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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7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七卷目錄
射部彙考三
儀禮二〈鄉射禮〉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七卷
射部彙考三
《儀禮二》《鄉射禮》
司馬反為司正,退復觶南而立。
〈註〉當監旅酬。〈疏〉釋曰:自此盡司正降復位,論射訖行旅酬之事。故司馬反為司正。鄭云:當監旅酬也。
樂正命弟子贊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階反坐。
〈註〉贊工,遷樂也。降時如初入,樂正反自西階東北面。
賓北面取俎西之觶,興。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於賓東,賓坐奠觶拜,執觶興。主人答拜,賓不祭,卒觶,不拜,不洗,實之進東南面。
〈註〉所不者,酬而禮殺也。賓立飲。
主人阼階上北面拜賓,少退。
〈註〉少退,少逡遁也。
主人進受觶,賓主人之西北面拜送。
〈註〉旅酬而同階,禮殺也。
賓揖就席,主人以觶適西階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於主人之西,如賓酬主人之禮。
〈註〉其既實觶,進西南面立,曏所酬。
主人揖就席,若無大夫,則長受酬亦如之。
〈註〉長謂以長幼之次酬眾賓。
司正升自西階,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
〈註〉某者,字也。某子者,氏也。稱酬者之字,受酬者曰某子旅酬,下為上尊之也。《春秋傳》曰:字不若子,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禮略於飲酒。飲酒言某子受酬,以飲酒為主。
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於西序端東面。
〈註〉退立,俟後酬者也。始升,相立階西北面。
眾受酬者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辯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於西階上。
〈註〉在下謂賓黨也。《鄉飲酒記》曰:主人之奠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筭爵,然後與此異於賓。
卒受者,以觶降奠於篚,司正降復位。
〈疏〉釋曰:自此盡唯賓,論舉觶於賓與大夫為無筭爵之事。
使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
〈註〉二人,主人之贊者。
舉觶者皆洗觶升實之西階上北面,皆坐奠觶拜,執觶興。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舉觶者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賓與大夫皆答拜,舉觶者逆降洗,升實觶,皆立於西階上,北面東上,賓與大夫拜,舉觶者皆進,坐奠於薦右。
〈註〉坐奠之,不敢授。
賓與大夫辭,坐受觶以興。
〈註〉辭,辭其坐奠觶。
舉觶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賓與大夫反奠於其所興。
〈註〉不舉者,盛禮已崇。古文曰反坐。
若無大夫則唯賓。
〈註〉長一人舉觶,如燕禮媵爵之為。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於主人,適西階上北面,請坐於賓。
〈註〉請坐,欲與賓燕,盡殷勤也。至此盛禮已成,酒清肴乾,強有力者,猶倦焉。〈疏〉釋曰:自此盡少退北上,論請坐徹俎之事。
賓辭以俎。
〈註〉俎者,肴之貴者也。辭之者,不敢以燕坐褻貴肴。
反命於主人,主人曰:請徹俎。賓許,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弟子俟徹俎。
〈註〉弟子,賓黨也。俎者,主人贊者設之,今賓辭之,使其黨俟徹,順賓意也。上言請坐於賓,此言主人,曰互相備耳。
司正升立於序端,賓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階上北面,大夫降席,席東南面。
〈註〉俟弟子升受俎。
賓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階,賓從之降,遂立於階西東面,司正以俎出授從者。
〈註〉授賓家從來者也。古者與人飲食,必歸其盛者,所以厚禮之。
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
降自阼階西面立。
〈註〉以東,授主人侍者。
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大夫從之,降立於賓南。
