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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6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六十四卷目錄

 蠶桑部彙考一

  書經〈禹貢〉

  詩經〈豳風七月〉

  禮記〈月令〉

  周禮〈地官 夏官〉

  大戴禮記〈夏小正〉

  史記〈天官書〉

  淮南子〈天文訓 說林訓〉

  東方朔占〈宜蠶〉

  嵇康答難養生論〈火蠶寒蠶〉

  吳錄〈南陽蠶〉

  永嘉郡記〈八輩蠶〉

  廣志〈蠶〉

  齊民要術〈種桑柘〉

  唐俞宗木種樹書〈養蠶法〉

  宋蘇軾物類相感志〈蠶絲〉

  秦觀蠶書〈總論 種變 時食 制居 化治 錢眼 鎖星 添梯 車 禱神 戎治〉

  合璧事類〈蠶眠〉

  農政全書一〈蠶桑總論 養蠶法〉

食貨典第六十四卷

蠶桑部彙考一

《書經》《禹貢》

桑土既蠶。

〈蔡傳〉桑土,宜桑之土。既蠶者,可以蠶桑也。蠶性惡濕,故水退而後可蠶。然九州皆賴其利,而獨于兗言之者。兗地宜桑,後世之濮上,桑間猶可驗也。〈大全〉林氏曰:九州皆賴蠶桑,而兗貢絲織尤宜于此,故特言之。

《詩經》《豳風七月》

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蔡傳〉柔桑穉桑也言:春日始和有鳴,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穉。桑然又有生,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大全〉范氏曰:蠶始生,宜穉桑也。

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

〈蔡傳〉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落之,采其葉也,遠揚遠枝揚起者也。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大全〉臨川王氏曰:蠶長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 安成劉氏曰:蠶月雖不可指定某月,然其既條取,大桑復猗。彼女桑大約當在建辰之月。蠶盛之時,先儒或疑此詩獨闕三月。蓋已具于蠶月之間矣。

《禮記》《月令》

季春之月,后妃齊戒,親東鄉躬桑,省婦使,以勸蠶事。

〈陳注〉躬桑親自采桑也。省婦使者,減省其鍼線縫製之事也,此勸勉之,使盡力於蠶事也。

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

〈陳注〉登成也分,繭分布于眾,婦之繅者,稱絲效功以多寡,為功之上下。〈大全〉嚴陵方氏曰:蠶事既登者,事畢而登比年之數也,與曲禮年穀不登之,登同義分繭。所以使之繅稱絲,所以效其功之多少以供郊廟之服。無有敢惰敬之至也。

《周禮》《地官》

凡庶民不蠶者不帛。

〈疏〉釋曰:不蠶者,不帛蠶者,則得帛。孟子云:五十可以衣帛,以不蠶。故身不得衣帛。

《夏官》

馬質掌質馬,禁原蠶者。

〈註〉原再也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禁再蠶者,為傷馬。與〈疏〉釋曰:云天文辰,為馬者辰,則大火房,為天駟,故云辰為馬。云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者月直大火,謂二月則浴其種則內宰,云仲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是也。若然祭義云:大昕之朝奉種浴于川,註云:大昕季春朔日:之朝是建辰之月,又浴之者。蓋蠶將生重浴之故,彼下文即云桑于公桑之事是也,云是蠶與馬同氣者,以其俱取大火,是同氣也。云禁再蠶者,為傷馬與者二者,既同氣不可兩大,而禁再蠶明恐傷,馬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也。

《大戴禮記》《夏小正》

三月:妾、子始蠶。先妾而後子,何也。曰:事有漸也,言自卑事者始。執養宮事。執,操也。養,長也。

《史記》《天官書》

正月上甲,風從東方,宜蠶。

《淮南子》《天文訓》

攝提格之歲,歲早水晚旱,蠶不登,寅。在甲曰閼逢。單閼之歲,歲和,蠶昌。卯。在乙曰旃蒙。執徐之歲,歲早旱晚水,蠶閉。辰。在丙曰柔兆。大荒落之歲,歲蠶小登。巳。在丁曰強圉。敦牂之歲,歲大旱,蠶登。午。在戊曰著雝。協洽之歲,歲蠶登。未。在巳曰屠維。涒灘之歲,歲和,蠶登。申。在庚曰上章。作鄂之歲,歲蠶不登。酉。在辛曰重光。掩茂之歲,歲蠶不登。戌。在壬曰元黓。大淵獻之歲,歲蠶開,困敦之歲,歲蠶昌。子。在癸曰昭陽。赤奮若之歲,歲早水,蠶不出。

《說林訓》

蠶食而不飲,二十二日而化。

蠶食而不饑。

《東方朔占》《宜蠶》

正月旦,竟日不風,清明宜蠶。

《嵇康答難養生論》《火蠶寒蠶》

火蠶十八日,寒蠶三十餘日。

《吳錄》《南陽蠶》

南陽郡一歲,蠶八織。

《永嘉郡記》《八輩蠶》

永嘉有八輩蠶:一曰蚖珍蠶、三月績。二曰柘蠶、四月初績。三曰蚖蠶、四月績。四曰愛珍、五月績。五曰愛蠶、六月末績。六曰寒珍、七月績。七曰四出蠶、九月初績。八曰寒蠶、十月績。凡蠶再熟者,皆曰珍。

