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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管部彙考

  書經〈益稷〉

  詩經〈周頌有瞽〉

  禮記〈月令 禮運 樂記〉

  周禮〈春官〉

  爾雅〈釋樂〉

  後漢書〈律曆志〉

  許慎說文〈管〉

  應劭風俗通〈管〉

  晉書〈樂志〉

  宋陳暘樂書〈管 篞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 都良管 斑管 孤竹管 孫竹管 陰竹管 蘆管 雙管 黃鐘管 大呂管 七星管 雙鳳管 太平管 駱駝管 跋膝管 拱辰管 簫管 尺八管 中管 豎篴 骨管 牙管〉

  元史〈禮樂志〉

  明會典〈大樂制度〉

  荊川稗編〈律管 制管之法 求元聲法 今之管律中大呂 十二宮去其中管為七 頭管即古管〉

  朱載堉律呂精義〈管 倍律大管小樣圖說 正律中管小樣圖說 半律 小管小樣圖說 倍律 外徑 內徑 正律 外徑 內徑 半律 外徑 內徑 古管考證 十二律孤竹管小樣圖說 十二律陰竹管小樣圖說 十二律孫竹管小樣圖說 孤竹管 陰竹管 孫竹管 六律特管小樣圖說 六同特管小樣圖說 六律編管小樣 圖說 六同編管小樣圖說 古有三等十二管 雙管非管 頭管非管〉

樂律典第一百十七卷

管部彙考

《書經》《益稷》

下管鞀鼓。

〈蔡傳〉下,堂下之樂也。管猶《周禮》所謂陰竹之管、孤竹之管、孫竹之管也。

《詩經》《周頌有瞽》

既備乃奏,簫管備舉。

〈正義〉管如笛,併而吹之,謂並吹兩管也。小師注云:管如笛,形小,併兩而吹之。今大予樂官有之是也。《釋樂》云:大管謂之簥。李巡曰:聲高大,故曰簥。簥,高也。郭璞曰:管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賈氏以為如箎,六孔。

《禮記》《月令》

仲夏之月,命樂師均琴瑟管簫。

〈正義〉《釋樂》云:大管謂之簥,音驕。郭景純云:管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賈氏以為如箎,六孔。《鄭注周禮》云:管如篴而小,併兩而吹之。《釋樂》云:大簫謂之言。郭景純云:編二十二管,長尺四寸。《鄭注周禮》:簫編小竹管,如今賣飴餳所吹者。劉熙《釋名》:簫,肅也。

《禮運》

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也。

〈注〉五聲,宮、商、角、徵、羽也。其管,陽曰律,陰曰呂。布十二辰,始於黃鐘,管長九寸,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終於南呂,更相為宮,凡六十也。

《樂記》

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陳注〉濫為攬聚之義,故可以會,可以眾畜聚之臣。謂節用愛人,容民畜眾者,非謂聚斂之臣也。

《周禮》《春官》

《大司樂》:孤竹之管,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

〈訂義〉鄭鍔曰:管用特生之竹,取陽數之奇。

孫竹之管,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

鄭康成曰:孫竹,竹枝根之末生者。 鄭鍔曰:取其旁生之枝。

陰竹之管,於宗廟之中奏之。

鄭康成曰:陰竹,生於山北者。 鄭鍔曰:象鬼神之幽陰也。

《爾雅》《釋樂》

大管謂之簥,其中謂之篞,小者謂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

〈注〉管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賈氏以為如箎,六孔。〈疏〉別管小大之名也。大管名簥。李巡曰:聲高大,故曰簥。簥,高也。小師注云:管如笛,形小,併兩管而吹之。今太常樂官有之是也。

《後漢書》《律曆志》

候氣之法,用竹律六十。

〈注〉黃鍾之管,長九寸,徑三分,圍九分,其餘皆補短。

雖大小圍數無增減,以度量者,可以文載口傳,與眾共知也。

許慎《說文》管

管如箎,六孔,十二月之音,物貫地而牙,故謂之管。

應劭《風俗通》管

謹按《詩》云:嘒嘒管聲,簫管備舉。《禮·樂記》:管漆竹長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也。物貫地而牙,故謂之管。《尚書大傳》:舜之時,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昔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冷道舜祠下得笙白玉管,知古以玉為管,後乃易之以竹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和,鳳凰儀也。