〈註〉凡言還者,明取俎,各自鄉其席。
眾賓皆降,立於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註〉從降亦為將燕。
主人以賓揖讓,說屨乃升,大夫及眾賓皆說屨升坐。
〈註〉說屨者,將坐,空屨褻賤,不宜在堂也。說屨則摳衣為其被地。〈疏〉釋曰:自此盡門外再拜,論升坐行無筭爵,賓醉,送出之事。
乃羞。
〈註〉羞,進也。所進者,狗胾醢也。燕設啗具,所以案酒。
無筭爵,使二人舉觶,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觶,飲,卒觶不拜。
〈註〉二人,謂曏者二人也。使之升,立於西階上,賓與大夫將旅,當執觶也。卒觶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此,坐於席。禮既殺,不復崇。
執觶者受觶,遂實之賓觶,以之主人,大夫之觶長受。
〈註〉長,眾賓長。
而錯皆不拜。
〈註〉錯者,實主人之觶,以之次賓也。實賓長之觶,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飲於坐而已。皆不拜受,禮又殺也。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於西階上。
〈註〉眾賓至末飲而酬主人之贊者,大夫之末飲而酬賓黨,亦錯焉。不使執觶者酌,以其將旅酬,不以己尊於人也。其末若皆眾賓,則先酬主人之贊者。若皆大夫,則先酬賓黨而已。執觶者,酌在上,辯降復位。
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觶以實之。
〈註〉言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異位當拜也。古文曰:酬者不拜。
受酬者不拜受。
〈註〉禮殺,雖受尊者之酬,猶不拜。
辯旅皆不拜。
〈註〉主人之贊者,於此始旅嫌有拜。
執觶者皆與旅。
〈註〉嫌已飲,不復飲也。上使之勸人耳,非逮下之惠也。亦自以齒與於旅也。
卒受者以虛觶降奠於篚,執觶者洗升實觶,反奠於賓與大夫。
〈註〉復奠之者,燕以飲酒為歡,醉乃止,主人之意也。今文無執觶及賓觶大夫之觶,皆為爵實觶,觶為之。
無筭樂。
〈註〉合鄉樂無次數。
賓興。樂正命奏陔。
〈註〉陔,陔夏,其詩亡。《周禮》:賓醉而出,奏陔夏。陔夏者,天子、諸侯以鐘鼓,大夫士鼓而已。
賓降及階,陔作,賓出,眾賓皆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註〉拜送賓於門東西面,賓不答拜,禮有終。
明日,賓朝服以拜賜於門外。
〈註〉拜賜,謝恩惠也。〈疏〉釋曰:自此盡經末,論息勞司正之事。
主人不見,如賓服遂從之,拜辱於門外,乃退。
〈註〉不見,不褻禮也。拜辱,謝其自屈辱。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註〉釋服,說朝服,服元端也。息猶勞也。勞司正,謂賓之與之飲酒,以其昨日尢勞倦也。《月令》曰:勞農以休息之。
無介。
〈註〉勞禮,略貶於飲酒也。此已下皆記禮之異者。
不殺。
〈註〉無俎故也。
使人速。
〈註〉速召賓。
迎於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薦脯醢,無俎,賓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眾賓,既獻,眾賓一人舉觶,遂無算爵。
〈註〉言遂者,明其間闕也。賓坐奠觶於其所,擯者遂受命於主人,請坐於賓。賓降,說屨升坐矣,不言遂請坐者,請坐,主於無算爵。
無司正。
〈註〉使擯者而已,不立之。
賓不與。
〈註〉昨日至尊,不可褻也。古文與作豫。
徵唯所欲。
〈註〉徵,召也。謂所欲請呼。
以告於鄉先生君子可也。
〈註〉告,請也。鄉先生,鄉大夫致仕者也。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
羞唯所有。
〈註〉用時見物。
鄉樂唯欲。
〈註〉不歌雅頌,取周召之詩在所好。
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賓。
〈註〉不敢使鄉人加尊於大夫也。公士,在官之士。鄉賓主用處士。
使能不宿戒。
〈註〉能者敏於事,不待宿戒而習之。
其牲狗也。
〈註〉狗取擇人。
亨於堂東北。
〈註〉《鄉飲酒義》曰:祖,陽氣之所發也。
尊綌冪,賓至徹之。
〈註〉以綌為冪,取其堅潔。
蒲筵緇布純。
〈註〉筵,席也。純,緣。
西序之席北上。
〈註〉眾賓統於賓。
獻用爵,其他用觶。
〈註〉爵尊,不可褻也。
以爵拜者不徒作。
〈註〉以爵拜,謂拜既,爵徒猶空也。作,起也。不空起,言起必酢主人。
薦脯用籩五膱,祭半膱橫於上,醢以豆,出自東房,膱長尺二寸。
〈註〉脯用籩,籩宜乾物也。醢以豆,豆宜濡物也。膱猶脡也,為記者異耳。祭橫於上,殊之也。於人為縮膱,廣狹未聞也。古文膱為胾,今文或作植。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
〈註〉狗既亨,載於東方。
