古今學,好精研而不守章句。建寧中,徵為博士。熹平四年,拜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三禮解詁。時始立太學石經,以正五經文字,植乃上疏曰:臣少從通儒故南郡太守馬融受古學,頗知今之禮記特多回穴。臣前以周禮諸經,發起秕謬,敢率愚淺,為之解詁,而家乏,無力供繕寫上。願得將能書生二人,共詣東觀,就官財糧,專心研精,合尚書章句,考禮記得失,庶裁定聖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於為實,而厭抑流俗,降在小學。中興以來,通儒達士班固、賈逵、鄭興父子,並敦悅之。今毛詩、左氏、周禮各有傳記,其與春秋共相表裡,宜置博士,為立學官,以助後來,以廣聖意。拜廬江太守。
魏
明帝景初年,詔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分
受三禮。
按《三國志魏明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景初中,帝以高堂隆蘇林、秦靜等老,恐無能傳業者。乃詔曰:昔先王既沒,而其遺言餘教,著於六藝。六藝之文,禮文為急,不可斯須離者也。末俗背本,所由來久。故閔子譏原憲之不學,荀卿醜秦世之坑儒,儒學既廢,則風化曷由興哉。方今宿生巨儒,並各年高,教訓之道,孰為其繼。昔伏生將老,漢文帝嗣以晁錯;《穀梁》寡儔,宣帝承以十郎。其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光祿勳隆、散騎常侍翰林、博士靜,分受四經三禮,主者具為設課試之法。夏侯勝昔有言:士病經術不明,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今學者有能究極經道,則爵祿榮寵,不期而至。可不勉哉。
齊
武帝永明三年,置新舊學士十人,修五禮。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齊永明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于時參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載,猶復未畢。
明帝建武四年,敕尚書令徐孝嗣等掌修五禮事。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永明年,置學士,修五禮,涉九載,未畢。建武四年,明帝敕委尚書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遇禍,又多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
梁
武帝天監元年,詔撰次五禮,以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天監元年。詔旨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准。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者,以貴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
普通五年,修五禮成。六年,徐勉表上詔有司,案以行事。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勉博通經史,多識前載。朝儀國典,婚冠吉凶,勉皆預圖議。普通六年,上修五禮表曰:臣聞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故稱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夫禮所以安上治人,弘風訓俗,經國家,利後嗣者也。唐虞三代,咸必由之。在乎有周,憲章尤備,因殷革夏,損益可知。雖復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經文三百,威儀三千,其大歸有五,即宗伯所掌典禮:吉為上,凶次之,賓次之,軍次之,嘉為下也。故祠祭不以禮,則不齋不莊;喪紀不以禮,則背死忘生者眾;賓客不以禮,則朝覲失其儀;軍旅不以禮,則致亂於師律;冠婚不以禮,則男女失其時。為國修身,於斯攸急。洎周室大壞,王道既衰,官守斯紊,日失其序。禮樂征伐,出自諸侯,《小雅》盡廢,舊章缺矣。是以韓宣適魯,知周公之德;叔侯在晉,辨郊勞之儀。戰國縱橫,政教愈泯;暴秦滅學,掃地無餘。漢氏鬱興,日不暇給,猶命叔孫於外野,方知帝王之為貴。末葉紛綸,遞有興毀,或以武功銳志,或好黃老之言,禮義之式,於焉中止。及東京曹褒,南宮制述,集其散略,百有餘篇,雖寫以尺簡,而終闕平奏。其後兵革相尋,異端互起,章句既淪,俎豆斯輟。方領矩步之容,事滅於旌鼓;蘭臺石室之文,用盡於帷蓋。至乎晉初,爰定新禮,荀顗制之於前,摯虞刪之於末。既而中原喪亂,罕有所遺;江左草創,因循而已。釐革之風,是則未暇。伏惟陛下睿明啟運,先天改物,撥亂惟武,經時以文。作樂在乎功成,制禮弘於業定。光啟二學,皇枝等於貴遊;闢茲五館,草萊升以好爵。爰自受命,迄於告成,盛德形容備矣,天下能事畢矣。明明穆穆,無德而稱焉。至若元符靈貺之拜,浮溟機山之賮,固亦日書左史,副在司存,今可得而略也。是以命彼群才,搜甘泉之法;延茲碩學,闡曲臺之儀。淄上淹中之儒,連蹤繼軌;負笈懷鈆之彥,匪旦伊夕。諒以化穆三雍,人從五典,秩宗之教,勃焉以興。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參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載,猶復未畢。