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32

卷16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一百六十八卷目錄

 《車輿部·彙考三》

  周三〈總〉

考工典第一百六十八卷

《車輿部·彙考三》

周三

按《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為車。

〈訂義〉鄭鍔曰:輿人掌為輿者也,謂之為車者,蓋察車之道雖自輪始,而作車實自輿始。輿居中以載人,有輿則一車之體成,故輿人作輿而謂為作車。陳用之曰:車者,總軫蓋輿輪眾體而成名。然車以載為事正,所為載者,在于輿,故輿正名為車,而經以輿人為車也。

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

鄭康成曰:車輿也,衡亦長容兩服。 王昭禹曰:處車中而舁人者,輿也。夾車旁以踐地者,輪也。橫車前以扼馬者,衡也。 薛氏曰:造車始于輿,而車制始于輿廣,故詩人以權輿為始。輿人之法皆以車廣起度隧式較軫軹轛,其數小大廣狹崇庳皆始於與廣,此輿人所以指輿為車而兼數材也。 賈氏曰:參如一者謂俱六尺六寸。 毛氏曰:車體凡三衡在前以引。輿猶手也,輪在下以承;輿猶足也,輿在下而居中猶體也,車以衡輪為用,以輿為體,所主在體,故輿謂之車爾。衡之長不六尺六寸,不足以容兩服;車之廣不六尺六寸,不足以容馭;右輪之崇不六尺六寸,不足以為登。下之節三者異,任而尺數如一者,非相期也。各適其宜而已。 鄭鍔曰:此指兵車乘車以為言也,輪則計其崇,輿則計其廣,衡則計其長,各因其所主,言之是三者,要如一,乃謂之稱。 陳用之曰:稱非謂其度之等,言其用相稱也。

參分車廣,去一以為隧。

鄭鍔曰:車之輿居中以載人者也,其深則名曰隧,如墓隧之隧經于墓。大夫言及竁,以度為丘,隧注謂隧羨道也。《左傳》晉文公請隧以葬,蓋為道以入墓也。輿之有隧,其深如之,故曰隧。輿廣六尺六寸,謂其橫也。參分其廣而取二分以為隧,謂其縱也。車容驂乘之人,或三人或四人,故其廣六尺六寸,隧則輿之深耳,故但取三分之二以為之,則隧四尺四寸。 鄭康成曰:讀如邃宇之邃。

參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後,以揉其式。

薛氏曰:植於車輿兩旁為輢,橫於兩輢在車前為人所憑者為式。 賈氏曰:式謂人所憑依,而式敬故名此木為式。 鄭鍔曰:以隧之四尺四寸而三分之,其一分當一尺四寸三分寸之一矣。一分在前,二分在後,於其中而揉式焉,則式凡深一尺四寸三分寸之一。 李嘉會曰:揉者取其平貼也。

以其廣之半,為之式崇。

鄭鍔曰:輿廣六尺六寸,取其廣之半為式之高,則式凡高三尺三寸。 陳用之曰:人長八尺,首居一焉,則所以為軀者七尺矣。以七尺之軀而憑三尺有三寸之式,所以為致恭而有禮也。

以其隧之半,為之較崇。

鄭康成曰:較兩輢上出式者,兵車自較而下,凡五尺五寸。 薛氏曰:車制輿在下,輢在兩相,式在前,軫在後,較則輢上出式者也,軹則橫植於輢者也,轛則橫植於式者也。式必曲為之所,謂揉其式是也。較在重之者,所謂猗重較兮是也。

六分其廣,以一為之軫圍。

鄭康成曰:軫輿後橫木。 李嘉會曰:關三面材,又出於三面材之外,使無此橫於輿後,則車不固。賈氏曰:輿廣六尺六寸六分,取一故得尺一寸。毛氏曰:輈人所謂任正者,即軫也。而此亦及之者。軫在輈之上、輿之下,故兩官皆據此以為長短之法。然軫圍本方而崇三寸半,圍四徑一,則其圍尺四寸。輈人所謂三分,其輈之長以其一為之圍者。輈長丈四尺五寸,十取其一得尺四寸,數固相合矣。今此六分,其輿之廣,以其一為之圍者,輿六尺六寸,六取其一,得尺一寸,則數不相合。何哉?蓋田車之軫減乘車半寸,其圍共減二寸矣。以田車之軫言之,庶幾其可也。軫為任正,故比較為大自式,而下皆以次減焉。軫在下,式在中,較在上,大其本者小其末,物理然也。

參分軫圍,去一以為式圍。

鄭鍔曰:軫圍一尺一寸,三分之而去其一,以為式。

圍則式圍七寸三分寸之一。

參分式圍,去一以為較圍。

鄭鍔曰:以式之七寸三分寸之一,而三分之,取其二以為較圍,則較圍四寸九分寸之八。

參分較圍,去一以為軹圍。

鄭康成曰:軹輢之植者,衡者,與轂末同名。 賈氏曰:上文注云軹是轂末,此軹是車較下豎直者,及較下橫者,直橫者並縱橫相貫。 鄭鍔曰:較圍四寸九分,寸之八而三分之,取其二分以為軹圍三寸二十七分寸之七,與轂之軹五分轂長而去三者異矣。 毛氏曰:軹在較之下,縱橫相貫;轛在式之下,縱橫亦相貫。二者又減,亦其理也。然式圍大於較圍,而轛在式下反小於軹,何也?式短而較長,故較長則較之用力宜雄,故不得不大也。輢植乎輿之四隅較式附焉,而不言其圍者,舉較則輢可知。

參分軹圍,去一以為轛圍。

王昭禹曰:轛之狀與軹相對,所以異者,軹在較下,轛在式下,謂之轛者,取其與人相對故也。軹圍三寸二十七分寸之七,三分之而取其二以為轛圍,則轛圍二寸八十一分寸之十四。凡此皆乘車兵車之制。鄭氏俱以為兵車者,以乘車與兵車同舉其一則可以類推,亦以前文首言兵車之輪故也。

