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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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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安排日事蹟卷二

  六月丁巳〔朔〕,大學士高弘圖自請往江干督漕糧登庾。從之。

  命補記注侍班官。

    時戶科羅萬象因勳臣忿爭,以肅朝儀、和文武為言,具請「以票擬還閣臣、以參駁予言路,並設記注侍班官」。從之。  戊午,命遣官往北監營先帝山陵、祔葬祖陵,並申祭告。

    從御史米壽圖言也。  命內製國璽,權以金代玉。

  上大行皇帝尊諡曰「紹天繹道、剛明恪儉、揆文奮武、敦仁懋孝烈皇帝」,廟號「思宗」;皇后曰「孝節貞肅、淵恭莊毅、奉天靖聖烈皇后」。

    時議定先帝廟號,禮臣顧錫疇擬「乾宗」;「思」則閣臣弘圖擬也。  上皇祖母鄭貴妃尊諡曰「孝寧溫穆、莊惠慈懿、憲天裕聖太皇太后」。

  上皇考先福王諡曰「貞純肅哲、聖敬仁懿恭皇帝」,皇生母某氏曰「孝誠端惠、慈順貞穆皇太后」。

    諡號雖依興獻帝例,然不稱「宗」,人以為得體;疏末云:「徽稱鴻號,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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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加無窮」,則非也。  尊皇嫡母先福王妃鄒氏曰「恪貞仁壽皇太后」。

    時遣官奉迎,猶未至也。  追諡先妃黃氏曰「孝哲懿莊、溫貞仁壽皇后」。

  己未,命原任都督陳洪範來京陛見。

    議北使也。  庚申,命旌卹淮安鄉紳、士民及有功將士。

    督師輔臣可法言其誓死固守、力拒闖逆故也。時原任河南僉事呂弼周持李自成令箭、偽書至,被擒;淮民叢射殺之。  命速頒河北、山東詔。

    督輔可法疏言:『聞四月二十四日吳三桂大敗賊兵於一片石,賊踉蹌入都,盡掠貲財;於四月二十八日遁訖。青州士紳、軍民殺其偽將軍、偽道、偽府,餘相繼殺偽者十處。我皇上進膺寶籙、正位舊都,在山東、北直尚未通曉。萬一人心渙散,固盡棄前功;即或割據分爭,又漸生後患。乞諭該部院擇選廷臣齎監國、即位二詔,直抵山東、北直一帶曉諭;庶人心有歸,大統立復』。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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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戌,召「逆案」為民阮大鋮暫冠帶來京陛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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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故輔周延儒再召,大鋮迓之江干,情甚摯。延儒慮「逆案」難翻,問大鋮「廢籍中,誰為若知交可用者」?大鋮舉原任宣府巡撫馬士英對。時馬士英猶編戍籍,忽起鳳陽總督;已知為大鋮薦,甚感。至是,因以邊材薦大鋮,且言『臣至浦口與諸臣面商定策,大鋮從山中致書於臣,及操臣劉孔昭以力掃邪謀、堅持倫序,臣甚韙之。但本官天啟年間曾任吏科都,時同官魏大中爭缺,本官雖退讓,與當時諸臣嫌隙遂開;因牽入魏忠賢「逆案」。其實本官既未建祠、未稱功頌德,徑坐以陰行贊道。夫謂之「贊道」,已無實跡;且曰「陰行」,寧有確據!故臣謂其才可用、罪可宥也』。疏上,閣臣皆不可;士英曰:『我自任之』。旨,即士英手票也。  命工部議建宗廟。

  補總兵牟文綬後軍都督府僉書,提督巡捕營;杜弘域右府僉書,提督大教場。

  命公弘基、伯夢熊掌左中都督府印。

  以楊振宗為都督同知,充安慶總兵。

  議復懿文太子故號及靖難諸臣諡。

    從太僕少卿萬元吉請也。元吉言:『皇上前謁孝陵,徐問懿文太子園陵所在,親為展拜。臣隨諸臣後,莫不手額。先臣楊守陳嘗請修「建文實錄」云:「國可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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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不可廢」。弘治中,布衣繆恭伏闕上書,請復建文故號,爵其後裔奉祀;敬皇帝勿罪。夫減曲直不載,不若直陳其事而示之,以無可增加也。削廟號弗隆,不若引景帝故事,還懿文當日追尊故號,祀之園寢而配以建文君也。乞敕廷臣廣集眾議:「建文實錄」作何開局纂修?懿文故號、祀典作何釐正?至靖難死事諸臣,諡、廕尚缺;羨遜國之君臣何厚,媿此時之忠義多虧!良由高皇帝褒余闕、斥危素,風勵備至;靖難以後,正氣漸削,故釀為今日獪猾之徒屈膝拜偽。請將靖難死事諸臣及北京各省直城陷殉難諸臣,敕諸司備歸採錄,編成一書;令分別二等,各予諡、廕、廟祀,頒行學宮,廣示激勵』。又疏言:『先帝天資英武,銳意明作;禍亂益滋,何也?則寬嚴之用偶偏,而任議之途太畸也。先帝初臨海宇,懲逆璫用事,剝削正氣;固嘗委任臣工,力行寬大矣。諸臣狃之,爭意見之玄黃,略綢繆之桑土;敵入郊圻,束手無策。先帝赫然震怒,一時宵壬乘間中先帝以用嚴:凡廷杖、告密、加派、抽練,使在朝者不暇救過,在野者無復聊生;然後號稱振作,乃敵氛如故、寇固彌張。十餘年以來,小人用嚴之效,彰彰如是;先帝悔之,於是更崇寬大,悉反前規。天下以為太平可致,諸臣復競賄賂,共肆欺蒙;每趨愈下,再攖先帝之怒;誅殺方興,宗社繼沒。蓋諸臣之孽,每乘於先帝之寬;而先帝之嚴,亦每激於諸臣之玩。臣所謂「寬嚴之用偶偏者」,此也。國步至今,艱難之極。乃議者求勝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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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審勢之重輕;好伸其言,多不顧事之損益。蓋殿上之彼己日爭,閫外之從違遙制。即如昨歲督師孫傳庭擁兵關中,識者俱以為不宜輕出;出則糧絕兵敗。關一不守,形勢遂失。然亦有逗撓議之者矣。賊既渡河,臣即語今閣臣史可法、姜曰廣:急撤關寧吳三桂,俾隨樞輔迎擊,可以一勝;勝則都城始固。既先帝召對,亦曾及此。然已有蹙地議之者矣。及賊勢熏灼,廷臣或勸南幸、或勸出皇儲監國南都;語不擇音,要亦權宜。然已有邪妄議之者矣。由事後而觀,咸追恨議者之誤國;倘事幸不敗,必共服議者之守經。天下事無全害,亦無全利;大率類是。當局者心怵無全利之害,非樸誠通達,誰敢違眾獨行!旁持者偏見無全害之利,意氣筆鋒,必欲強人從我。臣所謂「任議之途大畸」者,此也。乞皇上究前事之失,為後事之鑒,以寬為體、嚴為用。蓋崇簡易、推真誠之謂寬,而濫賞縱罪者非寬;辨邪正、綜名實之謂嚴,而鉤距索隱者非嚴。寬嚴得濟,任議乃合。仍求於任事之人,嚴覈始進,寬期後效;毋令行間再鍾藏垢、邊才久借燃灰,誠牧之以嚴,自可任之以寬矣』。疏奏,俱嘉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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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兵劉良佐率兵攻臨淮,不克。