建武四年,引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於此遇禍,又多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天監元年,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地初革,庶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儀曹。詔旨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准。但修撰,取人,不以學進;掌知,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暅代之。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凶禮。暅遷官,以《五經》博士繆昭掌凶禮。復以禮儀深廣,記載殘缺,宜須博論,盡致,更使鎮軍將軍丹陽尹沈約、太常卿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奉別敕,總知其事。又使中書侍郎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與參知。若有疑義,所掌學士當職先立議,通諮五禮舊學士及參知,各言同異,條牒啟聞,決之制旨。疑事既多,制旨裁斷,其數不少。莫不網羅經誥,玉振金聲,義貫幽微,理入神契。前儒所不釋,後學所未聞。凡諸奏決,皆載篇首,具列聖旨,為不刊之則。洪規盛範,冠絕百王;茂實英聲,方垂千載。寧孝宣之能擬,豈孝章之足云。五禮之職,事有煩簡,及其列畢,不得同時。《嘉禮儀注》以天監六年五月七日上尚書,合十有二秩,百一十六卷,五百三十六條;《賓禮儀注》以天監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尚書,合十七秩,一百三十三卷,五百四十五條;《軍禮儀注》以天監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尚書,合十八秩,一百八十九卷,二百四十條;《吉禮儀注》以天監十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尚書,合二十六秩,二百二十四卷,一千五條;《凶禮儀注》以天監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尚書,合四十有七秩,五百一十四卷,五千六百九十三條:大凡一百二十秩,一千一百七十六卷,八千一十九條。又列副祕閣及《五經》典書各一通,繕寫校定,以普通五年二月始獲洗畢。竊以撰正履禮,歷代罕就,皇明在運,厥功克成。周代三千,舉其盈數;今之八千,隨事附益。質文相變,故其數兼倍,猶如八卦之爻,因而重之,錯綜成六十四也。昔文武二王,所以綱紀周室,君臨天下,公旦修之,以致太平龍鳳之瑞。自斯厥後,甫備茲日。孔子曰:其有繼周,雖百代可知。豈所謂齊功比美者歟。臣以庸識,謬司其任,淹留歷稔,允當斯責;兼勒成之初,未遑表上,實由才輕務廣,思力不周,永言慚惕,無忘寤寐。自今春輿駕將親六師,搜尋軍禮,閱其條章,靡不該備。所謂郁郁文哉,煥乎洋溢,信可以懸諸日月,頒之天下者矣。愚心喜忭,彌思陳述,不任下情,輒具載撰修始末,并職掌人、所成卷秩、條目之數,謹拜表以聞。詔曰:經禮大備,政典載弘,今詔有司,案以行事也。又詔曰:勉表如此。因革允釐,憲章孔備,功成業定,于是乎在。可以光被八表,施諸百代,俾萬世之下,知斯文在斯。主者其按以遵行,勿有失墜。
簡文帝大寶 年,撰禮大義二十卷。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帝博綜儒書,討論篇籍。所著《禮大義》二十卷,行於世。
陳
文帝天嘉元年,徵沈德威侍太子講《禮傳》。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儒林沈德威傳》:少有操行。梁太清末,遁於天目山,築室以居,雖處亂離,而篤學無倦,遂治經業。天嘉元年,徵出都,侍太子講《禮傳》。尋授太學博士。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
北魏
太祖登國 年,以禮經博士梁越授諸皇子經。
按《北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儒林梁越傳》:國初為《禮經》博士。太祖以其謹厚,舉動可則,拜上大夫命授諸皇子經。
隋
文帝開皇 年,敕禮官修撰《三禮圖》十二卷。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宋史聶崇義傳》: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四部書目》內有《三禮圖》十二卷,是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其圖第一、第二題云梁氏,第十後題云鄭氏,又稱不知梁氏、鄭氏名位所出。今書府有《三禮圖》,亦題梁氏、鄭氏,不言名位。厥後有梁正者,集前代禮圖更加詳議,題《三禮圖》曰:陳留阮士信受《禮》學於潁川綦冊君,取其說,為圖三卷,多不按《禮》文而引漢事,與鄭君之文違錯。正刪為二卷,其阮士信即諶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諶之紕謬。〈按《隋書經籍志》:有《三禮圖》
九卷鄭元及後漢侍中阮諶等撰。
〉
開皇二十年,敕夏侯朗畫《三禮圖》。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張彥遠名畫記》:隋文帝開皇二十年敕有司撰三禮圖十二卷左武侯執旗侍官夏侯朗畫
開皇 年,幸國子學。博士馬光講禮,上嘉勞焉。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儒林馬光傳》:授太學博士,高祖幸國子學,王公以下畢集。光升座講禮,啟發章門。已而諸儒生以次論難者十餘人,皆當時碩學,光剖析疑滯,雖辭非俊辨,而理義弘贍,論者莫測其淺深,咸共推服,上嘉而勞焉。
