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6
卷2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昊金天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周一〈總〉
銓衡典第二十三卷
官制部彙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以龍紀官。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伏羲氏,有龍瑞,以龍紀官,號曰龍師。
按《劉恕外紀》:太昊時,有龍馬負圖出於河之瑞,始命官,而以龍紀號,曰龍師。命朱襄為飛龍氏,造書契。昊英為潛龍氏。造甲曆大庭為居,龍氏治屋廬,渾沌為降。龍氏驅民害,陰康為土。龍氏治田里,栗陸為水。龍氏繁滋,草木疏導泉流。又命五官,春官為青龍氏,又曰蒼龍。夏官為赤龍氏,秋官為白龍氏,冬官為黑龍氏,中官為黃龍氏。於是,共工為上相,柏皇為下相。朱襄、昊英常居左右,栗陸居北,赫胥居南,昆連居西,葛天居東,陰康居中,分理宇內,而政化大洽。
炎帝神農氏以火紀官。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神農氏,火德王,故曰炎帝,以火名官。
按《劉恕外紀》:神農氏有火瑞,以火紀官,故為火師而火名。春官為大火,夏官為鶉火,秋官為西火,冬官為北火,中官為中火。
黃帝,有熊氏,以雲名官,置左右大監。
按《史記·五帝本紀》:黃帝官名皆以雲命,為雲師。置左右大監,監于萬國。
〈注〉應劭曰:黃帝受命,有雲瑞,故以雲紀事也。春官為青雲,夏官為縉雲,秋官為白雲,冬官為黑雲,中官為黃雲。
少昊,金天氏,以鳥名官。
按《左傳》: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摰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曆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瞗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
按《晉書·食貨志》:昔在金天,勤於民事,命春鳸以耕稼,召夏鳸以耘耡,秋鳸所以收斂,冬鳸於焉蓋藏。
顓頊,高陽氏,以民事命五官。
按《劉恕外紀》:顓頊之世,不能紀遠,始為民師,而命以民事。以少昊之四子,重、該、修、熙,實能金木及水,乃俾重為木正,曰勾芒。該為金正,曰蓐收。修熙相代,為水正,曰元冥。又以炎帝之子句龍,為土正,而帝之孫黎,為火正,曰祝融。是為五官。
陶唐氏
帝堯命官,主曆象授時。
按《書經·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蔡傳〉羲氏、和氏主曆象,授時之官,曆所以紀數之書,象所以觀天之器。〈大全〉朱子曰:羲和主曆象,授時而已,非是各行其方之事。 新安陳氏曰:羲和雖分方與時,其實通掌,正如春官正至冬官正,雖分四時,實通兼云。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孳尾。
〈孔傳〉羲仲,居治東方之官。
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希革。
〈孔傳〉此居,治南方之官。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毛毨。
〈孔傳〉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也。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氄毛。
〈孔傳〉上總言羲、和敬順昊天,此分別仲叔各有所掌。〈按羲和掌曆象授時之官,大全朱子及新安陳氏主通兼其事,孔傳主各治一方之事,彼此互異並存之,以備參考。〉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釐百工,庶績咸熙。
〈疏〉楚語云: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人神雜擾,不可方物。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其後三苗,復九
黎之德,堯復育重黎之後,使復典之楚。《世家》云:重黎為帝嚳,火正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復居,火正為祝融。《左傳》稱:重為勾芒,黎為祝融,不言,何帝使為此官。但黎是顓頊之子,其為祝融,必在顓頊之世。重雖少昊之裔,而與黎同,命明使重為勾芒,亦是顓頊時也。祝融,火官,可得稱為火正。勾芒,木官,不應號為南正。且木不主天,火不主地。而外傳稱顓頊命南正司天,火正司地者,蓋使木官兼掌天,火官兼掌地。南為陽位,故掌天謂之南正,黎稱本官,故掌地。猶為火正,馬融、鄭元皆以此命,羲和者,命為天地之官,下云分命、申命為四時之職,天地之與四時於周,則冢宰司徒之屬,六卿是也。
有虞氏
帝舜咨于四岳十二牧而命九官。