趙氏曰:以疏推之則轛正在式木之下,植立是

如今轎乘壓手版傍兩角柱子,以人登車立式正與人相對,故取名以轛。若司農以植與衡者為轛,是并軹而言矣。蓋轛無橫者,橫則不可謂之轛。

圜者中規,方者中矩,立者中縣,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焉,繼者如附焉。

趙氏曰:此段論治材居材之法。規所以為圓,矩所以為方,準則為平之所取,繩則為直之所取。輪人作車之法,其用材皆盡善,故為材之圜者,必以規而材之圜者,自中於規;為材之方者,必以矩,而材之方者,自中於矩。材之直豎立者則挺立不邪,而自中於繩縣之垂衡謂橫也。材之橫放不豎者則無高低,而自中於水之平中謂合也。此四件是合乎法度之善者。若夫材之直者,如木之生於地,直達而不屈;材之繼者,如木枝之附於榦,相著而不可離。此卻是人力之巧妙,有若自然生成之物,與上四件不同。 劉執中曰:縣水謂準繩,準繩變言垂與水者,蓋物之直者無過於垂物之平者,無過於水。觀輪人為輪言規之矩之縣之水之,亦不言準繩則以縣與水平直之尤善者,故以此代言準繩焉。 鄭鍔曰:木之始生者必直,其曲者非其性也。必有所折屈,故曲也。立木之直者,欲其自地而注,直而無所屈。木之旁枝附榦而生其附也,文理相依、無斷裂相離之狀,以木而相繼接者,欲其如附榦而生,無離絕之處,則其直其繼皆如自然矣。凡此皆言作車輿之法,治木居木當致其精如此。

趙氏曰:既曰立者中垂則直者已在其中,何故

復曰直者如生蓋繩之用,此為直皆取之不必垂也。言立是主垂者言之,立者中垂指立者之直而已。其他直者不與也。若夫直者如生則凡正,曲之直皆屬焉,不止立者而已。此段非說車之全形,言輿上用材,如此蓋輿上如轛式軹較等器甚多。其材有圜者,有方者,有橫者,有直者,有附者,中之與如各指一件,說否則車形不四方平直,如何中得,又如何如得。

凡居材,大與小無并,大倚小則摧,引之則絕。

鄭鍔曰:居處也,處身者,必欲得其所,然後身安。車之制木處之,亦欲得其所,故謂之居。木有大小,各宜以類相從,則強弱相敵,剛柔得宜,無有餘不足之患。 陳用之曰:并以合并之謂并,歸乎大者也。凡物之體,以小入大,大者受而入之,是之謂大。與小宜使之勢適可者。 賈氏曰:倚則并也。凡居材當各自用力,若使大材倚并小材,小材強不堪大材所倚,則摧折矣。此引之則絕據小并大而言也。若小并於大,大木振其小木,力不堪則絕,斷也。

棧車欲弇,飾車欲侈。

鄭鍔曰:巾車言服車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棧車謂不革鞔而漆之之車也,飾車謂鞔之以革而畫之之車也。所謂夏篆,夏縵墨車是也。有革以鞔輿則固為難壞,輿不鞔以革則不堅而易拆。不堅而易拆者,則宜弇。弇者,欲其輿之斂而向內也。固而難壞者則宜侈,侈者,欲其輿之大而向外也。夫以文飾之車猶且以侈為貴,則上而天子所乘之路有金有玉有象以為飾者,其輿之侈又可知。 趙氏曰:弇注謂當向內為之侈,注謂當向外為之據,此則弇恐只是輢轛之類,都移入來侈,恐只是移輢軹轛之類,放出去些少必不是說大與小,蓋輿縱橫廣深六尺六寸,其

制已定,如何斂向內放小得,又如何縱向外放大得,尤宜思之。 易氏曰:車以弇侈為善,而鍾以弇侈為病。蓋鍾貴乎廣狹之中,而車貴乎小大之宜,各適其當而已。

輈人為輈。

鄭康成曰:輈車轅也。《詩》曰:五楘梁輈。 趙氏曰:梁謂衡也,輈持衡者也。輈從軌前微曲,而上至衡則下而句之輈縱而衡橫縱者,若輈橫者,若梁所以云梁輈也。 鄭鍔曰:考工所記攻木之工,七輪輿弓廬匠車梓,而輈人不與焉。此有輈人之官者,蓋作車自輿始,察車自輪始。故輿輪之職特建焉,而並列於七工。若夫蓋雖難,制以其員似乎輪也,特使輪人為之,而不以名。官輈雖難,度以其非,作車察車之所始也。故別立一職不以並輪輿之,列輈車轅也,自其可以左右挾而進則謂之轅,自其載任以覆為戒則謂之輈。輈猶舟焉,所戒者,覆也。

輈有三度,軸有三理。

鄭康成曰:目下車度淺深之數。 鄭鍔曰:輈欲中法,其度有三。三度者,國馬、田馬、駑馬之輈,深淺不同之數。 薛氏曰:兩轂中橫截之木為軸。 項氏曰:軸則一定,但欲其理之得。 趙氏曰:理謂物之道理。 李嘉會曰:理者,一木之用,欲其委曲,若是不可不順其理也。 易氏曰:軸以貫轂,特輪之一器,於輈人何與而言於三度之後者,軸待輈而後運輈,待軸而後行,其勢實相資焉。

國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

薛氏曰:輈之形自從軏前梢曲而上至衡下,其頸以持衡,其曲如屋之梁焉,深謂轅曲中。 鄭康成曰:國馬謂種馬,戎馬、齊馬、道馬高八尺,兵車、乘車軹崇三尺有三寸,加軫與轐七寸,又并此輈深則衡高八尺七寸。除馬之高則餘七寸,為衡頸之間。

