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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十四卷目錄

 禮儀總部雜錄

禮儀典第十四卷

禮儀總部雜錄

尚書中候周公歸政於成王,太平制禮鸞鳳見。《春秋說題辭》:禮者,體也。人情有哀樂,五行有興滅,故立鄉飲之禮終始之,哀婚姻之宜朝聘之。表尊卑有序,上下有體,王者行禮得夫中和,禮得則天下咸得,厥宜陰陽,滋液萬物,調四時,和動靜,常用不可須臾惰也。

禮含文嘉禮者,履也。

禮稽命徵得禮之制。澤谷之中有赤烏、白玉、赤蛇、赤龍、赤木、白泉生出飲酌之使長壽。

禮之動搖也,與天地同氣、四時合信、陰陽為符、日月為明、上下和洽,則物獸如其性命。

汲冢《周書》:生之樂之,則母之禮也。政之教之,遂以成之,則父之禮也。父母之禮以加於民。

《管子·牧民篇》:國有四維,一曰禮。

《文子·道德篇》:文子問何謂禮,曰:為上則恭嚴,為下則卑敬,退讓守柔為天下雄,立於不敢設於不能,此之謂禮也。

《上禮篇》:老子曰:為禮者,雕琢人性,矯拂其情。目雖欲之禁以度,心雖樂之節以禮,趨翔周旋屈節卑拜,肉凝而不食酒,澂而不飲外,束其形內愁其德,鉗陰陽之和而迫性命之情,故終身為哀人。

《莊子·天運篇》:三王五帝之禮義法度,不矜於同而矜於治。故譬三王五帝之禮義法度,其猶柤梨橘柚耶。其味相反而皆可於口。故禮義法度,應時而變也。《尸子》:秋為禮。西方為秋。秋,肅也,萬物莫不肅敬,禮之至也。

《董子》:理者,天所為也。文者,人所謂之禮。禮者因人情以為節,文以救其亂也。夫隄者,水之防也。禮者,人之防也。刑防其末,禮防其本也。

《慎子》:禮從俗政,從上使,從君國。有貴賤之禮,無賢不肖之禮;有長幼之禮,無勇敢之禮;有親疏之禮,無愛憎之禮。

《荀子·勸學篇》:禮者、法之大分,群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

《天論篇》:水行者表深,表不明則陷。治民者表道,表不明則亂。禮者,表也。非禮,昏世也;昏世,大亂也。

《修身篇》:凡用血氣、志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辟違、庸眾而野。故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詩云:禮儀卒度,笑語卒獲。此之謂也。

《淮南子·齊俗訓》:夫水積則生相食之魚,土積則生自穴之獸,禮儀飾則生偽慝之儒。夫吹灰而欲無眯,涉水而欲無濡,不可得也。

禮者,體情而制文者也。

《揚子·問道篇》:或問德表。曰莫知作,上作下。請問莫知。曰:行禮於彼,而民得於此,奚其知。或曰:孰若無禮而德。曰:禮,體也。人而無禮,焉以為德。

《五百篇》:或問禮難以彊世。曰:難故彊世。如夷俟倨肆,羈角之哺果而陷之,奚其彊。或性或彊,及其名,一也。見弓之張兮,弛而不失其良兮。或曰:何謂也。曰:擏之而已矣。川有防,器有範,見禮教之至也。

《賈子》:禮者,禁於將然之前;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為至難知也。

《韓詩外傳》:在天者、莫明乎日月,在地者、莫明乎水火,在人者、莫明乎禮義。故日月不高,則所照不遠;水火不積,則光炎不博:禮義不加乎國家,則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

《大戴禮·本命篇》:禮象,五行也;其義,四時也。故以四舉;有恩、有義、有節、有權。

《鹽鐵論·誅秦篇》:夫禮讓為國者若江、海,流彌久不竭,其本美也。苟為無本,若蒿火暴怒而無繼,其亡可立而待。

《申韓篇》:河決若甕口,而破千里,況禮決乎。其害多矣。《白虎通·禮樂篇》:夫禮者,陰陽之際也,百事之會也。所以尊天地賓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

