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7
卷5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五十四卷目錄
田制部彙考十四
圖書編二〈井邑丘甸 丘甸都縣 遂人溝洫 井田助法遂溝 牧田貢法遂溝 萬夫之地 夏殷周授田 畿內外貢助 李翱分田法 宋林勳占田法 任地之法〉
農政全書一〈田制考井圖〉
食貨典第五十四卷
田制部彙考十四
《圖書編二》《井邑丘甸》
《小司徒》云:九夫為井,以百步為畝,畝百為夫計之,故曰九夫,地有上中下,三夫之地每井實則四家,四井為邑,十六家。《論語》曰:十室之邑,是也,四邑為丘,十六井六十四家。丘之為言,聚也。舜所居三年,成聚是也。司馬法有戎馬一匹,牛二頭,畢賦之法,期於甸而魯成公作丘甲,春秋所以責其重賦也。四丘謂之甸,六十四井二百五十六家,司馬法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步卒七十五人,又重車一乘,將之者二十五人,二車共百人,甸之為言用以佃獸之名也。一甸出車一乘,可以軍旅田役故名。
《丘甸都縣》
四旬為縣,二百五十六井,一千二十四家,出兵車四乘,四縣為都,一千二十四井,四千九十六家,出兵車十六乘。
都字從諸省從邑言諸邑之所會也。
凡丘甸縣,都皆據井邑居民而立名,所謂以室數制之,其出車當捉零就整,非可以道理計也。
《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鄭司農云井牧者,《春秋傳》所謂:井衍沃,牧隰皋者也。元謂隰皋之地,九夫為牧,二牧而當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當一,是之謂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一旅之眾而田一成,則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經之匠人為之,溝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屬相連,比以出田稅,溝洫為除水害,四井為邑,方二里,四邑為丘,方四里,四丘為甸,甸之言乘也。讀如裡甸外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則方十里,為一成。積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稅。三十六井,三百三十四夫,治洫。四甸為縣,方二十里,四縣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為一同也。積萬井,九萬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萬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稅二千三百四井,二萬九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萬六千四百夫,治澮井田之法,備於一同,今止於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國凡四都,一都之田稅入於王,五十里之國,凡四縣一縣之田,稅入於王,二十五里之國,凡四甸一甸之田稅入於王。地事謂農牧衡虞也,貢謂九穀山澤之材也,賦謂出車徒給繇役也。司馬法曰,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為匹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終為同,同方百里,萬井,三萬家,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何休曰,聖人制井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養父母妻子,五口為一家,公田十畝,即所謂十一而稅也。廬舍二畝半,凡為田一頃十二畝半,八家而九頃,共為一井。故曰井田,廬舍在內,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也;井田之義,一曰無泄地氣;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田以為市,故俗語曰,市井種穀不得,種一穀以備災害,田中不得有樹以妨五穀,環廬舍種桑荻、雜菜,畜五母雞二母,豕瓜果種疆畔,女工蠶織,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死者得葬焉。