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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06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六卷目錄
養老部彙考二
宋〈總一則 太祖開寶一則 太宗淳化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二則 大中祥符四則 仁宗天聖一則 理宗景定一則〉
金〈世宗大定二則〉
元〈成宗大德一則 武宗至大一則 順帝至元一則 至正一則〉
明〈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一則 英宗天順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一則 世宗嘉靖二則〉
皇清〈順治三則〉
養老部彙考三
禮記〈王制 月令 文王世子 內則 樂記〉
養老部總論
白虎通〈鄉射〉
獨斷〈三老五更〉
大學衍義補〈躬孝弟以敦化〉
養老部藝文
養老乞言賦 宋范仲淹
養老部紀事
養老部雜錄
禮儀典第三百六卷
養老部彙考二
宋
宋制,養老於太學。
按《宋史·禮志》:養老於太學,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至太學酌獻文宣王。三祭酒,再拜,歸御幄。比車駕初出,量時刻,遣使迎三老、五更於其第。三老、五更俱服朝服,乘安車,導從至太學就次;國老、庶老,有司預戒之,各服朝服,集於其次。大樂正帥工人、二舞入,立於庭。東上閤門、御史臺、太常寺、客省、四方館自下分引百官、宗室、客使、學生等,以次入就位,如視學班。太常博士贊三老、五更俱出次,引國老、庶老立於後,重行異位。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帝出大次,侍衛如常儀。大樂正令撞黃鍾之鐘,右五鐘皆應,協律郎跪,俛伏,舉麾興,宮架《乾安》之樂作,皇帝即御座,樂止。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三老、五更杖而入,各左右二人夾扶,太常博士前引,史臣執筆以從。三老、五更入門,宮架《和安》之樂作,至宮架北,北向立,以東為上。奉禮郎引群老隨入,位於其後,樂止。博士揖進,三老在前,五更在後,仍杖夾扶,宮架《和安》之樂作,至西階下,樂止。博士揖三老、五更自西階升堂,國老、庶老立堂下。三老、五更當御座揖,群老亦揖,皇帝為興。次奉禮郎揖國老升堂,博士引三老、五更,奉禮郎引國老以下,各於席後立。典儀贊各就坐,贊者承傳,宮架《奠安》之樂作,三老、五更就坐。三公授几、九卿正履訖,殿中監、尚食奉御進珍羞及黍稷等,先詣御座前進呈,遂設於三老前,樂止。尚食奉御詣三老座前,執醬而饋訖。尚醞奉御詣酒尊所,取爵酌酒,奉御執爵,奉於三老。次太官、良醞令以次進珍羞酒食於五更、群老之前,皆食。大樂正引工人升,登歌奏《惠安》之樂,三終。史臣既錄三老所論善言、善行,宮架作《申安》之樂。《憲言成福》之舞畢,文舞退,作《受成告功》之舞,畢,三老以下降筵,博士引三老、五更於堂下,當御座前,奉禮郎引群老復位,俱揖,皇帝為興。三老、五更降階至堂下,宮架《和安》之樂作,出門,樂止。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前奏禮畢,退,復位。典儀贊拜訖,皇帝降座,太常卿導還大次,百僚以次退,車駕還宮。三老、五更升安車,導從還,翼日詣闕表謝。
太祖開寶五年,許永以父瓊老乞官便養,召瓊厚賜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春正月庚子,前盧縣尉鄢陵許永年七十有五,自言父瓊年九十九,兩兄皆八十餘,乞一官以便養。因召瓊厚賜之,授永鄢陵令。
太宗淳化四年,賜京城高年物。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四年春二月壬戌,召賜京城高年帛,百歲者一人加賜塗金帶。是日,雨雪,大寒,再遣中使賜孤老貧窮人千錢、米炭。
真宗咸平二年,勞賜京城及澶州大名父老有差。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冬十一月辛丑,賜京城父老衣帛。十二月戊午,駐蹕澶州。壬戌,賜澶州父老錦袍、茶帛。甲子,次大名。丁卯,召見大名府父老,勞賜之。
景德元年秋七月庚子,益都民李仁美、國凝母皆百
