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1
卷39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九十七卷
《明史部彙考》一明〈《太祖洪武》五則 《建文帝》二則 《成祖永樂》三則 《仁宗洪熙》一宗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二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四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四則 《熹宗天啟》三則 《懷宗崇禎》三則
《明史部彙考》二《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史考〉《焦竑經籍志》〈敕修 紀注時政〉《明史部總論》《》
《經籍典》第三百九十七卷
《明史部彙考》一明
太祖洪武元年,命陶安兼修國史,授安然起居注。
按《明外史·陶安傳》:洪武元年,命知制誥兼修國史。按《安然傳》:洪武元年,授起居注,轉給事中。
洪武二年以宋濂兼修國史
按《明外史·宋濂傳》:洪武二年,除翰林學士兼修國史。洪武三年,授孔希學起居注。
按《明外史·孔希學傳》:洪武三年,授起居注。
洪武六年,詹同請編《日曆》,帝從之。
按《明外史·詹同傳》:洪武六年為學士承旨,兼吏部尚書,上言陛下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蹟,禮樂治道之詳,雖有記載,尚未成書,乞編《日曆》,以傳後世。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逾年日曆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征伐次第,禮樂刑政、群臣功過、四夷朝貢之類,共一百卷。藏之金匱,副在祕書監,同等又言:《日曆》祕天府,人不得見。請倣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帝從之。同等乃分四十類,自敬天始凡五卷,於是賜名曰《皇明寶訓》。嗣後凡有政蹟,史官日記錄之,隨類增入焉。按《孔希學傳》:洪武六年,改侍講學士,與承旨詹同,編集《大明日曆》。按《吳伯宗傳》:廷對擢進士第一。時開科之始。得伯宗帝甚喜,賜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與修《大明日曆》。按《文苑孫作傳》:洪武六年聘修《大明日曆》,授翰林編修。
洪武七年,以郭傳直起居注。
按《明外史·文苑王蒙傳》:洪武七年,帝御武樓,賜學士宋濂坐,謂曰:天下既定,朕方垂意宿學之士,卿知其人乎。對曰:會稽有郭傳者,異才也。帝召見於謹身殿,授翰林應奉,直起居注。
建文帝建文元年,修《太祖實錄》。
按《明外史·廖昇傳》:建文初,修《太祖實錄》,董倫、王景為總裁官;昇與高遜志為副總裁官;李貫、王紳、胡子昭、楊士奇、羅恢、程本立為纂修官。皆一時選。殉難諸臣,昇死最先。按《張紞傳》:王景,松江人。建文中,召入翰林,修《太祖實錄》。按《程本立傳》:洪武三十一年,徵入翰林,預修《太祖實錄》。建文三年坐失陪祀,貶官,仍留纂修。《實錄》成,出為江西副使。按《張彥方傳》:葉惠仲與兄夷仲並有文名,建文初以知縣充史官修《太祖實錄》,遷南昌知府。按《楊士奇傳》:建文初,集諸儒修《太祖實錄》,士奇已用薦徵教授當行,王叔英復以史才薦。遂入翰林,與編纂事。尋命吏部第史館諸儒。尚書張紞得士奇策,曰:此非經生言也。奏第一。授吳王府審理,仍供職翰林。
建文二年,修《太祖實錄》,以方孝孺為總裁。
按《明外史·方孝孺傳》:建文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明年遷侍讀學士。時方修《太祖實錄》,孝孺為總裁。按《王艮傳》:建文二年進士。授翰林院修撰。預修《太祖實錄》。
成祖永樂元年,修《太祖實錄》。
按《明外史·桂彥良傳》:金實,開化人。成祖即位,除翰林典籍。預修《太祖實錄》,選為東宮講官。蕭用道,泰和人。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改右長史。趙季通,字師道,天台人。由教官歷永豐、龍溪、知縣,與修《太祖實錄》,除國子博士,進司業。按《鄒濟傳》:永樂初,修《太祖實錄》書成,除禮部郎中。按《梁潛傳》:永樂元年召修《太祖實錄》。書成,進翰林修撰。賜白金、襲衣、文幣。按《胡儼傳》:成祖即位,拜國子監,修《高皇帝實錄》,為總裁官。按《劉辰傳》:永樂初,預修《太祖實錄》。遷江西布政司左參政。按《李至剛傳》:成祖即位,以至剛為右通政。與修《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永樂二年以王英、李時勉等,預修《太祖實錄》。按《明外史·王英傳》: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淵閣。預修《太祖實錄》,授翰林院修撰。按《李時勉傳》: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讀書文淵閣,與修《太祖實錄》。授刑部主事,復與重修《實錄》。書成,改翰林侍讀。永樂十六年,《太祖實錄》成。
按《明外史·姚廣孝傳》:廣孝嘗監修《太祖實錄》。書成,帝褒美之。按《楊榮傳》:永樂十六年,《太祖實錄》成,宴勞如初。按《陳敬宗傳》:再修《太祖實錄》,授翰林侍講。
仁宗洪熙元年,修《太宗實錄》。
按《明外史·楊士奇傳》:仁宗即位,修《太宗實錄》,士奇與黃淮、楊榮、金幼孜、楊溥並為總裁官。按《蹇義傳》:仁宗即位,命義監修《太宗實錄》。
宣宗宣德元年,命楊士奇等修《仁宗實錄》,命金幼孜等修《兩朝實錄》,命曾棨等修《三朝實錄》。
按《明外史·楊士奇傳》:宣宗即位,修《仁宗實錄》,士奇等仍為總裁。按《金幼孜傳》:宣德元年,母卒。起復為總裁官,修兩朝實錄。按《陳敬宗傳》:授翰林侍講。以內艱歸。宣德元年起修兩朝實錄。尋轉南京國子監司業。按《劉鉉傳》:宣德時,鉉預修《兩朝實錄》,遷兵部主事。按《曾棨傳》:宣宗立,進少詹事,預修《三朝實錄》。按《儒林張洪傳》:洪熙元年,擢翰林修撰,同修《仁宗實錄》。
宣德五年,《兩朝實錄》成。
按《明外史·楊榮傳》:宣德三年,帝北征。又明年,《兩朝實錄》成,宴勞有加,尋進少傅。按《王英傳》:宣宗立。修太宗、仁宗《實錄》成,遷詹事府少詹事,賜麒麟帶。按《李時勉傳》:宣德五年,修《成祖實錄》成,遷侍讀學士。
英宗正統元年,修《宣宗實錄》。
按《明外史·王英傳》:正統元年,修《宣宗實錄》為《總裁實錄》成,進禮部左侍郎。按《馬愉傳》:正統元年,以楊士奇薦與苗衷、高穀、曹鼐同直經筵進侍讀,預修《宣宗實錄》成,進侍讀學士。按《曹鼐傳》:英宗即位,充經筵講官,《宣宗實錄》成,進侍講。按《劉鉉傳》:與修《宣宗實錄》,進侍講。按《劉球傳》:授禮部主事。胡濙薦侍經筵,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
正統三年,《宣宗實錄》成。帝幸史館,散金錢賜諸學士。按《明外史·儀智傳》:智子銘,正統三年預修宣廟《實錄》成,遷侍講。按《李時勉傳》:宣德五年,遷侍讀學士。帝幸史館,撒金錢賜諸學士。皆俛取,時勉獨正立。帝乃出餘錢賜之。正統三年以《宣宗實錄》成,進學士,掌院事。按《錢習禮傳》:《宣宗實錄》成,擢學士,掌院事。
憲宗成化元年,修《英宗實錄》。