多於五口名曰餘夫,餘夫以率受田二十五畝,十井共出一兵,車司空謹別田之高下善惡,分為三品,上田一歲一墾,中田二歲一墾,下田三歲一墾。肥饒不得獨樂,墝埆不得獨苦,故三年一換,土易居財均力,平兵車數定,是謂均民力彊國家,在田曰廬,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戶八家,共一巷,中里為校,室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辨護伉健者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屬里正,比庶人在官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田作之時,春父老及里正旦開門出塾,上晏出後時者,不得出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穀畢入民皆居宅,里正趨促績男女同巷相從,夜績至於夜中,故工一月得四十五日,作從十月盡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疾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十月事訖,父老教於校八歲者,學小學十五者,學大學其有秀者移於鄉學,鄉學之秀者移於庠,庠之秀者移於國學,學於小學諸侯歲貢,小學之秀者於天子學,於大學,其有秀者命曰進士,行同能偶別之以射,然後爵之士,以才能進取君以考功授官。三年耕餘一年之畜,九年耕餘三年之積,三十年之儲,雖遇唐堯之水,殷湯之旱,民無近憂,四海之內莫不樂其業,故曰頌聲作矣。
《遂人溝洫》
遂人職云,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注謂萬夫者,方三十三里,一百步,九方而為一同,遂從溝橫洫從澮,橫九澮而川周其外焉,遂注入溝,溝注入洫,洫注入澮,澮注入川,故田畝之水有所歸焉。匠人謂田間則有溝,成間則有洫,同間則有澮,墾百里之地,百溝十洫,一澮蓋不易之制也。遂人以萬夫而計之,匠人以井里而計之,其實一井九夫,而遂溝洫則以百里而澮之,一而已矣。
《井田助法遂溝》
《詩》:公劉,徹田為糧,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孟子》曰:方里而井,井九百畝,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
方一里之中,其田九百畝,界為井字,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借其力以助耕公田,故謂之助,八家共耕為通力,各私田百畝為均平,故謂之徹,徹者,通也,均也。通力合作則可計畝,均收則不可,蓋各入其田之所收,故謂之私田,若曰均收則公田,外為民田,不必分井字,不稱為私田矣。
《牧田貢法遂溝》
《孟子》:國中十一使自賦。又曰:貢者較數歲之中以為常。
千畝之田,中為遂,九十夫,各受田百畝,九遂並入於溝,以其無公田每夫各自供其十一之賦,故謂之貢也。
《小司徒》: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春秋傳》:井衍沃,牧隰皋。
寬平之地為井,窄狹之田與夫高下不齊者,但可為牧,多則十夫,少者雖不足一夫,皆可補而授之。司馬法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步百為畝,謂闊一步、長百步、畝百為夫,謂長闊皆百步。
匠人廣尺深尺謂之𤰝,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
遂人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夫間有遂,廣深二尺,遂上有徑,高廣亦二尺,可以通人行,十夫有溝,廣深四尺,溝上有畛,廣高亦四尺,可以通牛馬。
舊說以遂人有十夫,字因以為鄉,遂用貢法之溝洫,匠人有九夫,字因以為都鄙,用助法之溝洫,愚謂凡耕者皆為橫畝,以入於遂,一步為三畝,立苗方二尺,此樹植之法,井牧皆然也。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大抵田首之水入於溝,亦井牧所同也,但井限於九夫,牧則十夫,此微不同,然所謂九夫者,乃九夫之地,非九家也。且每井有餘夫,受田一井,實不止九夫,故舉成數言,豈可因此而遂分鄉,遂都鄙有二法乎。葉氏曰,司徒言井,邑遂人言溝洫,非鄉遂異制也,井邑定田畝多寡以出稅,故以四井四邑言,溝洫定水道大小以興利,故以十夫百夫言。鄉言井邑則遂之田賦亦如之,遂言溝洫則鄉之水利亦如之,互文見義耳。