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肺皆離,皆右體也。進腠。
〈註〉以骨名肉,貴骨也。賓俎用肩,主人用臂,尊賓也。離猶<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2107-18px-GJfont.pdf.jpg' />也。腠,膚理也。進理,謂前其本。右體,周所貴也。若有尊者,則俎其餘體也。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
〈註〉謂獻賓,獻大夫,獻工,皆有薦。
凡奠者於左。
〈註〉不飲,不欲其妨。
將舉者於右。
〈註〉便其舉也。
眾賓之長,一人辭洗,如賓禮。
〈註〉尊之於其黨。
若有諸公,則如賓禮,大夫如介禮,無諸公,則大夫如賓禮。
〈註〉尊卑之差,諸公大國之孤也。
樂作,大夫不入。
〈註〉後樂賢也。
樂正與立者齒。
〈註〉謂其飲之次也。尊樂正同於賓黨。《鄉飲酒記》曰:與立者,皆薦以齒。
三笙一和而成聲。
〈註〉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也。《爾雅》曰:笙小者,謂之和。
獻工與笙,取爵於上篚,既獻,奠於下篚,其笙則獻諸西階上。
〈註〉奠爵於下,篚不復用也。今文無與笙。
立者東面北上。
〈註〉賓黨。
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
〈註〉薦於觶南。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
〈註〉弟子,賓黨之少者也。前戒,謂先射,請戒之。
司射之弓矢與扑,倚於西階之西。
〈註〉便其事也。
司射既袒決遂而升,司馬階前命張侯,遂命倚旌。
〈註〉著並行也。古文曰:遂命獲者倚旌。
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註〉此所謂獸侯也。燕射則張之。鄉射及賓射,當張采侯二正,而記此者,天子、諸侯之燕射,各以其鄉射之禮而張此侯,則經獸侯是也。由是云焉。白質、赤質皆謂采其地。其地不采者,白布也。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畫其頭象,於正鵠之處耳。君畫一,臣畫二,陽奇陰耦之數也。燕射,射熊虎豹,不忘上,不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養。其畫之皆毛物之。
凡畫者丹質。
〈註〉賓射之侯,燕射之侯,皆畫雲氣於側,以為飾必
先以丹采其地,丹淺於赤。
射自楹間,物長如笴,其間容弓,距隨長武。
〈註〉自楹間者,謂射於庠也。楹間,中央東西之節也。物,謂射時所立處也。謂之物者,物猶事也。君子所有事也。長如笴者,謂從畫之長短也。笴,矢幹也。長三尺,與跬相應。射者,進退之節也。間容弓者,上下射相去六尺也。距隨者,物橫畫也。始前足至東頭為距,後足來合而南面為隨。武,跡也,尺二寸。
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
〈註〉是制五架之屋也。正中曰棟,次曰楣,前曰庪。
命負侯者由其位。
〈註〉於賤者禮略。
凡適堂西,皆出入於司馬之南,唯賓與大夫降階,送西取弓矢。
〈註〉尊者宜逸,由便也。
旌各以其物。
〈註〉旌,總名也。雜帛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言各者,鄉射或於庠,或於榭。
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杠,長三仞,以鴻脰,韜上二尋。
〈註〉無物者,謂小國之州長也。其鄉大夫一命,其州長士不命。不命者,無物。此翿旌也,翿亦所以進退,眾者,糅者,雜也,扛橦也。七尺曰仞,鴻鳥之長脰者也。八尺曰尋。今文糅為縮,韜為翿。
凡挾矢於二指之間橫之。
〈註〉二指,謂左右手之第二指。此以食指將指挾之。
司射在司馬之北,司馬無事,不執弓。
〈註〉以不主射故也。
始射獲而未釋獲,復釋獲,復用樂行之。
〈註〉君子取人以漸。
上射於右。
〈註〉於右物射。
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韋當。
〈註〉博,廣也。兩端為龍首,中央為蛇身,相交也。蛇龍,君子之類也。交者,象君子取矢於楅上也。直心,背之衣曰當,以丹韋為之,左右司馬撫矢而乘之,分委於當。
楅髤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
〈註〉髤赤黑漆也。
射者有過則撻之。
〈註〉過謂矢揚中人,凡射時,矢中人,當刑之。今鄉會眾賢,以禮樂勸民,而射者中人,本意在侯,去傷害之心遠,是以輕之,以扑撻於中庭而已。書曰:扑作教刑。
眾賓不與,射者不降。
〈註〉不以無事亂有事。古文與為豫。
取誘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后兼誘射之,乘矢而取之。
〈註〉謂反位已禮成,乃更進取之,不相因也。
賓主人射,則司射擯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