按《書經·舜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詢于四岳,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時,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
〈蔡傳〉牧,養民之官,十二牧,十二州之牧也。
舜曰:咨四岳,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禹拜稽首,讓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
〈大全〉朱子曰:禹以司空行宰相事,汝平水土,則是司空之職,惟時懋哉,則又勉以行百揆之事。
帝曰:棄,黎民阻饑,汝后稷,播時百穀。
〈蔡傳〉后,君也,有爵土之稱。〈大全〉唐孔氏曰:稷,五穀之長,故以名主穀之官。
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蔡傳〉司徒,掌教之官。
帝曰:皋陶,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蔡傳〉士,理官也。
帝曰:疇若予工。僉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帝曰:俞,往哉汝諧。
〈蔡傳〉曲禮六工,有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周禮有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設色之工,摶埴之工,皆是也。帝問:誰能順予百工之事者,垂臣名有巧思。
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讓于朱虎,熊羆。帝曰:俞,往哉汝諧。
〈蔡傳〉上下山林,澤藪也。虞,掌山澤之官。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禮。僉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讓于夔龍。帝曰:俞,往欽哉。
〈蔡傳〉秩宗,主敘次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蓋以宗廟為主也。周禮亦謂之宗伯,而都家皆有宗人之官,以掌祭祀之事,亦此意也。
帝曰:夔,命汝典樂,教冑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帝曰:龍,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蔡傳〉納言,官名。命令政教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出,則讒說不得行,而矯偽無所託矣。敷奏復逆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入,則邪僻無自進,而功敘有所稽矣。周之內史,漢之尚書,魏晉以來,所謂中書門下者,皆此職也。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
〈蔡傳〉二十二人,四岳,九官十二牧也。周官言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蓋百揆者,所以統庶官,而四岳者,所以統十二牧也。既分命之,又總告之,使之各敬其職,以相天事也。曾氏曰:舜命九官,新命者六人,命伯禹,命伯夷,咨,四岳,而命者也。命垂命益,泛咨而命者也。命夔命龍,因人之讓,不咨而命者也。夫知道而後可宅百揆,知禮而後可典三禮。知道知禮非,人人所能也。故必咨于四岳,若予工,若上下草木鳥獸,則非此之比。故泛咨而已。禮樂命令其體,雖不若百揆之大,然其事理精微,亦非百工庶物之可比。伯夷既以四岳之舉而當,秩宗之任,則其所讓之人,必其中於典樂,納言之選,可知。故不咨而命之也。若稷契皋陶之不咨者,申命其舊職而已。又按此以平水土,若百工各為一官,而周制同領司空,此以士一官,兼兵刑之事,而周禮分為夏秋兩官,蓋帝王之法,隨時制宜,所謂損益可知者如此。
周一
周制設三公、三孤,而六卿各率其屬。
按《書經·酒誥》:予惟曰:汝劼毖殷獻臣,侯,甸,男,衛,矧太史友,內史友,越獻臣百宗工,矧惟爾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剛制于酒。
〈蔡傳〉太史,掌六典八法,八則內史掌八柄之法,服休坐而論道之臣,服采起而作事之臣,曰友,曰事者,國君有所友,有所事也。圻父迫逐違命,農父順保萬民,宏父制其經界以定法圻父政,官司馬也,主封圻農父教。官,司徒也。主農宏父事。官司空也,主廓地。居民謂之父者,尊之也。〈大全〉薛氏曰:二史掌邦法,在王朝則貳冢宰,在侯國則居賓友之地。 陳氏傅良曰:諸侯有太史,無內史,內史惟天子有之,內史是商,故臣康叔所當,親之為友者也。
立政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賁。周公曰:嗚呼,休茲,知恤鮮哉。