禮者,盛不足節有餘使,凶年不儉豐年不奢,貧富不相懸也。

有貴賤焉,有親疏焉,有長幼焉。朝廷之禮,貴不讓賤,所以有尊卑也;鄉黨之禮,長不讓幼,所以明有年也;宗廟之禮,親不讓疏,所以有親也。此三者行然後王道得,王道得然後萬物成。

《王褒服要記序》:古之制禮,其品有五:吉禮祭祀是也,凶禮喪葬是也,賓禮朝享是也,軍禮師旅是也,嘉禮婚姻是也。五者,民之大事,舉動之所由也。

《袁子·正書》:禮者,何也。緣人情而為之節文者也,嚴父愛親之情也,尊親敬長之義也。

《揚子·物理論》:禮者,履也,律也。義同而名異。五禮者,吉凶軍賓嘉也。

《中說·禮樂篇》:或曰:君子仁而已矣。何用禮為。子曰:不可行也。或曰:禮豈為我輩設哉。子不答,既而謂薛收曰:斯人也,旁行而流矣。安知禮教哉。有若謂先王之道斯為美。

《通典》:修贄類帝吉禮也,釐降嬪虞嘉禮也,群侯四朝賓禮也,征于有苗軍禮也,遏密八音凶禮也。自伏羲以來,五禮始彰。堯舜之時,五禮咸備。

《李氏刊誤》:九卿太常專掌禮樂,累代沿習不更其名。又春官氏主國之五禮,吉凶軍賓嘉也。寺有少卿博士,禮部有郎中員外,必慎選。儒學達於典禮者,足以咨訪大國禮範,豈有闕文。而代宗皇帝用顏真卿為禮儀,使真卿博通典式,曷不授以太常卿禮部尚書而使掌國禮。奈何禮儀以使為名,則何異於營田租庸者乎。前代所無我唐有之,必為後世之譏,宜亟去其名也。

吉凶賓軍嘉,是為五禮。婚姻屬之嘉嘉者,善也。今代每言婚姻,則曰佳期者,美也。婚姻之重所宜依經,若用為佳,實傷古義。

《大平御覽》:吉凶賓軍嘉,即五禮之目也。吉禮者,祭祀郊廟宗社之事是也;凶禮者,喪記之說年穀不登大夫去國之事也;賓禮者,貢獻朝聘之事是也;軍禮者,始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嘉禮者,好會之事起自伏羲以儷皮為幣,始制嫁娶,其後有冠鄉飲酒鄉射食耆老王燕族人之事是也。但前代象天,其禮質而略後代法地,其事煩而文唐虞之際,五禮明備,周公所制文物極矣。

《石林燕語》:天聖初,明肅太后垂簾欲被袞冕親祠南郊。大臣爭莫能得薛簡肅公,問即服袞冕。陛下當為男子拜乎,婦人拜乎。議遂格禮九拜,雖男子亦不跪,簡肅亦適。幸其言偶中,然天下至今服簡肅之抗論也。

國朝典禮初,循用唐《開元禮舊書》一百五十卷。太祖開寶中,始命劉溫叟、盧多遜、扈蒙三人補緝遺逸通以今事為《開寶通禮》二百卷,又《義纂》一百卷,以發明其旨且依開元禮設科取士。嘉祐初,歐陽文忠公知太常禮院復請續編,以姚闢蘇洵掌其事為太常。因《革禮》一百卷議者病,其太簡元豐中蘇子容復議,以《開寶通禮》及近歲詳定禮文,分有司儀注沿革為三門,為元豐新禮不及。行至大觀中,始修之。鄭達夫主其事,然當時亦無知禮舊人,故書成頗多牴牾,後亦廢。

