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8

卷71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一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三十五

皇清〈康熙二則〉

禮儀典第七十一卷

喪葬部彙考三十五

皇清

三康熙二十六年

《大清會典》

孝莊文皇后喪儀:

皇上至德純孝,侍奉

聖祖母太皇太后三十餘年,孺慕色養,盡誠致敬,慈顏有喜,克享耆齡。自

太皇太后聖體違和,

皇上朝夕虔侍,遍檢方書,

親嘗湯藥,渙恩釋罪,步禱

泰壇,晝夜席地而坐,目不交睫,衣不解帶。及

慈馭上賓,

皇上悲哀勞瘁,水漿不御,號慟不輟。諸王大臣合詞

上請節哀,

慰諭報聞,

至性肫篤,不容自已。至欲行三年喪禮,諸王文武大

小各官,及太學生徒,各具疏陳不可。

上意堅不可回,群臣復固執以請章,數十上,乃不獲。

已,勉順輿情,然釋服後,仍在

偏殿服布素,衣履不解如初時。迨奉移

梓宮至郊園,

上步送慟哭,每舁校更番,輒哀號跪伏。至

龍輴載發,

上每日必步隨數里,扶掖不離左右,朝夕饋奠,哀毀

無異初喪。是以神明感格,靈雨灑塗。及乎

山陵事竣,

隆號既薦,祔

廟已行,頒

詔賜賚,諸凡慎終之典,備極哀榮,而

皇上孝思不匱,追慕不忘。此自古史冊記載所未曾

有,中外臣民所共聞見。雖欲抒寫揚扢,莫能述其萬一者也。謹據各部院衙門所載,舉其應入會典者,開具於後。

康熙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上以

太皇太后不豫,詣

慈寧宮問安。嗣後,日在

左右躬親侍奉,竭誠默禱於

宮中。

遣官詣各寺廟,進香祈禱。二十七日,又

諭刑部:現監重犯,概予減等,以祈

太皇太后遐算。二十九日,

太皇太后疾漸劇,

上憂慮益切,欲躬禱

郊壇。乃親製祝文,詞旨懇篤,至有願減臣齡,以增慈壽語。諸臣皆伏地感泣。十二月初一日,

上率王以下文武各官,自

宮中步詣

天壇祈祭,〈如躬禱常儀〉讀祝版。時

上涕泗交頤,陪祀諸臣無不感泣。祭畢,

上還,仍在

慈寧宮侍疾。是日,

太皇太后疾少瘳。初十日,內閣部院諸臣以

上勞瘁過甚,疏請還宮少休。不允。十二日,王等內大

臣侍衛及部院堂官至

慈寧宮門,跪奏:

上自

太皇太后違豫以來,寢食捐忘,憂勞日甚。請

上間一還宮,稍為休息。

上諭:

太皇太后病勢漸覺沉篤,朕心憂灼,片刻難離。亦不允。

二十五日,

太皇太后崩。

上擗踊哀號,呼天搶地,哭無停聲,水漿不入口。

大行太皇太后遺誥,親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

侍衛等,在

永康左門外齊集。未入八分公以下、及文武大小

各官,在

午門外齊集。大學士捧

遺誥置慈寧門內黃案上,王等齊集畢,大學士由黃案上

遺誥授禮部堂官,跪受,興,捧出

永康左門外,置黃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親王以

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侍衛等,行三跪九叩頭禮。〈已下俱不贊〉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禮部堂官由黃案上捧

