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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八卷目錄
召試部彙考
後漢〈獻帝初平一則〉
晉〈武帝咸寧一則〉
遼〈聖宗太平一則 道宗咸雍一則〉
宋〈太宗端拱一則 真宗景德一則 仁宗慶曆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二則 紹聖一則 徽宗大觀一則 政和一則 宣和一則 高宗紹興五則 孝宗乾道三則 淳熙一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泰一則〉
金〈世宗大定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明〈惠宗建文一則〉
皇清〈康熙二則〉
召試部藝文一
未召試先與奉常啟 唐張元宴
未召試先與孫相公啟 前人
乞免就試狀 宋王安石
謝館職啟 蘇軾
答館職啟 前人
答試館職人啟 前人
召試部藝文二
召試學士院 宋王欽臣
石州慢〈赴召史館與德新別〉金元好問
召試部紀事
召試部雜錄
選舉典第一百八卷
召試部彙考
後漢
獻帝初平四年,試儒生,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四年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詔
曰:孔子歎學之不講,不講則所識日忘。今耆儒年踰六十,去離本土,營求糧資,不得專業。結童入學,白首空歸,長委農野,永絕榮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罷者,聽為太子舍人。 按劉艾獻帝紀曰:時長安中為之謠曰:頭白皓然,食不充糧。裹衣褰裳,當還故鄉。聖王愍念,悉用補郎。舍是布衣,被服元黃。
晉
武帝咸寧四年,凡選博士,俱以召試,中選者充。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武帝初立國子學,置博士各一人。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義者,若散騎常侍、中書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試。
遼
聖宗太平五年,試進士詩,選張昱授官有差。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五年十一月庚子,幸內果園宴,京民聚觀。求進士得七十二人,命賦詩,第其工拙,以張昱等一十四人為太子校書郎,韓欒等五十八人為崇文館校書郎。
道宗咸雍六年,召試馬希白。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六年九月甲寅,以馬希白詩才敏妙,十吏書不能給,召試之。
宋
太宗端拱元年,始建祕閣,行召試,除館職法。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國初,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皆寓崇文院。太宗端拱元年,就崇文院中堂建祕閣,擇三館真本書籍萬餘卷及內出古畫、墨跡藏其中,以右司諫直史館宋泌為直祕閣。直館、直院則謂之館職,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元豐以前,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即試詩賦各一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課之入館。官制行,廢崇文院為祕書監,建祕閣於中,自監少至正字列為職事官。罷直館、直院之名,獨以直祕閣為貼職,皆不試而除,蓋特以為恩數而已。 按《選舉志》:諸王子孫,其已授環衛官、有學藝得召試遷轉者每有之,然非有司常試,乃特恩也。
真宗景德二年,召試劉質於中書。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秋七月庚戌,劉質進《兵要論》,召試中書。 按《選舉志》:太宗以來,凡特旨召試者,於中書學士舍人院,或特遣官專試,所試詩、賦、論、頌、策、制誥,或三篇,或一篇,中格則授以館職。景德後,惟將命為知制誥者,乃試制誥三道。每道百五十字。
仁宗慶曆三年,詔保舉人員,然後召試。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三年十一月癸未,詔館職有闕,以兩府、兩省保舉,然後召試補用。
英宗治平三年,歐陽修請召試,帝納之。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治平三年,命宰執舉館職各五人。先是,英宗謂中書曰:水潦為災,言事者云咎在不能進賢,何也。歐陽修曰:近年進賢路狹,往時入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年進士五人以上皆得試,第一人及第不十年有至輔相者,今第一人兩任方得試,而第二人以下不復試,是高科路塞矣。往時大臣薦舉即召試,今只令上簿候缺人乃試,是薦舉路塞矣。惟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此臣所謂薦舉路狹也。帝納之,故有是命。韓琦、曾公亮、趙概等舉蔡延慶以下凡二十人,皆令召試,宰臣以人多難之。帝曰:既委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先召試蔡延慶等十人,餘須後時。
神宗熙寧八年,始召試教職,又試館職者,易以策論。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初,內外學多朝廷特注,後令國子監取其舊試藝等格優者用之。熙
寧八年,始立教授試法,即舍人院召試大義五道。又按《志》:神宗以進士試策,與制科無異,遂詔罷之。試館職則罷詩、賦,更以策、論。
元豐七年,令教官有缺,聽監學選在任官兼充。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元豐七年,令諸州無教官,則長吏選在任官上其名,於監學審其可者使兼之。
哲宗元祐元年九月丁卯,試中書舍人蘇軾為翰林學士、知制誥。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元祐元年,復制科。奏上,而次年奏論六首,御試策一道,召試、除官、推恩略如舊例。 又按《志》:凡廷試前一年,舉奏官具所舉者策、論五十首。右正言劉安世建言:祖宗之待館職也,儲之英傑之地以飭其名節,觀以古今之書而開益其聰明,稍優其廩,不責以吏事,所以滋長德器,養成名卿賢相也。近歲其選寖輕,或緣世賞,或以軍功,或酬聚斂之能,或徇權貴之薦。未嘗較試,遂獲貼職,多開倖門,恐非祖宗德意。望明詔執政,詳求文學行誼,審其果可長育,然後召試,非試毋得輒命,庶名器重而賢能進。