    先是,良佐兵馬自山陽下,沿途淫劫。臨淮民聞其將至,嚴兵固守;良佐怒,攻之,不下。御史朱國昌言:『臨淮湯沐邑,何物么魔,鼠竄之餘,復鴟張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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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敕督師便宜撫勦』。已良佐開鎮於彼,眾稍懼;良佐亦慮兵民深怨,移駐壽州,乃解。  癸亥,命原任陝西總兵官趙光遠提督川、陝軍務,加都督同知。

  加原任遼東巡撫黎玉田兵部尚書。

    以同吳三桂破賊也。

  加舊輔臣謝陞上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原任御史盧世太僕寺卿,賜敕書獎諭,賚銀、幣有差。

    陞與世,皆德州人。時傳言兩臣仗義起兵,擒斬偽官;故有是命。然陞已改面事北,再為輔臣。惟世出拜詔,然未聞起兵也;起兵者,為生員謝陛。  補科員黃雲師等。

    兵科等科黃雲師、鍾斗、吏科等科左右給事熊維典、陸朗、張希夏、戶科等科給事中王士鑅、楊時化、袁鎧。士鑅、鎧俱服未闋;鎧尋卒於鎮江,鯁直不壽,人多惜之。  命齊庶人知等隨班朝謁,列勳臣後。

    以舊居南京故也。時謂南京既為帝都,知等應遷;許朝謁,尤非體。咸以咎禮臣顧錫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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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詔以追尊諡號播告中外。

    禮臣顧錫疇因請補建文帝廟諡、景皇帝廟號並靖難諸臣諡,又請增理學名臣從祀先師者。俱從之;從祀一議,終寢。  禮部請建立恭皇帝專廟。命廷臣集議。

    時禮臣顧錫疇欲矯睿宗失,建專廟;別太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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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平伯高傑攻揚州,不克;城中民亂,殺進士鄭元勳。

    傑既奉旨駐城外,又堅欲入城。時傑兵素驕,自山東南下,所掠不貲;揚人已心恐。及抵揚,咸罷市登陴,太守馬鳴騄畫守御策甚備。不能入,猶日掠沿村婦女。揚人愈恐,守益堅;且議出戰,柔脆非敵也。元勳素豪俠,欲居調停功,出羊酒勞軍。傑自明無他,止欲安頓一軍家小,便進征耳;元勳許之。時鳴騄已升海道,尚在郡,與推官湯來賀商之;皆曰「不可」。闔城士民亦同聲言傑兵淫掠狀,願死守。傑怒,分兵困城。城中故殷富,多木客、鹽賈;乃共出財守備,街衢多樹木柵,釘(?)上下為深溝。傑升高望,知不可攻,頓兵善慶菴焚掠,城外煙火蔽日;而無賴居民,間亦乘機為利。淮揚撫黃家瑞聞變來揚,百姓遮道訴狀;家瑞集有司、紳衿、父老於城樓,軍民環堵聽。元勳曰:『高總鎮何害,不令入城?』眾譁曰:『城外殭尸遍野,惡得無害』!元勳大聲曰:『亦有揚人自相殺者,豈盡高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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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聞,譁益甚。有被傷百姓在城中者解衣前,示傷;萬眾俱怒,指元勳為傑黨。元勳恐,疾趨下城;社兵持刀及之,碎其尸。傑益怒,力攻城;守益堅。閣部可法自請督師至揚州,詣傑營;傑必欲得鳴騄甘心,為元勳報仇。可法為之解釋;且曰:『朝廷守土官,豈可擅殺』!乃館可法於福緣菴。閣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隨,傑疑之;即分與二百人,然傑疑如故。時鳴騄避泰州任所;而傑防可法甚嚴,一切出入文移,必呈傑始達可法。尋以亂民橫殺,鄉紳疏參鳴騄;眾皆以為傑強之也。可法留傑營月餘,不得要領,而揚人亦苦於城守;乃以瓜洲宅傑。  授福府書堂官陶瀚等六人各錦衣衛指揮僉事,子孫世襲本衛千戶。

  河南鄉官丁啟睿俘偽官陳奇等以獻。命解京正法。

    啟睿,故總督兵部尚書;疏言伊弟參將啟光等所獲也。計歸德府同知、知縣等官凡七人,俱一日擒之;恢復全郡。然啟光塘報云:闖賊脅上中箭,至真定府固關死──皆訛也。  命勘議原任總督王永吉。