〈蔡傳〉王左右之臣,有牧民之長,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準人,三事之外,掌服器者,曰綴衣。執射御者曰虎賁。吳氏曰:綴衣、虎賁,近臣之長也。葛氏曰:綴衣,周禮司服之類。虎賁,周禮之虎賁氏也。〈大全〉呂氏曰:常伯等,即三宅三代之書,他無所見意者,公卿輔相之別名歟。官有別名,如相曰阿衡,保衡。三卿曰:圻父、農父、宏父。此亦三代輔政大臣別名耳。綴衣、虎賁,特于侍御僕,從中錯舉二者,以見其餘耳。 新安陳氏曰:常任,即宅事,所職必廣,凡任事之大臣也。常伯即宅牧,主牧養之大臣也。準人,即宅準,主平法之大臣也。又按虞有十二牧,夏周有九牧,皆在邦國,意必有大臣在朝者以統之。如虞四岳,統十二牧,周六卿,倡九牧。立政所謂常伯,宅牧必掌牧養,而在朝以統牧伯者歟。 臨川吳氏曰:伯,長民者也。文武時,召公為伯,而宣化于外。蓋其職也。任,任事者也。文武時,周公為宰,而兼政於中,蓋其職也。準人,掌法之官,刑法當如準之平。故曰準人。綴衣,幄帳也。如幕人掌次之類。虎賁,衛王者,如虎賁氏,旅賁氏之類。皆不可不謹擇其人。周公不待其辭之畢於王前,嗟歎謂能以五官不得其人為憂者,鮮哉。
立政,任人,準夫,牧,作三事。
〈蔡傳〉言文武立政三宅之官也。任人,常任也。準夫,準人也。牧,常伯也。以職言,故曰事。
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僕,百司庶府。
〈蔡傳〉此侍御之官也。趣馬,掌馬之官。小尹,小官之長。㩦僕,㩦持僕御之人。百司,若司裘,司服。庶府,若內府、大府之屬。
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蔡傳〉此都邑之官也。呂氏曰:大都小伯者,謂大都之伯,小都之伯也。大都言都,不言伯,小伯言伯,不言都。互見之也。藝人者,卜祝巫匠,執技以事上者。表臣百司,表外也。表,對裡之詞。上文百司,蓋內百司,若內府內司服之屬。所謂裡臣也。此百司,蓋外百司,若外府外司服之屬。所謂表臣也。太史者,史官也。尹伯者,有司之長,如庖人、內饔膳,夫則是數尹之伯也。鍾師,尹鍾磬師尹磬太師司樂,則是數尹之伯也。凡所謂官吏,莫不在內外百司之中。至于特見其名者,則皆有意焉。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僕,以扈衛親近而見庶府。以冗賤人所易,忽而見藝人,恐其或興淫巧機詐,以蕩上心而見太史。以奉諱惡公天下後世之是非而見尹伯。以大小相維,體統所係,而見若大都小伯。則分治郊畿,不預百司之數者,既條陳歷數,文武之眾,職而總結之曰:庶常、吉士,庶眾也。言在文武之廷,無非常德吉士也。
司徒,司馬,司空,亞旅。
〈蔡傳〉此諸侯之官也。司徒,主邦教。司馬,主邦政。司空,主邦土。言諸侯之官,莫不得人也。諸侯之官,獨舉此者,以其名位通於天子歟。〈大全〉問司徒、司馬、司空、亞旅,不知何故,敘於太史、尹伯、庶常、吉士之下。呂氏以為諸侯之官,未知是否。朱子曰:謂三官之副,與其屬耳。亞謂小司徒之屬,旅即下士也。
夷,微,盧烝,三亳,阪尹。
{{padding-left|1em|〈蔡傳〉此王官之監於諸侯四裔者也。三亳,蒙為北亳,穀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烝或以為眾,或以為裔,名阪,未詳古者,險危之地。封疆之守。或不以封,而使王官治之,參錯於五服之間。是之謂尹。地志載王官所治,非一此,特舉其重者耳。自諸侯三卿以降,惟列官名而無他語。承上庶常、吉士之文,以內見外也。〈大全〉新安陳氏曰:文武立政之本。在用任人、準夫、牧三宅,以作三宅之職事而已。百司、庶府以上,此內百司。所謂裡臣也。表臣、百司以下,此外百司,所謂表臣也。以下之表臣,見上為裡臣也。文武時,得人之盛如此。推其本原,由其知立政綱領,在用三宅,三宅得人,故內外眾職,皆得人也。下文遂復以三宅參錯言之。〈按酒誥立政兩篇所言非論官制但所稱名官多別與周〉
官周禮同異故附錄于前以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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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
〈蔡傳〉成王訓迪百官,史錄其言,以周官名之。按此篇與今《周禮》不同,如三公、三孤,周禮皆不載。或謂公孤兼官,無正職,故不載。然三公論道經邦,三孤貳公,弘化非職乎。職任之大,無踰此矣。或又謂師氏即太師,保氏即太保。然以師保之尊,而又屬司徒之職,亦無是理也。又此言六年五服一朝,而周禮六服,諸侯有一歲一見者,二歲一見者,三歲一見者,亦與此不合。是固可疑,然周禮非聖人不能作也。意周公,方條治事之官,而未及師保之職,所謂未及者,鄭重而未及言之也。書未成而公亡其間,法制有未施用。故與此異,而冬官亦缺,要之周禮首末,未備周公未成之書也。惜哉,讀書者,參互而考之,則周公經制可得而論矣。
惟周王撫萬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綏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歸于宗周,董正治官,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萬國咸寧,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時若,訓迪厥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
