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9

卷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三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三

  周二〈成王一則下 康王一則〉

樂律典第三卷

樂律總部彙考三

周二

按《周禮·春官》: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眂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訂義〉或曰:大師之職,專在和合樂聲。故夫子語太師樂,非善知音聲,何能職此哉。 薛平仲曰:自司樂至小胥所掌,皆樂之事,則樂事之,或奏或歌,要必有所屬。是故奏歌其樂者,瞽矇也。所以相瞽而奏歌者,則眂瞭也。以奏歌而教瞽矇者,小師也。所以使瞽矇之有所取正者,則大師也。是以大師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 賈氏曰:此下直云瞽矇三百人,無府史胥徒者,以其無目,不須人使,是以有眂瞭三百人。 李嘉會曰:瞽矇,祭祀所用,不若是多也。而數之多至三百人,先王以待天下之瞽矇焉耳。

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鍾、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鍾、南呂、函鍾、小呂、夾鍾。

王東巖曰:六律,六同,詳見前。 胡氏曰:律以統氣類物,呂以旅陽宣氣。黃鍾者,中之色,為六氣之元。始於子,在十一月。二曰大蔟。蔟,奏也。言陽氣奏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三曰姑洗。洗,潔也,言陽氣洗物姑潔之也。位於辰,在三月。四曰蕤賓。蕤,繼也。賓,導也,言陽始導陰氣,使繼養物也。位於午,在於五月。五曰夷則。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陽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六曰無射。射,厭也。言陽氣究物,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九月。呂者,一曰大旅。旅,旅也。言陰大呂、黃鍾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二曰夾鍾,言陰夾助大蔟,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卯,在二月。三曰仲呂,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氣濟物也。位於巳,在四月。四曰林鍾,君也,言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月。五曰南呂。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六曰應鍾,言陰氣應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該種也。位於亥,在十月。

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王昭禹曰:大元曰:聲生於日,律生於夜。聲非十二律不能發,律非五聲不能節,五聲非變不能盡。故一律之中,莫不具五聲。五聲之中,有所謂五變。五聲之本,生於黃鍾。黃鍾為宮,管九寸,九之,則其數八十一,三分宮而去一,下生徵,其數五十四。三分徵益一,而上生商,其數七十二。又三分商,去一,而下生羽,其數四十八。三分羽,益一,而上生角,其數六十四。多者濁,少者清,大不踰宮,細不踰羽。徵之聲又清於角,角之聲又清於商。其配則土火木金水,其象則君臣民事物。 易氏曰:五聲寓於八音,八音實直乎八卦。金,鍾也,屬兌。石,磬也,屬乾。土,塤也,屬坤。革,鼓鞀也,屬坎。絲,琴瑟也,屬離木。柷,敔也,屬㢲匏。笙,簧也,屬艮。竹,簫管也,屬震。 薛氏曰:以方言之,金石,土類也,西凝之方,故三者在西。匏竹,木類也,東生之方,故三者在東。絲成於夏,故在南。革成於冬,故在北。大師之序,先之以金石土,中之以革絲,後之以匏竹木。蓋西者,聲之方。虛者,聲之本。故音始於西,而終於東。西則先金石而後土者,陰逆推其所始。東則先匏竹而後木者,陽順序其所生。革絲居南北之正,而先革後絲者,亦先虛之意歟。 李嘉會曰:萬物盈天地間,若堅若脆,若勁若韌,若實若虛,若沈若浮。莫過於金石土革匏絲竹木,而天下之音,具有焉。 鄭鍔曰:文之以五聲,足以相生,未足以為樂。必以八音播之,則樂成而可聽矣。播,言播而散之也,金石以動之,絲竹以行之,匏以宣之,瓦以贊之,革木以節之。此樂之所以成。

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

鄭鍔曰:大師掌吹陰陽之管,以和樂。又教六詩。夫詩之六義,彼人安能通知,以教人耶。康成以為教瞽矇,彼為瞽矇者,安能有六德以為本耶。愚謂是說康成之失也。以理推之,蓋教國子以歌六詩耳。

彼疑國子不當學詩於樂工,殊不知古者作樂,必歌詩以為音。風賦比,興雅頌,皆所歌之音。知音調之高下,惟大師耳。國子不學於大師,而誰學耶。大司樂能教之以其義,大師能教之以其音,故曰教六詩。 王昭禹曰:一國之事,繫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謂之頌。風出於德性,雅出於法度,頌出於功業。三者,詩之體也。直述其事而陳之,謂之賦。以其所類而況之,謂之比。以其所感發而比之,謂之興。三者,詩之用也。即其章言之,則曰六詩。即其理言之,則曰六義。大師教之以樂章,故曰六詩。 鄭康成曰:風,言聖賢治道之遺化也。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勸諭之。

以六德為之本。

鄭鍔曰:此六德,乃大司樂所教,國子中和、祇庸、孝友之德。若以為教瞽矇,則彼賤工,詎可責以中和、祇庸、孝友之德哉。 王昭禹曰:君子之學詩,豈徒誦其空言。要之本於德而已。

以六律為之音。

鄭鍔曰:六德為之本,所以成其性。六律為之音,所以和其聲。大司樂之教施於前,然後大師之教行於後。康成又謂,以律視其人為之音,乃引子貢問師乙,以己宜歌之事為證。子貢所論者,人之性,非論六律為音之義。亦康成之失。 黃氏曰:聲成文,謂之音。不以六律,音不可得而正也。 王氏曰:以六德為之本,故雖變猶止乎禮義。以六律為之音,則書所謂聲依永,律和聲也。 王昭禹曰:言以六德為之本,則知所謂音者,末也。言以六律為之音,則知所謂本者,性也。教六詩,雖以六德為之本,然非播之於音,則其聲無所發,非和之以律,則其音無所正。 楊氏曰:以六德為之本,故可以觀,可以怨。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以六律為之音,故可以美教化,移風俗。

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

鄭司農曰:登歌,歌者在堂。登歌下管,貴人聲也。賈氏曰:謂下神合樂,皆升歌清廟。故將作樂時,大師帥瞽人登堂於西階之東,北面坐,而歌者,與瑟以歌詩也。 王昭禹曰:擊拊,即《書》云:擊石拊石。此堂上之樂也。 黃氏曰:《明堂位》曰:拊搏玉磬,揩擊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樂器也。是登歌則擊磬,戛擊琴瑟,戛擊搏拊,皆擊義。玉磬琴瑟,皆有擊拊之名。 鄭司農曰:樂或當擊,或當拊,是也。 鄭康成曰:拊形如鼓,以韋為之,著之以穅。 賈氏曰:拊所以導引歌者,故先擊拊,瞽乃歌也。歌者出聲,謂之奏。 王昭禹曰:《小師》云:登歌擊拊,則擊拊者小師,而大師令奏之。

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

賈氏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故云下管。 鄭司農曰:吹管者,在堂下。 鄭康成曰:特言管,貴人氣也。

賈氏曰:聲出曰播,謂播揚其聲。奏即播也。 黃

氏曰:播以樂器播詩也。樂器,鞀、柷、敔、塤、簫、管也。賈氏曰:樂器,即笙簫及管。 鄭鍔曰:康成謂:鼓朄管乃作。蓋以鼓為考擊之義。然經文既言奏,不當又言鼓。則令奏鼓朄者,令樂工奏大鼓與小鼓也。鼓為眾樂之號令,故欲播樂器,必奏鼓。將奏鼓,必奏朄以為之引也。 鄭司農曰:朄,小鼓也。先擊小鼓,乃擊大鼓。小鼓為大鼓先引,故曰朄。朄讀為導引之引。 易氏曰:奏擊拊以導歌,而後瞽者歌焉。奏鼓朄以導管,而後樂器播焉。樂之與歌,必有所導而後從,必有所令而後奏。此節奏之序。

