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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5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五十七卷目錄

 義部總論

  易經〈乾卦 坤卦〉

  書經〈商書仲虺之誥〉

  禮記〈禮運 樂記 祭義 經解 表記 儒行 鄉飲酒義〉

  荀子〈彊國篇〉

  韓非子〈解老〉

  呂氏春秋〈高義〉

  春秋繁露〈仁義法〉

  冊府元龜〈義〉

  二程子全書〈義〉

  楊龜山集〈荊州所聞〉

  近思錄〈義〉

  朱子語類〈義〉

  庸齋日記〈論義〉

 義部藝文一

  教義詔          隋煬帝

  義路賦          唐王棨

  由義齋銘         宋朱熹

  張天綱完顏仲德傳後贊    金史

  義命說         明張居正

 義部藝文二〈詩〉

  為善吟          宋邵雍

 義部紀事

 義部雜錄

學行典第五十七卷

義部總論

《易經》《乾卦》

利者,義之和也。

〈本義〉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於時為秋,於人則為義,而得其分之和。〈大全〉義有箇分,至如親其親,長其長,則是義之和;如不親其親而親他人之親,便是不和。如君、臣、父、子各得其宜。此便是和處安得,謂之不利。又曰:義之分別,似乎無情。卻是要順乃和處,蓋嚴肅之氣,義也。而萬物不得此不生,乃是和利,是那義裡面生出來底。凡事處置得合宜利,便隨之所以云利者。義之和,蓋是義便兼得利,若只理會利,卻是從中閒半截做下去,遺了上面一截底。

利物足以和義。

〈程傳〉和於義乃能利物,豈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大全〉問:程子曰:義安處便是利,只是當然而然便安否。曰:是也,只萬物各得其分便是利,便是義之和處。 毅齋沈氏曰:義與利,自人心言之,則義為天理,利為人欲;自天理言之,則利者,義之宜,義者,利之理。公天下之利,則舉天下萬物各正其性命矣。

《坤卦》

義以方外。

〈程傳〉義形於外,非在外也。〈大全〉龜山楊氏曰:敬足以直內而已,發之於外,則未能時措之宜也。故必有義以方外。 朱子曰:義以方外是講學工夫方是割截方正之意,是處此事皆合宜,截然區處,得如一物。四方在面前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若是圓時,便轉動得,未有事時,只說敬以直內,若事物之來,當辨別一箇是非,敬譬如:鏡義,便是能照底。

《書經》《商書·仲虺之誥》

以義制事。

〈蔡傳〉義者,心之裁制。以義制事,則事得其宜。

《禮記》《禮運》

陳義以種之。

〈陳注〉義者,人情之裁制。隨事制宜,而時措之,如隨田之宜,而種所當種也。

義者,藝之分,仁之節也。協于藝,講于仁,得之者彊。

〈陳注〉藝以事言,仁以心言。事之處於外者,以義為分限之宜。心之發於內者,以義為品節之。制協於藝者,合於事理之宜也。講於仁者,商度其愛心之親、疏、厚、薄,而協合乎行事之大小、輕重,一以義為之裁制焉。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故得義者彊。

《樂記》

秋斂冬藏,義也。

〈陳注〉劉氏曰:秋斂冬藏,天地成物之義。

使耳目,鼻口,心知,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

〈大全〉西山真氏曰:外而耳、目、鼻、口、四肢、百體,內而心知皆由順正以行其義,自養之功畢矣。顏子四勿之功可以庶幾也。

《祭義》

義者宜此者也。

〈陳注〉此字皆指孝而言也。〈大全〉石林葉氏曰:義有理,則曰宜,此者也。

《經解》

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

〈大全〉馬氏曰: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者,有以興其利也。有以興其利,而其害不可以不去,則又率之以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孟子曰:驅虎、豹、犀、象而遠之,而天下大悅。周官鳥獸之害人者,莫不有職,凡以此而已。