《晉書》《樂志》

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凡有十二,以配十二辰焉。十一月之管謂之黃鐘。正月之管謂為太蔟。三月之管名為姑洗。五月之管名為蕤賓。七月之管名為夷則。九月之管名為無射。十二月之管名為大呂。十月之管名為應鍾。八月之管名為南呂。六月之管名為林鍾。四月之管名為仲呂。二月之管名為夾鍾。

宋·陳暘《樂書》管 篞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

《爾雅》曰: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大者曰簥,中者曰篞,小者曰<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古者以玉為管。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琯是也。《月令》:均琴瑟管簫。蔡邕《章句》曰:管者,形長尺,圍寸,有孔,無底。其器今亡。《說文》曰:管如箎,六孔,十二月之音。《詩》云:嘒嘒管聲。《周禮》:孤竹之管,於圜丘奏之。孫竹之管,於方丘奏之。陰竹之管,於宗廟奏之。

樂以木為末,竹為本,古者以候氣律管,截而吹之,濁倍其聲,而堂下之樂,頭管所以和眾樂之聲,以其探本故也。《爾雅》:大者謂之簥,以聲大而高也。小者謂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以其聲小而深也。其中謂之篞,則其聲不小不大,不高不深,如黑土之在水中也。蓋其狀如箎笛,而六竅,又有底焉。長尺,圍寸,併兩漆而吹之。漢太子樂有焉。其所主治相為終始,所以道陰陽之聲,十二月之音也。女媧始為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為班管,以合日月星辰之會。帝嚳展管,有虞氏下管,則管為樂器,其來尚矣。至周而大備,教之於小師,播之於瞽矇,吹之於笙師。辨其聲用,則孤竹之奇,禮天神。孫竹之眾,禮地祇。陰竹之幽,禮人鬼。各從其聲類故也。後世為雙鳳管,以足律音,豈得古制歟。《禮記·文王世子》曰:登歌清廟,下管象武。《郊特牲》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仲尼燕居曰:升歌清廟,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祭義》曰:昔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成王賜之。升歌清廟,下而管象。《燕禮》、《大射儀》:升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下管新宮,周之升歌,不過清廟,鹿鳴、四牡、皇皇,而下管不過象武新宮。則舜升歌下管之詩,雖不經見,要之歌以示德,管以示事,一也。德成而上歌以詠之於堂上,事成而下管以吹之於堂下,豈非以無所因者為上,有所待者為下邪。《廣雅》:管象簫長八寸,圍寸,八孔,無底。豈以後世之制言之。與《周頌》言:磬筦將將。《商頌》言:嘒嘒管聲,依我磬聲。則堂上之磬,堂下之管,其聲未嘗不相應。然則所依者,磬聲而已。

都良管 班管

昔女媧氏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管,以一天下之音。又命聖氏為班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樂。至於帝嚳,命咸黑吹笭展管,亦因是也。

孤竹管 孫竹管 陰竹管

先王之制管,所以道達陰陽之聲。然陽奇而孤,陰偶而群。陽大而寡,陰小而眾。陽顯而明,陰幽而晦。孤竹之管,與圜鐘之宮合,以之降天神,取其奇而孤也。孫竹之管,與函鐘之宮合,以之出地示,取其小而眾也。陰竹之管,與黃鐘之宮合,以之禮人鬼,取其幽而晦也。《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於斯見矣。

蘆管

截蘆為之,大概與觱篥相類,出於北國也。

雙管 黃鐘管 大呂管

《樂法圖》云:東律主黃鐘,聖人吹管,知律管音調,則律歷正矣。然則黃鐘之管九寸,與長尺之制異矣。九寸之管主黃鐘,則十寸之管應十日可知矣。揚雄曰:聲生於口,言黃鐘如此,則大呂管可知矣。唐李沖謂:管有一定之聲,絃多舒緩之變。故捨旋宮,琵琶制旋宮,雙管法雖存於簡易,道實究於精微矣。然大呂管通五均,則是黃鐘管通七均,非也。

七星管

《廣雅》曰:管象箎長尺,圍寸,有六孔,無底。《風俗通》、《說文》皆曰:管漆竹長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象物貫地而牙故也。蔡邕《章句》:管者,形長一尺,圍寸,有孔,無底。其器今亡。以三者推之,管象箎而六孔,長尺圍寸而無底,十二月之音也。唐之七星管,古之長笛也。一定為調,合鐘磬之均,各有短長,應律呂之度。蓋其狀如箎而長,其數盈尋而七竅,橫以吹之,旁一竅幎以竹膜而為助聲,唐劉係所作也。用之雅樂,豈非溺於七音歟。班固曰:黃帝作律,以玉為管,長尺,六孔,為十二月音。其言十二月音,則是。至於論以玉為管,是不考黃帝取嶰竹之過也。