田馬之輈,深四尺。

鄭康成曰:田車軹崇三尺一寸半,并此輈深而七尺一寸半。今田馬七尺,衡頸之間亦七寸,加軫與轐五寸半,則衡高七尺七寸。

駑馬之輈,深三尺有三寸。

鄭康成曰:輪軹與軫轐大小之減率半寸,則駑馬之車軹崇三尺,加軫與轐四寸,又并此輈深則衡高六尺七寸。今駑馬六尺,除馬之高則衡頸之間亦七寸。 鄭鍔曰:輈之所貴,撓而無曲,故為車則必揉之以火,使其勢深。深則曲,然太深則折,故欲其無弧深焉。然計車之崇,與輈人之深,三車之衡各高七寸。何也?蓋衡以扼馬頭,用力久則消磨益甚,惟其高有七寸之餘,不為馬頸所損,故疏云餘七寸當為馬頸低消之也。車雖有高下至於衡頸,不得不同茲其法度所在也。故下文云小於度謂之無任。 毛氏曰:輈首為頸,而衡居頸下。又馬稍低劣不餘七寸,則輈不可與馬相得。

軸有三理,一者以為媺也,二者以為久也,三者以為利也。

趙氏曰:媺言軸之材,欲其美而無惡。注云無節目是也,久欲軸之體堅而可久。注云堅刃是也,利欲軸之勢滑以利而易運。注云滑密是也。 陳用之曰:媺言其形之媺久,言其質之堅利,言其用之利。輈人為輈而言,及於軸則輈與軸同一工可知,且形之媺質之堅用之利,唯輈亦然。是以合而言之。

易氏曰:以經意考之弧而無折,經而無絕,輈之

美如此,實軸之所以為媺也。終日馳騁,左不楗終歲御,衣衽不敝,輈之久如此,實軸之所以為久也。勸登馬力,馬力既竭,輈猶能一進取道,輈之利如此,實軸之所以為利也。以是知輈人之職,實兼輈與軸之制,故下文又曰五分其軫,間以其一為之軸圍,則軸之制附於輈人也明矣。

軓前十尺而策半之。

趙氏曰:軓注謂式。前據下文,軓中有灂則與上置隧處乃是軓正,在隧之下、式之前,蓋輈身長一丈四尺四寸,入輿隧下隧以前只有十尺,以此見軓即隧之下面隧外空著一分輿軓,即是閣住隧阪之木。橫子謂之軓者,取其在下。持住車有為則為法之意,注謂軓法也,謂輿下三面之材輢式之所植持車正者,即此意也。策御者,所執以制馬而使齊者也。然策之處進退,亦有其度。太向前則湊馬後反礙馬行,太向後則鞭策不能及,馬又不肯行。軓前十尺而策半之則離隧五尺處是也,執策者立於此處以御馬,則以及馬而無過不及矣。所謂軓前十尺策半之者,是就隧算去,不是就輿算去。蓋軓前尚有輿板二尺二寸。若就輿算去,則無十尺矣。不知十尺者,是就直算去,抑隨輈曲處算去,經無明文,不可考也。《禮》書云輈之減也,率七寸馬之殺也,率一尺軫輿軹轐之殺也,率寸半三等之馬各下其輈。七寸則七寸為衡頸之間,此說於分

寸不差,十尺恐只是直算,去曲算則短。 李嘉會曰:何以謂之持車正,蓋軓法者一車所取法。路有高低,車易偏側,有此木則可以常正夫車。 陳用之曰:非特策之有節而已,所以策者,其度亦有節也。半軓前之長以制其策,所謂有節。夫惟有節,是以不及馬腹。

凡任木。

鄭康成曰:目車持任之才。 王昭禹曰:因其材之所勝而用之,謂之任。如任官焉,各稱其材之所長。如任民焉,各稱其力之所能。不以大材而當任之輕,不以小材而負任之重,各適其宜而已。

任正者,十分其輈之長,以其一為之圍。

鄭康成曰:任正者,謂輿下三面材持車正者。 賈氏曰:名任正者,此木任力,車輿所取正,以其兩輢所樹於此木較式依於兩。輢故曰:任正云三面材者,此木下及兩旁見面,其上面託著輿板,其面不見也。 鄭鍔曰:上言輈之深耳。若夫輈之長當計軓前輿下,總為輈之數,軓前十尺,與隧四尺四寸,凡一丈四尺四寸矣。十分其長取一以為圍,則任正之木其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

衡任者,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圍。

陳用之曰:謂之衡任,其為任也。橫而用之,非車之所以為行。 鄭鍔曰:衡任謂兩軛之間,此木當輈頸之處,其用力為尤多,故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圍。然衡任之木,其圍蓋有取於輈之五分之一。經於上言任正者,十分其輈之長,下文即云衡任者五分其長,專指輈以為度也。緣康成謂兵車乘車衡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故疏因言衡長六尺六寸,則衡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竊恐不然。

小於度謂之無任。

王昭禹曰:任正衡任其度如此材苟小焉,則力不足以勝其任,故謂之無任。

五分其軫間,以其一為之軸圍。

鄭鍔曰:前言六分隧之廣以為軫圍,言其圍爾。此言五分其軫間,非計其圍也,軫以承輿之六尺六寸,則軫間亦六尺六寸也。五分取一以為軸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與衡任相應。 楊謹仲曰:輪人五分,轂之長去二以為賢之圍,故賢之穿空適與此軸之文相當。以此文合上文輪人而論之,乃知鄭氏改去一為去二,所以為當也。轂長三尺二寸,而五分之,每分六寸四分。去二留三為尺九寸二分,以為賢之圍,則賢之徑乃六寸四分,每邊除一寸金則賢之空其徑四寸四分也。軫間六尺六寸,而五分之,每分一尺三寸二分。以一分為軸圍,軸圍一尺三寸二分,則軸之大其徑亦四寸四分也。此軸之大可以入轂之大頭,其末必軹處以漸小也。 李嘉會曰:車之用力不在乎軸,只在中央之轉動。