按《明外史·邢讓傳》:天順末,父憂歸。未終喪,起修《英宗實錄》,進修撰。成化二年超遷國子祭酒。按《柯潛傳》:潛,字孟時。憲宗即位,擢翰林學士。《英宗實錄》成,進少詹事。劉璟,字明仲。天順末,進士及第。授編修,《英宗實錄》成,進修撰。按《陳文傳》:進禮部尚書。《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按《劉吉傳》:憲宗初,進侍讀。《英宗實錄》成,遷侍讀學士。按《尹直傳》:成化初,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號,引漢昌邑、更始為比。直辨曰:《實錄》中有初為大臣,後為軍民者。方居官時,必稱某官某,既罷去而後改稱。如漢府以謀逆降庶人,其未反時,書王書叔如故也。豈有逆計其反,而即降從庶人之號者哉。《實錄》載當時事,直書善惡自見,非若《春秋綱目》,以《義例》為予奪者也。且昌邑旋立旋廢,景泰帝則為宗廟社稷主七年。更始無所受命,景泰帝則策命於母后。當時定傾於危難之中,微帝則京師非國家有。雖易儲失德,然能不惑於盧忠、徐振之言,卒全兩宮,以至今日。其功過足相準,不宜去帝號。時不能難。既成,進侍讀。按《岳正傳》:憲宗立,詔正纂修《英宗實錄》,還朝。忌者,出為興化知府。按《彭時傳》:成化改元,進兵部尚書。明年,《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按《劉健傳》:成化初,修《英宗實錄》,從憂中起,復固辭不許。書成,進修撰。按《丘濬傳》:成化中,進侍講。修《英宗實錄》,進侍講學士。按《楊守陳傳》:成化初,進侍講。《英宗實錄》成,遷洗馬。按《謝鐸傳》:天順末進士,授編修。預修《英宗實錄》。按《張元禎傳》:憲宗嗣位,預修《英宗實錄》,與執政議不合,引疾家居,講求性命之學。
孝宗弘治元年,修《憲宗實錄》。
按《明外史·丘濬傳》:孝宗嗣位,特進禮部尚書。修《憲宗實錄》,充副總裁。按《楊守陳傳》:孝宗嗣位,修《憲宗實錄》,充副總裁。守陳弟守阯為南京侍讀。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再遷侍講學士。按《謝鐸傳》:弘治初,言者交薦,召修《憲宗實錄》。按《張元禎傳》:弘治初,修《憲宗實錄》,進左贊善。按《張嵿傳》:嵿成化末年進士。弘治初,修《憲宗實錄》,命往蘇、松諸府採軼事。事竣,授上饒知縣。遷南京兵部主事。
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
按《明外史·丘濬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進加太子太保。按《李東陽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由侍講學士,進太常少卿。按《劉忠傳》:弘治四年,《憲宗實錄》成,遷侍講。按《楊廷和傳》: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按《吳寬傳》:孝宗即位,以舊學遷左庶子,預修《憲宗實錄》成,進少詹事兼侍讀學士。按《張元禎傳》:《憲宗實錄》成,遷南京侍講學士。按《林瀚傳》:弘治初,修《憲宗實錄》,遷國子監祭酒。
武宗正德元年,修《孝宗實錄》。
按《明外史·傅珪傳》:武宗立,進左諭德,充講官,纂修《孝宗實錄》。按《吳儼傳》:正德初,召修《孝宗實錄》,直講筵。按《儒林崔銑傳》:弘治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預修《孝宗實錄》。
正德三年,《孝宗實錄》成。
按《明外史·李東陽傳》:正德三年,詔東陽食正一品祿。久之,摘《會典》中譌謬奪所加祿。居數日,以《孝宗實錄》成旋復之。按《傅珪傳》:孝宗實錄成進左中允。按《梁儲傳》:《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按《毛紀傳》:《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按《費宏傳》: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講。預修《孝宗實錄》。充日講官。按《汪俊傳》: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按《朱希周傳》:進侍講,貶修撰。《孝宗實錄》成,復官。
世宗嘉靖元年,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御史黎貫請復起居注之制。
按《明外史·盧瓊傳》:瓊,由知縣入為御史。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有撥亂大功,而實錄猶稱郕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澤,而實錄成於焦芳手,是非顛倒。乞詔儒臣改撰。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按《黎貫傳》:貫,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世宗入繼,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嘉靖 年,修《武宗實錄》。
按《明外史·楊慎傳》: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總裁蔣冕、費宏盡付槁草,削定。〈按蔣冕、費宏傳未載,修《武宗實錄》事。〉按《文徵明傳》:授翰林院待詔。世宗立,預修《武宗實錄》。
嘉靖十二年,修累朝實錄。
按《明外史·唐順之傳》:嘉靖十二年秋,詔選朝官為翰林,乃改順之編修,校累朝實錄。
嘉靖十三年,置皇史宬。
按《春明夢餘錄》:皇史宬在重華殿西,建于嘉靖十三年,門額以史為史,以成為宬。左右小門曰<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127-18px-GJfont.pdf.jpg' />歷,以龍為<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127-18px-GJfont.pdf.jpg' />,皆上自製字而手書也。中貯《列朝實錄》及《寶訓》,每一帝山陵則開局纂修,告成焚稿椒園,正本貯此。《實錄》中諸可傳誦宣,布之曰《寶訓宬》中。四周上下俱用石甃中,具二十臺,永陵各占二臺。
穆宗隆慶元年,修《世宗實錄》。
按《明外史·瞿景淳傳》:隆慶元年,召為禮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修《嘉靖實錄》。按《張居正傳》:充《世宗實錄》總裁,進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後《實錄》成,加居正左柱國,支尚書俸,再疏辭,帝為溫諭百言,頒示史館。按《王家屏傳》: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按《馬自強傳》:《世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按《文苑歸有光傳》:隆慶四年,有光為南京太僕丞,留掌內閣制敕,修《世宗實錄》,卒官。
神宗萬曆元年,修世、穆兩朝實錄。
按《明外史·陳于陛傳》:隆慶年進士,授編修。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按《于慎行傳》:隆慶年進士,授編修。萬曆初,《穆宗實錄》成,進修撰。按《申時行傳》:嘉靖四十一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充經筵講官。纂世、穆兩朝實錄,進左庶子,掌翰林院事。按《王錫爵傳》:萬曆初,充《穆宗實錄》副總裁,書成,進侍講學士。按《張位傳》: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按《黃鳳翔傳》:《世宗實錄》成,進修撰。韓世能、鳳翔同年進士。授編修。與修世宗、穆宗《實錄》,充經筵日講官。按《文苑李維楨傳》:萬曆時,修《穆宗實錄》成,進修撰。
萬曆 年,張居正請立起居注。
按《明外史·張居正傳》:帝初政,居正嘗纂古治亂事百餘條,以俗語解之,使帝易曉。至是,請立起居注,紀帝言動與朝內外事,日用翰林官四員入直,應制詩文及備顧問。帝優詔報許。按《張位傳》:萬曆元年,位以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獨無,疏言:臣備員纂修,竊見先朝政事,自非出於詔令,形諸章疏,悉湮沒無考。鴻猷茂烈,鬱而未彰,徒使野史流傳,用偽亂真。今史官充位,無以自效。宜日分數人入直,凡詔旨起居,朝端政務,皆據見聞書之,待內閣裁定,為他年實錄之助。庶國典備職業舉,張居正善其議,奏行焉。
萬曆十六年,沈鯉請重定《景皇帝實錄》。
按《明外史·沈鯉傳》:萬曆十六年,鯉請復建文年號,重定《景皇帝實錄》,勿稱郕戾王。
