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6
卷2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二十四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二
周二〈總〉
銓衡典第二十四卷
官制部彙考二
周二
按《周禮》:地官司徒。
〈訂義〉鄭鍔曰:所掌者,教而所經理者,天下之土地。故正名之曰:地官。所經理者,土地而所治者,軍旅徒庶之政令,故又名之曰司徒。 史氏曰傳,曰政,太察則無徒,徒者其民也。民者,司民,而曰司徒。有徒而教之以義也。今謂地官曰民部,或謂戶部者。以民為主,故也。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
項氏曰:極無定位,隨所在而見。稷降播種,以為民極。故《詩》曰:立我烝民,莫非爾極,禹治水土,以為民極。故《書》曰:惟皇作極,此六官之首,皆言以為民極也。
教官之屬,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先王以命卿而掌邦教,以中大夫而掌教法。其爵亦隆矣。所司宜不屑屑於徒矣。而命名則曰:司徒至於以下大夫而掌其所治鄉之教,其爵,視中大夫已殺矣。必以師稱之,何哉。大抵教民之職,其爵位之隆者。固人心之所甚尊,亦人心之所甚憚。其曰:司徒者,所以致其親之之謂也。其爵位之殺者,固人心之所易親,亦人心之所易褻。其曰:鄉師者,所以致其尊之之謂也。
鄉老二鄉則公一人,鄉大夫每鄉,卿一人。
陳君舉曰:鄉大夫,卿也。謂之大夫。卿知進止之義,大夫以智帥人者也。進止所以事人,帥人所以臨下。列職於朝,名之曰卿。正其位也。分治六鄉,名之曰大夫。非卑之也。蓋掌鄉之政教,禁令非以智帥人不可,鄉大夫之職,所以異於地官者,以此。 又曰:鄉遂官吏,皆土居人也。其大官如卿,則朝臣兼之,以下大夫命士之屬,分散在他處,且鄉遂之人,勢不可兼者,則各置焉。
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
鄭司農曰:二千五百家為州。
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
鄭司農曰:五百家為黨。 鄭鍔曰:周家之制,一鄉則二十五黨,每黨以下大夫一人為之,則以正一黨之人,而為黨人所取正。
族師每族,上士一人。
鄭鍔曰:六鄉之官,無非掌教,獨於族以師名官。何也。蓋先王之制,鄉也。合四閭而為一族,環一族而聚百家,其意以為治民者,猶治家。一家之中,受姓為氏,受氏為族,合族既眾,儻不率馴教訓,則卑凌尊幼犯長,而家道不正,況百家之聚,詎可不先有以教之乎。以師為名,乃是合族而教之之意。
閭胥每閭,中士一人。
王昭禹曰:閭,二十五家而同其門,中有胥以統之。
鄭鍔曰:或謂庶人在官者,曰胥。所謂府史胥徒
是也。中士為一閭之長,亦以胥名之,不嫌其與胥徒伍耶。蓋胥者,有才能之稱。取其才智,足以長人爵。既為中士,固足以自別於庶人之在官者矣。名不嫌其與同。
比長五家,下士一人。
禮庫曰:比長,閭胥之屬。只民間推擇為之,可以表率五家者,為比長。表率二十五家者,為閭胥。即非官司,案鄉官遂官,皆不設局,無府史胥徒之屬,非官司也。後世論成周設官,併鄉遂數之,遂疑其太多,此不攷之故。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鄭康成曰:聚土曰封,謂壝。堳埒及小封疆也。 賈氏曰:封人與大司徒,設社稷之壝相左右,故在地官為職首,胥徒多者,以畿封事廣,故也。 徐卿曰:封人,掌設王之社壝,乃列於比長之後者,蓋民為貴,社稷次之。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賈氏曰:主教六鼓四金,以是教官,故在此。
舞師,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賈氏曰:掌教野人之舞,亦是教官之類,樂師亦教舞,不在此者。彼教國子學樂,必須合於禮,故入春官也。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賈氏曰:牧人,掌牧六牲,以共祭祀,亦是地事,故在此。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鄭康成曰:主牧公家之牛者,《詩》曰:誰謂爾無牛,九十其犉,犉者九十,其餘多矣。 賈氏曰:鄭引《詩》者,證經牛多,故徒有二百人牧之也。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充猶肥也。養繫牲而肥之。 劉執中曰:牧人雖掌六牲,猶牧之草野以適其性,乃克阜蕃然,未之芻也。迨將用以為牲,而係之于充人。
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鄭康成曰:載之言事也,事民而稅之,載師者,閭師縣師,遺人均人官之長。
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主徵六鄉賦貢之稅者。 鄭鍔曰:或謂六鄉之中,二十五家同一閭,各設閭胥,以統治之矣。又有閭師之官,何也。蓋閭胥所掌者,一閭之征令。閭師則掌國中及四郊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時征其賦,此其職之所以不同也。然六鄉有比閭族黨之名,獨取閭以名官者。康成謂,徵民之稅,宜督其親民者,其說恐未盡,何則比閭族黨之官,無非親民者,不獨閭為近民之官而已。嘗以縣師觀之,有四甸之縣,有五鄙之縣,有小都之縣。而掌徵邑之貢賦者,則以縣師名之,謂其在四百里之地,四甸五鄙小都之縣,俱可總於是,故也。若夫五比之家,則合而為一閭,閭之百家,則合而為一族,族之五百家,則合而為一黨,小而一比,則未成為閭,大而族黨,則各同出一閭。欲知民數以任其力而征其賦,必當出入乎閭巷之間。然後知之,為甚悉名閭之意,殆由此爾,閭師之任,既為匪輕,故雖以中士為之,而命名曰師宜矣。
縣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名曰縣師者,自六鄉以至邦國縣居中焉。 黃氏曰:縣師,鄉官也。而掌天下地域人民六畜車輦之數,及徵野之貢賦,猶以內統外也。以縣為官,取四甸為縣之義,丘乘之制,貢賦之法,於是詳焉。
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王昭禹曰:掌施惠以振救,故以遺人名官。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均,猶平也。 王昭禹曰:謂之均人,則無所不均。與土均異矣。均人所均,以人為主,土均所均,以地為主。