誥,置雲盤內,授禮部官,跪受,興。黃蓋御杖前導,至

午門外,置層臺案上,張黃蓋。未入八分公以下,及

文武大小各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畢,禮部官捧

誥置龍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黃蓋御杖等前導,由

大清門出至,禮部月臺所設案上,禮部官行三跪

九叩頭禮。刊刻,遣官頒行天下。是日,鹵簿全設。

皇太后、

皇上、

皇太子、皇子、

妃等、公主等,俱成服。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齊集

永康左門外成服。內府官員等齊集於

永康左門內成服。公主、和碩妃以下、縣君、奉恩將

軍恭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於

永康右門外成服。

內三旗大小各官、差役、護軍、撥什庫、渾托和下食糧男婦,俱成服。

每日三次奠獻時,

上親奠酒行禮。齊集王以下大小各官、公主、妃以下

命婦等,俱隨行禮。

初喪三日內,每日哭臨三次。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大學士等及外藩王以下、公以上、至戚台吉等,禮部、工部、理藩院堂官,入

永康左門,至

慈寧門內丹陛上排立,哭臨。未入八分公以下、侍

衛、滿漢文武大小各官,在

永康左門外哭臨。

漢文武官,由鴻臚寺分派,隨旗哭臨。內府官員等在

永康左門內哭臨。公主、和碩妃等及內府命婦,入慈寧門內西傍哭臨。世子妃以下、奉恩將軍恭人

及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在

永康右門外哭臨。其公主、王妃以下及命婦,每日

早齊集,至晚俱退。

進紫禁城時,貝子夫人以上乘馬,公夫人以下步行。其從役,親王妃准隨七名,世子郡王妃六名,貝勒夫人五名,貝子夫人四名,入八分公夫人三名,未入八分公夫人及一品命婦各二名,二品以下命婦各一名。公主以下乘馬、步行及從役名數,各依妃等品級。其齊集處,設有蓆棚。第四日,諸王、貝勒、貝子、公、內大臣侍衛、大學士、學士等,

上三旗都統、副都統等,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

塔布囊等,每日哭臨三次。文武大小各官,每日哭臨二次,凡二十七日。〈自初喪日為始〉親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於