《萬夫之地》
萬夫之地,地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一方當百夫,百夫有洫,一行當千夫,千夫有澮,九澮而川周其外,若以百夫言之,則一方為一夫,夫間有遂,一行為十夫,十夫有溝,亦九溝而達於洫。其溝澮廣深,鄭註與井田相準,但井田法溝澮稀少,如此溝洫法溝澮稠多,如此川廣深當亦倍澮,與自然之川異,彼則百里之間一大川耳。
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畿。
十夫二鄰之田,百夫一酇之田,千夫二鄙之田,萬夫四縣之田,遂溝洫澮皆所以通水於川也。徑畛涂道路皆所以通車徒於國都也。徑容車馬,畛容大車,涂容乘車,一軌道容,二軌路容,三軌萬夫者,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九萬夫而方,一同以南畝觀之,則遂縱溝橫洫縱澮橫九澮而川周其外焉。
師之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夫水不外乎。地兵不外乎。農畜眾養民之道,必都鄙有章閭,井有伍,田有封,洫孟子謂仁政必自經界始,故因地中有水之象,兼攷周官之說,而敘井田之法,以附大易之義云。
《夏殷周授田》
季氏云,夏時地未盡墾,則田少,殷地漸墾,則田增至。周益墾,則田多,以五十畝變為七十畝,以七十畝變為百畝,截長補短,隨地制形,不過易一經界而已,豈必截。然方正區分為九列如井字,整如棋局哉。後儒止因拘於周禮遂溝之說,取必於方祗以見其難行耳。
朱子曰:嘗疑孟子所謂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恐不解如此。先王疆理天下之初,做許多畎澮溝洫之類,大段是費人力了。若是自五十而增為七十,自七十而增為百畝,則田間許多疆理,都會更改,恐無是理。孟子當時未必親見,只是傳聞如此,恐亦難盡信也。
按三代授田有五十七十百畝之不同者,皆因步有多寡,否則尺有長短耳。步有多寡者,如古以步百為畝,自漢武至今以二百四十步為畝,故殷人以一百四十步為畝,則七十畝當周之百畝。夏后氏以二百步為畝,則五十畝亦當周之百畝也。謂尺有長短者,如三司布帛尺以十二寸通用尺十寸,周尺止六寸有奇。蓋周建子度從黃鍾起數故尺短,殷建丑度從大呂起數尺差長,夏建寅度從大蔟起數尺尤長,其說亦通,不然經界豈易事可如是紛更乎。經界既移,則廬舍亦當盡為改造,且每井田中必鑿一井以備汲灌,此井田之所以得名也。亦將盡為改鑿乎。蓋井田起於黃帝,至少康云有田一成,則井十為通,通十為成之制已久,夏后氏亦非全用貢法也。
《畿內外貢助辨》
季氏引匠人法註云,采地制井田異於鄉遂,及公邑鄉遂與公邑之在甸,稍縣都皆有貢而無助,其餘稍縣都皆行助法,又云畿內用夏之貢法,都鄙用殷之助法,愚謂一國之民一也,何分地之遠近,天下之民一也,何分畿之內外。雖自國中以及於四疆,自四疆以達於四海,稅無重輕,所以為王者,大同之政,其有不同者,不過以地有上中下之等差,則授有多寡,民有居之遠近,則役有疏數重輕。皆低昂稱量,使無不均耳。舊註謂周之畿內,稅有重輕,邦國之稅,內外異法,此不過因孟子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遂生,此說耳。愚謂國中壙野之地,即可為助野,有隰皋之地,即可為貢蓋,不可泥也。
《李翱分田法》
唐李翱著《平賦書》曰,凡為天下者,視千里之都為千里之都者,視百里之州為百里之州者,視一畝之田而一畝之田起於六尺之步,二百四十步之謂,畝三百有六十步之謂,里方里之田五百有四十畝,十里之田五萬有四千畝,百里之州五十有四億畝,千里之都五千有四百億畝,方里之內以十畝為之,屋室徑路牛豚之所息,蔥韭蔬菜之所生,而里之家給焉。凡百里之州為方十里者,百州縣城郭之所建,通川大塗之所更,丘墓鄉井之所聚,𤰝遂溝澮之所渠,計不過方十里者,三十有六而百里之家給焉。千里亦如之,一畝之田,以強并弱,水旱之不時,雖其不能盡地力者,歲不下粟一石,公收其十一,凡百里之州為田三十四億五萬有六千畝,畝率十取粟一石三十四萬五千有六百石,以貢於天子,以給州縣。凡執事之祿以供賓客,以輸四方,以禦水旱之災,皆足於是矣。其田間樹之以桑,凡樹桑人一日之所作者,謂之功桑,太寡則乏於帛,太多則暴於田,是故十畝之田植桑五功,一功之桑取不宜蠶之歲,度之雖不能盡其功者,功不下一匹帛,公稅其百之十,凡百里之州樹桑百一十五萬有二千功。