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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二卷目錄
星辰祀典部彙考二
宋二〈神宗熙寧二則 元豐五則 哲宗元祐一則 元符一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三則 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四則 孝宗乾道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金〈總一則 章宗承安一則 宣宗興定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五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二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三則 英宗至治三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二則 順帝至正一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星辰祀典部彙考三
禮記〈祭法〉
爾雅〈祭名〉
星辰祀典部總論
文獻通考〈論祭星辰〉
圖書編〈歷代祭星辰風師雨師總論〉
星辰祀典部藝文一
親祭九宮壇大赦文 唐孫逖
南郊享壽星賦 周鈐
星辰祀典部藝文二〈詩〉
致齋太一宮 宋楊億
奉敕祭西太一宮和韓川韻〈四首〉蘇軾
冬祠太一〈二首〉 范成大
致齋太一宮 劉筠
前題 錢惟演
陪何用中議祠星於天寶宮 元馬祖常
分獻星辰壇 明喬宇
星辰祀典部紀事
星辰祀典部雜錄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二卷
星辰祀典部彙考二
宋二
神宗熙寧四年,建中太一宮於集禧觀。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四年十一月丁亥,作中太一宮。 按《禮志》:熙寧四年,司天中宮正周琮言:《太一經》推筭,七年甲寅歲,太一陽九、百六之數,復元之初。故《經》言:太歲有陽九之災,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初終。今陽九、百六當癸丑、甲寅歲,為災厄之會。然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異為祥。竊詳五福太一,自國朝雍熙元年甲申歲,入東南㢲宮時,修東太一宮。天聖七年己巳歲,五福太一入西南坤位,修西太一宮。請稽詳故事,崇建祠宇,迎之京師。詔建中太一宮於集禧觀。十太一神,並用通天冠、絳紗袍。
熙寧六年十一月癸丑,中太一宮成。乙卯,親祀太一宮。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文獻通考》:熙寧六年,中太一宮成,命王安石為奉安太一使,吳充孫固為前導官,主管鹵簿,奉安神像,降德音於天下。
元豐元年,詔定從祀諸星位制。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元年二月,詔內壝之外,眾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後世因之,稍增其制。國朝郊壇率循唐舊,雖儀注具載圓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繩代內壝,誠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嚴內外之限也。伏請除去青繩,為三壝之制。從之。
元豐四年,罷東方七宿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中,禮文所言:時令秋冬,享壽星於南郊。熙寧祀儀: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按《爾雅》所謂壽星角、亢,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為無名。又按晉《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春分之夕沒於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後漢於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矣。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七宿位不宜復設。〈按《文獻通考》:作元豐四年〉
元豐六年,增定太一九宮祀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中,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寧祀儀,九宮貴神祝文稱嗣天子臣某,以禮秩論之,當與社稷為比,請依祀儀為大祀。其祝版即依會昌故事及《開寶通禮》,書御名不稱臣。又近制,諸祠祭牲數,正配以全體解割,各用一牢,貴神九位悉是正坐,異壇別祝,尊為大祀,而共用二少牢,於腥熟之俎,骨體不備。謂宜每位一牢,凡九少牢。詔下太常,修入祀儀。
按《文獻通考》:元豐六年,禮部言:本朝儀注,祀儀於上帝、五帝、日、月並稱。臣檢會九宮貴神祝版,進書已不稱臣五福十太一,當依熙寧六年以前故事,其被遣之官,自宜稱臣。如此,則不失輕重之體。從之。