〈蔡傳〉三公非始於此,立為周家定制,則始於此也。保者,保其身體。傅者,傅之德義。師道之教訓,此所謂三公也。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蔡傳〉孤,特也。三少雖三公之貳,而非其屬官。故曰孤。〈大全〉孔氏曰:師天子所師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孤,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者,副貳三公,弘大道化。
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蔡傳〉冢,大宰治也。天官卿,治官之長。是為冢宰,內統百官,外均四海,蓋天子之相也。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
〈蔡傳〉地官卿,主國教化,敷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教,以馴擾兆民之不順者,而使之順也。唐虞,司徒之官,固已職掌如此。〈大全〉陳氏大猷曰:徒,眾也。主民眾,故稱司徒。
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蔡傳〉春官卿,主邦禮,治天神、地祇、人鬼之事。和上下尊卑等,列春官於四時之序為長。故其官謂之宗伯,成周合樂於禮官,謂之和者,蓋以樂而言也。
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蔡傳〉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御六軍,平治邦國軍政,莫急於馬,故以司馬名官。何莫非政,獨戎政謂之政者,用以征伐,而正彼之不正,王政之大者也。
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亂。
〈蔡傳〉秋官卿,主寇賊法,禁群行攻劫,曰寇詰姦慝,刑強暴作亂者,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於未然也。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蔡傳〉冬官卿,主國空土,以居士、農、工、商四民。順天時以興地利。〈大全〉陳氏大猷曰:為治莫先於教化,故冢宰之後,司徒次之。教化莫先於禮樂,故宗伯次之。教之和之,而猶有不率者,則大者加以甲兵。小者加以刑罰,不得已也。故司馬司寇次之,暴亂去而後民得安居。故以司空之居民終焉。
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大全〉呂氏曰:冢宰列於六卿,綱固在網之中,而首非處身之外也。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自內而達之外,九牧各率其州之諸侯,以應六卿之令,自外而承乎內,內倡外應,周浹泰和,此成周治天下之體統也。
按《周禮》:天官冢宰。
〈訂義〉賈氏曰:冢,大也。 王氏曰爾雅,曰山頂,曰冢。冢於地特高,列職於王,則冢宰與六卿同謂之太百官。總焉則太宰於六卿獨謂之冢。 賈氏曰:宰者,調和膳羞之名。冢宰,亦能調和眾官。故號曰宰。不言司者,不主一官之事。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
鄭節卿曰:冢宰一官,其屬六十。未始有一事之關乎天者,謂之天官,何也。曰:以虛名而加實職,所以寵而尊之也。凡論道經邦,以轉移人主之心術,而釐正天下之萬事者,皆寅亮天地,燮理陰陽也。其誰曰:人事之非天理也。加天官於冢宰之上,其尊大臣也。至其責大臣也深。 鄭司農曰:邦治謂總六官之職也。六官皆總屬於冢宰,冢宰於百官無所不主。
以佐王均邦國。呂氏曰:古之稱宰相者,多以平為主,在商謂之阿衡平之之謂也。
治官之屬。
賈氏曰:此一句,總與下六十官為目也。
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林氏曰:冢宰,三公之任,而命以卿。蓋卿爵也。冢宰,官也。其爵則卿,其官則三公有以兼之,故周公以太師位冢宰,召公以太保位冢宰。 王東巖曰:太宰既以宰名官,小宰、宰夫,亦以宰名者,蓋皆主調和之義。但太宰總其大綱,小宰貳之宰夫。攷之皆推行太宰之治,均名以宰,何嫌。況有曰太,曰小,曰夫之別乎。即小司徒、小司馬以後,參之可見。