萬曆二十二年三月,命詞臣修國史。
按《明外史·陳于陛傳》:萬曆初,預修世、穆兩朝實錄,充日講官。歷禮部尚書。于陛少從父以勤習國家故實。為史官,益究經世學。以前代皆修國史,而本朝獨無。疏言:臣考史家之法,紀、表、志、傳謂之正史。宋去我朝近,制猶可考。真宗祥符間,王旦撰進太祖、太宗兩朝正史。仁宗天聖間,呂夷簡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國史》。此則本朝君臣自修本朝正史之明證也。我朝史籍,止有列聖實錄,正史闕焉未講。伏睹朝野所撰次,可備採擇者無慮數百種。倘不及時網羅,歲月浸邈,卷帙散脫,耆舊漸凋,事跡罕據。欲成信史,將不可得。惟陛下立下明詔,設局編輯,使一代經制典章,犁然可考,鴻謨偉烈,光炳天壤,豈非萬世不朽盛事哉。詔從之。二十二年三月,遂命詞臣分曹類纂,以于陛及南京禮部尚書沈一貫、少詹事馮琦為副總裁,而閣臣總裁之。按《余繼登傳》:繼登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充正史副總裁。按《焦竑傳》:二十二年,修國史,內閣陳于陛欲竑耑領其事,竑謝不敏,乃先撰《經籍志》,其他率無所撰,館亦竟罷。
熹宗天啟元年,修《神宗實錄》。
按《明外史·蔡毅中傳》:天啟初,纂修《神宗實錄》,充經筵講官。按《文苑李維楨傳》:天啟初,召為南京太僕卿,旋改太常,未赴。時方修《神宗實錄》,僉以維楨擅史才,且通籍五十餘年,熟諳先朝政事,宜領史局,給事中薛大中特疏薦之,未及用。按《文苑董其昌傳》:天啟二年,兼侍讀學士。時修《神宗實錄》,命往江南採輯先朝章疏及遺事,其昌廣搜博徵,錄成三百本。又採留中之疏切於國本、藩封、人才、風俗、河渠、食貨、吏治、邊防者,別為四十卷。倣史贊之例,每篇繫以筆斷。書成表進,有詔褒美,宣付史館。
天啟 年,修《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鄒元標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周炳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直筆無所阿。
天啟六年,曹學佺私撰野史,燬所鏤板。
按《明外史·文苑曹學佺傳》:天啟二年起廣西右參議。初,梃擊獄興,劉廷元輩主瘋癲。學佺著《野史記略》,直書事本末。至六年秋,學佺遷陝西副使,未行,而廷元附魏忠賢大幸,乃劾學佺私撰野史,淆亂國章,遂削籍,燬所鏤板。
懷宗崇禎元年,修神、光二宗《實錄》。
按《明外史·陳仁錫傳》:崇禎改元,進右中允。預修神、光二宗《實錄》,進右諭德。
崇禎三年,文震孟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文震孟傳》:初,天啟時,詔修《光宗實錄》,禮部侍郎周炳謨載神宗時儲位臲卼及妖書、梃擊諸事,直筆無所阿。其後魏忠賢盜國柄,御史石三畏效削炳謨職。忠賢使其黨重修,是非倒置。震孟摘尤謬者數條,疏請改正。帝特御平臺,召廷臣面議,卒為溫體仁、王應熊所沮。
崇禎六年,許士柔請改正《光宗實錄》。
按《明外史·許士柔傳》:崇禎時,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先是,魏忠賢輯《三朝要典》,以《光宗實錄》所載與《要典》相左,乃言葉向高等所修非實,宜重修,遂恣意改削牴牾《要典》者。崇禎改元,燬《要典》而所改《光宗實錄》如故。六年,少詹事文震孟言:皇考實錄為魏黨曲筆,當改正從原錄。時溫體仁當國,與王應熊等陰沮之,遂寢。士柔憤然曰:若是,《要典》猶弗焚矣。乃上疏曰:皇考實錄總紀,於世系獨略。皇上娠教之年,聖誕之日,不書也。命名之典,潛邸之號,不書也。聖母出何氏族,受何封號,不書也。此皆原錄備載,而改錄故削之者何也。原錄之成,在皇上潛邸之日,猶詳慎如彼。新錄之進,在皇上御極之初,何以率略如此,使聖朝父子、母后、兄弟之大倫,皆闇而不明,缺而莫考。其於信史謂何。疏上,不省。體仁令中書官檢穆宗總紀示士柔,士柔具揭爭之曰:皇考實錄與列聖條例不同。列聖在位久,登極後事,編年排纂,則總紀可以不書。皇考在位僅一月,三后誕育聖躬皆在未登極以前,不書之總紀,將於何書也。穆廟大婚之禮,皇子之生,在嘉靖中,故總紀不載,至於冊立大典,編年未嘗不具載也。皇考一月易世,熹廟之冊立當書,皇上之冊封獨不當書乎。體仁怒,將劾之,為同列阻止。士柔復上疏曰:累朝實錄,無不書世系之例。臣所以抉摘改錄,正謂與累朝成例不合也。孝端皇后,皇考之嫡母也,原錄具書保護之功,而改錄削之,何也。當日國本幾危,坤寧調護,真孝慈之極則,顧復之深恩,史官不難以寸管抹摋之,此尤不可解也。疏上,報聞。體仁滋不悅。體仁嗾劉孔昭劾祭酒倪元璐,因言士柔族子重熙私撰《五朝注略》,將以連士柔。士柔亟以《注略》進,乃得解。尋出為南京國子祭酒。
明史部彙考二《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史考〈按明史未成無正史可載今止就別史已著錄者採之以備稽考〉
《大明日曆》一百卷。
洪武七年,命宋訥、樂韶鳳等修。
《皇明寶訓》五卷。
洪武七年,命宋濂等輯自敬天至四夷分四十類。
《洪武聖政記》 卷。
洪武八年宋濂等編。
《皇明政要》二十卷。
弘治十六年,南京兵部郎中婁性編。
《皇明聖政記》 卷,《皇明本紀》 卷,《國初事蹟》一卷,奉《天靖難記》四卷。
劉宸著宸金華人。
《皇明翊運錄》 卷。
青田劉基著。
《平吳錄》 卷。
太和楊士奇著。
《建文遺蹟》 卷。
清江張芹著。
《革除遺事》 卷。
太和黃佐著。
《吾學編》、《徵吾錄》、《今言》 卷。
海鹽鄭曉著。
《皇明憲章錄》 卷。
武進薛應旂編。
《國朝典故輯遺》 卷。
夏邑梅純著。
《孤樹裒談》 卷。
建安李默著。
《傳信錄》 卷。
順德梁億著。
《天順日錄》三卷。
南陽李賢著。
《焦竑·經籍志》敕修
《高皇帝實錄》二百五十七卷。〈注〉胡廣等撰。
《寶訓》十五卷。〈注〉詹同等撰。
《大明日曆》一百卷。
《聖政記》一卷。〈注〉宋濂撰。
《成祖皇帝實錄》一百三十卷。
《寶訓》十五卷。
《聖政記》三卷。
《永樂年表》四卷。
《仁宗皇帝實錄》十卷。
《寶訓》六卷。
《年表》二卷。
《宣宗皇帝實錄》一百十五卷。
《寶訓》十二卷。
《年表》四卷。
《英宗皇帝實錄》三百六十一卷。〈注〉陳文等撰。
《寶訓》十卷。
《憲宗皇帝實錄》二百九十三卷。〈注〉劉吉等撰。
《寶訓》十卷。
《孝宗皇帝實錄》二百二十四卷。〈注〉李東陽等撰。《寶訓》十卷。
《武宗皇帝實錄》一百九十七卷。〈注〉費宏等撰。
《寶訓》十卷。
《世宗皇帝實錄》五百六十六卷。〈注〉張居正等撰。《寶訓》二十四卷。
《穆宗皇帝實錄》七十卷。
《寶訓》八卷。
紀注時政
《吾學編》六十九卷。〈注〉鄭曉。
《昭代典則》二十六卷。〈注〉黃光昇。
《大政紀》三十六卷。〈注〉雷禮。
《皇明政要》二十卷。〈注〉婁性。
《洪武大記》二十卷。〈注〉吳朴。
《開國事略》十卷。〈注〉蔡于榖。
《憲章錄》四十六卷。〈注〉薛應旂。
《兩朝憲章錄》二十卷。〈注〉吳瑞登。
《皇明繩武編》三十四卷。〈注〉吳瑞登。
《國朝謨烈輯遺》二十卷。
《明初略》二卷。〈注〉孫宜。
《國朝事蹟》一百二十卷。〈注〉孫宜。
《皇明紀略》 卷。
《皇明泳化編》一百三十六卷。〈注〉鄧球。
《徵吾錄》二卷。〈注〉鄭曉。
《今言》四卷。〈注〉鄭曉。
《九朝野記》四卷。〈注〉祝允明。
《鴻猷錄》八卷。〈注〉高岱。《今獻彙言》三十八卷。
《天潢玉牒》 卷。
《皇明統宗繩蟄錄》十二卷。
《孝陵紀略》一卷。
《剪勝野聞》一卷。〈注〉徐禎卿。
《禮賢錄》一卷。〈注〉劉基。
《翊運錄》二卷。〈注〉劉基。
《興濠開基錄》一卷。〈注〉卞瑺。《明興雜記》四卷。
《國初事蹟》一卷。〈注〉劉辰。
《尊聞錄》二卷。〈注〉梁億。
《賢識錄》一卷。〈注〉陸釴。
《洪武輯遺》二卷。〈注〉梁億。
《革除遺事》六卷。〈注〉黃佐。
《建文事蹟》一卷。
《備遺錄》二卷。〈注〉張芹。
《遺忠錄》二卷。〈注〉郁襄。
《革朝志》十卷。〈注〉許相卿。
《遜國紀》二卷。〈注〉朱睦桔。
《奉天刑賞錄》一卷。〈注〉袁褧。
《奉天靖難記》四卷。
《前後北征錄》二卷。〈注〉金幼孜。
《北征紀》一卷。〈注〉楊榮。
《壬午功臣爵賞錄》一卷。〈注〉都穆。
《順命錄》一卷。〈注〉郁袞。
《平定交南錄》一卷。〈注〉丘濬。
《三朝聖諭錄》三卷。〈注〉楊士奇。
《正統臨戎錄》一卷。〈注〉楊銘。
《北征事蹟》一卷。〈注〉袁彬。
《革書》一卷。〈注〉劉濟。
