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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七十九卷目錄

 日月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一則 武帝元鼎一則 太始一則 宣帝神爵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後漢〈世祖建武二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晉〈武帝太康一則〉

  南齊〈廢帝永元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高祖太和二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宣帝宣政一則〉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天寶一則〉

  遼〈太祖天贊一則 穆宗應曆一則 聖宗統和二則 開泰三則〉

  宋〈真宗天禧一則 仁宗慶曆二則 皇祐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熙宗天眷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明昌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三則 武宗至大一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世宗嘉靖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九卷

日月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

炎帝神農氏,始祀朝日,揖夜光。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拾遺記》:炎帝神農,築圓丘以祀朝日,飾瑤階以揖夜光。

帝嚳高辛氏,設丘兆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按《史記·五帝本紀》:帝嚳高辛氏,曆日月而迎送之。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陶唐氏

帝堯以春分朝日。

按《書經·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寅賓出日。

〈蔡傳〉寅,敬也。賓禮,接之如賓客也。亦帝嚳曆日月而迎送之意。出日,方出之日,蓋以春分之旦,朝方出之日。

周制,祀日月,大宗伯等官各供其事,又率諸侯禮日月於郊。

按《周禮·天官》:掌次,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

鄭康成曰:次謂幄。大幄,初往所止居也。小幄,既接祭退俟之處。《祭義》曰:周人祭日以朝及闇,雖有強力,孰能支之。是以退俟,與諸臣代有事焉。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項氏曰:日司晝,月司夜,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鄭司農曰:實柴,實牛柴上也。 鄭鍔曰:日月星辰,民所瞻仰,而在祀典者,必以氣臭而達之。故用實柴。實牲燔柴,則氣臭上達矣。 陸氏曰:古者之祀日月,其禮有六。《郊特牲》郊之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玉藻》曰:朝日於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二也。《小宗伯·四類》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大司樂》樂六變而致天神,及象物。《月令》孟冬祈來年於天宗。天宗者,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禮日於南門之外,拜月於西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左傳》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六也。夫因郊報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與《覲禮》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春分朝日於東門之外,秋分夕月於西門之外,此祀之正與常也。日言朝則於日出之朝朝之。月言夕則於月入之夕夕之。日壇謂之王宮以其君道也,月壇謂之夜明以其明於夜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

鄭康成曰:兆為壇之營域。 鄭鍔曰:先儒以四類為日月星辰。攷之書云:類于上帝惟天神。則類而祭之,以其神非一故也。日出於東,月始乎西。其類宜於東西。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次祀,用牲幣。

鄭司農曰:次祀日月星辰。

典瑞。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鄭康成曰:王朝日者,示有所尊,訓民事君也。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曰:拜日於東門之外。

黃氏曰:《覲禮》載朝日之禮,蓋時會殷同王既揖

諸侯於壇,乘龍輅,載大旂,出,拜日於東門之外。及祀方明,此所謂大朝覲也。常朝,春朝之日,諸侯有修歲事而朝者,豈非帥之而出歟。《國語》大采朝日,蓋日朝焉。 王氏詳說曰:經籍有言日不言月者,有并言日月者。且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見於馮相氏。而《堯典》於仲夏,則曰欽致而已。土圭以致四時,日月見於《典瑞》,而《玉人》於土圭,則曰致日而已。玊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未有祭天不及地,未有祭日不及月。并言日月者,備陰陽之義。言日不及月者,尊陽而卑陰之義。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晉大圭,執鎮圭以朝日,則郊之朝於天,又可知矣。言祀天地之圭,而不言朝天地之圭,豈其亦大圭鎮圭歟。

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鄭鍔曰:以圭邸於璧之上瑑出一圭也。日月星辰麗乎天,其用各主乎一,故用一圭。其體則託乎天,故以一圭而邸璧。 王氏詳說曰:朝日以大圭、鎮圭,祀日月以圭璧,是朝與祀異矣。

按《儀禮·覲禮》:天子乘龍,載大斾,象日月,升龍降龍,出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

〈注〉此謂會同以春者也。帥諸侯而朝日於東郊,所以教尊尊也。

禮日於南門外,禮月與四瀆於北門外。

〈注〉此謂會同以夏秋冬者也。禮月於北郊者,月太陰之精,以為地神也。

始皇二十九年,東遊,祀月萊山,祀日成山。

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始皇東遊海上,祠八神。六曰月主,祠之萊山。在齊北,勃海。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最居齊東北隅,以迎日出。各用一牢具祠,而巫祝所損益,珪幣雜異焉。

高祖六年,長安置晉巫祠東君。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高祖六年,長安置祠祀官、女巫;晉巫祠東君:以歲時祠宮中。

師古曰:東君,日也。

武帝元鼎五年,始行朝日夕月之禮。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於甘泉。天子親郊見,朝日夕月。

師古曰:春朝朝日,秋暮夕月,蓋常禮也。郊泰畤而揖日月,此又別儀。

按《郊祀志》: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泰一祝宰則衣紫及繡。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則揖;而見。