餘歲,詔賜粟帛。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景德四年,賜父老衣幣並賜飲。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春正月己未,車駕發京師。庚申,次中牟縣,賜父老衣幣,所過如之。二月甲申,御五鳳樓觀酺,詔父老五百人,賜飲樓下。
大中祥符元年,賜父老衣服、茶綵。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二月壬辰,御乾元門觀酺,賜父老千五百人衣服、茶綵。十月,宴泰山父老於殿門,賜父老時服、茶帛。
大中祥符三年,賜父老粟帛並宴犒授官。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三年春正月丁巳,賜建安軍父老江禹錫粟帛。閏二月戊辰,詔赤縣父老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攝官,賜粟帛終身;八十者爵一級。秋八月乙亥,河中府父老千七百人來迎,上勞問之,賜以緡帛。
大中祥符七年三月,青州民趙嵩百一十歲,詔存問之。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泗州周憲百五歲,詔賜束帛。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仁宗天聖元年,詔賜年八十以上者,並復其家。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元年三月丙子,詔賜城中民八十以上者茶帛,仍復其家。
理宗景定四年,詔崇獎耆年。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景定四年正月,詔曰:周尊黃耇,忠厚所基。漢事三老,祿養無缺。陳塏、林彬之、史季溫,夙被擢用,今皆耆年。奉祀歲久,宜示獎崇。陳塏授端明殿學士,林彬之寶謨閣待制,史季溫直文華閣,各因其祠。
金
世宗大定十六年十二月丙子,詔諸流移人老病者,官與養濟。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五年,賜會寧高年官及轄沙河女直老人帛酒有差。
按《金史·仁宗本紀》:大定二十五年四月壬申,曲赦會寧府,百姓年七十以上者補一官。九月辛巳朔,次轄沙河,賜百歲老嫗帛。甲申,次遼水,召見百二十歲女直老人,能道太祖開創事,上嘉歎,賜食,併賜帛。
元
成宗大德九年,立皇太子,賜高年帛有差。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九年六月,立皇子德壽為皇太子,詔告天下。賜高年帛,八十者一匹,九十者二匹。親年七十別無侍丁者,從近遷除。
武宗至大四年,仁宗即位,賜大都路老人帛。
按《元史·仁宗本紀》:至大四年三月庚寅,即皇帝位。賜大都路民年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人帛一匹。
順帝至元四年正月,詔:內外廉能官,父母年七十無侍丁者,附近銓注,以便侍養。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元年,詔賜民及蒙古高年繒帛,州縣耆德,并旌表之。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元年十二月,詔:民年八十以上,蒙古人賜繒帛二表裏,其餘州縣,旌以高年耆德之名,免其家雜役。
明
太祖洪武元年,詔年七十者,一丁侍養。
按《明會典》:洪武元年,詔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與免雜泛差役。
洪武五年,詔中外學宮,行養老禮。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五年壬子夏五月,詔中外學宮,行養老之禮。先是,太祖念海內晏安,思化民俗,以復其古。遂命禮部考《儀禮》及唐宋之制,又采《周官》屬民讀法之旨,參定每歲孟春、正月、冬十月,有司偕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之於學宮。其民間里社,以百家為一會,糧長或里長主之。百人內,以年最長者為正賓,餘以齒序坐,每季行之於里中,大都皆本於正齒位之說,而賓興賢能,春秋習射,亦可通行焉。酒酺不許奢靡,若讀律令,則以刑部所編,申明戒諭,書兼讀之。其武職衙門,在內各衛親軍指揮使司及指揮使司,凡鎮守司,每月朔日,亦以大都督府所編戒諭,率僚佐讀之。制曰:可。遂詔應天府及直隸府州縣,并各布政司府州縣,俱舉行之。