《愛日齋藂抄》:太祖嘗問趙中令禮,何以男子跪拜而婦人不跪。趙不能對。遍訊禮官皆無知者,王貽孫祁公溥之子也。為言古詩長跪問故夫,即婦人亦跪也。唐太后朝婦人始拜而不跪,趙問所出,因以太和中幽州從事張建章《渤海國記》所載為證。大重之事具《國史·王貽孫傳》及它《雜說》、《葉氏燕語》正舉此,且云天聖初,明肅太后垂簾欲被袞冕親祠南郊,大臣爭莫能得薛簡肅公,問即服袞冕。陛下當為男子拜乎。議遂格禮九拜,雖男子亦不跪,貽孫之言蓋陋矣。簡肅亦不達,幸其言偶中,使當時有以貽孫所陳密啟者則亦無及矣。汪聖錫端明作《燕語》證誤,又云《漢書·周昌傳》呂后見昌為跪謝,周宣帝詔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臺皆俛伏,則其時婦人已不跪矣。故時有是詔云:始於則天非也;明肅乃謁太廟,非郊也;九拜有稽首有頓首,非皆不跪也。不跪雖有之,蓋拜之輕者耳。余觀歐公所為《簡肅墓志》及《湘山野錄》皆云后欲以袞冕謁太廟謂親祠南郊,誠《燕語》之疑,宜汪氏引《宋子·京謁廟賦》以證至程氏《攷古篇》,又因貽孫之說考,其詳云按後周天元靜帝大象二年,詔曰:縣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臺,皆俛伏如男子。據此詔特令於廟跪,則他拜不跪矣。張建章所著《武后》時,婦拜始不跪,豈至此始拜與廟朝跪禮而去之,而紀之不詳耶。周昌諫高帝,呂后見昌為跪,《戰國策》蘇秦過洛,其嫂蛇行匍匐,四拜自跪而謝。《隋志》皇帝冊后,后先拜後起,則唐以前,婦拜皆跪伏也。又《朱文公語錄》或問禮婦人吉拜,雖君賜肅拜,則古人于拜亦伏地。曰:古有女子伏拜者,乃太祖問范質之姪。古者,女子拜,如何。遂舉古樂府云長跪問故夫,以為古婦女皆伏拜,自則天欲為自尊之計,始不用伏拜。看來此說不然。樂府只說長跪問故夫,不曾說伏拜。古人坐地是跪。一處云:直身長跪,若拜時亦只俯手如揖,便是肅拜。故《禮註》云:肅俯手也。蓋婦人首飾盛多,如副笄六珈之類,自難以俯伏地上。古人所以有父母拜,其子亦有姑答拜者,蓋只跪坐在地。拜時易不曾相對拜,各有問當答拜亦然。大祝九拜肅拜但俯下手,今時傳云:古者不拜,故肅使者而已。文公舉貽孫之對為范果,當別有據,其論婦拜為詳矣。《鶴林玉露別記》文公之說云:古者男子拜,兩膝齊屈,如今之道拜是也。杜子美註:《周禮》奇拜以為先屈一膝,如今之雅拜即今拜也。古者婦女以肅拜為正,謂兩膝齊跪手至地而頭不下也,拜手亦然。《南北史》有樂府詩說婦人曰伸腰再拜跪問客今安否。伸腰亦是頭不下也。周宣帝令命婦相見皆跪如男子之儀,不知婦人膝不跪地,變為今之拜者。起於何時,程泰之以為始於武后,不知是否。而《項氏家說》則云:鄭氏註:《周禮》肅拜云:若今婦人撎安世,按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介冑之士不拜,故以肅為禮,以其不可折腰也。然則儀式持劍斂手回身,微作曲勢耳。鄭氏之所謂撎,蓋如此正今時婦人揖禮也。據鄭氏說,則婦人之拜不過如此,或者乃謂自唐武氏始尊婦人,不令拜伏則妄誕之甚矣。周天元時,令婦人拜特撎作男子拜,則雖一俗婦人亦不作男子之拜也。況古者男子之拜,但如今之揖,則婦人之拜,安得亦如今之伏今之男子以古男子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跪伏為稽顙之容;今之婦人亦以古婦人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拳曲作虛坐之勢。視古已加不得,謂之減矣。禮所謂女拜尚右手者,特言斂手向右,如孔子拱而尚右之,尚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子之尚左亦然。古跪自是一禮,以拜與伏皆不相干。此論尤詳於諸書,疑跪拜之制後周始變。後唐初,或因之武后,乃復其舊,然《王建宮詞》云:射生宮女宿紅妝,請得新弓各自張。臨上馬時齊賜酒,男兒跪拜謝君王。殿前鋪設兩邊樓,寒食宮人步打毬。一半走來爭跪拜,上棚先謝得頭籌。建太和中為陝州司馬,豈武后以後,婦拜猶跪,禮特行于宮,掖復齋漫錄,謂後周制令宮人廷拜為男子,拜引建前一詩,證之唐宮詞無預,後周故實也。