按《通典》:漢武帝立二十八年,始郊太一,朝日夕月,改周法。其後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即為郊日月,又不在東西郊,遂朝夕常於殿下東面拜日。群公無四朝之事。

太始三年,禮日於成山。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三年二月,幸琅邪,禮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山稱萬歲。

孟康曰:禮日,拜日也。如淳曰:祭日於成山也。

宣帝神爵元年,成山祠日,萊山祠月。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宣帝修武帝故事,盛車服,敬齊祀之禮,頗作詩歌,祠成山於不夜,萊山於黃。成山祠日,萊山祠月。京師近縣鄠,則有日月祠。 按《地理志》:東萊郡不夜,有成山日祠。

師古曰:齊地記云古有日夜出,見於東萊,故萊子立城,以不夜為名。

成帝建始二年,罷成山、萊山之祠。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成帝建始二年,匡衡、張譚復條奏:罷。雍舊祠二百三所,成山、萊山,皆罷。

後漢

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圓壇,位日月於中營。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為圓壇;有四通道以為門。日月在中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別位,不在群神列。

建武 年,定日、月、北斗牲共牛一頭。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隴、蜀平後,乃增廣郊祀。日、月、北斗共用牛一頭。日、月、北斗無陛。

文帝黃初二年春正月乙亥,朝日於東郊。

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禮志》:禮,春分祀朝日於東,秋分祀夕月於西。漢武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即郊日月,又不在東西郊也。後遂旦夕常拜。故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於東郊,而旦夕常於殿下東西拜日月,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神之道也。黃初二年正月乙亥,祀朝日於東郊之外,又違禮二分之義。

按《通典》:祕書監薛靖論云:按周禮朝日無常日,鄭元云用二分。秋分之時,月多東昇,西向拜之,背實遠矣。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駁之,引禮記云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端其位。周禮秋分夕月,並行於上代。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天而祭之於坎,不復言背也。猶如天子東西遊幸,朝堂之官及拜官,猶北向朝拜,寧得以背實為疑。

明帝太和元年春二月丁亥,祀朝日於東郊。八月己丑,祀夕月於西郊。

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宋書·禮志》: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朔,朝日於東郊。八月己丑,夕月於西郊,此古禮也。《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義也。

武帝太康二年,帝親行朝日禮。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舊請車駕祀朝日,寒溫未適,可不親出。詔曰:禮儀宜有常,若如所奏,與故太尉所撰不同,復為無定制也。間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今戎事弭息,惟此為大。按此詔,帝復為親祀朝日也。此後廢。

南齊

廢帝永元元年,議定朝日,夕月禮儀。

按《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永元元年,步兵校尉何佟之議曰:蓋聞聖帝明王之治天下也,莫不尊奉天地,崇敬日月,故冬至祀天於圓丘,夏至祭地於方澤,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所以訓民事君之道,化下嚴上之義也。故禮云王者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周禮·典瑞》云王搢大圭,執鎮圭,藻藉五采五就以朝日。馬融云天子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天子出,拜日於東門之外。盧植云朝日以立春之日也。鄭元云端當為冕,朝日春分之時也。《禮記·朝事議》云天子冕而執鎮圭,尺有二寸,率諸侯朝日於東郊,所以教尊尊也。故鄭知此端為冕也。《禮記·保傅》云天子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而不明所用之定辰。馬、鄭云用二分之時,盧植云用立春之日。佟之以為日者太陽之精,月者太陰之精。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天地至尊用其始,故祭以二至,日月禮次天地,故朝以二分,差有理據,則融、元之言得其義矣。漢世則朝朝日,暮夕月。魏文帝詔曰:《覲禮》天子拜日東門之外,反禮方明。《朝事議》曰天子冕而執鎮圭,率諸侯朝日於東郊。以此言之,蓋諸侯朝,天子祀方明,因率朝日也。漢改周法,群公無四朝之事,故不復朝於東郊,得禮之變矣。然旦夕常於殿下東向拜日,其禮太煩。今採周春分之禮,損漢日拜之儀,又無諸侯之事,無所出東郊,今正殿即亦朝會行禮之庭也。宜常以春分於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議奏。魏祕書監薛循請論云:舊事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案《周禮》朝日無常日,鄭元云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夕,月多東昇,而西向拜之,背實遠矣。謂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駮之,引《禮記》云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端其位。《周禮》秋分夕月,並行於上世。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大而祭之於坎,不復言背月也。佟之案《禮器》云為朝夕必放於日月。鄭元云日出東方,月出西方;又云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鄭元云大明,日也。知朝日東向,夕月西向,斯蓋各本其位之所在耳。猶如天子東西遊幸,朝堂之官及拜官者猶北向朝拜,寧得以背實為疑邪。佟之謂魏世所行,善得與奪之衷。晉初棄圓丘方澤,於兩郊二至輟禮,至於二分之朝,致替無義。江左草創,舊章多闕,宋氏因循,未能反古。竊惟皇齊應天御極,典教惟新,謂宜使盛典行之盛代,以春分朝於殿庭之西,南向而拜日,秋分於殿庭之東,西向而拜月,此即所謂必放日月以端其位之義也。使四方觀化者,莫不欣欣而頌美。旒藻之飾,蓋本天之至質也,朝日不得同昊天至質之禮,故元冕三旒也。近代祀天,著袞十二旒,極文章之義,則是古今禮之變也。禮天朝日,既服宜有異,頃世天子小朝會,著絳紗袍、通天金博山冠,斯即今朝之服次袞冕者也。竊謂宜依此拜日月,甚得差降之宜也。佟之任非禮局,輕奏大典,實為侵官,伏追慚震。從之。