大饗亦如之。

王昭禹曰:所以敬諸侯,亦如祭祀之禮。

大射,帥瞽而歌射節。

鄭鍔曰:帥瞽矇而歌騶虞、貍首、采蘋、采蘩之詩,以為射節。 李嘉會曰:大射則有歌,小射則不歌。亦猶大獻之有愷歌,小獻止於樂也。

大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

鄭康成曰:大師,大起軍師。兵書曰:王者行師出軍之日,授將弓矢,士卒振旅,將張弓,大呼。大師吹律合音,商則戰勝,軍士強。角則軍擾多變,失士心。宮則軍和,士卒同心。徵則將急數怒,軍士勞。羽則兵弱,少威明。 易氏曰:六律陽聲,六同陰聲,即陰陽以候,其氣則葭灰,一動而八風從律,以十二律應十二風,而後可以察天地之和。大師以是而聽軍聲,宜其吉凶應焉。 王昭禹曰:師曠曰: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古之人,所以望敵而知吉凶,先事而知勝負者,用此術也。然王者之師,而猶聽軍聲,而詔吉凶。蓋兵,凶器。戰,

危事。聖人不敢輕也。 易氏曰:占軍旅之勝者,無過於天時。太史抱天時,與大師同車,亦以同律之所聽者,可信不誣故耳。

大喪帥瞽而廞,作柩諡。

王昭禹曰:死則陳儀物於庭,序以興觀者。欽則謂之廞考列其德行,而誄之以言,則謂之諡。於大喪之廞,則帥瞽而作柩諡,以瞽掌樂,王德成於樂,諡則成德之名也。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言王之行,謂諷誦其治功之詩。

凡國之瞽矇正焉。

鄭康成曰:從大師之政教。 李嘉會曰:國之瞽,已不屬樂師者,亦以正於大師,不使淫邪之入人聽也。

小師掌教鼓、鞀、柷、敔、塤、簫、管、弦、歌。

鄭康成曰:教,教瞽矇也。 黃氏曰:鼓鞀皆教眡瞭,柷、敔、塤、簫、管、弦、歌皆教瞽矇,鞀亦教瞽矇。 鄭鍔曰:此言鼓,如孟子所謂今王鼓樂於此之鼓。瞽矇受教於小師,其所播者,鞀也,柷也,敔也,塤也,簫也,管也,弦也,歌也。而不言鼓,則知此鼓為鼓樂之鼓矣。鄭謂:出音曰鼓,是也。 鄭康成曰:鞀如鼓而小,持其柄搖之旁耳,還自擊。 鄭司農曰:柷如漆筩,中有椎。敔,木虎也。 項氏曰:柷以合樂。 鄭鍔曰:敔如伏虎,背上有七十二鉏鋙,所以止樂。 聶崇義曰:塤,燒土為之,大如鴈卵,謂之雅塤。郭璞《爾雅注》云:大如鵝子,銳上,平底,形如稱錘,六孔,小者如雞子,謂之頌塤。六孔,上一,前三,後二。又笙師掌吹塤。《世本》云:暴辛公作塤,圍五寸半,長三寸四分。鄭康成曰:簫,編小竹管,如今賣飴餳之所吹者。賈氏曰:《廣雅》云:簫,大者二十四管,小者十六管,有底。《三禮圖》云:簫長尺四寸,頌簫長尺二寸。 《通卦驗注》云:簫管形象鳥翼,鳥為火,火成數七,生數二,二七一十四,簫之長由此。 鄭司農曰:管如箎,六孔。 鄭康成曰:如篴而小,併兩而吹之。今太子樂官有焉。 項氏曰:弦,琴瑟也。琴長三尺六寸六分,象周天之度,廣六寸,象六合。七弦象七星,瑟長八尺一寸,九九之數。廣一尺八寸,二九也。二十七弦,三九也。 鄭康成曰:歌依詠詩也。 易氏曰:有堂上之樂,有堂下之樂,有上下兼用而不可缺者,弦歌用之於堂上,鼓鞀塤簫用之於堂下,柷敔則堂上堂下皆用之,以為作止之節。《書》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戛擊,柷敔用之,以節堂上之樂者也。又曰: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用之,以節堂下之樂者也。堂上言聲,堂下言器。若大師所言登歌下管,則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此不易之定制,而小師以弦歌列於塤簫之下者,小師所言者,教樂之序,而大師所言者,用樂之序也。

大祭祀,登歌擊拊。

胡伸曰:拊,革鼓也。樂以登歌為貴,凡以詠者,舉堂上之樂。 易氏曰:登歌,則瞽矇。擊拊,則小師。大師令其奏而已。

下管擊應鼓。

鄭康成曰:應,鼙也。應與朄及朔,皆小鼓所用,別未聞。 賈氏曰:擊鼓者,先擊小,後擊大。故《大射》云:應鼙在東,朔鼙在北。 黃氏曰:朔鼙,應鼓,朔鼙,所謂朄也。 鄭鍔曰:及下管,則擊應鼓。大師令奏鼓朄,小師則擊應鼓。不鼓朄,蓋朄者所以引眾鼓,而應則為眾鼓之應也。《周頌》所謂應朄縣鼓,正謂是。王昭禹曰:應鼙為朄鼓之和,朄鼓為應鼙之引。朄必有應,應必有朄,互相備也。

徹歌。

鄭康成曰:於有司徹而歌雍。 李嘉會曰:徹歌,無大師之命,而自歌者,乃其職也。

大饗,亦如之。

陸氏曰:《明堂位》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升歌清廟下管象。《文王世子》曰:天子養老,登歌清廟下管象。《祭統》曰:大嘗禘,升歌清廟下管象。天子之禮。康周公故以賜魯。仲尼燕居曰:兩君相見,升歌清廟下管象。天子之祭祀,養老,饗諸侯。諸侯之相見,魯之嘗禘,皆升歌下管,貴人聲也。歌清廟,示德也。象管示事也。小師大祭祀,大饗,登歌。而小祭祀,小樂事,不登歌。猶小事不興舞也。

大喪,與廞。

鄭康成曰:從大師。

凡小祭祀,小樂事,鼓朄。

鄭康成曰:如大師。 黃氏曰:小祭祀,不當擊雷鼓、靈鼓,則擊朄。舞師不鼓,四方旱暵之舞是也。

掌六樂聲音之節與其和。

鄭鍔曰:六代之樂並作,慮其聲音或失之過,既掌其節,又掌其和。先儒以和為錞于,謂以金錞和鼓。然小師不掌錞于,認一和字,指為錞于,何所據。竊謂,當為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而後和之。之和掌

其音節,使一人倡之,眾工從而和之,乃所以為節耳。 王昭禹曰:六樂之作,其先後曲直則有節,而小大清濁,相應而不相陵,則和矣。《國語》曰:聲應相保,曰和。又曰大昭小鳴,和之道也。 李嘉會曰:職專於是,則所責亦在是。故特表而出之。

瞽矇。

鄭司農曰:無目<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謂之瞽,有目<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無見謂之矇,有目無眸子謂之瞍。 賈氏曰:《詩》有矇瞍,《書》有瞽瞍,此有瞽矇。三者皆文不具。司農參取三處,為三等解之。無目<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謂無目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脈,有目<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而無見謂之矇,謂矇然有<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493-18px-GJfont.pdf.jpg' />脈而無見也。有目無眸子謂之瞍者,謂目睛黑白分明,而無眸子人。 鄭鍔曰:王者作樂,欲審音以知政。必使瞽矇者,謂其收視於內,不亂於外,聽必審也。然人而無見,乃廢疾也。使其疾而見廢,則先王之所不忍。是故使之司聽,茲又不忍棄人之仁也。