十分其輈之長,以其一為之當兔之圍。

鄭鍔曰:當免謂輿下,當橫軸之處。前文所謂加軫與轐轐,即伏兔也,輈長一丈四尺四寸,十分取一為當兔之圍,則兔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與任正者相應。 賈氏曰:亦通計輈之軓前與隧,總計丈四尺四寸。 李嘉會曰:伏兔在車下,與任正在輈上者相稱,使輪或偏而車不偏。二者相稱故也。名曰伏兔,亦生物之動者,取其轉動之義。

參分其兔圍,去一以為頸圍。

趙氏曰:頸圍注謂輈頸前持衡者,疏云衡在輈頸之下,其頸於前向下持制衡鬲之轅,故云前持衡轅也。觀此則輈是軋住衡不穿破輈,前言衡頸占了七寸可據也。鄭謂之頸則取,況人之頸非特形如之,亦以其用在上而當前焉。頸圍所以小似兔圍者,蓋頸圍處正閣著衡。此處若大則衡頸不止七寸高,馬駕時衡下至地無八尺六尺,則馬行費力也。觀疏中向下二字,又知輈過頸處,又低下去三分。兔圍而取一為頸圍,則頸圍九寸有奇。禮書亦云輈從軓前微曲而上至衡,則下而句之踵圍。注謂輈後承軫者五分頸圍,去一以為踵圍,則踵圍七寸五分寸之五十一。

五分其頸圍,去一以為踵圍。

鄭康成曰:踵後承軫者,圍七寸七十五分寸之五十一。 陳用之曰:謂之踵後,況於人之踵後非以其形如之,蓋以其用在後,且有所著而所任重者焉。 趙氏曰:前為頸,後為踵,頸以推衡,踵以承軫。近踵處當兔,當兔之圍大於持衡,持衡之圍大於承軫,故當兔頸踵之圍各不同者,蓋大其兔以稱任正,小其頸以便馬,不大不小以當軫,然後固也。

凡揉輈欲其孫而無弧深。

賈氏曰:揉者以火揉使曲也。揉之欲使順理,無得如弓之深,弓之深大曲也。 王昭禹曰:凡輈之深,或四尺,或三尺有三寸,或四尺有七寸。必以火揉

之,使其勢曲直,然後可以為深。雖欲其曲而深,然過於曲則易折,非經久之道也。故凡揉輈,欲其孫而無弧,深孫言審曲而順理也。苟逆理而不孫,非特難揉,亦易傷折。

今夫大車之轅,摰其登又難,既克其登,其覆車也必易,此無故,惟轅直且無橈也。

毛氏曰:凡記所引皆駕馬之車,而此獨言大車者,駕牛之車也。駕馬之車以載人,駕牛之車以載物。載人之車輕轅直未必覆,載物之車重轅直則必覆,故舉大車以明之。 鄭鍔曰:牛車之轅必欲橈,則駟馬之轅欲橈可知。 鄭康成曰:摰輖也,登上阪也,克能也。 王昭禹曰:摰言其至謂其勢直,而下至也。蓋輈雖不可過於弧深,然亦不可失之於直,直則其勢下至,非特登上阪地為難,其傾覆且易矣。此其故非他,以其揉之不曲而深,故曰惟轅直且無橈也。 鄭鍔曰:此言大車轅摰則然。

是故大車平地既節軒摰之任,及其登阤,不伏其轅,必縊其牛,此無故,惟轅直且無橈也。

鄭康成曰:阤阪也。 趙氏曰:伏逼也。 王昭禹曰:軒言其高,而上干摰言其輊,而下至既節軒摰之任,則高下適中,而無上干下至之患。六月之《詩》曰:戎車既安,如輊如軒。以其適軒輊之中,此戎車之所以安也。夫大車於平地,雖節其軒摰之任,若其登阪阤之地,牛不退而偪伏其轅,則轅必重而縊。繫其牛頸,此亦其轅直且無橈之故。 鄭鍔曰:此言車之登阤之時,則然

故登阤者,倍任者也,猶能以登及其下阤也,不援其邸,必緧其牛後,此無故,惟轅直且無橈也。

鄭鍔曰:登阤者,上高峻之處。 鄭康成曰:倍任用力倍也。 趙氏曰:邸卻無可考意者,邸是伏兔,後踵承軫處,如四圭有邸與,設皇邸之邸,同蓋邸是邸亢藏靠之物踵,後承軫處亦是附著藏靠處,故也緧就也。 王昭禹曰:凡登阤者,自下而上,其用力為多,故謂之倍任。夫登阤雖倍任然力之強者,猶能以登。及其下阤不援摩其車之邸,則車或進而緧就其牛之後,此亦以轅直而無橈故也。由此觀之,則轅雖不可以過曲,亦不可以不曲。此輈之三度所以其深,皆有常數也。 李嘉會曰:輈上山高,轅不及馬背則車重而必縊。其牛如繩縊之,及其下阤復來太速緧牛之後,摩車之邸則馬亦不可行。 鄭鍔曰:必三言轅直無橈者,一言轅之勢,一言登阤,一言下阤轅。不曲皆為害也,惟其如是,故揉轅必欲深而又欲無弧深,所以有四尺七寸、三尺三寸與夫四尺之度。 李嘉會曰:大車駕牛之車,初無與乎駕馬之輈,因其揉輈而證以大車之法。記考工者先說平地,次說上阤下阤之法,蓋平地只有軒,摰軒則前高,摰則後重,至於上山下山之際,又有高低之異,欲其勢順而無艱難掣肘之患,必為之不甚伸,亦不甚曲。故三者皆以轅直無橈結之。

是故輈欲頎典。

鄭鍔曰:上文言牛車之轅,於此又言駟車之轅。鄭康成曰:頎典堅刃貌。 陳用之曰:頎典謂其體之豐大,蓋輈惡其折,故欲頎典則壯矣。詩言五楘梁輈義可知矣。 鄭鍔曰:頎長也,典實也。其勢欲頎然而長,其材欲典實而不虛。 王昭禹曰:頎如碩人其頎之頎,言其長也。典如六典之典,言其有常也。欲頎典言,欲其長而有常也。蓋輈之長丈有四尺四寸,過乎此則其長為有餘,而贅不及乎此則其長為不足,而虧非法度之常。