《復辟錄》一卷。
《平夏錄》一卷。〈注〉黃標。
《平胡錄》一卷。〈注〉陸深。
《使北錄》一卷。〈注〉李實。
《否泰錄》一卷。〈注〉劉定之。
《天順日錄》一卷。〈注〉李賢。
《三患傳》一卷。〈注〉劉定之。
《可齋筆記》二卷。〈注〉彭時。
《西征石城記》一卷。〈注〉馬文昇。
《平漢錄》一卷。〈注〉童承敘。
《撫安東夷記》一卷。〈注〉馬文昇。
《病逸漫記》二卷。〈注〉陸釴。
《瑣綴錄》八卷。〈注〉尹直。
《燕對錄》一卷。〈注〉李東陽。
《平蕃始末》一卷。〈注〉許進。
《興復哈密記》一卷。〈注〉馬文昇。
《治世餘聞》四卷。〈注〉陳洪謨。
《震澤長語》二卷。〈注〉王鏊。
《毉閭漫記》二卷。〈注〉賀欽。
《後鑒錄》 卷。〈注〉謝蕡。
《北虜事蹟》一卷。〈注〉王瓊。
《西番事蹟》一卷。〈注〉王瓊。
《繼世餘聞》四卷。〈注〉陳洪謨。
《江海殲渠記》一卷。〈注〉祝允明。
《視草餘錄》二卷。〈注〉楊廷和。
《召對錄》一卷。〈注〉李時。
《諭對錄》一卷。〈注〉張孚敬。
《宸章集錄》一卷。〈注〉費宏。
《南巡錄》一卷。〈注〉陸深。
《北還錄》一卷。〈注〉陸深。
《雙溪雜記》二卷。〈注〉王瓊。
《大同紀事》一卷。〈注〉韓邦奇。
《雲中紀變》一卷。〈注〉孫允中。
《菽園雜記》十卷。〈注〉陸容。
《俺荅前後記》二卷。〈注〉馮時可。
《平惠州事》一卷。〈注〉方逢時。
《金臺紀聞》一卷。〈注〉陸深。
《玉堂漫筆》一卷。〈注〉陸深。
《松寇紀略》一卷。〈注〉徐宗魯。
《海寇前後議》二卷。〈注〉范表。
《海寇後編》一卷。
《孤樹裒談》十卷。〈注〉李默。
《大獄錄》二卷。〈注〉張孚敬。
《庚申紀事》一卷。〈注〉楊希淳。
《邊略》五卷。〈注〉高拱。
《三封北國始末》一卷。〈注〉鄧林喬。
《雲中降寇傳》一卷。〈注〉劉紹恤。
《上谷議略》一卷。〈注〉方逢時。
《安慶兵變》一卷。〈注〉查志隆。
《病榻遺言》一卷。〈注〉高拱。
《平曾一本敘》一卷。〈注〉林廷機。《征南紀略》一卷。〈注〉王尚文。
《西南三征記》一卷。〈注〉郭子章。
《甘州紀變》一卷。〈注〉曹子登。
《平夏紀事》一卷。〈注〉曾偉芳。
明史部總論
《春明夢餘錄》《皇史宬》
《周禮》宰,夫八職有史以贊治漢,法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唐宋宰相皆兼史官自成,周有左右史,漢有起居注,唐宋之起居舍人,著作郎皆史官也。明初猶設起居注,如洪武中,宋濂為起居注,劉基條答天象之問,命付史館。永樂中,王直以右春坊、右庶子兼記起居,後不知廢於何時,惟以修撰編修檢討掌國史,遇有纂修以勳臣爵高者,一人監修間,以學士為總裁翰林學士為副總裁,至萬曆初,閣學士張居正言,國初設起居注,後定官制,設翰林院修撰編討等官,以記載事重。故設官加詳,非有所罷廢也,但自職名更定之後,遂失朝夕記注之規,以致累朝史文闕略。世宗皇帝嘗諭大學士張璁曰:古左右史,即今編討等官,今居此職者,弗盡力乃職何也?是紀錄之職,本自備官,而臣曠廢之耳邇者,纂修《世宗穆皇帝實錄》。臣等祇是總裁,凡所編輯,不過諸司章奏,稍加刪潤檃括成篇,至於仗前柱下之語,章疏所不及者,即有見聞無憑增入。是以兩朝之大經大法,罔敢或遺,而二聖之嘉謨嘉猷,多所未備,此皆史官職廢致然也。今日講官密邇天顏,見聞真切,又每從閣臣後出入便殿,即有密勿謀議,非禁祕不可宣洩者,皆得知聞,宜令講官日輪一員,專記《起居錄》、《聖諭》、《詔冊文》及內閣題稿,其朝廷政事見諸司章奏者,另選年深文學素優史官六員編修,仍遵照祖制,除御殿外例,內史官,侍班常朝列班六科給事中之上,午門列御座。《西稍南專記》注言:動凡郊祀耕籍,幸學大閱,諸大典有舉,輒書。至不時宣召及大臣祕殿獨對,恐有宣洩,則自紀《聖諭》及奏對始末,封送史館,銓次其諸司章奏,該科奉旨發部,即全抄送閣轉發史館,其紀錄體例祇備事由,顛末日月,先後待異日之考,求所貴核實不尚文詞,不得妄以己意及,輕信傳聞為褒貶。每月終,史官編草稿為七冊,一冊《起居》,六冊《六曹》,于冊面記年月,記史官姓名,送閣驗訖即投小櫃,用文淵閣印封鎖,歲終內閣同各史官開,取各月草稿,收入大櫃,印封如前,永不開,視旨允行。一日,神宗顧見史官,還宮偶有戲言,慮外聞自失,曰:莫使起居聞之,聞則書矣。起居之有益於主德如此。元宰相拜住,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上之言動宜悉書付史館,蓋起居之廢,其職自元已。然觀通鑑續編,所記元人事實與明之實錄,規略不甚相遠。以此知明之實錄,乃國初諸人襲元人之法而成,所以遠不及古。
大學士王鏊云:前代修史,有起居注,左史記言,右史記動,如晉董狐齊,南史皆以死守職,司馬遷、班固皆世史官,通知典故,所紀君臣言動,皆得之親睹,記後世讀之,如在目前。我朝翰林皆稱史官立班,雖近螭頭,然猶遠在殿下,未能執筆左右,成化以來職,纂修者惟取六部前後章奏,分為十館,以年月編次成書,總裁官惟略加刪削,便稱《實錄》,不知後世將何憑以成信史乎!竊惟國家二百餘年,制度文為咸正罔缺,惟正史未有成編,將來何所考?信王文恪慮之甚是,至萬曆年間,閣臣陳于陛請修正史,詔從之,於是開館分局,集累世之實錄,采朝野之見聞,紀傳書志頗有成緒,忽遭天災,化為灰燼,史事益屬茫然矣。古今正史,自遷國外如左丘明、范曄、陳壽、王隱、干寶、裴子野、習鑿齒、袁宏之倫,各有藏史傳之久,永不必皆世史也。倘一日,開弘文延儒碩寬忌諱之網,採稗官家乘之言,博覽廣詢,寧無左丘明輩,贊成筆削盛典者乎?
史貴世官,官廢則貴世才,司馬談之子遷,劉向之子歆,班彪之子固尚矣。後有王詮之子隱,姚察之子簡,李太師之子延壽,劉知幾之子餗,而後更無聞矣。史之職壞於宋之李昉,宋琪建議復時政記,自送史館先進御,而後付有司史,遂不敢有直筆。
《明史》
《洪武實錄》:凡三修,建文即位初,修王景充總裁,靖難後,再修總裁,解縉,縉得罪。後三修,總裁楊士奇初修,再修時,士奇皆秉筆以一人,而前後依違者甚多。《明史》可議者,如建文嗣位頗稱賢明,乃以靖難之故,去其年號,不存《實錄》之未,輯楊文懿守陳曰:國可滅,史不可滅。靖難後,不記建文君事,遂使當時政典,方黃死事,諸臣皆闕落,無傳。及今蒐采,猶可補輯,此偉議也,崇禎壬午都尉鞏永固,給事沈引培,俱具疏請未行。
景帝已正位,號《英宗實錄》,猶稱《郕戾王附》,夫景帝與于忠肅,再造乾坤,有功宗社,當時戾字之諡已違公議,後憲宗追稱景帝,乃不為之稱宗改諡,而實錄仍書郕戾王附。
嘉靖初,纂修《武宗實錄》,差進士訪求事實,蘇州府聘楊,循吉主之其所修,有吳郡纂修實錄冊,凡例可觀及隆慶,以後改行提學行學官,令禮生秀才抄錄一二,大臣墓誌塞責,於是史無所取裁。
《監修實錄》:惟用元勳一人,此非定制,考英宗修《仁宗實錄》,以英國公張輔成、山侯王通少師、蹇義少師夏元吉為監修官,則文武並用,官不必盡詞,林元勳亦不止用一人,此可為修史例。
《石氏集》云:列朝皆有寶訓,如穆宗於隆慶六年正月下旬,不豫二月十二日,忽出視朝諸相趨而往則已,下金臺怒而欲出執,高文襄拱手語不甚了了,文襄固請,其所以怒曰甚事?不是內官壞了。此言何等明切,可以式子孫戒,後世寶訓乃不載。
天啟初,議修《神廟實錄》,御史《郭增光疏》云:請就往日輔臣,中功罪較,然在人耳目者,略陳大概為授簡,佐一得焉高拱,以裕邸之舊,初授托孤之明,命崎嶇於雲間,江陵兩才相阨,卒能總持銓衡懋,建功業,所稱經濟之名流,非乎?張居正得君行政,致治精嚴,固自有功於國,而奪情起復,獲罪名教,則瑕瑜存,而各不相掩可已。王家屏以講幄之特,遇矢建儲之孤,忠雖徼倖於批解,抉攖一去為恝,然而竟令君心感悟。嘿!定元良所稱翼戴之誠臣,非乎?至於王錫爵,大略雄才,高睨闊步,豈不顯名於時?而三王並封,幾危宗社,則得失衡而失浮於得矣。趙志皋鄙,而荏張位狡,而狠皋輕主,封貢貽害,尚在屬國位,密揭礦稅流毒,則在生靈二臣相較,而位之罪大於皋,不獨以其貪也。沈一貫之惡,莫甚於楚事妖書,駢僇諸宗羅織無辜,皆一貫以前所未有,朱賡之失,又在黨助一貫,傳衣扇惡,妨賢蔽主,皆一貫之後,所隱留二臣,同傳而貫之罪重乎?賡亦不以其貪也,假令於此隨人立論據事直書,則正人一生志行不白於群奸者,待信史;而白奸回無窮,過惡不誅於生前者,待信史。而誅授簡之光也,臚列諸輔功罪,可謂史之董狐,未可以人廢言。
崇禎十五年六月,有御史吳履中一疏可備授簡者之助其略曰:皇上臨御初年,天下猶未大壞也,特用一溫體仁顯,托嚴正之義,陰行媢嫉之私,凡正人君子,必百計摧折,以致賢士解體,救過不遑,使朝廷不得任人以治事,而釀成大害之源者,體仁之罪狀也。專任一楊嗣昌以疑撫,為忠謀以四事為實政,加練餉以刈割海內,致使民怨天怒,災旱頻,仍四海困窮,盜賊𧔧起,而結成大亂之勢者,嗣昌之罪狀也。又曰:皇上治尚嚴明也,而引之于苛刻,刑欲當罪也,而引之于從重,皇上念舉事之善,無由見於天下,而亂臣賊子,無知小民,遂見為朝廷缺失,敢於非議而叛背之,此亡國之定案。