掌播鞀、柷、敔、塤、簫、管、弦、歌。

鄭康成曰:播謂發揚其音。 賈氏曰:此八者,皆小師教此瞽矇,令於作樂之時,播揚,以出聲也。 李嘉會曰:瞽矇播之,小師教之,止見於八音而已。若磬師之鐘磬,緹樂、燕樂、縵樂、眂瞭之頌磬、笙磬、笙師之竽笙、應雅,則皆不與。何故。蓋大師、小師、瞽矇所掌,皆宗廟祭祀之樂。及大饗、大射、大師之樂也。

諷誦詩,世奠繫,鼓琴瑟。

劉執中曰:誦諷詩而不言六詩者,因大師作柩諡,而諷誦先王平生功德之詩。 鄭鍔曰:或謂誦詩,所以知古人之興衰。又誦其奠繫。小史掌奠世繫,謂為史官,當定公卿大夫,與夫帝王之世繫。今此瞽矇,又安知世奠繫之事乎。愚攷先儒之說,以奠為帝,謂世帝繫者,乃古書之紀述,帝王之本繫。又嘗攷《國語》曰: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以戒勸之,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怵懼其心,以春秋對世言,則知世如《世本》之類,使之諷誦乎詩與世,又定其所傳之繫,以諷誦,使人君知古之傳世者,有德則子孫綿遠而世繫不衰,無德則子孫之傳不遠。所言者不定,則其聞也不信。故必奠而後諷誦之。鄭康成云:世之而奠其繫,竊謂當讀諷誦,詩世一句,奠繫為一句。 黃氏曰:諷誦其詩,以其世定繫次,其盛衰為可知。今詩之有繫次,瞽矇傳之也。曹檜之詩,失之矣。 王東巖曰:誦詩而及世奠繫者,如《商頌》五篇,作於商高宗之世,《周頌》、《風雅》合九十篇,作於成王之世。既知世之所尚,則奠樂以繫焉。定那樂章係之祀成湯,定清廟樂章係之祀文王。誦詠之以五聲,弦歌之以琴瑟。將以歌之播於樂章,而奏諸祭享之時。若小史奠繫世,是奠其所出之世系,非誦詩之世奠繫也。鄭鍔曰:先王使公卿大夫士,各致其規諫,非不足以聞道。彼賤而樂工,乃使之諷誦古詩及世繫,何邪。得於言,則其聴也未必審得於樂,則其聞也入必深情之所樂者在是。則耳之所聞者,必詳因悅樂之時,得規諫之益,其效捷於公卿士大夫之諫,當諷誦之詩,則鼓琴瑟所以和平人君之心,心和平,則聞規戒之言,不惟不怒,且樂而無倦。 黃氏曰:諷誦,鼓琴瑟,諷誦而鼓琴瑟,即《書》搏拊琴瑟以詠。

掌九德六詩之歌,以役大師。

陳蘊之曰:九德用於大祭。大祭,帥瞽登歌是也。六詩用於大射。大射,帥瞽歌射節是也。 鄭康成曰:役為之使。

眂瞭。

鄭鍔曰:《孟子》曰:胸中正,則眸子瞭焉。眂瞭之職,皆明目者為之。蓋樂工用瞽矇三百人,故用眂瞭亦三百人扶之,其視明瞭,又明樂。

掌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

王昭禹曰:瞽矇掌播鞀,而眂瞭亦播鞀。二者皆受教於小師,故小師曰掌教鞀鼓。 鄭鍔曰:播鞀鼓,本瞽矇之事。為其無目,故眂瞭先播,使之聞之。皆言播鞀,蓋有先後也。 薛氏曰:磬之應鏞者曰頌磬,頌即鏞也。磬之益笙者,曰笙磬。《大射禮》曰: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是應笙之磬也。又曰:西階之西,頌磬東面,是應鏞之磬鏞,尚金,則土類也。西,凝之方也,古人作樂,金石土列於西方,故磬頌在乎西。竹則木類也。東,生之方也,古人作樂匏竹木列於東方,故笙磬在乎東。若鄭氏以東方之磬曰頌,則《詩》所謂笙磬同音,《書》所謂笙鏞以間者,何異義乎。一說謂鍾磬之應歌者曰頌磬,其應笙曰笙鍾。笙磬,《春秋傳》有歌鍾二肆,與頌鍾磬之義同。《周禮》有鍾笙之樂,與笙磬之義同,近之矣。 黃氏曰:升歌則擊頌磬,笙歌則擊笙磬。

掌大師之縣。

鄭康成曰:大師當縣則為之。 賈氏曰:大師無縣

樂之事。按大師掌六律、六同、五聲、八音,以其無目於聲音審,本職雖不言縣樂器,文寄於此,明縣之可知眂瞭為之者,以有目也。

凡樂事相瞽。

鄭康成曰:相謂扶工。 王昭禹曰:瞽無相,倀倀然,其何之哉。眂瞭之設,正謂是也。

大喪廞樂器,大旅亦如之。

賈氏曰:樂器謂明器。司干疏云:眂瞭所廞,謂鼓與磬鍾。師不云廞,則鍾亦眂瞭廞之。瞽矇、大師、小師皆不云廞者,以其無目。瞽矇所云柷敔等,皆眂瞭廞之也。不云奉而藏之,文不具也。 黃氏曰:廞與陳義本同,而廞則有感動悲戚之意,陳則陳列之而已。鄭康成:廞皆為興廞,為興訓,則當為興起之興,所謂感動悲戚也。鄭以為興作,或為興造,如大喪明器,皆可言作。大旅廞樂器,乃以為旅非常祭,於時乃興造,其樂器則何義邪。大旅有災故,而樂不作,眂瞭,祭祀正樂,故廞之,見憂戚之意。笙師樂器,惟笙用於祭,非其盛者,陳之而已。 王昭禹曰:大喪,廞樂器,則陳樂器於庭序也。大旅有大故,而祭亦陳樂器而不作,故亦如之。

賓射皆奏其鍾鼓。

黃氏曰:鍾師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瞽歌,眂瞭奏其鍾鼓。 鄭康成曰:鼓朄以奏之。其登歌,大師自奏之。

鼜愷獻亦如之。

杜氏曰:鼜,戒守鼓也。 王氏詳說曰:鼓軍事者,鼖鼓也。鼜鼓,其聲也。按司馬法曰:昏鼓四通為大鼜,夜半三通為晨戒,旦明五通為發煦。此三鼜也。鄭康成曰:愷獻,獻功愷樂也。 黃氏曰:愷獻有歌,鼜亦或有歌。鼜歌,今警場有歌,自大師至眂瞭,其設職,皆以升歌聯下管而射。愷獻,愷有歌,故眂瞭通掌之,獨不掌九夏,謂之金奏,鐘師專職。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大師至眂瞭,既以掌奏歌之節,則夫因其聲之所合,達其聲之所寓,度數齊量,要必有托而可考。此典同已下之官,所以繼此也。雖然樂器之制,攷之於六律、六同,典同則掌六律、六同之和者也。律同不可偏廢,而官特曰典同,何哉。蓋樂以統同為貴,十有二律之相配,必分其六以為同,取諸陰陽之合也。陰陽合,則生生之理為不息,故典同掌其和以為樂器,先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鐘,次用以為十有二辰之鎛,度數齊量,定於此而後樂器從之,然以磬為聲,固眾聲之所依也。而金奏有所不可缺,則鐘次之。笙之為聲,固下管之所先也。所以鼓其金奏者,有所不可廢,則以鎛鐘次之。笙磬遞發於樂作之時,鍾鎛交鳴於作樂之際。此鼓鍾必曰笙磬同音,韶樂必曰笙鏞以間,節奏相承,有自來矣。 鄭鍔曰:名官不以律,而取同為名,同陰律也。陽律主乎倡,而陰律和之。陰之為氣,憑伏而不出,其為聲忽微而難調,名官以典同,同則和,和則器可制。