輈深則折,淺則負。

鄭鍔曰:揉之深則太曲,太曲則傷其力,力傷則易折。揉之淺則微曲,微曲則其勢直於馬背之上,故馬常若負然非所以為善。 毛氏曰:負言馬背,縊言牛領,緧言牛後。牛車或行於險阻,故以登下為言,而曰縊曰緧。馬車或行於平地,故以平地為言,而曰負也。

輈注則利準,利準則久,和則安。

鄭鍔曰:康成云形如注星,謂自上而下,其勢急也。惟其勢如注,則車必利而無凝滯之患。車必準而無傾側之虞利,而速準而平,則其弊壞也亦難。此車所以能久不失之淺,可否相濟適於調和,則乘之者亦無搖動之患。如之何而不安。 賈氏曰:謂輈之形勢似天上注星,車之利也。 鄭司農曰:注則利水謂轅脊上兩注令水去利。 李嘉會曰:如水之注則利於行,平一如準則可長久。馬引之而和,人乘之而安。 愚案論輈之平準在輈,注論輈之能久在平準如中庸,誠則形,形則著文勢當如此,奚必以重言為拘,必欲曲為之說。

輈欲弧而無折,經而無絕。

陳用之曰:上云欲無弧深,此云欲弧而無折,蓋深

則折欲如弧弓之形,而無太深以折即所謂無弧深也。 楊謹仲曰:鄭氏言揉輈太深則折。夫上言輈深則折,是輈太深故馬倚之則折也。淺則馬負之而已。今言弧而無折,豈彼之所為折哉。此折乃磬折之折,言弧則宛而弓無復有如磬之折者,故曰弧而無折。 鄭鍔曰:欲其經而無絕者,孫即經耳。順其文理謂之孫,順理而直謂之經。揉輈者,惟恐不能順其理耳。不順理則斷絕而不相屬矣。故欲其經而無斷絕之病。 鄭鍔曰:輈為一車安危所係,故既言之,又再言之。欲其孫,欲其頎,典欲其弧而無折。經而無絕,一篇之中屢致意焉,見為輈之難也。

進則與馬謀,退則與人謀。

王昭禹曰:馬所以駕車,車之進則以馬行為主,故進則與馬謀。人所以馭馬,車之退則以人馭為主,故退則與人謀。謀者,指事而圖之也。進與馬謀則得之於此,而應之於彼;退與人謀則得之於手,而應之於心。夫種馬駕玉路,戎馬駕革路,齊馬駕金路,道馬駕象路,田馬駕木路,凡車之任重致遠者,皆馬之力也。故進則欲其與馬謀,太僕馭玉路,齊僕馭金路,道僕馭象路,田僕馭田路。凡車之疾速,進退惟人之馭也。故退則欲其與人謀。叔于田詩言兩驂如舞,兩驂如手,以言馬之節適也。言兩服齊首以言馬之整序也。如是則輈之和而進與馬謀可知矣。叔于田詩言執轡如組,以言馭之巧也。《駟鐵》詩曰:六轡在手。以言其馭之良也。如是則輈之和而退,與人謀可知矣。 易氏曰:進若與馬相謀,退若與人相謀,是以無情之物而與人及馬之有情者不期自合,非和之至者不能也。

終日馳騁,左不楗。

鄭康成曰:書楗或作券。券今倦字。 趙氏曰:古者乘車之法,尊者在左,御者在中。《曲禮》曰: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注云君惡空其位,是尊者在左之證,惟輈之和則終日馳騁,載在左者,無罷倦之患。

行數千里,馬不契需。

鄭司農曰:契讀為爰,契我龜之契需讀為畏需之需,謂不傷蹄,不需道里。 鄭鍔曰:車有兩驂兩服,詩言兩服齊首,言其不前後也。兩驂如舞,言其不拘閡也。轅若不和則馬必拘閡而相契,契倚而相合之義。轅若不和則馬必前後而相需,需遲而相待之義。 陳蘊之曰:契讀如死生契闊之契,需如易需卦之需,謂不勞苦而停滯也。

終歲御,衣衽不敝,此唯輈之和也。

鄭鍔曰:衣之下裳謂之衽。《禮記》云:扱衽深衣續衽皆謂裳之下也。御車者常苦於裳之易敝,以其近下而摩於車也。惟輈之和則無動搖之勞,雖終歲御而衽亦不敝。 毛氏曰:終日馳騁,一日之事也;行數千里,一月之事也;終歲御,一歲之事也。一日之間馬未必病,所憂尊者在左之杌動爾。一月之間馬行久矣,所憂者契需而不前。馬至於一月之間,則馬病固其理也。而御之衣衽亦有敝焉。衣以歲制故也,一日之間左可楗而不楗,一月之間馬可病而不病,一歲之間衣可敝而不敝,豈非輈之和而然歟?上曰:和則安。所謂安者,非特君子安乘而已,馬與御者皆安焉,是之謂安。 王昭禹曰:自此數者,非輈之和,孰能致是。然則為輈者,既有淺深之數,與其高下之度,而又五楘以致文飾,環灂以受霜露,故以之鳴和鸞而不失相應之節,以之逐水曲而不失周旋之儀。舞交衢則御者以之良過軍表,則射者以之善,此亦唯輈之和也。

勸登馬力。

鄭康成曰:登上也,輈和勸,馬用力。 易氏曰:馬力未進,輈已有勸,其登非果,能勸也。其勢若有以使之。 王昭禹曰:輈和則馬之行也易,為力莫不勇於進,而無疲倦之患。

馬力既竭,輈猶能一取焉。

易氏曰:馬行既止,則無所用其力。輈猶一進而取道焉,非有意於一取也,其勢自不容已。 趙氏曰:輈非有情之物,豈能勸得。馬用力而考工言之者,蓋形容輈之和行地之遠,其勢有如此者。