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鄭康成曰:府治藏史掌書者,胥謂其有才智,為什長。 賈氏曰:什長謂一胥十徒也。周室之內稱胥者,多謂若大胥、小胥、胥師之類。雖不為什長,皆是有才智之稱。 陳君舉曰:徒,即今騶從也。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正,長也。主宮中官之長。 李景齊曰:凡官言正,皆萬民之所取正也。宮正者,其官於是而取正。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伯,長也。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鄭康成曰:膳之言,善也。今時美物,曰珍。膳夫,食官之長也。 王氏詳說曰:膳夫得人,則如屠蒯。非人,則如仲允。此膳夫所以次於宮伯也。 禮庫曰:宮正、宮伯之下,即以膳夫掌飲食之官,系之古人之意深矣。緣此事甚係利害,非惟是養人主氣體,專是正君之心,防君之欲。《記》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既是人欲,須防閑撙節可也。使飲食之共,皆得其正君心,安有不正乎。若下之所共,必以其正人主。雖欲小肆,其欲亦不可得。若更無常,制而共之者,惟求以投其欲好,則縱欲不已。如唐時貢荔枝、置逓鋪,至死者,相屬於道,豈不大為民害。若周官所共,各有定制,又且一一關涉冢宰,冢宰既得其人,則飲食之官,安得非正人,誰敢以四方珍味私投人主之欲,古者格君心,皆在此處。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 宮正疏曰:諸稱人者,若輪人車人之類。即冬官。鄭云:以其事名官也。 鄭康成曰:賈,主市買,知物賈。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鄭康成曰:饔,割烹煎和之稱。 賈氏曰:饔,和也。熟食曰饔,內饔所主在內,以其掌王及后世子之膳羞,及宗廟之祭,皆事之在內者。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鄭康成曰:外饔,所主在外。 賈氏曰:掌外祭祀及邦饗孤子耆老,皆在外之事也。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鄭康成曰:主為外,內饔煮肉者。 鄭鍔曰:鼎卦曰以木爨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況內外饔所掌上而宗廟,下而賓客,有王及后世子之羞膳,有耆老師役之享賜乎。故使下士四人,專供鼎鑊之間,使沃之以水,燀之以薪,各得其多少之量,而不至於過,則亨人雖微,所係豈不重哉。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鄭康成曰:郊外曰甸。 黃氏曰:王藉在野,故以甸名官。有教民之義。故曰師。鄭氏謂共野物官之長,禽獸魚鱉,莫非野物,而以稼穡先之,重本也。列於膳庖之後,飲血茹毛,在黍稷之先,故本其所從來也。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䱷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賈氏曰:馬融云徒三百人者,池塞苑囿取魚處多,故也。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鄭鍔曰:鱉龜蜃之類,莫不有甲名官,特以鱉,何也。蓋龜主用以卜,蜃主用以飾,器皆不專。主於食有甲之美,而食者之眾,無如鱉。《詩》曰:炮鱉鮮魚。曰:炰
鱉膾鯉。莊子言擉鱉於江,甘味尤美,而食者甚眾。獻尊者,物宜取其美,則其名官,宜矣。 賈氏曰:鱉人,腊人之類,有徒無胥,得徒則足不假長帥。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腊之言夕也。 史氏曰:凡腊,皆乾肉也。田獸之獲,或有多寡乾豆之物,在所先者,故必以為腊焉。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醫師,眾醫之長也。 薛平仲曰:膳夫,自庖人至腊人,既聯事以供其職矣。食醫一官屬焉。可也。特別而置諸醫者之列,固人主護養之道,然護養之道,人主之所能有也。君子之所能放也。彼天下之民,其孰能知節於此哉。不知所以節之,則陰陽之寇,每易以乘隙而傷其和,而疾病見矣。先王不忍厚己以忘民也。是故,先於食醫,則有醫師以掌分,治民物之疾病,後於食醫,則疾醫,瘍醫,獸醫,次第而設焉。
食醫,中士二人。
賈氏曰:宰夫,疏曰食醫,府史胥徒俱無,以其專官行事,無所須,故也。
疾醫,中士八人。
賈氏曰:疾輕病重,《論語註》:疾甚曰病。
瘍醫,下士八人。
鄭鍔曰:瘍者,疾之至惡,治之尤難,非他醫所能愈,故特設一官。
獸醫,下士四人。
王東巖曰:人為萬物之靈,君仁民而後愛物,故人之為醫二,獸之為醫一。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酒正,酒官之長。 薛平仲曰:酒以行禮,固不能不用,而酒以亂德,尤不可輕用。觀酒誥一篇,周公之慮悉矣。則設官分職之際,豈苟然哉。故於酒正之官,則以命士而掌政令,以式法而授酒材,而為酒為漿者,則以奄官女奚王之。蓋酒正以如是之式,而𢌿之酒漿之人。為如是之用,以入于酒正之府。內不可以妄為,而外有可稽驗事,制曲防之意遠矣。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賈氏曰:以其與女酒及奚同職,故用奄人。奄不稱士,亦府史之類。 鄭康成曰:女酒,女奴,曉酒者。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為奴,其少才智以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王昭禹曰:酒漿皆人所飲,有酒人。