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君師之職,人主所以承天之寄,以善天下之民,有一未善。先王以為由己致之,師保之官,特設於教典之中。尊之中大夫,下大夫之爵。責之長善救失之任,使人主無動不善,所以善天下之本。 楊謹仲曰:書太師、太傅、太保曰三公。蓋周公之所位者也。冢宰卿之職也。以其為百官之長,是以周公或謂冢宰,以公任卿之職。今師氏、保氏乃中大夫、下大夫之職。司徒之屬官,雖職兼詔王媺,諌王惡實,以教國子為事,其徒至百二十人,則職至煩冗矣。安得以為周召之師保哉。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鄭康成曰:保,安也。以道安人者,文王世子曰保也者。謹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鍔曰:官以諫為名,乃諫王之職。周家保氏,諫王惡,乃為萬民立司諫,何邪。余以為王者,處心不在一身,而在天下。己之德已成,而無過,亦欲天下之民有德行,而無過惡,為民設司諫,猶己有詔媺之,師為民設司牧,猶己有諫惡之保。 王東巖曰:愚按司諫之職,即今之提學官,而設於教官之屬,以德行道藝之教,皆自鄉而行之,興賢興能之事,皆自鄉而推之,萬一鄉里之間,好惡不一而學術之。或偏毀譽不公,而選舉之失實,則流弊。孰能而禦
之。先王所以寄耳目於司諫,而巡問觀察,將以扶植正學,而維持公論者,實在乎此。觀糾正辨攷之辭,便見有檢察核實之意。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
調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史氏曰:凡人之心,方其有觸則怒,怒則爭,爭則鼎鑊在前不顧也。及其怨隙已成,殺傷被執,退省其身,已無生路,追念其父母妻子,不可復見。未始不悔悟而恨旁人之不我救。止先王灼知人情之隱,設調人以諧和於始,使不至於此地,忠厚之至也。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鄭康成曰:媒之言,謀也。謀合異類,使和成者,今齊人名麴<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85-18px-GJfont.pdf.jpg' />曰媒。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夫婦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其次,則財利之所交。先王既為之設媒氏,以遂人之大欲矣。而就利之心容,可不致其規畫哉。方其致民而交易,人情固易譁也。非有位尊權重者,以鎮之。則情偽紛紛,殆有不可得而遏者。故司市必以下大夫為之,長而質人之質,其成廛人之斂。其布亦各士為之,其大綱固已舉矣,而猶慮夫情偽之不勝,窮而耳目之不足,以盡防也。彼其市肆之間,固有深知其情偽而足以為耳目之用者,於是,自胥師至肆長,夫皆居之廛,次而諳於市道者,必使司市辟之。故精於伺察者,則以為胥師,善於物價者,則以為賈師。司虣以禁鬥囂,司稽以執盜賊。胥以襲其不正肆,長以平其名實。凡市治之所當曲防者,莫不各庀其司焉。彼其徒既樂於上之用矣,其有梗於廛市者,曾不得苟容於其間,則雖使五尺之童入市,而莫之或欺矣。及其市治之可行也。其所謂商賈者,能無淹沮之憂乎。所謂齊民者,能無倉卒之須乎。於其後也,則有泉府之官,以廛人之征布,而制斂散之權焉。用以濟市政之窮,四民之相須者,於是有定志矣。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質,平也。 鄭鍔曰:物有不齊之價,人有爭利之心。買欲賤,賣欲貴。價若不平,則爭競之端起。周家立質人,以中士二人為之,主平定物價,既治其質劑,又治其書契,息爭競也。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昭禹曰:掌斂市五布而名官曰:廛人。以其布出於市廛之中也。 李景齊曰:先王為治市而設官者,有十所。以掌其征者,僅一廛人。其餘惟在於防民之姦,與夫治其有無相通之政,輕重之意,可概見。
胥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賈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則一人。司稽,五肆則一人。胥,二肆則一人。肆長,每肆則一人。
鄭康成曰:自胥師及司稽,皆司市所自辟除,胥及肆長,市中給徭役者。 劉執中曰:市肆設官,如此之繁,非以為利也。市肆之民,日趨於小人之域者,未必不由乎利,故肆立一長,五肆一司稽,十肆一司虣,二十肆一賈師,一胥師而總之以廛人,涖之以司市,防乎利之溺,斯民於詐偽也。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八人,徒八十人。
易氏曰:泉府,宜列於天官,今乃列於地官司徒之屬者,以其掌市之征布,故爾。
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司門,主王城十二門,若今城門校尉。
司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關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關,界上之門。 鄭鍔曰:在國之門,則晨昏為啟閉之防。在境之關,不過為通貨賄之路而已。
掌節,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節,猶信也。行者所執之信。
遂人,中大夫二人。
鄭康成曰:六遂之地,自遠郊達乎畿中。有公邑、家邑,小都、大都。 王氏詳說曰:六遂之官,與六鄉之官一同。六遂之法,與六鄉之法一同。但六遂之官,卑於六鄉一等。六遂之法,與六鄉相為異同耳。且以鄉遂之官言之,六鄉有大司徒在六遂,則為遂人。六鄉有小司徒在六遂,則為遂師。六鄉有鄉大
夫在,六遂則為遂大夫。六鄉有州長在,六遂則為縣正。鄙師即黨正也。酇長即族師也。里宰即閭胥也。鄰長即比長也。然大司徒,六命之卿,而遂人,不過中大夫、小司徒、中大夫。而遂師,不過下大夫。此六遂之間長貳也。鄉大夫,六命之卿,而遂大夫,不過中大夫。州長中大夫。而縣正,不過下大夫,等而下之,皆卑一命。故六鄉之下士一命,而六遂之下士不命。此鄉遂之官異也。且以鄉遂之法言之,六鄉上地無萊畝。而六遂上地則有萊五十畝矣。六鄉以一人為正卒,其餘為羡卒。六遂則以一人為正卒,一人為羨卒,其餘為餘夫矣。六鄉所言伍兩卒旅師軍,詳於軍制,六遂所言遂溝洫澮川,詳於田制。然軍旅未始無田,田制亦未始無軍。要之互文見義也。他如遂大夫,所謂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即鄉大夫所謂賓興賢能之法,鄙師所謂祭祀。若黨正所謂祭禜。酇長所謂祭祀。即族師所謂祭酺。里宰所謂召斂。即閭胥所謂召令。鄰長所謂徙于他邑,從而授之。即比長所謂徙于國中,及郊從而授之也。然五物之詢德行道藝之攷,見於鄉而不見於遂,豈六遂無此等人耶。