《表記》

義者天下之制也。

〈陳注〉應氏曰:義之體方而嚴,裁割事物而人心凜然知所畏,故曰制〈大全〉嚴陵方氏曰:義足以方外,故曰天下之制。

義有長短小大。

〈陳注〉言義無定體,在隨事而制其宜也。〈大全〉藍田呂氏曰:義無定體,唯其所宜而已。宜長則長,宜短則短,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如孔子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禮有以高為貴者,以下為貴者,有以大為貴者,以小為貴者之類是也。

《儒行》

抱義而處。

〈陳注〉居則守義。

其行本方,立義,同而進,不同而退。

〈陳注〉謂所本者,必方正;所立者,必得其宜也。同於為義則進而從之,不同則退而避之。

《鄉飲酒義》

賓者,接人以義者也。

〈陳注〉為賓者,謹其進退之節,義之道也。〈大全〉嚴陵方氏曰:坐賓黨於陰之地,以賓者接人,以義故也。

《荀子》《彊國篇》

凡姦人之所以起者,以上之不貴義,不敬義也。夫義者,所以限禁人之為惡與姦者也。今上不貴義,不敬義,如是,則下之人百姓,皆有棄義之志,有趨姦之心矣,此姦之所以起也。且上者下之師也,夫下之和上,譬之猶響之應聲,影之像形也。故為上者,不可不順也。夫義者,內節於人,而外節於萬物者也;上安於主,而下調於民者也;內外上下節,義之情也。然則凡為天下之要,義為本,而信次之。古者禹湯本義務信而天下治,桀紂棄義倍信而天下亂。故為人上者,必將慎禮義,務忠信,然後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

《韓非子》《解老》

義者,君臣上下之禮,父、子貴賤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親疏內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懷上,子事父宜,賤敬貴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親者內而疏者外宜。義者,謂其宜也,宜而為之。故曰: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

《呂氏春秋》《高義》

二曰:君子之自行也,動必緣義,行必誠義,俗雖謂之窮,通也;行不誠義,動不緣義,俗雖謂之通,窮也;然則君子之窮通,有異乎俗者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

義在正我,不在正人。夫我無之求諸人,我有之而非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謂義。義者,得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後可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為言我也,故曰:有為而得義者,謂之自得,有為而失義者,謂之自失;人好義者,謂之自好,人不好義者,謂之不自好;以此參之,義我也明矣。

《冊府元龜》《義》

傳曰:不為義疚。又曰:義者,天下之制也。蓋管氏以為國維。《呂覽》謂之事紀,故在上者好之,民莫敢不服者矣。中古以還大道,云喪邦乏純德之士,鄉鮮不貳之老,巧智競逐,偷薄日滋,乃有秉操殊特,挺志英果,捐己以濟物,捨生而殉名,急病讓夷,解紛排難,收恤惸獨,保障宗戚,歷屯夷而無改,來急難而必赴,不謀舊國,不忘故君,蹈危機以明節,冒白刃而舒患,觸類而長其流,實繁皆本乎。剛毅之存,誠忠厚之成,性蘊至德於深衷,彰盛烈乎所履用。能孤風激於頹俗,英名傳於遐世,凜然之氣久而益振。仲尼所謂聞而不徙者可憂,見而不為者非勇。斯亦感激於衰世而發論也。

《二程子全書》

《義》

程子曰:賢者,惟知義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處義。 張子厚再召如京師,過程子曰:往終無補也,不如退而閒居。講明道義,以資後學,猶之可也。程子曰:何必,然義當往則往義,當來則來耳。 多權者害誠,好功者害義,取名者賊心。 或問:理義何以異。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 道無體,而義有方。

《楊龜山集》《荊州所聞》

一介之與萬鍾,若論利,則有多寡,若論義,其理一也。伊尹惟能一介知所取與,故能祿之。以天下弗顧,繫馬千駟弗視。自後世觀之,則一介不以與人為太吝,一介不以取諸人為太潔。然君子之取予適於義而已。予之嗇,取之微,雖若不足道矣,然苟害於義,又何多寡之閒乎。孔子於公西赤之富,不卹其請;於原憲之貧,不許其辭。此知所予者也。孟子言: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此知所取者也。