北魏

太祖天興三年二月丁亥,詔有司祀日於東郊。

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天興三年春,帝始祀日於東郊,用騂牛一。秋分祭月於西郊,用白羊一。

高祖太和十五年,詔:朝日以朔,夕月以朏。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八月甲寅,集群官,詔曰:近論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於東西郊行禮。然月有餘閏,行無常準。若一依分日,或值月出於東,而行禮於西,尋情即理,不可施行。昔祕書監薛靖等嘗論此事,以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謂朔朏二分,何者為是。尚書游明根對曰考案舊式,推校眾議,宜從朏月。

太和十六年二月,朝日於東郊。八月,夕月於西郊。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六年二月甲午,初朝日於東郊,遂以為常。八月庚寅,車駕初夕月於西郊,遂以為常。

北周

孝閔帝元年二月癸酉,朝日於東郊。

按《周書·孝閔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禮》:天子以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漢法,不俟二分於東西郊,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譏其煩褻,似家人之事,而以正月朝日於東門之外。前史又以為非時。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於東郊。八月己丑,夕月於西郊。始合於古。後周以春分朝日於國東門外,為壇,如其郊。用特牲青幣,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輅,及祀官俱青冕,執事者青弁。司徒亞獻,宗伯終獻。燔燎如圜丘。秋分夕月於國西門外,為壇於埳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禮如朝日。

武帝保定元年春二月甲午,朝日於東郊。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帝宣政元年六月,即位。秋八月丙寅,夕月於西郊。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隋制,以日月從祀圓丘,在丘第二等。

按《隋書·禮儀志》:高祖受命。為圓丘於國之南。日月在丘之第二等。牲,用方色犢各一。

高祖開皇七年二月丁巳,祀朝日於東郊。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開皇初,於國東春明門外為壇,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於國西開遠門外為坎,深三尺,廣四丈。為壇於坎中,高一尺,廣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幣與周同。

高祖武德 年,定日月祀典及從祀儀。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廣四丈,高八尺者,朝日之壇也。為坎深三尺,縱廣四丈,壇於其中,高一尺,方廣四丈者,夕月之壇也。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大明、夜明在壇之第一等。蜡祭百神,大明、夜明在壇上。夏至祀皇地祇,而朝日、夕月無配。大享於明堂。日、月,以太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皆二,以山罍實酒一。從祀於圓丘,以太尊二實汎齊。冬至,祀昊天上帝以蒼璧。日以圭、璧,幣以青;月以圭、璧,幣以白。大明、夜明,籩八、豆八、簋一、簠一、㽅一、俎一。蜡祭百神,大明、夜明,籩十、豆十、簋一、簠一、㽅一、俎一。昊天上帝,蒼犢;大明,青犢;夜明,白犢。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初,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日月,從祀,在壇之第二等。牲,用方色犢各一。〈又〉武德觀之制。春分,朝日於國城之東;秋分,夕月於國城之西。各用方色犢一,籩、豆各四,簠、簋、㽅、俎各一。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以日月為中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以日月為中祀。

按《開元禮》:春分朝日於東郊。齋戒。前祀五日,皇帝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如圓丘儀。諸應祀之官齋戒,如別儀。陳設。前祀二日,尚舍直長施大次於外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

攝事,衛尉設祀官、公卿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西上。

尚舍奉御鋪御座。衛尉設陳饌幔於內壝東門之外道南,北向。設文武侍臣次。又設祀官及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客等次。

攝事無御座及文武侍臣至蕃客等次。

大樂令設宮縣之樂於壇南內壝之內,設歌鍾歌磬於壇上,如圓丘之儀。右校掃除壇之內外。郊社令積柴於燎壇,其壇於神壇之右,內壝之外。方八尺,高一丈,門上,南出戶,方三尺。前祀一日,奉禮設御位及望燎位,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客等位於內壝之內,皆如圓丘之義。

攝則設祀官、公卿位內壝內道北,執事位於道南,餘同圓丘。

設酒樽之位,太樽二,著樽二,罍一,在壇上,於南隅,北向。

樽皆置於坫,加勺羃,設爵於樽下。

設御洗於壇南陛東南,亞獻之洗又於東南,俱北向。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篚實以巾爵。執樽罍篚羃者,各立於樽罍篚羃之後。設玉幣之篚於壇上樽坫之所。晡後,謁者引光祿卿詣廚視濯溉,又謁者引諸祀官詣廚省饌具訖,俱還齋所。祀日未明十刻,太官令帥宰人以鸞刀割牲,祝史以豆取毛血置於饌所,遂烹牲。大明青牲一,夜明白牲一。未明五刻,太史令、郊社令升設大明。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槀秸,設神位於座首。