《廣志》《蠶》

有原蠶,有冬蠶,有野蠶,有柞葉,可以柞棉。

《齊民要術》《種桑柘》

《爾雅》曰:桑,㸤有椹,梔。註云:㸤,半也。女桑,<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13-18px-GJfont.pdf.jpg' />桑。注曰:今俗呼桑樹小而條長者為女桑樹也。檿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為弓及車轅。《搜神記》曰:太古時,有人遠征。家有一女,并馬一匹。女思父,乃戲馬云:能為迎父,吾將嫁於汝。馬絕韁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還。馬後見女,輒怒而奮擊。父怪之,密問女。女具以告父。父屠馬,曬皮於庭。女至皮所,以足蹙之曰:爾馬,而欲人為婦,自取屠剝,如何。言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後於大樹之間,得女及皮,盡化為蠶,績於樹上。世謂蠶為女兒,古之遺言也。因名其樹為桑,桑言喪也。今世有荊桑、地桑之名。

桑柘熟時,收黑魯椹,

黃魯桑,不耐久。諺曰:魯桑百,豐錦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力。

即日以水淘取子,曬燥,仍畦種。

治畦下水,一如葵法。

常薅令淨。明年正月,移而栽之。

仲春、季春亦得。

率五尺一根。

不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無他故,正悉犁撥耳。是以須穊,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心雖慎,率多死矣;且穊則長疾。大都種椹,長遲,不如墨枝之速。無栽者,乃種椹也。

其下常斸掘種綠荳、小荳。

二荳良美,潤澤。

栽後二年,慎勿採、沐。

小採者,長倍遲。

大如臂許,正月中移之,

亦不須髡。

率十步一樹,

陰相接者,則妨禾荳。

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當。

相當者則妨犁。

須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鉤弋壓下枝,令著地,條葉生高數寸,仍以燥土壅之。

土濕則爛。

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種之。

住宅上及園畔,固宜即定;其田中種者,亦如種椹法,先穊種一二年,然後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樹。傷桑、破犁,所謂兩失。

其犁不著處,斸斷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

去浮根,不妨耬犁,令 此下闕二行。

一枝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

十五年,任為弓材,

一張二百。

亦堪作履。

一兩六十。

裁截碎木,中作錐、刀靶。

一箇直三文。

二十年,好作犢車材。

一乘直萬錢。

欲作鞍橋者,生枝長三尺許,以繩繫旁枝,木橛釘著地中,令曲如橋。十年之後,便是渾成柘橋。

一具直絹一疋。

欲作快弓材者,宜於山石之間北陰中種之。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處,多搖掘深坑,於坑之中種桑柘者,隨坑深淺,或一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樹條直,異於常材。十年之後,無所不任。

一樹直絹十疋。

柘葉飼蠶,絲可。作琴瑟等絃,清鳴響徹,勝於凡絲遠矣。

《禮記·月令》曰:季春無伐桑柘。

鄭元注曰:愛養蠶食也。具曲、植、籧、筐。注曰:名養蠶之器。躬乘,以勸蠶事,為敗情。

《周禮》曰:馬質,禁原蠶者。注曰:質,平也,主買馬平其大小之價直者。原,再也。天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蠶種:是蠶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者,為傷馬與。

《孟子》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尚書大傳》曰: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就川而為之。大昕之朝,夫人浴種于川。

《春秋考異郵》曰:陽物,大惡水,故蠶食而不飲。陽立於三春,故蠶三變而後消;死於三七二十一日,故二十一日而繭。

《淮南子》曰:原蠶而一歲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之,為其殘桑也。

《氾勝之書》曰: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漬之,以水灌洗,取子陰乾。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尢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穫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鎌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一畝食三箔蠶。

俞益期《牋》曰:日南蠶八熟,繭軟而薄。椹採少多。《永嘉記》曰:永嘉有八輩蠶:蚖珍蠶、

三月績。

柘蠶、

四月初績。

蚖蠶、

四月初績。

愛珍、

五月績。

愛蠶、

六月末績。

寒珍、

七月末績。

四出蠶、

九月初績。

寒蠶。

十月績。

凡蠶再熟者,前輩皆謂之珍。養珍者,少養之。愛蠶者,故蚖蠶種也。蚖珍三月既績,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蠶生,多養之,是為蚖蠶。欲作愛者,取蚖珍之卵,藏內甖中,隨器大小,亦可拾紙,蓋覆器口,安硎〈若耕反〉泉、冷水中,使冷氣折其出勢。得三七日,然後剖生,養之,謂為愛珍,亦呼愛子。績成繭,出蛾卵,卵七日,又剖成蠶,多養之,此則愛蠶也。藏卵時,勿令見人。應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臘月桑柴二七枝,以麻卵紙,當令水高下,與種相齊。若外水高,則卵死不復出;若外水下,卵則冷氣少,不能折其出勢。不能折其出勢,則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雖出不成也。不成者,謂徒績成繭、出蛾、生卵,七日不復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陰樹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

《雜五行書》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蠶,吉。

案今世有三臥一生蠶,四臥再生蠶。白頭蠶,頡石蠶,楚蠶,黑蠶,有一生、再生之異,灰兒蠶,秋母蠶,秋中蠶,老秋兒蠶,秋末老,獬兒蠶,錦兒蠶,同繭蠶,或二蠶三蠶,共為一繭。凡三臥、四臥,皆有絲、綿之別。凡蠶從小與大者,乃至大入簇,得飼荊、魯二桑;小食則桑,中與魯桑,荊有裂腹之患也。

楊泉《物理論》曰:使人之養民,如蠶母之養蠶,其用豈

徒絲而已哉。

《五行書》曰:欲知蠶善惡,常以三月三日,天陰如無日,不見雨,蠶大善。又法:

埋馬牙齒於槌下,令宜蠶。

《龍魚河圖》曰:埋蠶沙於宅亥地,大富,得蠶絲,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鎮宅,大吉,致財千萬。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

近上則絲薄,近下則子不生也。

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欲四面開窗,紙糊,厚為籬。屋內四角著火。

火若在一處,則冷熱不均。

初生以毛掃。

用荻掃則傷蠶。

調火令冷熱得所。

熱則焦燥,冷則長遲。

比至在眠,常須三箔:中箔上安蠶,上下空置。

下箔障土氣,上箔防塵埃。

小時採福德上桑,著懷中令煖,然後切之。

蠶小,不用見露氣;得人體,則眾惡除。

每飼蠶,卷窗幃,飼訖還下。

蠶見明則食,食多則生長。

老時值雨者,則壞繭,宜於屋裡簇之:薄布薪於箔上,散蠶訖,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又法:

以大蓬蒿為薪,散蠶令遍,懸之於棟梁、椽柱,或垂繩鉤戈、鴞爪、龍牙,上下數重,所在皆得。懸訖,薪下微生炭火以煖之。得煖則作速,傷寒則作遲。數入候看,熱則去火。蓬蒿生涼,無鬱浥之憂;死蠶旋墜,無污繭之患;沙、策不住,無瘢痕之疵。鬱浥則難練,繭污則絲散,瘢痕則無用,蓬蒿簇亦良。其外簇者,晚遇天寒,則全不作繭。用火,易練而絲明。日曝死者,雖白而漕脆,膁練長衣著,幾將倍矣,甚者,虛實失歲功:堅、脆懸絕,資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寔曰:三月,清明節,令蠶妾治蠶室,塗隙穴,具槌、持、箔、籠。

《龍魚河圖》曰:冬以臘月鼠斷尾。正月旦,日未出時,家長斬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斷鼠蟲;三時言功,鼠不敢行。

《雜五行書》曰:取亭部地中土塗竈,水、火、盜賊不經;塗屋四角,鼠不食蠶;塗倉、簞,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種絕。

《淮南萬畢術》曰:狐目狸腦,鼠去其穴。

注曰:取狐兩目,狸腦大如狐目三枚,擣之三十杵,塗鼠穴,則鼠去矣。

《唐·俞宗木·種樹書》《養蠶法》

養蠶法: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則絲薄,近下則子不生。按《五行書》曰:欲知蠶善惡,常三月三日,天陰而無日,不雨,蠶主大善。蠶繭腰小者,雄蛾大者,雌蛾,桑葉濕不可,飼蠶雨中,採至,必拭令乾。恐有傷也。

《宋·蘇軾·物類相感志》《蠶絲》

蠶過小滿,則無絲。

《秦觀·蠶書》《總論》

予閑居婦善蠶,從婦論蠶,作蠶書。

考之禹貢揚,梁幽雍不貢,繭物兗篚,織文青篚,檿絲徐篚元纖。縞荊篚元,纁璣組豫篚,纖纊皆繭物也。而桑土既蠶,獨言于兗。然則九州蠶事,兗為最乎。予游濟河之間見蠶者,豫事時作。一婦不蠶,比屋詈之,故知兗人可為蠶師。今予所書,有與吳中,蠶家不同者,皆得兗人也。

《種變》

臘之日,聚蠶種沃以牛,溲浴于川,毋傷其。藉迺縣之始,審臥之五日,色青六日,白七日,蠶已蠶,尚臥而不傷。

《時食》

蠶生明日,桑或柘葉,風戾以食之,寸二十分,晝夜五食九日,不食一日,一夜謂之初眠。又七日再眠如初,乃食葉寸十分,晝夜六食又七日,三眠如再,又七日食五日,不食二日,謂之大眠。食半葉,晝夜八食,又三日不食,乃食全葉,晝夜十食,不三日遂繭,凡眠勿擲。擲則蠶,驚毋食二葉。

《制居》

制居方尺,及乎將繭,乃方四丈,織萑葦。範以蒼,茛竹高一尺,廣五尺,以為筐。建四木宮梁之,以為槌縣筐。凡槌十縣,以居食。蠶時分其居,糞其葉,以萑葉,為籬。勿密屈槁,之長二尺者,自後茨茅,為簇,以居繭。蠶凡繭七日,而採之,居蠶,欲溫居,繭欲涼,故以萑,鋪繭寒之,以風以緩蛾變。

《化治》

常令煮繭之,鼎湯如蟹,眼必以著,其緒附于先。引謂

之,餵頭毋過,三系則系麄不及,則脆其審舉之。凡系自鼎道錢眼,升于鎖星,星應車動,以過添梯,乃至于車。

《錢眼》

為版長過鼎面,廣三寸、厚七黍、中其厚、插大錢一出。其端橫之鼎耳,後鎮以石。緒總錢眼,而上之,謂之錢眼。

《鎖星》

為三蘆管,管長四寸,樞以圓木,建兩竹夾鼎耳。縛樞于竹中,管之,轉以車下,直錢眼,謂之鎖星。

《添梯》

車之左端,置環。繩其前尺有五寸,當車床左足之。上建柄長寸有半,匼柄為鼓,鼓生其寅,以受環繩,繩應車運如環,無端鼓,因以旋鼓上為魚。魚半出鼓,其出之中,建柄半寸,上承添梯,添梯者二尺五寸片竹也。其上揉竹,為鉤以防系,竅左端,以應柄,對鼓為耳,方其穿,以閑添梯。故車運以牽環繩,繩簇鼓,鼓以舞魚,魚振添梯,故系不過偏。