元豐 年,詔改定大祀:太一,東以春,西以秋,中以夏冬。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元豐 年,詳定局請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局言:《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兆為壇之營域,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兆司中、司命於南郊。以氣類祭之。熙寧祀儀:兆司中、司命於國城西北亥地,則是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祀以立冬後亥日。其壇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哲宗元祐七年,詔議太一九宮祭儀。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祐七年,監察御史安鼎言:按漢武帝始祠太一一位,唐天寶初兼祀八宮,謂之九宮貴神。漢祀太一,日用一犢,凡七日而止。唐祀類於天地。今春秋祀九宮太一,用羊、豕,其四立祭太一宮十神,皆無牲,以素饌加酒焉。載詳《星經》:太一一星在紫宮門右,天一之南,號曰天之貴神。其佐曰五帝,飛行諸方,躡三能以上下,以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常居。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疫疾、災害之事。《唐書》曰:九宮貴神,實司水旱。太一掌十六神之法度,以輔人極。《國朝會要》亦云:天之尊神及十精、十六度,並主風雨。由是觀之,十神太一、九宮太一與漢所祀太一共是一神。今十神皆用素饌,而九宮並薦羊豕,似非禮意。詔禮官詳定:十神、九宮太一各有所主,即非一神,故自唐迄今皆用牲牢,別無祠壇用素食禮。遂依舊制。
元符元年,諸星始皆用香幣。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符元年,左司員外郎曾旼言:周人以氣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議,以為南郊、明堂用沈香,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於人親,宜加雜馥。今令文北極天皇而下皆用濕香,至於眾星之位,香不復設,恐於義未盡。於是每陛各設香。又言:先儒以為實柴所祀者無玉,槱燎所祀者無幣。今太常令式,眾星皆不用幣,蓋出於此。然考《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則實柴所祀非無玉矣。槱燎無幣,恐或未然。至是遂命眾星隨其方色用幣。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祀熒惑,以閼伯配。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建中靖國元年又建陽德觀以祀熒惑。因翰林學士張康國言,天下崇寧觀並建火德真君殿,仍詔正殿以離明為名。太常博士羅畸請宜倣太一宮,遣官薦獻,或立壇於南郊,如祀靈星之儀。有司請以閼伯從祀離明殿,又請增閼伯位。按《春秋傳》曰: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祝融,高辛氏之火正也;閼伯,陶唐氏之火正也。祝融既為上公,則閼伯亦當服上公袞冕九章之服。既又建熒惑壇於南郊赤帝壇壝外,令有司以時致祭,增用圭璧,火德、熒惑以閼伯配,俱南向。五方火精、神等為從祀。壇廣四丈,高七尺,四陛,兩壝,壝二十五步,從《新儀》所定。
崇寧元年秋七月甲申朔,建長生宮以祠熒惑。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崇寧三年,博士羅畸請改祀太一九宮,以圭璧。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崇寧三年,太常博士羅畸言:九宮諸神位,無禮神玉,惟有燔玉。竊謂宜用禮神玉,少倣其幣之色薦於神坐。議禮局言:先王制禮,用圭璧以祀日月星辰,所謂圭璧者,圭,其邸為璧,以取殺於上帝也。今九宮神皆星名,而其玉用兩圭有邸。夫兩圭有邸,祀地之玉,以祀星辰,非周禮也。乞改用圭璧以應古制。
崇寧四年秋七月辛丑,置熒惑壇。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三年,班《五禮新儀》,定星、辰從祀之儀,及太一、壽星、大火、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之祀。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帝祀昊
天上帝;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極九位於第一龕;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內坐、五星、十二辰、河漢等內官神位五十有四於第二龕;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於第三龕;外官神位一百有六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有六十於內壝之外。第一龕席以槀秸,餘以莞席,皆內向。〈又〉《政和新儀》:立春日祀東太一宮;立夏、季夏土王日祀中太一宮;立秋日祀西太一宮;立冬日祀中太一宮,宮之真室殿,五福太一在中,君基太一在東,太游太一在西,俱南向。延休殿,四神太一。承釐殿,臣基太一在東,西向,北上。凝祐殿,直符太一。臻福殿,民基太一在西,東向,北上。膺慶殿,小游太一在中,天一太一在東,地一太一在西。靈貺殿,太歲在中,太陰在西,俱南向。三皇、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十日、十二辰、天地水三官、五行、九宮、八卦、五嶽、四海、四瀆、十二山神等,並為從祀。東、西太一宮准此。東太一宮大殿,五福太一在東,君基太一在西,俱南向。太游太一殿在大殿之北,南向。臣基太一殿在南,北向。小游太一、直符太一、四神太一殿在大殿之東,西向,北上。天一太一、民基太一、地一太一在大殿之西,東向,北上。西太一宮黃庭殿,五福在中,君基在東,太游在西;均福殿,小游在中,俱南向。延貺殿,天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民基在南,直符在東北,俱東向。九宮貴神壇三成,成縱廣十四丈,再成縱廣十二丈,三成縱廣十丈,各高三尺。上依方位置小壇九,各高一丈五寸,縱廣八尺。四陛、坤道,兩壝,每壝二十五步。〈又〉《政和新儀》壽星壇改定:壇高三尺,東西袤丈三尺,南北袤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初,乾興祀靈星,值屠牲有禁,乃屠於城外。