又有漿人者。蓋其造釀異法,故異職也。 鄭康成曰:女漿,女奴,曉漿者。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薛平仲曰:凌人以掌冰為職,於酒漿無關也。特屬於酒漿之末,蓋酒所以奉陽冰之用,所以禦陽也。一身之血氣,常流於天地間,陰陽節宣之不至,則未有不致戾者。豈足以與天地同流哉。觀凌人之屬,於酒漿之末,則太宰佐王之道密矣。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王昭禹曰:先王祭祀,內盡志以致其內心,外盡物以致其外心。水草之葅,陸產之醢,細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產,而可薦者,莫不咸在一物,不可遺。則一器不可闕籩豆簋俎禮之器也。籩豆之事,各有司存,此籩人、醢人之職,所以立。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王昭禹曰:四豆之實,皆醢而已。故以醢人名官。鄭康成曰:女醢,女奴,曉醢者。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王氏曰:醯以酸為尚,然五齊七菹,皆醢物也。醢人職之矣。醯人復供醯,何邪。蓋天下之味,不過於禽獸魚蜃之屬,其肉登俎則腐敗,隨之不以鹽醢之其能久乎。鹽曰鹹醝。故醢之味專於鹹,鹹非酸不能收。故醢不可以無醯,此醯人之職,所以設而醯之為用,亦不過乎菹醢之間。 鄭康成曰:女醯,女奴,曉醯者。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鄭康成曰:女鹽、女奴,曉鹽者。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鄭康成曰:以巾覆物曰幂,女幂,女奴,曉幂者。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王昭禹曰:宮,官之屬。有宮正、宮伯。而又有宮人者,蓋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是其所掌,及於宮中之官府次舍,宿
衛之事,而宮人之所掌,則止於脩治宮寢,與凡供王勞褻之事而已。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賈氏曰:自掌舍至掌次,安不忘危出行之事,故次於此。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陳君舉曰:掌舍、幕人,掌次,三職相須而成事者也。幕人即綴衣是也。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鄭鍔曰:次與舍一,既有掌舍,又有掌次,何也。蓋舍者,久留之辭。次者,暫止之義。出而會同,則或留之久。故有掌舍以為衛出,而祭祀亦暫止而已。故有掌次以為儀,觀其設梐枑壇壝之制,而嚴為防限。則久留可知,觀其設皇邸㡩案之儀,而多為容飾,則暫止可知。左氏曰:再宿為信,過信為次,次,止也。言造次之所止也。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禮庫曰:自大府至內府,掌守藏財賦,自司會至職歲,掌會計財賦。故大府為府藏長,以下大夫為之。司會為會計長,以中大夫為之。其權足以相檢括。自張蒼罷計相後,會計之官,皆司農屬官為之。雖有姦弊,不敢發也。 賈氏曰:有賈者,官府須有市買,并須知物貨善惡,故也。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鄭康成曰:工能攻玉者。 賈氏曰:賈,辨玉之貴賤善惡。 王氏詳說曰:有王之玉,有國之玉,王之玉不過服玉、佩玉、珠玉、食玉、盟玉、獻玉而已,玉府所掌,是也。國之玉寶器,瑞器也。寶器藏於天府,瑞器藏於典瑞,非玉府所掌矣。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內府主良貨賄藏在內者。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外府主泉藏在外者。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賈氏宮正疏曰:諸稱司若司裘、司市之類,皆是專任其事,事由於已,故以司言之。 陳君舉曰:鄭氏以司會,若漢之尚書,其實不然。漢尚書自是少府屬官,當時諸府,皆有尚書,所以分為四曹。後漢分為六曹。鄭氏但以尚書為司書計之官,遂以比司會之職,不知漢諸官府,各自有會計,非若周之司會,以中大夫為之,其職甚隆。凡內外府出入財用,皆計於司會。漢高帝時,獨蕭相國知此領天下之財,以柱下史張蒼為計相。近周之司會,其後諸府各自置府官,以管會計,乃其局分之人。與周之司會不同,如太尉之金曹,自主貨幣鹽鐵。倉曹,自主倉庫之類是也。本朝奉宸庫,乃周之玉府內藏庫,乃周之內府。左藏庫,乃周之外府。渡江以來,又置激賞庫。今之南庫是也。周之三府,分為四府。凡天下金玉之物,皆歸于奉宸。山澤鹽鐵之賦,皆歸于內藏。其他普泛所入,一歸於南庫。謂之宰相,兼制國用,至於天下戶口租入,歸之戶部,所以今版曹不可為者,正以分散四出,權不歸一。 王東巖曰:愚按自大府至掌皮,皆掌財賦之官。