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聲,以為樂器。

鄭康成曰:陽聲屬天,陰聲屬地。天地之聲,布於四方為作也。或書同作銅。 黃氏曰:先鄭陰律以銅為管,陽律以竹為管。後鄭皆以銅為之。按《漢志》云:黃帝使伶倫,取嶰谷之竹,斷兩節間,吹之以聽鳳之聲。其雄鳴六為律,雌鳴六為呂。是則制律之始,本以竹,一律有五聲,清為陽聲,濁為陰聲,是為六十四調。 劉執中曰:律同之和,謂其長短厚薄所容中度,得陰陽之和氣,故律同。中度則中氣之至,而灰飛氣至則聲和。所以日月會於十二次而不差,則天之陽聲順於上。陰陽合於十二辰而不繆,則地之陰聲順於下。故黃鍾之長用之以起五度,則樂器修廣之所資。黃鍾之容用之以起五量,則樂器深閎之所賴。黃鍾之重用之以起五權,則樂器輕重之所出。黃鍾之積用之以起五數,則樂器多少之所差。黃鍾之氣用之以起五聲,則樂器宮商之所祖。五法循環而相受,則天地陰陽之中聲,雖失於此,或存於彼。是以為樂器者,必以律同為之本。故曰:凡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度數,以十有二聲為之齊量。 孫氏曰:古人本同律以作樂,又能審聲而知樂。律之數度易定,聲之高下難辨。使不能辨其聲,而知其如是為宮商,如是為角徵。羽雖有同律之數,何自而和。故不能審聲和樂,而徒較數度之短長。此後世之議樂者,常如聚訟,卒莫能斷其是非也。 胡氏曰:以律和聲,則齊其輕重,不使之偏裁。其緩急不使之過,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夫然後宮不至於荒,商不至於陂,角不至於憂,徵不至於哀,羽不至於危。是非和吉之效與。 王昭禹曰:大師掌六律,則曰以合陰陽之聲,而典同

則曰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聲者,蓋典同掌其聲,以作樂器,欲其度數齊量之不亂。故其詳有及於天地四方之位。大師用其聲,以施於樂,故合十有二聲,欲其高下清濁之克諧。其合之也,則兩之以陰陽而已。

凡聲,高聲䃂,正聲緩,下聲肆,陂聲散,險聲斂,達聲贏,微聲韽,回聲衍,侈聲筰,弇聲鬱,薄聲甄,厚聲石。

鄭鍔曰:器莫大於鍾,於是言鍾之病。 王昭禹曰:凡聲生於形,形異則聲異。高則鳧氏所謂鍾小而長,小而長,其形高,其聲尚藏袞。然如裡,則其發也。舒正則上下直,其形不高不下,而適於正,其聲緩而不速。下則鳧氏所謂鍾大而短,大而短,其形下,其聲發,散疾而短聞。 鄭康成曰:高鍾形大上,上大也。 又曰:下謂鍾形大下,下大也。下則聲出去放肆。陂讀為險陂之陂,陂謂偏侈,陂則聲離散也。險謂偏弇,險則聲斂不越也。達謂其形微,大達則聲有餘,若大放也。微謂其形微少,韽聲小不成也。回謂其形微圜回,則其聲淫衍,無鴻殺也。侈謂中央約,侈則聲侈迫筰出去疾也。弇謂中央寬,弇則聲鬱勃不出也。甄猶掉,鍾微薄則聲掉,鍾大厚則如石,扣之無聲。 杜氏曰:韽讀為闇,不明之闇。王昭禹曰:形侈則聲散而不斂,鍾形薄聲,動搖甄掉。 劉執中曰:以鳧氏之法為鍾,則無病於聲中,於律同而協,天地四方陰陽之和矣。 薛氏曰:䃂聲生於高,為天之陽。肆聲生於下,為地之陰。謂天蓋高而下者,高之配也。故䃂聲為陽,而肆聲為陰。石生於厚,而為地之陽。甄生於薄,而為地之陰。謂地蓋厚而薄者,厚之配也。故石聲為陽,而甄聲為陰。贏為東方之陽,而衍為東方之陰。蓋作於春而萌者盡達,則將復還其所達,此達所以主陽,而回所以主陰也。緩為南方之陽,而韽為南方之陰。蓋陽盛於夏,而重明以麗乎正。則陰微進而韽,此正所以主陽,而險所以主陰也。以筰為陽,而鬱為陰,則西方之聲也。夫陽於南為正,過乎西則侈矣。陽雖尚侈,然陰已斂質而奠,故侈與弇之聲,則主於西方。斂為陰而散為陽,則北方之聲也。夫陰至西而伏於北,則已斂矣。陰雖斂,然陽已潛動而施矣。故險與陂之聲,則主於北方。 黃氏曰:諸家之說,皆臆耳。按經典同本,以律辨聲,而為樂器。律十二,故聲亦十二,所謂高正下陂,險達微回,侈弇薄厚,即十二聲,故為樂器,皆以此十二律為之度數,皆以此十二聲為之齊量。典同之下,遂列磬、鍾、笙、塤、籥、簫、篴、管,皆樂器也。今獨以為此十二聲者,由鍾形不中法,故病其聲。如此則典同樂器,專為鍾耳。此以為未敢盡然。攷二記,《鍾人》固曰:已厚則石,已薄則播,侈則筰,弇則鬱。然《磬人》亦曰: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已上,豈非所謂聲之高而甚焉者乎。已下,豈非聲之下而甚焉者乎。十二律皆有五聲,分清濁而宮為正,所謂中正以平之者。然則高正下陂,險達微回,侈弇薄厚,皆其律之中聲也。䃂緩肆散,斂贏韽衍,筰鬱甄石,皆其聲之形容也。不然,則聲之病也。其度數齊量,非過則不及,故皆病其聲,而其故為可求。故《磬人》曰:摩其旁,摩其端,是也。諸儒鍾說,此又以為未必。不然,何也以為盡然,則於經誠未合。要之此等當有所受,乃可傳信,臆必疏。

凡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以十有二聲為之齊量。

鄭鍔曰:既言聲之病於是,又言為器之法為樂器者,用十有二律以為度數。則長短多寡,由此而生。用十二聲以為齊量,則小大輕重,由此而準。 王氏曰:數本起於黃鍾,始於一而三之,歷十二辰而五數備。其長則度之所起,其餘律皆自是而生。故凡為樂器,以十二律為之數度。䃂聲生於高,肆聲生於下,甄聲生於薄,石聲生於厚。高下薄厚之所屬所制,則有齊矣。贏聲生於達,衍聲生於回,筰聲生於侈,鬱聲生於弇。達回侈弇之屬,所容則有量矣。故凡為樂器,以十有二聲,為之齊量。

凡和樂亦如之。

黃氏曰:鄭謂調其故器,非也。其數度齊量皆合,則聲可和。 鄭鍔曰:和樂之法,亦出乎此,為樂制之於未成之初,和樂調之於已成之後。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鄭鍔曰:先儒謂磬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萬物之成。蓋立秋之音至清。惟清,故難調。夔特以擊石拊石,百獸乃率舞。詩人作樂,特曰依我磬聲。此所以設磬師之官,教擊之之法。

掌教擊磬,擊編鍾。

黃氏曰:視瞭掌擊頌磬、笙磬。故鄭謂磬師以教視瞭。然視瞭所擊磬,有定名。頌磬、笙磬之外,他磬不

擊,縵樂、燕樂亦有鍾磬,視瞭職不掌縵樂、燕樂。劉氏曰:宮縣有特磬十二,鎛鍾十二,皆依辰次陳之,以應其方之律。編磬、編鍾各十有六,共為一簴。磬師之職,掌教眂瞭,擊特磬與編磬,又教視瞭擊編鍾。 鄭康成曰: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不編者,鍾師擊之。 賈氏曰:鍾不編者,不教眂瞭,鍾師自擊之。鍾師之掌金奏。又云:以鍾鼓奏九夏,明是鍾不編者,十二辰,零鍾也。若書傳云:左五鍾,右五鍾。 杜氏曰:編讀為編書之編。 賈氏曰:《史記》:孔子讀《易》,韋編三絕。是古者未有紙,皆以韋編竹簡。此鍾磬亦編之,十六枚在一簴。