至是,敕有司:凡祭祀牲牢,無避禁日,著為令。〈又〉政和之制。司中、司命、司祿為四壇,各廣二十五步,同壝。又言:《周禮》樂師之職曰: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說者曰:小祀也。小師職《注》:小祭祀謂司中、司命。是也。既已有鐘鼓,則是有樂明矣。請有司祀司中、司命、用樂,仍製樂章以為降神之節。又言:《周禮》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肆師》云:小祭祀用牲。所謂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之類是也。後世以有司攝事,難於純用太牢,猶宜下同大夫禮,用羊、豕可也。今祀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滌一月,所以備潔養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請司中、司命、止薦熟。並從之。
高宗紹興三年,詔祀大火。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年正月癸酉,復祭大火。按《禮志》:紹興三年,詔祀大火。太常寺言:應天府祀大火,今道路未通,宜於行在春秋設位。
紹興七年,命舉熒惑、壽星、大火之祀。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七年五月壬申,命禮官舉熒惑、壽星之祀。六月壬辰,命歲辰戌月祀大火,配以閼伯。
按《文獻通考》: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言:立春後丑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雷神,秋分日饗壽星,立夏日祀熒惑。從之。壽星禮料用籩一,鹿脯,豆一,鹿臡,著尊一,實以法酒。
紹興十一年,詔於臨安府城東築九宮壇。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十一年,太常丞朱輅言:九宮貴神所主風、雨、霜、雪、雹、疫,所係甚重,請舉行祀典。太常寺主簿林大鼐亦言:十神太一,九宮太一,皆天之貴神,國朝分為二,並為大祀。比一新太一宮,而九宮貴神尚寓屋而不壇。乃詔臨安府於國城之東,建築九宮壇壝,其儀如祀上帝。其太一宮,初議者請即行宮之北隅建祠,後命禮官考典故,擇地建宮。
紹興十八年,築九宮貴神壇,並議祀大火,親謁太一宮。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八年六月甲辰,築九宮貴神壇於東郊。 按《禮志》:紹興十八年,宮成,御書其榜。十太一位於殿上,南面,西上。從祀,東廡九十有八,西廡九十有七,皆北上。
按《文獻通考》:紹興十八年,禮部侍郎沈該言:國家乘火德之運,以王天下。先朝建陽德觀,專奉火德,配以閼伯,而祀以夏至。舊典可舉,望詔有司,於宮觀內別建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閼伯,以時修祀,益固炎圖。詔禮部、太常寺討論。太常寺討論,得應天府祀大火,繫以季春秋擇日,差官於本廟致祭。今道路未通,從宜於行在,春秋設位。臣僚言:多事以來,大火之祀弗舉。比年多災,雖緣有司不戒,然預防之計,宜無所不用其至。望命有司參酌舊典,即行在每建辰戌出納之月,設位望祭。豈特昭炎德昌熾之福,亦弭災之道。尋太常寺請以季春,出火日於東郊,季秋納火日於西郊,各建壇壝以大祠之禮。禮火神禮料,依感生帝。詔擇地建太一宮。先是,命禮官考典故,十月癸卯上之,曰太平興國初,司天楚芝蘭建言:太一有十,曰五福君基,大遊、小遊,天一臣基、直符民基四神,地一,天之尊神也。五福所在無兵疫,人民豐樂。自雍熙元年入㢲宮,吳分蘇州,請建宮都城東南蘇村,以應蘇臺之名。乃建東太一宮。八年,宮成,合千一百區,凡十殿四廊,圖三星、五帝、九曜、七元、天地水三官、南斗三台、二十八宿、天曹四司、十精太一、五嶽、儲副佐命十二山神、八卦、六丁、五行、四瀆本命等神,及四直靈官、三十六神將像五百二十四軀。天聖六年,司曆者言:太一入蜀之坤宮,又建西宮於八角鎮,前後東西凡四殿。又建齋殿塑像,自內出,始鑄印給之。熙寧四年十月,司天言:甲寅,五福當入中都。又建中宮於集禧觀。政和間,改龍德宮為北太一宮。今四立日,皆望祀太一於惠照。設位宜擇地建宮。詔兩浙漕臣營之。癸丑,詔製像於新宮。十一月甲戌,禮官謂,太一冠服不載於傳記,略記東西宮像服,通冠仙衣,侍臣二人,服道衣,童子二人青衣,執紅絲拂,中太一宮。道流朱忠煥亦謂,十神太一皆服通天冠,絳服,執圭。從臣梁冠絳服,執笏,童子執紅絲拂。請如其飾及名諸殿。十八年正月癸未,又請上書其榜太一殿曰靈休殿,門曰崇真,挾殿曰瓊章寶室,三清殿曰金闕寥陽,火德殿曰明離,本命殿曰介福,齋殿曰齊明。三月,宮成,凡百七十有四區,十太一位於殿上南面西上從祀。東廡九十有八,西廡九十有七,皆北上。乙亥,設官榜。丙子,奉安神像,用細仗二百人,鈞容樂親從威儀,道士皆百人,宰臣為奉安使,上親謁太一宮。前期,有司張帟於齋殿,設褥位於靈休殿、介福殿上之東西向,及香案之前,設群臣次宮之內外。質明,帝服履袍,自崇政殿乘輦,出宮北門,至齋殿,降輦。群臣先入班於靈休殿下,皆北面。帝自齋殿後步至宮之東廡,入便門,升殿東側階,至褥位,西面立。再拜。群臣皆再拜。凡帝拜,群臣皆拜。帝進五福太一前,三上香,再拜。次至君基、大遊、小遊、天一、地一四神、臣基、民基、直符前,皆如五福之儀。還褥位,再拜。群臣自西廡班於介福殿下,帝降,由東廡升介福殿東側階,至褥位,西向立,再拜。進建生星斗君前,三上香,再拜。次至本命元辰真君前,亦如之。帝還褥位,若命宰臣炷香,則宰臣升自西階,以次上香。畢,降階。帥群臣再拜。帝再拜。還齋殿,群臣皆退,帝還宮。
孝宗乾道五年,定祀大火配位。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本寺已擇九月十四日,依旨設位,望祭應天府大火,以商丘宣明王配。二十一日內火,祀大辰,以閼伯配。大辰即大火,閼伯即商丘宣明王也。緣國朝以宋建號,以火紀德,推原發祥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應天,廟曰光德,加封王爵,錫諡宣明,所以追嚴者備矣。今有司旬日之間舉行二祭,一稱其號,一斥其名,義所未安。乞自今祀熒惑、大辰,其配位稱閼伯,祝文、位版並依應天府大火禮例,改稱宣明王,以稱國家崇奉火正之意。