《朱閣學國禎》云:正德四年,《孝宗敬皇帝實錄》成時,焦芳操筆,褒貶任意,葉盛何喬新彭韶謝遷,天下所稱正人皆肆詆誣。嘉靖元年,御史盧瑗奏《孝宗實錄》多焦芳曲筆,乞改正。上曰:焦芳任情,天下自有公論,不必改修。
又曰:我朝攻道學者,自焦芳始,然只從聲音容貌描寫,已不堪讀。越六十年,游居敬攻湛甘泉,則進一步矣。又六十年,郭興治、郭允厚、朱童蒙連攻鄒,元標允厚比之山東妖賊,非所謂愈趨愈下者耶。
《三朝要典》
《朱閣學大事記》曰:天啟五年,禮科給事中楊所修請纂編《三案事》,成書如《明倫大典》,例其黨起而和之。六年正月開館,五月書成,閣臣請其名曰《傳信鴻編》,曰《三大政紀》,中旨定曰《三朝要典》,梃擊始于萬曆乙卯五月,紅丸始于泰昌庚申八月,移宮始于是年九月,先梃擊列詔諭之關係者為原始。
又曰:甚哉!小人之愚,自供罪案,又代為他人發揚盛美也,要典一書,先敘爭者之疏,附以史斷曲詆妄詈,無所不至,然後,綴以駁者之疏,主其事者徐大化等五人。由今而觀肉足食乎?骨之臭可洗乎?前之爭者不啻百十人,或死或廢,其疏稿未必盡存,子孫未必盡能守纂者,亦安能一一搜集,而要典收之略備,借天子威靈,既藏內府又下郡邑,遍散民間,幾與《六經》、《四書》並行,可謂密矣。未幾,內府告燬,而散者不可收,人皆得而見之,於爭者無不擊節歎賞,於駁者無不切齒唾罵,而史臣數語段段,可恨!可羞!穢莫加焉,罪莫甚焉,是天奪之魄,自投穢廁中唼唼有味而沒頂不可拔也。五人既坐,大詬其二,又攖大僇,如劉廷元,如岳駿聲,對質求勝猶曰常情。又霍維華者,天分儘高,筆底甚鬯,只以一外轉,憤憤入其中,兩出疏為助,既躋崇顯,欲以視師避逆賊之染,計其平生,果可當此任,而事則已無及矣。廷元自請南兵亦是此意。二人與駿聲皆有才,皆可為平世卿士,吾甚惜之,如逆賊,既害多少善人,又累多少才人從古已。然立身者,不可不察總之功,名之念一澹則思過半矣。
《蔣閣學德璟》曰:嘉靖中,《明倫大典》為議禮,諸臣發。然實出上意,若天啟中,《三朝要典》則諸人嗾,魏璫為之,以為諸君子罪,案中作論斷尤多舛倪。公元璐上疏請燬之時,德璟在禮部亦言於內閣,謂:既有《實錄》,此書可燬,內閣楊公景辰深以為然,遂焚其板。楊公亦與修要典者侍讀孫之獬,力言不可燬,痛哭失聲,相傳以為怪。
崇禎元年,侍講倪元璐上言:主梃擊者力護東宮,爭梃擊者計安神祖。主紅丸者仗義之言,爭紅丸者原情之論。主移宮者彌變幾先,爭移宮者持平事後。六者各有其是,不可偏廢也。未幾,而魏忠賢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富貴則干義父,批根今日,則眾正之黨碑;免死他年,即上公之鐵券。由此而觀,三案者,天下之共議;《要典》者,魏氏之私書。以臣所見,惟燬之而已。是年五月,燬《三朝要典》,諭朕惟皇祖皇考洎於熹,皇止慈止孝炳,若日星載之實錄,自足光昭盛美,乃復增《三朝要典》一書,原不能於已明之綱常,復加揚闡,徒爾刻深傅會,偏駁不倫,朕無取焉可將皇史宬內原藏一部,取出燬之,仍傳示天下,各處官府學官所有書板盡燬不行,自今而後,官方不以此書為臧否,人才不以此書定進退,惟是三朝原無遺議,紹明前烈注意編摩,諸臣各宜捐去,成心勿滋,異論務襄,朕清平之治,欽哉。
《光宗實錄》
朱閣學《大政紀》云:實錄改修,惟文皇行之於建文,尋以未備重修。光宗在位,止《一月實錄》,先上以三案改修,蓋群奸仗魏逆之勢,恣行如此。首先建議者黃承昊也,把持塗改者霍維華、謝啟光、徐紹吉也。
葉文忠向高曰:光宗在位,僅《一月實錄》,所載多潛邸時事,然其間亦有干礙而難直書,牽連而難盡書,脫草日余與同官互閱,皆以為允,而自余歸後,言者鬨,然以張差進葯移宮三事為非是,得旨改正,余思移宮事原未敘及,其敘進葯亦甚,平惟張差事,則因王之寀疏侵。張太宰、余偕同官往,問曰:此事之發生,輩皆里居,不及知其詳,公親讞此獄虛實。云何張曰:謀逆事千真萬真之寀,所發覺事情無一不實,某當時讞奏,皆與之寀同,何以罪我。余又問當時風顛之說,云何張曰:此飾辭也,安有持梃入宮門而稱風癲者?此與余同官,共聞朝紳議論,亦皆如是,故實錄中稍採其說,而詞亦委婉,乃當時之言風癲者,遂耽耽矣。問官如岳駿聲遂上疏力駁,時局已變,無敢出片辭言,官從風而靡,皆附會駿聲,而之寀被重譴矣。余念事關宮闈,似屬曖昧,但罪疑惟輕,施于他事,則可東宮何地而持梃突入。當時賴有中官格之萬一進而不止,則跬步間便成大難,而宗社有不測之憂矣,在禮齒君之路馬有誅,而《春秋》于許世子,趙盾皆書弒君,凡以絕干犯之萌為萬世立此大防也。今無論風癲之真假,而持梃入宮,幾危儲貳可,但以風癲蔽罪,而遂已乎?況禁中千門萬戶,他處不入而獨闖於東宮乎?當王日乾告變已,云劉成龐保二奄有謀,今張差所供復與之同似,又不出於癲者之口,而神祖斃二奄於禁中,不遣之就理,亦聖意淵微。可以默喻者,惟時事體重大,難深窮究,當日聖斷處分,原自妥當至,欲併此一段情形,而盡沒之,竊恐千秋萬世,而下終無以厭人心也。
詞臣文震孟,《孝思無窮疏》云:臣猥以菲才備員史局頃因纂修《熹宗皇帝實錄》,從閣中恭請《光宗皇帝實錄》副本較對,見其間舛誤甚多,而悖謬之大者,如先帝之冊立,與梃擊紅丸大事,皆祖《三朝要典》之邪說,而應和之。蓋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實錄》進呈,則禮臣周炳謨等史官,莊際昌等所纂修,而閣臣葉向高韓爌等所總裁者也。至天啟六年,逆黨崔呈秀等謂《實錄》非實,請旨重修,則崇禎元年二月十七日所進,今《皇史宬》之所藏者也。是時,皇上初登,《大寶要典》未燬,逆案未成,閣臣黃立極等不行奏明,含糊從事,後來,諸臣亦無復發,金匱之祕,洗石渠之穢者,要典雖焚,邪說未殄,凡先帝二十年,青宮之憂患,與夫一月天子,萬年聖人等事,俱隱而不彰,斯固臣子之所痛心者也。昨見皇上,追念先帝,冊封敬妃,慎嬪以寄永思。皇衷純孝孺,慕彌殷薄海,臣民咸為感動,乃先帝紀載尚未清明,使今日編修將何所據?流傳後世又安取衷國,是所關良非細,故若謂已入史宬不可復出,則逆璫之矯旨,且能行於當年,聖明之獨斷,豈不易於反手?視為緩圖,置不上聞,亦非臣子之所安也。臣謹摘甚者,上瀆睿覽一云,當命哲之日詔誥恩賚儼,然負震器之重,儲宮既定典制大明,而浮議外滋,無端蔓引,皆好事者之過云云,臣謹按先帝冊立一事,自萬曆十四年以至二十八年,廷臣羽翼國本有貶謫者,有削籍者,有遣戍者,有廷杖者,亡身殉國,九死不移,諸臣亦何利於己而為之?縱皇心有主,未忍言夾日之功,而精忠自盟,豈可沒回天之力?乃謂浮議外滋,無端蔓引,一語抹殺,謂皆好事者之過。此與《三朝要典》所稱奸黨搆釁,希圖定策,與三案之奸一脈相貫者,同一邪說也,宜改正者,一一云。四十三年五月,有男子張差持梃入東宮殿簷下,擊傷門者,中官共執之,巡視皇城,御史劉廷元回奏,張差話不情實,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風癲,稽其貌的是黠猾,而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捏謀危東宮之說,詞連二璫。科臣何士,晉行人陸大受主事,張庭等附和其說,愈加激聒云云。臣按此,即要典中梃擊一案也,即據劉廷元疏亦明言,稽其貌的是黠猾,而必欲以風癲二字草草結局,不容王之寀奏,張差口詞指為捏,謀何也?且張差有口舉朝,豈應默然?而一有言者輒曰附和,曰激聒,則必使東宮無一護衛之人,而後快乎?正與要典同一邪說宜改正者二,一因工科給事中惠世揚疏論,劉廷元遂謂初,張差狂闖薊道闌入宮門,廷元巡視皇城,按狀風魔,皇祖是其奏,讞決平允,自王之寀突揭,搆釁徒黨,因以為利,借他事衊廷元未幾,果顯攻風癲之案一時邪說,世揚實為之倡云云。臣按王之寀摘,發張差之逆,至於察處,至於削奪,後逮死詔獄,莫敢議卹,即惠世揚身被五毒,體無完膚,所以不即死者,逆璫欲借為戎首,遍殺天下名流,非宥之也。幸聖明御宇,僅免一死,尚稽啟事乃云徒黨因以為利,斯亦何利之有焉?況風癲之案,忠臣義士所共明目張膽,而攻者何俟。世揚為倡始顯攻之要典邪說宜改正者三一云。張差闖入,東朝言者紛紛,御史劉光復言致辟行刑,一獄吏任似不必言,官託為奇貨居,為元功,以此二語為異議者刺骨云云。臣按劉光復之得罪也,實以奏對越次,然據其語,但言皇上極慈愛太子,極仁孝兩言,亦未見其有功於神祖及先帝,而奇貨元功之語不可謂非,抹殺忠臣矣!大抵闖宮一事,梃擊殿簷,近侍俱踣,亦天下奇變也!必欲視為平常,不當根究,以為僅一獄吏任,此何心哉?要典邪說宜改正者,四一云。方上疾大漸,召李可灼并趣和藥,悉出聖意,一時臣工共聞共見,其後有造,為許世子不嘗藥之論,群小附和,囂然鼎沸,汙衊君父,幾成晦暝之世亡何,正論大明,邪說漸滅,且云李可灼往來思善門中,使以聞其傳奏,姓名莫可得而問云云。臣按此,即要典中紅丸一案也。昔唐憲宗歿杖殺方士柳泌泌,蓋為憲宗製長生藥者,彼豈不願其主之長生?而餌藥不效則殺之,而不為過。後世亦不為寬,今可灼進藥,而先帝賓天縱,謂之誤。庸醫殺人,律有明罪,況誤傷天子乎?此即肆諸市朝,亦人情所愜,而乃與顧。命大臣同賜金帛比屢,經論劾僅,准致仕回籍此,何以解於天下後世?且宮闈之中傳奏姓名,豈遂不可窮詰,稍欲窮詰即曰群小,曰汙衊,曰晦暝,此皆要典邪說也。宜改正者五以上,五條僅摘,其尢悖謬者,伏乞聖裁,即敕史官,逐一改正,或取天啟三年所進遺稿,再加勘定,入皇史宬庶,千古之是非不悖,一代之袞鉞可憑,而於皇上之達孝,亦有光矣!方今兵戈未靖,四郊多壘,或謂臣言非其時,而邪說之害甚,於兵戈自古記之矣。況目睹止,孝之聖主永言維,則何敢不俯,循職掌仰佐涓埃。