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劉執中曰:遂大夫,各居其遂,以施政教。遂師,則贊遂人,居司徒之府,以治六遂之政令,猶鄉師贊小司徒,居于內,以治六鄉。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賈氏曰:遂大夫,各主一遂。如鄉大夫,各主一鄉。但其官皆卑於鄉官,命數皆減一等,是以遂大夫中大夫一人,不使鄉差次,至鄰長,則是不命之士為之,其鄉之比長,則下士。
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
王氏曰:遂官各降鄉一等,其官名亦降焉。故州謂之長,縣與黨同謂之正,鄙與族同謂之師。
鄙師每鄙,上士一人。
鄭鍔曰:教法行於六鄉,而六遂無書攷德行道藝之事,三歲興甿,何耶。鄙師,猶鄉之黨正,名謂之師,非有教法,何以為師乎。
酇長每酇,中士一人。
里宰每里,下士一人。
鄭鍔曰:六鄉之長,謂之宰,至治一里者,猶鄉也。閭胥亦以宰為名,何耶。宰取其能,裁制耳。一里之眾,苟無裁制之能,何以治之。
鄰長,五家則一人。
旅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易氏曰:旅,如羈旅商旅之類,皆託宿於外,未安其居,新甿亦然,故以旅名。 孫氏曰:先王之民,入有保受,出有節傳,豈容浮游旅寄於四方。今民以羈旅為名官,以新甿為職,豈非自狹徙寬,移偏聚之民於闊曠之野,上之人,當勞來安集之乎。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薛平仲曰:六鄉之法,則曰國,中以及郊。六遂之法,則凡曰為邑者,蓋國以容六鄉,邑以容六遂。甸稍縣都,皆其邑之所積,則稍人之職,得不繼於遂官之後乎。 黃氏曰:自甸而往,以稍名官者,甸稍一法,舉稍以包甸都,鄙鄉法不為丘乘之制,其餘則野法而曰:掌令丘乘之政令,蓋不為丘乘者,非其所當令也。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賈氏曰:委人,主斂野賦與遺人在道,以供賓客,亦與徵斂之官,連類在此。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均,猶平也。主平壬地之政令。 呂氏曰:此所以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賈氏曰:土均,草人稻人,皆土地之事。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鄭康成曰:草,除草也。 易氏曰:掌土化之法,而名官以草人者,草乃所以為化也。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薛平仲曰:以三農生九穀言之,則九穀之種,皆民職之當事。何獨於稻人而命官哉。蓋下地之卑水之所,鍾水之勢不達,則稻之利不興。徐導其壅溢之勢,以致其稼穡之利。夫蓋有難為功者矣。是又稻人之所特設,必以上士居之。
土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曹氏曰:土訓,誦訓,皆以訓名官。則其開廣王心,啟沃君德,其所關至不少也。況當天子省方之時,二官夾王車以從行,於以備顧問,進諷諫。覽今而思
古,即舊見而訂新,聞涉歷愈深,觀省愈的,天下之利害愈審。斯其為訓也。豈尋常誦說之謂乎。 易氏曰:此二官,為王巡守設也。且地圖掌於司徒,方志掌於外史,更何與於此二官之職。今土訓,總言天下之地圖,以詔地事之利害。誦訓分言天下之方志,以詔觀事之媺惡,非巡守而何,然王者巡守四方。雖萬乘之尊,儀衛嚴備,無不順適其所。欲至於五方異氣,寒燠燥濕異候,剛柔輕重異齊,苟不為之精察其利害媺惡,則非臣子愛君之道,故土訓於詔地事之後,為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者,此以膳羞奉養為主也。誦訓於詔觀事之後,為之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者,此以次舍居處為主也。二者既詔其慝,則能精察其利害媺惡,然後膳夫庖人,得以別其品掌次掌舍,得以辨其宜二官實左右之。
誦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能訓說四方,所誦習及人所作,為久時事。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山澤,天地之藏,財用之淵。國家之所資者,厚民生之所賴者。眾如使括而歸之於上,適以開斯民競利之心,縱而委之於下,重以啟斯民忘本之念。是以,先王為之虞焉,以虞度之以嚴其法也。為之衡焉,以權衡之以平其政也。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鄭康成曰: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川,流水也。禹貢曰:九川滌源。 賈氏曰:官及胥徒多者,以其川路長遠,巡行勞役。故也。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藪,如小川之衡。
鄭康成曰:澤,水所鍾。水希曰藪。禹貢曰:九澤既陂。《爾雅》有八藪。
跡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賈氏曰:掌邦田之政,亦是地事,故在此。
丱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賈氏曰:金玉出於地,故在此。 鄭康成曰:丱之言礦也。金玉未成器,曰礦。 鄭鍔曰:寶貨所在,不設官以守,則豪族巨室擅發地藏,而利權不歸於公上,後世坑冶之官,原起於此。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賈氏曰:角人至掌蜃,亦是徵斂之官,故在此。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鄭鍔曰:車服旌旗,則用以為斾矢,則用以為括物之資羽,多矣。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染草藍蒨,象斗之屬。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蜃,大蛤。《月令》:孟冬,雉入大水為蜃。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薛平仲曰:遂自虞衡之官,極而掌蜃之微,莫不有職。君子所以治野人者,悉矣。而天子之囿游,始見諸。此謂之囿游,信非棄田,以為園囿,使民不得衣食者比也。