率十取一匹帛,帛一十一萬五千有二百匹以貢於天子,以給州縣。凡執事者之祿,以供賓客,以輸四方,以禦水旱之災,皆足於是矣。鰥寡孤獨有不人疾者,公與之,粟帛能自給者,弗征其田桑,凡十里之鄉為之公囷焉,鄉之入粟於公者,歲十舍其一於公,囷十歲得粟三千四百五十有六石。十里之鄉多人者,不下千六百家,鄉之家保公囷,使勿偷饑,歲并人不足於食,量家之口多寡出公囷與之,而勸之蠶以需麥之熟焉。及其大豐鄉之正,告鄉之人歸公所與之粟。戒必精勿濡以內於公囷窮。人不能歸者,與之勿徵於書,則歲雖大饑,百姓不困於食,不死於溝壑,不流而入於他境矣。人既富樂生重犯法而易為善教,其父母使之慈教,其子弟使之孝教。其在鄉黨者,使之敬讓,羸老者得安,幼者得養,鰥寡孤獨有不人疾者皆得樂,其生屋室相鄰煙火相接於百里之內,與之居則樂而有禮,與之守則人皆固其業,雖有強暴之兵,莫之敢陵自百里之內,推而布之千里,自千里而被於四海,其孰能當之。是故善為政者,百姓各自保而親其君上,雖欲危亡弗可得已,其在《詩》曰: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士,綢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此之謂也。且夫重斂則人貧,人貧則流者不歸,而天下之人不來,土地雖大,荒而不耕,雖其耕之而地有遺,力猶不耕也,是謂棄天之時,遺地之利,竭人之財,輕斂則人樂其生,人樂其生則居者不流,而流者日來,居者不流而流者日來則土地無荒、桑柘日繁,地有餘利,人益富,兵益強與之,安而居則富而可教與之,危而守則人皆自固。孟軻所謂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有生人以來,未有能濟者也。
《宋林勳占田法》
林勳《政本書》十三篇,略言:國家兵農之政,大率因唐五代之故。農貧失職,兵驕不可使,而饑竄四逸,為盜賊也。亂本立矣,宜倣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畝,其有羨田之家,毋得更市田,其無田與游惰未作者,皆驅之使農,耕羨田,而雜鈕錢穀,為十一之緡;每井賦兵二人,馬一匹,率為兵六千四百人、馬三千四百匹,歲取五之一為上番之額,以給征役。無事又分為四番,以直官,給守衛。是民三十五年而役乃一週也。番上則歲食米萬九千餘斛,錢三千六百餘緡,無事則減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稅供之。匹婦之貢,絹三尺,綿一兩。百里之縣,歲收絹四千餘匹,綿三千四百斤。非蠶鄉則布六尺、麻二兩,所收視絹綿率倍之。行之十年,則民之口筭,官之酒沽,與凡茶、鹽、香、礬之權,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說甚具。後,又獻《比校書》二篇,大略謂:桂州地東西六百里,南北五百里,以古尺計之,為方百里之國四十,當墾田二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頃,有田夫二百四萬八千,出米二十四萬八千斛,祿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祿兵三十萬人。桂州墾田約萬四十二頃,丁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五人,稅錢萬五千餘緡,苗米五萬二百斛有奇,州縣官不滿百員,官兵五千一百人。蓋土地荒蕪而游手末作之人眾,是以地多遺利,財用不足,皆本政不脩之故也。朱文、公熹甚愛其書。東陽陳亮歎:以為,考古驗今,思慮周密。世為井田之學者,莫能加也。
按自限田名田之議,先漢不即行而貧富益遠,獨唐李翱宋林勳倣三代井田,遺意考古驗今,分劈講畫,作《平賦》、《政本》二書,甚具而宋儒張載有買田一方,畫為數井之思,且講求法制以為不刑一人,而可復時皆不售,惜哉。
《任地之法》
載師掌任地之法,有廛里,有場圃,有宅田,士田,賈田有官田、牛田、賞田、牧田、有公邑之田、有小都大都之田,且國有四民農之受田,無疑矣。惟工商之受田,初無明文,而二鄭之釋周禮則有異商之議,元謂士大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賈田吏為縣官,賣材者與之田也。後鄭則引漢食貨志之言,謂農民戶一人已受田,其家眾男為餘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人,據後鄭之意,則直謂賈田為商賈之家所受田也。予以為不然,夫四民不相業,亦不相雜,處其來久矣。四民之中,自農之外惟士為然,田蓋使之耕且養也。果如後鄭之言,以賈為商賈之賈,則工商一也,何載師獨載賈田而不言工田乎。嗟夫王者之所重者,農民也。所輕者,末作也。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出里布莫非設輕重之法,使民知農之為優,而工商之不足事也,今使為工者,得以器械易粟而復受田焉。則誰不為工乎。使為商者日中而市交易,而退而復受田焉,則誰不為商乎。然則載師無商田工田之明文,而後鄭必為之,說予以為不知先王重本抑末之意。