梓宮未發引時,在

永康左門外齋宿。發引後,在

午門外齋宿。未入八分公以下、部院各官并閑散

各官,二十七日內,俱在

午門外齋宿。外藩王等,每日哭臨畢,各歸寓邸。

舊制,宗室公以上服素帛,今以

上自持麤布服,乃俱改用布。王以下各官,不嫁娶,不

作樂,齋戒二十七日。軍民人等摘冠纓,婦女去首飾,各齋戒二十七日。在京寺觀,各聲鐘三萬杵。各部院衙門文移,俱用藍印,惟題本用硃印。

詔旨藍筆批答。

凡儀仗,每日陳設二次,至月滿止。遇祭期,仍設。凡外藩公主、王妃等至京,即入

永康右門,詣

梓宮前哭臨。王以下、台吉以上至京,理藩院導入

永康左門,在

慈寧門外行三跪九叩頭禮,立於東傍哭臨。其外

藩公主王等,在二十七日內至京者,令成服。除服後至京者,男摘冠纓,婦女去耳環,各三日而止。

遣侍衛二員,頒

遺誥於朝鮮國。至日,令遵例制服。其在京朝鮮等國

使臣,工部造給孝服,免其齊集。

凡罷黜宗室,覺羅官員,仍給孝服。原品休致文武大臣,及八旗候補文武各官,俱給孝服。

凡請假丁憂,終養,四品以上漢文官,俱令來京詣

梓宮朝謁。禮畢,即回。

禮部以致祭品式奏請,

上諭:孝務自盡其心,不在儀物多寡。所用致祭品式,

俱照

世祖往例。二十九日,行常祭禮。王以下大小各官、外藩

王等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如常儀。讀祝官捧祭文,禮部堂官後隨,由

永康左門入

慈寧門,至宮簷下西傍,設於案上。內府官陳設祭

品畢,讀祝官捧祭文,跪。

皇上跪,哀暫止。眾皆跪。讀文畢,

上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眾隨行禮。畢,興,舉哀,撤祭。

王以下皆出,讀祝官捧祭文,禮部堂官前導,由中門出奉安燎位畢,眾皆退。

凡祭日,遣王妃等捧衣至燎位,並奠酒三爵,眾隨行禮。

上自

太皇太后寢疾以來,晝夜侍奉,不遑少休,

天顏清減。遭喪之後,哀痛過切,

聖容癯瘠益甚。諸王群臣惶懼,合詞疏請節哀,報聞。

外藩王等亦奏請節哀。

上慰諭之,仍哭踊不已。諸王大臣,以除夕,請

上暫還宮。不允。

康熙二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七年正月朔,諸王大臣以元旦

令節,再三奏請節哀還宮。

上仍不允。惟令王以下輟哭一日。初二日,

諭內三旗命婦等,日輪一旗,分班入臨。初五日,先是上諭:朕八歲,

皇考世祖章皇帝賓天。十一歲,

皇妣慈和皇太后崩逝。茲遭大故,回思早喪怙恃,益增

哀疚。今欲獨持服二十七月於宮中,少慰罔極之痛,幾政不政曠廢。諸王大臣感悚,合奏:帝王之孝,與臣民不同。自古人主,無不以日易月,願

皇上仰遵

遺誥,守易月之典。不聽。諸王大臣又奏:祭為吉禮,必

於除服之後。若使

郊廟神靈少有弗歆,

大行太皇太后之靈,亦必不安。

皇上獨持服宮中,非君民一體之義。如中外一體持

服,停止祭祀、音樂、嫁娶,有妨生業。

上謂:朕意已定,仍斷來章。於是諸王、貝勒、貝子、公等

文武群臣,公疏跪奏於

慈寧門。復不聽。還其疏。諸王大臣往復數次敦請,

上意益堅。內閣九卿、翰林詹事、六科、各道御史,或公

疏,或特奏,力陳不可。已而國子監官率監生五百餘人,伏

闕上書,請遵

遺誥,從廷議。諸王大臣免冠叩首固請。

上不得已,乃勉從眾請,猶欲持服百日。諸王大臣復

固請,乃已。初八日,

諭禮部,恭議上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復

諭:

太皇太后升遐未久,祭文內不書

徽號,遽易

尊諡,朕心深為悲痛。俟奉安

寢園後,始稱

尊諡以祭。初九日,行啟奠禮,致祭,齊集,讀文,奠酒,行禮,

與常祭同。十一日,奉移

梓宮至朝陽門外

殯宮。先是,欽天監擇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

引,

上嫌為期太速。諸臣以舊制,喪事不令踰年。

上諭:朕殊不避忌。如果有所忌,朕躬當之,否則虛誕。

其令後人曉喻,以朕為法。遂令另擇吉,於正月十一日發引。是日,儀仗全設。奉安全載

徽號冊寶於綵亭內,校尉舁舉在曲柄傘前行,王以下、

貝子以上年高者,及外藩至戚王以下、台吉以上年高者,於

武英殿前齊集。以上齊集王等及公主子孫,俱在

梓宮近處隨行。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內大臣侍衛、

外藩王以下、塔布囊以上,於東華門外分翼齊集左翼。民公以下大小各官,於紅廟處齊集右翼。民公以下大小各官,於燈市口齊集。至期,焚紙錁,

上奠酒三爵,悲哀益切,稽顙痛哭,環抱

梓宮不已。近臣再四懇勸,始移

梓宮啟行,由雍和門過協和門,出東華門、東安門,至

朝陽門外,所過門、橋,遣大臣奠酒三爵。

上欲步送

梓宮,預斷車靷。諸臣不知,尚固請乘輿,見靷斷,不敢

復言。

上於

梓宮前步行,沿途哭不停聲。

梓宮每更舁校時,輒跪道左哀慟。

皇太后妃等預往

殯宮候,慈寧宮人及所派內府婦女,俱於

梓宮後隨行。〈轎車俱用黑幃〉王以下官員,齊集者,各候梓宮至,舉哀,跪迎,隨行,哭送。漢文武大小各官,先期

殯宮牆外齊集,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內府官員等,在豹尾鎗後隨行。公

主、王妃以下及大臣命婦,先至二門外分翼排立,

梓宮至,舉哀,跪迎。執事各官隨

梓宮進奉安畢,內府官捧冊置

梓宮左,捧寶置

梓宮右,焚紙錁。

上奠酒三爵,號泣良久。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

及大臣命婦,俱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上居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旁,不還宮,三日始設褥。每日三次