場人,每場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囿人,以掌天子之園囿,示民以其所同樂也。然可樂之事易流,則當務之急者,易緩。此場人之官,又以列於此也。夫以場人掌國之場圃,而場人之官,且曰:每場下士二人,府史各一人,徒二十人,則場圃之在國中者,意亦多由是觀之。先王始終於農事者,固於此乎。見場圃隨在而有者,亦於此乎,見地利,蓋無遺於國中矣。
廩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薛平仲曰:場人既已為登穀之備矣。則倉廩之官,當有以為儲蓄之備也。先儒以廩為藏米,以倉為藏穀。故廩人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自穀而舂,揄以為米,則米之為用,所當嘗貴重愛惜者而官,其可輕𢌿哉。是以,廩人為之長,而倉人以中士為
之屬焉。然廩人之後,必繼之以舍人。倉人之後,必繼之以司祿,不為無意,蓋舍人之職,其主宮中官府之次舍者也。而宮中官府之稍食,又非穀祿比於此焉。不汲汲以均之,則所以為養廉怙恥之本者。得無有虧於自公退食之際,而請謁行於私昵之間。其弊有不可勝慮矣。是則,舍人所以次之也。若夫穀祿之制,自公卿大夫,以至於庶人之代,其耕者多寡高下,固有定數矣。彼其以田賦祿,而征其租。上以供王賦,下以享宗廟,給私奉業子孫,又非一時稍食者之比於此焉。不知所以裁之,則無功受祿者,特未免,有伐檀之刺,而世祿之家,鮮克由禮者。亦豈無自而致哉。是則,司祿所以次之也。是蓋先王務農重穀之教,故敘次其設官如此。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賈氏曰:舍人主米穀,故與廩人,倉人連類在此。
倉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項氏曰:倉人,掌藏粟者。
司祿,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劉迎曰:司祿者,司穀祿,先儒誤為爵祿矣。不然,何以與倉人司稼同列耶。 易氏曰:司祿,逸篇弗可攷矣。此經猶存其官之名者,以序見之,不特見之序官而已。天府曰: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鄭氏謂司祿為文昌第六星,祿之言穀也。則以掌天下之穀數者,謂之司祿。亦猶掌天下之民數。而秋官有司民之職,蓋民之損益關乎天,穀之豐耗係乎民。此司民及三年大比,則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王拜受之,且有天府之登,知司祿之於穀數亦然,則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其類同其義,可推矣。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種曰稼,如嫁女有所生。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
黃氏曰:舂人,饎人,槀人,皆宮中之事。以用穀,故屬地官。舂抌,炊爨,因祭祀賓客,使內人皆識其勞苦煩辱,不止稼穡之艱難。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鄭司農曰:饎人,主炊,官特牲饋食,禮曰:主婦,視饎爨。
槀人,奄八人,女槀每奄二人,奚五人。
陳君舉曰:自膳夫至腊人,不過充君之庖者。悉領於冢宰,至於共內外朝冗食者,反不領於冢宰,顧見於地官之槀人。夫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以共奉天子,飲食而必掌之。外朝之士大夫者,蓋恐內官奄人,求巧於飲食之中,而彌縫其意,以導諛納謟。故使外朝之士大夫掌之,而太宰實領之者,誠以檢防踰侈,遏絕僥倖,所以正人主之心術者,在此也。至於內外朝冗食者之食,見於槀人之職,而主之奄人意者,猶後世之所謂賜食焉。而或取之內廚者,是也。潁考叔為潁谷封人,有獻於鄭莊公,而公賜之食,以此類推之,所以示其隆禮,愛賢之義。而槀人共冗食者之食,其猶漢世之所謂主熟食者乎。至若內外朝之俸祿廩給,則所以掌之者,固有其人,非盡出於一奄人之手也。
總論司徒官屬
陳君舉曰:《周禮·六官》:大宗伯治禮,司寇治刑,司馬治兵,司空治事,而天官治典,最難攷。然其職無非切於王后焉。夫綱紀出治之所,猶可說也。至於地官,掌教則又難曉焉。以屬官考之,自鄉老至比長,自遂人至鄰長,皆鄉遂之官。自封人至畜人,皆疆場畜牧之官。自載師至均人,皆掌財賦征役之官。自司市至泉府,皆掌市井。自司門至掌節,皆掌門關。自旅師、草人、稻人、虞衡,以至掌染草,炭荼蜃,極於場人、囿人,無非山林川澤田疇之官。幾於六十官。所謂教官者,師氏、保氏、司諫、調人、司救、鼓人,不過六七而已。其他則整頓田疇,分擘郊里,征斂財賦,掌管山澤、紀綱、市井、管鑰、門關而已,當時謂之教典,何也。說者謂司徒典教,止五六人而已。其如鄉遂關市山澤之官。蓋分托焉。而非專於教事,是以教官為後世治文墨,語言誦授者設也。殊不知先王教民,自經界始,八八為井,五五為軍。市有奠居,里有聯比。無非習民於正,而寓之以道德之意。俾之分定而慮不易,事同而心臧,生厚而德優,易直而淳龐,以服從上令,是曰:教典。師保諫救、調、媒之官,則其導媺惡、訓禮刑、判合昏,冠者也。而豈徒謂是哉。《豳詩》:述風化之所由。孟子言:王道之本,無非田圃之事。誠知本者,後世政教,殊軌疆理之言,不登於廟堂,往往大臣能設學,置博士弟子員則曰:是有志於教化者,何以納民於善也。 呂氏曰:
司徒之職,皆是均土受民,不見所謂掌教者。蓋生養便是教,既富能教資,富能訓使,他衣食足,各保其生,方教以君臣、父子、夫婦、長幼之義。穀粟如水火,而後民興於仁制,其田里,使養其老,聖賢之論,富民未有不及於教,所謂富而教之者也。或曰:唐虞三代學校,與後世大叚不同,只學官一事,可見。在舜時,命夔典樂教冑子。在周時,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何故皆是掌樂之官,掌教欲得,優游涵養,鼓舞動盪,深入其心,這一個所在,不是官司。自秦漢以後,把做官司看了,故與唐虞三代題目自別,雖足以善人之形,而不足以善人之心。雖是法度具舉,然不過以法制相臨,都無深入人心道理,大抵教與政,自是兩事。後世錯把教做政看,學者但當看三代,所以設教命官,教養之意,且如《周禮》一書,設官設教,所以便民。若師氏、保氏、大司樂、大胥、小胥之類,所教,不過是國子。然當時所謂鄉遂,所謂興賢,能在周三百六十官之內,並存不見。有設教之官,雖是州序黨庠,略見於《周禮》,然未嘗見其州序,是何人掌之。其法又何如只看此,亦是學者所當深思。且如《周禮》設官,下至於射夭鳥,至微、至纖之事,尚皆具載,豈於興賢能,國之大典,反不見明文。