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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欽差大臣楊岳斌咨呈五六月分電奏清單
(迭陳臺灣解嚴遣撤乾軍及乞假回籍事)
八月十二日(九、二0),欽差大臣楊岳斌文稱:
竊照本前部堂於光緒十年十一、十二、本年正、二、三、四等月分電奏,均已遵章照錄原文彙奏在案。所有本年五、六兩月分電請貴衙門代奏之件,除遵章彙繕清單恭摺具奏外,相應將本年五月初十電奏一條、六月初五電奏一條另繕清單,咨呈貴衙門,謹請查照。
照錄清單
計開清單
五月初十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號。現在和約已定,五月初九日基隆退出。所有斌部乾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應先請旨裁撤,以節閩省借款糜費。如蒙諭允,斌內渡前往泉州,趕緊清結餉械諸事;並親嚴約束,毋令干犯紀律。一面電請南、北洋借撥輪船迅速來閩,載送營勇;斌督率駛赴上海、漢口,換僱民船泝流常德、辰州,分途妥為照料遣散。並仰懇天恩,賞准終養之假;回乾州原籍,侍奉久病垂危老母。除另具摺陳請外,乞先代奏。統祈於奉旨俯准後,飛電傳諭遵行為禱。楊岳斌叩』。
六月初五日,電奏一條:『總理衙門鈞鑒:密號。五月二十一日准貴署電寄,奉旨:「楊岳斌所部暫緩遣撤,著將派查事件趕緊查覆,再行聽候諭旨。欽此」』。斌遵確實查明,六月初五日奏覆。惟和約畫押後,基隆五月初九日退出,澎湖定期一月交還,全臺解嚴;斌部乾軍十二營、衛隊三百名,亟應請旨裁撤,以節糜費。如邀俞允,斌內渡泉州,趕緊清結餉械諸事;一面酌借南、北洋與閩省輪船,載送營勇回湘遣撤。斌母近九旬,危病增劇,思及夢寐不安。回憶正月渡臺,自分犬馬微勞,難期歸養;今幸國事大定,病母猶存。仰懇天恩開去幫辦福建軍務差使,賞假回籍終養;俾斌積病殘軀,依依膝下歲月遷延,出自生成。除具摺陳情外,乞代奏;並乞於奉旨俯准後,電諭遵行。岳斌叩』。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三二(三二一二頁)。)
劄行江海關道查詢「威利」船主戴葉生國籍
八月二十八日(一0、六),給江海關道(□□□)劄稱:
光緒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准南洋大臣咨稱:『蘇松太道詳據瑞典、挪威國總領事李格憲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主戴葉生轉運銘、盛兩軍勇械,奉旨著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由江海關道照式製就,轉給該船主祗領,應轉咨請給執照以昭核實』等因前來。查此案前經北洋大臣電奏請獎,戴葉生係英國人,業於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奉旨有案。茲准前因,相應札行江海關道,確查戴葉生究係英國人,抑係瑞典挪威國人?迅即聲復本衙門以憑辦理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四八(三二三三頁)。)
福建巡撫劉銘傳咨請頒獎勵洋員寶星式樣
十一月初一日(一二、六),福建巡撫劉銘傳文稱:
光緒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在臺北行營附片具奏「滬尾關稅務司法來格、洋關幫辦鮑郎樂襄辦防務始終出力,請旨獎勵」一片,將來如蒙俞允,應請貴衙門查照成案填給寶星執照,並將等第式樣開明頒示,以便依式製造給領。相應抄稿咨呈。為此咨呈貴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八九八(三二九五頁)。)
閩浙總督楊昌濬咨呈八月分電旨並電奏清摺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閩浙總督楊昌濬文稱:
光緒十一年九月二十日,附片具奏「本年八月分歷奉電旨並電奏錄摺分咨」一片。相應抄錄片奏稿並錄具清摺二扣,備文咨呈。為此咨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察照核辦施行。
照錄片稿
再,臣歷次欽奉電旨並電奏、電信,按月分繕清摺咨呈軍機處、總理衙門查核,已送至本年七月底止在案。茲查八月分並無總署往來電信,惟欽奉電旨一道、電奏二次;謹繕具清摺,徑呈軍機處、總理衙門察核。如間有字義舛誤,即咨照更正。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照錄清摺
謹將光緒十一年八月分欽奉電旨繕具清摺,敬呈鑒核。計開:
八月初五日,接鈞處來電:『本日奉旨:「楊昌濬電稱:楊岳斌乾軍十二營應找餉項、行糧十餘萬兩等語;即著覈明確數,准其於洋款內撥給。欽此」。歌』。
謹將光緒十一年八月分歷次電奏原文彙繕清摺,敬呈鑒核。計開:
八月初四日發電,鈞處鑒:『楊厚帥乾軍十二營奉准遣撤,應找餉項、行糧即須截清給領,以便分乘輪船,由鄂回湘;約計共應銀十餘萬兩。祈代為請旨,准在洋款內撥給是禱。濬叩。支』。
二十四日發電,鈞處鑒:『密。大學士左因病出缺,業經馳奏;身後一切,昌濬遵旨妥為照料。頃據其子泣稱:閩省秋氣甚燥,靈柩似難久停;且聞生母在籍患病,擬擇期廿八日扶櫬航海回籍,昌濬派船護送。請先代奏。昌濬叩。敬』。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0(三三一三頁)。)
咨行南洋大臣曾國荃頒給華商寶星執照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0),行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光緒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准貴大臣咨稱:『蘇松太道詳據瑞典、挪威國總領事李格憲照稱:本國「威利」商輪船主戴葉生運銘、盛兩軍勇械,奉旨著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欽此;由江海關道照式製就,轉給該船主祗領,咨請頒給執照以昭核實』等因
前來。相應繕給執照一紙並頒發寶星帶式樣各一冊,咨行貴大臣查收轉給祗領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七(三三一九頁)。)
臺灣巡撫劉銘傳函陳滬尾關稅務司請事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六、一、一0),臺灣巡撫劉銘傳函稱:
昨奉賜函,以滬尾關稅務司法來格等助防出力請一事,仰承教誨,欽感莫名。現已遵示附片具奏,咨呈鈞鑒。銘傳忝領臺疆,材輇任重,事多興創。如理棼絲,愧樹建之無方;虛拋駒隙,際桃符之再換。遙頌鴻釐,肅修丹柬;恭賀年禧,虔請鈞安。伏維霽鑒!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二八(三三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