《老學菴筆記》:古所謂揖但舉手而已,今所謂喏,乃始於江左諸王。方其時,惟王氏子弟為之,故支道林入東見王子猷。兄弟還,人問諸王何如。答曰見一群白項烏,但聞啞啞聲,即今喏也。

《齊東野語》:南人尚左,北人尚右,或問孰為是因攷其說於此。與有識者,訂之檀弓。鄭氏註云: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老子亦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河上公註:方生位也,右陰道也。《禮正義案》:特牲少牢吉祭皆載右胖,士虞禮凶事載左胖。吉祭載右胖,從地道尊右凶事載左胖,取其反吉也。《老子》又曰: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河上公註:卑而居陽,以其不專殺;尊而居左,以其主殺也。吳世傑《漢書》刊誤云:凶事尚右。孔子有娣之喪之事也,禮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註謂車上貴左,乘車則貴左;兵車則貴右。乘車君在左,御者在中;兵車君在中,御者在左。少儀論乘兵車云軍尚左。疏云軍將尊尚左。按《老子》,上將軍處右,偏將軍處左,非指車同言也。《左傳》:韓厥代御居中。杜註:自非元帥御皆在中,將在左,乃知兵車。惟君及元帥然後尚右,其餘軍將亦尚左而已。按古人主當阼以右為尊,而遜客而已,居左則左,非尊位也。後世以左為主位而貴不敢當,則以左為尊也,如魏無忌迎侯生而虛車左,何也。地道陰道尚右,故後世之祀以右為上。今宗廟亦然。人家門符左神荼右鬱壘。《張平子賦》亦云:守以鬱壘,神荼副焉。《左傳》載: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天子所左,寡君亦左之。則以右為助之重且大者。漢右賢左戚,他如左官左遷,又以左為輕,或謂左手足不如右強,故論輕重者,必重右輕左。

《清波雜志》:男子施敬於婦女,男一拜,婦答兩拜,名曰夾拜,古禮也。今則不然。古之男女皆跪,詩曰長跪問故夫,或問婦跪如何。嘗聞海上之國,僧尼婦人皆作男子拜,拜尚不以為異,則跪宜有之。

《鄰幾雜志》:君實又說夾拜,今陝府村野婦人皆如此。男子一拜,婦人四拜。男子一拜,城外則不然。

《春明夢餘錄》:成周盛時,以《周禮》持世。凡其所以建國而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者,皆謂之禮。不徒以祭祀、燕享、冠婚、賓射以為禮也。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治典為先而典禮僅居其一,然其書不謂之治而謂之禮。秦漢以來,凡所以為治者,謂之政特以施於郊廟朝廷學校而有節文儀則者,則謂之禮。三代以前,以禮為治天下之大綱;三代以後,以禮為治天下之一事。古今治效有隆污之異者,以此夫子遺經,皆經諸儒校定,獨禮無成書。朱子於寧宗四年,致仕家居,始修禮書,名曰《儀禮經傳》。通解其書大要,以儀禮為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諸義各綴其後,其見於他篇。及他書可相發明或附義于其外,如弟子職保傅之屬,又自別為一篇以附其類,其目有家禮、鄉禮、學禮、邦國禮、王朝禮、喪禮、祭禮、大傳、外傳。其大體已具者,蓋十七八。先是草奏欲乞修三禮,曰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輯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通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採其虛文以供應舉。至於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實而立文者,則感幽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耳,學臆斷而已。臣昔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于本經之下,且列注疏。諸儒之說,略有端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就祕書省關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十餘人,踏逐空閑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可以興起廢墮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異時可為聖朝制作之助,則斯文幸甚。會去國不及上,朱子修禮書時已年六十有八。越三年而先生捐館舍書迄未完,門人黃幹楊復補喪祭二禮以成書。先儒言後之言禮者,不至棄經而任傳違本而逐末,賴有此書。