    御史周元泰言:『永吉侈談方略,釣譽獵聲;先帝超級升遷,授之東撫。及北兵東向,堵御無術;不閱月,連陷七十餘城。登撫曾櫻偏一隅,兵單將弱;陷一城,則一城報。永吉擁有全齊,兵權在握;敵走於前,兵尾於後,不報陷城而報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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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同一失陷也,櫻則為罪,永吉則為功;居然改撫為督矣。十七年正月,逆賊過河,據有三晉;所望捲甲前來保衛神京者,永吉也。乃三月十九之報傳,而永吉安在?夫邊督擁有重兵,當真、保告急時,調度各撫、聯絡諸帥奮臂入援,神京固金甌無恙矣。即不然,當京城失守後,亦宜協同吳三桂迅掃逆氛,以報先帝深仇。胡乃削髮被緇,望風鼠竄,以羞朝廷而誤中國,負先帝特達之知;此其罪豈尋常逃難比』!時永吉亦自疏待罪。詔責以不同吳三桂殺賊,乃削髮先回,罪無所逃;命速勘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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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科陳子龍言:『守江之策,莫過水師;海舟之議,更不容緩。請委兵部主事何剛訓練』。從之。  命法司及巡城御史甦獄,分應釋、應豁為三等,從公舉行。

  工部尚書程註乞致仕。允之。

  命議殉難、從逆諸臣。

    御史宗敦一言:『先帝之變,九廟飲痛;而傳聞在廷諸臣仗義死節者,自范景文、李邦華而下,僅得十餘人。其餘拷者拷、逃者逃,甚至為逆賊草詔、屈節稱臣者,大半皆讀書中秘、榜特達之人;真犬彘不食其餘矣。乞敕九卿、科道博訪死難諸臣,從優議恤;或錫以諡廕,或建祠旌表。至從逆稱臣輩,或比之畔逆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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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其身家、捕其苗裔。使薄海內外,曉然知殺身成仁者,不但垂芳百世,而且隆及子孫;忘君事賊者,不但身名不保,而且巢卵俱盡:不人鼓忠義,捐軀討賊者哉!臣又聞在內、在外各官,臨難偷生、塗形逋逃者,益復不少;雖與從逆有間,而官守、臣誼兩難俱容。或概行削奪,處以考工之法;或酌量情罪,治以士師之條。統惟敕部察行』!疏上,得旨速議。時吏部主事夏允彝憂居,著「降賊大議」;其言曰:『或問「唐肅宗安祿山之亂六等定罪,首大辟,次賜自盡,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貶;今可彷否」?曰:「是不同。唐長安雖破,玄、肅猶存;先帝何在?君崩臣活,較玄、肅時宜加一等」。或問:「唐德宗於朱泚破城,先斬降泚罷任官崔宣、洪經綸等;德宗至鳳翔,又斬喬琳、蔣鎮、張光晟等。今可彷否」?曰:「是亦不同。泚初起,止姚令言諸逆黨耳;非崔宣等助之,豈能橫行若此!今闖勢久成,諸降賊者自負恩喪節,而非闖逆同起事;則盡法中有差等」。或問:「先帝嘗有欽定「逆案」,可彷否」?曰:「是又不同。魏逆雖危宗社、殺害妃嬪、屠戮忠良,而非僭位弒主也。今逆賊,豈魏逆比。從逆當加等,何疑」!或曰:「視唐之六等空加一等是矣;何以定之」?曰:「重者辟而加籍,次辟,次自盡,次重杖乃戍,次遠戍,最輕者流近地;無貶法也」。或曰:「加罪一等,實仍六等也。今之降賊者,以何等罪,定何等刑」?曰:「宋企郊、張嶙然、黎志升、韓琳、安伸、白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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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福等,從賊攻陷城池,或為搜宮、或為用刑,皆大逆,非從逆;不在此數。所謂「從賊」者,皆都城破後屈節者耳。其最重者,如何瑞徵、楊觀光、韓四維、黨崇雅、薛所蘊等受賊寵任,為賊偽大臣者也。周鍾手草偽詔,指先帝為「獨夫」,稱逆賊為「堯、舜」者也。楊枝起本無官,而投身請降,且偽任文選者也。光時亨,阻先帝南遷,身又降賊者也。楊廷鑑、陳名夏、魏學濂,或獻條陳、或定儀注、或請催漕,此彌天罪也:為首等。降逆為要秩,且視舊加陞──如庶吉士徑受偽編簡、科道改為弘文、少卿改為正卿等職,非投順最先、諂佞最深,何以至此!為二等。如降賊仍為偽官,要雖不改其舊,亦是受賊寵用──尊如偽卿寺、要如偽弘文、偽吏政、偽諫議、偽漕院、直指等官,何容末減!為第三等。如已受偽官,為所疏遠、不甚著名者,為第四等。初曾受拷,不能自固而降、又不甚著名者,為第五等。獻金、獻女以媚賊求免者,而北故未受偽官者,為六等:似亦至平矣。內有已受賊官,於五月十四日以未聞賊敗,先自逃回者,視本等或減一、或減二等;又有非五月十四以前為北復竄歸者,身投司憲、良心未減,或於本等議減等。惟至今未歸、歸而不出、雖云逃歸實受賊差委將為內應,此無論逃於何時,斷難減也」。或又曰:「唐以早定六等,致從逆益堅,再召史思明亂。今刑章太峻,無乃激之叛乎」?曰:「臣子所論者,一法而已矣,或誅亂而亂定,或養亂而亂滋。諸降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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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誤國庸臣,非縱檢橫才也。賊之滅亡,豈附逆者能支!然國家不可不立一法,以待殺賊歸國者。凡諸從逆未歸之家,羈其妻子、錄其家產;俟之三年,有能擒賊巨魁、建功於國者,赦。雖極重如宋企郊等,苟能斬闖賊並劉、牛等賊,亦赦之可也。惟終於不歸,即加等誅族、沒籍,又非六等可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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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丑,召原任大學士蔣德璟入閣。不至。

    德璟疏言:『臣負先帝大恩,有大罪三。臣於諸臣中獨受先帝非常知遇,而今先帝安在乎!佐理無狀,誤主辜恩:大罪一也。臣雖班次在後,遇事妄言,同官每為咋舌;而先帝每優容之。即兵餉一事,各邊虛冒甚多;先帝令臣與戶部堂司商核釐汰,意在蠲加派以恩恤窮民;而兵日虛、民日困、餉亦日絀,臣因循不效,坐致鞠凶:大罪二也。同官七人,范景文等皆能殉難;而臣以獨存,臣愧六臣矣!臣與陳演同時罷官,演被拷死;而臣以先出獨存,臣又愧演矣!臣潛蹤水次,隱忍迂延;既不能如屈原抱石自沈,又不能如虞允文借兵督戰。徒託恢復之虛詞,以自文其苟全性命之實跡,臣又愧部院諸臣矣:大罪三也。臣負三大罪,而尚可靦顏陛見,以廁足於中興佐命名賢森布之目哉』!疏奏,上俞之;命回籍,候召用。  大學士高弘圖請罷。不允。

