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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0
咸豐八年(一八五八、戊午)春二月初七日(癸丑),諭內閣:『王懿德奏:「請將運員等開復處分」等語。前因臺灣米石運赴天津,致有疏失,經該督先後奏參,將委員福建候補縣丞余辰革職,並將署浙江溫州鎮總兵葉炳忠、溫處道俞樹風交部議處。茲據奏稱:「該參員余辰已將應交米石銀兩賠補呈繳,葉炳忠、俞樹風於被參後設法催趲,首倡捐賠」;均屬尚知愧奮。余辰著開復原官,仍留福建補用;葉炳忠、俞樹風原參降級處分,著一併開復』。
初八日(甲寅),閩浙總督王懿德奏:精神疲憊,懇請開缺。得旨:『卿仍應勉力支持,慎自調攝』。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五。)
夏四月二十四日(己巳),福建臺灣鎮總兵官邵連科奏,巡閱南北兩路水陸營伍。得旨:『海外重地,戎政最為緊要;毋因校閱甫竣,稍涉疏忽。仍應時加防範,以期靖謐』。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
五月二十二日(丙申),閩浙總督王懿德等奏:軍務喫緊,本年戊午科文武鄉試,請展限兩月舉行。下部知之。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五。)
六月初六日(庚戌),以勦辦福建臺灣匪徒出力,賞副將曾玉明巴圖魯名號,副將黃進平、參將夏汝賢、遊擊王國忠、守備韓錦標、同知丁曰健、鄭元杰花翎,把總游紹芳等藍翎;餘升敘有差。
初九日(癸丑),調福建陸路提督楊載福為水師提督。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六。)
二十三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王懿德、慶端奏「統兵大員勦匪陣亡,現籌援勦」一摺,前據該督等奏:「福建軍情緊急,請飭張運蘭、蕭啟江各軍赴援」;當因張運蘭等已調往浙江,諭令福興將所帶兵勇二千五百名交耆齡會同周天受酌派得力將領帶赴浦城等處,協同攻勦。現在浦城、政和各路尚未克復,趙印川復因堵御麻沙逆匪力戰陣亡,不特建陽危急,即建寧府城亦甚喫緊。而浙省衢城解圍,本日復據何桂清奏:「探聞常山、開化、江山等縣均已克復」;則浙省情形稍鬆,自應分兵策應閩省。福興即日來京,其所留兵勇是否已赴閩境,著王懿德等飛咨晏端書、周天受等,務即催提迅往浦城等處,與閩兵兩路夾擊,庶可漸次掃除。如果江山已復,則衢防不必多兵;李定太所帶兵勇亦可酌撥前往閩境,協同攻勦。趙印川帶兵素稱得力,遽因軍挫陣亡,殊堪憫惜;著將被害情形查明請卹。王懿德現因患病,賞假兩月調理;惟軍情緊急,所有調度機宜,仍著慶端與該督隨時商辦,以期早靖賊氛。再據惠親王等遵議御史吳焯奏:臺
灣皮船,前經姚瑩、達洪阿用以制夷;現在此項皮船是否堪用?閩省有無製造之人?著王懿德、慶端查明具奏。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二十四日(戊辰),以福建巡撫慶端暫署閩浙總督、布政使瑞璸護巡撫。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七。)
秋七月十二日(乙酉),諭內閣:『慶端等奏「鄉試未能舉行,請再展緩」一摺,本年福建鄉試,前因該省辦理軍務,展緩兩月,察看具奏。茲據該署督等奏稱「軍務未竣,恐屆時仍難舉行」;所有福建省鄉試,著准其展至咸豐九年秋間特開一科,補行戊午科文武鄉試』。
命兵部右侍郎徐樹銘提督福建學政。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八。)
二十六日(己亥),以軍民捐輸軍餉,永廣福建臺灣府鄉試中額二名、學額九名,粵籍二名、彰化縣三名,臺灣、鳳山、嘉義、淡水四廳縣各二名、噶瑪蘭廳一名。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九。)
冬十一月十九日(庚辰),轉兵部右侍郎徐樹銘為左侍郎,仍留福建學政任。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九。)
十二月壬寅朔,以福建臺灣道裕鐸為按察使。
初十日(辛亥),免閩海關監督、福州將軍東純應賠閩海關短徵稅銀一萬六千四百餘兩。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