鑾駕出宮如圓丘之儀。

奠玉帛。祀日未明三刻,諸祀官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醞令各帥其屬入實樽罍玉幣。

凡樽之次,太樽為上,實以醴齊;著樽次之,實以盎齊;罍樽實以清酒。其元酒各實於上樽,罍樽無元酒。禮神之玉以圭有邸。其幣大明以青,夜明以白。

太官令帥進饌者實諸籩豆簠簋,入設於內壝東門之外饌幔內。未明二刻,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及令史與執樽罍篚羃者入自東門,當壇南,重行北面,以西為上。

凡引導者每曲一逡巡。

立定,奉禮曰:再拜。贊者承傳。

凡奉禮有詞,贊者皆承傳。

御史以下皆再拜。訖,執樽者升自東陛,立於樽所,壇下執罍洗篚羃者各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詣壇東陛,升,行掃除於上,令史、祝史行掃除於下,訖,引降就位。駕將至,謁者、贊引各引祀官及從祀群官、諸國蕃客使,俱就門外位。駕至大次門外,迴輅南向,將軍降立於輅右。侍中進當鑾駕前,跪奏稱:侍中臣某言,請降輅。俛伏,興,還侍位。皇帝降輅,之大次。通事舍人引文武五品以上從祀之官,皆就門外位。太樂令帥工人、二舞次入就位,文舞入陳於懸內,武舞立於懸南道西。謁者引司空入就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司空再拜訖,謁者引司空詣壇東陛,升,行掃除於上,降,行樂懸於下,訖,引出就位。皇帝停大次半刻頃,通事舍人分引從祀文武群官、介公、酅公、諸國客使先入就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立於大次門外,當門北向。侍中版奏:外辦。皇帝服元冕出次,華蓋侍衛如常儀。侍中負寶陪從如式。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引皇帝。

凡太常卿前導,皆博士先引。

至南內壝門外。殿中監進大珪,尚衣奉御又以鎮珪授殿中監,殿中監受,進,皇帝搢大珪,執鎮珪。華蓋仗衛停於門外,近侍者從入如常,謁者引禮部尚書、太常少卿陪從如常。皇帝至版位,西面立。

每立定,太常卿與博士退立於左。

謁者、贊引各引祀官次入就位。立定,太常卿前奏稱:請再拜。退復位。皇帝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太常卿前奏:有司謹具,請行事。

攝則初司空入,謁者、贊引各引祀官以次入就位,贊拜訖,謁者進太尉之左曰請行事。凡獻皆以太尉為初獻,下倣此。

退復位。協律郎跪,俛伏,舉麾。

凡取物者,皆跪俛伏而取以興。奠物則奠訖俛伏而後興。

鼓柷,奏元和之樂,乃以圜鍾之均,以文舞之舞樂,舞六成,偃麾,戞敔,樂止。

凡樂皆協律郎舉麾,工鼓柷而後作,偃麾戞敔而後止。

太常卿前奏稱:請再拜。退復位。

攝則奉禮贊曰眾官再拜。

皇帝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太祝取玉幣於篚,立於樽所。太常卿引皇帝,太和之樂作。

皇帝每行皆作太和之樂。

皇帝詣壇,升自南陛,侍中、中書令已下及左右侍從量人從升。皇帝升壇,北向立,樂止。

攝則謁者引太尉升奠。

太祝加玉於幣以授侍中,侍中奉玉帛東向進,皇帝搢鎮珪,受玉帛。每受物,搢鎮珪,奠訖執珪,俛伏,興。登歌,作肅和之樂,乃以大呂之均。太常卿引皇帝進,北面跪奠於大明。神座,俛伏,興,太常卿引皇帝少退,北向再拜訖,登歌止。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

攝則謁者引太尉。

初群官拜訖,祝史奉毛血之豆立於門外,於登歌止,祝史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太祝迎取於壇上,進奠於神座前,太祝與祝史退立於樽所。進熟。皇帝既升奠。玉帛。

攝則太尉既升奠。

太官令出,帥進饌者奉饌陳於內壝門外,謁者引司徒出,詣饌所,司徒奉俎。初皇帝既入至位樂止,太官令引饌入,俎初入門,雍和之樂作,以黃鍾之均,饌至陛,樂止。祝史進,徹毛血之豆,降自東陛以出。饌升南陛,太祝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

籩豆,蓋羃先徹,乃升。簋簠既奠,卻其蓋於下。

設訖,謁者引司徒以下降自東陛,復位,太祝還樽所。太常卿引皇帝詣罍洗,樂作。

其盥洗之儀如圜丘。

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詣壇,升自南陛,樂止。謁者引司徒升自東陛,立於樽所,齋郎奉俎從升,立於司徒之後。太常卿引皇帝詣樽所,執樽者舉羃,侍中贊酌醴齊訖,壽和之樂作。