寧宗嘉泰三年九月己丑,詔南郊加祀,太子、庶子星,宋星。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金
金制,郊壇以天皇大帝、北極從祀於第一等,內官第二等,中官第三等,外官及眾星在內壝之外,方丘亦設五星於壇之第二等。
按《金史·禮志》:郊壇。天皇大帝、北極神座於壇上第一等,席皆槁秸,內官五十四座於壇第二等,中官一百五十有八座於壇上第三等,外官一百六座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內壝之外,席皆以莞。神座版各設於座首。天皇大帝、北極,皆左八籩、右八豆,豋在籩豆間,簠一簋一在豋前,爵坫一在神座前。內官五十四座,每座籩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坫一。中官一百五十八座,及內壝內外官一百六十座,內壝外眾星三百六十座,每位籩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一。又設第一等每位太尊二、著尊二、皆有坫加勺。第二等每陛山尊二,第三等每位蜃尊二,內壝內外每辰概尊二,皆加勺。自第二等以下皆用匏爵,先洗拭訖,置於尊所,其尊所皆在神位之左,陳玉幣,北極以青珪璧。進熟:從祀壇上第一等北極,皆羊豕之體。
章宗承安元年,始命郊祀北極,用玉,并用犢。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承安元年,將郊,禮官言:近代郊,自第二等升天皇大帝、北極於第一等,前八位舊各有禮玉燔玉,而此二位尚無之。按《周禮典瑞》云:以圭璧祀日月星辰。近代禮九宮貴神、大火星位,猶用《周禮》之說。其天皇大帝、北極二位,固宜用禮神之玉及燔玉也。上命俱用真玉。省臣又奏:前時郊,天、地、配位各用一犢,北極十位皆大祀,亦當用犢。從之。
宣宗興定元年,旱祀九宮貴神。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興定元年七月,以久旱,祀九宮貴神於東郊。
元
元制,星辰從祀圓壇,各從其位。按《元史·祭祀志》:從祀圓壇,第一等,北極位丑,天皇大帝位戌,用神位版,丹質黃書。神席綾褥座各隨其方色,藉皆以槁秸。第二等內官位五十有四。鉤星、天柱、元枵、天廚、柱史位於子,其數五。女史、星紀、御女位於丑,其數三。自子至丑,神位皆西上。帝座、歲星、大理、河漢、析木、尚書位於寅,帝座居前行,其數六,南上。陰德、大火、天槍、元戈、天床位於卯,其數五,北上。太陽守、相星、壽星、輔星、三師位於辰,其數五,南上。天一、太一、內廚、熒惑、鶉尾、勢星,天理位於巳,天一、太一居前行,其數七,西上。北斗、天牢、三公、鶉火、文昌、內階位於午,北斗居前行,其數六。填星、鶉首、四輔位於未,其數三。自午至未,皆東上。太白、實沈位於申,其數二,北上。八榖、大梁、杠星、華蓋位於酉,其數四。五帝內座、降婁、六甲、傳舍位於戌,五帝內座居前行,其數四。自酉至戌,皆南上。紫微垣、辰星、陬訾、鉤陳位於亥,其數四,東上。神席皆藉以莞席,內壝外諸神位皆同。第三等中官百五十八位。虛宿、牛宿、織女、人星、司命、司非、司危、司祿、天津、離珠、羅堰、天桴、奚仲、左旗、河鼓、右旗位於子,虛宿、女宿、牛宿、織女居前行,其數十有七。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天雞、輦道、漸臺、敗瓜、扶筐、匏瓜、天弁、天棓、帛度、屠肆、宗星、宗人、宗正位於丑,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七。自子至丑,皆西上。日星、心宿、天紀、尾宿罰星、東咸、列肆、天市垣、斛星、斗星、車肆、天江、宦星、市樓、候星、女床、天籥位於寅,日星、心宿、天紀、尾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七,南上。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貫索、鍵閉、鉤鈐、西咸、天乳、招搖、梗河、亢池、周鼎位於卯,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五,北上。太子星、太微垣、軫宿、角宿、攝提、常陳、幸臣、謁者、三公、九卿、五內諸侯、郎位、郎將、進賢、平道、天田位於辰,太子星、太微垣、軫宿、角宿、攝提居前行,其數十有六,南上。張宿、翼宿、明堂、四帝座、黃帝座、長垣、少微、靈臺、虎賁、從官、內屏位於已,張宿、翼宿、明堂居前行,其數十有一,西上。軒轅、七星、三台、柳宿、內平、太尊、積薪、積水、北河位於午,軒轅、七星、三台、柳宿居前行,其數九。鬼宿、井宿、參宿、天尊、五諸侯、鉞星、座旗、司怪、天關位於未,鬼宿、井宿、參宿居前行,其數九。自午至未,皆東上。畢宿、五車、諸王、觜宿、天船、天街、礪石、天高、三柱、天潢、咸池位於申,畢宿、五車、諸王、觜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一,北上。月宿、昴宿、胃宿、積水、天讒、卷舌、天河、積尸、太陵、左更、天大將軍、軍南門位於酉,月宿、昴宿、胃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二。婁宿、奎宿、璧宿、右更、附路、閣道、王良、策星、天廐、土公、雲雨、霹靂位於戌,婁宿、璧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二。自酉至戌,皆南上。危宿、室宿、車府、墳墓、虛梁、蓋屋、臼星、杵星、土公吏、造父、離宮、雷電、螣蛇位於亥,危宿、室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三,東上。內壝內外官一百六位。天壘城、離瑜、代星、齊星、周星、晉星、韓星、秦星、魏星、燕星、楚星、鄭星位於子,其數十有二。越星、趙星、九坎、天田、狗國、天淵、狗星、鱉星、農丈人、杵星、糠星位於丑,其數十有一。自子至丑,皆西上。車騎將軍、天輻、從官、積卒、神宮、傅說、龜星、魚星位於寅,其數八,南上。陣車、車騎、騎官、頡頏、折威、陽門、五柱、天門、衡星、庫樓位於卯,其數十,北上。土司空、長沙、青丘、南門、平星位於辰,其數五,南上。