元祐三年,詔:館職召試如舊,罷教官試法。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三年,詔:大臣奏舉館職,並如舊召試、除授,惟朝廷特除,不用此令。劉安世復奏曰:祖宗時入館,鮮不由試。惟其望實素著,治狀顯白,或累持使節,或移鎮大藩,欲示優恩,方令貼職。今既過聽臣言,追復舊制,又謂朝廷特除,不在此限。則是人材高下,資歷深淺,但奏舉,皆可直除,名為更張,弊源仍在。願倣故事,資序及轉運使,方可以特命除授,庶塞僥倖,以重館職之選。 又按《志》:元祐中,罷試法,已而論薦益眾,乃詔須命舉乃得奏。
紹聖元年,詔學官皆召試,三省立優等人免召試格。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紹聖元年,詔學官並召試,國子監長貳、臺諫官、外監司皆許薦舉。
按《選舉志》:紹聖初,三省立格,中制科及進士甲第、禮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監廣文館第一人、從太學上舍得第,皆不待試,餘召試兩經大義各一道,合格則授教官。元符中,增試三經。
徽宗大觀四年,改立詞學兼茂科。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大觀四年詔:宏詞科格法未詳,不足以致文學之士,改立詞學兼茂科,歲附貢士院試,取毋過三人。
政和二年,增宏詞科為五人定召,試學官十人取一之制。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政和增為五人。不試檄書,增制誥,以歷代史事借擬為之,中格則授館職。宰臣執政親屬毋得試。 又按《志》:政和二年,臣僚言:元豐召試學官六十人,而所取四人,皆知名之士,故學者厭服。近試率三人取一,今欲十人始取一人,以重其選。從之。自是或如舊法,中書選注。又嘗員外添置八行應格人為大藩教官,不以蒞職,隨廢。或用元豐試法,更革無常。
宣和 年罷試上舍,乃隨進士試於禮部。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云云。
高宗紹興元年五月丙午,初復召試館職之制。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紹興元年,初復館職試,凡預名者,學士院試時務策一道,天子親覽焉。然是時校書多不試,而正字或試或否。 按《職官志》:續又參酌舊制,校書郎、正字召試學士院而後命之。
紹興二年,定召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法。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一遵舊制,自尚書兩省諫議大夫以上、御史中丞、學士、待制各舉一人。凡應詔者,先具所著策、論五十篇繳進,兩省侍從參考之,分為三等,次優以上,召赴祕閣,試論六首,於《九經》、《十七史》、《七書》、《國語》、《荀揚管子》、《文中子》內出題,學士兩省官考校,御史監之,四通以上為合格。仍分五等,入四等以上者,天子親策之。第三等為上,恩數視廷試第一人,第四等為中,視廷試第三人,皆賜制科出身;第五等為下,視廷試第四人,賜進士出身;不入等者典簿尉差遣,已仕者則進官與升擢。 又按《志》:高宗正博學宏詞科,凡十二題,制誥、詔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內雜出六題,分為三場,每場體制一古一今。遇科場年,應命除歸明、流外、入貲及犯贓人外,公卿子弟之秀者皆得試。先投所業三卷,學士院考之,拔其尤者召試,定為三等。上等轉一官,選人改秩,無出身人賜進士及第,並免召試,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並許召試館職。南渡以來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
紹興七年,召試胡銓,除編修官。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七年,以久陽有異。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一人。是冬,呂祉舉選人胡銓,汪藻舉布衣劉度,即除銓樞密院編修官,而度不果召。自是詔書數下,未有應者。
紹興十五年,更定召試試法。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十五年,從國子監丞文浩所言,於《六經》中取二經,各出兩題,毋拘義式,以貫穿該贍為合式。
紹興三十年三月辛巳,復館職召試,然後除擢。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孝宗乾道二年,復國初制,令監司、守臣解送。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乾道二年,苗昌言奏:國初嘗立三科,真宗增至六科,仁宗時並許布衣應詔,於是名賢出焉。請參稽前制,間歲下詔,權於正文出題,不得用僻書註疏,追復天聖十科,開廣薦揚之路,振起多士積年委靡之氣。遂詔禮部集館職、學官雜議,皆曰:註疏誠可略,科目不必廣。天下之士,屏處山林,滯跡遐遠,侍從之臣,豈能盡知。遂如國初之制,止令監司、守臣解送。
乾道十一年,詔召試不拘三年之例。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十一年,初,制科取士必以三年,詔:自今有合召試者,舉官即以名聞。乾道十二年,李巘請召試,停用注疏,帝從之。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明年春,〈謂十二年也〉李巘言:賢良之舉,本求讜言以裨闕政,未聞責以記誦之學,使才行學識如晁、董之倫,雖注疏未能盡記,於治道何損。帝以為然,乃復罷注疏。
淳熙四年,召四川所上義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四年十二月丁卯,試四川所上義士二人,官而遣之。
光宗紹熙二年,令召試館職。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紹熙二年,館職闕人,上令召試二員,謹加審擇,取學問議論平正之人。