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鄭康成曰:縵讀為縵錦之縵,謂雜聲之和樂者。《學記》曰:不學操縵,不能安弦。燕樂,房中之樂。所謂陰聲二樂,皆教其鍾磬。 賈氏曰:雜聲和樂,謂雜弄調和。《學記注》云:操縵雜弄,即今之調詞曲。不學調弦,不能安意於弦。 又曰:燕樂,即關睢二南。房中謂婦人后妃。 黃氏曰房中之樂,非也。 又曰:磬師掌編鍾,無編磬。未詳。磬師不掌鍾,而曰教縵樂、燕樂之鍾磬者,磬從鍾也。

凡祭祀奏縵樂。

鄭鍔曰:三宮之樂,以禮神也。分樂以祭,以享,以祀寧神,將以交神祗之歡心。故奏縵樂雖非正聲,亦有時而用,故教之。 易氏曰:祭祀奏縵樂,亦取其和而已。

鍾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金奏。

鄭康成曰:金奏,擊金為奏樂之節。金謂鍾及鎛。賈氏曰:此即鍾師自擊不編之鍾。凡作樂,先擊鍾。故鄭云:奏樂之節。下云以鍾鼓奏九夏,亦先云鍾。鄭云鍾及鎛者,以二者皆不編,獨縣而已。 王昭禹曰:《鼓人》曰:晉鼓鼓金,奏則此所謂金奏名,官曰鍾師,樂雖用鼓,而以金為主。

凡樂事,以鍾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

賈氏曰:鍾師擊鍾而兼言鼓者,凡作樂,先擊鍾,次擊鼓。見先後次第,故兼言之。鍾中得奏九夏者,謂堂上歌之,堂下以鍾鼓應之。故《左氏傳》云:晉侯歌鍾二肆。 鄭鍔曰:鍾師并與鼓,言蓋奏九夏必用鍾鼓,非謂鍾師擊鍾又擊鼓也。夏者,頌之旅,類夏大也。歌之大者有九,夏於頌為最大。中國謂之夏,五色謂之夏,南方謂之夏,則夏為樂之大者,其詩之體為大矣。王出入,所奏之夏,名曰王夏,以明人臣不得而用。尸出入所奏之夏,曰肆夏,而享諸侯亦奏焉。肆之言安也,尸以象神,於祭者子行也,子坐而父立,恐其不安於位,故出入奏之,所以安之也。諸侯亦用者,左氏記晉享穆叔金,奏肆夏之三。穆叔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君尊臣卑,不敢安肆,乃若元侯受享於王,可以與之安肆矣。《禮記》云:大夫之用肆夏,由趙文子始。然則諸侯用之,可也。至於大夫用之,則為僭矣。先儒以肆夏、繁遏、渠為三夏,謂肆夏,時邁也。繁遏,執競也。渠,思文也。夫以肆於時夏,允王保之,指為時邁,猶為有說若以執競,降福穰穰為遏,思文配天為渠,皆為二夏,則恐不可牽合也。牲出入所奏者,昭夏。昭,明也。昭明神德之大,故得以用此牲也。四方賓來所奏者,納夏,言人君之德,如海之納,所以能容受四方朝聘之賓也。臣有功所奏者,曰章夏,惟有大功得奏,是所以章表而別異之也。夫人助祭所奏者,齊夏,致齊者,婦人之難事。欲去其驕侈之習,以致精明之德,故特以齊名也。族人侍燕所奏者,族夏,言王者合族之恩也。客醉而出所奏者,祴夏。飲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亂,故奏樂以祴切之,使勿失禮也。或作陔,陔,切也,戒也。《詩》云:南陔相戒以養是也。公出入所奏者,驁夏。爵為上公,位尊而勢隆,慮其自大而傲慢,故以驁夏謹飭之也。驁又音傲,所以戒其驕傲也。 劉氏曰:諸儒皆以九夏為頌詩之篇,《春秋傳》稱:金奏肆夏之三,歌文王之三,夏之金奏,文王曰工歌,則夏非頌篇明矣。然則九夏,乃有聲而無辭者也。 黃氏曰:九夏,書傳之可攷者。《周禮》: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國語》: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其餘諸儒附會之說,未可信。

凡祭祀饗食,奏燕樂。

易氏曰:燕以示慈,祭禮主乎敬,享禮主乎肅。祭祀饗食,何以奏燕樂。王與諸侯行饗食之禮,若享元侯,則升歌肆夏,頌合大雅,享五等,與諸侯則升歌大雅,頌合小雅,享同乎燕。故謂之燕樂,其禮在廟,故與祭祀同其樂。尤足以見先王之仁鬼神,仁賓客也。 李嘉會曰:饗以居前,食以居後,則燕在其中。《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夫肅,肅敬也。雍,雍和

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

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

易氏曰:凡射,則大射、燕射、賓射。樂師皆言以騶虞、貍首、采蘋、采蘩為之節。大師則帥瞽而歌射節,鍾師乃掌此四詩之奏。蓋歌則人聲也,奏則鍾鼓也。鍾師言奏不言節,主其節者,樂師也。

掌鼙鼓縵樂。

鄭康成曰:讀如莊王鼓之鼓。 鄭鍔曰:雜弄之樂,謂之縵樂,樂之細也。將作縵樂,則擊鼙鼓以作之。鼙,鼓之小者也。以至小之鼙鼓,雜弄之樂事之宜也。 王昭禹曰:磬師奏縵樂,鍾師擊鼙以和之而已。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王昭禹曰:掌教吹竽笙、塤籥、簫箎、篴管、舂牘、應雅,而獨以笙師名官。笙,東方之樂,有始事之意也。鄭鍔曰:笙常繼於閒歌之後,觀鄉飲燕禮,閒歌之後,即笙由庚,笙崇丘,笙由儀。則笙者,繼人聲之後,為最貴,故特名官。

掌教龡竽,笙,塤,籥,簫,箎,篴,管,舂牘,應,雅,以教祴樂。

鄭鍔曰:竽三十六管,笙十三管。竽宮聲在中,笙宮聲在左。籥三孔,其中則中聲,其上下二孔則聲之清濁所由生。箎七孔,管六孔,篴笛也,笙師皆教以龡之之法。又舂牘、應、雅,教瞽矇與視瞭,以作祴樂,於客醉而出之。時康成謂小師所教,為教瞽矇。笙師所教,為教視瞭。於經皆無所據。蓋彼疑小師既教之,此又教之,遂分彼為教瞽矇,此為教視瞭。殊不知小師教之以鼓作之節,此教之以龡。牘,以竹為之長者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孔,舂於地以作聲,其名曰牘。牘之為言瀆也,賓醉,恐有瀆乎禮,故以牘名之應,亦以竹為之。長六尺五寸,中有椎,亦舂於地,其名曰應。賓歸,恐其不應禮,欲其行與樂聲相應也。雅狀如漆筩,而弇口大二圍,是五尺六寸,以羊韋鞔之,有兩紐,亦舂於地,其名曰雅。賓醉而出,恐其失禮,欲其雅正也。三器在庭,皆舂於地以為聲,故謂之舂。以兩手築地舂之也。 黃氏曰:舂牘、應、雅。鄭曰:舂地以為行節,未敢以為然。經言以教祴樂,祴節也,舂牘、應、雅以節樂也。 王昭禹曰:竽、笙、塤、籥、簫、箎、篴、管,皆樂之所用,而舂牘、應、雅三者,特用於教祴樂,以為行節。 黃氏曰:小師掌教塤、簫、管,笙師又教龡、塤、簫管。小師用於下管,故以教瞽矇,謂之播。笙師用於凡樂,謂之龡。但龡之無詩也。鄭謂教視瞭,視瞭不龡、笙、竽,教則當教瞽矇也。按瞽矇、視瞭,皆屬大師。自大司樂而下,至視瞭,皆祭祀、饗射之樂,而磬師、鍾師、笙師、鎛師自為一列,固有祭饗之樂,又有縵樂、燕樂、縵樂,司樂不掌,固當,是亦不掌燕樂。先王之意,嚴矣。是故瞽矇不龡、竽、笙、籥、箎、篴,視瞭不奏九夏,鍾鼓必皆有所以,或曰磬師、笙師分大師、瞽矇、視瞭而教之,而不著於其職者,不使殽雜大師歌詩之事。恐或當是。然燕樂亦有歌詩,雜當掌之磬師、笙師。