酒旗、天廟、東甌、器府、軍門、左右轄位於巳,其數六,西上。天相、天稷、爟星、天記,外廚、天狗、南河位於午,其數七。天社、矢星、水位、關丘、狼星、弧星、老人星、四瀆、野雞、軍市、水府、孫星、子星位於未,其數十有三。自午至未,皆東上。天節、九州殊口、附耳、參旗、九斿、玉井、軍井、屏星、伐星、天廁、天矢、丈人位於申,其數十有二,北上。天園、天陰、天廩、天苑、天囷、芻槁、天庾、天倉、鈇鑕、天溷位於酉,其數十。外屏、大司空、八魁、羽林位於戌,其數四。自酉至戌,皆南上。哭星、泣星、天錢、天綱、北落師門、敗臼、斧鉞、壘壁陣位於亥,其數八,東上。內壝外眾星三百六十位,每辰神位三十自第二等以下,神位版皆丹質黃書。內官、中官、外官則各題其星名。內壝外三百六十位,惟題曰眾星位。凡從祀位皆內向,十二次微左旋,子居子陛東,午居午陛西,卯居卯陛南,酉居酉陛北,天皇大帝青圭有邸,北極元圭有邸,幣皆如其玉色。內官以下皆青幣。北極、天皇,皆太尊一、著尊二。內官十二次,各象尊二。中官十二次,各壺尊二。外官十二次,各概尊二。眾星十二次,各散尊二。凡尊各設於神座之左而右向,皆有坫,有勺,加羃,羃之繪以雲,惟設而不酌者無勺。北極、天皇,籩豆皆八,簠一,簋一,豋一,俎一,匏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幣篚一。內官位五十四,籩豆皆二,簠一,簋一,豋一,俎一,匏爵有坫,沙池、幣篚,十二次各一。中官百五十八,皆籩一,豆一,簠一,簋一,俎一,匏爵,有坫、沙池、幣篚,十二次各一。外官位一百六,皆籩一,豆一,簠一,簋一,俎一,匏爵、沙池、幣篚,十二次各一。眾星位三百六十,皆籩一,豆一,簠一,簋一,俎一,匏爵、沙池、幣篚,十二次各一。凡籩之設,居神位左,豆居右,豋、簠、簋居中,俎居後,籩皆有巾,巾之繪以斧。以太尊實泛齊,以著尊實醍齊,皆有上尊,以祀北極、天皇大帝。以象尊實醴齊,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內官。以壺尊實沈齊,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中官。以概尊實清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外官。以散尊實昔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眾星,天皇大帝蒼犢,北極元犢皆一。
世祖至元五年十二月,敕二分、二至及聖誕節日,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八年春正月丁巳,制以六祖李全祐嗣五祖李居壽祭斗。十一月乙亥,召法師劉道真,問祠太乙法。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八月辛酉,命有司祭斗三日。十二月辛卯,敕有司祭北斗。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六年十二月丁亥,命回回司天臺祭熒惑。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元祀儀皆禮官所擬,而定於中書。日星始祭於司天臺,而回回司天臺遂以禜星為職事。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五月壬子,祭太陽、太歲、火、土等星於司天臺。庚申,祭紫微星於雲仙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成宗元貞元年十二月,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十二月庚子朔,遣集賢院使阿里渾撒里等祭星於司天臺。
大德元年春正月辛卯,建五福太一神壇。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五福太一壇時,以道流主之。
大德九年八月,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九年八月己卯,命太常卿丑問、昭文館大學士靳德進祭星於司天臺。
武宗至大四年,仁宗即位。秋七月,禜五星於司天臺。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仁宗皇慶二年夏四月甲子,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五年夏五月,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五年五月戊辰,遣平章政事王毅禜星於司天臺三晝夜。
延祐六年春正月己卯,禜星於司天臺。二月丁亥,改禜星於回回司天臺。九月壬辰,禜星於司天臺。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八月戊申,禜星於司天監。十二月乙丑,禜星於回回司天監四十晝夜。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英宗至治元年六月丁卯,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至治二年五月戊子,禜星於五臺山。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至治三年,泰定帝即位。十一月乙卯,禜星於司天監。十二月壬申,禜星於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元年五月癸丑,命司天監禜星。七月丁未,禜星於上都司天監。十一月甲午,禜星於回回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二年二月丁酉,禜星於回回司天監。戊申,命道士祭五福太乙神。七月甲寅,禜星於上都司天監。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三年三月壬子,禜星於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四年夏四月乙未,禜星於回回司天臺。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元年九月丁丑,命司天監禜星。辛巳,命司天監禜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天曆二年五月己未,命司天監禜星。八月甲辰,命司天監及回回司天監禜星。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五月己未,遣翰林學士承旨阿鄰帖木兒北迎大駕。命司天監禜星。八月庚寅,明宗崩。己亥,帝復即位於上都。甲辰,命司天監及回回司天監禜星。