《近思錄》《義》

在物為理,處物為義。

理即是義,然事物各有理,裁制事物而合乎理者為義。 朱子曰:義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彼事之宜,雖若在外,然所以制其宜,則在心也。非程子一語,則後人未免有義外之見。

《朱子語類》《義》

義,便作宜字看。 不可執定,隨他理去如此,自家行之便是義。 義是箇毅然說話,如利刀著物。 義如利刀相似,都割斷了許多牽絆。 義如利刀相似,胸中許多勞勞攘攘,到此一齊割斷了。聖賢雖千言萬語,千頭萬項,然一透都透。如孟子言義,伊川言敬,都徹上徹下。 義字如一橫劍相似,凡事物到前,便兩分去。君子義以為質,義以為上,義不食也,義弗乘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是此義十分精熟,用便見也。問於仁也柔,於義也剛。曰:仁體柔而用剛,義體剛而用柔。銖曰:此豈所謂陽根陰,陰根陽邪。曰:然。 問:義者仁之質。曰:義有裁制割斷意,是把定處,便發出許多仁來。如非禮勿視聽言動,便是把定處;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便是流行處。

《徐三重·庸齋日記》《論義》

義是心上裁制事物之理。凡事物之來,處之皆當於理,無不合宜。是謂集義。故義乃宜於事者,因有眾事而云集。然應眾事,只是此心,此理乃皆由中出者,非義內耶。告子外義,便把心與義截作兩處,義不由中,只看在外面事物上,便只從外面事物上做。做得一件偶合時,便悻悻自負,作為氣魄,這謂之襲取。 事皆有理,人制而應之乃有義,故以應事得宜為義。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處,物不由人心乎。故曰:心之所同然者,謂理也,義也,義須先知之,知是心及感物而應,應亦是心應之,得其當。當雖在事應之,使得其當也。是心惟心上明白見得,道理當如此,以之應事,而事得其當。 義者,心之制事之宜,必就事上應之得宜。然後見得是義,然不是心上裁制,使合於理,事又如何得宜。惟裁制使得其宜之理,在吾心原有箇性分當然的,故事合於義便慊於心;不合於義便不慊於心。可知不由吾心,如何有義。若不在事上,又何以見義。此心之制必以事之宜為實,而事之宜必以心之制為主。二者必不可分言也。 無受爾汝,雖是恥人賤己,卻是不甘自賤,不使人可加爾汝,此是無受之實,此意極廣、極盡,故無往非義。 人於爾汝,尚不甘受,況可令人謂我為貪,謂我為詐耶。

義部藝文一《教義詔》隋煬帝

武有七德,先之以安民。政有六本,興之以教義。高麗高元,虧失藩禮,將欲問罪遼左,恢宣勝略。雖懷伐國,仍事省方。今往涿郡,巡撫民俗。其河北諸郡及山西、山東年九十已上者,版授太守;八十者,授縣令。

《義路賦》〈以言有君子得行斯路為韻〉唐·王棨

義則本在路,猶彊名,雖無有而為有,亦時行而則行。人或未知,謂投足以山險,心如能制,信在躬而砥平。既絕回邪,無差正直,居則思之而可見,忽爾覓之而安得,默識終始,潛名南北,昧其所在。迷吾道之康莊,能此是敦造先王之閫閾。然而視之者不為好徑,赴之者豈曰多岐邁,德而謂其達矣。立身而何莫由斯。聖人每修,孰慮乎崩榛所塞;君子常喻,寧求其老馬能知。稽夫近遠,甚夷往來,無苟周朝之柱史,奚棄鄘國之貞妻,自守旁生,行葉於列樹,以寧殊中,引德車在摧輪而何有。莫不亙深仁宅,遙通禮園,匪豺狼之所到,惟干櫓以斯存。若乃循其軌,遊其藩,有如入顏巷之中,恬然自樂。復似經桃蹊之上,寂爾無言可以導彼深誠臻乎奧旨相逢,盡重氣之士相護,皆舍生之子,徘徊其側,多感分以遺身馳騖於中,必先人而後已。厥大斯著其高,或聞異邪途之徑捷,與左道以岐分五霸三王既適此以圖業,忠臣烈士亦從茲而報君。夫如是,則踶跋所為坦夷,斯喻於以闢百家之蔽塞,於以洞五帝之旨趣。悲夫衝蒙行險之徒,曷不遵乎此路。