雙鳳管

雙鳳管蓋合兩管,以定十二律之音。管端施兩簧,刻鳳以為首,左右各四竅,左具黃鐘至仲呂之聲,右具蕤賓至應鐘之聲。古者截候氣,律管併而吹之,以達六陰六陽之聲。其制不過如此,升之雅樂可也。

太平管

太平管,形如跋膝而九竅,是黃鐘一均。所異者,頭如觱篥爾。唐天寶中,史盛所作也。然九竅,則陽數之窮,失古人所以道中聲之意也。

駱駝管

以曲竹為之,其首如橐駝,因以立名。唐樂圖有之,非古制也。

跋膝管

跋膝管,其形如篴而短,與七星管如箎而長者異矣。唐清樂部用之,然亦七竅,具黃鐘一均。其實又與七星管同矣。

拱辰管〈六孔〉

宋乾德中,太常和峴論樂器中,有叉手笛,其制如雅笛而小,其長九寸,與黃鐘之管相埒。其竅有六,與雅聲相應。然四竅在左,兩竅在右。笛工兩手交叉而拱之,如拱揖之狀,因更名曰拱辰管。而鼓吹登歌用焉。與唐呂才歌白雪之琴,馬滔進太一之樂等,列之宮懸旋宮為八十四調,亦可謂進於雅矣。然旋宮之制,不本於周官之三宮八十四調,尚溺於七音之失,未全乎古樂之法也。幸而太宗造九絃之琴,列之太樂,而拱辰亦自此廢。豈非有意於復古歟。

簫管 尺八管 中管 豎篴

簫管之制,六孔,旁一孔加竹膜焉。足黃鐘一均聲,或謂之尺八管,或謂之豎篴,或謂之中管。尺八,其長數也。後世宮懸用之豎篴,其植如篴也。中管居長,篴短,篴之中也。今民謂之簫管,非古之簫與管也。

骨管 牙管

哀笳以羊骨為管,而無孔,惟恤禮用之。今鼓吹備而不用,以觱篥代之。鹵簿與熊羆十二案,工員尚存焉。宋朝更以紅象牙管,竅而吹之,其聲與律隔八相吹,仍存羊骨舊制焉。

《元史》《禮樂志》

頭管,制以竹為管,卷蘆葉為首,竅七。

《明會典》《大樂制度》

頭管十二管,以烏木為之,長六寸八分,九孔,前七後二,兩末以牙管束,以蘆為梢。

《荊川稗編》律管

候氣之法,十有二月,每月為管,置於地中。氣之來至有深有淺,而管之入地者,有短有長。十二月之氣至,各驗其當月之管,氣至則灰飛也。其為管之長短,與其氣至之淺深,或不相當,則不驗。上古之聖,制為十二管,以候十二辰之氣,而十二辰之音,亦因而出焉。以十二管較之,則黃鐘之管最長,應鐘之管至短。以林鐘比於黃鐘,則短其三分之一。以太蔟比之林鐘,則長其三分之一。其餘或長或短,皆上下於三分之一之數,其默符於聲氣自然之應者,如此也。

制管之法

元不師古,無足道者。惟太史院景表尺,乃郭守敬所造。守敬精於律曆,決非苟作。今欽天監表尺是也。比市尺,止得八寸強。愚嘗取黑黍,揀其中者一千二百粒,日乾之,秤重五錢者,以九十粒橫累之,命為九寸,與表尺合。又截竹為管長,同黍寸,其竅上下均容一千二百黍者,吹之,其聲與人之最下一聲合,是為黃鐘之聲。制管之法,可謂簡易而無難矣。