皇帝每酌獻及飲福,皆作壽和之樂。

太常卿引皇帝少退,北向立,樂止。太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嗣天子某。

攝則云謹遣太尉封臣名。

敢昭告於大明:惟神宣布太陽,照臨下土,動植咸賴,幽隱無遺。時維仲春,敬遵常禮。

夜明云昭著元象,煇燿陰精,理曆授時,仰觀取則,爰茲仲秋,用率常禮。

謹以玉帛犧齊,粢盛庶品,祗祀於神,尚享。訖,興。皇帝再拜。初讀祝文訖,樂作,太祝進奠版於神座,還樽所,皇帝拜訖,樂止。太祝以爵酌上樽福酒授侍中,侍中受爵西向進,皇帝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俛伏,興。太祝帥齋郎進俎,太祝減神前胙肉加於俎,太祝持俎以授司徒,司徒奉俎西向進,皇帝受以授左右。

攝則太尉受以授齋郎。

謁者引司徒降復位。皇帝跪取爵,遂飲,卒爵,侍中進受爵以授太祝,太祝受爵復於坫,皇帝俛伏,興,再拜,樂止。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降自南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文舞出,鼓柷,作舒和之樂,出訖,戞敔,樂止。武舞入,鼓柷,作舒和之樂,立定,戞敔,樂止。皇帝獻將畢,謁者引太尉詣罍洗,盥手

攝則太尉獻將畢,謁者引太常卿為亞獻下,皆倣此。

洗匏爵訖,謁者引太尉自東陛升壇,詣樽所,執樽者舉羃,太尉酌盎齊,武舞作。謁者引太尉進大明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謁者引太尉少退,北向再拜。太祝以爵酌罍福酒,進太尉之右西向立,太尉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太祝進受爵復於坫,太尉興,再拜,謁者引太尉降復位。初太尉獻將畢,謁者引光祿卿

皇帝儀與攝事同以光祿卿為終獻。

詣罍洗,盥洗匏爵,升酌盎齊終獻,如亞獻之儀。訖,謁者引光祿卿降復位。武舞六成,樂止。舞獻俱畢,太祝進徹豆,還樽所。徹者,籩豆各少移於故處。奉禮曰:賜胙。贊者唱: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已飲福受胙者不拜。太和之樂作,太常卿前奏稱:請拜。退復位。皇帝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樂一成,止。太常卿前奏:請就望燎位。太常卿引皇帝,樂作。

攝則謁者引太尉。

皇帝就望燎位,南向立,樂止。於群官將拜,太祝執篚進神座前,跪取玉帛、祝版,齋郎以俎載牲體、黍稷飯、爵酒,興,降自南陛,南行,經懸內,當柴壇南,東行,自南陛登柴壇,以玉幣、祝版、饌物置於柴上戶內。訖,奉禮曰:可燎。東西各四人以炬燎火。半柴,太常卿前奏:禮畢。太常卿引皇帝還大次,樂作,皇帝出內壝門,殿中監前受鎮珪,以授尚衣奉御,殿中監又前受大珪,華蓋仗衛如常儀,皇帝入次,樂止。謁者、贊引引祀官及從祀群官、諸國蕃客以次出。贊引引御史以下俱復執事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御史以下俱再拜,贊引引出。工人、二舞以次出。

鑾駕還宮如圓丘儀。

按《文獻通考》:唐制,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各用方色犢,籩豆各十,簠簋㽅俎各一。樂舊用黃鍾之均,三成。新改用天神之樂,圜鍾之均,六成。

天寶三載,詔升日月為大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三月戊寅,詔曰:祭之為典,以陳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奪倫。日月昭臨,下土式瞻。既超言象之外,宜極尊嚴之禮。列為中祀,頗紊大猷。自今已後,升為大祀,仍以四時致祭,庶昭報之誠,格於上下。欽崇之稱,合於典則。

太祖天贊三年九月庚子,拜日於蹛林。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穆宗應曆二年冬十一月己卯,日南至始,用舊制行拜日禮。

按《遼史·穆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拜日儀:皇帝升露臺,設褥,向日再拜,上香。門使通,閣使或副、應拜臣僚殿左右階陪位,再拜。皇帝升坐。奏牓訖,北班起居畢,時相以下通名再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各祗候。宣徽以下橫班同。諸司、閤門、北面先奏事;餘同。教坊與臣僚同。

聖宗統和元年十二月戊申,千齡節,祭日月,禮畢,百僚稱賀。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四年十一月癸未,祭日月,為駙馬都尉勤德祈福。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二年夏四月甲子,拜日。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四年六月,拜日。七月,又拜日。

按《遼史·聖宗本紀》:開泰四年六月庚戌,上拜日如禮。秋七月,上又拜日,遂幸秋山。

開泰七年夏四月,拜日。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真宗天禧 年,定朝日、夕月禮。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禧初,太常禮院以監察御史王博文言,詳定:準禮,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國語》:大采朝日,少采夕月。又曰: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云:夕之名者,朝拜之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按禮,秋分夕月。蓋其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日。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割牲,未後三刻行禮,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儀。又按禮云:從子至巳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禮。

仁宗慶曆三年,定朝日、夕月之圭。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慶曆三年,定朝日之圭、夕月之圭皆五寸。

慶曆 年,定朝日、夕月牲豆之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朝日、夕月。慶曆用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