洪武十九年,詔八十、九十,貧無產業者,給酒肉粟帛。富民里士、社士,賜爵各有差。
按《明會典》:洪武十九年,詔所在有司,審耆老,不係隸卒、倡優,年八十、九十,鄰里稱善者,備其年甲行實,具狀奏聞。貧無產業者,八十以上,月給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歲加給帛一疋,絮五斤。雖有田產,僅足自贍者,所給酒肉絮帛亦如之。其應天鳳陽二府,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里士。九十以上,賜爵社士。皆與縣官平禮,並免雜差。正官歲一存問,著為令。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九年夏四月,詔曰:昔元末播蕩,海內擾兵。所在黔黎,苦殃甚矣。如此者,一紀有奇。朕命前征虜大將軍中山武寧王,及公侯群將,發兵諸道,所向克敵,民得粗安。統一天下,曰大明,今十有九年。然奸臣在位,謀間臣民,恩本施而弗及,德將布而阻行。政乖理悖,莫甚於此。獨去歲大誥頒行,民從朕命,至奸擾吾民者,循法而斂跡。進士、監生,職任諸司,想吾民樂生,有漸矣。今特命有司,存問高年,優卹無告,鰥寡孤獨,廢篤殘疾者,收入孤老,歲給所用,使得天年。所有合行事理條列於後,凡民八十、九十而鄉黨稱善者,有司以時存問。若貧無產業,年八十以上者,月給米五斗,肉五斤,酒米三斗。九十以上者,歲加帛一疋,絮一斤。其有田產,能贍者,止歲給酒肉絮帛。惟應天鳳陽二府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里士。九十以上,賜爵社士。與縣官平禮,復其家冠帶服色,別議頒行。其鰥寡孤獨不能自給者,悉蠲其差徭。洪武二十年,申諭有司養老。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二十年閏六月,命試禮部尚書李原名,申諭有司,行養老之政。先是,太祖召原名,諭之曰:尚齒所以教敬,事長所以教順。虞、夏、商、周之世,莫不以齒為尚,而養老之禮未嘗廢。是以人興於孝弟,風俗淳厚,治道隆平。曩者,朕詔天下行養老之政,凡耆民年八十、九十,鄉黨稱善者,有司以時存問。若貧無產業,年八十以上者,月給米五斗,酒米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歲加帛一疋,綿一斤。其有田產能自贍者,止給歲酒肉絮帛。其應天鳳陽二府富民,九十以上,賜爵里士。八十以上,賜爵社士。咸冠帶復其家。尚虞有司奉行不至,爾其以朕命申之。
成祖永樂二十二年,令民七十以上廢疾者,一丁侍養,仍賑給之。八十以上者,賜物,時加存問。
按《明會典》:永樂二十二年,令民年七十以上,及篤廢殘疾者,許一丁侍養。不能自存者,有司賑給。八十以上者,仍給絹二疋,綿二斤,酒一斗,時加存問。
英宗天順二年,詔軍民年八十、九十、百歲者,給賜有差。其致仕不能自存者,歲給米五石。
按《明會典》:天順二年,詔軍民有年八十以上者,不分男婦,有司給絹一疋,綿一斤,米一石,肉十斤。年九十以上者,倍之。男子百歲,加以冠帶榮身。又詔四品以上官,年七十,以禮致仕,不能自存者。有司歲給米五石。
天順八年,詔民年七十及百歲者,給賜有差。
按《明會典》:天順八年,詔凡民年七十以上者,免一丁差役,有司每歲給酒十瓶,肉十斤。八十以上者,加與綿二斤,布二疋。九十以上者,給與冠帶,每歲設宴待一次。百歲以上,給與棺具。
憲宗成化二十三年,詔五品致仕,年七十者,進爵一階。其貧者,給與米食。
按《明會典》:成化二十三年,詔在京文職,以禮致仕,五品以上,年及七十者,進散官一階。其中廉貧不能自存,眾所共知者,有司仍每歲給與食米四石,不許徇情濫給。
孝宗弘治十八年,詔五品致仕者,進階一級。二品以上,年八十、九十者,給綵幣羊酒,遣使存問。
按《明會典》:弘治十八年,詔文職官員,五品以上,以禮致仕,在家者,各進階一級。其二品以上大臣,年及八十者,有司備綵幣羊酒問勞。九十以上者,具奏,遣使存問。
世宗嘉靖元年,詔一、二品及五品以上致仕者,給賜存問,各有差。又詔有司優恤死事之家。
按《明會典》:嘉靖元年,詔文職致仕一品,未受恩典者,有司月給食米二石,歲撥人夫二名應用。二品以上,年及八十者,備綵幣羊酒問勞。九十以上者,具實奏來,遣使存問。五品以上以禮致仕,年七十以上者,進散官一階。其中廉貧不能自存,眾所共知者,歲給米四石,以資養贍。又詔內外大小文武官員人等,死於忠諫,老親寡妻,無人侍養者,有司量加優恤。
嘉靖 年,定養老儀。