《農政全書一》《田制》
《周禮·小司徒》: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以令貢賦。
王禎曰,按古制,井田九夫所治之,田也。鄉田同井,井九百畝,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十為終,終十為同,積萬井九萬夫之田也。井間有溝,成間有洫,同間有澮,所以通水於川也。遂人盡主其地,歲出稅各有等差,以治溝洫。
陳祥道曰,三屋為井,井方一里,九夫四井為邑,邑方二里,三十六夫,十六井為丘,丘方四里,百四十四夫,六十四井為甸,甸方八里,五百七十六夫,二百五十六井為縣,縣方十六里,二千三百四夫,一千二十四井為都,都方三十二里,九千四百十六夫。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𤰝,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于川,凡天下之地勢,兩山之間,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
注曰,三夫為屋,屋具也,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賦稅共治溝也。方十里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為出田稅,緣邊一里治洫,方百里,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出田稅緣邊十里治澮。
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于畿。
注曰,十夫二鄰之田,百夫一酇之田,千夫二鄙之田,萬夫四縣之田,遂溝洫澮皆所以通于川也。萬夫者,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九方而一同,以南畝圖之,則遂從溝橫,洫從澮橫,九澮而川,周其外焉。去山林、陵麓、川澤、溝洫、城郭、宮室、涂巷三分之制,其餘如此,以至于畿則中雖有都鄙,遂人盡主其地。
司馬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成,成十為通,通十為終,終十為同。《書》曰:予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
《左氏傳》曰: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眾一旅。
按《蔡氏註》書畎澮之制,但據周禮言之,蓋虞夏之制,已無所考,然少康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與一甸六十四井,五百一十二家之數略同,則田制亦不甚異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陳祥道曰,夏商周之授田,其畝數不同,何也。禹貢於九州之地,或言土、或言作、或言乂、蓋禹平水土之後,有土見而未作有作焉。而未乂則于是時人工未足以盡地力,故家五十畝而已。沿歷商周則田浸闢而法備矣,故商七十而助,周百畝而徹,《詩》曰: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則法略于夏,備于周,可知矣。劉氏曰,王氏謂夏之民多家,五十畝而貢商之民,稀家七十而助,周之民尤稀,家百畝而徹,熊氏謂夏政寬簡,一夫之地稅五十畝,商政稍急,一夫之地稅七十畝,周政極煩,一夫之地盡稅焉。而所稅皆十一,賈公彥謂夏五十而貢據一易之地,家二百畝而稅百畝也。商七十而助,據六遂上地百畝萊五十畝,而稅七十五畝也。周百畝而徹據不易之地百畝,全稅之。如三子之言,則古之民常多而後世之民愈少,古之稅常輕而後世之稅愈重,古之地皆一易而後世之地皆不易,其果然哉。