    弘圖,先為御史,曾疏詆東林;及再經起補,又以不附魏璫罷。至是,阮大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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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對,歷辨冤狀,言弘圖素知臣者。弘圖乃力言「逆案」不可翻,士英與大鋮俱怒;故乞罷。  起張肇林為通政司使左參議。

  命勘議原任戶部侍郎吳履中。

    履中自北歸,具疏待罪。時金壇士紳檄云:『先帝焦勞十七年,無日不臥薪茹膽;諸臣世恩三百載,何人不食稅衣租!賊入宮而莫救,焉用股肱!臣賣主而乞降,是何心肺!既已攀龍髯而莫逮,即當奮螳臂以爭先。平時乏嫠婦之憂天,百身莫贖;此際倘厲鬼以殺賊,九死如飴。奈何周鍾以名宿之士口談忠、許大節不奪,乃授偽職弘文館學士;呂兆龍本獧薄小兒濫登科甲、當思感恩獨深,乃受偽職成都府同知。漢司隸依然仍舊,莽大夫向遽美新!不歌文山之「正氣」,君子固所含羞;更聞危素之履聲,賊黨亦應起憎。魏閹不過弄權,凡媚璫尚從逆論;李賊敢行弒帝,豈偽官可以順存!至若吳履中,諫垣頗著直聲,居鄉猶存厚道;方觀學政,晉署尚書。既熟講「明倫」之兩字,何難從先帝於九京;而屍行燕邸,既不即拚殘軀,「殺身成仁」之謂何!鼠竄里門,又不先謁新君,「為國忘家」之謂何!中興今幸有帝,無煩抱器於白馬西雝;恢復不患無人,何得藉口於黃冠故里!若設身留有用,江左之管夷吾欲存;正恐人盡如君,南朝之李侍郎安在!周鍾,本朝館選也;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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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聞方學士之麻衣上殿!吳履中,本朝戶侍郎;豈不聞段司農之正笏擊泚!一則過船再彈別調,一則再來不直半文。至於兆龍,又何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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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寅,起陞原任禮部侍郎錢謙益為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

  起補原任簡討張居、黃文煥等原官。

  大學士姜曰廣乞休。不允。

    曰廣言:『前見文武紛競,既慚無術調和;近睹「逆案」掀翻,又愧無能預寢!遂使先帝十七年定力,頓付逝波;皇上數日前明詔,竟同覆雨:惜哉!夫「笑罵由人、好官自我」,臣生來無此心臉;所惜者朝廷典章,所畏者千秋清議而已』。又言:『王者爵人於朝,與眾共之;祖宗會推之典,所以行之萬世無弊也。昨者,翻「逆案」之舉,遵內傳而罷會推;此不可之大者。斜封墨敕,口助處分:種種覆轍,載在史策。皇上亦知內傳之故乎?總由鄙夫熱心仕進,見擯公論;遂乞哀內庭,線索關通。夫既在內庭,豈詳外事!但見其可憐之狀、聽其一面之辭,不能無動者,人情也。而外庭口持清議之人,亦有貪婪敗類之事,授之口實,得以反唇;而內庭遂以為盡皆如是也。間以事情密聞於上,及得意旨,轉授之鄙夫。平臺一對,演集舊文,膏唇鼓舌,立談取官,同登場之戲。最可恨者,陰持會推之柄,陽避中旨之名,使人敢怒而不敢言;而天下事從此不可為』。疏奏,勳臣朱國弼、劉孔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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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交疏攻之。  吏部尚書張慎言四疏乞休。允之;賚銀、幣,給應得誥命、恩廕。

    慎言辭表有云:『先帝山陵未卜,而臣之祖父母先受絲綸;青宮皇子安在?而臣之子孫妄叨恩廕。況風聞不足進驅虎狼,回首長陵而下松楸、黍稷,諸臣何以為心?而猶侈口論功乎』!慎言清執有望,人皆惜其去。  禮部請選立中宮。詔以列聖、先帝之仇未報,不許。

  上熹廟張后諡曰「孝哀慈靖、恭惠溫貞、偕天協聖悊皇后」。

    既以后崩問未確,故緩宣詔。  命太僕寺少卿萬元吉再往揚州、臨淮、六合一帶調輯軍民。

    元吉臨行上言:『臣屢閱北來塘報,有「闖賊被殺」一語;臣愚度之,似是「稛載而還」為確。當賊攻陷京城,師老志驕,原有敗道;今被創入秦,更挑精壯,垂涎東南。恐將士在上游者卻而趨下,在北岸者急而渡南;金陵武備素弱,何以當此!臣入都將近十日,竊窺人情,類皆積薪厝火,安寢其上。爭功者,思為史冊之矯誣;角才者,不顧公論之注射:舌戰徒紛,實備不講。一旦有急,不識諸臣置皇上於何地!伏乞申諭臣工,盡洗前習;毋急不可居之功名,毋冒不可違之清議:務萃群謀,以制一勝』。嘉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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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卯,命繕寫「欽定逆案」進覽。

    御史詹兆恆言:『自崔、魏煽禍,毒危宗社,幸先帝入繼大統,芟夷內難;於是以首惡正兩觀之誅、黨從列「春秋」之案,凜如也。然臨馭十有七年,此輩日夜合謀,思燃溺灰;先帝神明內斷,確不可移。今梓宮夜雨,一抔未乾;太子諸王,六尺安在?仇恥未復,悲痛常在聖心;而忽召見阮大鋮、還以冠帶,使屢年「欽案」遽同糞土,豈不上傷在天之靈、下短忠義士之氣乎』?疏奏,命錄進。  戊辰,諡已故輔臣劉一「文端」、賀逢聖「文忠」。