寧宗慶元 年,申嚴濫薦召試之令。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慶元初,申嚴閤門長官選擇其屬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預召試,蓋以為右列清選云。
嘉泰元年,初試教官於四川。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元年二月己亥,初置教官試於四川。
金
世宗大定二十八年,敕試學士院官。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八年三月戊申,命隨朝六品、外路五品以職事官,舉進士已在仕、才可居翰苑者,試制詔等文字三道,取文理優贍者補充學士院職仕。 按《選舉志》:試學士院官。大定二十八年,敕設科取士為學士院官。禮部下太常,按唐典,初入學士院例先試,今若於進士已仕者,以隨朝六品,外路五品職事官薦,試制詔誥等文字三道,取文理優者充應奉。由是翰苑之選為精。
章宗明昌三年,召試胡光謙。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四月,尚書省奏:提刑司察舉河中府胡光謙,年雖八十三,尚可任用。敕召赴闕。秋七月丁亥,胡光謙至闕,命學士院以雜文試之,稱旨。上曰:朕欲親問之。八月,特賜胡光謙明昌二年進士第三甲及第,授將仕郎、太常寺奉禮郎。官制舊設是職,未嘗除人,以光謙德行才能,故特授之。明昌五年,詔訪有文采人試,授學士院撰文。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明昌五年,以學士院撰文字人少,命尚書省訪有文采者勾取權試之。
明
惠宗建文元年,詔試通經之士。
按《正氣紀》:建文元年五月,詔天下凡在任未入流官,及坐法謫戍已更者,但通經薦試。俄又詔:衛官舉通經軍士聽布,按二司試上銓部用。
皇清
康熙十七年正月二十三日
上諭吏部: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振起文運,
闡發經史,潤色詞章,以備顧問著作之選。朕萬幾時暇,遊心文翰,思得博洽之士,用資典學。我朝定鼎以來,崇儒重道,培養人材,四海之廣,豈無奇才。碩彥學問,淵通文藻瑰麗,可以追蹤前哲者。凡有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人,不論已未出仕,著在京。三品之上,及科道官員在外,督撫布按各舉所知。朕將親試錄用,其餘內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見,在內開送吏部,在外開報於該督撫,代為題薦。務令虛公延訪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賢右文之意,爾部即通行傳諭遵行。特諭。康熙十八年
二月十七日。
上諭吏部:朕以萬幾時暇,留心經史,思得博學鴻儒
備顧問著作之選,故特頒諭旨,令內外諸臣各舉所知。膺薦人員已經陸續到部,欲行考試。因天寒晷短,恐其難於屬文,弗獲展厥蘊抱。今天氣已漸融和,應定期考試,所有合行事宜,爾部會同翰林院,詳議具奏。特諭。
召試部藝文一
《未召試先與奉常啟》唐·張元宴
某啟某人,惟冗末地匪,清華異前。修稽古之勤乏,往彥求己之志,偶塵科級,旋履宦途,甘蒙碌碌之嗤,實愧堂堂之稱。惟思勇退,祇欲自強。孰謂僕射,念及孤沈,獎茲顓僻,遇孔梨之津潤。別借齒牙,因姜被之,包容俯明肝膈。昨日晚面承尊旨,曲奉溫言,直欲拔自沈泥,置之霄漢。恩既生於望外,喜載溢於情衷。況憫恤垂仁,念惜兼至假毛羽而使之騫翥,迴鞭策而俾學,騰驤盡自生成,益隆丘嶽。但慮藝無所取材,不足稱仰。累埏鎔,或孤抬舉誓節永依於門第,酬曠冀盡於死生。苟違斯言,是欺皎日。
《未召試先與孫相公啟》前人
某啟某。昨日早趨崇屏面,奉弘慈,承許與之恩,言荷提拔之。隆旨循涯,自失沒齒。知歸某孤拙無媒,迂疏寡合,且乏幹時之具,仍慚悅世之機,一忝班行。八移年曆,未絕遭逢之望,分無騫翥之期。伏以某官光輔,丕圖啟迪昌運。當此艱危之際,克展經綸之才,孰謂庸虛。亟塵褒採,況丹霄侍從,清籞遨遊,畀資枚馬之流,以闡堯湯之化。顧茲孱薄詎稱論思,倍懷感激之心,冀竭效酬之節。但以鉛刀鈍質,不可廁於龍泉瓦缶。凡姿固難齊於神鼎,雖感恩而載,切實顧己以難勝。
《乞免就試狀》宋·王安石
准中書劄子奉聖旨依前降指揮,發來赴闕,就試者伏念臣祖母年老,先臣未葬,弟妹當嫁,家貧口眾,惟住京師。比嘗以此自陳,乞不就試。慢廢朝命尚,宜有罪。幸蒙寬赦,即賜聽許不圖遜事之臣。更以臣為恬退,令臣無葬嫁奉養之急,而逡巡辭避,不敢當清要之選。雖曰,恬退可也。今特以營私家之急,擇利害而行,謂之恬退,非臣本意。兼臣罷縣守闕,及今二年有餘,老幼未嘗寧。宇方欲就任,即令赴闕,實于私計有妨。伏望聖慈,察臣本意止是,營私特寢召試指揮,且令終滿外任一面,發付本任去訖。
《謝館職啟》蘇軾
試言無取,錫命過優。進貽朋友之譏,退有簡書之畏。靦顏就列,撫己若驚。國家取士之門至多,而制舉號為首冠;育才之地非一,而冊府處其最高。觀其所以待之,蓋亦可為至矣。知寶玉、璠璵難得而易毀,故篋櫝以養其全;知楩楠、豫章積歲而後成,故封殖以待其長。施等天地,恩均父師。恭惟先帝臨御以來四十二載,所擢賢良方正之士十有五人。其志莫不欲舉明主於三代之隆,其言莫不欲措天下於泰山之固。大則欲興禮樂以範來世,小則欲操數術以馭四裔。然而進有後先,名有隱顯;命有窮達,時有重輕。或已踐廟堂之崇,或已登侍從之列。或反流落於遠郡,或尚滯留於小官。或死生之乖暌,已為陳跡;或擯斥於罪戾,僅齒平民。雖曰功名富貴所由之塗,亦為毀譽得喪必爭之地。名重則於實難副,論高則與世常疏。故雖絕異之資,猶有不任之懼。軾之內顧,豈不自知。性任己以直前,學師心而無法。自始操筆,知不適時。會宗伯之選掄,疾時文之靡弊。擢居異等,以風四方。不知滿溢之憂,復玷良能之舉。負賢者所難之任,爭四海欲得之求。其為惷愚,可為危慄。是以一參賓幕,輒蹈危機。已嘗名挂於深文,不自意全於今日。而況大明繼照,百度惟新。理才訓兵,有鞭笞戎狄之志;信賞必罰,有追述祖宗之風。凡用人歷試其能,苟敗事必誅無赦。此太平可待之日,豈不肖兼容之時。而乃度越賢豪,曲收微賤。縱不能力辭而就下,亦當知非分以自慚。此蓋伏遇某官,志在斯民,仁為己任。欲辦大事,務兼尺寸之長;將求多聞,故引涓埃之助。致此沗冒,有踰等倫。欲報無緣,將何望於頑鄙;遇寵知懼,庶不至於惰媮。
《答館職啟》前人
伏審奉詔明廷,陞華冊府。國有得賢之慶,士知稽古之榮。虎觀石渠,極諸儒之妙選;鼇宮金闕,笑方士之遠求。自喜衰年,獲觀盛事。某官學本自得,道惟造深。溫故為君子之儒,多聞推益者之友。奇字可學,知子雲之苦心;亡書復存,賴安世之默識。不試而用,知賢則深。軾方此賜環,遽承枉駕。沐誨音之已厚,愧馳謁之未遑。
《答試館職人啟》前人