元扈先生曰,按三代制產,多寡不同,諸家之說互異,劉氏一首疑之,夫謂古民多後世之民少,必不然也。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則不得減,唐虞至周養民幾二千年,雖其間兼并者,歲有度不能減,生人之率二代革命,所殺甚少,春秋時所殺亦少,直至戰國乃殺人以數十萬計。此皆唐虞之代所留也。度殷時,人當數十倍於夏周時,數十倍於殷耳,安得謂古時人多而後世少乎。且禹驅蛇龍以居人,謂人多而田少,欲多授而不足,無是理也。謂古稅輕後稅重,此無從辨其然不然,但如熊氏之說,則夏商皆二十稅一矣,乃既賦田于民,又有稅有不稅,而所稅者必于十一,此成何政體乎。亦無是理也。謂古地一易而後世之地不易,此于理宜有之何者,人少地多則歲易,人多地少則不易耳,但如賈公彥之說,則夏實二百畝而貢,殷實百五十畝而助,即歲易者以二當一,亦當言百畝,奈何二百畝而反謂五十畝乎。亦無是理也。三家之言,大都曲說劉氏之疑民多少是也。而疑歲易之田亦誤,以愚意言之,此其間有一可論,有一不可論,嘗考尺度畝法,周之百畝當今田二十四畝五分有奇而已,若夏尺夏畝與周等者,其五十畝當今田十二畝有奇而已,而謂足以食八口之家乎。且聖王制產必度民之力,可治必度民之用,可足何至夏周之間,所差一倍非夏之民,勤于食則周之民勤于力矣。此其尺度畝法,必有異同,乃夏商之故,今不可考也,此所謂不可論者也。其可論者則三代聖王所為,厚于民者,非以多予之田為厚,而以少與之田為厚,譬食小兒者,非以多予之食為愛,而以少予之食為愛也。《語》曰:務廣地者荒。《詩》曰:無田甫田,惟莠驕驕,故后稷為田一畝、三畝,伊尹作為區田,負水澆稼,古之治田者,盡力盡法而不務多,大禹時稷為農師未久也,於是洪水初治,作乂之土甚多,深恐其民務于廣地以致荒蕪,故限田五十不得踰制,而使精于其業,人人用后稷之法,即此五十之田可以足八口之食矣,治田既少,業既專精,積久之後,因生便巧如后稷之耕,兩耜為耦,其孫叔均遂作牛耕是也。便巧既多,人力有餘,至于殷周遂以漸加多,而其田亦治故,由七十而至于百畝,要使人之力足以治田,田之收足以食人,必不至于務廣而荒耳。然周人治田,既稍廣畜積必倍多,故周禮能以九年耕餘三年之食矣。今世貧人無卓錐,而廣虛之地,數口之家輒田二三百畝,鹵莽滅裂,豐年則為薄收,水旱則盡荒矣,此上之無法以教之,無制以限之故也。
六尺為步
<img src='/kanripo/images/%e5%85%ad%e5%b0%ba%e7%82%ba%e6%ad%a5.218340.png' />
司馬法六尺為步。
每步積三十六尺。
步百為畝步百為畝
<img src='/kanripo/images/%e6%ad%a5%e7%99%be%e7%82%ba%e7%95%9d.218341.png' />
司馬法步百為畝。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為之畝。
古者耜一金,兩人并發之,其壟中,曰畝畝,上曰伐,伐之言發也。𤰝與伐高深廣各尺一,畝之中三𤰝,三伐廣六尺長六百尺,以此計畝,故曰終畝曰竟畝,鄭注畝方百步者非是。
每一畝積三千六百尺。
古之一畝以尺計,得面方六十尺,自之得積三千六百尺。 以下畝法俱折,方取易筭故。
以步計得面方十步,自之得積百步。
今時畝法以步計,得面方十五步四分九釐一毫九絲三忽二微零。自之得積二百四十步為畝。六尺為步,以尺計得面方九十二尺九寸五分一釐六毫零。自之得積八千六百四十尺,為畝以三十六尺,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步。
五尺為步,以尺計得面方七十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零。自之得積六千尺,為畝以二十五尺,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步。
以丈計畝得面方七丈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自之得積六十丈,為畝以二尺五寸,而一得積二百四十步。
古之一畝以今法準之,每浙尺八寸準古一尺,得面方四十八尺,自之得積二千三百零四尺,以今畝法八千六百四十尺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零。
以六尺為步,計之得面方八步,自之得積六十四步,以今畝法二百四十步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零。 後言浙尺準,古其尺法、步法、畝法、俱倣此。
若以牙尺六寸四分準,古一尺得面方三十八尺四寸,自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四尺五寸六分,以今畝法六千尺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以五尺為步,計之得面方七步六分八釐,自之得積五十八步九分八釐二毫四絲,以今畝法二百四十步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絲六忽。 後言牙尺準古其尺法、步畝法、俱倣此。