《車》

制車如轆。轤必活,其兩輻以利脫系。

《禱神》

臥種之日,升香以禱天駟。先蠶也。割雞設醴以禱,婦人寓氏。公主蓋蠶神也。毋治堰毋誅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四者神實惡之。

《戎治》

《唐史》載:于闐,初無桑,丐鄰國,不肯出,其王即求置婚,許之。將迎,乃告曰:國無帛,可持蠶自為衣。女聞,置蠶帽絮中,關守不敢驗,自是始有蠶。女刻石約無殺蠶,蛾飛盡蠶蛾乃得治繭。言蠶,為衣則治。繭可為絲矣。世傳繭之,未蛾而竅者不可為絲。頃見鄰家誤以竅繭雜全,繭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蛻之繭也,欲以為絲,而其中空不復可治,嗚呼。世有知于闐,治絲法者,肯以教人則貸蠶之,死可勝計哉。予作蠶書,哀蠶有功而不免故錄。唐史所載,以俟博物者。

《合璧事類》《蠶眠》

蠶俯曰:眠眠,時不食桑柘,經一晝夜,而脫殼蠶有三眠者,有四眠者。

《農政全書一》《蠶桑總論》

《易》曰: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注〉黃帝已上衣,鳥獸之皮,其後人多獸少事,或窮乏。故以絲麻布帛而製衣裳,使民得所宜也。

《禮記·月令》曰:季春,無伐桑柘。

鄭元注曰:愛養蠶食也。

《王禎蠶繅篇》曰:淮南王蠶經云,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蓋。黃帝制作衣裳,因此始也。其後禹平水土,禹貢所謂桑土,既蠶。其利漸廣,《禮·月令》曰:季春之月,具曲植籧筐,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禁婦女毋觀,省婦使,以勸蠶事,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供郊廟之服。無有敢惰,及考之歷代皇后與諸侯夫人親蠶之事,昭然可見。況庶人之婦,可不務乎。

《王禎繭館序》曰:繭館皇后親蠶之所,古公桑蠶室也。周制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籍牆而外閉之,后妃齋戒,享先蠶而躬桑以勸蠶事,后妃親蠶。儀曰:皇后躬桑,始捋一條執筐受桑,捋三條女。尚書跪曰:可止,執筐者,以桑授蠶,母以桑適金室,前漢文帝紀詔皇后親桑以奉,祀服景帝。詔后親桑為天下先,元帝王皇后為太后,幸繭館,率皇后及列夫人桑明帝時皇后諸侯夫人蠶。魏文帝黃初中,皇后蠶于北郊。遵《周典》也。晉武帝太康中,立蠶宮皇后躬桑。依漢魏故事。宋孝武立蠶,觀后親桑循晉禮也。北齊置蠶宮,皇后躬桑於所。後周制皇后至蠶,所桑。隋制皇后親桑於位。唐太宗貞觀元年,皇后親蠶顯慶元年,皇后武氏先天二年,皇后王氏乾元二年,皇后張氏並見親蠶禮。元宗開元中,命宮中食蠶親自臨視。宋開寶通禮,郊祀錄並有后親蠶,祝辭。此歷代后妃親蠶之事。采之史編昭然可見。茲特冠於篇首,庶有國家者,按圖考譜。知繭館之不徒名也。賦云惟蠶,有功於世,歸美廣物,產之貨貲。作生人之,衣被中春之月。天子詔后,以躬桑大昕,之朝內宰。告期而命祀,於是詣靈壇降,寶殿翠障夾乎道,周鳳輦翔於畿甸順春,氣於東方朝。先蠶於北面,具夫青縹之服,侑以芳馨之薦,九宮傾動藹然,際會以陪班。三獻禮成,沛矣迎祥於回眷,當其疊承寵命適對韶光擇。世婦於吉卜。受鞠衣於明堂,所以崇開禁館始。入公桑援,條有三聽,女尚書之,勸止執筐不再。受宮夫人之是將體之,以坤儀之柔順,視之以母道之慈。良破蟻以來,庶養至於千薄,獻繭之後,諒化被於多方是以命繅治之。成絲就趨工,而俟織元黃,朱綠染各精明黼黻文章參同品色。

王禎先蠶,壇敘曰:先蠶猶先酒,先飯祀,其始造者壇築土為祭所也。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即先蠶也。

按黃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始勸蠶,稼月大火而浴種夫人副褘而躬,桑乃獻繭稱絲織紝之功。因之廣織以供郊廟之服。皇圖要覽云,伏羲化繭西陵氏養蠶,淮南王蠶。經云:西陵氏勸蠶,稼親蠶,始此。

《禮·月令》:季春是月也。后妃齋戒,享先蠶而躬桑,以勸蠶事。《周禮·天官內宰》:仲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祭于北郊。《漢·禮儀志》:皇后祀先蠶,禮以中牢。魏,黃初中置壇于北郊,依《周典》也。晉置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四出陛,陛廣五尺。皇后至西郊,親祭躬桑北齊先蠶。壇五尺,方二丈,四出陛,陛廣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開一門,皇后升壇祭畢,而桑。後周皇后至先蠶,壇親饗。隋制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皇后以太牢制,幣而祭唐置壇在長安宮北苑中。高四尺,周圍三十步。皇后並有事于先蠶。其儀備開元禮,宋用北齊之,制築壇如中。祠禮通禮,義纂后親,享先蠶。貴妃亞獻、昭儀,終獻夫蠶祭有壇稽之歷,代雖儀制,少異然皆遞相沿。襲餼羊不絕知禮,之不可獨廢有天下,國家者,尚鑒茲哉。