伏承射策玉堂,方觀筆陣;校文天祿,遂秀儒林。黨友增華,縉紳共慶。國家求賢之道,必於閒暇無事之時;賢者報國之功,乃在緩急有為之際。養之無素,則一旦欲用而何由;待以非常,則臨事欲辭而不可。故納之於英俊相從之地,觀之以世俗不見之書。非獨使之業廣而材成,抑將待其益深而望重。某官學優而仕,行浮於名。詞令從容,議論慷慨。追還正始,文章為之一新;傳寫都城,紙墨幾於驟貴。得士之喜,非我敢私。軾衰病侵尋,文思荒落。職在翰苑,當發策而莫辭;識匪通儒,懼品藻之不稱。過煩臨貺,寵以書詞。永為巾笥之珍,愧乏瓊瑤之報。
召試部藝文二〈詩詞〉
《召試學士院》宋·王欽臣
翠木陰陰白玉堂,長年來此試文章。日斜奏罷長楊賦,閒拂塵埃看畫牆。
《石州慢》〈赴召史館與德新別〉元好問
擊筑行歌,按馬賦詩,年少豪舉。從渠里社浮沈,枉笑人間兒女。平生王粲,而今顦顇。登樓江山,信美非吾土。天地一飛,鴻渺翩翩何許。 羇旅山中,父老相逢。應念此行良苦,幾為虛名,誤卻東家雞黍。漫漫長路,蕭蕭兩鬢,黃塵騎驢,漫與行人語。詩句欲成時,滿西山風雨。
召試部紀事
《北史·魏收傳》:節閔帝立,妙簡近侍,詔試收為封禪書。收下筆便就,不立槁草,文將千言,所改無幾。時黃門郎賈思同侍立,深奇之,白帝曰:雖七步之才,無以過此。遷散騎侍郎,尋敕典起居注,并修國史。
《唐書·張柬之傳》:柬之,字孟將,襄州襄陽人。少涉經史,補太學生。祭酒令狐德棻異其才,便以王佐期之。中進士第,始調清源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召,時年七十餘矣。對策者千餘,柬之為第一。授監察御史,遷鳳閣舍人。
《金鑾密記》:昭宗召唐韓渥入院試文五篇。萬邦咸寧,賦禹拜昌,言賦武臣,授東川節度,制答佛詹國進貢書批。三功臣讓圖形,表繳狀云:臣才不邁群器,非拔俗待價,既殊於櫝玉,窮經有愧於籯金。遭遇清時,涵濡睿澤,峨冠振珮已塵。象闕之班舐,筆和鉛更入金門之召。擊缽謝楗,纂組非工撫已,循涯以榮為懼。《補筆談》:舊制,館職自校勘以上,非特除者,皆先試,唯檢討不試。初置檢討官,只作差遣,未比官職故也。後來檢討給職錢,並同帶職在校勘之上,亦承例不試。《馬令·南唐書·魯崇範傳》:崇範,廬陵人也。竈薪不屬而讀書自若烈祖。初,建學校丁亂世典籍多闕,旁求諸郡崇範。雖窶九經子史,世藏于家。刺史賈浩就取進之,薦其名不報,浩以己緡。償其值崇範笑曰:墳典天下公器,世亂藏于家,世治藏于國,其實一也。吾非書肆,何沽值以償耶。卻之。浩謝曰:俗吏浼觸以遺先生,羞不然,何以見高義。會浩赴闕,與崇範俱至金陵,表薦之召試,東宮授太子洗馬。《宋史·張去華傳》:去華幼勵學,敏于屬辭,以蔭補太廟齋郎。周世宗平淮南,去華時年十八,慨然歎曰:兵戰未息,民事不修,非馭國持久之術。因著《南征賦》、《治民論》,獻于行在。召試,授御史臺主簿。屬三院議事,不得預坐,謂所親曰:簿領之職,非壯夫所為。即棄官歸鄭州,杜門不出者三載。建隆初,始攜文游京師,大為李昉所稱。明年,舉進士甲科,即拜祕書郎、直史館。以歲滿不遷,上章自訴,因言制誥張澹、盧多遜、殿中侍御史蘇頌文學膚淺,願得校其優劣。太祖立召澹輩與去華臨軒策試,命陶穀等考之。澹以所對不應問,降秩,即擢去華為右補闕,賜襲衣、銀帶、鞍勒馬。朝議薄其躁進,以是不遷秩者十六年。
《楊徽之傳》:楊澈字宴如,徽之宗人也。建隆初,舉進士,時竇儀典貢部,謂澈文詞敏速,可當書檄之任。調補河內主簿,再遷青州司戶參軍。知州張全操多不法,澈鞫獄平允,無所阿畏。太祖知其名,召試禁中,改著作佐郎。
《楊礪傳》:建隆中舉進士甲科。父喪,絕水漿數日。服除,以祿不足養母,閑居無仕進意,鄉舊移書敦諭,礪乃赴官。解褐鳳州團練推官,歲餘,又以母疾棄官。開寶九年,詣闕獻書,詔試學士院,授隴州防禦推官。《張澹傳》:澹為祠部郎中。會祕書郎張去華上書自薦有文藝,願與澹及祠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殿中侍御史師頌並試,覈定優劣。太祖令並試于講武殿,澹所對不應策問,責授左司員外郎。
《周渭傳》:渭,字得臣,昭州恭城人。幼孤,養于諸父。力學,工為詩。劉鋹據五嶺,昭州皆其地也,政繁賦重,民不聊生。渭率鄉人六百踰嶺,將避地零陵。未至,賊起,斷道絕糧,復還恭城,則廬舍煨燼,遂奔道州。為盜所襲,渭脫身北上。建隆初,至京師,為薛居正所禮。上書言事務,召試,賜同進士出身。
《揮麈前錄》:明清五世祖拾遺,開寶八年,以近臣薦,自布衣召對,講易于崇政殿,然後命官。崇政殿說書之名,肇建于此。行事具載《三朝國史》。
《談錄》:士大夫不可爭名競進,致有其缺行玷平生之蹤跡。昔張去華當太祖朝,乞試有數知己,皆館閣名臣保舉之。太祖怒而問曰:汝有多少文章。得如,陶穀曰:不如敢與竇儀比試。曰:不敢。汝與張澹比試。遂遲遲不對。遂令張澹比試。試畢,考校所試,優於張澹。然澹是季父,自此去華一生不得入館閣,蓋由是耳。《宋史·賈黃中傳》:黃中知昇州。丁父憂,起復視事。五年,召歸闕。有薦黃中文學高第,召試中書,拜駕部員外郎、知制誥。
《李沆傳》:沆轉著作郎。相府召試約束邊將詔書,既奏御,太宗甚悅,命直史館。雍熙三年,右拾遺王化基上書自薦,太宗謂宰相曰:李沆、宋湜,皆嘉士也。即命中書并化基召試,並除右補闕、知制誥。沆位最下,特升于上,各賜錢百萬。又以沆素貧,多負人錢,別賜三十萬償之。
《謝泌傳》:泌少好學,有志操。賈黃中知宣州,一見奇之。太平興國五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知清川縣,徙彰明,遷著作佐郎。端拱初,為殿中丞,獻所著文十篇、《古今類要》三十卷,召試中書,以直史館賜緋。
《王旦傳》:旦父祐,事太祖、太宗為名臣。旦幼沈默,好學有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累遷殿中丞、通判鄭州。徙濠州。淳化初,王禹偁薦其才任轉運使,驛召至京,旦不樂吏職,獻文。召試,命直史館。二年,拜右正言、知制誥。初,祐以宿名久掌書命,旦不十年繼其任,時論美之。
《王禹偁傳》: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授城武主簿。徙長洲縣,就改大理評事。端拱初,太宗聞其名,召試,擢右拾遺、直史館,賜緋。故事,賜緋者給塗金銀帶,上特命以文犀帶寵之。
《鄭文寶傳》:文寶,字仲賢,右千牛衛大將軍彥華之子。彥華初事李煜,文寶以廕授奉禮郎,掌煜子清源公仲寓書籍,遷校書郎。入宋,煜以環衛奉朝請,文寶欲一見,慮衛者難之,乃被蓑荷笠,以漁者見,陳聖主寬宥之意,宜謹節奉上,勿為他慮。煜忠之。後補廣文館生,深為李昉所知。太平興國八年登進士第,除修武主簿。遷大理評事、知梓州錄事參軍事。州將表薦,轉光祿寺丞。留一歲,代歸。獻所著文,召試翰林,改著作佐郎、通判潁州。
《趙安仁傳》:雍熙二年,登進士第。歷大理評事、光祿寺丞,召試翰林,以著作佐郎直集賢院,賜緋。
《李若拙傳》:雍熙三年,假祕書監使交州。使還,上謂其不辱命。遷起居舍人,充鹽鐵判官。歷知涇州。至道二年,黎桓復侵南鄙,又詔若拙充使,至,則桓復稟命。使還,真宗嗣位,召見慰問,進秩金部郎中。召試學士院,改兵部郎中,充史館修撰。