《由義齋銘》宋·朱熹

羞惡爾汝勉擴充兮,遵彼大路行無窮兮。

《張天綱完顏仲德傳後贊》金史

贊曰:金之亡,不可謂無人才也。若完顏仲德、張天綱,豈非將相之器乎。昔者智伯死又無後,其臣豫讓不忘國士之報,君子謂其無所為而為之,真義士也。金亡矣,仲德、天綱諸臣不變所守,豈愧古義士哉。

《義命說》明·張居正

命不可必,可必者,義也。命之所在,雖聖人有所不能違。義之所在,雖造物有所不可奪。韓子曰:禍與福存乎天,賢、不肖在乎我。在我者,我將勉焉;在天者,我何知哉。是故孔子不以厄易其聖;顏淵不以窮易其仁;伯夷、叔齊不以餓且死棄其義。衡且擊之,彼將安之,升且沈之,彼將順之。是故得之不喜,喪之不戚,生之不貪,夭之不怒。彼其視富貴、福澤、貧賤、憂戚,如波濤之於巨石也。豈以其紛然者動於中哉。是所謂義也。孔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然哉雖聖人固亦惟知有義而已。彼蒙蒙瞶瞶者,固將行險以僥倖,而狷忿之流又不達順,受之正屑屑焉。與造物者較其多寡,責其期效不得,則憤怨熱中,屈原以之自沈,賈誼以之哭泣,申徒狄鮑焦之流,負石蹈海而不悟。是何異以蠡測海,以丈度天欲以區區之義上干造化之運不亦誤乎。是故學者亦惟循吾義而己,至於命,非所可語也。

義部藝文二〈詩〉《為善吟》宋·邵雍

人當為善事,善事義當為。金石猶能動,鬼神其可欺。事須安義命,言必造肝脾。莫問身之外,人知與不知。

義部紀事

《史記·伯夷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

《說苑》:武王戰於牧野,大敗殷人。玉歸之諸侯,武王廉於財女,歸之諸侯。武王廉於色,發巨橋之粟,散鹿臺之財,縱馬華山,放牛桃林,示不復用。天下聞者,咸謂武王行義於天下,豈不大哉。

《孔叢子·記義篇》:顏讎由善事親,子路義之,後讎以非罪執,於義將厄,子路請以金贖焉。人將許之,既而二三子納金於子路以入衛,或謂孔子曰:受人之金以贖其私昵,義乎。子曰:義而贖之,貧取於友,非義而何,愛金而令不辜陷辟,凡人且猶不忍,況二三子於由之所親乎。詩云:如可贖兮,人百其身,苟出金可以生人,雖百倍古人不以為多,故二三子其欲由也成其義,非汝之所知也。

《史記·吳世家》:諸樊已除喪,讓位季札。季札謝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札雖不材,願附於子臧之義。

《國語》:驪姬生奚齊,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里克、丕鄭、荀息相見,丕鄭曰:吾聞事君者,從其義,不阿其惑也。惑則誤民,民誤失德,是棄民也。民之有君,以治義也。義以生利,利以豐民,若之何其民之與處而棄之也。必立太子。里克曰:我不佞,雖不識義,亦不阿惑,吾其靜也。