王禎蠶神序曰:蠶神天駟也,天文辰為龍蠶,辰生又與馬同氣。謂天駟即蠶神也。淮南王蠶經云: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至漢祀宛窳。婦人寓氏公主蜀有蠶女馬頭娘此歷代所祭不同,然天駟為蠶精元妃西陵氏為先蠶。實為要典。若夫漢祭宛窳,寓氏公主婦人蜀有蠶女。馬頭娘又有謂三娘,為蠶。母者此皆後世之溢典也。然古今所傳立像而祭,不可遺闕,故併附之,稽之古制,后妃祭先蠶。壇壝牲幣如中祠,此后妃親蠶。祭神禮也。《蠶書》云:臥種之日,詰旦升香割雞,設醴以禱,先蠶此庶人之祭也。自天子后妃至于庶人之婦事神之禮雖有不同,而敬奉之心一是。諒為知所本矣,乃作祈報之辭曰:〈祈〉惟蠶之神,伊駟有星惟蠶之神,伊昔著名氣鍾于此。孕卵而生,既桑而育,既眠而興,神之福,汝有箔。皆盈尚冀,終惠用彰,厥靈簇老獻。瑞繭盆效成。敬獲吉卜,願契心盟神,宜享之祈祀。惟馨〈報〉龍,精一氣功,被多方繼。當是歲,神降于桑,載生載育,來福來祥,錫我繭絲,製此衣裳,室家之慶,閭里之光,敬帥長幼,詰旦升香,設肴于俎奠。醴于觴,工祝致告神德彌彰。

郭子章蠶論曰:木各有所,宜土惟桑,亡不宜,桑亡不宜,故蠶。無不可事,《豳風》之詩曰: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則豳可蠶。《將仲子》之詩曰:無折我樹桑,則鄭可蠶。《車粼》之詩曰:阪有桑,隰有楊,則秦可蠶。《氓》之詩曰: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桑之落矣,其黃而隕。《桑中》之詩曰:期我乎桑中,則衛可蠶。《皇矣》之詩曰:攘之剔之,其檿其柘。《桑柔》之詩曰: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則周可蠶。《禹貢》:兗州,桑土既蠶,厥篚織文,則魯可蠶。青州厥篚檿絲。《管子》亦曰:五粟之土,其檿其桑,則齊可蠶。荊州厥篚元纁,則楚可蠶。《孟子》告梁惠王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十畝》之詩曰:十畝之間,桑者閒閒。則梁可蠶。蠶叢都蜀衣,青衣教民蠶。桑則蜀可蠶。猶之農夫之于五穀,非龍堆狐塞極寒之區,猶可耕且穫也。今天下蠶事疏闊矣,東南之機,三吳越閩最夥。取給于湖繭西北之機。潞最工取給于閬繭予道湖閬。女桑姨桑參差牆下,未嘗不羨二郡女紅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49-18px-GJfont.pdf.jpg' />,而病四遠之惰也夫。一女不績,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而況乎半天下女不績也。豈第五十之老帛,無所出,不績則逸逸,則淫淫,則男子為所蠹。蝕而風俗日以頹壞。今天下門內之德不甚質貞,每歲奏牘姦淫十五。毋亦蠶。教不興使然。與公父、文伯母曰:王后親織,元紞公侯夫人加之以紘,綖卿之內,子為大帶命婦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制也。彼大夫之家,而主猶績,奈何令天下女習于逸以。趨于淫乎。國家蠶,桑載在令,甲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者,倍之。田多者,以是為差特廢不舉,耳故月令躬蠶。之禮魯母績,愆之辟與,令甲桑麻之,數此三者不可謂,迂而不講也。

《養蠶法》

《永嘉記》曰:永嘉有八輩蠶:蚖珍蠶、柘蠶、蚖蠶、愛珍、愛蠶、寒珍、四出蠶、寒蠶。凡蠶再熟者,前輩皆謂之珍。養珍者,少養之。愛蠶者,故蚖蠶種也。蚖珍三月既績,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蠶生,多養之,是為蚖蠶。欲作愛者,取蚖珍之卵,藏內甖中,隨器大小,亦可拾紙,蓋覆器口,安硎泉、冷水中,使冷氣折其出勢。得三七日,然後剖生,養之,謂為愛珍,亦呼愛子。績成繭,出蛾卵,卵七日,又剖成蠶,多養之,此則愛蠶也。藏卵時,勿令見人。應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臘月桑柴二七枝,以麻卵紙,當令水高下,與種相齊。若外水高,則卵死不復出;若外水下,卵則冷氣少,不能折其出勢。不能折其出勢,則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雖出不成也。不成者,謂徒績成繭、出蛾、生卵,七日不復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陰樹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齊民要術》曰: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屋欲四面開窗,紙糊,厚為籬。屋內四角著火。初生以毛掃。調火令冷熱得所。比至在眠,常須三箔:中箔上安蠶,上下空置。小時採桑,著懷中令煖,然後切之。每飼蠶,卷窗幃,飼訖還下。老時值雨者,則壞繭,宜於屋裡簇之:薄布薪於箔上,散蠶訖,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王禎曰:育蠶之,法始于擇種收繭取,簇之中,向陽明淨厚實者,蛾出第一日者,名苗蛾末後出者,名末蛾皆不可用。次日以後出者,取之鋪連于槌,箔雄雌相配至暮拋去雄蛾將母蛾于連上,勻布所生子環堆者,皆不用生子數足,更就連上令覆養三五日,掛時須蠶子向外恐有風磨損其子,冬節及臘八日,浴時無令水極凍浸二日。取出復掛年節後,甕內豎連須。使玲瓏每十數日,日高時一出,每陰雨止。即便曬暴