上食時,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於

梓宮前舉哀。

十三日,行初次大祭禮,儀仗全設。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外藩王等,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讀祝官捧祭文,跪,

上跪,眾皆跪。讀文畢,

上奠酒三爵,痛哭盡哀,眾皆隨行禮,舉哀。畢,讀祝官

捧祭文至燎位,奠酒三爵,眾皆退。次日,復祭。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諸王大臣屢請回宮,

上乃還幕,居於乾清門外之左。十七日,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每日三次舉哀。

二十一日,行大祭禮。

上奠酒,致祭,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與初次大祭

同。是日,滿二十七日。

皇太后及妃等,俱於坐處,分撥命婦釋服。

皇上率

皇太子、皇子詣

梓宮前,行三跪九叩頭禮。俱分撥內大臣釋服。公主、

王妃等在院內原位,排立,俟捧衣至,跪,舉哀。候過,興,隨後行。王以下各官,預出大門外分翼排立,入八分公夫人以下、大臣命婦出角門,在燎位兩傍排立,候捧衣至燎位,眾俱跪,奠酒時,俱隨跪叩頭,興,各釋服。

上憫念

大行太皇太后姻戚,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以大行太皇太后遺留白金幣帛,分別親疏頒賞,命於梓宮前謝恩。次日,復祭。

上率王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畢,乃還居於

乾清門內偏殿,仍服布服,衣履不解。二十四日,

上見

皇太后哀痛勞瘁,

慈顏瘦減,遣大臣太監,奏請:滿月致祭時,

皇太后不必親往。

皇太后不允。

外藩王等因喪事,進獻馬匹等物如例。

上特加軫念,令各減數。王以下、公以上納馬三匹,台

吉以下納馬一匹。

二十五日,行滿月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鎮國將軍以上、民公以下、

滿漢文武三品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鎮國將軍夫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舉哀,奠酒,致祭,行禮如常儀。畢,

上還。

嗣後,

上常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上食,舉哀。或還偏殿,或居殯宮側,

越日乃還。每遇滿月致祭,清明致祭,

上親詣奠酒,王以下齊集,舉哀,致祭,行禮與初滿月

同。

四月初三日,行百日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大小各官、外藩王等及公

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如大祭儀。

初五日,行啟行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鎮國將軍及內大臣侍衛、

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上,並內府官員公主、王妃以下、鎮國將軍夫人及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命婦以上,並內府官命婦,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如大祭儀。

初七日,由

殯宮奉移

梓宮啟行,儀仗全設。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在土城

關外大路南齊集。內大臣侍衛及內府官員,在

朝日壇北齊集。覺羅民公以下、滿漢文武各官三

品職掌以上官員,留三分之二在署辦事,其一分,由各衙門奏請隨送,及衍聖公五經博士等,在八里莊西分翼齊集。太監等在

殯宮大門外東旁齊集,公主、王妃以下、奉恩將軍恭

人及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在大門內齊集。內府婦女在兩傍牆外排立。至期,焚紙錁。

上哀慟不勝,奠酒三爵,其全載

徽號玉冊玉寶,恭設輿內,前導,

梓宮啟行,

上哭踊扶掖步行三里餘,方乘馬。舁校更班時,必下

馬跪道傍,沿途哀慟,哭不停聲。所過門、橋,遣大臣奠酒三爵。

皇太后及妃等,由別道行,因隨送。王以下各官,預往享

殿候迎時,恐道壅難及,故

王以下官員命婦齊集者,各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候過,興。應留王以下各官,及公主、