臨川吳文正澄著《三禮考今》,其書考《周官》以正六典。以大司徒之半,補冬官之闕,蓋取陳氏俞氏之論也。以儀禮為經禮記為傳,蓋取朱子之論也。其言曰因朱子所分禮章重加倫紀,其經後之所記依經章次秩序,其文不敢割裂,一仍其舊附於篇終,其十七篇。次第並如鄭氏,本更不間以他篇,庶十七篇。正經不至雜揉,二戴之記中有經篇者,雜之為逸,經禮各有義則經之傳也。以戴氏所存兼劉氏所補,合之而為傳,正經居首,逸經次之,傳終焉,皆別為卷而不相紊。此外悉以歸諸戴氏之記朱子所輯,及黃氏喪禮楊氏祭禮亦參伍,以去其重複名曰朱氏記而與二戴為三凡。周公之典,其未墜於地者,蓋略包舉而無遺造化之運不息,則天之所秩未必終古而廢壞有議禮制度考文者,出所損所益,百世可知也。

朱文公居母憂,自始死以至祥禫參酌盡變,因著成器葬祭禮,又推之冠婚而成編,曰家禮。冠禮則多取司馬氏,婚禮則參司馬氏。程氏喪,本司馬氏後,又以禮部侍郎高閌抑崇之書為最精,多采用焉。書成,一侍子竊之亡去,文公沒而其書始出,自敘曰三代之禮。其宮廬器服出入起居之制節,皆已不宜於世世之君子。有意乎禮或違其本而務其末,緩其實而急於文,苦其難而不能舉其要也。其困於貧窶者,尤患其終不能及於禮熹之愚,蓋兩病焉。是以獨究古今之禮,少加損益為一家之書,其大體之不可變者,則以謹名分崇愛敬為之本。至其施行之際,則又略浮文敷本,實以附於孔子從先進之意,誠得與同志之士熟講,而施行之古修身齊家之道,慎終追遠之心,庶猶可得復見而國家崇化導民之意,或其有小補云。

《禮樂合編》:鄭元云:襄陵之浸修隄防以制之覂駕之,馬設銜,策以驅之,故乃上法圓象,下參方載,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何休云:怠慢於禮,則政無車,無車則政不行。

黃憲云:童子變孟賁之意,孟賁怒之。童子操刃與孟賁戰,童子必不勝。孟賁怒而童子修禮盡敬,孟賁不忍犯也。

顏師古云:執禮者,必以吉凶軍賓嘉為次。今則以嘉賓次吉軍凶後賓庶乎。義類相從終始無黷。

《孔疑達傳》:禮主治貴,故不制庶人之禮。若有事則假士禮,非禮之正也,權也。

極大為太未分為一,上下異位曰分,動靜相生曰轉,推遷不一曰變,屈伸有常曰列,聖人制禮皆本於此法。天地則有尊卑貴賤之等法,陰陽則有吉凶刑賞之事。法四時則有歲月久近之差,法鬼神則有報本反始之誠。

地有廣狹,則入有多寡,禮必因地以為倫類。廣者,禮備;狹者,禮降也。年有上下則人有豐嗇,禮必因時以為厚薄。年豐,禮厚;年凶,禮薄也。

天地有尊卑之勢,聖人法之以制君臣之禮。山澤有卑高之勢,聖人法之以制貴賤之禮。陰陽有動靜之殊,聖人法之,以制經禮之大,曲禮之小。

《歐陽修論》:俗禮遭秦變古,後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號位序,國家制度、宮車、服器,一切用秦。其朝夕從事,則以簿書獄訟兵食為急,曰此為政也,所以治民時。出而用之郊廟、朝廷,曰此為禮也,所以教民。此所謂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蔡襄云:冠婚喪祭,禮之大者。冠禮,今不復議,婚禮,無復有古之遺文,而喪禮盡用釋氏獨三年日月,則類古矣。