《王化基傳》:化基知嵐州。改淮南節度判官,入為著作郎,遷右拾遺,抗疏自薦。太宗覽奏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召試,知制誥,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錢若水傳》:雍熙中,舉進士,釋褐同州觀察推官,聽決明允,郡治賴之。淳化初,寇準掌選,薦若水洎王扶、程肅、陳克、錢熙五人文學高第,召試翰林,若水最優,擢祕書丞、直史館。
《陳堯佐傳》:堯佐從子漸,少以文學知名于蜀。淳化中,與其父堯封皆以進士試廷中,太宗擢漸第,輒辭不就,願擢其父,許之。至咸平初,漸始仕,為天水縣尉。時學者罕通揚雄《太元經》,漸獨好之,著書十五篇,號《演元》,奏之。召試學士院,授儀州軍事推官。
《寇準傳》:準年十九,舉進士。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
《澠水燕談錄》:劉少逸少有俊才,年十三。端拱二年,中禮選及御試詩賦外,別召升殿,賜御題賦詩數首,皆有旨意。授校書郎,令于三館讀書。故王元之愛其少俊,而贈之詩曰:待學韓退之,矜夸李長吉。
《宋史·陳彭年傳》:真宗即位,復為祕書郎。喬惟岳刺史海州,及知蘇、壽二州,並表彭年通判州事。咸平三年,屢上疏言事,召試學士院,遷祕書丞。
《李沆傳》:沆弟維,第進士,為保信軍節度推官。真宗初,獻《聖德詩》,召試中書,擢直集賢院。
《李諮傳》:諮舉進士,擢第三人,除大理評事、通判舒州,召試中書,為太子中允、直集賢院。
《賈昌朝傳》:真宗祈穀南郊,昌朝獻頌道左,召試,賜同進士出身,主晉陵簿。賜對便殿,除國子監說書。孫奭判監,獨稱昌朝講說有師法。為潁川郡王院伴讀。再遷殿中丞,歷知宜興、東明縣。奭侍讀禁中,以老辭,薦昌朝自代,詔試中書,尋復國子監說書。
《程琳傳》:琳,字天球,永寧軍博野人。舉服勤辭學科,補泰寧軍節度推官。改祕書省著作佐郎、知壽陽縣,監左藏庫,召試,直集賢院。
《劉蟠傳》:子鍇,初以父廕為大理評事,咸平二年,擢進士第。嘗獻《幸太學頌》。真宗中夜觀書,得鍇頌,頗嘉賞之,出以示輔臣,且言鍇幼孤,能自立,召試,命直史館。累遷至戶部郎中、鹽鐵副使。
《楊大雅傳》:大雅素好學,日誦數萬言,雖飲食不釋卷。進士及第,累遷祕書丞。咸平中,交趾獻犀,因奏賦,召試,遷太常博士。久之,又上書自薦,獻所為文,復召試。直集賢院,出知筠、袁二州。
《王欽若傳》:欽若為太常丞、判三司理欠憑由司。時毋賓古為度支判官,嘗言曰:天下逋負,自五代迄今,理督未已,民病幾不能勝矣。僕將啟蠲之。欽若一夕命吏句校成數,翌日上之。真宗大驚曰:先帝顧不知邪。欽若徐曰:先帝固知之,殆留與陛下收人心爾。即日放逋負一千餘萬,釋繫囚三千餘人。帝益器重欽若,召試學士院,拜右正言、知制誥。
《梅詢傳》:詢,字昌言,宣州宣城人。少好學,有辭辨。進士及第,為利豐監判官。後以祕書省著作佐郎、御史臺推勘官,預考進士於崇政殿,真宗過殿廬,奇其古對詳敏,召試中書,除集賢院。
《謝絳傳》:絳父濤,為祕書省著作佐郎、知興國軍。還,以治行召對長春殿,命試學士院。會契丹入寇,真宗議親征,時曹、濮多盜,而契丹聲言趨齊、鄆,以濤知曹州。久之,用馮拯薦,復召試,以尚書兵部員外郎直史館,遂兼侍御史知雜事。累官至太子賓客。絳舉進士甲科,知汝陰縣。楊億薦絳文章,召試,擢祕閣校理、同判太常禮院。
《李惟清傳》:惟清子永錫,廕至光祿寺丞。遷為戶部判官,因對,袖表以獻,又自薦揚。真宗駐蹕大名,召赴行在,試策不中,貶瀧水縣主簿。
《錢惟演傳》:惟演,字希聖,吳越王俶之子也,少補牙門將,從俶歸朝,為右屯衛將軍。歷右神武軍將軍。博學能文辭,召試學士院,以笏起草立就,真宗稱善。改太僕少卿。
《晏殊傳》:殊以神童薦。帝召殊與進士千餘人並試廷中,殊神氣不懾,援筆立成。帝嘉賞,賜同進士出身。宰相寇準曰:殊江外人。帝顧曰:張九齡非江外人邪。後二日,復試詩、賦、論,殊奏:臣嘗私習此賦,請試他題。帝愛其不欺,既成,數稱善。擢祕書省正字,祕閣讀書。命直史館陳彭年察其所與遊處者,每稱許之。明年,召試中書,遷太常寺奉禮郎。
《聶冠卿傳》:冠卿舉進士,授連州軍事推官。楊億愛其文章,于是大臣交薦,召試學士院,校勘館閣書籍。遷大理寺丞。
《邵亢傳》:亢,字興宗,丹陽人。幼聰發過人,方十歲,日誦書五千言。賦詩豪縱,鄉先生見者皆驚偉之。再試開封,當第一,以賦失韻,弗取。范仲淹舉亢茂才異等,時布衣被召者十四人,試崇政殿,獨亢策入等,除建康軍節度推官。或言所對策字少,不應式,宰相張士遜與之姻家,故得預選,遂報罷。而士遜子實娶它邵,與亢同姓耳。士遜既不能與直,亢亦不自言。趙元昊叛,亢獻《兵說》十篇。召試祕閣,授潁州團練推官。
《彭乘傳》:乘少以好學稱州里,進士及第。奏乞侍養。久之,有薦其文行者,召試,為館閣校勘。固辭還家,後除鳳州團練推官。
《張知白傳》:知白,字用晦,滄州清池人。幼篤學,中進士第,累遷河陽節度使判官。咸平奏疏,言當今要務,真宗異之,召試舍人院,權右正言。獻《鳳扆箴》,出知劍州。逾年,召試中書,加直史館,面賜五品服,判三司開拆司。
《青箱雜記》:夏公雖舉進士,本無科名,以父歿王事,授潤州丹陽簿。即上書乞應制舉,其略曰:邊障多故羽,書旁午而先。臣供傳遞之職,立矢石之地,忘家殉國失身行陣。陛下哀臣孤幼,任之州縣,唯陛下辨而明之。若陛下以枕石漱流為達,則臣世居市井。若陛下以金牓丹桂為才,則臣未忝科第。若陛下以鳩杖鮐背為德,則臣始踰弱冠。若陛下以荷戈控弦為勇,則臣生本綿弱。若陛下令臣待詔公車條問急政對揚紫宸指陳時事,猶可與漢唐諸儒方轡,並驅而較其先後矣。真廟再三賞激,召赴中書,試論六首。一曰《定四時別九州聖功孰大論》,二曰《考定明堂制度論》,三曰《光武二十八將功業先後論》,四曰《九功九法為國何先論》,五曰《舜無為禹勤事功業孰優論》,六曰《曾參何以不列四科論》。是歲,遂中制科。
盛文肅公正剛塞,絕無它腸,而性微狷急,時為內相。孫抃方召議館職,以文投之。文肅大怒曰:投贄盡皆邪道,非公朝所尚。呵責再三。孫惶恐失措而退。比試學士院孫,夙夕憂其擯落。文肅乃題所試卷為三等,上其公正如此。
《石林燕語》:寇萊公初入相,王沂公時登第,後為濟州通判。滿歲當召試館職。萊公猶未識之,以問楊文公。曰:王君何如人。文公曰:與之亦無素。但見其兩賦,志業實宏遠。因為萊公誦之,不遺一字。萊公大驚曰:有此人乎。即召之,故事館職,皆試于學士院,或舍人院。是歲,沂公特試于中書。