至順元年秋七月壬子,命西僧禜星。九月乙未,以立冬祀五福十神、太一真君。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二年正月甲辰,敕每歲四祭五福太一星。二月庚午,建五福太一宮於京城乾隅。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乾隅,西北方也。張美和曰:五福太一之貴神,以二百二十五年行五宮,自乾而艮,艮而巽,巽而坤,坤而中宮,又至乾。每宮住四十五年,所至之宮澤福。是年,在乾宮。
順帝至正八年六月丙戌,立司天臺於上都。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明
太祖洪武元年,定司中、司命、司人、司祿之祀。
按《大政紀》:洪武元年十二月乙酉,太常寺奏擬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如唐制。立壇於城南。上從之。
洪武三年正月,禮部定星辰祔祭於月壇。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四年,定親祀星辰之儀。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定親祭星辰,用皮弁服,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九月乙亥,詔:親祀星辰,齋三日。降香,齋一日。著為令。
星辰祀典部彙考三
《禮記》
《祭法》
幽宗,祭星也。
〈注〉宗當為禜字之誤也。幽禜謂星壇也。星以昏始見,禜之言營也。〈疏〉宗字與禜字相近,故讀為禜也。禜之言營者,按莊二十五年《公羊傳》云: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營之,是禜有營義。故讀為禜云。〈陳注〉方氏曰:幽,以言其隱而小也。揚子曰: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故祭星之所,則謂之幽宗焉。宗之為言尊也。《書》曰:禋於六宗。《詩》曰:靡神不宗,無所不用其尊之謂也。〈大全〉延平周氏曰:月為陰而盛於夜,故曰夜明於星。謂之幽者,以對月而言,則月為明,而星為幽也。
《爾雅》《星名》
祭星曰布。
〈疏〉李巡曰:祭星者,以祭布露地,故曰布。孫炎曰:既祭,布散於地,似星布列也。
星辰祀典部總論
《文獻通考》
《論祭星辰》
馬端臨曰:按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出於《周禮》。注家以為四司皆星也,未知何據。而星宿之名,多出於《緯書》。又先後鄭之說,自為牴牾。此後人之所以難據以為信也。但信齋楊氏,皆歸之於天與氣數,而以為非有一星以主之,則其說又似太渺茫。蓋天之有日月星辰,猶君之有百司庶府也。謂品物歲功,一出於天,而無日月星辰以司之,是猶謂政教號令一出於君,而無百司庶府以行之也。況金木水火土,人間有此五物,則天上亦有此五星以主之。而《洪範》言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則司風雨者,亦星也。然則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何害其為星乎。
《圖書編》《歷代祭星辰風師雨師總論》
按《周禮》: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小司寇,孟冬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周制,仲秋祭靈星於國之東南。《月令》:立秋後丑日,祭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於國城西南。秋分日,享壽星於西南。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於國城西北。又《祭法》曰:幽宗,祭星也。此皆見於經傳者如此。然史遷蓋難乎其言之也。若經傳所言風師、雨師、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彼固謂各有神主之而祭焉,已非夏商以前簡略忠質之事矣。而彼世注家,顧各以星當之,何耶。蓋星宿之名,多出於《緯書》,而先後鄭之說,又自相牴牾,固未可據以為信也。此楊氏所以一歸於天與氣數,謂四司之神,如司春、司夏之類,不無見矣。彼信繆忌之奏,而奏神君以受畫法,信嘉慶之言,而置九壇以祭貴神。至有請隨貴神飛棋之方,以定祭位者。吾不知何說也。雖然,為民請福無文咸秩,寧有過立,非執一隅。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惚。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亦國家所不廢也。由斯以言,則非以民故而以徼福,若所謂天子,心獨喜其事祕者,誠矯誣也哉。
星辰祀典部藝文一
《親祭九宮壇大赦文》唐·孫逖
制曰:勵精為理,三紀於茲。上荷宗廟延祥,克開厥後。下賴股肱葉德,以致雍熙。而麟鳳龜龍,近遊郊藪。蠻夷戎狄,遠輸琛賮。乘時年之休運,恢皇王之遠圖。是以圓丘、方澤之儀,昇中告類之禮。靡典不舉,靡神不懷。恭惟九宮,明祀尚闕。載深兢惕,用建靈壇。爰以元辰,親執奠獻。葉青陽發生之慶,祈黔庶吉祐之福。
《南郊享壽星賦》周鈐
玉露初降,金風正秋。有壽星之發彩,出離方而若浮。太史於是奏時令,贊天休。謂三光之丕顯,蓋萬乘之勤修。天子乃命有司,灌鬱鬯,登靈壇。以蕆事敬南極而延望。當其氛霧,寢煙霞曠。循大象之昭回,見孤光之寥亮。月來歲往,常居赤帝之前。目擊心祈,空仰碧霄之上。所欲精誠斯感,肸蠁潛交。矚神靈兮,心馳箕斗。奠椒漿兮,酌滿陶匏。事異乞言,殊養老於東序。祭惟合禮,同祀月於西郊。時也陰陽正位,晝夜平分。思薦祉於人壽,遂大享乎天文。則知秩天宗用郊祀,斯祭也,象在角亢,壇當戊己。月皎皎而清漢波流,夜蕭蕭而白榆風起。齊心常潔,蘋蘩之薦已申。壽域光開,龜鶴之年可俟。祀事既道之南,恍惚兮光臨俎豆,依稀兮氣動煙嵐。由是見星躔之不爽,知君德之相參。彼牛女迢遞以增思,參商隱見而差失。處圓靈兮徒分炳煥,於敬授兮未為貞吉。曷若我冠眾星而稱老,當三秋而迥出。既有補於乾坤,詎廢書於時日。是宜執犧象,展雞彝,召馮相而司曆命,祝史以陳辭,如此則所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星辰祀典部藝文二〈詩〉