司馬光云:君子大復古重變古,以聖人因時制宜各有法象,意義不可私智更也。用步卒而車戰法亡,開阡陌而井地法亡,建郡縣而封建法亡。以日易月而通喪之禮廢,從事鞍馬而轡軾之儀絕,參以胡服而冕黻不復用,尚以盃案而簋席不復施,大抵視便利為安。日趨苟簡,凡所施設,是今非古,如宣帝所謂漢家自有制度,可勝嘆哉。

王安石云:知禮貴知禮之意,而荀卿盛稱法度節奏之美,至於言化則以為偽也,亦烏知禮意哉。故禮始於天而成於人,知天不知人則野,知人不知天則偽。聖人惡其野而疾其偽,以是禮興焉。今荀卿以為聖人,化性而起偽,不知天之過也。

為禮者,必詘其放傲之心,逆其嗜慾之性,莫不欲逸而為尊者。勞莫不欲得而為長者,讓夫民於此,豈皆有樂之心哉。患上惡己而隨之刑也。荀卿以為特劫之法度之威為之於外耳,此亦不思之過也。

《程子》:聖人非不知箕踞而坐不揖,而入便人情適四體之安也。將必使之回翔,容與不可馳驟。上自朝廷,下至於民,其衣以黼黻文章,其食以籩豆簠簋,其耕以井田,其進取選舉以學校,其治民以諸侯,嫁娶死喪莫不有法嚴之。以鬼神重之,以四時使民自尊而不輕為姦,故曰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也。

禮者,人之規範守禮,所以立身也。

禮之本出於民之情,聖人因而利導之耳;禮之器出於民之俗,聖人因而節文之耳。

行禮不可全泥古,須當視時之風氣。

《張子》:禮者,聖人之成法。

觀會通以行典禮,此則真義理也。行典禮而不達會通,則非時中。

進人之速,無如禮學。

禮者,理也。知禮則能制禮。

學者行禮,時人以為迂彼,以為迂在,我乃是捷徑。《蘇軾論》:秦始皇、周公、孔子區區於升降揖讓間,丁寧反覆而不敢失墜者,世俗所謂迂闊而不知聖人之權,固在此也。帝王相承而不敢破,秦始皇以詐力并諸侯,決壞聖人之籓籬而以利器明示天下,天下惟知求生避死之具而以禮為無用贅龐之物,其意以為生之無事乎。禮也。苟生之無事乎。禮凡可以得生者,無所不為矣。嗚呼。此秦之禍至今未息歟。

胡寅云:禮也者,人之急也,可終身蹈不可須臾離也。須臾離,則慆慢之行臻焉;須臾忘,則慆慢之心生焉。況無禮而可以始終乎。

文公正義禮不可駭俗,但不出戶庭,親行之可也。匏有苦,葉不可食;濟有深,涉不可渡;禮有禁,法不可越。

時豐則禮隆,時儉則禮殺。遭時制宜不可無禮。考索觀周之治文武,成康之世上下輯睦,頤指如意,則文之振也。昭穆而下王室日衰,下多離叛,則文之不振也。是以序詩者,以君臣上下動無禮文為幽王之亂,以天下蕩蕩無紀綱文章為厲王之亂。

文者,古先聖王經世之道也。上古洪荒,斯人禽獸草木如也。聖人為之紀綱法度典章禮樂以維持之,使父子君臣夫婦兄弟莫不得其正,故謂之文。

《聖學格物通》:湛若水曰:宋儒司馬光云:禮之為用大矣。用之於身,則動靜有法而百行備;用之於家,則尊卑有別而九族睦;用之於鄉,則長幼有倫而風化美;用之於國,則君臣有敘而政治成;用之於天下,則諸侯賓服而紀綱正。臣謂禮也者,理也。人君必先體天理於心以為之本,而後由中應外篤近舉遠,莫非禮之用矣。