《燕翼貽謀錄》:國朝自真宗時,法令寖寬臣僚。或以恩澤及所轉官,為子孫乞賜科名,則召試而授之。《宋史·唐肅傳》:肅子詢。以太常博士知歸州,用翰林學士吳育薦為御史,未至,喪母。服除,育方參政事,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嫌,育數與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御史,昌朝欲留詢,不得已,以知廬州。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不用,比入見,中丞張方平乃奏留詢,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昌朝雅不善育,詢希其旨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才異等科,漢、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則詔在位薦之,不可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當世要務,罷祕閣之試。育亦奏言:三代以來,取士之盛,莫如漢、唐。漢詔舉賢良文學直言極諫之士,非有災異而舉。唐制科之盛,固不專于災異也。況災異之出,或彌年所無,則此舉奚設。或頻歲而有,則于事太煩。今禮部進士數年一舉,因以制科隨之,則事與時宜。又從而更張之,使遺材絕望,非所以廣賢路也。仁宗是育言,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舉,其著為令。時育由制科進,帝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
《李迪傳》:及之字公達,亦迪弟之子。由廕登第,歷知信州。入判刑部。嘗撰次唐史有益治體者,為《君臣龜鑑》八十卷。王堯臣上其書,併表其學行,韓琦亦以館職薦之。召試,除直祕閣。
《楊偕傳》:偕為漢州軍事判官,數上書論時政,又上所著文論。召試學士院,不中,改永興軍節度推官。又上書論陝西邊事,復召試,不赴,即遷祕書省著作佐郎。《郭稹傳》:稹,字仲微,開封祥符人。世寓鄭州,舉進士中甲科,為河南縣主簿。除國子監直講,議者以其資淺,罷還河南。時孫奭、馮元判監事,因奏稹學問通博,他選莫能及,得留。居二歲,陳堯咨知大名,辟簽書府判官事,改大理寺丞。奭等復薦為直講。奭出知兗州,又薦稹與賈昌朝赴中書試講說,而稹固辭。召試學士院,為集賢校理。
《趙振傳》:振子珣,工騎射。年十六,仁宗召試便殿,授三班借職。景祐中,有言珣藝益進,且習書史。復召見閱武伎,又試策略于中書,條對數千言。自殿直進閤門祗候,未幾,除濠州兵馬都監。
《尹洙傳》:洙,字師魯,河南人。少與兄源俱以儒學知名。舉進士,調正平縣主簿。歷河南府戶曹參軍、安國軍節度推官、知光澤縣。舉書判拔萃,改山南東道節度掌書記、知伊陽縣,有能名。用大臣薦,召試,為館閣校勘。
《掌禹錫傳》:禹錫提點河東刑獄。杜衍薦,召試,為集賢校理。
《仲容傳》:容字儀父,舉進士甲科,除大理評事、知三原縣。累擢監察御史,為殿試進士考官。真宗問題議,對稱旨,詔試中書,擢左司諫、直史館。
《王博文傳》:博文子疇,以父廕補將作監主簿。中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用賈昌朝薦,改編修《唐書》。仁宗獵近郊,疇引十事以諫。皇祐中,手詔禁貴戚近習私謁者,疇獻《聖政惟公頌》。召試,直祕閣,為開封府推官。《王堯臣傳》:堯臣,字伯庸,應天府虞城人。舉進士第一,授將作監丞、通判湖州。召試,改祕書省著作郎、直集賢院。
《孫抃傳》:抃,字夢得,眉山人。六世祖長孺,喜藏書,號書樓孫氏,子孫以田為業。至抃始讀書屬文。中進士,以大理評事直集賢院通判絳州。召試學士院,除太常丞。
《鄭戩傳》:戩舉進士,擢甲科,授太常寺奉禮郎、簽書寧國軍節度判官事,召試學士院,為光祿寺丞、集賢校理。
《章得象傳》:得象知洪州。楊億以為有公輔器,薦之。未幾,召試,為直史館、安撫京東。
《李昉傳》:昉孫昭述,父宗諤,昭述以父廕為祕書省校書郎。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為刑部詳覆官,累遷祕書丞。
昉孫昭遘,以廕為將作監主簿。幼時,楊億嘗過其家,出拜,億命為賦,既成,億曰:桂林之下無雜木,非虛言也。其後薦之,召試,授館閣校勘。
《范鎮傳》:鎮舉進士。調新安主簿,西京留守宋綬延置國子監,薦為東監直講。召試學士院,當得館閣校理,主司妄以為失韻,補校勘。人為忿鬱,鎮處之晏如。《王曾傳》:曾弟子融字熙仲。初以曾奏,為將作監主簿。祥符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同知禮院。獻所為文,召試,直集賢院。嘗論次國朝以來典禮因革,為《禮閣新編》上之。以其書藏太常。
《田京傳》:京為大理寺詳斷官。趙元昊反,侍讀學士李仲容薦京知兵法,召試中書,擢通判鎮戎軍。
《張洞傳》:洞,字仲通,開封祥符人。父惟簡,太常少卿。洞為人長大,眉目如畫,自幼開悟,卓犖不群。惟簡異之,抱以訪里之卜者。曰:郎君生甚奇,必在策名,後當以文學政事顯。既誦書,日數千言,為文甚敏。未冠,煜然有聲,遇事慷慨,自許以有為。時,趙元昊叛擾邊。關、隴蕭然,困于飛輓,且屢喪師。仁宗太息,思聞中外之謀。洞以布衣求上方略,召試舍人院,擢試將作監主簿。尋舉進士中第,調漣水軍判官。累遷淮南轉運使,轉工部郎中。
《范正辭傳》:正辭子諷字補之,以廕補將作監主簿,獻《東封賦》,遷太常寺奉禮郎。又獻所為文,召試入等,出知平陰縣。
《談苑》:陳堯佐,字希元,修《真宗實錄》,特除知制誥。舊制須召試,唯楊億與堯佐不試而授。
《石林燕語》:邵興宗初自布衣試,茂才異等,中選,除建康節度推官。會言者論,與宰相張鄧公妻黨連姻,報罷。後因元昊叛,詔求方略之士。復獻《康定兵說》十篇,召試祕閣,始得權邠州觀察推官。祖宗取人之慎,蓋如是也。
職事官差除皆除目先下,惟中書舍人宰相得旨朝廷,遣直省官,召詣都堂,面傳旨。召試,被命者致辭丞相,謝之。直省官徑引入中書省前期侍郎廳,設幕次几案于中。就坐少頃,本省吏房主首持丞相封題目來,即就試。中書具食罷,侍郎致茶果。是日,宰相住省俟納試卷始上馬,翌日進呈除命方下,蓋召試之制。也有思遲不即就者,往往過期。或為留內門,然已不稱職矣。嘉祐間,有試而不除,改天章閣待制者。富公以茂材異等登科,後召試館職,以不習詩賦,求免。仁宗特命試以策論,後遂為故事。制科不試詩賦,自富公始。至蘇子瞻又去策,止試論三篇。熙寧初,罷制舉,其事皆廢。
《聞見前錄》:富韓公初游場屋,穆修伯長謂之曰:進士不足以盡子之才,當以大科名世。公果禮部試下。時太師公官耀州,公西歸次陝。范文正公尹開封遣人追公曰:有旨以大科取士,可亟還。公復上京師見文正,辭以未嘗。為此學,文正曰:已同諸公薦君矣久。為君闢一室,皆大科文字,正可往就館。時晏元獻公,為相求婚于文正。文正曰:公之女若嫁官人,某不敢知。必求國士無如。富某者元獻一見公,大愛重之,遂議婚。公亦繼以賢良方正登第。
《聞見後錄》:韓魏公與宋尚書同試中書,賦琬圭。宋公太息曰:老矣。尚從韓家郎君試邪。蓋宋公文稱已著,韓公以從官子弟二名登科,然世尚未盡知也。或聞韓公,則愧謝曰:某其敢望宋公報,罷必矣。已而韓公為奏篇之首,宋公反出其下。後韓公帥中山,作閱古堂,宋公詞有云:聽說中山好,韓家閱古堂。畫圖名將相,刻石好文章。韓公見之不悅。