《左傳》: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

《呂氏春秋·不廣篇》:晉文公欲合諸侯。咎犯曰:不可。天下未知君之義也。公曰:何若。咎犯曰:天子避叔帶之難,出居於鄭。君奚不納之,以定大義。且以樹名。《史記·趙世家》:屠岸賈將作難,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攻趙氏於下宮,滅其族。趙朔妻有遺腹,朔客公孫杵臼謂朔友程嬰曰:立孤與死孰難。程嬰曰:死易,立孤難耳。公孫杵臼曰:先君遇子厚,子彊為其難者,吾為其易者。乃取他人嬰兒匿山中,程嬰謬告孤處,遂殺杵臼與孤兒,趙氏真孤反在。趙孤名武,及武冠,程嬰辭曰:昔下宮之難,我非不能死,思立趙氏後。今武既立,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杵臼。遂自殺。

《刺客傳》:豫讓事,智伯甚尊寵之。趙襄子滅智伯,漆其頭以為飲器。讓報仇,變名姓為刑人,入宮塗廁,中挾匕首,欲刺襄子。襄子如廁,心動,執問。左右欲誅之。襄子曰:彼義人也,吾謹避之耳。頃之,襄子當出,豫讓伏於所當過之橋下。襄子至橋,馬驚。襄子曰:是豫讓也。豫讓曰:今日之事,臣固伏誅,然願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仇之意,則雖死不恨。於是襄子大義之,乃使使持衣與豫讓。讓拔劍三躍而擊之,遂伏劍自殺。《國策》:馮煖,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孟嘗君,願寄食門下。後孟嘗君出記,問門下諸客:誰習計會,能為文收責於薛者乎。馮煖署曰:能。於是約車治裝載券契而行,使吏召諸民當償者,矯令燒其券。長驅到齊,孟嘗君怪其疾也,曰:責畢收乎。曰:收畢矣。以何市而反。馮煖曰:臣竊計,君宮中積珍寶,狗馬實外廄,美人充下陳。君家所寡有者以義耳。竊以為君市義。孟嘗君曰:市義奈何。曰:臣矯君令,燒其券。乃臣所以為君市義也。

魏惠公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喪,不義也。犀首曰:昔者季歷葬於楚山之尾,欒水齧其墓,見棺之前和。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灓水見之。於是出而為之張朝,三日而後更葬。此文王之義也。太子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擇日。《呂氏春秋·士節篇》:齊有北郭騷者,結罘罔,梱蒲葦,織屨履,以養其母猶不足,踵門見晏子曰:願乞所以養母。晏子之僕謂晏子曰:乞所以養母,是說夫子之義也,必與之。晏子使人分倉粟分府金而遺之,辭金而受粟。有閒,晏子見疑於齊君,出奔,過北郭騷之門而辭。北郭子曰:夫子勉之矣。晏子行。北郭子召其友而告之曰:說晏子之義,而當乞所以養母焉。吾聞之曰:養及親者,身伉其難。今晏子見疑,吾將以身死白之。因謂其友曰:盛吾頭於笥中,以奉託。退而自刎也。其友因奉以託。其友謂觀者曰:北郭子為國故死,吾將為北郭子死也。又退而自刎。

《介立篇》:東方有士焉曰爰旌目,將有適也,而餓於道。狐父之盜曰丘,見而下壺餐以餔之。爰旌目三餔之而後能視,曰:子何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譆。汝非盜耶。胡為而食我。吾義不食子之食也。兩手據地而吐之,不出,喀喀然遂伏地而死。

《新序·義勇篇》:楚太子建以譖見逐,建子勝怨楚逐父,陳士勒兵以示易甲,曰:與我無患不富貴,不我與則此是也。易甲笑曰:嘗言吾義矣,吾子忘之乎。立得天下,不義,吾不取也;威吾以兵,不義;吾不從也,今從子非吾前義也。子行子之威,吾亦得明吾義。拱而待兵,顏色不變也。

《白公之難》:楚人有莊善者,辭其母,將往死之。其母曰:棄其親而死,其君可謂義乎。莊善曰:吾聞事君者,內其祿而外其身,今所以養母者,君之祿也。身安得無死乎。遂辭而行,比至公門,三廢車中。其僕曰:子懼矣。曰:懼既懼,何不返。莊善曰:懼者,吾私也,死義,吾公也,聞君子不以私害公。及公門,刎頸而死。君子曰:好義乎哉。