禮者,體也,與道為體者也。禮存則道存,道存則國存;禮亡則道亡,道亡則國亡。是故先王之教務焉。聖祖以禮為人道之紀綱,又曰國之防範,蓋深有見於是而鑒元氏之失矣。今重熙累洽之世議禮而奉行之者,可不謹哉。

禮之為物也,聖人之所以飾人之情,而閑其邪僻之具也。其文物制度,皆因民以為節,而為大防而已。是禮者,理也。必聖人在上,心純乎天理。故制為禮法致臣民於治化之中也。元入主中國,先王之禮法教化蕩然矣。是以官民輕玩,以至僭亂踰越,貴賤等混,上下分乖,莫有甚於此時也。天生皇祖,為中國禮樂綱常之主,復乎古而變乎今,命儒臣歷考舊章,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冠婚喪祭之儀、服舍器用之制各有等差,著為成書,使頒行遵守。貴賤之等於是而嚴也,上下之分,於是而正也。先王之禮教,於是而復明也。是固斟酌損益,以扶植萬世常行之道。但承平日久,民心漸玩,僭踰之風,尚不能無也。申明舊制,防其漸而遏其流,則治平之休,垂於無疆矣。《日知錄》:宋世典常不立政事,叢脞一代之制,殊不足言。然其過於前人者數事,如人君,宮中自行三年之喪,一也;外言不入于梱,二也;未及末命即立族子為皇嗣,三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四也。此皆漢唐之所不及,故得繼世享國至三百餘年。若其職官軍旅食貨之制冗雜無紀,後之為國者並當取以為戒。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則為長跪,首至手則為拜手,手至地則為拜首,至地則為稽首,此禮之等也。君父之尊必用稽首拜而後稽首,此禮之漸也,必以稽首終此禮之成也。今《大明會典》曰後一拜叩頭成禮,此古之遺意也。

古人以稽首為敬之至,《周禮》太祝辨九<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885-18px-GJfont.pdf.jpg' />,一曰稽首。註: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禮。《禮記·郊特牲》: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伯享晉公子重耳公賦。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襄公三年,盟于長樗,公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懼矣。二十四年,鄭伯如晉。鄭伯稽首,宣子辭。子西相曰:以陳國之介,恃大國而陵虐於敝邑,寡君是以請罪焉。敢不稽首。哀公十七年,盟于蒙。齊侯稽首,公拜,齊人怒。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國語》:襄王使召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執玉卑,替其贄也;拜不稽首,誣其上也。替贄無鎮,誣王無民。可以見稽首之為重也。自敵者,皆從頓首。李陵報蘇武書稱頓首。

陳氏《禮書》曰:稽首者,諸侯於天子,大夫士於其君之禮也。然君於臣,亦有稽首。書稱太甲稽首於伊尹,成王稽首於周公是也。大夫於非其君,亦有稽首。《儀禮》: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勞介,介再拜稽首,是也。蓋君子行禮於其所敬者,無所不用其至,則君稽首於其臣者,尊德也。大夫士稽首於非其君者,尊主人也。春秋之時,晉穆嬴抱太子頓首於趙宣子,魯季平子頓首於叔孫,則頓首非施於尊者之禮也。

《禮書》:以頓首為首頓於手而已。

《荀子》言: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顙。似未然古惟喪禮始用稽顙,蓋以頭觸地,其與稽首乃有容無容之別。

今表文皆云稽首頓首,蔡邕獨斷。漢承秦法,群臣上書皆言昧死,言王莽盜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百拜字出《樂記》。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計一席之間,賓主交拜近至於百。註云:壹獻士飲酒之禮,百拜以喻多是也。