《行營雜錄》:東坡仁宗朝登進士科,復應制科,擢居異等。英宗朝判鳳翔上,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且欲召試祕閣。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試之。如軾豈不能邪。宰相猶難之及試,又入優等,遂直史館。《遵堯錄》:皇祐中宗室叔韶獻所為文。召試學士院,文中等,賜進士及第,遷右領軍衛將軍。入謝,命坐,賜茶。帝謂曰:宗室好學無幾,爾獨能以文章進士及第,前此無有也。朕欲使天下之人知宗室中亦有賢者,爾勉之無忘舊學。
《東坡集》:東坡云:國朝試科初在八月中旬。頃與黃門公既將試,黃門公忽感寒,臥疾自料不能。及矣相國韓魏公知之,輒奏上曰:今歲召制科之士,惟蘇軾蘇轍最有聲望。今聞蘇轍偶病未可試,如此人兄弟不得就試,甚非眾望。欲展限以候。上許之。黃門病中,魏公數使人問安否。既聞痊安,方引試。凡比常例,展二十日,自後試科目,並在九月,蓋始於此。
事文類聚盱江,李泰伯素不喜。孟子以為孔子尊王,孟子教諸侯自為王。嘗試制科六論,不得其一,曰:吾書未嘗不讀,必孟注疏也。擲筆而出人。為檢視之,果然終不中第。
《避暑錄話》:祖宗故事,進士廷試第一人及制科一任,回必入館。然須用人薦,且試,而後除進士。聲律固其習,而制科亦多,由進士故,皆試詩賦一篇。惟富鄭公以茂材異等,起布衣未嘗歷進士。既召試,乃以不能為詩賦懇。辭詔試策論各一,自是遂為故事,制科不試詩賦,自富公始。至子瞻復落策,而試論三篇。《宋史·蘇軾傳》:軾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祕閣。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燦然。復對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制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修注如何。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帖職與之,且請召試。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入三等,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
《宋庠傳》:庠弟祁,舉進士。釋褐復州軍事推官。孫奭薦之,改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召試,授直史館。
《卻掃編》:舊制召試館職詩,賦各一篇。治平中,東坡被召,自言久去場屋,不能為詩賦,乃特詔試論二篇。神宗時,御史吳申言試館職止於詩賦,非經國治民之急,請罷詩賦。試策三道,問經史。時務每道問十事以上,以通否定高下去留。於是詔:自今試館職論一首,策一道。建炎再復試法,唯策一道。
《宋史·胡宿傳》:宿從子宗愈字完夫,舉進士甲科,為光祿丞。宿得請杭州,英宗問:子弟誰可繼者。以宗愈對。召試學士院。神宗立,以為集賢校理。
《許將傳》:將舉進士第一。簽書昭慶軍判官,代還,當試館職,辭曰:起家為官,本代耕耳,願以守選餘日,讀所未見書。宰相善其志,以通判明州。神宗召對,除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
《王安國傳》:安國,字平甫,安禮之弟也。幼敏悟,未嘗從學,而文詞天成。年十二,出所為詩、銘、論、賦數十篇示人,語皆驚拔,遂以文章稱於世,士大夫交口譽之。於書無所不通,數舉進士,又舉茂材異等,有司考其所獻序言為第一,以母喪不試,廬於墓三年。熙寧初,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
《魏悼王廷美傳》:曾孫克敦,嗜經術,以宗正薦,召試中選,賜錢三十萬。元豐間,集父承幹遺文以進,仁宗嘉之,詔:承幹父子以藝文儒學名於宗藩,宜有褒勸。於是追封承幹為東平王,而賜克敦敕書獎諭。
《韓琦傳》:琦子忠彥,少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復舉進士。琦罷政,忠彥以祕書丞召試館職,除校理、同知太常禮院,歷官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封魏國公。《徐禧傳》:禧為荊湖北路轉運副使。元豐初,召知諫院。惠卿在鄜延,欲更藩漢兵戰守條約,諸老將不謂然,帝頗采聽,將推其法於他路,遣禧往經畫。禧是惠卿議,渭帥蔡延慶亦以為不然,帝召延慶還,加禧直龍圖閣,使往代,以母憂不行。服除,召試知制誥兼御史中丞。
《施昌言傳》:昌言,字正臣,通州靜海人。舉進士高第,授將作監丞、通判滁州。後以太常博士召試館職,不中選,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累遷龍圖閣學士。
《畢仲游傳》:仲游元祐初,為軍器衛尉丞。召試學士院,同策問者九人,乃黃庭堅、張耒、晁補之輩。蘇軾異其文,擢為第一。加集賢校理。
《蒲宗孟傳》:宗孟,第進士,調夔州觀察推官。治平中,水災地震,宗孟上書,斥大臣及宮禁、宦寺,熙寧元年,改著作佐郎。神宗見其名,曰:是嘗言水災地震者邪。召試學士院,以為館閣校勘、檢正中書戶房兼修條例。《石林燕語》:國朝知制誥必召試,而後除唐故事也。歐陽文忠記不試而除者惟三人:陳文惠、楊文公與文忠。此乃異禮。自是繼之者惟元祐間蘇子瞻一人而已。近例凡自起居舍人,除中書舍人者,皆不試,蓋起居舍人遇中書舍人闕,或在告則多權,行辭而已,試之矣,故不再試,遂為故事。
故事館職皆試詩賦各一篇。熙寧元年,召試王介安、燾陳侗蒲宗孟朱。初平始命改試策論各一道。於是始試。敕天之命,惟時幾論,問古用民歲,不過三策。司馬溫公與呂申公素相友善,在朝有所為。率多以取,則溫公自修《起居注》。召試,知制誥。申公亦自外同召。溫公既就試,而申公力辭不至,改除天章閣待制。溫公大悔,自以為不及命,下凡九章,辭不拜引。申公自比云:臣與公著同被召,公著固辭,得請,而臣獨就職。是公著廉遜而臣無愧恥也。朝廷察其誠,因亦除天章閣待制。
《避暑錄話》:故事,制科必先用從官二人,舉上其所為文五十篇,考於學士院,中選而後召試。得召者不過三之一。惟歐陽文忠公為學士時所薦皆天下名士,無有不在高選者。蘇子瞻兄弟李中書邦直孫翰林巨源是也,世遂稱歐陽善舉賢良。程試既不過策論,故所上文亦以策論中半然多未免猶為場屋文詞。惟孫巨源直指當世弊事,列其條目,援據祖宗,源流本末,質以故事,反覆論說,皆可施行,無一詞虛說。韓魏公一見,曰:慟哭泣涕。論天下事,其今之賈誼乎。時方為於潛縣令,會以期喪,不及試。免喪,魏公猶當國,即用為崇文館編校書籍,遂見進用,不復更外任,蓋猶愈於正登科也。