蓋凡領六官者,皆是法之所寓,只緣學校,不是官司,非簿書期會之事。故不領於六官,其上者,三公論道,不載於書。其下者,學校設官,不領於六官。蓋此二者,皆事大體,重非官司所領,惟國子是世祿之家,鮮克由禮,以蕩陵德,不可不設官以教養之,至其所以教養之意,均非簿書期會之可。領學者,當識先王之意,可也。蓋先王設教,雖非六官所掌,而所以設教,未嘗有理無事,有體無用,本末亦自備見。但只不在官聯官屬之中。舜之時,自國子之外,略不見其掌教之官。然庶頑讒說,若不在時。侯以明之,撻以記之。書用識哉。欲並生哉,工以納言,時而颺之,如此之備,在周人學官,雖不領於一屬,然而比年入學,中年考校。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終始備具,至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又見體用本末,無窮,處三代以上,所以設教命官,至理精義,要當深攷。 王東巖曰:愚按司徒所掌,大抵田賦等事,似與太宰、九貢、九賦、太府以下等官,相類細考之,則太宰官屬所掌,皆國之財賦。而司徒所掌,皆教之田野之事。所以謂之教官。後世謂六部,如六官。故謂戶部,如司徒。抑不知今戶部所掌,及太宰屬官太府等事,初無與乎,掌教之職矣。 黃氏曰:右地官卿一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十五人,上士四十八人,中士一百三十人,下士二百八十八人。王之門關十二,下士各二人,則又四十八人,府一百三十人,史二百十九人,賈八人,胥二百二人,徒二千四百五十六人。又舞徒四十人,奄十二人,女舂抌二人,女饎八人,女槀十六人,奚八十五人,皆著於數者,山虞、林衡、川衡、澤虞、場人,皆中下士。〈缺二字〉府史胥徒,又司市立胥徒,又司市立胥師,賈師、司虣、司稽、胥肆長皆不能計其數者也。鄉老皆公,即三公。鄉大夫皆卿,即六卿。六鄉三十州,州長皆中大夫,州五黨,黨正皆下大夫。黨五族,為七百五十族,族師皆上士。族四閭,為三千閭,閭胥皆中士。閭五比,為萬五千比,比長皆下士。六遂大夫,亦中大夫。六遂之縣,視州鄙,視黨酇,視族里,視閭,其餘各下,於六鄉之一等,六鄉之餘民,居四郊,其官為四郊之吏,稍不為邑縣,都不為都,有吏主之,皆不可以數計也。 呂氏曰:總計地官、公卿、大夫、士通用三十萬。夫有奇府、史、胥、徒不在數,虞衡跡人等,亦不在數。據畿內之地,似難容得許多官司,畿內戶口,難供得許多官須考。
春官宗伯。
項氏曰:春官以治教之始,在於禮,象天地之化,始於春。 鄭鍔曰:自舜命伯夷典三禮,其官曰秩。宗周人因名曰:宗伯。說者謂宗,尊也。伯,長也。天下所宗者,惟宗於禮。此禮所以為尊也。近世王安石云:宗典,祀禮者也。宗伯,掌天神地示人鬼之禮。故謂之宗。然宗伯所主,何獨祭祀之禮哉。自四方言之東者,歲之始,自四時言之春者,時之始。宗伯於四時之官,獨為長,故以伯稱之春秋之際,魯有夏父,弗忌為宗人,蓋周之舊也。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禮有小大,有本末。大者經,小者紀。本者義,末者數。經既立,則紀不可以偏廢。故大宗伯之貳,有小宗伯焉。義既明,則數不可以不具,故宗伯之屬,有所謂肆師焉。肆之為言,陳也。《郊特牲》曰:其數可陳也。其義難知。失其義而陳其數,祝史之事也。知其義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然則有宗伯以明其義,又有肆師以陳其數,則周之禮,可不謂之大備乎。
鬱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王昭禹曰:築而煮之,肆師也。掌共秬鬯者,鬯人也。鬱人,則和鬱鬯,用之於祼。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鄭鍔曰:以秬為鬯,以鬱和之,分為二官,何耶。蓋祼者,祭之始,禮之尤重者。故使鬱人掌其器,鬯人掌共秬,鬯而為器之飾,重其事,故分二官以主之。或謂鬱鬯,專用以祼,表其德之馨香,足以感神秬鬯。專用以祀,表其德之中和,足以事神。其義各有所主,故二官分掌,豈其然乎。
雞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鄭鍔曰:王安石謂雞於十二辰,屬酉,於二十八宿,屬昴,而反列於春官。蓋雞之為物,向陰伏,向陽鳴。主於司晨,日之晨,猶歲之春,則雞東方之畜,余以易之。八卦觀之,巽為雞,巽,東南也。五行,東方之木,為貌,貌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時則有雞禍,蓋雞有冠,距文武之貌。故不為威儀貌氣毀,則木不曲直,雞禍應之,此雞為東方之畜,列於春官。 劉氏曰:宗伯主雞牲,雞牲為物,至微而設官者,尊祭祀,必預畜養之。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鬱鬯所以實,尊彝而陳之,則尊彝不可以不備。鬱鬯所以涖几筵而灌之,則几筵不可以不設此二者。各有司存。然鬱鬯之和,人為之功,雞人呼旦,人事之警,誠敬於是乎,至矣。彼六尊六彝,有定用五几五筵,有定制,名物用事,隨其宜而共奉之,是亦足矣。故前之三職,則曰:人。而此之二職,則曰司。而命名之義著矣。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易氏曰:名官以几延而所掌者,几席舉一可以例其一。 《王氏詳說》曰:筵鋪於下,席加於上。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氏詳說》曰:天府所藏,國之寶器也。然豈止於玉哉。官府鄉州,都鄙之治,中民數穀數,賢能之書,皆國之寶,是知成周之時,以政事為寶,以人民為寶,以民食為寶,以賢能為寶,非特寶珠玉而已。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鄭鍔曰:瑞,器也。俱用玉以為之,同掌於此,名官。特曰典瑞者,蓋器以禮神,不憂臣下,擅改作,惟瑞以為合符之驗,天子以是而驗諸侯,以知其從違。諸侯以是而合乎天子,以見其臣服,非祭器之比其典之者,尤當致嚴,故特以瑞名官。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賈氏曰:典命,遷秩群臣,亦是禮事,又爵命屬陽,故在此。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陳君舉曰:司服,掌王及命夫之服弁,師掌其弁冕,而皮枲絲屨,皆藏於天府之屬,既成而頒。蓋冢宰制國用,宗伯受之,以共服御,漢初有御府,令掌御衣服,東西織室,亦有令皆屬少府費,悉出於禁錢,不以調大司農,齊三服官,亦主作服輸,不過十笥,其後寖侈。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天地神示之位,則兆于四郊。宗廟昭穆之別,有祧于外廟者。兆于四郊者,其壇壝之地,人情之所。易忽祧于外廟者,其世數之疏,人情之所。易略有典祀,以掌外祀之兆,守有守祧,以掌先王、先公之廟。祧外焉,兆守謹於四郊,內焉,廟祧謹于宗廟,禮之大,本在是。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廟二人,奚四人。