按《續文獻通考》:世宗嘉靖中,祭酒呂柟定視學養老儀注,惜不果行。按柟據《開元禮圖》參定養老禮儀,歲季春之月,擇吉日,行養老禮於太學。有司先奏定三師、三少致仕者,用德行年高一人為三老,次一人為五更。三品上下,年德高邵者,為群老。併開具致政之老,與其孤姓名事狀以聞。前期三日,設御幄於太學堂後,設御座於太學堂正中,南向。莞筵粉純,加藻席畫純,次席黼純。設三老座於西楹,近北東向。設五更座次三老東向,皆莞筵粉純,加藻席畫純。設群老位於西階上,東向,皆蒲筵緇布純,加莞席元帛純。凡席,皆不相屬。設致政之老,與其孤館幕於門外。太常卿展宮懸列舞綴於庭。設升歌於堂上,及舉麾位等,一如元會之儀。有司設樽於東楹之西,北向。左元酒,右坫,以置爵。前期一日,有司具牲帛祭器,祭先師孔子,上遣官行禮齋宿,省牲,陳設奠獻,一如丁祭之儀。惟祝文曰:維某年月日朔甲子,皇帝謹遣某致祭於先師孔子。是月某日,養三老、五更、群老於太學,用幣敬伸奠告,以顏子、曾子、子思子、孟子配尚饗。昧爽,卒事,復命。又設先老位於廟門之前,陳設如儀。至日黎明,鼓徵警眾,設六佾舞生,皆至。駕乃出宮,太學官率諸生迎駕於太學路左。駕至太學,官及諸生俯伏稽首,興,傳制,迎三老、五更于其第。三老、五更俱朝服,乘安車,導從如常儀。擇史官充惇史二人,朝服從之。其群老及致政之老,與其孤,則有司先戒之,宿於太學,以俟。駕至,太學堂上命官釋奠於先老。禮畢,太常卿導上入御幄,易冠服,出,陞御座,執大圭。協律郎跪,俯伏,舉麾,金奏姑洗之均,樂止。太常少卿導三老、五更,皆杖,各二人夾扶左右,惇史執筆以從。自西階升堂上,興揖,進,欲拜。三老、五更去杖,攝齊皆稽首,遜辭,上不果拜,乃揖就座。三老、五更皆坐,三老授几,九卿正履,進珍饈及黍稷等。上省之,遂設於三老、五更前,工升歌鹿鳴三終,太常卿引上詣三老座前,以大珪授侍臣,執醬而饋。訖,有司以次進珍饈酒食於五更前,又設酒食於群老前。太常卿引上詣樽所,取爵,贊:酌酒。訖,太常卿引上詣三老座前,執爵而酳。訖,上即座,三老以下皆坐。光祿卿進酒,上飲酒,三老以下坐食飲酒,各三爵。笙入三終。光祿卿進加餚羹,飲酒,各三爵。間歌三終,三老乃論父子、君臣、長幼之道,治政之要,五更飲亦如之。上俱虛躬聽受,惇史執筆錄之。乃大合六樂羽,舞大韶,以雲門咸池合之,干舞,大武,以大夏大濩合之。上興冕而總千,三老以下皆興,稽首,遜辭。上復即座,三老以下皆復坐,飲酒各三爵。樂九變畢,太常卿跪奏:樂闋。致政之老與其孤館於門外者,飲酒食畢,皆入侍制。命有司曰:養爾老幼,毋違朕命。三老以下趨出,賜三老、五更襲衣、冠帶、牢醴、綵幣。其餘帛衣米肉,三老以下序立於庭,皆拜,三稽首,興,分班序立。有司奏:禮畢。上興,出,就駕,還宮。明日,三老率五更以下,詣闕表謝。
皇清
國朝養老之典,自致仕官以下,逮于編氓,皆有
特賜恩禮。蓋即古者尊高年,養國老之遺意。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定凡軍民人等,年七十以上者,
免其丁夫雜差。八十以上者,給絹一匹,棉花十觔,米一石,肉十觔。九十以上者,倍之。如有德行顯著,閭里敬重者,給與頂帶榮身。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
恩詔年老退甲兵丁,照例一體賞賜。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議准八旗年老致仕者,有奉旨支原俸者,仍照原品支給。其餘年至六十致仕者,
給與半俸。
養老部彙考三
《禮記》
《王制》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陳注〉四海之內,老者眾矣。安得人人而養之。待國老、庶老之禮畢,即行引戶校年之令,而恩賜其老者焉。
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
〈陳注〉從政,謂給公家之力役也。
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陳注〉方氏曰:徒行,謂無乘而行也。徒食,謂無羞而食也。
《月令》
仲秋之月,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
〈陳注〉月至四陰,陰已盛矣。時以陽衰陰盛為秋,人以陽衰陰盛為老,養衰老,順時令也。几杖,所以安其身。飲食,所以養其體。行猶賜也,糜即粥也。〈大全〉方氏
曰:授則特授之而已,行則遍行之也。几杖之禮為重,非庶人之老可預,故唯于糜粥言行焉。几杖以養其體,糜粥以養其氣。《郊特牲》曰:飲,養陽氣也。食,養陰氣也。春饗孤子,秋食耆老,其義一也。故此于秋言之,然養陽非無食也,特以飲為主爾。養陰非無飲也,特以食為主爾。故此兼言飲焉。