黃省曾曰:臘月十二浸之于鹽滷中,至二十四而出,則利于繰絲。或曰臘八日以桑,柴灰或草灰淋汁以蠶連浸焉。一日而出繼以雪水浸之,懸乾或懸桑木之上,以冒雨雪三宿,而收之。則耐養二月。十二浴清明之曉,則以綿紙裹之藏于廚內。俟桑芽如茶匙,大則以綿絮裹之,暮也覆以所服之煖,衣晨也覆以所。蓋之煖被,既出也,溫以火未出也。禁以火焙,其浸也用桑條之灰濕其連,而後摻之摺而浸之于滷中。即鹽化之水有分兩,恐其浮也以磁器壓之,其至二十四出,也周河水滌去其灰或置之扁中,而沃。而後涼之掛之,則至春生否者。陰不至于費,葉至二月十二,浴以菜花野菜花韭花桃花白豆花揉之其中,而浴之,蛾之放子也。一夜而止,否則生蟻不齊。

蠶子變色要在遲速由己,勿致損傷,自變桑葉巳生,自辰巳間將甕內取出,舒卷提掇,亦無度數但要第一日變三分,第二日變七分,卻用紙密糊封了還甕,內收藏至第三日午時又出,連舒卷須,要變至十分。其蠶屋火倉蠶,箔並須預備蠶。屋宜高廣,窗戶虛明,易辨眠起仍上于行,牽各置照窗,每臨早暮,以助高明下就附地列置風。竇令可啟閉以除濕鬱,若新泥濕壁用熱火薰乾窗上用淨白紙新糊門窗,各掛葦簾槁薦下蟻之時,勿用雞翎等物掃拂惟在詳款稀勻不至驚傷稠疊生齊取葉著,懷中令煖用利刀切極細篩于器內蓐紙上勻薄將連合于葉上,蟻聞葉香自下或過時不下,連及緣上連背者並棄養蠶蟻時,先辟東間一間四角挫,壘空龕狀如三星以均火候謂屋小則易收火氣也,停眠前後則撤去擇日安槌每槌上下閑鋪三箔,上承塵埃下隔濕潤鋪砌碎稈草于上。中箔以備分抬用細切擣軟稈草勻鋪為蓐又揉淨紙粘成一片鋪蓐,上安蠶初生色黑漸漸加食三日後,漸變白則向食宜少加厚變青,則正食。宜益加厚復變白,則慢食宜少減變黃則短食宜愈減純黃則停食。謂之正眠眠起自黃而白、自白而青自青復白,自白而黃又一眠也,每眠例如此候之以加減食。凡葉不可帶雨露及風日所乾或浥臭者,食之令生。諸病常收三日,葉以備霖,雨則蠶常不食濕葉且不失飢,採葉歸必疏爽于室中,待熱氣退乃與食蠶時晝夜之間,大概亦分四時朝暮類春秋正晝如夏夜深如冬寒暄不一。雖有熟火各合斟量多少不宜一例,自初生至兩眠正要溫煖蠶母須著單衣以為體測,自覺身寒則蠶,必寒便添熟火;自身覺熱蠶亦必熱,酌量去火。一眠之後,但天氣晴明。巳午之間時暫揭起窗間簾薦以通風,日南風則捲北窗北風則捲南窗放入倒溜風氣則不傷蠶,大眠起後,飼罷三頓,剪開窗紙透風日必不頓驚生病大眠之後,捲簾薦去窗紙天氣炎熱門口置甕旋添新水,以生涼氣如遇風雨夜涼卻當將簾,薦放下其間自小至老蠶,滋長則分之沙燠厚則抬之失分則稠疊失抬則蒸濕蠶柔軟之物,不禁揉觸小而分抬人知愛護大而分抬或懶倦而不知顧惜。久堆亂積遠擲高拋損傷。生疾多,由于此蠶,自大眠後,十五六頓即老得絲多少全在此數北蠶。多是三眠南蠶俱是四眠日。見有老者量分數減飼候十蠶九老方可入簇值。雨則壞繭南方例,皆屋簇北方例皆外簇,然南簇在屋以其蠶。少易辦多則不任北方蠶,多露簇率多損。壓壅,閼南北簇法俱未得中。今有善蠶者一說南北之間,蠶少疏開窗戶屋簇之,則可蠶,多選于院內搆長,春草廈內制蠶,簇週以木架平鋪蒿梢布蠶于上用蓆泊圍護,自無簇病實良策也又有夏蠶秋蠶,夏蠶,自蟻至老俱宜涼。惟忌蚊蠅蟲、秋蠶。初宜涼,漸漸宜煖,亦因天時漸涼,故也簇與繰絲,法同春蠶,南方夏蠶,不中繰絲,惟堪線纊而已,凡繭宜併手忙擇涼處薄攤蛾自遲出免使抽繰相逼,恐有不及則有甕浥籠蒸之。法士農必用云繰絲之,訣惟在細圓勻緊使無褊慢節核麤惡不勻也,繰絲有熱釜冷盆之異。然皆必有繰車絲軠,然後可用熱釜要大置于釜上,接一杯甑添水至甑中八分滿甑中,用一板攔斷可容二人對繰也。水須當熱旋,旋下繭多下則繰不及,鬻損此可繰。麤絲單繳者、雙繳者,亦可。但不如冷盆所繰潔淨光瑩也。冷盆要大,先泥其外,用時添水八九分,水宜溫煖,長勻無令乍寒乍熱可繰。全繳細絲中等繭可繰雙繳比熱釜者,有精神而又堅韌也南北蠶繰之事,摘其精妙筆之于書,以為必效之法,業蠶者,取其要訣歲歲必得庶上以廣府庫之貨資下以備生民之纊帛。開利之源莫此為大。