《西垣筆記》
《光宗實錄》進於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實錄》八卷,《寶訓》四卷,合目錄凡例十四冊,監修英國公張惟賢、總裁內閣大學士葉向高、韓爌、何宗彥。史繼偕孫承宗朱國禎、顧秉謙、朱延禧、副總裁尚書林堯俞、侍郎鄭以偉、周如盤、錢象坤纂修。侍郎周炳謨來宗道,汪燀、張鼐少詹、董其昌、諭德蔡毅中洗馬成基命贊善,李康先、中允姜逢元羅喻義,孟紹虞、王祚遠、曾楚卿修撰,莊際昌、張翀侯、恪傅冠、丁乾學,其書立論頗正,而又忠厚,不盡人之情,良史也。自經改修,人鮮有見其原本者,謹錄其大要以備採擇。
《國本》
萬曆十四年丙戌,皇第三子生貴妃鄭氏出也,貴妃進封皇貴妃。時主鬯未定,而貴妃最愛幸,廷臣無不私憂,會輔臣申時行等請冊立神宗,諭以元子嬰弱,少待再請,再諭如前旨,禮臣沈鯉有折衷,典禮疏請加封恭妃,得旨子顯母貴,待元子冊立,加封科臣,姜應麟疏請首冊恭妃,次及貴妃,明詔冊立元嗣東宮,以定天下之本,有旨謂其疑君賣直,降極邊雜職已。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連疏言之,俱被謫。科臣楊廷相等論救,奉旨立儲以,長幼為序,祖宗家法,朕仰遵成憲俯,察輿情,豈肯以私意拂公論?姜應麟等揣摩上意,置朕有過之地,故特降處示,懲非為奏請冊立之故,國本有歸,朕已明白,曉示待期舉行,毋得妄疑,瀆擾又傳諭,內閣亦云。然神宗英明沉毅,修紀敘倫以為天性至親,儲宮大典,權統一尊,事宜獨斷,至於宮闈倫序,祖宗舊章,宸慮先定矣。十五年丁亥正月申時,行等請並舉建儲封王,吉典皇長子正位,東宮皇第三子,宜封大國聖諭候旨,行御史許守恩更申前封妃之說,不報,十八年庚寅正月朔日,神宗召見輔臣于毓德宮,諭良久,乃共以冊立。豫教請將退有旨,令宣長哥來與先生每一見,時上至,皇三子亦至,上侍立榻右,神宗攜之輔臣,仰視睿容稱賀,神宗悅諭,以此祖宗德澤聖母恩庇所致。輔臣再進,諦視神宗頷之出,再疏申請,慰答不必煩擾,以間天性。禮部尋上疏請,有如何紛紛奏擾意,欲離間之旨。十月,兩京九卿科道,合詞懇請,而輔臣請之益力。禮部尚書于慎行,以激聒奪俸。三月,諭:內閣以皇子長幼之序,豈有搖動朕意?必待朕自處,不喜於聒激耳,凡諄諄數百言,輔臣錫爵又上疏申言,凡稱間者貴而使賤之,親而使疏之也。今上親挈元子明示臣等以長幼之序,臣等因勸冊立以成上之所欲貴,又因請豫教以成上之所欲親,何名為間也?且建儲一事,前有皇長子,始生之明旨,公有兩部臣僚之合奏,私有皇親鄭國泰之專請,近有京城之流言,遠有海內之喁望,重以九廟之神靈,兩宮之屬望皇上豈可差舉一念?臣等亦豈敢苟順一言?詞尤剴切,神宗諭:朕以誠實待天下,豈有溺愛偏執之理俟?過十齡冊立,豫教當並舉。十月,內閣共疏,請冊立有詔,切責三輔臣各引疾,輔臣王家屏獨當,直謂欲釋眾疑,莫若大信之蚤全欲,解搖亂莫若聖志之蚤定。疏再上,神宗遣內官傳諭,以明年春夏,科道等衛門不來瀆擾,便于冬冊立,而又傳各衙門造辦錢糧俟。後年春舉行,是時聖意已定。蓋前詔所云自處者也而科臣胡汝寧以瀆奏罰俸 明年辛卯秋,工部主事張有德以大禮儀物未備,疏請有詔,謂其邀功聒激,奪俸改冊立期於次年,會內閣臣合疏爭之,有旨詰責時首輔申時行,以病在告密揭言,故科臣羅大統中書黃正賓,遂連疏劾首輔皆削籍,正賓下詔獄杖百。時行去國,亦尋去家,屏乞與國同去不允 。又明年壬辰,科臣李獻可等以請豫教降俸列名者,奪俸輔臣家屏封還,御批疏救不報會申救者,皆獲譴。家屏凡五疏爭之,蓋念明主可以理奪,引義決去事宜。少濟神宗雖聽家屏去,而聖心益怒。時,以申救削籍者,科臣鍾羽正、舒弘緒、陳尚象、張棟、丁懋遜、葉初春、吳之佳、楊其休、李周策、御史鄒德泳錢一本,而科臣孟養浩杖一百,為民賈名,儒降邊方,雜職 。又明年癸巳,有三皇子進封之旨,時首輔王錫爵,以召至密揭建儲事,言前皇上業有今春舉行之旨,及茲朝期廷臣未有先發一言者,故臣具疏,手封以進乞。乘此時,從中降諭,決于春月舉行,使盛美盡歸于獨斷。神宗復稱引祖訓立嫡條,謂:中宮年尚少,朕欲三皇子,並封王而虛儲位,以待嫡,即令輔臣錫爵擬二諭以進。隨疏言待嫡之說,臣未之前聞,安敢奉詔?昔漢家母后,有養育庶子故事無已,請令元子母中宮,而正儲位。神宗不許,曰:奈何以偽亂真。遂下前擬,而並封之。爭起,光祿寺卿涂杰、寺丞王學曾、削籍部科諸臣皆言與歷年成命不合,語侵錫爵。輔臣請九卿會議,及面陳可否?不允,而科臣史孟麟上所撰條議錫爵,以三誤自劾。神宗報曰:卿自引咎,置朕何地?議乃寢,是時,爭者則郎中于孔兼、主事張納陛、顧允成、陳泰來、賈嚴、薛敷教、岳元聲若而人云 。二十二年甲午二月,上出閣,講讀告於奉先殿,朝謁兩宮,上之御講筵也。儀度熟閑,舉止凝重,儒臣進說經旨,潛心聽受,間有問答,旁通大旨。一日,講官焦竑仰叩以維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恆性大義,上應曰:只天命之謂性,是己。董其昌講:擇可勞而勞之。上答曰:此所謂不輕用民力也。講官驚喜歎服。時,神宗深拱靜攝上,習讀經典,皆有恆度。神宗喜悅,間與諸王子偕召,防護有加焉,而先是科臣張貞觀以請備出,講仗降黎道詔以論罷。 二十八年庚子三月,詔議移皇長子居於慈慶宮,再諭內閣以冊立有期,惡刑部主事謝廷讚之,疏瀆且曰:使天下臣民曉,然知出自朕心,斷不惑於奸小之口也。會是時,天再傳諭,凡遇雨,皇長子講學暫免一日。十月,戚畹鄭國泰欲先請冠婚,次舉冊立,科臣疏糾之,禮部署事侍郎朱國祚以國泰顛倒其詞,與明旨相背,恐釀國家無窮之禍,無何科臣王德完請篤厚中宮之疏上,神宗震怒杖之百。且傳諭,廷臣無瀆,救以至遲延冊期。 二十九年辛丑二月,上移居慈慶宮,是年輔臣沈一貫屢揭催請,諭以俟,即擇日舉行九月十八日,漏下二鼓,諭內閣傳示禮部上冊立冠婚,儀注十月十五日,冊上為皇太子,并封諸王上聖母徽號,大赦天下。
《妖書》
楚宗室訐奏楚王事,行勘上事皆有跡,於是物論紛然,以楚王為假王,下廷議,獨戶部尚書趙世卿、總督倉場、尚書謝杰謂王非假,餘皆如楚宗言。郭正域請再勘,神宗意殊難之,沈一貫亦從中阻格,與正域相口,語正域疏侵一貫,且言其受楚王金,輔臣鯉頗右正域,彼此之嫌生矣。其後,楚王復訐奏,正域勒歸,聽勘楚事,竟寢楚王,遣人奏謝,因遺書謝諸貴人,楚宗眾途奪之,備兵副使周應治鄞人也。恐事露,遣兵捕楚宗械,而繫之獄,諸宗群訴于巡撫趙可懷,可懷譙責之中,有一人發憤突起,以手械擊,可懷立斃傳者,遂以楚宗為謀叛,捕治坐斬絞者六七人,禁高牆者數十人,議者多以為冤,正域行至,楊村屬《妖書》事起,諸姦遂言此正域所為,一貫意動,故揭言此書必出于臣下相傾之詭計,特借國本為名,而自請絕私,為公以身討賊,必得真正主使之人,殄滅之以洩廟社之憤,其言甚危。神宗覽之倉皇,故下令大索緹,騎兵番四出逐捕,而給事中錢夢皋,遂露章攻正域,且及鯉御史康丕揚佐之隨發,卒圍正域,舟盡捕其僕隸佐書乳媼等下獄,詔嚴行,考訊無所得,其株連波及,奪官削籍,幾斃杖下者甚眾。邏卒又圍,輔臣鯉第日夜偵伺長安中,人皆重足屏息,無敢偶語,又行文天下搜捕,騷然煩擾矣。最後,乃得皦生,光業以款服,然非一貫意,故獄久不成。禮部侍郎李廷機及趙世卿皆告輔臣賡,謂此即可以具獄,毋他求,語甚切。至賡亦力勸一貫如廷,機言得旨,廷鞫生光仍款服,而刑部尚書蕭大亨不欲坐,生光再三誘合,令扳扯同謀主使之人,生光抗,言:我自為之,誰為主使?廷機與沈史、沈裕湯、兆京、牛應元輩皆言生光宜坐,大亨曰:脫他日獲有真犯,誰當其辜?廷機曰:某請任之。沈裕等亦曰:某願同坐。大璫陳矩,方主讞深然,拱手曰:朝廷有人議。遂定,乃具奏。神宗亦心悟,磔生光于市,其獄乃得解夢皋等,後挂察典,復奉旨留用,物論愈喧,彼此紛拏,縉紳之釁,卒從此起焉。