《文王世子》
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于東序。
〈陳注〉養老、乞言,謂行養老之禮之時,因乞善言之可行者,于此老人也。合語謂祭及養老,與鄉射、鄉飲、大射、燕射之禮,至旅酬之時,皆得言說先王之法,合會義理,而相告語也。
凡大合樂,必遂養老。
〈陳注〉常事合樂,不行養老之禮。惟大合樂之時,人君視學,必養老也。
始之養也。適東序,釋奠于先老,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陳注〉天子視學,在虞庠之中。事畢,反國。明日,乃之東序,而養老。始謂始初立學之時也。若非始立學,則無釋奠先老之禮。先老,先世之為三老五更者也。三老、五更各一人,群老無定數。蔡邕云:更當為叟,三老三人,五更五人。未知是否。然皆年老更事致仕者。舊說取象三辰五星。
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也。
〈陳注〉設席位畢,天子親至陳饌之處,省視醴酒及養老珍羞之具。省具畢,出迎三老、五更,將入門,遂作樂聲,發其歌詠,以延進之。老更既入,即西階下之位,天子乃退而酌醴以獻之,是修行孝養之道也。
反,登歌清廟,既歌而語,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禮之大者也。
〈陳注〉反,反席也。老更受獻畢,皆立于西階下,東面。今皆反升就席,乃使樂工登堂,歌清廟之詩以樂之。歌畢,至旅酬時談說善道,以成就天子養老之禮也。其所言說者,皆是講明父子、君臣、長幼之道理,集合清廟詩中所詠文王道德之音聲,皆德之極致,禮之大者也。
下管象,舞大武,大合眾以事,達有神,興有德也。正君臣之位,貴賤之等焉。而上下之義行矣。
〈陳注〉大合眾以事,謂大會眾學士,以行此養老之事。而樂之所感,足以通達神明,興起德性也。
有司告以樂闋,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養老幼于東序,終之以仁也。
〈陳注〉闋,終也。此時畿內之諸侯,及鄉遂之吏,皆與禮席。天子使其反國,各行養老之禮。是天子之仁恩,始于一處,而終皆遍及也。
是故聖人之記事也。慮之以大,愛之以敬,行之以禮,修之以孝,養紀之以義,終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舉事,而眾皆知其德之備也。古之君子,舉大事必慎其終始,而眾安得不喻焉。兌命曰:念終始典于學。〈兌同說〉
〈陳注〉虞、夏、商、周皆有養老之禮。後王養老亦皆記序前代之事也。人道莫大于孝弟,慮之以大者,謂謀慮,此孝弟之大道,而推行之也。愛敬省具之事,行禮親迎肅之也。孝養,獻醴也。紀義既歌,而語也終仁,令侯國行之也。一事之中,人皆知其眾德之全備者,以其慎終如始也。如此,則眾安得不喻曉乎。養老之禮行于學,又因終始之義,故引說命以結之也。
《內則》
凡養老,五帝憲,三王有乞言,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言,有善則記之為惇史,三王亦憲,既養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禮,皆有惇史。
〈陳注〉憲,法也。養老之禮,五帝之世,主于法其德行而已。至三王之世,則又有乞言之禮焉。惇史所以記其惇厚之德也。三王亦未嘗不法其德行,然于乞言之際,其禮微略不誠,切以求之,故云微其禮,然亦皆有惇史。〈大全〉東萊呂氏曰:年之貴于天下,久矣。五帝三王,皆尊德尚齒。然五帝三王養老之禮,雖同憲與乞言不同,蓋道有升降,風氣有厚薄,所以如此五帝憲,則是瞻儀容,視起居,不曾有乞言之禮。蓋當時風氣未開,人情淳厚,朝夕與老者親炙,其仁義之容,道德之光,自得于觀感不言之際。三王不及五帝,所以有乞言之禮。比之于觀瞻,不言之中,氣味稍薄。
《樂記》
食三老五更于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于,所以致諸侯之弟也。
〈陳注〉冕而總干,謂首戴冕而手執干盾也。
養老部總論
《白虎通》
《鄉射》
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者,何。欲陳孝悌之德,以示天下也。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天子臨辟雍,親袒割牲,尊三老,父象也。竭忠,奉几杖,授安車。