元孟祺《農桑輯要》論蠶性曰:蠶之性,在連則宜極寒;成蟻,則宜極煖。停眠起宜溫大眠,後宜涼,臨老宜漸煖,入簇則宜極煖。

黃省曾曰:蠶之性,喜靜而惡喧。故宜靜室喜煖,而惡濕故宜版室。室靜可以避人聲之喧鬧,室密可以避南風之襲,吹室版可以辟地氣之蒸鬱。

《務本新書》曰:養蠶之法,繭種為先,今時摘繭一概併,堆箔上,或因繰絲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種罨壓熏蒸因熱而生。決無完好。其母病,則子病,誠由此也。今後繭種開簇時須擇近上向陽或在苫草上者,此乃強良好繭。

《農桑要旨》云:繭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

另摘出于通風涼房內,淨箔上一一單排日數既足其蛾自生免熏罨鑽延之,苦此誠胎教之最先若有拳翅禿眉、焦腳、焦翅、焦尾。熏黃赤肚無毛黑紋黑身黑頭先出,末後生者揀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勻稀布于連上。擇高明涼處置箔鋪連箔下地須灑掃潔淨蠶連厚紙為上,薄紙不禁浸浴候蛾生足移蛾下連屋內一角空處豎立柴草散蛾于上。至十八日後,西南淨地掘阬貯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免,禽蟲傷食蓋有功于人理當如此。

《農桑旨要》云:將蛾作三阬埋種田地內,能使地中數年不生刺芥。

《士農必用》曰:蠶事之本,惟在謹于謀,始使不為後日之患。蠶眠起,不齊由于變生之不一變,生之不一,由于收種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謹于謀,始又曰取簇中腰東南明淨厚,實繭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用。次日以後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為一等輩,各干連上寫記。後來下蛾時各為一等輩二日相次,為一輩猶可次三日者,則不可為將來成蠶,眠起不能齊極為患害另作一輩。養則可。末後出者,名末蛾,亦不可用鋪連于槌箔上。雄雌相配,當日可提掇,連三五次至末時後款摘去雄蛾。

《務本新書》曰:深秋桑葉未黃,多廣收拾,曝乾搗碎于無煙火處,收頓春蠶眠。後用。

《士農必用》曰:桑欲落時捋葉。

未欲落捋傷,來年桑眼已落者。短津味泥封收固

至臘月內搗磨成麪。

臘月內製者能消蟲熱病,甕器內可多收飼蠶餘剩做牛料牛食甚美。

《務本新書》曰:臘八日新水浸菉,豆薄攤曬乾又淨。淘白米控乾以上,二物背陰處,收頓以備大眠起用,拌葉飼蠶。

《務本新書》曰:冬月宜收牛糞,堆聚春暖踏成墼子,曬乾苫起煙時,香氣宜蠶。

《士農必用》曰:臘月曝牛糞,春碾搥碎一半收起一半,用水拌勻杵築為墼。

《務本新書》曰:臘月刈茅草,作蠶蓐,則宜蠶。

《士農必用》曰:收黃蒿,豆鞂桑梢。

《士農必用》曰:修治苫,薦穀草,黃野草皆可。

《士農必用》曰:蠶具及繰絲器皿務要寬廣舂磨米麪。《黃省曾》曰:切桑之刀宜闊而利,其方筐之制縱八尺,廣六尺,其圓箔之造在盤門。張公橋有火箱。蠶自蟻而三眠用之。

《齊民要術》曰:修屋欲四面開窗,紙糊,為籬。收拾火器,蠶小時將牛糞墼子燒,令無煙移入龕內頓放如無壁龕等,止于槌箔四向約量頓火若寒熱不均後,必眠起不齊又今時蠶屋內素無禦寒,熟火止是旋燒柴薪,煙氣籠熏太甚,蠶蘊毒多成黑蔫。

《士農必用》曰:治火倉屋當中掘一阬,闊狹深淺量屋大小,阬周圍塼坯接壘高二尺長,粘泥泥了通計,深四尺,細碎乾牛糞阬底上鋪攤一層厚,三四指帶根節麤乾柴于糞上。鋪一層柴上又鋪糞一層,于柴空隙處築得極實糞柴相間,樁阬滿上復用糞厚蓋了約蠶,生前七八日糞上煨熟火,黑黃煙五七日于蠶。蛾生前一日,少開門出盡煙即閉了,其柴糞陷下已。成熟火。

蠶小喜煖怕煙,不可用生火又生火或驟或歇不能均勻,此火既熟絕無煙氣一兩月不減不動,便如無火用柴枝剔撥便煙氣熏騰也。上必壘高二尺者欲使火氣上騰至室中,散布均勻又防夤夜人行誤陷入也。