凡祭祀饗射,共其鍾笙之樂,燕樂亦如之。

鄭康成曰:鍾笙,與鍾聲相應之笙。 賈氏曰:笙師不掌鍾,而言鍾,故鄭知義然。 黃氏曰:《書》曰:笙鏞以間,蓋笙與歌間,作歌則以鍾節之,獨出祭祀、饗射。其他不出鍾笙,鍾從笙也。

大喪,廞其樂器,及葬,奉而藏之。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謂作之,奉猶送也。 賈氏曰此所興作,即上竽笙以下,皆作之,送之於壙,而藏之。 黃氏曰:視瞭廞而不藏,笙師藏之,職可見。

大旅,則陳之。

鄭康成曰:陳於饌處而已,不涖其縣。 賈氏曰:其臨縣者,大司樂。故《大司樂》云:廞,樂器。注云:臨笙師、鎛師之屬。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禹昭曰:鎛,小鍾也。《國語》曰:細鈞有鍾無鎛,尚大也。大鈞有鎛無鍾,尚細也。鎛師掌金奏之鼓,謂之鎛師者,舉小以見大也。與典律同謂之典同,守廟祧,謂之守祧同。

掌金奏之鼓。

鄭鍔曰:鎛師掌鎛,而言掌金奏之鼓,鼓金奏之樂。鼓愷樂以至於鼓鼙、守鼜,豈為鎛師又擊鼓乎。觀鼓人言以晉鼓鼓金奏,則此所謂鼓者,考擊以作之之義也。當金奏之時,鼓人以鼓作之,鎛師則以鎛作之,故皆以鼓言。軍旅之夜,三<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7194-18px-GJfont.pdf.jpg' />皆鼓之,是鎛師皆擊鎛而鼓之也。鎛師固宜掌鎛,今略無擊鎛之文,皆言擊鼓,則鼓為鼓作之意,明矣。先儒之說,謂鎛師不自擊,使視瞭擊之。但擊金奏之鼓,乃晉鼓也。其意謂鼓人之職,以晉鼓鼓金奏也。若如是

說,全非鎛師之本意。 王氏詳說曰:鐘師掌金奏,而及金奏之鼓,亦猶鼓人掌六鼓,而及於四金之制。是知金鼓無二致也。然鼓人雖有四金之制,不過金錞、金鐲、金鐃、金鐸而已,不及鐘鎛也。蓋鐘鎛所用,用之於樂,鼓人之職,為地官之屬。雖曰雷鼓、靈鼓、路鼓,用之於天神、地示、人鬼,亦辨其聲用之而已。本無預於天神、地示、人鬼之間。

凡祭祀,鼓其金奏之樂,饗食賓射,亦如之。

王東巖曰:金,鐘聲也。鼓者,所以擊其鐘也。

軍大獻,則鼓其愷樂。

王氏曰:鼓愷樂掌於鎛師者,鎛師掌金奏之鼓,其所掌樂以金為主,軍以金止。既勝矣,欲戢兵之意。

凡軍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

王昭禹曰:三鼜,夜戒之鼓。司馬法所言者。 賈氏曰:鼓人注引司馬法云:昏鼓四通,為大鼜。夜半三通,為晨戒。旦明五通,為發昫。是一夜三擊,備守鼜也。 王氏詳說曰:鼓人之鼓鼜,謂軍已發,行在郊也。鎛師之鼓鼜,謂軍未發,行在國。軍已發,行國,猶不廢守,此鎛師所以又有守鼜。後世用軍行師,京師戒嚴者本此。

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官所廞,謂作晉鼓、鼖鼓,以其當職所擊也。

𩎟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自司樂之掌樂事,大師之教樂事,典同之為樂器,雅樂備矣。納蠻夷之樂,於祭祀燕享之用,豈非悅遠人之極功乎。抑疑𩎟師、旄人、鞮鞻氏之設,皆以教裔樂。然𩎟師、旄人之後,必繼之籥師、籥章。鞮鞻氏之後,必繼之典庸器、司干。何歟。夫遠人之服,由文德以來之,自其慕德而來,莫不自見其聲歌舞蹈之節。周人因之以備樂載之官府,而不廢彼籥之為樂。自其執羽而龡,則文舞於是乎,寓由其擊土鼓以和,則詩章於是乎形。夫皆以象文德也,則以次於𩎟師、旄人之後。至於鞮鞻氏,合四裔之樂以歌之,則德化益遠。典庸器之所以表其功者,於是為無愧矣。然先王長慮卻,顧文事必有武備,則司干之繼於後者,所以教之以武舞歟。若夫𩎟師舞東裔之樂,故其人可得而定。旄人舞散樂、裔樂,故其人不可得而定。然後四方之有能於此者,皆得以自見其藝,則先王因之,以觀四方之風,豈不在是乎。 鄭鍔曰:作四裔之樂,當從其國,不變其俗。故𩎟師所服者,赤韋,示不變其所服。旄人所執者,牛尾,示不變其所執也。鞮鞻氏所履者,革屨,示不變其所履。 陸氏曰:王者,舞先王之樂,明有法也。舞當代之樂,明有制也。舞四裔之樂,明有懷也。

掌教𩎟樂。

鄭鍔曰:四裔樂,東方曰𩎟,南方曰任,西方曰侏離,北方曰禁。此特設官,以掌東裔之樂,竊疑三方之樂,不存於祭祀大享之時,而東裔樂猶近正,孔子之所欲居,且為箕子之國。則其樂有中國之風,可知。《明堂位》:𩎟作昧。《詩》:𩎟韐有奭。《左傳》:𩎟韋之跗。注皆以𩎟為赤色之韋,樂名曰𩎟,意舞者衣赤色之韋也。 李景齊曰:《禮記·明堂位》曰:昧,東裔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納蠻裔之樂於太廟,所以廣魯於天下也。成周所以用裔樂,意蓋謂是。 陳氏曰:魯納蠻裔之樂於太廟,蓋陳之於門。唐之時,皆奏於四門之外,古之遺制。

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饗亦如之。

鄭康成曰:舞東裔之舞。 王昭禹曰:其屬則十六人。 劉執中曰:舞𩎟之位,在門外。祭祀、大饗,皆用之,示四裔來王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王昭禹曰:四裔之民,有執旄舞者。先王立官以教焉。 黃氏曰:𩎟,東裔之樂。特置一官,其徒四十人,其樂亦盛也。舞者十六人,則有定員。旄人,蓋雜四裔之舞。舞者眾寡無數,或多或少,皆可合四裔之舞與散樂,而其徒二十人,比𩎟為微可知。 陳君舉曰:旄舞,非中國之樂。因得四裔之懽心,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以共饗燕君子所樂也。豈拘於數哉。 李嘉會曰:無所拘限,來者從之。

