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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咸豐七年(一八五七、丁巳)春正月初六日(乙未),以浙江按察使慶廉為布政使,調福建按察使瑞璸為浙江按察使;以福建興泉永道保泰為按察使。
初八日(辛酉),福建巡撫呂佺孫因病解任,以布政使慶端為巡撫、浙江按察使瑞璸為福建布政使、前福建按察使徐宗幹為浙江按察使。
初九日(壬戌),諭內閣:『王懿德等奏「省城糧價騰貴,請援案酌免貨稅以廣招徠」一摺,福建省近日米價踴貴,自應招商轉運,以濟民食;著准其查照歷屆成案,採買臺米。所有隨帶餘貨,均著免稅二成;俟糧價漸平,即行停止』。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
二月十三日(乙未),諭內閣:『王懿德等奏「在籍紳士倡議開設官銀錢局,懇恩獎勵」一摺,福建自咸豐三年辦理軍務需餉浩繁,銀錢不能周轉,經在籍候選訓導優貢生王式金倡議開設官局,行用官票;迄今三載,著有成效,自應量予獎敘。王式金著准其以府經歷、縣丞,不論雙單月遇缺選用。其餘在局出力各員,並著該督、撫查明酌保,以示鼓勵』。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九。)
夏四月二十九日(庚戌),諭內閣:『王懿德奏:「請將因病取巧之臬司懲處」等語。福建按察使保泰在延平防勦,因病告假,業經該督查明,尚非藉詞規避,惟不候代
理人員接印交卸,輒將印信委員送,回省就醫;究屬跡涉取巧,保泰著交部議處』。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四。)
六月十九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戶部奏「請飭江蘇、浙江招商買米」一摺,本年進倉新漕為數無幾,米一項急應寬為籌備。江、浙兩省素稱產米之區,上海、寧波各口又為臺米可通之地,著何桂清、趙德轍、晏端書查照成案,招商認辦米二、三十萬石運赴天津,官為收買。其米價若干,即由該督、撫秉公議定;並將籌辦商人姓名、米數先行奏報。此外應加水腳及載貨免稅,均有成案可循;務即查照定章奏明辦理。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九。)
秋九月初四日(壬午),以閩浙總督王懿德署福州將軍、荊州協領銜佐領錫齡阿為福州副都統。
初六日(甲申),閩浙總督王懿德奏,疾痊銷假。得旨:『卿之精力雖較前稍差,然遇事勇往,正資倚任;善為調護,以慰朕念』。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五。)
二十四日(壬寅),改鑄福建督糧道關防;從巡撫慶端請也。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六。)
冬十月初九日(丙辰),以勦匪遷延,暫革福建水師提督鍾寶三職,仍令迅速進勦。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七。)
十一月初八日(乙酉),予故福建陸路提督秦定三子縣丞銜,以知縣用。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