《梃擊》
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乙卯,有男子張差持赤梃突入東宮,殿簷下并傷門者,璫輩共執之。東宮奏聞,下法司提問,御史劉廷元疏言:其跡涉風魔,貌是黠猾,刑官胡士相等及一二言,官緣此。遂有風癲之說,提牢主事,王之寀詳加詰問,乃言有馬三道,誘至龐劉二中官,處與以棗木棍,令至東宮,逢人即打語,多涉翊坤宮之寀,以聞科臣何士晉力言,當窮其事,太常少卿史孟麟亦有疏,神宗不得已,召上慰諭因,率上及皇長孫、諸皇孫、詣慈寧宮聖母,几筵行告慰禮,召見群臣於宮門外。神宗白衣冠,立左簷前,上青袍侍於右,神宗召群臣,諭曰:皇太子,國家根本,朕豈有不愛?諸皇孫振振眾多,朕喜甚!何外庭疑朕有他也?時御史劉光復從班後,抗稱皇上,東宮慈孝語不甚明,神宗責其恣肆,震驚几筵,令緹騎提出笞杖,亂下上亟止之,得旨下法司,神宗復諄諄理前,諭命決張差龐保劉成等。上從旁請,無株連以傷天,和神宗復命,上代諭。群臣上承旨諭,爾等毋得流言,為不忠之臣,使本宮為不孝之子。神宗悅,命閣臣速擬諭,以進尋誅張差于市,斃龐劉二璫內廷,比獄上率從寬典方。事初起,中外聞者,心知其故,而難於言。至風癲之說倡,則議者謂其意有所為,而王之寀直發逆狀。刑部尚書張問達深以為然,形跡愈露,顧必欲窮究其所由來,則所傷實多。神宗獸念,大臣中無足與,計不得已,而自行召諭,其不下二璫於理,亦有深意,而主風癲者遂齕齮王之寀罷。其官史孟麟謫何士晉補,外人甚不平焉。
《紅丸》
八月二十五日丙寅,召太醫院官,診視進方,賞銀六十兩。次日,大學士方從哲以未獲入宮,候安上疏曰:臣論醫官,知聖體,御膳減少,兼有疾喘,必須一意調養,除每日發票本章,俱宜暫輟,至於進藥,尤宜十分謹慎。昔人謂治病者,以服藥有效為上策,以不服藥保養為中策,蓋欲寡心清,元氣自固,用之不當,其害更不可言,惟聖明留意。 兵科給事中楊漣,疏陳聖躬違和之由,保攝萬安之法,先是十二日,諸臣見天顏頓減,不似登極之初,至十六日,到宮問安旋奉,有頭目眩暈,身體軟弱,不能動履之。諭各相驚駭,不知其故,及十七日,諸臣敬問聖安,因大選問內官以違豫之故,因知外廷所傳,進御不節,流言絕謬,乃是崔文昇用藥差誤所致。至是,上召見大臣,親奉天語,兩夜未睡,米粥日不多食,困頓至此,於是給事中楊漣言文昇,不知藥不宜,以宗社託重之身妄為嘗試,如其知醫,則有餘者泄之,不足者補之,其事明白易見。以皇上之日日萬幾,煢煢哀痛,精神耗費,於法止宜清補,文昇何投相反,相伐之劑?然則外傳流言必文昇藉口以蓋其誤藥之奸耳。既益聖躬之疾,又損聖明之名,且皇上初用文昇,一劑泄補倒置,若此有心之誤耶?無心之誤耶?有心則虀粉不足贖,或其無心,一誤寧堪,再誤臣念,皇上睡少食少,此豈有大小諸臣安枕之時?各部大臣各宜尋諸臣中有知醫者,日於宮門前,齋心問候,同欽召御醫細細講求,藥餌多方斟酌,封付忠順內官,如法煎和以進,至如文昇者,宜發司禮監,究問處分,傳示中外,使知聖躬不安全是藥餌之誤,以解道路紛紛之口。井祈皇上召皇長子,同眾皇子承顏導喜於前,以發天地之真和,又擇一二通書史大義,內臣時在左右,說誦古聖帝明王通快可喜之事,以清宸聽,以醒脾神,如此自獲,勿藥之慶矣。又臣接《都督僉事鄭養性》一本,為懇乞天恩收回封后成命,此一事也。祖宗典制,難干聖明,當已有裁決,第無上,尊稱告播中外,必有其名。今所稱封,尊之以嫡母乎?則於大行皇后有礙。尊之為生母乎?則於本生皇太后有礙。或於往日之恩,有當酬耶!今日之請,難已耶!當年主鬯未定,實不聞調護之深心,而此時,長君踐祚,儘無取於沾沾承奉之虛文矣!總之,皇后非可以輕乞恩之名,天子無可以輕自卑之理,宮嬪無可以妄自尊之事,貴妃試思,聖母仁慈,配天育聖,辛苦勞劬,垂四十春秋,我皇上孝思無極,止能崇此皇后二字之追尊。如貴妃當年,今日舊眷新恩,已是隆厚無涯,奈何又多生此不可萌之妄念?故養性,前日之請收成命,正所以善安,其始在皇貴妃,今後養老別宮,省心為念,凡朝見必須啟請侍御,無相攙越,更所以善保全先帝之明德於有終,與殊恩於無已也。有旨所奏,皇貴妃鄭氏欲進封皇后,朕遵皇考遺囑,昨覽《都督僉事鄭養性》所奏,收回封后成命,以全體制,特允所奏已輟旨不行外廷,不得再行瀆,擾其御藥房,提督崔文昇已有旨,皇長子擇用端人,朕已知之。 二十八日癸酉,上疾,彌留,召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及英國公張惟賢、尚書周嘉謨、李汝華、孫如游、黃嘉善、黃克纘、左都御史張問達、給事中范濟世、楊漣、御史顧慥、于乾清宮。上御東暖閣,倚榻憑几,今上侍立,諸臣問安畢,上命諸臣前,降色連諭云:朕見卿等甚喜,又云:朕在東宮,感寒,證調理未痊,值皇考妣,相繼大喪,典禮殷繁,悲傷勞苦,朕不進藥已兩旬餘,卿等大臣勿聽小臣言,今上承旨,再申前諭,又諭冊封皇妃,《禮臣》言:二后封諡,東宮冊立,諸大典禮,當次第行。諸臣叩頭退,先是給事中楊漣疏,陳保攝參論內監,崔文昇醫藥之誤,故召見部院吏,科河南道外,特及漣因諭及此,云:甲戌上再召。見輔臣方從哲等十三員於乾清宮。諸臣問安畢,上仍諭冊立皇貴妃,從哲等對以冊,儲原卜期宜移近蚤竣吉典,以慰聖懷,上因顧今,上諭曰:卿等輔佐為堯舜,又語及壽宮,輔臣以皇考山陵工有次第,對則自指云是朕壽宮,諸臣言聖壽無疆,何遽及此?上仍諭緊要者再,因問有鴻臚寺官進藥何在?輔臣奏鴻,臚寺寺丞李可灼自云僊丹,臣等未敢輕信,即命中使傳宣諸臣退出。可灼至,同進診視,具言病源及治法,甚合上,喜命進藥,諸臣復出,令李可灼與御醫各官商確,未決輔臣,一燝言,其鄉兩人用此丸一損一益,非萬全藥。《禮臣》如游言此,大有關係未可輕易乳嫗,至上趨和藥,諸臣復入,可灼調藥進,上飲湯輒喘,逆藥進,乃受喜稱忠臣者再,諸臣出宮門外俟!少頃,中使傳聖上用藥,後暖潤舒泰思進飲膳。諸臣歡躍而退,可灼及御醫各官留時日。巳午比申末,可灼出,輔臣邀詢之,可灼言:上恐藥力竭,欲再進一丸。諸醫言:不宜驟,傳趣益急,因再進訖。輔臣亟問藥後何狀?云聖躬傳安如前,先是可灼來閣門言有仙丹,欲具本進,輔臣出,所具問安,揭中有進藥宜慎,及不效傷害等語。遂諭之,去是早輔臣,恭視寫篆大行,皇帝冊寶兩內監,在云有鴻臚官李某,在思善門具本進藥。輔臣應以難信,俄蒙召見,蓋可灼時從諸御醫往來,思善門中,使偏聞以達於上,其傳奏姓名,莫可得而聞。是日仍以問安,賜諸臣銀幣,燒割可灼與焉,次日五鼓,內宣召急,諸臣趨進而龍馭己,上賓矣,蓋九月一日也。觀此,然後知臣子之所謂用藥宜慎者,真苦心也。
《信史宜成》
崇禎九年十月,禮科給事中,馮元飆《熹朝信史宜成》疏云:臣待罪,禮科與聞掌故,每見鉅重,諸務類多,廢弛習為固,然莫之省究,如諡法,五年一舉,所以風世也。今或有再訪,而無一報曆法,終古不易,所以奉天也。今或持各是,而滋大疑積怠成荒,蓋難枚舉第,以四郊多壘,未敢一切具陳,至若《實錄》一書,則萬世是非之衡,亦一時勸懲所恃也。凡禮樂沿革,征伐次第,刑政設施,群臣功過,四裔朝貢之類,莫不具載。太祖高皇帝曰:國史貴於直筆,是非善惡,皆當書之。使後世觀之,不失其實。世宗肅皇帝曰:史之可否一出,于公非公,則神亦察之。世宗重史若此,而又慮其書,藏之金匱,副在祕書,人欲見之,不可得更就,其事輯為《寶訓》以傳。於天下賢者有所勸,而不忠不孝之臣有所畏至盛典也。故歷朝以來,雖御世長久,事蹟繁重,《實錄》之成無踰。至數年者,今熹廟之政,前後七載,《實錄》故事以月繫年,總其書成不過八十餘卷耳。夫古之修史者,或訪諸故老,或採及輶軒,故其編次至煩折衷匪易。若我昭代,則法制既詳,官事畢具,在翰林有起居之職,在六垣有章奏之抄,在內閣有票擬之籍,纂輯磨對豈待九年?何徇何疑,坐成廢閣,此固非一政一事之蠱,惰也。臣嘗誦《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天啟之間,是稱陽九,其為忠逆殆亦多途法誡,所陳至非渺小徒以《實錄》未上《寶訓》弗傳遂使眾志紛營,猶思擾溷保奸,舉逆蠅集兔爰,外患未寧,其漸方長。臣所切,切良,抱深憂,非敢過執硜迂徒,于奮武之秋,漫作揆文之論也。伏乞皇上毅然獨斷,即敕所司將《實錄》、《寶訓》立行竣役,如《寶訓》頒,而是非曲直有不合匹夫匹婦之公者,許廷臣據實糾正,按治如法如此,則人心自定政體肅,然天下幸甚!萬世幸甚!