掌教舞散樂,舞夷樂。

鄭鍔曰:散樂,野人之樂,節奏疏散,而非六代之舞。裔樂,四裔之樂,而非中國之法。舞有可用者,旄人教之,皆執旄以舞。 賈氏曰:旄人教樂而不掌。鞮鞻氏掌樂而不教,互相統耳。 王氏詳說曰:鞮鞻氏所掌專於裔樂,旄人所教不止於裔樂。況鞮鞻之於裔樂,吹而歌耳,初未嘗舞也。然則旄人云:四

方以舞仕者,屬焉。祭祀、賓客,舞其燕樂,則旄人之所教人者,眾矣。不必如樂師之教國子。有旄舞,旄人之所用於舞者,亦廣矣。不必如二鄭之說,旄舞之用於辟雍。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

鄭鍔曰:四方之人,有能通知樂舞而欲仕於王官者,不足隸大司樂也。使屬旄人,以其所教者,散樂故也。 賈氏曰:四方之舞仕,即野人能舞者,屬旄人,選舞人當於中取之。

凡祭祀賓客,舞其燕樂。

賈氏曰:饗燕,作燕樂時,使四方舞士舞以夷樂。黃氏曰:𩎟樂,祭祀賓饗必舞之。散樂、夷樂,祭祀賓客則舞其燕樂,不用燕樂則不舞。是則𩎟猶近雅與。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籥,舞者所吹。春秋萬入去籥。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詩》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陳氏曰:《明堂位》:土鼓葦籥,伊耆氏之樂。命之曰:籥以黍籥之法在是故也。羽籥,皆執籥,以聲音之本在是。

掌教國子舞羽龡籥。

鄭鍔曰:執羽,所以為容。籥所以為聲。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聲,而上下律呂於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樂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師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嘗無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嘗無羽,故詩言萬舞及於執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勝羽,武舞羽不勝干。此籥師之教國子,所以專言舞羽龡籥與。 王氏詳說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獻莫重於祼,聲莫重於聲歌,舞莫重於舞宿夜。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師所教者,止於舞羽吹籥。祭祀、賓客、饗食所用,亦止於鼓,用籥,抑何略於武舞耶。曰籥師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學,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是籥師未嘗不預于學戈,何止於羽籥之教。又曰:然後舍菜不舞,不授器。是舞器未嘗不為羽籥,何止於干戈之器。周公於籥師言教,於司干言掌,又所以見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為教也。

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

鄭鍔曰:於祭祀、賓客之時,鼓而作其羽籥之舞,故曰鼓。 賈氏曰:祭祀,先作樂,下神及合樂之時,使國子舞,鼓動以羽籥之舞,與籥師相應,使不相奪倫。故鄭云:鼓之者,恆為之節。

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所廞惟羽籥而已。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籥章,吹籥以為詩章。 鄭鍔曰:春秋迎寒暑為農,而祈有年。蜡祭而息老物。古之詩章,無不可用,乃專用豳人之龡,豳國之籥,而名官曰籥章,此周王之事也。周之先公,開國於豳,教人稼穡,與夫為寒暑之備,事載於七月之詩,謂之《豳風》。至於成王,王業大備,念其祖先務農之勤,教民之悉,凡四時所行者,皆以豳詩從事,故用豳籥,而以籥名官,以籥而龡豳詩之章也。

掌土鼓豳籥。

王氏曰:土鼓,《禮記》所謂蒯桴土鼓。豳籥,豳國之籥,王業之起,本於豳。樂之作,本於籥。始於土鼓,逆暑、迎寒、祈年,皆以本始民事,息老物,則息使復本反始,故所擊者土鼓所龡者,豳籥,其章用豳詩焉。賈氏曰:《鄭注禮運》云:土鼓,築土為鼓。蒯桴,謂擊鼓之物,以土塊為桴。 鄭司農曰:豳籥,豳國之地竹也。 易氏曰:以土鼓應豳籥,示不忘本而已。

中春,晝擊土鼓,龡豳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

易氏曰:民事終始,實關天時之消長。故必先之以迎寒逆暑。逆如逆女之義,自外而入於內,以我為主,謂陽,常居大夏而主歲功。迎如迎賓之義,自內而出於外,以彼為客,謂陰,常居大冬,時出而佐陽。中春為歲陽之中,晝為日陽之中,如是而逆暑,與《堯典》所謂日中星鳥,寅賓出日同意。中秋為歲陰之中,夜為宵陰之中,如是而迎寒,與《堯典》所謂宵中星虛,寅餞納日同意。萬物生於土,反於土,則土者,物之終始也。逆暑迎寒,所以皆擊土鼓焉。 橫渠曰:當春之晝,吾方逆暑,則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蓋有以逆其氣。當秋之夜,吾方迎寒,則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蓋有以迎其氣。 楊氏曰:陰陽積而為寒暑,寒暑相推而成歲。寒暑不時,無以成歲。故迎之逆之,所以道其氣。陽生於子,冬至日在牽牛。陰生於午,夏至日在東井。聖人向明而治,於中春逆暑,背其所向,則不順,故謂之逆。中秋迎寒,面其所向則順,故謂之迎。 孫氏曰:周自后稷

教民稼穡,至公劉于豳斯館,大王肇基王跡,皆推本后稷之意,率先農桑之業。故陶土為鼓,豳竹為籥,歌豳詩以勸相其民。今七月之詩是也。周公相成王,懼後世不記先君王之舊,於是命籥章之官,逆暑迎寒,歌之祈年,祭蜡歌之。又兼以雅頌,雅若生民之歌,頌若豐年之類。皆本七月而有益於風化者。無逸,欲知稼穡之艱難,誠以此也。周先公出入田里,撫摩其民,無勢分之間,曰殆。及公子同歸,為公子裳,為公子裘,獻豜于公,入執宮功,躋彼公堂皆室家,婦子感其恩者,深愛其君者,切序曰:陳王業,見王業所由興而已。後人乃益以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所由,遂指為周公作。水心先生曰:周公方制作禮樂雅頌,以昭先王先公之功德,而自作土風之詩,使籥章掌之,可乎。 賈氏曰:祈年田祖,逆暑迎寒,並不言祀事。既告神當有祀,不過如祭法,埋少牢之類耳。

凡國祈年於田祖,龡豳雅,擊土鼓,以樂田畯。

鄭康成曰:祈年,祈豐年也。 王昭禹曰:豐年雖本於天時順,而祈之,亦成乎人事爾。 鄭康成曰:田祖,始耕田者,謂神農也。 王氏曰:田祖,《禮記》所謂先嗇。 王昭禹曰:先嗇,神農也。以其始教天下耕稼,故祈之。 王氏曰:《豳雅》、《豳頌》,謂之雅頌,則非七月之詩,蓋若九夏亡之矣。 王氏詳說曰:鄭氏釋七月之詩八章,以殆,及公子同歸,以上二章為豳風,以十月穫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以上四章為《豳雅》,以稱彼兕觥,萬壽無疆。以上為《豳頌》。至於釋此,則以豳詩,亦風言詩總名,以于耜舉,趾饁彼南畝之事為豳雅。惟豳頌之說,與七月同。鄭氏釋經亦多類此。賦詩斷章,惟七月之說為優。 陳及之曰:田畯,田大夫,古有功於農事者。成周之時,春祈年於上帝、田祖、田畯,皆祭之詩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黍。稷先王蓋以田祖、田畯,其生也有功於農事,今農事將興舉而祭之,不惟示重農之意,亦所以勸農之力田者。況大如上帝,則祈之。次如社稷,則祈之。則祈田祖、田畯,尚何疑乎。及夫歲事既成,又息老物,所謂一日之蜡,百日之澤。亦忠厚之意,不忘其初耳。 王氏曰:田畯,《禮記》所謂司嗇。司嗇,本始民事,施於有政者。 項氏曰:或以為司嗇,過矣。始祈則歌頌,以作耕耜之心。既蜡,則歌頌,以息其終歲之勞。理固然也。安得妄謂司嗇。賈氏曰:田祖、田畯,所祈當同日。但位別禮殊,樂則同。