求元聲法

《律書》曰:黃鐘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管長九寸,是十二律之管,惟黃鐘之宮為最長,故謂之元聲,猶言頭一聲也。然所謂九寸者,非度之以凡尺,本乎人聲而得之也。其法,令歌者作聲,取其最下一聲,而以竹長九寸,上下空圍九方分者為管,吹其體中翕聲以效之,視管聲比人聲稍高,則增管令長。比人聲稍下,則減管令短。上下游移以裁之,必其與人聲合一而無差,乃以此管命為九寸黃鐘之宮也。次以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粒,實管中,視黍不足,則易管令小,有餘則易管令大,以此管命為黃鐘徑圍,是謂以聲生律,以律生尺,而元聲在是矣。此管體中翕聲,謂之合字,以合字寫之琴瑟第一絃,鐘磬第一板,箎笛第一孔,笙竽第一簧,則八音皆正。以此管上下相生,即得已後十一律,而律呂皆正。宋儒程顥曰:清者極吹盡清,濁者極吹盡濁。嚮中閒折取一聲,即口中聲,蓋以黃鐘之半律為中聲也。其法與此同。

今之管律中大呂

頭管六寸八分,以古尺計之,實八寸四分,大呂管也。管體中翕聲,乃四字,非合字。宋儒沈括云:教坊樂高二均弱,合字比太蔟微下,謂近大呂也。可謂審於聆音矣。蓋琴家先挑武絃散聲,按第四絃九徽,取聲應之。次挑第四絃散聲,按第一絃九徽,取聲應之。遂以第一絃散聲為黃鐘宮。不知武絃既非黃鐘所主,則第一絃之散聲,特謂其合乎。六寸八分之管,而呼為黃鐘,宜其以四字為合字,而莫之或知也。

十二宮去其中管為七

臣按十二宮用七,去其中管而言也。自子黃鐘,至亥應鐘,十二宮各具七聲,共八十四聲。內寅太蔟七聲,與丑大呂七聲同字譜,宮聲同四字,商聲同一字,角聲同上勾,徵聲同工字,羽聲同凡字。辰姑洗七聲與卯夾鐘七聲同字譜,宮聲同一字,商聲同上勾,徵聲同凡字。惟角羽二聲有尺工六五之異。酉南呂七聲與申夷則七聲,同字譜,宮聲同工字,商聲同凡字,徵聲同一字,羽聲同上勾,惟角聲有六五之異。午蕤賓、亥應鐘亦各七聲,雖與前位不同,然黃鐘均內以蕤賓為變徵,應鐘為變宮,二變名曰和,謬不可為調。已上五宮,共五七三十五調,皆以中管名之。中管云者,謂其聲在前後二律之閒,而與前律同出一孔,以之製調音韻重,雖強易其名,終無所表異,視前律為不逮,故不用也。十二宮除此外,七宮而已。唐祖孝孫參定雅樂古鐘十二,近代惟用其七,餘五鐘仍號啞鐘,莫能通者。張文收吹律調之五鐘,皆響徹,蓋鐘無不響者,以不用,故以啞名之。隨管擊之,寧得不應。當時蓋未考中管之說耳。

頭管即古管

頭管九孔,自下而上,管體中翕,然為合字第一孔,四字第二孔,一字第三孔,上字第四孔,後出勾字第五孔,尺字第六孔,工字第七孔,凡字第八孔,後出六字第九孔。五字大樂,以此先諸樂,謂之頭管,其來久矣。經曰:嘒嘒管聲,下管象武之類是也。後世以其似呼其名,名之曰觱篥。

管色字譜五,凡、工、尺、上、四。六一勾合管九孔,六勾二字並後出合字,在管體中,自下而上,合字為黃鐘正聲,下四大呂,高四太蔟,共第一孔。下一夾鐘,高一姑洗,共第二孔。上字仲呂,第三孔勾字蕤賓,後出第四孔尺字林鐘,第五孔下工夷則,高工南呂,共第六孔。下凡無射,高凡應鐘,共第七孔。六字黃鐘清,後出第八孔下五大呂清,高五太蔟清,緊五夾鐘清,共第九孔。九孔內四一工凡,皆有高下二聲,五字有高下緊三聲,惟上勾尺無高下。蓋仲蕤林三律,不分清濁,自然應律也。

朱載堉《律呂精義》管

謹按八音之內,當以竹音為首。竹音之內,當以律管為首。律管之為器,吹之以候氣,奏之以和聲。《舜典》所謂律和聲,《月令》所謂律中某之類,皆指律管而言。是知管即律,律即管,一物而二名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律者,其道也。管者,其器也。《書》曰:下管𩊠鼓。《詩》曰:磬管將將,嘒嘒管聲。《禮》曰:下管新宮,下而管象,與夫孤竹、孫竹、陰竹之管,皆是物也。然則先王雅樂,何嘗不用管哉。近代雅樂廢之,何也。蓋由前儒不識管者,謂管長尺圍寸,併兩而吹,此漢大予樂官之雙管,非古所謂管也。後儒不識管者,謂管除嘂子外,長六寸餘。此係教坊俗樂之頭管,亦非所謂管也。所謂管者,無孔。凡有孔者,非也。惟管端開豁口,狀如簫口,形似洞門,俗名洞簫,以此。

