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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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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十年(壬子)春正月二十一日(己卯),陞福建澎湖副將陳勇為福建海壇總兵官。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四。)

  二月二十五日(癸丑),諭[大學士等]:『西部軍務關係緊要,軍營之中協辦大臣甚少。福建總督劉世明於西邊情形素所諳悉,著馳驛來京面請訓旨,前赴軍營;先賞藩庫銀一萬兩製辦行裝。福建總督印務,著廣東總督郝玉麟署理。……郝玉麟未到閩之前,福建總督印務,著阿爾賽暫行署理,仍兼管提督軍務。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五。)

  三月初三日(庚申),實授王郡為福建陸路提督。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六。)

  夏四月二十日(丁未),予故福建金門總兵官署福建陸路提督張起雲祭葬,謚「恪毅」。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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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十八日(甲戌),諭戶部:『福建臺灣府彰化縣經兇番擾害之後,百姓耕種未免失時;該縣所有雍正八、九年分未完穀六千五百餘石,著悉行豁免』。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

  閏五月二十日(乙巳),以編修王安國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吏科掌印給事中嚴瑞龍為副考官。

  二十五日(庚戌),福建巡撫趙國麟奏言:『臺灣北路大甲西番不法,殘害官兵;經臺灣總兵官呂瑞麟同臺灣道倪象愷帶領兵壯勦撫兼行,已將脅從之朴仔籬等社先後就撫。續有鳳山縣南路姦民乘機聚眾,殺傷官兵;經陞任陸路提督王郡親率弁兵,勦追解散。今南路姦匪陸續拏獲究審,現在嚴緝首犯吳福生到日即可定案,其大甲西番土官率領全社男婦老幼四百十九名造冊就撫。現在查訊實情,究出首兇定擬,仍於各莊緊要之處設兵防護。所有南、北兩路安定情形,理應具奏』。報聞。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九。)

  秋八月二十日(甲戌),調福建臺灣總兵官呂瑞麟為福建金門總兵官、廣東碣石總兵官蘇明良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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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二十九日(癸未),實授郝玉麟為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二。)

  冬十一月初七日(庚寅),以侍讀楊炳提督福建學政。

              (--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

  十二月初三日(丙辰),吏部議覆:『福建總督郝玉麟疏言:『向例:臺灣鎮、協三年報滿候用,參將、遊擊、守備二年報滿題陞;而在臺文員歷俸二年半止議加級,似未畫一。請嗣後臺灣道准鎮、協例,三年報滿,恭候酌用;知府、同知、通判、知縣各員照參、遊、守例,二年報滿,題明候陞」。應如所請』。從之。

  二十日(癸酉),福建總督郝玉麟疏報:『臺灣北路大甲西等社兇苗不法,官兵進勦,剋期寧謐』。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