《世說》:荀巨伯遠看友人疾,值賊寇攻郡,友人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遠來相視,子令吾去,敗義以求生,豈荀巨伯所行耶。賊既至,謂巨伯曰:大軍至,一郡盡空,汝何男子,而敢獨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

《三輔決錄》:太尉掾韋子才之三子皆修仁義,兄弟孝友,逢盜賊,一人病不能去,兄弟相慕。兵至俱死,時人稱之號韋三義。

《後漢書·劉翊傳》:翊行汝南界中,有陳國張季禮遠赴師喪,遇寒冰車毀,頓滯道路。翊見而謂曰:君慎終赴義,行宜速達。即下車與之,不告姓名,自策馬而去。《鄧訓傳》:訓拜護羌校尉,撫養其中少年勇者數百人,以為義從。羌戎及訓卒,旦夕臨者日數千人。戎俗父母死,恥悲泣,皆騎馬歌呼。至聞訓卒,莫不吼號,或以刀自割,又刺殺其犬馬牛羊,曰鄧使君已死,我曹亦俱死耳。前烏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空城郭。吏執不聽,以狀白校尉徐傿。傿歎息曰:此義士也。乃釋之。遂家家為訓立祠。

《張儉傳》:儉鄉人朱並,素為儉所棄,懷怨恚,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於是刊章討捕。儉亡命,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謂曰:張儉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篤曰:篤雖好義,明廷今日載其半矣。欽歎息而去。《楊政傳》:政少從代郡范升受梁丘易。范升為出婦所告,坐繫獄,政乃肉袒,以箭貫耳,抱升子潛伏道旁,候車駕。武騎懼驚乘輿,舉弓射之,不肯去;以戟叉政,傷胸,政猶不退。政為人嗜酒,不拘小節,果敢自矜,然篤於義。

《魏志·牽招傳》:牽十餘歲,詣同縣樂隱受學。後隱為車騎將軍何苗長史,招隨卒業。值京都亂,苗、隱見害,招俱與隱門生史路等觸蹈鋒刃,共殯斂隱屍,送喪還歸。道遇寇鈔,路等皆悉散走。賊欲斫棺取釘,招垂淚請赦。賊義之,乃釋而去。

《晉書·劉敏元傳》:敏元潛心易、太元,不好讀史,嘗謂同志曰:誦書當味義根,何為費功於浮詞之文。易者,義之源,太元,理之門,能明此者,即吾師也。永嘉之亂,自齊西奔。同縣營平年七十餘,隨敏元而西,行及滎陽,為盜所劫。敏元已免,乃還謂賊曰:此公孤老,餘年無幾,敏元請以身代,願諸君舍之。有一賊瞋目叱敏元曰:吾不放此公,憂不得汝乎。敏元奮劍曰:吾豈望生耶。當殺汝而後死。此公窮老,神祇尚當哀矜之。吾親非骨肉,義非師友,但以見投之故,乞以身代。諸大夫慈惠,皆有聽吾之色,汝何有靦面目而發斯言。前將斬之。盜長遽止之,而相謂曰:義士也。害之犯義。乃俱免之。

《應詹傳》:京兆韋泓喪亂之際,客遊洛陽,素聞詹名,遂依託之。詹與分甘共苦,為營伉儷,置居宅,并薦之於元帝。帝即辟之。位至少府卿,詹卒,遂製朋友之服,哭止宿草,追趙氏祀程嬰、杵臼之義。

《魏書·崔辯傳》:辯子景儁,景儁子巨倫有姊,明惠有才行,因患眇一目,內外親類莫有求者,其家議欲下嫁之。巨倫姑趙國李叔引之妻,高明慈篤,聞而悲感曰:吾兄盛德,不幸早世,豈令此女屈事卑族。乃為子翼納之,時人歎其義。