煬帝大業元年,以褚徽為禮博士。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唐書徐曠傳》:曠,字文遠。隋大業初,禮部侍郎許善心薦文遠及包愷、褚徽、陸德明、魯達為學官,擢國子博士,愷等為太學博士。世稱《左氏》有文遠,《禮》有褚徽,《詩》有魯達,《易》有陸德明,皆一時冠。
唐
太宗貞觀元年,拜王恭為博士,講《三禮》。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儒學孔穎達傳》:王恭者,滑州白馬人。少篤學,教授鄉閭,弟子數百人。貞觀初,召拜太學博士,講《三禮》,別為《義證》,甚精博。蓋文懿、文達皆當時大儒,每講遍舉先儒義,而必暢恭所說。
高宗永徽四年,頒孔穎達《禮經正義》於天下,明經依此會試。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永徽四年三月壬子朔,頒孔穎達《五經正義》於天下,每年明經令依此考試。
按《會要》:永徽四年三月一日進之頒於天下以為定式凡二禮共百二十卷
按《正義表》: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
德宗貞元五年,敕特置《三禮》科。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職官志》:《五經》博士注。舊無《五經》學科,自貞元五年二月敕特置《三禮》、《開元禮》科。
後周
太祖廣順三年,刻二禮板成。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按《玉海》:周廣順三年六月丁巳刻十一經板成各二部一百三十冊四門博士李鄂書唯公羊並二禮郭嵠書
世宗顯德 年,詔令張昭議《三禮圖》,令田敏尹拙等校勘《三禮釋文》,并議《三禮圖》。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張昭傳》:周顯德中。詔令詳定《經典釋文》,并議《三禮圖》。昭援引經據,時稱其該博。
按《玉海》:周顯德中,詔刻《易》、《書》、《周禮》、《儀禮》四經,釋文皆田敏、尹拙、聶崇義校勘,自是相繼校勘,《禮記》音拙等校勘。
顯德五年,聶崇義考正《三禮圖》。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儒林聶崇義傳》:周顯德五年,世宗詔崇義參定郊廟祭玉,又詔翰林學士竇儼統領之。崇義因取《三禮圖》再加考正。
宋
太祖建隆三年,聶崇義上《三禮圖》,命竇儀裁定頒行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按《聶崇義傳》:崇義取《三禮圖》再加考正,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儼為序。太祖覽而嘉之,詔曰:禮器禮圖,相承傳用,寖歷年祀,寧免差違。聶崇義典事國庠,服膺儒業,討尋故實,刊定疑訛,奉職效官,有足嘉者。崇義宜量與酬獎。所進《三禮圖》,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三五人更同參議,所冀精詳。苟有異同,善為商確。五月,賜崇義紫袍、犀帶、銀器、繒帛以獎之。拙多所駁正,崇義復引經以釋之,悉以下工部尚書竇儀,俾之裁定。儀上奏曰:伏以聖人制禮,垂之無窮,儒者據經,所傳或異,年祀寖遠,圖繪缺然。踳駁彌深,丹青靡據。聶崇義研求師說,耽味禮經,較于舊圖,良有新意。尹拙爰承制旨,能罄所聞。尹拙駁議及聶崇義答義各四卷,臣再加詳閱,隨而裁置,率用增損,列於注釋,共分為十五卷以聞。詔頒行之。拙、崇義復陳祭玉鼎釜異同之說,詔下中書省集議。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按聶崇義稱:祭天蒼璧九寸圓好,祭地黃琮八寸無好,圭、璋、琥並長九寸。自言周顯德三年與田敏等按《周官》玉人之職及阮諶、鄭元舊圖,載其制度。臣等按:《周禮》玉人之職,只有璧琮九寸、瑑琮八寸及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之文,無蒼璧、黃琮之制。兼引注有《爾雅》肉倍好之說,此即是注璧羨度之文,又非蒼璧之制。又詳鄭元自注《周禮》,不載尺寸,豈復別作畫圖,違經立異。《四部書目》內有《三禮圖》十二卷,是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其圖第一、第二題云梁氏,第十後題云鄭氏,又稱不知梁氏、鄭氏名位所出。今書府有《三禮圖》,亦題梁氏、鄭氏,不言名位。厥後有梁正者,集前代圖記更加詳議,題《三禮圖》曰:陳留阮士信受《禮》學於潁川綦冊君,取其說,為圖三卷,多不按《禮》文而引漢事,與鄭君之文違錯。正刪為二卷,其阮士信即諶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諶之紕謬。兼三卷《禮圖》刪為二卷,應在今《禮圖》之內,亦無改祭玉之說。臣等參詳自周公制禮之後,叔孫通重定以來,禮有緯書,漢代諸儒頗多著述,討尋祭玉,並無尺寸之說。魏、晉之後,鄭元、王肅之學各有生徒,《三禮》、《五經》無不論說,檢其書,亦不言祭玉尺寸。臣等參驗畫圖本書,周公所說正經不言尺寸,設使後人謬為之說,安得便入周禮。知崇義等以諸侯入朝獻天子夫人之琮璧以為祭玉,又配合羨度、肉好之言,彊為尺寸,古今大禮,順非改作,於理未通。又據尹拙所述禮神之六玉,稱取梁桂州刺史崔靈恩所撰《三禮義宗》內昊天及五精帝圭、璧、琮、璜皆長尺二寸,以法十二時;祭地之琮長十寸,以傚地之數。又引《白虎通》云:方中圓外曰璧,圓中方外曰琮。崇義非之,以為靈恩非周公之才,無周公之位,一朝撰述,便補六玉闕文,尤不合禮。臣等竊以劉向之論《洪範》,王通之作《元經》,非必挺聖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于教,不為斐然。