定諡
崇禎十一年九月,給事中,李清請定開國,靖難慘死,《三案諡典》疏云:臣伏讀皇上所訂記注,天語諄諄,舉先師孔子為言。夫孔子,《春秋》一書定二百餘年,彰癉今者,諡法一事亦有二百餘年,未決之勸懲焉在皇上?一昭定之,臣約略其說,厥有三端,可使時日之諮核無稽,而瞭於開卷,翕於素論者,則其一為太祖之龍,興泰運也。勳名所聚也,其一為成祖龍戰革運也,忠義所動也,其一為世廟與皇上之龍潛,毒霧方濃,離明未耀,蒙運也,鉤黨所起也,則所號為開國與靖難。及慘死,諸臣《三案諡典》所宜急與定者矣,以言乎?開國時,屬草昧於諡,多缺當,奉太祖之成言以補,缺謀略無雙,文章第一,非御對所以褒陶安乎?傅一廖二非御製《平蜀頌》所以美傅,友德廖永,忠乎?效忠致死,每念不忘,非聖諭所以悼韓成乎?此四臣者,均宜首諡,若葉居昇以建言隕獄,則一訓導耳丁普郎以喪元,執兵作戰鬥狀,則一樞密同知耳諡一訓導,而後此直掖棲烏寒蟬寂,而仗馬緘者可愧也。諡一同知,而後此橫玉珥貂穴中鬥,而床下伏者可愧也。從此,遞推如章,溢馮勝孫炎輩不過十餘人,而可以定開國諡典矣。以言乎?靖難時,屬革除於諡,猶疑。當奉成祖仁宗之定論,以破疑練子寧,若在朕當用之,非成祖追宥其戇者乎?國家養士三十年,惟得卓敬,非成祖深惜其才者乎?方孝孺輩皆忠臣,非仁宗重嘉其烈者乎?此三臣者,均宜首諡。至若龔翊之不負城門,一慟則一衛卒耳。王良黃觀妻之投水,與胡閏女之毀形不嫁,則三笄流耳。諡一衛卒,而後此改頭換面,身冠裳而心市井者,可愧也。諡三笄流而後此覆雨翻雲,貌簪纓而行巾幗者,可愧也。從茲遞推,如鐵鉉、陳迪暴、昭三,尚書輩不過二十餘人,而可以定靖難諡典矣!若夫慘死一案,其經諸臣屢陳者,近時人耳。然以天啟之末,參正德之季,則如御史蔣欽指揮張英,以及陸震、孟陽、何遵等,皆諫而死者也。合之左光斗萬燝黃尊素等,可共作一慘死案。蓋強項之挺骨,鐵漢之嘔肝,皆撐持世運一鎖鑰也。撩虎牙者,固封章。可採尸犴穴者,亦姓名可稽,而袞褒未備,何處可尋?馬鬣芝蘭半薙,誰人為乞龍章,此弔古愴,今者所興,感於蠹簡零編,荒煙斷隴,而欲代為呼籲也。伏乞敕下禮部將三案諸臣臚列,大概刻期,上聞。至於去取予奪,一聽上裁《異日書之史冊》曰:崇禎某年,諡開國,諸臣若而人,又諡靖難慘死,諸臣若而人甚盛,舉也。蓋所舉止十餘年,曠典而所括,乃數百年疑案,知非明斷並出之,皇上固不能立定,此善舉善諡耳。若夫李善長恃勳,而驕耿炳文,墮成而耄。然其功有不可掩,宜予中諡,可也。胡廣始悖周是修約,而有媿死友,繼負解縉子婚,而有慚生女亟奪原諡,可也。陳瑛蛇吻蝎尾,肆螫逢午,卒無逃於好,還徑加惡諡,可也。此又推惡與惡諡之旨,而分別言之,將皇上旌善癉惡昭往勸來之書,與《孔氏春秋》並昭垂不朽矣。崇禎十五年十月,給事中,沈引培疏云:竊見駙馬都尉,鞏永固一本奉旨著,該部科詳酌確議,臣不覺舉手加額,曰:皇上修明舊章,無幽不闡,請諡。建文於此,日真千載,一時殆祖宗陰牖之使言,而我皇上繼述之,善也。按臣祖為銀臺時,具疏請祀,《建文大略》言建文君,高祖太孫,懿文太子嫡子五年,御宇統順系明生,為金潢玉牒之主,沒含斷蓬飛革之怨心,竊痛之。成祖用王景議,以天子禮葬,遣官致祭,輟朝三日,而成祖之不欲,廢其祀可知也。恩詔褒祀死節,諸臣是忠於建文者宜祀矣。乃建文何獨不得祀?因請祀於孝陵,高皇帝之旁,或懿文太子之側,疏下部覆如議留中不報而要,非臣祖一人之私言也。方弘治中禮部主事楊循吉,亦嘗請追諡建文,而以景皇帝及元順帝為比,謂親親固當視,景帝避位,猶當視順帝。人皆誦其不刊。萬曆十六年,國子監司業王祖嫡,復以建文不宜革除,景泰不宜附錄,並形奏辨,乃景泰附錄改正,而建文年號報罷,至二十三年九月,神宗始允禮臣范謙、復科臣楊天、民臺臣牛應元疏,而奉有建文事蹟著,附載《太祖高皇帝紀》之末,仍存其年號之旨,其難其慎,越今又四朝矣。推而論之,不帝而何以編年?不帝而何以議享存?其年號不得不復,其帝統復,其帝統不得不酌,其徽稱修,其祀典事本相因,禮原一貫合先後,諸臣之奏章,神宗霈發之明綸已示顯,號鴻名之漸矣。且成祖不嘗曰欲法周公輔成王乎?令孺子,而在未必不復辟也,又不嘗稱建文為少帝乎?位號依然,並未如景泰之追,廢為郕戾王也。且建文得統於高皇帝,尤非若景泰之因,危擁立也。乃一則尊崇於易世之後,一則泯滅於十數代之餘,不過謂表章遜國,則靖難無光,不知天與人歸,成祖自不能避,征誅之跡,勢窮事去。建文亦何必存揖,讓之名要以承祧有主,即冢君避野,原無傷太祖之明,況一脈相傳,則繼體開天,更遞禪文皇之緒,而何嫌何疑之有哉?聖上至仁符,堯虛受邁,禹遠希憲,廟追崇景帝之規,近體神宗,褒表忠魂之意,則臣有四說於此,察改《實錄》,令建文,自為《本紀》無溷,附以成萬世之信史,一可議也;祛西山不封不樹之訛,而攷尋成祖禮葬之蹟,因以喪為陵園,二可議也;倣恭仁康定之諡法,而斟酌於二字四字之間,三可議也;即園為寢,而《春秋》二饗掌於南,奉常四可議也。夫然後皇上之心盡,二祖列宗之心盡,而三百年來臣民之心亦無所不盡。念祖德,而隆孝思恢,皇謨而舉廢典端,在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