倍律大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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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自黃鐘倍律至應鐘倍律,各照格式細書,刻於管上。

正律中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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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自黃鐘正律至應鐘正律,照倍律書,但改倍字為正。

半律小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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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自黃鐘半律至應鐘半律,照正律書,但改正字為半。

倍律

黃鐘,長二尺〈樂器皆用夏尺造〉。

大呂,長一尺八寸八分七釐七毫。

太蔟,長一尺七寸八分一釐七毫。

夾鐘,長一尺六寸八分一釐七毫。

姑洗,長一尺五寸八分七釐四毫。

仲呂,長一尺四寸九分八釐三毫。

蕤賓,長一尺四寸一分四釐二毫。

林鐘,長一尺三寸三分四釐八毫。

夷則,長一尺二寸五分九釐九毫。

南呂,長一尺一寸八分九釐二毫。

無射,長一尺一寸二分二釐四毫。

應鐘,長一尺零五分九釐四毫。

外徑        內徑

黃鐘,長七分零七毫。  黃鐘,長五分。

大呂,長六分八釐六毫。 大呂,長四分八釐五毫。太蔟,長六分六釐七毫。 太蔟,長四分七釐一毫。夾鐘,長六分四釐八毫。 夾鐘,長四分五釐八毫。姑洗,長六分二釐九毫。 姑洗,長四分四釐五毫。仲呂,長六分一釐二毫。 仲呂,長四分三釐二毫。蕤賓,長五分九釐四毫。 蕤賓,長四分二釐零。林鐘,長五分七釐七毫。 林鐘,長四分零八毫。夷則,長五分六釐一毫。 夷則,長三分九釐六毫。南呂,長五分四釐五毫。 南呂,長三分八釐五毫。無射,長五分二釐九毫。 無射,長三分七釐四毫。應鐘,長五分一釐四毫。 應鐘,長三分六釐三毫。

正律

黃鐘,長一尺。

大呂,長九寸四分三釐八毫。

太蔟,長八寸九分零八毫。

夾鐘,長八寸四分零八毫。

姑洗,長七寸九分三釐七毫。

仲呂,長七寸四分九釐一毫。

蕤賓,長七寸零七釐一毫。

林鐘,長六寸六分七釐四毫。

夷則,長六寸二分九釐九毫。

南呂,長五寸九分四釐六毫。

無射,長五寸六分一釐二毫。

應鐘,長五寸二分九釐七毫。

外徑        內徑

黃鐘,長五分。     黃鐘,長三分五釐三毫。大呂,長四分八釐五毫。 大呂,長三分四釐三毫。太蔟,長四分七釐一毫。 太蔟,長三分三釐三毫。夾鐘,長四分五釐八毫。 夾鐘,長三分二釐四毫。姑洗,長四分四釐五毫。 姑洗,長三分一釐四毫。仲呂,長四分三釐二毫。 仲呂,長三分零六毫。蕤賓,長四分二釐零。  蕤賓,長二分九釐七毫。林鐘,長四分零八毫。  林鐘,長二分八釐八毫。夷則,長三分九釐六毫。 夷則,長二分八釐零。南呂,長三分八釐五毫。 南呂,長二分七釐二毫。無射,長三分七釐四毫。 無射,長二分六釐四毫。應鐘,長三分六釐三毫。 應鐘,長二分五釐七毫。