皇祐五年,改定朝日、夕月壇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五年,定朝日壇,舊高七尺,東西六步一尺五寸;增為八尺,廣四丈,如唐《郊祀錄》。夕月壇與隋、唐制度不合,從舊則壇小,如唐則坎深。今定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為陛,降入坎中,然後升壇。壇皆兩壝,壝皆二十五步。增大明、夜明壇山罍二,籩豆十二。禮生引司天監官分獻,上香,奠幣、爵,再拜。

神宗元豐六年,改建夜明壇。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豐六年,禮部言:熙寧祀儀朝日壇,廣四丈。夕月壇,廣二丈。以唐王涇《郊祀錄》考之,夕月壇方廣四丈,今止二丈,蓋禮儀之誤。請依制廣改造夜明壇。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班《五禮新儀》,定日月壇制如故。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夏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五禮新儀》定二壇高廣、坎深如皇祐,無所改。

按《文獻通考》: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朝日壇,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二十五步。夕月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各為陛,入坎中,然後升壇。兩壝,每壝二十五步。

高宗紹興三年,復舉日月祀典。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年四月己亥,復舉五帝日月之祀。

按《文獻通考》:紹興三年,司封員外郎鄭士彥言,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祀典未舉。望詔禮官講求。從之。其後於城外惠照院,望祭。位版日書曰:大明。月書曰:夜明。玉用圭璧,大明幣用赤,夜明幣用白。禮如祀感生帝。

太宗天會四年春正月丁卯朔,始朝日。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朝日夕月儀。齋戒、陳設、省牲器、奠玉幣、進熟,其節並如大祀之儀。朝日玉用青璧,夕月用白璧,幣皆如玉之色。牲各用羊一、豕一。有司攝三獻司徒行事。其親行朝日,金初用本國禮,天會四年正月,始朝日於乾元殿,而後受賀。

熙宗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儀。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儀。皇帝服靴袍,百官常服。有司設爐案、御褥位於所御殿前陛上,設百官褥位於殿門外,皆向日。宣徽使奏導皇帝至位,南向,再拜,上香,又再拜。各門皆相應贊,殿門外臣僚陪拜如常儀。

世宗大定二年,罷拜日禮。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二年,以無典故罷。

大定十五年,復拜日禮,詔從南向。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十五年,言事者謂今正旦并萬春節,宜令有司定拜日之禮。有司援據漢、唐春分朝日,升煙奠玉如圜丘之儀。又按唐《開元禮》,南向設大明神位,天子北向,皆無南向拜日之制。今已奉敕以月朔拜日,宜遵古制,殿前東向拜。詔姑從南向。其日,先引臣僚於殿門外立,陪位立殿前班露臺左右,皇帝於露臺香案拜如上儀。

大定十八年,拜日於仁政殿,始行東向之禮。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十八年,上拜日於仁政殿,始行東向之禮。皇帝出殿,東向設位,宣徽贊:拜。皇帝再拜,上香,訖,又再拜。臣僚並陪拜,依班次起居,如常儀。

章宗明昌五年三月庚辰,初定日月常祀。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元年,拜日於仁政殿。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元年閏九月戊辰朔,拜日於仁政殿,自是每月吉為常。

元制,日月從祀圓丘,並定圭、幣、籩豆、牲牢之數。按《元史·祭祀志》:從祀圓壇,第一等;大明位卯,夜明位酉,用神位版,丹質黃書。神席綾褥座各隨其方色,藉皆以槀秸。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幣皆如其玉色。日月,皆太尊一、著尊二。各設於神座之左而右向,皆有坫,有勺,加羃,羃之繪以雲,惟設而不酌者無勺。籩豆皆八,簠一,簋一,豋一,俎一,匏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幣篚一。凡籩之設,居神位左,豆居右,豋、簠簋居中,俎居後,籩皆有巾,巾之繪以斧。以太尊實泛齊,以著尊實醍齊,皆有上尊,大明青犢,夜明白犢。

世祖至元十六年十二月甲申,祀太陽。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寅,祭日於司天臺。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四月,成宗即位。五月,祭太陽於司天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三年,議定朝日、夕月典禮。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三年冬十月丙午,三寶奴及司徒田忠良等言:曩奉旨舉行南郊配位從祀,北郊方丘、朝日夕月典禮。臣等議,欲祀北郊,必先南郊。今歲冬至,圜丘,尊太祖皇帝配享,來歲夏至,祀方丘,尊世祖皇帝配享,春秋朝日夕月,實合祀典。有旨:所用儀物,其令有司速備之。

太祖洪武三年,始定朝日、夕月之祀。

按《大政紀》:洪武三年正月,禮部定朝日、夕月禮。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星辰則祔祭於月壇。

洪武四年正月,定朝日、夕月祭服。九月,更定齋戒之儀。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定親祀朝日、夕月服袞冕,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九月乙亥,詔親祀日月齋三日,降香齋一日。著為令。