《南史·王元邈傳》:元邈仕宋位青州刺史。齊高帝之鎮淮陰,為宋明帝所疑,乃北勸魏,遣書結元邈。元邈長史房叔安進曰:布衣韋帶之士,銜一餐而不忘,義使之然也。今將軍居方州之重,託君臣之義,無故舉忠孝而棄之,三齊之士寧蹈東海死耳。元邈意乃定。《唐書·李知本傳》:知本事親篤至,與弟知隱雍順,子孫百餘,至貲用僮僕無閒也。大業末,盜賊過閭不入,相戒曰:無犯義門。

《劉君良傳》:君良四世同居。大業末,荒饉,妻勸其異居,因易置庭樹鳥雛,令鬥且鳴,家人怪之,妻曰:天下亂,禽鳥不相容,況人耶。君良即與兄弟別處。月餘,密知其計,因斥去妻,更復同居。天下亂,鄉人共依之,眾築為堡,因號義成堡。

《裴敬彝傳》:敬彝曾祖子通,開皇中,兄弟八人皆為名孝,詔表門闕,世謂義門裴氏。

《狄仁傑傳》:仁傑授并州法曹參軍。同府參軍鄭宗質母老且疾,當使絕域。仁傑謂曰:君可貽親萬里憂乎。詣長史藺仁基請代行。仁基咨美其誼,每曰:狄公之賢,北斗以南,一人而已。

《李嶠傳》:嶠為給事中。會來俊臣搆狄仁傑等獄,將抵死,敕嶠與張德裕等覆驗,德裕知其冤,不敢異。嶠曰:知其枉不申,是謂見義不為也。卒列其枉。

《陽城傳》:城隱中條山,與弟階、域常易衣出。年長,不肯娶,謂弟曰:吾與若孤惸相育,既娶則閒外姓,雖共處而益疏,我不忍。弟義之,亦不娶。山東節度府聞城義者,發使遺五百縑,戒使者不令返。城固辭,使者委而去,城置之未嘗發。會里人鄭俶欲葬親,貸於人無得,城知其然,舉縑與之。

《韓愈張中丞傳》:後敘南霽雲之乞救於賀蘭也,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愛霽雲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彊留之,具食與樂延霽雲坐。霽雲慷慨語曰:雲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餘日矣。雲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一座大驚,皆感激為雲泣下。

《唐書·甄濟傳》:濟子逢幼而孤。及長,耕宜城野,自力讀書,不謁州縣。歲饑,節用以給親里;大穰,則賑其餘於鄉里貧狹者。朋友有緩急,輒出家貲周贍,以義聞。《竇參傳》:參為萬年尉。同舍當夕直者,聞親疾惶遽,參為代之。會失囚,京兆按直簿劾其人,參曰:彼以不及謁而往,參當坐。乃貶江夏尉,人皆義之。

《宋史·柳開傳》:開性倜儻重義,嘗過酒肆飲,有士人在旁,辭貌稍異,開詢其名,則至自京師,以貧不克葬其親,聞王祜篤義,將丐之。問所費,曰:二十萬錢足矣。開即罄所有,得白金百餘兩,益錢萬數遣之。

《王庠傳》:庠,榮州人。累世同居,號義門王氏。祖伯琪,以義聲著於鄉州。有鹽井籍民煎輸,多至破屋,惟有祿之家得免。伯琪請於州,均之官戶。

《余天錫傳》:天錫從子晦,歷官尚書,出師全蜀,嘗置義莊,以贍宗族。

《范仲淹傳》:仲淹好施予,置義莊里中,以贍族人。汎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里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歎息。

《冷齋夜話》:范文正公在睢陽,遣堯夫於姑蘇取麥五百斛。堯夫時尚少,既還舟次丹陽,見石曼卿,問:寄此久近。曼卿曰:兩月矣,三喪在淺土,欲葬之西北歸,無可與謀者。堯夫以所載舟付之,單騎自長蘆捷徑而去。到家,拜起侍立良久。文正曰:東吳見故舊乎。曰:曼卿為三喪未舉,留滯丹陽,時無郭元振,莫可告者。文正曰:何不以麥舟付之。堯夫曰:已付之矣。