良輈環灂,自伏兔不至軓七寸,軓中有灂,謂之國輈。

趙氏曰:良善也,灂漆也,蓋輈之上為之纏固其楘。有五詩所謂五楘,梁輈是也。楘謂束縛處,又被之以筋膠,而環飾之以漆,以為受霜露惟制輈而盡其善,故能周環四圍皆有漆灂也。 鄭鍔曰:所以良善其輈者,必環而灂之。灂謂漆文周環皆漆之不惟致其飾之美,且以致其固,是乃良善其輈之術也。然輈之長一丈四尺四寸,漆之所不至者,惟自伏兔至軓七寸而已。伏兔㘅車軸在輿下,短不至軓軓,即輿下三面之木,自伏兔至軓凡七寸所

不用漆,其餘皆漆,則漆入式下曲直之處皆有矣。輈不善而動搖則所謂漆也,消摩而不見,苟能使軓中常有漆,非國工之巧,何以及茲乎?其輈謂之國輈宜矣,國輈言一國之輈,皆不能及。 趙氏曰:言漆之所施不到軓處,有七寸也。自七寸之外,皆是漆處。所以不用漆於七寸者,或者為伏兔與軓遮礙著手腳不得故也。據此則自軓以後近伏兔處,皆可謂之軓其漆不至七寸,乃在近伏兔處,不在近軓處。不如此則軓中無灂矣,不可謂之有灂也。 易氏曰:軓中有灂,特輈之一端,何遽謂之良輈,而且以國輈許之,蓋自上經言輈之和至此甚言其為良也。如經言良馬則總言駕五路者,又言國馬則乘車兵車之所專用者,此良輈國輈之辨。

軫之方也,以象地也,蓋之圜也,以象天也,輪輻三十,以象日月也,蓋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

愚案此以下總論上文車器之義,非止屬輈人。鄭鍔曰:聖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無所往而不與之俱,故或以宮室而象之,或以衣裳而象之,或以圭璧旌旗而象之,而又作車以象之。夫車以載乘,不過一器耳,而天地日月之象實具焉。王者乘之,豈徒然哉,期得覆載照臨之道於俯仰之間也。夫與本方也,為之軫以承之,其制亦方。方而在輿之下,所以象地形之方也。不以輿象之而取於軫者,蓋軫又在輿之下故也。輪人為蓋其形必員,員而在車之上,所以象天形之員也。輪亦員而不以為象者,蓋輪雖員而運乎下,惟蓋則員而覆乎上故也。實輪以輻所以為直指也,輪輻之數必以三十者,蓋日月之行三十日而合,宿輻之三十所以象其合宿之數。蓋必有弓所以為庇也,弓之數必以二十有八者,蓋經星之列乎四方,其數凡二十有八,蓋弓之二十八所以象二十八宿也。天地則象之以形,以天地雖大已囿乎形也。故以蓋軫象之日月星辰則象之以數,以三辰雖妙不離乎數也。故以輻弓象之上焉,而天下焉,而地王位其中,則三才備矣。車之制也,豈苟然哉。 李嘉會曰:軫輿後一橫木耳,今不言輿而言軫,以輿得軫其方乃成,故謂之象地。

龍旂九斿,以象大火也。

賈氏曰:車上皆建旌旗,故因說旌旗之義。 趙氏曰:畫交龍在上,故謂之龍旂,乃是橫畫,不是直畫。取其能升而能降,斿謂屬縿垂者也。蓋旗制中間,畫象邊分裂成數條如尾之狀垂下,此即是斿龍。旂象大火者,蓋龍旂畫九路垂九條大火,注謂蒼龍宿之心,其屬有尾,尾九星疏云大火東方之星角亢氐房心尾箕是也。東方木色蒼,其七宿形如龍,故曰蒼龍。以角亢氐房心尾箕次此言之,故曰心惟其尾有九星,其數與龍旂同,所以象之。

鳥旟七斿,以象鶉火也。

趙氏曰:鳥旟是畫朱雀與隼在上,故謂之鳥旟。鳥旟取其勇健,象鶉火者,蓋鳥旟畫七路垂七條,注謂鶉火朱鳥宿之柳,其屬有七星。疏云:鶉火南方之星,南方火色,朱其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是也。形如鶉鳥,故云朱鳥。其屬有星星七星也,月令云旦七星中是也,惟其星有七星,其數與鳥旟同,所以象之。

熊旗六斿,以象伐也。

趙氏曰:熊旗是畫熊虎在上,取其猛莫敢犯象。伐者,熊旗畫六路,垂六條伐。注謂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疏云:西方七宿為白虎,金其色白伐,與參六星為上下,是連體也。惟是星有六與熊旗同數,所以象之。 鄭鍔曰:六斿當為五斿字,或誤也。

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

趙氏曰:龜蛇是畫龜蛇在上,故謂之龜蛇。龜蛇取其扞難避害象,營室者,蓋龜蛇畫四路垂四條。營室注謂元武宿,與東壁連體。而四星疏云:北方宿有龜蛇,體元武龜也。有甲能禦捍,故曰武水。色黑,故曰元。營室是北方七宿之數,營室與東壁連體,而四星其數與龜蛇同,所以象之。 鄭鍔曰:此言王者之車建四方之旗象,四方之經星也。上文蓋弓二十有八,以象星矣。此又以旗象之,何也?蓋弓之所象者,象星之數;旗之所象者,象星之體。東方之龍旂以象蒼龍宿之形,南方之鳥旟以象朱鳥宿之體,此二方言象大火鶉火,則舉其次十二次可推而見矣。西方之熊旗以象白虎宿之形,北方之龜蛇以象元武宿之形,此二方言伐與營室,則舉其宿二十八宿亦可推而見矣。其言九斿七斿六斿四斿,則義不在斿。康成見經有九斿七斿之數,遂求二十八宿之數,有相合者,以為言出于附會。且二旗象大火象鶉火,舉其次以言則不專指尾與星可知矣。二旗象伐與營室,舉其宿以言則