洪武二十一年,建日月壇於大祀殿。罷朝日、夕月之祭。

按《大政紀》:戊辰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增修南郊壇壝於大祀殿丹墀內,疊石為臺四,東西相向,以為日月星辰四壇從祀。其朝日、夕月、熒星之祭,悉罷之。按《續文獻通考》:洪武戊辰,增修壇壝於大祀殿丹墀中,壘土為臺,東西相向,以祀日月星辰。命文武大臣分獻,罷朝日、夕月之祭。

世宗嘉靖九年,復行朝日、夕月之禮。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九年,用夏言議,改建四郊,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每歲春分行朝日禮,秋分行夕月禮。朝日壇在朝陽門外,方廣五丈,高五尺九寸,壇面甎青色琉璃,四出陛九級,圓壝牆七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厚二尺三寸。櫺星門六,正西三,南東北各一,外圍牆,前方後圓。西北各三門,牆西北有石坊曰禮神街。夕月壇在阜成門外,方廣四丈,高四尺六寸,壇面甎白色琉璃。四出陛六級,方壝牆二十四丈,高八尺,厚二尺二寸八分。櫺星門六,正東三,南北西各一。外圍方牆,東北各三門,牆東北有石坊,亦曰禮神街。朝日壇儀注,一,前期三日,太常寺奏祭祀如常儀。諭百官致齋二日。一,前期二日,太常卿同光祿卿奏省牲如常儀。一,前期一日,上親填祝版於文華殿,遂告於廟。

紅楮版硃書,如遇遣官之歲,則中書官代填。

一,陳設大明之神西向,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一,簠簋各二,籩十,豆十,玉爵三,酒尊三,紅瓷酒盞三十,紅瑪瑙玉一,帛一,紅色篚一,祝案一。一,正祭,是日,免朝,錦衣衛備隨朝駕,上常服,乘輿,由東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祭服出。導引官導上由左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內贊奏:就位。上就拜位。典儀唱:迎神。樂作,樂止。內贊奏:四拜。典儀唱:奠玉帛。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大明神位前。奏:跪。奏:搢圭。司香官捧香跪進於上左。內贊奏:上香。上三上香訖,捧玉帛官以玉帛跪進於上右。內贊奏:獻玉帛。上受玉帛,奠訖。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初獻禮。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捧爵官以爵跪進於上右。上受爵。內贊奏:獻爵。上獻訖,奏:出圭。奏:詣讀祝位。上詣讀祝位。奏:跪。傳贊:眾官皆跪。樂暫止。贊:讀祝。讀祝官跪讀祝畢,樂復作。奏:俯伏,興,平身。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儀同初獻,但不讀祝。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樂止。太常卿進立於壇前之右,唱:賜福胙。內贊奏:詣飲福位。導上至飲福位。奏:跪。奏:搢圭。光祿官捧福酒跪進於上右。內贊奏:飲福酒。上飲訖,光祿官捧福胙跪進於上右。內贊奏:受胙。上受訖,奏:出圭,俯伏,興,平身。奏:復位。上復位。奏: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樂作。執事官徹饌訖,樂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內贊奏:四拜,興,平身。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燎位。樂作。內贊奏:禮畢。樂止。導引官導上至具服殿,易常服,陞輦,還,參拜於廟。 夕月壇儀注,一,前二日,太常寺奏祭祀如常儀。諭百官致齋二日。一,前期一日,太常卿同光祿卿奏省牲如常儀。是日,上親填祝版於文華殿。

白楮版墨書,如遇遣官之歲,則中書官代填。

遂告於廟。一,陳設夜明之神,東向,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簠簋各二,籩十,豆十,金爵三,酒尊三,白瓷酒盞三十,玉用白璧一,帛一,白色,篚一,祝案一。從位一壇,南向,籩十,豆十,帛十,青紅黃各一,白六,元一。一,正祭,是日,免朝。錦衣衛備隨朝駕。申時,上常服,乘輿,由西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皮弁服出。導引官導上由中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內贊奏:就位。上就拜位。典儀唱:迎神。樂作,樂止。內贊奏: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夜明神位前。奏:跪。奏:搢圭。司香官捧香跪進於上左。內贊奏:上香。上三上香訖,捧玉帛官以玉帛跪進於上左。內贊奏:獻玉帛。上受玉帛,奠訖,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初獻禮。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捧爵官以爵跪進於上右。上受爵。內贊奏:獻爵。上獻訖,奏:出圭。詣讀祝位。奏:跪。傳贊眾官皆跪。樂暫止。贊:讀祝。讀祝官跪讀祝畢,樂作。奏:俛伏,興,平身。傳贊百官同。奏:復位。上復位。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初獻同,不讀祝。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樂止。太常卿進立於壇前之右。唱:賜福胙。內贊奏:詣飲福位。導上至飲福位。奏:跪。奏:搢圭。光祿卿捧福酒跪進於上右。內贊奏:飲福酒。上飲訖,光祿官捧福胙跪進於上右。內贊奏:受胙。上受訖,奏:出圭,俛伏,興,平身。奏:復位。上復位。奏: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樂作。執事官徹饌訖,樂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內贊奏:兩拜。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瘞位。樂作。內贊奏:禮畢。樂止。導引官導上入具服殿,易常服,陞輦,還,參拜於廟。參拜畢,上還宮。遣官則否。一,分獻官儀注,初獻、讀祝、獻官朝上跪,至俛伏,興,平身,贊引引獻官由北級上,至神位前。贊:搢笏,上香,獻帛,獻爵。訖,贊:出笏。復位。亞終獻,同。上復位,贊引引獻官至神位前,贊:搢笏,獻爵,出笏,復位。