《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四年十月,試四川所上義士二人,官而遣之。

《岳飛傳》:飛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觔,弩八石,學射於周同,盡其術,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設祭於其家。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殉國死義乎。後飛除荊湖南北、襄陽路招討使,太行山忠義社梁興等百餘人,慕飛義率眾來歸。

《元史·許衡傳》:衡言動必揆諸義而後發。嘗暑中過河陽,暍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

《鄭滌孫傳》:滌孫弟陶孫,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會纂修國史至宋德祐末年事,陶孫曰:臣嘗仕宋,宋是年亡,義不忍書,書之非義矣。終不書,世祖嘉之。

《劉因傳》:因性不苟合,不妄交接,家雖甚貧,非其義一介不取。

《輟耕錄》:王義士天爵,字仁傑,夏縣人。家饒於財,有善行,以粟貸人,不圖重息,年豐,僅取十之二三。稍饑,但收其本。大凶,則皆已之。鄉里不知字,咸稱義士云。唐玨,字玉潛,會稽山陰人。有浮屠發趙氏諸陵寢,至斷殘肢體,攫珠襦玉柙。唐聞之痛憤,乃具酒醪邀里中少年飲,願收遺骸共瘞之。越有治中袁俊齋,為子求師,以唐置賓館,聞有瘞骨,舉北面而納拜焉。唐家甚寒,有妻有田,一一自袁出。人高之曰:二公真義士爾。

《采芹錄》:宣德十年,江西饑。富民魯希恭、鄭宗魯、胡有初、陳謙等並輸粟於官,以助賑濟。巡撫趙新上其事,遣行人齎敕賜勞,旌為義民。

《牖景錄》:蘇州有楊尚書翥,為人醇謹、廉正,嘗夜夢入人林園私食二李,既寤,深自咎曰:吾必旦晝義心不明,以致此也。羞澀無地,三日不餐。

義部雜錄

荀子《法行篇》:玉者,君子比德焉。堅剛而不屈,義也。關尹子《三極篇》:知事無我,故權之以義。

《四符篇》:義則陰而冥,可以御魄。

黃石公《素書》:義者,人之所宜,賞善罰惡,以立功立事。《孔叢子》:曾子問聽獄之術,孔子曰:其大法有三焉。治必以寬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是亂也。寬而不察是慢也。察而不中義是私也。私則民怨,故善聽者雖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書曰:上下比罰,無僭亂辭。

《淮南子·本經訓》:仁鄙不齊,比周朋黨,設詐諝,懷機械巧故之心,而性失矣,是以貴義。

《申鑒·雜言》:或曰:在上有屈乎。曰:在上者以義申,以義屈。高祖雖能申威於秦項,而屈於商山四公;光武能申於莽,而屈於彊項令;明帝能申令於天下,而屈於鍾離尚書。若秦二世之申欲而非笑,唐虞若定陶,傅太后之申意而怨於鄭,是謂不屈。不然,則趙氏不亡而秦無愆。尤故人主以義申,以義屈也。

《新語》:夫婦以義合,朋友以義信,君臣以義序,百官以義承,伯姬以義建至貞,佐君者以義不傾,臣以義平,朝廷以義便便,烈士以義成其名,陰節以義降,關雎以義鳴其雄,八卦以義相承,君臣以義制忠。義者,聖之學。

《後漢書·劉梁傳》:君子之行,動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進退周旋,唯道是務。苟失其道,則兄弟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狐蒙祁奚之薦,二叔被周公之害,勃鞮以逆文為成,傅瑕以順厲為敗,管蘇以憎忤取進,申侯以愛從見退,考之以義也。故曰:不在逆順,以義為斷;不在憎愛,以道為貴。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美。考義之謂也。

《外史·寵幸篇》:有名曰:義狀若凜霜,容若青松,厲若秋宇。使之輔諸侯,則禁淫慝、誅暴亂,使盜跖可化為伯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