〈註〉擯,賓主人升降者,皆尊之也。不使司馬擯其升降,主於射。
鹿中髤,前足跪,鑿背,容八算,釋獲者奉之先首。
〈註〉前足跪者,象教擾之獸受負也。
大夫降立於堂西,以俟射。
〈註〉尊大夫,不使久列於射位。
大夫與士射,袒纁襦。
〈註〉不肉袒,殊於耦。
耦少退於物。
〈註〉下大夫也,既發則然。
司射釋弓矢,視算,與獻釋獲者釋弓矢。
〈註〉惟此二事,休武主文,釋弓矢耳。然則擯升降不釋。
禮,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
〈註〉禮射,謂以禮樂射也。大射,賓射、燕射是矣。不主皮者,貴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不待中為雋也。言不勝者,降則不復升射也。主皮者,無侯張獸皮而射之,主於獲也。《尚書傳》曰:戰鬥不可不習。故於蒐狩以閑之也。閑之者,貫之也。貫之者,習之也。凡祭,取餘獲,陳於澤,然後卿大夫相與射也。中者,雖不中也,取。不中者,雖中也,不取。何以然,所以貴揖讓之取也。而賤勇力之取,嚮之取也。於囿中勇力之取。今之取也,於澤宮揖讓之取也。澤,習禮之處,非所於行禮,其射又主中,此主皮之射,與天子大射張皮侯,賓射張五采之侯,燕射張獸侯。
主人亦飲于西階上。
〈註〉就射爵而飲也。己無俊才,不可以辭罰。〈疏〉釋曰:此謂主人在不勝之黨,受罰爵之時也。
獲者之俎,折脊脅肺臑。
〈註〉臑若膊胳觳之折,以大夫之餘體。
東方謂之右個。
〈註〉侯以鄉黨為面也。
釋獲者之俎,折脊脅肺,皆有祭。
〈註〉皆,皆獲者也。祭,祭肺也。以言肺,謂刌肺,不離嫌,無祭肺。
大夫說矢束,坐說之。
〈註〉明不自尊別也。
歌騶虞,若采蘋,皆五終,射無算。
〈註〉謂眾賓繼射者,眾賓無數也。每一耦射,歌五終也。
古者於旅也語。
〈註〉禮成樂備,乃可以言語先王禮樂之道也。疾今人慢於禮樂之盛,言語無節,故追道古也。
凡旅不洗。
〈註〉敬殺。
不洗者不祭。
〈註〉不盛。
既旅,士不入。
〈註〉從正禮也。既旅,則將燕矣。士入齒於鄉人。
大夫後出。
〈註〉下鄉人,不於其賓主之禮。〈疏〉釋曰:賓主及眾賓出後,乃出。故云不於其賓主之禮。
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註〉拜送大夫,尊之也。主人送賓還,入門,揖大夫,乃出,拜送之。
鄉侯,上個五尋。
〈註〉上個謂最上幅也。八尺曰尋,上幅用布四丈。
中十尺。
〈註〉方者也,用布五丈。今官布幅廣二尺二寸,旁削一寸。《考工記》曰:梓人為侯,廣與崇方謂中也。
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
〈註〉言侯中所取數也。量侯道以貍步,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數,宜用射器也。正二寸者,骹中之博也。今文改弓為肱也。
倍中以為躬。
〈註〉躬,身也。謂中之上下幅也。用布各二丈。
倍躬以為左右舌。
〈註〉謂上個也,居兩旁謂之個。左右出,謂之舌。
下舌半上舌。
〈註〉半者,半其出於躬者也。用布三丈,所以半上舌者,侯人之形類也。上個象臂,下個象足,中人張臂八尺,張足六尺,五八四十,五六三十,以此為衰也。凡鄉侯用布十六丈數起,侯道五十弓以計,道七十弓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道九十弓之侯,用布三十六丈。
箭籌八十。
〈註〉箭,篠也。籌,算也。籌八十者,略以十耦為正,貴全數。其時眾賓從賓。
長尺有握,握素。
〈註〉握,本所持處也。素,謂刊之也。刊本一作膚。
楚扑長如笴,刊本尺。
〈註〉刊其可持處。
君射則為下射,上射退於物一笴,既發則答君而俟。
〈註〉答,對也。此以下雜記也。今文君射則為下。
君樂作而後就物,君袒朱襦以射。
〈註〉君尊。
小臣以巾,執矢以授。
〈註〉君尊,不搢矢,不挾矢,授之稍屬。
若飲君,如燕則夾爵。
〈註〉謂君在不勝之黨也。賓飲君,如燕賓媵觚於公之禮,則夾爵。夾爵者,君既卒爵,復自酌。
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1134-18px-GJfont.pdf.jpg' />旌獲,白羽與朱羽糅。
〈註〉國中,城中也。謂燕射也。皮樹,獸名,以<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1134-18px-GJfont.pdf.jpg' />旌獲,尚文德也。今文皮樹為繁豎。糅為縚,古文無以。
於郊,則閭中,以旌獲。
〈註〉於郊,謂大射也。大射於大學。《王制》曰:小學在公宮之左,大學在郊。閭,獸名,如驢,一角。或曰:如驢,岐蹄。《周書》曰:北唐以閭,析羽為旌。
於竟,則虎中,龍旃。
〈註〉於竟,謂與鄰國君射也。畫龍於旃,尚文章也。通帛為旃。
大夫兕中,各以其物獲。
〈註〉兕,獸名,似牛,一角。
唯君有射於國中,其餘否。
〈註〉臣不習武事於君側也。古文有作,又今文無其餘否。
君在,大夫射則肉袒。
〈註〉不袒,纁繻厭於君也。今文無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