濡輪恭綏,執授兄事,五更寵接,禮交加容,謙敬順貌也。《禮記·祭義》曰:祀于明堂,所以教諸侯孝也。饗三老、五更于太學者,所以教詣侯悌也。不正言父兄,言老更者,何。老者,壽考也。欲言所令者多也。更者,更也。所更歷者眾也。即如是,不但言老,言三,何也。欲言其明于天地人之道而老也。五更者,欲言其明于五行之道,而更事也。三老、五更,幾人乎,曰各一人。何以知之,既以父事,父一而已,不宜有三。
《獨斷》三老五更
天子父事三老者,適成于天地人也。兄事五更者,訓于五品也。更者,長也。更相代至五也。能以善道改更己也。又三老,老謂久也,舊也,壽也,皆取首妻男女完具者。古者,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三公設几,九卿正履,使者安車,軟輪送迎而至其家。天子獨拜于屏。其明旦,三老詣闕謝,以其禮過厚故也。又五更或為叟,叟老稱與三老同義也。
《大學衍義補》《躬孝弟以敦化》
《王制》: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
陳祥道曰:虞氏以燕,則以恩勝禮。夏后氏以饗,則以禮勝恩。殷人以食,則超恩禮之中。周則文備,故修而兼用之。
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夏后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周人養國老于東郊,養庶老于虞庠。
臣按:王者之養老,所以教天下之孝也。而必于學者,學所以明人倫也。人倫莫先于孝弟,老者之于君,以德則君尊也,以齒則老者先也。人君致孝弟于其親長,下之人無由以見也。故于學校之中,行養老之禮,使得于聽聞觀感者,曰上之人,于夫人之老者,尚致其敬如此,矧其親屬乎。萬乘之尊且如此,吾儕小人,所宜興起感發也。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長吾長,以及人之長。一禮之行,所費,者飲食之微,而所致者,治效之大也。
《月令》:仲秋之月,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
《祭義》:虞,夏,殷,周,天下之盛主也。未有遺年者,年之貴於天下久矣。次乎事親也。
吳澂曰:年即齒也。四代之所貴,雖有不同,而其尊尚年齒,則一。蓋年齒之可貴于天下,歷四代,至于今不變。故曰:久矣,尚齒之弟次乎,事親之孝也。
孝弟發諸朝廷,行乎道路,至乎州巷,放乎獀狩,修乎軍旅,眾以義死之,而弗敢犯也。
吳澂曰:朝廷政令所自出,下民所視效。故先朝廷道路,民所行之處。州巷,民所居之處。獀狩者,用眾于內也。軍旅者,用眾于外也。義謂所宜行,眾人以此孝弟為所宜行者,故寧死而不敢犯不孝不弟之事也。
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于太學,所以教諸侯之弟也。又曰:食三老五更于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干,所以教諸侯之弟也。是故鄉里有齒而老窮不遺,強不犯弱,眾不暴寡,此由太學來者也。
臣按:天子行養老之禮,則下之人化之,雖以鄉里閭巷之間,莫不皆以齒序為尚也。是以人之年老者,雖耄耋困窮,人知上之所敬在此也。莫不尊奉敬養之,而不敢遺棄。舉斯心而推廣之,至于強不犯弱,眾不暴寡,皆自人君養三老、五更于太學中來也。此無他,本孝弟之心所推爾。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二曰養老。《夏官》:羅氏,中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
臣按:天子之養老,有二,有國老,有庶老。貴胄謂之國子,則貴而老者,謂之國老。賤者謂之庶人,則賤而老者,謂之庶老。羅氏獻鳩以養之者,國老也。司徒以保息養之者,庶老也。