徐伯魯曰:按鄉飲酒禮無百拜,此特甚言之耳。

若平禮,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於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禮至末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大明會典》:四拜者,百官見東宮親王之禮。見其父母,亦行四拜禮。其餘官長及親戚朋友相見,止行兩拜禮。是四拜,唯於父母得行之。今人書狀動稱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禮。唐李涪刊誤曰:夫郊天祭地止於再拜,其禮至重尚不可加。今代婦謁姑嫜,其拜必四。詳其所自,初則再拜,次則跪獻衣服。文史承其筐篚,則跪而受之。常於此際,授受多誤,故四拜相屬耳。《戰國策》:蘇秦路過雒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此四拜之始,蓋因謝罪而加拜,非禮之常也。

黃庭經十讀四拜朝太上,亦是加拜。

今人上父母書用百拜亦無理。若以古人之拜乎,則古人必稽首,然後為敬,而百拜僅賓主一日之禮,非所施於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則天子止於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過猶不及。明知其不然而書之,此以偽事其親也。洪武三年,上諭中書省臣曰:今人書劄多稱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於是禮部定儀。凡致書於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復。敵己者稱奉書奉復,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曰家書敬復,尊長與卑幼則曰書付某人。

九頓首出《春秋傳》,然申包胥元是三頓首,未嘗九也。杜註:無衣三章,章三頓首,每頓首必三,此亡國之餘,情至迫切而變其平日之禮者也。七日夜哭於鄰國之庭,古人有此禮乎。七日哭也,九頓首也,皆亡國之禮也,不可通用也。

韓之戰秦獲晉侯,晉大夫三拜稽首。古但有再拜稽首,無三拜也。申包胥之九頓首,晉大夫之三拜也。《楚語》:椒舉遇蔡聲子降三拜,納其乘馬,亦亡人之禮也。

《周書·宣帝紀》:詔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後代變而彌增,則有四拜。不知天元自擬上帝,凡冕服之類十二者皆增為二十四,而笞棰人亦以百二十為度,名曰天杖,然未有四拜。

古人之坐以東向為尊,故宗廟之祭、太祖之位,東向即交際之禮,亦賓東向而主人西向。

《漢書註》:如淳曰:君臣位南北面。賓主位東西面。

《新序》:楚昭奚恤為東面之壇一。秦使者至,昭奚恤曰:君客也,請就上位。是也。《史記·趙奢傳》言:括東向而朝,軍吏。《田單傳》言:引卒,東鄉坐,師事之。《淮陰傳》言:得廣武君,東鄉坐,西鄉對,師事之。《王陵傳》言:項王東鄉坐陵母。《周勃傳》言: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責之:趣為我語。《田蚡傳》言:召客飲,坐其兄蓋侯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撓。《南越傳》言:王太后置酒。漢使者皆東鄉。《漢書·蓋寬饒傳》言:許伯請之,迺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樓護傳》言:王邑父事護。時請召賓客,邑居樽下,稱賤子上壽。坐者百數,皆離席伏,護獨東向正坐,字謂邑曰:公子貴如何。《後漢書·鄧禹傳》言: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桓榮傳》言: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天子親自執業,此皆東向之見於史者。《曲禮》: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自西階而升,故東鄉自東階而升,故西鄉而南鄉特其旁位如廟中之昭,故田蚡以處,蓋侯也。

孝文紀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註:賓主位東西面,君臣位南北面,是時群臣至代邸上議,則代王為主人,故西鄉。《舊唐書》:盧簡求子汝弼為河東節度副使。府有龍泉亭,簡求節制時手書詩一章,在亭之西壁。汝弼復為亞帥,每亭中讌集,未嘗居賓位,西向俛首而已。是唐人亦以東向為賓位也。

古人席地而坐,西漢尚然。《漢書·雋不疑傳》: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濱,聞慕公子威名舊矣。是也。古人之坐,皆以兩膝著席有所敬。引身而起則為長跪矣。《史記·范睢傳》言:秦王跽而請,秦王復跽而褚先生補。《梁孝王世家》:帝與梁王俱侍坐太后前。太后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其義一也。帝跪席舉身曰:諾。是也。《禮記》:坐皆,訓跪。《三國志註》引《高士傳》言:管寧嘗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其榻上當膝處皆穿,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