王妃、命婦各散。應隨送王以下各官,及慈寧宮人、公主、王妃等,并所派內府婦女,各按隊乘馬,及輿隨行。

梓宮將至享殿,

上下馬,步哭。王以下各官預往排立,

梓宮至,跪哭,隨後行。奉安

享殿,焚紙錁,

上奠酒,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在途每日早,陳設儀仗,

上奠酒,號慟,步行數里。每舁校更班,

上輒親行審視。將至

享殿,復號慟,步行如初啟行時。王以下齊集跪哭,

送迎如前儀。沿途百里以內文武官員,跪迎

梓宮於道右,舉哀。候過。或遇宿處,在蓆牆外行三跪

九叩頭禮。上食時,仍隨眾行禮。

十四日,禮部以是日丙辰,例不哭泣。奏請

上,勿詣

梓宮前。不聽。是日,守

暫安奉殿,並執事各官,及守

孝陵

皇后陵寢不值班各官,俱至臨河,跪迎

梓宮,舉哀。候過,興,隨行。

梓宮至山陵所,奉安於享殿,遣大臣告祭

孝陵

皇后陵寢。嗣後,每日

梓宮前奠獻三次。王以下各官,齊集,舉哀,行禮。

十五日,

上奉

皇太后率妃等,恭謁

孝陵行,三跪九叩頭禮。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立,舉哀。

皇后陵寢,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立,舉哀。惟妃等行

三跪九叩頭禮。

朝鮮國進香使臣,詣

享殿前致祭,隨送王以下各官,齊集。鳴贊官:贊使

臣行三跪九叩頭禮。讀文,奠酒時,遣王奠酒,隨眾跪叩頭,舉哀。畢,復贊:行二跪六叩頭禮。畢,各退。

十六日,扈從王以下各官恭謁

孝陵

皇后陵寢,俱行三跪九叩頭禮,立,舉哀。

十七日,行奉安

暫安奉殿致祭禮。

上奠酒,王以下各官齊集,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

十八日,行啟動禮,儀仗全設。王以下各官在

享殿右排立,

上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隨行禮。

梓宮出享殿,眾皆跪,舉哀。候過,隨行。至大門外,分翼

排立。公主、王妃等及內府婦女,預往大門內花門外分翼排立。奉安

暫安奉殿前院內享殿,內府官捧冊置

梓宮左,捧寶置

梓宮右。

上奠酒三爵,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十九日,奉安

梓宮於

暫安奉殿。

上哀慟不止,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隨行禮,舉哀。奉

安於

寶座。時

上躬親舉扶安設,復哀慟良久,奠酒三爵,行三跪九

叩頭禮,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是日,復遣大臣告祭

孝陵

皇后陵寢。

上在近

陵所駐蹕,俟修理殿工。

二十二日,

上詣

暫安奉殿視封掩畢,奠酒三爵,哀慟良久,乃還京。

暫安奉殿管理祭祀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讀祝官

二員,贊禮郎四員,筆帖式四員,內府關防筆帖式二員。凡應行文移用

孝陵管理祭祀關防內府應行事宜,用

孝陵修造關防,俱不另給撥,每旗官二員選擇皇后陵寢諳練官員,調補一半看守兵十名,附孝陵總管統轄。內府郎中一員,包衣大一員,布打衣大

一員,茶衣大一員。其餘太監人役,俱照

陵寢例泒設。

五月初五日,內閣翰林院詹事府會同恭擬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曰: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議上令該衙門