其屋乾透其壁皆,煖黑婆等諸蟲,盡熏了牛糞熏屋大宜蠶也,糊窗窗上故紙卻用淨白紙替換每一窗上嵌四大捲窗。

《士農必用》曰:上下二箔上皆鋪切碎稈草中一箔用切碎搗軟稈草,為蓐鋪。案平勻仍須四邊留箔楂五七寸揉淨紙粘成一段,可所鋪蓐大鋪于中,箔蓐上

要旨云底箔須鋪二領蠶蟻生後,每日日高捲出一領曬至日斜復布于生。蠶箔底明日又將底箔撤出,曬曝如前番覆鋪藉使受自然陽和之氣。停眠起食然後徹去。

《務本新書》曰:清明將甕,中所頓蠶連遷于避風溫室酌中處懸掛穀雨日。將連取出通見風日,那表為裡左捲者卻右捲右捲者,卻左捲每日交換捲那捲罷依前收頓比及蠶生均避風日生發勻齊。

《要旨》云:清明後種,初變經和肥滿再變尖圓其中如春初柳色再變,蟻周盤其中如遠山色此必收之種也若頂平焦乾及蒼黃赤色便不可養,此不收之種也。

《士農必用》曰:蠶子變色,惟在遲速由己不致損傷,自變。

視桑葉之生以定變子之日,須治之三日,以色齊。為准農語云:蠶欲三齊子齊蟻齊蠶。齊是也。

其法桑葉已生。自辰巳間,于風日中,將甕內連取出舒捲提掇舒時連背向日曬,至溫不可至熱舒捲無度數,但要第一日十分中變灰色者,變至三分,收了,次二日,變至七分,收了。此二日收了後,必須用紙密糊封了,如法還甕內收藏,至第三日,于午時後,出連舒捲提掇,須要變至十分。

第三日,必須至午時後出連者,恐第一次先變者,先生螘也。螘生在巳午時之前,過午時便不生。

桑蠶直說曰:欲疾生者,頻舒捲捲之須虛謾欲遲生者少舒捲捲之須緊實。

《士農必用》曰:生蟻惟在涼煖知時,開掯得法,使之莫有先後也。其法變灰色已全,以兩連相合鋪于一淨箔上,緊捲了兩頭繩束,卓立于無煙淨涼房內。第三日晚取出展箔蟻不出,為上若有先出者雞翎掃去不用每三連虛捲為一卷放在新煖蠶。屋內候東方白將連于院內一箔上單鋪待半頓飯時移連入蠶,房就地一箔上單鋪少間,黑蟻齊生和蟻秤連記寫分兩。

《博聞錄》曰:用地桑葉細切如絲,髮摻淨紙上卻以蠶,種覆于上。其子聞香自下切不得以鵝翎掃撥。《務本新書》曰:農家下蟻多用桃杖番連敲打蟻下之後,卻掃聚以紙包裹秤見分兩布在箔上已後,節節病生多因此弊,今後比及蟻生當勻鋪蓐草煻火內燒棗一二枚,先將蠶紙秤見分兩次將細細摻在蓐上蟻要勻稀連必頻移生盡。之後再秤空連便知蠶蟻分兩依此生蠶,百無一損。今時謂如下蟻。二兩往往止布一蓆重疊密壓不無損傷。今後下蟻三兩決合勻布一箔又慎莫貪多謂如己。力止合放蟻三兩因為貪多便放四兩,以致桑葉房屋椽箔人力柴薪俱各不給因而兩失。

《士農必用》曰:下蟻惟在詳款稀勻,使不至驚傷,而稠疊蟻生既齊,取新葉,用快利刀,切極細,用篩子篩于中箔蓐紙上。務要勻薄,將連合于葉上,蟻自緣葉上,或多時不下,連及緣上,連背飜過,又不下者,並連棄了,此殘病蟻也。

一箔蓐上下螘三兩蠶至老可分三十箔,每螘一錢可老蠶一箔也。係長一丈,闊二尺之箔,如箔小可減螘下螘多則蠶稠為後患也。養蠶過三十箔者可更加下螘箔養蠶少者用筐可也蓐如前法。

《士農必用》曰:加減涼煖。

蠶成螘時宜極煖。是時天氣尚寒,大眠後宜涼。是時天氣已暄,又風雨陰晴之不測,朝暮晝夜之不同一,或失宜蠶。病即生,惟蠶屋得法則可以應蠶屋之制。周置捲窗中伏熟火謂如蠶,欲煖而天氣寒閉苫窗撥火則外寒不入,和氣內生若遇大寒,屢撥熟火不能勝,其寒則外燒糞擊絕煙置屋中四隅和氣自然熏蒸寒退,則去餘火蠶,欲涼而天氣暄閉火而捲苫窗則火氣內息而涼氣外入。若遇大熱盡捲苫,窗不能解其熱則去其窗紙上捲照窗下開風眼窗外槌下灑潑新水,涼氣自然透達熱退則糊補其窗閉塞風眼使其蠶。自初及終不知有寒熱之苦,病少繭成一室之功也。然寒不可驟加煖熱,當漸漸益火。寒而驟熱,則生黃軟等。

疾熱不可驟加風涼,當漸漸開窗熱。而驟風涼則變彊此又不可不知也。又正熱猛著寒,便禁口不食即用鏊子盛無煙熟牛糞,火用叉托火鏊于槌箔下往來,辟去寒氣,蠶自食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