王昭禹曰:遠廟為祧守廟,祧而名之曰守祧。言祧,則廟可知。
世婦,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薛平仲曰:《春官》,世婦,則主六宮之禮者也。官以世婦名,蓋禮行於六宮之世婦。則世婦以贊九嬪,九嬪以贊夫人,夫人以贊王后,事固有所由始,故其官,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以主其禮於外,而奔走往來於其間,始有關於六宮之人,是以女府、女史、女奚,有非府、史、胥、徒之比,世儒謂皆奄人居之。若內小臣之奄上士,殆不然先王於內
小臣之用奄,如將概謂之奄,恐後世無復以德選,如將直謂之上士,又恐後世以外官充之。命曰:奄上士,必奄人。有上士之德者,其為後世之防嚴矣。況為卿、為大夫,而可以奄人居之乎。特未攷夫主禮於外,不能不以奄人為解。 《王氏詳說》曰:后宮之官,內宰以下,大夫為之,視王之宰,夫世婦以卿為之。視王之小宰,列內宰於天官,列世婦於春官者,以世婦所掌,不止后宮之事,而及於內外宗耳。
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
鄭鍔曰:內宗無數,凡內女之有爵者,皆謂之內宗。以其與王同宗,故掌宗廟之祭祀。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鄭康成曰:外女,王諸姑姊妹之女。謂之外宗。 易氏曰:王異姓之有爵者。 陳君舉曰:案內外宗,無人數,恐是祭時旋立之官,非常有也。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先王立禮經世,使生有所養,死有所藏。禮而至於有所藏,則禮道竭而人道畢矣。故冢以嚴其丘封之制,冢人則以施之諸侯,卿大夫之貴,墓以寓其哀慕之思。墓大夫則以施之國人之眾,禮之所重,莫加於此,則以下大夫二人,掌之然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此又職喪之所由設也。禮莫嚴於始,尤嚴於終,此又三官見於典禮之末也。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鄭康成曰:墓冢塋之地,孝子所思慕之處。
職喪,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職,主也。
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大司樂,樂官之長。 薛平仲曰:司樂,則總其樂之大者。樂師,則總其樂之小者。自其大者言之,由律同聲音,六舞之合,足以默交於隱顯之間,非探索於樂理之至者,不能也。則司樂之官,可不以中大夫居之乎。自其小者言之,由步武疾徐之儀,足以致養其和平之德。非研窮於樂之微者,不能也。則樂師之官,可不以下大夫居之乎。彼胥也者。隨事之小大,而致察焉。然上下相承,而不容缺。則又二官,所以繼於後也。 陳及之曰:大司樂之官,今之國子監祭酒,而其下樂師,大胥、小胥,今之司業博士。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胥有才知之稱。《禮記》文王世子曰:小樂正樂干,大胥佐之。 鄭鍔曰:閭胥以胥名之,謂其才智足以長人,樂官名胥,胥者,相也。惟有才智,然後能相人。大胥相樂官之樂,政其所相者,於諸胥為大。
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視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司樂至小胥,所掌皆樂之事。則樂事之或奏、或歌,要必有所屬,是故奏歌其樂者,瞽矇也。所以相瞽而奏歌者,則視瞭也。以奏歌而教瞽矇者,小師也。所以使瞽矇之有所取正者,則大師也。是以大師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大師至視瞭,既以掌奏歌之節,則夫因其聲之所合,達其聲之所寓。度數齊量,要必有托而可考此。典同已下之官,所以繼此也。雖然樂器之制,攷之於六律六同,典同則掌六律六同之和者也。律同不可偏廢,而官特曰:典同。何哉,蓋樂以統同為貴,十有二律之相配,必分其六以為同,取諸陰陽之合也。陰陽合則生,生之理為不息,故典同掌其和以為樂器,先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鍾,次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鎛。度數齊量,定於此而後樂器從之,然以磬為聲,固眾聲之所依也。而金奏有所不可缺,則鍾次之,笙之為聲,固下管之所先也。所以鼓其金奏者,有所不可廢,則以鎛鍾次之,笙磬逓發於樂,作之時,鍾鎛交鳴於作樂之際,此鼓鍾必曰:笙磬同音。韶樂必曰:笙鏞以間。節奏相承,有自來矣。 鄭鍔曰:名官不以律而取同,為名同陰律也。陽律主乎倡,而陰律和之。陰之為氣,憑伏而不出,其為聲忽微,而難調,名官以典同,同則和,和則器可制。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鍔曰:先儒謂磬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萬物
之成。蓋立秋之音,至清惟清,故難調夔,特以擊石拊石,百獸乃率舞詩人作樂,特曰:依我磬聲。此所以設磬師之官,教擊之法。
鍾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金奏。
王昭禹曰:鼓人曰晉鼓。鼓金奏,則此所謂金奏。名官曰鍾師,樂雖用鼓,而以金為主。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王昭禹曰:掌教吹竽、笙、塤、籥、簫、篪、篴、管,舂牘應雅,而獨以笙師名官。笙,東方之樂,有始事之意,故也。
鄭鍔曰:笙,常繼於閒歌之後,觀鄉飲燕,禮閒歌
之,後即笙由庚笙,崇丘笙由儀,則笙者,繼人聲之後,為最貴,故特名官。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昭禹曰:鎛,小鐘也。國語曰:細鈞有鍾,無鎛尚大也。大鈞有鎛,無鐘尚細也。鎛師掌金奏之鼓,謂之鎛師者,舉小以見大也。與典律同謂之典同,守廟祧謂之守祧同。