《卻掃篇》:舊制進士第三人以上及第人一任回,並召試館職。制科第三等人一任回亦然,仍並陞通判資序。熙寧初,詔釐革,並令審官院依例與差遣。
問奇類林范景仁善文賦,參知政事。王公薦召試學士院,詩用彩霓,字以沈約,郊居賦雌,霓連蜷讀。為入聲謂景仁為失韻。出是除館閣校勘殊不知約賦,但取便美。非霓不可讀,為平聲也。學者皆為憤而景仁處之晏然。
《容齋四筆》:唐質肅公介參政,子義問鎖廳試。禮部用舉者,召試祕閣,介引嫌,罷之。
《師友談記》:東坡云頃同黃門公初赴制舉之召,到都下。是時同召試者甚多。一日,見相國韓公與客言曰:二蘇在此,而諸人亦敢與之較試,何也。此語既傳於是,不試而去者十蓋八九矣。
《南遊記》:舊南豐先生病中,介甫日造臥內,因邸報蔡京。召試,介甫云:他如何做得知制誥。一屠沽耳。又云:除修注告詞是子固行當,時便當論繳。時南豐已病革,頷之而已。
《宋史·周必大傳》: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祕書省正字。館職復召試自此始。
《綦崇禮傳》:崇禮為起居郎、攝給事中。召試政事堂,為制誥三篇,不淹晷而就,辭翰奇偉。拜中書舍人,賜三品服,進用之速,近世所未有,高宗猶以為得之晚。《揮麈三錄》:洪景伯兄弟應博學宏詞,以《克敵弓銘》為題,洪惘然不知所出。有巡鋪老卒,睹於案間,以問洪云:官人欲知之否。洪笑曰:非而所知。卒曰:不然。我本韓世忠太尉之部曲,從軍日,目見有人以神臂弓舊樣獻於太尉,太尉令如其制度製以進御,賜名克敵。并以歲月告之。洪盡用其語,首云:紹興戊午五月大將云云。主文大以驚喜,是歲遂中科目,若有神助焉。此蓋熙寧中西人李宏中創造,因內侍張若水獻於裕陵者也。
《清波雜志》:無錫鄉士張公尚字,思齊三舍時為名進士。蹭蹬至紹興,戊辰始預特奏。召試,待廷對,間夢人語之:官人往和州,請衣。既覺叵測,有解之和州,取衣必是食祿之地。張自念脫,或僥倖亦未應賜衣,及唱名在末等補和州助教,始悟衣者醫也,為助教設人勸納敕為後圖。張曰:神告之矣。乃拜命,因賦四十字以自況:老未脫場屋,揆才無寸長。九重雖射策,一命不為郎。尚喜衫仍綠,仍憐牒是黃。活人何不可,政自有良方。竟不霑祿而卒。
《宋史·呂祖謙傳》:祖謙除太學博士。召試館職。先是,召試者率前期從學士院求問目,獨祖謙不然,而其文特典美。
《王居安傳》:居安為太學博士。遷校書郎。居安乞召試,言:祖宗時惟進士第一不試,蘇軾以高科負重名,英宗欲授館職,韓琦猶執不從。執政謂居安曰:朝廷於節度尚不較,況館職乎。居安因言:節鉞之重,文非位極,武非勳高,胡可妄得。丞相言不較,過矣。時蘇師旦命且下,故居安言及之。
《熊克傳》:克為提轄文思院。嘗以文獻曾覿,覿持白於孝宗,喜之,內出御筆,除直學士院。宰相趙雄甚異之,因奏曰:翰林清選,熊克小臣,不由論薦而得,無以服眾論,請自朝廷召試,然後用之。上曰:善。乃以為校書郎,累遷學士院權直。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九年三月,御史大夫月兒魯等奏:比監察御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儼、趙居信十人,宜召寘翰林,備顧問。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聞。
《明外史·曾魯傳》:洪武中,禮部侍郎二十餘人,其知名者,自劉崧曾魯外,有崇明秦約、山陰陳思道、萬安張衡。約字文仲。博學,工辭章。洪武初,舉文學之士。召試《慎獨箴》,約文第一,立擢禮部侍郎。
懸笥瑣探曾狀元子啟,名棨,永豐人,仕為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善草書,能詩歌,稱江西才子。有薦一士人至者,既入內,將試上曰:堂堂翰林,獨無一人如彼者乎。眾以子啟應詔,御試天馬歌。子啟之文先成文多溜亮,士人後成詞復蹇澀。上立賜子啟瑪瑙帶,始授士人官。
《西樵野記》:劉學士儼景泰中典北畿秋,賦取江陰,徐泰為解元。泰本富族,有欲更為。親厚薦者奏儼與泰有私。儼欲叩閽,力辭禮部,請以覆試。上從之,召五經魁士親試。禁中彌封以示閣老某,某取次拆封一,與原榜無異,仍賜泰為解元。時目為欽賜舉人。
《續文獻通考》:憲宗成化十九年九月,授吏部聽選,舉人陳獻章為翰林檢討。獻章,廣東新會人。巡撫廣東都御史朱永等,薦其學行可以追匹古人,乞以禮徵,聘吏部,謂獻章乃聽選。舉人非隱士比,遂移文取至京,欲考試職事,獻章奏言:臣以舊疾未平,未能就試。母年七十有九,乞放歸侍養。上特授以翰林檢討聽,歸一時推尊之。目為道學。
《明外史·王鏊傳》:鏊言:科舉外宜倣前代制科,如博學宏詞之類,以收異才。六年一舉,舉不過十餘人,其翹然出類者,授之翰林。餘補科道部屬中書,先有官者加秩。數年之後,士類濯磨,必以通經學古為高,脫去謏聞之陋。時不能用。
《江南通志》:胡守恆,字見可,舒城人。崇禎戊辰進士,授金華司。李斷獄明允。召試平臺,改授翰林院編修。
召試部雜錄
《玉堂雜記》:祖宗試文多在學士院,近歲惟試館職耳。既得省劄召某人試即下,太史局擇日報內侍省,差官一員充監門。前一日,學士宿院進策題,候內批依次早乃引試。支左藏庫錢三十緡充餐錢。試畢錄策題并試卷,依紹興三十年司諫何通遠溥以為言。太上欲復故事,而人頗憚。試首召朱熙載等,次召劉儀鳳等,皆辭不就。太上諭湯丞相思退等擇二人必令試,且云:蘇軾中制科,猶試,況餘人乎。於是以余及同年程泰之大昌應詔,具宣上旨,乃不敢辭。已而太上欲除校書郎,或謂過江選人,無此例止除。正字乾道六年九月,予以祕書少監寓直翰苑,發策試王仲衡。希呂嘗賦詩寄程同年云:當年給札踏金鑾,重到依然九月寒。學士策詢學士策,祕書官試祕書官。自憐綠鬢非前度,尚喜青衫總一般。寄語浙東程閣老,莫矜紅斾笑儒酸。程答詩末句云:有底滑稽堪羨處,金蓮燭底話窮酸。始予庚辰九月,與程同試兩人,名皆有大字。明年試蔣芾芮,曄姓名俱連草頭。又明年試王東里,程千里。名連里,字頻歲,偶爾亦可書也。按祖宗朝館職者,指招文集賢史館之職也。在內多陞修注出,外則為帶職。凡轉官奏補,恩數皆厚。故艱其選必試,而後除,亦以限止。無能之人,自神宗罷館職,止是祕書省官與其他職事官無當。不當尚循館職之名。況狀元不試餘人多,徑除著作丞郎,所試者校書正字而已。舊制云:試前一日,學士宿院。故元祐中蘇文忠公,與鄧文惠公溫伯各進策題。禁中點用文忠所作,及予與程同試時,學士洪景嚴兵部尚書,兼權學士楊元老椿亦並入至是。予與鄭仲益同直鄭為長官。典故浸移,乃始輪入,不敢強之。其後予再直。丙申二月,召試許蒼舒,遂修故事,約程元成叔達並入策題,則輪撰。
鼠璞司馬溫公與呂申公友善,同召試,知制誥。溫公試而申公辭,改天章閣待制。溫公以為不及,命下力巽,謂同召而獨就是公。著廉遜而臣無恥。遂以除此職。予意溫公借此以辭寵耳。士大夫立身行己,各有規繩,一進一退,惟心之安,豈在苟同。范景仁與溫公為異姓兄弟,心未嘗不合。元祐出處,各行其志,不失為同也,人安得議其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