擬撰冊文。

八月十二日,喀爾喀、厄魯特,因喪事,各進獻馬匹等物。

十月十六日,恭上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前期四日,

尊諡冊寶啟行,鴻臚寺官設黃案二於

太和門階上正中,設綵亭二於

太和門階下。大學士二員,捧香

冊寶奉安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興,下階立於左旁。

禮部官預奉安絹

冊寶於綵亭內,鴻臚寺官奏:請

皇上服素服,御太和門。禮部堂官導

上,詣

冊寶案左旁,西向立。大學士詣案前,行一跪三叩頭

禮。興,捧

冊寶奉安綵亭內,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禮部堂官

上由中階降至階下,正中,南向立。校尉舁

冊亭在前,

寶亭在後,御杖二對前導,執事各官隨後行。俟冊寶亭出午門,禮部堂官奏:禮畢。

上還宮。王以下大小各官在

午門外齊集,候

冊寶亭至,跪。候過,興。各散。應送往大臣官員,由各衙

門,奏請隨送,隨

冊寶亭出東長安門,各乘馬,按旗行。沿途五十里以

內各官,俟

冊寶亭至,跪迎,候過,興。每日至宿次,大學士等詣冊寶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捧

冊寶奉安幄內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次日,由案上

捧請及奉安綵亭時,亦各行一跪三叩頭禮。前期一日,遣大臣告祭

天、

地、

太廟、

社稷及

奉先殿。

上先期啟行,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俱隨行。由宗人

府奏請隨送。至上

尊諡日,

上親詣行禮,內鑾儀衛官設儀仗於

陵殿大門外,太常寺官於

殿內,點香燭,供果品。鴻臚寺官設案一於

殿外階上正中,又設案一於左旁,守陵官員在下馬

牌處齊集,候

冊寶亭至,跪。候過,隨行。冊寶亭由中門入,至階上左旁停止。

上至大門外下馬,內大臣侍衛在大門外排立,贊禮

官導

上由大門左旁門入,至

殿前階上,西向立。大學士等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

禮,興。捧

冊寶設左旁案上,典儀官贊:執事官各司其事。贊禮

官導

上就拜位,立。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贊:跪。

上跪。贊:進

冊。大學士詣左旁案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

冊跪獻。

上受

冊,拱獻,仍授大學士,捧立次。贊:進

寶。大學士詣左旁案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

寶跪獻。

上受

寶,拱獻,仍授大學士。大學士等同捧

冊寶,奉安正中案上,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宣冊。宣冊官詣正中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絹冊在上左,北向跪。宣畢,興,捧

冊立。贊:宣

寶。宣寶官詣正中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絹寶在上左,北向跪。宣畢,興,各捧

冊寶設正中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禮官贊: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次行致祭禮。贊禮官贊:上行三跪九叩頭禮。眾隨行禮。畢,典儀官贊:行初獻

禮。捧帛爵官進獻訖,讀祝官詣祝文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祝文立。贊禮官贊:

上跪,眾皆跪。贊:讀祝。讀祝官跪於

上左旁,讀畢,捧置帛匣內,一跪三叩頭,退。贊禮官贊:上行一跪三叩頭禮。眾隨行禮贊。禮官贊:行亞獻、終

獻禮。如前儀。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眾隨行禮。畢,典儀官贊:恭送祝

帛於燎位。捧絹冊寶祝帛官,各詣燎位。

上至東旁立,祝帛過,復原位立。焚半。贊:禮畢。大學士

等捧香

冊寶行,

上隨至,

暫安奉殿。內務府總管等,安設畢。贊禮官導

上至拜位,行一跪三叩頭禮。畢,贊禮官導

上出,還京。

十九日,遣滿漢大學士各一員,恭點

神主前期工部造成

神牌。至期,大學士二員俱朝服,盥手,一員詣香案前跪,

上香畢,二員同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

神牌空點用石青填寫畢,又行一跪三叩頭禮,興。各退。

二十二日,奉

孝莊文皇后神主升祔

太廟

奉先殿。前期一日,遣大臣各一員,告祭

太廟

奉先殿。至期,設黃亭二於

神牌前,預遣大臣入

太廟中殿,詣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

孝端文皇后、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

前殿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內執事官入

奉先殿,詣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

孝端文皇后、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頭叩禮。捧請

神牌奉安

前殿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禮部堂官奏:請

皇上具禮服出宮。鹵簿大駕陳設於午門外,

皇上出入,不奏樂,不鳴鐘鼓。其不陪祀王以下各官,

具朝服,於常朝處,分翼排立。

駕至,跪。候過,興。陪祀王以下各官,具朝服,預入太廟內排立。

上入太廟傍門,降輦,詣安設

神牌處,盥手。至

孝莊文皇后神位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校尉舁亭黃蓋一柄,

御杖二對前導,

上隨行,至

太廟外左門亭止。贊禮官跪贊:恭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

上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亭內恭捧

神牌,由左門入,傘杖前導,行至內門,撤傘杖,大臣二員

預詣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東向立。

孝莊文皇后神牌將至,陪祀王以下各官跪。候過,興。贊

禮官導

上詣行禮處,奉安

神牌於拜位。

上稍後立,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在丹陛上排立。未

入八分公以下各官,於丹墀內排立。贊禮官贊: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升祔

太廟,參拜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贊:跪,叩。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恭捧

神牌立,贊禮官贊: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陞寶座。上捧

神牌奉安於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

上復位,次捧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大臣二員跪,奉安

神牌於拜位。贊禮官贊:參拜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贊:跪,叩。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大臣二員跪捧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奉安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已上行禮時王以下

各官俱不行禮

次行升祔致祭禮,與時享儀同。〉後殿亦遣大臣行禮,祭畢,大臣恭捧

神牌奉安於

後殿,行禮如常儀。

上還宮,更禮服,用補服。禮部堂官奏:請

上由景運門出,詣

奉先殿,安設

神牌處,降輦。贊禮官導

上詣

神牌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校尉舁亭黃蓋一柄,

御杖二對前導。

上隨行至

奉先殿左門亭,止。贊禮官跪贊:恭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

上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亭內恭捧

神牌由左門入,撤傘杖。大臣二員預詣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東向立。又大臣二員,詣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西向立。

上捧

孝莊文皇后神牌,奉安於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次捧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大臣二員,奉安

神牌於寶座,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捧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牌,大臣二員,跪奉安

神牌於拜位,退至檻外立。贊禮官贊:參拜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大臣二員,各行

三跪九叩頭禮。畢,詣前跪,捧

神牌奉安寶座,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禮官導上詣拜位,行升祔致祭禮。內大臣侍衛,隨行禮如常

儀。畢,內執事官恭捧

神牌,奉安原位,行禮如常儀。

上還宮。

太廟中殿左室

奉先殿左室,恭設

太宗文皇帝神位居中,

孝端文皇后神位居左,

孝莊文皇后神位居右。太廟前殿寶座設於

孝端文皇后寶座之次。

次日,頒

詔,大赦天下,蠲免山西、浙江二省、江南、安徽所屬、湖

北武昌、漢陽、黃州、德安四府屬康熙二十八年地丁各項錢糧。

遣官致祭

嶽鎮海瀆、歷代帝王陵寢、先師孔子闕里。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內外公主以下、縣君以上、在京文武官員、各省將軍、副都統、總督、巡撫、提督,並總兵官及滿洲兵丁,與被傷老疾退閒者,俱加

恩賚有差。

照康熙九年恩詔頒賞例,給賜外世子,給緞五十五疋。盛京陵寢及順義等城各官,俱酌賞緞疋。在京前鋒護軍撥什庫,各給銀四兩。馬兵三兩。直省駐防撥什庫馬兵,各加給一月餉銀。軍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免雜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給絹一疋,綿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

八旗貧苦孤獨無有生業者,察明,恩賞年老及寡婦,月給銀一兩,終其身。幼小亦照此支給。俟披甲當差,給廩餉而止。

各處養濟院,鰥寡孤獨及殘疾無告之人,命有司以時養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