𩎟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籥舞者,所吹春秋萬入去籥,《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詩》曰:左手執籥,右手秉翟。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鍔曰:春秋迎寒暑為農,而祈有年蜡,祭而息老物,古之詩章,無不可用,乃專用豳人之龡,豳國之籥,而名官,曰籥章。此周王之事也。周之先公,開國於豳,教民稼穡,與夫為寒暑之備,事載於七月之詩,謂之《豳風》,至於成王,王業大備,念其祖先務農之勤,教民之悉,凡四時所行者,皆以《豳詩》從事。故用豳籥,而以籥名官,以籥而龡豳,《詩》之章也。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庸,功也。 鄭司農曰:庸,器有功者。鑄器銘其功。《春秋傳》曰: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鍾,而銘魯功焉。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鍔曰:《記》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周人武舞,亦執干,以為容武舞,雖用羽而以干為主,故名官。曰司干。蓋用武,以自扞蔽為先,干能扞,蔽人身也。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師,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問龜曰:卜,大卜,卜筮官之長。 王昭禹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蓍者,陽中之陰,故植而知數。龜者,陰中之陽,故動而知象。先王成天下之亹亹,定天下之吉凶,莫大乎蓍龜,名官,謂之大卜,以龜為主。
龜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工取龜攻龜。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燋焌,用荊菙之類。 鄭鍔曰:燋契之狀,如捶。故名曰:菙氏。捶與菙一也。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占,蓍龜之卦兆吉凶。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鄭鍔曰:天地鬼神之妙,不逃乎數聖人,通乎幽明之故。謂夫可以數知,故以百歲神蓍四十九莖揲之,以四因所得之多少,以為陰陽之爻,名之以卦,以斷吉凶,筮人者,專掌揲蓍之事。
占夢,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陳及之曰:設官以占夢,疑若不急於政事,而先王不廢,蓋六夢之證,於事不有以占之,則休咎不能知,欲先事為備不,可得。雖然占夢者,史官之一事,當以他官占之,未必特置也。
視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鄭鍔曰:祲者,陰陽之氣,相侵日者,人君之表。以大明之,故能照臨下土,若為陰陽之氣所侵,其明掩矣。明君忌之,故設官以視其祲。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
鄭康成曰:大祝,祝官之長。 薛平仲曰:卜也者,先王所以求諸幽以決吾心之疑。祝者,先王所以告諸幽以薦吾心之信。此敘官之相,為先後歟。大祝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輔之以小祝以見。其辭之不可輕喪,必有祝甸,必有祝盟。詛以結好,又
有祝作言語,以質鬼神其所關者,如此,則夫降興上下之神,以驗其昭格之實,司巫之職,又相與聯事於此也。自大卜之職,修而視祲之官,皆足為推測之應,自大祝之職,修而男女之巫,皆足以為昭答之據。
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鍔曰:大祝、小祝,薦信,則一分小大,以別尊卑,可矣。大祝則用下大夫,小祝乃用中士,等降遼絕如是,何也。余以為大宗伯掌天神地示人鬼之禮,大祝亦以事鬼神示為職,凡所以事鬼神示者,皆其所掌,小祝雖亦以祝為職,然不過候禳禱祠之事,雖中士為之,足矣。
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甸之言田也。田狩之祝。 鄭鍔曰:王田必于甸,故田獵之祭,名祝。為甸肆師掌為位,甸祝掌其祝號而已。
詛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詛,謂祝之使沮敗也。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男巫無數,女巫無數。其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陳蘊之曰:先王之時,安有巫詛之事,今特設巫祝一項,官十餘員,周公豈好誣者,正是周公通幽明之理,所以安鬼神之道。與堯命重黎相似,重黎雖不是巫,亦是此意。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
鄭康成曰:大史,史官之長。 鄭鍔曰:《禮記》言:天子建六官,先六大,曰大史,大祝。今大祝、大史,皆以下大夫二人為之。無乃祝史之史曰不。然昔季梁謂隨侯,曰祝史。矯舉以祭,子木言武子之祝史,陳信無愧辭,而《禮記》又云: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是乃祝史之史。今此官,掌典法則,掌約劑,掌正歲,年頒告朔,掌祭祀、卜日、讀禮書,掌朝覲、執書以詔王。掌大師、抱天時。掌大遷國抱法,掌射飾中正。《左傳》所謂:天子有日官,居卿以厎日,者也。日官不在六卿之數,而位從卿,是乃大史之職。昔老子為守藏史,復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秦時,張蒼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漢司馬遷之祖,本出重黎之後,掌天官,遷之,父談稱大史公,遷亦稱大史,以天官治。大初之曆,與此大史所掌無異。雖與大祝,同為下大夫,非其倫也。