    一,先被魏忠賢削奪;逢聖,居家殉難,故得諡。  揚州城啟。

    先是,揚州久閉,客主俱疲,督輔可法無如之何。適原任兵科陳泰來至城外,請挺身入城,反復開諭;於是兵民怨漸解。城中士民出見,高傑亦加意撫慰;門始啟。  命北回各官俱回籍候議,不許瀆奏。

    通政司劉士禎言:『北都諸臣鼠竄南還,謂宜埋名省愆;乃包羞忍恥,疏求上。不曰臣留生以圖恢復,則曰臣倡義以佐中興;不曰乞骸骨以歸故里,則曰寬殘生以養親平。臣每讀之,且訝且鄙!雖不敢謂不死之人,盡屬逆孽;但既稱有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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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何不與黎玉田、吳三桂連袂誓圖殺賊,而顧踉蹌苟全?且恩詔業寬一面,欲歸即歸,何必仰煩天聽!乞立渙嚴論:凡一切從北遁回,不分大小文武,俱回家靜聽,不許瀆陳。即其中有未降而逃與降而旋逃者,總令束身里居,俟事久論定』。允之。  己巳,詔議郊祀大典。

    禮部言:『郊社分祭、合祭,本朝典制先後不同。謹案洪武二年十一月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三年五月夏至,祀皇地祇於方澤。行之數年,風雨不時;高皇帝斷自宸衷,舉合祀之典。乃命即圜丘舊址為壇而以屋覆之,名大祀殿。洪武十年十一月丁亥,合祀於奉天殿;以大祀殿未成也。十一年冬十月工成,命禮部去前代之祭,歲止一祀;以首春三陽開泰之時,每歲親祀,以正月上辛行禮。十二年正月己卯,合祀天地於大祀殿。此高皇帝釐正,允為定制者也。自文皇帝遷鼎燕京,恪守未改。至嘉靖九年,世廟從廷臣議,始更為南北分祀。萬曆三年,准閣臣張居正疏,復從合祀禮。今中興之日,實草昧之時。若刪繁就簡,郊祀大典,宜一稟高皇帝合祀之制,於孟春上辛,歲一舉行;若以分祀之制,自世廟更定。統惟裁斷』!疏奏,敕廷議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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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總兵吳志葵鎮守吳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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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部侍郎呂大器疏劾馬士英。以「惜體和衷」諭之。

    大器以定策不合,自知不為時容,疏攻士英甚力;皆正論也。內又牽及總督何騰蛟,謂其以三月巡撫,藉士英力奧援速化;識者非之。  大學士王鐸入京。

  東平伯劉澤清入朝。

    澤清初主立潞議;至是陛見,欲自解免,極詆東林與江北黨□誑言害己。又言:『中興所恃,全在政府。舊用大帥,自應廷臣公推;今用宰相,亦須大帥參同』。退謁閣臣姜曰廣,曰廣微以先日聲氣諷;澤清作色曰:『我在先帝時為東林所賣,被彈無完膚;不盡殺此輩不止』!曰廣默然。越數日,疏糾呂大器、雷縯祚薦張捷、鄒之麟、張孫振、劉光斗等。又條陳保邦八款,首規政府、末刺朋黨,攻江北尤力;語絕恣肆。  辛未,命內臣王肇基督催省直錢糧;已而罷之。

    閣臣弘圖以內遣不可開也。  命吏部即日會推東撫。

  壬申,命嚴核從逆諸臣。

    閣臣士英以薦阮大鋮為中外攻,甚忿;大鋮亦語人云:『彼攻「逆案」,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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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案」相對耳』。於是士英疏攻從逆,謂『闖賊入都,侍從之班、清華之選,素號正人君子皆稽首賊庭,如科臣光時亨、龔鼎孳等以及陳名夏、項煜等,不可枚舉。更有大逆之尤,如庶吉士周鍾勸賊早定江南,衣冠之梟獍;宜加赤族』。又言:『今累累啟事罪廢諸臣,其案亦先帝所定;何以通不遵依!於所愛而登之天者,即曰先帝原無成心;於所惡而錮之淵者,即曰先帝定案不可翻』。疏上,命科、道官逐名核奏。  東平伯劉澤清請早正年號。部覆,已之。

    澤清乞以今歲五月為弘光元年,以慰民望。禮臣顧錫疇謂『明詔已頒,難於再更;宜示不忘先帝』。遂已之。  太僕少卿萬元吉請卹死事總兵猛如虎等。下部議。

    如虎守南陽,闖賊攻城,戰甚力,傷賊精兵數千人;城破,死之。又參將劉士傑、游擊郭門、守備猛先捷俱以勦獻、操二賊,力戰死;故元吉及之。  癸酉,命驅逐原任山西巡撫郭景昌出都,革其職。

    景昌先按山東,以糾故輔楊嗣昌被逮,民哭送盈道。及起楚、晉二撫,俱未到。至是,御史朱國昌糾其不法;命驅逐遠去──同鄉輔臣鐸惡之也。  大理寺寺丞詹兆恆進「欽定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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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聞閣臣士英亦於是日進「三朝要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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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亥,復懿文皇太子諡曰「興宗孝康皇帝」、常妃曰「孝康皇后」。上建文君諡曰「嗣天章道、誠懿淵恭、覲文揚武、克仁篤孝讓皇帝」,廟號「惠宗」;馬后曰「孝愍溫仁、貞哲睿烈、襄天弼聖讓皇后」;景皇帝諡曰「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顯德崇孝景皇帝」,廟號「代宗」;汪后曰「孝淵肅懿、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頒告天下。