臣等以靈恩所撰之書,聿稽古訓,祭玉以十二為數者,蓋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時,封山之玉牒十二寸,圓丘之籩豆十二列,天子以鎮圭外守,宗后以大琮內守,皆長尺有二寸。又祼圭尺二寸,王者以祀宗廟。若人君親行之郊祭,登壇酌獻,服大裘,搢大圭,行稽奠,而手秉尺二之圭,神獻九寸之璧,不及禮宗廟祼圭之數,父天母地,情亦奚安。則靈恩議論,理未為失,所以自《義宗》之出,歷梁、陳、隋、唐垂四百年,言禮者引為師法,今《五禮精義》、《開元禮》、《郊祀錄》皆引《義宗》為標準。近代晉、漢兩朝,仍依舊制。周顯德中,田敏等妄作穿鑿,輒有更改。自唐貞觀之後,凡三次大修五禮,並因隋朝典故,或節奏繁簡之間稍有釐革,亦無改祭玉之說。伏望依《白虎通》、《義宗》、唐禮之制,以為定式。又尹拙依舊圖畫釜,崇義去釜畫鑊。臣等參詳舊圖,皆有釜無鑊。按《易說卦》云坤為釜,《詩》云惟錡及釜,又云溉之釜<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7097-18px-GJfont.pdf.jpg' />,《春秋傳》云錡釜之器,《禮記》云燔黍捭豚,解云古未有甑釜,所以燔捭而祭。即釜之為用,其來尚矣,故入于《禮圖》。今崇義以《周官》祭祀有省鼎鑊,供鼎鑊,又以《儀禮》有羊鑊、豕鑊之文,乃云畫釜不如畫鑊。今諸經皆載釜之用,誠不可去。又《周》、《儀禮》皆有鑊之文,請兩圖之。又若觀諸家祭祀之畫,今代見行之禮,於大祀前一日,光祿卿省視鼎鑊。伏請圖鑊於鼎下。詔從之。
太宗淳化五年,詔令崔頤正等讎校二禮,以備刊刻。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李至傳》:淳化五年,兼判
國子監。至上言:二《禮》未備,豈副仁君垂訓之意。今直講崔頤正、孫奭、崔偓佺皆勵精強學,博通經義,望令重加讎校,以備刊刻。從之。
哲宗元祐四年,以陳祥道著禮書詔為博士。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禮書一百五十卷,陳祥道撰,繪其物而辨論之,凡歷代諸儒之說,及近代聶氏之圖,或正其失,或補其闕,於禮學為詳焉。元祐四年,翰林學士許將上言祥道著禮書一百卷,二月二日,詔祥道為太常博士。
元祐五年十一月,范祖禹請以陳祥道禮書,付太常參用。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元祐五年十一月,范祖禹言請以陳祥道禮書付太常,與聶崇義圖參用詔付兩制看詳。
元祐八年,范祖禹請以陳祥道禮圖,付太常以備討論。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元祐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侍讀學士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陳祥道注解儀禮三十二卷,精詳博洽,乞下兩制看詳,并所進禮圖付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祥道又有《禮記講義》二十四卷,《禮例詳解》十卷
寧宗慶元 年,以朱熹所考訂《三禮》輯為《儀禮經傳通解》一書,付在學官。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按《朱熹傳》:慶元四年,熹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熹歿,朝廷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通解》未脫槁,亦在學官。
按朱熹乞修三禮劄子,臣聞之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誦其虛文,以供應舉,至於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耳學臆斷而已,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附於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說。略有端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鍾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太常寺關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數十人,踏逐空閑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有官人,亦不繫銜請俸,但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燭之資,其抄寫人,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書二十餘名,候結局日量支犒賞,別無推恩,則於公家無甚費用,而可以興起廢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可為聖朝制作之助,則斯文幸甚!〈按朱子劄子雖未及上面千古三禮之學得有所折
衷,故附載於此
〉金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所印《禮記》、《周禮》注疏,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禮記》用孔穎達疏,《周禮》用鄭元注、賈公彥疏,皆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