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馮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鄭鍔曰:古者,天子有靈臺,諸侯有觀臺,以占視天象。其臺巍然而高,則觀天者,得以乘高而相視之,故名曰:馮相氏。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劉氏曰:馮相氏考諸歷數,以知天道者,保章氏占於天象,以察時變者也。 鄭鍔曰:二官俱以氏為名,意以為天象,固非常人所能。知必天文之家,父祖子孫世守其職,始知其詳也。名官曰氏,欲世守之。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黃氏曰:內史掌八枋之法,與冢宰同地,愈親任愈重,故其爵秩高而置員廣,皆先王精意。自漢始以尚書總朝事,其後離而為中書,又離而為門下,而朝廷日以卑,非成周建官之意。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陳君舉曰:內史,猶今內制翰林也。外史,猶今外制舍人也。凡策命之出,皆黜陟予奪,大小臣工,爵祿之事,其與人主圖之者,固冢宰也。而上意之然否,師言之葉否,非有文墨議論之士,講求參<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944-18px-GJfont.pdf.jpg' />,或不當於功罪,雖當功罪,而褒貶益損之。文或作於好惡,往往傷王言之體,於是以二史屬春官,而冢宰詔王大宗伯之屬,得以陳誼補過於其間,是故,號令罔不臧,而賞罰公,亦三公所以輯眾美,昭令聞也。
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御,猶侍也。進也。其史百有二十人,以掌贊書人多也。 王東巖曰:愚按周之諸史,皆是王者之史。獨御史一官,無王字所輔者,是冢宰所攷者。是百官大概,是簿書期會之所從出,所以御史之史,至百二十人,秦重刀筆,見得其事,權稍重挈,而列之於冢宰之下,百官之上,至漢遂與大臣爭
衡,並列為三公。 呂氏曰:御史之名,見於周官,以中士下士為之。特小臣之傳命令者耳。至於戰國,其職益親,故獻書多云:獻書於大王。御史,澠池之會,各命御史書事。淳于髡亦曰:御史在前,執法在後。是又掌記事,糾察之任也。
巾車,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劉迎曰:巾,猶車之衣,以巾覆車,所以障其塵垢。幂人掌共巾幂,則以巾幂尊彝,巾車則以巾覆車,不特職於出,而又職於藏,今物之藏者,謂之巾箱,巾笥則巾車之藏,可識矣。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路,王所乘車。 王昭禹曰:巾車謂之車,則上下所通乘,典路謂之路,則主於王車。 賈氏曰:巾車已主王后之五路,今此又掌之者,以冬官造車訖,以授巾車,飾以金玉,象之等其王及后所乘者,又入典路別掌之。
車僕,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黃氏曰:僕,主也。以僕名官,以其主戎萃,古主射之官名僕射。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司常,主王旌旗。 鄭鍔曰:九旗之名,不同大常九旗之一耳。不名官曰:司旗。獨以常名,何也旗。可以謂之旂,亦可以謂之常。《郊特牲》曰:旂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明堂位曰: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此指大常而言也。而謂之旂,豈非旗可以謂之旂乎。《樂記》曰:龍旂九旒,天子之旌也。先儒皆言天子之旌曳地,此亦指大常而言也。而謂之旌,豈非旗亦可以謂之旌乎。《覲禮》曰:公侯伯子男,各就其旗而立。《月令》曰:春載青旂,夏載赤旂,秋載白旂,冬載元旂,春之青者。宜曰:旂夏之赤者,宜曰旟秋之白者,宜曰旗冬之元者,宜曰旐不謂之旗。旟旐而謂之旂。豈非旗皆可以謂之旂乎。行人曰:建常九斿,建常七斿,建常五斿,旂則九斿,旟則七斿,旗則五斿,不謂之旂旟旗,而謂之常,豈非此亦可謂之常乎。掌九旗之官,特名曰:常。以行人質之意,可知矣。昭禹謂王載大常名官,曰司常。謂取九旗之尊者。名之爾然,不曰:大常,而曰司常,則知其非指大常言之也。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都,謂王子弟所封及公卿所食邑。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數。
鄭康成曰:家,謂大夫所食采邑。
凡以神士者無數,以其藝為之貴賤之等。
劉執中曰:神士,謂明神理而仕者。 薛平仲曰:六典敘官,未有無所命名而列之於數者。特禮官之末,有所謂凡以神士者以官焉,謂之神士者,不出於巫祝之間。先王何為特諄,復於此哉。嘗觀周家五禮之制,以事鬼神,示為先,六樂之作,亦以事鬼神,示為首,先王之敬鬼神。示者,如是人之有能,以致天神人鬼地。示者,要必選掄搜訪其藝,必有以通幽明之故。知鬼神之情狀者,然後居之,則仕進之貴賤,而藝能之,疏密可攷矣。
總論春官典禮樂之職
黃氏曰:右春官之屬,凡七十。自大宗伯至職喪,為一節。自大司樂至司干,為一節。自大卜至御史,為一節。自巾車至凡以神士者,為一節。其脈理之聯絡,固已詳言於前矣。或曰:先王於禮樂至矣。然要其分職帥屬之意,猶有斯民不與焉者。何哉。嘗觀諸教官之屬,分為鄉遂,而鄉遂之民,凡關於禮樂之事者,莫不纖悉,以及之,則禮樂因民達之天下矣。及夫見諸朝廷,行諸郊社,宗廟百官,有司之奉,承典章文物之藩飾,固有嚴之於上者,而安上治民之功,移風易俗之本,則以潛孚默運於事物之表矣。不然宗伯、司樂何為,皆以諧萬民為功,而正月之吉特不垂象者,豈非感化之妙,在彼而不在此耶。
卿大夫士總數,五百九十有四人。
卿,十有三人。 中大夫,五人。
下大夫,四十有八人。 上士,四十有九人。
中士,二百有六人。 下士,二百七十有二人。周有六卿,兼三孤而為九,此言周官卿數之定論也。今攷於經,六卿既各分職矣。而國之六鄉,且有六焉。后之六宮,則又倍焉。蓋周之卿,於是乎,凡二十有四人矣。夫為卿,若是之眾而言者,則曰六卿,九卿,何哉。蓋係之六典則曰六卿。居於九室,則曰九卿。然事固有非數者之所能,盡間見於六鄉六
宮者,不可得而略焉。是皆屬乎六典之中矣。先王任人之道,亦豈拘拘焉限於其數,而不求以集天下之治哉,宜卿不嫌於眾矣。
府史胥徒工之數,二千五百十有四人。
府,百有八人。 史,二百七十有一人。胥,百九十有一人。 徒,千八百有四十人。工,百有四人。
周官府史之數,凡府一人,而史必倍之。此其例也。惟春官之府史,則有不然者,或府之人多於史之數,而史之數,或等於府之人。大略為史者,實簡焉。此其故何哉,意者先王禮樂之具,固府藏之所,當謹而禮樂之妙,非文史之所能載。故文書調度之可及者,殆非制作之深意。法而不說之精微,固有在彼而不在此也。彼御史之史,百有二十人,而史又居於府之上者,此變例也。蓋所以掌贊書者,有非一端。
女奚之數,百有二十人。
女,二十有四人。
不命之官,凡四。
守祧,奄八人。 男巫無數。
女巫無數。 凡以神士者,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