    皆禮臣顧錫疇擬也。  丙子,復冠帶阮大鋮言「勦賊實著」與「防江兩合、三要、十四隙」。納之。

    大鋮言:『臣觀連年國不振,人心渙也;聯絡行,則人心自固。然荊、襄、楚、豫、淮、海、青、徐延袤三千餘里,賊從出之路,即我防賊而失之之路也。賊巢窟在秦,則犯我者定從潼關趨陝、鞏而出洛,此其中路;從魚河堡、韓城、朝邑渡河而窺保德、蒲州、安邑,此其東路;從韓中、信陽而窺鄖、襄,此其南路。待其來犯,起而應之,而我人心已風鶴矣。何如聯絡一定,即敕授六鎮臣率重兵由汝寧與楚之撫鎮由德安而合駐於南陽,以扼其中路;徐淮鎮臣率重兵與遼鎮吳三桂合兵而駐於臨清,以扼其東路;左鎮之偏裨率重兵駐於襄陽,與鄖撫徐起元以扼其南路。蓋駐兵太遠,賊蔓難圖;太近,恐孤軍易裹。扼此數處,堅壁清野,以逸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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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約會集齊而後分兵進取,此穩著、此上策也。控扼一固,便謀進而駐南陽者可以漸偪於鞏、洛,駐臨清者可以漸偪於懷慶,駐鄖、襄者可以漸偪於房、竹;漸聯、漸固、漸偪,而賊之鴟張豕突俱化為釜魚矣。夫從前用兵之失,只是集眾兵孤注於前而後無一應著,所以一敗之後,至於不可收拾。倘南陽進,而敕皖撫率兵由六、汝以接應之;臨清進,而敕淮陽一鎮率兵由鄒、滕以接應之;鄖、襄進,而川撫率兵由夷陵、荊州以接應之:則我師知後勁有人,膽氣自壯,萬無潰喪可虞。此接應一著,斷斷不可預策者也。此外,如□□□□□□□□□□□□□用董卜松落番人,會西寧之義旅;從甘肅山丹,以發蜂蠆懷袖之難;募遣鞏、雒之人,以入於商、雒南;而用間牒,為潼關裏應外合之人。大約忠信可以激人之真心、金錢亦能得人之死力,權雖不可預設,機實可以互施』。又言:『守長江者,有三要、兩合、十四隙可言。何謂三要?江自湖口來,小孤而下蓮花、白沙諸洲,股數不一。直至黃石磯、趨皖城,橫衿如帶;與南岸雁儀緊對,不過四、五里而遙,可以夾扼:此一要也。過此為長風夾、三江口、柘澗灣、烏沙夾、麻布料、六百杖、梅埂、銅陵夾、紫沙、丁家洲,水面浩渺,支派細分。直至荻港,其股又合;南岸板子磯與北岸泥汊斜對,不過六、七里而遙,可以夾扼:此又一要也。過此為舊縣蘆蓆夾、教化度、上三山,其支派復分。直至蕪湖,其股又合;南岸清風樓與北岸蟂磯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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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夾扼:此又一要也。何謂兩合?賊自上游南窺者,必由東流、雁汊、八都、殷家匯、烏沙夾、山口鎮以至池口、青溪,而近江之岸有香口、黃湓河以隔之;水路必由小孤、黃石磯、長風夾、羅剎磯以至青谿,而與陸兵始能聚會:此一合也。池口、青溪而下,沿江陸路皆牛車棚水含缺之處,路如鋸齒,人馬難行;必欲銅婆舖、五溪橋、青陽、南陵、石簣渡山路以抵蕪湖。至蕪湖,水陸輳集:此一合也。何謂十四隙?江自東流而下,南岸如香口,其源直接建德堯城渡,與彭澤皆通;此處不慮賊分枝下船襲我水師乎?再下則有黃湓河口,其源直接雞兒灘,東通殷家匯;宜防與香口同也。再下則有大通河口,其源直接青陽、吳田舖諸處,宜防與黃湓河同也。再下則為荻港河口,其源直接青陽、繁昌,宜防與大通河同也。再下則有魯港,其源直接下方渡、石簣渡,宜防與荻港同也。再下則為蕪湖河口,其源直接涇縣、旌德,其宜防更倍於魯港矣。再下則為姑孰溪采石口雖緊繞太平城下,而其源直接宣城、黃池,宜防更倍於蕪湖口矣。以北岸言之,對雁汊則有安慶山口,其源直接太湖倉巷,通宿望漳、潑諸河,此急宜防者也。下此為樅陽河口,其源直接羅剎河、廬江諸處,宜防與山口同也。再下則為湯家溝,此桐城出汊路,宜防與樅陽同也。再下則為灰河,其源直接無為、廬江,宜防與湯家溝同也。再下則為泥汊,其源直接無為州城,宜防與灰河同也。再下則為濡溪口,此乃巢河出江大路,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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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倍於諸處矣。再下為西梁山河口,此乃私鹽興販之藪,與南岸和尚港奸徒呼吸相應;尤為要道宜防矣。山川形勢,瞭然如此。乞敕兵、工二部:兩合之地,必集水陸重兵。三要之處,作速相地估工。如雁儀宜築〔堡〕與安慶相聯,泥汊必築堡與荻港相聯,蟂磯必築堡與蕪湖相聯;分置遊巡之兵,遠發陸地之撥。務以兩合聯絡三要,以三要弭控此十四隙:斯江防固矣』。疏奏入,服其詳明;然未能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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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丑,吏部侍郎呂大器乞致仕。允之。

    大器堅主立潞議,慮有後禍,以親書「告廟祝文」抄錄送閣。其謝表末有云:『臣自此雲遊遠涉,恐當事者誤以往名遠瀆天聽,致形蹤無獲;臣不敢不預為請明,入譏其橫』(?)。  應安巡撫左懋第疏請北行。命吏、〔兵〕二部酌議。

    時懋第聞母訃,自請解任北行。且曰:『如得叩頭先帝梓宮之前以報察覈之命,臣死不恨』!上許之。  逆賊張獻忠攻破重慶,瑞王並原任巡撫陳士奇、監司陳其赤等皆遇害。

    時兵民死者甚眾,婦女俱砍手死。  贈死難沭陽知縣劉士璟山東僉事。

    士璟,先為揚郡訓導;轉沭陽令。北兵至,竭力捍御;城破,不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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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治內臣何志孔罪。既而釋之。

    初,寧南侯左良玉接監國詔書,不肯拜。江督袁繼咸貽書良玉,備道上倫序之順;乃開讀如禮,屬內臣何志孔、巡按御史黃澍入賀──實伺朝〔廷〕動靜也。澍陛見,面數馬士英不宜垂涎綸扉,棄皇陵入朝;又得張獻忠偽官周文江銀八千兩,題授參將:罪可斬。帝曰:『若有此事,先帝時何不糾舉』!然澍猶攻詆不休。時志孔亦隨澍詆士英;司禮監韓贊周叱志孔使退,將議處分。士英恐失良玉心,疏寬志孔;竟釋之。  戊寅,封左都督常應俊為襄衛伯,食祿一千石;子孫世襲。