畝百為夫畝百為夫
<img src='/kanripo/images/%e7%95%9d%e7%99%be%e7%82%ba%e5%a4%ab.218344.png' />
司馬法畝百為夫。
《周禮·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
《攷工記》:匠人為溝洫,廣尺深尺謂之𤰝,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
徑廣二尺。
每百畝積得一萬步三十六萬尺。
面方六百尺加遂徑八尺,共六百零八尺,自之得三十六萬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內夫積三十六萬尺,為田百畝,遂徑積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得二畝六分八釐四毫一六。
古之百畝今浙尺畝法算得二十六畝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一六。
遂徑七分一釐六毫。
今牙尺算得二十四畝五分七釐六毫。
遂徑六分五釐九毫七絲。
夫三為屋夫三為屋
<img src='/kanripo/images/%e5%a4%ab%e4%b8%89%e7%82%ba%e5%b1%8b.218346.png' />
司馬法夫三為屋。
屋,具也,一井之中三三相具,出賦稅共治溝也。屋之廣長或傍遂溝洫澮不同,今以兩闊加溝畛,兩長一作溝畛,一作遂徑計之。
長一千八百二十四尺,闊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積一百一十一萬六千二百八十八尺,共三百十畝七釐九毫三六。
若以兩闊加溝畛,兩長加遂徑計之。
長一千八百一十六尺,闊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積一百一十萬九千七百八十二尺共三百零八畝三分七釐三毫一二。
屋三為井屋三為井
<img src='/kanripo/images/%e5%b1%8b%e4%b8%89%e7%82%ba%e4%ba%95.218347.png' />
司馬法屋三為井。
井方一里九夫。
遂人十夫有溝,溝上有畛。
《考工記》:匠人為溝洫,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
畛廣四尺。
一井之田面方一千八百尺,加溝畛遂徑方一千八百二十四尺,自之得積三百三十二萬六千九百七十六尺。
內九夫積三百二十四萬尺,為田九百畝。
溝畛積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
遂徑積二萬九千一百二十尺,二積共二十四畝一分六釐。
四井為邑四井為邑
<img src='/kanripo/images/%e5%9b%9b%e4%ba%95%e7%82%ba%e9%82%91.218348.png' />
《小司徒》:四井為邑。
邑方二里三十六夫。
一邑之田面方三千六百尺,加溝畛遂徑面方三千六百四十尺,自之得一千三百二十四萬九千六百尺。
內田積一千二百九十六萬尺,為田三千六百畝。溝畛遂徑積二十八萬九千六百尺,得八十畝四分四釐四毫一六。
四邑為丘四邑為丘
<img src='/kanripo/images/%e5%9b%9b%e9%82%91%e7%82%ba%e4%b8%98.218349.png' />
《小司徒》:四邑為丘。
丘方四里,一百四十四夫。
一丘之田面方七千二百尺,加溝畛遂徑七十二尺,共面方七千二百七十二尺,自之得積五千二百八十八萬一千九百八十四尺。
內田積五千一百八十四萬尺,得一萬四千四百畝。
溝畛遂徑積一百零四萬一千九百八十四尺,得二百八十九畝四分四釐。
四丘為甸四丘為甸
<img src='/kanripo/images/%e5%9b%9b%e4%b8%98%e7%82%ba%e7%94%b8.218350.png' />
《小司徒》:四丘為甸。
司馬法,井十為成。
遂人百夫有洫,洫上有涂。
匠人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