然大府以下,大夫為之。司會,以中大夫為之。大府既為長,則司會為屬乎。夫以大臨小可也。以小臨大可乎。今列於大府掌皮之間,何也。蓋司會一官,誠有關乎天下之利害。雖無財賦可掌,簿書可職,得以持法,計天下之財用,王后六宮,世子與夫、宰相、大臣、卿、大夫、士,其有用度,不當皆得鉤考舉正之。此其所係大矣。故其官甚尊。非大府比。謂之屬於大府,不可也。司會一官,只成周有。自秦漢以下,便無此官。蓋緣先王都無毫髮之私。故容得這般議論。後世所以不立此官,只為人主不便己耳。且如今內庭官者,比之外庭,請給數倍。若司會一官,立便須理會去緣,此所以不肯立,大抵掌出納財用者,其事至易,而持法以較出入之當否者。實艱其人,本朝財計,總之三司。微有古意,然司會止計其用而不治。藏三司則用,與藏兼主之。又曰度支,頗有似司會遺意,然不過郎曹,與成周之中大夫相去遠矣。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鄭鍔曰:司會,總天下之大計而鉤考之苟,或無書,漫然不可得而知。故設司書之官,專以典司簿書為職。百官有司財用之數,具載於此。司會得以案籍而稽考,此所以為司會之屬。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呂氏曰:職內,主會計邦賦之入。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史氏曰:不謂之職外。而曰職歲者,以冢宰制國,用
必在歲之杪,推一歲之周,乃得而會計,故謂之職歲。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昭禹曰:掌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故以職幣名官。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自外府掌邦布之入,出而百用足。以如志王者,衣服之用,且於是乎取之,則致美。以華其躬,將何所不可,然則邦國之均,節於終者,蓋司裘之所,以成其始也。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陳君舉曰:古之皮幣,乃國家所重。天府所用甚廣。故禮贄皆以皮幣為主,觀當時皮事,無所不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故知出入之數極多。大較與貨賄相敵,此所以亦屬宰府,皆司會為之長。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內宰,宮中官之長。 賈氏曰:內宰,治婦人之事。對太宰治百官。故稱內宰,太宰不稱外則兼統內。 王東巖曰:愚按宮中官,不過三項,宮正,宮伯、宿衛之官,今之環衛是也。宮人掌王寢灑掃次舍之事,今之修內司是也。至於內宰,凡宮中之奄豎,與諸嬪御,皆在所統,則今之入內,內侍省都知是也。其體甚大,其官甚尊,其長以下大夫,其屬無下士,可謂尊矣。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李氏曰:周禮之內餘奄,皆不命宦官之位,天象所有指其居次,或在帷簿之內,論其職掌,或聞床笫之言,固不可以詘辱。俊乂渾殽男女,用奄人,是乃制事之宜。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
鄭康成曰:閽人,司昏晨,以啟閉。 王昭禹曰:不以晨門名官,而謂昏者,蓋守中門尤宜,謹於昏。故曰閽人。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鄭康成曰:寺之言侍。詩云,寺人,孟子正內路寢。
內豎,倍寺人之數。
鄭康成曰:豎,未冠者之官名。 史氏曰:今所謂小黃門是矣。取其輕捷而能傳命。
九嬪。
鄭康成曰:嬪婦昏義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不列,夫人于此官者,夫人之於后,猶三公之於王,坐而論婦禮,無官職。
世婦。
鄭節卿曰:天官世婦,以廣嗣為義。春官世婦,卿以掌女宮之宿戒。名同而官異,不得不分內外。
女御。
王昭禹曰:預於燕寢之事,則事之至賤,非若婦有敵夫之意。故但曰女御而已。
女祝,四人,奚八人。
鄭鍔曰:古者聖王,設重祭之官,絕地天,通人神,不相雜擾,故無事於巫祝,後世官廢,神有不安,其所而為妖於人,人有不得其安,而祈福於神,聖人在上,因人情而設巫祝之官。是故,在國祀之禮,則有大祝、甸祝、詛祝之司,在王宮,則有女祝,以女奴曉者四人為之。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鄭鍔曰:古者,天子有史官,左記言,右記動,故為天子者,不敢有過舉,后與王同體,言動不謹,則家道不齊,無以舉天下之內治,故有女史。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典婦功者,主婦人絲枲,功官之長。 宮正疏曰:諸言典者,出入由己,課彼作人。故謂之典。
陳君舉曰:凡三官,悉用士人,先王以此人主奢