按《圖書編》:朝日壇,嘉靖九年罷從祀。建壇朝陽門外二里許,為制一成,壇面紅琉璃,東西南北階九級,俱白石。內櫺星門四,西門外為燎爐瘞池,西南為具服殿,東北為神庫、神廚、宰牲亭、燈庫、鐘樓。北為遣官房。外建天門二,北天門外,西北為禮神坊。西天門外,迤南為陪祀齋宿房。護壇地一百畝,歲春分祭大明之神於朝日壇,西向。甲丙戊庚壬年,上祭服親祀。餘年,遣文大臣攝之。先十五日,委協律郎率樂舞生演禮樂。先十日,題請上行禮。先三日,奏致齋,進銅人、齋牌示長安門。是日,詣太和殿,觀禮樂,犧牲所看牲。先二日,同光祿寺奏省牲。次日,具本復命。博士捧祝版候填御名,捧安於香帛亭。廚役舁至神庫奉安。樂舞生燒香陳設樂器,鋪排洗祭器。夜半,奉安神牌,陳設籩豆祭品,大明赤璋一,禮神帛一,紅色玉爵三,瓷酒盞三十,騂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簠簋各二,籩豆各十。

嘉靖九年,欽依赤玉無切物可改,而就禮。禮不可改而就物。日以赤玉,月以白玉,此不易之理。見無赤玉,合暫以次玉瑪瑙之類代之。

明旦,上以出祭朝日告內殿,卿詣皇極門,候請聖駕。上由東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內贊奏:就位。位設於上成。典儀唱:迎神。奏樂,樂止。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奏樂。內贊奏:陞壇。導上至香案前。奏:跪。奏:搢圭。奏:上香。奏:獻玉帛。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初獻禮。奏樂。內贊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奏:獻爵。奏:出圭。奏:復位。樂暫止。奏:跪。傳贊百官同。贊:讀祝。訖,樂復作。奏:俛伏,興,平身。傳贊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奏樂,儀同初獻,惟不讀祝。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奏樂,儀同亞獻,樂止。卿立於壇之左,唱:賜福胙。光祿卿捧福酒胙跪進於右。內贊奏:跪。奏:搢圭。奏:飲酒。奏:受胙。奏:出圭,俛伏,興,平身。奏:再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樂止。典儀唱:送神。奏樂。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祭饌,各詣燎位。奏樂。上退拜位,南立。捧祝帛饌官下陞。奏:禮畢。內贊導上出左門,導引官導至具服殿。上回,參內殿。遣官之年,先期題欽定大臣一員攝祭位於壇下,由北級升降,不飲福受胙,餘儀同。樂章樂七奏,樂生七十二人,舞八佾,文生六十四人,武生六十四人。 夕月壇,嘉靖九年,罷從祀,建壇阜城門外之南二里許,為制一成,壇用白琉璃,東西南北階六級,俱白石。內櫺星門四,東門外為瘞池,東北為具服殿。南門外為神庫,西南為宰牲亭、神廚、祭器庫。北門外為鐘樓、遣官房。外天門二,東門外北為禮神坊,護壇地三十六畝七分。

十年,欽依夕月壇,以鐵爐置於坎上焚燎,不必造燎壇,以稱祭月於坎之義。

歲秋分,祭夜明之神於夕月壇,東向,從祀木火土金水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南向。丑辰未戌年,上皮弁服親祀。餘年,遣武大臣攝之。先十五日,委協律郎率樂舞生演禮樂。先十日,題請上行禮,并題欽遣大臣分獻。先二日,奏致齋進銅人、齋牌,示長安門,詣太和殿觀禮樂,犧牲所看牲。先一日,光祿寺奏省牲。次早,具本復命。上以出祭夜明,告內殿。博士捧祝版候填御名,捧安於香帛亭。廚役舁至神庫,奉安。樂舞生燒香陳設樂器,鋪排洗祭器。是日午後,本寺官奉安神座神牌,陳設籩豆祭品。夜明白琥一,禮神帛一,白色,金爵三,磁酒盞三十,騂犢羊豕各一,豋一,鉶二,簠簋各二,籩豆各十。星辰配位禮神帛十,青紅元黃各一,白六,磁爵三,餘同。申刻,上由西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皮弁服,出。導引官導上由中門入。

儀同朝日,惟行再拜禮,改賜福胙為答福胙。

分獻官於唱初獻讀祝時,聽贊,朝上跪,至俛伏,興,平身,贊引由北級上至神位前,贊搢笏,上香,獻帛,獻爵,訖,其亞終獻,俱候上復位,然後行禮。遣官年,先期題欽遣大臣一員攝祭,一員分獻攝官位,於壇下由南級升降,不答福胙,餘儀同。樂章樂六奏,樂生七十二人,舞八佾,文生六十四人,武生六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