    應俊以皮匠負上脫危,初授都督,世錦衣。至是,復進世封。  左都御史劉宗周請駐蹕鳳陽,以圖恢復。命宣付史館。

    宗周舟次近郊,疏言:『今日中興大業,舍討賊復仇,無以表陛下渡江之心;非決策親征,何以作忠臣義士之氣!至討賊次第,必先據勝形。江北淮、鳳等處雖立重鎮,尤當重在鳳陽,以駐親征之師。蓋中都天下樞,東扼徐、淮,北控豫州,西顧荊、襄,南去金陵不遠;以此漸恢漸進,秦、晉、燕、齊必有應者』。又言:『先帝十七載憂勤,可對皇天而泣后土;一旦身殉社稷、罹古今未有之慘,而食報臣工如此之薄!何怪從逆諸臣纍纍若若,朝君臣而暮寇仇!昔人云:「死者可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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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者不愧」!仰惟陛下再發哀痛之詔,將先帝十七年遺事,大書特書,布告天下;而後乃興問罪之師,請自中外諸臣之不職者始』。疏奏,中外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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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肅朝班。

  湖廣巡按黃澍疏糾原任巡撫王聚奎。命從重勘議。

    聚奎先為御史劾楊嗣昌,再劾陳啟新,被謫。及超擢楚撫,至長沙赴任,因人心風鶴,城不可守,奔還武昌;故糾。  己卯,禮部更議思宗廟號以請。詔仍舊。

    時忻城伯趙之龍疏言「思」非美稱,援證甚核。禮臣顧錫疇改擬「正宗」以請,閣臣高弘圖固執前擬。上重違其意,命仍之。  庚辰,詔於明年正月行郊祀禮,仍遵洪武合祀制。

  辛巳,大學士馬士英疏薦謝陞、張捷。命九卿、科道公議。

    疏言:『二臣清執無黨,又非「逆案」;宜以陞為吏部尚書帶閣銜,捷為吏部侍郎』。皆阮大鋮意也。

  陞未任右都御史徐石麒為吏部尚書、工部左侍郎何應瑞為本部尚書、戶部右侍郎張有譽為左侍郎。  起登萊巡撫徐人龍兵部右侍郎,王心一仍原官刑部右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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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人龍以不謹察。  陞御史王燮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

    後燮降北為御史。  詔於七月初二日恭迎聖母。

  戎政兵部尚書張國維請增防三輔。命覆行。

    疏言:『為國之道,必居重方能馭輕。從能為江左策者,無不曰守河而後可以守淮,守淮而後可以守江,控荊、襄而後可以固建業。惟今日事勢,漸覺不同。蓋患在外者,當以藩籬為先;而虛在內者,更當以根本為急。我高皇建都江南,鳳、泗、滁、和等處雖不名「輔」,而實有藩屏意。今皇上已封四鎮,握重兵守江北矣;獨不曰江南不可狃乎?請除舊設水陸額兵外,另於南城外設戰兵三萬──少亦一萬五千,統以能將,殫力訓練;倣漢設京城之制,為朝廷中輔。其沿江下也,請於京口設戰兵三萬──少亦一萬五千,統以能將,殫力訓練,為蘇、松、常、鎮之外藩,淮南之屏蔽,以為朝廷東輔。其溯流而上也,請於蕪湖設戰兵三萬──少亦一萬五千,統以能將,殫力訓練,為徽、寧、太之外藩,淮西之屏蔽,以為朝廷西輔。中輔,譬腹心也;左、右輔,譬兩翼也。無事分守,有事互援。目前則三路屯兵,始為內地虎豹之勢;異日則三路進勦,即以為中原恢復〔之〕圖。如是而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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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尊嚴、中興之功可次第舉矣』。先是,吏科都李沾亦言:『國家倣藩鎮之意分諸鎮,宜令督、鎮碁置星列,以壯藩籬;而天子內總六師,以重根本」。意與國維疏同。然竟不行者,畏四鎮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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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午,削舊輔溫體仁諡,追諡舊輔文震孟等。

    禮臣顧錫疇請諡震孟「文肅」、原任禮部侍郎羅喻義「文介」、原任少詹姚希孟「文毅」、原任南京兵部尚書死節呂維祺「忠節」;又言:『溫體仁蒙先帝委任最專且久,負先帝最大且深;乃濫叨大典,竊諡「文忠」。乞將體仁原諡或更、或削,使天下知幽芳所在,雖久遠而必揚;兇德所歸,縱掩護而必斥』。疏奏,震孟等俱依擬,體仁諡削。  陞原任禮部何楷為戶部右侍郎。

    楷為言官,因糾楊嗣昌,謫。至是,以服闋,部中陪推,躐遷部堂;閣臣鐸薦之也。  陞徽寧道副使程世昌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安等處。

  再加陞舊輔臣謝陞少師兼太子太師、盧世工部右侍郎,陞福建按察使王應華光祿寺卿,及兵部尚書黎玉田並充大行皇帝、皇后山陵使。

    陞、世、玉田俱在北,應華素諳堪輿;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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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監生陸濬源於理。

    濬源故兄澄源,崇禎時為兵部主事;屢疏攻門戶,京察為民。至是,濬源疏言:『國家禍本之酷,不在流賊而在百官,不在今日而在四十年前;借國本為題,沽名出色,踵發不休。恭誦監國諭赦內一款:罪廢各官,除「逆案」、計典、贓私,不得輕議。然皇上知有「逆案」,未知「逆案」之羅織也;知有計典、贓私,未知計典、贓私之砌陷也。「逆案」一書,先帝專為逆璫祠頌諸臣而發;在事各官棄去本題,一味羅織,砌入「三案」多人。夫「三案」者何?挺擊、紅丸、移〔宮〕也。「三案」在神祖末年光廟大漸時,魏忠賢尚未用事,有何關涉!諸臣始借「三案」為做官張本,繼借「逆案」為陷人阬阱。乞皇上俯賜宸覽,知「逆案」之羅織,即知計典之砌陷;知挺擊之罔誣,即知紅丸、移宮之顛噬』。內又參錢謙益、許譽卿招搖把持,為奸貪尤。疏奏,為通政使劉士楨所參,遂下獄究擬。尋以阮大鋮暗解,得釋。  甲申,以邱磊為山東總兵。