半律

黃鐘,長五寸。

大呂,長四寸七分一釐九毫。

太蔟,長四寸四分五釐四毫。

夾鐘,長四寸二分零四毫。

姑洗,長三寸九分六釐八毫。

仲呂,長三寸七分四釐五毫。

蕤賓,長三寸五分三釐五毫。

林鐘,長三寸三分三釐七毫。

夷則,長三寸一分四釐九毫。

南呂,長二寸九分七釐三毫。

無射,長二寸八分零六毫。

應鐘,長二寸六分四釐八毫。

外徑        內徑

黃鐘,長三分五釐三毫。 黃鐘,長二分五釐。

大呂,長三分四釐三毫。 大呂,長二分四釐二毫。太蔟,長三分三釐三毫。 太蔟,長二分三釐五毫。夾鐘,長三分二釐四毫。 夾鐘,長二分二釐九毫。姑洗,長三分一釐四毫。 姑洗,長二分二釐二毫。仲呂,長三分零六毫。  仲呂,長二分一釐六毫。蕤賓,長二分九釐七毫。 蕤賓,長二分一釐零。林鐘,長二分八釐八毫。 林鐘,長二分零四毫。夷則,長二分八釐零。  夷則,長一分九釐八毫。南呂,長二分七釐二毫。 南呂,長一分九釐二毫。無射,長二分六釐四毫。 無射,長一分八釐七毫。應鐘,長二分五釐七毫。 應鐘,長一分八釐一毫。

右倍正半三十六律,吹口形,類洞門,故名洞簫。洞門縱橫皆廣一分七釐六毫,乃黃鐘正律,內徑之半也。律有長短廣狹,惟吹口則無異。俱依此數,勿過不及。不及則濁,過則清矣。造律既成,而後刻口,故口在正數內,乃自然之理也。李文察謂:黃鐘吹口,在九寸正數外。其說非是。

古管考證

《書》曰:下管。《詩》曰:嘒嘒管聲。《周禮》曰: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如是之類,皆指律管而言之也。蓋管與律大同小異,特吹者,謂之律。編聯而吹者,謂之管。猶磬之有特磬、編磬也。先王雅樂該吹何律,左手吹畢,置於右手,復取一律吹之,務期聲韻悠長,禁止節奏急促。近代俗樂節奏急促,是以無所用管,而管由是廢矣。苟知此理,則知管之所以為貴。

十二律孤竹管小樣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8d%81%e4%ba%8c%e5%be%8b%e5%ad%a4%e7%ab%b9%e7%ae%a1%e5%b0%8f%e6%a8%a3%e5%9c%96.233409.png' />

圖說

自黃鐘倍律至應鐘倍律,照前格式造畢,細繩編之。

十二律陰竹管小樣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8d%81%e4%ba%8c%e5%be%8b%e9%99%b0%e7%ab%b9%e7%ae%a1%e5%b0%8f%e6%a8%a3%e5%9c%96.233410.png' />

圖說

自黃鐘正律至應鐘正律,照前格式造畢,細繩編之。

十二律孫竹管小樣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8d%81%e4%ba%8c%e5%be%8b%e5%ad%ab%e7%ab%b9%e7%ae%a1%e5%b0%8f%e6%a8%a3%e5%9c%96.233411.png' />

圖說

自黃鐘半律至應鐘半律,照前格式造畢,細繩編之。

孤竹管

先儒舊解孤者,特生之竹,謂若嶧陽孤桐之類。然孤亦尊稱,公侯稱孤,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或曰:孤竹,國名。

陰竹管

先儒舊解竹生山北者,曰陰竹。按《前漢志》: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陰,取竹之嶰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是為律本。竊疑孤竹之管,倍律是也。孫竹之管,半律是也。然則陰竹之管,其正律之謂歟。

孫竹管

《竹譜》謂:前歲之竹為翁,今歲之竹為孫。竊疑孤竹即隔竹也,孫竹即筍竹也。隔竹宜造倍律之管,故與圜鐘相宜。筍竹宜造半律之管,故與函鐘相宜。蓋圜鐘管大,函鐘管小也。

六律特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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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孤竹等管,古人所重,然非常用。常用者,惟此耳。

六同特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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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自黃鐘至應鐘,通長周徑之數,皆與倍律數同。

六律編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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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某律之管四字,各照前式刻之。

六同編管小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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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管即倍律長短廣狹,已見上文。

古有三等十二管

謹按《爾雅》:管有三等,大者謂之簥,中者謂之篞,小者謂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841-18px-GJfont.pdf.jpg' />。《禮運》載孔子之言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據此明言管有十二,而世儒止知雙管、頭管,何哉。

雙管非管

先儒舊說謂:管如篴而小,併兩而吹之。漢大予樂官有焉。疏引《廣雅》云:管長尺,圍寸,八孔,無底。或云:六孔。今按八孔雙管,聲如頭管。俚俗有之,不入雅樂。舊說非是。

頭管非管

正德閒,有張敔。嘉靖,有劉濂。二家言樂,皆指管,即今之頭管。夫頭管,乃胡笳觱篥之類也。而以為雅樂,非誤歟。雙管、頭管,其制皆陋,不可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