《致齋太一宮》宋·楊億
漢帝祈年館,威神法太微。赤章修祕祝,盤石拂仙衣。雉雊靈光發,鸞歌彩霧霏。霓旌飄夕吹,瑤草泛春暉。瓊屑晨杯滿,芝苗畫茹肥。象尊猶一獻,鳧舄自雙飛。天迥颷輪度,宵殘素瑟希。回看蔥鬱處,佳氣接彤闈。
《奉敕祭西太乙和韓川韻》蘇軾
聖主新除祕祝,侍臣來乞豐年。壽宮神君欲至,半夜靈風肅然。
其二
玉璽親題御筆,金童來侍天香。禮罷祝融驂乘,前驅已過衡湘。
其三
解劍獨行殘月,披衣困臥清風。夢蝶猶飛旅枕,竹魚已響枯桐。
其四
陂水初含晚淥,稻花半作秋香。皁蓋卻迎朝日,紅雲正繞宮牆。
《冬祠太一》范成大
月色朧明碧瓦,蠟煙浮動黃簾。罡騎颷輪欲下,九天飛霰纖纖。
其二
行道羽衣縹緲,捲班玉佩玲瓏。回首金鋪獸面,步虛聲在天風。
《致齋太一宮》劉筠
紫館天神貴,綸闈地望清。齋心奉蠲潔,攝事罄誠明。殿翼如軒翥,壇垓類削成。直官琳札密,太宰繡衣輕。薜荔羅芳席,虹蜺曳彩旌。星陳五帝佐,體薦一元牲。蒼駟回風馭,珍禽警露聲。丹霞升曉氣,若木競新英。挹袂寧無友,凌霄自放情。受釐宣室對,賈傳異諸生。
《前題》錢惟演
齋潔奉惟馨,瑤臺獨自升。樓迷五里霧,壇燭九枝燈。珠館來青雀,璇題射玉繩。疏鐘平野闊,古柏夕霏凝。鶴扇真規月,仙衣可鏤冰。春茶泛雲液,曉飯薦蘭蒸。鍊藥疑洪并,藏書類羽陵。回瞻太帝室,飛檻更長憑。
《陪何用中議祠星於天寶宮》元·馬祖常
教命司諸席,元辰集醮壇。星君符介壽,歲紀輯安躔。炬燄天無夜,熏焚樹有煙。音如緱嶺上,拜似竹宮前。蕊笈祥延世,颷輪儼御仙。日餘青煒接,宿耀罽壇連。象緯昭重潤,齋明祝大年。步虛垂佩響,奠幣織文鮮。誠感將馨祀,神娛樂鼓淵。蕃釐歸帝冑,孚祐播農田。
《分獻星辰壇》明·喬宇
燔煙上起夜無風,峙立星壇對倚空。萬象芒寒天在北,九霄雲斂月當中。香隨龍袞瞻依近,聲奏簫韶陟降通。郊獻禮成春二日,泰階平處仰神功。
星辰祀典部紀事
《拾遺記》:虞舜在位十年,有五老遊於國都。舜以師道尊之。言則及造化之始。舜禪於禹,五老去,不知所從。舜乃置五星之祠以祭之。其夜,有五長星出,薰風四起,連珠合璧,祥應備焉。
《左傳》:昭公元年,晉侯有疾,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叔向問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臺駘為祟,史莫之知,敢問此何神也。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后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故參為晉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晉主汾而滅之矣。由是觀之,則臺駘,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若君身,則亦出入飲食哀樂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為焉。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
《漢書·郊祀志》:天子從禪還,坐明堂,群臣更上壽。下詔改元為元封。其秋,有星孛於東井。後十餘日,有星孛於三能。望氣王朔言:後獨見填星出如瓜,食頃,復入。有司皆曰:陛下建漢家封禪,天其報德星云。其來年冬,郊雍五帝。還,拜祝祠泰一。贊饗曰:德星昭衍,厥惟休祥。壽星仍出,淵燿光明。信星昭見,皇帝敬拜泰祝之享。
《北史·劉芳傳》:芳,轉太常卿。以靈星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恆隸郡縣。《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祀,牲用太牢,縣邑令、長得祠。晉《祠令》云:郡、縣、國祠社稷、先農,縣又祠靈星。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今移太常,恐乖其本。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籍,博采群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詔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唐書·蕭德言傳》:許叔牙子子儒。高宗時為奉常博士。初,太尉長孫無忌等議:祠令及禮用鄭元說,以昊天帝當北辰耀魄寶,郊、明堂當太微五帝。唐家祀圜丘,太史所上圖,昊天上帝外自有北辰。令李淳風曰:昊天上帝位於壇,北辰、斗列第二垓。與緯書駮異。司馬遷《天官書》,太微宮五精之神,五星所奉,有人主象,故名曰帝,猶房、心有天王象,安得盡為天乎。《周官》兆五帝四郊,又有祀五帝,皆不言天,知太微之神,非天也。且《經》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明堂之祀,天也,星不足配之矣,請止一祠。詔曰:可。《崔元式傳》:崔龜從,太和初,遷太常博士。最明禮家沿革。定九宮皆列星,不容為大祠。詔可其議,九宮遂為中祠。
《石林燕語》:太平興國中,司天言,太一或有五福、大游、小游四神,天一、地一、真符、君基、臣基、民基,凡十神,皆天之貴神。而五福所臨,無兵疫。凡行五宮,四十五年一易。今自甲申歲入黃室巽宮,當吳分野,請即蘇州建宮祠之。已而復有言:今京城東南蘇村可應姑蘇之名,乃改築于蘇村。京師建太一宮,自此始。
《宋史·王欽若傳》:仁宗即位,欽若,請置先蠶并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於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所著書有《列宿萬靈朝真圖》。