成方十里,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稅沿邊一里,治洫四井為邑,四登于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故方十里,甸之八里,開方計之八八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稅旁加一里,通廉隅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
涂亦廣八尺。
一成之田面方一萬八千尺,加洫涂溝畛遂徑一百八十四尺,共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四尺。自之得積三億三千零六十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內積三億二千四百萬尺,為田九萬畝,餘積六百六十五萬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得洫涂溝畛遂徑共一千八百四十九畝四分四毫一六。
一甸之田面方一萬四千四百尺,自之得積二億零七百三十六萬尺,為田五萬七千六百畝,廉隅積一億一千六百六十四萬尺,為田三萬二千四百畝共得出稅田九萬畝。
四甸為縣缺《小司徒》:四甸為縣。縣方二十里四百井三千六百夫。
一縣之田面方三萬六千尺,加洫涂溝畛遂徑三百五十二尺,共面方三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尺,自之得積一十三億二千二百四十六萬七千九百零四尺。 內積一十二億九千六百萬尺,為田三十六萬畝,餘積二千六百四十六萬七千九百零四尺,得洫涂溝畛遂徑共七千三百五十二畝一分九釐五毫二。
四縣為都缺
《小司徒》:四縣為都。
都方四十里一千六百井一萬四千四百夫。面方四十里為都一都之田面方七萬二千尺,加洫涂溝畛遂徑六百八十八尺共面方七萬二千六百八十八尺,自之得積五十二億八千三百五十四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內積五十一億八千四百萬尺為田一百四十四萬畝,餘積九千九百五十四萬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得洫涂溝畛遂徑共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一畝四分八釐四毫一六。
四都為同四都為同
<img src='/kanripo/images/%e5%9b%9b%e9%83%bd%e7%82%ba%e5%90%8c.218353.png' />
遂人千夫有澮,澮上有道。
匠人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于川。
同方百里,同中容四都,方八十里,出田稅沿邊,十里治澮,四甸為縣,四登于同,同方八十里,旁加十里,故方百里同之八十里,開方計之八八六十四成,六千四百井五萬七千六百夫,出稅旁加十里,通廉隅三十六成三千六百井三萬二千四百夫,治澮。
澮達於川,川者,大水通流,非人力所治。
道廣二尋。
井田之制,備于一同。
一同之田面方一十八萬尺,加澮道六十四尺洫涂一百四十四尺,溝畛七百二十尺,遂徑八百尺,共得面方一千七百二十八尺,六而一得三萬零二百八十八步,自之得積九億一千七百三十六萬二千九百四十四步,以畝法積百步而一得九百一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畝四分四釐,內六十四成積五億七千六百萬步,為田五百七十六萬畝,廉隅三十六成積三億二千四百萬步,為田三百二十四萬畝,共得出稅田九百萬畝,澮道洫涂溝畛遂徑共一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畝四分四釐。
若以面方一十八萬一千七百二十八尺,自之得積尺三百三十億零二千五百零六萬五千九百八十四尺,以畝法三千六百尺,而一得田數與前術同。
今時浙尺八寸,當古一尺,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算得田二百四十四萬六千三百零一畝一分八釐四毫。牙尺六寸四分當古一尺,五寸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算得田二百二十五萬四千五百一十一畝一分七釐一毫一絲七忽。
古之九百萬。
今浙尺二百四十萬畝。
今牙尺二百二十一萬一千八百四十畝。
古之澮道等十七萬三千六百二十九畝四分四釐。
今浙尺四萬六千三百零一畝一分八釐四毫。今牙尺四萬二千六百七十一畝一分七釐一毫一絲七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