國祭蜡,則龡豳頌,擊土鼓,以息老物。

杜氏曰:《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享之,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既蜡而收,民息已也。 鄭康成曰:萬物助天,成歲事,至此為其老而勞,乃祀而老息之。於是國亦養老。《月令》:孟冬勞農,以休息之是也。 王氏曰:逆暑迎寒,不言國而祈年。息老物言國,則祈年息老物,通乎下,故言國以別之。 王昭禹曰:逆暑迎寒,召其氣之和。聲和則氣和,故先言擊土鼓,以聲為主。祈則以言通其意,蜡則美其成功,故先言頌,以詞為主。 李景齊曰:《豳詩》曰《豳雅》。先儒以為七月之詩,備風雅頌三體,非也。籥章,所謂豳籥者,蓋以豳吹為籥,以豳籥而吹,詩與雅頌,皆以豳名。夫逆暑迎寒,而吹豳詩者,此則七月之詩。蓋如授衣鑿冰之屬,皆先寒暑以戒事故也。祈年而吹《豳雅》,祭蜡而吹《豳頌》,蓋雅者言王政之所由廢興,頌者以其成功,告神明祈年之禮。王政之所急先,故宜歌雅,而蜡祭之設,所以答鬼神之功,故宜歌頌詩之小雅,甫田之詩,曰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所謂祈年而吹《豳雅》者,毋乃在是。《詩·周頌》豐年之詩曰:為酒為醴,烝𢌿祖妣。以洽百禮。所謂祭蜡吹豳頌者,毋乃在是乎。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鄭鍔曰:鞮,革也。鞻,屨也。以革為屨,裔樂者之所履,作其樂歌之時,則履,是屨以為容。唐燕樂有高昌部,用赤韡。有扶南樂,舞用赤皮鞋,周鞮鞻之類。易氏曰:鞮鞻者,樂工所履之屨名。官以鞮鞻,使之掌四裔之樂,言其際天所覆,薄海內外,凡有足所,履無不至。

掌四裔之樂,與其聲歌。

薛氏曰:四裔樂,或以其服色名之,或以其聲音名之。服色,𩎟是也。聲音,侏離是也。餘不可考。𩎟人之樂,施於祭祀、大饗。旄人、鞮鞻氏之樂,施於祭祀與燕者。蓋東裔於四裔為長,饗於燕為重。𩎟師曰:師而序於前。旄人、鞮鞻氏曰:人曰氏而序於後。然則東裔之樂,蓋聖人所重歟。 李嘉會曰:先王多用裔樂,不用裔禮者,其禮非先王法度,而其樂則可樂也。若夫箕子封於朝鮮,其禮亦可尚者,有古意

歟。

祭祀,則龡而歌之,燕亦如之。

黃氏曰:鞮鞻,裔樂器歟。祭祀吹而歌之。鄭謂以管籥為之聲,亦非,必自有吹者。 王昭禹曰:祭祀與燕,吹其聲,倡其歌,以明得其懽心,而服吾中國之役也。 易氏曰:旄人掌舞裔樂,而祭祀、賓客,舞其燕樂,是旄人掌舞,而鞮鞻氏之職,乃以聲音節之而已。 陳祥道曰:燕諸侯,則有湛露。燕群臣、嘉賓,則有鹿鳴。燕裔狄,則有蓼蕭。於太僕,則見王所以燕者,於內朝之地。故云相其法於酒正。見王所以燕者,有多寡之數,故曰共其計。若鞮鞻氏之燕,則凡有燕集,皆掌聲歌也。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鄭康成曰:庸,功也。 鄭司農曰:庸器,有功者鑄器,銘其功。《春秋傳》曰: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鍾而銘魯功焉。

掌藏樂器庸器。

黃氏曰:鄭謂伐國所獲之器,其說是,而以為崇鼎貫鼎,非也。司農以為,魯伐齊,以所獲兵器鑄林鐘,則比於樂矣。庸器伐國,所獲之樂器,若裔之舞衣,密須氏之鼓是也。 項氏曰:伐國所得之器,言庸,以見伐皆為民也。 易氏曰:周自文王伐四國,武王克殷之後,所獲玉鎮大寶器,皆足以昭先王之功。天府藏之,而典庸器藏其器物之可以備聲樂之飾者。

及祭祀,帥其屬而設筍虡,陳庸器。

杜氏曰:橫為筍,從為鐻。 易氏曰:樂器,即梓人之筍虡,所以縣鐘磬之屬。橫曰筍,植曰虡。上設板,謂之業,亦所以明先王之業。未有無其業而可以作樂者。 鄭鍔曰:祭祀之時,則帥其八十人之屬,以設筍虡。小胥視瞭,自當縣樂器。此但為之設筍虡,所當陳者,庸器而已。陳之於祭祀之時,以表先王之有功,能得此器,子孫能守以奉祀。 李嘉會曰:聖人於作樂之具,必寓其警戒之義。俾知庸器始他人為之,今陳設於此,因懽樂而知警懼,則所以自勉者,深矣。《樂記》所謂思武臣,思將帥之臣,由聞鐘鼓之音而思也。其意深矣。

饗食賓射亦如之。

鄭鍔曰:陳於饗食賓客之時,以彰先王之功,可服諸侯,且以為國之華。

大喪,廞筍簴。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謂作之。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鄭康成曰:干舞者,所持謂盾也。《春秋傳》曰:萬者何,干舞也。 鄭鍔曰:記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周人武舞,亦執干以為容。武舞雖用羽,而以干為主。故名官曰司干。蓋用武以自扞蔽為先,干能扞蔽人身也。 黃氏曰:舞器,干戚羽旄皆有,而獨以干為名,干武王之舞器,楚文夫人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 李嘉會曰:舞者必尚武,而執干戈,足見周尚武之意,得非因此功之成,而不忘本歟。武王既歸,散軍郊射,其意可見。五兵皆舞,獨以衛身之干為名,意亦可見。

掌舞器。

鄭鍔曰:所掌之舞器,即謂干楯耳。干之為器,有用兵之時所用者,有當舞時所用者。當舞時所用之干,則與用兵所用者異。先儒以為羽籥之屬,非矣。安有籥師鼓舞羽吹籥,而所執之物,乃掌於武舞之司干乎。 王昭禹曰:夫羽舞、干舞,皆樂師以教國子,籥師於羽舞又教之。至於司干,則特掌舞器。先王於文事,尤致其詳也。然文舞有羽籥名,官則以籥。武舞有干戈名,官則以干。蓋文則優游而靜,籥則其聲靜而可聞,干則以有扞而自衛,而武事以扞敵自衛為先。

祭祀,舞者既陳,則授舞器,既舞則受之,賓饗亦如之。

鄭康成曰:既,已也。受取藏之。 鄭鍔曰:祭祀之時,俟舞人綴兆行列已定,則授之以干,至於舞畢,則受而藏之。 李嘉會曰:舞列既陳,則授之於舞者。既畢,則從而受之於干,授受亦甚嚴矣。

大喪,廞舞器,及葬,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官云干盾及羽籥,及其所廞。廞干盾而已,其羽籥則籥師廞之。

康王三年,定樂歌。吉禘於先王。

按《禮記·郊特牲》:饗禘有樂。

〈註〉《王制》曰:春禴夏禘。〈疏〉禘謂春祭宗廟也,以其在陽時,故有樂。

按《三禮義》:宗禘樂用夾鐘為歌,奏以無射之調。按《竹書紀年》:康王三年,定樂歌。吉禘於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