《東坡志林》:紹聖二年五月朢日,敬造真一法酒成。請羅浮道士鄧守安拜奠北斗真君。將奠,雨作。已而清風肅然,雲氣解駮,月星皆見,魁標皆爽。徹奠,陰雨如初。
《續文獻通考》:理宗淳祐十二年,詔建西太一宮於延祥觀左,以十月三日,親行款謁恭謝之禮。時牟子才上奏曰:自漢武帝始祠太一,其後或隨太一所在,築室迎祠,大率皆因方士,雜引道經星曆之學而為之。比者,國家以五福太乙臨蜀分野,乃建西太一於西河之濱,以為禬禳之地。雖有故事,然是役也,土木鉅麗一時,囊封匭奏已交言其非,而或者又切議,陛下他日,必因款謁而為湖山遊幸之舉。今宗祀禮成,親行恭謝,陛下蓋將敬休神天,禔福庶民,夫豈以觀游為意。然道塗之言,皆謂有司飭橋梁,除道路,辦供給,過為勞擾。又傳是日,張水嬉,陳樂伎。萬一果出於此,豈不實或者游幸之說,而有失陛下敬天愛民之初意乎。伏惟陛下察臣愚衷,深入宸慮,自以其意。特召大臣詳議其事,明詔有司亟止此行。庶幾舉動合宜,青史書之,可為萬世法。而疑慮消,宗廟社稷幸甚。又曰:臣比者西太一指揮初下之時,嘗密告陛下,乞自以聖意明詔有司亟止此行,蓋區區忠愛之志,欲救正於未然。力量淺薄,未能感動。繼聞諸臣陸續亦有奏疏,是公議不謀而同,非臣一人之私言也。二十四日,伏睹內批,陛下非不儆悟此意,而款謁之行,終未即止。是猶以臣等之言為未然也。其曰為國祈福,初無其他,臨幸去處,此意固甚明白。但湖山嬉遊歌舞之地,民庶蕩產於此,士大夫溺志於此,堂堂人主,存一敬心,隨寓皆福。初無分於東西也。又何必親出郊,以勞千乘萬騎,而啟諸人遊幸之疑乎。其曰應於排辦禮文,務從簡約,此意固亦甚善。但乘輿出郊,十里而遠,所至除道,斫木毀室,寧免勞民。與其省約於道塗之間,曷若動循禮義,謹重一出之為安,且適乎陛下之意,不過曰畿輔之盜,近已肅清。及今一出,亦未為過。不思淮哨未定,蜀圍未解,并邊赤子,殞命鋒鏑者,不知幾千萬億。陛下苟念及此,竊意聖心,未嘗不悽然蹙額也。又不過曰百穀順成,在在豐稔,即此一出,亦未為過。抑不思湖湘襄蜀,皆以旱苦,赤地千里,民無宿儲,公私之積,良可哀痛。陛下苟念及此,切料聖意,未嘗不慨然動心也。又不過曰祼享大宮,陰雲滯雨,宗祀世室,皓魄當空。天地祖宗,眷佑昭垂也。今以冬享行恭謝款謁之禮,亦未為過。抑不思景星慶雲,非福我者也。凄風苦雨,殆儆予者也。敬肆之念一分,治忽之機攸係。前曰畏威,夙夜不敢荒寧,是以有祐順之眷。今以一晴霽之故,遂謂得天而肆以繼之,庸詎知眷顧可常保乎。陛下識見超邁,遠覽古今,其亦知臨幸之為害乎。車轍亡周,驪山覆秦,此遠幸也。華林卑晉,梨園讓唐,此近幸也。今陛下鳴鑾警蹕於湖山,亦鄰乎近幸矣。安知近幸不已,他日不轉而為遠幸耶。又有一說於聖躬頗有關係,宣和間車駕時出正字,曹輔諫曰:萬一乘輿既駕之初,一夫不逞發,蜂蠆之微,逞窮獸之計,雖皇天、后土、宗廟、靈神,並垂護祐,然亦傷威損重,又況有臣子不忍言者,可不戒哉。臣讀史至此,未嘗不痛恨於當時,而深哀輔之忠也。今陛下仁慈立國,君民一心,萬無如輔所言,亦有不容不慮者。四郊多壘,時多艱危,賊臣之孽,嗣窟於海濱。弄兵之餘,黨伏於近畿。禁衛何所而偽符得入宮闈,何地而妖訛相恐,重以連歲土木,民怨載塗,則曹輔之言,臣以為未宜忽之也。此一身之慮也。又當為子孫萬世之慮,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其弊若何。今陛下臨幸西宮,乘輿一出,遂為故事。傳之後世,久則習以為常矣。以陛下聖明,閱歷既久,艱難備知。游幸之樂,猶不能自制。忠讜之論,猶不能盡容。後世之子孫,豈能皆賢臣,恐必有以今日藉口,而窮靡麗極,盤遊於湖山之間,又有甚焉者矣。方是之時,國力困於供億,民力疲於土木。忠臣義士,死於諫諍。未必非陛下今日之舉,有以啟之。古之人君,抑情制欲,以為子孫貽謀之慮。陛下不此留意,獨奈何開而縱之乎。陛下一幸西宮,而開子孫奢縱之禍,亦豈忍其至此也。試於燕閒之際,超然遠覽,穆然深思,自一身之慮,及子孫之慮,以及天下國家之慮。籌維利害,亟罷此行。所抑者甚微,而所存者甚大。苟狃於左右逢迎之說,玩細娛而忘大慮,臣未知其可也。臣又按漢史武帝元鼎五年,立泰畤於甘泉,親祠太一。武帝即位幾三十年,而有此舉措。蓋其學不足以明理,情不足以制欲,無足怪者。陛下講學於今,三十餘年,此乃聖德成就之日,所當同符堯舜,而乃欲效武帝親祠太一之舉,臣實惜之。始武帝既祠太一,遂下詔稱揚,以為望見太一,若景光十有二,迺心侈。然其後益封泰山,祠后土,幸建章,巡海上,作甘泉,通天蜚廉,殆無虛歲。蓋其侈心一萌,不能自止,可不懼哉。且祠太一,所以致福,而臣以漢史考之其初,祠太一之年,日有食之,自是旱、蝗、河決、蛇鬥,無歲無有,而南越之叛,匈奴之寇,亦在是年。至於東方盜起,巫蠱禍作,干戈相尋。所謂禍者,乃如此。武帝晚年始悟,下詔以為平生所為狂悖。嗚呼,亦已晚矣。武帝自謂其所為狂悖,試觀其所為,豈不真狂悖可笑,而奈何欲效之乎。武帝猶知所悔,而陛下豈在武帝下乎。晚而悔之,豈有及乎。故願陛下,以三十年講學之功,同符堯舜,而不願陛下與漢武比也。臣既效密啟之忠,敢忘廷諍之義。用敢直前,激奏以聞。欲望陛下痛察臣衷,改降指揮,特寢前命,以弭人言。夫從諫者,帝王之盛德。陛下欲駕幸西宮,而止以人言,屈己從人之美,度越古今。其愈於執迷不復,使後之執筆而議者,皆得以歸光於今日遠矣。惟陛下亟察之。
星辰祀典部雜錄
《風俗通》:謹按《詩》云:芃芃棫樸,薪之槱之。《周禮》槱燎司中、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上六星也。槱者,積薪燔柴也。今民間獨祀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檐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天地,大尊重之。汝南餘郡,亦多有,皆祠以腊,率以春秋之月。
《俗說》:縣令問主簿:靈星在城東南,何法。主簿仰答曰:唯靈星所以在東南者,亦不知也。
《五經通義》:靈星為立尸。故云絲衣其紑,載弁絿絿。言王者祭靈星,公尸所服也。
《文獻通考》:太一,莫知其何神。《天官書》言: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則其為星也,明矣。《祭法》雖有幽禜之禮,然敘其事於祭天地四時寒暑日月之後,則亦非祀典之首也。漢承秦制,至武帝時,採謬忌之說,則以為五帝特太一之佐。于是具太一祠壇,在五帝之上。帝親郊拜,則以事天之禮事之矣。何其崇極也。至于因巫為主人關飲食所欲,言行下則又何其猥屑也。武帝惑于方士之說,故所以事鬼神者,其諂且瀆至於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