漢明帝永平二年,帝帥群臣養三老、五更于辟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杖玉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齊于太學講堂。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御生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至階,天子揖如禮。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几,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明日皆詣闕謝恩。又下詔曰:眇眇小子,屬當聖業;令月元日,復踐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軟輪,供綏執授。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酳。升歌鹿鳴,下管新宮,八佾具修,萬舞于庭。三老李躬,年耆學明。五更桓榮,授朕尚書。三老、五更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其賜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有司其存耆耄,恤幼孤,惠鰥寡,稱朕意焉。
馬端臨曰:古人養老之禮,有養于鄉者,所謂五十養于鄉,王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養老于東序是也。有養于國者,天子視學,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執醬親饋,執爵親酳是也。漢初,每鄉及縣皆有三老,歲首則使人存問,賜以束帛酒肉,或賜以爵,乃古人養于鄉之意。而國學養老,天子親講之禮,則至東漢始行之。
臣按:養老之禮,則自有虞氏以來有之。至周而禮始備。其養老也,天子視學,合樂而行之。春秋戰國,此禮不行也,久矣。至漢明帝,始行之。歷魏晉至北朝,往往舉行。唐《開元禮》雖有其儀,考之史,未見其行也。蓋帝王之世,以孝弟為治。老者近于父,長者近于兄,故設為視學養老之禮,所以教天下之人孝弟也。上之人以孝弟帥先,天下之人使之皆歸于親親長長之化,無一人而不親其親而孝,而不長其長而弟,禮教日明,風俗日厚,天下豈有不平治也哉。
養老部藝文
《養老乞言賦》宋·范仲淹
年高者,不可不養。言善者,予取予求。奉黃髮以無怠,垂清問而弗休。主善為師尊,從心之耆舊。既飽以德咨,逆耳之謀猷。仰彼前王,垂茲令典。謂仁者所以能壽,則言也于斯可選。肆筵授几,聿修尚齒之宜。論道經邦,必採無瑕之善。莫不崇其盛禮,納以明恩。登上庠而有則,躋太學以居尊。待以常珍,用貴皓然之士。裨其闕政,是詢哿矣之言。養老之美于斯有矣,一則崇孝弟之本,一則求善教之旨。式宴且喜,蔑聞大耋之嗟。切問近思,屢逆聖人之耳。豈不以老者倍年之長,言者善人之資。養其老,則惟賢是擇。乞其言,則患己不知。識君臨之所重,見父事之攸宜。不素飧兮實舉燕毛之禮,善待問者,當陳補袞之詞。是知舍此則無以尊德,遵此則足以守國。大禮載之而為美,前王行之而不忒。漢朝定嗣,延四皓以咨謀。周伯興邦,奉太公而取則。恩斯勤斯,故舊不遺。孰侮桑榆之暮景,每求藥石之良規。祝饐無虧,何患乎老夫耄矣。沃心有取,但見乎聖人則之。今國家治歷萬邦,緝熙庶政,納老成之嘉話,闡誕敷之休命。于以見至道勃興,與唐虞而比盛。
養老部紀事
《孔子家語》:正論解,哀公問於孔子曰:二三大夫皆勸寡人使隆敬於高年,何也。孔子對曰:君之及此言,將天下實賴之,豈惟魯哉。公曰:何也。其義可得聞乎。孔子曰: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后氏貴爵而尚齒,殷人貴富而尚齒,周人貴親而尚齒,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遺高年者焉。年之貴於天下久矣,次於事親,是故朝廷同爵而尚齒,七十杖於朝,君問則席,八十則不仕朝,君問則就之,而悌達乎朝廷矣;其行也肩而不並,不錯則隨,斑白者不以其任於道路,而悌達乎道路矣;居鄉以齒而老窮不匱,強不犯弱,眾不暴寡,而悌達乎州巷矣;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役,頒禽隆之長者,而悌達乎蒐狩矣;軍旅什伍,同爵則尚齒,而悌達乎軍旅矣。夫聖王之教,孝悌發諸朝廷,行於道路,至於州巷,放於蒐狩,循於軍旅,則眾感以義,死而弗敢犯。公曰:善哉,寡人雖聞之,弗能成。《尚書大傳》:齊宣王問於子春曰:寡人欲行孝弟之義,為之有道乎。子春曰:昔者衛聞之樂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五十者,杖於家。六十者,杖於鄉。七十者,杖於國,見君揖杖。八十者,杖於朝,見君揖杖。君曰:趣見客,無俟朝,以朝乘車,軟輪御為僕,送至於家,而孝弟之義,達於諸侯。九十杖而朝,見君,建杖。君曰:趣見,毋俟朝,以朝車送之舍。