不專取參與東壁連體可知矣。行人言建常九斿七斿五斿,而無斿數之六者,以制考之熊旗,當五斿也。若熊旗當五斿,則康成取參連體六星以為說果可信乎?然則此四旗者,蓋王者之行,前朱雀而後元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故建此四方之旗取象四方之宿也。非以九斿七斿六斿四斿而象其星之數而已。然經何以言斿之數耶?蓋所建之旗而其旗之斿若此,故連言之。如荀卿曰:龍旂九斿所以養信也。夫龍旂以養信,何取于九斿為養信耶?故知其連言以及之義不在焉。

弧旌枉矢,以象弧也。

鄭鍔曰:弧旌者,弧弓也。旌旗有弓,所以張縿輻,故謂之弧。旌于張縿之弓上,畫為枉矢之形,故謂之枉矢。用此以象天之弧星。天有弧星有枉矢,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毛,目天有是星,星有是矢,矢所以射為凶慝者也。王者之車所建四旗之上,皆設弧旌枉矢,亦以象天之弧與枉矢焉。明天下之有凶慝者,必射之。

易氏曰:皆不言旗縿之畫。惟覲禮曰:侯氏載龍旂弧韣釋者,謂旌旗之屬皆有弧也。弧以張縿之幅,又設矢象,弧星有矢,恐未必旌旗皆有之。或者諸侯之制乎?今輈人以此列於四旗,是襲侯氏之制,以為軍制之飾於此,益信四旗為戰國之制。

車人之事。

趙氏曰:此段是總言車工起數之法,以車人造車,其事不一而足,故以事名之。如畫繢之事。

半矩謂之宣。

鄭康成曰:矩法也,所法者人也。 鄭鍔曰:人長八尺,以八尺而三分之,則每分各長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一。是一矩。言用是以為矩法也。凡人頭髮早白而落者,名曰宣。易以巽為宣髮是也,取人長之一以為一矩,以為宣則長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是為人頭之長。 毛氏曰:宣為人頭者,在上而宣露故也。

一宣有半謂之欘。

鄭康成曰:欘斲斤柄。《爾雅》曰:句欘謂之定。 易氏曰:一宣之度為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宣之半則為六寸三分寸之二。合而言之,則二尺焉。故謂之欘。

一欘有半謂之柯。

易氏曰:一欘為二尺,半欘為一尺,合而言之則三尺焉。故謂之柯。 鄭康成曰:伐木之柯,柄長三尺。《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鄭司農曰:蒼頡篇有柯欘。

一柯有半謂之磬折。

易氏曰:柯長三尺,而一柯有半則為四尺五寸,謂之磬折。 趙氏曰:磬折謂人所立之儀,蓋人磬折立則上俛。《玉藻》曰:參分帶下,紳居二焉。紳長三尺謂人長八尺,繫帶在四尺之上,帶以下有四尺五寸。人磬折之節在此。一柯有半計長四尺五寸,今人磬折之長,故謂之磬折。想車工造車皆以此度量長短也。 陳用之曰:宣也,磬折也。取之身而為之法。數者也,柯也,欘也。取之物而為之法數者也。

車人為車,柯長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首。

毛氏曰:凡車有駕馬者,有駕牛者。駕馬者一轅而兩馬,君子所乘所謂五路是也。駕牛者兩轅而一牛,所以載物,大車柏車羊車是也。是三等之車,皆以載物,但行澤者為大車,行山者為柏車,在平地者為羊車。所以異等耳。鄭以大車為平地之車,誤矣。 賈氏曰:此車人造車之事,凡造作皆用斧,因以量物故先論斧柄長短,及刃之大小。 易氏曰:柯長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以斧柄言也。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首,以斧刃言也。 鄭康成曰:首六寸謂今剛關頭斧。 毛氏曰:欲論柯則先言宣,欲論造車則先言柯,明長短之有所本也。

轂長半柯,其圍一柯有半。

賈氏曰:下文柏車,別論轂輻牙,此是大車。 鄭康成曰:大車轂徑尺五寸。

輻長一柯有半,其博三寸,厚三之一。

趙氏曰:輻長一柯有半,四尺五寸也。博言闊也,厚三之一則一寸也。 薛氏曰:輻長一柯有半,合兩輻言之,則為九尺。故又曰大車崇三柯輪人言乘車之制,則崇六尺六寸。此言大車之制,則崇九尺。

渠三柯者三。

鄭司農曰:渠謂車輮所謂牙。 鄭鍔曰:謂之渠者,言如水之溝渠。然屈曲,其勢以受眾水也。輮木為牙以受眾輻,亦猶渠也。其長三柯者,三則長二丈七尺也。輻長四尺五寸,上下兩相之輻共為九尺,故以二丈七尺之長。而屈曲之圍三徑一,則當徑九尺矣。然則大車之輪高九尺也。 趙氏曰:渠圍

二丈七尺,輪徑九尺。上文輻長一柯有半,兩兩相對九尺可知。然尚有轂空壺中在恐不止九尺,以此知徑九尺者,通計轂數其實輻無一柯有半。李嘉會曰:二丈七尺之牙,如何包得九尺之輪。及轂一尺五寸,惟有菑有蚤入之極深則可包矣。

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

毛氏曰:此又簡脫宜承下文,仄輮則完之下與六分其輪,次何則當先言行澤行山之異,宜而後言其制,乃其序也。不當以行澤行山間之使文不成也。 項氏曰:轂欲短即前半柯者也,轂欲長即後轂長一柯者也。 王昭禹曰:輪人言轂小而長則柞大而短,則摰此特中地之轂而已。若夫行山澤則必有以適其地之宜,蓋行澤則多泥,泥多則行必鈍,故欲短轂。轂短則雖有深泥,亦莫之粘,故利。行山則多險,險多則行必危,故欲長轂。轂長則輻短而無搖兀之患,故安。 毛氏曰:轂短則泥之所附者少,故車不濡滯而利。轂長則其勢足以勝石,故不震掉而安。 愚案短轂謂大車,長轂謂柏車。