    磊久客山東,縱兵擾民,所至城閉民逃。然麾下多遼人,頗勁;故用之。  陞太僕少卿郭維經大理寺少卿、御史宗敦一大理寺右寺丞。

  贈舉人張履旋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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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旋,吏部尚書慎言子也。賊偽官至縣搜捕甚急,履旋義不受辱,投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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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原任吏部主事程良籌光祿寺少卿,舉人劉申錫知州、生員楊之金教授;祠名「義烈」。

    良籌,工部尚書註子;起兵討闖,與申錫等俱死。  以黃斌卿防御京口。

  命設山東、河南、山西各官,並推巡撫。

  蘇松巡撫祁彪佳以蘇郡焚劫聞。詔禁止之。

    先因蘇州衿民聞項煜等從逆,紛紛檄討。至五月初十日,奸民乘機焚搶;於是煜與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使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湯有慶四家,蕩洗無遺。二十五日,常熟又焚;原任給事中時敏家三代四棺,俱行劈毀。彪佳言:『三吳民情囂動,而今所借者又忠憤義激之名;與其震之使懼,不若感之使服。夫治人之防,在國法;國法誠申,人心自正。乞將現在從逆諸臣最著、最真者先行處分,使地方士庶無所藉口;餘仍遵照恩款,俟其反正。再乞嚴旨申諭焚劫之條,加等重治』,允之。時太倉討檄有云:『豈方、黃之屠戮過慘,報以貳心之臣;抑崔、魏之衣缽猶傳,復睹叩頭之事』!人以為名言。  命都司同知陳謙獎賚鄭芝龍,調其兵六千入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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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酉,命速議北使事宜。

    督輔可法言:『吳三桂破賊後,畿輔間必為我有。但彼既能殺賊,即為我復仇;予以義名,因其順勢,先國仇之大而特釋前嫌,借兵力之強而盡殲醜類,亦不得不然之著也。今□馬聞已南來、兇寇又將東突,未見廟堂議定遣何官、用何敕、辦何銀幣、派何從人;議論徒多,光陰已過。萬一北兵至河上,然後遣行,是彼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彼有圖我之志,而我反迎。既示我弱,益長敵鋒。乞敕兵部速議』!從之。  命舉堪任西北守、令者。

    督輔可法言:『目今人才告乏,西北危北,人人自危思避。臣以為宜倣保舉法,通行省直撫、按、司、道及在京九卿、科道官:果才膽過人、堪拯危亂者,不拘資格,各舉一人;起送到京,赴臣軍前,酌補西北守、令缺。俟有功,超擢』。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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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設兵部侍郎二員、鎮江撫臣一員。

  命魯王暫駐處州、崇王暫駐台州。

  召對閣臣高弘圖等。

    為北使事也。凡七議,皆弘圖等定:『一、梓宮葬田貴妃墳園,此出自逆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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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於天壽山特立陵墓,選日恭厝;東宮、二王神櫬訪有確據,亦選地安厝如禮。一、吳三桂、黎玉田仗義購兵,當日必有成說。陳洪範此行,須與吳鎮議,或面、或書。如議分地,割榆關外甌脫與之;以關為界。若議榆關內,則山陵單弱,何以安設備守!惟金、幣不妨優厚,應著於令。助我勦寇有功,復應勞軍若干,亦宜從厚。若許使臣別有便宜,非廟議僉同以去不可。一、建州南北關舊賚有制,崇禎三年後,概廢。今議款,料必併議舊賚。須告以中原淪陷,物力未充;俟三年匹馬不犯後,每量增歲幣十分之三,漸補積年缺額。一、國書體裁,景泰中,曾稱「也先可汗」;今或「可汗」之,或稱「金國主」,宜會議。一、使外國,具有成禮。今敵據燕京、稱帝號,我使第不至屈膝,即是不辱命,全天朝。一、歲幣多寡,陳洪範到時可議。十萬外,數目太多,必須馳奏;十萬上下,聽便宜行。一、敵若先勒銀、幣然後退,須陳洪範留燕都,急將誓表馳奏;再遣官齎銀、幣、誓詔往,洪範及吳三桂、黎玉田面議,令歃〔血〕書誓,乃為有濟』。疏奏,命會同府部等官從長酌議。弘圖曰:『必不得已,山東決不可棄,當以河間為界』。士英曰:『南北分疆,與今上為與國可耳』。工科都李清疏言:『今之言款,大約以不忘陵寢、不忘神京,借□討闖為言。然既曰「經理」、又曰「款」,則凡此陵寢、神京者,力取乎?抑口舌爭乎?若以力取,勢必長子督旅,行人執辭曰:「若還吾地」!但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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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士謀臣,果如雨如雲否?能唾手獲否?若言求金曾歸宋燕京與河南、陝西矣,然不旋踵失;非徒強敵能取,而氣索則力孱,其求不足以守之也。今無論往而未必求,求而必不得;即求而得矣,未得而我之酬謝有窮,既得而人之徵求何極!夫以小民脂膏不用之飽騰,而作金帛糜費;民窮而餉匱、餉匱而兵枵、兵枵則衝突,情見勢屈,恐江南已騷然糜敝,而謂吾能返陵寢、神京否?若「借敵討闖」一說,古有之矣:善則回紇助唐,不善則蒙古翊宋。然考其時,唐雖借援回紇,而帥之者李、郭;宋雖借援蒙古,而協之者孟珙:自恃而不全恃人,故能為我用。今誰為李、郭?誰為孟珙?可恃乎、不可恃乎?則當思真德秀之言,曰「亟圖自立」也。臣願皇上一面遣使,仍一面下詔亟籌自立計;則以款為賓,以戰、守為主。我既有備,何憂事之不濟哉』!疏奏,俞之。