卜筮、巫醫御於前,祝噎、祝哽以食,乘車軟輪,胥與就膳,徹,送至於家。君如有欲問,明日就其室,以珍從而孝弟之義,達於四海。學禮,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而恩相及矣。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而民不誣矣。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而功不匱矣。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賤有等,而下不隃矣。帝入太學,承師問道,退習而攷於太傅,太傅罰其不則,而達其不及,則德智長而治道得矣。此五學者,既行於上,則百姓黎民,化輯於下矣。
《漢書·韓延壽傳》:延壽為潁川太守。召郡中長老為鄉里所信向者數十人,設酒具食,親與相對,接以禮意,人人問以俗謠,民所疾苦。
《冊府元龜》:安帝時,李充為左中郎將,年八十,以為國三老。帝嘗時進見,賜以几杖。
《漢書·孔光傳》:王莽時,光稱疾辭位。太后詔曰:太師光,居四輔職,輔道於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國之重,其猶不可以闕焉。書曰無遺耇老。其令太師毋朝,十日一賜餐。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於第,官屬按職如故。
《後漢書·桓榮傳》:榮年踰八十,自以衰老,數上書乞身,輒加賞賜。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設几杖,會百官驃騎將軍東平王蒼以下及榮門生數百人,天子親自執業,每言輒曰太師在是。既罷,悉以大官供具賜太常家。其恩禮若此。
《文獻通考》:靈帝以袁逢為三老,賜以玉杖。玉杖長九尺,端以鳩為飾。鳩者,不噎之鳥,欲令老人不噎也。《冊府元龜》:魏文帝黃初中,蘇林為博士給事中。帝作《典論》所稱蘇林者是也。以老歸第,國家每遣人就問之,數加賜遺。年八十餘卒。
梁張允為吳郡太守。下車恤貧老,故舊莫不忻悅。後魏太武時居蛇侯。羅結年百七歲,為長秋卿後。年一百一十,詔聽歸老,賜大甯東川以為居業,并築城,即號曰羅侯城。朝廷每有大事,騎馬詢訪焉。
宣帝時,柱國閻慶於武帝朝,抗表致仕。慶既衰老,嘗嬰沈痼。帝以其先朝耆舊,特異常倫。乃詔靜帝至第,問疾,賜布帛千段,醫藥所須,令有司供給。大象二年,拜上柱國。
隋文帝踐極,令皇太子就周致仕柱國閻慶第,問疾,仍供醫藥之費。
貞觀十一年,車駕在雒陽,幸甄權宅,禮高年也。權,潁州人,精曉藥術,為天下之最。時年一百三歲,拜朝散大夫,賜以粟帛、被褥、几杖。因詔百歲以上者,給侍五人。
《續文獻通考》:世祖至元時,順天路民王住兒過誤致死罪,其母年七十,言於朝曰:兒死,則妾亦死矣。乃宥其罪,俾養母。
文宗至順二年四月,寧國路涇縣民張道,殺人為盜,道弟吉從而不加功,拘囚七年,不決。母老,無他子孫。中書省臣以聞,敕免死杖而黜之,俾養其母。
明
太祖詔諸耆老謁見,而崑山周壽誼居首,年一百十六歲。賜宴及鈔幣。
天順中,召京師人百四歲茹大中入見便殿,賜宴順天府,賜冠帶襲衣,命禮部尚書姚夔造其第,賀之。成化中,濟寧人王自能,以百十六歲徵。又七年,終。又韓王奏:群牧所千戶朱政曾祖信,年一百六歲而終。祖全一百二歲,父鏞八十二歲,見存三代,皆以千戶致仕。詔信全俱進階。宣武將軍各賜羊酒、白米二石。弘治中,太倉州毛弼年百歲,而孫澄狀元及第。有司為建人瑞狀元坊。福建林知府春澤百歲時,有司為造百歲坊,而子侍郎應亮,年七十三,孫學憲如楚乞歸侍。又四年,而春澤始卒。
養老部雜錄
《冊府元龜》:養老之禮,三王以前尚矣。自皇綱解紐,餘分閏位,雖乞言孝弟之義,不行于庠序,而訓功加惠之典,尚及于鄉黨。其間以兵威相熾,禮用遼敻。至于因事存問,以時優給,假之爵秩,異其服玩,亦有國之令猷也。
《文獻通考》:古人養老之禮,有養于鄉者,所謂五十養于鄉,王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養老于東序。大司徒以保息六保萬民二,曰養老是也。有養于國者,天子視學,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執醬親酳是也。漢初,每鄉及縣皆有三老,歲首則使人存問,賜以束帛、酒肉,或賜以爵,乃古人養于鄉之意。而國學養老,天子親講之禮,則至東漢始行之。然東漢亦時有下郡縣存問養老之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