行澤者,反輮,行山者,仄輮反輮則易,仄輮則完。

王昭禹曰:此言牙也。 鄭鍔曰:輮謂屈木以為渠。行澤之車,其渠之木則宜反輮。木心多滑,反而輮之,則滑易而去泥,為甚利矣。行山之車,其渠之木則宜仄輮。山多沙石,輪易損敝,惟仄木以為渠,則堅刃相補不偏壞矣。 易氏曰:反輮大車之制,仄輮柏車之制。

六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

毛氏曰:此大車之輪,宜在渠三柯者三之下,故知其簡脫也。 賈氏曰:輪崇九尺。 鄭康成曰:輪高輪徑也,牙圍尺五寸。 薛氏曰:輪人言乘兵車,所謂牙圍者,尺一寸也。此言大車牙圍者,尺五寸也。

柏車轂長一柯,其圍二柯,其輻一柯,其渠二柯者三,五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

鄭鍔曰:行山之車以柏木為宜,柏木至堅,山地至險,以至堅之木而為車則行險而不甐歟。轂長三尺,圍六尺,則徑二尺也。輪三尺,其渠則二柯者三。蓋長一丈八尺也,二柯六尺也。二柯者,三三六十八也。以一丈八尺而輮之,則輪之徑六尺也。以六尺之輪五分之,取一為牙圍,則牙圍一尺二寸也。然則柏車之輪與乘車大車皆不同矣。 陳用之曰:以大車為大,則若柏車者可名於小。故除轂長與圍之外,其輻其渠其輪崇其牙圍,視大車之數皆減焉。 賈氏曰:柏車山行,故轂長,輪崇之下皆欲取其安故也。 陳用之曰:博厚則與大車之制同。

大車崇三柯,綆寸,牝服二柯,有參分柯之二。

毛氏曰:上文雖載車渠之數與六分,其輪崇以為牙圍,然其崇之數猶未備也。故再備其數焉。 薛氏曰:輈人云大車轅直必縊其牛,則大車牛車也。

鄭康成曰:轂長半柯者也。 鄭鍔曰:崇三柯者,

言輪高九尺。 鄭康成曰:綆輪箄。 賈氏曰:輪箄謂輪之四面,外一寸則安。 毛氏曰:駟馬之車六尺六寸之輪,其綆三分寸之二;則大車九尺之輪,其綆固宜一寸矣。 鄭司農曰:牝服謂車廂服讀為負。 鄭康成曰:牝服長八尺,謂較也。 陳用之曰:大車轂長尺五寸,圍尺五寸,輻長四尺五寸,渠圍二丈七尺,牙圍一尺五寸。

羊車二柯,有參分柯之一。

鄭康成曰:羊善也,善車若今定張車。 賈氏曰:漢出定張車未知何用,但知在宮所用,故差小為之,謂之羊車。 鄭鍔曰:以史攷之,晉制羊車一名輦。上如軺伏兔,箱漆畫輪。晉武帝宮中每乘羊車,宮人以竹葉插戶,鹽汁灑地以引帝車,則宮中之車名曰羊車,以羊駕之也。齊因晉制御史皇太子所乘梁因之,亦名輦,貴賤通得乘名牽子。隋大業始置,謂之羊車。小吏駕果下馬,其大如羊。唐亦因之,經於王之五路,獨無宮中之車,意其此也。 鄭康成曰:較長七尺。 陳用之曰:羊車牝服得中焉,則其轂輻輪崇牙圍從可知矣。 薛氏曰:大車牛車,柏車山車,羊車小車。大車以行澤,柏車以行山,羊車以行宮中。

柏車二柯。

鄭康成曰:較六尺柏車輪崇六尺,其綆大半寸。鄭鍔曰:羊車宜小,反有七尺之較。柏車宜大,乃有六尺之較。蓋羊車不言輻轂牙之制則較,雖長而車小矣。柏車較雖短,然備述其輻轂牙之制,其大於羊車可知。

凡為轅三,其輪崇,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以鑿其鉤,徹廣六尺,鬲長六尺。

賈氏曰:輪崇雖不同,其轅各自三其輪崇。假令柏車輪崇六尺,則轅丈八尺。大車輪崇九尺,則轅二丈七尺。 鄭司農曰:鉤鉤心。 王昭禹曰:徹謂車

廣。 賈氏曰:徹廣六尺者,不與四馬車八尺者同。

鄭司農曰:鬲謂轅端厭牛領者。 毛氏曰:所以

鬲牛不使之外縱,故謂之鬲。 賈氏曰:徹鬲長六尺者,以其兩轅,一牛在轅內,故狹也。四馬車鬲六尺六寸者,以其一轅,兩服馬在轅外,故鬲長也。薛氏曰:大車兩轅,鬲長六尺,則與六尺六寸之衡不同。是兩轅之車,一牛在轅內,故鬲短而徹狹;一轅之車,兩服在轅外,故衡長而徹廣。 易氏曰:曰輪曰轅曰牝服,雖有三等之不一,至其為鬲為徹,廣則一而已。 愚案輈人乘車,兵車轅長一丈四尺四寸,此所言三其輪崇者,止言大車柏車羊車也。其曰:凡為轅者,合三車而言之。 易氏曰:此三車者,擬以乘車兵車之制,輪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輪也,牝服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較也,轅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輈也,徹廣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軓廣也,鬲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衡也。以乘車兵車而論之,輪崇與輿廣衡長同於六尺有六寸者,故曰參如一謂之參,稱較即輿上之兩輢而出乎式者也。其制亦如之。衡即一轅容兩服馬者也,其制亦如之。軓廣雖八尺,然亦因輿之廣而加之也。輈長雖丈四尺四寸,然亦因輿隧之深而加之也。至於車人之車則不然,柏車行險阻之地,其較宜於短。大車行平夷之地,其較宜於長。羊車用於宮中,宜於長短之中而已。是三者,既有長短,其為轅也,亦各隨其輪之制。是數者皆非乘車兵車三稱之制,此所以命之車人,而特見於考工之末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