儉所係,國家利害所關,非士大夫為之,則害國亂政,必不得已,與內宮相關通,如內小臣縫人之類,則用宦者耳。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史氏曰:天下之絲,皆出於蠶,一蠶所吐,謂之忽。五忽謂之絲,則一絲之得,亦不易矣。後世親蠶之禮廢,衣服悉備於四方之土貢,故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無一分顧惜,由其不知所自來,典絲之職,亦先王恭儉節,用之一助。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王昭禹曰:麻之未緝者,謂之枲,典枲所掌,其物非一,獨以枲名官,蓋麻為女功之正。
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鄭康成曰:內司服,主宮中裁縫,官之長。 史氏曰:春官有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今掌后之吉凶衣服者,不得不以內司服別之。
縫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史氏曰:布帛之成,可謂難矣。苟剪裁不中度,則棄為無用之物,而紉縫亦倍費力矣。先王知其然立縫人之官,以司之使之專其職,熟其制,則刀尺鍼縷之未施,其長短之程度,已定於胸中,於是役女御以紉縫,則布帛不費,而衣服具矣。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伯謙曰:鍾氏染羽,以充國之用。染人,掌絲帛以充王后之用。內固不可以兼外,先王防微杜漸之意。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追,治玉石之名。詩云,追琢其章。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鄭鍔曰:有舄,有屨名官。特曰屨人者,舄止於朝覲祭祀時服之,而屨則無時不用也。 徐卿曰:屨之方以象地,乃列於天官者,蓋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屨雖方而陰,列於天官,是天道可兼於陰陽。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夏采,夏翟羽色。禹貢,徐州貢夏翟之羽。有虞氏以為緌,後世或無。故染鳥羽象而用之,謂之夏采。 鄭鍔曰:此事非常有之事,專設一官,意者,有是事,然後設其列於此者,亦見當屬於天官,故耳。
總論冢宰官屬
易氏曰:大學論治國平天下之道,曰欲齊其家,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先正其心,此三者,統宗會元之地,萬化之所從出也。今自天官分而論之太宰,卿一人,而兼之以三公,則論道經邦,燮理陰陽。有以格人主之非心,小宰掌建邦之宮刑,而正其治於宮閫之間。宰夫、掌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而正其位於朝廷之上,以至宮、正宮伯所掌之官府、士庶子,凡在王所,罔非正人使之。日聞正言,見正行皆所以輔,成君德而納君於當道,是固所以為人主正心之端也。猶以為未也。以人主之尊,不以厚其身,無以厚天下。而護養國家元氣之本,正在於護養人主之身。故其設官,自膳夫而下,主膳羞爨烹之味,甸師而下,主禽獸魚腊之獻。醫師而下,主飲食調和之味。酒正而下,主酒漿醯醢之物。宮人而下,主宮室幕㡩之儀。使人,主端居九重,心廣體胖,血氣和平,志慮充溢,而後民命國脈,始有所恃。宜足以享天下之備奉矣。而人主之心,自視欿然,不敢以自安舉天下之財。雖曰王之膳服,不會而總於太宰者,莫不有一定之式。玉府掌其器物。內府掌其貨賄。外府掌其邦布之出入。皆有式法以行之,及其用之,則司會會其財,司書掌其書,職內以下,莫不惟法式之是守。使人主不以天下自利,而常有以厚天下之利,是又所以為人主修身之端也。猶以為未也。蠖護蟬蜎,深嚴邃密,親公卿大夫之時,少親宦官宮妾之時多,故王者皆以法制裁之,夫人不列於官,九嬪、世婦,女御,不著其數,以見王者嚴於內官之選。初不過取而輕擇,內宰下大夫之外,如內小臣。典婦功、絲枲、縫染、追屨之官,亦皆上士、中士、下士為之,小夫憸人,不得廁跡其間,閽寺之徒,曾不數十,固大異於後世之鳴璫曳組,含天憲而握王爵者,宮壼朝署,事均一體,而萬物咸理,是又所以為人主齊家之端,莫切於人主之心,莫親於人主之身,莫重於人主之家。太宰皆得以道,揆之以至宿衛、扈從、灑掃、使令之徒,寢處燕息,沐浴、櫛靦、私猥之事,亦莫不皆取正於太宰夫。是以政本出於上,政權不移於下,上下有總攝之政,內外無壅隔之勢。此太宰佐王之大者,聖人治國平天下之本見於此矣。 陳君舉曰:冢宰一職,惟制御天子身畔之人,一則環衛之人,二則供奉飲膳酒漿之人,三則出納財賄之人,四則宮中使令之人。蓋以此等與天子勢狎,或用內官,或用女奚,他卿不能誰何,所以冢宰盡制御之。秦漢以環衛之人,分入光祿勳衛尉。以供奉之人,分入少府;以出納財用之人,分入司農;而宮中出入侍從使令之人,分與大長秋。是冢宰之職,分為三四矣。 又曰:以今世之官論之,自玉府、內府而下,今皆收入內藏庫矣。自宮人掌舍而下,今皆收入修內司矣。自醫師、食醫而下,今皆收入御藥院矣。自膳人庖人以下,今皆御前供奉官為之矣。大抵先王所以朝夕親近士大夫在宮中者,自漢晉以來,稍稍推出;至於天子所以自奉養於外朝者,稍稍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